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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貿易范文1
(一)不同部門的政策不配套
加工貿易管理涉及海關、質檢、外匯、稅務、外經貿等多個部門,部門間政策的協調一致對于加工貿易的健康發展至關重要。但是,在實踐中,由于各部門分別制定政策,缺乏正式的跨部門政策協調機制,因此,部門間的政策不一致、不配套的情況時有發生,嚴重影響了加工貿易監管部門的工作效率和企業的運作。例如,由于退稅不及時,加工貿易“一日游”現象日趨嚴重,降低了企業運行效率,提高了企業運行成本,削弱了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如果發揮現有保稅區的功能,可以替代香港的中轉作用,境外“一日游”將大大減少。但是,海關與稅務部門對保稅區的規定是不配套的,海關認為貨物運到保稅區視同出口,但稅務部門認為只有貨物離境才能享受出口退稅。稅務部門的這一規定,不僅使加工貿易境內“一日游”取代境外“一日游”成為不可能,而且也大大阻礙了保稅區建立國際采購中心、發展國際物流業務。實際上,稅務部門關于退稅的規定,在保稅區和出口加工區就存在差別,國內貨物進入出口加工區可以享受出口退稅。
在對加工貿易企業的問卷調查中,企業將“稅務、外匯、海關部門規定不配套”視為現行加工貿易政策與管理中存在的第一位問題(參見表1)。
表1企業認為現行加工貿易政策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主要問題按重要程度排序
稅務、外匯、海關部門規定不配套1
管理規定過于嚴格、手續過多2
有關管理部門有效協調不夠3
鼓勵國內采購政策不明顯4
來料加工企業深加工結轉不能退增值稅5
管理機構辦事效率過低6
管理人員操作隨意性過大7
保證金臺帳制度增加企業資金成本8
深加工結轉視同國內銷售征稅9
審批規定不明確10
企業遇到問題無處咨詢11
不法企業走私,造成不平等競爭12
管理人員有意刁難企業13
企業受到不公正待遇,投訴無門14
資料來源:根據課題組企業問卷調查整理。
(二)深加工結轉政策不統一
深加工結轉政策不統一已成為現行加工貿易政策的焦點問題。深加工結轉政策涉及面廣,據調查,山東約25%,江蘇、浙江約40%,福建、廣東約60%的加工貿易進口料件需要深加工結轉后再出口(《關于研究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據海關統計,2000年深圳市80%的加工貿易企業涉及深加工結轉,結轉進出口值占同期加工貿易進出口值的20%;蘇州市21%的加工貿易企業涉及深加工結轉,結轉進出口值占同期加工貿易進出口值的12%。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經貿委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臺帳制度意見的通知》規定,對深加工結轉業務,國家有關部門視同進出口貿易實行保稅監管。但是,稅務部門認為,保稅貨物深加工結轉屬于國內銷售行為,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應該征收增值稅,出口時再予退稅;如果使用國產料件加工成半成品后結轉,不能退稅。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自2001年1月1日始,所有企業的間接出口應統一執行中間環節征稅,出口環節退稅的政策。顯然,稅務部門的政策與國務院辦公廳文件規定并不一致。
對加工貿易企業深加工結轉貨物實行“免、抵、退”政策,改變了以往的深加工結轉貨物保稅政策,在出口退稅手續繁瑣、周期長的問題仍沒解決的情況下,這種政策變化將直接打擊加工貿易企業國內加長國內產業鏈的積極性。這種政策上的不一致造成了具體執行政策中的混亂,不同地區的作法存在明顯的差別,大部分地區沒有征稅,有些地區采取掛帳,有些地區給予免稅。
(三)一些政策違背了鼓勵加工貿易加長國內產業鏈的方向
加工貿易發展的方向是三個:即上規模、上檔次和提高附加價值。滿足第一個目標,需要結合我國的比較優勢,營造一個適合加工貿易發展的總體制度環境。針對第二個目標,則需要吸引技術水平更高的企業來華從事加工貿易,鼓勵加工貿易企業進行技術開發與產品升級。提高附加價值則需要鼓勵加工貿易企業加長國內產業鏈,分別向上游零部件產業上溯和向下游物流業延伸,其中,最為重要的是鼓勵其提高國內采購率。提高附加價值不僅關系到我國從加工貿易中可能得到多少實際經濟利益,而且可以使加工貿易從“無根工業”變成根植于我國的產業,關系到我國經濟的長期發展。
但是,近年來加工貿易政策的調整中,各個部門往往從本部門管理方便的角度出發,較多地關注了如何防止不法企業利用加工貿易政策“走私”、“騙退稅”,忽視了鼓勵企業提高國內采購率,有的政策客觀上甚至不利于鼓勵企業提高國內采購率。例如:
出口退稅按計劃而不是按出口實績進行,導致欠退稅越來越多,加大了企業財務負擔,阻礙了加工貿易國內采購的積極性,是加工貿易中間投入品境外“一日游”的重要原因之一。
長期實行的對來料加工國內采購不退稅政策,降低了來料加工國內采購的積極性。1994年稅制改革以前,增值稅率很低,來料加工貿易與進料加工貿易國內增值率大體相當,來料加工國內增值率為23.1%,比進料加工貿易國內增值率高出2.22個百分點。2001年,來料加工貿易國內增值率為46.32%,進料加工貿易國內增值率則已經達到61.58%,來料加工貿易的國內增值率已經比進料加工貿易低15.26個百分點。從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國內增值率變化的對比中可以看出,退稅政策對加工貿易的國內采購具有重要的影響。
盡管我國政府近年來一直強調提高加工貿易的國內采購率,但因為我國現行政策中存在不少與鼓勵加工貿易提高國內采購率目標相矛盾的規定,加工貿易企業感覺現行政策與政府宣傳的目標不盡一致,從調查結果看,企業認為“鼓勵國內采購政策不明顯”是現行加工貿易政策位列第四位的問題。
之所以出現政策調整方向與長期政策目標不一致的問題,從本質上講,暴露出我國現行政策制定機制的弊端。各個部門在制定政策時,往往從本部門的目標與管理出發,例如,海關關心的是如何加強監管力度防止走私,稅務部門關心的是如何防止稅收流失,對于如何鼓勵加工貿易加長國內產業鏈從而提高其對國民經濟貢獻這個根本的政策目標,卻考慮得較少。因此,部門的有關政策雖然有利于局部目標的實現,但卻有損于宏觀目標的實現,政策的機會成本相當高。要保證具體的政策規定有利于實現宏觀目標,就必須有超越部門之上的強有力政策協調機制。這正是目前我國政策制定機制中的一個重大缺陷。
(四)加工貿易中的一些政策與管理手段不適應加工貿易發展的需要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不斷深化,國際上對我國產業轉移的速度與力度均大大加強,我國加工貿易出現了一些新的變化,但現行政策與管理手段未能針對加工貿易的新變化做出適當的調整,在實際運作中政策與管理不適應的矛盾日益突出。
傳統管理方法遠遠不能滿足以IT產業為代表的新興產業加工貿易發展的需要。90年代中期以來,以臺灣對大陸投資為導因,境外大量IT產業轉移到我國,從事出口加工貿易活動。目前,IT產品已經成為我國出口的第一大類商品。IT產業是一個國際分工非常明顯的行業,其運作具有“采購全球化、訂單電子化、生產零庫存”的特點,這就大大縮短了從采購到交貨的周期,對于貨物通關效率提出了比傳統產品高得多的要求。但是,我國對加工貿易的管理依然采取80年代初的合同、手冊管理辦法,不能適應IT產業加工貿易的要求。例如,IT產品加工貿易只有電子訂單,沒有合同,為了適應加工貿易需要經外貿部門審批合同的規定,企業只好人為地編造一個毫無意義的合同;IT產品對通關效率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由于我國通關效率不高,不少跨國公司將其高端產品的加工貿易放在中國境外進行,國內只能開展低端IT產品的加工貿易,這不利于實現我國提高加工貿易檔次的政策目標。蘇州和深圳已經開始了改革這種監管模式的嘗試。蘇州海關對關區內的四家IT企業進行了聯網管理。這些企業的特點是料件繁多,用手冊管理困難大。具體的監管程序是外經貿局對加工貿易企業實行總量備案,海關與被監管企業實行聯網,海關直接從指定的數據庫提取數據,抽查核對產品單耗,定期查驗庫存,查驗時間與企業盤點一致,最后進行核算核銷,對差異進行核銷。深圳實行的是聯網保稅工廠的方式,即利用網絡和電子攝像技術對整個企業實行全封閉的監管,整個工廠相當于一個保稅區。與蘇州海關的做法相比,這種方式在防范結轉過程中的走私、“飛料”方面效果更明顯,但投入較大,一般的企業可能無法負擔。無論哪種方式,對大型加工貿易企業實行聯網監管是今后加工貿易管理發展的方向。目前需要注意的是,要盡快統一思想,在全國范圍內推廣比較一致的做法,避免因地區間差異造成不必要的效率損失。
現行政策與管理規定不適應在華建立采購與配送業務中心的要求。隨著加工貿易的快速發展,中國形成了巨大的制造業能力,成為國際市場上勞動密集型制成品重要的出口基地,因此,不少大型跨國公司計劃在華建立采購配送中心,同時發展物流業務。但是,由于我國在保稅區退稅政策、保稅區(倉庫)監管等方面的規定不能適應這種要求,大大阻礙了加工貿易向下游產業的延伸。
(五)某些新的政策調整脫離了加工貿易企業發展的現實,政策效果低于預期
以出口加工區政策為例。出口加工區是國際上不少國家采用的加工貿易管理方式,而且成效卓著。我國參照國際經驗建立出口加工區,有利于提高對加工貿易的管理水平與效率。但是,出口加工區政策出臺以來,實際運作效率并不理想,不少出口加工區入區企業很少。究其原因,就在于出口加工區有關規定脫離了加工貿易發展的實際。
加工貿易企業遷入出口加工區的愿望比較低。從課題組的調查結果可以看出(參見表2),86%的受調查企業不準備在出口加工區投資,準備將現有工廠搬入出口加工區的只占2.6%。
表2加工貿易企業對搬入出口加工區的意愿
意愿企業數
將現有工廠搬入13
將新增生產能力搬入,但現有生產能力不搬59
不準備在出口加工區投資437
接受調查的企業總數509
資料來源:根據課題組企業問卷調查整理。
表3接受調查的企業不愿搬入出口加工區的原因
