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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醫療保險范文1
關鍵詞:城居保;醫療消費;DID
中圖分類號:D9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7.08.061
1引言
基本醫療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從2007年啟動城居保試點工作以來,截至2011年底,我國基本醫療保險的覆蓋率已超過95%,在制度上已形成了覆蓋城鎮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險體系。然而,不同地區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在保障水平、政府補貼、資金籌集等方面存在一定差異,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是否減輕居民醫療費用支出負擔,哪些因素影響著居民醫療消費行為?這些問題都有待進一步探討,只有準確地估計醫療保險對居民醫療消費的影響,才能不斷優化醫療保險制度體系,促進醫療保險公平與效率的統一,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因此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解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否會對居民醫療消費產生影響,以及產生何種影響的問題。
國內外關于醫療保險對居民醫療消費的影響研究成果較多,但不同學者的觀點不同。一種觀點認為,醫療保險可以降低醫療消費。美國聯邦政府在1974年委托蘭德公司所進行的醫療保險試驗(HIE)中指出,設置一定的成本分擔措施對于降低醫療費用有顯著作用,提高部分負擔率可以減少消費者的醫療需求,進而降低平均醫療費用支出。另一種觀點認為,醫療保險并不能降低醫療消費。2012年Liu采用CHNS數據發現,醫療保險雖然提高了醫療服務的利用,但是在大病醫療支出上并未有所減少。還有一部分學者認為,醫療保險可以增加居民醫療消費。劉國恩等(2011)采用CLHLS22省調查數據,建立了老人醫療服務需求模型,實證分析得出醫療保險顯著增加老年人的醫療總支出,且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公費醫療所發揮的作用明顯髙于其他保險形式。
關于醫療保險對醫療消費影響的相關研究中,國外研究大多數以國外居民為研究樣本,然而醫療技術水平、社會保障制度等在各個國家之間,尤其是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存在較大差異,由此得出的結論也不能直接引用到我國。由此可見,研究醫療保險對醫療消費的影響,其結論受到不同國家、地區、基本醫療保險類型、研究人群等多種因素影響。因此,本文利用中國健康與營養調查(CHNS)數據,通過建立DID模型消除那些不會隨時間變化的選擇性偏差。
2數據來源于模型構建
2.1數據來源
本文所用數據來源于中國健康與營養調查數據庫(CHNS),考慮到中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實施時間,本文選取CHNS2006年和2009年的調查數據,通過變量選取、數據合并、剔除等操作,總共得到479個樣本。
2.2變量選取與模型構建
本文采用DID模型評價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對居民醫療消費的影響,DID的基本模型如下:
Yit==a1+b1*T+b2*D+b3*DT+Xi+Zi+Ui
被解釋變量Yit為個體i在t時期的醫療支出的對數值,醫療支出為居民實際自付的醫療支出。解釋變量T為時間固定效應,D為分組變量,DT是時間和分組虛擬變量的交叉項,只有個體i在2009年且參加新農合時取1,否則取0;Xi為個體特征變量,包括年齡、婚姻狀況、受教育程度、疾病嚴重程度;Zi為家庭特征變量,包括家庭人均收入、家庭人口數;Ui為隨機誤差項。各變量定義及賦值詳見表1。交叉項DT的系數b3就是本文關注的城居保對居民醫療消費的影響,如果系數顯著異于0則說明政策是顯著有效的。為了消除個體選擇性偏差,本文借鑒李曉嘉的方法,引入年份和初始自評健康狀況的交叉項,從而控制不同健康狀態在醫療消費上存在的不同時間趨勢。另外,本文引入年份和家庭人均收入的交叉項,從而消除醫療消費隨收入變化的影響。
3實證結果
3.1描述性統計
本文參照臧文斌等人的方法,將研究對象分為參保居民和非參保居民。各個變量的描述性統計詳見表2,從表2的統計結果可以看出,試驗組和對照組在年齡、婚姻狀況和家庭人口數上差異不大,但試驗組居民的家庭人均收入、個人醫療消費及受教育程度均明顯高于對照組。
3.2回歸結果
實證結果詳見表3,由表可知各個模型的交叉項DT的回歸系數均為負,但未通過顯著性檢驗,說明城居保并沒有降低居民醫療消費支出,這一結果在逐步增加其他控制變量后,仍然缺乏顯著性。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沒有顯著降低參保人的經濟負擔這一結果,與臧文斌、劉國恩等人的研究結論一致。根據相關研究,城居保促進了城鎮居民患病時的醫療服務利用,因此,城居保在沒有增加城鎮居民經濟負擔的情況下,改善了城鎮居民的醫療服務可及性,因此可能會提高城鎮居民的健康以及福利水平。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對醫療支出則有著不顯著的負向影響,這可能是因為城鎮居民醫療保險2007年才開始正式試點,我們調查年份在2009年,其制度不夠完善,補償水平不高,政策效果還沒有顯現出來。
在其他控制變量中,疾病嚴重程度、家庭人均收入的回歸系數均顯著為正,說明疾病越嚴重、家庭人均收入越高,個體的醫療消費越高。但受教育程度、婚姻及年齡對個體醫療消費的影響并不明顯。家庭人口數顯著為負,提示個體所在家庭的人口數越多,個體醫療消費支出越低。初始健康狀態與年份的交叉項的系數為負,但并不顯著,說明個體初始健康狀況對于醫療消費的影響不明顯,即不存在逆向選擇問題。家庭人均收入與年份的交叉項回歸系數顯著為正,但控制不同家庭收入水平的增長率后,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這一政策對居民醫療消費的影響仍然不顯著。
