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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管理風險點范文1
關鍵詞:勞動管理 勞動合同法 風險防范 合同文本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關于確立、變更、終止以及解除勞動義務和權利的協議,不僅是維護兩者的合法權益的重要媒介,而且有效地穩定了勞動關系,從而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注入了更多穩定的因素。在時代以及市場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關于勞動合同的糾紛呈現出日益嚴峻的趨勢,嚴重影響了勞動關系的和諧與平衡。企業只有在審時度勢的前提下,不斷地規范勞動合同管理,做好防范風險的舉措,才能促使勞動合同真正地發揮作用。以下幾點將對此作出比較具體性的說明。
一、加強《勞動合同法》的宣傳和學習
企業要想方設法通過各種形式,強化企業員工對《勞動合同法》的認識和領悟,促使他們在日常工作中潛移默化的受到影響,從而不斷地規范自己的工作細節。詳細一點來講,企業要充分運用各種有效地途徑,諸如專題會議、專家講座、員工手冊以及合同問題處理小活動等多種形式,不斷地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引導企業所有員工特別是管理層能夠更加深入性的了解和掌握《勞動合同法》的內容和含義,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糾紛的發生。還有,要盡可能多地給員工鍛煉自己處理合同問題的機會,企業有關合同方面的重要決策,要積極地鼓勵員工大膽地說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議,在集思廣益的基礎上促使合同法真正地為企業的發展而服務,同時在潛移默化中使得員工的日常工作得到了更大程度上的規范和細化。與此同時,企業要加強同相關的政府部門或者行政部門進行溝通和交流,多多了解最新的市場發展走向和政府的要求,不斷地根據企業發展的現實情況補充和完善合同的規定和內容,進一步保證合同的真實有效性。還有,要多向其他企業借鑒與學習,認真地總結其他企業有關合同管理的優秀經驗,在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的基礎上為合同管理提供更為扎實的基礎??偠灾?,《勞動合同法》的宣傳和學習,可以有效地督促企業的合同管理走向更加正規化的道路,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不必要的合同風險的發生。
二、建立健全合同法律風險防范體系
科學合理的風險規范體系的確立和完善,能夠促使企業在未雨綢繆的情況下進一步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也為企業其他管理工作的開展提供了良好的典范說明。具體來說,首先,要依據企業合同管理的流程,仔細對有可能引起法律風險的源頭進行分析、統計和歸納,將所涉及的出體羅列出來,并且在“事前預防、事中控制、時候補救”的原則的踐行過程中,將風險劃分為不同的類型和不同的級別,對不同的風險采取不同的適宜解決方案,將相應的法制文號、法律后果以及相應的法律依據都詳細的以文字的形式體現出來,做到防患于未然。其次,在建立了具備相應效益的法律風險應急預案制度之后,要不斷地補充和完善風險防范體系的內容,盡可能多地充實預防和解決的方式和途徑,以便在突發狀況中能夠應對自如。再者,可以嘗試借鑒其他大型企業在構建法律風險防范體系的成功經驗,將企業內部的各個法律風險點都標注出來,將責任制度分攤到企業的各個部門,并且形成一個合理、有序的防范體系,使得整個法律風險防范體系能夠在企業各個部門的有力配合下,沿著既定的軌道順利進展。還有,眾所周知,隨著時代的發展,信息技術在各行各業中的運用逐漸成為炙手可熱的事實,因此在建立健全法律風險防范體系的過程中,要派遣專業性的人員構建信息化的防御體系,運用網絡的強大力量分析企業所面臨的潛在風險,并且通過資源共享、信息庫存的形式,保證企業各部門及時掌握合同管理發展的最新動態,不斷地改進各項工作。
三、強化和完善合同文本管理
