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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論文范文1
[關鍵詞]證券組合投資交易費用買進賣出交易
一、引言
由Markowitz首先提出的證券組合組合投資理論是現代證券投理論的基石。它解決了持有一定資本的資者如何在證券市場眾多的證券品種當中做出投資選擇,適當的分配自己的資本,以得到最大的收益,并且收益發現最小。這種投資決策問題已經被廣大學者所研究,也得出了一些非常由價值的結論,文[1]從安全投資的角度進行了研究,把概率引入了決策模型;文[2]也在概率原則下對投資組合進行研究,并用遺傳算法進行模型求解;文[5]從效用最大化的角度對投資決策進行研究,并提出了求解這一模型的旋轉算法;文[7]研究了不相關資產的投資組合理論;在文[3,8]中,分別從不同的角度對含有交易費用的投資組合模型進行研究。
然而在上述眾多研究成果中,沒有考慮證券組合投資中存在買進和賣出時交易費用問題,顯然交易費用的多少肯定會影響到原來模型的可行域,即最優投資組合,因此在證券投資組合當中考慮買進賣出操作的交易費用就顯得十分重要。否則,可能會得到非有效的證券投資組合。因此,本文基于以上的考慮,把證券投資中的交易費用考慮進去,更加符合投資者的需要和實際投資情況。
二、含交易費用和無風險證券的投資組合模型
證券論文范文2
中國已成為世界上吸引外商投資額最大的國家,但是外商在華直接投資的地區性發展很不平衡。主要集中在東部沿海地區,特別是以上海為中心的長江三角洲、以東莞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和以京津唐地區為中心的環渤海經濟圈。據有關數據顯示:目前外商對華直接投資中有87.84%分布在東部地區,9.09%分布在中部地區,而西部地區只有3.08%。究竟是什么因素導致對華投資的如此不均衡,跨國公司進行投資區位選擇時考慮的因素又有哪些呢?中外學者做了大量的研究。
二、文獻回顧
英國學者鄧寧在海默的壟斷優勢理論,巴克利和卡森的內部化理論的基礎上提出了國際生產折衷理論,對跨國公司及對外直接投資現象做了全新的解釋。他指出:一個企業進行直接投資是有三個因素決定的,即所有權優勢,內部化優勢和區位優勢。鄧寧把區位優勢看作國際投資區位選擇的關鍵因素,并把區位因素歸納為市場因素、貿易壁壘、成本因素和投資環境,隨后又補充了語言、習慣等非經濟因素。
根據鄧寧的理論,伍德沃和羅爾夫對影響出口導向制造業國際分配的主要因素進行了實證分析。根據他們的分析,跟投資選址呈正相關關系的因素有:GDP、匯率貶值、免稅期限、自由貿易曲的規模、政治穩定因素、制造業的積聚度、土地面積等;而與選址呈負相關關系的因素有:工資、通貨膨脹率、運輸費用、工會組織等。
樸商天(2004)以中國市場為研究對象,對外商在華直接投資的地區性差異因素進行了實證分析,得出:對外開放度、集聚化程度、鼓勵政策與直接投資之間存在著明顯的正相關關系,而工資水平、研發人力則對直接投資起著反作用?;A設施對選址呈正相關關系,但對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活動的影響正在減少。
這些理論都在一定程度上解釋了FDI區位選擇的動因,前兩個是以多個國家為研究對象的,對我國具有一定的借鑒性,但不可能完全符合中國的現實情況。樸商天雖然以中國為研究對象,但他只簡要的講述了影響地區性差異的因素,對某些區域存在著哪些具體的問題方面并沒有解釋。本文根據這些學者提出的因素,結合中國東、中、西部的具體情況,解釋對外直接投資在我國分布不均衡的原因和由之得出的一些啟示。
三、影響外商對華直接投資區位選擇的因素
1政策因素
張立(2002)對FDI在我國省際分布的決定因素進行了實證分析,他引入了各省執行FDI優惠政策的時間,結果顯示,各省執行優惠政策的時間先后對FDI的流入有著顯著的影響。我國的珠江三角洲和長江三角洲作為政策開放較早的地區,利用自己東南沿海的區位優勢、政策優勢和勞動力成本優勢,通過建立開發區和工業園區,最先成為對外直接投資在我國的集中區。1992年中國開放內陸城市并實行也沿海地區相同的鼓勵政策,推動了中國中西部地區的對外開放,近幾年外商對中西部的投資有所增長,特別是長江中上游地區,如安徽、江西、湖北、云南、貴州等省份。差距不可能在短期內消除,但中西部地區已經開始了引進外資的征程。
2勞動力成本及工資水平因素
勞動力成本是影響外商直接投資區位決策的成本因素中最為主要的成本。Austin(1990)強調發展中國家吸引外資的主要原因在于低工資水平,工資高低與外商投資呈負相關關系。樸商天(2004)通過實證分析,驗證了這一關系的正確性。作為人口大國,中國具有豐富而廉價的勞動力資源,這種成本競爭優勢對跨國公司具有強大的吸引力。勞動力導向戰略是跨國公司對華直接投資重要的區位選擇戰略。除了成本因素,勞動力素質也直接影響到勞動生產率的高低。特別是在一個東道國內部,低勞動力成本經常意味著低的勞動生產率,只有那些低成本并且具有較高勞動生產率的區位,才能比低成本、低勞動生產率的區位更具有吸引力,這就是外資沒有因為勞動力成本低而大量流向中西部地區的原因。
但是過高的工資水平也會抑制外資的流入。以長江三角洲職工平均工資衡量的勞動力成本顯示,上海、寧波、杭州、南京和蘇州等地的工資水平,遠高于長江以北地區城市。工資成本對FDI分布的影響就是,未來的長三角地區外資可能會更傾向于投資到工資水平較低的周邊地區,甚至轉移到區外。工資成本的上升對長三角的外資流入是一個不利因素。
3土地成本因素
珠三角地區開發較早,當外資聚集到一定程度后,可利用的土地越來越少,而成本不斷攀升,對FDI起到了明顯的抑制作用。按2002年單位土地面積的GDP衡量,深圳、汕頭、廣州、??诤透V莸戎槿浅鞘械耐恋爻杀驹谌珖旁谇傲?。自90年代以來,珠江三角洲在引進外資中所占的比重有所下降,而長江三角洲和環渤海地區的比重在持續上升。
4.基礎設施質量
