銀行監管評級的意義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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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監管評級的意義

銀行監管評級的意義范文1

關鍵詞:金融危機 銀行業 信用評級

信用評級作為一種信息服務產品,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信用關系的產物,在國際上已有100多年的發展歷史,現已成為發達國家現代市場經濟體系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對于經營貨幣和為社會公眾提供金融產品與服務的銀行而言,信用評級顯得尤為重要。銀行信用評級正在成為從事金融活動的主要決策依據。

與國際銀行信用評級的發展歷史相比。我國銀行信用評級行業起步較晚。始于1987年,最初主要是中國人民銀行內部設立的一些評估部門。隨著我國市場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和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我國資信評估行業也有了很大的發展:資信評估機構紛紛成立,如中國誠信證券評估公司、上海遠東資信評估公司、大公國際資信評估公司等。中國銀監會成立后,在借鑒國際通行的“駱駝”評級體系的基礎,結合我國銀行業經營發展實際,主要對銀行在資本充足狀況、資產安全狀況、管理狀況、盈利狀況、流動性狀況和市場風險敏感性狀況進行評價以及在此基礎上對銀行進行總體評價。

一、科學認識銀行信用評級

1、銀行信用評級的界定

銀行信用評級是對一家銀行當前償付其金融債務的總體金融能力的評價,它對于存款人和投資者評估風險報酬、優化投資結構、回避投資風險,對商業銀行拓寬籌資渠道、穩定資金來源、降低籌資費用,對監管當局提高監管效率,減弱金融市場上的信息不對稱,降低市場運行的波動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2、銀行信用評級的三種形式

銀行信用評級包含以下三個方面的業務:信用評級機構對銀行的信用評級、銀行內部評級和銀行對客戶(銀行對借款人)的信用評級。

(1)信用評級機構對銀行的信用評級是信用評級機構以第三方的立場,根據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及規范的評級指標體系和標準,履行必要的信息征集和評級程序,運用科學的評級方法,對經濟主體、金融工具和其它社會組織的信用記錄、內在素質、管理能力、經營水平、外部環境、財務狀況、發展前景等要素對信用品質的影響進行全面分析研究和綜合集成后,就其在未來一段時間履行承諾的意愿及能力的可信任程度給予的判斷。并以一定的符號表示其可靠性,同時向市場公開,達到為受評者和社會公眾服務目的的一種社會管理活動。

(2)銀行內部評級(intemal ratings-based approaches,簡稱IRB)是指商業銀行在滿足監管當局規定的一系列監管標準的前提下,利用銀行內部信用評級體系確定信用風險最低資本要求的方法。內部評級法根據復雜程度可分為基礎內部評級法和高級內部評級法。前者須由銀行自行估算違約概率(PD),監管當局提供違約損失率(LGD)和風險暴露(EAD);后者要求銀行在積累數據的基礎上。自行計算違約概率、違約損失率和風險暴露。IRB法要求銀行積累至少5~7年的歷史數據。通過數理統計分析,計算出反映客戶和債項風險大小的量化指標,并以此為基礎,全面開展信用風險管理。

(3)銀行對客戶的信用評級是銀行內部評級、進行內部風險管理需要考慮的因素之一,不只是銀行。任何一家企業都需要對自身客戶進行信用評級,評級的唯一目的是加強自身的風險管理,評級的結果只能供內部使用,不具有第三方信用的特征。因此,有關法規政策規定:銀行對客戶評級不得向社會公布、不得收取評級費用,只供內部使用。

二,信用評級的作用及意義所在

1、信用評級對銀行的作用

金融是經濟的核心。而銀行業又是我國金融體系的主體。其資產已超過60萬個億,占整個金融資產的比重超過95%。在成熟的經濟體中,評級業已經成為銀行業良性發展不可或缺的一環,也是銀行業風險控制系統中最基礎、最關鍵的一環。

吸取席卷全球的金融風暴教訓,也給世界信用行業以體制化的風險控制手段。在經濟全球化未來的浪潮中無疑將成為銀行業這所巨輪乘風破浪的定海神針。縱觀美國評級行業的發展,我們發現,評級業對于銀行業乃至國民經濟來講,是一柄雙刃劍,三大國際評級機構的百年興衰史,對于正處于起步階段的中國的評級業來說,無疑是一本值得參考的歷史教科書。

信用評級是金融市場交易者拓寬融資渠道、降低融資費用不可缺少的手段和工具,是推動金融市場不斷發展的重要力量。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的不斷發展,建立獨立、有效、公正的信用評級機構顯得日趨重要。信用評級對我國銀行業發展的主要作用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提高銀行業監管的有效性;二是提升我國商業銀行的管理水平;三是加快我國商業銀行國際化步伐。

信用評級不僅是衡量一家商業銀行好壞、核心競爭力的高低強弱的重要標志,也是政府監管有效發揮作用的重要輔助工具。一是根據信用級別限制受監管機構的投資范圍;二是根據信用評級制定金融機構的資本充足率;三是對發債機構的信息披露和最低評級的要求。

2、銀行信用評級的意義

大力培育和發展銀行信用評級對我國銀行經營及金融監管具有重要的現實作用。一方面,對于商業銀行經營而言,銀行信用評級好比是對商業銀行進行全面體檢,給商業銀行提供了一次全面審視自我的機會。具體而言,銀行信用評級對銀行經營發展的推動作用主要體現在:第一,有利于優化銀行資本結構,提升資本充足水平。第二,有利于加強銀行內控建設,提升風險管理水平,促進銀行走理性經營發展的道路。第三,有利于資產結構優化,提升資產質量。第四,有利于加快銀行與國際接軌的速度,促進銀行按照國際銀行信用評級標準,加大對組織結構改造、業務流程再造、人力資源管理的力度,不斷提高核心競爭力,推進銀行經營的國際化進程。第五,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外部環境,促進銀行公平有序競爭。

信用評級業健康發展與國家經濟可持續發展、國際金融穩定發展的關聯:

三、金融危機下的銀行信用評級情況

目前國際上對商業銀行的評級主要分為三個層次:一是商業銀行內部的信用評級,主要是各商業銀行出于加強內控的目的,由專門的部門實施的評級,銀行可以根據結果進行內部整改:二是國內外一些專門的評級機構提供的評級,這些權威性的評級報告能夠對銀行的經營管理起到約束作用;三是銀行監管機構處于監管的目的對銀行進行的分類評級。

在這三種評級中,銀行自身的評級最為重要。因為內部評級能全面的了解銀行各方面的情況,對于評級結果中指出的問題,銀行也會出于改善銀行經營管理的目的去努力改善,具有很強的激勵效應。因此在改革過程中,各家銀行應逐步建立起內部信用

評級機制,切實提高內部控制水平,促進銀行抗風險能力的增強和各項業務的順利開展。

1、金融危機對各銀行信用評級的影響

日前,相關機構利用可獲得的外部信息和銀行公布的公開信息,在基于銀行自身財務實力和獲得外部支持可能性的綜合分析和判斷的基礎上,對中國20家主要銀行信用狀況進行深度分析、研究和信用跟蹤評級,了一份《中國銀行業2008年信用風險指引》報告,對國內主要銀行信用風險狀況進行最新評價。信用評級排名結果依次為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國開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民生銀行、浦發銀行、興業銀行、華夏銀行、光大銀行、廣發銀行、深發展、浙商銀行、北京銀行、上海銀行、南京銀行、寧波銀行。

