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公司評估報告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公司評估報告范文1
研發機構:商務部信用評級與認證中心
主審:韓家平
執筆:蒲小雷
“上證綜指下跌3.2%、深成指下跌9.59%,在全球主要股市中表現墊底”,A股在2014年上半年交出的成績單再次讓6800多萬股民失望。同時,截至6月30日收盤,2467家A股上市公司上半年總市值較2013年末略有上升,增長1216億元,增幅為0.45%。其中1420家市值較2013年年末出現增長,市值增長的總和為1.81萬億元。
一方面作為我國企業界優秀代表的上市公司市值在增長,一方面股指卻低迷不振。部分投資者質疑我國上市公司業績欠佳,部分上市公司僅5人仍苦撐不退市,導致股指低迷。然而上市公司的實際經營狀況究竟如何?隨著首家退市央企長航油運走完退市流程,今后退市的上市公司還會增多嗎?
本報告使用“中國非金融類上市公司財務安全總指數(Financial Security Index,簡稱FSI總指數)”,根據所有非金融類上市公司財報數據,來對2014年非金融類上市公司財務安全狀況進行評估和分析。其中,本份春季報告根據所有非金融類上市公司2013年度年報進行評估和統計分析。 分析發現,從2012年開始,FSI總指數已經連續3年呈現持續下降趨勢。
2014年是中國非金融類上市公司總體財務安全狀況近6年中最差的一年。2014年FSI總指數為5172.12點,較上年度下降了101.75個基點,降幅為1.93%。
中國上市公司FSI總指數走勢與我國GDP年增長率走勢呈現正相關關系。由此,根據2014年FSI總指數預測值,在我國宏觀經濟政策沒有明顯變化的情況下,2014年我國GDP增長率較2013年將略有下降,預計為7%~7.2%左右。
分行業看,行業財務安全指數上升幅度最大的是綜合行業(多種經營行業),其次是建筑材料業和國防軍工、公共事業和交通運輸等3個行業。從25個一類行業的財務安全指數得分絕對值來看,家用電器行業整體財務安全狀況最好,其次是食品飲料和紡織服裝兩個行業。在所有行業中,房地產行業的財務安全狀況最差,財務風險也最大。
2014年,中國上市公司優秀企業的總體數量減少,同時,存在風險的上市公司數量正在增加,鑒于中國證券監管機構已經大力推動退市制度,已有財務風險的上市公司將面臨更為嚴格的審查,可以預計,中國上市公司退市數量將快速增加。
2014年中國非金融類上市公司財務安全為近6年最差
本報告分析的中國非金融類上市公司樣本數為2213家。
從2008年以來,中國非金融上市公司FSI總指數呈現先升后降態勢,在2011年FSI總指數達到最高值后,從2012年開始,FSI總指數已經連續3年呈現持續下降趨勢。
2014年是中國非金融類上市公司總體財務安全狀況近6年中最差的一年,中國上市公司總體財務安全形勢仍十分嚴峻。2014年FSI總指數為5172.12點,較上年度下降了101.75個基點,降幅為1.93%【見表1】 。
通過FSI總指數多期線性回歸分析,中國上市公司FSI總指數走勢與我國GDP年增長率走勢呈現正相關關系。根據2014年FSI總指數預測值,在我國宏觀經濟政策沒有明顯變化的情況下,2014年我國GDP增長率將較2013年略有下降,預計為7%~7.2%左右。
從中國非金融類上市公司總體財務安全指標分析,中國上市公司整體財務安全狀況存在以下特征:
1. 相對于整體營業規模而言,我國上市公司的總體資產規模偏大,資產效率偏低,資產總體上存在一定泡沫化。資產泡沫化是發生系統性風險的重要參考指標。
2. 從成本指標看,我國上市公司總體成本上升速度較快,成本成為吞噬企業利潤的主要原因。
3. 無形資產價值存在高估現象,無形資產無法對公司發展產生積極貢獻。
4. 借款效率普遍低下。大量上市公司借款對銷售的貢獻度很小,借款被用于各種不能產生銷售的無效環節中。
總體結論和對2014年預測:近3年來,中國非金融類上市公司FSI總指數一直呈現下降趨勢,尤其2014年,FSI總指數降至2008年以來最低谷。上述數據反映出,2014年中國宏觀經濟仍然處于下行通道,實體經濟經營和財務困難沒有得到根本解決,企業財務風險進一步加大,應引起國家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為了確保2014年我國宏觀經濟(GDP)增長達到既定目標,有必要在現行經濟政策基礎上,適度放寬宏觀經濟政策。
從宏觀經濟風險角度看,我國上市公司總體財務安全狀況尚在可控范圍,不會出現重大系統性財務風險。從投融資角度看,2014年我國總體投融資風險偏大,投資者從事投融資業務時應更為謹慎。
2014年,中國上市公司優秀企業的總體數量減少,同時,存在風險的上市公司數量正在增加,鑒于中國證券監管機構已經大力推動退市制度,已有財務風險的上市公司將面臨更為嚴格的審查,可以預計,中國上市公司退市數量將快速增加。
三大產業財務安全指數均下降
――房地產業財務風險最大
結合申萬分類標準和Themis模型分類標準,中國三大產業中,第一產業所屬1個一類行業,即農林牧漁業;第二產業所屬18個一類行業,即采掘、化工、鋼鐵、有色金屬、電子、汽車、家用電器、食品飲料、紡織服裝、輕工制造、醫藥生物、公共事業、建筑材料、建筑裝飾、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國防軍工、綜合等行業;第三產業所屬6個一類行業(金融行業除外),分別是交通運輸、商業貿易、休閑服務、計算機、通信、房地產等行業。
從三大產業的FSI指數【見表2】可以看出:
近兩年來,三大產業的FSI指數均出現不同程度下降。
2014年,FSI第一產業指數同比下降,降幅為4.02%,第一產業財務安全狀況下滑速度較快,反映出第一產業2014年仍將在低谷中徘徊下行。
FSI第二產業指數2011年達到最高值后,已經連續3年持續下降。不過,2014年FSI第二產業指數的下降幅度小于第一產業指數和第三產業指數,降幅為1.41%,降幅最小,且指數值在三個產業中最高。這說明,第二產業受到宏觀經濟影響小于其他兩個產業,整體財務安全狀況相對較好。