4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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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本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基金的支出管理,根據《*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制定本辦法。
一、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管理
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費用結算工作,由市醫療保險局(以下簡稱“市醫保局”)統一管理。
㈠區縣醫療保險事務中心(以下簡稱“區縣醫保中心”)負責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的初審;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醫保中心”),負責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的審核、結算、撥付等工作。
㈡參保人員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所發生的,符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幎ǖ尼t療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向其所在的區縣醫保中心申請結算。
㈢參保人員在外省市醫療機構就醫或在本市因未辦理轉診手續或者未攜帶就醫憑證急診等原因發生的,符合居民醫保規定的醫療費用,由參保人員持有關資料向區縣醫保中心申請結算。
二、定點醫療機構結算
㈠門診急診醫療費用結算
參保人員按照《試行辦法》的規定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門診急診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屬于居民醫?;鹬Ц兜尼t療費用予以記帳,其余部分由個人自負。記帳的醫療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向所在地的區縣醫保中心申請結算,其余醫療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向參保人員收取。
㈡住院或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醫療費用結算
⒈參保人員住院或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發生的醫療費用,屬于居民醫保基金支付的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予以記帳,其余部分由個人自負。記帳的醫療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向所在地的區縣醫保中心申請結算;其余醫療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向參保人員收取。
⒉參保人員住院或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醫療,定點醫療機構可根據其病情適當收取預交費。具體標準參照市衛生局、市醫保局《關于調整本市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病人預交費標準的通知》(滬醫保〔2000〕79號)執行。
⒊跨年度的住院或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醫療費用,按費用結算時所在年度的醫療費用進行結算。
⒋參保人員在一所定點醫療機構住院不足6個月的,出院時結算醫療費用;住院6個月以上的,每滿6個月或出院時結算醫療費用。
⒌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要由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直接轉入住院醫療后,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并入住院費用,不單獨結算。
㈢其他
市醫保局規定參保人員須自費的藥品、醫療材料等費用以及不符合居民醫保規定的醫療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向參保人員收取。參保人員自費的這部分費用不計入門診急診費用累計。
㈣匯總與申報
⒈定點醫療機構應按月匯總醫療保險費用,向所在地的區縣醫保中心申請結算。
⒉定點醫療機構根據參保人員醫療保險憑證、醫療項目、出院帳單或門診急診醫藥費用等資料,填寫費用結算表和結算申報表。計算機數據庫數據、費用結算表數據和結算申報表數據三者必須一致。費用結算表和結算申報表具體填寫方法見附件。
⒊定點醫療機構在每月的1日至10日內,向所在地的區縣醫保中心申請結算。
㈤結算審核與撥付
⒈區縣醫保中心在收到定點醫療機構提交的結算報表后的10個工作日內,按照《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并提出初審意見。區縣醫保中心可以根據有關規定要求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病歷、處方、費用清單等有關資料。
⒉區縣醫保中心在初審結束后,對結算費用進行匯總,填寫定點醫療機構結算區縣匯總表,并將提出初審意見的結算申報表報送市醫保中心。區縣匯總表的具體填寫方法見附件。
3.市醫保中心在收到區縣醫保中心的初審意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根據《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并將審核情況匯總報市醫保局審定后,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撥付。
三、零星報銷
㈠申報
⒈參保人員在外省市醫療機構就醫或在本市因未辦理轉診手續或者未攜帶就醫憑證急診等原因,所發生的屬于居民醫?;鹬Ц兜尼t療費用,先由參保人員個人墊付,然后由參保人員本人憑其醫療保險憑證以及身份證(或戶口簿)、門診急診病歷(或復印件)、出院小結、醫療費用專用收據等有關資料,到鄰近的區縣醫保中心報銷。如果委托他人辦理報銷事宜,被委托人在出具上述資料的同時,還必須出具被委托人的身份證。