其中,與上年相比。光大銀行、廣發銀行、深發展、北京銀行、華夏銀行的主體信用評級調升,農業銀行評級展望由“穩健”調整為“正面”,寧波銀行由“穩定”調整為“負面”。此外,個體財務實力調升的銀行包括:工商銀行、農業銀行、華夏銀行、光大銀行、廣發銀行、深發展、北京銀行。

可見,總體來講,銀行業的發展呈現先揚后抑態勢。整體可持續盈利能力不強。

2、如何在金融危機前提下保持銀行信用狀況

銀行自身評級,重點是要規范評級機構、信用登記機構等,規范各方面的權利、業務、責任,共同來促進信用評級業的發展。針對信用評級機構如何保持公信力,邵伏軍表示應該強化信用評級機構內部管理,加強信用評級機構的人才建設和職業操守建設。如信用評級機構應根據經濟形勢變化,不斷修正評級模型,更新評級理論,加強評級數據庫的管理。

這次金融危機,給了全世界一個重新思考。如何建立一個公平合理的國際金融秩序的良好契機。總書記在11月份出席20國集團首腦峰會時,全面闡述了中國的看法,就是要以全面性、均衡性、漸進性和實效性的原則進行國際金融體系的改革,其核心精神是要逐步改革國際貨幣體系,打破美元一鈔獨霸的格局,形成多種主要國際貨幣共同支撐國際貨幣體系穩定的局面,為達到這個目標,首先要完善國際金融監管體系,打破美國信用評級機構的壟斷地位,建立評級機構行為準則。而中國只有自身的金融實力增強了,才能獲得世界金融話語權,才能在重構的國際金融體系中爭得一席之地。

在此背景下,銀行提升信用狀況將主要依賴于其借助國家政策和經濟結構調整的機會,實現業務模式的轉型和業務能力的提升,改善管理水平并提高風險控制能力。

總之,受金融危機和經濟下行影響,2008年我國銀行業在很大范圍內受外部宏觀環境變化的影響,某種程度上呈消極發展態勢。為此,在銀行業建立并完善信用評級制度顯得尤為重要。一方面,各商業銀行應持積極的態度及早應對,另一方面,主管部門需從體制上完善信用評級體制,盡快建立起標準的評級公司。此舉有利于提高銀行經營的透明度,完善銀行監管體系,促進銀行業的穩涯、規范經營,使我國銀行業能更快地參與國際競爭。

參考文獻:

[1],《資信評估與信貸管理》蔡瑩上海金融,2001(增刊)

[2]《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M]章彰2002年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銀行監管評級的意義范文2

主題詞:銀行監管;市場約束;借鑒與啟示

中圖分類號:F831.1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7-4392(2007)02-00062-03

20世紀90年代早期,經歷了十幾年的高通貨膨脹和金融衰退,阿根廷開始進行經濟和銀行監管改革。銀行監管政策鼓勵金融私有化和自由化,在自由化進程中創立了銀行監管與市場約束戲劇性結合的BASIC銀行監管體系。BASIC銀行監管體系提高了阿根廷銀行業抵御風險的能力,幫助阿根廷經受了亞洲、俄羅斯、和巴西金融危機的考驗。阿根廷現行的銀行監管體系被認為是新興市場經濟國家中兩到三個最成功的案例之一。1998年世界銀行對發展中國家銀行監管質量的比較中,阿根廷與香港評級(21分)并列第二名,略次于新加坡。阿根廷的銀行監管改革經驗對于我國改革銀行監管體系、提高監管有效性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一、阿根廷BASIC銀行監管體系

阿根廷BASIC銀行監管體系是債券(B-BOnds)、審計(A-AudiTing)、監管(S-Supervi-siOn)、信息(I-InFOrmaTiOn)和信用評級(C-Cred-iTRaTing)五個要素的縮寫。五個要素之間的關系如下圖所示:

信息(I)是實施有效市場約束和銀行監管的前提條件。為提高銀行信息的透明度,阿根廷監管機構不僅公開披露匯總的銀行資產負債表、監管比率、業績比率,同時還公開披露各行的不良貸款和撥備的詳細情況。征信系統中包含所有50美元以上的每筆貸款的詳細情況,如借款人名稱及其唯一的身份編號、貸款銀行名稱、貸款額、貸款分類結果(阿根廷也實行貸款五級分類)、擔保的詳細情況。任何人都可以通過中央銀行網站免費查詢到每一借款人的信息。

審計(A)指的是會計師事務所對公開披露信息的審計。信息的效用不僅取決于信息的數量和可獲得性,還取決于信息的質量。為確保銀行業公開披露信息的真實準確性,中央銀行經審查確定了有資格對銀行業進行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的清單。同時,為保證審計質量,法律規定審計機構必須購買一定數量的金融債券,如果出現審計質量問題,這些債券將被沒收,同時被取消金融審計資格。此外,中央銀行對最低審計要求制訂了嚴格的指引,還對審計過程實施監管,這些措施都有利于提高公開披露的信息質量,是實施有效市場約束的前提條件。

監管(S)是指監管者對銀行實行CAMELS評級的過程。評級結果與很多監管措施掛鉤。如評級結果要與銀行的資本充足率要求掛鉤,評級結果越差,資本充足率的要求越高。

債券(B)是指法律規定,阿根廷的銀行每年必須發行相當于存款總額2%的次級債。采取這種監管措施主要基于三個方面的考慮:一是銀行如果被迫到市場上發行次級債、吸引機構投資者參加,在這個過程中必須向債券持有人和監管者披露信息,可以提高信息透明度;二是次級債公開交易的二級市場價格可以即時反映銀行的風險程度,為銀行監管和市場約束提供市場信息;三是持有次級債的高級投資者對銀行的索取權僅優于股東,銀行如果出現償付危機時,他們將會遭受很大損失,這將會激勵機構投資者對銀行實施有效市場約束。

信用評級(C)是指中央銀行要求銀行必須獲得國際上活躍的四大評級機構之一出具的評級結果。信貸評級的要求可以使得廣大公眾在不了解復雜的銀行業務的情況下,通過簡單的銀行評級結果對銀行的風險程度做出判斷,并據此通過存款轉移、要求較高存款利率的方式對銀行實施市場約束。

此外,為了強化市場紀律,阿根廷還采取了以下措施:一,嚴格的有限的安全網。阿根廷的有限存款保險體系完全是由私人投資的、有限的存款保險,同時對中央銀行實施最后貸款人的權利進行限制,這些都使得存款人面臨存款損失的風險,從而有利于激勵存款人對銀行實施市場約束;二,中央政府鼓勵省級政府控股的銀行的私有化;三,銀行必須滿足嚴格的流動性和資本充足率要求,且這些要求與銀行的評級結果、是否符合監管要求等掛鉤,評級結果和監管評價要高,則流動性和資本充足率要求越低;四,阿根廷允許外資銀行自由進入本國金融市場與本國銀行進行競爭。充分的市場競爭一方面有利于促進銀行管理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存款人實施市場約束的能力。

二、對我國的啟示和借鑒意義

(一)市場約束有效發揮作用的前提條件是提高信息透明度

市場約束發揮作用的前提條件是要提高銀行業信息的透明度,解決銀行和存款人之間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阿根廷BASIC銀行監管體系的5個要素都是為了提高信息透明度、信息的可獲得性、信息的可用性。