FSI第三產業指數近5年來持續下降,2014年同比降幅為3.55%,下滑速度也較快,降幅低于第一產業,但高于第二產業。由于第三產業中的房地產行業指數遠低于其他行業,使FSI第三產業指數遠低于第一產業和第二產業。
對比2013年,2014年25個一類行業中,家用電器和通信2個行業財務安全指數基本持平;汽車、交通運輸、建筑材料、公用事業、國防軍工、電氣設備、綜合等7個行業財務安全指數呈現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余16個行業財務安全指數呈現不同程度的下降。財務安全狀況下降的行業是上升行業的2倍以上。
在所有一類行業中,財務安全指數下降幅度最大的行業是第三產業的休閑服務行業,降幅為14.23%,整體行業呈現斷崖式快速下跌態勢,行業風險凸顯。除休閑服務業外,第三產業中的的房地產行業跌幅超過10%,跌幅排在第二位,鑒于房地產行業指數極低,該行業財務風險非常大。第二產業的鋼鐵、化工、輕工制造、采掘、農林牧漁等行業的財務安全指數也呈現較快速下跌趨勢,降幅均超過了4%,均呈現出不同程度的行業安全隱憂。
在所有行業中,行業財務安全指數上升幅度最大的是綜合行業(多種經營行業),行業財務安全指數同比上升8.31%;其次是建筑材料業,財務安全指數同比上升了6.86%;國防軍工、公共事業和交通運輸等3個行業上漲幅度也較大。
從25個一類行業的財務安全指數得分絕對值來看,家用電器行業整體財務安全狀況最好,其次是食品飲料和紡織服裝兩個行業。這3個行業均屬于生產和制造日用產品的行業范疇,體現了在弱經濟周期環境下日用必需品受到宏觀經濟下行影響最小的普遍規律。
在所有行業中,房地產行業的財務安全狀況最差,行業指數僅為2173.47點,指數值只有其他行業的1/2~1/3,且2014年財務安全狀況同比快速下降,因此該行業是所有行業中財務風險最大的行業;建筑裝飾業的財務安全狀況排名倒數第二位,且同比出現較快下滑,行業整體財務風險也非常大。
超三成上市公司存在粉飾報表嫌疑,房地產最多
通過Themis純定量異常值評級分析看,在2014年進行財務安全評級的2213家樣本中,有744家上市公司存在不同程度的財務報表粉飾嫌疑,比2013年增加142家,占全部樣本上市公司的33.62%。
公司評估報告范文2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各類占有國有資產的企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國有資產占有單位”)發生有關經濟事項應報財政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下同)進行核準的資產評估項目。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產權主管單位是指國有資產投資主體、或代行國有資產投資主體的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和機構。
第四條國有資產評估項目核準實行分級管理:
(一)設立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經省政府批準發生國有股權變動(包括增資擴股、國有股轉讓、合并、分立、終止等)涉及的資產評估項目由省財政廳負責核準;
(二)省級國有資產占有單位經省政府(或省國資委,下同)批準實施的重大經濟事項涉及的資產評估項目由省財政廳負責核準,包括:
1.公司的設立、合并、分立和終止;
2.公司在經營存續期間發生國有資本變動;
3.公司從事授權經營范圍以外的投資活動;
4.公司向境外注資或轉讓、出售國有產權或股權:
5.其它重大經濟事項。
(三)市、縣級國有資產占有單位實施的重大經濟事項涉及的資產評估項目由省轄市財政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下同)負責核準,評估項目核準范圍由各市財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
(四)同一經濟行為或資產評估項目涉及多個產權投資主體的,必須委托同一個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并按國有股最大股東的資產隸屬關系辦理核準手續;持股比例相等的,由權變動的一方按資產隸屬關系辦理核準手續。
第五條國有資產評估原則上由國有產權持有單位(以下簡稱“評估委托單位”)委聘中介機構。評估委托單位在委托評估機構之前,應填寫《國有資產評估項目情況說明表》(附件1),經產權主管單位同意后,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在資產評估過程中,評估委托單位和國有資產占有單位應及時向財政部門報告有關項目的工作進展情況;財政部門認為必要時,可對該項目進行跟蹤指導和檢查。
地方資產評估項目需報省財政廳核準的,市財政部門應及時將《國有資產評估項目情況說明表》送省財政廳備案。
未按規定報送《國有資產評估項目情況說明表》的,資產評估項目核準財政部門將不予受理。
第六條國有資產評估項目核準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評估委托單位收到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后,應按規定程序報產權主管單位初審;
(二)產權主管單位應對評估報告進行認真審核,針對存在的問題組織評估委托單位、國有資產占有單位和評估機構對評估報告進行修改;修改后的評估報告經產權主管單位審核同意后,在評估報告有效期屆滿兩個月前向財政部門提出書面核準申請;
(三)財政部門收到核準申請后,對不符合要求的,可以將申請核準文件和評估報告退回,由產權主管單位組織進行修改完善,并重新行文報財政部門申請核準;對申報材料齊全的,財政部門應及時組織專家組進行評審;
