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安全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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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安全

農產品安全范文1

關鍵詞:農戶;農產品;安全生產;庫爾勒市

中圖分類號 F32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7731(2016)24-0008-05

在農產品安全問題日益突出的今天,人們對其關注程度也越來越高。要保證農產品安全就需要從源頭抓起,從農產品的種植開始調控。農戶是農產品種植的主要經濟組織,其決策主導著農產品的生產,主觀意愿影響著農產品安全生產。安全農產品的生產只有得到農戶的支持與參與,才能長足發展,因此通過分析農戶個體以及其主觀認知、行為等對農產品生產安全的影響,找出其中影響較大的因素,結合這些因素進行分析,提出相應的意見或可行性建議是至關重要的。庫爾勒市既連接著南北疆,又是一帶一路的重要節點,其地理位置具有典型性,同時庫爾勒市極具特色的農產品生產情況使得農戶安全生產更具有代表性,為此,項目組選取庫爾勒市農戶作為調查研究對象,對庫爾勒市的農業生產進行調查研究,分析了庫爾勒市農產品安全生產情況,以期為加強庫爾勒市農業生產實力,促進庫爾勒市的農產品品質的提升,增進農業信譽,同時對庫爾勒市農產品的遠銷有極大的促進意義。

1 文獻回顧及評述

近年來,隨著社會各界對農產品安全關注程度越來越高,對農產品安全的研究也越來越多,國內外專家學者關于農產品安全的研究方向也很廣泛,但主要集中在農產品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農戶生產行為現狀及影響農戶安全生產的因素等方面。國外研究方面,政府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有效管理和法律規章制定是十分注重的,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強調全程性管理,如美國、加拿大、德國、法國、澳大利亞等農業發達國家制定了一系列詳細的農產品質量標準,同時隨著市場的要求不斷地進行修訂,積極引導農戶進行農產品安全生產。還有不少學者研究了影響安全生產的因素及生產意愿,如Just和Zilberman的研究表明,農場主的風險態度、生產技術、農場規模等對其農產品質量安全控制水平均會產生影響[1]。Kishor對尼泊爾農戶進行實地考察,發現女性農戶由于文化程度較低具有較高風險的施藥行為[2];P.C.Abhilash在農藥施用行為方面認為政府嚴格實施各種不同法律法規能夠起到規范農藥生產、分配及施用的效果[3]。此外西方主要國家還十分注意發揮農產品生產者、加工者和銷售者及其聯合組織在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方面的作用。國內研究方面,近年來我國也在不斷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在法律法規、執法監管、檢驗監測標準化生產以及重大活動保障等方面取得了重要進展。但仍然存在著一些威脅當地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的薄弱環節。諸學者對此進行了相關的研究,如杜斌、康積萍等結合計劃行為理論分析陜西眉縣206戶獼猴桃生產農戶安全生產意愿的影響因素,得出行為態度、主觀規范和知覺行為控制等變量對農戶安全生產意愿均表現出顯著正向影響[4];楊子剛、寧艷波等對吉林省305個農戶進行調查,研究顯示農戶的年齡、文化水平對安全生產有著直接影響[5];羅松遠認為,中國廣大小麥種植農戶對化肥農藥使用和田間管理技術的認知度會影響到農業技術進步[6]。

綜合上述文獻來看,國內外學者從不同的角度研究了農戶安全生產的行為及影響生產者生產安全農產品的因素,但是國外學者研究針對的是大農場的生產者,這與中國廣大分散的農戶實際情況相差甚遠。國內學者對有關農戶生產層面的研究比較薄弱,更多的研究還是集中在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現狀研究、質量安全監管體系研究、認證體系等方面,而且對農戶生產行為更多的研究集中在農戶生產的影響因素上,目前從農戶生產行為的角度進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的研究雖然己有涉足,但都不夠系統和深入,還有進一步研究的必要。本文旨在從農戶安全生產的認知、生產意愿及影響因素等進行全面的研究分析。

2 庫爾勒市農業發展概況

庫爾勒市地處新疆中部、天山南麓,塔里木盆地東北邊緣,目前市區總人口近100萬人,境內有中國最長的內陸河――塔里木河,以此孕育著市內農業的發展。市轄9鄉、3鎮、5個國有農牧園藝場、5個街道辦事處,土地總面積70.902萬hm2,其中耕地面積4.6萬hm2,可墾耕地9.333萬hm2,農作物播種面積10.991萬hm2。庫爾勒市氣候屬暖溫帶大陸性干旱氣候,氣候溫和,土質肥沃,物產豐富,光熱水土資源十分豐富,特有的水土孕育了特有的農產品資源,良好的水土光熱資源十分適宜香梨、棉花等經濟作物的生長。該市2015年香梨種植面積已達1.767萬hm2,結果面積0.36萬hm2,生產香梨總產4.0萬t,因盛產香梨而被稱為梨城。同時庫爾勒市也是傳統產棉區,1995年被列為國家百強產棉市,到2015年棉花種植面積10.47萬hm2,占庫爾勒市農作物種植面積的93.06%,總產約161 767t,農牧民人均純收入17 328.3元,年均增長11.9%。

3 數據調查來源

農戶安全生產狀況的基本數據資料來源于兩條途徑,一是實地調查獲得,二是問卷走訪調查獲得。調查方式采取普查。調查開始前,項目組成員咨詢了專業導師和有關專家的意見,并檢驗了問卷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對問卷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行了修改。調查人員按項目要求進行了培訓。調查共收回問卷300份,經由人工檢查剔除無效問卷16份,有效問卷284份,占全部問卷的94.6%。因為庫爾勒市農作物種植主要以棉花、香梨為主,兩種作物的種植面積占全市農作物種植面積的93.21%,所以此次調查選取具有代表性的種植棉花與香梨的農戶為主。

4 調查分析

4.1 農戶基本情況 該項內容是反映農戶生產的基本特征狀況,主要包括農戶性別、年齡、民族、教育程度、種植作物等。由表1數據可知,庫爾勒市農業生產中主要勞動力為男性,占比89.02%,極少數中青年女性也存在勞動行為。勞動力年齡集中在40~50歲,基本為中年勞動力。少數民族農戶占比較少14.37%,大部分仍為漢族農戶85.98%,整體受教育水平較低,受過專業培訓的僅占9.77%。

根據被調查農戶的農作物種植結構情況看,見表2所示,棉花占比57.97%,香梨占比10.62%。可以看出庫爾勒市農戶農產品種植以經濟作物為主,糧食作物較少。

4.2 農戶的農產品安全生產認知及意愿 這一部分主要從農戶對農產品安全生產的了解情況、農戶對耕地與安全生產的理解、農戶對農業發展效益情況以及政府政策的認知等方面進行了調查,具體調查結果分析如下:

從農戶對農產品安全生產的理解程度來看,有92.69%的農戶對于農產品安全的理解為:無公害、綠色有機、品種多,問及具體種植意愿時絕大多數則不太愿意種植,在種植過程中有43.91%的農戶表示并不關注農產品安全生產情況,農產品是否安全生產無所謂,并將安全生產內涵與高成本掛鉤,認為安全生產會導致成本上升,收益降低。

由于耕地質量與農產品的質量息息相關,在安全生產中作為最基礎的環節對農產品安全生產產生著重要的影響。從農戶對耕地質量與安全生產的認知來看,有64.57%的農戶認為耕地質量下降了,主要原因是化肥農藥的過度使用、農用廢棄物的后續處理不完善、灌溉水的污染以及農機產品的不合理使用等方面,但由于前兩者而導致耕地質量下降的占了70.47%,可見耕地的再生與持續利用受到了一定的威脅(表3)。

從農業經濟效益狀況來看,68%的農戶認為種植農產品的經濟效益是下降的,10.86%的農戶認為種植作物的收入沒有明顯變化,21.14%的農戶認為有一定程度的提高。究其下降原因的調查,數據顯示,50.21%的農戶認為與市場價格的變化有關,26.36%的農戶認為消費者選擇了及其他產品導致,只有23.43%的農戶認為與農產品的質量和數量有關,以上數據表明大多數農戶并不認為農產品質量與經濟效益有很大的相關性,對農產品安全生產的認知還有待加強。

此外,農戶對政府規定關于農業安全生產的相關政策法規并不熟悉,也無心去關注。據調查數據顯示,僅有22.67%的農戶了解國家關于農資使用的規定,會關注最新動態及信息,77.33%的農戶對于安全生產的相關政策較為陌生甚至并不了解,表示政策的落實太遙遠與自己無關。

4.3 農戶的農產品安全生產行為 這一部分主要從庫爾勒市農戶的農資購買途徑、農藥使用、農用品后續處理等方面進行調查分析。具體數據結果:庫爾勒市農戶購買農藥、化肥、種子等農資66.64%為自由購買,僅有11.29%的農戶會到政府指定的地點購買;7.19%的農戶選擇根據龍頭企業的導向進行購買;9.76%按照合作社要求進行購買;有5.13%的農戶選擇了其他購買方式,這樣多渠道的購買方式特別是半數以上農戶自由購買的行為,使得農產品參差不一,沒有統一標準,加之農用品使用方式不規范、后續處理問題突出,則無法保證農產品質量。對農藥的使用調查可知(見表4),農戶在農藥使用時更多的依據來源于個人經驗,施藥大多數選擇在蟲卵和幼蟲期;調查中還了解到絕大多數農戶對于農藥尤其是劇毒農藥對農產品的安全生產危害是有著清醒的認知的,依然有52.98%的農戶使用過劇毒農藥,主要原因是殺蟲效果好,占比為58.98%,較少的農戶關注價格,農戶認為相比購買農藥的成本來說,預期的后續經濟效益要大。

此外農產品安全生產中農藥與農資的使用及后續處理情況也是重要環節。在使用農藥時,有51.19%的農戶在施用農用品時選擇隨意操作,48.81%的農戶選擇聽取銷售商或他人意見。而關于農資的后續處理,33.54%的農戶對于使用過的農資進行了回收處理再利用,66.46%的農戶選擇隨意丟掉,另有74.23%的農戶認為影響農產品安全生產的主要因素為農藥、重金屬的殘留,表明農戶雖然認識到但卻沒有積極性去妥善處理,使得農資等農產品生產的輔助資料后續處理不完善,從而影響了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性。

5 影響庫爾勒市農戶安全生產的因素分析

5.1 農戶安全生產認知不夠 調查表明,雖然農戶對農產品安全性有一定的認知,卻在種植實施時將理論與現實分割,將農產品安全與農產品安全生產分離,主要體現在三方面:一是在進行生產決策時以低成本高收益為原則。即使有部分農戶正確認知了農產品質量安全,卻將農產品安全生產與高成本掛鉤。圖1中農戶對于安全生產的理解反映了問題所在。農戶認為在成本與收益、出售、政策建議、與處理等方面的困難與問題阻礙了安全生產的進行。有47%的農戶認為安全生產農產品會帶來高成本;二是農戶在購買及使用農藥時憑自己已有經驗來推測,且使用后的善后問題也對農產品生產的安全造成了影響。庫爾勒市農戶購買農藥的不同選擇行為也說明庫爾勒市農業生產方面既缺少政策規定等方面的指導,也沒有龍頭企業的強有力帶動,沒有生產方面的合作。三是農戶方面雖然意識到了耕地質量的下降及其原因,卻在種植過程中仍舊實施非安全生產的操作。調查中顯示的農戶對于農產品市場、耕地質量、農產品收益的不樂觀預期也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農戶農產品安全生產的積極性。

圖1 農戶對農產品安全生產的表達

5.2 資金短缺使農產品安全生產行為受限 農業生產是在多種因素混合作用影響下進行的,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戶經濟行為以增收為主要目的,經濟因素依舊起著主導作用。庫爾勒市農戶進行農業生產的資金來源中,有66.25%是通過銀行貸款與其他借貸款,而來自政府支持的資金僅為3.9%。因此庫爾勒市農業安全生產受經濟方面的影響較大。部分農戶對于農業安全生產的理解方面將安全與高成本等經濟內容相關聯,拒絕進行所謂“高成本”的安全生產。倘若政府能在資金上加以支持,農戶的安全生產意愿還是相當高的。由圖2數據顯示,農戶對于政府的支持是持有樂觀態度的,65.8%的農戶愿意在政府的支持下從事安全農產品的生產,22.28%的農戶會考慮補助金額因素。農戶的態度也反映了農戶對于政府支持力度的期待。

5.3 技術指導不夠,專業技術人員缺乏 技術進步直接影響農產品的投入產出關系,調查反映了庫爾勒市農業機械化程度較低,技術水平落后,農產品投入產出效率低下。據2015年數據顯示,庫爾勒市農業機械總量為66 297臺,人均機械擁有量僅0.066臺,每hm2耕地上擁有機械14.4臺。而且從上述圖1中數據顯示有34%的農戶表示農產品安全生產無人指導,不清楚安全生產標準和技術,從表4中農藥的使用情況也說明了庫爾勒市農業種植過程中農用品技術的落后,農業種植中,對病蟲害防治技術仍停留在較低水平,農戶施藥方面的技術指導幾乎空白,農戶實施時僅憑借經驗進行。以上表明了由于技術的局限使得農產品的安全生產并未得到落實。雖然大部分農戶意識到問題所在,被調查的農戶也表示愿意努力生產安全農產品,但農戶對于如何處理這類問題欠缺必要的技術指導。由表2農戶情況可知,受專業教育的農戶僅9.77%,農戶對于安全生產技術十分陌生。這說明農戶的農產品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方面技術的缺乏,農業技術人才比較匱乏。