原因企業數
搬遷成本太高269
出口加工區政策不利于產品內銷52
區內企業采購國內零部件不方便32
區內監管效率并不比區外高18
區內土地成本高于區外50
不了解出口加工區政策143
接受調查的企業總數462
資料來源:根據課題組企業問卷調查整理。
現有加工貿易企業之所以不愿搬入出口加工區,具有多方面的原因(參見表3)。對于現有企業而言,搬遷成本高昂,58%的受調查的企業將此作為不搬入出口加工區的原因。另外,31%的受調查企業因不了解出口加工區政策而拒絕做出搬入的決定。除這兩項原因之外,某些具體的規定由于不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成為阻礙企業入區的原因。目前,越來越多的加工貿易企業都不再是“大進大出”的100%出口企業,兼顧國內國外兩個市場已經成為主流。出口加工區的管理政策,對于“大進大出”型的企業而言,監管效率大大提高,但對于與國內產業與市場有密切聯系的加工貿易企業,則存在諸多不便。例如,出口加工區企業可以不實行手冊管理,但區外的深加工結轉企業必須用手冊,區內企業沒手冊就無法與區外的企業做生意。對于部分產品內銷的加工貿易企業,出口加工區外的加工貿易企業內銷,只需按進口零部件稅率補交進口零部件的關稅和增值稅。但區內加工貿易企業內銷產品時,補交關稅時適用成品關稅稅率,在大部分情況下,成品的關稅水平高于零部件,由此將加大區內企業內銷的成本,削弱其在國內市場上的競爭力??傊?出口加工區的有關規定,實質上削弱了區內企業與國內市場的聯系,這對于大多數已經兼顧內外兩個市場的企業而言,是沒有吸引力的,而且,區內企業與國內市場聯系的削弱,與加長加工貿易產業鏈的發展目標也是不符合的。這就決定了出口加工區只適合那些新建的100%出口型的加工貿易企業,而且國內采購不能太多,對于這樣的企業,區內監管效率方面是存在一定優勢的。對于其他加工貿易企業,絕大部分仍然將留在區外,因此,出口加工區政策只能有利于加工貿易增量部分的合理布局,不能改變目前已經存在的加工貿易“放養”現象。如果將出口加工區政策定位于給“大進大出”的100%出口型企業創造一個監管效率更高的局部小環境,出口加工區政策將是成功的,如果定位于以此改變加工貿易“放養”的狀態,加強對加工貿易的監管,則注定是不會取得明顯效果的。
二、我國加工貿易政策未來調整的方向
政策是對現實的反映,必須與時俱進,才能促進發展。加工貿易政策應該從我國加工貿易發展的現狀出發,在規范管理的基礎上,促進加工貿易充分發揮其技術升級、產業升級和加長產業鏈的潛力。為此,加工貿易政策應該重點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調整:
(一)對來料加工貿易出口的國內采購實行出口退稅政策
2001年,來料加工貿易進口額為289億美元,占全部加工貿易進口額的30.7%。受現行來料加工國內采購不退稅政策的影響,來料加工貿易國內增值率比進料加工貿易國內增值率低15個百分點。如果對來料加工貿易出口的國內采購實行退稅,將有力地促進來料加工貿易企業擴大使用國內料件,帶動國內上游產業的出口,加長加工貿易的國內產業鏈。按來料加工出口的國內采購率達到進料加工貿易國內采購率計算,2001年來料加工國內采購值約可增加44億美元,而且,隨著來料加工貿易出口的逐年增長,其國內采購值也將逐年增長。但需要強調的是,加工貿易國內價值鏈的延長與監管成本和風險的增加成正比,因此在采取措施促進加工貿易國內價值鏈延長的同時,要研究進一步提高監管效率的辦法。
(二)完善深加工結轉政策
深加工結轉涉及面廣,情況非常復雜。深加工結轉政策實質上涉及兩個問題,一是進口料件在國內加工后轉廠時,是否繼續實行保稅監管的政策,另一個問題則是對深加工過程中所采用的國產料件是否退稅。由于這兩個問題高度的復雜性,不同部門對深加工結轉政策調整存在不同意見。
對于第一個問題,經貿主管部門傾向于維持現行的保(免)稅政策;財稅部門則主張實行“免、抵、退”政策;監管部門結合了上述兩種政策選擇,主張對部分優秀、守法、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的企業,繼續實行保稅監管的政策,對其他企業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則實行“先征后退”的政策。
對于第二個問題,各部門分歧更大,經貿主管部門認為應該對深加工結轉企業使用國產原材料逐環節采取“免、抵、退”政策,即對加工貿易企業使用的國產原材料在結轉時給予退稅,由海關對結轉產品(其中含國產原材料成分)進行保稅監管;財稅部門認為逐環節采取“免、抵、退”政策稅收風險過大,操作困難;監管部門則認為如對國產材料進行保稅監管,將進一步加大監管能力不足的矛盾。
結合各部門的意見,課題組認為,對于深加工結轉政策,應該統籌考慮,分步實施,短期內為了避免對加工貿易產生過大沖擊,應該總體上保持現行政策的穩定性,只作局部性改進,中長期則應該按照鼓勵加工貿易提高國內采購率和附加值的原則,以及提高監管效率的原則,對現行政策進行根本調整。為了合理引導企業,確實落實吳儀同志“優化存量、控制增量,規范經營,提高水平”的指示精神,政策設計方案一經確定,就應該公布政策調整的內容和實施的時間表。
具體而言,短期內(例如3年內):
———對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仍維持現行政策,即對結轉環節視同出口,免征增值稅,由海關對結轉進口料件繼續實行保稅監管。
———對深加工結轉環節所采用的國產料件維持不征不退的辦法,增值稅進入產品成本。
———對銷售給出口加工區、保稅區企業視為出口,即深加工結轉產品出口到出口加工區和保稅區可以當作出口辦理核銷手續;國產品進入出口加工區和保稅區可以給予出口退稅。
———出口加工區和保稅區銷售給區外企業的產品視為進口,用于加工貿易的可以實行保稅監管。這樣,至少可以用“境內一日游”替代“境外一日游”,節省加工貿易成本,同時,增加了出口加工區和保稅區對企業的吸引力,引導企業逐漸進入區內。
———對易于管理的大宗原材料商品參照鋼材“以產頂進”做法,在生產企業銷售給加工出口企業時視同出口并辦理增值稅退稅。
中長期(3年后):
保留短期政策的后三條,除此之外,另進行如下調整:
———對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實行分類管理。出口加工區、保稅區內企業和區外實行電子聯網監管的加工貿易企業,其深加工結轉實行保稅監管。其他加工貿易企業產品可出口到境外或出口加工區、保稅區,如要進行深加工結轉,海關對第一環節結轉企業按加工貿易內銷規定辦理。其他環節結轉,則視同國內銷售,按規定向稅務部門照章納稅。轉入企業將其作為國產料件,享受“免、抵、退”政策。這樣,海關只需對出口加工區、保稅區內企業和電子聯網企業的深加工實行聯網監管,監管效率將大大提高。
———對深加工結轉所用的國產料件實行“免、抵、退”政策。
———取消現行不符合WTO有關規則的各級政府的出口獎勵政策,所結余資金用于對出口退稅不及時造成的企業利息損失進行補償。這樣,即使退稅有時滯,企業也不會承受過大的財務損失,實質上保證了及時退稅。
———足額退稅,將出口退稅率提高到與增值稅征收稅率相同,保證出口產品國內增值稅的零稅率。
(三)促進加工貿易技術進步
———對高新技術產品實行更加高效的管理制度?,F行的手冊、合同管理辦法,比較適合上下游企業關系穩定、價格變化慢的傳統產品加工貿易的管理,但不適應國際市場價格瞬息萬變、生產配套企業眾多的電子產品的加工貿易。因此,要適應電子信息產品等高新技術產品“采購全球化、訂單電子化、生產零庫存”的特點,改革現行的合同、手冊管理辦法,取消不必要的合同審批環節,探索電子手冊管理辦法,提高監管效率。
———提高通關效率。上海海關實施的“大通關”試點,為提高口岸管理部門管理效率、降低企業運營成本摸索了很多好的經驗。有關部門應該盡快加以總結,向全國各個口岸推廣。
———加強各監管部門工作的配合,提高監管效率。
———加工貿易的發展為在其基礎上進行技術開發提供了有力的制造平臺,國家應加強對技術、品牌等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促進R&D活動的開展。
(四)促進加工貿易向下游采購、配送領域延伸
———加工貿易的發展,使我國成為世界上重要的制造業基地之一。加工貿易出口的快速發展,為發展國際采購、配送業務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也是產業鏈條向下游延伸的內在要求。發展加工貿易的下游采購配送業務,將大大提高加工貿易在國內的附加價值。
加工貿易范文2
(一)福建省加工貿易的現狀
1.加工貿易的概況圖1和表1分別反映了福建省加工貿易2003年至2012年的發展現狀。從圖1可知,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2009年加工貿易的進出口額顯著下降,但隨著2010年國際市場的全面復蘇,福建省加工貿易恢復較快的增長態勢,2010年加工貿易總額共計3799681萬美元,相比2009年增長了33.96%。綜合來說,加工貿易出口額的增長趨勢比進口增長明顯,但加工貿易的進口也基本維持在較為穩定增長的水平上。而從表1可知福建省加工貿易進出口總額與本省貿易進出口總額的比重出現了下滑的態勢。但福建省主要的進出口貿易方式依然以加工貿易為主。2.加工貿易的結構福建省加工貿易出口的主要途徑包括進料加工出口和來料加工出口。出口結構以進料加工為主。如圖2所示,從2003年至2012年,進料加工貿易出口額占加工貿易出口額的比重相對于來料加工貿易出口額的比重較高。進料加工出口額占加工貿易的出口額都在80%以上。3.加工貿易的地區分布福建省加工貿易的地區分布嚴重不平衡,沿海地區的發展速度和發展質量都遠遠高于內陸地區。目前本省加工貿易出口額主要是由廈門、福州、泉州、漳州、莆田五個城市所創造,其加工貿易出口額占全省加工貿易出口總額的99%以上,并且加工貿易出口額達到上億美元的企業全部集中在沿海城市。而三明、南平、龍巖和寧德四個城市的加工貿易出口額占比不到1%。雖然政府鼓勵沿海加工貿易向山區適度轉移,但福建省很難在短期內改變加工貿易區域發展不平衡的現狀。
(二)福建省產業結構的現狀
