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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財務報表范文1
論文提要:本文介紹了合并財務報表的概念和新會計準則下合并報表的合并范圍,分析新會計準則下合并財務報表的優點,并提出解決措施和建議。
財政部于2006年2月了《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并財務報表》(以下稱新準則),該新準則已經在2007年1月在上市公司正式實施。第33號準則全面推行后,將取代以《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定》為主體構成的合并財務報表規范。
一、合并財務報表的概念及其分析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合并財務報表及對子公司投資的會計》(以下稱國際準則)認為,合并財務報表是指將企業集團視為單一企業編制的集團財務報表,合并財務報表應該包括由母公司控制的所有企業。我國新準則中的表述為:合并財務報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業集團整體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財務報表。母公司,是指有一個或一個以上子公司的企業。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業。新準則強調控制,并且是被母公司控制的全部子公司,這與國際準則的表述基本趨同。
合并財務報表反映的是企業集團整體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反映的對象是通常由若干個法人(包括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組成的會計主體,是經濟意義上的主體,而不是法律意義上的主體。合并財務報表的編制者或者編制主體是母公司。合并財務報表以納入合并范圍的企業個別財務報表為基礎,根據其他有關資料,按照權益法調整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后,抵消母公司與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間發生的內部交易對合并財務報表的影響編制的。
合并財務報表能夠向財務報告的使用者提供反映企業集團整體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會計信息,有助于財務報告的使用者做出經濟決策。合并財務報表有利于避免一些母公司利用控制關系,人為地粉飾財務報表情況的發生。
二、新準則下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
合并范圍是指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對象,主要明確哪些成員企業應包括在合并財務報表的編報范圍之內,哪些成員企業應排除在合并財務報表的編報范圍之外。正確界定合并范圍是編制合并財務報表的前提,而要界定合并范圍,必須首先明確界定合并范圍的標準,才能合理地規范企業的合并范圍,有效地防止母公司通過任意變更合并范圍來操縱利潤的行為,提高合并財務報表的可靠性和相關性,為企業集團的利益相關者提供高質量的信息。我們可以發現,新會計準則已經注意到合并財務報表范圍變動對于報表信息的影響,對報告期內子公司的添增、處置事項做出了具體規定。
新準則明確指出應以控制為標準來界定合并范圍,因此在具體實施新會計準則時應從定性標準和定量標準兩個方面判斷是否存在實質控制。
三、合并財務報表存在的問題與建議
(一)復雜持股合并的問題。新會計準則規定,母公司直接或通過子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表明母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應當將該被投資單位認定為子公司,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但由于新會計準則沒有就如何計算間接擁有比例的方法做出明確規定,選用的方法既可以依據加法原則也可以依據乘法原則,因而容易造成對于同一持股關系的合并業務會因不同會計人員的不同理解而做出不同的合并處理,得出不同的結論,從而導致最后提供的合并財務信息不一致。
實際上,由乘法原則得出的實際持股比例體現的是擁有子公司凈資產的比例,比加法原則的結果更為科學、合理,所以建議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采用乘法原則來計算母公司對“間接擁有”的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但是,由于加法原則更能真實地反映實質性控制。因此,在確定是否納入合并范圍時建議采用加法原則計算母公司擁有被投資單位的表決權資本數。
(二)關于暫時性控制的問題。財政部1995年2月9日的《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定》并未將準備近期售出而短期持有其半數以上的權益性資本的子公司包括在合并財務報表的范圍內。而新會計準則強調以控制為標準界定合并范圍,但對暫時控制并未明確說明。由于有關時間規定比較含糊,操作性不強,使得上市公司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有理由以暫時控制而非實質控制為借口不將某些子公司納入合并財務報表范圍,這樣便留下了利潤操縱的空間。因此,建議明確“暫時控制”的含義,可將其界定為短期投資,使之與企業會計準則概念一致,即通常是易于變現、持有時間短、不以控制被投資單位為目的的投資,在期限上可規定為“一年內”。
(三)實質控制存在與否的判斷標準不明確。新會計準則只是規定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應當以控制為基礎加以確定,并且列舉了母公司雖然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或半數以下的表決權,卻仍應當將該被投資單位認定為子公司,從而納入合并財務報表合并范圍的四種情況。但是,新會計準則并未給出在會計實務中應如何判斷實質控制是否存在的標準。因此,建議完善準則中關于實質控制的判斷標準,以便更好地指導有關合并范圍的實務操作。