⒉參保人員零星報銷應在就醫醫療機構開具收據之日起的3個月內申請。零星報銷的醫療費用按費用結算時所在年度的醫療費用處理。
㈡審核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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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發展和完善
一、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發展現狀
我國自1994年進行醫療保險試點工作以來,醫療保障制度取得了可喜成就,但也不難發現尚沒有醫療保障覆蓋的一個群體――城鎮居民。城鎮居民是相對于城鎮職工而言,其可從兩個角度界定,一是戶籍,二是就業狀態,即具有城鎮戶口的非就業居民。從人口數量上講,他們絕對是城市居民的大多數,這一群體醫療保障問題的解決與否,直接影響著我國能否建立覆蓋全民的社會醫療保障制度。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及政府和相關研究領域的重視,為實現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醫療保障體系的目標,國務院決定,從2007年起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探索建立以解決參保人員住院和門診大病為主要目標的城鎮居民醫保制度。試點工作自開展以來,各地區各部門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部分試點地區取得了可喜的成績,如醫療保障的“馬鞍山模式”,它在建立職工醫療保障和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基礎上,實施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構建了全民醫療保障網,并在此基礎上,打破城鄉二元結構,整合城鄉兩個醫療保障制度為統一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制度,統籌了城鄉醫療保障。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在試點城市取得進展的過程中,更多的表現出了種種問題有待完善和研究。
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義
(1)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社會和諧穩定。城鎮居民通過家庭繳費和政府補助,重點保障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風險,有助于解決他們的大病醫療費用問題,真正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的目標,維護社會公平、促進社會和諧。(2)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是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也與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密切相關。通過制度保障和政府補助釋放了居民醫療需求,擴大了醫療衛生服務的消費人群和資金來源。要抓住這個時機,轉變醫療衛生投入機制,引導更多的醫療衛生資源向基層傾斜,通過醫療保險機構對醫療衛生服務激勵、制約和監督,促進醫療機構加強內部改革,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控制費用不合理增長,同時也促進社區衛生事業和中醫藥事業的健康發展。(3)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對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具有促進作用。健全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有利于改善居民的消費預期,擴大消費需求。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為老百姓構筑社會安全網,有助于解除居民的后顧之憂,增強居民消費的信心,拉動國內消費需求,從而有利于促進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
三、對于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主要觀點
(1)試點工作不宜開展的時間過長。應增進其運行和完善的效率,降低財政壓力,提高財政預算、管制能力以及基金管理能力,避免人為造成試點地區與非試點地區間的不平衡,從而違背保持社會公平的最終目的。(2)明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保障對象。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適用人群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范圍以外的城鎮居民,大學生將來也要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范圍。從各城市試點方案來看,都沒有將就業但沒有參加職工醫療保障的靈活就業人員覆蓋在內,因為制度在構建時試圖將就業人口全部納入職工醫保,基于我國經濟正處于轉型時期,所有企業不可能將職工全部納入職工醫保。為擴大社會醫療保險的覆蓋面,實現社會公平,城鎮居民醫保的覆蓋范圍也要為城鎮靈活就業人員開放。(3)醫療保險制度之間要有運行通暢的銜接機制。當前,城鄉二元結構困擾并阻礙著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在醫療保險中也不例外,其當即的解決辦法是在各自為政的醫療制度之間搭一座橋梁,使政策之間能夠銜接。具體的銜接辦法,有待此課題在研究過程中解決。制定有效的銜接機制不僅有利于人力資源的流動,還為農民工提供了可以選擇的城鎮醫保,為其返鄉后的新農合醫保也提供了銜接保證。(4)根據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及社會發展情況重新定位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的責任補助比例。