1.產值結構美國經濟學家錢納里提出,在工業化初期階段,產業結構由以落后農業為主的傳統結構逐步向以現代工業為主的工業化結構轉變,工業中則以食品、煙草、采掘、建材等初級產品的生產為主。在工業化中期階段,制造業內部由輕型工業的迅速增長轉向重型工業的迅速增長,非農業勞動力開始占主體,第三產業開始迅速發展。這就是所謂的重化工業階段。在工業化后期階段,第一、第二產業協調發展,第三產業開始由平穩增長轉入持續的高速增長,成為區域經濟增長的主要力量[9]。20世紀50-60年代,福建省產業結構以第一產業為主導,其次為第二和第三產業為的排序。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的快速發展,使得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產值逐漸超過第一產業,直至21世紀初,福建省第一產業的比重大幅度下降,第二產業取代第一產業成為主體。如今的產值結構呈現第二第三產業不斷上升,第一產業逐漸下降的趨勢。隨著現代新興產業的不斷發展,有力地推動了第三產業產值的增長,第三產業比重有超過第二產業的趨勢。目前福建省處于工業化中期階段,是加快產業結構升級轉型的重要時期,技術進步加快,重工業化比重也在不斷上升,對于產業發展具有促進作用。2.勞動力結構勞動力結構是衡量產業結構優化程度的標尺之一,產業結構優化的結果之一就是使包括勞動力在內的生產要素從低勞動生產率部門流向高勞動生產率部門,根據配第一克拉克定理,隨著經濟的發展,產業結構中勞動力結構的演變規律是:第一產業的勞動力比重不斷減少,第二、三產業的比重逐次增加。從表2可以看出,隨著福建的經濟發展,第一產業的勞動力比重不斷下降,而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勞動力比重逐步上升,整體趨于合理。福建省第一產業的勞動力比重從2000年的46.8%到2012年的25%,下降了21.8%,而第二、第三產業的勞動力比重從2000年的24.5%和28.7%到2012年的38.8%和36.2%,分別上升4.3%和7.5%。福建省第一產業的勞動力轉移到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
(三)加工貿易作用于產業結構的途徑分析
1.加工貿易的資金供給效應推動產業升級加工貿易的資金供給效應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加工貿易的出口創匯,二是加工貿易外商直接投資的資金注入[11]。福建省加工貿易進出口總額占貨物進出口總額的比重維持在50%左右。其中2012年福建省加工貿易的出口額更是達到萬美元,加工貿易的出口創匯,為福建省經濟發展積累資本,為福建的產業結構的調整積累了資金,創造了條件。福建省加工貿易的主體是外資企業,由于加工貿易的各項政策吸引了外商資金的投入,并且資金逐步向技術密集型產業流動,促進了新型和技術產業的發展,從而間接的推動了福建省的產業升級。2.加工貿易帶來大量新產品和新技術,并形成了新的產業歷經長期發展,我國的加工貿易結構出現重大的改變。在傳統勞動密集型加工貿易產業持續發展的同時,擁有高新技術加工貿易產業也在快速發展,并且促進了新產品的生產和新技術的研發,新興產業隨之發展,使得我國產業結構有了強大的發展動力。并且,由于外資加工貿易企業的技術水平遠遠高于國內企業的水平,隨著外資加工貿易企業不斷進駐福建,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也會隨之快速發展。3.加工貿易通過出口示范和競爭效應促進產業結構升級通過加工貿易的出口示范作用,國內出口產品逐步了解了國際貿易中的慣例和做法,掌握了國際貿易的操作流程和業務特點,可以有效地解決國際貿易過程中的問題,規避風險,利用國際生產要素和資源,使產品得到迅速發展[11]。省內加工貿易企業與國際市場形成了穩定的供需聯系。不僅如此,隨著新興工業化國家不斷向省內轉移產業,使得福建傳統勞動密集型產業面臨競爭,促使省內傳統產業不斷升級轉型。
二福建省加工貿易對產業結構影響的實證分析
(一)變量選取
福建省的產業結構變動以第二、第三產業所占比重不斷上升,而第一產業的比重大幅度下降為主要方向。從2000年開始,福建省基本呈現穩定的第二、第三、第一產業的發展順序,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占據了福建省國內生產總值的90%以上,其中第二產業在福建省經濟發展中占主體地位,同時第三產業有持續上升的發展趨勢,處于工業化中期階段,對于產業升級具有促進作用。福建省第二產業比重的變化情況能夠很好地反映產業結構的變化,因此采用第二產業產值占GDP的比重來反映產業結構的狀況,并通過這一指標的變動來反映福建省產業結構的變動情況。由于福建省歷年來加工貿易中的進口額變動相對出口額來說幅度較小,因此以加工貿易出口總額來表示福建省加工貿易的狀況。本文選取1996年-2012年福建省加工貿易出口總額(X)和第二產業產值占GDP的比重(Y)作為分析數據。
(二)協整分析
1.平穩性分析由于選取的數據屬于時間序列數據,所以首先采用ADF檢驗法檢驗變量Y和X的平穩性及其二階序列的平穩性。通過EVIEWS3.0軟件得出如下結果:由表3可以發現,X、Y的ADF統計值小于在5%的顯著性水平臨界值的絕對值,所以不能通過ADF檢驗;而X和Y的ADF統計值的絕對值大于在5%顯著性水平下臨界值的絕對值。因此,X和Y均為(I2)序列。2.回歸分析建立簡單的一元線性模型:Y=C+βX+μ。其中,C為截距項,β為參數系數,μ為隨機干擾項。用普通最小二乘法對模型進行線性回歸得:Y=0.396+0.0007X(3-1)(81.93)(16.40)R2=0.947F=268.9676D.W.=0.7088從回歸估計的結果分析,模型的擬合較好。可決系數R2=0.947,表明第二產業產值變化的94.7%可由加工貿易出口總額的變化來解釋。從斜率項的t檢驗值分析,大于5%顯著性水平下自由度為n-2=15的臨界值為t0.025(15)=2.13,常數項回歸系數的t統計值為81.93,自變量回歸系數的t統計值為16.4,均超過了臨界值,表明兩者都是顯著的。查F分布表得F0.05(1,15)=4.54<268.97,說明方程總體的擬合效果很好。其經濟意義說明,從1996年到2012年期間,加工貿易出口額每上升一個百分點,會引起第二產業占GDP比重的指數增加0.0007%。由此可以看出,加工貿易對產業發展的推動作用是較為不明顯。這是由于以第二產業占GDP比重為因變量導致數據較小,其次是由于福建省加工貿易在促進產業結構升級轉型的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使其促進效應不顯著.3.殘差序列的平穩性檢驗對上述回歸方程的殘差序列進行ADF檢驗,通過EVIWEWS3.0軟件得出如下結果:由表4可知,殘差e的ADF統計量的絕對值大于在5%顯著性水平下臨界值的絕對值,說明不存在單位根。所以說e的原序列是平穩的,也就是說殘差項是穩定的。所以Y與X是(2,2)階協整的,說明了這兩個變量間存在長期穩定的均衡關系。
三福建省加工貿易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存在的問題
(一)加工貿易企業處于國際分工鏈底端,產品增值率低
在國際分工鏈當中,我省加工貿易企業主要負責零件配套生產和商品組合裝配的環節。這使得福建省加工貿易企業在整個價值鏈中只能取得有限的價值。如微笑曲線所示,價值鏈由研發設計獲取技術專利,零件制造組裝,品牌營銷和服務等三大環節組成。一般而言,加工貿易增值率通常被用來衡量加工貿易對一國或地區經濟的促進或帶動作用,它反映了一國或地區的加工貿易在生產加工環節的附加值程度。依據《福建省統計年鑒》的數據,計算可得2003年至2012年福建省的加工貿易增值率及其變化的情況,如圖5所示。從圖5可得,福建省加工貿易增值率自2003年以來呈曲折增長趨勢,在2008年達到了最高點。但從2009年開始有所下降。近年來,福建省積極促進市場多元化發展,改善單一的出口產品結構,加工貿易出口產品逐漸從傳統勞動密集型產品向高新技術產品方向發展,因此福建省的加工貿易水平有所提高。但增值率的增長幅度小,并且出現了下降趨勢。這說明目前福建省加工貿易依舊處于分工鏈的底端,在價值鏈上的地位并沒有提升。即使福建省的加工貿易進出口總額不斷上升,貿易量的擴大也沒有使得產品增值率增加。
(二)福建省加工貿易產業關聯程度低
產業關聯度是指產業間通過產品供需形成的互聯、互存的內在聯系。任何行業及產品都會成為其他行業生產的投入要素。從產業分布來看,福建省加工貿易產業中,傳統制造業,如輕紡鞋服等產業在我省發展加工貿易的初期做出了很大的貢獻。但隨著經濟的飛速發展,紡織服裝加工貿易大部分屬于初級產品的加工,對其他產業的關聯帶動作用都比較小,不能夠充分發揮加工貿易的關聯效應。而高新技術產業的加工貿易作為新興科技產業,其本身對其他產業的帶動作用很大,波及效果好。隨著福建省外資加工貿易企業數量不斷增加,高新技術產業得到一定的發展。但是由于外資企業具有雄厚的資金實力,掌握了核心技術和科學管理方法,價值鏈的核心主要由外資企業掌控,壟斷了產業間的產品供需,使得高新技術產業未能成為加工貿易主導產業,也沒有形成大量的產業集群,因此產業關聯輻射作用不大。同時,外資加工貿易企業對省內企業缺乏強有力的信任,或出于整體的戰略考慮,其大多選擇從國外采購零部件和原材料。省內加工貿易企業的原材料對進口的依賴大,其中技術層次高的原材料對進口的依賴更大,這使得加工貿易的本地采購率比例偏低,對省內加工貿易原材料產業產生了沖擊,對福建省其他產業的拉動作用小。而配套能力不高也限制了產業關聯效應的形成。與其他沿海省份相比,福建省各地市的產業分布相似,分工不明確,缺乏優勢互補相互促進的產業。并且福建省加工貿易的產業層次低,產業集中度不高,吸引外商資金大量投入的產業配套環境不夠成熟,形成具有加工貿易生產、進出口、運輸、電子和高新技術發展等功能且產業關聯度較高的加工貿易產業群的條件尚且不足。
(三)加工貿易技術轉移和溢出效應不明顯