(四)完善“控制”的定義。新會計準則將控制定義為:一個企業能夠決定另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并能據以從另一個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的權力。為了更深刻地認識“控制”的內涵,建議借鑒美國會計準則中對于“控制”的有關規定,補充“主要受益方”原則,即“控制”不僅可以獲得利益,而且還可以限制自身的損失?!爸饕芤娣健痹瓌t是對“控制”概念的補充。主要受益方可能為向可變權益實體轉移資產的一方,也可能為設立可變權益實體的一方(即發起人),或者是根據法律文件能夠替可變權益實體做出投資決策的一方等。如果主要受益方承擔了可變權益實體的多數風險或者損失,或者有權收取可變權益實體的多數剩余報酬,那么就應該要求主要受益方合并該可變權益實體。
合并財務報表范文2
關鍵詞:企業集團合并財務報表;合并范圍
中圖分類號:F235.9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09)03-0165-02
1 我國會計準則對合并財務報表合并范圍的有關規定
從20世紀80 年代起,合并財務報表就被稱為歐美國家財務會計的難題之一。我國第一個有關合并會計報表的專門準則是1995 年2 月財政部頒發的《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定》,該《暫行規定》一直沿用至今。針對資本市場的發展和會計準則國際趨同步伐的加快,2006 年2 月財政部了《企業會計準則第33 號―合并財務報表》,并于2007 年1 月1 日正式實施,該準則對合并范圍的有關規定是: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應當以控制為基礎予以確定。母公司應當將其全部子公司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母公司直接或通過子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表明母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應當將該被投資單位認定為子公司,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同時指出母公司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或以下的表決權,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視為母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應當將該被投資單位認定為子公司,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但是,有證據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的被投資單位,不應納入合并范圍。對比新舊準則對合并范圍的規定,新準則最主要的突破是更加強調“控制”的作用,進一步明確了以控制為基礎確定合并范圍的基本理念,這一點在整個合并會計報表準則中都有具體的體現。新準則還明確規定除有證據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以外,母公司應當將其全部子公司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
2 企業集團合并財務報表的特點
2.1 合并財務報表反映的企業集團是會計意義上的“主體”
從合并會計報表的概念來說,在投資方以對外出讓資產、形成對子公司的控制性股權為代價而形成集團的條件下,合并會計報表是以整個企業集團為單位,以納入企業集團合并范圍的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個別財務報表為基礎,根據其它有關資料,按照權益法調整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后,抵銷母公司和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間發生的內部交易對合并財務報表的影響編制的。整個機構內的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以股權關系為紐帶,有機地聯系在一起。但是,并不存在一個支配合并會計報表所列示的資源、并通過對著這種資源的有效運用或支配來謀求經濟利益的“集團”這一會計主體。這種會計意義上的“主體”不是法律意義上的會計主體,并不反映任何現存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而個別會計報表反映的則是單個的獨立企業法人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反映的對象是企業法人,是法律意義上的會計主體。
2.2 合并財務報表的外在表現具有彈性
一方面受編制合并財務報表理論(母公司理論、實體理論、所有權理論)的影響,不同國家、同一國家的不同企業有可能選擇不同的合并范圍和合并會計報表編制方法;另一方面現代企業為了分散風險,往往走多元化的經營道路??缧袠I、跨部門的投資大量涌現,使得在一個集團內部出現業務性質完全不同的子公司。
2.3 合并財務報表具有其編制過程邏輯關系的正確性
企業集團合并財務報表是母公司以合并范圍內的母公司、子公司的會計報表為基礎編制的(在編制過程中除了對投資、債權和債務、所有者權益項目進行相應的調整外,對其余大部分項目都是進行直接相加)。在個別報表的條件下,企業的會計報表與賬簿、憑證以及實物等有“可驗證性”的對應關系,會計報表編制的正確與否,可以通過這種“可驗證性”來檢驗。但是,在合并會計報表條件下,由于在編制過程中集團內部交易的抵銷,合并會計報表與分散在企業集團各個企業的賬簿、憑證以及實物不可能存在個別企業會計報表的那種“可驗證性”關系,合并會計報表的正確性也僅僅具有邏輯關系正確與否的意義。
2.4 編制的合并財務報表通用性欠佳
根據會計準則的要求,會計報表應該同時滿足不同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然而作為合并會計報表,其服務對象卻僅僅局限于集團母公司管理層和母公司的股東,而對于外部的報表使用者,甚至于各子公司的報表使用者卻意義不大。
3 企業集團合并財務報表編制中合并范圍的問題及建議
3.1 多層控股下合并范圍確定的問題與建議
雖然我國合并會計報表準則對合并范圍以擁有的表決權是否過半數為判斷的依據和標準,并明確了這種擁有包括直接擁有或通過子公司間接擁有兩種情況。但對間接擁有的表決權如何計算,缺乏統一的政策規定。而實務中存在兩種不同計算方式,即“加法原則”與“乘法原則”。加法原則處理納入母公司合并范圍的某一子公司的持股比例是其直接持有和通過另外的控股公司持有的該子公司股權之和。乘法原則的處理方法則是母公司直接持有的股權比例加上母公司持有其它控股公司的股權比例與這些控股公司持有的該子公司股權比例的乘積。選擇不同的計算方法,會對同一股權關系是否擁有過半數表決權資本產生不同的結論,從而直接影響合并范圍,使企業確定合并范圍時存在較大的選擇余地。同時,由于加法與乘法計算原則本身也存在不盡合理的地方,也使得企業在具體把握合并范圍時陷入困惑。所以建議:
(1)在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時采用乘法原則來計算母公司對“間接擁有”的子公司持股比例。在確定是否納入合并范圍時對具有實質性控制的子公司采用加法原則計算母公司擁有被投資公司的表決權資本數。
(2)增加企業集團合并財務報表對于多層控股關系的披露。即對存在控制或重大影響的多層控股關系的子公司的經營和財務資料進行披露,并披露公司間的控股比例,以便報表使用者能清楚的了解整個企業集團的內部情況并做出自己的判斷。
3.2 合并范圍變動的問題與建議
近些年來,上市公司購買、處置子公司等行為而引起的產權結構變動事件頻頻發生,使得連續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時合并范圍也頻繁地發生變動。而合并范圍的改變,使各期編制的合并會計報表所反映的會計主體范圍不一致,從而導致各期合并會計報表所反映的會計信息失去了可比性和一貫性,這就使本已可能失真的個別會計報表在合并后再一次產生信息失真。雖然我國新準則的制定中已經注意到合并報表范圍變動對于報表信息的影響,對報告期內子公司的添增、處置事項做出了具體可操作性規定,但其規定都屬于原則性的,彈性很大,留有較大的會計操作空間。如存在通過收購其他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權,使其成為控股子公司,來擴大會計報表合并范圍;通過轉讓所持有控股子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權,來縮小會計報表合并范圍;通過資產置換,換出業績滑坡的子公司,換入業績優良子公司或優質資產以及采用新設立子公司,將子公司關停、清算、注銷、擬出售、擬清算、擬減持股份或形式上不符合納入合并范圍的法定條件等,來增減會計報表合并范圍。再者合并范圍的變動必然會對整個合并財務報表的資產規模、銷售收入、凈利潤、現金流量等產生影響,進而影響合并會計報表信息的一貫性、可比性和質量。如果合并范圍被肆意變動、變更操作被濫用,將會加劇已經非常嚴重的會計報表信息失真問題,由此會產生極其嚴重的信譽和信用后果。為此建議:
(1)合并報表準則應對合并財務報表合并范圍變動的操作空間必須加以限制,增加合并財務報表合并范圍變動的披露內容。例如,披露所有新納入或退出的子公司的相關經營和財務資料,合并范圍變動對合并利潤的絕對數和相對數的影響,以便報表使用者能對變動的影響做出合理的判斷。
(2)新合并會計報表準則在具體實施時,必須強調判斷是否存在實質控制,以從定性標準和定量標準兩個方面嚴格把關。同時,應從理論上研究會計報表合并范圍變動時如何界定其中存在的會計操縱和會計造假,怎樣對合并會計報表信息進行修正,并制定相應的規范以確保各期合并會計報表信息符合一貫性和可比性的質量要求。
3.3 “控制”的問題與建議
我國新準則中控制定義是:一個企業能夠決定另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并能據以從另一個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的權力。鑒于我國關于合并范圍的準則制訂過程已經認識到“控制”的重要性,建議借鑒美國會計準則中對于控制的有關規定,補充“主要受益方”原則,即“控制”不僅可以獲得利益,而且還可以限制自身的損失?!爸饕芤娣健痹瓌t是對“控制”概念的補充。主要受益方可能為向可變權益實體轉移資產的一方,或為設立可變權益實體的一方即發起人,或是根據法律文件能夠替可變權益實體做出投資決策的一方等。如果主要受益方承擔了可變權益實體的多數風險或損失,或者有權收取可變權益實體的多數剩余報酬,就應要求主要受益方合并該可變權益實體。因此,建議補充“主要受益方”原則,以對合并范圍進一步規范。又新準則規定,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應當以控制為基礎加以確定,列舉了母公司雖然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或以下的表決權,應當將該被投資單位認定為子公司,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的四種情況。但是,新準則并未給出在會計實務中應如何判斷實質控制是否存在的標準。例如,當前股權分散是一個普遍存在的現象,因此,企業即使不滿足擁有多數表決權或者準則中所列示的四種情況,但仍然實質上控制著被投資企業。建議完善準則中關于實質控制的判斷標準,以期更好的指導有關合并范圍的實務操作。
3.4 持續經營又資不抵債的子公司合并問題與建議
新準則對于持續經營的資不抵債的子公司是否納入合并范圍的問題沒有做出明確要求。根據會計持續經營的基本假設,從理論上講不應將非持續經營的所有者權益為負數的子公司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但在實務中會碰到持續經營的子公司資不抵債的情況。資不抵債的子公司可能是母公司重要的原材料供應商、經銷商或配套廠家,或者具有“殼資源”重組價值,母公司會千方百計支撐這類子公司持續經營。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不將該類子公司納入合并范圍,如果超額虧損可以不合并,在采用不完全權益法的情況下,母公司就可輕而易舉地通過內部交易將成本、費用及不良資產轉嫁給子公司承擔,從而人為地夸大企業集團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因此,建議將持續經營又資不抵債的子公司納入合并報表準則的合并范圍。
3.5 非營利性組織是否納入合并范圍的問題與建議
大多數國家的準則規范的是營利性組織的報表的范圍合并問題,而沒有涉及非營利性組織。但是,與美國等西方國家不同的是,我國當前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公有制經濟居于主導地位,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占很大的比重。在我國這種大環境之下,公有制企業控制非營利性組織的背后往往有各級政府的左右,這就使得非營利性組織與控制其的公有制企業的關系更加密切,更加復雜,很可能成為這些地方政府或公有制企業操縱的工具。此外,一些非營利性組織逐步脫離財政核算體系,提倡自給自足,自己搞創收,甚至投資辦企業。筆者認為,有必要在合并準則中規范非營利性組織的合并問題,如果企業對非營利性組織的活動能夠實施有效的控制,或者非營利性組織的活動沒有受到法律的嚴格限制,從事盈利活動,則應該納入合并范圍,并且在會計報表附注中進行嚴格的信息披露。
參考文獻
[1]林淑雯.合并財務報表編制問題研究[J].商業會計,2007,(1).