5.4 農產品市場不規范 農產品市場是影響農戶生產安全農產品的重要因素之一。市場導向會對農產品的種植與農戶生產的經濟效益有著直接的聯系,而市場若不規范也就無法為農戶帶來正確的導向。在調查中市場價格、需求等因素的波動對農產品的生產行為及收益產生較大影響,同時農產品銷售困難,農資市場中假農資也影響了農產品安全生產。據調查數據顯示,農戶在農產品生產中遇到的,關于農資價格、農產品價格、銷售困難方面的風險占45.3%。農戶對于農業效益的預期也并不樂觀。

5.5 政策推行落實不完善 據調查顯示,無論在農產品安全生產的宣傳推廣、技術指導、政策支持、市場規范還是優惠與配套措施方面,政府的支持力度都是急需加強的。由于政府資金支持力度過低,農戶進行農產品安全生產的積極性并未得到充分調動。

6 對策建議

6.1 強化農戶農產品安全生產的認知 調查結果表明農戶的安全生產意識并不是很高,對安全生產的理解有偏差,還需要強化農戶的安全生產意識,明確安全生產的內涵與重要性,用長遠的發展的眼光看待農業生產,明確農產品安全生產標準,認識到安全農產品的生態與經濟效益,讓農戶認識到生產安全農產品的重要性。建議政府加強農業生產的基礎知識的普及與安全生產的宣傳。如對農資的后續處理問題進行輔導,目前農戶大多數都是根據自己的經驗或是模仿周圍人的行為進行生產,不愿去費心考慮如何能種植出更安全的農產品。如果農技推廣部門能夠針對農戶的生產安全行為進行實地指導,使得農業生產活動有章可循,農戶還是會很愿意接受并照做的,這不但減輕了農戶的負擔,也會大大提高農產品的安全性。還有對于農藥的使用,應明確高毒性農藥的危害性,明確農藥殘留和不安全農產品對健康造成的危害,提高鑒別農藥的能力,這樣不僅可以引導農戶正確的選擇與使用農藥,同時還減少耕地污染,保護了生產環境,就保障了農產品的生產安全,提高了農產品品質。

6.2 加強技術引導及技術型人才的培養 先進的技術能提高經濟利益,農民就一定樂于采用。目前庫爾勒市以種植棉花香梨等經濟作物為主,而兩種主打作物也由于品牌效應的帶動,使得其對質量的要求就會較高,安全生產達標程度也相對較高。因此有必要對農產品進行安全生產的全過程進行規范的技術指導,對農產品安全生產加強科學研究,重視農產品檢測,加強土壤改良,從生產源頭把關,同時也要加強新品種推廣力度,要不斷研發新技術,提高農用機械的普及與使用效率。此外還要加強新型農業人才的培養,加強教育資源的支援力度,通過指導培訓等方式,提高農戶的教育程度,提高農民專業操作能力,使農戶能夠很好地進行農產品的安全生產。

6.3 規范農產品市場 庫爾勒市農產品市場的不規范也是影響質量安全的因素之一,為此要大力夯實農產品安全生產基礎,穩定農產品市場價格,加大農產品市場維護力度,對農產品市場進行正向引導,加大力度打擊假冒農資產品,嚴格化肥農藥的買賣規格,規范農用品的產銷與后續處理,建立合理的規范化的農產品生產機制,完善農產品安全生產體系。與此同時在保持庫爾勒市棉花與香梨的市場優勢同時,開拓更廣闊的營銷渠道,發展國內外市場,只有市場的健康發展,才能促進農產品安全生產。

6.4 加大政府對優質農產品的扶持力度,鼓勵和引導農戶進行農產品安全生產 政策的支持對農戶農產品安全生產發展有著重要的激勵作用。政府宏觀調控的目的是為了促使農戶自愿生產安全農產品,而農戶是否生產安全農產品又與其經濟效益密切相關。因此建議庫爾勒市政府采取優惠政策激勵農戶進行農產品安全生產。例如建立健全農產品安全生產的財政補貼政策,加強資金扶持力度,鼓勵農戶購買優質農資,對優質農產品進行生產投入等。在農戶貸款方面給予優惠政策,在安全農產品的銷售方面給予信息支持和補貼優惠政策。這樣安全生產就有了確實的支持,實施才能指日可待。當農戶生產安全農產品所需的成本被高經濟效益所彌補,農戶就會考慮經濟效益和安全并重,而不是單純地從收益方面考慮,從而也會盡力生產安全農產品。同時充分利用國內有關省、市的對口支援政策,加強在資金、技術和管理等方面的合作與扶持。

參考文獻

[1]Just,R.,D.Zilberman.Stochastic Structure,Farm Size and Technology Adoption inDeveloping Agriculture[J]. Oxford Economics Papers.1983,35(2):307-328.

[2]Atreya K.Pesticide use knowledge and practices:A gender differences in Nepal[J].Environmental Research,2007,104:305-311.

[3]P.C.Abhilash,Nandita singh.Pesticide Use and Application:An Indian Scenario[J]. Journal of Hazardous Materials,2009(165):1-12.

[4]杜斌,康積萍.農戶安全生產意愿影響因素分析[J].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14(3):71-75.

[5]楊子剛,寧艷波.農戶農產品質量安全行為的調研報告――基于吉林省305 個農戶的調查[J].當代生態農業,2012,(3-4):31-35.