(四)產權主管單位應根據專家組的評審意見,組織評估委托單位、國有資產占有單位和評估機構對評估報告進行修改;修改后的評估報告,由產權主管單位以書面形式函報財政部門,報送函中要明確是否同意修改后的評估報告,并對修改情況予以說明。
(五)根據專家組的評審意見和修改完善后的評估報告,對符合要求的,財政部門應于20個工作日內下達核準文件(附件4)。
第七條產權主管單位提出資產評估項目核準申請時,應向財政部門報送下列文件材料:
1.產權主管單位對評估報告的審核意見及向財政部門申請核準的書面文件(必須附資產評估報告審核的詳細意見);
2.資產評估項目核準申請表(附件2);
3.資產評估報告:包括資產評估報告書、資產評估說明、資產評估明細表。資產評估報告的內容、格式及附報文件應符合財政部《資產評估報告基本內容與格式的暫行規定》(財評字119**]91號)和《資產評估報告基本內容與格式的補充規定》(財評字(19**]3**號)等有關文件的要求;
4.與經濟行為相關的審計資料;
5.與評估目的相對應的經濟行為批準文件或有效材料;
6.有權部門批準的資產重組方案或改制方案、發起人協議等有關材料;
7.與評估項目有關的股東單位或各當事方的相關文件;
8.其它需要報送的資料。
第八條地方財政部門向省財政廳申請核準的資產評估項目,核準工作程序及應提交的文件材料按照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辦理。
第九條省財政廳核準的資產評估項目,其“評估目的相對應的經濟行為批準文件或有效材料”以及“批準的資產重組方案或改制方案”是指:
(一)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發生國有股權變動(包括增資擴股、國有股轉讓、合并、分立、終止等)經濟行為,省級企業項目須經省政府或產權主管單位批準,地方企業項目須經省轄市人民政府批準或核準;
(二)其他經濟行為須經省政府批準。
第十條財政部門主要從以下方面予以審核:
(一)進行資產評估的經濟行為是否合法并經批準;
(二)資產評估機構是否具備評估資質;
(三)在評估報告中簽字的注冊資產評估師是否具備執業資格;
(四)評估基準日的選擇是否適當,評估報告的有效期是否明示;
(五)評估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是否適當;
(六)評估委托單位和資產占有單位所提供的資產權屬證明文件、財務會計資料及生產經營管理資料,其真實性、合法性是否作出承諾(附件3);
(七)評估過程、步驟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八)其它。
第十一條注冊資產評估師及評估機構對其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財政部門建立資產評估核準項目統計報告制度,各市財政部門應于年度終了20個工作日內將本地區資產評估核準項目統計匯總后上報省財政廳。
第十三條各市財政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補充規定。
公司評估報告范文3
案例一、北京市石景山區XX小區集體訴訟案
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區XX小區是北京城市XX公司于2005年5月開始開發建設的商品住宅小區,共有4幢樓,每幢樓12~22層,住宅600個單元。該小區于2004年月開始預售,于2005年6月建成交付業主。業主于2005年7月以后開始陸續裝修入住。案例涉及的當事業主黎XX于2004年11月14日與北京市城市開發有限公司簽訂購房合同,一次性支付全部購房款84萬元,購得該小區第10棟2單元商品住宅一套,面積134.82m2。并于2005年6月30日接收房屋。
業主收房時卻發現臥室天花板(樓板)明顯存在斜向45°裂縫,長度達兩米。而且經進一步勘查,而且裂縫疑似上下貫通,該業主由此產生聯想,立刻查看自家地面,果然發現地面也存在相同裂縫,其他單元業主也相繼發現自己居住單元的天花板和地板存在位置、長度、走向和性質極為類似的裂縫。后經從樓上做澆水滲漏試驗,發現澆水迅速從下層居室流出,證實此裂縫為上下貫通裂縫。最終,經過連環查看相互交流,竟發現該樓從1層到12層的所有住宅單元在相同位置均出現相同走向裂縫,而且最終獲確認其性質均為樓板上下貫通裂縫。
針對上述問題,業主們與其開發商交涉時,對方便回避不見,開始采取事實上的拖延策略。
萬般無奈之下,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業主們遂訴諸法律。以“商品房出現重大缺陷”為由,將開發商―北京XX開發有限公司訴至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隨后,法院受理了訴訟。
為了確定業主們的損失,2006年1月石景山區人民法院委托北京市建筑工程質量司法鑒定中心對涉案房屋裂縫進行鑒定。鑒定機構要求業主事前對需鑒定的缺陷部位進行清理。北京市建筑工程質量司法鑒定中心遂于2006年1月對該棟的605室和1105室兩戶缺陷房間進行抽樣質量鑒定。2006年2月,北京市建筑工程質量司法鑒定中心出具鑒定書。關于裂縫產生原因鑒定書載明:“…該鑒定書對以上缺陷給出的結論為:“…頂板裂縫是由溫度和收縮作用產生的裂縫,系非受力裂縫。就此裂縫而言,尚不影響結構的安全性,但裂縫的存在,會對結構的適用性和耐久性產生不利影響。”
雖然有了這樣的鑒定結論,還需要一個定量的結論?!奔催€需要由權威機構對房屋缺陷的實際損失給予定量評估,以便獲得證據。
原告們經過5個多月的等待,2006年8月22日,石景山區人民法院終于向北京XX地產評估有限公司(下簡稱XX公司)發出委托函,委托XX公司對該案訟爭的兩項內容進行評估:房屋因存在裂縫導致的質量缺陷損失具體數額;房屋修復后是否存在價值的貶損。幾天后,XX公司的房地產估價師終于出現在XX小區業主,對房屋質量缺陷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整個現場的評估工作持續不到20min并未在現場對樓板開裂情況以及對室內裝修可能產生的影響仔細進行觀察和測量。