目前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采取對其進行“聯動補助”的方式,即在地方財政和參保居民分別承擔一定比例繳費的前提下,中央財政給予相應的補助。根據有關研究顯示,各試點城市的地方財政補助標準差別不大,這就有可能產生不公平的現象,主要體現在富裕地區要比地方財力有限、更加需要城鎮居民醫保的貧困地區而先一步享受到上級補助,從而產生明顯的補助累退效應。有必要優化財政補助政策,可根據各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的差異,劃分等級標準,使中央財政在有據可依的情況下有差別的劃撥中央財政補助款,維護社會公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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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的有關事項
㈠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的期限與機構
1、符合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參保條件的人員,應當在每年的登記繳費期內,到下列機構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⑴本市在校學生、在園(所)幼兒應當到所在學校、托幼機構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⑵其他人員應當到本市戶籍或《**市居住證》登記的居住地所在街道(鎮)的醫療保險事務服務點(以下簡稱醫保服務點)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2、每年登記繳費期結束后,新生兒、新報入本市戶籍人員等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到本市戶籍或《**市居住證》登記的居住地所在的醫保服務點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㈡由醫保服務點辦理參保登記的事項
到醫保服務點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的人員,應當首先到醫保服務點領取或通過本市醫保網站下載《**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見附表一),按要求填寫完畢后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辦理參保登記手續時,參保登記人員應當按以下要求提供有效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具有本市戶籍的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16周歲以下尚未領取身份證的人員除外,下同)、戶口簿。
2、本市引進人才的配偶、子女,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市居住證》、《辦理〈**市居住證〉通知書》。
3、本市城鎮戶籍人員的配偶(未報入本市城鎮戶籍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本市城鎮戶籍配偶的戶口簿、結婚證,其子女另需提供出生證。
4、有關人員除按規定提供上述證件及材料外,根據個人情況還需提供下列相關有效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⑴處于就業年齡未就業的,需提供本人的勞動手冊;
⑵因殘疾輟學的,需提供本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⑶因大病醫療輟學的,需提供區縣少兒基金辦公室出具的大病醫療有關證明;
⑷尚未報入本市戶籍的新生兒,需提供出生證及其父母的戶口簿;
⑸城鎮重殘人員,需提供經民政部門審定的《**市城鎮重殘人員納入基本醫療保障申請表》。
㈢由學校和托幼機構統一辦理參保登記的事項
由本市學校和托幼機構統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的人員,應當按照學校和托幼機構有關通知的要求辦理登記手續。
辦理登記手續時,參保登記人員(或家屬,下同)應當按以下要求提供相關有效證件及材料:
1、本市戶籍的,需提供本人戶口簿;
2、持有《**市居住證》的,需提供《**市居住證》、《辦理〈**市居住證〉通知書》。
㈣由社保部門批準享受城鎮高齡老人待遇的人員,可免辦登記手續,由醫保經辦機構在有關部門批準后按規定予以登記。
二、登記受理與審核
㈠醫保服務點的受理與審核
1、醫保服務點應當對參保登記人員提供的證件、材料及登記表進行審核,并通過醫保信息系統查詢其參加本市其他基本醫保的情況。
對戶籍等不符合參保條件,或已經享受本市城保(含個保)、鎮保或大學生醫保等待遇的人員,不予受理,并將相關材料退回。對初步符合居民醫保參保條件的人員,發給其《辦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手續告知單》(以下簡稱告知單,見附表二),告知其在約定時間內辦理繳費手續。
2、醫保服務點完成登記受理工作后,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登記信息的錄入工作,并將登記表與證件、材料復印件一并送交區縣醫療保險事務中心(以下簡稱區縣醫保中心)。
㈡學校和托幼機構的受理與審核
學校和托幼機構應當根據參保登記人員提供的證件及材料,依照本市居民醫保的參保條件進行審核。
對不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應當告知其不符合參保條件的有關規定;對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學校和托幼機構應當按規定用電子文檔形式生成參保登記人員名冊并送交所在地的區縣醫保中心,并填寫《**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在校學生、在園(所)幼兒集中繳費登記表》(見附表三)。
三、登記復核與建立結算帳戶
區縣醫保中心在收到醫保服務點或學校和托幼機構送交的登記材料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下列工作:
㈠對登記表及其相關證件及材料進行復核,并通過系統對相關信息進行核對。