農產品安全范文2

第一條為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維護公眾健康,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農產品為食用農產品,是指來源于農業的初級農產品,即在農業活動中獲得的可食用的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

第三條本市農產品生產、加工、經營和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并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初級農產品種植養殖環節的技術服務和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農產品流通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及不合格農產品的處理;

商務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畜禽屠宰活動的監管;

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實施工業產品市場準入農產品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農產品在餐飲消費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

環保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農產品生產基地環境安全的監管;

財政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經費保障。

第五條市、縣(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宣傳,提高公眾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引導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加強質量安全管理,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第六條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納入財政預算,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站),保障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

第七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有權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舉報經調查屬實的,受理舉報的部門應當給予舉報人獎勵。

第二章生產管理

第八條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實際,做好農產品生產基地的規?;?、標準化建設,轉變農產品生產方式,改善農產品的生產條件。各類專業合作組織應當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協助政府部門進行農產品生產經營活動的管理。

第九條農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農產品生產的指導,制定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生產技術要求和操作規程,定期對可能危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肥料等農業投入品進行監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結果。

第十條農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本地區農產品生產基地的質量安全管理。應當根據農產品品種特性、區域自然環境及土壤肥力條件,會同環保部門定期對本地區生產區域農業環境狀況進行監測評價,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提出禁止生產的區域和品種,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并在禁止生產的區域設置標示牌,標明名稱、地點、范圍、面積和禁止生產的農產品品種等內容;在環境監測超標區域內禁止進行農產品的生產。

第十一條環保行政管理部門應加強對農產品生產基地周邊工業企業排污行為的監管。禁止企業向農產品生產基地排放重金屬、硝酸鹽、油類、酸液、堿液、有毒廢液、放射性廢水和未經處理的含病原體的污水等有害有毒物質,或者傾倒、填埋有害的廢棄物和生活垃圾。

第十二條農產品生產基地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科學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鼓勵使用有機肥、微生物肥料、生物農藥和可降解農膜等生產資料。要建立農產品生產記錄檔案,詳細記載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使用以及防疫、檢疫等情況,確保產品的可追溯性。

農產品生產基地應當建立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制度,對生產的農產品進行自檢或者委托具備資質的機構進行檢驗,經檢驗不合格的農產品不得上市銷售;生產基地對其生產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負直接責任。

第十三條農產品生產過程中,禁止下列行為:

(一)使用甲胺磷,甲基對硫磷,對硫磷,久效磷,磷胺,六六六,滴滴涕,毒殺芬,二溴氯丙烷,殺蟲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劑,狄氏劑,汞制劑,砷、鉛類,敵枯雙,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強,氟乙酸鈉,毒鼠硅等國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殘留農藥及其混和配劑。

(二)使用鹽酸克侖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硫酸沙丁胺醇、鹽酸多巴胺、西馬特羅、硫酸特布他林、苯乙醇胺、班布特羅、鹽酸齊帕特羅、鹽酸氯丙那林、馬布特羅、西布特羅、溴布特羅、酒石酸阿福特羅、富馬酸福莫特羅等“瘦肉精”產品及“三聚氰胺”等國家禁止使用的有害化合物作為獸藥和飼料添加劑。

(三)使用氯霉素等違禁的抗生素類藥物及有害激素等。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行為。

第十四條農產品生產者應當嚴格按照生產技術規程組織生產,適期收獲、屠宰和采集,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蔬菜、水果等農產品的收獲應當符合國家和本省有關安全間隔期的規定;畜禽、水產等農產品的屠宰或者捕撈應當符合國家和本省有關休藥期的規定。

第十五條鼓勵農產品生產者按照有關規定申請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等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

第十六條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加強對本地區農產品生產基地的質量安全監管,落實農產品產地準出制度。

第三章加工管理

第十七條農產品加工企業應當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跟蹤制度。對其采購的農產品及其原料應當按照規定索取檢驗合格證明,保留原材料、半成品的檢驗記錄。

第十八條農產品加工經銷企業和銷售者在清洗、整理、加工、保鮮、包裝、儲存時必須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要求,禁止下列行為:

(一)使用甲醛、甲醛次硫酸氫鈉;

(二)腌制農產品過程中使用敵敵畏;

(三)違規使用色素;

(四)違規使用保鮮劑、防腐劑等食品添加劑。

(五)使用硫磺等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六)其他違法行為;

第十九條經初級加工、包裝的農產品,必須采用符合衛生標準的包裝材料和容器,并在產品包裝物上附具標識。標識應當以中文標明產品標準代號、產品名稱、凈含量、生產基地、加工單位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等。

第二十條畜禽及其產品經過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合格后方可銷售。畜禽養殖場、屠宰場及其他畜禽生產場所發現經檢疫不合格、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產品、染疫的畜禽及其產品、染疫畜禽的排泄物等,應當及時向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報告,在其指導下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四章經營管理

第二十一條實行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經營農產品應當經過檢驗、檢測、檢疫,符合國家和省市質量安全標準,未經檢驗、檢測、檢疫或經檢驗、檢測、檢疫不合格的農產品不得經營。

持有認證機構認證的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有效證書的,憑認證證書免檢進入市場銷售。

農產品生產基地的產品,憑產地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質量合格證明直接進入市場銷售。

其他農產品必須由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等進行檢驗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進入市場銷售。

對以上進入市場銷售的各類農產品,由市、縣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監督抽檢。

第二十二條畜禽產品必須接受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經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檢疫合格,出具檢疫證明,加蓋驗訖印章后方可進入市場銷售。

第二十三條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配送中心及加工企業在農產品經營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制度,與各經營者層層簽訂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書;

(二)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配備專職質量安全管理人員和檢測設備,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規程;

(三)建立健全進銷貨臺賬制度,如實記錄索證索票農產品的名稱、產地、生產者、生產日期、保質期、進銷貨日期、產品質量安全證明的登記號等內容,并保存兩年以上;

(四)建立健全進貨查驗制度,對沒有質量合格證明的農產品按批次進行檢測或委托檢測,定期向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報送檢測報告,并公布檢測結果;

(五)發現不合格農產品,應制止銷售和轉移,并報告工商、農牧主管部門;農牧部門委托有資質的農產品檢測機構進行檢驗,并出具檢驗報告;工商部門依據檢驗報告,依法進行下架、銷毀等處理,并在媒體上公布。

(六)運輸、儲存需冷藏保鮮的農產品配有冷藏設施;

(七)對場地及使用器械定期消毒,保證經營場所清潔衛生;

第二十四條新建各類規模化農產品市場必須建立農產品檢測機構,并配備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基礎設施,檢測機構由農牧部門進行審核后商務等相關部門進行審批。

第二十五條農牧部門檢測機構應當對進入市場的農產品進行抽檢,亦可委托有資質的農產品檢測機構對生產、經營的農產品進行定期抽檢,并將抽檢和處理結果定期公布。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測結果之日起3日內,向本級農業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上級農業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復檢。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六條農業、質檢、商務、工商、食藥等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生產經營者違法行為記錄制度,對違法行為的情況予以記錄并公布;對有多次違法行為記錄的生產經營者,吊銷許可證照。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產品,不得銷售:

(一)含有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獸藥或者其他化學物質的;

(二)農藥、獸藥等化學物質殘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

(三)偽造、盜用、冒用有關認證證書、標志和檢測合格證明的;