XX公司考察業主家里的裝修情況后,于2006年12月6日,《房屋質量缺陷損失評估報告》(以下簡稱“房損評估報告”)終于出爐。這也是當時北京市首份房屋質量缺陷損失評估報告。
其中評估結論原文摘錄如下:
(1)對房屋因存在裂縫導致的質量缺陷損失進行評估:估價對象在估價時點2006年12月4日的房屋造成的損失價值為7480.3元.
(2)裂縫修復后,已具備使用功能,但在房屋所有權人進行房地產轉讓時,可能會產生不利影響,造成房地產減值,根據估價人員現場觀測及對同類物業綜合分析,確定估價對象的減值比例為房地產總價的2~3%。
針對以上評估報告給出的結論,參與訴訟的筆者曾當庭提出自己意見,認為房損評估報告確定的損失數額過低。筆者根據實際工作經驗,依據建筑業預算的有關規范和手冊進行了計算,依據計算結果庭審時在法庭上提出,該“房損評估報告”給出的結論與國家的行業計算規范、手冊,以及施工實際嚴重不符。例如當庭指出損失數額計算嚴重失實事實之一是,計算費用中“工期”一項中給出的工期天數為兩天,與本案房屋裂縫缺陷修復工程實際所需工期相差太多。根據前述法官認可的修復方案,修復工程內容包括:拆除業主裝修的地板、鑿除裂縫周邊混凝土并進行清理、澆筑混凝土、對受損和施工影響的頂棚和墻壁進行清理和粉刷、恢復房間地板,以及施工現場的整理等等,經過實際保守估算約需16天工期。筆者當庭還指出,房損評估報告對修復缺陷時房間原裝修的破壞程度,以及施工影響損失的估算,與事實和規范完全不符。筆者作為業內人士認為,使用與評估方案計算損失所依據的相同規范進行計算,結果與評估報告大相徑庭。不符的原因在于,計算修復工程面積時,評估機構僅計算了裂縫所占面積,沒有計算維修對整個房間的不可避免的損壞和影響。原告依據計算對此評估結果提出質疑嚴重。
書中,業主們提出的索賠數額是6萬元。主要包括,房屋質量缺陷造成的損失價值為12600元(是否工期天數按16天計算的結果);房屋貶損值4.23萬元,具體計算依據為,以原購房款乘以年增長率加上專修費用做為計算基數,按評估中貶損比率的最大值3%計算,即(84萬購房款×2005年增長率120%×2006年增長率125%+15萬裝修費)×3%=4.23萬元。
2006年12月19日,石景山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由北京XX公司賠償7名業主3.6萬元到3.8萬元不等的數額。鑒定費由開發商承擔。
(1)北京城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給付業主黎XX房屋缺陷貶值金及損失共計三萬六千三百八十元;
(2)駁回黎XX其他訴訟請求。
案例二、北京市石景山區XX小區房屋質量缺陷訴訟調解案
案例一中已述及,北京市石景山區XX小區10棟2單元從1層到12層的所有住宅單元在相同位出現相同走向和性質的裂縫。其中一樓105號業主王××于2007年向石景山人民法院提其訴訟,法院受理此案。原告要求被告方北京市XX有限公司賠償由于其交付的房屋出現多處裂縫而造成的損失。具體主張為,要求被告給付房屋缺損貶值損金及裂縫修復損失6萬元,并承擔鑒定費用和訴訟費用。
2007年10月31日受理法院委托北京市XX房地產咨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就原告居住房屋內產生裂縫的修復成本損失和由此導致的房屋貶值損失進行評估。2007年11月30日該評估機構出具房屋質量缺陷損失評估報告。其中載明:房屋裂縫修復損失價值4541元?!胺课萑毕葸M行修復后,房屋缺陷貶損價值影響,綜合確定修復后房屋的價值為未發生裂縫的房屋與估價時點公開市場價值的2~3%,根據XX小區內未發生裂縫的房屋公開市場價值,經市場比較計算得出估價對象公開市場價值約為12899元/m2?!?/p>
此案經法院審理,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協議內容如下:
(1)北京市XX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12日之前賠償王××因房屋質量缺陷導致的修復和貶值損失五萬零伍佰元;
(2)鑒定費用七千元,由北京市XX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負擔
(3)訴訟費用四百元,由北京市XX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負擔
(4)雙方無其他爭議。
與王××一同并經法院調解結案的共三人。賠償額度從5.05萬元至10萬元不等。
案例三、北京市石景山區時代廬峰小區業主訴訟案
2008年夏,石景山XX新區業主黎XX家中再次發現其住房西北臥室和西南臥室頂板出現裂縫。這次出現的裂縫與2005年剛入住時發現的裂縫類似。業主認為,該裂縫是結構樓板斷裂,屬于房屋重大質量缺陷。曾電話通知房地產商,開發商派人看過之后一直拖延,長時間不予答復。筆者無奈遂于2009年3月將開發商訴至石景山人民法院。這是業主黎XX就同一套房屋其他房間存在的同一類質量缺陷提起的又一次訴訟。
同年11月25日,北京北方房地產咨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給出《房屋受損價值評估報告》,“認定:估價對象為北京市石景山區 XX小區10號樓2單元705號房屋,在估價時點2009年11月18日的房屋質量缺陷造成的損失價值為9616元;而對房屋修復后貶損價值未提出鑒定意見?!?/p>
法院依據這份報告判決如下:
(1)北京XX業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賠償黎XX(房屋質量缺陷損失九千六百壹拾陸元;
