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合同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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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合同管理范文1

摘要: 電力工程建設周期長,工期長(施工合同周期不僅包括施工階段,而且包括投標和合同談判以及保修期),合同有效期長,各種外在影響因素多;特別是超大機組電力建設周期長,合同價款高,使得合同管理對施工項目的經濟效益影響很大;由于工程建設子單位眾多和各項目對接復雜,在合同管理過程中涉及到合同關聯方之間的各種復雜關系,使得監督履行合同工作極為困難,稍有閃失就會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綜上原因,必須動態管理合同。

關鍵詞:電力工程建設;合同管理

一、電力工程管理中合同的地位和作用

合同在電力工程管理過程中正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合同在建設工程管理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有三個方面:

1.合同是工程管理的重點,合同管理貫穿整個建設施工過程,任何一個子項目的開展與實施,都是通過簽訂合同來實施的,通過預先制訂承包內容、價款、范圍、工期和質量標準等條款和要求,合同關聯方以此明確自身職責,互相協作。因此,無論是承包商還是業主對施工工程的管理與控制,合同自始至終是工程管理的重點和關鍵。

2.合同在法律基礎上明確了發包方和承包方基本的權利義務,雙方依照合同履行各自義務,享受相應權利。如發包方按合同要求必須保證工程按時竣工、準時支付工程進度款等;承包方按有關約定必須按合同開展工程、保證施工進度以及向發包方按時移交合格的工程產品等。合同條約是簽訂雙方的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是雙方約定彼此權利和義務的法律保證。

3.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合同是處理各種矛盾和糾紛的法律基礎。在建設施工合作工程中,甲乙方之間會產生不可避免的矛盾糾紛和摩擦,而承發包雙方在合同中的各種約定和承諾是解決問題的主要準則和依尺度,可以為爭端的解決尋找最好的處理方案和辦法。所以,合同能排除糾紛阻力保證工期順利開展。

二、當前電力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電力工程施工有工期較長、子工程項目多、施工單位與人員眾多等特定,它的復雜性決定了合同管理的難度。目前電力工程市場體制尚不完善,許多市場行為不規范,這使得電力工程合同管理還存在不少問題,主要有如下幾方面:

1.合同文本不正規。

國家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更為客觀全面的強調了發包方和承包方雙方義務和權利。但是當前許多施工合同文本, 對業主的制約偏少,對發包方的約束過多,合同雙方權利、義務嚴重不對等。業主方在市場上掌握了更多的主動權,容易轉嫁工程風險,這也是造成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方面。

2.合同條款制訂不規范。

由于合同語言和表述不盡詳細謹慎,合同條款漏洞眾多,很容易造成簽訂方對合同內容的誤解或產生歧義,進而引發糾紛和爭議。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使用約定不清,在費用預算上,承包商往往不愿多投入,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帶來了一定的難度。所以,合同文本制定有欠缺和缺陷,會給雙方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矛盾。

3.工程招投標管理不能密切聯系施工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與工程招投標有著千絲萬縷的重要關系,它是有效控制工期節奏、工程質量和資金投入的法律基礎。在實際工作中,對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和招投標中的標書編制工作及管理體制分屬企業內部不同職能部門和團隊。承包方中標后一旦簽訂了施工合同,此“合同”只是作為例行文件傳達給項目經理部,技術交底被敷衍了事,最終造成施工合同實施過程中與招投標管理的脫節。

4.施工合同與招投標文件和投標書不相符。

招標文件是施工單位對發包方的要約,發包方的中標通知書是對中標單位的書面承諾,發包方與中標單位以此為基礎簽訂合同,而且投標文件、招標文件和中標通知書都是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因而,招投標書是簽訂工程合同的重要文件之一。但有些業主憑借在市場上的買家地位,要么增加附加款,要么將對其不利的部分條款從合同中刪除,要么要求施工企業不計風險全部包干,使最終簽訂的施工合同背離招標文件及投標書內容,給中標單位帶來隱性經濟損失。

5.合同索賠舉步維艱。

我國施工合同索賠案發率不高,但不表示施工合同履行的到位。實際上,經常遇到業主不按合同辦理簽證,給承包商增加了額外工程造價,減少了利潤,增加了經營風險的情況隨處可見。盡管如此,不少施工單位因害怕破壞與業主關系,為了保持持續合作,承包方往往選擇放棄依據合同進行索賠的權利。雖然在《招標投標法》、《合同法》上對我國電力建設市場作了相關法律規定,地方政府也對一定數額以上的建設項目要求按法定程序和規定辦理。但是,仍存在個別項目不報建、不招標;或先招標、后報建;或明招暗定的違規行為和情況。導致當前電力建設工程市場存在不少諸如要求承包商墊資施工、工程工期、造價壓減等不良現象。

三、上述問題的應對對策

針對以上問題,建議采取如下應對策措施:

1.重新制定承包商資質審查辦法,維護建設市場的供求平衡。

通過提高資質審查門檻,嚴格實施承包商準入制, 一方面可以提高建設隊伍的施工水平,為工程質量提供堅實保證;另一方面可以控制施工法人單位的數量,解決目前市場上供求失衡與過度競爭的問題,保證合同雙方在市場中的平等地位,從根本上杜絕壓價壓級行為。

2.理清企業內部施工合同與招投標管理的關系,正確看待施工合同與工程招投標關系。

建議施工方和發包方企業內部成立合同專業化管理團隊,科學合理地設置機構、定崗定責,打造高素質隊伍保障合同管理質量;創建起嚴格審查機制,實行嚴格的合同評審紀律, 確保每份合同簽訂前都能經過嚴格、細致和全面的評審程序;認真執行各項風險防范措施, 最大程度上規避潛在的失誤和風險, 最大限度地降低和避免合同違約情況。

3.樹立和強化合同的法律意識,不斷規范合同簽訂與執行行為。

工程施工合同明確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具有很強的法律約束性,因此簽訂合同時可以引入法律機構參與合同制定和后期管理,充分發揮出法律機構熟知法律條文和國家有關政策的優點,嚴把合同簽訂、履行關。這樣不僅提高了合同簽訂質量,而且加強了施工合同的管理,規范施工過程中簽證行為,減少不必要的矛盾糾紛,從而保證工程順利開展。

4.應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引入風險管理,加強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我國工程市場發承包商對合同索賠的意識還不強,缺乏重視和了解索賠的動力。工程合同是索賠的重要法律根據,索賠則是保證合同管理工作順利的基石,是解決合同雙方糾紛的有效手段,也是約束合同雙方認真履行義務的法律準則。合理運用施工合同能有效避免施工進度拖延、品質下降、造價脫離實際等風險,可以從根本上減少合同方矛盾糾紛,降低非工程因素帶來的經濟損失。承包商在簽訂合同前,要認真了解合同規定的一切權利和義務,考慮到各種直觀和潛在的不利因素,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幾率,充分預測每一處可能的合同風險,準備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因此,發承包方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與合同索賠有關的任何資料和證據,為可能到來的索賠未雨綢繆。

四、結論

總而言之,風險的預警水平和能否有效控制在電力工程建設項目承包中已成為衡量承、發包方合同管理能力的重要尺度,合同雙方只有共同規避風險、化解風險才能在工程合作項目中實現互惠互利,相互共贏。工程合同管理既是工程項目順利開展的有力保障,也是工程管理水平的全面反映,作為工程合作方和參與者,發承包商要認真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樹立較強的法律意識,共同做好施工合同前期、中期和后期的管理和風險控制,在管理工作上不斷創新,學習更先進的科學管理經驗,才能在電力建設市場中站穩腳跟,贏得更大的商機和發展機會,共同促進建設市場健康有序的發展。

參考文獻:

[1]李國凡.淺談合同管理[J].內蒙古水利.2006(4):64-65.

工程建設合同管理范文2

關鍵詞:工程;建設階段;合同管理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in the implementation stage of the project, the construction investment and construction is the materialization of product process.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cost, mostly in the stage of completion.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in the importance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present situation, discussed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of each stage of the management measures.

Keywords: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ge;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 TU723.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建設項目的實施階段 ,是建設投資和建設產品的物化過程。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 ,大部分是在這個階段完成的。因此 ,加強在建設項目實施階段的造價控制 ,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和作用。作為控制工程造價的主要依據--建設工程合同 ,是關系工程造價能否進行有效控制的關鍵因素。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設階段工程管理的靈魂,加強合同管理,能極大地提高合同雙方誠信度,能促進參建各方提高服務水平,同時也是行業主管部門維護市場秩序的重要推動力??偠灾龊媒ㄔO階段的合同管理,對整個項目工程的建設,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

一、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設中的重要性

1、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的需要,是工程管理的核心。隨著市場經濟機制的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門打破傳統觀念束縛,轉變政府職能,更多地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預市場。任何一個建設工程的實施,都是通過簽訂承發包合同來實現的。通過對合同管理目標責任的分解,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利、義務,使得雙方緊密圍繞合同條款開展項目管理工作。因此,無論是對承包方的管理,還是對項目業主本身的內部管理,合同管理始終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

2、合同管理為各種爭執和糾紛的解決提供法律依據。建設工程由于具有投入大、建設周期長、建設過程需要多個單位共同完成及工程專業性較強等特性,給工程項目管理帶來難度。由于建設工程合同內容的復雜性,合同簽訂難以完善,加之合同約定的內容與實際施工結果一般都存在差異,因此,各種各樣的爭執和糾紛普遍發生。而解決這些爭執和糾紛的主要尺度和依據應是承發包雙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種約定和承諾,如合同的索賠與反索賠條款、不可抗力條款、合同價款調整變更條款等等。

二、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現狀

1、發包人、 工程師 ( 我國稱監理工程師) 或承包人往往不能按項目合同規定處理合同問題, 仍然按計劃經濟體制下的慣例和依靠上級行政命令解決合同問題, 造成合同管理失控, 項目合同的總體經濟效益不高。