(四)含有致病性寄生蟲、致病性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

(五)使用的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等材料不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的技術規范的;

(六)其他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

第二十八條農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對生產中或市場上銷售的農產品監督抽查,并具體行使下列職權:

(一)對農產品生產、初加工、包裝、貯運、經營等活動進行現場檢查;

(二)依法對違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行為進行調查,對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有權進行查封和扣押;

(三)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監督抽查和日常監測;

(四)查閱、復制與農產品質量安全有關的記錄、檔案等資料;

(五)會同工商部門監督當事人對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或者予以銷毀,處理、銷毀的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六)會同有關部門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重大事故進行調查;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九條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監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檢測費用;抽取的樣品不得超過規定數量;上級農業行政管理部門監督抽查的農產品,下級農業行政管理部門不得另行重復抽查。委托檢驗檢測按照相關標準向委托人收取檢測費用。

第三十條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故時,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緊急控制措施,并及時向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報告,農業行政管理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趕赴現場調查處理,并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第三十一條充分發揮農產品檢測機構的職能,以國家認可的快速檢測方法進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其檢測結果相關部門應當予以認可,確有爭議的,委托本級或上級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復檢。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違反第十一條規定,向農產品生產基地排放有毒有害廢棄物的,由環保行政管理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罰。

第三十三條違反第十二條規定,未按規定建立質量記錄檔案或者偽造質量記錄檔案,由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四條違反第十二條規定,未建立質量檢驗機構開展自檢工作,由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五條違反第十四條規定,采收、銷售未達農藥安全間隔期的農產品,或者屠宰、捕撈、銷售處于休藥期內的禽畜、水產品的,由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采取措施處理受污染的農產品,沒收違法所得,并可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違反第十三條、十八條、二十七條規定,由工商、農牧等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立即停止銷售,追回已經銷售的農產品,對違法銷售的農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或者予以監督銷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七條違反第二十條規定,對病死、染疫禽畜及其產品、排泄物等未進行無害化處理的,由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處以三千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第二十三條規定,未配置質量安全檢測設施、專兼職檢測人員,或者未建立相應的檢測工作規程和管理制度的;發現不合格農產品,未制止出售和轉移,或者未及時報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由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處以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假冒、偽造、轉讓、買賣、超范圍使用認證證書、標志、標識的,由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拒絕現場檢查或者在被檢查時弄虛作假的,由農業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一條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不履行法定監管職責,侵害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權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農產品質量安全:是指農產品質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農業投入品:是指在農產品生產過程中使用或者添加的物質,包括種子、種苗、種畜禽、農藥、肥料、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農業生產資料,以及在農產品生產過程中使用或者添加的有可能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其他物質。

農產品安全范文3

>> 基于物聯網的RFID農產品溯源標簽的優化與實現 基于物聯網的食品安全溯源體系分析 農產品供應鏈中物聯網技術采納的影響因素分析 農產品物流運輸體系分析 基于物聯網的農產品追溯系統設計 農產品溯源的想象空間 物聯網交易中食品安全溯源體系探究 基于物聯網技術的甘肅省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設計 基于物聯網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平臺的設計與實現 農產品質量安全溯源控制現狀及建議 基于RFID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控溯源系統應用研究 湖北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體系實證分析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的必要性分析 鎮安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現狀分析 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探析 農產品安全催生追溯體系發展 基層農產品安全檢測體系建設探討 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研究 農產品溯源技術在新疆的應用現狀分析 農產品物流體系建設分析研究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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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安全范文4

[關鍵詞] 臺灣 農產品安全 追溯 標準化 信息共享

1 臺灣農產品安全追溯的基本模式

農產品生產及貿易在臺灣地區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為了應對日益嚴峻的全球性食品安全問題,保障消費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滿足國際間農產品貿易時產品必須具備可追溯性的要求,臺灣“行政院農委會”于2004年開始構建農產品追溯體系,到2007年建立起覆蓋農漁牧產品的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

臺灣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結合了臺灣良好農業規范(Taiwan Good Agriculture Practice,簡稱TGAP)的實施及驗證,以及建立產品可追溯體系(Traceability)兩種做法,前者降低生產過程及產品的風險(包括食品安全、農業環境可持續、從業人員健康等風險),后者明確產銷流程中所有參與者的責任,一旦食品安全事件發生時,快速厘清責任并及時從市場中撤回問題產品,降低對消費者的危害,也避免因為消費恐慌造成符合規范的生產者蒙受損失。

依據臺灣2007年頒布的《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TGAP是指“農產品之產制過程,依照主管機關訂定之標準化作業流程及模式進行生產(含初級加工及屠宰)作業,有效排除風險因素,降低環境負荷,以確保農產品安全與質量之作業規范”,強調經由風險評估,針對重要風險發生的原因采取應對措施,提早在生產過程預防風險的發生,而并非等到產品生產出來了才去篩選問題產品。

確認農產品生產者是否確實遵照TGAP進行各項操作,由產銷履歷驗證機構承擔。產銷履歷驗證機構必須具備公正獨立的第三方身份和實施驗證所具備的能力,符合《實施產品認證制度的機構的基本要求》(ISO/IEC Guide 65)及農委會特定要求(主要針對審核人員及檢測實驗室),并且通過由“國際認可論壇(IAF)多邊承認協議簽約認可機構”認可的認證機構及農委會兩道認證的把關。

驗證的程序包含生產記錄及質量管理體系的文件審查、現場操作、人員能力確認、產品抽樣檢驗等,不符合項必須在全部改正完成后,才能將驗證報告提送審議決定;驗證通過后需每年至少1次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追蹤查驗,并對于驗證通過的上市銷售產品進行檢查及檢驗。

只有經過驗證機構依法驗證的農產品方可使用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見圖1。

另外,按照規定,產銷履歷農產品除了要使用標章外,還要在產品上揭示品名、追溯碼、信息公開方式及驗證機構名稱等信息,實際在產品上標章會跟這些信息整合在一張標簽上,常見標簽見圖2。

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簽產生于臺灣農產品安全追溯系統(Taiwan Agriculture and Food Traceability,簡稱TAFT),農產品生產者利用該系統打印標簽,逐批張貼于產品包裝出貨。

TAFT 系統是農委會基于信息透明化、可追溯性以及互信原則開發的產銷履歷農產品信息管理服務系統。系統中農產品產銷履歷信息包括產品、生產者、生產過程信息、運輸銷售過程信息和檢驗結果等(見表1),主要由農產品生產者記錄并登錄。