從目前的發展情況分析來看,大多數企業所使用的勞動合同文本都是根據當地勞動部門依據《勞動法》多制定的標準文本,但是由于用人單位的情況千差萬別,標準文本所包含的工作內容、合同解除和勞動報酬不可能符合所有單位的實際情況,這就要求企業根據自身發展的特點,完善和強化合同文本管理。比如標準文本上的“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這一類型的話,都沒有具體性的量化標準,因此單位可以根據單位實際進行具體的說明,諸如對“違反勞動紀律多少次、曠工多少天”等內容進行量化說明,在標準文本的基礎上作進一步的細化工作。還有,合同條款以及相應的補充條款是勞動合同的執行情況的重要憑證,因此,企業單位要根據自身發展的實際情況以及最新的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在遵循《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的前提下,不斷地補充和修改相應的合同條款,使得合同雙方當事人能夠順利地履行合同中所規定的義務和責任,享受應有的權利,避免甚至剔除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四、結束語
《勞動法》頒布以來,大多數的企業都實行了全員勞動合同制,而且相繼獲得了比較卓越的合同成效,促進了企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不斷提升。但畢竟合同管理是一項長期性的宏偉工程,企業要不斷地總結實踐經驗和借鑒精華,探索更多的良好途徑,促進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和風險防范措施的增強,為企業的長足發展提供更多的活力。
參考文獻:
勞動合同管理風險點范文2
關鍵詞: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措施
中圖分類號:D912.2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3-0-01
一、前言
隨著全球經濟和信息時代的來臨,市場競爭也愈發激烈,在市場競爭環境下企業也在不斷變化,帶給企業豐厚回報的同時,也讓企業面臨巨大的風險。企業所面臨的風險主要有法律風險、商業風險和自然風險等,其中法律風險的特征是承擔法律責任,因此是可以控制的;商業風險的特征是受到市場因素影響,因此不能控制;而自然風險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因此也不能被控制。
企業外部法律環境的改變能使企業產生法律風險,同時,企業內部沒有根據合同履行義務、行使權力或者違反法律,同樣能使企業產生法律風險。換句話說,企業可能承擔的關于法律方面的不利后果就是所謂的法律風險。
廣義方面,任何一個法治社會,企業所存在的商業、財務、人事、決策等運行和管理方面的風險都是法律風險。這是因為在企業運行中所出現的運營風險最后都是依靠國家法律進行調整的。企業在運行過程中所牽扯到的個人、企業自身、社會、國家等各方面的利益沖突是不可避免的。這些矛盾沖突和利益關系最終造成了企業的法律風險。目前,很多企業不能正確估計或處理運行過程中出現的法律風險,因此造成了嚴重的法律后果,嚴重時甚至可以毀滅一個企業。
二、防范企業法律風險的措施
1.提高法律風險意識,大力支持法律事務
只有提高企業負責人的法律風險意識,使其注意管理法律風險,才能使企業真正做到預防法律風險的發生。企業的管理層和決策層是整個企業的核心所在,必須加強法律風險意識,認真學習法律知識,轉變認為法律事務無關緊要且不能產生經濟效益的錯誤觀點,大力支持法律事務,在建設企業文化的過程中融入法律風險意識,使企業所有員工都能認識到法律風險的重要性。尤其是企業高層管理者,不只本人要對法律有一定程度的認識,也就是擁有法律意識,還要求其能夠主動尋求法律部門的幫助,也就是要擁有管理意識。企業高層管理者可以通過強化法務控制的方法加強對中間管理層和具體業務的控制,同時,企業要給予必要的法律成本投入,并且制定合理、明確的財務預算,確保法律控制環節能夠正常運作。
2.加強建設內部規章制度和權力制約
企業內部是產生法律風險的關鍵所在,所以,要從企業自身做起防范法律風險。完善企業的內控機制,包括監督體系、業務經營管理體系和風險管理預警體系,重視監督部門和執行部門的建設,時刻關注新出臺的法律政策和監管措施,組織并監督各部門和各機構加強建設內部規章制度,并注意加強監督企業管理層,防止其濫用權力,最終實現企業內部自我約束和監督。同時,企業完善的內部規章制度能夠有效防范法律風險。根據市場競爭的內外環境和企業自身特點,用企業規章制度對涉及法律風險的事項進行預防和控制,明確相關規定,同時要審時度勢、與時俱進,適當的調整和修改企業各項規章制度,保證其合理合法性,滿足市場競爭的需要。
3.加強合同法律風險的防范
根據調查資料顯示,很多大企業面臨的法律風險主要包括合同管理和公司治理,公司管理者嚴重缺乏防范法律風險的意識,不能認真貫徹實行規章制度,同時不能重視對法律人才的培養。企業要加強合同管理就要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首先設立專門管理合同的部門,主要承擔指導、檢查、監督合同的簽訂和履行。其次,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可以對合同采用劃塊、分級的管理方法。通過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與完善能夠使管理層次更加清楚,使各部門各司其職,最終能夠有效控制合同的簽訂、實行、考核以及糾紛處理等過程。