合并財務報表范文3
合并財務報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業集團整體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財務報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的核心內容是抵銷分錄的編制。
《中級會計實務》教材中合并財務報表抵銷的處理是按照合并資產負債表、合并利潤表和合并所有者權益變動表的順序闡述的,這種抵銷處理雖然便于理解合并財務報表的結構等內容,但一些相同業務的抵銷重復出現,讀者會感覺很繁瑣。如母公司長期股權投資與子公司所有者權益的抵銷,既涉及到資產負債表中的項目,也涉及到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中的項目,教材中合并資產負債表和合并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中均涉及到這項業務的抵銷;再如存貨業務的抵銷既涉及資產負債表項目,也可能涉及利潤表項目,還可能涉及所有者權益變動表項目,教材中合并資產負債表和合并利潤表均涉及與存貨有關業務的抵銷。
從企業集團內部交易應抵銷的業務進行分析,教材中涉及的抵銷分錄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母公司對子公司股權投資項目與子公司所有者權益項目
借:股本(子公司)
資本公積(子公司)
盈余公積(子公司)
未分配利潤―年末(子公司)
商譽(借方差額)
貸:長期股權投資(母公司)
少數股東權益(子公司所有者權益×少數股東投資持股比例)
未分配利潤―年初(合并當期為“營業外收入”)(貸方差額)
注: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與享有被投資單位賬面所有者權益的份額相等,因此不會產生借貸方差額。
二、母公司對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間持有對方長期股權投資的投資收益等項目
借:投資收益
少數股東損益
未分配利潤―年初
貸:本年利潤分配―提取盈余公積
本年利潤分配―應付股利
未分配利潤―年末
應說明的是,“未分配利潤”項目是通過抵銷影響未分配利潤的具體項目(如利潤表中的項目)的抵銷計算確定的。本期合并財務報表中“未分配利潤―年初”項目的金額應與上期合并財務報表中的“未分配利潤―年末”項目的金額一致。因此,上期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涉及的影響未分配利潤的具體項目,在本期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均應用“未分配利潤―年初”項目代替。如:上期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時的抵銷分錄為:借記“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貸記“資產減值損失”;在本期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應借記“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貸記“未分
配利潤―年初”。
三、內部債權與債務項目的抵銷
(一)內部債權債務項目本身的抵銷
在編制合并資產負債表時,需要進行抵銷處理的內部債權債務項目。主要包括:(1)應收賬款與應付賬款;(2)應收票據與應付票據;(3)預付賬款與預收賬款;(4)持有至到期投資(假定該項債券投資,持有方劃歸為持有至到期投資,也可能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等,原理相同)與應付債券;(5)應收股利與應付股利;(6)其他應收款與其他應付款。
抵銷分錄為:
借:債務類項目
貸:債權類項目
(二)內部投資收益(利息收入)和利息費用的抵銷
企業集團內部母公司與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間可能發生持有對方債券等內部交易。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應當在抵銷內部發行的應付債券和持有至到期投資等內部債權債務的同時,將內部應付債券和持有至到期投資相關的利息費用與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相互抵銷。應編制的抵銷分錄為:
借:投資收益
貸:財務費用
(三)內部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的抵銷
在應收賬款采用備抵法核算其壞賬損失的情況下,某一會計期間壞賬準備的數額是以當期應收賬款為基礎計提的。在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時,隨著內部應收賬款的抵銷,與此相聯系也需將內部應收賬款計提的壞賬準備抵銷。其抵銷程序如下:
首先抵銷壞賬準備的期初數,抵銷分錄為:
借:應收賬款―壞賬準備
貸:未分配利潤―年初
然后將本期計提(或沖回)的壞賬準備數額抵銷,抵銷分錄與計提(或沖回)分錄借貸方向相反。
即:借:應收賬款―壞賬準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
或: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應收賬款―壞賬準備
四、內部商品銷售業務的抵銷
借:未分配利潤―期初(期初存貨中包含的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
營業收入(本期內部商品銷售產生的收入)
貸:營業成本
存貨(期末存貨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
上述抵銷分錄的原理為:本期發生的未實現內部銷售收入與本期發生存貨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之差即為本期發生的未實現內部銷售成本。抵銷分錄中的“未分配利潤―年初”和“存貨”兩項之差即為本期發生的存貨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
筆者將上述抵銷分錄分為:
(一)將年初存貨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抵銷
借:未分配利潤―年初(年初存貨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
貸:營業成本
(二)將本期內部商品銷售收入抵銷
借:營業收入(本期內部商品銷售產生的收入)
貸:營業成本
(三)將年末存貨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抵銷
借:營業成本
貸:存貨(年末存貨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
五、內部固定資產交易的處理
一方的商品,另一方購入后作為固定資產
(一)將期初固定資產原價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抵銷
借:未分配利潤―年初
貸:固定資產―原價(年初固定資產原價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
(二)將期初累計多提折舊抵銷
借: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年初累計多提折舊)
貸:未分配利潤―年初
