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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審批范文1
一、我國行政審批制度現狀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化發展,暴露出行政審批制度的弊端:審批條件跟不上具體的申請條件缺乏可操作性,審批程序不規范;審批不公開,隨意性大,暗箱操作;效率低下許可時間往往拖得很長而且缺乏對行政相對人的“尋租”制約;審批缺少監督,滋生腐敗等等。自深圳市將42個政府部門的1091個審批項目減少了463個項目以來,全國掀起了一股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熱潮。論文百事通具體說來,我國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大體經歷了以下幾個階段:第一階段,從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初,改革主要圍繞著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權力分配,表現為政府內部的放權或收權;第二階段,1983年到1988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著重是下放權力,減少層次;第三階段,1993年至1997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側重于經濟領域。要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加強宏觀調控和監督部門,強化社會管理職能部門,減少具體審批事務和對企業的直接管理,要堅決把屬于企業的權力下放給企業,把應該由企業解決的問題交由企業自己去解決;第四階段,從1998年至今,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廣泛而深入開展階段。在中央及地方的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中,轉變政府職能,實現政企、政事、政社分開,建立廉潔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范的行政管理體制。在精簡機構和人員的同時,大力改革行政審批制度。
目前,我國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所取得的主要成果有清理和減少了部分行政審批項目,實行了政務公開增加了透明度。通過聯合審批項目窗口,規范和簡化了審批程序。許多單位都建立了審批監督機制,通過行政內部監督機制和行政外部監督相結合健全和完善監督機制。
二、對我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分析
雖然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著不容忽視的問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存在誤區:很多地方政府部門為了迎合改革盲目的追求減少項目數量或者單減與自身利益無關的而有利可圖的卻保留,這樣只是做做表面文章遠沒有達到改革的公正、效率跟反腐;審批項目取消后就了事,造成了管理的脫節;各個部門都只是針對本部門進行改革,部門之間沒有協調。
第一,行政審批改革缺乏系統的理論基礎和依據?!澳壳暗男姓徟贫雀母锎蠖嗍亲园l性的,缺乏系統的理論基礎和依據,社會科學中相關的學術理論與審批制度改革的實踐尚沒有緊密地結合起來?,F存的有限的理論研究還大多停留在操作層次,過于側重對精簡幅度的研究,而忽視對具體項目或政策的分析和評估”。目前對審批項目設定的范圍還不統一,沒有一個關于審批項目的科學、準確的界定,從而導致各地對審批制度改革的理解各異,影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深入發展。目前審批制度改革的原則與標準不統一,哪些項目必須削減,哪些項目應該保留,都沒有普遍適用的法律依據和統一的指導。也沒有一個科學合理的改革程序可以遵循。
第二,目前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還沒有完全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來進行。從我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內容來看,在涉及經濟要素的領域進行了廣泛的改革,大膽引入市場機制。在市場準入方面,大大的放寬了市場準入的條件;在市場資源配置方面,廣泛運用市場機制來進行調節。例如,“在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政府采購和國有企業產權規范轉讓等方面,運用市場手段來處理,取消了行政審批”。但是在很多方面還帶有計劃經濟的余痕,步子不大,步伐不快。在很多可以由行業管理的事項,國家還緊緊抓著不放;在金融保險領域市場準入的要求很高等等。其主要表現為:(1)行政審批制度保留了很多計劃經濟時代的特點,與我國市場經濟的要求不符。由于我國現行行政審批制度脫胎于計劃經濟時代的計劃審批制度,行政審批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市場的調節,直接阻礙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國現行的行政審批制度具有反市場的特征。