而我國在這方面仍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現為:一是信息(I)的透明度不高。盡管我國已建立了企業和個人的征信系統,但這一系統目前只對商業銀行開放,而不能對所有公眾開放。公眾無法通過這一系統了解每家銀行的風險程度。系統中的貸款分類信息并沒有經過外部審計師的強制審計,因此,信息的真實準確性不能得到保證。二是審計(A)的有效性有待提高。盡管大多數銀行的年度報表都經過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但我國尚未對會計師事務所的資質進行準入管理,審計質量存在一定差別;三是監管(S)信息不透明。我國已經開始實行對股份制商業銀行的CAMELS評級,對其他類金融機構尚未實施監管評級。但評級結果并不對公眾公開,不利于公眾利用評級結果對銀行的綜合經營狀況作出判斷;四是次級債(B)的發行尚未成為市場約束的一種手段。我國很多家銀行都已經發行了次級債,但我國次級債僅是資本補充的一種手段,由各家銀行相互持有。由于各行都預期政府會對銀行承擔隱性擔保,因此,各行發行次級債的利率、發行量并不能反映銀行的風險程度,機構投資者并不能通過這一手段約束銀行,次級債的發行不能起到揭示銀行風險信息的作用;五是信貸評級(C)制度尚未實施。我國大多數銀行沒有取得并公布國際活躍評級機構的評級結果,不利于包括存款人在內的廣大公眾利用國際評級結果對銀行的經營狀況作出判斷。以上各方面都反映了我國對銀行業實施有效市場約束所需要的信息仍然很不充分,存款人與銀行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現象仍很嚴重。

(二)建立適當的制度安排,提高存款人實施市場約束的激勵

充足的信息僅是實施有效市場約束的必要條件,但并不是充分條件。市場約束發揮效用的另外一個必要條件就是必須建立相應的激勵制度為包括存款人在內的廣大公眾提供對銀行實施市場約束的激勵。如,阿根廷實施的有限存款保險制度,存款人在銀行倒閉時,只能得到有限的補償。而且,阿根廷存款保險公司完全是利用私人資本建立起來的,私人公司經營的目標必然是收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存款保險公司完全按照法律和商業原則操作,而不是如我國或其他國家一樣為存款提供完全的隱性或顯性存款保險。由于銀行破產將會給存款人帶來損失,這就會激勵廣大存款人對風險程度較高的銀行要求較高的存款利率或通過將存款轉移到較為安全的銀行的方式實施市場約束。而我國雖然尚未建立完全的存款保險制度,但政府處置破產金融機構時,對存款人往往提供完全的補償,存款人不必擔心存款資金的安全,存款放在任何一家銀行都是安全的,這種制度安排使得存款人喪失了對銀行實施市場約束的動機。

(三)充分的市場競爭可以提高存款人實施市場約束的能力

為促進市場競爭,阿根廷允許外資銀行自由進入,充分的市場競爭提高了存款人可以選擇的銀行范圍,提高了存款人實施市場約束的能力。我國自2006年12月11日后,將對外資銀行全面開放國內市場,中國居民可以選擇的金融機構和金融產品范圍加大,金融市場競爭激烈程度加大,這將有利于提高我國存款人對銀行實施市場約束的能力。

(四)實施市場約束需要一定的政治環境的配合

阿根廷BASIC銀行監管體系可以作為任何一個希望培育銀行監管的市場約束機制的國家的榜樣。但這些制度的實施需要一定的政治環境的支持。很多國家,如1982年的智利、1984年的美國、1991年的委內瑞拉,盡管缺少法律支持,但這些國家仍為存款人提供了完全的存款保險。而阿根廷在1995年的金融危機中,政府選擇了關閉破產銀行,允許這些銀行的存款者損失了他們的絕大部分存款。政府承諾實施低通貨膨脹政策、治力于銀行系統的改革,限制大規模的對銀行實施救助行為的支出和對銀行實施的其他干預。阿根廷的監管體系在其他國家的成功運用也需要政府真正支持金融改革、限制對破產銀行的救助行為的政治環境。因此,發展中國家要實施有效的銀行監管,一方面是要吸收引進先進的監管技術和方法,但更重要的、也是更困難的是創造一個使得有效銀行監管體系發揮作用的良好政治環境。由于我國尚未建立對存款人的基本存款保險制度,為維護社會穩定,政府不得不承擔對破產機構的救助責任和對存款人的完全的隱性存款保險,我國尚不完全具備對銀行業實施有效市場約束的政治環境。

(五)有效發揮市場約束作用,提高我國銀行監管的有效性

我國目前的銀行監管體系仍是以政府監管為主導的、市場約束發揮的作用很小,而政府監管由于受到資源、技術、人力、信息等方面的限制,監管的有效性仍然不高。因此,為提高我國銀行監管的有效性,有必要借鑒阿根廷的經驗,有效發揮市場約束機制的作用。為此,一是要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在符合保密原則的前提下,盡可能地公開各方面的信息,包括信貸質量信息、風險程度、監管評級、國際評級機構信用評級結果等各方面的信息,同時要加強對信息披露的審計工作,確保信息的準確性;二是要建立適當的制度,為存款人實施市場約束提供激勵。這就要求我國逐步取消完全的隱性存款保險制度,取消對破產機構的無條件的救助制度,建立有限的存款保險制度,只對存款提供部分保險,允許清償力不足的銀行破產,存款人要為不審慎地選擇存款機構承擔損失,這樣就會激勵廣大存款人實施對銀行的市場約束;三是要提高市場競爭程度,為存款人實施市場約束提供空間。一方面要允許更多的外資機構進入,另一方面要逐步放開存款利率,使得存款利率能夠反映銀行的風險程度;四是要培育實施有效市場約束的政治環境。政府要承諾不對問題機構提供完全救助政策,不再干預銀行的日常經營行為,維持低通貨膨脹率的穩定的市場環境,提高貨幣、監管政策的一致性和可信度。

參考文獻:

[1]Charles W.CalOmiris and AndreW POWell,“Can emerg-ing markeT bank regulaTOrs esTablish credible discipline?”,NBER WOrking paper 7715,May 2005

銀行監管評級的意義范文3

關鍵詞:信用評級;監管;風險

一、信用評級理論及美國銀行信用評級實踐

信用評級又稱資信評級、信用評估,是一種社會中介服務,為社會提供資信信息,或為單位自身提供決策參考,始于20世紀初期的美國。

(一)關于銀行信用評級的基礎理論

1、信息非對稱性理論。資信評級的產生源自信息非對稱性。所謂信息非對稱性是指交易雙方所掌握的信息不一樣,企業的內部人所掌握的企業自身信息總比外部人多。在銀行信貸市場和其他商業交易領域,也同樣存在廣泛的信息非對稱性。要提高交易行為的透明度,必須有專業化的信息機構為人們提供有關企業和個人行為的信息。資信評級作為專業信用服務機構之一,在降低信息不對稱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2、交易成本理論。交易成本理論認為,交易成本是企業賴以生存的經濟原因。在交易過程中,交易雙方都需要了解交易對手的信用狀況,都必須付出一定的交易成本(包括人力、時間和經濟代價)。在資本市場上,由于每個投資者要對債券等金融工具進行信用風險分析,其成本是很高的,因此需要有機構代表廣大投資者開展這項工作,這就是資信評級機構存在的原因。從交易成本理論看,專業信用服務機構的出現是社會分工的必然。