(三)將本期購入的固定資產原價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抵銷
借:營業收入(本期內部固定資產交易產生的收入)
貸:營業成本(本期內部固定資交易產生的銷售成本)
固定資產―原價(本期購入的固定資產原價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
(四)將本期多提折舊抵銷
借:固定資產―累計折舊(本期多提折舊)
貸:管理費用
【例題】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2005年起擁有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60%的股份并自當年開始連續編制合并會計報表。甲公司合并會計報表的報出時間為報告年度次年的3月20日。甲公司和A公司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銷售價格均為不含增值稅價格。2008年度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有關資料如下:
(1)2007年度有關資料:
①甲公司2007年度資產負債表期末存貨中包含有從A公司購進的X產品1600萬元,A公司2007年銷售X產品的銷售毛利率為15%。
②A公司2007年度資產負債表期末應收賬款中包含有應收甲公司賬款1400萬元,該應收賬款累計計提的壞賬準備余額為150萬元,即應收甲公司賬款凈額為1250萬元。
③甲公司2007年1月向A公司轉讓設備一項,轉讓價格為800萬元,該設備系甲公司自行生產的,實際成本為680萬元,A公司購入該設備發生安裝等相關費用100萬元,該設備于2007年6月15日安裝完畢并投入A公司管理部門使用,A公司對該設備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預計凈殘值為零,預計使用年限為6年。
(2)甲公司2008年度按權益法調整后的會計報表有關項目和A公司2008年度調整后的個別會計報表有關項目的金額如下(金額單位:萬元)
(3)2008年度有關資料:
①甲公司2008年度從A公司購入產品10000萬元,年末存貨中包含有從A公司購進的X產品2000萬元(均為2008年購入的存貨),A公司2008年銷售X產品的銷售毛利率為20%。
②A公司2008年度資產負債表年末應收賬款中包含有應收甲公司賬款1800萬元,該應收賬款累計計提的壞賬準備余額為200萬元,即應收甲公司賬款凈額為1600萬元。
③A公司2008年年初盈余公積為500萬元。
要求:編制甲公司2008年度合并會計報表相關的抵銷分錄。
(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答案】
(1)抵銷甲公司長期股權投資和A公司所有者權益:
借:股本 2000
資本公積 700
盈余公積 800
未分配利潤500
商譽 400
貸:長期股權投資2800
少數股東權益1600(4000×40%)
(2)抵銷甲公司投資收益和A公司利潤分配項目:
借:投資收益 960
少數股東損益 640(1600×40%)
未分配利潤―年初 400
貸:本年利潤分配―提取盈余公積 300
本年利潤分配―應付股利1200
未分配利潤 500
(3)內部債權債務的抵銷:
借:應收賬款―壞賬準備 150
貸:未分配利潤―年初150
借:應付賬款 1800
貸:應收賬款1800
借:應收賬款―壞賬準備50
貸:資產減值損失50
(4)內部商品銷售業務的抵銷:
借:未分配利潤―年初240(1600×15%)
貸:營業成本240
借:營業收入10000
貸:營業成本10000
借:營業成本 400(2000×20%)
貸:存貨 400
(5)內部固定資產交易的處理:
借:未分配利潤―年初 120(800-680)
貸:固定資產―原價 120
借:固定資產―累計折舊10[(800-680)÷6×6/12]
貸:未分配利潤―年初10
合并財務報表范文4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不斷擴大和深入,國民經濟突飛猛進地發展,出現了大批巨型企業和企業集團。尤其是我國現已加入WTO面對國際國內巨大的競爭壓力和企業自身發展的強大內在動力,企業集團化經營已是大勢所趨。1995年2月9日,財政部了《合并財務報表暫行規定》,為規范我國企業集團編制合并財務報表奠定了基礎,提供了法律依據。1999年中國證監會的《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準則第二號》,2001年1月1日實施執行《企業會計制度》,而我國財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的《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并財務報表》針對我國的實際情況,對合并財務報表編制的要求、方法和信息披露進行了比較詳細的規定。財務會計規范發生了重大變化。因此,對合并財務報表范圍的研究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二、我國新準則合并范圍有關規定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建議
合并財務報表的編制范圍(或簡稱合并范圍)是指可納入合并報表的子公司的范圍,以控制為基礎進行確定。要明確哪些子公司應包括在合并范圍內,哪些應被排除在編報范圍之外。確定合并范圍是編制合并財務報表的前提,合并報表的信息含量乃至其所披露信息的相關性,在很大程度上都受到合并范圍的直接影響。隨著并購的快速發展和我國與國際會計準則的不斷趨同,合并范圍存在的問題引起了越來越多的關注。我國新準則中合并財務報表合并范圍的相關規定仍存在一些問題,有必要進一步的探索和改進。
1.控制的定義不完善
新準則中規定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以控制為基礎予以確定。新準則中把控制定義為:一個企業能夠決定另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并能據以從另一個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的權力。但本人認為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的基礎仍需改進, 新準則中對控制的定義仍不完善。
借鑒美國會計準則中對于控制的有關規定,可補充“主要受益方”原則,即“控制”不僅可以獲得利益,而且還可以限制自身的損失。主要受益方可能為向可變權益實體轉移資產的一方,或為設立可變權益實體的一方即發起人,或是根據法律文件能夠替可變權益實體做出投資決策的一方等。如果主要受益方承擔了可變權益實體的多數風險或損失,或者有權收取可變權益實體的多數剩余報酬,就應要求主要受益方合并該可變權益實體。因此,補充“主要受益方”原則可以對合并范圍進行規范,能夠明確哪些可變權益實體應納入合并范圍,增強準則的指導作用,給企業合并政策和將那些實體納入合并報表提供更有力的依據。
2.復雜持股合并原則的選擇
新準則規定,母公司直接或通過子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表明母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應當將該被投資單位認定為子公司,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但在確定合并范圍時會涉及到較為復雜的持股情況,如間接擁有及直接和間接共同擁有等。新準則中規定沒有就如何計算比例的方法做出明確的規范性說明,由此容易造成對于同一持股關系的合并業務會因為不同的會計人員不同理解而做出不同的合并處理,得出不同的結論,從而導致最后提供的合并會計信息不同。