由于市場主體的活動沒有受到市場的調節,因而在供需關系上往往與市場產生矛盾,容易導致市場需要的得不到及時有效的生產,而市場過剩的還繼續按照原來制定的計劃進行生產,致使對經濟的快速增長起到了阻礙作用;(2)微觀經濟領域中的行政審批過多,阻礙了市場機制作用的良好發揮。目前,我國行政審批設置過多過濫,重復交叉現象嚴重。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各行各業的興盛,政府管理的社會事務日益龐雜,審批涉及的范圍越來越廣,目前我國的行政審批設置多、濫、重復設置現象非常嚴重。據統計,由國務院部門審批的事項有2094項,省一級政府審批的事項也有2000多項,涉及到公安、工商、衛生、環保、農業、交通、城建、文化等絕大多數政府部門和幾乎所有的行業。雖經改革,還是有的地方變相地進行保留;(3)行政審批在完善市場經濟體制建設和彌補市場不足方面作用體現得不充分。在完善市場經濟方面,對于市場經濟要素的成長如資金的籌措、人力資源的開發、市場競爭規則的制定、市場的培育等方面行政審批并沒有起到相應的作用。在彌補市場經濟固有的缺陷方面,現行行政審批也沒有起到多大的作用。如在限制壟斷方面,行政審批不僅沒有阻止市場主體的壟斷行為,反而在一定意義上助長了壟斷的形成。非常典型的行政壟斷如"諸侯"型壟斷、行政權力型壟斷都是與行政審批有著莫大的關系。
第三,目前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難以達到公共行政的基本目的。雖然我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在各地的都在不斷的展開,減少行政審批的項目,建立“行政審批服務中心”,但是這種為改而減,并不能真正地起到作用。行政審批在當前是需要的,并不是不要,因而一味地減少,很可能會導致潑水連孩子也一同潑掉的情況。目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還沒有處理好數量與質量的關系,改革的目標單
一、模糊,一味地追求削減審批項目的數量指標,而忽視了科學性和合理性、長遠性和現實性的有機結合。審批制度改革是一個互動的過程,沒有質量上的保證,數量上也很有可能出現反復;因此一定要將數量與質量合理結合,避免改革留下后遺癥。對于“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有的學者也提出了擔憂?!罢姓徟罩行摹笨赡軙嬖谝恍﹩栴}。首先,“政府行政審批服務中心”還沒有跳出統治型政府的模式,“政府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很有可能演變為“二級政府”,反而加重人民的負擔。其次,“政府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成立對傳統機構的公務運作產生了一些影響。雖然大多數審批項目名義上已經進駐“政府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辦公,但是有很多部門并沒有將真正的審批權力下放給窗口的工作人員,仍然有許多事項無法就地解決。這引起窗口只是起著“中轉”的作用,反而延誤了工作時間和工作效率,等等。導致以上諸方面的原因:原有行政體制不利于改革;我國的社會中介組織不成熟沒有積極參與管理;傳統體制傳統觀念的影響,很多審批工作人員習慣用審批權進行資源的配置,將政府作為一個“全能政府”對政府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管理方式不了解;改革必定要觸動原有的利益分配,各個部門的利益問題是改革的一個阻礙。
三、針對行政審批制度的幾點建議
要使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得真正的功效,還有一些重要的制度建設任務需要盡快著手:第一,完善人大的立法監督功能。如可以考慮由人大常委會產生一個專門的行政改革調查委員會,由它對現存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徹底的梳理和提出清除的建議,并對現存政府機構職能配置的不合理狀態進行研究,同時提出下一輪行政機構改革的建議。這個專門機構同時承當行政相對人對各種行政審批提出的審查要求,并有權采取聽證的形式,對行政機構設定和保留行政審批項目聽取行政機構和行政相對人的答辯。第二,建議人大盡快修改行政訴訟法,把行政訴訟受案范圍擴大到抽象性行政行為。第三,修改立法法,把聽證程序制度化,規定所有的行政法規、規章的制定都必須經過公開聽證的程序,充分采納所有利益相關人的意見。第四,盡快出臺行政許可法,對行政許可的設定原則和范圍、設定權限、實施機關、許可程序以及對許可和被許可人的監督及其法律責任等制定統一的法則。
行政審批范文2
業主: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管理局
開發建設單位:海南新境界軟件公司
一、業務需求背景
洋浦經濟開發區投資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是洋浦經濟開發區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中心籌備于2005年3月,正式成立于2006年9月,由中心管理部門及各有關職能部門在中心開設的工作窗口組成,主要負責為國內外投資者辦理有關行政審批、審核、備案、發證、收費等事項,集政策咨詢、管理協調、投訴監察為一體,提供高效、便捷、規范、優質的服務。
洋浦經濟開發區管理局信息化建設在同級政府中走在前列(其信息化工作主要由洋浦經濟開發區信息中心負責),早在1994年就使用辦公自動化系統進行辦公,先后建立了政府信息門戶網站,建立了覆蓋全開發區32家直屬單位公文處理、文件交換的電子公文系統,建立了電子口岸通關申報和信息查詢系統。這些系統的建設,為洋浦經濟開發區信息化建設奠定了基礎。
