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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藥品管理范文1
石柱土家族自治縣人民醫院,重慶 409100
[摘要] 目的 探討PDCA(plan,do,check,action)循環管理辦法在該院門診藥房麻醉藥品管理中的應用效果。方法 每個月隨機抽取門診藥房麻醉藥品處方進行點評,對所抽取的每一張門診麻醉藥品處方所對應的專用登記冊項目及空安瓿回收記錄冊進行查對并記錄。結果 處方書寫的規范性有明顯改善,用藥適宜性略有改善;門診藥房麻醉藥品使用專用登記冊與空安瓿回收記錄冊符合性中,批號記錄的準確性提高到顯著。結論 PDCA循環規范了門診藥房麻醉藥品的管理,實現了環節控制和反饋控制,提高了麻醉藥品使用的合理性及管理的安全性。
[
關鍵詞 ] PDCA循環;門診藥房;麻醉藥品;管理;安全
[中圖分類號] R9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2-5654(2015)03(a)-0069-02
Anesthesia used in the Management of Drug Circulation of PDCA in Our Hospital Outpatient Pharmacy
PENG Qinjiang CHEN Yuan
Tujia Autonomous County People´s Hospital of Shizhu, Chongqing 409100,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Discussion PDCA(plan.do.check.action) circulation management measures in narcotic drugs in our hospital outpatient pharmacy the effect of application in management. Methods Each month, random sample of outpatient pharmacy narcotics prescription comment the extracted every piece of outpatient. The extracted every piece of outpatient anesthesia drug prescriptions corresponding special register items and empty ampoule recovery record book for check and record. Results The normative prescriptions written are improved obviously. Use suitability slightly improved. The use of narcotics in the outpatient pharmacy special register and empty ampoule recoveryrecord book conformity, batch records to improve significantly the accuracy. Discussion PDCA circulation Standardized outpatient pharmacy management of narcotic drugs.Conclusion The realization of the control and feedback control. To improve the Safety management and.rationality use of narcotic drugs.
[Key words] PDCA circulation;Outpatient pharmacy narcotic drugs. Management.safe.
[作者簡介] 彭勤江(1987-),男,土家族,重慶石柱人,本科,藥師,主要從事臨床藥學工作。
麻醉藥品指的是對患者進行治療時,連續使用該藥品之后,人體會出現一定程度的依賴性和隱僻。麻醉藥品具有明顯的雙重性質,如果藥劑科能夠對麻醉藥品進行嚴格的管理和合理的使用,那么麻醉藥品幫助患者治療病情,但如果藥劑科不能夠嚴格的管理麻醉藥品,那么就會在很大程度上威脅患者的生命安全[1]。為了規范門診藥房麻醉藥品管理,該院在2013—2014年,運用PDCA循環管理模式,規范書寫,加強法律法規與專業知識培訓的管理,保證了門診藥房麻醉藥品用藥適宜性及管理的安全性。報道如下。
1 臨床資料
對該院門診藥房2012年3月—2013年2月門診麻醉藥品處方隨機抽取進行點評,同時所抽取的每一張門診麻醉藥品處方所對應的專用登記冊及空安瓿回收冊所記錄準確率為對照組,將實行PDCA循環后(2013年3月—2014年2月)的數據作為觀察組,采用Excel軟件計數。
2 方法
2.1 計劃階段
按照《處方管理辦法》、《醫院處方點評管理規范(試行)》以及國務院在2005年頒布的《醫療機構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規定》對醫療機構麻醉藥品管理及規定對門診藥房所有工作人員提出糾正及改進措施。
每個月隨機抽取門診藥房麻醉藥品處方100張,依據上述法律法規、藥品說明書及相關文獻資料對所抽取的麻醉藥品處方的書寫規范性、用藥適宜性逐一點評,匯總分析;所抽取的每一張門診麻醉藥品處方所對應的專用登記冊項目(患者(代辦人)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明編號、病歷號、疾病名稱、藥品名稱、規格、數量、處方醫師、處方編號、處方日期、發藥人、復核人)及空安瓿回收記錄進行查對并記錄。
2.2 實施階段
2.2.1 成立管理小組,管理麻醉藥品 管理小組的組長由主任擔任,小組的成員包括麻醉藥品專管員和門診藥房組長,他們分別負責檢查每周門診藥房麻醉藥品的管理,并且每月進行匯總,及時的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另外,還需要檢查麻醉藥品的使用和管理制度是否得到切實的應用,不斷的對麻醉藥品的流程及各項規章制度進行完善。