4.加強知識產權法律風險防范
首先,企業應該通過加強內部規章制度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不被侵害,例如:與技術人員簽訂知識產權協議和保密協議、制定保密制度,或采用其他的保密措施對知識產權加以保護。采取這些措施能夠有效防止人才流動導致的企業損失。除此之外,企業要積極應對外部的侵權行為,可以向有關單位、部門舉報違法行為,或提訟,以此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其次,企業也應該遵紀守法,不侵害他人的知識產權,通過學習知識產權法,避免對他人知識產權發生侵犯行為,最終避免法律風險。
5.加強勞動合同管理
目前,主要有企業與職工間不簽訂勞動合同、所簽勞動合同存在問題、簽訂勞動合同程序不合法、企業不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用、保密制度不完善等企業勞動制度的相關問題。還有一些案件是由于勞動者不滿用人單位所做處理而引發的。因此,企業應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并保證切實履行勞動合同,根據法律法規,建立內部相關規章制度保證勞動合同制度順利運行,并注意日常的管理工作,通過審查和修改當前規章制度,在最大程度上降低法律風險。
6.確保企業法務人員履行職責
有些企業不能嚴格按照《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建立完善的法律事務機構,但是要有專業負責企業法律事務的人員,同時要確保其切實履行職責,例如提供參考意見和法律咨詢,提供相關調查報告,經濟、民事糾紛并進行和解、調解,辦理各類公證等。企業要確保法律事務工作人員都切實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達到降低企業法律風險的目的。
三、總結
近年來,企業越來越重視法律風險問題,不斷提高法律意識,同時越來越重視防范和控制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法律風險關鍵是在企業的管理層,只有管理者給予大力支持和正確的引導全體職工參與才能有效防范法律風險的發生。除此之外,企業要關注自身內外資源環境的變化,不斷調整企業內部防范法律風險的制度,使企業能夠滿足和適應新的形勢。
參考文獻:
[1]常玉霞.論企業法律風險及防范[J].生產力研究,2009(24).
[2]馬清彪.企業法律風險問題探析[J].勝利油田黨校學報,2011(05).
勞動合同管理風險點范文3
—、海外人力資源管理風險概述
海外人力資源管理風險,即在海外人力資源管理過程中,受內部管理的條件限制、外部環境的不確定性以及信息不對稱等因素的影響,對企業造成不確定的損害可能。其主要特征有:①客觀性。海外人力資源管理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不以人的主觀意識為轉移。但與此同時,風險也是能被把控的。通過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采取有效手段來提高管理水平,從而控制風險。②可識別性。海外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是可以識別的,隨著公司海外市場的進一步拓展,海外實施項目的數量增加,海外人力資源管理經驗不斷累積,許多海外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也隨著管理的深入會逐漸被識別和認知。③復雜性。在海外項目中,由于外部環境的復雜性、對所在國法律法規不熟悉、信息相對不對稱以及文化背景的差異等因素影響,海外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凸顯多元化、復雜性的特征。④可預防性。雖然海外人力資源風險復雜性等特征會對企業的經營生產造成負面的影響,但是海外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可通過提升管理水平來有效預防和降低。
二、海外人力資源管理風險防范的意義