因此,中心在籌建伊始,就提出了信息化管理的戰略,從信息化系統建設的整體視角,建設統一的協同審批服務平臺,實現在線服務、網上受理、在線辦理、行政監察、監督統計等功能,使洋浦經濟開發區逐步實現公開透明、高效快捷的“一站式”網上服務體系,全面提高政府辦事效率。
二、項目設計
洋浦行政審批系統(簡稱審批系統),整體上可以分為三大部分:在線服務子系統、政務服務中心管理子系統、協同審批子系統。
在線服務子系統,是面向公眾服務的唯一入口,企業及個人可利用該子系統了解各種業務的辦理流程、相關規定、政策法規,進行表格下載、在線申報、在線咨詢、辦件查詢、投訴舉報等功能。
聯合審批服務管理子系統(政務服務中心管理子系統),是實現從對公眾服務的在線服務平臺到對政府工作人員服務的內部辦公平臺的數據交換、調度、管理、監控的樞紐平臺。其行政監察子系統,與行政審批系統連接,自動、實時采集所有行政審批事項辦理各個環節的詳細信息,使監察機關即時、同步、全面地監控行政審批的實施過程。
協同審批子系統,是政府工作人員處理行政審批業務的日常工作平臺,審批處理支持三種工作模式,即傳統的手工審批、網上記錄結果工作模式,在線審批處理工作模式,離線審批結果上傳工作模式。
審批系統在建設過程中始終堅持“以用戶為中心,以應用為導向”的原則,實現在線服務、網上受理、在線辦理、監督統計等功能;并創新研發了一表式流水線,一表式裝配線程序,以方便公眾辦事,使洋浦經濟開發區真正實現公開透明、高效快捷的“一站式”網上服務體系,全面提高了政府辦事效率。
三、CIO的作用和貢獻
CIO結合多年政府部門信息化建設的經驗,為審批系統提供系統建設思路、設計思路和需求開發的指導,幫助業務部門提出科學合理、符合實際的信息化建設需求,積極協調中心和各入駐單位之間的關系,做好系統的推廣應用工作。
他們還開展中心工作人員和各職能單位人員的信息化培訓,使各級領導和中心工作人員具備“向科技要效率,科技助跑行政監察”的意識,充分認識信息技術應用對提高工作效率、規范和優化各項業務流程、夯實基礎工作的積極作用,提升信息化應用水平,為信息化工作順利開展營造了良好的氛圍。四、項目效益評估
⒈社會效益分析
審批系統的運行,在方便市民辦事、提升政府形象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突出體現在以下方面:
⑴便民
①7×24小時隨時隨地了解辦事流程、下載表格;
②不必事事親臨,可以采用郵寄、網上提交等方式;
③可以隨時了解辦理狀態;
④與政府部門多種溝通方式:在線交流、短信通知;
⑵減輕政府部門工作
①大量的業務咨詢、查詢放到互聯網上;
②可在網上在線填寫、提交,減輕政府工作人員錄入、核對的工作量;
③數據通過網絡分發,減少收發工作量。
⑶高效、透明,建設陽光政府
①各級領導、監督部門可以隨時監控:過程監督、結果監督、實現事前監督;
②辦理結果及過程公開。
⑷優化、簡化辦事程序
逐步實現一表式申報。整合關聯事項,實現按“事”辦理,如“注冊企業”包括了工商登記、公安局刻章、質監局組織機構代碼、國稅登記證、地稅登記證等多個審批事項,把需填的近20頁表單整合為2-3頁,實現一表辦理。目前已開通“注冊企業”、“項目備案”、“項目核準”等共計5條流水線的申報,為公眾提供簡便、快捷的服務。
⒉經濟效益分析
審批系統的運行,帶來了顯著的經濟效益,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⑴利用信息系統,提高辦事效率,節省政府開支
①以網上傳遞材料取代過去手工方式,在各單位、各部門之間傳遞材料,節省辦事時間,提高工作效率。
②通過與行政審批系統連接,自動、實時采集所有行政審批事項辦理各個環節的詳細信息,使監察機關即時、同步、全面地監控行政審批的實施過程;實現了資源共享,避免了監察系統的重復建設。
⑵全面提升服務質量,擴大地方招商引資
①以行政審批平臺為軟件支撐,提供多種便民服務,如網上咨詢、網上申報、手機短信提醒、一表式流水線、全程代辦等。系統運行的事實證明,網上申報和一表式流水線申報的功能,受到了廣大用戶的好評。
②2006年洋浦經濟開發區招商引資較上一年有大幅增加。從改善洋浦投資軟環境來說,信息化系統建設一定程度上為地方招商引資工作做出了應有的貢獻,也更加堅定了洋浦經濟開發區管理局領導信息化建設的路線,進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
⒊總體評估
洋浦行政審批系統的運行,對深化洋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行政效能全面“提速”,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實現政務公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時,也為改善和優化洋浦投資環境,加快洋浦經濟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1)審批制度的改革
審批系統的應用,建立各職能單位面向社會的統一集中的協同審批機制,改變原有各單位分散工作方式。許多審批事項,由過去的多級多人審批,改為窗口工作人員即時審批。該系統的應用簡化了審批程序,優化審批環節,提高了行政效率。
(2)監察模式的革新
審批系統的應用借助現代化信息系統進行監督監察,對各單位行政審批過程進行全方位實時監管,改變原有的事后監察模式;由個人行為監督為主轉變為個人行為與行政程序監督并重,有利于提高政府辦事的透明度。
行政審批范文3
一、行政審批及“一審一核制”的含義
