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十二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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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十二則

論語十二則范文1

關鍵詞:紙盤畫 形式 內容

中圖分類號: G612 文獻標識碼: C 文章編號:1672-1578(2014)10-0259-02

幼兒園美術活動,是一種需要幼兒手、眼、腦并用,并需把自己的想象和從外界受到的信息,轉化成為自己的心理意象,再用一定的美術媒介把它表現出來的操作活動。在這種活動中,教師“教會學生用眼睛尋找,用雙手表現,用感情渲染,用心靈感受”。

紙盤畫是一種以紙盤為作畫工具的特殊美術形式。選擇紙盤的面為繪畫、造型背景,紙盤的邊為裝飾圖案的場所,能夠凸現立體與平面的交互感,提升藝術的造型美。

但是紙盤是一個圓,中間平面,邊緣突出的一個圓形物體。所以并不是所以繪畫的內容都適合在紙盤上進行,我在實踐中結合幼兒的實際發展水平,歸納出幾種適合紙盤畫的形式與內容選擇。

1 紙盤畫的主題內容選擇

1.1選擇邊緣裝飾的內容

紙盤的邊緣可以是裝飾畫的重點。圍繞著邊緣的裝飾,會呈現出不同的藝術效果。比如:(1)單純地為盤子設計花邊圖案,練習有規律的花邊裝飾,也是紙盤畫的內容之一。(2)運用特殊顏色筆進行青瓷盤的繪畫。藍色記號筆或是勾線筆在紙盤邊緣上的繪畫,可以模仿出青瓷盤的效果,提高藝術的觀賞性。(3)將紙盤看成一個圓形的相框,用皺紋紙、毛線、吸管、彩紙碎片等進行相框的裝飾。幼兒運用材料進行制作后的圓形紙盤相框,非常有立體感,突出了新穎的裝飾格局。紙盤相框可以變成半成品材料,以備今后做其它的用途。

1.2選擇自然材料粘貼的內容

結合季節,可以選擇一些自然物成為紙盤裝飾的主要材料。如:(1)秋天的樹葉:運用秋天的樹葉,在紙盤上粘貼造型。小葉子可以在紙盤邊緣進行裝飾花邊,大的葉子可以在中間盤面上粘貼添畫,變成另一種美的形式存在。(2)種子粘貼畫:先將紙盤面上粘貼好雙面膠,然后請幼兒用各種不同大小、顏色、形狀的種子進行粘貼裝飾。體現出自然物之間融合的美。提高幼兒在操作中的排列感、顏色組合能力等。(3)火柴棒粘貼:主題活動中有關運動的內容,我們就可以選擇火柴棒或是吸管,在紙盤面上拼搭出運動的小人,各種運動的動態姿勢?;蚴墙Y合之前制作好的紙盤相框,在中間進行制作,效果會更佳。

1.3選擇以紙盤為裝飾的一個部分的內容

圓形的紙盤可以看成事物的一個部分,比如:人的臉;動物的臉;螃蟹的身體等等。如果我們以此入手,那么紙盤畫的內容又會增加不少。如:(1)我的臉:請幼兒將紙盤看成一張“臉”,將“臉”上的五官等進行添加??梢杂美L畫的方式,也可以用粘貼的方式,其展現出來的效果各有不同。繪畫的方式可以訓練幼兒的空間比例感,但是缺少立體感,不夠充實。粘貼的方式雖然提升了難度,但發揮的空間也大大提高,幼兒可以用不同的材料進行有選擇地裝飾五官,以及頭發等等。教師提供瓶蓋、紐扣、積木、卡紙、毛線等等,以形的相似來帶動幼兒創造性地設計五官等,使幼兒的每張臉都有自己的特點。(2)動物的臉:同樣選擇各種材料,通過剪貼、繪畫等方式制作不同小動物的臉。耳朵的粘貼是超出盤子的,但也同樣體現出造型的立體美。

(3)小螃蟹:昆山的大閘蟹是世界有名的,我們可以將這個主題內容用紙盤進行展示。將紙盤看作螃蟹的身體,然后添加出腳和鉗子等。在上色的時候,我們可以選擇用顏料、排筆統一涂色,一只只生動形象又可愛的小螃蟹就出現在大家的眼前,而且是那么有生命力。

1.4選擇線描畫為基礎的內容

線描畫我們都嘗試過,是一種比較有想象力,結合了各種線條特點、圖形特點的繪畫方式。同樣,先描畫既然可以畫在紙上,那也可以畫在紙盤上。一個獨特的空間,可以賦予線描畫另一種表現力。因此,我們可以把先描畫的一些內容轉移到紙盤畫上。內容有很多,如:未來的世博會會場、我們愛運動、海上輪船等等。因為要突出線描的特點,我們可以準備大一點的紙盤,邊緣窄邊,這樣就更方便幼兒有最大空間的想象和繪畫。

1.5選擇連環畫形式的內容

在幼兒園的教育教學中,看圖書,講故事,也是孩子們非常熱衷的活動。很多好聽的故事,可以在教師的引導下,可以用連環畫的方式通過紙盤來展示出來,生動有趣的故事情節,在孩子們的大膽想象中,躍紙盤上。一個紙盤上呈現一幅畫面,若干個紙盤的連續擺放,就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童話或繪本故事。這樣的形式,不僅能能增強幼兒繪畫的樂趣,還能強化閱讀,理解的熱情。在環境創設中,這樣的紙盤作畫可以發揮很好的裝飾作用和教育作用。

2 紙盤畫的幾種裝飾形式

2.1勾線筆和蠟筆結合

利用繪畫工具,用勾線筆直接在紙盤面上繪畫出圖案,然后再用蠟筆涂色,裝飾紙盤,并突出盤子邊緣的二方連續繪畫技能。繪畫的內容可以根據主題實施內容擬定。如花邊的變化,在學習紙盤畫的最初,請幼兒觀察各種盤子實物的基礎上,幼兒學習在紙盤邊緣進行二方連續圖案的裝飾。

2.2手工粘貼

在紙盤上,還可以進行各種手工制作,然后以紙盤為背景,進行粘貼。手工作品粘貼在紙盤上后,紙盤仍然能夠進行適當地裝飾,讓其更加美觀。如小魚游游,用彩色紙撕貼出小魚的形狀,然后粘貼在紙盤面的適當位置,可以體現遠處和近處的比例關系。粘貼完畢后,再用彩筆進行適當添畫,將小魚在水中游泳的場景裝飾得更完美,達到更好的效果。

2.3繪畫和手工裝飾相結合

我們以紙盤中間面繪畫,紙盤邊緣用手工材料裝飾,形成裝飾畫的效果。這樣的方法可以訓練幼兒的綜合能力,突出各種繪畫技能在同一物體上的造型特點。如:未來的世博會會場。請幼兒在紙盤面上設計出未來的世博會場,然后用蠟筆涂上底色,再用各種材料,如:彩色泡沫剪好的各種形狀圖案、皺紋紙、吸管等,運用有規律地排列,進行邊緣的裝飾。最后呈現給大家的是立體的、有藝術感的作品。

2.4特殊材料的繪畫

論語十二則范文2

關鍵詞:初中語文 “吃飯”解釋 語境

中圖分類號:H195.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9795(2014)02(c)-0020-01

1 緣起

2013年5月第三版,人們教育出版社版《語文》七年級上冊,與之前的2007年3月第二版相比,無論是在篇目選擇、篇目順序、篇目數量上,還是在版面設計、字體選擇上都有很大的變化。就教材中所選用的文言文而言,《童趣》被《雖有嘉肴》取代;《山市》被《河河中石獸》取代;《論語十則》被增加為《論語十二則》,但實際上,只保留了第二版中的五則,五則被替換,另增加兩則。為了方便教學,我們對這部分文言文進行了深入的學習。在學習過程中,我們對其中的一部分內容存在疑問,今天我們討論一下“吃飯”這個詞。

新版教材第十課《〈論語〉十二則》選取了《述而》篇中“子曰:‘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不義而富且貴,于我如浮云?!币粍t。腳注⑧注釋為:“〔飯疏食飲水〕吃粗糧、喝冷水。飯,這里是吃飯的意思。古代漢語中,‘水’指冷水,‘湯’指熱水?!本幷邔ⅰ帮垺苯忉尀椋骸斑@里是吃飯的意思”,將“飯疏食”譯為“吃粗糧”。在現代漢語中,“飯”是名詞,“疏食”(粗糧)也是名詞,這里就形成了一個名詞+名詞的結構,讓我們不由自主地覺得“飯”在句中名詞活用做了動詞“吃”,真的是這種情況嗎?

2 現代漢語語境內考察

我們首先從現代漢語入手,考察其詞性,我們發現“吃飯”這個詞(或者叫詞組)有以下三種理解。

第一,“吃飯”是由動詞“吃”和名詞“飯”組合而成的動賓關系的雙音節詞,詞性為名詞。這種情況下,“吃飯”作為一個詞,往往出現在主語或者賓語的位置,其含義出了吃飯這件事情外,更多的表示生活、生存這一層含義。

例如:愛情如果不落到穿衣、吃飯、睡覺、數錢這些實實在在的生活中去,是不會長久的。――三毛

姜一:聽說你從醫院辭職了。

美秀:嗯,今后該靠什么吃飯呢?

姜一:持家吧,做飯,洗衣服,給孩子們換尿不濕。――鄭基勛《創可貼》。

第二,“吃飯”是由動詞“吃”和名詞“飯”組合而成的動賓關系的雙音節詞,詞性為動詞。這種情況下,“吃飯”作為一個詞,往往出現在句末,即現在經常提到的離合詞。從用法上講,常作為一個詞使用,即兩個字挨著出現(這是所謂的“合”),但也可以拆開來不緊挨著出現(這是所謂的“離”)。譬如“吃飯”:“飯吃了嗎?”這時“飯”跟“吃”的位置顛倒過來了。還可以說“一天吃了兩頓飯”等等。

第三,“吃飯”是由動詞“吃”和名詞“飯”組合而成的動賓關系的詞組,例如:五年來,總是悄悄去你工作餐廳吃飯,都沒有跟你打聲招呼。――吳基桓《分手合約》。

從以上三種情況來看,在現代漢語中“吃飯”作為動詞使用的情況是可以存在的,但是作為動詞的“吃飯”是不及物動詞,是不可以接賓語的。所以,注釋中的說法從這個角度是說不通的。理解成名詞或動賓詞組就更解釋不通了。

3 古代漢語語境內考查

會不會是我們考慮過的詞類活用的情況呢?那我們不妨就從“飯”字本身入手,討論一下這個問題。

《說文解字》載“飯,食也,從食反聲。符萬切”段玉裁注曰“食也。自篆巳上皆自物言之。自篆巳下皆自人言之。然則云食也者,謂食之也。此飯之本義也。引伸之所食為飯……食旁作反,符晚反。謂食之也。”即“飯”的詞性應該為動詞,其含義應該為“吃”。

翻閱文獻材料,我們發現在古代漢語中“飯”字作為動詞的解釋可以歸納為以下幾種情況。

在早期文獻中,如《論語》《墨子》等1“飯”字全部用作動詞,絕大部分可以理解為現在的一般動詞“吃”。

例如:

(1)飯者三飯也。――《禮記?玉藻》。

(2)廉頗為之一飯斗米,肉十金,被甲上馬,以示尚可用。――《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3)飯糗茹草。――《孟子?盡心下》。