例如,假設有甲、乙、丙三家公司,甲持有乙60%的股份,乙持有丙60%的股份。那么按照加法原則甲持有丙的股份是60%;而按照乘法原則,甲持有丙的股份是60%×60%=36%,兩者相差24%??梢娫趯嶋H中相同問題,由于采用方法不同,從而產生不同的結果,影響會計信息的準確性和可比性。實際上,由于乘法原則得出的實際持股比例體現的是擁有子公司凈資產的比例,比加法原則的結果更為科學合理,但加法原則更能真實的反映實質性控制,因此,在確定是否納入合并范圍時建議采用加法原則計算母公司擁有被投資公司的表決權資本數。
3.股權控制和實質控制的關系不明確
新會計準則強調以控制為標準界定合并范圍,但對暫時控制并未明確說明。從字面上理解,是不滿足股權控制的情況下,才適應于實質控制。但是,股權比例僅是一種形式,實質控制才是合并基本前提,合并報表應反映母公司所能控制的資產負債、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規模和實現程度。因此,相對于股權控制來說,實質控制才是真正的控制,母公司不應當將其不具有實質性控制權的被投資企業納入合并范圍。
但由于有關時間規定比較含糊,缺乏操作性,按照這條規定,上市公司編制合并報表時可能以暫時控制而非實質控制為借口,不編合并報表,這樣無法反映企業集團真實的財務和經營信息,留下利潤操縱的空間,因此建議應該明確“暫時控制”的含義,可將其界定為短期投資,明確與企業會計準則概念一致,即通常是易于變現、持有時間短、不以控制被投資單位為目的的投資,并且在新的準則中最好隱含該條款。對于期限,可規定期限為一年內。
雖然新準則中規定列舉了母公司雖然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或以下的表決權,卻仍應當將該被投資單位認定為子公司,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的四種情況:(1)通過與被投資單位其他投資者之間的協議,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2)根據公司章程或協議,有權決定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政策;(3)有權任免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的多數成員;(4)在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的占多數表決權。但是,新準則并未給出在會計實務中應如何判斷實質控制是否存在的標準。仍有企業不滿足準則中所列示的四種情況,但仍然實質上控制著被投資企業的現狀。建議完善準則中關于實質控制的判斷標準,以期更好的指導有關合并范圍的實務操作,提供更合理準確的合并會計信息。
4.特殊經營企業是否納入報表合并范圍
(1)非營利性組織。我國當前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公有制經濟居于主導地位,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占很大的比重。在我國這種環境之下,公有制企業控制非營利性組織的背后往往有各級政府的左右,這就使得非營利性組織與控制其的公有制企業的關系更加密切,更加復雜,很可能成為這此地方政府或公有制企業操縱的工具。此外,一些非營利性組織逐步脫離財政核算體系,提倡自給自足,自己搞創收,甚至投資辦企業。有必要在合并準則中規范非營利性組織的合并問題,如果企業對非營利性組織的活動能夠實施有效的控制,或者非營利性組織的活動沒有受到法律的嚴格限制,從事盈利活動,則應該納入合并范圍,并且在財務報表附注中進行嚴格的信息披露。這些非營利組織是否有必要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怎樣確定合并范圍?可以說,我國很有必要對涉及到非營利性組織的報表合并問題進行規范。
(2)合作型法人企業和合作項目。合作型法人企業的法律性質更類似于合營企業,其權益分享方式接近于:共同控制資產,如輸油管道;共同控制經營,如合作開發石油;共同控制實體,如合營企業中的一種或其混合體。而合作項目是那些不具有法人性質、獨立核算、采取一定方式分配收益的組織,如合作開發房地產,雙方按約定比例分房。對于前者,應按照合作合同、章程的約定采用權益法核算。因此,不論分享權益比例是否超過50%,都應參照合營企業采用比例合并法進行合并,而對于合作項目,不涉及合并財務報表問題,應由合作方各自單獨核算或成立非法人企業獨立核算,在編制合作方個別財務報表時再還原為各自的經濟業務,相當于匯總報表。該項目類似于共同控制經營一樣,不涉及合并財務報表問題;也不存在權益法問題,因投資和投資收益均是抽象項目,反映不出其真實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3)承包、承租和委托經營的企業。對于這類企業是否納入合并范圍的問題,從兩個方面探討。一方面,當一個公司承包、承租和委托經營某母公司的子公司時,如果該公司不承擔子公司經營風險,只是向母公司按照約定收取固定的承包費、租賃費或托管費時,說明母公司對這些子公司的經營仍然進行控制,承擔主要的經營風險,因此母公司仍將這些子公司納入合并范圍。而對于承包、承租和委托經營的公司來說,可視為向這些子公司提供勞務而收取的收益,可作為其他業務利潤,而不納入合并范圍。另一方面,當母公司向承包、承租和委托經營收取固定的費用時,母公司對子公司不再承擔主要的經營風險,缺乏了對他們控制的實質條件,不納入合并范圍。而對于承包、承租和委托經營的公司來說,盈虧風險均由他承擔,,而且承包,承租和委托經營的期限較長,預期在期滿時支付一定的費用即可取得這些子公司所有權時,可以根據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將這些子公司納入合并的范圍。
5.提供分部報告
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于1997年了第131號財務會計準則《企業分部和相關信息的披露》,是對14號會計準則的修訂,用以規范分部報告。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于1994年《國際會計準則》第14號《分部報告》(1997修訂),要求上市公司與正處于上市過程中的公司,應提供分部報告,同時鼓勵其他非公開交易企業自愿提供分部報告。我國新頒布的會計準則中《企業會計準則第35號一分部報告》是首次全面的對分部報告有關問題進行的系統全面的規范。
多元化經營的企業集團可能涉足不同的行業,跨越不同的地區,經營不同的產品,在這樣一個集團內就產生不同行業不同部門的盈利水平可能差距較大,面臨的風險類型和風險程度可能復雜多樣,潛在的成長機會也會有很大不同,而一張合并報表所提供的財務信息只是反映該企業集團生產經營情況的綜合信息,而難以提供從事不同行業子公司的總體經營狀況,給財務分析和財務預測帶來許多困難。
針對以上情況,可將分布報告所提供的信息作為合并報表的組成部分,與合并財務報表一起提供給報表的使用者。因為對于多元化經營的企業或跨國公司,僅僅提供合并財務報表已不能滿足某些報表使用者的需要,因為匯總合并的過程會掩蓋掉一些重要信息,使合并報表存在不少局限性。同時提供分部報告,可以時報表使用者清楚的了解到集團下獨立法人實體分別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揭示出一些業績欠佳的投資結果,尤其是在與集團的主要經營沒有太大關系的行業方面的投資。而且,當一個集團具有多種經營時,提供分部信息有利于評價這個集團的風險或預計它將來的收益和現金流量情況。
6.合并范圍其他相關問題研究
