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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市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促進經濟建設和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堅持“優勢、高效、規范、完善”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標準,求真務實,步步推進。在提升審批中心功能,規范審批中心運行,提高辦事效率,改善服務質量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
1、全面實行了集中審批。為了創建便民利商的服務平臺,按照市政府所有具有審批職責的部門和所有審批項目全部進入“中心”的要求,我市市級具有行政審批職能54個單位,除公安局所屬交警支隊和市檢驗檢疫局就地規范、設立分支機構、納入中心管理外,其余的53個單位全部進入中心設立了審批服務窗口,市政府集中審批的部門達到了100%。在審批中心全面推行了“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一個窗口”收費的運行模式。為了保證集中到審批中心的部門窗口人員有效行使審批權,統一刻制了“行政審批專用章”,由市政府辦公室公布啟用,在審批工作中與部門行政公章具有同等的效力。
2、精簡審批事項和環節。通過認真貫徹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狠抓項目精簡和程序簡化,實現了項目大量減少、程序規范簡便、辦事時限縮短等審批制度改革目標。市級原有行政審批事項1273項,推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以來,經過幾次大規模清理和精簡,精簡幅度近70%,加上上劃和新法律設定事項,現共保留審批事項413項。辦事環節普遍減少,辦事時限平均縮短了60%以上,即辦件比例上升到40%左右,審批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幾年來,相繼出臺了《*市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暫行規定》和一些相關辦法,使各類行政審批行為逐步得到規范。把可有可無的程序和環節一律砍掉,將大量承諾件變為即辦件,辦事時限比原來普遍縮短40%左右,當場辦結件數占50%以上,大大提高了辦事效率。
3、積極推進機制創新。主要建立了三項工作機制。一是“一審一核”制。按照“領導放權,徹底授權,窗口有權”的要求,把審批程序由“多審多核”簡化為“一審一核”,并在具備條件的部門,推行了“一審核準”制,即由窗口人員依法全權辦理,不需經領導審核把關,這樣責任具體明確,方便快捷。二是“綠色通道”制。對事關招商引資、重點企業的重大審批事項由審批中心管理辦公室或協助辦理,為客商市場準入和重點企業提供快速的“綠色通道”。三是節假日預約制。企業或群眾如有急需節假日、雙休日辦理的事項,都可以提前預約或臨時提出,審批中心都會安排相關人員加班,幫助在最短的時間給予辦理。
4、強化公開與監督。采取全面公開與多種形式監督相結合,通過新聞媒體、明白紙、觸摸屏、中心網站等形式,對審批職責、項目名稱、審批依據、審批條件、申報材料、承諾時限、辦理程序、收費依據和標準、辦理結構、舉報電話等內容實行了“十公開”,便于群眾查詢和投訴。完善了監督機制,制發了評議卡,設置了意見箱,并經營召開群眾座談會,廣泛征求意見。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和社會各界代表為監督員,明察暗訪,通報曝光,實施監督。有效地防止了“暗箱操作”、違規操作、搭車收費、“吃拿卡要”等現象。
五年來,市審批服務中心共辦理各類審批事項63.7萬余件(含市交警支隊審批大廳),各類審批事項按期辦結率達到99%以上。共收到錦旗牌匾198面,表揚信、感謝信168封。窗口服務工作許多典型事例多次被省市新聞媒體報道。市審批服務中心年年被評為市級文明單位,去年又被市精神文明辦公室授予“文明示范窗口”稱號,所屬多個窗口被授予“文明示范窗口”、“行風示范窗口”和“青年文明號”稱號。
二、存在的問題
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成立,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辦事成本,增強了行政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解決了投資者和群眾“路難找,門難進,臉難看”的問題。但是,行政服務中心的建立未能徹底解決“事難辦的”問題。從目前的情況看,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在發展過程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需要繼續探索解決。
1、“體外循環”問題依然存在。由于部分單位領導對集中審批工作仍然認識不足,重視不夠,不愿把審批事項放到審批中心辦理,或對市政府集中審批的要求存有松懈麻痹思想,造成工作被動,“體外循環”、授權不到位等問題還沒有得到徹底解決。
2、中心窗口人員素質參差不齊。一些部門在選派人員時,并不是按照要求選派業務骨干到中心,而是抱著“應差”的想法,把中心的窗口工作當成“守攤子”,將不符合中心工作要求的人員派駐到中心工作。一些人員工作態度消極,得過且過,對工作沒有積極性;一些工作人員業務不熟,無法直接辦理業務工作,致使服務質量受到影響。
3、部門沒有專門的審批機構。部門的審批職能分散在多個科室,沒有一個專門機構進行統一管理,不便于整體進入中心,影響了行政效率的提高。
4、中心的監管功能“先天不足”。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是各職能部門集中辦公的地方,審批權力仍屬于各部門,窗口工作人員人事關系、工資福利仍在本部門。即“一變四不變”:地點變,審批主體、審批權力、審批責任、審批人員隸屬關系不變。在這種體制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每前進一步,都會遭遇巨大的阻力。中心對行政許可事項和窗口人員的管理、對中心以外辦事的協調,都有很大的難度。
三、對策建議
