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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用水源地范文1
2、前年評估報告(需做趨勢分析)、應急預案(word版)
3、評估年全年監測報告(2018年做了全分析報告,2020年也應做全分析報告)、監測斷面位置;視頻監控情況及預警監控狀況
4、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存在環境問題清單,及銷號情況、保護區治理情況
5、水源地全年水廠取水報表(至少精確到月)
6、水源地水資源論證報告
7、標志牌建設情況(界標、宣傳牌、交通警示牌數量,最好有分布圖)
8、保護區隔離網建設情況(設立位置,長度)
9、是否有風險源名錄、相關應急預案、危險品管理制度
10、應急能力:是否編制應急預案、有無應急演練、應急防護設施、應急專家庫、監測能力(可委托)。
11、完成水源地編碼、水源地檔案管理制度建設、已建立并落實定期巡查制度、已開展環境狀況定期評估工作、已建設水源信息化管理平臺以及水源地信息公開系統等。
飲用水源地評估資料清單
現場調研工作內容:
1、資料收集最為重要,資料充分,報告才能完成,先把資料收集完再跑現場。
2、環境管理狀況數據主要來源于現場調查和資料搜集,主要包括水源地基礎狀況數據、保護區劃分方案及圖件,保護區標志設置的圖片資料、保護區內及周邊污染源統計資料、評估時段內開展環保專項執法行動資料、監測監控設施建設及監控設備運行、風險源名錄、應急預案、行政區域內應急供水能力以及相關管理措施等文字和照片材料。
飲用水源地范文2
一、國外規范化水源地建設管理的經驗及啟示
美國《安全飲用水法》和《清潔水法》為美國水環境和水資源管理建立了基本框架?!栋踩嬘盟ā房茖W地制定了飲用水標準,建立了從水源保護、配水系統、水處理,到信息公開等多方面多屏障的水質保護體系。各州也采取建立保護區、開展環境評價和污染防治等多種方式保護水源:控制因生產或泄露而有可能污染地下水源的工廠位置,禁止如新建垃圾填埋場、中轉站或大型污水處理廠等企業在水源保護區選址;要求地下油罐設置防護區;各州環境政策法令要求進行環境評價;各州制定水源水質標準時,人類健康標準是基礎,并據此采取污染物控制措施。目前,加拿大采用生態系統管理(EcosystemManagement)和流域管理(WatershedManagement)兩種方式保護地表水源。前者重視水資源系統各組成要素之間及水資源系統與人類、社會、經濟、環境間的聯系;后者將水資源綜合利用、保護決策的制定和實施權交給地方政府,聯邦和地方政府分別頒布聯邦和地方系列的“水政策”(WaterPolicy)。地下水源保護由聯邦、省、地方三級政府及相關機構負責:聯邦政府負責解決跨界水源糾紛、省級政府負責水資源管理、地方政府負責制定土地利用規劃,保護機構負責流域和地下水管理。德國《聯邦水法》要求所有飲用水取水口都要建立水源保護區。100多年來,德國已建立近20000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德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特點:一是水源保護區的面積大,占德國土地總面積的13%;二是水源保護區執行的水質標準較嚴,地表水源一般要求54項參評的水質指標滿足一級標準,只有個別可放寬為二級;三是保護區劃分時充分體現“公眾參與”的原則,劃分水源保護區的過程中,涉及的居民及團體參與審查和評議,水廠作為主要受益者,需補償居民及團體因建立水源保護區而遭受的損失。日本采用“多龍治水,多龍管水”的綜合管理模式。部級層面涉水部門主要有環境省、國土交通省、厚生勞動省、農林水產省和經濟產業省等。各個部門各司其職,分別對水質、水資源規劃和開發利用、生活用水、工業用水、農業用水進行管理。為追求水質安全、確保水量,以及達到“雙安”的飲用水目標,日本采取了工程手段保供水、技術手段保水質、行政手段保協作、法律手段保安全和應急手段保供水“五種手段”。其中,飲用水安全管理法律體系的建設是日本保障水質和水量安全的有效措施和堅強后盾。國外水源保護的經驗啟示我們,制定嚴格的水源保護法律法規、采用科學合理的水質評價方法、實施嚴格的管理手段、明確水源保護的具體要求和責任主體,是做好水源保護的重要措施。如美國用《安全飲用水法》和《清潔水法》奠定了水源保護的法律基礎,采用法規強制措施和非強制措施處理水源的潛在威脅;加拿大明確了聯邦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保護水源的責任;德國在水源保護區劃分、水質標準實施和公眾參與方面取得了較好的效果;日本采取了“五種手段”保障水源和供水安全等。總之,各國的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規范化建設均有明確的法律法規和管理政策要求,其先進經驗為我國水源地保護和規范化建設提供了重要借鑒。
二、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的重點內容