㈡對符合參保條件的參保登記人員,為其建立居民醫保個人待結算戶(延續參保人員的居民個人結算戶不變)。
㈢對符合參保條件的參保登記人員,為其制作《醫療保險卡》,(有《社會保障卡》、《社會保障卡(學籍卡)》或《醫療保險卡》的除外,下同);為在校學生及在園(所)幼兒制作《就醫記錄冊》(有《就醫記錄冊》的除外)。
㈣在規定時間內將登記復核結果以及《醫療保險卡》、《就醫記錄冊》交醫保服務點或學校和托幼機構。
四、個人繳費的征收
㈠醫保服務點的征收
參保登記人員應當在告知單約定的時間內,到辦理登記手續的醫保服務點辦理個人繳費手續。個人繳費一年一繳。逾期未繳費的,視作放棄參保。
醫保服務點應當按照規定的個人繳費標準,收取參保登記人員的個人繳費,打印收據并加蓋收費專用章后交給參保登記人員。
醫保服務點每日收繳的個人繳費款項,應當在當日解到區縣醫保中心指定的銀行帳戶。
㈡學校和托幼機構的征收
學校和托幼機構在完成參保登記人員登記審核后,應向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收取個人繳費,并開具行政事業單位收據交給參保人員。同時,在參保登記人員名冊上予以注明。個人繳費一年一繳,逾期未繳費的,視作放棄參保。
區縣醫保中心應當根據學校和托幼機構登記繳費的實際人數,開具《**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在校學生、在園(所)幼兒集中繳費通知單》(見附表四),由學校和托幼機構在規定時間內將個人繳費款項劃轉到區縣醫保中心的指定銀行賬戶。收到學校和托幼機構的個人繳費款項后,區縣醫保中心應當統一開具《**市醫療保險費征收專用收據》(以下簡稱專用收據)。
㈢個人繳費的退還
在登記繳費期內,已繳費的參保人員因故要求退出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可按以下辦法退還:
1、原在醫保服務點辦理繳費手續的,由參保人員憑有關證件和個人繳費收據,到原繳費的醫保服務點所在地的區縣醫保中心辦理個人繳費退費手續,填寫《**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退費申請表》(以下簡稱退費申請表,見附表五)。區縣醫保中心審核同意后,將個人繳費退還參保人員,并由其簽收。
2、原在學校和托幼機構統一辦理繳費手續的,由學?;蛲杏讬C構統一填寫退費申請表,并附專用收據復印件,到有關區縣醫保中心辦理個人繳費退費手續,再將個人繳費退還參保人員,并由其簽收。
㈣個人繳費的管理
1、區縣醫保中心匯總轄區內醫保服務點、學校和托幼機構收繳的個人繳費款項后,在規定時間內劃轉到市醫保事務管理中心指定的銀行帳戶。
2、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在匯總區縣醫保中心上繳的個人繳費款項后,在規定時間內劃轉到市財政局財政專戶。
五、參保人員個人信息核定與變更
㈠醫保服務點辦理的信息核定與變更
1、新增的參保人員完成繳費后,醫保服務點應當打印《**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信息核定表》(以下簡稱核定表,見附表六),交參保人員簽字確認。核定表一份交參保人員保存;一份由醫保服務點送交區縣醫保中心留存。
2、參保人員原登記的信息有誤或者個人信息發生變更的,應填寫《**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信息變更申請表》(以下簡稱信息變更表,見附表七)并提供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醫保服務點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將受理的信息變更表和證件及材料的復印件送交區縣醫保中心。區縣醫保中心在審核確認后應當及時予以修正。
㈡學校和托幼機構辦理的信息更正
1、區縣醫保中心發現學校和托幼機構提供的參保人員名冊中信息有誤的,應當要求有關學校、托幼機構予以更正。學校和托幼機構應當核對有關證件材料,修正錯誤信息,并在規定時間內送交區縣醫保中心。
2、參保人員發現登記信息有誤或者登記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向所在學校和托幼機構申請變更,由學校和托幼機構到所在地的區縣醫保中心辦理變更手續。
六、《醫療保險卡》、《就醫記錄冊》的發放
㈠《醫療保險卡》、《就醫記錄冊》的新發
1、醫保服務點在參保人員完成繳費后,應當發給《醫療保險卡》、《就醫記錄冊》(已領有的除外)。
2、學校和托幼機構在收到區縣醫保中心發給的《醫療保險卡》、《就醫記錄冊》后,應當及時告知參保人員前來領取。
㈡《醫療保險卡》、《就醫記錄冊》的補發與換發
1、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卡》遺失的,應當及時向醫保咨詢熱線962218進行電話報失,也可到就近的醫保服務點或區縣醫保中心進行書面報失。報失后,可憑本人身份證件(身份證或戶口簿,下同)申請補發。
2、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卡》損壞的,可到就近的醫保服務點或區縣醫保中心,憑本人的身份證件及損壞的《醫療保險卡》申請換發。
3、參保人員《就醫記錄冊》遺失、損壞或用完的,可到就近的醫保服務點或區縣醫保中心,憑本人的身份證件及原《就醫記錄冊》(遺失的除外)申領。
4、參保人員遺失《社會保障卡》的,按《社會保障卡》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5、申領的具體要求及收費,依照相關規定執行。
七、本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的門診轉院
中小學生和嬰幼兒以外的參保人員,應當按規定在本市醫保定點的社區衛生中心(或一級醫療機構)就醫。因病情需要需轉往本市二、三級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的,按以下辦法辦理轉院手續:
㈠轉出手續
由本市醫保定點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一級醫療機構)的經治醫師開具《**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轉院證明》(以下簡稱門診轉院證明,見附表八),該醫療機構有關部門在門診轉院證明上審核蓋章,并由經辦人員通過醫保實時系統為其刷卡進行轉出登記。
門診轉院證明為兩聯,其中:第一聯由參保人員交給轉入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留存;第二聯由轉出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留存。