1、設立相應的機構。在各部門將分散在各科室的審批職能歸并到一個科室,建立行政審批科,成建制進入中心,以加強對行政審批事項的集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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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是最重要的課程資源,是進行課程改革的主力軍,是課程改革成功實施的基本保證。
1 崇高的思想政治素質
教師的思想政治素質決定著教師素質的優勢、教師職業活動的方向、職業活動的態度和教師工作的效益,同時,也影響著學生思想品德的形成。教師必須把教書和育人有機地結合起來,自覺加強道德理論學習,發揚無私奉獻的精神,處處以身作則,為人師表,自覺地投身到課程改革中去,積極參與課程改革,改變教育觀念、教學內容、教學手段和教學方法,才能培養出適合社會發展需要的創新型人才。
2 對教育事業的愛心與責任心
愛心與責任心是教師必備的、最基本的職業素質。這一素質具體到教師身上就應該表現為對教育事業的熱愛和高度的責任感。教師通過熱愛教育事業和學生,進而熱愛學校,以欣賞的眼光去看待學生,尊重學生,寬容、善待學生,針對學生不同的情況,對教學方式、課程內容等進行改革,循循善誘,因勢利導。教師有愛心和責任感,就會主動刻苦鉆研業務,積極以身作則,為人師表,從多方面培養學生的職業能力,以主人翁的態度參與課程改革。
3 過硬的業務素質
教師只有具備高水平的業務素質,才能教出一流的學生。教師要想具有高水平的業務素質,首先教師要有自我發展和自我超越意識,要樹立終身學習、向時代學習的觀念,永遠保持積極進取的心態,關注本學科發展和課程改革動態,熟練掌握系統、扎實、淵博、精深的專業知識,這是教師應具備的知識結構,也是教師參與課程改革的基礎和前提;還要熟悉相關學科、交叉學科的知識,以便更好地對課程內容進行改革。其次,應構建多元化智能結構,提高教師的課程素養和課程開發能力,提升教師的創新能力,積極投身到課程改革中。最后教師應具備教育教學綜合能力,如語言表達藝術,教育教學組織監控,現代化教育技術等能力,還要學會創造性反思,只有這樣,才能不斷地思考并提煉出實踐當中遇到的問題并加以解決,積極主動地尋求自己的專業發展,去研究自己的教學,使課程改革更加有效。
4 過硬的教育科研能力
教育科研是學校不斷前進和可持續發展的不竭動力,是教師對教育教學規律深入研究、對教育教學現象由感性上升為理性的必由之路,教育科研工作的有效開展,有利于提高教師的整體素質,推動課程教學改革,促使教師由“傳授型、經驗型”向“科研型、學者型”轉變,只有堅持走教育科研之路,才能促進教師隊伍的建設,使課程改革向縱深推進,素質教育才能真正得到貫徹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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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市法院訴訟證據工作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訴訟證據制度是訴訟制度的核心。目前本市三級法院在審判實踐中,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及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總的來講,我國的訴訟證據制度基本適應審判工作的需要,但是也存在著一些問題,特別是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日益完善,社會對司法公正與效率提出更高要求的情況下,有些問題則顯得比較突出,主要有:
第一,當事人舉證沒有時間的限制。舉證期限問題是審判實踐中遇到的最為突出的問題之一。法律對法院審理案件有審限的限制,但對當事人的舉證期限則沒有明確的規定,使審判實踐中出現許多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當事人在訴訟的各個階段都可以提出證據,使相當一些當事人在庭前故意不提交證據,而在庭審中突然提出新證,或只在二審中才提交關鍵性證據,以達到“突襲”對方當事人、限制對方當事人的答辯權或上訴權的目的。由此往往導致遭受“突襲”的當事人在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中由于對“新證據”缺乏了解而處于十分被動的地位,進而有可能影響到法院裁判的公正性。二是拖延訴訟,浪費人力、物力、財力,增加訴訟成本。當一方當事人在法庭上突然提出“新證據”下,對方當事人自然不愿處在被動地位,其通常要考慮用一定時間對對方的“新證據”進行分析研究,并力求找到能夠作為反駁意見的相關證據材料。由此產生的后果是,該當事人向法院提出延期審理的要求,而這一要求應當講是合法的,法院應當予以支持,在個別情況下訴訟就有可能無限期地進行下去,這樣,不僅增加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而且擾亂了法院正常的審理秩序,降低了審判效率,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
第二,舉證責任不清,法院職權主義較濃,直接影響群眾對裁判的公認度。目前我國法律實行的是當事人舉證與法院調查取證相結合的證據制度,但由于現行法律、司法解釋對此項制度的規定相對原則,彈性較大,對于在何種情況下應當由法院調查取證、何種情況下由當事人舉證的標準不夠明確。實踐中,法院為了查明案件事實,過多地主動依職權調查收集證據,甚至包攬調查取證的情況還不同程度地存在,致使不少案件在收集和提出證據方面存在較大的任意性和隨意性。其結果,導致在此案中法院主動收集和調取證據,在彼案中又不這樣做,或者只主動收集和調取一方當事人的證據。這不僅造成了個案中當事人之間心態的不平衡,而且使一些當事人認為法院有意偏袒一方,進而懷疑法院裁判的公正性;同時由于法院力量與任務的矛盾日益突出,盡管審判人員疲于奔命,而案件仍然大量積壓;另一方面,助長了當事人提供證據的惰性和對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依賴性,從而導致訴訟責任不清,使當事人負舉證責任的法律規定沒有得到真正貫徹。
第三,鑒定的效力認定比較混亂,存在著多頭鑒定和重復鑒定的問題,常常造成訴訟資源的浪費,造成案件久拖不決。在司法實踐中,鑒定方面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一是對同一專門性問題存在著多頭鑒定、重復鑒定的問題;二是鑒定結論互相矛盾,造成眾多案件難以及時下判,有的案件陷入了鑒定的怪圈,使案件在長達幾年的時間內不能審結;三是鑒定、勘驗人不出庭接受質詢問題嚴重,影響和制約著審判工作的開展;四是鑒定的提起程序混亂,有訴訟前的鑒定,也有訴訟中的,有法院提起的鑒定,也有當事人委托的,這些問題的存在影響著鑒定效力的認定。