與國外水源保護所強調的法律法規的重要性和管理制度嚴格程度相比,《水法》和《水污染防治法》雖然明確了“國家建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制度”的要求和各級保護區內的禁止、限制行為,但并未涉及水源保護區建設的具體內容和要求,也沒有形成嚴格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制度。因此,有必要借鑒國外經驗,提出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建設的具體要求,開展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的目標是落實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相關的各項法律法規要求,在“國家建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制度”的框架下,達到“水質、水量”雙安全的目標和保障措施。因此,規范化建設應遵循“水質水量達標、污染綜合整治、風險預警防范、分級分區控制”原則,建設內容應依據我國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管理的需求及水源保護區建設的現狀進行統籌考慮和設計。本文認為,當前,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內容至少應涵蓋建設目標、保護區建設、保護區整治、監控能力建設、風險與應急能力、管理機構與制度建設六個方面。
三、水源地建設目標
《水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國家建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并采取措施防止水源枯竭和水體污染,保證城鄉居民飲用水安全”。《飲用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第四條和第七條要求,“飲用水水源各級保護區及準保護區均應規定明確的水質標準并限期達標”?!帮嬘盟乇硭幢Wo區包括一定的水域和陸域,其范圍應按照不同水域特點進行水質定量預測并考慮當地具體條件加以確定,保證在規劃設計的水文條件和污染負荷下,供應規劃水量時,保護區的水質能滿足相應的標準”?!八吹亟ㄔO目標”也是水源地規范化建設的目標,即水量、水質安全。水量安全,要求水源地供水能力、供水現狀均滿足服務區域的需求。因此,水量目標既要考慮供水服務區域近期和遠期水量需求、也要考慮供水工程設計和實際供水能力間的關系,保證供水量滿足需求并禁止超采。水質安全,要求水源地水質滿足規定標準,并要體現不同類型水源、不同級別保護區的差異。因此,地表水源應依據《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一、二級保護區分別滿足Ⅱ、Ⅲ類標準要求;地下水源應依據《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滿足Ⅲ類標準要求。
四、保護區建設
《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國家建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制度。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分為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必要時,可以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一定的區域作為準保護區”。“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邊界設立明確的地理界標和明顯的警示標志”。“保護區建設”應以落實《水污染防治法》“建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制度”的基本要求為主,應包括保護區設置與劃分、保護區標志設置和一級保護區隔離防護三項內容。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是水源地建設和管理的基礎,也是保護區建設的關鍵。保護區劃分應依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范》(HJ/T388—2007),報經省級政府批復并按照管理部門要求備案;設置保護區標志,對影響水源水質安全的生產生活活動有警示作用,可起到保護水源的作用,標志設置應依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標志技術要求》(HJ/T433—2008);在水源取水口和一級保護區實施隔離防護,可避免人類活動直接污染取水口;考慮到突發環境事故亦有可能影響取水口安全,僅設置隔離防護設施不能完全阻斷污染物進入水體,因此地表水源還應在穿越一級保護區的道路、輸油、輸氣管道等高風險區域,設置應急池、事故導流槽及防泄漏設施,避免突發環境事件對取水口的影響。
五、保護區整治