(4)黍稷不二,羹不重,飯于土,啜于土形。――《墨子?節用中》。

其中在(1)-(3)中“飯”字的后面均加一個表示食物的名詞性成分,(1)“”同“飧”,晚上吃的食品。這是食物總稱的一種。(2)中“斗米”是一斗米,(3)中“糗”是指干糧,二者均為具體食物。這樣就形成了一個動詞+名詞組合成動賓結構的詞組,在意義上可以理解為“吃……(食物名稱)”。(4)的情況和前三者不同“飯”后面加介詞“于”再加表示古代盛飯瓦器的“”,可以理解為:用“”來盛飯。

隨著語言的發展,“飯”字產生了一個“給人喂飯或喂牲口”的含義。

例如:(5)有一漂母見信饑,飯信。――《史記?淮陰侯列傳》。

(6)呂望屠于朝歌兮,寧戚歌而飯牛。――《楚辭?九章?惜往日》。

(5)“飯”字后面是表示人物姓名的“信”(韓信)是吃飯這個動作的發出者,但他是這個句子的賓語。這句話可以理解為:有一位漂母看到韓信挨餓,給(喂)他飯吃。(6)的情況和(5)類似,只是“吃”這個動作的發出者由人“信”變為了動物“?!?,其實及用法并沒有發生改變。這個“飯”字就可以理解為“喂……(牛)”。

“飯”作動詞理解還用一種用法,這種用法比較少見,目前為止我們只見過一例。

在宋詞中“廉頗老矣,尚能飯否?”一句中,“飯”作動詞,后面沒有賓語,可以理解為“吃飯”。但是這一用法可能是受到格律、平仄的影響,且僅為一例,不應該作為證據。

比較以上幾個例子,我們認為文中的句子“飯疏食飲水”很明顯應該屬于第一種情況,“飯”為動詞后面的“疏食”(粗糧)是吃的對象,是吃這個動作而賓語。由此來看,這里還應該是一個動賓結構,“飯”應該理解為“吃”而不應該理解為“吃飯”。

4 結語

以上我們從現代漢語和古代漢語兩個角度簡單分析了“吃飯”和“飯”的用法和含義,我們發現“吃”和“吃飯”是不能等同的,兩者的用法和使用環境差距較大。因此,教材注釋中的這種解釋是不很妥當的,而應該直接解釋為動詞“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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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十二則范文3

關鍵詞: 孔子 “出妻” 史實

孔子被評為“世界十大文化名人”之首。他的儒家思想對中國產生了很大影響,同時還深入朝鮮半島、日本、越南等地區。但是就是這樣一個偉大的人物,我們將他的著作思想、生平事跡等反復翻閱、反復研究,卻發現文獻中極少談到孔子家人特別是孔夫人?!墩撜Z》作為孔子日常教學及生活的“回憶錄”,從來沒提到過他的夫人,連兒子孔鯉也只出現過兩回,他的家庭生活似乎是不完整的??鬃拥幕橐黾彝顩r到底怎么樣,后世所議論的“孔門出妻”,也就是休妻傳統,又是怎么回事呢?

一、孔子父親叔梁紇的“出妻”行為考證

史書上對孔子的婚姻記載不多,三國時的《孔子家語》始言“孔子娶于宋亓官氏之女”。對于“出妻”之說,文獻中首先正面提出的是《孔子家語》,《后序》中說道:“孔子生伯魚,魚生子思,名伋。伋嘗遭困于宋,作《中庸》之書四十七篇以述圣祖之業,授弟子孟軻之徒數百人,年六十二而卒。子思生子上,名白,年四十七而卒。自叔梁紇始出妻,及伯魚亦出妻,至子思又出妻,故稱‘孔氏三世出妻’。”我們先不談《孔子家語》的真偽問題,僅考察孔子的父親叔梁紇的婚姻狀況。

《史記·孔子世家》記載:“防叔生伯夏,伯夏生叔梁紇。紇與顔氏女野合而生孔子,禱于尼丘得孔子,魯襄公二十二年而孔子生?!薄妒酚浰麟[》、《孔子家語》云:“梁紇娶魯之施氏,生九女。其妾生孟皮,孟皮病足,乃求婚于顏氏征在,從父命為婚。”照這樣說,叔梁紇一共娶了三位,一位正妻,兩名妾侍,有十一個子女,九女二男。那叔梁紇休妻發生在什么時候呢?是生孔子之前還是之后呢?出妻出的是施氏還是小妾一號呢?可以確定的是被休的應該不是孔子的母親也就是小妾二號。一則當時叔梁紇是為了有個腿腳健康的繼承人而娶的徵在,而她也不負眾望地生下了孔子,目的達到了,應該不會隨便被遣返;二則在孔子出生三年后,叔梁紇亡故了,孔子一直跟母親生活在一起,作為叔梁紇的繼承人,如果徵在被休,則孔子是不會待在母親身邊的;三是根據《禮記》記載,孔子在母親死后,將父母合葬于防,如是被休之妻的話,應該是沒有這個資格的。所以按理來說,如果叔梁紇有休妻之實,被休的應該是前兩位。

這是一說。多數人認為,做《家語》時,有人為顧全孔子的圣賢顏面,把“三世出妻”的第一世偷天換日變成了孔子的父親叔梁紇。這種說法也有一定的道理,畢竟孔子休妻的事在《禮記》中有明確的記載,《禮記》是一本再清白不過的書了,與之相比,《家語》的可靠性就要大打折扣了。另外,還有人認為雖然《家語》系偽書,但并非通篇都是假的,于理而言作者不該為了孔圣人的“清白”,無端地讓其老父親背上“黑鍋”,而且《家語》后面記載的“梁顏野合”與《史記》記載無甚差別,所以他們認為《家語》這種說法除隱瞞了孔子休妻之事外,其他應系實情,也就是說叔梁紇確實休妻了。這樣看來,叔梁紇是不是“孔門出妻”的一世祖,并不能確定。曾經看過一個勵志的小故事:“孔子三歲時,叔梁紇卒。施氏為人心術不正,孟皮生母在叔梁紇去世前一年被施氏虐待而死,孔子母子不為施氏所容。顏徵在只好攜孔子與孟皮移居曲阜闕里,生活艱難?!边@個故事后半段寫孔子怎樣立志最后成為大學問家,就不詳述了。這個故事當然與“出妻”無關,但是,叔梁紇正妻施氏連生了九個女兒都沒有生出兒子,而后來者每人生了一個,可以想見她的壓力多大,在這壓力下做一些不能容人的事,犯“七出”之條例被休的可能性還是有的。當然,這只是我的妄測。

二、孔子“出妻”行為考證

說完了孔子的父親,再來說說孔子,圣人到底有沒有“出妻”呢?很多人不能接受這樣的說法,為其爭辯的有,破口大罵的也有,他們實在不堪忍受圣人飄飄白衣上的“污漬”。但是圣人也是人,也要吃飯、結婚、生子,為何不能離婚呢?歷史上對孔子的婚姻記載不多,《家語》始言“孔子娶于宋亓官氏之女”,后世多從此說?!妒酚浰饕吩谧ⅰ犊鬃邮兰摇窌r曰:“孔子年十九,娶于宋亓官氏之女,一歲而生伯魚?!薄蛾I里志》記載曰“官氏”,亓官氏以孔子夫人身份出現的機會并不多,儒家《十三經》多以伯魚之母的身份出現,下面有幾則材料。

《禮記·檀弓上》載:伯魚之母死,期而猶哭。夫子聞之,曰:“誰與哭者?”門人曰:“鯉也?!狈蜃釉唬骸拔?,其甚也!”伯魚聞之,遂除之。

《禮記正義》中,孔穎達對這段的解釋是:“此一節論過哀之事。伯魚母出父在,為出母亦應十三月祥、十五月禫。期而猶哭,則祥后禫前。祥外無哭,伯魚在外哭,故夫子怪其甚也?;蛟?,為出母無禫,期后全不合哭。”孔穎達認為因為亓官氏屬于被休之人,過了一年之后就不應該再哭;楊朝明認為按《儀禮·喪服》的規定:“出妻之子為父后者則為出母無服”,所以亓官氏并未被休。但是,同時孔穎達也說得有模有樣:“伯魚之母被出,死,期而猶哭,是喪出母也。”理解就有分歧了。

《禮記·檀弓上》載:子上之母死而不喪。門人問諸子思曰:“昔者子之先君子喪出母乎?”曰:“然?!薄白又皇拱滓矄手?,何也?”子思曰:“昔者吾先君子無所失道,道隆則從而隆,道污則從而污,伋則安能?為伋也妻者,是為白也母,不為伋也妻者,是不為白也母?!惫士资现粏食瞿?,自子思始也。

在這則材料中,子思門人問子思,您的兒子不喪出母,那當初您的父親(先君子)給他被出的母親服喪了嗎?這當中明白地透露出兩個信息:其一,伯魚的父親也就是孔子曾經休妻,而且讓兒子為其母服喪;其二,子思也休過妻,沒有讓他的兒子也就是子上為“出母”服喪。

上述兩段材料中有兩個問題:一是孔子有沒有休妻?如果他休妻了,那么為什么伯魚會為他的“出母”服喪,因為根據《禮記·喪服小記》的規定“為父后者,為出母無服”,那伯魚的母親就不是“出妻”,是這樣嗎?那為什么子上和門人談論時會煞有介事地說這件事呢?

在我看來,孔子是休過妻的,我個人有兩種解釋:

孔子休妻了,但是他仍然讓他的兒子給“出母”服喪?!墩撜Z》中孔子提到不少關于權變和變通的思想,如“君子不器”、“毋意,毋必,毋固,毋我”等,孔子又是那么強調孝道,“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于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孔子是有可能采取變通手法讓伯魚為他的母親服喪的。而且子上也說過:“從前,我父能掌握禮儀而沒有偏差,按禮儀該隆重的就隆重,該從簡的就從簡”,說明了這種情況存在的可能性。

今本《禮記》中的篇章不是由一個人完成的,也不是完成于同一個時期、同一個社會環境中,它是春秋末年至秦漢之際關于“禮”的解說、補充文字和有關論文的匯編,是一部累積起來的學術史?!抖Y記》各篇章的成書年代有先有后,有的在春秋末期已形成,有的到了戰國晚期才出現,這些篇章經過漢朝一些學者的編次,才發展成為我們現在看到的《禮記》。所以也許有這么一種可能,所謂的“為父后者,為出母無服”,是指子思以后的人根據子思對于禮的解釋所變通出來的,可謂“自子思始也”。

三、孔子孫子子思“出妻”行為考證

孔子的問題說完了,再來講講另一個人物:子思。子思也是休過妻的,這個妻就是自上的母親,是毫無疑問的。子思的兒子子上是前妻所生,前妻是被出的,所以在她死后,子思不許子上為生母戴孝,子思認為,這個女人已經不是他的妻子,也不是兒子的母親了,所以不同意兒子為“出母”服喪。

四、孔子兒子孔鯉“出妻”行為考證

最后一個人物是伯魚,他有沒有休妻行為呢?伯魚,即孔鯉,年五十就死了,先于孔子。有些人認為,伯魚曾經也出其妻,如《闕里述聞》記載:“伯魚前妻無德??鬃迂煵~曰:‘女為《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為《周南》、《召南》,其猶正墻面而立也歟!’伯魚聞教,益修其身。妻不可化,乃出之。后妻賢,生子伋。未幾伯魚卒,守節撫孤。”這段文獻傳遞的信息量很大:其一,伯魚是離過婚的,第一任妻子德行不佳,后來被出;其二,伯魚再婚而生孔伋。

下面是《檀弓下》里關于子思之母的兩段材料。

(一)子思之母死于衛。柳若謂子思曰:“子圣人之后也,四方于子乎觀禮,子蓋慎諸?!弊铀荚唬骸拔岷紊髟?!吾聞之:有其禮無其財,君子弗行也;有其禮有其財,無其時,君子弗行也。吾何慎哉!”