2.2.2 查找問題 由組長組織所有門診藥房工作人員摸底測試,考試內容包括《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醫療機構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規定》、《處方管理辦法》、麻醉藥品使用及管理相關規章制度、消防安全知識及麻醉藥品說明書內容等。再將所有考試內容組織大家學習,讓每一位門診藥房工作人員了解自己的不足和對麻醉藥品相關知識的欠缺,以加強學習,同時也讓麻醉藥品管理小組有方向的提出改進措施。
2.2.3 樹立人人參與管理、麻醉藥品安全重要性的意識 定期組織藥劑人員及工勤人員對麻醉藥品管理規范、各種規章制度進行學習,全面普及醫院麻醉藥品管理知識,尤其是麻醉藥品保管安全、用藥可追蹤、合理用藥等,樹立人人參與管理、人人承擔責任的意識。
2.2.4 “五?!惫芾?指定具有藥師職稱、業務知識較強的工作人員專人負責,專柜加鎖,使用右上角標有“麻、精一”的淡紅色處方,專用賬冊。“五?!敝袑㈤T診藥房麻醉藥品管理的重點放在了專冊登記,其包括患者(代辦人)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明編號、病歷號、疾病名稱、藥品名稱、規格、數量、批號、處方醫師、處方編號、處方日期、發藥人、復核人。其內容的準確性將直接關系到患者是否得到合理使用麻醉藥品、麻醉藥品是否流入非法途徑以及按照“批號溯源”查找麻醉藥品。
2.2.5 建立門診癌癥疼痛患者用藥專用病歷 由《處方管理辦法》中的第三十條規定可知,對于需要長期使用麻醉藥品和一類精神藥品的門診癌癥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要首診醫師親自進行診查,患者還需要簽署《患者知情同意書》,并建立相應病歷,一式兩份,患者和門診藥房各保存一份?;颊呒覍俅颊呷∷帟r首先到門診藥房取病歷,再到醫生處開具麻醉藥品,如果有麻醉藥品注射劑,在取病歷的同時將用過的空安瓿交回門診藥房,由當事藥師記錄空安瓿數量及批號。
2.2.6 麻醉藥品門診建立使用超常預警機制 利用麻醉藥品的專用處方,建立專門的冊子進行登記、記錄,患者如果大量或長期的使用麻醉藥品,有可能會出現安全隱患,需要報告給主管領導,并向醫生了解其具體情況,每月1次的進行復診,如果患者不能到醫院復診,那么責任醫生需要到患者家中進行復診,一般每3個月復診1次[2]。
2.2.7 建立空安瓿回收及銷毀制度 空安瓿回收記錄內容包括患者姓名、發放及回收日期、數量、批號和回收人;其銷毀統一由科主任審核后按照流程銷毀。
2.2.8 建立剩余麻醉藥品的銷毀和回收制度 把癌痛患者未使用完的麻醉藥品注射劑和剩余藥液進行回收登記,統一保存,并定時向醫務科報告,在衛生局相關工作人員監督的情況下統一銷毀并做好記錄。
2.2.9 對全院醫護人員進行麻醉藥品知識及處方書寫格式進行培訓要求嚴格按照處方管理辦法規范書寫處方,對不合理處方,門診藥劑人員進行干預,嚴重不合理處方拒絕發藥,臨床藥學室定期做麻醉藥品處方專項點評,對不合理處方給予懲罰,促進改進。
2.2.10 安全及消防 對涉及貯存麻醉藥品的地方都安裝防盜監控設施,要求門診藥房各工作人員進出關好門窗,非工作關系人員嚴禁入內且在門診藥房設置報警裝置,同時在麻醉藥品周專柜旁放置滅火器,以防意外。
2.3 檢查階段
檢查由麻醉藥品管理小組、藥劑科質量控制小組及醫院保衛科,開展每周質量控制自查及每月的問題匯總,依據麻醉藥品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當場提出所存在的問題,隨后進行相應的匯總分析,制定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
2.4 處理階段
麻醉藥品管理小組每個月都召開會議,匯總根據抽查和檢查結果而發現的各類問題,利用普遍存在的個性而發現共性,分析出現的問題,肯定做得好的方面,保證工作能夠積極主動的進行。調查分析所發現影響麻醉藥品管理質量的問題,并且找出問題出現的具體環節,及時的進行正確的處理。根據前階段中正確的方法、成功的經驗,制定相應的標準并嚴格的按照標準執行,把沒有解決的問題放在下一個PDCA中,循環繼續,直到解決該問題,從而達到持續改進麻醉藥品管理的目的。
3 結果
由表1、表2可知,處方書寫的規范性有明顯改善,用藥適宜性略有改善;門診藥房麻醉藥品使用專用登記冊與空安瓿回收記錄冊符合性中,批號記錄的準確性提高顯著。
4 討論
要提高門診藥房麻醉藥品的管理,不僅需要對麻醉藥品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等專業知識要熟悉,作為管理組,更需要一套現代化的管理模式,PDCA循環作為一套現代化、目的性強、條理清晰的科學管理方法,使該院對于麻醉藥品的管理由以前的迷茫逐漸發展成為現在的科學化管理,有效解決了現實中存在的問題,提高了麻醉藥品的使用安全性、用藥合理性以及管理規范性。
在麻醉藥品管理中引入PDCA循環管理模式,可以讓其遵循質量管理的特征,4個階段緊密的結合在一起,圍繞著質量目標進行展開,最終目的是促進實現質量目標,在連續的循環中發現新內容,把麻醉藥品管理工作由過去的事后補救發展成為現在的事前預防,把麻醉藥品管理由過去的終末質量控制發展成為現在的環節質量控制。
由于麻醉藥品的特殊性,與一般的藥品相比,它在管理上有著很大的不同,所以必需嚴格的管理和監控麻醉藥品。麻醉藥品的法定使用機構是醫院,因此醫院自身肩負著很大的責任,必需做到統籌兼顧,正確的管理和使用藥品,保證藥品管理安全和用藥安全[3]。引入PDCA循環模式后,麻醉藥品處方書寫規范性、用藥適宜性等各種管理及使用記錄準確性顯著提高,必要時可以“批號溯源”,追蹤麻醉藥品的使用,很大程度限制了麻醉藥品的濫用及流入非法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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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賴文輝.關于藥劑科麻醉藥品管理的研究[J].中國醫藥指南,2013,11(13):371-372.
[2] 郭首兵.我院門診藥房麻醉藥品的規范化管理[J].中國實用醫藥,2012(20):269 -270.