(二)美國的銀行信用評級實踐

美國是資信評級的發源地,其三大專業評級機構穆迪、標準普爾、惠譽控制了95%左右的國際市場份額,獲得了資本市場“看門人”的美譽,并日益成為國家和世界金融體系的主宰。三大評級機構普遍采用駱駝體系進行信用評級。

1、駱駝體系?!榜橊劇痹u級體系是美國金融管理當局20世紀80年代對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業務經營、信用狀況等進行的一整套規范化、制度化和指標化的綜合等級評定制度。因其五項考核指標,即資本充足性(Capital Adequacy)、資產質量(Asset Quality)、管理水平(Management)、盈利水平(Earnings)和流動性(Liquidity),其英文第一個字母組合在一起為“CAMEL”,正好與“駱駝”的英文名字相同而得名。駱駝評級體系的特點是單項評分與整體評分相結金、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以評級風險管理能力為導向,充分考慮到銀行的規模、復雜程度和風險層次,是分析銀行運作是否健康的最有效的基礎分析模型,駱駝評級標準在許多國家得到推廣和效仿。

2、駱駝體系的修訂。從1991年開始,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及其他監管部門對駱駝評級體系進行了重新修訂,增加了第六個評估內容,即市場風險敏感度,用于強調金融機構監控和管理市場風險的能力及其對有關市場風險監管做出反應的能力,該市場風險主要反映其利率變化的風險缺口,主要考察利率、匯率、商品價格及股票價格的變化,對金融機構的收益或資本可能產生不良影響的程度。市場風險敏感度(Sensitivity 0f Market Risk),以S為代表。增加第六個評估內容以后的新體系為Camels Rating System。

3、銀行信用評級的主要作用。銀行信用評級可以簡單而客觀的提供銀行所面臨的風險情況,保護銀行股東和存款人由于信息不足而蒙受的損失,降低銀行股東和存款人尋求銀行風險情況的信息成本,為銀行股東和存款人的交易決策提供參考;同時,可以為銀行提供客觀公正的資信等級證明,從而拓展其業務渠道,擴大投資者基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場競爭力,加強自身的風險管理。以Kansas 州商業銀行為例,1986年,該州境內有商業銀行444 家,對其進行駱駝評級,其中1級銀行為65家,占14.6%,而有問題銀行(評級為3、4、5 級)為166家,占37.4%。1998 年該州銀行總數下降為281家,其中1 級銀行和有問題銀行分別為167 家和4 家,所占比例為分別為59.4%、1.4%。可見駱駝評級法有助于銀行業的良性發展并促成優勝劣汰。級別低的銀行在市場競爭中落敗,通過被級別高的銀行兼并或者破產而退出舞臺,能夠在市場競爭中發展壯大的銀行必然是那些資產質量優良、評級級別高的銀行,這從1級銀行所占比例大幅上升中可以看出。

二、后危機時代美國對銀行信用評級機構的主要監管措施

美國一直對銀行信用評級機構實施嚴格的準入制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于1975年通過“無異議函”的形式指定標準普爾、穆迪、惠譽國際3家評級機構作為首批全國認定的評級組織(NRSRO)。至次貸危機爆發前,NRSRO的數量并沒有實質性增加。近年來,美國對銀行信用評級機構的監管實施了改革。

(一)強化政府監管權。

評級機構盡管在金融市場中處于中立地位,但其同時也是“經濟人”,具有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的本性,這是市場機制運行的必然結果?!笆袌龅氖?,往往需要政府干預或管制?!泵绹鴩鴷?010年通過了《 多德一弗蘭克華爾街改革與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稱《金融監管改革法》)強化了SEC 對評級機構的監管權,賦予了SEC包括取消評級機構NRSRO資質在內的多項權力。

(二)強化聲譽機制和內部約束。

一是促進行業競爭,增強市場多樣性和評級可比性。SEC分別于2007年和2008年新批準了7家評級機構獲得NRSROS資格,打破了數十年來美國評級市場由穆迪、標準普爾和惠譽三大寡頭“三分天下”的格局。二是加強評級機構治理結構和內控機制建設。《金融監管改革法》規定,每個評級機構必須設立董事會,且半數以上(不少于2人)的董事應該是獨立董事,并設立專職合規主管且建立機制保證合規主管獨立性,專職合規主管每年必須向公司和SEC呈交合規年報;要求NRSRO評級機構設立內部防火墻,防止市場推廣和銷售影響評級,向SEC上報與被評級機構間的人員流動,并對加入此機構的雇員進行利益沖突審查和防范;要求NRSRO評級機構設立有效內部控制架構,保證其規章、流程、方法貫徹到評級中,并向SEC呈交內部控制年報。三是加強信息披露,提高評級活動透明度。

(三)建立評級機構問責機制。

美國《金融監管改革法》除明確SEC 有權對評級機構的不當行為進行定性并作出相關處罰外,還廢除了美國證券條例第436(g)條款賦予評級機構的法律豁免權,要求評級機構承擔“專家”責任并允許投資者以評級機構對其決定信用評級風險的方法所依賴的重要事實沒有進行合理的調查等“故意或草率”的行為為名,向評級機構提起民事訴訟。

(四)降低金融體系對信用評級的依賴。

SEC在2009年頒布《NRSRO評級指引》,取消了部分參考NRSRO評級結論的監管要求。《金融監管改革法》要求政府監管機構檢查各類金融監管條例,廢除其中“信用評級參考”條款。作為貫徹該法的第一步措施,SEC 于2011年2月9日向美國國會提交議案,不再把信用評級機構所做的評級結論納入證券產品的監管規則。

三、對我國銀行信用評級行業發展的啟示

(一)完善信用評級法律法規體系。

盡快建立統一的信用評級機構監管標準和法律規范,明確信用評級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義務、信用評級機構監管部門的監管范圍和職責、信用評級機構的資格認定標準和程序、信用評級機構信息披露的范圍、信用評級機構因評級失誤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以及責任追究的程序等,尤其是要增強信用評級機構透明度,強化投資者權益保護,建立信用評級機構重大評級失誤的懲戒機制,消除信用評級中的權利義務不對等,為評級機構的依法成立、合法經營、有序競爭提供法律依據。同時,確立依法監管、適度監管、有效監管的原則。

(二)確立統一監管、分工配合的信用評級監管體系。

目前,國際上以間接融資為主的國家,傾向于由銀行監管機構負責對信用評級機構的監管。2011年12月,國務院批準央行作為信用評級行業的主管部門,因此我國應當以人民銀行作為監管核心,會同其他監管主體制定監管標準,對評級機構實施集中統一監管。人民銀行要牽頭積極推動社會信用評級法制建設,制定信用評級管理規定及實施細則,統一對信用評級行業的監管標準,完善對資信評級行業行為的強制性措施,填補監管空白點,形成既分工又合作的統一監管體系,有效防范評級機構的不規范運營和機構間的惡性競爭。