海外人力資源管理風險防范的意義包括:一是加強海外人力資源管理風險防范,是在“一帶一路"戰略實施的大環境下,企業“走出去”,進一步拓展海外市場版圖、鞏固已有市場份額的需要;二是加強海外人力資源管理風險防范,是降低企業運營風險、減少企業風險成本支出的需要,企業的正常運營和發展與企業對風險的管理和防范是密不可分的;三是加強海外人力資源管理風險防范,是提升企業管理水平的需要?,F代企業管理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對企業風險能力的把控,人力資源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關鍵環節,加強海外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防范,是提升企業管理水平的重要步驟。
三、海外人力資源管理風險防范原則
1. 合法性原則
當今世界,法治是主流,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更是要在法律的框架下進行,不能偏離法治這個核心。公司業務經營所在國的法律體系都比較健全,當地公民都有比較強的法律意識,人力資源管理風險防范一定要合法合規。
2. 以人為本原則
以人為本原則就是把人放在主體地位。對于海外風險防范,不是為了限制和削減海外本土員工的利益,而是要切實把實現和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作為立足點,讓他們自覺融入公司風險防范的體系中,更好地落實企業的風險防范工作,切實維護海外人員的利益。
3.“預防為主,綜合管控”原則
"預防為主,綜合管控”原則的立足點在事前預防,歸結點在綜合管控。"預防為主”要求公司把防范風險的措施放在海外人力資源管理之前,從源頭上消除問題產生的根源,減輕事后補救所付出的代價。"綜合治理”原則要求海外人力資源管理風險防范不能采取"單打一”的形式,要采取多種方法和手段,全方位、多層次對海外人力資源管理風險進行管理和控制。
四、海外人力資源管理常見風險及管控建議
1.勞動合同管理風險
契約式勞動關系的核心就是勞動合同。熟悉勞動合同的建立、履行、變更和解除的基本程序,了解勞動合同的法律法令,正確處理勞動合同的相關事宜,是做好海外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和前提。
(1) 合同管理存在的常見問題。一是不簽訂勞動合同。個別海外項目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意識,據調查了解,特別是公司步入海外市場的初期,很多項目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二是勞動合同簽訂程序不合法。常見的問題諸如沒有按照法律規定履行相關的告知義務,勞動合同僅雇傭者保留,勞動者并沒有持有勞動合同。三是勞動合同的內容違反了強制性條款規定。如出現了在合同期內不能結婚的條款。勞動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均受勞動法律中強制性條款的約束。
(2) 合同管理風險引發的潛在損害。一是補簽勞動合同,并可能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二是承擔行政處罰的責任。三是發生勞動爭議后會面臨敗訴的風險。勞動爭議在舉證責任分配上以“誰主張,誰舉證"為原則,輔以舉證責任倒置規則,用人單位負有舉證責任時舉證不能,將承擔不利后果。四是用人單位自身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勞動合同可以約定服務期限、保守商業秘密、競業禁止等條款來保障用人單位的權利。這些條款屬于可備條款,需要書面形式來確認雙方的權利義務,一旦勞動者違反約定侵害了用人單位的權利,用人單位可以追究勞動者責任。但是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用人單位難以實現權利的自我維護。
(3)風險防范對應措施。一是按照要求簽訂合同。同雇傭者簽訂勞動合同是勞動法強行規定的,例如《肯尼亞勞動法案2007》第8條規定:“合同可適用于頭和書面形式”?!赌1瓤藙趧臃ā返谌藯l第六款規定"缺少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并不影響其有效性,也不影響勞動者獲得權利,缺少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被視作是雇主的過失,自動承擔所有的法律后果。I’各國幾乎都以正面或反面的規定要求簽訂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作為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環節一定要引起海外項目部重視。二是根據項目人員情況及需要選擇和確定合適的合同類型。勞動合同一般分為幾種類型。《莫桑比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雇傭合同可分永久性、固定期限合同和未指明期限合同”。