(2)駁回黎XX的其他訴訟要求。
房屋質量鑒定費用八千元,由北京首開億信置業股份有限公司負擔。房屋評估費用二千元,由黎聲蓮負擔一千七百八十四元,由北京首開億信置業股份有限公司負擔二百一十六元。
同一棟樓,同一個朝向,位置基本相同,同一個法院審理,同一個技術鑒定單位,檢測結果完全相同,可三家評估單位評估出來的損失千差萬別。這么一個呈堂重要證據,由于房屋缺損評估結果不同,造成法院判決相差數倍,給業主造成極大的直接損失。
建議:
(1)建議成立建筑工程司法綜合評定委員會
人員組成:各行業專家
職責:對評估房屋質量缺損機構的評估進行認定。發現問題3次以上的或者一次重大評估失誤的調銷其從業資質。
(2)建立咨詢機構設想:保證其獨立性;建立專家庫;評定專家遴選:隨即從專家庫抽?。槐M可能減少開發商和建筑企業影響;提供權威評估意見。
參考文獻
[1]《北京市房屋質量缺陷損失評估規程》.
[2]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建筑工程質量司法鑒定中心[2006]建鑒字(06002)號司法鑒定書.
[3]京貴評評估有限公司的房屋質量缺陷損失評估報告,京貴評(2006)損字第0171號.
公司評估報告范文4
第二條占有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對相關國有資產進行評估:
(一)整體或部分改建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
(三)合并、分立、清算;
(四)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原股東股權比例變動;
(五)除上市公司以外的整體或者部分產權(股權)轉讓;
(六)資產轉讓、置換、拍賣;
(七)整體資產或者部分資產租賃給非國有單位;
(八)確定涉訟資產價值;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需要進行評估的事項。
第四條占有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以不進行資產評估:
(一)經縣人民政府及其授權部門批準,對整體企業或者部分資產實施無償劃轉;
(二)國有獨資企業、行政事業單位下屬的獨資企業(事業單位)之間的合并、資產(產權)劃轉、置換和轉讓。
第五條占有單位有其他經濟行為,當事人認為需要的,可以進行國有資產評估。
第六條占有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對相關非國有資產進行評估:
(一)購非國有資產:
(二)非國有單位置換資產;
(三)受非國有單位以實物資產償還債務。
第七條占有單位有本規定所列評估事項時,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注冊資產評估師及評估機構對其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承擔法律責任。占有單位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并對所提供的情況和資料的客觀性、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評估機構獨立執業。
第八條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實行核準制和備案制。
第九條經縣政府批準實施的重大經濟事項涉及的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實行核準制,由縣財政局負責核準;縣級重大經濟事項的范圍、標準由縣政府確定。
(一)縣政府批準實施的重大經濟事項包括:
××縣政府批準成立授權營運機構、企業集團;
××國有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
××國有企業整體轉制破產項目和債轉股項目;
××縣級國有資產用于境外或外埠投資的項目,與中央、市級單位合資或合作,并且占控股地位的項目;
××縣政府批準實施的其它重大經濟事項。
(二)占有單位在評估機構進駐之前×××個工作日內,應向縣財政局書面報告有關項目的工作進展情況;縣財政局認為必要時,可對該項目進行跟蹤指導和檢查。
(三)核準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占有單位應于收到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后5日內上報其主管部門初審;
(1)授權單位、總公司(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報授權單位、總公司(集團公司)初審;
(2)各委、辦、局所屬企事業單位報各委、辦、局初審。
××經有關部門初審同意后,占有單位最遲應在評估報告有效期屆滿前兩個月向縣財政局提出核準申請;
××縣財政局收到核準申請后,對符合要求的,應在×××個工作日內完成對評估報告的審核,下達核準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h財政局認為必要時可組織有關專家參與審核。
(四)占有單位提出資產評估項目核準申請時,應向縣財政局報送下列文件:
××有關部門審查同意轉報縣財政局予以核準的文件;
××資產評估項目核準申請表;
××與評估目的相對應的經濟行為批準文件或有效材料;
××資產重組方案或改制方案、發起人協議等其他材料;
××資產評估機構提交的資產評估報告(包括評估報告書、評估說明和評估細表及其軟盤);
××資產評估各當事方的承諾函。
(五)縣財政局主要從以下方面予以審核:
××進行資產評估的經濟行為是否合法并經批準;
××資產評估機構是否具備評估資質;
××主要評估人員是否具備執業資格;