麻醉藥品管理范文2
1 存在的問題
1.1 一病多卡 這種情況一般是醫生開具的麻醉藥品用量不能滿足癌癥病人的使用,導致病人幾處重復領卡,主要原因是醫生懼怕病人成癮,使應該滿足供應的病人麻醉藥品不夠用。
1.2 發放麻醉藥品專用卡不合理 有些醫師對于早、中期的癌癥病人沒有認真執行三階梯治療的原則,過早地給病人開具了使用麻醉藥品的醫療證明,使病人對麻醉藥品產生了成癮性,使用量增大。
1.3 人情方 辦理麻醉藥品專用卡本應憑縣以上(含縣)醫療單位出具的疾病診斷書和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到衛生行政部門辦理領用手續。有些醫生不負責地開人情方,導致麻醉藥品專用卡和麻醉藥品流入一些個體診所或不法分子手中。我區某醫院曾發生一起案件,一名醫生為自己開處方,將所得的二氫埃托啡片販賣給吸毒人員后醫生殺人滅口。
1.4 隨訪制度堅持不利 由于醫院對持有麻醉藥品專用卡的病人隨訪工作做不好,未掌握病人的病情和生死情況,對一些病人死亡后的有效專用卡使用情況就無法控制,導致麻醉藥品流入非法渠道。
1.5 病人死亡后剩余麻醉藥品的問題 自1994年以來,病人死亡之后家屬主動將剩余麻醉藥品和麻醉藥品專用卡全部交回醫院的只有1例,而幾例病人死亡后由家屬持卡前來取藥(發現后收回此卡)。
1.6 個別調劑人員失職 一些藥劑人員素質較差,工作責任心不強,調配麻醉處方時不注意麻醉藥品專用卡使用期限,對空安瓿的回收制度執行不認真,使部分麻醉藥品流入社會造成危害。
2 嚴格麻醉藥品專用卡管理措施
①醫院組織具有麻醉處方權的醫生認真學習麻醉藥品的使用知識,更新觀念,積極開展“癌癥病人三階梯治療”的工作,貫徹滿足供應、嚴格把關的精神。
②督促市衛生行政部門辦領麻醉藥品專用卡時,認真核驗縣級以上醫療單位疾病證明、身份證或戶口本和所在居委會的居住證明。
③麻醉藥品專用卡的麻醉處方權,嚴格控制于醫院門診部主任或一、二名責任心較強的醫師。
④門診部建立由專人管理的麻醉藥品專用卡使用檔案,準確記錄麻醉藥品的使用情況和麻醉藥品專用卡的注銷情況,嚴格執行對每個持卡人每月一次的隨訪制度,并記錄于藥品專用卡使用檔案中。
⑤加強藥劑人員職業道德和政治思想素質的教育,增強責任心,嚴格執行空安瓿回收制度、麻醉藥品的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麻醉藥品專用卡,嚴格按規定進行調配。
⑥知悉非住院病人死亡后,責任醫院有關人員積極督促病人家屬配合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公安部門,及時上交剩余麻醉藥品并注銷辦卡手續。
⑦醫療單位麻醉藥品存放于160kg以上、不易移動的鐵制保險柜中,保證24h有值班人員。
參考文獻
〔1〕 劉家民,柳玉山.淺談晚期癌癥病人麻醉藥品專用卡的管理使用問題.西北藥學雜志,1998,(1):39
麻醉藥品管理范文3
處方管理辦法最新版全文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處方管理,提高處方質量,促進合理用藥,保障醫療安全,根據《執業醫師法》、《藥品管理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處方,是指由注冊的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以下簡稱醫師)在診療活動中為患者開具的、由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藥學專業技術人員(以下簡稱藥師)審核、調配、核對,并作為患者用藥憑證的醫療文書。處方包括醫療機構病區用藥醫囑單。
本辦法適用于與處方開具、調劑、保管相關的醫療機構及其人員。
第三條衛生部負責全國處方開具、調劑、保管相關工作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處方開具、調劑、保管相關工作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醫師開具處方和藥師調劑處方應當遵循安全、有效、經濟的原則。
處方藥應當憑醫師處方銷售、調劑和使用。
第二章處方管理的一般規定
第五條處方標準(附件1)由衛生部統一規定,處方格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以下簡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制定,處方由醫療機構按照規定的標準和格式印制。
第六條處方書寫應當符合下列規則:
(一)患者一般情況、臨床診斷填寫清晰、完整,并與病歷記載相一致。
(二)每張處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藥。
(三)字跡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應當在修改處簽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藥品名稱應當使用規范的中文名稱書寫,沒有中文名稱的可以使用規范的英文名稱書寫;醫療機構或者醫師、藥師不得自行編制藥品縮寫名稱或者使用代號;書寫藥品名稱、劑量、規格、用法、用量要準確規范,藥品用法可用規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縮寫體書寫,但不得使用遵醫囑、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患者年齡應當填寫實足年齡,新生兒、嬰幼兒寫日、月齡,必要時要注明體重。
(六)西藥和中成藥可以分別開具處方,也可以開具一張處方,中藥飲片應當單獨開具處方。
(七)開具西藥、中成藥處方,每一種藥品應當另起一行,每張處方不得超過5種藥品。
(八)中藥飲片處方的書寫,一般應當按照君、臣、佐、使的順序排列;調劑、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藥品右上方,并加括號,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對飲片的產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應當在藥品名稱之前寫明。
(九)藥品用法用量應當按照藥品說明書規定的常規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況需要超劑量使用時,應當注明原因并再次簽名。
(十)除特殊情況外,應當注明臨床診斷。
(十一)開具處方后的空白處劃一斜線以示處方完畢。
(十二)處方醫師的簽名式樣和專用簽章應當與院內藥學部門留樣備查的式樣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動,否則應當重新登記留樣備案。
第七條藥品劑量與數量用阿拉伯數字書寫。劑量應當使用法定劑量單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g)、納克(ng)為單位;容量以升(L)、毫升(ml)為單位;國際單位(IU)、單位(U);中藥飲片以克(g)為單位。