(二)子思之母死于衛,赴于子思,子思哭于廟。門人至曰:“庶氏之母死,何為哭于孔氏之廟乎?”子思曰:“吾過矣,吾過矣?!彼炜抻谒?。

據《孔子世家》記載,孔伋是伯魚的遺腹子,伯魚死后,孔伋才出世,那他的生母也就是伯魚的繼房被出的可能性不大。但鄭玄注《禮記》時說,子思之母是“嫁母也”,也就是伯魚死后改嫁到衛了,并且說“庶氏”是子思之母的姓。那根據鄭玄的解釋,因為子思之母已經改嫁了,其子不應該在孔家的宗廟中哭。這樣的解釋看似合理,但卻說不通材料(二)。材料(二)中說的是子思怎樣為母親辦喪事的,如果他的母親已經改嫁,怎么會由子思為她辦喪事呢?所以有的人認為子思之母并沒有改嫁,而是一個妾室,“庶氏”并不是她的姓,而是她在孔家的身份,她死后,是不能在孔氏家廟里接受祭祀的。在伯魚死后,她并沒有改嫁,而是回到了衛國娘家生活,所以死后,子思為她辦喪事。為這種說法增加論據的是《檀弓》中的“子思之哭嫂也為位”的記載,有嫂必有兄,其兄當為正妻所生。那據這樣所說,《闕里述聞》里所載的伯魚第一任妻子被出再娶子思之母的記載就不太可靠了。這樣說來,孔子第二代的婚姻狀況也是一個謎。

五、孔子弟子和后代儒學派代表人物的“出妻”行為考證

其實不止孔門三代(或者四代)出妻,孔門的弟子和后代儒者據記載也有這個行為,如曾子和孟子。

《孔子家語·七十二弟子解》:“參后母遇之無恩,而供養不衰。及其妻以藜烝不熟,因出之。人曰:‘非七出也?!瘏⒃唬骸紵A,小物耳。吾欲使熟,而不用吾命,況大事乎?’遂出之,終身不取妻。”也有史料說曾子是因為其妻在“殺豬食子”的問題上對下一代說謊而被休的。孟子出妻見《荀子·解蔽篇》。“孟子惡敗而出妻,可謂能自強矣”,說的是孟子厭惡敗壞自己的德操而要休妻。西漢的韓嬰《韓詩外傳》卷九:“孟子妻獨居,踞,孟子入戶視之。白其母曰:‘婦無禮,請去之?!冈唬骸我玻俊唬骸??!淠冈唬骸沃??’孟子曰:‘我親見之?!冈唬骸巳隉o禮也,非婦無禮。禮不云乎:‘將入門,問孰存;將上堂,聲必揚;將入戶,視必下。不掩人不備也。’今汝往燕私之處,入戶不有聲,令人踞而視之,是汝之無禮也,非婦無禮也。’”于是孟子自責,不敢出婦?!熬嶙奔瓷扉_腿坐著,不合古禮。“孟子欲出妻”只是為了突出孟母之賢??磥砻献硬]有出妻,宗圣曾子是真正出妻的人。

六、結語

為什么這么多大學問家圣人般的人物會不約而同地選擇休妻呢?我想這是一種道德觀念的體現??鬃又惾宋锏牡赖掠^念起點較一般人高,對自己的要求更高,對自己身邊人的要求自然不低,沒有達到自己的高度,合不來,自然要分開。另外,單以孔子來說,我妄測他婚后的家庭生活恐怕是不太美滿的??鬃邮且粋€以事業為重的男人,為了推銷自己的學問,獲得君王的采用,長年帶著弟子周游列國,哪里顧得上老婆孩子。做妻子的既要照顧老人,又要撫養孩子,還常年見不到丈夫,其心酸苦悶可想而知。無論多任勞任怨的妻子,也難免嘮叨,甚至生氣抱怨。每當此時,估計事業上不順心,已經學成了文武藝,卻沒能貨與帝王家,只好教教學生混口飯吃的孔子,也會有一肚子的氣無處發泄,夫妻之間的矛盾在所難免??鬃幽蔷洹拔ㄅ优c小人難養也”的千古抱怨恐怕就是由此產生。

孔門三出妻,甚至四出妻,這個問題是有一定的探討價值的,這種探討是不影響孔子偉大的形象的。后世學者對于這個問題很是糾結,從漢代起就有所論述,鄭玄、陳祥道、方愨、張載、顧炎武、崔述、趙翼等,他們或同意出妻之說,或持懷疑態度,或否認圣人婚姻失敗之可能,有的甚至急得跳腳要重新改寫《檀弓》。但紛紛擾擾,吵吵鬧鬧,至今也無定論。在我看來,為何要否認圣人出妻的可能性呢?孔子之所以偉大,并不因為他是“完人”(即使不出妻,他也不是完人,根本沒有完人一說),他那博大精神的哲學思想傳諸后世,確實大大豐富了中華文化,并影響了世界。論及婚姻,則復雜許多?;橐龅暮椭C、幸福與快樂,并不是人們只要有了深邃的哲學思想、高尚的德行就一定能實現的,個人的偉大與婚姻的美滿并不能簡單地畫等號。我們現今可以學習孔子的思想,探究儒家文化的真諦,同樣可以了解他的家庭生活,但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求全思想而試圖全盤否定經典,或者苛責孔子,為其掩飾,或者對他指手畫腳,那就是沒有必要的了。

總之,孔子是一個偉大的先圣、先賢,同時也是一個有血有肉的普通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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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十二則范文4

【關鍵詞】新聞傳播 信息 不對稱

2009年歲末,曹操大墓的考古發現,頗有一石激起千層浪的“驚世”意味。與文物考古沾點邊兒的、不怎么沾邊兒的、或者希望沾點邊兒的各色人等都表達了不同方式的關心。一些專家學者則公開表達質疑,認為文物局證據不足或有摻雜。網絡上,輿情沸沸揚揚、飛短流長,令人興嘆,形成一個巨大的文化漩渦,將政府、學界乃至社會公眾包括潛在利益主體一并裹挾其中,相關部門多次求諸新聞定分止息、頗費周張。從新聞傳播角度來看,此現象也非常耐人尋味,值得思考。

一、“信息不對稱”:一個不可忽視的輿情環境要素

信息不對稱(asymmetric information)作為一個學術問題被關注,最早并不是發生在信息論或者類似的新聞傳播學領域,而是作為經濟學的研究對象被納入科學視野的(該現象由經濟學諾貝爾獎得主阿羅于1963年首次提出,2001年另有三位美國學者因深入研究“信息不對稱市場和信息經濟學”有開拓性貢獻再獲諾獎)。信息不對稱作為“市場缺陷”被提出,但它廣泛存在于自然、社會和思維領域,在不同的領域發生不同程度、不同方式的影響,進而在系統中產生不同的效應、形成不同的機制,是一個普適性論題。筆者將這一范疇引入新聞傳播領域來研究,主要基于新聞傳播本質上是信息傳播,因而信息不對稱是題中應有之義。對于新聞傳播,它是一個非?;径植豢珊雎?、不可或缺的條件要素。

基于傳播系統,我們可將信息不對稱理解為:信源與信宿之間在信息本體及其信息量上的差異性,是信息分布在信源與信宿間的一種不平衡狀態。正是因為不對稱與不平衡的存在,信息流才會產生意義,信息傳遞才會成為必要,信息分配與共享才構成一種需求機制,信息開發、獲取與占有也就成為一種社會資源,形成知識財富積累并創造價值。我們說信息不對稱非?;?,道理就在于新聞傳播系統之所以有存在的必要,其前提條件之一,就是人們的生活領域廣泛存在信息不對稱。人作為社會個體存在并不是萬能全知的存在,社會的個體理性永遠有限,客觀事物及其矛盾的轉化又總處于永恒的運動之中,所以信息安全的需要永遠得不到滿足,因而大眾傳播媒體就有存在的社會基礎。

如果聯系到大眾傳播更為復雜的諸如政治的、法律的、社會的、文化的以及經濟、上層建筑和社會意識形態層面的功能作用,信息不對稱的表現形態還會賦予不同的內涵。實際上信息不對稱問題是一個非常深刻、非常基本且非常廣泛的課題,有待深入研究。本文僅結合“曹墓問題”從傳播學角度發表點滴尋幽探微式的意見。

二、“信息不對稱”為什么會干擾新聞傳播

在探討新聞問題之前,讓我們還是回到問題的本源,看經濟學領域對信息不對稱問題是如何展開的。現實生活中有兩句俗語叫“隔行如隔山”、“只有錯買,少有錯賣”反映的就是信息不對稱現象,恰如規律一樣靈驗。

信息經濟學認為,信息不對稱造成了市場交易雙方的利益失衡,影響社會的公平、公正原則以及市場配置資源的效率。通常,買者對所購商品信息的了解總是不如賣方(也有反例:古玩市場、保險市場),因此賣方總可以憑“信息優勢”獲得商品價值以外的報酬與利益。交易關系因為信息不對稱變成了委托一關系,交易中擁有信息優勢的一方居為人。不具信息優勢的一方淪為委托人,一些握有“獨門絕技”的人就成為專家或壟斷話語權,交易雙方實質上進行著無休止的信息博弈。歷史上,儒家圣人孔子深諳此道,《論語》中所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正是信息不對稱原理在維護政治統治中的詭秘準則。

顯然,現代媒體進行大眾傳播,實際是將采集的新聞信息傳遞給受眾,目的之一是:啟迪民智累積社會知識、擴大社會共識、消除不定性、極大地減少社會成員的信息不對稱,進而塑造社會文化和價值觀,推動人類文明進程和社會發展。

不難看出,大眾傳播的天然使命是降低信息不對稱,但信息不對稱只能改進卻并不能消除,正如矛盾的永恒存在一樣,信息不對稱的矛盾也只能轉化不會消失。反過來,作為矛盾的對立面――信息不對稱對大眾傳播會產生反作用,而引起傳播的負面效應。辯證看待信息不對稱對傳播的干擾問題,正是本文的目的與要義。

由于新聞的本源不在媒體,媒體只是信息中介,媒體的信息優勢是相對的、有條件的,也是暫時的。相對于信源,媒體處于弱勢一方;相對于受眾或信宿,媒體只限于占先優勢。這就是“獨家新聞”或“第一時間”同步報道受媒體青睞的原因。也就是說:現代媒體同樣面臨“信息不對稱”困局,在多方絞盡腦汁的信息博弈過程中,信息不對稱對新聞傳播的干擾也就成為不可避免的問題或掣肘軟肋。