第四,證人不出庭問題嚴重。目前法律關于證人出庭作證問題規定得比較原則,只規定了證人出庭作證是公民的法定義務,但對其出庭的費用如何補償,對其人身安全如何保護等等,均缺乏明確規定。實踐中,證人拒不作證,或即使作證,出庭率也極低。據統計,目前在刑事審判中證人出庭率僅8%;在民事、行政訴訟中的出庭率也只是10%左右,通常是由當事人或者公訴機關向法院提供一些證人證言或者訊問筆錄。這些證人證言或者訊問筆錄在法庭上也僅是出示而已,無法在質證中進行詢問,導致一些證人證言存在著虛假和證言反復等情況。這些問題的存在,影響了證人證言作為證據的認定效力,在有些情況下,審判人員為核實一些比較關鍵的證人證言,又不得不作一些調查工作。這也成為制約我國落實公開審判、強化庭審功能的一個關鍵性問題。
第五,法庭質證與認證等做法不統一,有損法庭審判的嚴肅性。各法院對法庭證據的出示和質證上標準不一樣,有的法院對于當事人提交的證據全部出示,有的是有選擇出示;在質證方式上有的采用一證一質,有的采用綜合質證;證據在裁判文書中的表述不一,有的詳細表述,有的綜合表述,有的僅僅列舉了證據名稱便得出“足以認定”的結論。這樣做弊端很多,不能反映庭審情況、不能反映法院對證據的分析和采納的過程,使當事人難以相信裁判是公正的,不能讓當事人明明白白訴訟。
二、改革與完善證據制度的緊迫性
第一,改革與完善證據制度是法院審判工作的迫切需要。由于上述問題的存在,證據中存在的問題已嚴重地影響和制約著全市法院審判方式的改革,影響著法院審判工作的開展和審判工作水平的提高,其結果是直接制約著人民法院司法公正與效率的實現,訴訟證據工作的改革與完善已成為法院的當務之急。調研中各法院對此呼聲很高,反應強烈。
第二,改革與完善證據制度是我國訴訟機制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建立現代訴訟機制的需要。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特別是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與發展,對法院的審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市場主體要參與市場經營和活動,就要求主體必須是平等的,交易是誠實信用、公平的,出現糾紛就應當有一個公平、公開的解決機制去裁決。而我們的訴訟證據還不能適應,法院的職權主義打破了當事人在舉證方面的平衡,有失法院作為中立裁判者的地位;證據的公開的力度不夠,使當事人對法院裁判產生不信任感等等。因此也造成社會和當事人對法院裁判的結果還不能完全認可。
第三,改革與完善證據制度是我國訴訟機制適應加入WTO的需要。我國即將加入WTO,實現與國際市場接軌,實現市場經濟的最終到位。WTO是在市場經濟基本原則基礎上運行的,它將一些共同的和先進的以及最能體現市場經濟精神與自由平等市場經濟觀念的基本法治原則、觀念確定下來,作為各成員國建立自己的法律制度的指導,世貿規則要求各國的司法裁判與之相適應,建立“平等、統一、獨立、透明”的訴訟機制,而目前我國的審判獨立性問題、法院的職權主義與當事人的平等地位問題、司法的透明度問題、裁判的統一與執行問題都不適應要求。
三、訴訟證據制度中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第一,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相對原則。目前我國尚沒有統一的證據法典,相關的證據規定散見于三大訴訟法和有關的司法解釋之中,而三大訴訟法對證據問題的規定比較簡單,刑事訴訟法關于證據的單獨規定僅有8條,民事訴訟法有12條,行政訴訟法有6條。這些條文都比較原則,不能適應審判的需要,即使最高法院對三大訴訟法的證據問題作出了相應的司法解釋,但審判實踐中,操作起來,還是不解決問題。
第二,訴訟理念上的偏差。法律規定的原則并沒有對司法公正與高效的實現構成障礙,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大部分是我們在舊的思想認識基礎上造成的。我們對公正的主流理解是實現絕對的客觀公正。表現在訴訟制度上,特別是作為其核心內容的證據制度的設計是追求案件的客觀事實。一個案件的審判,當事人可以在一審期間舉證,二審還可以舉證,甚至案件終審后,還可提出新的證據予以進行再審。當事人舉不了證的,法院也有權、或者有責任進行調查取證,確保案件案情的真實,否則就不是公正。這樣一個案件的反復審判,導致社會對司法審判失去了信任感,有的人就質問法院,法院判案還有沒有譜?且不說最終結果的公正與否,即使是絕對的公正,但也難以說服社會。最終敗訴的當事人會指責法院不公正,有關社會各界及新聞輿論也會根據自己的公正價值觀對生效或未終審的裁判進行評論,甚至指責。其實質是當事人及社會對法院訴訟程序的不認可、不認同。
事實上,案件時過境遷,案件的真實情況很難再現,只能靠一種訴訟規則去認定一個強制性社會接受的事實。人們常說,空口無憑就是這個道理。訴訟只能是最大限度地恢復案件的客觀事實,只能是一種相對性的追求,只能是依據現有證據認定案件事實。過分強調人民法院必須在查實、查清案件客觀事實的基礎上才能下判,是不符合實際的,也是行不通的,是違背訴訟規律的。其結果導致讓社會實現不了的東西抱有起了過高的希望;特別是在社會風氣不正的情況下,當事人常常會將此歸于法院裁判的不公。
第三,法院職權主義色彩較濃,對當事人的合意尊重不夠。訴訟是控辯雙方的訴爭,法院只是一個中立的裁判者,訴訟法的任務不是讓程序當事人淪為法院審理活動的客體,相反,應賦予對程序的進行有利害關系的人以相當的程序保障,保障當事人參與訴訟的充分性,保障其能適時、適式提出證據、陳述意見,或進行辯論的機會。但目前在訴訟證據制度中還存在著法院職權主義,沒有把訴訟雙方置于平等的地位,也沒有形成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對抗。
第四,法庭審理的證據公開性不夠。盡管本市法院采取了一些措施,實行了公開審判,公民可以憑有效身份證明旁聽案件的審理,可以查閱有關的法律文書,但是在訴訟過程中,與訴訟結果直接相連的、當事人十分關注的證據問題的公開性相對不夠。目前法官有一個心理,認為“這案件我判的沒有問題,就不怕你不服”,對當事人提交的證據存在著較大的隨著性,對于當事人提交的證據,不全部接受,而是按照其主觀認為而定,對于哪些證據在法庭上進行質證,對于哪些證據被采信,哪些證據沒有被采信,從法庭上沒有給當事人以明確的說法,一紙判決下來,對于證據的采信情況也是十分簡單的概括,甚至看不出雙方當事人舉證的情況,更不用說證據采信中的認證與否,常常被當事人或者社會嬉為不講理的判決。其實并不是法院判決不講理,而是法官裁判的根據和理由不被當事人所理解。