2、 招標人在招標時沒有選擇通用的、 有權威性的標準合同條件, 使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平衡, 風險和責任分配的不合理, 合同雙方簽訂的合同成了不平等條約。這樣的合同是搞不好項目合同管理的。

3、我國的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是由招標機構進行的, 招標機構一般不參與項目合同管理, 而招標人或工程師只參與項目合同管理, 一般不參與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因此, 我國把建設工程項目實施階段的項目合同管理人為的分割為招標投標和合同管理。

4、某些發包人只授予工程師檢驗質量的權力, 不進行合同管理。由于沒有經濟制約手段, 是不能對項目質量進行有效控制的。

三、做好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各階段管理的措施

1、準備階段需做好的工作

(1)做好項目合同總體策劃管理

工程項目合同少者上百,多者上千項,合同之間在時間、 空間、 內外部相互關聯、 制約,組成龐大的工程項目系統,因此需在合同實施施工前,做好總體策劃管理,避免施工條件的制約,減少項目間的干擾。大致可以遵循兩點原則:第一,根據總體施工程序和規劃,使各項目在空間上與其他同期項目相互配合,明確結構界面和工藝界面;第二,以總體網絡進度和控制目標為主線,使其在時間上與前后階段項目相銜接,明確施工控制環節界面。

(2)通過咨詢單位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引進好的咨詢單位來加強合同管理是非常必要的,通常來說,業主方的技術力量有限,引進經驗豐富的咨詢單位,能較大程度地優化設計、節約投資、科學管理。

2、招標、評標、決標及合同簽署階段合同管理要點

招標文件是合同文件的重要組成,是業主對投標者就該合同工程發出要約,也是投標者對其響應和承諾的依據,是選擇中標者的條件要求,是選擇施工隊伍、控制變更、索賠的主要依據。招標文件應包括招標設計、投標須知、 合同格式、 商務條款(一般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投標書格式、工程量報價單以及投標報價所需的輔助資料,技術條款及該合同的標段劃分說明等,若招標文件中合同條款不齊全、不完整、文字不簡潔,在合同執行中對合同條款的解釋甲乙雙方會出現異議和糾紛。

3、合同實施階段合同管理要點

(1)要發揮監理工程師在建設項目合同管理中的作用。發包人對工程項目實施的意見和決策,應通過監理機構下達實施;承包人應從監理機構取得工程建設的通知、指令、變更等各種工程實施命令?!睂⒈O理工程師放在一個必不可少的地位。

(2)建立科學的合同履行保證體系

第一,實行合同責任制,即在合同履行之前,應認真進行合同分析,把合同責任具體落實到各責任人和合同實施的具體工作上。

第二,制定合同管理工作程序為了協調各方面工作,使日常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化、規范化,應制定以下工作程序:a 建立協商會議制度。b建立必要的工作程序。對于經常性的合同管理工作應建立制度化的工作程序,使大家有章可循,必要的程序包括圖紙審核程序,工程變更程序,設備材料及已完工工程驗收程序等。

第三,建立健全文檔管理系統。要明確提出數據資料的標準化、及時性、全面性、準確性等要求,責任要落實到部門乃至個人??衫糜嬎銠C和軟件進行管理。有了健全的文檔管理系統,對工程竣工驗收,以及審計移交等有重要的意義。

(3) 加強合同中對工程造價變更的管理

工程變更是每一個建設項目在實施過程中都會出現的情況。它包括設計變更、 進度計劃變更、 施工條件變更 ,以及開工后發包人要求的新增工程等。工程變更必然會帶來工程造價的變化 ,而這種變化往往是增量的變化。因此 ,控制工程變更后造價的增加 ,是控制建設項目工程造價的重要工作。工程變更涉及到設計變更通知書、 現場簽證記錄、 簽證記工單等資料 ,這些資料的真實性、 有效性及實效性是反映工程變更的重要依據。因此 ,在合同中應對工程變更的發生作出明確的界定 ,對變更后工程造價的計量計價作出明確的約定。

第一,工程合同應約定工程變更必須真實 ,即真正發生了原設計或原招標文件中所沒有的工程內容 ,而這些內容并不是承包人自己的工作失誤所造成的 ,并明確檢驗方法。承發包雙方管理人員應做到誠實信用 ,加強責任心 ,在工程變更資料中真實地反映變更內容的部位和范圍 ,并具體說明這些變更是由發包人或監理工程師所提出的。防止在工程變更中以小充大 ,甚至無中生有的現象發生。