片劑、丸劑、膠囊劑、顆粒劑分別以片、丸、粒、袋為單位;溶液劑以支、瓶為單位;軟膏及乳膏劑以支、盒為單位;注射劑以支、瓶為單位,應當注明含量;中藥飲片以劑為單位。
第三章處方權的獲得
第八條經注冊的執業醫師在執業地點取得相應的處方權。
經注冊的執業助理醫師在醫療機構開具的處方,應當經所在執業地點執業醫師簽名或加蓋專用簽章后方有效。
第九條經注冊的執業助理醫師在鄉、民族鄉、鎮、村的醫療機構獨立從事一般的執業活動,可以在注冊的執業地點取得相應的處方權。
第十條醫師應當在注冊的醫療機構簽名留樣或者專用簽章備案后,方可開具處方。
第十一條醫療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本機構執業醫師和藥師進行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使用知識和規范化管理的培訓。執業醫師經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處方權,藥師經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調劑資格。
醫師取得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權后,方可在本機構開具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但不得為自己開具該類藥品處方。藥師取得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調劑資格后,方可在本機構調劑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
第十二條試用期人員開具處方,應當經所在醫療機構有處方權的執業醫師審核、并簽名或加蓋專用簽章后方有效。
第十三條進修醫師由接收進修的醫療機構對其勝任本專業工作的實際情況進行認定后授予相應的處方權。
第四章處方的開具
第十四條醫師應當根據醫療、預防、保健需要,按照診療規范、藥品說明書中的藥品適應證、藥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和注意事項等開具處方。
開具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的處方應當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第十五條醫療機構應當根據本機構性質、功能、任務,制定藥品處方集。
第十六條醫療機構應當按照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并公布的藥品通用名稱購進藥品。同一通用名稱藥品的品種,注射劑型和口服劑型各不得超過2種,處方組成類同的復方制劑1~2種。因特殊診療需要使用其他劑型和劑量規格藥品的情況除外。
第十七條醫師開具處方應當使用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并公布的藥品通用名稱、新活性化合物的專利藥品名稱和復方制劑藥品名稱。
醫師開具院內制劑處方時應當使用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核、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名稱。
醫師可以使用由衛生部公布的藥品習慣名稱開具處方。
第十八條處方開具當日有效。特殊情況下需延長有效期的,由開具處方的醫師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3天。
第十九條處方一般不得超過7日用量;急診處方一般不得超過3日用量;對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況,處方用量可適當延長,但醫師應當注明理由。
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的處方用量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醫師應當按照衛生部制定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臨床應用指導原則,開具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
第二十一條門(急)診癌癥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長期使用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首診醫師應當親自診查患者,建立相應的病歷,要求其簽署《知情同意書》。
病歷中應當留存下列材料復印件:
(一)二級以上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
(二)患者戶籍簿、身份證或者其他相關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三)為患者代辦人員身份證明文件。
第二十二條除需長期使用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門(急)診癌癥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藥品注射劑僅限于醫療機構內使用。
第二十三條為門(急)診患者開具的麻醉藥品注射劑,每張處方為一次常用量;控緩釋制劑,每張處方不得超過7日常用量;其他劑型,每張處方不得超過3日常用量。
第一類精神藥品注射劑,每張處方為一次常用量;控緩釋制劑,每張處方不得超過7日常用量;其他劑型,每張處方不得超過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療兒童多動癥時,每張處方不得超過15日常用量。
第二類精神藥品一般每張處方不得超過7日常用量;對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況的患者,處方用量可以適當延長,醫師應當注明理由。
第二十四條為門(急)診癌癥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開具的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注射劑,每張處方不得超過3日常用量;控緩釋制劑,每張處方不得超過15日常用量;其他劑型,每張處方不得超過7日常用量。
第二十五條為住院患者開具的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應當逐日開具,每張處方為1日常用量。
第二十六條對于需要特別加強管制的麻醉藥品,鹽酸二氫埃托啡處方為一次常用量,僅限于二級以上醫院內使用;鹽酸哌替啶處方為一次常用量,僅限于醫療機構內使用。