四、關于改革與完善訴訟證據制度的調研建議
解決審判實踐中遇到的問題,改革和完善訴訟證據制度當務之急是,轉變訴訟證據的觀念,按照現代訴訟理念,在現行法律規定的框架下,制定本市法院辦理各類案件有關證據問題的規定,規范全市法院不統一的訴訟證據行為,改革影響和制約司法公正與高效的傳統做法,通過操作規程,予以調整,確保司法公正與效率的實現。
根據我們對實踐中存在問題的調研,對相關理論和法律規定的學習研究,現對制定本市法院證據規定提出一些建議性意見:
(一)關于制定證據規定的指導思想問題
證據規定應當著眼解決當事人和社會對法院訴訟程序和訴訟結果的認可度問題,主要是轉變訴訟證據理念,根據現行法律的規定,從操作上倡導一種現代訴訟的意識:對法院在訴訟中的中立裁判者地位進行定位,在此定位下對證據問題進行規范和引導,從操作上規范法官的訴訟行為,最大限度地實現訴訟的公平、民主、公開。
第一,確立控辯雙方在訴訟證據上的平等地位。公正是按照一種科學的訴訟規則得出的一個訴訟結果,其不僅僅表現在訴訟結果上,更重要的是訴訟過程的平等、公平,參與訴訟的各方共同遵守,并獲得對等的機遇。在證據規定中,一些證據制度應圍繞這要求進行設計,平等在賦予當事人的舉證權、質證權、知情權等。
第二,法庭要最大限度地保持中立,淡化職權主義,有限的職權要被動的提起。從訴訟理論上講,訴訟就是訴訟雙方,或者說是控辯雙方之間的對抗,法院只是居中的裁判者。我們必須按照這個定位設計訴訟制度、訴訟證據制度,法庭必須最大限度地保持中立,淡化職權主義,有限的職權將被動的提起。
第三,樹立法院審判案件應當以證據能夠證明的案件事實為根據進行裁判。法院認定的并不一定是絕對的客觀事實,而只能是最大限度地恢復案件的客觀事實,實際上是根據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運用證據來認定一個法律事實,不能一味強調人民法院必須在查實、查清案件客觀事實的基礎上才能下判,這是不符合實際的,也是違背訴訟效率和效益原則的。鑒于此,我們在制定“證據規定”時應當遵循現代訴訟證據理念樹立了“法院審判案件應當以證據能夠證明的案件事實為根據進行裁判。”的現代訴訟理念。
第四,突出訴訟證據的公開性。在制定證據規定時,公開性應該是一個重要原則。突出證據的公開性對法院具有積極的意義,一方面可以抑制法官濫用、懈怠職權,對法官形成約束;另一方面也能樹立法院裁判公正的形象。因此,訴訟中,對于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情況應該在法庭上進行質證、認證。如果在法庭上認證確有困難,則應當在裁判文書中進行敘述,給當事人以明白的結果。不透明的訴訟機制使當事人對訴訟結果缺乏可預測性,難免使當事人,包括社會公眾對法院的裁判顧慮重重,缺乏可信度。
(二)關于制定證據規定的體例問題
關于制定證據規定的體例問題,有兩種看法,一種是主張刑事、民事、行政分別制定;另一種是主張制定一個包括三大訴訟有關證據問題的統一證據規定。經研究,我們認為宜制定一部統一的訴訟證據規定,理由如下:一是三大訴訟雖各有特點,對證據問題也各有不同的要求,但其均擁有共同的訴訟證據屬性,在基本原理、基本理論和許多適用規則上也是相通的;二是目前全市法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對訴訟證據問題還存在著許多認識模糊和運用混亂的地方,分別制定三大訴訟證據規定,有可能會出現基本原理上的不一致或相通問題的重復規定;三是既便于審判人員學習掌握,也便于審判領域之間的相互了解。在制定“規定”的技術問題上,可以將三大訴訟證據所共同適用的原則和要求規定在總則部分,將其特殊性要求規定在分則中,分別適用。這樣,可以使全市法院在訴訟證據的基本理念上統一認識。
(三)關于制定證據規定要結合國情的問題
目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已經建立,市場觀念已深入人心,建立發達的市場經濟已成大勢所趨,現在只不過是處于一個過程之中;我國加入WTO后,又對我們的訴訟機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我們必須按照現代國際規則辦事,必須在審判工作中充分體現現念。同時也應當看到,我國目前的市場經濟畢竟并不十分發達,國家并不富強,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正在進行之中,良好的社會法制環境還沒有完全形成,公民法律意識還有待加強。從本市來講,地區社會狀況差異較大,在遠郊區縣,特別是偏遠山區,經濟相對落后,交通不便,群眾法律意識淡漠,一些當事人能出山“打官司”都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有的要走上一天的路。因此,我們在制定證據規定時,必須考慮我們的國情,必須堅持和發揚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與此相適應的訴訟制度,特別是證據制度的改革與完善也必須有一個過程,在個別地方,這個過程可能還會比較漫長,有些條款必然具有過渡性質,如我國的證人制度還不能完全與國際接軌,必要限制的人民法院司法調查權還須保留等,這些反映國情的規定在一段時期還必須有所體現。
(四)關于證據規定中幾個主要具體問題
第一,關于法院調查取證與當事人舉證的關系問題。針對實踐中存在的問題,依據現行法律和有關司法解釋的精神和要求,應當明確:在觀念上,根據時代的發展、具體的法制環境和審判方式改革的大方向,應當淡化法院調查取證的職權主義,在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法院一般不主動依職權調查收集證據。法院的職權調查取證活動根據當事人的申請而啟動。只有在當事人已充分舉證,對于影響查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經過庭審質證仍無法認定其效力的,法院方可依當事人的申請或職權調查收集證據,并且在一般情況下,調查收集證據的內容不得超出當事人申請的范圍。當事人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應當具備一定的條件,對此條件,應當明確。