基礎設施(公路、鐵路、港口和信息通訊等)和基礎工業的發展狀況決定著社會生產的規模和效益,特別是具備一定投資規模的大型企業,如果生存在一個基礎設施薄弱的經濟環境中,將會導致投資收益遞減。在我國,各地區的投資硬環境差異非常大,例如東部沿海的廣東省和江蘇省經過十幾年的努力,目前的基礎設施建設已經相當完善。根據國家統計局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01年,東部地區的交通線路綜合密度為1597公里/平方公里,同期中部地區為680公里/平方公里,而西部僅為29公里/平方公里,與東中部地區相差甚遠,成為外資進入的“瓶頸”。
5集聚效應區域產業基礎是吸引對外直接投資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全球80%的FDI集中在發達工業化國家(hakrabarti,2003),外國資本在這些國家的投入也更加集中;另一方面,對外直接投資的分布呈現出比較明顯的集聚效應(Figueiredoetal,2000),區域產業基礎越強,外資企業越多,外商就越容易在該地區投資。Headetal(1996)對我國931家外資企業進行了研究,發現有“吸引力”的城市——那些具有良好產業基礎的城市——獲得了更多的投資,而集聚效應則放大了政策的直接影響。
對于集聚現象,Krugman(1991)的研究提供了一個基本的研究視角。他結合城市經濟學和區域科學,認為:聚集效應的關鍵是規模經濟,特別是外部規模經濟;聚集能導致生產某一種產品的平均成本下降,進而產生遞增的規模效應。聚集效應體現出一種路徑依賴,進而影響后續FDI的聚集(吳豐,2001)。外商直接投資的聚集效應體現在增量FDI的區位選擇受到特定區位的FDI存量的影響,即當某一地區的外商資本控制的廠商越多,新的外商就更傾向于投資該區域國家或區域(許羅丹、譚衛紅,2003)。許羅丹、譚衛紅(2003)、王劍、徐康寧(2004)、吳豐(2001,2002)對FDI在中國表現出的聚集效應進行了研究闡述,均認為外商投資的聚集效應明顯。為了在運輸成本最小化的條件下實現規模經濟,制造企業傾向于在有巨大需求的市場或潛在市場區域選址,而需求本身的定位取決于制造業的分布。區域產業基礎與對外直接投資的進入具有雙向促進關系。資本的進入增強了該地區的產業能力,同時也強化了外資的集聚機制。以蘇州為例,該地區的IT制造業目前已具備了相當完整的產業鏈,在開發區周圍25公里內可以達到98%的產業配套率。這種配套體系在吸引跨國公司進入的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蘇州由此成為全球IT制造業最重要的集聚區之一。臺灣十大筆記本電腦公司有九家在蘇州投資,包括明基、華碩、華宇、臺達在內的臺灣20家最大的電子信息企業,有16家人駐蘇州,隨后相關配套企業相繼進駐,產品包括線路板、電腦配件、主機板、掃描儀、鼠標器、及電池和筆記本電腦等等,共有1500余家IT企業,形成較為齊全的IT產業配套體系,這種產業鏈投資方式既使企業具備了較強的競爭優勢,又增加了蘇州招商引資的吸引力。
行業的地區集中可以提供一個足夠大的市場使得各種各樣的專業化供應商得以生存。在我國,另一個具有說服力的是廣東東莞,這里集中了大量的來自海外特別是臺灣地區的計算機和電子設備制造商,是公認的全國電子產品配套能力最強的地區,在此設廠,有助于廠商增強其競爭力和建立競爭優勢。有了特定產業的聚集,就能吸引相關的FDI進入,而我國西部就非常缺乏這種聚集,是吸引FDI的薄弱環節。
6“核心一”體系(CPS)。在對外直接投資比較集中的地區,往往會形成“核心一”體系(CPS),在空間一上的表現即為圍繞“核心”區域形成的“核心一”(CP)結構。因此,與核心區域的地理接近性,成為影響對外直接投資的重要因素。我國“核心-”體系的結構可分為兩種:第一種是與投資國相鄰,易于吸引投資。例如我國廣東的東莞、深圳等地區,由于毗鄰香港,而成為外資最先進入我國的地區之一。山東的青島、威海等地則由于與日本、韓國接近,而成為日資和韓資集中的地區。CP結構形成后,會在該地區產生一種引力,企業在選址時將遵循引力模型中所描述的企業關系,形成集聚效應。第二種是對外直接投資在核心區域選址后,吸引了大批跨國配套企業進入,這些企業在核心區域附近選址,形成了以產業配套為特點的區域。1993年,臺灣明基公司在蘇州新區投資設廠,同時還召集其臺灣核心配套廠商,吳江由于具有土地和區位優勢成功吸引了一大批配套企業人駐,從而在以蘇州為核心,以吳江為的地區形成了以產業配套協作體系為特點的CP結構。
基于對外直接投資影響因素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出促進區域經濟特別是中西部經濟發展的幾點啟示:
1.接受并推行投資自由化
加快西部對外開放的基本方向是投資自由化和貿易自由化。投資自由化主要是指那些有利于促進長期性外國直接投資的自由化政策,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促進市場競爭原則,通過減少或消除特別針對外國投資者所采取的歧視性措施,取消市場準入限制,促進市場競爭。外國直接投資參與西部基礎設施建設的潛力也非常巨大,要創造寬松的環境,鼓勵外資進入能源、交通、通訊等基礎設施優先發展領域,允許外資公平參與國家重大工程項目或公共項目的公開競爭招標。二是享受國民待遇的原則,即外國投資者的待遇等同于本國投資者,一方面,應取消對外資企業在稅收等方面“超國民待遇”的優惠政策;另一方面,應取消對外資企業貸款、融資、投資等方面“非國民待遇”的歧視性措施,嚴禁對各類外資企業亂收費和變相增加非生產性負擔。三是提供制度保護原則。按照市場經濟原則發揮市場經濟機制來促進投資自由化和吸引外資,同時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和制定相應的競爭性政策,以抑制某些私人投資和貿易的負面影響對市場競爭的破壞效應。四是盡量減少本是不必要的,繁瑣的政府干預。無論是提高企業經濟績效,還是提高西部地區整個經濟的效率,關鍵是增強市場的競爭性。在此意義上,投資自由化就是經濟市場化,競爭游戲規則的公平、公開化以及監督機制的透明化、制度化。
2.積極開發人力資源
