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銀行監管中的職務犯罪探析,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銀行作為經營貨幣的特殊的金融企業,在現代市場經濟中處于核心地位,金融秩序的好壞,直接影響著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近年來,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化,銀行業務的不斷發展,金融領域里發生的職務犯罪呈現愈演愈烈的態勢。這些犯罪行為手段隱蔽,涉及金額龐大,造成的巨額損失令人觸目驚心,嚴重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筆者作為一名金融工作者,從當前銀行管理現狀出發,認真分析了金融領域職務犯罪的特點及原因,就如何加強銀行監管,預防金融職務犯罪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認識。 一金融職務犯罪產生的主要原因 (一)轉軌時期金融體制還不能適應改革和發展的要求當前金融體制改革正處于深化時期,專業銀行向商業銀行過渡,調整金融秩序的法律框架雖已大體建立,但仍過于粗疏,不能完全適應預防違法犯罪的需要。整體上看,金融系統處于向市場經濟體制轉換過程中,金融市場結構性矛盾和利益格局不平衡是當前金融領域職務犯罪現象較為突出的社會原因。作為轉軌時期的社會問題,金融領域的職務犯罪是由于尚未真正建立平等競爭的市場機制與市場秩序的結果。金融體制的急劇變化,使金融活動失控是產生犯罪的根本原因。同時,轉軌時期必然存在一些宏觀調控的空白或“盲點”,金融市場實踐超前與法制相對滯后是滋生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銀行內部疏于管理,防范意識差銀行內部疏于管理,防范意識差,規章制度執行不嚴,給職務犯罪提供了便利條件。因此內控不力是金融職務犯罪案件高發的直接原因。在某些金融機構中,特別是基層銀行的負責人,往往集人、財、物權力于一身,上級疏于監導、下級不敢監督,使其權力常常處于真空狀態。由于金融系統上下級和部門之間的監督不力。致使有的部門規章制度形同虛設,有章不循、使涉案人員能夠作案方便,并屢屢得逞。疏于管理、制度不落實、部門崗位職責不清、風險防范意識差是金融職務犯罪案的主要原因, (三)銀行內部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目前,銀行系統內部一些單位和部門的領導干部,在工作中存在一手硬、一手軟的現象,他們片面抓業務、重效益,而忽視隊伍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或思想工作“一陣風”以會議落實會議,用通知傳達通知,導致一些人拜金主義、利已主義、享樂主義思想潛滋暗長,惡性膨脹,在僥幸心理下,最終鋌而走險,走上了犯罪道路。 (四)涉案人員職業道德缺失,法律意識淡薄金融部門是一個經營貨幣商品的特殊行業,金錢的誘惑更為直接和強烈。目前,隨著現代社會消費方式的日益多元化,在拜金主義的影響下,涉案人員職業道德缺失,法律意識淡薄,他們不顧法律后果,追求奢侈消費,把黑手伸向單位公款,為獲取錢財鋌而走險,最終觸犯法律。其表現為:1、疏忽失職行為如工作人員尤其是各層次的管理人員不盡職盡責,檢查不到位,疏忽失職,無所作為,應防范而未防范,導致案件發生。2、“隔岸觀火”行為如對一些發案前的種種跡象行為明知或懷疑可能造成資金安全危害,卻采取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不報告、不反映,任其發展擴大;案件發生后,不積極汲取教訓,缺乏主人翁意識。3、“權力尋租”行為有的涉案人員經不起誘惑,看著周圍過去還不如自己的人,一夜暴富,過著花天酒地的生活,心生浮躁,憤憤不平,轉而利用權力尋租,欣然接受行賄人的“大禮”,以至道德防線崩潰,被行賄人擊中,中、晚年操守不保,換來無盡的后悔。這些作案人員利用職務之便,以損害國家利益為代價,為自己撈好處,道德敗壞,手段隱蔽,給國家造成損害。 (五)行業間的不正當競爭誘發犯罪在金融業競爭日益激烈的情況下,有的單位為攬到更多的存款,違反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擅自采取提高或變相提高存款利率,或給儲戶回扣和好處費,贈送禮品禮金等方法違法經營。一些銀行為支付高出國家規定利率部分的利差,便采取攬儲后不入賬,進行賬外經營,以更高的利息貸出,大量資金在銀行體外循環,這就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一些不法分子在經濟利益的誘惑下,利用職權化公為私進行貪污,或“借雞下蛋”挪用公款。有的拿空白存單給客戶使用以期望能攬到客戶許諾的存款,有的挪用本行某所資金與他行某所搞“互通有無”,利用時間差頂替自己的儲蓄任務。有些單位對攬儲多的“能人”另眼看待,默許其違規操作,這些無疑為犯罪提供了條件。因此,如果銀行的這一好處或手續費或回扣被當事人收取歸個人所有,則極易造成當事人的受賄行為。而有的單位把這部分回扣回收到單位的“小金庫”中,則極易造成單位的領導貪污或挪用這部分資金,從而構成金融職務犯罪。 (六)少數領導干部廉潔自律不夠一些擁有一定權力的領導干部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由于受社會不正之風、關系網、貪利等因素影響,廉潔自律不夠,違章批貸、違章放貸時有發生。主要表現是:不考察借貸人還貸能力盲目放貸,違法向關系人發放貸款;不堅持對借貸人的考察評估制度;不堅持自有資金的比例制度,違規超限額放貸;不堅持擔保借款制度,無擔保貸款;不堅持貸款審批制度,越權放貸等。上行下效,這些違法、違規情況的存在,對犯罪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鼓勵、縱容了犯罪的發生。 (七)打擊不力,犯罪分子心存僥幸由于少數單位和部門對反腐敗的重要性和職務犯罪的社會危害性認識不足,擔心影響自身聲譽、政績和經濟利益,存在著“家丑不可外揚”的錯誤思想,致使對一些違法犯罪案件只重視挽回經濟損失,弱化法紀懲處等;有的對發生在本單位、本部門的經濟違法違紀問題不嚴查、不深究,甚至對有些涉嫌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犯罪行為能瞞則瞞,能壓則壓,擅自進行內部消化處理,在壓不住或內部消化不了時才移送檢察機關處理,從而貽誤了戰機,加大了案件偵破和挽回損失的難度。