第二,關于舉證期限問題。針對實踐中存在的問題,“規定”必須明確訴訟雙方向法院提舉證據應有時間的限制,法院不得因當事人舉證而影響審限。在具體操作上,鑒于目前我國的法律規定,可以采用當事人協商的方法解決:一是由當事人對舉證期限進行協商,法院確認后,由訴訟各方共同遵守,當事人協商的舉證期限應在開庭日之前;二是在當事人協商不一致時,或者根據案情的需要,由法院在合理的期限內指定舉證期限;三是如果當事人在上述期限內提交證據確有困難,可以向法院申請延期,是否準許由法院決定。同時處理好當事人在上述期限內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交證據時的一、二審之間的關系,應充分保護及時舉證一方當事人的權益。
第三,關于證人出庭作證問題。鑒于我國國情和目前法律依據的欠缺,我國的證人制度還很難一步到位。為在全市法院最大限度地解決證人制度中存在的問題,力求確保證人證言的真實性,目前我們所能嘗試的方案只能是盡量增加證人出庭作證的操作性:一是將證人出庭作證作為當事人舉證的一部分,規定證人除正當理由外,均應當出庭作證,并將“正當理由”予以了明確限定,加重提舉證人的訴訟方的責任;二是在現有條件下,盡量落實證人出庭作證所產生的必要費用,規定“證人出庭作證所產生的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等必要費用,證人要求補償的,由法院審查決定,并計入必要的訴訟費用,由申請證人到庭的一方當事人先予支付,法院根據雙方過錯程度予以判定”。
第四,關于鑒定、勘驗問題。針對實踐中的問題,“鑒于目前我國司法鑒定的管理現狀,我們無法真正解決審判實踐中鑒定內容正確與否的實質性問題,只能從實際出發,側重解決鑒定的程序問題,增加當事人對鑒定結論的認可度,主要是通過尊重當事人合意意志、減少法院職權的方式實現,規定鑒定機構的確定由訴訟雙方共同選擇,同時增加對有爭議鑒定結論的鑒定人出庭接受質詢的規定。版權所有
第五,關于建立證據交換制度,突出證據公開性問題。近年來,全市部分法院積極實踐,在知識產權、民事、經濟和行政審判的普通程序中嘗試適用,取得了一定效果。主要表現在:一是使訴訟各方對對方的訴訟證據情況在開庭前能有基本了解,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訴訟一方在法庭上搞“突襲”;二是有利于法院裁判的公開透明,增強了當事人對法院判案的信任度;三是有利于案件的快速審理,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審判效率;四是促進了當事人間的和解,使相當一些糾紛在開庭前可以得到解決。應該肯定,證據庭前交換制度是實現訴訟民主和公開的一種有益探索,我們應在總結各法院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在規定中對此予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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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有機化學實驗;考核;改革
中圖分類號:G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2)18-0232-02
0 引言
有機化學實驗教學是化學化工類各專業的一門獨立且重要的必修課,是訓練學生掌握實驗基本技能和基礎知識,驗證有機化學中所學的理論,培養學生正確選擇有機化合物的合成、分離與鑒定的方法以及分析和解決實驗中所遇到問題的思維和動手能力[1]。同時他也是培養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作風,實事求是、嚴肅認真的科學態度與良好的工作習慣的一個重要環節,是培養學生創新能力和初步科研能力的重要途徑。然而目前的有機化學實驗教學還存在許多問題,究其原因在于:①學生存在重理論輕實驗的現象,認為實驗考試好過關,在上實驗課時常因參加學院或系上的各種活動請假缺課;②實驗課教學照本宣科、學生“照方抓藥”,只知其然不知所以然、對實驗過程及現象不認真分析思考、只投完成任務走過程;③認為有機實驗課耗時間、毒性大、即使來做實驗,也是慌慌張張草率完成;④由于在中學大部分學校給學生不做實驗而是應付高考背實驗,因此學生本身的實驗操作能力和經驗缺乏;⑤一部分學生在實驗時報學校的公選課,為了上公選課而放棄實驗課?;谏鲜鰡栴},我們探索和實踐了對有機化學實驗課考核的新辦法,以求的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從而提高教學質量。
1 有機化學實驗課考核必須與時俱進
以前的實驗課考核是在期末出一個合成實驗題目一次完成,即讓學生在4h內完成一個未做過的有機物的合成實驗,該實驗題目提前告訴學生。在實驗過程中教師在提問每個學生的同時認真觀察學生的實驗操作過程,最后教師根據學生的操作是否規范準確給其操作分,根據產品的產率和質量給效果分,根據隨機口頭提問給回答問題分,再加上實驗報告的批改分和操作安全問題最終給一個綜合分。這樣做雖能檢查學生的實驗能力,但只能檢查一個實驗的,平時不認真實驗的學生充分準備一個考試實驗可能會取得好成績,而平時認真實驗的學生可能由于偶然失誤反倒不及格,因之這種方法有片面性和偶然性,會使認真學的學生和不認真學的學生成績顛倒,從而影響了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出現了考核不公正、不全面、不科學的現象,影響了教學質量的全面提高,故實驗考試改革勢在必行[2]。
2 改革實驗考核方法,調動學生做好實驗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在實驗教學中教師起主導作用,學生是主體。為了充分體現學生在實驗中的主體地位,調動學生做好實驗的積極性,我們打破了以往以考勤和實驗報告為主進行成績評定的舊體系,構建了新的實驗教學考核體系。首先我們從源頭上遏制了一部分學生對實驗課的應付偷懶現象,將原來的平時實驗和考試2人一組進行實驗均改成單人單做,這樣避免了在2人一組實驗中一主一副,副手可以不動手甚至離開的現象,制度強迫每個學生必須單人單做,使每個學生學到了實驗操作的真本領。其次,新的實驗考核方法是采用平時考核與期末考試相結合的形式,即平時對每次學生實驗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包括實驗預習報告、實驗操作、出勤、實驗報告的書寫、是否經常損壞儀器、實驗臺面整潔及值日等。再次期末組織專家組再進行操作技能與基本理論知識考試。期末考試由3-5名教授組成專家組全面考察學生的整個實驗過程,并隨時提問學生相關實驗的理論知識。這樣給學生造成很大的壓力,促使學生平時重視實驗做好實驗。學生實驗能力的培養必須在學生平時的實驗操作中不斷訓練。因之教師必須在平時對學生進行嚴格要求和大膽管理,而期末考試只是一種檢驗手段。平時實驗考核的目的是促進學生積極參與實驗、重視實驗,促進學生掌握嫻熟的實驗技能,訓練學生的的基本功。平時實驗成績以實驗預習報告及實驗記錄報告、實驗操作過程、實驗報告等來進行評分。實驗過程考核包括:實驗操作的規范性、實驗安排的合理性、實驗基本操作能力及創新能力、實驗現象及數據記錄等。平時考核占60%,期末考試占40%。這樣既保證了整個實驗教學的有序有效進行,也避免了最后一次實驗考試的偶然失誤。實踐證明,多方位多角度的實驗考核方式的實行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科學性,它彰顯了學生對參與實驗的重視程度的增加,從而使學生在實驗預習和操作過程中更加注重獨立思考和自身技能的提高,同時其積極性、主動性、動手能力和創新意識也得到了顯著地提升。