就西部而言,開發人力資源具有尤其重要的特殊意義。因為西部地區最大的資源是人力資源,也是中國目前就業壓力最大的主要地區之一,由于政府投資本身創造不了多少就業,因此政府的作用主要是通過有效的人力資源開發政策,吸引外國投資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這對擴大就業、緩解失業壓力具有重要作用。這就要求政府不僅要實行直接影響FDI的投資自由化和貿易自由化的政策,更重要的是要將人力資源開發放在極其重要的位置上,包括大力發展教育,積極培育勞動力市場和人才市場,鼓勵外資企業對其員工進行人力資源開發以提供更多的培訓機會,增加中央對西部地區的轉移支付,鼓勵少數民族控制人口增長,在逐步解決“收入貧困”的過程中逐步解決“人類貧困”、“知識貧困”和“文化貧困”問題等。
3.實行跨國公司友好型政策,加快基礎設施建設,積極吸引跨國公司直接投資
吸引跨國公司是中國和西部獲取全球知識與技術的重要來源,也是西部縮小與東部和發達國家知識與技術差距的重要途徑。提高西部地區產業競爭力的一個重要途徑就是善待跨國公司,把吸引跨國公司的技術、資金與西部和中國相對巨大的消費市場等互補性優勢結合起來,吸引世界上規模最大、技術最先進、國際競爭力最強的跨國公司大規模投資于西部,并發展跨國公司和國內企業的后項聯系,鼓勵與本地區著名的大企業聯盟,提高其市場競爭力。這是西部開發最好的吸引外資策略。
證券論文范文3
摘要:我國證券市場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已經取得了巨大的成績,但是也存在著許多不規范、不成熟的地方。通過回顧我國證券監管體制的歷史演變,為進一步促進證券市場的良性發展提出了若干行之有效的辦法。
關鍵詞:證券監管體制內在機理發展完善
一、證券監管體制的歷史演變
中國證券監管體制的演進是伴隨著中國證券市場的產生和發展而建立起來的,并隨之不斷變化的動態過程,其體制變遷及其特征與我國證券市場發展的不同階段與格局相適應,并與市場發展的客觀需要和內在的政府監管目標相吻合。我國政府對監管體制的選擇和調整決定于我國特殊的經濟、政治、文化、市場發展的客觀要求,經歷了以下3個階段:
1.1981—1985年,無實體監管部門階段
這是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萌芽期。除了國債發行之外,基本上不存在股票市場和企業債券市場。雖然于1984年公開發行了股票,但股份制試點與股票交易僅限于極其狹小范圍。該階段不存在真正的監管體制或明確的管理主體。
2.1986—1992年,監管體系雛形階段
總體上,我國證券市場仍處于規模極小的“嬰兒期”,與之相對應,在政府管理層面上出現了若干監管上述證券市場領域的部門主體,但未形成統一、有序、通暢的集中管理體系。監管體制框架中的政府部門和自律組織等若干因素已出現,但仍表現出明顯的初創特征和摸索性質。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管理企業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管理金融市場”被正式法規確立為證券市場主管機關。但監管職責不明確,實踐中的管制權力缺乏集中型模式所要求的權威性和管制力度。地方政府體現出監管框架中的分權性和非集中性。證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政府管制。多部門介入的管理格局略見雛形。行業自律監管組織尚未擔負實質性自律職能。
3.1992一l998年,初級集中型監管體制階段
1992年l0月,國務院證券委員會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標志著我國證券市場步人了集中型監管體制階段。從有關資料可以看出,1996年以后,市場取得飛速發展,無論是日均成交金額還是日均開戶數都是呈現上升的趨勢,這充分說明了證券市場的蓬勃發展。與此相呼應,集中型管理體系逐漸形成。確立中央監管機構,一部分權力根據證券活動性質和歸口的不同劃分給國務院各部委。地方政府相當程度地介入證券市場管理,形成了中央與地方相結合的市場管理體系。首次確立獨立于其他部門的專門性證券主管部門,擺脫了依附于財政或中國人民銀行的舊模式。一定程度上兼顧了我國證券市場發展與規范進程中所牽涉到的錯綜復雜的諸多方面的難題。但是,仍表現出權力分散、獨立性和權威性弱、缺乏覆蓋全國性的監管機構的動態特征??傮w上,這個階段表現出多層次的、多元化以及部門分工協作的中國特色,且明顯地顯示出過渡期的特征。
二、我國證券監管體制的現狀及其內在機理
目前我國證券市場實行的是集中統一的監管體系,即以政府監管為主導,集中監管和市場自律相結合的市場監管框架。
1.監管主體
1998年國務院批準了中國證監會的職能、內部機構和人員編制的“三定”方案,確定了證監會是國務院直屬機構,負責全國證券期貨市場,并成為取代國務院證券委員會職能的惟一最高證券監管機構。根據該方案的規定,證監會將建立集中統一的證券期貨監管體系,在全國各地設立派出監管機構并實行垂直管理,但在現實中,我國監管主體存在多元化現象,主管部門之間關系較為復雜和不協調。
2.自律組織是資本市場監管體制中不可或缺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自律組織有兩種形式,即社會性的監督組織和行業自律。前者主要包括證券業的中介服務組織如會計師事務所。后者包括兩方面:一是證券交易所的場內自律,二是場外交易的自律,即中國證券業協會進行的自律監管。
3.監管法規體系
1998年以前我國證券市場和監管是通過一系列的行政法規,包括全國性的行政法規和地方性的行政法規。1998年《證券法》的通過標志我國證券市場依法治市進入一個嶄新的階段?!蹲C券法》和《公司法》作為我國證券監管的法律基礎和其他證券法規共同構成證券監管法規體系?,F行證券監管體制具有集權性和一元化、權威性和獨立性高、兩級管理垂直化以及自律性弱的特征。雖然仍存在自律管理作用未得到足夠重視的問題,但這個體制框架與我國證券市場現在高速發展相適應?,F行證券監管體制的形成原因主要是針對如何克服原體制存在的內在弊病和矛盾。
三、未來證券監管體制的進一步完善
在全球化程度加快的大環境下,我國證券監管體制應當立足國情,放眼世界,不斷健全、完善。證券監管體制的建設,不僅關系到證券市場的發展,更關系到經濟安全,國民經濟的長遠發展。進一步完善證券監管體制必須全面考慮,放眼未來,對證券監管體制進行有效的改造。