殊不知這些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對犯罪分子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使其心存僥幸,膽大妄為,有恃無恐,接連作案,難以遏制。(八)選人用人把關不嚴,使一些業務差、素質低下的人員進入金融隊伍前幾年由于金融業務發展的需要,金融系統招收了不少人員。有的機構在招聘選人過程中,存在任人唯親的傾向,有的為了解決就業,照顧性地招收了本系統干部職工的家屬,出現了一些所謂的“金融世家”,使一些不適合從事金融業的人員進入金融隊伍,這些人員沒有經過嚴格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不高,很容易在金錢的誘惑下實施犯罪。還有的機構用人失策,對本單位人員重使用,輕管理;重工作業績,輕作風表現,放任自流,久而久之使這些人借機實施犯罪也就成為可能。#p#分頁標題#e# 二、金融職務犯罪的預防對策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是國民經濟的命脈。金融安全運轉對國民經濟發展,社會政治穩定具有重要保障和促進作用。金融系統職務犯罪預防工作需要金融系統、司法機關、黨政機關乃至全社會的關心和配合、參與和支持。從根本意義上說,堅持市場取向,推進以建立市場機制為目標模式的金融體制改革是預防和遏制金融領域職務犯罪的根本出路。因此,我認為,預防金融職務犯罪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工作: (一)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加大金融監管力度預防和減少金融領職務犯罪的發生,必須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結合金融行業特點,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加強金融宏觀調控和金融監督,真正發揮人民銀行在執行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督中的作用,實現商業銀行的自我約束,自我發展,靈活經營,規范運作。既要加強對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監督,也要加強對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管理;既要有預防性的監管措施,也要建立事后化解性的監管制度,以保證國家對金融活動的運行情況和管理過程實施有效監控,減少在金融領域實施犯罪的可能性。金融調控監督部門要強化宏觀調控,建立起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合法、合規的宏觀控制機制,同時要切實履行好金融監督職能,督促金融機構依法經營,杜絕不正當競爭,從而減少各種職務犯罪現象。 (二)完善金融立法,強化金融執法要在現有銀行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進一步制定統一的金融交易法律法規,以規范市場行為。對現行刑事立法也要作出相應的修改和補充,針對金融犯罪的特點,制訂相應的條文,使刑事法律的威懾作用和預防效能能夠充分發揮出來。同時,要重視金融執法,加大金融監督執法力度,監督各類金融機構的行為,禁止違規金融活動,防范和遏制金融犯罪。 (三)加強金融隊伍建設,增強拒腐防變的能力有針對性地在金融工作人員中抓好世界觀、人生觀教育,抓好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嚴格人事管理制度,把嚴人員“入口觀”,疏通“出口觀”,建立和完善崗位責任制和考核審查制,選擇優秀人員上崗。從解決思想問題入手,提高干部職工的整體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這就要求一是要在全體銀行員工中開展拒腐防變、廉潔奉公、遵紀守法的教育,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自覺提高廉潔自律,反腐防腐的自覺性。二是要不斷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增強法制觀念。因為銀行系統工作人員整天與錢打交道,如不學法、不懂法,就有可能在自覺不自覺中做出違法的事情。因此,從思想上不想犯罪這是預防犯罪的基礎。 (四)強化監督制約機制,切實保障制度落實首先要加強上級金融系統對下級金融系統的外部管理,核心在于建立健全反映各金融機構業務動作狀況和各項控制指標的預警系統、金融機構重要事項的檔案和內部稽核系統、信貸業務監管數據系統,一旦有違規操作行為便迅速反應并及時進行查處。其次,加強和完善金融機構內部的的監督制約機制,實行崗位輪換制度。第三,層層建立崗位責任制,把制度落實到實處,建立起“包、保、核”三位一體的責任制網絡體系。第四、重視和加強電腦的安全保密工作。建立嚴格的紀律制度,如嚴禁金融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參與股市交易和其他經商活動等。只有嚴格的工作制度、審計制度、責任制度落實到實際的日常生活中,才能使想犯罪的人不敢犯。嚴格的制度預防是預防各類犯罪的關鍵所在。 (五)加大打擊力度,依法懲治金融系統的職務犯罪預防犯罪發生最有震攝作用是使每個人在強有力的打擊下不敢犯罪。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加大打擊力度首先是我們檢察機關要嚴格執法,集中力量查處一批大案要案,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并通過典型案例搞好法制宣傳教育,開展專項治理。二是金融機構的一把手要切實負起本系統、本單位的反腐敗、查辦職務違法亂紀的責任工作,建立和落實工作責任制,在干部職工中深入持久地進行廉政建設教育和防范教育,真正做到警中長鳴,防患于未然。要加強同紀檢、監察和檢察機關的聯系,對構成犯罪的案件,應及時移送司法機關查處,嚴禁壓案不查自行消化或以罰代刑等情況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