行政審批,又稱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其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準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行政機關內部事務的審批,不適用本暫行規定。
“一審一核制”,是指行政機關授權本部門一般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審查員)對行政申請受理審查,窗口或科室負責人(以下簡稱核準員)審核把關簽發的審批制度。審查和審核以書面形式為主,另外還包括現場檢查、勘驗等。對按簡易程序即辦的事項和需集體討論、專家論證或確實嚴重關系到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事項,以及依法需要聽證和應當通過招標、拍賣等公平競爭方式決定的特殊事項,不列入“一審一核制”范圍。實行“一審一核制”的事項原則要求在縣行政服務中心內辦結。
二、實行審查員、核準員聘任授權
行政審批審查員、核準員需經行政審批部門聘任后方可上崗,明確授權范圍和聘用期。
審查員、核準員應當按照相對固定、適當流動、保留骨干的原則,有計劃地進行崗位輪換。審查員、核準員的聘任期一般為兩年。期滿后按規定重新聘任。
三、行政審批審查員、核準員職責
行政審批審查員職責是:受理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組織提出的行政審批申請事項,在規定的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并簽署意見,報核準員審核;受理上級交辦的其它審查事項;參加行政審批疑難事項會審。
行政審批核準員職責是:依法審核審查員上報的各項行政審批事項,并在規定的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簽署意見;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核準事項;參加行政審批疑難事項會審。
四、疑難審批事項的處置
疑難審批事項是指核準員對授權范圍內確屬難以把握的審批事項,需經會審集體討論決定的審批事項。
疑難審批事項實行會審集體討論決定制度。會審由部門領導主持,核準員、審查員及有關人員參加,并由部門領導簽署審批意見。會審應形成會議記錄。
五、責任追究
行政審批范文4
根據《國務院關于第四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33號)規定,普通發票的5類行政審批項目將予以取消,即取消“發票領購資格審核”、“建立收支粘貼簿、進銷貨登記簿或者使用稅控裝置審批”、“拆本使用發票審批”、“使用計算機開具發票審批”和“跨規定的使用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發票的審批”。現就行政審批項目取消后有關普通發票管理問題明確如下:
一、普通發票領購審核問題
普通發票領購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后,納稅人領購普通發票的審核將作為稅務機關一項日常發票管理工作。納稅人辦理了稅務登記后,即具有領購普通發票的資格,不需辦理行政審批事項。納稅人可根據經營需要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領購普通發票申請。主管稅務機關接到申請后,應根據納稅人生產經營等情況,確認納稅人使用發票的種類、聯次、版面金額,以及購票數量。確認期限為5個工作日,確認完畢,通知納稅人辦理領購發票事宜。
二、建立收支粘貼簿、進銷貨登記簿或者使用稅控裝置問題
建立收支粘貼簿、進銷貨登記簿或者使用稅控裝置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后,對生產、經營規模小又確無建賬能力的納稅人,建立收支粘貼簿、進銷貨登記簿或者使用稅控裝置的確認按下列規定實施:
(一)按照《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6號)和《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7號)的規定,所有達到建賬標準的個體工商戶,均應按照規定建立賬簿。達不到建賬標準而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征收稅款的個體工商戶,均應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銷貨登記簿。
(二)稅控裝置的安裝使用屬于行政強制行為,凡在推廣使用范圍內的納稅人必須按照規定安裝和使用稅控裝置。納稅人安裝使用稅控裝置的確認程序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控收款機管理系統業務操作規程〉的通知》(國稅發〔20**〕126號)的規定執行。
三、拆本使用發票問題
拆本使用發票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后,拆本使用發票按禁止行為進行管理。
四、使用計算機開具發票問題
使用計算機開具發票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后,納稅人使用計算機發票,按一般普通發票領購手續辦理。稅務機關有統一開票軟件的,按統一軟件開具發票;沒有統一軟件的,由納稅人自行開發,其相關開票軟件需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五、跨規定的使用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發票的問題