第二,工程變更的有效性是指在合同中必須明確工程變更資料的會簽程序 ,只有完全符合會簽手續的工程變更資料才是有效的。由于大部分工程變更都涉及到工程造價的增加 ,因此 ,在合同中應明確規定工程變更必須有造價人員的簽字。而目前大部分工程合同中沒有約定誰有簽字權 ,誰沒有簽字權 ,更沒有約定造價人員的簽字權 ,這是很容易使工程造價失控的。工程造價的確定和計算 ,是一個很專業的技術工作。對工程變更的內容 ,造價人員應預先進行測算和分析 ,當分析結果發現工程造價增長較大時 ,造價人員應及時向發包人反映 ,取消變更或者找出替代方案 ,以控制工程造價的增加。只有合同中對工程變更資料的有效性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后 ,在施工過程中合同管理才是有據可行的 ,才能避免“干了再算” 的被動管理現象的發生。

第三,工程合同應約定工程變更資料辦理的時間

限制程序和違約責任 ,即變更資料的時效性。工程建設是一個期間很長的過程 ,施工的內容也復雜多樣。對發生變更的工程牽涉到整個工程的方方面面 ,如果不能及時有效的辦理變更資料 ,將會損害承發包雙方的利益 ,帶來合同糾紛。現在許多工程都有到竣工驗收時才集中辦理簽證簽字手續的現象 ,這在工程項目管理中是極不正常的 ,往往會有很大漏洞產生 ,使工程造價失去控制的失敗。

合同管理貫穿于項目建設的全過程,相信只要合同各方增強合同管理的意識,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建立健全建設合同示范文件體系,建立合同管理組織,使合同管理專業化,搞好合同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和控制,在管理上不斷創新,一定能創造滿意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1] 胡季英, 關柯. 我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 蘇州科技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 2004,(02)

[2] 閆紅光. 依法規范電信企業合同管理[J]. 滄桑, 2007,(05)

[3] 王干宏. 論項目工程施工中的合同管理[J]. 滄桑, 2007,(04)

[4] 蔣雯. 國際工程承包項目的合同管理[J]. 成都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05,(05)

工程建設合同管理范文3

關鍵詞:建筑工程;建設;合同管理

1、前言

施工合同是指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建設項目的主要合同,是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發包方和承包方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合同的管理是指建筑建設主管機關、相應的金融機構,以及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承包企業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規、規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對施工合同關系進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保護施工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處理施工合同糾紛,防止和制裁違法行為,保證施工合同法規的貫徹實施等一系列活動。

2、合同管理的作用

施工合同作為約束發包方和承包方權利和義務的依據,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雙方在相互平等、誠信的基礎上依法簽訂切實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進行相互監督,以確保合同順利實施;三是合同中明確的規定了雙方具體的權利與義務,通過合同管理確保合同雙方嚴格執行;四是通過合同管理,增強合同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調動建設各方的積極性,使合同雙方自覺遵守法律規定,共同維護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

3、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3.1市場行為不夠規范,施工合同管理形同虛設。我國管理體制的變革對建筑工程建設的管理起到了規范化的作用。建筑工程項目一定要用招投標的方式,不過目前的招投標過程還存在很多問題,比如:發包人故意以不合理的條件降低中標價格,而承包人為了企業利益和生存接收發包人的低價條件;還有承包人為了中標而刻意串通另外的承包人提高中標價,又或者承包人中途退出投標,給發包人造成一定經濟損失。以上都屬于擾亂建設市場經濟秩序的不規范行為,這些行為導致發包人不能成功招投標,同時也使得有實力的建設單位和相應管理能力的承包人不能中標,施工項目不能順利進行,工程質量也難以保證。

3.2建筑工程合同缺乏有效的約束機制。建筑工程的合同條款缺乏約束力度,在建筑工程的招投標制度比較簡單,對重要環節沒有重視,導致合同在簽約和履行過程中出現許多的問題隱患。合同雙方沒有規范的合同范本,有的也會因為經驗的不足導致對工程的分析和研究不深入,合同沒有預見性,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問題時,又需要雙方再次進行協商,給工程建設添了不少的麻煩。工程質量得不到保證,同時也拖長了工期。

3.3合同雙方不按合同辦事,影響工程的順利實施。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有些發包方沒有按照合同上的要求,該提供的資源條件沒有及時提供,甚至無法提供,造成工程項目無法按時開工或實施過程中進行緩慢,有時因為前期工作還沒準備好就急急忙忙開工,導致工程問題不斷,項目工期也被遲遲拖延。有的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能力與數量、設備的型號與數量、交工時間等與合同內容不一致。尤其是投標項目實際施工過程與標書上的內容不相符,合同中的承諾不能一一兌現,工程項目根本不能順利施工。

3.4違法轉包等現象。合同法有明確的規定:承包者不可以將其承包到手的全部工程轉包給第三方,或者是將其承包的工程進行解體以后以分包的形式轉包給第三人。同時也禁止承包者將其工程承包給一些沒有建設資格的非法單位。禁止分包工程的單位再將其工程進行分包。在我們的實際施工過程,非法轉讓承包的現象依然存在,而且愈演愈烈。這就會造成在履行合同上的困難,很難保證工程的質量,出現一些債務上的糾紛,導致工期受到影響。