1.加強證券監管體制的自身建設,逐步健全與完善
證券市場是變化無窮的,只有依據客觀規律,制定完善制度才能保障市場健康運行。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樹立科學監管理念。監管理念主要包括:第一,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第二,確保公平、高效、透明;第三,降低系統風險;第四,樹立國際化意識。
(2)明確監管職能,提高監管水平。監管機構作為規則的制定者和執行者,其職能就是保障市場的公平、公開以及公正地對待所有市場參與者,體現了監管理念和目標。相應的權限,應當依據其職能而定,即僅能作為“裁判員”。并非事無巨細一概全攬,不能把“運動員”兼于一身,應減少證監會在監管中的行政干預色彩,增強其對上市企業以及證券市場的各參與者的監管手段和能力。尤其要注意的是,在監管過程中,要加強對行為和過程的監管,而不僅僅是對結果的監管,對監管者而言,行為本身比結果更值得關注。同時,改善監管手段,提高監管水平,努力實現手段的間接化、多樣化、市場化,減少政府對市場的操縱。此外,應當提倡監管行為的科學化、民主化,保證公正地權衡各方利益,保護投資者信心。(3)完善監管體系,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監管。隨著證券市場的成熟,政府主導和行業自律相結合的監管體系日益成為大多數國家選擇的主流。充分發揮兩者的優勢,避免各自的缺憾,對于完善監管體系是十分重要的。自律監管具體而言包括三個方面:第一,加強自身監管機構的組織建設;第二,要盡快完善自律管理規則;第三,要理順證券交易所管理制度。
2.改善證券監管的外部環境,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1)健全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建立良性的立法、司法環境。證券市場的發展,要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監管,這就要求首先要完善立法,去掉或者完善一些與現有政策和法規相矛盾的條文,法律是要不斷向前發展的,結合目前市場需求不斷完備證券監管的法律制度,盡快細化證券法的相關規則,出臺相關的法律條文,形成完善的證券法規體系。其次是要加強執法,如果沒有強有力的執法措施,再完善的法律條文也無用,因此我們不能忽視有法必依的重要性。
(2)重構社會信用體系,恢復我國證券市場的公信力。
證券論文范文4
最小報價單位研究的文獻綜述
關于最優最小報價單位研究文獻,從研究方法上分類,可以分為理論研究和實證研究。在理論研究中,可以分為如下幾類:第一類認為最小報價單位的大小起源于流動性的提供者之間類似Bertrand的價格競爭模型所描述的競爭導致的市場摩擦(Anshuman和Kalay(1998),Bernhardt和Hughson(1996),Kandel和Marx(1996))。第二類研究將最小報價單位等同于協商的觀點模型化(Brown,Laux,Schachter,1991,和Cordelia,Foucaultl996)。第三類研究最小報價單位與為委托單流所支付的成本(paymentfororderflow)之間關系(Chordia和Subrahmanyam,1995,Battalio和Holden,1996)。第四類研究認為,盡管較小的報價單位將降低價差,但是同時也降低了深度(因此降低了市場的流動性),原因在于提供流動性的邊際利潤下降(Seppi,1997和Hams,1994)。
對最小報價單位的實證研究一直是市場微觀結構研究中的重要領域。隨著日內數據庫(intra-daydata)的建立和計算機數據處理能力的提高,研究人員已可以從事這項工作。而在10年以前,這樣的工作幾乎不可能進行。
對最小報價單位對市場流動性的影響的研究是與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變化聯系在一起的。對最小報價單位對市場流動性的影響的研究,主要是圍繞紐約證券交易所、納斯達克市場、美國證券交易所等世界主要交易所而展開的。Peake(1993)、Hart(1993)和Ricker(1993,1996)對紐約證券交易所的$1/8報價單位進行了研究。事實上,所有的研究人員都同意報價單位越小則報價價差(quotedspread)越小的觀點。如果價差減小,投資者買賣股票的交易成本將會降低。同樣,研究人員也贊同隨著買賣價差的減小市場深度可能會下降。這樣,如果報價價差縮小但交易量也同時下降,那么市場的流動性如何變化還是不確定的:一般來說,對小額交易的投資者有益;而對大額交易的投資者則未必。Harris(1994)指出,NYSE和AMEX的最小報價單位對市場流動性有顯著影響。他分析了最小報價單位變化對相對價差、交易量和市場深度的影響,并且估算了將最小報價單位從$1/8降到$1/16的效果。研究結果發現對股價低于10的股票,降低最小報價單位將導致相對價差減少36%,交易量增加30%,深度降低15%。由于交易成本與深度成反比關系,很難確定是否一個較小的報價單位能夠增強總的市場流動性。Hams的結論得到了接下來的一系列實證研究,例如Harris(1996、1997),Bacidore(1997),Porter和Weaver(1997),Goldstei和Kavajecz(1999),Jones和Lipson(1999)的支持。
1997年7月24日,紐約證券交易所把最小報價單位從1/8調整到1/16,這是有兩百多年歷史的紐約證券交易所第一次降低最小報價單位。Goldstein和Kavaiecz(2000)研究了1997年6月24日紐約證券交易所最小報價單位從1/8減少為1/16后對市場流動性的影響。研究發現報價價差平均減少了38%,深度減少了15%。研究還表明價差和委托單簿上的累積深度的同時減少使得流動性的需求者進行小額交易時有利而進行大額交易時不利。