第二十七條醫療機構應當要求長期使用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門(急)診癌癥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個月復診或者隨診一次。
第二十八條醫師利用計算機開具、傳遞普通處方時,應當同時打印出紙質處方,其格式與手寫處方一致;打印的紙質處方經簽名或者加蓋簽章后有效。藥師核發藥品時,應當核對打印的紙質處方,無誤后發給藥品,并將打印的紙質處方與計算機傳遞處方同時收存備查。
第五章處方的調劑
第二十九條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方可從事處方調劑工作。
第三十條藥師在執業的醫療機構取得處方調劑資格。藥師簽名或者專用簽章式樣應當在本機構留樣備查。
第三十一條具有藥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負責處方審核、評估、核對、發藥以及安全用藥指導;藥士從事處方調配工作。
第三十二條藥師應當憑醫師處方調劑處方藥品,非經醫師處方不得調劑。
第三十三條藥師應當按照操作規程調劑處方藥品:認真審核處方,準確調配藥品,正確書寫藥袋或粘貼標簽,注明患者姓名和藥品名稱、用法、用量,包裝;向患者交付藥品時,按照藥品說明書或者處方用法,進行用藥交待與指導,包括每種藥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項等。
第三十四條藥師應當認真逐項檢查處方前記、正文和后記書寫是否清晰、完整,并確認處方的合法性。
第三十五條藥師應當對處方用藥適宜性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包括:
(一)規定必須做皮試的藥品,處方醫師是否注明過敏試驗及結果的判定;
(二)處方用藥與臨床診斷的相符性;
(三)劑量、用法的正確性;
(四)選用劑型與給藥途徑的合理性;
(五)是否有重復給藥現象;
(六)是否有潛在臨床意義的藥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七)其它用藥不適宜情況。
第三十六條藥師經處方審核后,認為存在用藥不適宜時,應當告知處方醫師,請其確認或者重新開具處方。
藥師發現嚴重不合理用藥或者用藥錯誤,應當拒絕調劑,及時告知處方醫師,并應當記錄,按照有關規定報告。
第三十七條藥師調劑處方時必須做到四查十對: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藥名、劑型、規格、數量;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對臨床診斷。
第三十八條藥師在完成處方調劑后,應當在處方上簽名或者加蓋專用簽章。
第三十九條藥師應當對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按年月日逐日編制順序號。
第四十條藥師對于不規范處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處方,不得調劑。
第四十一條醫療機構應當將本機構基本用藥供應目錄內同類藥品相關信息告知患者。
第四十二條除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和兒科處方外,醫療機構不得限制門診就診人員持處方到藥品零售企業購藥。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三條醫療機構應當加強對本機構處方開具、調劑和保管的管理。
第四十四條醫療機構應當建立處方點評制度,填寫處方評價表(附件2),對處方實施動態監測及超常預警,登記并通報不合理處方,對不合理用藥及時予以干預。
第四十五條醫療機構應當對出現超常處方3次以上且無正當理由的醫師提出警告,限制其處方權;限制處方權后,仍連續2次以上出現超常處方且無正當理由的,取消其處方權。
第四十六條醫師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方權由其所在醫療機構予以取消:
(一)被責令暫停執業;
(二)考核不合格離崗培訓期間;
(三)被注銷、吊銷執業證書;
(四)不按照規定開具處方,造成嚴重后果的;
(五)不按照規定使用藥品,造成嚴重后果的;
(六)因開具處方牟取私利。
第四十七條未取得處方權的人員及被取消處方權的醫師不得開具處方。未取得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資格的醫師不得開具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
第四十八條除治療需要外,醫師不得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和放射性藥品處方。
第四十九條未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不得從事處方調劑工作。
第五十條處方由調劑處方藥品的醫療機構妥善保存。普通處方、急診處方、兒科處方保存期限為1年,醫療用毒性藥品、第二類精神藥品處方保存期限為2年,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保存期限為3年。
處方保存期滿后,經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批準、登記備案,方可銷毀。
第五十一條醫療機構應當根據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處方開具情況,按照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品種、規格對其消耗量進行專冊登記,登記內容包括發藥日期、患者姓名、用藥數量。專冊保存期限為3年。
第五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定期對本行政區域內醫療機構處方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在對醫療機構實施監督管理過程中,發現醫師出現本辦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應當責令醫療機構取消醫師處方權。
第五十三條衛生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依法對醫療機構處方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出示證件;被檢查的醫療機構應當予以配合,如實反映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不得拒絕、阻礙、隱瞞。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五十四條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一)使用未取得處方權的人員、被取消處方權的醫師開具處方的;