表通過TAFT 系統可以對農產品供應鏈全過程的每一個節點進?有效的標識,建?各個環節信息管?、傳遞和交換的方案,從而對供應鏈中原?、加工、包裝、儲藏、運輸、銷售等環節進?跟蹤與追溯,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進?妥善處?。條碼是相關信息的載體,通過掃描可以獲取各個節點的有關資?編碼信息,包括每一個產品均給予一個追溯編號。TAFT 系統設有消費者查詢端口,即臺灣農產品安全追溯信息網(taft.coa.gov.tw)。消費者買回貼有產銷履歷標簽的農產品時,可以通過登陸該網站,輸入追溯號碼,即可了解該農產品主要產銷履歷信息。

總之,臺灣農產品追溯體系以“認驗證制度”和“可追溯制度”為核心,建立了信息透明的追溯信息系統。至 2011年 12 月底止,有 1174 家農產品生產者通過產銷履歷驗證,144 種農產品取得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的實施促進了臺灣農產品品質的提升,提高了當局食品風險管控能力,保障了消費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2 臺灣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的主要特點

2.1 法規完善

2007年1月29日,臺灣“行政院”頒布了“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為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的推行提供了法律保障。以此為據,隨后半年內陸續頒布了“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施行細則”、“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農產品驗證機構管理辦法”等多項法規,指導制度的實施。而后的兩年中又相繼頒布了“農產品標章管理辦法”和“檢舉違反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規范使用者的行為。在一系列法律法規中,包括施行的法律依據、違反的罰則、生產加工作業應遵循的規范、驗證的準則與通過驗證的產品標示等細節,此外還有對農產品生產者的補助措施。完善的法律法規對推行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起到了關鍵作用。

農產品安全范文5

應對安全問題 促避追溯體系應用

毒奶粉事件尚未完全平息,農產品農藥殘留超標再次激化食品安全矛盾。

今年1月25日至2月5日。湖北武漢市農檢中心對在武漢市場銷售的豇豆進行多次抽檢,均發現樣品水胺硫磷農藥殘留超標。經追查,超標樣本來自海南陵水縣英州鎮和三亞市崖城鎮。2月6日,武漢市農業局向海南雀農妲廳發出協函。自函告之日起,三個月內禁止海南產豇豆進入武漢市場。

隨后,又有全肥、成都、廣州等11個城市測,只能檢測出農藥總量是否超標,無法查出農藥種類;而武漢采取的是定量檢測,可以精確檢測到農藥的種類和含量。此解釋更讓消費者吃驚,看來毒豇豆事件并非偶然發生,在沒有定量檢測的情況下,不知是否還有其他農產品存在同樣問題。

就在前不久,國際環保組織“綠色和平”公平了2010年3?15調查報告。報告顯示,在中國超市購買的生鮮蔬果,比如豇豆、金桔、南豐蜜橘、菜心,普遍被檢測出含有危害較大的幾類農藥混合殘留,其中甚至包括國家已明令禁止生產或使用的農藥。還包括聯合國糧農組織建議不應該在發展中圜家使用的劇毒和離毒類農藥。

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如何保障食品光其是農產品質量安全已經成為全社會的關注焦點。

有關農業專家曾提出,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系統大體上應該從五個方面建設。

首先,建立健全法規體系,為農產品及食品的質量安全管理提供法律依據。例如,美國的《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加拿大的《食品藥品法》、日本的《食品安全基本法》等。目前我國已有《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

其次是制定統一權威的技術標準。對涉及農產品和食品安全性狀及其產地環境的標準,應由政府主管部門技術法規、法令和指令來強制執行。 第三,推進農業生產標準化。通過制定和實施相關標準,把農業產前、產中、產后各個環節納入規范的生產程序和管理軌道。

第四是開展風險評估。風險評估是國際上實現農產品質量安全科學管理的通行做法,由專業的風險評估機構提供權威的風險評估結論和風險管理對策建議,為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第五是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即全面加強食品安全監管機構和技術支撐體系的建設。

但無論是完善的法規法令,還是科學系統的技術標準,其成型都需要一個比較漫長的過程。在當下以及可預期的時間內,建立食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不失為一個見效怏的手段。

有業內人士分析,追溯系統是一種技術手段,相比法律和管理手段而言,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人為阻力較小。其次,采用技術手段得到的結果相對真實可靠,比較難作弊。最后,雖說投入不小,但并非無法控制。因此可基本判斷,建立、完善追溯系統將是加強食品與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啟動較快的有效舉措。

質量安全追溯技術應用緩慢

質量安全追溯系統大體上主要由管理軟件、信息標簽和信息采集器構成。系統主要采用自動化技術、自動識別技術、信息加密技術為產品建立唯一的“身份證條碼”;通過對生產過程中產品賦碼及流通銷售信息的監管,對每件產品進行的物流、信息流進行監督管理和控制,并對產品從生產到入庫、倉庫管理、銷售發貨、在途、經銷商、客戶的全過程進行管理和控制。

歐盟從2002年起要求人盟國家所有商店內的家畜和肉制品必須具有可追溯標簽,該標簽必須包含如下信息:出生國別、育肥國別及牛肉關聯的其他畜體的引用數碼標識、屠宰國別以及屠宰廠標識、分割包裝國別、分割廠的批準號以及是否歐盟成員國生產等。2004年,鑒于瘋牛病的流傳,美國政府啟動了國家動物標識系統(NAIS),通過對養殖場和動物個體或群體轉移進行標識,確定其出生地和移動信息,最終保證在發現外來疫病的情況下,能夠于48小時內確定所有與其有直接接觸的企業。

在我國,2004年就有相關的國家項目在建設,基本上可算與國際同步開始了追溯技術在食品領域的應用。

早期的食品安全追溯系統是由山東省標準化研究院于2004年6月承擔的中國物品編碼中心“條碼推進工程”中“EAN/UCC編碼體系在蔬菜安全可追溯性信息系統的應用研究及示范工程”項目。該項目主要是研究并制定符合我國國情的通用蔬菜包裝標識標準,在蔬菜種植、收購、加工和流通環節大力推進EAN/UCC系統的應用,充分發揮GTIN、GLN編碼在蔬菜種植、流通環節的作用;通過農產品供應鏈跟蹤與追溯技術的研究建立,為企業、政府和公眾進行全方位、多角度服務的食品安全質量數據庫和服務平臺。

此后幾年,食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的應用開始逐漸推廣。

例如,2007年7月,山東省標準化研究院聯合山東省農業科學院、海洋與漁業廳、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科技廳等政府機構,成立了食品安全追溯國家標準草案起草工作組。