1997年7月2日,納斯達克改革了它的報價單位,即對股價在10美元以上的股票的報價單位從1/8降到1/16.一份關于納斯達克的研究報告(1997)表明:對于那些成交活躍且股價在10—20美元之間的股票,買賣價差平均降低了17,9%;而股價在20美元以上的股票,買賣價差平均降低了16.2%。深度也分別下降了13.9%和12.4%。
Ahn,Cao和Choe(1996)研究了1992年9月份美國證券交易所股價在1-5美元之間的股票的最小報價單位從$1/8降到$1/16時的情況。大部分交易活躍的股票的交易成本下降了18.9%,這樣每年可節約640萬美元。1995年2月,美國證券交易所把股價在5—10美元的股票的最小報價單位從$1/8調整到$1/16.Chakravarty和Wood(2000)對2000年8月28日美國證券交易所和紐約證券交易所采用小十進制報價進行了實證研究。他們選取13只股票(美國證券交易所6只、紐約證券交易所7只),分析它們在最小報價單位采用十進制報價前后市場的變化情況。采用的數據為該組股票在十進制報價之前15天和十進制報價實施后10天的實時交易數據。研究結果表明,在十進制實施后,買賣價差出現了大幅度下降:美國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平均下降了47%,紐約證券交易所的股票平均下降了38%。同時,他們也發現地區性的交易所(如辛辛那提、波士頓、芝加哥)的報價頻率(quotefrequency)顯著上升,平均上升了54%。而對深度而言,美國證券交易所和紐約證券交易所分別下降大約19%和15%。
Bacidore(1997)研究了多倫多股票交易所1996年4月15日最小報價單位轉為十進制報價后對市場質量的影響。他發現,對那些最小報價單位從1/8美元減為5美分的股票,采用十進制后價差減少了,但是流動性卻沒有受到影響,同時,這些股票的交易量也沒有增加。對那些最小報價單位從5美分減少為1美分的股票,采用十進制后對市場質量幾乎沒有影響。Ricker(1997)對平均節約的交易成本進行了量化,他通過幾種方法測量出每股節約1.7美分,總計每年2160萬美元。
1994年12月,Niemeyer研究了斯德哥爾摩證券交易所一些比較活躍的股票1991年11月3日到1992年1月17日期間交易日的交易數據。研究發現,首先,較高的最小報價單位對應著一個較大的買賣價差,因而對市場流動性是有害的。其次,隨著最小報價單位的增大,市場深度相應增大,從而市場的總體流動性的影響效果是不確定的。最后,他發現有充分的證據表明較高的最小報價單位對應著較低的交易量。該發現類似于Harris(1994)對NYSE的實證研究。Niemeyer的研究還發現,盡管斯德哥爾摩證券交易所是委托單驅動型的交易制度,但是同紐約證券交易所的報價驅動型的交易制度相比;最小報價單位在委托單驅動型市場中同樣重要。而且最小報價單位的降低總會對小額交易者有利,因為他們會從減小買賣價差中獲益。然而,較大的買賣價差的負面影響可以被大額交易者的市場深度增加而抵消。當然,降低最小報價單位顯然有利于公司,因為這降低了他們的籌資成本(交易成本降低);也有利于證券交易所,因為交易量會大幅上升。
總之,關于最小報價單位的大小一直是一個公開爭論的問題。一個大的最小報價單位會使買賣價差人為地擴大,由于較大的交易成本,減少了市場參與者交易的意愿,結果減少了市場流動性。減小最小報價單位將有助于增強流動性提供者之間的競爭,減少買賣價差,這將有利于流動性的需求者。但是,一個較小的報價最小單位會產生較高的協商成本(negotiationcosts),或者對采用限價委托單交易的投資者不能提供足夠的價格保護,從而挫傷投資者的積極性,結果減少了流動性提供者提供流動性的動機。較大的報價最小單位之所以能夠減少協商成本是因為它減少了可能的交易價格的范圍,投資者為了獲得價格優先必須對其價格進行顯著的改進。結果,盡管較大的最小報價單位人為地擴大了買賣價差,但同時也減少了協商成本,增加了對限價委托單的保護,從而能夠改進市場的流動性。
盡管如此,Aitken,Frino和Madhoo(1995)對澳大利亞股票市場的研究卻認為增加報價單位會減少市場的流動性,而減少報價單位能夠改進市場的流動性??傊?目前還沒有足夠的證據說明最小報價單位的增加能夠減少協商成本,使得即使買賣價差較大但是卻能夠改進市場的流動性。
世界主要交易所最小報價單位情況簡介
1.紐約證券交易所
紐約證券交易所成立于1792年。最初,報價單位是根據股票票面價值的8%定價的。1915年,定價基準從票面價值的百分比調整為美元,即增量為1/8美元。形式上,調整到1/16定價需要修改紐約證券交易所規則第62條,該條規則規定股價在1美元以上的所有股票報價單位采取1/8定價。很多研究人員提倡實行十進制,這些人包括Peake(1993)、Hart(1993)和Ricker(1993,1996)。他們長期以來辯論說,1/8定價顯得過于粗糙,阻礙了股票市場的競爭,并人為地導致了買入和賣出之間過大的價差。既然交易成本是買賣價差的函數,那么改革1/8定價就可以改善交易成本過高的現狀。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ltlesandExchangeCommission,SEC)在1991年第一次參與了辯論,并在1994年1月的美國資本市場“Market2000”全體人員研討會上更多地卷入這場辯論。相關人員贊同十進制的倡議,并建議立即把證券市場調整到1/16定價機制,然后在稍后的某個時間采用基于美分的十進制定價機制。這次研討會從證券交易者協會(SecuntlesTradersAssociation)等組織那里聽取到大量批評意見。
紐約證券交易所對十進制并沒有正式表態。1996年9月,SEC委員Wallman再次挑起了十進制的辯論,并發表了意義深遠的講話——《技術和我們的市場:十進制的時代已經到來》(Wallman,1996)。在證券業的一次討論會上,Wallman繼續通過論文、會議、新聞報道等行動闡述實施十進制的證據。
在同一時間,與美國相鄰的加拿大提供了有力的證據表明十進制可以很好地運作。1996年4月15日,多倫多股票交易所摒棄了使用長達144年的1/8股票定價機制,現在的股票交易采用5美分增量。據稱,這次變換很成功,大量的研究表明股票交易趨于繁榮。這在很多程度上證實了十進制、縮小價差以及更低的交易成本的好處。