《水污染防治法》要求“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禁止設置排污口”,并明確規定了各級保護區的管理要求。“保護區整治”以落實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要求為主,包括一級、二級保護區和準保護區的整治,整治內容、要求及項目類型均應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的相關條款。一級保護區。《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條要求,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已建成的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拆除或者關閉。禁止在一級保護區內從事網箱養殖、旅游、游泳、垂釣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按照上述要求,一級保護區不應存在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也禁止從事網箱養殖、旅游、游泳、垂釣或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與上述要求不符的,均應清拆或取締,但保護區劃定前已有的建設項目,應制定計劃,限期搬遷。二級保護區?!端廴痉乐畏ā返谖迨艞l規定,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拆除或者關閉。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從事網箱養殖、旅游等活動的,應當按照規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飲用水水源。按照上述要求,二級保護區不應存在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從事網箱養殖、旅游等活動的,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水體污染。與上述要求不一致的建設項目或水體開發行為,均應進行整治。準保護區?!端廴痉乐畏ā返诹粭l規定,禁止在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內新建、擴建對水體污染嚴重的建設項目;改建建設項目,不得增加排污量??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保護飲用水水源的實際需要,在準保護區內采取工程措施或者建造濕地、水源涵養林等生態保護措施,防止水污染物直接排入飲用水水體,確保飲用水水源安全。飲用水水源受到污染可能威脅供水安全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有關企業事業單位采取停止或者減少排放水污染物等措施。實施準保護區污染物容量總量控制,并采取工程措施或建造濕地、水源涵養林等生態保護措施。按照上述要求,準保護區整治應以水源涵養和總量控制為主,具體內容應包括污染物總量控制、水污染物削減控制和水源涵養林、濕地等生態保護工程。
六、監控能力建設
開展水源地水質監測和監控,是為了正常情況下反映水源水質變化狀況,異常情況下及時提示水質異常,為應對突發事件提供信息。因此“監控能力建設”應考慮日常監測和預警監控兩個方面的要求。日常監測內容,應包括點位設置、監測指標及頻次,具體要求應依據水源地日常管理的相關要求確定;河流型水源的預警監控斷面,應設置在取水口上游大于2個小時流程的位置,湖庫型水源應設置于支流入口處上游大于2個小時流程的位置,以保證一旦發生突發環境事件,下游取水口有一定的應急響應時間。預警監控指標,應依據國家、省級、市級環保部門的監測要求,結合水源供水規模、環境風險大小等因素確定,預警監控采用自動連續監測方式開展。
七、風險與應急能力建設
風險與應急能力建設,是為了提高水源風險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降低突發環境事件影響水源安全的概率。因此“風險與應急能力建設”內容應主要考慮水源風險大小、事故應急等方面要求,包括風險識別與防范、應急水源建設、應急監測及應急物質和技術儲備等;建設要求應根據風險源的排放特征、影響范圍及可能造成后果分別確定。建立污染源風險識別與防范體系,是從源頭降低風險的關鍵。點源和流動源是導致水源污染風險的主要因素,因此,存在點源和流動源污染風險的水源地,應建立風險源名錄并定期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和風險評估,以降低事故發生的概率。構建嚴密的應急體系是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有效手段。其內容應包括:應急水源建設、應急預案制定和定期修改、應急技術專家庫、應急監測能力建設等方面。具體還應提出應急水源不低于7天供水量的水量、可在2個小時內啟動應急水源供水要求,以及制定應急預案、水源地常見污染物處置方案和技術專家庫、配備應急監測設備等要求,確保出現突發環境事件時,能及時控制污染擴散并保障正常供水。
八、管理機構與管理制度
管理機構與制度建設目標,是為了落實管理責任,提高管理水平。因此,“管理機構與制度建設”的主要內容應明確管理單位的責任及提高管理效率的措施,應加強檔案管理、日常巡查和定期評估等管理制度建設。管理機構設置的具體要求應結合水源的重要性和供水規模提出,并應明確管理責任。國外經驗表明,發達國家十分重視管理制度的作用。我國水源地管理也應改變“重法律法規建設、輕制度落實”、“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的現狀,通過建立“一源一檔”檔案制度,不斷完善日常巡查和定期評估制度等規范化管理的內容,推動水源地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水平的不斷提高。