3 重視平時實驗預習考核,培養學生自學能力和查閱文獻能力
學生在每次進行實驗前,教師要認真檢查學生的預習實驗報告,無預習報告不能進行實驗進行實驗,并依據實驗預習報告的要求和口頭提問合理評定成績。為了使實驗能達到預期的效果,要求學生在實驗前要做充分的預習和準備,預習時除了要求學生反復閱讀實驗內容,領會實驗原理,有關實驗步驟和注意事項外,還需查閱所用藥品試劑的理化性質,寫出預習提綱。其預習提綱的內容包括:實驗目的、實驗原理(含主副反應方程式)、原料產物和副產物的物理常數、正確美觀的裝置圖、用圖表形式表示實驗步驟、挖掘實驗成敗的關鍵問題和注意事項,有關儀器設備的使用方法、做到有的放矢,為做好每個實驗奠定基礎。通過檢查學生的預習報告和口頭提問,促進了學生主動學習的積極性,激發了學生做好實驗的熱情。通過查閱文獻資料和網絡化學資源不僅可以幫助學生了解有機物的理化性質、解釋實驗現象、預測實驗結果和選擇正確的合成方法,而且還可以使學生了解相關科研方向的研究現狀與最新進展。并使學生掌握了文獻查閱的基本方法。從而為培養了學生綜合能力、獨立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創新能力和初步科研能力。
4 加強實驗過程考核,培養學生嫻熟的實驗操作能力和綜合能力
過去學生的期末實驗總成績一度時間也實行過主要由平時實驗成績決定,平時實驗成績主要根據學生的預習、操作、結果、報告及出勤決定,由于在整個實驗成績的評定中考試環節,使學生對實驗課重視程度不夠,很多學生認為只要馬馬虎虎完成平時實驗就能過關。為此我們實行了平時嚴格考核和期末考試相結合的辦法給學生期末總成績。
為了使學生重視平時實驗,掌握嫻熟的實驗技能和基礎知識,我們對實驗考核進行了大膽改革。在平時實驗考核中,預習報告和提問占20%,實驗操作過程占60%,實驗報告占20%。在平時的實驗操作考核中,教師在講授后主要考核學生的儀器安裝使用操作是否規范正確、操作的熟練程度、儀器安裝是否合理美觀、實驗過程是否有序安全、產品的產率和質量、實驗是否按時完成等。在考核操作過程的同時還要對每個學生口頭提問2-3個問題。并要求學生對固體產品測熔點,液體產品測折光率,以檢驗產品質量。通過平時對每個學生的每個實驗進行嚴格考核,極大的激發了學生做好實驗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培養了學生嫻熟的實驗技能和基本功,同時也培養了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創新能力和綜合能力以及初步的科研能力,從而提高了教學質量。
5 規范實驗報告的書寫方式,提高學生的綜合思維能力
規范的編寫實驗報告是完成整個實驗教學的結束語,實驗報告是學生對整個實驗工作的全面總結。實驗報告的編寫內容包括實驗的目的要求、反應式、主要試劑藥品的規格、用量、理化性質、毒性、實驗步驟和現象、產率計算、討論等。要求實事求是填寫實驗報告,文字要精練、裝置圖要準確美觀,討論要認真。在報告中必須對實驗進行總結,總結該實驗的重點難點及實驗成敗的關鍵問題,討論觀察到的現象,分析出現的問題,整理歸納實驗數據等。關于實驗步驟的描述不得照抄書本,要求對所做的內容作概要描述,這樣也是把各種實驗現象提高到理性認識的必要步驟,是對學生創新思維能力和初步科研能力培養的重要環節。
6 組織專家進行期末考試,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創新能力
在有機化學實驗期末綜合考試中,我們組織以3-5名教授組成的實驗課考試專家組,通過專家組的考試,每個學生班總會有5個左右的學生考試不及格,這樣對學生產生壓力,迫使學生在平時的實驗課中不得不認真學習。期末綜合實驗考試內容包括實驗基本理論與實驗基本操作,采取筆試、口試、實驗操作三種方式先后進行。筆試是在1h內完成一張考卷,著重考核有機化學實驗的基本理論(包括一般知識、安全自救、實驗技術、實驗原理、問題解答等基礎理論),主要考查學生對實驗基本技能和實驗原理等有關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的掌握情況;實驗操作是在所開設的實驗內容中;每個學生各自抽一個不同的合成實驗內容,單人單做在一定時間內完成一個合成實驗,實驗過程中專家組在一旁仔細觀察學生的整個操作過程。教師在實驗過程中就學生實驗選材是否合理,儀器安裝操作是否規范、實驗細節處理、現象觀察、問題解決、實驗是否按規定時間完成等方面進行考核;口試是專家組教師在實驗前和操作過程中,隨機提出的包括操作和實驗裝置方面的理論性問題和技術性問題、實驗原理、實驗注意事項等問題,要求學生在最短時間內隨機回答。最后教師根據學生對問題回答的正確性、熟練程度、靈活運用能力進行綜合打分。進行這樣的實驗考試,避免了給人情分,將原來的全及格變成每個學生班總有5人左右不及格,對平時實驗不認真的學生進行了準確地鑒別和顯現,其中不及格者多為平時實驗不認真的學生。與此同時,通過這樣的考試,使學生經歷了一次知識、技能、心理素質等全面的檢查,學生學習優劣和成績的差距明顯加大和顯現。在創新方面的差距也清楚地反映出來,分出好壞優劣。這樣的考核形式雖然費時費力,但對部分不重視實驗課的學生是鞭策,對好學生是鼓勵。促進了教風學風的轉變和教學質量的提高。
21世紀是科學技術發展日新月異,高新技術產業突飛猛進的新時代,要培養適應新世紀的急需人才,就必須轉變教學觀念,更新教學思想,深化教學改革。因此,有機化學實驗教學改革將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作,需要我們不斷的努力,才能與時俱進。正由于我們在有機化學實驗教學中實行了大量的改革,使有機化學實驗教學質量不斷提高。因此使我系學生考研率由原來一直持續的20%以上猛增為41%,有機化學課程(含有機化學實驗)還被評為陜西省精品課程。
參考文獻:
[1]孟慶祥.改革實驗考核辦法培養創新型人才[J].實驗室科學,2007,4:23-25.