(1)合并日的確定。合并日是被合并企業凈資產和經營控制權實際轉讓給購買企業的日期。合并日是企業合并會計處理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許多會計事項都要依據合并日來確定,如企業合并調賬日、合并資產負債表日、合并企業確認被合并企業損益日期等。目前,我國確定的合并日確認標準是:并購協議已獲得股東大會通過,并已獲得相關政府部門的批準;并購公司和被并購公司已辦理必要的財產交接手續;并購公司已支付購買價款的大部分(一般超過50%);并購公司實際上已經控制被購買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活動,并從活動中獲得利益或承擔風險等。
企業合并涉及的重要日期還包括:協議日、董事會批準日、股東大會批準日、評估基準日、產權交割日、營業執照變更日等。根據上述確認原則對以上日期進行分析確定。其中,股東大會批準日,是股東大會批準企業合并方案的日期,作為公司最高權力機構的股東大會批準合并方案意味著合并方案可以正式施行,所以股東大會批準日應當被確認為合并日。
(2)合并范圍變化時年初數的調整。按照我國相關的規定,合并資產負債表在合并范圍發生變化時不調整年初數,但要對購買或出售子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進行披露。但本人認為合并范圍變動時,變動年度合并報表年初數是否調整,應視合并報表范圍變動的原因而定。
①由于會計政策變更、會計差錯更正引起的合并范圍變化。由于會計政策變更、會計差錯更正引發合并范圍變動,應當調整變動年度合并報表的年初數,就如同新的會計政策一直在執行和會計差錯從未發生過,追溯調整報告年度合并報表所列示的年初數,以增強會計信息縱向上的可比性。
②由于發生虧損或經營規模擴大引起的合并范圍變化。由于發生虧損或經營規模擴大,原先未納入合并范圍的子公司按規定納入合并范圍,年初數不必調整。此項變動不屬于企業會計差錯更正,只是因為子公司本年度內自身情況發生變化,根據重要性原則或為了加強對虧損子公司會計信息的披露,才將其納入合并范圍。
③由于增加子公司或減少子公司引起的合并范圍變化。由于增加子公司或減少子公司,或由于母公司控制權受到限制引發的合并范圍變動,實質上是母公司控制范圍的變動,合并報表的年初數不應當調整,以保持會計主體的延續性,而這種會計主體正是以母公司控股能力來界定其空間范圍的。如果不區分具體原因一律調整年初數,忽視了不同時點上母公司控制范圍的不同,實際上恰恰破壞了同一會計主體會計信息的可比性。
合并財務報表范文5
關鍵詞:合并財務報表;會計準則;盈余管理
合并財務報表是財務報告中的一個重要部分。同個別報表相比,合并財務報表又有其明顯的特殊性。合并財務報表在盈余管理上,在目的、手段、程度等方面都有別于個別報表。我國財政部2006年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中,與合并財務報表相關的會計準則主要有《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及《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并財務報表》。與舊會計準則相比,新會計準則的規定明確、體系完整,并與國際慣例趨同。筆者擬就通過比較新舊會計準則,對合并財務報表盈余管理手段進行初步分析探討,以期拋磚引玉。
一、對合并范圍進行調整,縮小了盈余管理的空間
(一)明確并擴大了合并范圍
舊會計準則規定符合“已關停并轉”等共計6個條件的子公司,可以不包括在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之內。并且根據重要性原則,對于盈利的子公司,當其資產總額、銷售收入及當期凈利潤額按照資產標準、銷售收入標準和利潤標準計算的比重在10%以下的,可以不納入合并范圍;對于特殊行業(銀行和保險業)的子公司,可以不將其納入合并范圍。這些規定使得相當一部分子公司可以不納入合并財務報表,并且舊會計準則規定的6個條件具有一定的彈性,為盈余管理提供了較大的空間。
新會計準則取消了這些規定。新會計準則規定,母公司應當將其全部子公司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母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體也應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
(二)在合并子公司利潤的時點上進行了控制
在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上,舊會計準則的規定,只要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的時點受控制的公司就是子公司。在這個時點上是子公司的,其全年利潤就有可能都被并入合并利潤;在這個時點上不是子公司的,其全年的交易就都不是內部交易了。在此規定下,母公司可以通過收購或出售,增加或減少子公司,改變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從而達到操縱利潤的目的。
新會計準則在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上,除了有空間上的限定外,還有時間上的限定。其規定,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應當將該子公司購買日至報告期末的收入、費用、利潤納入合并利潤表。并且規定,母公司在報告期內處置子公司,應當將該子公司期初至處置日的收入、費用、利潤納入合并利潤表。這使得當年減少的子公司在被處置前的內部交易未實現利潤要在合并財務報表中被抵銷。這些變化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盈余管理的漏洞。
二、將子公司的超額虧損并入合并利潤,縮小了盈余管理空間
在子公司超額虧損即子公司已資不抵債,所有者權益的負值即超額虧損部分,舊會計準則規定,在合并財務報表中設立“未確認的投資損失”項目,分別作為合并資產負債表的減項和合并利潤表的增項。使得子公司的超額虧損部分只減少合并股東權益,不減少合并凈利潤。這一規定便于企業進行盈余管理,母公司可以通過內部交易將成本、費用及不良資產轉嫁給子公司,使子公司發生巨額虧損。
新會計準則去掉了舊會計準則的這一規定,在借鑒國際會計準則的基礎上,規定子公司少數股東分擔的當期虧損超過了少數股東在該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權益中所享有的份額的,如果公司章程或協議規定少數股東有義務承擔,并且少數股東有能力予以彌補的,該項余額應當沖減少數股東權益。否則,該項余額沖減母公司的所有者權益。這一規定表明,子公司的超額虧損必須在合并資產負債表和合并利潤表中反映,而且在多數情況下超額虧損全部由多數股東承擔。新會計準則將子公司超額虧損并入合并利潤,縮小了盈余管理的空間。
三、對權益結合法與購買法的使用做出規定,但存在不足
我國的舊會計準則沒有明確規定企業合并應使用哪種會計處理方法,但從具體規定看,其允許使用的是購買法??墒窃跈嘁娼Y合法制造“瞬時利潤”的誘惑下,許多公司違背會計規范,濫用權益結合法,這是合并財務報表盈余管理的一個重要手段。比如上市公司采用換股方式進行的企業合并,基本上都采用了權益結合法。
新會計準則中的一個重要規定是將企業合并劃分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并規定分別采用權益結合法和購買法核算。這一規定使得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不能再隨意使用權益結合法了,從而有助于遏制企業的盈余管理行為。但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采用權益結合法,也會增大盈余管理的空間。