(三)建立完善的準入和退出機制。

在機構準入上,可以借鑒美國的NRSRO制度。資質認證考核由信用評級機構監管部門定期舉行,通過考核具備認證資格的機構,國家予以頒布認證證書,其評級結果受監管部門的認可。在退出機制上,對資質認證設立一個有效期。同時,為有效監督信用評級機構,應建立對評級結果的復審、評價等制度。如果信用評級機構在獲得相關資格后,由于人員變動、內部治理結構不完善等原因不能滿足相關的監管要求,監管機構有權以適當的形式,限制評級機構的經營活動,在某些情況下,甚至有權取消評級機構的注冊。

(四)加強評級機構的內部治理。

首先,強化董事會的職能和責任,引入獨立董事制度,確保評級機構權力配置平衡、高效和安全;其次,建立內部審查稽核機制,增設專門的合規審查部門,在負責監督檢查評級機構的合法、合規情況的同時,還負責定期審查評級假設、模型、方法的重大改變及改變后用于評估新型金融工具的適用性;再次,禁止評級機構同時提供信用評級和咨詢服務,隔離業務承接和級別評定,建立防火墻制度和回避制度,確保評級過程的獨立性;第四,對評級分析員實行資格準人和后續考核,并實行定期輪換制度,保證評級結果的客觀公正性;第五,逐步完善評級方法和評級體系,注重數據累積和相關經驗總結,提高信用評級質量;第六,建立和完善信用評級信息披露制度,按照及時披露和公正透明原則明確信用評級機構信息披露的原則、時間、內容方式以及調整信用等級信息披露的適時性等;第七,建立評級跟蹤機制,動態調整評級級別,及時揭示潛在風險。

(五)推進信用評級行業協會建設。

可以選擇信用評級市場發展較為成熟的大城市進行試點,組織、指導成立信用評級行業協會,建立信用評級機構間信息共享機制和交流平臺,制定行業規則,培訓從業人員,培育行業品牌,逐步提高第三方評級的社會認可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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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監管評級的意義范文4

新協議對內、外部評級法應用的具體規定

新協議規定銀行計量信用風險資本的依據是評級,此評級可以是外部評級也可以是內部評級,應根據銀行采用的風險資本計量方法來確定。其中,使用標準法計量的銀行必須采用外部評級結果,使用內部評級法的銀行可以有初級法和高級法兩種選擇。以上各種評級方法的使用必須得到銀行監管當局的認可。

對于標準法下對外部評級機構的認定,新協議確立了六項認定合格標準,即客觀性、獨立性.國際通用性、透明度、資源充分度和可信度。外部評級機構提供可靠評級結果的基本條件是要擁有充足可靠的歷史數據和相關信息資源,具有定性與定量分析相結合的穩定的評級方法系統,能夠不受政治經濟及其他因素的干擾進行獨立、客觀和公正的評級活動。

利用銀行內部評級結果進行資本金計量的內部評級方法與標準法的根本不同在于,銀行對于重大風險要素的內部評估值可作為計算資本計量要求的基本參數,即可基于銀行自身的內部評級系統來計算信用風險的資本要求。其中,內部評級法中初級法僅允許銀行測算與每個借款人相關的違約概率,其他數值由監管部門提供,而高級法中所有資本要求的計算參數都要由銀行測算數值來決定。

應用內、外部評級方法進行資本計量的比較

新協議指出,基于內部評級結果進行風險資本計量的內部評級方法是比標準法高級的處理風險的方法,其優點是:使資本的計量更具有風險敏感性,更能反映銀行對風險控制的要求。同外部評級相比,銀行內部評級體系能掌握更多的關于債項和債務人的信息,評級結果更為嚴格。由于新協議的最低資本規定,銀行應用內部評級結果可以獲得更有利的監管資本測算結果,因而,內部評級法的應用可以促進銀行安排更高級的風險管理方法和機制,有利于銀行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但是,銀行采用內部評級法具有嚴格的技術前提和規范,要求銀行建立完善的內部評級系統、先進的管理信息系統,以及高級的風險管理和緩釋技術等,因此,對內部評級法的應用有基礎條件的限制。新興市場經濟國家現在難以適應新協議中技術方法的復雜性要求。

標準法下采用外部評級的優點是:評級公司的獨立性和客觀性強,其評級結果的社會透明度高。在企業國際化背景下,大型評級公司能夠取得更廣泛的信用信息,使評級更加全面。外部評級公司的業務受到市場、社會和業界、監管部門的多重制約和監督,具有維護其自身公正性并積極促進評級技術進步的壓力和動力。

但實現外部評級機構的優勢同樣要有一定的前提條件。首先,只有基于比較完善的市場競爭機制形成的成熟評級機構才具備上述優勢。在市場機制不健全的經濟中,評級公司的實力和技術條件往往都處于較低水平,評級結果的制約和監督機制也不夠成熟,這些都制約了外部評級機構評級業務的可靠性和客觀性。其次,新協議中對外部評級機構的認:定,一般都要求評級公司有較強的實力和規模,如具有充足的技術和人才儲備、具有廣泛的信息資源渠道以及相當容量的信用信息庫等。

我國應用內,外部評級方法的現狀與發展評級行業建議

我國銀行業應用新協議內部評級法;存在的不足和問題有:管理信息系統落后,評級信息資源積累不足,處理信息和分析信息的水平比較低,風險管理體系不成熟,缺乏有關風險緩釋方法的應用,內部評級系統落后,與新協議的要求差別較大,現行銀行的債項評級基本采用貸款五級分類法,尚不能稱是新協議要求的貸款評級分類,從銀行業監管當局看,目前尚無完善的資本監管制度,現行的資本充足率計算方法離新協議要求差距很大;另外,監管指標和監管技術體系都不夠先進和完善等。針對我國銀行業的實際情況,目前銀行業尚不具備采用內部評級法的技術和管理基礎,同大多數新興市場經濟國家一樣,我國在銀行內部風險管理水平達不到要求之前,只能應用標準法來適應新協議的要求。

但在標準法下應用外部評級機構的評級結果時,我國的外部評級機構也存在一些問題。由于沒有發達的信用服務行業和信用產品市場,我國的外部評級機構評級業務數量相當少,還沒有形成一定的行業規模,導致評級技術水平不夠發達、信息數據資源庫的積累程度低,從而影響了評級結果質量。我國外部評級機構與新協議的認定要求也有一定的差距。

基于我國的實際情況,為了適應新協議對評級制度的要求和規范,筆者認為,我國對于銀行內部評級體系和外部評級機構的發展應采取如下策略:

鼓勵和推動國內銀行尤其是大型商業銀行開展構建自身內部評級體系的工作,促進其提高風險管理能力。

新協議中內部評級法的應用將成為商業銀行能否達到國際管理標準的標志之一,是未來銀行業內部管理體系的發展趨勢。內部評級法對我國銀行業的積極意義表現在:新協議允許管理水平高的銀行采用內部評級法計算資本充足率,因此各銀行可將資本充足率與銀行信用風險的大小緊密結合起來,這有利于銀行徹底改變當前資產風險管理意識和水平低下問題。新協議對操作風險高級計量法規定的具體標準及要求較少,有利于各銀行根據國內實際情況作進一步完善。

重視外部評級機構的作用,大力發展外部評級機構,提高其運作水平,促進銀行業風險管理體系的發展。

外部評級機構的發展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內在要求。從提高社會主體信用度的角度看,發展外部評級機構和提高銀行資產質量、增強風險控制能力的目標是一致的。