九、展望
飲用水源地范文3
一、金鄉縣城市飲用水現狀及水資源污染態勢
1、城市供水現狀。金鄉縣屬黃泛沖積平原,地下水含量較豐富,賦存于第四系沖積松散層孔隙之中,地下水垂直分布為淡―咸―淡型,淺層淡水含氟含鹽較高,中層為咸水,深層淡水水質良好。供水水源為深層地下水,其中居民用水主要由自來水公司供給,工礦企業用水多為自備水源。
全縣現有較大水廠1座(不含廠礦自備水源)設計日供水能力1.2萬m3,主要取自王丕和城區水源地。目前全縣日需水量1.0萬 m3,年供水總量約350萬m3,城區自來水供水服務面積10km2,用水人口約9萬人(不包括大廠礦和自備水源單位),市政用水普及率約70%,人均生活用水量標準約每天每人120L左右。
2、水資源污染態勢。金鄉縣水污染問題日趨嚴重,境內河流水質普遍污染,有的甚至達到嚴重污染;各城鎮周邊河道兩岸附近的地下水水質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飲用水水源井也遭到一定程度的污染。因此,如果對水污染日趨嚴峻的態勢不進行積極有效的控制和治理,金鄉縣未來的缺水問題將更加嚴重和尖銳。
二、飲用水安全面臨的主要問題
從目前金鄉縣城市飲用水情況來看,城市供水能力基本能夠保障需求,枯水季節局部區域供水不足,城市飲用水總體上較為安全。但由于該縣城市飲用水仍存在著突發性水污染,以及來自上游和全縣本身的工業、生活排污物的威脅,城市飲用水安全仍面臨一些問題。
1、供水水源僅靠地下水。供水水源依靠地下水,供水形式單一,如果出現突發性水污染事故,將難以保證城市供水需要,城市飲用水安全將受到較大威脅。
2、城市供水管網改造工作尚未完成。中心城區尚有部分仍使用長達30-40年的老管道,管徑偏小,且由于使用年限長,腐蝕及跑、冒、滴、漏現象嚴重,需要進行維修改造,去年取水量為200萬m3,但售水量僅為140萬m3,管網漏失率最高達30%。同時存在市政供水普及率相對較低、供水管網與水廠建設不配套和管網結構不盡合理等問題。
3、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后,水質呈下降趨勢。全縣至今還沒有建成一座集中的綜合污水處理廠,工業企業內部的污水處理標準和處理程度都普遍較低,工業及生活廢污水基本上都未經過任何處理就直接排入水體,導致了水體喪失使用功能。在局部河段和地區,水質性缺水已初現端倪,一些地區已經直接或間接利用被污染的地表或地下水進行灌溉,其利用量很難準確估算,這些水基本上都是超V類水。
三、水質污染的原因分析
1、隨著經濟的迅速發展,各類工礦企業未經處理或處理不達標的污水直接排入河道。這給本來就水量較小的河流造成難以承受的污染。消解不了的污染物隨水流向下游,同時隨著河道的測滲進入地下,使淺層地下水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
2、由于水資源貧乏,沿河兩岸大量抽取河道水灌溉農田,造成土壤中有害物質成分的增加,加之大量使用農藥、化肥,污染物隨水下滲至淺層地下水,導致淺層地下水達不到飲用水標準。
3、法規建設與機構設置較為滯后,部分水源地雖然劃定了水源地保護區,并制定了水源保護條例,但由于執行力度不夠以及對水源地當地權益的忽視,導致保護工作難以推進。
四、加強飲用水安全的對策建議
加強城市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關鍵是建立科學的城市安全飲用水供水體系和安全合理的城市飲用水應急和備用水源機制,加強對城市水資源的保護和水污染的治理力度,確保城市飲用水的安全。
1、切實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今后金鄉縣水源保護工作應加大污水處理廠建設、點源污染的控制,并加強管理以及面源污染的控制。
2、加強備用水源的規劃、保護和有序開發。隨著城市的擴大,城市需水量將進一步增加,城市來自地下水以外的供水規模也應進一步擴大,應進一步加強對東魚河引黃尾水和引南四湖水的開發利用,作為城市備用水源的規劃和保護,并按照飲用水安全需要有序開發,以滿足城市飲用水應急和備用需要。
全縣要逐步形成以地下水和地表水聯合供水為主,再生污水及雨水利用為輔的水資源供給格局。合理確定地下水與地表水分配方案,使城市飲用水互為補充,互為備用。要加大地下水水源地建設,提高供水保證率。今后要適當開發東魚河引黃尾水和引湖水,擴大供水規模,建立既安全又合理的城市飲用水水源供水結構。
3、進行針對性污染治理。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的重點不僅在于控制水源地點源污染,而且應當控制水源地土地利用格局和土地開發強度。金鄉縣應在污水處理廠建設等點源污染控制措施的同時,配合多級水源保護區建設,通過多層次多方式調控水源地土地利用,構筑針對取水口及上游來水的圈層性保護格局,從規劃層面預防水源地污染事件的發生。
4、建立健全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的法規體系。目前《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辦法》等法規中都有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保護方面的原則性規定。
