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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范文1
一、充分認識做好我縣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的重大意義
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是中、省、市關于教育工作的一項重大決策,也是縣政府當前及以后的一項重要工作。各級政府都非常重視,特別是縣政府在我縣財政十分緊張的情況下,按照省、市統一要求,積極推進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機制改革工作,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關心支持教育,堅持落實教育優先發展的決心。因此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縣政府的要求和部署,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尤其是縣財政、縣教育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充分發揮公共財政職能作用,精心組織,全面部署,強化措施,不折不扣地將改革政策落到實處。
二、我縣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主要內容和經費來源
改革遵循“明確各級責任,中、省、市、縣共擔,加大財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組織實施”的原則,將農村義務教育(含縣城,下同)全面納入財政保障范圍,逐步增加財政投入,建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長效保障機制。改革的主要內容有:
(一)從20*年開始,全部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雜費(含信息技術費、取暖費,下同);對貧困家庭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補助寄宿生生活費。
免雜費標準按省頒義務教育階段“一費制”中貧困縣農村中小學年生均雜費標準并適當提高,即小學181元,初中233元。所需資金由中、省財政按8:2比例全額承擔。
免費教科書資金由中央財政全額承擔。
補助寄宿生生活費資金,由市、縣財政按2:8比例分擔,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天1.5元,一學年按240天有效上學日計算。
(二)提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保障水平。
在免除雜費的同時,按在校學生數補助農村義務教育中小學公用經費。
20*年至20*年,在落實由中、省按8:2比例全額承擔的省定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預算內年生均公用經費最低標準,即小學*元、初中30元的同時,由縣財政安排資金,使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達到每生每學年小學22元,初中32元標準。
20*年,達到20*年秋季開學前省定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年生均公用經費基本標準。所需資金,仍由中、省按8:2比例全額承擔。同時,中央安排擴大免費教科書覆蓋范圍。
2009年,中央出臺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省定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年生均公用經費最高標準(含預算內公用經費最高標準)低于基準差額部分,當年安排50%,所需資金,仍由中、省按8:2比例全額承擔。
20*年,中央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全部落實到位。
(三)建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
從20*年起,根據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在校學生數和校舍生均面積、使用年限、單位造價等因素,測定全縣中小學每年校舍維修改造所需資金。按中、省、市縣5:2.5:2.5比例分擔??h級財政分擔比例及資金管理使用辦法待市上具體方案出臺后確定。
20*年和20*年,縣上根據省市安排,集中兩年時間,統籌安排中、省、市、縣校舍維修資金,集中完成全縣現存的農村中小學D級危房改造任務。并安排專項資金對B、C級危房進行維修。同時,根據省、市制定的布局調整指導性意見,積極推進農村中小學布局調整步伐。對現存D級危房集中改造后,形成的危房納入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解決。
(四)鞏固和完善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保障機制。
教師工資維持現行財政體制予以保證,進一步鞏固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收歸縣管機制,確保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按照國家標準按時足額發放。
三、加強領導,強化管理,嚴格監督,積極推進我縣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
(一)縣政府成立由縣長陳倫寶任組長,楊海波、馬霞任副組長,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財政局,馬霞兼任辦公室主任,胡加順、汪波任副主任,具體負責全縣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