在我國尚不具備全面實施內部評級法要求的情況下,按照新協議的要求,可以應用外部評級結果來測定銀行風險程度和計算監管資本要求。針對我國外部評級行業的不足,應按照新協議對外部評級機構認定的相關標準來促進評級行業的發展,努力使其生產出客觀有效的評級產品,使銀行在標準法下的風險管理手段真正起到控制風險的作用。

從推動銀行業加強內部評級體系建設的角度來說,外部評級機構將是支持該項工作的重要技術和信息資源伙伴。當前制約我國銀行內部評級體系的核心因素是評級技術手段和人才資源問題,另外銀行自身信息系統的落后也影響著內部評級的開展。基于這一點,外部評級機構可以利用自身的技術和人才優勢,以及其在評級市場上的運作經驗,同商業銀行開展其內部評級系統建設和管理的技術合作,另一方面,外部評級機構的信息資料系統可以為商業銀行信息采集提供幫助。

銀行監管評級的意義范文5

關鍵詞:征信市場 監管 探究

征信是指依法收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信用信息,并對外提供信用報告、信用評估、信用咨詢等服務,幫助客戶判斷、控制信用風險,進行信用管理活動。征信能夠幫助實現信息共享,提高對交易對手風險識別,所以,征信在經濟和金融活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運行的基石,是金融穩定的基礎,對于建設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具有非常深遠的意義。征信體系是指與征信活動有關的法律規章、組織機構、市場管理、文化建設、宣傳教育等共同組成的一個體系。征信體系是現代金融體系運行的基石,是金融穩定的基石,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具有非常深遠的意義。征信監管是征信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目的是保護數據主體(即企業和個人)的利益而實施征信法規,并以此促進信息共享,規范征信機構的行為,維護征信市場的正常秩序,促進征信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一、我國征信市場監管的現狀分析

目前,我國比較健全的征信系統是銀行信貸征信系統,其監管單位是中國人民銀行,主要職責包括,一是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推動《征信管理條例》的研究制定,使征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制定《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保障個人信用信息的安全和合法使用,防范和降低商業銀行信用風險。三是落實《物權法》賦予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承擔應收賬款質押登記的職責,制定《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四是制定了《關于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債券信用評級有關事項的公告》、《關于加強銀行問債券市場信用評級作業管理的通知》、《信用評級指導意見》、《信貸市場和銀行問債券市場信用評級規范》等一系列公告和規范性文件,規范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信貸市場信用評級活動。

2006年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信貸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正式建成,并實現全國聯網運行;該數據庫已經與所有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信用合作社及其他金融機構連接,同時還與公安部的人口數據庫聯網,實現了個人身份信息真實性在線核查。截至2010年底,該系統已分別為近1700萬戶企業和7.77億多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檔案。企業和個人征信系統提供的信用報告,正逐漸成為以信貸信息為核心,全面反映企業和個人借債還錢、遵守合同及遵紀守法狀況的“經濟身份證”。

除了銀行信貸征信系統外,我國從事信用登記、信用評級、信用咨詢、信用調查、信用評分業務的社會征信機構有200家左右。從規模上看,雖然我們有大公國際、中誠信、聯合信用等注冊資本上千萬元,從業人員數百人的較大社會征信機構,但大多數社會征信機構目前從業人數不過數十人,人員素質良莠不齊,對信用評級技術的研究還不成熟,有關信用評級的研究文獻較少,信用評級專業人才供給有限,加之征信數據不完備等客觀困難,使得征信公司的評級工作開展較慢。這些問題很大部分源于對征信業發展缺乏統一規劃和監管,主要表現為:

一是地方自定義的所謂公共征信機構定位不準,性質不明,規劃缺乏科學性,發展帶有盲目性。目前,地方政府信用體系建設熱情很高,各級政府都希望建設自己的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甚至要建設聯合征信平臺和綜合評級系統,還希望能夠共享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數據,但缺乏總體科學的前瞻規劃。地方建立的所謂公共征信機構由于負載著服務于公共管理的職能,并非專門的征信機構,與征信的專業化背道而馳,而且其信息來源相當有限,偏于一隅難有作為。因此,地方建立的所謂公共征信機構是不成熟的、不完善的,其功能和作用必然大打折扣,最終只會造成發展無序和重復建設,增加征信市場發展成本,造成資源浪費,不利于信用資源的優化組合。

二是對社會征信機構的業務準入許可和管理溥弱。在缺乏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各地紛紛出臺了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并設置了一些專門的征信管理部門。以信用評級為例,2000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國家計委、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務院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向國務院行文《關于信用評級機構管理有關問題的請示》(銀發(2000)136號),建議“參照國際慣例,將信用評級機構作為一般企業進行管理。對評級機構從事企業債券類,貸款證、金融機構、金融債券類,證券公司、上市公司、股票、基金類,保險機構類評級的執業資格分別由國家計委、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進行認定?!保磳C構管理實行一般企業工商部門注冊制,執業資格分業務由多部門認定。

三是對信用評級等征信產品的制度性需求不足。在美國,個人貸款一般都要求出具個人信用報告,企業到銀行融資,也要求進行相應的評級。而在我國,除了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和長期公司債實行強制評級外,在信貸市場上借款企業的主體評級仍采取自愿原則。在自愿原則下,企業還缺乏現代信用意識,沒有意識到現代市場經濟本質上是信用經濟,反而片面地認為信用評級等征信服務是要收費的,但收費以后并不能保證企業融資成功,因而參與的積極性不高,甚至存在一定的抵觸心理。

二、當前征信市場監管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相關法律、法規嚴重滯后。征信服務市場的健康發展需要具備一個先決條件,即征信服務機構能夠合法收集相關信息,并在整理加工后對外披露,具體而言,就是必須具備一個完整的法律環境,而目前我國信用服務行業的法律、法規幾乎處于空白狀態。在征信服務機構的業務范圍、信息收集方式、信息加工方式、信息保管方式、信息使用范圍、信息有效期限、以及違法、違規收集和使用信息的懲罰等方面均沒有全國統一的法律、法規對其進行規定。僅有的一些部門規章或地方法規,也存在效力層次低、規范內容不一致的缺陷。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外資征信機構或不法機構硬鉆我國法制不健全的空子,無序開展業務,將會對我國征信服務市場健康發展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因此,如何開放征信服務市場,以及開放后國家如何對征信服務機構實施有效監管是擺在我們面前的緊迫而又嚴峻的問題。

(二)監管體系有待完善。我國征信服務業的監管主體和監管標準一直沒有明確。首先,我國對征信服務行業實行較寬的開放政策,對所有征信服務機構包括外資征信機構僅按照一般的信息咨詢企業標準進行工商注冊登記,在準入方面也基本沒有特別的限制。雖然國務院賦予人民銀行管理征信業的職能,但對征信機構的統一的機構準入和業務監管缺乏具體明確的法律規定和監管手段,許多社會征信機構一直游離于監管之