整改報告格式范文5
為了貫徹執行中央關于改革的指示精神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社會主義原則,更好地發揮工資分配對促進生產和調動職工積極性的作用,我們認為,從一九八三年起,調整工資必須實行調改結合的方針,把調整工資和改革工資制度結合起來,把調整工資同企業經濟效益的好壞、同職工個人勞動成果的大小掛起鉤來,并在國家計劃安排的工資增長指標范圍內,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基礎上,通過調整工資和改革工資制度,使企業的多數職工能夠在一九八三、一九八四兩年內增加工資,部分工資偏低、起骨干作用的中年知識分子較多地增加工資。
(一)調整工資要同企業的經濟效益相結合。企業是物質生產單位,不能不分生產經營好壞,都同樣調整工資。經濟效益好,即完成了當年應繳納的稅金或上繳利潤計劃(包括減虧計劃)和其它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的企業,從一九八三年第四季度開始調整工資;經濟效益差,管理紊亂,發生經營性虧損的企業,要積極創造條件,力爭盡快扭虧為盈,創造調整工資的條件。關停企業,暫不調整工資。
(二)調整工資必須認真貫徹按勞分配原則。具備調整工資條件的企業,職工能否調整工資應與本人的勞動成果掛鉤,不能學不學技術一個樣,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因此企業調整工資時,應對職工的勞動態度、技術高低、貢獻大小進行考核。經過考核,工人必須是勞動表現好,達到了上一級技術等級標準的要求,并且按質按量完成了生產任務的,才能調整工資;干部必須是工作表現好,本人的技術業務水平符合本崗位的要求,并且完成了規定的工作任務的,才能調整工資。這次企業調整工資,也不搞群眾評議。
(三)企業調整工資所需的增資指標,國家將按照計劃安排,在一九八三年、一九八四年分配給各地區、各部門。一九八三年國家計劃安排的增資指標,從第四季度開始,按全民所有制企業單位一九七八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固定職工,平均每月增加工資三元五角計算,分配給各地區、各部門。各省、市、自治區和國務院各有關部門逐級往下分配時,可以在地區(市)之間、主管局之間、企業之間作適當調劑。一九八四年國家計劃安排的增資指標,也同樣按照上述辦法辦理。
經濟效益好的企業,除按照國家分配的增資指標使用外,還可以從企業自有資金中拿出一部分,在一九八三年給多數職工調整工資。企業用于調整職工工資的自有資金,來源僅限于:(1)企業當年稅后利潤或利潤留成中按規定可以提取的一部分獎勵基金;(2)企業歷年節余的一部分獎勵基金;(3)整頓和壓縮不合理的工資支出而節余下來的工資基金;(4)壓縮一部分或大部分獎金。用于調整工資的自有資金,至少要有一年以上的負擔能力。企業的生產發展基金、福利基金以及其它自有資金,不得挪用。更不得借用銀行貸款調整工資。自有資金不足的企業,可以按照上級分配的增資指標,在一九八三年先給一部分職工調整工資,一九八四年再調整其他職工的工資。
為了保證企業不減少上繳國家的稅金和利潤,今年調整工資,允許攤入成本的,只限于國家計劃安排的增加工資的部分。企業用于調整工資的一部分自有資金,屬于企業獎勵基金開支的,暫不攤入成本,待今后國家計劃安排企業增加工資時,再相應地攤入成本。
企業利用自有資金調整工資,要經過主管部門批準。財政、銀行、稅務和勞動人事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于違反上述規定,挪用其他自有資金和亂攤成本的,要以違犯財經紀律論處,情節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四)企業調整工資要與改革工資制度相結合。企業經過整頓驗收合格,自有資金較多,今后財源也有保證,有條件進一步改革工資制度的,可進一步研究方案,如簡化現行工資標準,實行職務工資,建立崗位津貼,調整某些工種的定級工資,建立正常的升級或增加工資的制度,改革某些不符合按勞分配原則的規章制度等。今年改革工資制度,主要是改善企業內部的工資關系,至于產業關系、地區關系留待以后再改革。改革工資制度,要進行試點,經過實踐確實看準了,條件成熟了,再組織實施。改革方案,要經過勞動人事部批準。
這次和以后職工升級,應改固定升級為浮動升級。凡是升級的,都暫不固定,升級后繼續考核兩年或三年,考核不合格的降回來,連續考核合格后再予固定。
(五)企業調整工資和改革工資制度,不論調改結合的程度如何,也不論在一九八三年或一九八四年進行,都必須對起骨干作用的中年知識分子,多增加一些工資。
(六)對調整工資和改革工資制度所增加工資的幅度應有適當控制。調整工資的企業,用于增加工資的金額,包括國家計劃分配的和企業自有的資金在內,按一九七八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固定職工人數計算,平均每人每月增加的工資,一般為七元,級差較大的,最多不得超過一個平均級差。具體的控制金額,由省、市、自治區和國務院各部門根據企業不同情況確定。調整工資和改革工資制度相結合的企業,除調整工資增加的金額外,用于改革工資制度增加的金額,平均每人每月一般不得超過一元五角,如果超過上述規定,國家征收累進的消費基金調節稅。
(七)集體所有制企業單位如何調整工資和改革工資制度,由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參照上述意見,結合實際情況研究確定。