4、加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策略

4.1增強合同的法律意識。制定合同的雙方應該認真學習了解我國的《合同管理條例》,這樣一來,雙方都按照合約來行使彼此的權力與義務,極大地減少了合同糾紛的產生,即使出現合同糾紛時,也可以較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簽訂合同時,要對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進行認真的審查,避免不法分子在合同上動手腳。一旦合同簽訂了,甲、乙雙方要按照合同上的條款,履行各自的責任與義務。

4.2堅持合同審查制度,嚴格招標時企業資格審查。堅持合同審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順利履行的前提與保證。一般情況下,合同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建設項目是否具備合同簽訂的條件,合同內容是否符合法合規。合同條款是否詳盡明確,工程等級和技術要求是否具體,是否符合國家規范標準,合同簽訂是否具有完備的合同手續。此外,在工程招標時還應該對施工企業的主體資格、企業信譽、注冊資金、隸屬關系、財務經濟狀況、設備及技術條件、履約能力,與招標工程相類似的工程施工經驗等進行嚴格審查,以確保投標企業的內在質量。

4.3加強合同索賠管理。工程承包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索賠意識是承包商亟待解決的問題。在合同簽訂后,應全面詳細地分析合同條件,充分抓住合同中的漏洞,盡可能地捕捉一切可以索賠的機會。尤其在目前市場競爭積累,承包商均以低價中標的情況下,索賠是承包商實現盈利的一個重要手段。索賠要有證據,證據不足或沒有證據,索賠就不能成立。

4.4建立信息化的動態合同管理系統,創新合同管理模式。隨著建筑技術的迅速發展和工程項目規模的不斷龐大,合同管理文件日益復雜化,備案制度也越來越規范化,因此承包商必須建立信息化的合同管理系統。通過合同管理系統可實現對合同的訂立、 履行、 監督和檢查的動態管理?!皠撔率侨祟愡M步永恒的主題”。合同管理人員要根據環境的變化不斷地完善、提升,從知識、技術、組織、制度、觀念文化和管理等方面為企業建設一套有特色的合同管理模式。

4.5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必要的崗前培訓。在建筑工程建設過程中,應選派具有豐富工作實踐經驗、懂經濟、業務強,具有高度責任感和敬業精神的人員負責合同管理。對于合同管理人員要進行崗前培訓,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要注意對執行人員進行交底,使他們熟悉合同內容,做到有理、有據、有節的執行合同,變被動執行合同為自覺執行合同。

5、結束語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建筑市場日益規范,合同管理成為工程項目的重要內容,它是業主與承包方履行工程項目中各自的責任與義務的最重要的依據,為雙方提供一個合理規范、公平有效的平臺。因此我們要重視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逐步構建合同管理體系?!?/p>

參考文獻

[1]鄭素偉,企業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與對策[J],經濟與法,2005,(07)

[2]李文波,商永剛,淺析工程監理過程中的施工合同管理[J],黑龍江科技信息,2010,(22)

工程建設合同管理范文4

關鍵詞:水運工程;合同管理;特點;措施

中圖分類號:F284 文獻標識碼:A

近年來,我國水運建設市場取得了較快的發展,為了更好的實現對水運建設市場的規范,確保水運工程的質量,目前水運工程開始依靠合同來對參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進行明確和約束,開始推行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和建設監理制,這就使合同管理在水運工程建設過程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在水運工程施工過程中參建各方的行為由合同來進行規范,工程價款依靠合同中的具體規定進行支付,在水運工程建設過程中,合同管理具有不可或缺性,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合同管理及特點

(一)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即是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的協議,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發包方和承包方為了更好的完成商定的工程建設目標,則將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利用協議明確規定下來。通過對工程合同進行管理,可以更好的維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有糾紛及違法違規行為時,則可以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及承包方等利用法律、行政、協調等多種手段來對合同糾紛進行解決,確保合同內容能夠得以更好的履行。

(二)水運工程建設合同管理的特點

(1)持續時間長。水運工程建設合同無論是其形成還是履行都是一個持續的過程,需要連續、不間斷的進行,往往需要至少二年左右的時間才能完成,還有一些時間較長的甚至會長達五年左右。

(2)對工程經濟效益影響很大。無論從客觀方面還是主觀方面水運工程建設合同都會對工程經濟效益帶來較大的影響。因為水運工程建設項目其規模都較大,合同涉及到的價款較高,這就必然導致合同管理會對經濟效益產生較大的影響。當前水運工程建設的好壞直接與合同管理息息相關。施工單位通過加強合同管理可以為企業創造更好的經濟效益,而發包方通過合同管理來協調項目各方的關系,確保項目順利的實施。

(3)實行動態管理。合同無論是在形成過程中還是履行過程中,都是一個相互協調和磨合的過程,而且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由于會涉及到較多的影響因素,而且還會存在著合同變更的情況,這就需要在合同實施過程中,需要根據實際情況變化的情況進行不斷調整,所以需要合同管理也要實行動態管理。