2008年7月,農業部在北京舉行了“農墾農產品質量追溯系統建設項目”簽約儀式,農業部農墾局與15個省級主管部門及23家企業簽訂了“農墾農產品質量追溯系統建設項目”合同。按照合同要求,農墾各項目承擔企業將在今年底前按照“生產可記錄、信息可查詢、流向可跟蹤、責任可追究”的總體要求實現申報產品可追溯。各類產品追溯規模分別為:北京鴨400萬只、肉豬33萬頭、肉牛2萬頭、大米19.2萬畝、茶葉2.77萬畝、水果5.86萬畝。

同年7月底,全國食品安全管理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下設的食品追溯技術分技術委員會成立。該委員會是在食品安全追溯領域內從事全國性標準化工作的技術組織,主要負責該領域內國家標準的編制修訂、政策研究。

直至今、明兩年,食品質量安全追溯技術的應用才有了更多動靜,相關標準開始系統化。

2009年底,兩項食品追溯國家標準通過審定,一系列食品質量安全追溯的國家標準正在制定中。這兩項標準是《食品可追溯性通用規范》和《食品追溯信息編碼與標識規范》。前者規定了食品追溯的基本原則和基本要求、追溯流程和追溯管理規則,適用于各類食品可追溯系統的建立和管理。后者規定了食品追溯的信息編碼、數據結構和載體標識,適用于食品追溯體系的建立和應用。

據介紹,《農產品追溯要求水產品》、《農產品追溯要求果蔬》、《農產品追溯要求蜂蜜》、《農產品追溯要求茶葉》4項國家標準也將在近期審定?!敦i肉可追溯體系基本要求》、《農產品追溯要求乳制品》、《農產品追溯信息系統設計指南》、《肉與肉制品的射頻識別(RFID)追溯技術要求》等國家標準計劃于2010年完成。

廣泛應用尚需時機

雖說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不是新鮮物兒,卻是個稀罕物兒。

“中國條碼推進工程”是食品與農產品質量

安全追溯的一個重要工程,目前已建立了北京牛肉、新疆哈密瓜、廣西米粉、山東蔬菜海產品、四川茶葉等十多個食品質量追溯系統。但據農業部的統計數據顯示,2009年我國全年糧食產量在10600億斤以上,油料產量3049萬噸,肉類總產量7500萬噸,水產品總產量5120萬噸。在這樣數量極其龐大的農產品中,有條件建立質量安全追溯系統的農產品所占份額實在不值一提。

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為何沒有廣泛應用?據業內資深入士分析,這主要是由于以下障礙造成的。首先是我國食品尤其是農產品的生產比較分散,大部分產量由分散的農戶提供,生產種植的集約化程度不高,標準化水平低;其次,流通方式還比較落后,傳統的流通渠道如批發市場、集貿市場還占有相當比例,出現質量問題難以追蹤到責任法人,現代流通渠道如連鎖超市還不夠普及;第三,相關法律體系和標準體系不夠健全,滯后于現實發展;第四,食品與農產品安全的監管體制不夠統一;第五,在沒有政府強制要求下,企業缺乏建立追溯系統前期投入的動力。

從應用軌跡來看,追溯系統的應用大體上在從食品即各種農產品加工品向初級農產品延伸,從肉類向蔬菜瓜果延伸。目前,各種追溯系統主要由自動識別類產品、軟件供應商以及集成企業提供,比如生產標簽打印機的知名廠商斑馬技術公司、提供系統和集成方案的北京愛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推廣較多的有食品加工溯源及生產線管理系統、種禽育種飼養管理系統、牲畜養殖管理系統,以及蔬菜生產銷售溯源系統、區域特色農產品追溯系統、有機蔬菜種植管理系統等。

在食品追溯領域,追溯過程主要為:原材料供應商向食品廠家提供原材料時進行批次管理,將據制造日期、食用期限、原產地、生產者等信息錄入條碼并打印條碼標簽在原材料上交與食品廠家。食品廠在原材料入庫時,讀取條碼信息然后將原材料入庫。

然后,食品廠根據當天的生產計劃從倉庫中提取必要的原材料,按各個批次要求對各種原材料的重量進行稱重、分包,并在分包時粘貼條碼標簽,碼中含有原材料名稱、重量、投入順序、原材料號碼等信息。根據生產計劃指示,打印帶有條碼的看板并放置在生產線的前方。之后在原材料投入生產的各個檢驗工序錄入檢驗數據并上傳到系統中,系統生成各種原始的食品生產數據,使得產品、原材料可以追蹤。

在農產品追溯領域,牲畜養殖與肉制品追溯管理系統應用較為成熟。肉類的追溯技術主要依照“飼養――屠宰――加52――消費者”的鏈條。在養殖場,通過植入耳標為每一頭牲畜建立牲畜養殖檔案;在屠宰廠,通過稱重平臺和為生肉佩戴鉤型標簽記錄整個屠宰過程;在加工分割過程中,通過打印條碼標識分割肉制品,建立相關的信息追蹤系統;最后借助無線網絡,通過追蹤移動標簽或者序列號對肉產品進行查詢。

目前來看,建立食品安全追溯系統的推動力主要來自于農業部、商務部等相關政府部門的項目和少量上規模的食品企業。

據了解,農業部的“農墾農產品質量追溯系統建設項目”是一個長期項目,旨在推動國內農產品質量安全建設。商務部的“放心肉服務體系建設項目”也是如此。商務部流通產業促進中心屠宰行業發展處開發了《生豬屠宰及肉品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統》,希望借助條碼、RFID識讀、激光灼刻賦碼、IC卡識別技術、POS等技術,實現肉品在養殖、屠宰、流通各個環節中的全程追溯。

企業應用上,主要是有一定社會知名度和規模的食品餐飲企業,為了提升自身的管理效率和保障產品品質而建設追溯系統。比如,三元集團北京金星鴨業中心的北京鴨鮮凍產品在種源、養殖、加工、物流、配送等整個產業鏈上,已建立起全程質量可追溯系統,基本形成了科學、嚴格的質量安全保證、控制、檢測、檢查體系。全聚德也在逐店逐步實現質量可追溯系統。

麥德龍為保證生鮮食品安全建立了麥咨達可追溯體系。2007年,麥德龍在安徽省成立麥咨達農業信息咨詢有限公司,作為“田地到餐桌”質量管理體系的一部分,指導當地農民開展安全食品生產。到目前為止,麥咨達可追溯產品已增至900余種。