在海外項目中,永久性合同用的比較少,一般是為了留住核心人才,從長遠規劃考慮才采用簽訂此種合同,法律也明確規定,簽訂兩次固定期限的合同后,必須簽訂永久性合同。固定期限合同中有明確的合同存續期間,是公司選擇最多的一種合同,此種合同一方面可以保持勞動關系相對的穩定性,另一方面還能促進勞動力的合理流動,是適用最為廣泛的一種合同。未指明期限合同,與我國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合同類似,但又不完全等同于該類合同,該合同的適用有嚴格的限制。一般來講,符合如下情形才能選擇此種合同:①由于任何的原因,替換阻礙業務正常開展的勞動者;②為了應付不正常的產量增加或是季節性的業務而需要的勞動者;③業務的開展未能滿足雇主長期的期望;④一個暫時的工程、項目和其它業務,采用包工制,包括民用建筑、公共項目和工業維修等勞動的執行、指揮和監督;⑤以上所列項目的補充,業務的轉承包和3次承包;⑥不是長久性的業務。所在項目要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結合管理需求,選擇合理的勞動合同類型。三是按照當地法律的規定簽訂合同,合同內容符合法律要求,選擇適合要求的合同文本。一般勞動合同應當包括如下內容:①雇主和勞動者雙方的身份證明;②所達成協議的勞動類型、任務和業務;③勞動地點;④合同有效期和續約的條件;⑤報酬的金額、支付形式和支付的周期;⑥合同開始生效的曰期;⑦若為定期的合同,說明協商的期限和依據;⑧簽署合同的曰期,若是定期的合同,則寫明終止期。
2.管理制度制定的風險
(1) 管理制度制定主要存在的問題。一是違反強行法規定,比如,公司調查發現很多項目有“罰款”條例,罰款實際上屬于行政主體的一種行政處罰方式。罰款是以行政權的存在為前提的,一般而言,企業不是行政主體,不具備行政權力,不能對員工進行罰款。其實很多國家的勞動法中明文禁止“罰款”這種經濟處罰。管理制度中如有這一條款,就違反了強行法的規定,直接歸于無效。二是相關管理制度的制定不符合程序要求。比如,很多國家的勞動法規定,企業內部的管理制度要經過工會組織同企業之間協商,有些國家還規定了民主投票流程或者說是備案程序,而且還需要公示,讓雇員知悉相關內容。如果程序不符合法律規定,所制定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將因為缺乏程序要件S始不產生效力。
(2) 管理制度制定不合理可能產生的損害。一是內容違反強行法規定而被宣布無效或者被撤銷,不能起到紀律約束和加強管理的作用。二是管理制度的不合規不合法,如果在應用中產生糾紛則不能作為支撐企業行為的有效依據,可能會導致訴訟或仲裁不能被援引,在爭議解決中處于不利地位。三是可能引起勞動監督管理部門的核查,被行政制裁、行政處罰。四是引起工會組織、社會團體、新聞媒體的關注,產生眾多負面影響。
(3)管理制度制定風險管控的相關措施。一是制定相關管理制度、特別是處罰制度時,一定要注意不能違反法律規定。一般管理制度中都會有“即時解雇”的內容,但是這一條款不是憑空制定出來的,一般來說各國法律中在滿足如下情形可即時解雇:①未經許可或有法定理由無故缺勤;②工作時間酗酒;③故意或過失違反法定義務或合同義務;C4)使用語言或行為侮辱上級;⑤故意違反指令或拒絕履行相關義務;⑥因觸犯刑律被采取相應強制措施;⑦實施或有足夠理由被指認對雇主的人身或財產造成實質性損害的行為。二是程序事項必須合法。比如,《莫桑比克勞動法》六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為了組織和規范勞動活動而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要與企業工會委員會商討后方可生效,如果企業沒有工會委員會則可以與相關的工會機構溝通,同時要征求相關行政機構的意見之后企業內部的規章制度才可生效。雇員加班必須自愿簽訂加班申請表,申請表還需要交相關部門備案。這些程序上的規定必須遵守,否則可能受到勞動監督管理部門的處罰。
3.雇員退場的風險
(1)雇員退場的常見問題。一是沒有理由的退場導致的相關問題。二是退場沒有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予以補償。三是沒有完成相關退場手續。
(2)退場風險導致的滑在損失。一是由于未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補償引起訴訟,可能會導致巨額的賠償。二是未完成相關手續導致糾紛,同時因為手續不全導致舉證困難,在糾紛中難以捍衛企業自身的合法權益。三是導致勞動監督管理部門制裁、罰款。
勞動合同管理風險點范文4
關鍵詞:企業法律顧問 合同管理 預防性合同 救濟性合同