參保人員轉至二、三級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后,仍可在本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一級醫療機構)持卡就醫并上網結算醫療費用。
㈡轉入手續
參保人員到轉入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首次就醫時,應當憑本人的《社會保障卡》(或《醫療保險卡》)、門診轉院證明辦理轉入手續。轉入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應當通過醫保實時系統刷卡進行轉入登記,并將其門診轉院證明留存。
㈢再次轉院
因疾病診治需要,接受轉院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可將參保人員轉往本市其他二、三級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門診治療(轉出手續同上)。轉出后,原轉入該院的轉院失效。
㈣有效期限
參保人員一次轉院的醫療機構原則上限1所。門診轉院證明自開具之日起,有效期為3個月。超出3個月后需繼續轉院的,參保人員應當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一級醫療機構)重新辦理轉院手續。
㈤撤銷轉院
參保人員超出醫保部門規定的轉院數后,需要再轉院時,必須相應撤銷原先的轉院。撤銷手續可以在原辦理轉出手續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辦理,也可以在已辦理轉入手續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辦理。
辦理撤銷轉院手續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有關部門應當在核驗參保人員的《社會保障卡》(或《醫療保險卡》)后,通過實時系統刷卡撤銷轉院。
㈥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保存門診轉院證明的期限為6個月,以備核查。
八、外省市就醫及就醫關系轉移手續
㈠就醫關系的轉移
1、長期居住外省市的參保人員,應當到就近的醫保服務點辦理就醫關系轉外省市手續。
2、參保人員辦理就醫關系轉外省市的手續后,在當地發生的符合醫保規定的門診、急診、住院醫療費用可申請零星報銷,本市限于報銷急診、急診住院醫療費用。未辦理轉移手續的,只可報銷當地的急診、急診住院醫療費用。
參保人員在外省市就醫時,應當在當地的醫保定點醫院就醫。當地未實施醫療保險的,可以到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批準成立的鄉衛生院以上的醫療機構就醫。
參保人員需將就醫關系轉回本市的,可到本市就近的醫保服務點辦理就醫關系轉回本市的手續。
㈡中小學生與嬰幼兒住院的異地就醫,仍按照少兒基金辦公室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醫療費的零星報銷
㈠參保人員的下列醫療費用,可申請零星報銷:
1、在本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急診醫療費用;
2、辦理就醫關系轉外省市手續后,在外省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或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鄉鎮衛生院以上的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急診、住院醫療費用;
3、未辦理就醫關系轉外省市手續,在外省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或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鄉鎮衛生院以上的醫療機構發生的急診、急診住院醫療費用;
4、因醫保經辦機構的原因,在享受醫保待遇期內未領取到《醫療保險卡》、《就醫記錄冊》期間所發生的門診、急診醫療費用。
㈡參保人員發生的符合零星報銷規定的醫療費用,應在發生醫療費用之日起的3個月內,到本市就近的醫保服務點申請零星報銷。
㈢辦理零星報銷時,應當提供報銷人本人的《社會保障卡》(或《醫療保險卡》)、醫療機構的醫療費收據和相關的病史材料。
㈣中小學生與嬰幼兒住院醫療費用的零星報銷,仍按照少兒基金辦公室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其他
㈠本操作細則所指的中學,即中等學校,包括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特殊學校。
㈡參保對象還包括:本市城鎮戶籍與外省市戶籍配偶所生的子女;在本市或外省市就讀的復讀生;本市中學開設的“班”、“新疆班”的學生,以及在中學插班的高中學生。
㈢參保人員委托他人辦理登記、繳費、報銷等事項的,需同時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件。
居民醫療保險范文5
一、基本情況
xx社區總人口2767人,其中城鎮人口1217人,截止到 XX年12月31日,全社區城鎮居民參加醫療保險 346人,其中低保人員274人,60歲以上人員 76人,(低保戶39人,低收入10人,正常繳費的27人),殘疾人 員 8人,未成年參保人員56人,一般居民72人。共收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金 8674元,低保戶占全社區參保率的80 %,低保戶以外50歲以下 540 人,參保 35人,參保人是總人數 6 %。
二、存在的問題
醫療保險覆蓋面還不大,參保率不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居民普遍反映醫療保險收費太高,因為xx社區居民下崗失業人員較多,有固定收入的人員很少,貧困家庭多,對我縣的城鎮醫療保險每人每年150元的繳費標準承受不了;二是認為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實惠不大,非住院治療不予報銷,一些慢性病患者需長期服藥治療,因經濟條件和其他原因,一般不住院,但現在的醫保制度只有住院的病人才能報銷一部分費用,這也是影響參保率不高的原因;三是居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弱,認為繳費不累計,不順延,怕交了費不享受吃虧,認識不到社會保險具有保障性和共濟性的雙重作用;四是定點醫療單位的個別醫務人員從個人利益出發,對參加醫療保險患者,就多開藥,開貴藥,造成參保者覺得不但享受不到醫療保險補助,反而還多花了許多冤枉錢,得不償失。