1997年上半年,1/8機制開始削弱。首先是美國證券交易所理事會在3月13日批準所有股票采用1/16定價機制。隨后,納斯達克理事會在3月25日批準采用1/16定價機制。紐約證券交易所成了世界上唯一一個仍然使用1/8定價機制交易的主要股票交易所。
美國國會曾經采取行動試圖改變紐約證券交易所。1997年3月13日,議員Oxley和Markey提出“H.R.1053”法案,督促SEC規定沒有最小的報價增量限制。4月10日和15日,國會舉行了該法案的聽證會,在聽證會上,Ricker以及其他許多學者、交易商和投資者出面作證。來自于不同股票交易所的官員也作證,他們中的許多人贊同更小的報價增量是有益的;某些人支持十進制。紐約證券交易所再一次充當了獨自為自己鐘愛的1/8機制辯護的角色。紐約證券交易所開始受到來自其他市場的競爭,一些地方性的市場也宣布了向1/16機制轉換的計劃。
到1997年6月,紐約證券交易所面臨著美國國會兩院關于十進制定價機制的未決法案。Oxley的法案在議院財政委員會未通過,下一步是全體商業委員會委員投票。更多的壓力來自于SEC、學者、一些交易專家和投資者。這時候,關于定價機制的爭吵成了各大報紙的頭條新聞。
2000年8月28日,7只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6只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開始嘗試采用十進制的報價方式。該實驗性計劃標志著華爾街結束了其采用了超過200年的分數報價的歷史。接著又于9月25日增加了數十只此類報價的股票。這些股票中包括大型的、交易活躍的股票,如美國在線,也有知名度較低的股票。試行計劃的下一階段將增加美國家用產品公司等股票。
2000年12月4日,紐約證券交易所擴大其十進制報價的試行計劃,增加94只股票以十進制進行報價和交易。2001年1月29日,紐約證券交易所對在其上市的所有股票采用十進制報價交易規則。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股票不論其股價大小,均采用1美分的最小報價單位。
2.納斯達克市場
步紐交所的后塵,納斯達克市場于2001年3月12日開始對15只股票采用十進制報價。2001年3月26日,又增加了199只股票采用十進制報價。2001年4月9日納斯達克開始對所有上市交易的股票采用十進制的報價。
一份早先的研究報告指出,買賣價差的降低不會增加日內的波動性。盡管交易次數下降,但是平均交易的大小增加了。十進制報價的倡導者認為,采用一分的增量將增加競爭,同時也將降低交易成本。至此,包括紐約證券交易所、美國股票交易所,地區性的交易所和期權交易所全部采用十進制報價。采用十進制報價使得美國的股票市場和外匯市場都采用十進制報價,相互協調一致。
3.主要交易所的最小報價單位比較
在表1中,我們對世界土要交易所的最小報價單位進行了比較,并且考慮了交易所對不同價位股票最小報價單位的細分情況。
證券論文范文5
我國證券市場建設起步較晚,金融企業上市的步伐也較慢。1988年深圳發展銀行在深交所掛牌上市,是我國證券市場第一只銀行股。1999年浦東發展銀行于滬市上市,拉開了我國金融機構上市浪潮的序幕。但直到2003年中信證券成功上市,我國才出現第一家真正意義上的專業上市證券公司。證券公司的上市進程不僅慢于大型國有企業的上市進程,也比不上銀行、保險等其他金融企業。
二、IPO與買殼的比較
以直接上市或間接上市來劃分,證券公司上市可分為IPO上市和買殼上市。目前,絕大多數的上市證券公司都是通過買殼上市,到了2007年下半年,IPO上市開始受到追捧;2007年后論述證券公司上市的文章大多都支持證券公司IPO上市,證券業協會也發表聲明將支持優質證券公司IPO上市,新公布的預計上市的證券公司都表示要通過IPO上市。然而,筆者認為,在未來一段時間內,買殼上市仍然是適宜大部分券商上市的路徑。
(一)IPO面臨的困境
困境之一:IPO上市對企業的管理、經營、贏利情況要求很高,只有少數優質證券公司能達到條件。
正常情況下,企業上市應當選擇IPO途徑,因為IPO的條件比較高,監管也比較嚴格,這樣會促進企業完善公司風險管理體系,深化公司內部治理結構,有利于企業今后的發展。但按照中國證監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券商IPO上市面臨的核心指標就是利潤要求:“最近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3,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較低者為計算依據?!苯陙?,證券公司之所以普遍采用買殼上市的方式,無法滿足IPO在盈利等方面的要求是重要原因之一。
2007年新會計準則的實施,使得證券公司能通過調整2004年、2005年的會計報表轉虧損為盈利,加之從2005年底開始的股市牛市,證券公司在2006年、2007年都盈利頗豐,“連續三年盈利”這一制約證券公司IPO上市的瓶頸被突破,在2007年就有多家證券公司達到IPO上市條件,到2007年底超過20家證券公司有條件IPO上市。有多家證券公司已經在著手IPO上市,招商證券、東方證券、光大證券、華泰證券、國泰君安,這五家券商已經接受上市輔導。但是,在牛市結束后熊市到來時,在現有證券公司盈利能力情況下,還能達到盈利的條件嗎?從整體看,IPO上市對企業的管理、經營、贏利情況要求很高,一般來講,考慮IPO上市的企業多數是在業內居于領先地位,發展前景良好并有一支有效的管理團隊。因此,IPO是一條較狹窄的路,只能容納較少的企業走。由目前的情況來看,能夠獲得批準的可能只有少數幾家優質證券公司。
困境之二:目前我國的市場環境、監管環境也不配合證券公司IPO上市。
第一,中國股民的資金供應能力已經透支。2007年中國內地過度的IPO已經透支了中國股民的資金供應能力,加之2008年初中國鐵建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新股上市,募集金額達50億美元,2008年股市資金供應后繼乏力。2007年大型企業的IPO也對股票市場造成了負面影響。2008年4月,中國石油跌破發行價,大部分股民虧損嚴重。