(二)使用未取得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資格的醫師開具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的;
(三)使用未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從事處方調劑工作的。
第五十五條醫療機構未按照規定保管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處方,或者未依照規定進行專冊登記的,按照《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第七十二條的規定,由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印鑒卡;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處分。
第五十六條醫師和藥師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按照《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第七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一)未取得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資格的醫師擅自開具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的;
(二)具有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醫師未按照規定開具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或者未按照衛生部制定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臨床應用指導原則使用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
(三)藥師未按照規定調劑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處方的。
第五十七條醫師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
(一)未取得處方權或者被取消處方權后開具藥品處方的;
(二)未按照本辦法規定開具藥品處方的;
(三)違反本辦法其他規定的。
第五十八條藥師未按照規定調劑處方藥品,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并由所在醫療機構或者其上級單位給予紀律處分。
第五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履行監管職責的,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第八章附則
第六十條鄉村醫生按照《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在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鄉村醫生基本用藥目錄范圍內開具藥品處方。
第六十一條本辦法所稱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是指按照衛生部《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包括主任藥師、副主任藥師、主管藥師、藥師、藥士。
第六十二條本辦法所稱醫療機構,是指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批準登記的從事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婦幼保健院、衛生院、療養院、門診部、診所、衛生室(所)、急救中心(站)、專科疾病防治院(所、站)以及護理院(站)等醫療機構。
第六十三條本辦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處方管理辦法(試行)》(衛醫發〔20xx〕269號)和《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處方管理規定》(衛醫法〔20xx〕436號)同時廢止。
處方權如何獲得1.經注冊的執業醫師在執業地點取得相應的處方權。
助理醫師開具的處方應經執業醫師簽名或加蓋專用簽章后方有效;但在鄉鎮、村的醫療機構獨立從事一般的執業活動的助理醫師,可以在注冊的執業地點取得相應的處方權。
2.醫師應當在注冊的醫療機構簽名留樣或者專用簽章備案后,方可開具處方。
3.醫師經考核合格后可取得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處方權;藥師經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調劑資格。
麻醉藥品管理范文4
1.麻醉護士護理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來現代醫學飛速發展,伴隨麻醉學科的迅猛發展和手術室護士角色的不斷完善,麻醉護士這一新型角色應運而生,它是為適應現代麻醉學科的發展而設立的一個工作崗位,在日常的麻醉護理工作中,日益凸顯其工作的重要性。他們的麻醉護理質量不僅關乎著患者的切身體驗,更是患者手術安全性的一個重要體現。
2.麻醉護理工作的主要內容
2.1麻醉備用物品管理 麻醉準備間設在層流手術室內,備有麻醉所需各類藥品、耗材、物品等,均需麻醉護士按需請領,按有效期順序擺放,分類放置便于使用。急救搶救藥品、物品,按規定數目、種類定位擺放于急救箱內,便于麻醉師急救插管使用,用后及時整理、添充。
2.1.1高價值麻醉物品的管理 設專柜放置,記錄基數并每日核對及時補充,以防用后漏記,造成科室經濟損失[2]。
2.1.2常用麻醉耗材的管理 以每個手術間為單位,每次手術完畢后及時更換呼吸回路、面罩、鈉石灰。每臺麻醉機內放入固定數量的牙墊、多功能吸痰管、口咽通氣道及各種型號的氣管插管,每日手術后及時清點查對、補充。每個手術間的麻醉車內都放入固定數量的心電電極、三通、連接管、麻醉處方、單據等,每日檢查、補充。
2.1.3麻醉儀器的維護與管理 麻醉器具按醫療原則,盡可能使用一次性的,每次手術后更換。一般喉鏡、可視喉鏡、纖維支氣管鏡等用后清洗、消毒,并用環氧乙烷消毒備用。喉鏡每天檢查,如發現接觸不良、電源不足等情況,應及時更換,確保麻醉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2.1.4麻醉儀器 購置新的麻醉儀器后建立設備檔案,認真掌握設備的基本性能和維護方法,熟悉常見故障的處理,保障儀器的正常使用并確保麻醉工作順利完成。