該縣應在科學研究的基礎上,分別劃定一級水源保護區、二級水源保護區和準保護區,并配套以具有針對性的水源保護條例,通過政策法規、環境標準標準等手段限制區內污染排放,以達到保護水源的目的。必須加快出臺關于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的地方法規,建立水質旬報制度和制定《金鄉縣水功能區管理辦法》。
飲用水源地范文4
關鍵詞:水環境;有機污染物;監測技術
中圖分類號:S959文獻標識碼: A
0 引言
經濟的大力發展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但也帶來了一些負面影響,環境污染就是其中之一,又反過來阻礙了經濟的發展。水體污染是其中較為嚴重的一種污染,與人們的生活緊緊相連,隨著人們環保意識的增強,再加上技術的不斷發展,有機污染物監測技術成了研究的重點。它既是環境保護的前提,又是進行環境管理工作的重要途徑。不管在當下,還是在今后,此技術都應在水資源保護工作中得到很好的應用。
1 水環境中有機污染物監測的必要性以及在我國的現狀
水體污染是指人類在生活生產中排放出的污染物與水體發生直接或間接的接觸,從而影響了水體原有的生物、化學、物理等性質,使其發生一定的變化。隨著工業的進步,排出的污染物越來越多,對水環境造成了嚴重污染,又牽制了工業化的腳步。地表水污染多是有機污染,對周邊環境以及人體健康都構成了威脅,是當前世界范圍內研究的重要話題。掌握各種有機污染物(尤其是對環境和人類危害嚴重的污染物)的含量及其成分、特點,有利于提前采取措施,做好防范工作,這就需要對其進行準確的監測分析,同時加強宣傳力度,強化人們保護水資源的意識,從而減輕水污染程度。
長期以來,我國在水環境質量監測方面都依照的是常規指標,如一般的水體有機污染多以BOD、COD等指標進行控制,且能取得不錯的效果,其不足之處在于難以對微量有機物引起的污染進行有效控制,主要是因為此類化學毒物缺少對綜合指標的足夠貢獻。在世界各國的努力之下,GC、MS等技術逐步完善,在有機污染物控制方面意義重大。我國對此也做了很多工作,對全國各個城市的水體污染程度、特點進行了實際調查,計算總結了污染物的種類,在此基礎上制定出了相應的解決方案,同時也出臺了相關法律法規。
2 水源頭水質分析方法
2.1吹脫捕集法
將氮氣、氦氣等通入到吹托管,與管內的試樣水發生反應,在水中的有機物在向氣相轉移的過程中,被捕集管吸附。水中的有機物全部被補集后,吹脫工作立即結束,對捕集管進行加熱,使其中的有機物漸漸脫附,直至進入氣相色譜儀內。然后通過冷柱頭進樣的方法使脫附出來的有機物發生冷凝收縮,再快速加熱,結束進樣工作。相對而言,吹脫捕集法在操作上較為簡單、用量少、損失小,而且沒有溶劑污染,檢測限比較低,在微量分析中十分適用,但其價格通常較貴。據有關試驗結果顯示,在河水的有機物測量中,此方法在0.1-100μg/L范圍內的線性相關系數達0.998以上,而且有近10種化合物在21個實際水樣中都有檢出,可見,此方法是很有效的。
3.2溶劑萃取法
某些有機物不溶或微溶于水,在對其進行分離時,常使用溶劑萃取法,雖然沒有很大的操作難度,但是在樣品轉移時極有可能導致有機物的大量損失。該方法的關鍵在于如何選擇合適的溶劑,如何保持溶劑合適的純度。在進行實驗時,需要對離子強度、溶劑的PH值等參數進行仔細考慮。此方法的技術原理有以下幾點,一是通過提升溫度來增強解析動力,加快溶劑分子擴散速度,使其黏度有所降低,有效地克服基體效應,從而提高萃取的效率;二是通過增加壓力的方法,使高溫狀態下的溶劑依舊保持液態,同時快速地充滿整個萃取池。在溶質的溶解方面,液體的溶解能力要比氣體更大,在萃取效率提高的同時,能夠使系統的安全性有所保障,保證易揮發的物質不揮發;三是多次循環,在化學萃取中,經常要遵循少量多次的原則,即萃取過程中對新鮮溶劑的多次靜態循環加以利用,使其與動態循環相接近,進而達到提高萃取效率的效果。一般而言,2個或3個循環就能取得良好效果。
2.3超臨界流體萃取
在不斷的研究過程中,許多新的方法相繼出來,超臨界萃取法操作方便,測量速度快,而且效果頗高,再加上萃取條件容易控制等優勢,在最近幾年的樣品前處理中得到廣泛應用。其不足之處在于相關設備要求過于嚴格,而且只能處理固體樣品。在黃河水有機物測量的試驗中,該方法發揮了巨大作用,在20MPa ,60℃ ,40min的情況下使用此方法,能取得最好的萃取效率。
2.4樹脂富集提取法
此方法具有較強的吸附力,污染較少、回收率高,而且可再生,在固-液的萃取過程中較為適用,主要是一種以芳香族高聚物為主的離子交換樹脂。如MRs技術,每一個環節都很重要:①樹脂的選擇,選擇不同樹脂混合使用的方法,能夠對物質流失加以有效控制,從而提升吸附率;②樹脂純化,主要是為了減少雜質污染,純化前需要再次蒸餾所選試劑。此外,還有裝柱、有機物的洗脫濃縮和樹脂再生等重要環節。在低濃度有機化合物的提取中,此方法效果很好,其明顯的特征在于使用的溶劑量少。
3 污染指數方法
污染指數評價方法,具體而言是有效地比對水體中各個監測項目的評測結果與評價標準,之后再采用各種各樣的數學手段,從而綜合的運算各個項目的分指數,以此來獲得一個綜合的指數,通過這種方式來顯示水體的具體污染程度,從而作為水質有效地評定的標尺。
指數法的綜合評價需要對水源地的水體質量采取定量的描述,其科學準確的前提是項目、標準以及監測結果比較可靠,這些綜合評價能夠反映出水體污染的具體性質以及程度。而針對全國的流域尺度,采用綜合評價方法比較安全可靠便捷,能夠有效地比較水系之間的污染狀況以及變化。好的分析方法需要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與準確性,同時實用性與可比較性比較強,從而能夠保證這種方式可以在國內各大水源地應用,方便時空之間的比較,比較簡單與方便,還能夠展現出水源地水質的特殊性。