(二)進一步健全以農村初中和中心小學為基本單位的教育預算編制制度,村級小學(含教學點)統一納入中小學代編,實行報賬制。
嚴格實行教育資金專戶管理制度,建立教育資金專戶,對包括上級與本級??钤趦鹊乃薪逃Y金實行專戶管理,封閉運行,教育資金由縣教育資金專戶直接撥付到校,嚴禁各級各類教育資金戶外循環,確保教育資金安全運轉和高效使用。教師工資繼續執行縣級統一發放制度,進入縣級工資專戶管理。
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范文2
一、 縣域經濟和教育發展的基本情況
略陽縣地處漢中市西緣,轄21個鄉鎮183個行政村,總面積2831平方公里,總人口20.3萬,其中農業人口12.15萬,2009年農民人均純收入3117元,屬于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目前全縣共有中小學(園)96所,其中普通高中1所、職業高中1所、初級中學9所、九年制學校3所、各級各類小學74所、幼兒園8所,教職工1986人。在校學生26344人,其中普高學生2486人,職高學生2600人,初中學生7290人,小學生10648人,學前幼兒教育在校學生3320人。1998年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2009年普及中小學實驗教學。
二、 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投入及運行情況
按照義務教育保障機制政策規定,從2009年春季起,小學每生每年免雜費國家補助公用經費300元、取暖費50元,縣級配套25元,合計375元/生/年,初中免雜費國家補助公用經費500元、取暖費50元,縣級配套45元,合計595元/生/年。義務教育階段小學與初中人均相差220元。目前,從全縣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經費運行情況來看,初中學校的公用經費基本上能夠維持正常運轉,但農村小學公用經費明顯不足,特別是100人左右的農村小學經費異常吃緊,影響學校正常工作。近日,我們深入到縣域仙臺壩鄉、馬蹄灣鄉、白雀寺鄉等五所農村小學實地調查了解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運行情況,真切感受到,新機制為農村教育帶來了發展的新氣象,同時學校也面臨著發展的新問題。
以仙臺壩鄉中心小學為例,該校距縣城48公里,是一所全日制寄宿制學校,也是全鄉唯一一所學校,屬縣級一類貧困地區小學。2009年,在校學生106人,按“人頭”全年可用經費39750元,實際全年安排經費47751元(其中結余安排8000元)。2009年經費支出款項為:社會保障繳費(校方責任險)1060.00元,辦公費16507.56元;印刷費843.50元;電費3678.05;郵電費1656.00元;取暖費2025.00元;交通費(災后設備及物品運費)4340.00元;差旅費4324.50元;維修費1877.00元;培訓費1795.50元;招待費1220.00元;勞務費300.00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2143.00元。其他資本性支出(校園文化建設)7200.00元,當年支出合計48970.11元,超支掛賬1219.11元。另外,學校尚有校園文化建設支出及打印費等1萬余元未予結算。
仙臺壩鄉中心小學由于規模小,學校的運轉困難,課桌凳屬上世紀90年代購置,大多數已破舊,但因經費緊張,無力更換,只能修修補補將就使用。尤其在當前學校校園安全形式異常嚴峻的情況下,為了確保師生安全,學校的環境消毒、食品安全儲存、飲水安全、校園周邊環境治理等資金投入需求大幅增加。而該校因資金困難,無法購置消毒柜、冰箱等必要的設備,食品留樣靠借用教師個人的冰箱進行。
再以馬蹄灣鄉中心小學為例,該校位于縣城31公里的西北方向,屬縣級二類貧困地區小學,該校轄1個初小和2個教學點。2009年在校學生163人,全年可用經費75000元(按人頭撥付65000元,結余安排10000元)。實際支出款項為:辦公費45550元;電費8262元;印刷費3681元;郵電費2090元;取暖費2326元;交通費5767元;差旅費5579元;維修費3200元;培訓費4000元;專用材料費8947元;工會經費3600元;招待費5796元;勞務費3000元;全年總支出為89802元。與全年可用經費75000元相比,當年超支掛賬14802元。另外,為了加強學校規范化管理,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去年校園文化建設支出18000元尚未結算。
三、存在問題及其分析建議
1.山區學校規模小,可用經費少,應給予最低經費補助。實行經費保障機制以來,政策規定,按在校學生數核撥經費,由于學校學生數呈逐年下降趨勢,保障經費收入也隨之減少,“麻雀雖小,肝膽俱全”,學校的正常開支卻不得減少,學校收入難以維持正常的運轉,尤其是規模在100人以下的學校就更加困難。要改變這種現狀,一方面繼續調整學校布局,實行優化組合,增大學校的服務半徑,擴大在校學生規模,另一方面要增加經費補助,而我縣學校布局調整已基本到位,單靠調整布局手段已無法改變這種現狀。建議上級按“人頭”設置公用經費補助下限標準,以滿足并保證學校日常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否則將無法從根本上解決規模較小學校辦公經費窘迫的現狀。
2.設備維修及人員培訓經費矛盾突出,應予列入專項資金補助。國家實施遠程教育工程以來,尤其是地震災后重建后,學校配備必要的教學儀器及后勤設備,學校硬件設施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是后期設備的維護將面臨經費嚴重不足的問題。另外,現代知識的更新日新月異,一支高水平的教師隊伍是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必要條件。廣大一線教師渴望學習,掌握先進的教育理論,解決教學工作中的具體問題,但由于學校經費的制約,教師的培訓經費有限,必要的教師學習培訓難以參加,只能望“錢”興嘆。