我們認為,按照上述意見實施,把調整工資與企業的經濟效益掛鉤,與職工的勞動好壞掛鉤,與改革工資制度相結合,體現按勞分配原則,能夠促進企業整頓,促進勞動制度、人事制度的改革,也能夠充分發揮地方、部門和企業的積極性,符合改革的方向。而且允許企業使用一部分自有資金按國家計劃規定給較多的職工調整工資的辦法,就可以把“壓力”和“動力”結合起來,有利于發揮工資的經濟杠桿作用,調動企業和職工的積極性,促進企業提高經濟效益?,F在,企業的潛力都很大,只要真正發動群眾,努力提高經濟效益,就能夠解決好調整工資和改革工資制度所需的資金,這是許多企業可以做到的。
整改報告格式范文6
根據國務院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反饋××省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外業核查意見的函》和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國家級督察核實工作中提出的意見要求,由州(市)、縣級二調辦及作業單位對農村土地調查成果進行全面的自查整改,保證農村土地調查成果的真實性及準確性。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根據國家二調辦外業核查結果,有我省部分縣區農村土地調查成果地類認定不準確,錯誤率較高,導致建設用地增加數量較大,存在的主要問題如下。
(一)存在建設用地擴大化傾向。部分縣(區、市)存在城鎮及農村居民點綜合過大,將將城鎮和農村居民點周邊的耕地和林地等調查為建設用地;存在將森林公園的林地認定為建設用地等地類認定錯誤;個別地區將工業園區內或用圍墻、柵欄或鐵絲網包圍或部分已推土,現狀表現為荒草地、裸土地或耕地的地塊認定為建設用地。
(二)存在耕地地類認定錯誤,存在將實際耕種的耕地錯誤認定為荒草地或裸土地等用地的現象。
(三)存在“批而未用”圖斑認定錯誤和違反規定現場補充 “批而未用”土地審批手續的現象。
(四)存在地方復核敷衍了事,未到實地進行復核拍照等現象。
(五)存在部分縣干擾調查,擅自修改調查成果或借地方復核人為更改調查成果的現象。
三、整改的要求
1、各州(市)要高度重視,統一組織各縣(市、區)二次土地調查辦和作業單位根據各縣(市、區)外業核查存在問題,認真分析查找錯誤原因,對農村土地調查數據庫進行全面檢查,將影像和數據庫成果一一對照檢查,并實地核實,認真分析查找原因,確保全面整改。
2、各地要重點對國家內業核查提出的疑問圖斑認真落實整改,原則上不允許對非疑問圖斑進行大范圍的修改,現場核實確認為非疑問圖斑的,必須要逐一列表說明修改原因并附實地照片,表中記錄應與數據庫修改情況一致。
3、各地要以縣級為單位形成外業自查整改報告,州(市)匯總后,形成州(市)自查整改工作報告上報我辦。
4、對比各地已上報復核成果,自查修改率在5%以下的縣(市、區)無需重新上報成果,可在報告中說明修改情況,并于統一時點更新時上報。對經自查存在問題的縣(市、區),應將修改完善后的調查成果重新報送我辦。各地要將自查整改成果應用到統一時點更新數據庫中。
四、整改的方法
1、各縣二調辦應督促作業單位認真總結調查的方法及質量控制措施,做到“心中有數”。對調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要舉一反三,找出薄弱環節進行整改。
2、各作業單位應結合國家提出的疑問圖斑,對照影像圖對數據庫成果進行全面核對,提出“自查整改疑問圖斑”并進行核實;
3、對地方核查時未到實地進行核查的,必須切實到實地進行核對,真實記錄核實情況;
4、重點核對城市、建制鎮、農村居民點等建設用地周邊的林地、耕地、園地等其他地類,確保建設用地范圍的準確性。對故意擴大建設用地范圍的必須進行更正;
5、重點核對耕地,對耕地內部的非耕地類,達到上圖面積的必須調查上圖。耕地內部零散分布的非耕地類,達到一定比例的,也應按《××省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實施細則(農村部分)》的要求按百分比調查。對故意將耕地更改為荒草地、裸土地等非耕地類的,必須進行更正;
6、認真區分“批而未用”土地,“批而未用”土地必須有批復文件等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一律按現狀調查;
7、認真清理“補測地物”,屬補測地物的圖斑應在數據庫的“地類備注”字段中標注“b”并填寫“補測地物圖斑記錄表”;
8、認真清查地方復核成果的匯總表格、報告、數據庫、復核照片的一致性;
9、根據匯總表格全面審核各地類面積的邏輯合理性,對邏輯合理性進行分析,找到“異?!钡仡惒⑨槍Ξ惓5仡愡M行檢查。
五、整改成果的檢查要求
(一)數據庫部份
1、 檢查數據完整性;
1) 目錄齊全、結構及層次規范,目錄內的內容齊全、命名規范(除技術文檔目前可暫時不提供外,應提供所有規定的文件);
2) 空間要素層齊全完整,必選圖層內均應有內容;
3)vct、mdb數據庫命名必須按規范命名(如20xxg20xx530100.mdb)。
2、 檢查空間參考的正確性(y坐標統一加帶號);
3、 檢查空間要素的拓撲正確性;
4、 檢查要素屬性的正確性、邏輯合理性、填寫規范性。
一、 匯總表格檢查
1、 檢查匯總表格是否齊全;
2、 檢查匯總表格格式是否正 確;
3、 按二級類檢查匯總數據主否異常(符合本地情況)。
二、 地方復核情況檢查
1、 檢查地方復核的成果(疑問圖斑圖層、匯總表、報告、復核照片)是否齊全;
2、 檢查疑問圖斑圖層內的疑問圖斑與匯總表及報告中的數量、類型是否一致;
3、 檢查實地照片是否齊全、清晳、命名是否規范;
4、 在數據庫中疊加疑問圖斑圖層與影像,檢查復核是否真實可*并佐以實地照片;
5、 檢查“疑問圖斑復核記錄表”是否填寫正確、規范;
6、 根據檢查情況,填寫附件中的表格(放在各縣“地方復核”目錄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