福建省政府為推動加工貿易企業技術創新也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其中2012年更是加大力度,鼓勵加工貿易企業加大對新設備和技術引進的投入,進行自主創新自行研發。對企業運用先進適用技術開展技術改造,按照技術設備購置費的5%給予資助,最高資助金額為300萬元。對企業投資設立研發機構,按新增研發儀器設備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資助,最高資助金額為50萬元[12]。但福建省加工貿易的技術轉移和溢出效應卻不明顯。那么,是什么原因阻礙了加工貿易技術溢出作用的發揮呢?導致福建省加工貿易技術轉移和溢出效應不明顯的主要原因是技術溢出的途徑不夠通暢。首先,加工貿易企業主要是以外資企業為主,而外資企業的對自身技術保護和省內企業的技術不重阻礙了示范和溢出效應的發揮。在加工貿易中,雖然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業不斷發展,但大多數外資企業為了獲取高額利潤和穩定壟斷地位,較少向本省加工貿易企業轉讓技術或者提供技術和最新設備的援助。并且外資企業在技術研發、工藝準備等環節設置障礙,以鞏固自己的地位。而福建省從事加工貿易的內資企業占比較少,且存在生產管理落后,自主創新和研發能力不高的問題,對吸收先進技術的能力也有待提高。加工貿易技術溢出效應充分發揮的基本條件是擁有較多的技術型和專業型人才,人力資本水平滿足技術外溢的需要,而福建省加工貿易企業缺乏專業性人才。省內企業要充分地吸收并掌握外資企業引進的技術,相關人員必須具備較高的能力和素質。無論是基礎研究還是應用研究,其主體都是人力資本,跨國公司與東道國本地企業進行研發活動更是需要大批優秀的科研人才[13]。
(四)加工貿易產品的復進口和飛料走私沖擊省內產業
加工貿易產品輸往國外,未經加工又直接進入國內,這就是加工貿易產品的復進口。加工貿易是兩頭在外的貿易方式,是料件從境外進口,在境內加工裝配后成品運到境外的貿易[14]。在出口時,稅務機關為加工貿易產品辦理出口退稅,如果通過加工貿易的方式再進口,進料加工的料件又享受進口減免的好處。但是目前缺乏詳細的資料表明這些復進口產品最后流向何處,用于何種目的,因此很難判斷企業復進口的加工貿易產品是為了生產的需要,還是為了逃避稅收。目前,福建省正在加大產業結構的調整力度,而加工貿易產品的復進口對福建省加工貿易的原料工業和傳統支柱行業會有很大的沖擊,對產業結構調整也會產生嚴重的制約。不僅僅加工貿易產品的復進口會影響省內產業升級,少數不法分子在高額利益的驅使下,利用加工貿易進行“飛料”走私犯罪也制約加工貿易的產業結構調整。“飛料”走私指的是對海關監管下的保稅進口商品進行串用和倒賣的行為。加工貿易“飛料”走私問題給我省的原料工業帶來較大的負面影響,制約了傳統加工貿易產業的轉型升級??梢姡庸べQ易產品的復進口和“飛料”走私犯罪不僅擾亂了正常的對外貿易秩序,而且沖擊省內的市場,阻礙產業結構的升級。
四政策與建議
(一)延長加工貿易的價值鏈
隨著我省經濟不斷發展,勞動力優勢顯著下降,加工貿易企業參與價值鏈的生產和組裝帶來的利潤也逐漸減少。加長加工貿易的價值鏈是應對利潤減小,產品增值率低的關鍵措施。延長加工貿易的價值鏈首先要鼓勵企業加大自主創新的投入。福建省大多數企業主要是依賴貼牌生產。較少企業能夠進行品牌創造,自身開展科技創新。企業可以先引進先進的技術設備對自身的生產工藝進行改造,以提高生產自動化水平,為開展新產品生產創立條件。資金雄厚的企業可以設立自主研發機構,或者與科研機構開展學研合作,提高研發新產品,新工藝的自主研發的能力。企業獲得核心技術,就可以打造自主品牌,從而推動企業從貼牌生產(OEM)向委托設計制造(ODM)和自主品牌制造(OBM)一體化轉型,向價值鏈上游轉移。通過品牌產品的宣傳營銷,不斷擴大自主品牌的出口,使企業從價值鏈的獲利低位向獲利高位延伸。同時,加工貿易的價值鏈也反映了價值增值的過程,包括對原材料與零部件進行采購、生產組裝、倉儲保管和出售等環節。如果留在省內的價值增值環節越多,通過加工貿易方式達成的產品增值也就越多。延長加工貿易價值鏈的主要方式是提高省內的采購率。通過原材料和零部件等產品的省內采購來降低加工貿易企業的成本,使得加工貿易產品在國際市場上更有優勢。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的最終產品會進入國際市場,則國內采購的料件相當于間接出口。海關可以對國內采購的料件實行出口退稅,以鼓勵企業擴大國內采購。此外,建立加工貿易支持服務體系,有利于實現發展空間的升級和加工貿易增值鏈的延長。有關部門可以通過建立加工貿易管理服務平臺,提高行政效率。因為加工貿易的特殊性質,企業需要往返于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海關、檢驗檢疫三個部門處理進出口事宜。建立加工貿易管理服務平臺可以實現企業與三個部門的聯網,提高行政效率的同時,也縮短了企業申辦時間。同時,政府應該鼓勵和促進我省企業從單一的加工制造環節延伸到市場服務等相關服務鏈上,在價值鏈增值的重要階段都形成專門的服務。隨著加工貿易產業的升級,企業自主創新的發展,在產業鏈上游階段,對國際品牌策劃、國際市場的調查與預測、設計國際市場營銷計劃等服務的需求量將擴大。中下游階段對檢測、財務、會計和法律等專業領域的服務項目以及分銷、配送、運輸、倉儲等服務環節的需求也會隨著品牌營銷的開展日益增加。
(二)促進內資加工貿易企業的發展,提高省內配套程度
外資加工貿易企業是福建省加工貿易的主體,加工貿易的發展和外資的投入存在密切的聯系。為了吸引外資發展經濟,政府出臺了相關優惠政策,使得內資企業陷入了不公平的對外貿易競爭環境中。這也導致省內加工貿易的產業結構調整十分被動。因此,各產業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加大對內資加工貿易企業的政策扶持,引導內資企業快速發展加工貿易業務。內資企業也應大力發展技術密集型產業,調整經營策略,引進優秀人才,提高加工貿易產品的技術成分,增強自身競爭力。對內資加工貿易企業的規劃也應以提高省內加工貿易企業間配套聯系為目標,引導內資加工貿易企業多元化,形成行業間的供需配套聯系。促進內資加工貿易企業發展的同時,應科學編制內資加工貿易企業的相關產業發展規劃,以提高省內配套制度。以國家產業政策為指導,結合我省實際,培植技術密集型、資金雄厚、人力資源豐富和帶動性強的內資加工貿易企業作為龍頭企業,形成產業集聚與工業區。使工業區成為各個產業集合的所在地,拉動產業區域化快速發展。并且對我省發展前景良好的產業群進行大力發掘和支持,提出規劃,制定并執行相應政策支持產業集群和產業園區的建設和發展。內資加工貿易企業之間應減少不良競爭,加強配套協作,形成相輔相成的產品和產業配套功能。龍頭加工貿易企業帶動相關企業促進產業的調整和轉型,以此增強加工貿易的拓展面,帶動省內相關產業的發展。通過產業的集聚和配套程度的發展,促進加工貿易料件本地化,實現向價值鏈上游發展,發揮產業的關聯效應。
(三)促進加工貿易技術轉移
福建省加工貿易的企業主要是以外資企業為主體,對技術轉移有一定的負面影響。因此,要加強對外資的政策支持和正確指引。引導外資企業向價值鏈的技術研發和品牌開發環節投資。鼓勵外資企業發展大型項目,特別是發展資本技術密集型產業項目,與省內企業合作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帶動內資加工貿易企業的技術發展,增強技術溢出效應,從而形成外資企業與內資企業的產業集聚,帶動產業結構轉型。并且要引導外資加工貿易企業將投資關注點轉移到信息技術、綠色經濟產業等領域。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需要繼續引導外資企業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并參與主要產業調整和振興,支持滿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的外資加工貿易企業積極申報。其次,省內企業不僅要注重對外資加工貿易企業的技術進行消化吸收和模仿創新,而且要加大技術研發的資金投入,不斷培養自主創新能力,提高與外資企業的對接能力,進入研發的核心環節,實現對產品的技術升級和趕超。有關部門應鼓勵和引導內資加工貿易企業有效利用外資企業帶來的技術轉移,發展技術密集型產業,利用加工貿易參與技術密集型產業的國際分工。同時,要完善引進和培養技術型人力資源的相關制度,大力引導加工貿易企業引進管理經驗和高層次人才。有關部門可以采取優惠政策鼓勵人力資源在內外資企業間的流動,特別是技術型和管理型人才。通過人才的轉移來發揮加工貿易的技術轉移效應。
(四)妥善處理加工貿易內銷問題,減少對省內產業的沖擊
加工貿易范文3
第一條為促進加工貿易健康發展,引導加工貿易升級,進一步規范出口加工區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出口加工區監管的暫行辦法〉的決定》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出口加工區是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由海關實行封閉監管的特定區域。
第三條出口加工區的加工貿易,是指出口加工區內企業從境外或從境內采購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裝物料等,經加工、裝配后將制成品復運出境的生產經營活動。
第四條出口加工區內企業,是指符合我國產業發展要求,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在出口加工區內依法成立,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其中,外商投資企業須按國家關于外商投資管理的法律法規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章出口加工區加工貿易業務管理
第五條商務部是出口加工區加工貿易的政策業務主管部門。出口加工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負責出口加工區加工貿易業務管理工作,出口加工區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及哈爾濱、長春、沈陽、南京、廣州、成都、西安、武漢市商務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歸口管理其加工貿易業務。