××評估基準日的選擇是否適當,評估報告的有效期是否明示;
××評估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是否適當;
××評估委托方是否就所提供的資產權屬證明文件、財務會計資料及生產經營管理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作出承諾;
××評估過程、步驟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其他。
第十條除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核準項目以外,對資產評估項目實行備案制。
本辦法所稱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是指占有單位按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后,在相應經濟行為發生前將評估項目的有關情況專題向縣財政局、國有資產授權單位(以下簡稱授權單位)、總公司(集團公司)、主管委、辦、局報告并由后者受理的行為。
(一)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工作的管理。授權單位、總公司(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各委、辦、局直屬企事業單位及無上級主管企業的資產評估項目備案工作由縣財政局負責。授權單位、總公司(集團公司)子公司以下企業,各委、辦、局直屬企事業單位以下的企事業單位的資產評估項目的備案工作,由授權單位、總公司(集團公司)、各委、辦、局負責。評估項目涉及多個國有產權主體的,按國有股最大股東的資產財務隸屬關系辦理備案手續;持股比例相等的,經協商可委托其中一方辦理備案手續。
(二)辦理備案手續需報送以下文件材料:
××占有單位填報的《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表》;
××資產評估報告(評估報告書、評估說明和評估明細表可以軟盤方式報);
××其它材料。
(三)辦理備案手續應當遵循以下程序:
××占有單位收到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后,對評估報告無異議的,應將備案材料逐級報送縣財政局或授權單位等部門;
××縣財政局或授權單位收到占有單位報送的備案材料后,對材料齊全的,應在×××個工作日內辦理備案手續;對材料不齊全的,待占有單位或評估機構補充完善有關材料后予以辦理。
(四)評估項目備案后,需對評估結果進行調整的,占有單位應自調整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原備案機關重新辦理備案手續,原備案表由備案機關收回。
第十一條縣財政局下達的資產評估項目核準文件和經縣財政局及授權單位備案的資產評估項目備案表是占有單位辦理產權登記、股權設置等相關手續的必備文件。
第十二條占有單位發生依法應進行資產評估的經濟行為時,應當以資產評估結果作為作價參考依據;實際交易價格與評估結果相差×××(含)以上的,占有單位應就其差異原因向縣財政局做出書面說明。
第十三條建立資產評估項目報告制度,按要求將核準和備案的資產評估項目逐項登記建立檔案,授權單位應于每年6月30日及年度終了×××個工作日內將其受理的評估備案項目情況統計匯總后報縣財政局,由財政局統一匯總,定期上報縣政府和市財政局。
第十四條縣財政局應當加強對資產評估項目的監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對資產評估項目進行抽查,確保核準項目、備案項目經濟行為和國有資產評估行為的合法性。
第十五條占有單位違反本辦法,向評估機構提供虛假情況和資料,或者與評估機構串通作弊并導致評估結果失實的,由縣財政局根據《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上報市財政局核準后予以處罰。
第十六條占有單位違反本辦法,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縣財政局上報市財政局核準后責令改正并通報批評:
(一)應當進行資產評估而未進行評估;
(二)應當辦理核準、備案手續而未辦理;
(三)聘請不符合資質條件的評估機構從事國有資產評估活動。
占有單位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縣財政局可以宣布原評估結果無效。
第十七條縣財政局對占有單位在國有資產評估中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時,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可以建議其上級單位或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八條資產評估機構、注冊資產評估師在資產評估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依照《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國有資產評估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的有關規定依法處理。
第十九條縣財政局、授權單位、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有資產評估管理的有關規定,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由縣人民政府或所在單位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條對于境外國有資產的評估,另行規定。