跨規定的使用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發票的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后,跨規定的使用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發票按禁止行為實施管理。
行政審批范文5
一、全面規范進駐行政服務中心的行政審批事項
凡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市政府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中省直單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和重要的行政服務事項,按照“應進必進”的原則都要進入市行政服務中心及分中心,實行集中受理、分頭和當即辦理相結合、統一送達的審批方式。凡應由市行政服務中心和分中心受理的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各部門不得另行受理,嚴禁多頭受理,堅決杜絕“雙軌”運行、“里一半外一半”的現象。
二、改革后審批方式的運行模式
(一)集中受理。凡市本級行政審批事項和重要的行政服務事項原則上一律在市行政服務中心及分中心接件受理。市審批辦成立受理科,在行政服務中心設集中受理窗口,使用統一的行政審批受理專用章,按照各審批部門提供的受理條件,集中受理不能在市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當時辦結、需審批部門集體研究、現場踏勘、上報的承諾件,受理后由集中受理窗口送達到有關審批部門辦理。承辦部門駐市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直接辦理的事項由各窗口直接受理。
(二)分頭和當即辦理相結合。集中受理的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由承辦部門分頭辦理,各單位可根據業務量設專(兼)職人員(具有一定職務和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負責協調督辦本部門的行政審批業務,依法限時辦理,實行超時默認,承辦部門辦結后由集中受理窗口取回辦結件;承辦部門駐市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直接辦理的事項由窗口負責辦理。
(三)統一送達。市本級行政審批事項和重要的行政服務事項原則上一律在市行政服務中心及分中心出件送達。集中受理的事項由集中受理窗口送達給辦事者;承辦部門駐市行政服務中心窗口辦理的事項,由各窗口直接送達給辦事者。
三、繼續實行聯審制
一個審批事項涉及多個部門審批的,為了提高辦事效率,由市審批辦召集相關部門召開聯審會,形成會議紀要,相關部門限時分頭辦理。
四、實行一口審批收費
凡市行政服務中心受理的審批事項,涉及審批收費的原則上由駐市行政服務中心的財政窗口收取。基本建設項目的審批收費逐步實現一口收費。
五、新的審批運行模式的優點
實行集中受理、分頭和當即辦理相結合、統一送達的審批方式,實現市本級所有行政審批項目都在市行政服務中心和分中心受理和送達。這種審批方式的優點:一是解決行政審批多頭受理、群眾多次往返機關、辦事不方便問題;二是解決承辦部門不按承諾時限辦結審批事項、效率不高的問題;三是解決行政審批中收費不規范問題;四是能夠實現申辦者與審批人員不見面,避免出現暗箱操作和不廉潔行為;五是審批件少的部門不在市行政服務中心設立窗口(已設的可撤回),節省人力資源。
行政審批范文6
一、總體目標
推行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即:區直有關部門(含垂直管理單位)行政審批事項(包括省、市下放和委托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行政審批人員集中到專設的行政審批服務股,行政審批服務股再成建制集中到區行政服務中心或專業辦事大廳,統一受理辦理行政審批事項;區直有關部門(含垂直管理單位)行政審批事項進區行政服務中心或專業辦事大廳要落實到位,區直有關部門(含垂直管理單位)對窗口工作人員行政審批權要授權到位。通過推行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改革,大力推進行政審批職能歸并,積極探索審批職能與監管職能分離的運行機制,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優化政務環境,推動我區經濟和社會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推行范圍
凡實施《水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精減區級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府發號)中涉及經濟發展、公共安全以及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區級保留行政許可、省、市級委托、下放實施的行政許可、實施有關內部管理審批事項的單位原則上都要推行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改革,具體單位為:區物價局、區工信局、區建設局、區人社局、區交通局、區公路分局、區教體局、區城管執法局、區環保局、區衛生局、區民政局、區農業局、區林業局、區水利局、區安監局、區人口計生局、區文廣局、區糧食局、區藥監局、水國土分局、區民宗局、區工商局、區國稅局、區地稅局、水公安消防大隊、區煙草專賣局共26個單位。