三、“信息不對稱”:曹墓真偽莫辨致喧嘩

那么,曹操大墓的考古發現為何具有爆炸性呢?讓我們簡要回顧或還原一下事件的新聞過程。

筆者第一時間獲得消息是從國內權威媒體CCTV-1《新聞30分》(2009.12.27)中看到的,首播時用的是“疑似曹操墓”?!耙伤啤庇谜Z非常嚴謹,可以說恰如其分。此則新聞信息量很高,看后非常興奮。而令人遺憾的是,當晚《新聞聯播》與第二天CCTV-4(2009.12.28.9:00)跟蹤報道:河南省文物局在北京召開新聞會,專家宣布在河南安陽發現的西高穴墓地。其墓主人已經確認為曹操??梢哉f“確認”二字差不多集中了整個新聞后續報道99%的信息量。然而,沒有展示新的考古證據的快速“確認”引發了強烈反彈與質疑。后期持續不絕的爭議,想必考古界與CCTV都始料未及。說實在的,以筆者之淺薄,也略知“曹操七十二疑”之傳說。正是因為背景信息發揮先入為主的作用,對第二則新聞的反應也是將信將疑的。

如果聯系國人對曹操1800年來是是非非的文化信息背景,惑然不決則更有其甚,這也是情理之事。而據國內新華網報道:專程進京宣布發現曹操墓的河南專家,面對別的專家質疑言之鑿鑿:曹操墓也是經過專家多次論證的!毗鄰安陽的河北邯鄲,人所共知是曹操鄴城所在,曹魏文化源遠流長,卻眼見著曹操墓現身河南。頗有些不平靜,除了質疑河南方面外,也弱弱地堅持:曹操墓可能在邯鄲一帶。而曹操老家、安徽毫州據說也不排除開挖疑似曹操墓的曹氏宗族墓群的可能。嚴肅的考古成果,不期引來大討論,掀起大波瀾,著實讓河南方面有些手忙腳亂。尤其糟糕的是,河南越強調此次考古的專業、科學和審慎,其遭遇的網絡阻擊就越強烈。2009年最后一天,河南組織文物專家集中答疑釋惑,試圖將口水仗平息在2009年,然而,事件的走向已不可控。網民乃至社會公眾的疑問,并沒有因為專家措辭簡練的幾條意見而消失。近期,國內某著名高校啟動現代DNA基因調查技術,專辟科研課題,尋曹氏后人比對遺傳信息,附隨參與遺骨甄別,尋求新的信息支撐。

那么,問題的癥結在哪里?依筆者管見:第二則新聞不僅沒有解除受眾的不定性,在沒有完備可信的新證據信息提供的前提下,以原有證據改變原有結論,因而無以消除信息不對稱,反而只會加強信息不對稱。所以,引發爭議勢成必然。而網絡時代似乎并不習慣這樣的權威宣布,越是刻意強調權威,越會引來質疑,激發出強大的社會反饋力量,形成反向的輿情壓力。此時。強勢的權威媒體如CCTV,也會因信息不完全、證據不充足而聽憑專家之言,因“信息弱勢”淪為專家人的角色而“被”發聲。

四、謹防“信息不對稱”損害媒體公信力

綜觀事件過程,網絡回應反饋機制使輿情環境變得豐富多彩,同時也平添了諸多新聞變數,實為不可忽視的一股力量。辯證地看,這也為媒體控制傳播效果、注重反饋信息和受眾互動機制給予了某些啟示。

論語十二則范文5

關鍵詞:戲曲藝術;藝術史;《琵琶記》;高明;倫理沖突;三綱

中圖分類號:j80 文獻標識碼:a

《琵琶記》是一部在中國戲劇史上有著特殊重要地位的作品,不僅對明清時期的戲劇文學創作和舞臺演出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而且在戲劇批評史上,也很少有一部作品像《琵琶記》那樣長期成為爭論的焦點。尤其是關于它的情節疏漏和風化之旨,歷代論者聚訟紛紜,毀譽褒貶之間,相去不啻霄壤。筆者注意到,在批評《琵琶記》中明顯的情節疏漏時,論者多將之視為一個劇作學上的缺陷,作者對此或缺乏意識,或無力為之;而關于《琵琶記》的主旨或高明的思想傾向,一般論者評價的基礎都是劇中“副末開場”時所說的“不關風化體,縱好也徒然”。本文嘗試將這兩個問題聯系起來考慮,如果擺脫先入為主的觀念,很容易發現刻意宣揚的風化之旨與劇中實際表達相去甚遠,幾近于虛飾之辭;而看似無力為之的情節疏漏卻指向更深層的主題,或出于有心之舉。

《琵琶記》是高明對早期民間戲文《趙貞女》的再創作?!囤w貞女》講述蔡伯喈“棄親背婦,為暴雷震死”的故事,和《王魁》、《張協》等戲文一樣,都反映了封建時代書生發跡負心這個具有一定普遍性的社會現象。高明的改寫使《琵琶記》成為一個全新的劇本,它和《趙貞女》最明顯的區別在于蔡伯喈的形象和故事的結局:蔡伯喈不再是負心漢,而成為一心奉養雙親的孝子;趙五娘也改變了被馬踏而死的悲慘下場,最終尋到丈夫歸鄉廬墓,是一個“一夫二婦,一門旌表”的“大團圓”結局。

《琵琶記》的出現使“士夫罕有留意”的民間戲文正式登上大雅之堂,《南詞敘錄》極譽高明的創作“用清麗之詞一洗作者之陋,于是村坊小伎,進與古法部相參,卓乎不可及已”。但是,趙五娘和蔡伯喈的故事早在南宋時期就已廣泛流傳于民間,既要保留蔡伯喈趕考不回、雙親凍餓而死、趙五娘琵琶尋夫等大關目,又要重塑蔡伯喈的形象和改寫故事的結局,這個翻案文章并不容易作。雖然《趙貞女》的劇本早已失傳(恐怕未必有定本),但是從劇情梗概來看,情節和人物并沒有明顯的疏漏和矛盾之處,而《琵琶記》在這一點上卻似經不起推敲。明清時期的論者就已經注意到了《琵琶記》中紕漏甚多,如臧懋循批評:“《琵琶》諸曲頗為合調,而鋪敘無當。如登程折、賜宴折,用末、凈、丑諸色,皆涉無謂。陳留、洛陽相距不三舍,而動稱萬里關山;中郎寄書高堂,直為拐兒紿誤:何繆戾之甚也。”李漁指出:“若以針線論,元曲之最疏者,莫過于《琵琶》,無論大關節目,背謬甚多——如子中狀元三載,而家人不知;身贅相府,享盡榮華,不能自遣一仆,而附家報于路人;趙五娘千里尋夫,只身無伴,未審果能全節與否,其誰證之:諸如此類,皆背理妨倫之甚者?!?/p>

關于《琵琶記》中大大小小的紕漏,前人已經列舉了很多,然而似乎很少注意到它們在性質上的區別,這就使得相關討論難以深入。筆者認為,所謂的“背謬”之處大概有三種情況。第一種是在刊刻抄錄過程中的筆誤或因后人改竄而產生的錯訛,如一些稱謂上的混亂,乃至一些對白的前后矛盾,對此實不宜苛責作者。第二種是劇情與歷史真實或生活真實不符,如蔡伯喈中狀元的問題、陳留和洛陽的距離問題、蔡公蔡婆的年齡問題、趙五娘只身尋夫的可能性問題等等。第三種才是屬于情節設置和人物塑造方面的問題,而其中最大的疏漏無疑是“拐兒貽誤”一節,如李漁所說,蔡伯喈“中狀元三載而家人不知”,且“附家報于路人”,以致雙親饑寒而死,這似乎不是孝子該有的行為和應得的結果,無怪乎明代人會爭論蔡伯喈是否真孝子了。

由于這一情節疏漏會直接影響到對《琵琶記》全劇的理解和評價,我們在批評之前,首先應該考慮的是高明自己是否意識到這一點。相傳高明寫作《琵琶記》時,怕來客打擾,叫惡狗守門。我們當然不會把傳說當成真實,但是民間有這樣的傳說,不會沒有原

因,至少可以說明《琵琶記》是高明苦心孤詣結撰而成的劇本。以高明的文化修養和他為《琵琶記》所付出的心血,竟會大意忽視了普通讀者都可以輕易發現的情節疏漏,實在令人難以置信。因此,另一個更通行的解釋是高明在劇作法上其實并不高明。

一般來說,我們今天稱之為劇作家的中國古典戲劇的作者們,確實少有創作戲劇的自覺。不過像“拐兒貽誤”這樣的疏漏,顯然不是因為高明像元雜劇作者那樣以曲為本,乃至“關目之拙劣,所不問也;思想之卑陋,所不諱也;人物之矛盾,所不顧也”;也不是因為像一些明清傳奇作者那樣好為新奇之事,結果失于頭緒繁多而針線不密?!肮諆嘿O誤”給人的印象是翻案文章做得太勉強,太生硬,難以自圓其說。

相比之下,較早的民間戲文《荊釵記》在處理類似的情節時反而合理多了。據《甌江逸志》記載,早期戲文中的王十朋也是王魁、張協一流人物,在中狀元發跡后拋棄了錢玉蓮,結果錢玉蓮投江而死。我們今天看到的《荊釵記》則將王十朋塑造成一個情深意篤的男子,在他和錢玉蓮之間制造離亂的主要是兩個惡人:因招贅不成而將王十朋改調潮陽的萬俟丞相,因覬覦錢玉蓮而將王十朋的平安家報改為休書的孫汝權。經過長時間分離和一連串誤會波折之后的結局是夫婦團圓,惡人被懲。如果參考《荊釵記》的寫法,要彌縫《琵琶記》的情節疏漏并不困難,只需為拐兒貽誤的行為提供一個更加合理的動機,比如說出于牛相的授意。鑒于牛相的煊赫之勢和愛女之心,他無疑是《琵琶記》中最有可能阻撓蔡伯喈一家團圓之人,不管他是收買一個真拐兒,還是命令相府下人假扮拐兒,必然細節周全,能使蔡伯喈入彀,“附家報于路人”這個草率的舉動也就有了更加充分的理由。在高明寫作《琵琶記》之前,《荊釵記》早已廣泛流傳于他所生活的浙江地區,蹊蹺的是,珠玉在前,高明沒有效仿,反而寫出了一個幾乎人人都可以發現的大破綻,這就不能不讓人懷疑他是刻意為之了。  對于高明的弦外之意、虛響之音,妄加揣度是很危險的,我們只能從劇本的實際呈現進行分析。蔡伯喈“重婚牛府”是《琵琶記》情節發展的一個轉捩點,此后是生旦長期的分離,在蔡伯喈是長期痛苦的心境,在趙五娘則是搶糧、吃糠、剪發、描容、別墳等一連串的悲慘遭遇。因此,強贅蔡伯啃的牛相很自然地被視為《琵琶記》中的反面人物。高明將貽誤家報事歸咎于拐兒的貪財,當然是為蔡伯喈翻案而起,不過直接關系的卻是牛相的是非。正如洛地先生指出的那樣,生造出一個拐兒這樣一個局外人,來替代原本最有作惡動機的牛相,實際上是為了寫牛相不是導致蔡家悲劇、陷蔡伯喈于“不孝”的惡人。