3.學校正常開支項目增多,應予提高雜費和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近年來,為了實現學校的規范化管理,營造良好的育人氛圍,學校加大了校園文化建設、教學設備的維護、校園安全設施的投入,2009年我縣各學校迎接并順利通過了國家的“普實”驗收。今年,全縣中小學又在積極籌備迎接省市“雙高普九”驗收活動,這些工作大幅度增加了學校經費開支項目。災后重建后,我縣各學校建全了功能部室和后勤生活設備設施,運行后電費支出大幅度上升。據調查了解,馬蹄灣鄉中心小學原來電費月均800元左右,現在增至1500余元,數字化校園建成后,電費支出還將進一步增加。農村水費市場化管理以后,月均將產生400元左右的水費。這使學校的單項支出數額巨增。因此建議適當提高小學雜費和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由現行的國撥300元/每生/年,提高到500元/每生/年,與初中學段國撥標準一致。
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范文3
一、充分認識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重要意義
在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新形勢下,實施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從理順機制入手解決制約義務教育發展的經費投入問題,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這是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執政為民的重要舉措;是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公平,提高全民素質和農村發展能力,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和諧社會的有力保證;是貫徹落實“多予、少取、放活”方針,進一步減輕農民負擔,鞏固稅費改革成果,推進農村綜合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完善公共財政支出體系,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范圍,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必然要求;是科學、合理配置義務教育資源,加快義務教育事業發展的有效手段。各鄉鎮、部門必須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把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政策落到實處。
二、實施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主要內容
按照“明確各級責任、中央地方共擔、加大財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組織實施”的基本原則,城鄉統籌,同步推進,將全縣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一)全部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雜費。
(二)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對不同類型的困難學生實行不同的資助政策。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福利機構監護的未成年子女、五保供養的未成年子女和殘疾學生,免課本費、作業本費和住宿費;低收入家庭(農村居民年人均收入、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一定標準以下的家庭)子女,免課本費、作業本費;少數民族學生,免課本費和作業本費。
在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困難學生,免費提供愛心營養餐。
(三)提高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日常公用經費保障水平。小學生從人均180元/年提高到230元/年,初中生從人均240元/年提高到330元/年。
(四)建立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根據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在校生人數和校舍生均面積、使用年限、單位造價等因素,測算、安排校舍維修改造所需資金,納入縣財政預算。該項資金與省補資金一同實行項目管理。
(五)鞏固和完善義務教育中小學教師工資保障機制。根據人事部、財政部、教育部印發的《中小學貫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國人部發〔2006〕113號)精神,中小學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將中小學教師合理收入納入縣政府財政預算,納入財政統一發放范圍。同時積極探索和推進中小學教師養老、醫療、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不斷改善中小學教師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實施步驟
(一)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省義務教育中小學生免除學雜費實施意見的通知》(政辦發〔2006〕66號)要求,繼續做好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除學雜費工作。