外。其次,在中外征信服務機構的合資的細節問題上,我國管理部門至今沒有明確的規定。目前對合資征信服務機構,我國只要求中方控股,除此別無其他。如此寬泛的要求很容易導致內資機構將管理部門的批準的特許經營權專賣給外資征信服務機構,其結果是不但未給國家利益和行業發展帶來好處,反而對信息安全造成威脅。目前美國穆迪、標準普爾、惠譽等利用我國在信用評級管理方面的溥弱環節,在幾乎沒有任何障礙的情況下,長驅直入中國的信用評級市場。2006年,美國評級機構開始了對中國信用評級機構的全面滲控。2006年,穆迪收購中誠信49%股權并接管了經營權,同時約定七年后持股51%,實現絕對控股。同年,新華財經(美國控制)公司收購上海遠東62%的股權,實現了對該機構的直接控制。2007年,惠譽收購了聯合資信49%的股權并接管經營權;標準普爾也與上海新世紀開始了戰略合作,雙方亦在商談合資事宜。這樣,目前我國四家全國性的信用評級機構除大公始終堅持民族品牌國際化發展外,其余已經或正在被美國控制。在被美國收購的評級機構中,中誠信、聯合在全國各省均設有分公司,他們可以從事國內的所有評級業務,市場份額合計超過2/3以上。美國評級機構借助被收購公司的分支機構,迅速將觸角伸展到全中國,直接或間接從事所有評級和相關業務。最后,在業務監管上,目前我國對信用評級行業采取分市場監管模式。目前,對從事信貸市場及銀行間債券市場、企業債券、證券市場評級業務的執業資格分別由中國人民銀行、發改委、中國證監會分別進行認定。而對信用信息登記、信用管理咨詢、信用擔保、商賬追收等業務,監管主體和標準一直未明確,致使一些外資征信服務機構輕而易舉地進入我國市場,并通過混淆業務界限逃避監管。

(三)行業自律不足,缺乏科學、統一的執業技術規范。行業自律組織是規范行業健康發展的重要的內生力量,從國際上看,行業協會,如美國的信用管理協會等在征信業發展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我國目前缺乏類似的自律組織和自律機制,十分不利于行業參與者執業水平的提高、執業紀律的規范、行業技術標準的統一和惡性競爭的防范。

三、對征信監管的思路和建議

(一)完善法規。加快立法、完善相關法律制度是我國征信服務業發展的必要保障。要按照國務院賦予中國人民銀行“管理征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的職責,做好國務院社會信用體系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工作,與其他部門一起研究建立我國征信行業具體的監管制度,推動《征信管理條例》早日出臺,規范評級機構的從業行為,建立評級機構的執業標準;積極推動評級機構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管理制度,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建立評級行業從業資格管理制度和黑名單制度,強化從業人員的責任和義務。

(二)特許經營。征信服務業是一個特殊行業,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了征信服務機構特許經營的方針。因此,對于征信服務機構,特別是外資機構進入我國征信服務市場,應首先由行業監管部門對其業務資格進行審批,并對其業務范圍給予許可,征信服務機構得到業務資格審批后方可履行其他注冊登記手續。

(三)加強監管。中國人民銀行要按照國務院賦予的“管理征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的職責,做好國務院社會信用體系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工作,與其他部門一起研究建立我國征信行業具體的監管制度。要規范征信服務機構的從業行為,建立征信服務機構的執業標準;積極推動征信服務機構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管理制度,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建立征信服務行業從業資格管理制度和黑名單制度,強化從業人員的責任和義務。

銀行監管評級的意義范文6

關鍵詞:次貸危機;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啟示

一、次貸危機的概況

“次貸危機”又稱“次級債危機”,是指美國房地產市場上的次級按揭貸款的危機。次貸危機問題出現在美國的第三類市場上。所謂次級按揭貸款,主要是指美國貸款機構向信用分數較低(低于620分) 、收入證明缺失、負債較重的人提供住房抵押貸款。這種次級按揭貸款將客戶的償付保障建立在房屋價格不斷上漲的假設之上,而不是建立在客戶本身的還款能力基礎上,其中所隱含的巨大風險是顯而易見的。

2004年至2006年美聯儲17次加息,一方面將房地產市場由繁榮引向衰退,房價開始下跌,另一方面,借款人尤其是申請次級抵押貸款的借款人由于不堪重負的高額貸款利息而開始違約,提供這類貸款的金融機構開始受損,此后以這些次級貸款為標的的證券化產品及其衍生產品即所謂的次級債券的價格開始下跌,受損者開始擴大到各類基金公司、保險公司、投資銀行以及美國國外的投資者,全球金融市場出現劇烈動蕩,流動性危機開始顯現。資金鏈的源頭出現斷裂,如同推倒了第一塊多米諾骨牌,引發了這場“次貸危機”。

二、次貸危機的原因分析

2.1美聯儲貨幣政策的變化

為了刺激美國經濟發展,美聯儲從2001年初實行寬松的貨幣政策,聯邦基金利率從2001年1月5.98%降低到2004年中期1%。同時,30年期固定利率房屋抵押貸款(不含次級貸款)的合約利率也從2000年5月的8.52%下降到2004年3月的5.45%。然而次級貸款沒有可供參考的平均利率,但市場利率水平較低無疑推動次級貸款規模迅速增加。同時,浮動利率借款人可以以較低成本進行再融資,美國家庭抵押貸款的負債由2000年的4490.6億美元上升至2007年二季度的10145.9億美元,超過了以往224年的水平。而房價的持續上漲則維持了房市及其貸款市場的繁榮,也是2003年至2004年到期未付率明顯降低的原因之一。

出于對通貨膨脹的擔憂,美聯儲從2004年6月起逐步提高聯邦基金利率,至2006年8月提高至5.25%,隨后一年內維持不變。與此對應,房屋貸款利率也有所上升,至2007年7月達到6.7%。利率的上升無疑對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形成壓力,尤其是對2003年至2004年低利率水平下發放的大量浮動利率的次級貸款借款人影響更大,因為這些貸款會在2005年或2006年重新設定利率。

長期的低利率政策與房價暴漲誘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家庭過度負債。家庭房產占名義GDP之比達到頂峰,私人部門債務占GDP之比在2008年也達到創記錄的354%,家庭債務與資產之比從2001年起急劇上升,過去7年家庭債務與收入之比超過之前39年的水平。這也為次級貸款危機進一步影響美國經濟增長奠定了基礎。

2.2美國房屋價格普遍出現大幅下降

利率變動影響到借款人的融資成本和還款能力,而房屋價格變動則影響到借款人的還款意愿,兩者共同決定了次級貸款的違約率。美國房屋價格從1995年開始逐年提高,上漲速度也逐步加快,自2003年下半年至2005年中期,上漲速度急劇提高,同比增長最高曾超過15%。從2005年四季度起,房價的上漲速度開始明顯下降,到2007年3月房價停止上漲,隨后明顯下跌。房價增速放緩甚至下跌是2005年第四季度到期未付率開始上升的重要原因。但從歷史角度來看,美國房價仍然處于最高水平。

房屋抵押貸款利率與房價上漲幅度存在明顯的相關性,利率下調,房價上漲,利率停止下調,房價則下滑。因此,利率與房價波動成為理解次級貸款危機的關鍵因素。

2.3危機通過資產證券化被傳遞和放大

證券化是20世紀金融市場最重要的創新之一。房地產金融機構為了迅速回籠資金以提供更多筆抵押貸款,它們可以在投資銀行的幫助下實施證券化,即將一部分住房抵押貸款債權從自己的資產負債表中剝離出來,以這部分債權為基礎發行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借款者未來償還抵押貸款所支付的本息,就成為房地產金融機構向此種證券購買者支付本息的基礎。由于這些衍生證券設計復雜,透明度較低,其中的風險隱患較為突出。美國金融機構把次級住房抵押貸款打包成了債券,賣給了國際投資者,美國歐洲的許多大銀行、基金和保險公司都購買了次級債,所以,一旦美國次級抵押款市場發生了異常,便不可避免地波及到國際投資市場,從而導致危機的影響在球金融市場上不斷被傳遞和放大。