權臣招贅狀元本是傳統戲劇中常見的情節,不管書生是否娶妻,權臣照例仗勢欺人,像《張協狀元》中的王相在新科狀元游街時就直接將人挾持了去,《荊釵記》中的萬俟丞相見面便言成親,更以“朝綱選法咱把掌”相威脅。書生若有違拗,丞相們便施展種種陽謀陰謀,非離散他人家庭不肯罷休。而牛相強贅蔡伯喈時,我們卻很難說他有使蔡伯喈背親棄婦的主觀故意。在牛小姐幾言諫父、要求與蔡伯喈同歸故里侍奉親幃時,牛相生氣之余確實說過“吾乃紫閣名公,汝乃香閨艷質,何必顧彼糟糠婦?豈肯事此田舍翁?”之類不近人情的狠話,事后他卻自忖:“自家待要放他去,只是幼長閨門,難涉途路;況兼自家年老無人;如何放他去?如今有個道理,使一個人,多與他些盤纏,教他去陳留,將蔡伯喈爹娘媳婦都取將來便了,多少是好!”(三十二出),隨后他便派了院子李旺前去,可見“拐兒貽誤”不可能出自牛相指使。

而且,和那些僅僅作為權勢符號的丞相們不同,高明賦予牛相以心靈的深度。對于膝下獨女,牛相的考慮是“若教他嫁一個膏粱子弟,怕壞了他;只教他嫁個讀書人,成就他做個賢婦”(第六出),所以他一上場就打跑了張尚書和李樞密家遣來說親的媒婆。而對于“好人物,好才學”的蔡伯喈,他特別提醒媒婆“不須用白璧黃金為聘”(第十一出),這番苦心,真可謂“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蔡伯喈的拒婚出乎牛相意料之外,他的憤怒是必然的,但是牛相并沒有像一般權臣那樣挾私報復,反而在知道蔡伯喈已有妻室的情況下仍然堅持要把牛小姐嫁給他。乍看起來這不好理解,陳眉公評本批云:“進士中豈無一人足以做丞相女婿者,何以執拗若是?”明代人給出的別致解釋是牛相有些“牛氣”。其實劇本中對牛相的

機交代得很清楚,主要還是為女兒考慮,一則此事不成于牛小姐名聲有礙:“非爹胡纏,怕被人傳:道你是相府公侯女,不能勾嫁狀元”;二則希望女兒婚事早諧:“怕春花秋月,誤你芳年”;三則蔡伯喈確是合意的女婿:“況兼他才貌真堪羨,又是五百名中第一仙”(第十四出)。甚至當牛相態度強橫地反對女兒和蔡伯喈同往陳留侍奉親幃時,也都是出于慈父之情:“從來嬌眷,安能涉萬里之程途”,“既道有媳婦在家里,你去時節,只恐怕擔閣了你”,“他是貧賤之家,你如何伏事他家”(第三十出),歸根到底只是怕女兒吃苦,也許自私,卻沒有制造蔡家悲劇的主觀故意。牛相不止是“極富極貴”的權臣,更是一個希望女兒覓得良人、承歡膝下的父親。

不過,以上為牛相辯護的理由,仍然不足以說明“重婚牛府”的特殊性,因為在這個影響蔡伯喈命運的事件中,發揮主要作用的并不是牛相,而是皇帝?!杜糜洝诽貏e強調了牛相是“奉旨招婿”,蔡伯喈原是皇帝向他推薦的女婿人選。在整個“強婚”過程中,牛相都沒有和蔡伯喈見面,也沒有直接對蔡伯喈施壓。蔡伯喈拒絕牛相派來的官媒議婚后,官媒口稱圣旨,于是蔡伯喈正式的辭婚,是在第二天向皇帝辭官時一并提出的。牛相雖然說過“我如今去朝中奏官里,只教不準他上表便了”(第十三出),畢竟最終是皇帝下旨駁回了蔡伯喈辭官的請求,同時要他“曲從師相之請,以成桃夭之化”(第十五出)。可見,所謂“三不從”中的“辭婚不從”,并不是牛相不從,而是皇帝不從。

高明的這一筆,不僅《趙貞女》中沒有,也不同于一般傳奇對類似情節的處理,恐怕是理解《琵琶記》全劇主旨的一個關鍵。蔡伯喈要面對的,顯然不是當年王魁或王十朋的選擇題。是忠于家庭以成就道德,還是屈從權臣以滿足欲望,善與惡之間的區別一目了然?!柏撔那樽儜颉钡哪兄魅斯x擇欲望,由于他的“自作孽”而禍害家庭;“才子佳人戲”的男主人公選擇道德,卻又有惡人構釁其間制造離亂。高明費盡苦心做翻案文章,甚至不惜露出破綻,既重塑了蔡伯喈,又開脫了牛相,這就使“重婚牛府”以及由此引發的災難,很難歸罪于牛相或蔡伯喈的道德善惡問題。真正的沖突并不在牛相和蔡伯喈之間,而在君臣倫理與夫婦倫理之間。是抗旨辭婚以遵從夫婦倫理,還是奉旨成婚以遵從君臣倫理,對蔡伯喈這樣的讀書人而言,實在是一個難以兩全的倫理困境。

至此我們可以說,《琵琶記》的情節疏漏,不管出于高明的不得已還是故意,恐怕都是為了避免將蔡伯喈一家的悲劇簡單地歸結為個別人物之間的善惡沖突。只有這樣,“辭婚不從”才能和“辭試不從”、“辭官不從”并列,構成一組嚴肅深刻的“善與善的沖突”——“三不從”。

準確地說,《琵琶記》的“三不從”,并沒有發生在三種倫理關系內部,而是發生在三種倫理關系之間。高明感興趣的問題,并不在于明代人爭論不已的“蔡伯喈是不是真孝子”,而在于“蔡伯喈有沒有可能同時做忠臣、孝子、義夫”。

為了建立穩定規范的理想社會秩序(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婦婦),傳統儒家倫理的“三綱”說從君臣、父子、夫婦這三種最基本的人倫關系內部入手,嚴格規范了關系雙方的主從地位(臣順君、子順父、妻順夫),以及各自應具備的德性(君明臣忠、父慈子孝、夫義婦順)。通過使原本相對的、不穩定的人倫關系絕對化,不以對方的生死離合、智愚賢不肖為轉移,這一倫理體系能夠有效地協調每一種人倫關系內部可能產生的矛盾?!杜糜洝分械拇蠖鄶等宋镎亲杂X按照其社會身份履行倫理義務的,因而在每一種人倫關系——君臣(皇帝一蔡伯喈)、父子(蔡公一蔡伯喈)、夫婦(蔡伯喈一趙五娘)之間,都沒有發生真正的沖突。

然而,個體的社會身份往往是多重的,尤其對于蔡伯喈這樣的讀書人來說,按照傳統儒家“修齊治平”的理想化設計,除了家庭內部的父子、夫婦關系外,還應該積極履踐君臣倫理,所謂“不仕無義”(《論語·微子》),“無父無君,是禽獸也”(《孟了·滕文公下》)。即使孔子說過“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隱”(《論語·泰伯》),也不過是將王道理想“卷而懷之”(《論語·衛靈公》),何況《琵琶記》中的皇帝雖然自稱“涼德”,顯然遠未到“君不君”的地步??墒?,對于不同的倫理價值之間可能發生的沖突,除了蔡伯喈之外的當事人幾乎都予以否認,他們在堅持各自的倫理理想時表現出驚人的單純,

每個人幾乎都成為一種倫理價值的代言人。結果,他們都不可避免地陷入“善與善的沖突”,每一個倫理理想的實現都必須破壞掉另一個倫理理想,就如黑格爾所說:“雙方都在維護倫理理想之中而且就通過實現這種倫理理想而陷入罪過中?!?/p>

在“辭試不從”的沖突中,蔡公的身份是父親,代表的卻是君臣倫理。對于蔡伯喈所說的“冬溫而夏清,昏定而晨省,問其寒燠,搔其疴癢,出入則扶持之,問所欲則敬進之”(第四出)等孝行,他都很不以為然。在他看來,事君才是“大孝”,才是蔡伯喈必須履行的最重要的倫理義務?!霸谵o官不從”的沖突中,皇帝以“孝道雖大,終于事君,王事多艱,豈遑報父”(第十五出)為由駁回蔡伯喈辭官事親的請求,他和蔡公有相同的合理性與片面性:君臣倫理的實行,必須以損害父子倫理、夫婦倫理為條件。與此二人相對的是代表父子倫理的蔡婆,在她看來事君幾乎毫無價值,行孝事親才是絕對的要求:“自古道曾參純孝,何曾去應舉及第?功名富貴天付與,天若與不求須來至?!保ǖ谒某觯┩瑯訄猿指缸觽惱淼倪€有牛相,牛相欲成就女兒姻緣,卻拆散了他人姻緣;欲得女兒承歡膝下,卻離散了他人父子。

“三不從”沖突的結果,恰恰是這些片面的倫理理想的破滅?!巴簶s貴”的蔡公沒有等到蔡伯喈衣錦還鄉,改換門間,為此痛悔不已:“我當初不尋死,教孩兒往皇都。把媳婦閃得苦又孤,把婆婆送入黃泉路,只怨是我相耽誤?!保ǖ诙觯┡R終甚至遺言要曝露尸骸以責蔡伯喈之不孝?!半颊锌△?,以輔不逮”的皇帝雖強留蔡伯喈在朝,然而蔡伯喈為官三年的基本狀態卻是:“我穿著紫羅裥倒拘束我不自在,我穿的皂羅靴怎敢胡去揣?我口里吃幾口荒張張要辦事的忙茶飯,手里拿著個戰欽欽怕犯法的愁酒杯?!保ǖ诙懦觯嵲谒悴坏弥页肌!爸粸楹憾嘤眯摹钡呐O鄥s招了個不情愿的女婿,結果“只因一著錯,輸了一炮落”,最后不得不放女兒同歸陳留,當他唱道“辭別去你的吉兇未憑,再來時我的存亡未明……畢竟你沒爹娘,我沒親生”(第三十八出)時,其孑然凄涼,哪里還有當初強贅蔡伯喈時的氣焰?