(二)年,擴大低收入家庭學生資助范圍,將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農村居民年人均收入從1500元提高到2000元,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從3000元提高到4000元。提高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保障水平,小學生均公用經費達到230元/年,初中生均公用經費達到330元/年。啟動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資金保障新機制。積極推進中小學預算編制制度改革,實行“校財縣管”的財務管理辦法。健全中小學預算資金支付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購制度。
(三)年—年逐步提高公用經費保障水平。到年,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達到中央制定的基準定額。完善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資金保障機制。全面實施中小學預算編制制度。提高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擴大困難學生資助面。
四、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順利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h政府成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以切實加強對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h財政局、教育局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指導協調。
(二)落實分擔責任。縣政府足額安排應由縣財政承擔的資金,從年起列入縣政府預算。
(三)強化預算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學預算編制制度,各項收支都要統一編入縣級財政預算。中小學以學校為基本編制單位,村?。ń虒W點)納入其隸屬的中心學校統一代編。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資金在財政預算中單列,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挪用。農村中小學經費實行“校財縣管”制度,健全預算資金支付管理制度,嚴格按預算辦理各項支出。實行財務公開制度,確保資金分配使用規范、安全和有效。
(四)堅決制止亂收費。從年春季學期開始,一律停止收取義務教育階段學雜費(含信息技術費),學校只能按規定收取課本費、作業本費和寄宿學生住宿費。學校代學生購買課本、作業本,應據實結算。學校收費務必嚴格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規范收費行為。如有違反,將追究學校校長、有關部門的責任。
(五)加快推進教育綜合改革。深化教師人事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實施教師資格準入制度。加強中小學編制管理,堅決清退不合格和超編教職工,切實提高中小學師資水平和管理水平。推進城市優秀教師到農村薄弱學校支教制度。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加快中小學課程改革,嚴格控制中小學教科書種類、數量和價格,逐步建立教科書循環使用制度。建立以素質教育為宗旨的義務教育評價體系。促進教育公平,防止教育資源過度向少數學校集中。
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范文4
*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有關政策的通知》下發后,各地積極貫徹落實通知精神,深入推進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促進了中小學教育的健康發展。為全面了解各地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和中小學財務管理情況,確保各項改革政策落實到位,現決定對各地中小學經費保障機制及財務管理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一)20*年秋季農村義務教育國家課程免費教科書退費情況。各學校是否將已收的國家課程教科書費用如數退還學生;是否存在滯留、挪用、克扣國家免費教科書專項資金以及弄虛作假等行為。
(二)20*年春季義務教育免學雜費和免費教科書發放情況。是否做到免費對象“一個不漏、一個不錯”;是否存在免雜費和免費教科書資金“先收后退”的現象等。
(三)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學雜費、課本費減免等情況。對于符合當地準入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是否按規定免收學雜費和課本費。
(四)20*年農村義務教育公用經費標準及預算落實情況。是否按照不低于省定基準定額制定本地中小學公用經費標準,是否將公用經費納入年度預算,確保學校公用經費支出不低于省定標準,確保不低于上年水平并有所增加。
(五)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的建立及經費落實情況,包括落實的資金數、20*年計劃改造的校舍總面積等。