在新會計準則下,只要是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無論是否采用換股支付方式,都應采用權益結合法,而權益結合法是有助于盈余管理的。另外,這一規定也會誘導企業設法將合并"做成"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
新會計準則對權益結合法與購買法的使用做出規定,但存在不足,就是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使用權益結合法,會在制度允許的情況下增大盈余管理的空間。
四、改變商譽處理方法,增大了盈余管理空間
舊會計準則有關商譽的規定不夠系統、清晰,嚴重滯后于實務,無論在形式上還是在內容上與國際慣例都存在很大差異。
新會計準則體系對商譽處理進行了明確規定,主要體現在《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和《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中,與舊會計準則相比較,變化很大。新會計準則規定,商譽作為合并財務報表中的一個項目應單獨列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母公司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與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權益中所享有的份額的差額,應當在合并資產負債表“商譽”項目中列示。并且,新會計準則對商譽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了重大修改,規定對商譽不再進行系統攤銷,而只采用減值測試法。
在經濟體制轉型并沒有完成和非市場化的因素依然存在的情況下,對商譽進行減值測試的處理方法會擴大盈余管理的空間。減值測試需要確定測試單元的公允價值,公允價值的確定有賴于活躍市場上的報價或最近市場上的交易價格或預期未來凈現金流量的現值。而我國的經濟體制轉型并沒有完成,非市場化的因素依然存在,活躍市場還會受到種種非市場因素的影響。目前還有相當一部分資產或負債缺乏完善的交易市場,投資者難以通過交易市場取得有關公允價值的完備信息。減值測試中還需要運用估值技術,這必然要依賴主觀判斷。而目前我國公司治理還存在許多缺陷,一些高層管理人員的道德觀和誠信意識缺失,會計人員的道德水平和執業能力也參差不齊,這些都有可能導致在減值測試中出現會計選擇、會計估計的濫用。
五、加大了合并財務報表盈余管理的難度
母公司財務報表中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改用成本法核算,加大了合并財務報表盈余管理的難度?!镀髽I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規定,母公司財務報表中,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再按照權益法調整。而舊會計準則規定應采用權益法。這種變化加大了母公司利潤與合并利潤之間的差異,并且使二者之間的差異復雜化。
合并財務報表盈余管理的一個重要手段,是利用合并財務報表編制的復雜程序操縱利潤(包括盈余管理和盈余造假)。個別報表是根據原始的業務記錄、完整的記賬憑證和賬簿體系編制而成的,而合并財務報表是在集團各子公司和母公司個別報表的基礎上,經過抵銷、合并等程序編制而成的,有時對往年的內部交易還要進行抵銷調整。這些都為企業管理層操縱利潤提供了機會。
合并財務報表范文6
由于甲公司有著豐富的酒店經營管理經驗,因此A公司成立后,將酒店分公司承包給甲公司經營,承包經營期限為20年。甲公司對酒店分公司經營、管理擁有獨立權,酒店分公司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由甲公司委派人員進行組織核算,并按照甲公司集團母子公司財務管控制度進行管理。
酒店分公司的收益分配根據承包經營協議,甲公司保證每年實現一定金額的營業利潤,超過部分作為承包經營收益歸甲公司所有,不足指標部分由甲公司補足。對根據承包經營協議確定由甲公司上交的的營業利潤,并結合考慮A公司本部損益后計算出的當年損益,由A公司投資方按投資比例分享。
在上述承包經營情況下,甲公司是否需要對A公司財務報表進行合并財務報表,筆者認為,在實務過程中,存在以下兩種爭議:1、A公司整體財務報表需要納入甲公司的合并財務報表;2、A公司酒店分公司視為控制的特殊目的主體而需要納入甲公司的合并財務報表。下面我們就針對該案例進行分析,在該種情況下,采用那個合并報表范圍更符合甲公司的實際情況:
根據我國《企業會計準則33號―合并財務報表》中關于合并范圍的規定,母公司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或以下的表決權,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視為母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應當將該被投資單位認定為子公司,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但是,有證據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一)通過與被投資單位其他投資者之間的協議,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
(二)根據公司章程或協議,有權決定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政策。
(三)有權任免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的多數成員。
(四)在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占多數表決權。
而中國證監會證監會公告[2008]48號文件要求在正確理解“控制”的涵義時,公司應充分關注持有被投資單位表決權的比例對控制權的影響,綜合考慮被投資單位的股權結構、董事會構成、日常經營管理決策以及所處行業特點等因素,判斷是否具有決定被投資單位財務和經營政策的權力,并以此為基礎合理確定企業合并的類型和合并財務報表的范圍。如公司將持股比例低于50%的被投資單位納入合并范圍,應當充分披露具有控制權的相關證據。如公司未將持股比例高于50%的被投資單位納入合并范圍,應當充分披露不具有控制權的相關依據。
根據《公司法》規定,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其公司的實質控制權是在股東會,而并非董事會。筆者認為:在本案例中,甲公司只擁有A公司25%的股權,通過簽訂的承包經營協議,對A公司的經營決策的控制也僅僅限于對A公司酒店分公司,對A公司除酒店分公司之外的經營業務無法具有決策權力,甲公司是無法對A公司整體資產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控制的,因此,甲公司對A公司整體合并財務報表是不合適的。
那接下去,我們再來分析一下甲公司是否可以將A公司酒店分公司視為控制的特殊會計主體而納入合并財務報表。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33號―合并財務報表講解(2008)》,判斷母公司能否控制特殊目的主體應當考慮的主要因素:
(一)母公司為了融資、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等特定經營業務的需要直接或間接設立特殊目的主體。
(二)母公司具有控制或獲得控制特殊目的主體或其資產的決策權。
(三)母公司通過章程、合同、協議等具有獲取特殊目的主體大部分利益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