第六條出口加工區要遵循國家有關產業政策導向,著力吸引技術水平高、增值含量大的加工貿易企業和帶動配套能力強的大型下游企業入區。出口加工區內禁止開展高耗能、高污染等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展要求的加工貿易業務。東部沿海地區的出口加工區要提高產業層次,不再新批低水平、低附加值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入區;中西部地區的出口加工區要結合本地區自身優勢,有選擇地發展當地特色出口加工業,并積極承接東部沿海地區梯度轉移的產業。
第七條出口加工區內企業開展加工貿易業務,須憑企業設立的有效批準文件,向管委會提交開展加工貿易業務的書面申請報告,對有特殊規定的項目,須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相關批準文件。申請報告要說明企業開展加工貿易業務的方式和內容,并附需要進口的加工生產用設備、料件或需要出口的制成品清單。
第八條管委會收到企業申請后,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加工貿易業務,在10個工作日內簽發《出口加工區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和所附清單(格式附后),海關憑加蓋管委會印章的《出口加工區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為企業進行注冊備案。
第九條在具備條件的地區,企業應通過"口岸電子執法系統"向管委會報送申請報告和所附清單,管委會通過"口岸電子執法系統"核準企業報送的申請和所附清單,海關憑管委會核準的電子文件進行注冊備案。
第十條出口加工區內企業在海關辦理注冊備案后,方可在管委會批準的范圍內開展加工貿易業務。如需開展超出原批準范圍的加工貿易業務,須按本辦法第七條規定到管委會辦理核準手續。
第十一條管委會要在每年1月15日前將上一年度出口加工區審批情況匯總,并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將相關材料報商務部。
第三章出口加工區貨物進出區管理
第十二條出口加工區與境外之間進、出的貨物,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不實行進出口配額、許可證件管理。
第十三條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商品,不得進、出出口加工區。出口加工區外禁止開展的加工貿易業務也不得在出口加工區內開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出口加工區內不得開展拆解、翻新業務。
第十五條在出口加工區可以開展我國出口機電產品的售后維修業務。企業在出口加工區開展機電產品維修業務前,除須按本辦法第七條規定到管委會辦理核準手續外,還需向管委會提供維修產品屬原產于中國,企業屬生產該產品的生產廠商或由該生產廠商授權或委托開展維修業務的相關證明材料。
第十六條出口加工區企業與區外境內企業之間的貨物往來(包括出口加工區貨物內銷),按照進出口貨物的有關規定辦理,涉及進出口許可證件管理的,須向管理部門提供相關證件。區內企業在加工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邊角料、殘次品和廢品按有關規定處理。第四章出口加工區貨物出區深加工結轉管理
第十七條本辦法所指出口加工區貨物出區深加工結轉是指區內加工貿易企業(以下簡稱轉出企業)將本企業生產的產品直接轉入其他出口加工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或區外加工貿易企業(以下簡稱轉入企業)進一步加工后復出口的經營活動。
第十八條未經實質性加工的保稅料件,不得進行出口加工區貨物出區深加工結轉。
第十九條轉出企業在開展出口加工區貨物出區深加工結轉前,應事先將結轉料件等情況報管委會,管委會審核后為企業出具《出口加工區深加工結轉業務批準證》和所附清單(格式附后),海關憑加蓋管委會印章的《出口加工區深加工結轉業務批準證》為轉出企業辦理貨物出區深加工結轉備案手續。
第二十條轉入企業在其他出口加工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開展深加工結轉轉入業務之前,需按上款規定憑加蓋所在區管委會印章的《出口加工區深加工結轉業務批準證》在海關辦理結轉手續。
第二十一條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外的轉入企業,應按照現行加工貿易審批管理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商務主管部門要審核轉入企業的加工貿易企業生產能力證明,按保稅進口料件方式為企業出具《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海關憑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辦理備案手續,結轉產品如屬加工貿易進口涉證商品,轉入企業須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供相關的進口許可證件。
第二十二條轉入區外的深加工結轉產品應全部加工復出口,如確有特殊原因需內銷的,按加工貿易內銷管理有關規定辦理。附則
加工貿易范文4
進入21世紀以后,無論是國內還是國際經濟發展都發生了一些新的變化。國際方面,經濟全球化、區域一體化、新科技革命的新形勢,使世界各國紛紛進行結構改革和調整,全球加工貿易的發展出現了一些新的特征;并且我國國內也提出了建立新型工業化,繼續擴大對外開放和加快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我國的加工貿易正處在這種新形勢下,給我國加工貿易的發展帶來了更多的機遇與挑戰。
一、新形勢下我國加工貿易的新機遇
(一)國際分工新格局的形成給我國加工貿易的帶來新的發展動力
在新技術革命的推動下,以先進技術為基礎的工業國和以自然條件為基礎的農業國之間的垂直分工繼續發展,主要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工業部門之間的水平分工進一步深化;形成了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垂直水平型”國際分工格局。同時,國際分工形式開始從產品分工向要素分工轉化。由于通訊和信息處理技術的突飛猛進、使用全球資源的成本降低和遠距離多時空經營的便捷可行,以及由投資政策自由化所引致的要素流動,使得價值鏈上的各項功能性活動得以在國際間實現更加專業化的細分,國際分工越來越表現為相同產業不同產品之間和相同產品內不同工序、不同增值環節之間的多層次分工。這種分工是價值鏈上具有勞動要素密集、資本要素密集、技術要素密集或其他要素密集性質的各個環節之間的分工。國際分工新格局的形成使生產的國際迂回程度不斷加深,帶來新一輪國際產業轉移及其在全球范圍內的重新分布,同時也為我國加工貿易的發展帶來新的發展動力。
(二)經濟全球化下,跨國公司的進入給我國加工貿易帶來新的優勢
經濟全球化的進程使跨國公司的商業模式發生了變革。為了在日益激烈的國際競爭中取得競爭優勢,一些跨國公司將其生產布局日益細化,把一種產品的不同生產環節按照成本最低的原則在全球范圍內進行配置。同時,跨國公司也越來越多的專注于技術開發、品牌經營和營銷網絡的建設,將制造活動盡可能地以OEM(原廠委托制造)的方式外包給成本較低的發展中國家企業。我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隨著加工貿易規模的持續擴大,已初步顯示出世界級制造業基地的前景。在全球化趨勢下,我國加工貿易的作用將會使我國有可能成為“世界工廠”。這正為我國原先的競爭優勢融入全球化帶來新的發展機遇,創造了更好地就地學習國際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的機會,帶來更多的就業、稅收和發展資本等利益,也為企業帶來更多與跨國公司合作的契機??鐕疽舱饾u開始將我國作為重要的采購基地。為了降低成本,越來越多的國外企業把原材料采購、加工制造、組裝配送環節轉移到我國。這種產業轉移,如果是以內銷為目的,產業鏈必然會逐步向下游延伸和擴展,形成在國內的銷售網絡;而且在市場競爭十分激烈的領域,跨國公司也將會把區域研發中心和運營管理總部轉移到我國,這些做法均將有利于提高我國加工貿易的國內價值鏈。如果是以外銷為主,隨著我國加工制造能力的不斷增強,加工制造的技術和質量在升級,當我國低生產成本優勢與跨國公司綜合物流運作能力相結合,就可形成為跨國公司全球網絡提供從采購、加工制造、倉儲運輸一直到分銷和售后服務的合作,這樣也有利于進一步利用跨國公司的國際營銷網絡,促進我國加工貿易的更快發展。因此,從發展前景看,全球化不僅帶來把我國加工制造能力轉化為國際競爭優勢的機遇,而且也創造了把加工貿易升級為綜合優勢的契機,使加工貿易開始新的機遇。
(三)我國加入WTO對加工貿易帶來新的發展契機
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我國將在更大范圍、更廣領域、更高層次上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入世后,我國的加工制造能力將獲得巨大進步,以國際分工和跨國公司國際化生產為背景的加工貿易在我國將會有新一輪的發展高峰。其主要表現如下:
1.我國加入WTO后,將進一步開放本國市場,尤其是服務貿易領域市場將加大開放力度,外商在華投資的領域必將擴大。外商在華從事加工貿易的產品將有可能就地銷售,而無須運往國外。外商將會發揮服務業的優勢,為我國從事加工貿易的國有企業或外商投資企業提供信貸、保險等服務,有利于在更大規模和更高層次上開展國際加工貿易。