(六)中小學財務管理及教育經費使用情況。公辦普通高中的學費、擇校費、代辦費及城市義務教育階段服務性收費是否規范,是否按規定開具收據,有無違規收費現象;各項收費收入是否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規定,統一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管理,有無私設“小金庫”等現象;高中擇校費是否按規定使用,有無擠占、挪用現象;學校經費支出是否嚴格遵守各項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有無亂支濫用、鋪張浪費等現象。
二、時間安排
本次檢查分自查和抽查兩個階段。5月份由各市、縣(市、區)組織自查,并形成書面材料。6月上旬,我廳將組織人員對部分市、縣(市、區)進行抽查,具體日期及人員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范文5
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魯政發〔20*〕97號)精神,自20*年春季開學起,我省全面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同時,將承擔政府委托辦學任務的農村義務教育民辦學校學生納入免除雜費政策范圍。為全面落實這項惠民政策,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和基礎教育均衡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做好免除農村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在校學生雜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免除農村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生雜費政策的重要意義
免除農村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生雜費是實踐“*”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舉措,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農村教育事業的高度重視和對農民群眾的親切關懷,對于全面推動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推進社會公平和教育公平,加快義務教育事業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各市、縣(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一定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確保這項惠民政策的順利實施。
二、工作目標和要求
從20*年秋季開學起,在全省范圍內,全部免除農村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在校學生雜費,各地要結合實際,積極采取措施,確保政策落到實處。
(一)實施范圍。農村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在校學生全部免收雜費;城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參照當地公辦學校執行。
(二)免費標準。免除雜費的標準按《*省人民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在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試行“一費制”收費辦法的意見的通知》(魯政辦發〔20*〕65號)規定執行,即農村初中每生每年300元,農村小學每生每年210元。由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高于免除雜費標準的民辦學??梢园床桓哂诙咧畹臉藴世^續收費。
(三)經費來源。免除農村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生雜費所需資金全部由財政承擔。省級財政在計算對各市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補助經費時,已將農村、縣鎮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生納入免雜費補助范圍,省級應負擔資金已落實到位。各市、縣(市、區)務必足額落實本級應承擔資金,確保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生享受與公辦學校同等待遇。
三、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政策順利實施
免除農村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學生雜費工作是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教育、財政部門要各司其責、團結協作、密切配合。教育部門要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和《義務教育法》關于民辦學校及義務教育學校的辦學要求,對轄區內農村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進行認真審查,不符合辦學條件的不能納入免除雜費學校范圍,同時責令停課整頓;財政部門主要負責籌集免除雜費補助資金,并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各級政府教育督導部門要把免除農村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雜費政策落實情況納入教育督導范圍。各地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及時、全面做好宣傳工作,使這項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確保政策順利實施。