2.1.5麻醉機和心電監護儀的管理 麻醉護士每日對麻醉機進行保養,檢查麻醉機的性能是否正常,清洗呼吸回路及活瓣,補充吸入性麻醉藥物的藥量,每日手術完畢后更換麻醉機內的鈉石灰,保持麻醉機的清潔、干凈。如發現故障,應向領導匯報,并報維修,以確保機器運轉正常。心電監護儀的各種連線應按規則盤好,并放入吊塔的抽屜內備用,保持干凈無血跡,每日下班前檢查各手術間內的插頭是否拔掉,以防漏電。
2.1.6急救車、急救箱的管理 急救車按規定放入所需急救藥物,急救箱內放入各種型號的一次性氣管導管、導芯、牙墊、一次性吸痰管、喉罩、一般喉鏡和一次性喉鏡,每周檢查補充。
2.2 麻醉科藥品的管理
2.2.1麻醉科護士要熟悉各種藥品的藥理作用,根據藥品性能,按普通常規用藥、貴重藥品、搶救藥品、麻醉藥品、精神類藥品這五種進行分類管理;根據藥品的有效日期及貯藏方法有序存放,定期整理,做到各類藥品定量、定位,使其一目了然。
2.2.2麻醉準備間護士于前一天下午整理每個手術間麻醉常規藥品,并根據每臺手術的術式、麻醉方法、麻醉醫師的習慣準備好第2天相應的手術用藥。對于特殊病例,參加麻醉前討論,根據病情及麻醉醫師的要求,準備手術所需貴重藥品并做好登記,手術后收回多余藥品,與已發的必備藥品及麻醉單、收費單一一核對。若發現不符,及時查找原因,做到不浪費、不漏記或多記藥品。
2.2.3麻醉藥品管理的關鍵 制訂嚴格的麻醉藥品管理制度,麻醉藥品及一類精神類藥品實行專人負責、專柜加鎖、專用賬冊、專用處方、專冊登記的“五專管理”[3]。定期核查藥品的有效期,并建立藥品有效期登記本。把每種藥按各批次的有效期分類登記在冊,這樣通過對登記本的定期查閱做到心中有數,將有效期接近的藥先用,避免藥品的積壓和浪費。
麻醉藥品管理范文5
【關鍵詞】 精神藥品;抗精神病藥物;正確區別
目前不僅社會上許多人,甚至不少醫務人員不能正確區分精神藥品與抗精神病藥物,常常將二者混為一談。為了臨床合理用藥,減少醫療差錯,有必要將精神藥品與抗精神病藥物的相關知識加以介紹。
1 精神藥品與抗精神病藥物的概念與分類不同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1]中規定,精神藥品系指列入精神藥品目錄的藥品和其他物質。精神藥品分為第一類精神藥品和第二類精神藥品。國家最新公布的精神藥品共130個品種,其中第一類精神藥品52個品種,我國已生產并使用的有6種,臨床常用的有司可巴比妥、哌醋甲酯、丁丙諾啡、三唑侖等。第二類精神藥品有78個品種,我國已生產并使用的有26種,臨床常用的有硝西泮、地西泮、艾司唑侖、阿普唑侖、苯巴比妥、勞拉西泮、扎萊普隆、麥角胺咖啡因、氯硝西泮等??咕癫∷幬镞^去又稱神經阻斷劑、強安定劑等。主要用于治療精神分裂癥及其它精神失常的躁狂癥狀??咕癫∷幬锇椿瘜W結構可分為以下幾類[2]:(1)吩噻嗪類。如氯丙嗪、奮乃靜、氟奮乃靜、三氟拉嗪等;(2)硫雜蒽類。如氯普噻噸、氟哌噻噸等;(3)丁酰苯類,如氟哌啶醇等;(4)苯酰胺類,如舒必利、泰必利;(5)二苯氧氮平類,如氯氮平;(6)二苯丁哌啶類,如五氟利多??咕癫∷幬锍陨蠋最愅?,尚有苯并異唑衍生物利培酮等。
2 精神藥品與抗精神病藥物的管理不同
精神藥品屬于國家管制藥品,國家有具體的管理規定。從生產、經營、使用、儲存、運輸、監督管理等各個環節都有一整套嚴格要求,必須做到:專庫(柜)加鎖、專人負責、專用帳冊、專用處方、專冊登記,精神藥品的處方至少保存2 a,專用帳冊的保存期限應自藥品有效期滿之日起不少于5 a。還要求藥品經營企業第一類精神藥品不得零售,第二類精神藥品的零售企業應當憑執業醫師出具的處方,按規定銷售第二類精神藥品,禁止超劑量或無處方銷售第二類精神藥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第二類精神藥品,醫療機構只能憑《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購用印鑒卡》向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的定點藥品批發企業購買第一類精神藥品[1]。具有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資格的執業醫師開具第一類精神藥品時,應當在病歷中記錄,醫師不得為他人開具不符合規定的處方或者為自己開具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3]。在為患者首次開具第一類精神藥品時,應親自診查患者,為其建立相應的病歷,留存患者身份證明復印件,并要求其簽署《知情同意書》。病歷由醫療機構保管。為確?;颊叩挠盟幇踩瑢μ幏较蘖窟M行規定,除特殊情況外,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注射劑為一次用量,其它劑型處方不得超過三日用量;第二類精神藥品處方一般不得超過七日用量[4]。而抗精神病藥物則屬于一般性藥品,在管理上無特殊要求。
3 精神藥品與抗精神病藥物的用途不同
精神藥品臨床使用的品種雖然有限,但臨床應用比較廣泛。主要用途有:(1)抗焦慮、鎮靜催眠、抗驚厥等。如地西泮、氯硝西泮、苯巴比妥、司可巴比妥等;另外,地西泮、氯硝西泮、硝西泮、苯巴比妥也可用于治療癲癇,地西泮是用于治療癲癇持續狀態的首選藥。(2)精神興奮作用。如哌醋甲酯,主要是選擇性地興奮腦干以上的中樞神經部位,提高大腦皮層興奮性。臨床上用于治療小兒遺尿癥,對兒童多動癥也有較好的療效。(3)鎮痛作用。如丁丙諾非,臨床用于癌癥、手術后、燒傷后和心肌梗死后疼痛等。丁丙諾非的鎮痛作用強,作用時間長,其鎮痛作用約為嗎啡的100倍,其作用時間針劑可持續6 h~8 h,舌下含片可維持8 h~12 h。另外,丁丙諾非含片還可用于吸毒成癮者的脫毒治療。而抗精神病藥物臨床上主要用于治療精神分裂癥、偏執性精神病、心因性精神障礙和一部分情感性精神病及其他一些精神疾病。該類藥物的藥理作用與影響中樞多巴胺通路的多巴胺功能密切相關,它能有效地控制興奮躁動,治療思維障礙和行為障礙,改善接觸,消除病人的敵對態度。而近幾年迅速發展的非典型抗精神病藥如利培酮還能減慢疾病衰退的過程,有效改善精神分裂癥患者的認知功能障礙[5],提高回歸社會的能力。
4 精神藥品與抗精神病藥物的本質區別
精神藥品和抗精神病藥物雖皆為中樞神經系統藥,但有著本質的區別??咕癫∷幬锍税l揮正常的藥理作用外,長期用藥不會產生精神依賴性。而精神藥品則長期用藥后可產生精神依賴性[6],產生周期地或連續地使用某種藥物的欲望,即產生強迫性用藥行為,以便獲得滿足或避免不適感等,給用藥者本人造成傷害。因此,對精神藥品的使用,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精神藥品的管理規定執行,必須嚴格掌握其適應癥,按處方限量開具精神藥品,不允許為滿足病人需要開超量處方,杜絕開人情方。對不符合規定的處方,處方的調配人、核對人應當拒絕調配,嚴防濫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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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衛生部.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處方管理規定[S].2005