2.4評級機構證券風險狀況評估失真

由于次優抵押貸款市場發展僅十余年,且此前該市場運作狀況良好,因而此次貸違約率并不高。依賴所謂的歷史違約率數據,并參與這些衍生產品的設計,評級機構給予了次貸相關衍生證券較高的評級,并使得次貸產品評級結果明顯高于系統的金融工具評級。據統計,大約75%的次貸證券獲得了AAA評級,由此包括保險公司、養老基金、教育基金等在內的穩健型機構投資者也參與了該類產品的投機。危機爆發后,三大國際評級機構不斷調降次貸相關證券的評級,并表示將調整次相關證券的評級方法,但評級機構的獨立性、透明度、公信力仍受到市場質疑。

2.5銀行內部管理缺失

美國次貸危機與部分美國銀行和金融機構違規操作,忽略規范和風險的按揭貸款、證券打包行為有關。2001年以來,美國次級抵押貸款市場進入了蓬勃發展期,2001年,美國次貸約1200億美元,到了2006年達6000億美元,五年間增長5倍。在美國次級房貸的這一輪繁榮中,部分銀行和金融機構為一己之利,利用房貸證券化可將風險轉移到投資者身上的機會,有意、無意地降低貸款信用門檻,導致銀行、金融投資市場的系統風險的增大。在過去幾年,美國住房貸款一度出現首付率逐年下降的趨勢。歷史上標準的房貸首付額 度是20%,也一度降到了零,甚至出現了負付。有的金融機構,還故意將高風險的按揭貸款打包到證券化產品中去,向投資者推銷這些有問題的按揭貸款證券。突出的表現,是在發行按揭證券化產品時,不向投資者披露風險狀況。而評級市場的不透明和評級機構的利益沖突,又使得這些嚴重的高風險資產得以順利進入投資市場。

2.6政府監管缺位

2003年底,美國金融監管者開始關注到房貸機構放松了貸款標準,但是,金融監管部門并沒有及時給予干預。相反,美聯儲一邊持續加息,另一邊卻繼續鼓勵貸款機構開發并銷售可調整利率放貸,讓許多具有高風險的衍生工具不斷擴散。而且,政府還把對次級房貸債券這種金融衍生品的評估和監督責任完全拋給私人債券評級機構,給這些私人機構留下太多操作空間,對于這些機構采用的評級標準是否可靠卻不予監管等,正是這些自相矛盾的行為造成了席卷全球的危機風暴。

三、完善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機制

美國次貸危機對我國商業銀行的影響關鍵在于它的警示意義,為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金融創新產品的設計與發展提供借鑒價值。

3.1從信用風險管理逐步轉向全面風險管理

審視美國次貸危機與銀行陷入危機的原因與影響,主要是由于美國銀行機構為追求過度利潤,放寬了貸款標準和條件,通過資產證券化掩飾和轉移風險,違背了審慎經營的原則,從而出現過度投機行為,以致在房地產市場逆轉下美國次級按揭貸款惡化,導致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和市場風險。因此我國商業銀行在組合信貸、金融衍生品創新與應用及國際投資方面要求更高的風險管理。要建立與完善風險評估體系、風險模型定價機制和危機處理機制,對潛在的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市場風險及操作風險等進行識別、評估、分析和定價,防范和減少風險損失;要加強研究和分析,認清和理解風險的影響因素和傳導機制、定價模型背后的各種參數及其對潛在風險報酬的影響,保持在金融市場中投資的理性態度;構建一個健全有效的交流網絡和統一的信息共享平臺,對未來開展信貸業務以及資產證券化產品等金融創新業務過程中的風險管理形成支撐。

3.2科學設計信貸產品和金融衍生品,謹慎創新與應用

美國次貸危機爆發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貸款公司和銀行為了營銷推出了一系列金融創新產品,將貸款證券化,把風險從銀行賬本上轉移到資本市場,由于高杠桿作用,衍生產品價值與其真實資產價值完全偏離,放大了相關投資和交易風險,為危機埋下隱患。因此商業銀行必須審慎經營,科學設計信貸產品、理財產品和金融衍生品。在產品設計、創新與應用過程中,要重視宏觀經濟、行業及公司研究,能充分利用金融市場的各方研究成果,把握宏觀經濟走勢與具體產品的關系,科學使用資產證券化手段,推進金融衍生品的創新;合理調整信貸資產規模與比例,減少風險比較集中(如房貸)的貸款發放,合理評估無風險約束下的放貸行為與潛在風險的平衡。

3.3完善以風險管理為核心的績效考核機制

  建立新型的以風險為基礎的考核盈利指標——adjusted return on capital ,RAROC) ,其核心思想是:將風險帶來的未來可預計的損失量化為當期成本,與金融機構的運營成本一道,直接對當期盈利進行調整,衡量經風險調整后的收益大小,并且考慮為可能的最大風險做出資本準備,進而衡量資本的實際使用效益,使銀行的收益與所承擔的風險直接掛鉤。RAROC 績效評價法將銀行的收益與銀行所承擔的風險相結合考核銀行的經營效績,縮小了管理者與出資人之間的目標差距,對改進我國商業銀行的績效評價方法具有積極意義。

3.4完善評級機構的評級制度

本次危機暴露出評級機構存在的失誤。由于直接參與衍生產品的設計并為其提供評級,評級機構面臨明顯的利益沖突,喪失了獨立性。關鍵在于,當前的國際評級市場具有明顯的寡頭壟斷性,評級結果存在對主要發達國家企業和債券評級的普遍高估以及對其它國家的普遍低估的現象,評級機構的公信力受到削弱。因此應增加現有評級體系的競爭性,避免評級結果的系統性偏倚。

3.5充分發揮政府監管的作用

此次信貸危機引發了全球金融市場劇烈的動蕩,但也會在一定程度上推動全球金融監管機構開始重新思考和審視資產證券化產品、衍生品市場監管和協同監管等一系列問題?,F代金融體系的監管應該更多地強化功能監管和事前監管。監管者要能夠審慎地評估金融產品,洞悉其對整個金融體系的風險。針對這些變化,監管體系有必要從過去強調針對機構進行監管的模式向功能監管模式過渡,即對各類金融機構的同類型的業務進行統一監管和統一標準的監管,以減少監管的盲區,提高監管的效率。

小結

次貸危機給國內商業銀行帶來的潛在影響不容忽視,主要包括凈利差收窄的挑戰;資產質量有下行風險,信貸成本將會有所上升;房地產價格下降帶來的風險;人民幣升值對銀行帶來外匯經營風險;流動性風險仍將考驗中小商業銀行;商業銀行相關中間業務的增長速度顯著放緩等。所以我國應該從本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現狀入手,吸取美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經驗教訓,要實施全面風險管理;科學設計信貸產品和金融衍生品,謹慎創新與應用;完善以風險管理為核心的績效考核機制;推進個人和機構征信系統的建立;完善評級機構的評級制度;充分發揮政府監管的作用等,這樣國內商業銀行才能增強應對全球經濟危機的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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