4 結束語
水是生命之源,本文詳細的分析與論述了水環境中有機污染物監測的必要性以及在我國的現狀,并介紹了水源頭水質分析方法,希望能夠指引人們有效率與針對性的進行水源保護,從而進一步的改善水源頭的水質,與此同時為優化水源管理來提供科學的依據,希望能夠給相關從業人員一些有參考價值的意見與建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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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用水源地范文5
Abstract: In Xiji County, it focuses on doing excellent work in water and creating good water environment as water source protection, and actively implement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f water, water pollution control and water ecological restoration, comprehensively improve urban and rural water environment, the regional water environment carrying capacity is improved significantly, but drinking water sources still exist in some security risks.
關鍵詞: 西吉縣;飲用水;水源地保護
Key words: Xiji County;drinking water;protection of water sources
中圖分類號:TV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2)36-0065-02
1 飲用水源地保護概況
西吉縣地處寧夏南部山區,六盤山西麓,全縣總面積3144平方公里,轄3鎮16鄉306個行政村,總耕地面積242萬畝,2011年底全縣總人口51.2萬人,其中城鎮人口4.06萬人,農村人口45.76萬人。年均降水量397.8毫米,多年平均水資源總量為8370萬m3(包括地下水資源量3637萬m3),可利用水資源總量為4970萬m3。
截止2011年底,全縣共建成集中供水工程48處(以地表水為水源8處,地下水水源40處),設計日供水能力1.64萬m3,2011年實際供水人口25.4萬人,年實際供水量255.36萬m3。
西吉縣飲用水源地主要有兩類,即以地下水為主的飲用水源地和地表水(水庫、塘壩等)為主的飲用水源地。目前全縣共有水源地48個,其中地下水水源地40個,地表水水源地8個。全縣共劃定48個集中式飲用水源區,根據監測結果顯示,飲用水源地現狀水質為Ⅱ類或Ⅲ類,基本符合國家規定飲用水源地水質標準。
2 存在問題
在所調查的48個水源地中,飲用水源地現狀水質為Ⅱ類或Ⅲ類,基本符合國家規定飲用水源地水質標準,水源地周邊及上游或明顯無污染源,且全部劃定水源保護區或保護范圍,按規定設置了標志牌,水源水質監測頻率都在2次/年以上,近5年沒有發生過污染事故。但由于對自然資源的長期開發、人口增長和社會經濟發展等活動,導致了區域生態環境的不斷惡化,這不僅降低了區域環境質量,而且也對社會經濟持續發展構成了威脅。
2.1 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意識不強。多年來,全縣干部群眾一直未把水源地保護放在一個十分重要的位置,在保護與管理上卻仍然停留于傳統階段,只強調“供”,很少講“護”,自覺保護水源的意識普遍不強。尤其是隨著西吉縣馬鈴薯產業的不斷發展,馬鈴薯加工企業逐年增多,工業廢水未經任何處理直接排入河道,對葫蘆河道川道區地表水、地下水水質產生了一定影響。
2.2 飲用水安全保障規劃滯后。多數飲用水源地保護區雖然劃定水源保護區或保護范圍,按規定設置了標志牌,但一級區劃、二級區劃,以及保護區、保留區、開發利用區和緩沖區的保護范圍沒有界定。此外,除西部、固西、西北部等供水工程外,大部分保護區內沒有安裝監控裝置,所有工程無水質檢測設備,缺乏必要的水質監測設備和監測手段,水樣送至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檢測,費用高昂(每送檢一組水樣需檢驗經費1000元左右),水管單位無力承受,造成水質的監測與消毒處理沒有按要求和時間進行,大部分工程在運行中水質變化得不到及時監測和掌握。不便于及時掌握水源、水質變化情況。
2.3 農村供水設施落后。近些年來,隨著農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群眾生活方式的改變,生活垃圾傾倒入河等影響飲用水水源、增大了水源地保護的壓力,同時大部分地下水不經消毒處理和檢測直接供水,硫酸鹽、氟化物等時有超標,農村飲水安全形式依然嚴峻。
2.4 供水應急保障機制需要健全。由于我縣飲用水水源結構單一,備用應急水源建設相對滯后,水源地規避突發性事故風險的能力不強,應對干旱、洪澇等突發事件的手段匱乏,此外,由于水源保護與監管涉及到眾多部門,水源工程管理、水量調度與水質管理分離,主要水源地的河道管理與地方脫節等,沒有相應的應急預案和保障體系,一旦遇到突發事件,應急反應勢必大打折扣。