第二,股市牛市的結束。這不僅影響證券公司首發上市的定價,使得公司推遲上市時間,監管當局出于對股市的影響也會對新股上市慎重其事。股市2008年以來持續下跌,如果券商選擇此時發行上市,發行價格顯然難以上去,融資額也會相應減少。另外,由于市場低迷,監管部門也會適度把握融資節奏與力度,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會影響券商的IPO進程。在2007年股市比較火暴時,券商股被市場給予較高市盈率,但經過2008年的大跌,券商股市盈率大幅下降,目前普遍在15倍左右,低的甚至已降到11倍。在目前券商板塊整體定價水平不高的情況下,顯然不是券商IPO的好時機,由于目前券商仍是“靠天吃飯”,業績往往受股市影響而波動比較大,因此監管部門對券商IPO審批可能會比較嚴格。
第三,許多券商欲將股權激勵與IPO捆綁進行,但目前監管部門對券商股權激勵態度比較謹慎,一些券商上報的方案難以得到認可,這也會延緩券商IPO進程。
第四,保薦人的選擇。由于我國企業上市采取保薦人制度,在選擇其他券商擔任本公司上市保薦人時,如何保證公司機密不泄露,是一個大問題。光大證券和東方證券就選擇了互相擔任對方的上市輔導人接受上市輔導。其他公司如何做還是一個難題。
(二)買殼上市的優勢。與IPO上市相比,買殼上市對于企業的盈利能力沒有硬性的規定,申請上市的程序也比較簡便,這就促使很多證券公司選擇買殼上市。證券公司買殼上市較IPO上市的優勢還有以下幾方面:
第一,從所需時間上來看,買殼上市不必經過漫長的審批、登記、公開發行手續,因此辦理買殼上市的時間較短。不論國內外,IPO上市需要的時間都較長,我國規定擬IPO上市的公司首先必須經過一年的輔導期,所以在我國IPO上市耗費的時間超過一年,很容易錯失良好的上市時機。以海通證券為例,海通證券買殼從上海市政府決定選擇都市股份到簽約,僅用數天時間,而從都市股份2006年12月公告到2007年6月復牌,海通證券用半年時間完成了上市的全過程。
第二,從受外界環境影響的程度來看,買殼上市不受承銷商和市場狀況的影響。IPO上市有時因承銷商不力或市場不利而遇到上市的困難,而買殼上市則無此問題。所以,即便股市牛市結束,買殼上市也能開辟蹊徑,成功上市。
第三,融資規模較小,股權稀釋較少。如海通證券換股價格為每股2.01元,都市股份換股價格每股5.8元,由此確定每1股海通證券股份換0.347股都市股份股權。合并完成后都市股份總股本將增加至約33.89億股,成為新的海通證券。公司在買殼完成后的凈資產為39.79億元,總股本為33.89億股,在以13.15元定向增發10億股后,海通證券總股本達到43.89億股。
總之,上市是我國金融企業的必然發展方向,也是證券公司的必然選擇。而在上市方式的選擇上,IPO上市適合較少數優質、頂尖的證券公司,且對市場狀況要求高,審批難度大。買殼上市則限制較少,受外界情況影響較小,門檻較IPO低,多數情況下大多數證券公司都能采用。考慮到目前我國股市的情況和多數證券公司盈利的特點,大部分證券公司還是應該考慮買殼上市,才能在現有情況下,盡快達到上市的目的。
證券論文范文6
論文摘要:銀行不良資產是指處于非良好狀態經營的,不能及時給銀行帶來正常利息收入甚至難以收回本金的銀行資產。目前國際上處理銀行不良資產的方式有:折價出售、不良資產剝離、成立專門的資產管理公司,其中最為主要的是資產證券化。積極實施我國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這種低成本的融資手段,對于加快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的鏈接與融合,拓寬金融調控空間、擴大投資者選擇范圍、促進商業銀行經營模式轉變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是指處于非良好經營狀態的銀行資產,在此主要指不良貸款資產,包括逾期未能收回的貸款、呆滯貸款和呆帳貸款等不能給銀行帶來正常的利息收入,或者不能及時給銀行帶來正常的利息收入或連本金都未能及時收回的貸款等銀行資產。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統計資料表明,截至2007年3月末,中國主要商業銀行(5家國有商業銀行和12家股份制商業銀行)五級分類不良貸余額為11614.2億元,不良貸款率為7.02%。
一、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的概念
所謂資產證券化,通常是指以證券進行融資,包括債務融資證券化和資產證券化,其實質是金融資產以證券形式轉讓的過程。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就是將處于非良好狀態的,不能及時給銀行帶來正常利息收入甚至難以收回本金的銀行資產以證券形式轉讓的過程。
二、我國銀行推行不良資產證券化的意義
(一)不良資產證券化有利于提高我國商業銀行的資產流動性。通過證券化,可以將流動性較差的不良資產轉化為在市場上交易的證券,在不增加負債的前提下,商業銀行可以獲得一定資金來源。從商業銀行資產負債管理的角度看,不良資產證券化能夠加快銀行資產的周轉,提高資產的流動性。借助資產證券化,國際先進商業銀行有效解決了借短貸長的資產負債期限錯配問題,大大增強了資產負債管理的主動性和靈活性,抗風險能力顯著增強。
(二)有利于改善我國商業銀行的資本結構。按照1988年的《巴塞爾協議》,銀行的核心資本和全部資本比例應該分別達到4%和8%。這一監管要求銀行為了提高和維持資本充足率,要么增加資本金,要么降低持有的風險資產。通過資產證券化,一方面銀行大量的風險資產,諸如住房抵押貸款、信用卡應收款、商業抵押貸款等從資產負債表中移出,使銀行的風險資產減少,從而達到了提高銀行資本充足率的目的;另一方面,利用資產證券化進行融資不會增加銀行的負債,是一種不顯示在資產負債表上的方法,即發行人可不通過增加負債獲得融資。