麻醉藥品管理范文6
【關鍵詞】藥品庫管理 藥品采購 藥品維護
醫院藥品庫的主要任務是根據國家藥品管理法努力管理好藥品的質量,用最低成本,最佳方法來貯存藥品,控制好藥品的數額,使庫存量既能滿足醫院各科室良好的運行需要,又要避免藥品積壓和過期失效。[1]下面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對醫院藥品庫管理模式作一探討。
1 藥品庫管理制度化
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堅持藥品采購與保管分開制,針對各個環節和崗位,制定切實可行的制度和相應的標準操作規程。如購藥審批制度,首營制度,質量檢查驗收制度,藥品保管﹑養護﹑領發﹑使用制度等。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劇毒藥品、放射性藥品管理制度等,完善和規范藥品庫管理的各項工作。
2 科學制定采購計劃
我院成立了藥事管理委員會,并制定了醫院《基本用藥目錄》。藥品庫保管員就以《基本用藥目錄》為依據制定采購計劃,經藥劑科主任、主管院長審核批準后,由采購員網上采購中標品種。藥品采購過程中,做好采購計劃是關鍵。目前藥品采購渠道通暢,貨源充足,品種齊全。一般來說,成藥進量以夠用一個月為好,對用藥量少而又必備的藥品以及部分因病專用而受用量限制的藥品,可根據需要做到少購、勤購;對一些不易采購到的緊缺藥品,如人血白蛋白、靜注丙種球蛋白,根據情況,可適當增加其庫存量;對于臨床個別特需藥品以及新增品種,由臨床科室醫生填寫購藥申請單,采用個別品種隨時采購的辦法。這樣既可滿足臨床用藥和特殊藥品的供給,又可以有效地防止藥品積壓??傊幤凡少徲媱澮龅骄人幤芳奥閾屪硭幤烦洳粩?,常用藥品無故不中斷。
3 加強藥品入庫驗收
嚴格執行《藥品入庫驗收制度》,國產藥品根據中國藥典、部頒標準實施檢查,進口藥品依據《進口藥品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國務院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授權的口岸藥品檢驗所的檢驗報告書或其復印件驗收。首營藥品要核收生產企業資質、加蓋企業印章的藥品生產或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及GMP證書復印件及檢驗報告書。每次入庫驗收應對藥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家、供貨單位、發票號逐一核對,逐項錄入。對于價格有調整的藥品,要根據有關部門的調價通知進行核對。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驗收實行雙人核對驗收、清點,雙人簽字入庫制度。驗收發現有外觀質量異常、包裝破損、標識不清、有效期在半年以內的藥品按有關規定交涉處理,并及時做好所有藥品的入庫驗收記錄。
4 加強藥品在庫管理
經驗收合格入庫的藥品,按理化特性、藥理作用,區分、分類、定點存放,便于檢查、保管、出貨。根據藥品性能,掌握其質量變化規律,采取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藥品在庫養護原則。 每天兩次對各個庫房的溫濕度進行檢查并記錄,采取自然通風、機械通風等方法保持環境干燥,保證濕度在45%~75%之間。冷藏庫溫度保證在2℃~8℃之間。
每月對藥品有效期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有效期在半年之內的藥品公布于近效期藥品提示牌中,懸掛在醒目位置,加快藥房內部調劑使用并聯系經銷商更換,避免藥品過期失效而給醫院造成經濟損失。對于三個月以上的滯銷藥品定期報告給藥劑科主任,并與使用科室進行溝通,書面通知該科主任,停止采購滯銷藥品。對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或者患者投訴懷疑有質量問題的﹑以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公告有問題的藥品要及時召回,保障患者的用藥安全。
5 加強藥品出庫管理,做到帳物相符
嚴格按照藥品的批號發貨,遵循先產先出、易變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則。及時配送藥品到調劑部門,打印出庫憑據并作出庫記錄。認真復核藥品名稱、規格、批號、有效期、包裝等等,保證藥品出庫質量。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要實行雙人發貨制度。
每月對庫存藥品進行清點,由于出庫時實行了嚴格的雙人核對制度,帳物相符率達到100%。
6 部分藥品零庫存管理,減少庫存和醫院資源的占用
搶救藥品和用量不穩定的藥品,保持有一定的庫存量。對于質量重﹑用量大、周轉快﹑占用庫房面積也相對較大的藥品,采取零庫存管理。[2]如口服液類、婦科外洗劑、氨基酸注射液等。每周一上午庫管人員做好計劃交給采購員,當天下午醫藥公司就能把貨及時送到,經藥庫保管員驗收合格后,直接送到各個部門。這樣減少了在藥庫存放的環節,大大地提高了藥品的周轉率,有效地減少了藥品的積壓,從而有效緩解醫院流動資金的壓力,極大程度地控制了藥品相關管理成本。
7 做好藥品的儲備
藥品庫還要注意特殊藥品的儲備,例如在國家法定假期前應做好急救藥等藥品的儲備計劃,在突發性傳染病暴發期間做好抗病毒、抗感染等防治藥品的儲備,保障臨床用藥。
8 完善信息反饋
藥品出庫后在藥房和病房的使用過程中,往往能發現一些問題,如膠囊破損、空殼、內包裝空盒或空粒、標簽脫落、針劑色澤不均、大輸液有懸浮物等。藥品庫在接到此類反饋信息后,先進行登記,同時積極聯系相關的公司或廠家處理。處理結束后將反饋信息和處理結果備案,以便進行進一步匯總分析和持續監控。對問題較多的公司或廠家提交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討論是否繼續購買該公司或廠家的藥品,以確保藥品的質量。
總之,為確保藥品質量,我院建立和完善了藥品庫管理規章制度,包括藥品采購、藥品驗收、藥品儲藏、藥品有效期的管理規范、首營藥品管理規范等,使得藥品采購和藥品庫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醫院藥品庫管理是一項動態復雜的工作,關系到醫院藥品的供應是否及時、暢通,品種是否齊全,質量是否有保證。所以藥品庫工作人員更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較高的思想素質,掌握必備的藥學知識。注意收集藥品不良反應的信息、加強藥品質量管理、不斷探索更為合理的藥品庫管理模式,最終實現藥品庫科學化、系統化的管理,為臨床提供安全、有效的藥品。
參 考 文 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