(4)影響因素多,風險大?,F代水運工程項目具有復雜性,這也導致合同關系也變得復雜,而且在合同管理過程中受到外界環境影響越來越大,如材料價格上漲、政策變化及現場施工環境變化等影響因素還無法提前預料到,極易給履行合同的雙方帶來一定的經濟損失,這就給合同管理帶來了較大的難度,合同管理的風險也越來越大。

二、加強水運工程建設中合同管理的具體措施

(一)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

建立合同管理體系配備高素質的人才,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力度,培養全面合同管理理念。組織項目小組成員和各工程小組負責人學習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對合同的主要內容做出解釋和說明,避免施工中的違法行為。將合同事件責任分解落實到人。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檔系統,使合同的監督、跟蹤和診斷工作正常進行,有利于及時正確地決策及作為有利的證據。建立報告和行文制度,工程中有關合同各方面的溝通應以書面形式作為最終的依據并形成制度。

(二)建立合同臺帳管理

對于水運工程發包方來說,應該建立健全承包方的合同臺賬、變更索賠臺帳、計量支付臺帳、材料扣款臺帳、預付款臺帳及各類保證扣款和返還的臺帳等,及時更新和反饋。

(三)設計變更的簽訂

設計變更的簽訂和索賠必須及時并且適時適當地按照程序進行。有些往往在現場發現圖紙有問題或是實際情況有變化就要求施工單位變更或是會議上口頭通知,要求項目部應現場做好施工記錄及會議紀要,請發包方和監理簽字認可,并及時發出變更核定單,適時的跟蹤簽字,并保存好簽字手續;變更核定單一定要規范,變更內容要清楚適當,同時簽字蓋章要規范。變更單確認后要及時確認變更費用,費用的計算要有依據。

一旦水運工程發生變更時,則需要監理工程師及時處理和變更合同,當施工條件發生變化時,則會導致合同價款也隨之發生變化,這就需要對變更價款進行確定,在這種情況下則需要對施工單位和施工工期的科學性和合理性進行有效把握,按合同價來對變更價款進行計算,對于無合同價時則可以按類似工程子目的合同價來進行計算,當既無合同價也無類似工程子目的合同價時,則可以由承包人提出后并由監理工程師確認后才能執行。在施工過程中,會發生承包人單方面進行變更的情況,這種變更即使與設計要求相符合,但如果沒有得到監理方、發包方和設計方的同意,則也無法對合同價款進行追加。

(四)通過合同管理實現材料費用控制

在水運工程總體造價中,材料費用占有較大的比例,對工程成本影響較大。所以在合同約定下進行工程材料采購時,需要合同雙方做好檢驗、清單和驗收工作,而且對于材料的價格和質量則需要由監理工程師進行嚴格控制,在合同管理過程中對工程用量較大或所占費用比例較大的施工材料實行材料費用調差制度,能最大限度的為發包方和承包方對工程總體造價控制提供保障,確保材料費用實現有效控制,降低工程成本。

結語

隨著水運市場的不斷成熟和完善,水運工程項目不斷增多,在這種情況下需要通過加強水運工程建設合同管理來實現對工程造價的有效控制,確保工程的質量,使預期經濟效益可以實現。同時在水運工程建設合同管理過程中,還需要不斷的對合同成本管理體系進行完善,確保合同類型的合理性,對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變更給予充分的重視,確保水運工程能夠順利實施。

參考文獻

[1]吳述國.淺議業主如何搞好水電建設工程合同管理[J].四川水力發電,2009(07).

工程建設合同管理范文5

【關鍵詞】公路工程;施工建設;合同管理

1合同管理概述

1.1招標階段的合同管理

在招標階段,首先要根據工程的可批復建設期,科學地對標段進行劃分,標段劃分的合理與否是合同管理的基礎。在劃分標段時,責任者要對工程的人文、地理、周邊等環境因素以及工期和資金投入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慮,合理的標段劃分有利于保證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防止延誤工期造成成本損失等。工程量清單及標底的編制是否合理以及是否齊全,與合同管理能否順利實行息息相關。根據公路工程項目招標的相關文件中的各清單細目的計量規則、工作內容、單價所包含的費用內容等,建設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應針對有多個設計單位的大項目進行合理的分配和協調,按照公路設計圖紙和招標文件的計量規則,將各合同段工程量清單統計出來,使整體公路建設的工程量清單和計量單位保持一致。并且建設單位應預先在工程量清單中,對施工期間可能會出現的工程但施工設計圖紙中未包含的工程,合理預估其數量并給定細目名稱,盡可能減少工程出現變更的情況,保證工程量清單的全面性。標底是衡量投標報價的尺子,能夠衡量投標報價是否合理,同時標底也是衡量投標單位能否中標的依據,并且還是建設單位投資控制的手段[1]。在標底編制前,需要相關人員對招標的文件、技術說明、施工圖紙等方面有詳細了解,并認真勘察公路沿線的物理價格與分布情況、地質環境等方面,根據工程所在地及工程條件確定費率,結合現場調查結果,確保編制的標底科學合理,為項目建設和合同管理奠定良好基礎。