(三)有利于我國商業銀行分散風險。從我國現實情況看,資本約束、利率市場化和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已經從如何有效配置風險層面對銀行風險管理提出了要求。但是,我國商業銀行的資產業務以貸款為主,而貸款中蘊藏著較大的信用風險。在一個金融市場不太發達的市場環境中,信用衍生工具使用較少,銀行信貸資產很難像證券那樣進行及時的價格評估,更不能轉移給第三方。商業銀行還缺乏有效的、主動的風險管理手段和風險管理工具。鑒于資產證券化是一種將銀行靜態的、難以分割交易的資產,以標準化合約的方式,分散成小額的可交易資產,然后打包在金融市場上發售的活動,它為我國商業銀行有效解決信貸資產的流動性、收益性和安全性,增強風險管理能力提供了一條新的途徑。
三、我國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的發展現狀
我國的資產證券化的探索實踐先于理論。早期的資產證券化實踐可以追溯到1992年三亞地產投資券。在此以后,資產證券化的離岸產品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國內已經有多家企業進行了資產證券化的嘗試,其中涉及基礎設施資產支持證券、地產開發收入支持證券、出口應收賬款支持證券以及不良資產的證券化等方面。
已發行的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包括國家開發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和建設銀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等;已發行的企業資產證券化則品種較多:如中國聯通CDMA網絡租賃費收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莞深高速公路收費收益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中國網通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浦東建設BT項目資產支持收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南京城建污水處理收費資產支持收益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等。
四、我國商業銀行實行不良資產證券化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需要完善的資產證券化法律環境體系比較而言,我國現行的與證券化相關的法律很不完善,物權法剛剛出臺,住房制度改革正在進行中,房地產登記政出多門,破產法及證券法也無法滿足證券化需要,證券化本身特有的會計、稅收、評估方面的法律法規更是空白,證券化涉及的一些法理問題也需進一步梳理,這些都是我國資產證券化面臨的法律障礙。我國于2005年頒布了《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其中初步體現出了以保護投資者利益為宗旨,涉及管理模式的規范、機構的資格認定、業務流程的設置等一系列機制。但是,資產證券化市場的建設應該具有專門的資產證券化法律,而且一個完善的資產證券化市場應包含:發行制度、信息披露制度、退市制度、評級制度、證券法律制度和監管制度等方面的相互協調和制約,這些都需要建立起適應資產證券化發展的法律環境體系。(二)注重資產證券化過程控制,防范各類風險由于資產證券化流程的復雜性、資產證券化交易的多樣性,因此需要加強資產證券化的過程控制,防范可能出現的各類風險,保護投資者利益。
1、切實做好信用提升。信用提升是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者得到投資收益的信用保障,在資產證券化過程中要順利發行資產化證券,就要求提高企業資產的信用級別。信用提升有內部信用提升和外部信用提升兩種。內部信用提升是指特定的交易機構(SPV)保留當擔保資產的債務人違約時有直接追索的權利、SPV作超額儲備擔保、SPV發行優先和從屬證券;企業的外部信用提升主要有信譽良好的保險公司出具保單、更高信用級別的商業銀行出具信用證、第三方購買從屬類證券。在資產證券化過程中商業銀行要切實做好信用提升,它是吸引投資者,防范風險,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必要環節。
2、證券評級嚴把關。資產證券化評級的核心因素是資產支持證券的信用風險,同時要求被評級的資產需與發起人的信用風險相分離,即證券化資產必須真正實現真實銷售以實施破產隔離。評級機構對評級的證券要保持經常性的信用監督并制度化,定期公告證券的信用等級的變化,使投資者及時了解所持證券資產的狀況。
3、完善資產證券化市場的信息公告制度。作為資產證券化市場,其信息公開是基本原則之一,它包括信息披露制度、監管機構行政公開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等。
(三)調整資產結構,加快金融創新加快經營戰略轉型,對我國商業銀行實現可持續發展是不容置疑的。但是,在現有的融資制度和社會融資需求條件下,在商業銀行傳統的業務領域,仍存在大量獲利機會。信貸資產證券化出現以后,商業銀行需要重新思考資產結構的調整策略和資本配置策略。最理想的狀態是,在轉型過程中,既大力發展零售業務和中間業務,又不放松許多傳統業務的發展機遇,在更高層次上,充分實現資本充足率、業務發展、風險和盈利之間的綜合平衡。
(四)鼓勵創新,推動資產證券化品種的多樣性資產證券化的發展與產品的多樣性不無關系,產品的多樣性增加了市場的廣度和深度。在我國,對于資產證券化產品有巨大的需求和供給潛力。鼓勵創新,推動各項資產證券化,增加市場上資產證券化的品種,有利于資產證券化發展。因此我國商業銀行應鼓勵創新,增加資產證券化產品的品種。
參考文獻:
王曉珉,我國資產證券化發展模式探討,蘇州大學,2007年4月
林治海,銀行資產證券化:借鑒與創新,東北財經大學,200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