2.按照WTO中的國民待遇的原則,WTO的任何成員國不能以直接或間接的方法對加工貿易生產中使用的原料、輔料、包裝材料有特定國內數量限制,或強制規定優先使用國內原料。這樣,我國的市場資源便能夠公平地進入國際市場進行優化配置和組合。也就是說,通過加工貿易,我國的優勢資源(如勞動力、土地、自然資源等)與外國的優勢資源(如資本、技術、管理等)能夠實現優化組合,充分發揮比較優勢,實現最佳配置的強化競爭機制,加速我國經濟的發展。
3.加入WTO,將使我國的關稅大幅度降低,擴大市場準入范圍,這在一定程度雖使我國加工貿易政策的優惠程度有所減弱。但在實際上,卻從根本上減少和杜絕了不法分子利用加工貿易進行走私的機會,使走私分子失去了利用加工貿易牟取暴利的土壤??梢约儩嵓庸べQ易這一方沃土,有利于加工貿易的健康發展。
4.WTO的透明度原則將使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環境下的新型政企關系,促進公平競爭市場體制的形成,完善加工貿易的運行環境。這對于從事加工貿易的企業來說,無論是從事境內加工貿易還是境外加工貿易,都有利于公平競爭。
5.WTO倡導貿易自由化。在WTO下,主張取消以數量限制為主的非關稅壁壘。按照取消數量限制的原則,我國加入WTO后,將進一步加強同世界各國相互間的依賴關系,而取消配額限制,則會增加更多新的貿易機會,使我國在生產、銷售、服務等廣泛的事業領域發展成為可能。在這種條件下,我國加工貿易將會從中獲得利益。我國依靠勞動力優勢,可以在更廣的領域從事加工貿易。這樣不僅可以使我國加工貿易產品擺脫國外市場的數量限制,占領更多的市場份額,而且利用國內原材料、零部件的機會也將增加。
二、新形勢下我國加工貿易的新挑戰
(一)現行監管政策難以適應新形勢下加工貿易的發展需要,加工貿易監管面臨挑戰
隨著我國加工貿易活動的新發展、新變化,一些新問題的出現對我國加工貿易政策與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來,有關部門也對我國加工貿易的政策與管理按照市場的要求進行了調整,如1994年稅制改革后,加工貿易進口保稅政策又納入了國內增值稅保稅的內容;針對加工貿易中存在的走私漏洞,引進保證金臺帳制、出口加工區政策等。但是,由于沒有將有關政策與監管制度進行通盤考慮,使得加工貿易政策與監管體制的矛盾越來越突出。表現在:一是加工貿易監管政策存在不足,加工貿易的監管政策滯后于業務的發展;缺乏健全、有效的產業政策導向和稅收保障機制;相關政策不協調;在貿易政策和稅收等政策方面,加工貿易和一般貿易之間存在較大的政策落差。二是不法企業利用加工貿易走私現象十分突出,給我國國民經濟發展帶來極為不利的影響。由于加工貿易的管理模式與監管手段仍有實際困難,使加工貿易成為不法分子走私的渠道之一,嚴重影響了正常的經營秩序。三是沒有形成有力的協調配合機制:各部門多頭共管,各地區監管條件不平衡;技術標準不規范;管理脫節;保證金臺帳制度需要進一步落實;監管任務重。加工貿易超常比例增長與海關監管人力嚴重不足的矛盾日益尖銳,過重的監管任務使海關事實上難以有效監管。
(二)境外加工貿易發展面臨挑戰
一是對境外加工貿易認識不足。加工貿易在我國已20多年的發展歷史,我們對加工貿易的認識很全面。但對于境外加工貿易,我們的認識還很不足。我國現行的政策限定過死。目前,生產企業獲得的自營進出口權,只限于經營自己生產的產品,而事實上,企業開展境外加工貿易需要出口的原材料、零部件不僅僅限于本企業生產的。二是國家的相關政策尚未配套。以金融服務業為例,我國銀行業國際化程度較低,難以對境外加工貿易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務。我國企業在境外開展加工貿易過程中,遇有流動資金短缺時,難以得到國內商業銀行和國家進出口銀行的信貸支持。三是產業發展不均衡。我國擁有比較優勢和絕對優勢的行業領域少?,F在,我國的紡織、服裝、家用電器和輕工業品還占有優勢,其它諸如汽車、IT產業、電信等領域,我國沒有競爭優勢。尤其是我國的服務業水平同國際相比,差距很大,這直接影響了我國境外加工貿易的發展。四是信息機制不健全。從市場信息需求看,企業對國外有關政策、法律和投資環境知之甚少。不少企業想走出去,但不知從哪里能夠得到有關國家的市場資料。對于國際上與加工貿易相關的原產地規則了解不多,國際通行做法也不掌握。
(三)現行的原產地政策對我國加工貿易的發展帶來限制
1.我國現行的原產地規則,對加工產品的原產地認定,采取以制造、加工工序為主,輔以構成比例的原則,因而對加工產品的原產地認定更多地注重“最終組裝工序”,對加工產品中的原材料、零部件的構成也更多地從組裝工序角度考慮,而忽視了其中核心部件在原產地認定中的作用。這既造成在我國只進行簡單加工的產品輕易可以獲得中國原產地證書,也使外商更傾向于只將最終簡單加工環節放我國境內,原材料、零部件更多地采用進口,而不注重從本地采購,這對中間產業的發展顯然是極為不利的。
2.由于寬松的原產地規則,使的加工貿易產品可輕易獲得原產地證書。外商也往往通過投資設立企業,在我國從事“三來一補”業務,申領我國十分有限的出口配額,致使加工貿易對一般貿易形成了較大的沖擊。同時,這類在我國進行簡單加工的產品其產品實質并沒有發生實質性改變,但也以“中國產品”出口,名義上增加了我國出口數量,從而加劇了外國與我國之間的貿易摩擦和糾紛。目前,我國對美國和歐洲存在較大的貿易順差,原因之一正是由于加工貿易順差較大而引起的。
(四)WTO規則對加工貿易帶來挑戰
1.由于關稅的減讓,原來銷往國外市場的加工貿易產品可能轉而在本地銷售,從而影響國產商品的市場占有率;一些加工貿易貨物通過內銷途徑可能逃避配額許可證管理,既影響了企業加工貿易的正常運行,也為海關對加工貿易進行后續管理造成困難;按照WTO國民待遇原則,任何成員不能以直接或間接方法對產品的混合、加工或使用有特定數量或比例的國內數量限制,或強制規定優先國內產品。從這個角度而言,我們不能用政策上的限制來促使加工貿易企業更多地使用國產料件;隨著關稅的降低,政策優惠的吸引力下降。
2.作為WTO的成員國,我國的加工貿易市場也將進一步向外商擴大開放,為外商投資帶來廣闊的發展天地。外商企業以其雄厚的資金及高新的技術給我國的國內產業帶來一定的沖擊。由于國內開展加工貿易的企業由于技術、資金、人才、服裝、網絡以及體制上的原因,在競爭中往往處于不利的地位,競爭壓力將增大,一些質量差、成本高的加工貿易企業必將被淘汰。
(五)我國目前加工貿易中的國內價值鏈過短
我國加工貿易中間投入品的本地化比例不高,從而導致其發展后勁不足。2003年1~4月,我國加工貿易(包括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出口665.6億美元,占同期出口總額的31.5%;加工貿易進口456.1億美元,占同期進口總額的32.7%。這表明我國加工貿易尚處于典型的簡單加工或組裝型發展階段,加工貿易國內產業鏈短,生產能力集中于下游產業,零部件和原材料也過度依賴進口,隨著我國勞動力成本上升,這些將會逐漸失去發展后勁。而且在整個加工貿易的研發、設計、制造、倉儲、運輸、銷售、服務等環節構成的價值鏈中,我國企業承擔的往往是對零件或原輔材料的初級加工、裝配和組裝等勞動密集型環節,占有的價值鏈環節較少,從而導致產品附加值的提高狀況極不理想,造成我國加工貿易的增值率極低。據統計,在來料加工中,目前我方企業平均僅能獲得占出口總額8%左右的工繳費收人,其余大量的產品增值部分被外方獲得;而在進料加工貿易方式中,由于外方控制著原材料采購和制成品銷售等關鍵環節,便于利用轉移價格等手段,造成我方企業利潤嚴重流失。
(六)現在我國的加工貿易工業功能發揮得不好,對我國產業的提升造成脫節
加工貿易應當發揮兩種功能,即貿易功能和工業功能。貿易功能是促進貿易的發展,工業功能是促進工業的發展。我國加工貿易較好地發揮了貿易功能,促進和帶動了貿易的高增長,充分發揮了鼓勵出口的功能。但是在促進我國工業發展的方面卻無法充分體現出來。由于現階段,我國加工貿易最突出的表現是“兩頭在外”和“大進大出”的規定?!皟深^在外”即原材料采購在外和產品銷售在外,意味著加工貿易同我國工業之間的聯系是被切斷的。切斷這種聯系就使加工貿易帶動國內工業發展的功能無法發揮,并且會給國內相關原材料產業的發展帶來極大的負面沖擊。而在“大進大出”模式中,由于外商控制著核心技術和銷售渠道,中方只參與簡單的加工環節,從而造成我國加工貿易的真正經營主體是外商企業而非我國國有企業的局面,因而使我國原有的產業基礎不能充分發揮作用,延緩了加工貿易對我國相關產業的帶動作用。
加工貿易范文5
自2004年起,美國成為中國第二大貿易伙伴。據2010年12月統計數據,中美全年累計進出口總值3853.41億美元,占同期中國進出口總值的13%。其中,中國對美出口2833.04億美元,占同期中國出口總值的18%;自美國進口1020.37億美元,占同期中國出口總值的7.32%;對美貿易順差1812.67億美元。長期大規模貿易順差一方面受到美國譴責,動用種種貿易保護措施抑制中國出口,另一方面造成我國大規模外資流入,形成巨額外匯儲備。
中國的出口貿易的特色是加工貿易占有相當比重。2009年我國加工貿易累計進出口9093.2億美元,占同期中國進出口總值的41.2%。其中出口5869.8億美元,占同期中國出口總值的48.85%;進口3223.4億美元,占同期中國進口總值的32.05%。中國貿易順差大部分來自于加工貿易順差。
加工貿易同樣是對美貿易順差主要來源,2007年我國對美以加工貿易方式出口1454.1億美元,增長12.9%,占當年我國對美出口總值的62.5%;進口181.6億美元,增長8.1%,加工貿易項下對美實現貿易順差1272.5億美元,相當于2007年中美貿易順差的77.9%。一邊是國外企業對加工能力需求大,一邊是不斷受到美國等指責和貿易壁壘,本來利潤不高的中國加工貿易企業的處境日益惡化。
2中國加工貿易體系與對美貿易順差分析
中國加工貿易體系與對美貿易順差有什么關系?我們說加工貿易體系在很大程度上推動了中美間順差的持續,而深層次的原因在于全球經濟結構調整及在中國的美國制造業生產擴張。
根據比較優勢理論和赫克歇爾-俄林模型,各國相對要素稟賦決定其在國際貿易中的比較優勢,趨向于出口相對富裕和便宜的要素密集型商品,進口相對稀缺和昂貴的要素密集型商品。因此,中美貿易中,中國將利用勞動力、土地等資源成本較低的優勢出口勞動密集型產品,而美國將出口資本或技術密集型產品。實際上,中國對美國出口基本符合H-O模型,但美國向中國出口的大多不是資本或技術密集型產品,貢獻最大的竟是植物產品和紙制品。美國大量出口非自身比較優勢產品,而進口大量自身有生產優勢產品,造成貿易逆差巨大,這種看似不合理的情形原因何在?