2.5 飲用水源地保護的機制尚不健全、責任不夠明確等,導致水源地整治后的管理跟不上,水源地保護的長效管理機制仍未形成。比如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理由水務局負責,而水源地保護由建設與環境保護局負責,造成工程運行管理與水源地保護銜接不力,對工程的運行管理和水源地保護還未形成強有力的監管體系。
3 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的幾點建議
3.1 加快編制批準飲用水安全保障規劃,促進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一是要盡快編制完成和批準水源地保護規劃。規劃應明確界定一、二級保護區和準保護區區域,劃分禁止、限制、控制建設區域,并對水土保持、植被保護、生態建設、污染防治、搬遷整治、動態監測監管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將飲用水源保護、水污染防治、水環境綜合治理、生態環境恢復等內容全部納入飲用水安全保障規劃,同時結合其他專項規劃,在考慮環境容量和生態承載能力的基礎上,對產業結構調整提出明確要求,從源頭上控制污染總量,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發生機會,確保飲用水源地保護落到實處。二是要加強備用水源和水源保護的應急體系建設。要盡快制定并完善水源地保護的應急預案,明確相應的組織指揮體系,確保發生突發事件時指揮有度,措施得力,切實保障群眾飲水安全。三是要盡快提高農村區域供水覆蓋率。解決農村飲水安全最有效、最直接的措施是加快推進區域集中供水和管網建設,不斷提高區域集中供水覆蓋率。短期內難以實施區域集中供水的,要加強水質監測、消毒等工作,努力確保人民群眾飲水安全。
3.2 堅持環境優先原則,不斷提升飲用水源地及其周邊地區的環境容量及生態承載力。以全國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為依托,全面掌握各類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況,并在水環境容量和納污能力測算的基礎上,將氨氮、總磷、氮氧化物等納入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嚴格按計劃要求實施。要集中力量加快城鄉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建設,盡快實現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全覆蓋,切實提高生活污水處理率。積極實施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綠色農業和有機農業,大力推廣測土配方施肥,鼓勵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不斷降低農村污染物排放總量。進一步加大水源地保護區整治力度,徹底清除保護區內各種污染隱患和與供水設施無關的建設項目等。
3.3 建立健全水質監測和預警體系,全力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通過建立并完善水質監測網絡,實現對主要河道、送水通道、飲用水源取水口等水源地水質情況的實時在線監測。針對影響飲用水源和水環境安全的重點污染隱患以及可能出現的突發性水污染事件,制定切實可行的環境預案和應急處置方案,做到能在較短時間內判斷出污染物的種類、理化特性、濃度、污染范圍以及可能的危害程度,以便及時準確地處置污染事故,將飲用水源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影響與損失程度降到最低。建立起水源地水質監測信息制度,定期將各河道及水源地水質狀況向社會公布,自覺接受全社會的監督。
3.4 完善監管、投入機制,切實為水源地保護提供必要條件。定期協調解決水源地保護中的重大事項,確保相關部門各司其職,防止“多頭管理”、“誰都管、誰也管不到位”的現象發生,保證水源地保護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在對水源地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的基礎上,將水源地保護及河流斷面水質改善情況納入年度目標管理與績效考核體系,制定具體的水源地保護考核措施,并以此為抓手,嚴格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確保水源地保護工作責任有據、賞罰分明,積極推進水源地保護的投入與創新機制。
3.5 加強宣傳教育,努力形成飲用水源保護的輿論及社會氛圍。深入開展生態環境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對水資源和飲用水源地保護重要性的認識,不斷增強全民的環境責任意識??梢岳妹磕甑摹肮澦麄髦堋?、“法制宣傳月”等,廣泛開展水資源保護政策法規和愛水、節水知識的宣傳教育,普及飲用水源保護相關知識,增強全社會對飲用水源保護的憂患意識。形成“人人愛護生態環境、個個自覺保護水資源”的良好氛圍。
參考文獻:
[1]唐山市市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Z].國家科技成果.