三、建議
(一)、要從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出發,完善醫療保險制度,最大限度地擴大醫療保險覆蓋范圍,加快我縣城鎮醫療保險步伐,積極實施貧困群體的醫療救助,完善我縣城鄉大病醫療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水平。
(二)、希望政府加大投入,充分發揮政府職能作用,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這一民心工程,降低繳費標準,使絕大多數居民都能加入到醫療保險當中,進一步建好服務平臺,健全服務網絡,為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建立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當年結余款轉下年,同時希望在門診看病也要予以部分報銷,這樣才真正體現出黨和政府對居民的關懷。
(四)、進一步完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保障體系,逐步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加強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政策的宣傳,把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意義講透,政策講清,程序講明,把更多的人群逐步納入到基本醫療保險范圍,進一步擴大醫療保險覆蓋面,真正解決好人民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大問題。
居民醫療保險范文6
關鍵詞: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一體化改革
我國的三大主體醫療保險對保障人們生命安全以及促使社會和諧穩定具有積極作用,然而,由于三大保險制度是特定環境下產生的,存在資源嚴重浪費以及人員管理分散的特點,影響了我國醫療保險制度的完善以及進步。本文主要對醫療保險一體化進行研究,并且重點分析當前我國面臨的幾點問題,促使醫療保險一體機進行創新以及改革。不但促使醫療保障制城鄉一體化,而且促使農村醫保和城市居民醫?;ハ嚆暯右约昂喜ⅰS捎诔鞘嗅t保和農民醫保管理水平以及待遇等方面具有一定相似性,因此,可以進行相關合并,從而促使醫療保險一體化,并且建立全民醫保系統。
一、醫療保險制度分析
社會醫療保險是一種安全制度,對生活比較困難的群眾生活進行起碼的保障,其中,我國社會醫保系統又分為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以及社會優撫等。社會保險屬于社會保障系統核心部分。社會保險還可以細分成工傷保險、養老保險、生育保險以及失業保險等。我國醫療保險主要包括城鎮居民保險、合作社醫療保險、職工醫療保險等。醫療保險最早起源于歐洲,是農業文明向工業文明轉化的時代產物。其中,醫療保障主要涉及民生事業,關系千家萬戶的利益,對維護社會穩定具有積極作用。醫療保險和醫療保障存在一定區別,醫療保險主要指勞動者以及社會成員在遇到殘疾、失業或者生老病死等問題的時候,根據相關原則獲得一定物質補償。社會保險具有強制性與政策性的特點,醫療保險屬于社會保險一個部分,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相關人員應當繳納一定的費用,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集中起來建立保障基金,從而保障相關人員的利益。我國的醫療保險制度對于解決人們看病貴以及看病難得問題具有十分積極的意義,保障了廣大群眾看病權利以及生命安全。
二、醫療保險制度的特點分析
1.強制性。醫療保險制度屬于政策性的,具有一定強制性,由國家立法并且保監會對其進行監督,根據法律形式確定參保的范圍,按照繳費標準、基金統籌、封頂線以及起付線等,從制度上保障醫療保險的落實。因此,強制性是醫療保險制度的最為顯著的特點。
2.互。醫療保險制度的第二特點是互助行,主要是通過制度將保險費用籌集并且建立保險基金,參保人員如果有疾病發生,根據參保人繳納的保險費用得到相應的補償,根據相關法則,參保人都具有發生疾病或者殘疾的風險或者概率,但是如果患病的話,可以報銷的比例比較低。醫療保險對于沒有生病的參保人員起到一定保障作用。換句話說,就是多數人共同救濟少數人,從而體現了互。
3.福利性。醫療保險費用主要是靠政府來籌集資金,并且保障個體在發生疾病或者殘疾等問題的時候可以得到相應的資金補償,醫療保險制度是社會保障的一個部分,應當注重公平性。政府籌集資金保障人們生命安全,有利于社會福利提高,因此,這種醫療保險制度具有一定的公益性以及福利性的特點。
三、我國醫療保險制度現狀分析
1.制度體系分割。我國的醫療保險涉及是按照戶籍以及職業進行劃分的,然而由于保障人群、保障出發點以及具體內容存在不同,造成很大的差異性。首先,由于當前的醫療保險制度設計目標以及制度起點不同,導致在籌資水平以及參保形式存在顯著差異。其次,不同區域之間發展水平不一樣,各個不同區域的籌資水平、繳費能力以及待遇標準也不一樣,造成區域之間身份化以及差異化現象。換句話說,城鎮職工保險繳費以及待遇水平高,城鎮居民次之,農村待遇水平最低。此外,發達地區醫療保險體系相對完善,待遇也較高。中部地區次之,西部欠發達地區醫保最差。
2.統籌層次較低。統籌層次較低,直接導致異地難易接保問題,城市居民醫保主要采取縣級和市級統籌的原則,農村采取單位統籌原則。在參保人數方面,農村居民很有限,和大數法則相違背,難易形成規模效益,不利于將風險分散開來,并且削弱了分擔效果,導致基金抗風險的能力直線下降。由于醫保制度在統籌方面存在問題,各個基金之間又不能互相對接以及互通,這種對接不通的問題導致異地看病之后難以報銷看病費用,從而導致一定的問題,限制了省內醫保項目和省際醫保項目的相互轉化,導致城鄉醫保資源配置不理想。3.醫保運行效率低下。一般來講,醫療管理水平高低直接表現在運行效率上,我國的醫保制度是按照屬地法則進行管理,城鎮居民主要是社會保障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進行管理,新農合制度是衛生部門進行管理。其中,醫療保險單位當中,醫療保險險種安排一個部門進行管理并且醫保管理部門是相互獨立運行管理。通俗地講,就是部門之間各管各的,從而造成管理混亂問題,導致醫保制度運行效率比較低下,需要進一步提高,切實保障醫保制度落實到位以及發揮有效、積極作用。