“企業法律顧問”本既可包括身為企業雇員、擔當法律顧問職責的工作人員,又包括依法在律師事務所執業、受托從事企業常年或專項法律顧問工作的社會律師,但進一步考察1997年國家經貿委《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以及國務院國資委近年來的一系列規章,可以發現,“企業法律顧問”似乎專指“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其次,律師受聘從事企業法律顧問工作,并不對律師的身份有任何影響或產生一種新的律師種類。因此,本文就將所要探討的問題——“企業內部法律顧問的合同管理”徑直表述為“企業法律顧問的合同管理”,應該不會造成管理主體上的誤解。
一、企業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與分類
(一)合同管理:一項重要的管理內容與管理方法
和國外相似,我國企業法律顧問同樣具有廣泛的職能,可歸納為:(1)決策參與;(2)合同管理;(3)公司設立和運行中的法律事務管理;(4)企業知識產權保護;(5)訴訟管理,即運用訴訟、仲裁、調解等手段解決已產生的涉及企業利益的爭議,維護企業合法權益;(6)聘請社會律師為企業服務,并代表企業參與工作,行使聯絡、協助以及監督職責。
合同管理無疑是上述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而此外的(3)至(6)項工作中,起草、審查、管理、監督合同不僅不可避免,而且還是企業重要的管理手段或管理成果。因此,企業法律顧問的合同管理既是企業法律顧問本身的工作職責,還是貫穿于企業管理的每一個環節(生產、銷售、財務、人事、權利救濟等)的管理方法,在企業法律顧問工作中占據著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企業合同管理的主要分類及內容
我國合同法學上對合同有各種理論分類,如有名合同與無名合同、要式合同與非要式合同、格式合同與非格式合同、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等,這些分類在法學研究層面當然各具理論價值,但從企業實務層面來說,主要考慮將合同管理中所涉各種合同進行如下三類劃分:
1.業務合同、勞動合同及其他合同
視企業所在行業或經營范圍的差異,合同涉及本企業商品或服務正常生產與銷售的,則為“業務合同”。
“勞動合同”為本企業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以勞動用工內容為核心的各種合同。
除了上述兩類合同以外,以本企業作為合同當事人的任何合同均可劃入“其他合同”之列。最常見的“其他合同”有銀行借款合同、保險合同、建設工程合同,以及運輸合同、倉儲合同等等,其范圍十分廣泛,難以也不必逐一羅列。
2.涉外合同與非涉外合同
以本企業作為合同當事人的合同中,如果合同含有“涉外因素”,如對方當事人為境外主體、合同客體在境外,或者合同內容與境外有關的,則為“涉外合同”。它們同樣可以納入上述涉外業務合同、涉外勞動合同及其他涉外合同三項分類當中。
與涉外合同相對應,不含涉外因素的合同,無論是業務合同、勞務合同還是其他合同,均為“非涉外合同”。
3.防范性合同與救濟性合同
從訂立合同的根本原因來看,企業的各種合同僅為兩類,一類是為了便于事后有約可循、操作規范、減少或避免爭議、防范合同風險而訂立的,另一類則是爭議已經發生、為解決爭議而達成的各類協議。前者稱之為“防范性(或規范性)合同”,后者則為“救濟性合同”。
二、企業法律顧問在防范性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與制定常用格式合同,發揮制度的作用與“批發性管理”的效率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合同管理也應重在防范,即企業法律顧問應該擔當防范企業法律風險的“防火員”,而不該只在風險已經產生后充當“滅火員”。不過,企業涉及的合同份數眾多、種類復雜,法律顧問人手有限,往往又難以事事參與、件件過問、款款親為、字字把關。
為了解決這一管理效率上的矛盾,首先必須從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與制定格式合同開始,為企業建立或完善合同管理規章制度,發揮制度的作用與“批發性管理”的效率。相關管理制度包括:(1)交易對象審查制度。從合同相對主體究竟如何開始,弄清交易相對方的身份、狀況、資信等基本信息,做到不談、不訂連交易對象基本狀況都沒有搞清楚的糊涂合同;(2)高水準格式合同使用制度。對于常用、非重大的書面業務合同,區別其性質與種類,由企業法律顧問會同外聘社會律師制定比較規范的合同格式,供業務、勞資管理等人員在工作中經常使用;(3)合同條款及法律講解、培訓制度。定期為業務、勞資管理人員講解條款、研讀法律,讓他們在提高合同法律及風險意識的同時,能夠真正理解有關條款的具體含義及利害關系,避免不知其所以然的機械套用;(4)合同簽訂前的最終把關制度;(5)已簽合同的企業法律顧問留存備案制度;(6)履行過程中風險出現或極有可能出現時,對企業法律顧問的第一時間報告或通報制度。