甚至那些在維護倫理理想過程中多少顯得弱勢或被動的人物,也都因其同樣的片面性而未能真正實現初衷。牛小姐一心只要做賢妻,卻在事實上造成蔡伯喈與父母分離,而且三年夫妻,聲乖琴瑟,最終也陷入深深自責:“是我誤你爹,誤你娘,誤你名為不孝也。做不得妻賢夫禍少?!保ㄈ觯┎唐抛铌P心的是自己被供養的權利,乃至疑心趙五娘私自飲食,當發現孝順媳婦不過是在吃米膜糠皮,一時競羞愧而死。在趙五娘一方而言,為讓公婆吃飯而自愿吃糠,“嘔得我肝腸痛,珠淚垂,喉嚨尚兀自牢嗄住”(第二十出),行孝幾至自戕的地步,不料反而促成了蔡婆之死。雖然高明寫作至此未必有反諷之意,然而人生之悲劇意味也無過于是了。

當然,將趙五娘和蔡公、牛相等人并列未免有失公正,和那些因積極追求片面的倫理理想而陷入罪過的人相比,趙五娘因其克己和自我犧牲而感人至深。在所有與趙五娘密切相關的沖突中,她都沒有選擇而只能被選擇:“索性做個孝婦賢妻,也得名書青史,省了些閑凄楚?!保ǖ诎顺觯八餍浴倍?,道盡個中無奈。行孝既已成為趙五娘唯一可能實現的倫理價值,在獨自奉養雙親的三年中,除了被動地接受重重磨難,連對“暮年姑舅,薄情夫婿”的一點埋怨,也都自覺地壓制下去了。論者多稱道《琵琶記》寫婆媳矛盾之細膩體貼,事實上,公婆的那點猜忌除了使她承受更多一重苦難之外,從未在趙五娘內心形成真正的沖突,動搖她對自己行為的信心。

相較于趙五娘形象的單純,同為主人公的蔡伯喈就要復雜而矛盾得多,也因此,對這個人物的評價歷來可謂歧見疊出。《琵琶記》雖然是《趙貞女》的翻案文章,但是又用情節疏漏開脫了牛相,這就使得蔡伯喈處境尷尬,他當然不是壞人,但和一般傳奇中的男主人公相比,似乎又不夠好。明代人不明白《琵琶記》既是雪伯喈之恥,何以又厚污前賢至此,只得發明各種“以賢刺惡”的影射之說。今人則多從趙五娘的角度來解釋這個問題,如錢南揚先生認為這是有意的烘托法:“本戲的中心人物應是趙五娘,……倘然把伯喈描寫得精煉勇敢一些,辭婚辭官回里,豈非要影響趙五娘悲劇的發展了嗎?”洛地先生同樣認為“《趙貞女》之成為《琵琶記》,實際上圍繞著趙五娘故事”,只是為了使善良的趙五娘有個好結局,才將

背親負義的蔡伯喈改成這般模樣。換言之,如果蔡伯喈形象有矛盾,那是因為高明沒有在他身上多用心。

筆者不能認同上述觀點?!杜糜洝穼戁w五娘事跡固然極動人,但是趙五娘之孝養、筑墳、描容、尋夫等大關節,都是民間戲文和說唱中已經有的。不管趙五娘結局如何,其性格早已完成,高明所做的是點睛添毫的工作。而只有蔡伯喈,才是高明的蔡伯喈。同樣是讀書人,同樣抱經濟之奇才,又同樣深知功名為憂患之始,在這個人物身上,我們才看得到高明對人生困境的深切體悟和真誠書寫。

造成這種接受障礙的原因,是蔡伯喈不像劇中其他人物那樣有非常單純明確的倫理理想。他在開場即表明:“十載親燈火,論高才絕學,休夸班馬。風云太平日,正驊騮欲騁,魚龍將化。沉吟一和,怎離雙親膝下?且盡甘旨,功名富貴,付之天也。”(第二出)君臣倫理和父子倫理對蔡伯喈而言都很重要,但是在兩者沖突而不可兼得的情況下,權衡利弊,放棄前者只影響到自己,而放棄后者會給他人帶來損害,所以他自愿放棄功名。此時的蔡伯喈還能得到論者普遍認可。然而在接下去的“三不從”的沖突中,雖然蔡伯喈都有自己的選擇,但又都不得不放棄自己的選擇,這種表現就讓人很不滿意了。道德家往往尋章摘句以證明“被強”只是姿態,連蔡伯喈的動機也是可疑的:“果然有三強,你何不強一強?”即使像黃仕忠先生這樣努力為《琵琶記》辯護,也不得不承認蔡伯喈“遲疑不決,欲行又止,顯出了軟弱的品性”。

如果君臣、父子、夫婦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人倫關系,那么,所有這些倫理價值的和諧和在實際生活中的協調一致的行動,才能構成最完滿的倫理生活。蔡伯喈的困境是比其他人都更清楚地察覺到其中的復雜性。即使單就行孝而言,蔡伯喈做到了“無違”,結果卻做不到“有養”(《論語·為政》);假如他不聽父命,像明人建議的那樣“只要行吾孝耳”,或許可以做到“有養”,但也難辭“不敬”之咎,是否算得真孝子,也很難說。當蔡伯喈在行孝的同時還希望周全其他的倫理價值,情況就變得更復雜了。赴試時他想的是“兒今去今年便還”(第五出);辭官時他說的是“若還念臣有微能,鄉郡望安置,庶使臣,忠心孝意,得全美”(第十五出);在牛府時他告訴牛小姐:“非是我聲吞氣隱,只為你爹行勢逼臨。怕他知我要歸去,將你廝禁,要說又將口噤。我待解朝簪,再圖鄉仕,他不提防著我,須遣我到家林,雙雙兩個歸晝錦?!保ǖ诙懦觯┤绻f《琵琶記》中其他人物因為倫理理想的片面性而導致彼此之問“善與善的沖突”,蔡伯喈卻是因為承認倫理價值的多樣性而導致自身情感和意志的分裂,每一種選擇都有道理,每一種選擇又都是錯的,在冀望一個萬全之策的過程中,他陷于無力行動的尷尬境地。

我們當然可以批評蔡伯喈猶疑、軟弱、缺乏實踐智慧,但我們不能不對蔡伯喈所感受到倫理困境以及由此產生的痛苦抱有同情。不管是蔡公蔡婆,還是牛相牛小姐,都因為單純的倫理理想而內心完整,直到最終破滅的一刻才感受到痛苦。蔡伯喈的痛苦卻幾乎貫穿全劇。不是所有人都能感受蔡伯喈的痛苦,那需要更加開放地面對世界的復雜性,在單一而狹隘的視野中這種痛苦就是優柔寡斷;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承受蔡伯喈的痛苦,那需要心靈的力量和靈魂的尊嚴感,盡管它在實踐的世界里顯得毫無用處。當高明用雙線結構交錯展示蔡伯喈的賞荷賞秋和趙五娘的吃糠剪發,并非只是富貴和饑寒兩種生活之間的對比,更是兩種痛苦之間的類比:趙五娘的痛苦指向身體,蔡伯喈的痛苦指向心靈。身體的痛苦易于傳達,而心靈的痛苦,只有同樣的心靈才能體會。

應該說,對于蔡伯喈的批評在很大程度上是結果論的,畢竟蔡公蔡婆是饑寒而死了。既然要將背親的蔡伯喈翻案成孝子,似乎就應該給他一個更好的結局。設若蔡公蔡婆沒有死,父子夫婦終得團圓(按常理而言,這種可能性是存在的),這時候“一夫二婦,一門旌表”,才是真正的苦盡甘來,皆大歡喜。然而高明是這樣寫的:圣旨褒獎蔡伯喈“競遂佳名”,蔡伯喈卻思“何如免喪親,又何須名顯貴?可惜二親饑寒死,博換得孩兒名利歸”;褒獎趙五娘“養生送死”,趙五娘卻道“把這眉頭放展舒,只愁瘦容難做肥”(第四十二出)??v然皇恩浩蕩,并不能真正補償趙五娘的苦難,也不能抵消蔡伯喈的創痛。大團圓的表象之下,是價值不可通約,苦難無法補償,好人沒有好報。

如果說講述這

樣一個孝子賢妻受盡苦楚卻沒有補償,“純是寫怨”、“從頭至尾,無一句快活話”的故事,其主旨竟然是厚人倫、美風化,于情于理都不大說得通。傳統文藝中的倫理教化并不探究屬于道德哲學范疇的一般概念,也不僅僅關涉個人的道德修養問題,它實際發揮的是意識形態的社會整合功能,為國家權力不及和不足的領域提供了社會生活和經濟生活規范。因此,倫理教化不能以道德的完成為滿足,而必然強調遵循道德規范與現實利益之間的直接聯系。它可以側重表現懲罰,如早期民間戲文中的“書生負心戲”,破壞道德規范之人最終遭到清官、神明或某種超自然力的嚴懲;也可以側重表現獎勵,如《五倫全備記》、《庶幾堂今樂》等道德家的作品,遵循道德規范之人所有的苦難和犧牲都會得到現實的功名利祿作為補償,而且往往是加倍的回報。當然,更普遍的情況是惡有惡報與善有善報相結合,大部分的明清傳奇都屬于這一類。不管是善有善報還是惡有惡報,最終都是道德的勝利和秩序的強化,民間和文人的創作在這里不但沒有截然的區分,而且實際上分享著共同的世界觀。因此,傳統戲劇中的,不孝子們一般都被天打雷劈,而孝子們即使做出極端之舉,比如賣子、埋子、焚子,最終也會感動神明,不但送還孩子,還能挖到金子,絕不應該像蔡伯喈、趙五娘這樣深感痛苦和無奈。

所以,當我們再回過頭來看《琵琶記》開篇所宣稱的“不關風化體,縱好也徒然”時,不能不感到它和作品實際呈現之間的矛盾。若以教化為標準,《琵琶記》無疑令道德君子反感,丘浚作《五倫全備忠孝記》即出于對《琵琶》諸劇的不滿:“每見世人搬雜劇,無端誣賴前賢。伯皆負屈十朋冤。九原如可作,怒氣定沖天?!比羰俏覀冝D換一下思路,尊重《琵琶記》的實際呈現,那么所謂“風化之旨”其實是頗為可疑的。侯百朋先生曾經撰文質疑,認為“副末開場”并非高明原作,他提供的證據包括兩首詞在格律和文辭方面存在的問題。明人好改竄前人文字而又托古自高,即使“信未經后人改竄者也”的陸貽典抄本,也不可能是高明創作的面貌。在文藝教化論高揚的明代,給一部頗受肯定的作品增添一點積極的創作主旨,并非沒有可能。

劇中蔡公曾經引用《孝經》,聽起來似乎是協調不同價值的嘗試:“夫孝始于事親,中于事君,終于立身。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于后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卑凑者@個標準,“孝”就不再只是與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并列的一種倫理道德,而成為其他道德實踐的動機與目標,成為關系一切社會生活的“全德”。在這個終極價值的統攝下,個人和家庭、家庭和國家之間沒有邊界,不形成對抗,移孝作忠,君臣倫理和父子倫理之間也就不可能存在沖突了。然而,真正避免實踐沖突不能僅止于轉換“孝”的概念,而必須為“孝”統攝之下的各種道德實踐建立等級秩序,使之亦如君臣父子各安其分。換言之,這一體系雖然在整體上承認各種倫理價值,但在每一次具體的實踐沖突中,卻是以優先價值否定次要價值,正如蔡公以事君否定事親。更加困難的是,如果希望借助這一體系來避免因不同倫理價值選擇而導致的人際沖突,就必須將它的價值序列內植入每一個社會成員??紤]到人的精神和意識的復雜性,這個前提其實很難實現,因此,當一個人的優先價值恰好是他人的次要價值,沖突仍然難以避免。在《琵琶記》中,蔡公的意見就遭到了蔡婆的激烈反對。

面對《琵琶記》所展示的倫理困境,傳統的儒家倫理體系似乎是無能為力的,高明對此確實有所察覺,但是他并沒有像人們希望的那樣表達一個明確的立場,或提供一個更好的解決方案,而只是借張大公之口發出蒼涼的喟嘆:“人生里都是命安排?!保ǖ谌叱觯┻@個“命”不是賞罰分明的公正裁判,而更像一個無是無非的旁觀者,審視著人力的極限之處。高明沒有給出答案的問題,我們今天仍然很難給出答案。只有過于樂觀的批評者,才會將《琵琶記》的倫理困境解讀為時代局限。

也許是因為生活在元末動亂的時代,也許是因為自身出仕致仕的經歷,高明對于人生困境有了比常人更深的體悟。但是當他著手創作《琵琶記》時,他大概并沒有本文所分析的明確的主旨,更可能情況是,他真誠地表達個人的感受,不煽情,不粉飾,結果卻呈現了幾乎是全部中國古典戲劇中絕無僅有的人生困境和悲劇性。不管“副末開場”是否出自高明之手,有一點倒說得很對,《琵琶