首先,以加工貿易為主的貿易體系使中國出口的最終產品包含很多其他國家的產品附加值。加工貿易方式對勞動力有較大需求,同時需要土地建造廠房及其他配套設施,但對自主技術要求很低,正符合中國的比較優勢。詳細看美國利用中國加工貿易進行生產的過程:首先從日本、韓國從事研發、設計等資本或技術密集型生產活動,生產并出口關鍵零部件;再從東盟、臺灣等生產并出口零部件系統或模塊;最后在中國大陸從事勞動密集型組裝并提供少量組件,在香港從事面向美國等海外市場的營銷服務,而美國成為產品目標市場并最終實現產品價值。境外制造業向中國轉移的結果改變了貿易地理流向,最終產品出口地由日本、韓國轉移到中國,這部分產品造成的對美貿易順差也隨之轉移到中國。按現有貿易統計方式,盡管大多標有“中國制造”的產品都是由日、韓、臺的跨國集團生產,最終產品包含很多國家產品附加值,但以最終價值計算的出口額通常算在中國頭上,造成對中國貿易順差統計存在“虛高”。
其次,加工貿易帶來的中美貿易順差是一個“惡性循環”。美國將高新技術產業的勞動密集型環節轉移到具有勞動力優勢的中國,自身保留具有高新技術含量的生產環節,嚴格限制技術流入中國。國際市場上低端、低附加值產品價格上漲遠小于高技術產品,中國加工貿易產業承接了美國相關產業低附加值生產環節,使中國出口價格指數下降,而美國向中國出口高新技術含量高的最終產品,使美國向中國出口價格指數上升。相對價格下降使美國企業有利可圖,擴大對加工貿易品的進口。同時,美國對中國高端產品——中國稀缺的、需要進口的產品——的貿易限制導致中國只能向其他國家尋求,使中國對美國出現持續貿易順差。
最后,加工貿易領域規模經濟效應也是維系中美貿易順差的重要因素。國內很多加工貿易企業主要從事技術含量較低的工作,簡單地增加勞動力投入就可擴大產出。此外,中國加工貿易企業分布相對集中,易產生外部規模效應,節約上下游聯系成本,細化分工以提高勞動生產率。地域上的集中不僅降低了平均成本,也提高了獲取訂單的競爭力。規模經濟效應使中國加工貿易行業能夠維持相對低的生產成本,即使長期中國勞動力工資上升,美國企業也很難在生產成本上低于中國,中國能長期在加工貿易帶動下形成對美順差。
3中國對美加工貿易發展趨勢與中國的對策
在國際經濟結構變化的大環境下,中國自身勞動力優勢、美國制造業向外轉移、部分產品具有標準化生產能力,及美國對華出口限制制約發揮自身比較優勢等多方面原因造成了加工貿易帶來的順差長期存在,并且在一定時期內還會逐漸增加。但這趨勢最終還是會減弱。
第一,中國工資率將上升,加工貿易上的優勢將被其他發展中國家取代。中國工資率上升的原因在于干中學效應帶來的生產率上升,及人口紅利減少、勞動力開始出現稀缺帶來的勞動力價格上升。于是,加工成本也隨之上升。東南亞等其他發展中國家在勞動力價格上的優勢將逐漸體現。由于勞動力國際流動遠小于資本流動,發達國家會轉向新興國家尋求加工貿易服務。
第二,中國自身也要謀求出口產業結構升級。大量貿易順差帶來的高額外匯儲備是決策者面對的一個難題,從政策上對加工貿易企業的扶持將減少。許多加工貿易企業都從事低端產品生產,讓市場競爭淘汰落后企業更符合中國產業結構改良的思路。
第三,當前國際環境也不利于加工貿易企業發展,一是人民幣升值抬高了產品出口價格,加工成本升高;二是美國經濟危機造成需求減少,外包產品也減少,使中國加工出口企業經歷寒冬。
加工貿易范文6
一、加工貿易渠道銷售網絡的影響因素及類型
(一)加工貿易主體對銷售網絡的影響
加工貿易主體不同,其銷售網絡的形式不同。內資加工貿易企業的銷售多通過外貿公司、出售給海外中間商、深加工結轉等方式完成。通過外貿公司實現銷售的情況又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外貿公司接單以后委托加工貿易企業生產,另一類是沒有進出口權的加工貿易企業接單后,找外貿公司作。對于外商投資的加工貿易企業,其銷售方式主要是境外接單境內生產。
(二)企業規模對銷售網絡的影響
企業規模大小對銷售網絡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大型加工貿易企業能夠擁有自己的銷售網絡,尤其是外方是大型跨國公司的外商投資企業,這些企業未到中國之前,就在國際市場擁有一席之地,進入中國只是其全球發展戰略的一個部分。這種銷售網絡更多地體現在公司的內部交易上。中小企業受制于資金限制,則可能更多地依賴中間商來實現銷售。
(三)產品用途對銷售網絡的影響
根據產品的用途,加工貿易企業的產品可以分為面向大眾消費者的生活消費品和面向生產者的生產消費品。如果生產的是面向生產者的生產消費品,加工貿易企業的銷售比較容易通過與下游企業之間形成戰略伙伴關系來實現,因此此類加工貿易銷售網絡的建設從尋找下游企業開始,國際市場供求信息對其開拓國際市場至關重要。對已經擁有買家的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加強售后服務、降低產品價格是維護這種戰略伙伴關系的主要措施。我們在調查中了解到,有的企業為了保持買賣雙方的信任關系,甚至不愿意擁有自己的品牌。
如果生產的是面向大眾消費者的生活消費品,加工貿易企業的銷售就要通過一般的商業流通渠道來實現,流通環節包括生產商、批發商、零售商和消費者,這個環節越長,生產商獲得的利潤越少,但是生產商要想通過縮短流通環節增加利潤,往往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企業首先要創立自己的品牌,加大宣傳力度,讓消費者對產品有所了解。此類企業也需要在提高產品質量、加強售后服務和降低生產成本上面下工夫。
二、我國加工貿易海外銷售的現狀與評價
(一)加工貿易企業的出口市場分布
加工貿易企業出口主要面向三類市場:原材料主要采購國,母公司及下屬子公司所在國———通過母公司內部交易實現,其他國際市場,即除原材料主要采購國和母公司及下屬子公司所在國以外的第三方市場。根據調查問卷的結果,加工貿易產品主要出口市場是第三方市場,接受此項調查的企業中有94.2%認為其他國際市場是主要出口市場,而選擇返銷原材料主要采購國和母公司內部貿易的企業比例只有20%左右(參見表1)。這種分布的原因在于我國加工貿易的主體以來自港澳、日本、韓國、中國臺灣、東盟等亞洲國家和地區的外商為主,這些國家和地區內部的市場狹小,他們在我國開展加工貿易的目的是利用我國廉價的勞動力,以保證其產品在歐美等市場的競爭能力。歐美等西方發達國家是這些企業的目標市場。
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在出口市場的分布上,基本相同,但內資企業沒有母公司內部貿易,出口市場多樣化比率低于外資企業。
表1接受調查企業出口的主要市場
資料來源:根據課題組企業問卷調查計算整理。
(二)加工貿易企業銷售渠道的總體狀況
在問卷列出的6種海外銷售渠道中,利用海外母公司的銷售渠道和出口給海外批發商是最主要的兩種渠道。接受調查的企業中,46.5%的企業利用海外母公司的銷售渠道,31.6%的企業將產品出口給海外批發商,選擇其他四種渠道的企業比例都在20%以下,其中利用中國外貿公司的銷售渠道的企業最少,只占接受此項調查企業的8.6%(參見表2)。顯然,在通過海外母公司和原材料外方提供者的銷售渠道進行出口的情況下,整個產品的經營網絡極有可能控制在母公司和原材料外方提供者手中;出口給海外批發商和零售商則意味著有相當大部分的利潤留給了中間商。而在利用中國外貿公司的銷售渠道和出口給海外生產商的情況下,經營網絡和利潤極有可能由國內加工貿易企業控制和掌握。利用這
兩類渠道的企業比重非常低,意味著我國加工貿易企業在銷售方面嚴重受制于母公司和中間商,加工貿易帶來的利潤也相應地掌握在他們手里。
表2接受調查企業的海外銷售渠道
企業數比重
A.利用海外母公司的銷售渠道27546.5%
B.原材料的外方提供者11419.3%
C.出口給海外生產商7512.7%
D.出口給海外批發商18731.6%
E.直接出售給海外零售商7112.0%
F.利用中國外貿公司的銷售渠道518.6%
接受此項調查的企業591130.8%
資料來源:根據課題組企業問卷調查計算整理。
(三)內資企業的銷售渠道
對于內資企業,由于沒有外資介入,因此可以將利用海外母公司的銷售渠道排除。表3的數據顯示,出口給海外批發商是內資企業最主要的銷售渠道,利用該渠道的內資企業比重為63.4%,其余4種銷售渠道的企業分布基本相同,直接出口給海外零售商的企業比重較大,為19.5%,銷售給原材料外方提供者的企業比重最低,為15.4%。內資企業中,國有企業出口給海外批發商的比重高達76%,說明國有企業在銷售上比較依賴海外批發商。一般地,交易環節越多,生產企業所能獲得的利潤越少,因此對于國有企業,如何減少流通環節,是提高利潤的重要手段,尤其是那些以生產大眾消費品為主的企業。集體企業將產品出口給海外批發商的比重雖然也是最高的,但總體上分布比較平均。與國有企業相比,將產品返銷給原材料外方提供者、直接出口給海外零售商和利用中國外貿公司銷售渠道的集體企業比重較高。集體企業的銷售渠道相對來說更具多樣性。國有企業對某一渠道的依賴,使得其銷售容易受到市場變化的影響。
表3接受調查的內資企業的銷售渠道分布
資料來源:根據課題組企業問卷調查整理。
(四)外商投資企業的銷售渠道
表4的數據顯示,55.5%的外商投資企業利用母公司的銷售渠道出口,25.2%的外商投資企業利用原材料外方提供者的銷售渠道,24.5%的外商投資企業將產品出口給海外批發商,其他三種銷售渠道的企業比重都很低,其中利用中國外貿公司的銷售渠道的外商投資企業比重最低,只有6.4%。
在各種形式的外商投資企業中,中方控股的合資企業對母公司銷售渠道的依賴程度最低,只有27.9%的企業利用母公司的銷售渠道出口,利用原材料外方提供者的銷售渠道和出口給海外批發商的中方控股合資企業的比重都高于這一比例,分別為60.5%和38.4%;中外合作企業對母公司銷售渠道的依賴也低于外方控股的合資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這可以部分地說明外方投資者在中方控股的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中對銷售渠道的控制相對有限。另外,相對于外方控股的合資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和中方控股的合資企業利用中國外貿公司的銷售渠道的比重較高,分別為11.8%和8.1%,也可以說明外方對這兩類外商投資企業銷售渠道的控制相對較低。
(五)外方投資者不同,其銷售渠道分布存在明顯差異