(二)對于重大、復雜的業務合同,企業法律顧問必須從各個環節真正參與其中,必要時與單位外聘的常年或專項法律顧問律師協同管理
標的較大、法務復雜、事關企業重大利益的合同,從一開始洽談時就應該有企業法律顧問的全程參與,以便在交易對象、交易標的、結算方式、品質保證、合同擔保、爭議解決方式、訴訟管轄乃至于適用法律、合同文本等方面從嚴把關,在合同簽訂、履行、協商等各個環節,為企業爭取進了能多的合法權益。
考慮到專業知識、執業經驗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局限,可會同單位外聘的常年或專項法律顧問律師進行合同協同管理,以真正幫助企業避免法律風險,維護企業最大的合法權益。
(三)注意合同簽訂、履行、協商、聯絡等環節證據的留存與收集工作
對于與合同相關的票據、文書、往來業務資料認真收集,妥善保管;對于未能順利履行、可能發生糾紛的合同,相關往來文書必須由企業法律顧問起草與經企業法律顧問修改發出,避免業務人員因不諳法律而可能造成的被動局面;同時,又為其后的救濟性合同管理留下證據、打好基礎。
三、企業法律顧問在救濟性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勞動合同管理風險點范文5
關鍵詞 企業法律顧問 合同管理 預防性合同 救濟性合同
中圖分類號:F830.1
文獻標識碼:A
“企業法律顧問”本既可包括身為企業雇員、擔當法律顧問職責的工作人員,又包括依法在律師事務所執業、受托從事企業常年或專項法律顧問工作的社會律師,根據國務院國資委2004年6月1日實施的《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以及近年來的一系列規章,可以發現,“企業法律顧問”似乎專指“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其次,律師受聘從事企業法律顧問工作,并不對律師的身份有任何影響或產生一種新的律師類別。因此,本文就將所要探討的問題徑直表述為“企業法律顧問的合同管理”,并不會造成管理主體上的誤解。
一、企業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與分類
(一)合同管理。
和國外相似,我國企業法律顧問同樣具有廣泛的職能,可歸納為:(1)決策參與;(2)合同管理;(3)公司設立和運行中的法律事務管理;(4)企業知識產權保護;(5)訴訟管理,即運用訴訟、仲裁、調解等手段解決已產生的涉及企業利益的爭議,維護企業合法權益;(6)聘請社會律師為企業服務,并代表企業參與工作,行使聯絡、協助以及監督職責。合同管理無疑是上述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而此外的(3)至(6)項工作中,起草、審查、管理、監督合同不僅不可避免,而且還是企業重要的管理手段或管理成果。因此,企業法律顧問的合同管理既是企業法律顧問本身的工作職責,還是貫穿于企業管理的每一個環節,在企業法律顧問工作中占據著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企業合同管理的主要分類及內容。
我國合同法學上對合同有各種理論分類,如有名合同與無名合同、要式合同與非要式合同、格式合同與非格式合同、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等,這些分類在法學研究層面當然各具理論價值,但從企業實務層面來說,主要考慮將合同管理中所涉各種合同進行如下三類劃分:
1、業務合同、勞動合同及其他合同。
視企業所在行業或經營范圍的差異,合同涉及本企業商品或服務正常生產與銷售的,則為“業務合同”?!皠趧雍贤睘楸酒髽I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以勞動用工內容為核心的各種合同。
除了上述兩類合同以外,以本企業作為合同當事人的任何合同均可劃入“其他合同”之列。最常見的“其他合同”有銀行借款合同、保險合同、建設工程合同,以及運輸合同、倉儲合同等等,其范圍十分廣泛,難以也不必逐一羅列。
2、涉外合同與非涉外合同。
以本企業作為合同當事人的合同中,如果合同含有“涉外因素”,如對方當事人為境外主體、合同客體在境外,或者合同內容與境外有關的,則為“涉外合同”。它們同樣可以納入上述涉外業務合同、涉外勞動合同及其他涉外合同三項分類當中。
與涉外合同相對應,不含涉外因素的合同,無論是業務合同、勞務合同還是其他合同,均為“非涉外合同”。
3、防范性合同與救濟性合同。
從訂立合同的根本原因來看,企業的各種合同僅為兩類,一類是為了便于事后有約可循、操作規范、減少或避免爭議、防范合同風險而訂立的,另一類則是爭議已經發生、為解決爭議而達成的各類協議。前者稱之為“防范性(或規范性)合同”,后者則為“救濟性合同”。