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范文6
關鍵詞: 農民工隨遷子女 義務教育 路徑選擇
中圖分類號: G51 文獻標識碼: A文章編號: 1007-3973 (2010) 04-189-02
1 問題的提出
隨著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農民進城務工已成為不可逆轉的潮流,農民工“家庭化”的趨勢也越來越明顯。大量處于義務教育階段的農民工子女跟隨父母進城,給流入地的義務教育工作帶來了嚴峻的挑戰。解決好農民工子女的義務教育問題,不僅關系著教育公平,同時也是維護社會安定團結、構建和諧社會的應有之意。
針對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問題,國家先后頒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規,同時各省、市也積極制定相關政策,以保證農民工隨遷子女享受到良好的教育。然而,當前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形勢依然不容樂觀。首先,農民工隨遷子女入學難,存在失學、輟學、超齡入學現象。其次,流入地的教育資源匱乏,教育經費不足。許多公辦學校因規模受限,往往處于超負荷運轉狀態,難以接收過多的農民工子女;而民辦農民工子弟學校則存在辦學條件差、硬件設施落后、師資素質不高等問題,難以保證其教育質量。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問題,已成為現時期我國義務教育新的難點和薄弱環節。
2 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問題的原因分析
針對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存在的問題,學術界對其成因進行了深入探析。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2.1 戶籍制度及城鄉二元教育體制的羈絆
產生于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已不適應我國當前的發展。其不僅限制了人口流動,還導致了農村人口與城市人口在政治、經濟、教育權利等方面的巨大差別。農民工隨遷子女無法享受戶籍所在地所提供的教育服務,而由于沒有城市戶口,流入地政府又傾向于將他們排除在城市義務教育體系之外。因此,他們很難在流入地接受到及時優質的義務教育。
此外,城鄉二元教育體制導致城鄉義務教育差異懸殊。為追求優質教育,越來越多的農民工帶領子女進城。然而,流出地政府依戶籍投入的義務教育經費無法隨遷入流入地,流入地政府的義務教育經費又僅供當地適齡子女使用,難以承受農民工隨遷子女的義務教育帶來的巨大財政壓力。
2.2 現行教育財政體制不完善
首先,政府間財政責任不明確。國家雖明確規定流入地政府需將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的經費納入正常財政支出范圍,但并沒有規定具體由哪級財政進行轉移支付。而目前“地方負責、分級管理”的體制也存在投入主體重心過低的問題。在中央財政對地方轉移支付力度明顯不足的同時,由于政府之間財政責任不明確,各級地方政府均不愿主動承擔農民工子女的義務教育成本;此外,投入主體重心過低加劇了地方的財政困難,許多地方政府難以負擔大量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的教育經費。
其次,現行分稅制與經濟競爭導致地方政府缺乏對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投入的利益驅動?,F行分稅制的財權劃分帶有明顯的向上級政府集中的傾向,而上級政府在集中財權的同時又往往下放事權給下級政府,導致下級政府事權繁多而財權不足,限制了地方政府投身義務教育等公共事業的積極性;同時,現代地方城市間的競爭主要是經濟實力的競爭,而地方的財政收入又多依賴于資本的引入與增值,這使得一些地方政府只注重有利于經濟建設的直接性投入(如大型工程建設等),而將短期內難以提高經濟效益的城市公共事業建設擺在相對次要的位置;除此之外,農民工聚居地多在財力較差的城鄉結合部,農民工工作地大多與居住地分離,工作貢獻并不一定歸居住地所有,因此居住地當地政府無意愿承擔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成本。
2.3 現行教育管理體制不健全
一是學籍管理混亂。由于農民工隨遷子女流動性大,接收農民工子女的學校大多為其建立了臨時學籍,而因缺乏統一的學籍流轉系統,農民工子女學籍易隨其轉學而中斷,不利于各地政府教育部門掌握隨遷子女教育信息,影響教育布局與教育資源的配置效率,造成教育資源不足。二是缺乏義務教育監督機制,不利于國家掌握義務教育效率及實施情況,難以保證教育經費的用途及流向,易造成教育資源的浪費。三是缺乏對民辦學校的規范與管理,導致現有就學途徑問題嚴重。
3 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的路徑選擇
通過對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問題的原因分析,學者們分別從不同的角度,為解決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問題提供了多元的路徑選擇。
3.1 改革城鄉分割戶籍制度
城鄉二元義務教育體制是建立在城鄉分割戶籍制度基礎上的,不進行戶籍制度的改革,城鄉二元義務教育體制就無法改變。對此,學術界主張建立全國聯網的電子戶籍登記系統,實現城鄉互通。其中,張振華主張采取“居住地制度”的形式,即實行按居住地登記戶口,取消農業和非農業戶口性質的劃分,統一城鄉戶口的登記管理,由中央政府來統籌各級地方政府義務教育經費的支出。周軍等認為應逐步剝離在計劃經濟體制下賦予戶口的諸多不合理的功能,如把教育、就業、醫療等福利和權益與戶籍脫鉤,減少戶籍含金量。