飲用水源地范文6
關鍵詞:地下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分;數值模擬;反向粒子跟蹤;傍河
中圖分類號:X143;TU991.1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1683(2013)01-0127-05
地下水是我國許多城市的重要供水水源,也是維系區域生態環境的關鍵要素。建立地下水飲用水源保護區目的是保護地下水飲用水源地免受污染,或使輕度受污染的水源水質逐漸恢復清潔;為此需要檢測污染物運移的方向,及時采取措施,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并通過對保護區的管理,恢復生態環境,涵養水分,凈化水源,減少對補給水源的污染。目前我國地下水質不斷惡化、城市地下水水源地遭受不同程度有機污染,對城市主要供水的地下水飲用水源地進行保護區劃分顯得尤其迫切[1]。地下水源保護和污染防治工作按保護區級別不同而要求不同,因此劃定各級保護區的界線十分關鍵。保護區如果劃分過小,則不能起到對水源地的保護作用;如果劃得過大,則可能增加不必要的保護和污染防治工作量,經濟成本也會相應提高,因此保護區范圍應該科學合理地加以確定[2]。
地下水源地污染防治規劃最先始于18世紀末期的德國,德國自來水85%以上依靠地下水供應[3]。德國經過長期實踐,在水源保護區方面探索出一系列保護規范、模型、政策與法規[4],并且建立了保護區的劃定原則與方法以及分區分級保護等思想,被歐美等工業國家吸收采納[5-6]。國內在這方面尚處于起步階段。1989年國家環保局等五部委聯合頒布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對水源保護區的劃分做了原則性規定[7] 。2007年1月頒布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范》(HJ/T 338-2007),明確規定了地下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的基本方法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文件編制的要求[8]。劃分地下水水源保護區時需要考慮眾多因素,涉及技術和非技術兩個方面。技術方面的因素包括保護區的自然地理狀況、水文氣候、地質及水文地質條件、污染源分布及污染物類型、供水井的分布及規模;而非技術因素包括經濟負擔能力、制度執行能力等。地下水水源保護區實施分級保護[9],即從取水點 ( 區) 向外依次分為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和準保護區,保護級別從內向外逐漸降低。各級地下水源保護區的范圍應根據當地的水文地質條件確定,并保證開采規劃水量時能達到所要求的水質標準。本文在總結地下水飲用水源劃分原則和方法的基礎上,針對吳忠市典型傍河地下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分進行探討。
1地下水飲用水源地劃分原則與方法
地下水水源保護區劃分需依據一定原則,主要包括:(1)地下水和地表水統籌考慮;(2)水質和水量兼顧;(3)優先保護原則;(4)協調一致原則。指保護區劃分要與地下水管理有關的部門之間協調,要考慮國家、省、地區、縣級之間的協調,還要考慮與地下水保護相關的法律、規章和協議之間的協調一致;(5)預警原則。需要通過污染源、水文地質條件等因素的調查和地下水監測,預測地下水系統可能遭受的危害或潛在危害[10],提前提出警告,選擇合適的預防和保護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具體制定地下水水源地保護區時需要根據研究區的實際情況和以上原則確定。
劃分地下水水源地保護區的方法很多,包括經驗法、公式計算法、水文地質描繪法、解析模型法、地下水數值模擬法[11]。數值模擬法是求解實際地下水水源地問題的主要方法,水力截獲技術是目前國外應用最廣的劃分水源保護區的數值模擬技術之一[12-14]。數值模擬法劃分標準有距離標準和時間標準,由于距離標準沒有考慮到污染物在含水層中發生的地球化學過程,這樣單純的用距離來劃分保護區可能會造成過度保護或保護不足,因此地下水數值模型中普遍采用的是時間標準劃分保護區,而且采用緊迫的時間觀念,有利于保護部門及早做出保護措施,防止水源地的污染。相對于50日流程等時線,100 d更有利于細菌的死亡,因為考慮到吳忠市地下含水層的空間異質性,有些細菌和病毒在超過50 d后仍然可以存活,因此采用100 d為一級保護區劃分標準。
2研究區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