對于大型跨國公司來說,利用母公司的銷售渠道是其最主要的銷售途徑,68.9%的企業是利用母公司的銷售渠道出口的,選擇其他5種渠道的企業比重都低于20%,其中出口給海外生產商的比重最低,反映出大型跨國公司全球生產和銷售的特性及實力。個人投資者利用海外母公司銷售渠道的比重最低,只有28.9%。出口給海外批發商是個人投資者最普遍采用的銷售方式,說明個人投資者在經營網絡方面比較倚重海外中間商。中小企業利用母公司銷售渠道的比例也很高,為52.3%,但低于大型跨國公司。
表4接受調查的外資企業的銷售渠道分布
資料來源:根據課題組企業問卷調查計算整理。
相應地,中小企業出口給海外生產商、批發商和零售商的比重要高于大型跨國公司。除其他情況外,中小企業利用中國外貿公司的銷售渠道的比重最高,7.5%的中小企業利用此渠道進行銷售。另外,中小企業銷售渠道多樣化的程度要高于大型跨國公司和個人投資者。(參見表5)
表5按外方投資者分,接受調查的外商投資企業的銷售渠道分布
資料來源:根據課題組企業問卷調查計算整理。
(六)企業產品品牌的使用情況
企業產品品牌對企業建立自己的銷售渠道至關重要??偟膩碚f,加工貿易企業主要使用海外訂貨商(或其指定)的品牌,這類企業占接受此項調查企業的49.9%,使用自己品牌的企業占36.1%,使用母公司品牌的企業占30.6%,使用國內訂貨商(或其指定)品牌的企業只有4.8%。(參見表6),從數據上看,使用自己品牌的企業比重并不很低,但如果不考慮使用多種品牌的情況,且將使用海外母公司品牌、海外訂貨商(或其指定)品牌和國內訂貨商(或其指定)品牌看作是一體,則沒有自己品牌的企業占61.2%,而擁有自己品牌的企業只有28.8%。資料來源:根據課題組企業問卷調查計算整理。
三、我國加工貿易企業開拓銷售渠道的障礙
根據調查,絕大多數企業都愿意擁有自己的海外銷售渠道,也有一些企業認為是否擁有自己的海外銷售渠道要視企業的發展狀況而定,只有少數企業不希望擁有自己的海外銷售渠道。如表7所示,68.8%的企業希望擁有自己的銷售渠道;25.3%的企業要根據企業的發展情況而定,只有5.8%的企業不希望擁有自己的銷售渠道。這說明加工貿易企業有良好的發展自己銷售渠道的意愿,但是現實中存在一些障礙,阻礙了加工貿易企業在開拓自己銷售渠道方面的努力。
表7接受調查企業是否希望擁有自己的海外銷售渠道
企業數比重
A.是40268.8%
B.否345.8%
C.不一定,要視企業的發展情況而定14825.3%
接受此項調查的企業584100.0%
資料來源:根據課題組企業問卷調查計算整理。
(一)資金問題是企業開拓海外營銷渠道最主要的障礙
加工貿易企業開拓海外市場,除了要有價廉物美的產品外,還要投資大量的資金,進行宣傳。由于資金限制,只有那些資金實力雄厚的大企業,才有發展海外營銷網絡的基礎。就外商投資企業而言,外方投資者以中小企業和個人投資者居多,接受調查的外商投資企業中,外方投資者約65%屬于中小企業和個人投資者,資金問題成為限制這些企業開拓海外營銷網絡的最主要的制約因素。根據問卷調查的結果,43%的企業認為發展海外營銷網絡的成本太高,企業資金有限(參見表8)。
表8接受調查企業認為發展海外營銷網絡的制約因素
企業數比重
A.成本太高,企業資金有限22243.0%
B.國際市場供給飽和,新品牌難以進入8015.5%
C.企業不能及時獲得國際市場供求信息11622.5%
D.缺乏發展自己營銷渠道意識6312.2%
E.合作(或合資)外方限制本公司發展自己的海外影響網絡6813.2%
F.其他468.9%
接受此項調查的企業516115.3%
資料來源:根據課題組企業問卷調查計算整理。
(二)企業無法及時獲得國際市場供求信息
表8的數據顯示,無法獲得國際市場供求信息是影響企業開拓海外營銷網絡的另一個重要因素,22.5%的企業認為不能及時獲得國際市場供求信息制約企業海外營銷網絡的發展。這說明信息傳播的渠道需要進一步拓寬。
(三)企業在創建自己品牌過程中存在障礙
產品流通過程中,品牌的影響很大。擁有知名品牌的產品往往意味著穩定的市場份額。加工貿易企業開拓自己的銷售渠道,一個重要的環節是樹立自己的品牌,尤其是內資加工貿易企業。根據調查,使用自己品牌的企業比例相對較低。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自己品牌知名度低和無力投資作廣告是最主要的兩個原因。如表9所示,分別有38.8%和26.9%認為自己品牌知名度低和無力投資作廣告是企業使用自己品牌的障礙。這兩個原因之間是關聯的,廣告和品牌之間相互影響,好的品牌必然是堆積在大量的廣告之上,如果一個企業無力為自己的產品作宣傳,就很難樹立知名品牌,尤其是那些大眾消費品。因此,企業不使用自己品牌最根本的原因在于資金短缺。另外,18.6%的企業認為沒有必要形成自己的品牌,這些企業多數是給國際知名品牌代工,只要與這些知名公司保持良好的伙伴關系,就不擔心產品的銷路。知識產權得不到應有的保護也是原
因之一,但比重相對較低,只有11.2%的企業認為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是使用自己品牌的障礙??赡艿脑蛟谟?加工貿易企業的產品多數用于出口,且出口渠道比較固定,國內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對其銷售影響不大。
(四)企業電腦化經營相對滯后
隨著網絡的發展,企業的網絡建設對開拓營銷網絡的影響越來越明顯。如果企業能夠充分利用網絡獲得快速、
表9接受調查企業認為使用自己品牌的障礙
企業數比重
A.知識產權得不到應有的保護6111.2%
B.無力大量投資做廣告14726.9%
C.自己品牌知名度太低,影響銷路與價格21238.8%
D.沒必要形成自己的品牌10218.6%
E.其他17632.2%
接受此項調查的企業547127.6%
資料來源:根據課題組企業問卷調查計算整理。
低廉的信息,就可能有機會邁向國際市場,尤其是中小企業,完善的網絡在一定程度上能幫助其參與國際行銷。發展電子商務的基礎是電腦化經營和管理。這對于大企業來說比較容易實現,但對于中小企業則存在一定的困難。中國臺灣一項調查報告顯示,臺灣“52.46%的中小型制造業表示在推展業務電腦化方面遇到困難”(《制造業經營實況調查報告》,網上資料)。這個數據對了解中小型加工貿易企業電腦化的情況很有幫助。
(五)缺乏優秀的營銷人才
建立營銷網絡,人才是關鍵。根據臺灣對本地中小型制造業的一項調查顯示,面對激烈競爭的環境,優秀行銷人才的缺乏,以及行銷研究(商業分析與市場預測)人才不足是中小型制造業在行銷方面所遭遇的最主要的困難之一。大陸的情況也是如此。在表8中,選擇其他選項的企業中多數表示人才不足阻礙了其發展海外營銷網絡。
四、改進的建議
由于我國加工貿易是以引進外商投資的形式發展起來,內資加工貿易企業的發展相對薄弱,因此加工貿易企業的銷售渠道被海外接單人和中間商控制具有一定的客觀性。但是,這并不意味著這種狀況是合理的。前面提到加工貿易的銷售渠道控制在海外接單人和中間商手里,容易造成加工貿易企業利潤水平低,缺乏自主性。為了改變這種狀況,國家和企業應共同努力,開拓自己的銷售渠道。
(一)企業應建立符合實際情況的營銷策略
擁有自己的銷售渠道對加工貿易企業穩定發展意義重大,但不管是制造企業,還是貿易企業,加工貿易企業在開拓銷售渠道時,必須建立符合實際情況和自身發展狀況的營銷策略,否則欲速則不達。對于大型的制造企業,在資金充足的情況下,可以在進行代工的同時嘗試樹立自己的品牌,積極開拓自己的營銷渠道;對于中小型制造企業,資金和銷售人員儲備相對不足,營銷策略的重點應在提高產品質量、加強售后服務和新產品開發等方面,同時積累資金和行銷人員儲備,逐步將企業做大做強;對于貿易企業,營銷渠道的競爭意味著服務的競爭,只有提供更好、高附加價值的服務,才能鞏固與老客戶的長期關系,開拓新客戶。
(二)加強工貿結合,幫助內資制造企業開拓市場
前面提到,加工貿易領域工貿結合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貿易企業接收海外訂單后,在國內尋找合適的制造企業進行生產;另一種是制造企業接到訂單后,因沒有進出口權,必須找一家貿易企業做。前者多是內資加工貿易企業結合的方式。是內資制造企業發展加工貿易的主要渠道;后者則是外資加工生產企業與貿易企業結合的方式。隨著我國進出口經營權的逐步放開,貿易企業的這種純業務勢必降低。對于貿易企業來說,未來的發展方向應是第一種方式。貿易企業接單,尋找合適的制造企業生產,可以充分發揮貿易企業和制造企業的優勢,增強內資加工貿易企業的競爭力。許多開展加工貿易的內資制造企業是中小企業,在海外業務方面缺乏競爭力,而貿易企業熟悉海外市場,但自身沒有制造能力,兩者的有機結合可以有力地促進內資加工貿易的發展。
目前這種形式的工貿結合規模太小。我國加工貿易企業多數是外商投資企業,內資制造企業的數量非常少。其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國內貿易企業的功能沒有充分地發揮,根據問卷調查,只有17.9%的內資企業利用貿易企業的銷售渠道;二是內資制造企業產品的質量無法滿足客戶的要求,這也是加工貿易國內采購比率低的重要原因。因此,要擴大工貿結合的規模,就需要貿易企業和制造企業共同努力,不斷提升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政府有關部門也可以采取適當的獎勵措施,鼓勵貿易企業在海外市場積極尋找訂單。
(三)改善投資環境,變海外接單為國內接單
我國加工貿易企業多數是外商投資企業,其加工貿易業務多采用海外接單、國內生產的方式。銷售渠道為海外接單人和中間商掌握,使得加工貿易企業的利潤空間狹小,發展受到制約,尤其是對中外合資的加工貿易企業,中方的利益受到一定的損害。對此,政府應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吸引外方將生產環節轉移到國內的同時,將其營銷環節也轉移過來,變海外接單為國內接單。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包括繼續給予加工貿易企業優惠的稅收政策,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改進主管部門的管理等多方面。
變海外接單為國內接單以后,不但可以提高加工貿易企業的利潤水平,有利于加工貿易企業的發展,而且可以在國內培養一批營銷管理人才,解決我國行銷人才缺乏的問題。另外,鑒于在所有形式的外方投資者中,中小企業利用中國貿易企業銷售渠道的比重最高,因此在吸引外資進入加工貿易領域時,政策應適當向中小企業傾斜。
(四)政府應在資金、信息、網絡建設方面給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