論語十二則范文6

摘要:

軍事禁忌習見于中國古代兵家文獻,其中人事禁忌尤重,是考察古代戰略戰術不可忽略的重要內容之一。古代軍事人事禁忌以兵者乃兇器濫用將遭受天罰為心理根源,滋生于戰亂深重的現實和陰陽五行思想影響的雙重土壤。軍事人事禁忌主要包括畏戰原則和慎殺行為兩個方面的主要內容,是古代慎戰思想的集中反映。軍事人事禁忌沿襲三代天命觀、人本主義、仁戰思想、軍禮孑遺等傳統內核,隨著時展日益陵替式微,但貫穿整個古代軍事而不絕顯隱。軍事人事禁忌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過約束戰爭發展和減少戰爭傷害的作用,合理性與愚昧性并存,應該回到具體歷史場景中加以辯證分析和批判繼承。

關鍵詞:

古代;軍事;人事禁忌

軍事是人類社會生存發展的必然產物,也是決定生存空間和發展態勢的終極手段。戰爭的重要性迫使人類對勝利不懈追求,戰爭藝術的廣度與深度極限擴展。同時,戰爭亦將嚴重危害人類社會的生存基礎,必將加以限制與約束。軍事禁忌既以一種神秘訴求的細微形態展現了人們對勝利的渴望,又以自我抑止的方式規避戰爭的發生與傷害程度,是人類對于戰爭悖論的雙向涵括。軍事禁忌在既有的軍事研究中基本被視為枝節瑣屑被忽略,在一些綜合性的軍事著作和研究中少有提及,如十七卷的《中國軍事通史》[1]及《兵家軍事思想研究20年回顧》[2]。然《漢書•藝文志》分兵家為權謀、形勢、陰陽、技巧四門,陰陽者乃“順時而發,推刑德,隨斗擊,因五勝,假鬼神而為助者也”,即通過選擇、占候等形式達到趨利避害的目的。兵陰陽實質即力圖戰前發現不吉之象冀以回避,軍事禁忌乃其重要內容之一。宋定《武經七書》乃古代兵書之典范,其中亦包含相當的軍事禁忌成分。軍事禁忌雖為“小數”,但體現了古代軍事家在極端的現實環境中為了追求勝利而無微不至、無所不慮的戰爭態度和理念,更能深切著明的反映戰爭的殘酷。軍事禁忌是一定時代思想認識水平的體現,尤其受到陰陽五行觀念的指導與影響,并隨著社會的進步而逐漸式微,這也是其內容集中于戰國秦漢而后世日少的原因。由是觀之,軍事禁忌常見于古代兵家文獻,一定程度反映了古代戰爭的實情,涵蘊著豐富的思想文化內涵,是觀照古代軍事不可忽略的有益補充。按照兵家文獻約定成例,古代軍事包括天時、地理、人事三個層面。相較前二者之神秘難測,人事禁忌具有更多的理性因素和現實意義。中古古代軍事中的人事禁忌包含內容、成因和作用諸要素,茲將逐一淺陳于方家而待教。

一、古人對于戰爭大多持否定態度

認為戰爭是兇戾險危之事,不得已而用之,對戰爭的普遍畏忌形成軍事人事禁忌的心理根源和社會共識?!独献印啡?“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薄豆茏?#8226;法法》:“兵事者,危物也?!薄俄n非子•存韓》:“兵者,兇器也,不可不審用也?!薄秴问洗呵?#8226;仲秋紀•論威》:“凡兵,天下之兇器也;勇,天下之兇德也。舉兇器,行兇德,猶不得已也?!薄段淖?#8226;微明》:“故兵者,不祥之器也,非君子之寶也?!薄段究澴?#8226;武議》:“故兵者,兇器也。爭者,逆德也。將者,死官也。故不得已而用之?!薄读w•武韜•兵道》:“故圣王號兵為兇器,不得已而用之?!薄栋賾鹌娣?#8226;好戰》:“夫兵者,兇器也;戰者,逆德也,實不得已而用之?!备骷矣趹馉幗砸浴皟雌鳌泵?,視為不祥兇險之物,使人產生畏忌心理而有意回避。“兇器”之名根源于戰爭好殺與上天好生之間的悖離。天道重人,厚生愛民。戰爭則與之相逆,殺生取利,大違天和。逆天則不祥,殺生則致禍。在這種天人本一,傷人即害天的時代思潮下,戰爭被視為最大的不祥。這即是形成古代戰爭人事禁忌的心理源泉。戰爭兇名社會共識的一致,加速催生了古代慎戰思想的形成。在這種兇器慎用的戰爭心理主導下,古代軍事人事禁忌的具體內容,可以分為畏戰原則與慎殺行為兩個方面。畏戰原則是指基于戰爭兇險不祥心理形成的對于戰爭總體的指導性畏忌態度。大致包含三個層面的內容。一是不可好戰善戰。戰爭是以巨大社會損失為代價的,越是好戰善戰者對社會的戕害越嚴重。為了減少戰爭的損害程度,古人有意宣揚兵者乃不祥之器,善戰好戰者必將招致禍殃的因果立場?!睹献?#8226;離婁上》曰:“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此所謂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故善戰者服上刑?!焙啽尽秾O臏兵法•月戰》:“[十戰]而十勝,將善生過者也?!闭硇〗M注曰:“過,疑借為禍。古代軍事家多認為屢次打勝仗并不一定是好事。如《吳子•圖國》說:‘天下戰國,五勝者禍,四勝者弊,三勝者霸,二勝者王,一勝者帝?!保?]58故好用兵者最終將走向滅亡?!独献印啡徽略?“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志于天下矣?!薄秾O子兵法•作戰》曰:“兵久而國利者,未之有也?!薄栋賾鹌娣?#8226;好戰》中也有“國雖大,好戰必亡”的言論。這種對于窮兵黷武的批判思想無疑是具有積極意義的,對古代戰爭觀念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二是不可首先發動戰爭。戰爭是兇險不祥之物,主動進攻者承擔主要責任。首先發起戰爭的一方是不利的?!兑?#8226;同人•九三》上曰:“擊蒙,不利為寇,利御寇?!薄秶Z•越語下》:“夫勇者,逆德也;兵者,兇器也;爭者,事之末也。陰謀逆德,好用兇器,始于人者,人之所卒也;佚之事,上帝之禁也,先行此者,不利。”《禮記•月令》注“為客不利”疏引正義曰“起兵伐人者謂之客”。這是對不得已而戰的強化,不利的一方將會遭致不祥。《呂氏春秋•孟春紀》:“是月也,不可以稱兵,稱兵必有天殃。兵戎不起,不可從我始。”《十大經•順道》:“不為兵邾,不為亂首?!闭硇〗M注引《文子•道德》“為兵主,為亂首”例讀“邾”為“主”,兵主指挑起戰爭的人。[4]85-87不得主動挑起戰爭的思想在主觀上為減少戰爭的發生形成了一定的約束力。三是不可隨意發動戰爭。不可首先發動戰爭也并非絕對,一定條件下是允許的。為了誅亂禁暴維護天道的正常運行可以運用戰爭手段,但必須在上天降下一定天意征兆后才可以進行,不得隨意發動。《管子•勢》:“天因人,圣人因天,天時不作,勿為客,人事不起,勿為始?!薄对浇^書》卷三引范蠡曰:“因惛視動者,言存亡吉兇之應,善惡之敘,必有漸也。天道未作,不先為客者?!薄读w•武韜•發啟》:天道無殃,不可先倡;人道無災,不可先謀。必見天殃,又見人災,乃可以謀?!秴问洗呵?#8226;仲秋紀》:“凡舉大事,毋逆大數,必順其時,慎因其類?!薄妒蠼?#8226;兵容》:“兵不刑天,兵不可動。不法地,兵不可昔(措)。刑法不人,兵不可成。”如果違背天意而戰,將會帶來惡果?!秾O臏兵法•月戰》:天時、地利、人和,三者不得,雖勝有殃?!督浄?#8226;亡論》:“興兵失理,所伐不當,天降二央(殃)?!碑斎?,天兆不過借天之名,實質是根據敵情所做出的人事判斷。《劉伯溫兵書•天戰》:“凡欲興師動眾,伐罪吊民,必任天時。非孤虛向背也。乃君暗政亂,兵驕民困,放逐賢人,誅殺無辜,旱蝗水雹,敵國有此,舉兵攻之,無有不勝。法曰:‘順天時而制征討?!保?]237但在迷信天罰和報應的時代思潮下,借助天意約束戰爭的發生正是厭戰心理的極致體現。慎殺行為要求盡量減少戰爭中的殺戮。戰爭最大的危害莫過于大規模的生命消逝,對社會發展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古今中外對于戰爭的譴責和控制,根本出發點皆源于此。中國上古時期戰爭以德治威服為目的,傷亡較少。春秋戰國以降,戰爭規模和烈度不斷加劇,大規模傷亡開始出現,反對殺戮的呼聲開始高漲。《老子》三十一章曰:“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志于天下矣?!敝赋鰵埮昂脷⒄叻炊鴷獾教煜碌姆磳Χ !睹献?#8226;公孫丑》:“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為也。”從儒家仁義之道出發,不屑于行殺人之事。墨家強調兼愛非攻,極力反對戰爭行為,全書充滿了對傷生害命的批判?!段究澴?#8226;武議》云:“凡兵不攻無過之城,不殺無罪之人?!睘榱藦娀瘜脷⒄叩募s束力,進而宣揚殺戮會致使上天降臨不祥?!赌?#8226;法儀》:“曰殺不辜者,得不祥焉?!薄段究澴?#8226;十二陵》:“孽在于屠戮?!薄痘茨献?#8226;兵略訓》:“殺無罪之民,而養無義之君,害莫大焉;殫天下之財,而澹一人之欲,禍莫深焉。”無力逃避戰爭的傷害不得已祈愿于虛幻的天罰,現實的無助滋生了軍事中的人事禁忌。慎殺行為突出體現為不可殘殺已經投降的士兵,否則將遭受不幸?!督浄?#8226;亡論》:“大殺服民,僇(戮)降人,刑無罪,過(禍)皆反自及也。”長平之戰,白起盡坑趙降卒四十余萬,為秦統一掃清了障礙。后白起獲罪賜死,內心恨忿不已,然轉以長平殺降之事自解?!拔浒簿齽⒆詣q,曰:‘我何罪于天而至此哉?’良久,曰:‘我固當死。長平之戰,趙卒降者數十萬人,我詐而盡坑之,是足以死?!熳詺??!保?]白起列傳李廣以勇計威懾匈奴,聲名遠播但長期得不到封賞,才能不及者多位列其上。李廣就此問望氣士王朔曰:“豈吾相不當侯邪?且固命也?”王朔問道:“將軍自念,豈嘗有所恨乎?”李廣回答:“吾嘗為隴西守,羌嘗反,吾誘而降,降者八百余人,吾詐而同日殺之。至今大恨獨此耳?!蓖跛吩?“禍莫大于殺已降,此乃將軍所以不得侯者也?!保?]李廣列傳《西夏書事》卷三十三記:童貫使劉法合熙、秦之師攻仁多泉城。守將遣使請救,乾順命晉王察哥將兵援之。察哥聞法名不敢進,城中孤守月余,力竭出降。法受而屠之,死者三千余人。作者清人吳廣成按曰:“殺降,兵家所忌;屠之,虐更甚矣!異時,統安之敗,法不得其死,宜哉!”白起以坑降卒而自認該死,王朔與吳氏皆認為殺降是將領不幸的原因。不得殺害已降士兵乃古代戰爭之通例,古人對此觀念普遍認同與遵行?!妒酚?#8226;王翦列傳》引客論曰:“夫為將三世者必敗。必敗者何也?必其所殺伐多矣,其后受其不祥。”班固說:“孫、吳、商、白之徒皆身誅戮于前,而國滅亡于后。報應之勢,各以類至,其道然矣?!边@種認同與因果報應相結合,通過上天降臨不幸于自身或后人的禁忌形式得以實現,以虛為實的直接作用于當事人,既反映了思想發展的時代局限,同時不可否認特定歷史條件下其實在的約束力與影響力。出于保民的目的,戰爭過程中還應遵循一些相關的行為禁忌?!端抉R法•仁本》:“戰道,不違時,不歷民病,所以愛民也;不加喪,不因兇,所以愛夫其民也;冬夏不興師,所以兼愛民也?!薄盾髯?#8226;議兵》:“不殺老弱,不獵禾稼,服者不禽,格者不舍,奔命不獲?!薄秴问洗呵?#8226;孟秋紀•懷寵》:“至于國邑之郊,不虐五谷,不掘墳墓,不伐樹木,不燒積聚,不焚室屋,不取六畜?!薄痘茨献?#8226;兵略訓》亦有相同記載?!读w•虎韜•略地》:無燔人積聚,無壞人宮室,塚樹社從勿伐,降者勿殺,得而勿戮,施之以仁義,示之以厚德。這些規定帶有明顯的上古仁戰色彩,從春秋戰國開始就已經與戰爭實情相去甚遠,但其中保民愛民的思想精華長期延續傳承,成為反戰控戰的理論源泉。