農產品安全范文6

[關鍵詞]RFID中間件 農產品 安全追溯系統 應用

中圖分類號:TP31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6)05-0264-01

一、前言

農產品是人們生活中每天都會食用的食品,但是在農產品的供應過程以及生產過程中,往往回去出現一定的質量問題,威脅著人們的身體健康,因此對農產品從加工開始到最后的銷售環節都應該對產品的安全進行監測,從而可以有效的避免出現食品安全問題。為了保證監測的結果就需要對檢測設備以及檢測方法進行優化與完善,RFID中間件能夠保障食品檢測結果的準確性。

二、RFID中間件概述

所謂RFID就是通過無線射頻技術進行識別,是在近幾年才開始出現的技術,并且出現了快速的增長,應用范圍不斷的擴大,同時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RFID是一種自動識別技術,與傳統的自動識別技術,例如條形碼、IC卡、磁卡等相比較有著更多的優點,RFID技術的識別距離較遠,體積小,但是能夠存儲更多的信息,同時能夠適應各種的環境,識別度也相對較高,靈敏度比其他的自動識別技術有著很大的進步,因此,RFID被稱為是本世紀最具有發展前景的技術,對著應用范圍的不斷擴大,逐漸在農產品安全追溯系統中實現了應用,并且稱為目前最為常用的用以保障農產品安全質量問題的技術。該技術最早在農產品安全系統中的應用是從美國開始的,美國將每個畜禽都佩戴了電子標簽,使用RFID技術對其進行追蹤的檢查,而在我國的上海也首先在豬的耳朵上進行電子射頻標簽的設置,從而對豬的飼料、喂藥、檢疫以及病歷等內容進行了解。

但是將RFID技術應用到農產品從加工到銷售的所有環節,不同的企業提供的數據是不同的,所以要對信息進行追溯是非常麻煩的事情,同時很多的企業在數據采集以及分析的過程中都是使用的定制的軟件,當出現標簽或者是讀寫器的種類出現變化時就需要對系統以及程序進行重新的編輯,使得工作效率出現降低的情況,并且維護的成本也是較高的,在這種情況下,RFID中間件就出現了。RFID中間件可以對不同的標簽或者是讀寫器進行屏蔽,對原始的信息進行過濾或者是加工,同時還可以對類似企業的數據進行追溯并進行共享。這對于企業在農產品安全檢測方面有了很大的促進作用。

三、RFID中間件體系的結構

RFID中間件的結構主要就是由三層組成的,分別為設備控制層、事件處理層以及信息共享服務層,接下來就分別對這三個組成層次進行介紹與分析。

1、設備控制層

設備控制層是RFID中間件的三個工作層次的基礎組成部分,也可以說是RFID的讀寫器,它的工作內容就是對不同的廠家以及信號的讀寫器之間的差異進行屏蔽,從而能夠為事件處理層提供精確的數據。其功能也可以總結為以下幾點:

(1)集成注冊

通過人工將不同的讀寫器進行注冊,并且設置滅個讀寫器的屬性參數以及基本內容,比如讀寫器工作的場所、讀寫器名稱、讀寫器的工作模式等。同時還需要對讀寫器的連接參數進行配置,包括接口的類型、端口號碼、用戶名稱等等,當讀寫器注冊成功之后就可以對讀寫器進行控制,從而實現信息的交流。

(2)自動搜索

除了人工的方式對讀寫器進行注冊,還可以通過自動搜索的方式對讀寫器進行注冊,主要就是對接口附近的新的讀寫設備進行掃描,同時將這些讀寫器的參數進行標明,從而實現對這些讀寫器的注冊。

(3)驅動作用

在RFID中間件中,會同時出現很多的具有差異的讀寫器,每種讀寫器都與自己的特性,因此導致了硬件之間的不同,而設備控制層就可以實現對硬件之間的差異進行屏蔽,從而實現對上層軟件的開發以及運行過程的保護,對讀寫器進行統一的管理。

(4)讀寫器的接口

設備控制層的主要作用就是為讀寫器提供接入系統的接口,通過不同型號的驅動器實現數據的傳遞,并且為讀寫器提供兩種不同的接口,分別為讀寫適配器以及讀寫器接口,通過這兩種接口可以將格式不同的數據進行處理從而是轉化為統一的能夠被系統所使用的數據。

2、事件處理層

在該工作環節中主要包括的工作有以下三個。

(1)原始事件緩存

多個讀寫器在對表簽上的數據進行讀取的速度是非??斓?,事件處理層就可以對短時間產生的大量工作進行處理,也就是通過內存數據庫對事件數據進行緩存,從而保證RFID中間件能夠對所有的數據進行處理與讀取。

(2)原始事件過濾

該系統的讀寫器通過對自己輻射區域內的數據進行收集與處理,并將這些數據傳遞給中間件。由于讀寫器數量很多所以給中間層的數據是非常多的,因此對這些數據進行過濾是非常必要的,主要對重復的數據、時間段不符合要求或者是代碼匹配不合格的數據進行過濾,這個工作就是由事件處理層來完成的。

(3)復雜事件處理

事件是可以分為原始與復雜兩種的,其中復雜事件包含的信息非常多,為了方便系統對這個事件的處理,需要事件處理層事先對復雜事件進行處理。

3、信息共享服務層

原始事件經過加工形成復雜事件,之后再將復雜事件提供給上層應用。,往往使用的連接方式為HTTP、RMI或者是集中式MQ。在對農產品進行安全追溯往往要在生產。加工、運輸以及銷售等各個環節進行監控,對信息進行集中的提供會使服務器的負擔加重,同時企業若是想要得到合作企業的信息就需要與每個服務器進行連接,擴展性就會形成局限作用。為了解決對信息集中提供帶來的問題,可以通過信息共享層進行或者是訂閱模式的使用。

所謂或者訂閱模式可以通過計算機實現與系統的中的者以及訂閱者之間形成連接,者可以將事件給訂閱者,而訂閱者則可以通過在系統自己的訂閱條件,從而使更多的信息者知道自己感興趣的部分,從而可以使得者容易找到需要信息的訂閱者,也可以保證訂閱者收到足夠多的信息。而這一系列的過程都是在信息共享服務層實現的,更好的促進了各個企業之前的溝通以及信息的交流,有利于促進農產品安全追溯系統的高效工作。

四、結束語

RFID中間件具有諸多的優秀之處,在農產品安全追溯系統中進行應用能夠產生很好的效果。不過仍然需要注意到的是,在農產品安全追溯系統中應用的讀寫器以及標簽的種類是非常多的,這在一定的程度上阻礙了RFID中間件的進一步發展,因此就需要相關的工作人員對RFID中間件進行更加深入的研究,爭取早日擺脫其他因素對FID中間件高效使用的影響,從而對農產品的安全進行更好的監控與追溯,避免出現更多的食品安全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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