各單位必須按照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改革工作。
三、工作任務
㈠歸并職能,設立行政審批服務股。推行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改革的單位,要根據區政府機構改革的要求,盡快將機構和職責調整到位,行政審批服務股從事行政審批的工作人員必須有2人以上且具有行政執法資格。各單位行政審批職能整合歸并后,行政審批服務股主要履行本單位行政審批職能,有關職能股室主要履行監督職能。各單位要建立完善內部監督制度,形成審管分離、權責并重、公開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審批監督運行新機制。涉及垂直管理單位的職能歸并和內設機構調整由單位按區“兩集中、兩到位”改革要求,報請省、市主管部門作相應調整。
㈡集中辦理,分類組織實施。對區政府精簡、清理區級行政審批事項后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含區級行政許可,省、市級委托、下放的行政許可,內部管理審批事項),凡涉及經濟發展、公共安全以及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行政審批事項原則上都要進入區行政服務中心或專業辦事大廳集中辦理。具體根據實際分以下三類情況組織實施:
1.行政審批服務股成建制進入區行政服務中心,其行政審批事項進入區行政服務中心集中辦理,具體單位為:區工信局、區建設局、區人社局、區交通局、區執法局、區環保局、區衛生局、區農業局、區藥監局、水國土分局、區工商局、區地稅局。
2.行政審批服務股成建制進入本部門的專業辦事大廳,其行政審批事項進入專業辦事大廳辦理,具體單位為:水公路分局、區林業局、區人口和計生局、區民宗局、區糧食局、區國稅局。
3.行政審批事項進入區行政服務中心設立的綜合窗口集中受理,具體單位為:區文廣局、區民政局、區教體局、區煙草專賣局、區農業局、水消防大隊。各單位行政審批服務股按時辦結,由窗口統一送達。
㈢授權到位,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各單位行政審批服務股成建制進駐區行政服務中心或專業辦事大廳后,中心窗口成為單位實施行政審批的唯一窗口,行政審批服務股股長擔任窗口首席代表。各單位對窗口首席代表必須授權到位,由單位下達授權書,授予行政審批服務股股長(首席代表)承辦本單位的即時辦理事項的審批權、承諾辦理和上報辦理事項的牽頭協調和督辦權、代表本單位組織聯合審批或參與其他單位組織的聯合審批,并簽署聯合審批事項會簽意見等權限。要進一步簡化辦事程序,對即時辦理件由行政審批服務股股長(首席代表)全權辦理,對承諾件、上報件和確需單位集體研究或分管領導審批的行政許可事項,也應由行政審批服務股股長(首席代表)協調和督辦。確需分管領導審批的,由分管領導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網上簽批或到窗口審批。
四、方法步驟
㈠行政審批服務股設定(年8月底前)。結合政府機構改革工作,完成區政府機構改革單位內設機構及職能調整和設置行政審批股方案的批復工作。
㈡專題動員(年9月底前)。區政府召開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改革專題動員大會,動員部署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改革工作,重點部署區政府機構改革單位內設機構行政審批職能整合及人員崗位調整,組建行政審批服務股,做好行政審批服務股成建制進入區行政服務中心或專業辦事大廳集中辦公的各項準備工作;部署垂直管理單位按要求報請省、市主管部門整合和歸并行政審批職能,組建行政審批服務股工作。
㈢區屬單位行政審批服務股進駐中心(年10月底前)。區政府機構改革單位完成行政審批職能整合及人員調整,行政審批服務股成建制進入區行政服務中心或專業辦事大廳集中辦公工作;垂直管理單位完成行政審批職能整合和歸并,組建行政審批服務股工作。
㈣垂直管理單位行政審批服務股進駐中心(年11月底前)。垂直管理單位行政審批服務股成建制進入區行政服務中心或專業辦事大廳集中辦公。
㈤檢查驗收(年12月中旬)。區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各單位“兩集中、兩到位”改革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并將檢查驗收情況報請區政府在全區通報。
五、組織落實
㈠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推行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改革工作,是深化我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審批效率的一項重要舉措,是學習昆山經驗、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建設服務型政府,創建最優政務環境的重要內容,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立優化政務環境長效機制的內在要求。各單位一定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克服困難,抓好落實,全面完成這次改革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