第二十一條縣屬城鎮集體企業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公司評估報告范文5
一、對《著作權資產評估指導意見》的認識
著作權資產涉及范圍廣、權利分類多,資產評估的不確定因素多且對價值的影響較大。本次的指導意見,充分反映了著作權的專業性特點,突出了評估的可操作性,豐富了無形資產準則的理論成果,滿足了著作權評估業務解決的新問題和操作要求,達到無形資產評估準則體例上下呼應以及評估實踐的要求。
(一)明確了必須進行現場調查的重要性
《指導意見》第二十條規定,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著作權評估業務,應當對享有著作權的作品相關情況進行調查,包括必要的現場調查,并收集相關信息、資料等。這對防止以往紙上談兵、規避風險起到了重要的防范作用。
(二)對三種評估方法提出了具體操作要求,解決了預測和參數選取的隨意性
在著作權評估實務中,往往出現方法選用的合理性分析缺失或收益法預測和參數選取的隨意性等問題?!吨笇б庖姟返诙l規定,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著作權資產評估業務,應根據評估對象、評估目的、價值類型、資料收集情況等相關條件,分析三種方法的適用性,恰當選擇一種或者多種評估方法。特別是對著作權資產評估中最常用的收益法還做出較為詳細的規定,包括三種具體操作方法:許可費節省法、增量收益法、超額收益法。上述規定強調了三種方法的適用性,解決了評估實務中為了迎合客戶隨意選擇評估方法而不注重合理性分析的問題。在第二十三條中又規定,應根據著作權資產對應作品的運營模式合理估計評估對象的預期收益,并關注運營模式法律上的合規性、技術上的可能性、經濟上的可行性。著作權的預期收益通常通過分析計算增量收益、節省許可費和超額收益等途徑實現。解決了著作權評估長期以來成本和收益不配比,與其他無形資產混淆的局面。
該指導意見還針對估算或預測的主要參數如著作權資產未來收益、許可費、許可費率、增量收益、貢獻資產貢獻、折現率的估算做出了便于操作的規定。
(三) 強調評估對象和評估范圍的合理性問題
《指導意見》第二十七條規定,注冊資產評估師運用收益法進行著作權資產評估時,應當綜合考慮評估基準日的利率、資本成本,以及著作權實施過程中的技術、經營、市場、生命周期等方面的風險因素,合理確定折現率。著作權資產折現率應當區別于企業整體資產或者有形資產折現率。本條規定提示評估師在運用收益法時,關注評估對象和評估范圍的合理性問題,將對評估結論產生影響。
(四)著作權資產折現率口徑應當與預期收益的口徑保持一致
《指導意見》第三十一條規定,注冊資產評估師對同一著作權資產采用多種評估方法評估時,應當對各種方法取得的初步結果進行比較分析,形成合理的最終評估結論。解決了長期以來由于折現率與預期收益口徑不一致帶來的評估結果不合理的問題。
二、對《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指南》的認識
本指南從服務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的管理角度出發,突出了金融企業的特色,按照銀行、保險、證券三大類企業提出了較詳細的評估說明應披露的事項的要求。指南也充分考慮了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監管單位要求,不僅為評估報告編制者――注冊資產評估師的具體操作提供了指導,也為評估報告使用者和監管部門正確理解評估結論,合理使用評估報告提供了指導性的意見。
(一)充分體現了金融評估業務的特殊要求
金融企業與一般企業在行業政策、經營方式及財務核算等方面均有所不同,指南明確了與金融不良資產評估規范的行為不同,評估明細表按照銀行、保險公司、 證券公司三大類編制樣表,其格式參照企業會計準則的報表格式;明確了評估對象及范圍的披露重點不同,《評估說明》編寫指引,突出了金融企業的特色,強化了金融資產的評估說明,如成本法《評估說明》指引按照銀行、保險、證券三大類企業分別說明企業各科目評估說明應披露的事項。對于收益法及市場法也做出了較詳細的規范。
(二)完善了評估報告準則體系,突出了可操作性
根據我國資產評估準則體系的規劃,業務性準則分為基本準則、具體準則、評估指南和指導意見四個層次。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關系到國有資產權益,對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的管理不可能脫離對資產評估報告的管理。指南以備案核準為目的,定位為評估指南,便于政府監管部門能夠清晰理解和審閱。保證了準則體系的科學性和合理性,且與已經的準則和正在起草的其他準則項目在邏輯、體例等方面實現了相互協調。
(三)增強了金融企業評估的針對性
指南全面總結了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業務和管理實踐,在結合評估報告準則原則性規定的基礎上,對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的編制提出了細化要求;在評估報告準則主要規范要素的基礎上,對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的格式提出要求。指南固化了實踐中的有效做法,最大限度地體現了可操作性。對于一些可以方便操作,但不宜在指南中出現的內容,以附件形式提供了指引。
公司評估報告范文6
一、不良資產企業股權處置定價的影響因素
(一)宏觀因素
1.市場透明度:它是指資產管理公司在處置不良股權資產時,買方對信息的知曉程度。只有在透明的市場環境下,投資者才會增強購入資產的信心。
2.經濟周期:只有在經濟增長迅速,投資和消費需求都十分旺盛的經濟復蘇和繁榮時期,不良股權資產的定價才會隨著市場需求而提升。