1.2參建單位的合同管理

參建單位的合同管理包括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以及施工單位的合同管理。

1.2.1設計單位的管理

公路工程設計的質量優化,能夠有效減少工程出現變更以及索賠的問題。工程的設計會對公路工程施工造成嚴重影響,因此,應選擇一個報價合理、施工質量和信譽較好的設計公司,以更好地管理合同,提高建筑質量。

1.2.2監理單位的管理

監理人員需要對施工合同的落實情況進行嚴格監管,確保符合高速公路項目承建要求以及合同內容更加科學合理,從而更好地控制公路工程的施工質量。建設單位應選擇有資格證書的監理工程師,確保公路工程合同的落實,提高公路工程建設的管理水平。建設單位應當設立合理的考核標準,對監理工程師的能力進行審查,從而確保監理人員具備專業素質。監理人員應時刻保持工作熱情,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為公路合同管理提供更為優質的服務。

1.2.3施工單位的管理

施工單位在進行投招標時,要嚴格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遵守相關公路工程建設投招標的法律法規,在競爭性公開招標的企業中選取具備較強施工專業素質,并且譽高、價格低的施工承包單位。在競爭性公開招標過程中,最低價中標容易造成公路工程的質量和工期得不到保證,所以我國現階段的合理低價中標是最能實現建設方和施工方“雙贏”的合同授予方式[2]。這就要求評標小組的專家具有較強的分辨能力,從合格投標書中的技術、管理、機械設備等方面詳細辨別,選擇各方面均優的施工單位,從而保障公路工程的建設質量。施工單位為了保障公路建設的質量,可以通過合理配置施工資源和工期,并加強對施工過程的動態管理,提高施工人員的專業素質和安全意識,從而保證施工單位能夠保質保量的完成工程建設,給企業帶來最大化的經濟利益。

2計量與支付

承包商給定的合格工程量或者按照合同計價的工程量及其支付的過程為工程的計量與支付,包括合同工程量清單內的工程項目、變更工程量增加的工程項目及索賠、價格調整等。

2.1合同工程量清單內工程的計量和支付

合同清單包含的工程量在支付過程中,必須符合一定的流程,即首先由承包商提交中間交驗申請、試驗報表等計量資料給監理工程師,按照合同規定的工程價格,支付雙方在現場簽字確認工程量。在支付過程中,需注意支付工程款必須具備齊全的手續才給予支付,否則不予以支付;支付時需扣除預付材料款、開工預付款以及質量保證金等款項。

2.2變更工程量的計量與支付

工程的變更將對工程造價產生直接影響,因此,在確定需要變更時,應制定相應的變更程序,在經得業主及設計單位的同意后,確認變更規模的大小是否符合預算,超出預算或合同暫定金額的需要報給主管部門,獲得批準后才可實施變更。規模變更的原因往往是施工設計、標準或進度等造成的,業主在變更的過程中,應按照合同規定支付給承包商變更費用。變更工程費用的計算應遵循相關原則,在變更工程單價確認后,即可按核定的變更工程量進行計量與支付。

3工程索賠

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中存在一方人員違背了合同的要求,或沒有(完全)履行合同的內容,而導致工程發生實際的經濟損失,另一方就有資格提出索賠的要求,這就是工程索賠的概念。工程索賠是正當的權利要求,要得到工程索賠,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索賠依據。工程索賠的存在是保證合同實現的依據,是約束合同雙方的重要工具,用以保障合同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并及時履行義務;另外,工程索賠也可以使工程造價更加合理,可以采用工程價款補償或工期補償兩種方式進行工程索賠,索賠費用是用來賠償工程實際損失的,因此不能套用工程量清單的單價計算。

4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及改善措施

現階段,在公路工程建設合同管理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之處,如缺乏一定的管理制度和機構、存在違法轉包和分包的現象、合同價款引發糾紛、施工索賠難等問題亟待解決,下文將對上述不足進行分析,并提出相應的改善措施。

4.1管理制度和機構的缺乏

由于部分投標單位領導對于合同管理的重視程度不足或者合同管理的實施力度不足,造成施工現場偶有出現實際情況與合同內容不符的現象。另外,沒有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導致施工現場的監督管理工作都是委托給監理單位全盤負責的,使得合同管理容易出現相應的糾紛。針對這一情況,投標單位領導應加強對合同管理的重視程度,制定相應的制度,保障合同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和有序化。政府應設立相關的合同管理機構,加強對施工過程的監督和管理,有效防止合同糾紛的發生。

4.2存在違法轉包和分包的現象

相關法規中明確提出禁止公路工程承包人將承包的項目非法轉包給其他人,并且禁止將承包工程分解,并分包給第三方。雖然轉包和分包是法律明令禁止的,但這種現象在我國依然頻繁發生。非法轉包和分包的第三方普遍是自身實力水平不足難以憑自身實力得到工程項目的施工隊伍,因此可能對施工項目的質量安全造成嚴重影響。另外,這種不守法的現象會危及我國市場經濟的正常發展。為解決這一問題,應強化施工的合同管理,在進行合法分包的過程中,總包單位必須加強審查并進行記錄,防止不良企業參加合法分包。對于已經合理分包的工程,應當加強對其施工的管理,防止分包單位再次進行非法轉包和分包。