四、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一體化改革
1.城鄉居民一體化分析
城鄉一體化主要是相對二元化來說,是從社會的角度對鄉村和城市的問題來看待。由于人類發展是從自然經濟時代進入商品經濟時代。其中,自然經濟環境下,由于地產原因,一般是鄉村出現比較早,但是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城市的發展一般靠著農村資源而發展,城市的發展以及繁榮程度遠遠高過鄉村。由于城市的高度繁榮,導致城鄉之間經濟嚴重不平衡,從而出現了二元格局。城市發展到一定程度后應當帶動農村經濟發展,最后形成城鄉一個整體,相互之間融合,形成一體化格局。以往對于一體化的理解主要是經濟一體化等,關于城鄉一體化并不十分深入人心。自從八十年代之后,資源密集型企業從城市向周邊地區發展,相關鄉鎮企業看準時機以及把握機會,發展速度以及規模都超過農業發展城市,從而導致農村人們的生活水平已經十分接近城市居民。在這樣的形勢之下,城鄉一體化就被提出來,城鄉之間的生產要素相互流通,優勢互補,從而鄉村促使城市發展,城市帶領鄉村發展。這對于我國經濟發展以及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2.城鄉醫療保險一體化分析
社會一體化是城鄉一體化重點內容,主要是福利一體化,換句話說,就是城市居民和鄉村居民一樣待遇并且享受同等福利水平,尤其是城鄉之間的醫療保險一體化。當前,我國保障制度是根據相關參保人的職業以及身份等,將參保人員劃分為農民、城市居民以及城市職工等,在醫療資源享受方面,存在農村和城市嚴重不平衡的問題,當前大多醫療資源集中在城市地區。然而,隨著城鄉二元結構被逐漸破壞,城鄉一體化進程加快,我國的醫療也需要呈現出多元化以及復雜化的特點,當前的醫療保險體系應當進行必要整合以及更新,對實現社會公平穩定以及體現公平服務具有重要意義。城鄉一體化醫療保險就應當破除地域、身份等,通過對醫療保險制度進行整合、創新、改革等,建立不論身份、職業、性別、年紀的全民體系。如果成員在遇到疾病等問題的時候,可以得到相關補償。
3.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一體化改革制度整合與創新原則
3.1保障范圍一體化原則。城市居民相比農村居民存在明顯不同,包括生活習慣以及收入水平等具有差異性,因此,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建立不同的醫療保險。其中,不同的繳費標準可以享受不同待遇,城市以及鄉村的居民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選擇適合自己的繳費標準。比如,收入比較低的人員可以選擇低水平繳費標準,收入較高的村民可以選擇高水平繳費標準等,。不但完善當前的城鄉醫療保險制度,而且促使保險待遇水平得到提高,比如報銷比例上可以適當提高,從而促使醫療保險制度給人們更大吸引力。
3.2地區一體化原則。由于我國地緣遼闊以及人口眾多的因素,當前的醫療保險制度形式比較多樣化,然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一體化屬于逐漸完善的一個過程。首先市級統籌,其次省級統籌,最后全國統籌。具體而言,首先,可以在市區開展一卡通業務。其次,擴大地域范圍,實心市級統籌兼顧。再次,實現省級統籌兼顧,并且互相融合。最后,全國一體化,并且建立公共信息登記系統,不論參保人員在哪里都可以報銷醫保。
4.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一體化改革制度整合與創新。
4.1加快戶籍改革。當前的醫療保險制度是以戶籍制度為基礎的,是將城市居民以及農村居民通過政策實行隔離、分開。一般來講,農村居民想要享受城市的保險待遇需要跨越戶籍這道門檻,要實現城鄉保險一體化就應當縮小城鄉居民在籌資標準、保險待遇以及政府補貼等方面的差距,從而實現公正以及公平,最為關鍵的一點就是加快戶籍制度改革,促使城鄉居民建立以及制定統一醫保制度。城鄉居民醫保一體化就是要城市居民以及農村居民都可以根據自己需要選擇醫保待遇以及繳費標準,不是像從前一樣兩者存在很大差距,通過戶籍改革,實現城鄉醫保一體化改革。
4.2農村產業調整。為了發展我國經濟以及促使工業發展,我國制定了先發展工業,之后工業帶動農業的政策。城市工業化建設已經達到一定規模。因此,工業應當帶動農業發展的時機已經到來。其中,三農問題是政府工作的重點,我國需要城市支持農村,相關政策應當促使農業經濟也發展起來,并且提高農民的收入水平,實現城鄉居民醫保一體化,切實提高農民參與醫療保險的能力,才能提高城鄉居民醫保待遇。當前的農村居民參與醫保的待遇比較低的主要原因是自身經濟水平比較低,只有增加農民收入,才能推動城鄉醫保一體化改革。由于我國城市鄉村之間存在顯著地經濟差異,發展不平衡,相關政府應當推動農村經濟發展,利用當地優勢,建立農村特色產業,促使農村經濟增長。
4.3優化財政支出的結構。應當推動衛生事業改革以及提高醫保水平,就要保障居民醫保參與率、國家對醫保制度高度重視,城市以及鄉村居民要求各個地區的財政能力基本平等。我國城市鄉村以及區域間的財政地位和平等問題等比較復雜,這就增加了政策復雜性。因此,實現財政能力均等需要政府統籌兼顧各地財政狀況,促使財政資金可以發揮真正作用,促使地區之間財力差異以及經濟差異不斷縮小,對于中央政府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當前,我國的城鄉醫保一體化依然存在很多的問題,藥品價格太高,不利于保障人們生命安全。因此,應當優化當前財政支出結構,并且建立相關衛生計劃。此外,政府應當拓寬籌資渠道,提高某些奢侈品或者煙草的消費稅等,并且將其用在衛生事業當中。
五、結語
綜上所述,本文主要對城鄉一體化以及醫療保險進行概述,并且探討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應當堅持的原則,包括保障范圍一體化原則以及地區一體化原則,對醫療保險制度的特點進行分析,包括強制性、福利性以及互等,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一體化制度的整合與創新對保障居民生命安全以及社會和諧具有重要意義,應當加快戶籍改革、優化農村產業結構以及財政支出結構。
作者:李宏爍 單位:廊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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