3.法律體系結構:只有較完善的法律體系,才能有效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增加投資者的購買積極性。
4.投資者的退出機制是否健全:這主要指不良股權資產轉讓的二級市場是否健全。只有存在健全的二級市場,不良資產的購買者才可能通過重組、打包、擔保、證券化等多種手段使資產增值,從而增加其介入一級市場的積極性,并最終提升不良資產的價值。
(二)中、微觀因素
1.企業所處的行業特征:不同的行業具有不同的風險程度。企業所處行業的供求狀況、行業產品結構、行業集中度、行業競爭格局以及國內和國際環境對該行業的影響都將對不良股權資產的定價產生影響。
2.企業所處行業所居于的生命周期階段:生命周期理論認為每個行業一般都要經歷初創、發展、成熟、衰退四個階段。企業所處行業所處的生命周期階段,對不良股權資產的定價也有重要影響。
二、不良股權資產處置定價的方式
目前,四家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出售的定價方式主要有市場競價法、協商定價與聘用中介機構進行評估等定價方式:
(一)市場競價
系指通過拍賣等市場手段來發現不良資產的真實市場價值,以此為不良資產定價。其主要是依據購買者對金融不良資產的認可價值制定價格。理論上講,這一方法與現代市場定位觀念相一致,可以得到一個較公平的價格。但由于我國市場經濟處于起步階段,市場發育還不夠健全,信息披露不完整,并較易引發道德風險甚至法律糾紛。
(二)協商定價
系指買賣雙方先各自報價,然后各自發揮談判技能,最后達成一致的交易價格。但這種方式在達成交易價格的一致意見之前,會是一個漫長的談判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不僅要耗費大量的交易成本(尤其是時間成本),并由于信息不對稱,資產管理公司和投資者可能是一方處于優勢地位,另一方處于弱勢地位,最終的成交價格在很大程度上受談判技巧和個人能力的影響,因而也較難以反映不良資產的真實價值。
(三)聘用中介機構進行評估
系指資產管理公司委托專門的評估機構對不良資產進行評估定價。這一方式應該說可以達到公正與客觀。但目前存在的問題是:所采用的評估方法與出售不良資產的評估目的常常不相匹配,且評估往往是在有限的信息資料基礎上和資料的真實性難以判斷的情況下得出的,因此這樣的評估結果市場也難以接受。
三、案例分析
為了說明金融不良資產處置中聘用中介機構評估定價時存在的問題,下面對某煤礦集團的股權處置中一項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案例進行分析。
(一)案例基本情況
某煤礦(集團)有限公司是由中國××資產管理公司牽頭,于2002年5月實施債轉股時組建成立的新公司。公司總股本33.20億元元。其中,中國××資產管理公司×市辦事處持股13.11億元,原為剝離的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
該煤炭企業2001年以前運營始終處于低谷。受經濟需求的拉動和在非法礦井關閉的有利條件下,生產形勢趨于好轉。由于債轉股后,資產管理公司需要進行股權退出,因此,中國××資產管理公司×市辦事處決定處置所持煤礦集團的股權,并決定由某資產評估公司對煤礦集團進行整體資產評估,以此作為定價依據。該評估報告的評估基準日為2003年12月31日。評估目的為出售股權估價,評估方法為重置成本法。
資產評估公司的評估報告顯示,評估后集團凈資產的評估價值為12.03億元。由于其總股本為33.20億股,評估后每股凈資產價值僅為0.362元。經過中國××資產管理公司與收購集團及其上級主管部門××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商議,最后確定以評估后每股凈資產價格0.362元作為協議轉讓價格。按此價格,所處置的13.44億股股權的交易金額為4.8654億元。
(二)評估價值評析
1.評估方法不當
以出售股權為目的的評估,是對持續經營企業整體資產的評估。國際通用的企業價值評估方法有三種,即資產基礎法、收益法與市場法。資產評估操作者應盡可能地采用此三種或至少其中兩種評估方法對目標企業進行評估,才能使評估結果具備一定的說服力。但接受委托的資產評估公司在評估報告中僅以“收益現值法的預測中,對未來收益影響因素太多,不便于準確把握,而我國市場沒有形成有效的行業走勢模型”為由,排斥了收益法,依據顯然是不充分的。作為持續經營企業的整體資產評估,必須對企業資產未來收益狀況進行評估分析。還有一個需要強調的問題是,以往我們的資產評估機構在評估企業整體價值時,往往只采用重置成本法對會計帳面上出現的固定資產評估,對會計帳面上出現的流動資產略加調整的方式,這并不符合國際上通用的資產基礎法的定義。資產基礎法除了需要對目標企業的資產負債表需要重估的資產和負債進行評估之外,還需要評估目標企業原資產負債表之外的無形資產(包括經訓練和經組合的員工團隊、供銷渠道等等)和有形資產,以及評估企業的或有負債,盡量采用多種方法(即采用成本法、收益發和市場法)進行評估。在這方面,我們的資產評估機構做的是很不夠的。
2.評估報告的應用不當
根據對該案例的調查,中國××資產管理公司是在2004年7月份才批準其下屬×市辦事處進行股權評估立項,并同意通過公開選聘評估機構的方式進行資產評估,但卻在后來采用了此前另一資產管理公司在此煤炭集團所持股權轉讓時的資產評估結果。雖然此次股權處置方案的提交日期為2004年12月6日,離原評估報告的評估基準日2003年12月31日,還在一般資產評估報告使用期限(1年)的范圍之內,但是按照評估報告基準日應盡量選取與交易日接近的原則,采用評估基準日為2003年12月31日的評估報告的評估結果,是不妥當的。并且,我們必須了解,在2004年年初至2004年下半年,正是我國煤炭需求迅速升溫,市場瞬息萬變的時期,這一相距較遠的評估基準日對股權處置結果的沖擊是絕不可忽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