由此看來,建立城鄉統一的戶籍制度并去除戶籍不合理的附加功能,為農民工隨遷子女就學掃除障礙,是學術界的一致看法。
3.2 健全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范先佐主張構建“以市為主、分級政府分擔”的經費保障機制:市級財政按各區生均公用經費標準直接撥付給接收農民工子女的學校;省以市為統計單位,根據各市的財力狀況以及農民工子女就學的規模,提供義務教育經費專項轉移支付;中央財政對跨省流動的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提供獎勵性轉移支付。
林建永提出“跟蹤辦學”模式。流出地政府在流入地舉辦公立學校,并負責解決教師經費及學校的日常管理費用,流入地政府只負責教學所需的固定設備和教材。但是,由于流出地政府難以準確掌握農民工子女的流動情況,且與流入地政府協商需花費較高交易成本,這一路徑只有在流動農民工子女數量較少、流動方向明確時才比較適用。
王金秀認為要將解決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問題與增加地方財政收系起來。一是合理調整不同層級政府之間的職責劃分,上級政府將財權與事權配合下放,以調動下級政府積極性。二是要將財產稅、個人所得稅等與人居環境密切相關的稅種確定為縣級政府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縣級政府必然將通過改善義務教育等公共產品的供給來吸引人們到本地區工作和生活,從而增加本級財政收入,形成有利于調動縣級政府提供義務教育等公共產品積極性的財政激勵機制。
文桂江指出,應建立教育經費專項籌措機制。中央可以通過開征“業務招待費附加”,即以企事業單位的業務招待費為依據計征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的經費;因地方稅源有限,可以通過發行地方教育彩票來解決省內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經費的來源問題。
以上各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構建均以“分稅、分權”為關鍵詞,旨在通過各級政府的財權分配,建立科學合理的公共財政體系以保障經費的有效籌集,這與我國當前國情相適應,具有必要性與可行性。
3.3 發行全國性“教育券”
在美國貨幣經濟學派米爾頓費利德曼所提出的教育券理論的基礎上,孫亞琴建立了教育券在解決城市流動人口子女義務教育問題上的理論模型。如下圖:
此種途徑旨在改變目前對公立學校的直接補助方式。政府把原本應投入到教育中的資金經過折算發給每一位學生,學生憑券可自主選擇到政府認可的任何一所學校就讀。學校可以憑所收券從政府那里兌換與券值等額的教育經費。教育券制度的實行有利于增加學生的選擇權利,把競爭機制引入教育體系,從而打破公立學校的壟斷局面,實現優勝劣汰,最終實現教學質量與教學效率的提高。
3.4 完善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管理體制
在完善學籍管理制度方面,學術界主張設立全國統一的電子學籍管理系統,對農民工子女進行全口徑的動態學籍管理。在完善教育監管機制方面,學術界建議將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地方官員政績考核體系;各級政府教育督導部門建立對政府履行此項工作責任的督導評估機制。在完善教育信息管理方面,文桂江主張建立記錄與跟蹤(網絡)信息系統。由教育部統一組織實施,具有信息記錄與交換、實時更新與跟蹤、經費劃轉記錄等功能,有利于地方政府及學校及時掌握隨遷子女的流動信息。
此外,學術界還提出簡化農民工隨遷子女入學手續,加大對民辦農民工子弟學校的規范與扶持等措施,來達到義務教育資源的優化配置,以緩解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問題。
4 結語
當前學術界針對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問題已經做了一定程度的研究,其立足于經濟財政視角的原因分析猶為深入,作為彌補教育經費制度不足的“教育券”途徑尤其受到學術界的一致好評與推崇。然而,要實現此種途徑,必須要解決從教育資金到教育券的折算率問題,并要以建立從中央到地方的專門負責管理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的職能部門為前提。同時,流入地與流出地教育成本可能存在差額,如何劃分雙方的承擔比例也是亟待研究的問題。
除此之外,學術界對于社會力量,特別是非營利組織參與多元主體辦學方面的研究仍是空白。作為彌補市場缺陷與政府失靈的第三條途徑,非營利組織對于義務教育等公共事業的參與是當今社會不可忽略的命題。因此,非營利組織層面的研究值得我們今后加以更多的關注。
注釋:
張振華. 人力資本視角下的流動兒童教育問題分析[J].南京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09.3.
周軍,馮文全..對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權利缺位現象的思索[J],未來與發展,2008(2).
范先佐,彭湃.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構想 [J].中國教育學刊,2009.3.
林建永,蘇綠云.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的資金亟需明確[J].上海農業科技,2008(3).
王金秀,方海波.解決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問題的財政激勵機制 [J]. 華中師范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 20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