二、軍事人事禁忌的產生過程是一定社會思想指引下的現實反映

春秋時期開始突破國野限制實行普遍兵役制,對舊的軍事體制和思潮形成沖擊,軍禮一統的格局逐漸被打破。戰國時期戰爭的性質由名義上的爭霸轉入實質性的爭地,強度與烈度大為增加,非生即死的格局致使勝利成為戰爭的唯一目標。為了保證勝利的獲得,除了各種詭詐并作外,影響戰爭勝敗的各種因素都被充分考慮,人事禁忌即其一?!妒酚?#8226;天官書》:“田氏篡齊,三家分晉,并為戰國,爭于攻取,兵革更起,城邑數屠,因以饑饉疾疫焦苦,臣主共憂患,其察機祥、候星氣尤急?!蓖瑫r學術繁榮尤其是陰陽五行思想的盛行與兵家勃興加速了戰爭神秘因素的推行過程,作為戰略考量在實戰中施行,秦漢時期達致頂峰,一定程度地影響到戰爭的進程。人事禁忌是戰爭殘酷的現實反映,亦是社會思潮的客觀指引,含蘊深刻的戰略思想和歷史背景。以后則逐漸衰落,時日愈后影響愈弱。但其魅影從未消失,以各種形式在古代戰爭史上顯隱。軍事人事禁忌雖是戰國秦漢之際戰爭現實變化的直接反映,但其出現必然有著深刻的思想根源和歷史依據。軍事人事禁忌實際上與上古三代的戰略思想一脈相承,是該傳統在新的戰爭形勢下的擴展與演化,二者約束戰爭發生和減少戰爭損害的本質訴求并未改變。從軍事人事禁忌內容分析可以發現,其思想淵源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成因。天命觀。天命觀念是古代思想與文化的重要淵藪,軍事上往往表現為應天命而伐不義,以替天行道的形式占據師出有名的道德高點。據《尚書》記載,夏啟伐有扈氏稱“天用剿絕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罰”(《甘誓》);湯伐桀稱“有夏多罪,天命殛之”(《湯誓》);武王伐紂稱“商罪貫盈,天命誅之”(《泰誓》),皆以天命為借口而出征。天命觀常被作為是否出兵的理論依據。武王率諸侯觀兵于盟津,欲興師伐紂。“武王渡河,中流,白魚躍入王舟中,武王俯取以祭。既渡,有火自上復于下,至于王屋,流為烏,其色赤,其聲魄云。是時,諸侯不期而會盟津者八百諸侯。諸侯皆曰:‘紂可伐矣。’武王曰:‘汝未知天命,未可也。’乃還師歸?!保?]周本紀秦晉崤之戰前,在爭論是否出兵時,原軫指出:“秦違蹇叔而貪勤民,天奉我也。奉不可失,敵不可縱??v敵患生,違天不祥,必伐秦師。”[7]僖公三十三年武王退兵與晉國進軍具托言天命,是因為天命觀最易被人接受與信服。軍事人事禁忌的根本出發點即在于上天好生而惡殺,戰爭乃逆天行事所以會遭到上天的懲罰,正是因為對這種觀念的認同與遵守使虛幻的人事禁忌具備了一定的約束力,也才有需要上天給予征示后才能出兵的規定,天命觀為軍事人事禁忌的產生和發展提供了心理源泉。人本主義。人本主義是古代哲學的核心精粹之一,不可避免的影響到人力消耗最為集中的軍事領域。戰爭中的人本主義一則體現為重視民心向背對戰爭勝負的決定作用?!豆茏?#8226;霸言》:“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為本,本理則國固,本亂則國危?!薄睹献?#8226;離婁上》:“桀、紂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薄盾髯?#8226;議兵》:“凡用兵攻戰之本,在乎壹民……故善附民者,是乃善用兵者也。故兵要在乎善附民而已?!倍t體現為重人事而輕鬼神?!睹献?#8226;公孫丑上》:“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薄读w•盈虛》:“禍福在君,不在天時?!薄段究澴?#8226;天官》:“天官時日,不若人事。”《太白陰經•地無險阻》:“天時不能福無道之主,地理不能濟亂亡之國?!比齽t體現為仁愛士兵使其自覺竭力于戰事?!秾O子兵法•用間》:“間于天地之間,莫貴于人。”有學者指出:“在當時戰亂的社會環境中,孫子站在新興地主階級的立場上,能夠正視戰爭,愛護民眾,珍惜士兵和人民的生命,其軍事思想已具有強烈的以人為本的理性態度,是我國傳統文化中重人精神的具體表現?!保?]《尉繚子•戰威》曰:“舉賢任能,不時日而事利;明法審令,不卜筮而事吉;貴功養勞,不禱祠而得福?!闭窃谶@些人本原則的指導下,滋生了禁止殺戮人民和士兵生命的系列人事禁忌,人本主義為軍事人事禁忌的產生和發展提供了理論基礎。仁戰思想。此二者都是直接反映在軍事人事禁忌中的早期戰爭規則遺存。三代戰爭以禁亂誅暴和安國保民的仁戰為目的。《尚書•召誥》曰:“皇天無親,唯德是輔;惟不敬德,乃早墜厥命?!薄墩撜Z•季氏》:“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比鷳馉幰缘路说闹笇枷胧箲馉幘哂袧夂竦娜蕬鹆x戰色彩,戰爭的目的在于“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眾、豐財”[7]宣公十二年。這種思想并未隨著戰爭的加劇而消失,依然具有較廣泛的影響?!秴问洗呵?#8226;孟秋紀•禁塞》說:“兵茍義,攻伐亦可,救守亦可;兵不義,攻伐不可,救守不可。”《史記•律書》:“兵者,圣人所以討,平亂世,夷險阻,救危殆?!避娛氯耸陆芍杏胁簧俦C駩勖竦囊幎词菍θ蕬鹚枷氲睦^承。軍禮孑遺。與仁戰思想相匹配的是戰爭中對軍禮的遵循。班固《漢書•藝文志•兵書略序》曰:“下及湯武受命,以師克亂而濟百姓,動之以仁義,行之以禮讓,《司馬法》是其遺事也。”顧炎武亦指出:“先王之用兵,服之而已,不期于多殺也。殺人之中,又有禮焉。”[9]卷三•小人所腓。軍禮提倡不鼓不成列,不殺黃口、不獲二毛,拜獻尊者、服則舍之、聞喪而還等崇仁守禮行為,《左傳》中多有記載,春秋時期仍然常見?!按呵飸馉幎Y最大的特點,在于講究承諾,遵守信義,不以陰謀狡詐取勝?!保?0]戰國以后隨著戰爭向詭詐轉化軍禮亦逐漸被拋棄,但對有序戰爭的向往使部分軍禮在軍事人事禁忌中得以沿襲。仁戰思想和軍禮孑遺為軍事人事禁忌的產生和發展提供了歷史依據。

三、軍事人事禁忌上承三代之余緒

在戰國秦漢間激烈的社會沖突中勃興而至頂峰,隨時代延展日益陵替式微。傳世兵家文獻和戰爭描述中大量涉及相關內容,足證其對古代軍事的影響,當視為軍事思想的有益組成部分加以評述。軍事人事禁忌是歷史現實和社會思想的反映,不必完全視為落后與迷信?!按致越y計,戰國二百五十余年間共發生大小戰爭二百三十余起,幾乎年年不斷,這在中國歷史上也是頗為罕見的?!保?1]9正是在這種現實逼迫下,引起了人們對軍事的極端重視?!俄n非子•五蠹》曰:“境內皆言兵,藏孫吳之書者家有之?!睉饑鴷r期鄒衍之徒大力宣揚陰陽五行學說,在統治者與術士的大力推動下,戰國秦漢間該學說成為指導社會行為的主流意識,與人們憑自身能力無法改變兵連禍結的現實無奈求助于上天的祈愿不謀而合,導致兵陰陽學說流行,軍事人事禁忌大量出現。隨著封建大一統和儒家獨尊格局的形成,軍事人事禁忌依然沿襲并伴隨古代戰爭始終,但重要性呈不斷弱化的下降趨勢。軍事人事禁忌是古代歷史現實和社會思想的反映,充分體現了戰爭的時代特征,是對古代戰爭全面分析把握的有益補充成分。研究者不必以當下標準視之為封建迷信,應該承認具有大量的神秘禁忌才是真正的古代戰爭?!痘茨献?#8226;氾論訓》曰:“古之伐國,不殺黃口,不獲二毛,于古為義,于今為笑。古之所以為榮者,今之所以為辱也?!被氐綒v史自有場景中去分析,避免以今量古的后見之明。軍事人事禁忌的合理性和愚昧性并存,應該辯證分析與批判繼承。軍事人事禁忌本身只具備一定條件下的歷史性,但在繼承與運用的過程中則不得不考慮其現實性。軍事人事禁忌中有大量的合理成分,如不可隨意挑起戰爭、不得虐殺戰俘和無辜平民、盡量避免干擾民眾生活等規定無論在任何時代背景下都應該秉承,其源遠流長恰好為減少現代戰爭傷害提供了歷史注腳。就其實際作用而言,也確實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戰爭的發生。另一方面,軍事人事禁忌的理論根基源于虛幻的神秘天罰,其愚昧性在當下是顯而易見的。接受其合理內核,摒棄其愚昧成分,在辯證分析的基礎上批判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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