4.3施工索賠難

施工現場的施工條件,物價和工程量等都會對施工單位造成影響。在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某一方若是未能及時履行合同,則會對施工單位造成經濟損失,且難以在有效時間內索賠,從而影響工程的正常建設。公路工程建設的索賠涉及情況較為復雜,常受到工程行政管理機構的干預,索賠時可能會因各種原因使得索賠難度較大,給公路工程承包人帶來嚴重損失。因此,應在公路建設施工的合同管理中積極引入工程擔保制度,使得公路工程建設單位能夠更好地規避和轉移風險。合理的工程索賠能夠保障合同雙方履行合同,從而有效地制約雙方責任,是保護合同雙方的利益不受侵害,促進公路建設與發展的良好前提。

【參考文獻】

工程建設合同管理范文6

關鍵詞: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合同管理;措施;

中圖分類號:TV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3520(2014)-07-00-01

大多水利工程的主要目的是以解決城鄉生活供水、工業供水、生態環境用水為主,兼有農業灌溉、發電、防洪等綜合利用功能的跨流域調水工程。所以說水利工程對社會安定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所以為了保障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和穩定性,必須要做好前期的施工合同管理。并且合同是保障建筑工程合法效益的重要文件,而且我國大多數建筑行業都以合同形式簽訂相應的協議,確保工程的合法性,因此施工合同對水利工程施工項目的順利進行起到了安全保障作用。同時施工合同還對施工項目和施工內容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從而有效地起到規范施工秩序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

一、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招標管理不規范

目前大多數工程項目都是以招標的形式進行工程施工,因此招標環節決定了工程能否順利的被承包。并且由于水利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不完善,導致招標過程中出現了一系列違法違紀的現象,例如:抬高招標競價、串通聯合競標等行為,嚴重違反了公平公正的招標原則。往往就是因為這些不正規的操作手段破壞了建設市場原有的制度和原則,因此我們說招標不規范是目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合同管理中最常見的問題。

(二)合同條文不完善

合同具有法律效應,所以合同上的每條條文都受法律保護,因此為了提高合同的法律保護價值,必須要仔細的核對每條要求,才能確保合同的規范和完整性。但是大多數建筑單位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并沒有嚴格按照合同的簽訂原則,甚至有的根本沒有根據合同范本要求擬定合同。并且還存在合作雙方以現場商定的形式形成一個合同,所以有的時候由于經驗不足或是考慮不周,導致合同缺乏嚴謹性從而漏洞百出[1]。一旦合同中出現一些有歧義的文字時,就很容易上當受騙,從而造成不必要的的損失。

(三)合同一方承諾無法兌現

合同是一個硬性的指標并且是建立在合作的基礎上的,所以合作雙方必須要嚴格遵守合同的簽訂內容實施工程項目。但是在實際施工過程中往往只要有一方沒有及時的提供資源就會造成整個工程項目處于延后狀態。并且由于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和規章制度的要求,導致合同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從而嚴重影響水利工程的施工進度,從而直接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并且如果因為延遲施工進度而進入特殊自然災害時節,就會為防洪抗旱造成直接的影響。

二、加強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一)堅持合同審查制度

合同審查制度的主要目的可以提高合同的準確性,從而減少合同中的不規范條文,有效地增加合同的規范性。并且合同審查的主要包括:合同內容是否合法、合同條款是否明確、工程等級要求和技術要求是否具體等內容。此外合同審查的同時還要對合同簽訂企業進行詳細的審查,包括對企業的信譽度、發展規模、財務狀況等內容進行詳細的核查,并與合同描述內容進行對比,防止遇見“皮包公司”上當受騙。

(二)加強合同執行力度

加強合同執行力度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提高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因此各個施工部門必須要遵守合同條款的要求進行施工。同時還要與監督機制相結合才能及時的發現合同中存在的問題,并制定有效地解決措施,從而為有效地為提高合同管理的規范化、正規化奠定基礎。

(三)加強合同管理人員的崗前培訓

合同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直接和合同管理效率掛鉤,所以建筑單位必要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專業的管理培訓,并成立相關培訓機制加強管理人員對合同的熟悉,從而做到有理、有據的執行合同要求[2]。同時還要與考核機制和獎懲機制相結合,才能有效地端正管理人員的工作態度,從而進一步提高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三、結語

綜上所述,目前我國大多數水利工程建設施工項目的施工管理依然存在許多棘手的問題,所以必須要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體系和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才能改善目前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不容樂觀的局面。并且水利工程和人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且在農業灌溉和防洪抗旱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所以只有將合同管理落實到水利工程實際施工中,才能有效地提高水利工程施工的整體質量,才能為我國水利工程的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從而最大限度的發揮水利工程建設的經濟惠民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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