二、企業法律顧問在防范性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與制定常用格式合同,發揮制度的作用與“規范性管理”的效率。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合同管理也應重在防范,即企業法律顧問應該擔當防范企業法律風險的“防火員”,而不該只在風險已經產生后充當“滅火員”。不過,企業涉及的合同份數眾多、種類復雜,法律顧問人手有限,往往又難以事事參與、件件過問、款款親為、字字把關。
為了解決這一管理效率上的矛盾,首先必須從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與制定格式合同開始,為企業建立或完善合同管理規章制度,發揮制度的作用與“規范性管理”的效率。相關管理制度包括:(1)交易對象審查制度。從合同相對主體究竟如何開始,弄清交易相對方的身份、狀況、資信等基本信息,做到不談、不訂連交易對象基本狀況都模棱兩可的糊涂合同;(2)高水準格式合同使用制度。對于常用、非重大的書面業務合同,區別其性質與種類,由企業法律顧問會同外聘社會律師制定比較規范的合同格式,供業務、勞資管理等人員在工作中經常使用;(3)合同條款及法律講解、培訓制度。定期為業務、勞資管理人員講解條款、研讀法律,讓他們在提高合同法律及風險意識的同時,能夠真正理解有關條款的具體含義及利害關系,避免不知其所以然的機械套用;(4)合同簽訂前的最終把關制度;(5)已簽合同的企業法律顧問留存備案制度;(6)履行過程中風險出現或極有可能出現時,對企業法律顧問的第一時間報告或通報制度。
(二)對于重大、復雜的業務合同,企業法律顧問必須從各個環節真正參與其中,必要時與單位外聘的常年或專項法律顧問律師協同管理 。
標的較大、法務復雜、事關企業重大利益的合同,從一開始洽談時就應該有企業法律顧問的全程參與,以便在交易對象、交易標的、結算方式、品質保證、合同擔保、爭議解決方式、訴訟管轄乃至于適用法律、合同文本等方面從嚴把關,在合同簽訂、履行、協商等各個環節,為企業爭取盡可能多的合法權益??紤]到專業知識、執業范圍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局限,可會同單位外聘的常年或專項法律顧問律師進行合同協同管理,以真正幫助企業避免法律風險,維護企業最大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管理風險點范文6
一、企業法律風險的內涵
企業法律風險指的是未來出現的某種對企業不利情況的可能性,分為訴訟風險和非訴訟法律風險兩類。訴訟的風險包括敗訴的法律風險以及無意義勝訴(即贏得訴訟卻因種種原因無法實現權利)的法律風險。非訴訟風險則是指日常經營中的各種刑事、民事及行政法律風險。在實踐中,每個企業由于自身特點和所處發展階段不同,因而面臨的最大風險也存在差異。有的企業面臨的是戰略風險問題,有的企業遇到的是經營風險問題,也有企業常見的是財務風險問題。筆者認為,企業目前普遍面臨的最大風險問題是法律法規的遵循風險,也就是法律風險(合規性風險)。它主要是由于企業無法滿足法律、法規、規則要求,也沒有遵循自身制定的標準以及運作的行為準則,而造成企業面臨的財務損失的風險或者聲譽風險。
二、聊城輸油處存在的法律風險
(一)法人合同管理風險
法人合同管理風險包括簽約方資質、法律糾紛、訴訟的法律風險。簽約方資質審核包括對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ISO資質證書、生產經營許可證、安全施工許可證以及專業資質證書等。在審核過程中,審核人員須要特別注意對簽約方資質證書原件的審核。
(二)自然人合同法律風險
聊城輸油處存在的自然人合同法律風險主要與反打孔盜油工作密切相關,包括農民巡線工與輸油處的勞動關系、警企共建長效機制、反打孔盜油巡線人員安全的法律風險等。
(三)安全風險
安全風險是企業在生產過程中面臨的重要法律風險,聊城輸油處存在的安全風險主要包括:輸油生產過程中有可能出現的安全風險、工程施工中遇到的安全風險、車輛使用過程中的安全風險、生產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環境保護安全風險等。
三、聊城輸油處控制法律風險的策略
(一)從源頭上規避勞動合同風險
法律糾紛和訴訟是合同管理中面臨的另外兩個法律風險。發生法律糾紛和訴訟情況后,各主管部門一定要及時將糾紛、訴訟情況及時報告公司法律事務管理部門,法律事務部門要及時聯系公司總法律部門,對糾紛和訴訟情況進行法律分析、與各部門積極溝通并提出處理意見。
農民巡線工是和聊城輸油處存在勞動關系的勞務人員,屬于非全日制用工范疇。為了規避勞動合同中的法律風險,輸油處不應該與其直接簽訂勞動合同,而應與管理農民工勞務的物業公司簽訂服務合同,由物業公司出面與農民巡線工簽訂合同,從而在源頭上規避輸油處和農民巡線工直接簽訂勞動合同所帶來的法律風險。
(二)主動規避生產安全風險
近年來,油田打孔盜油的非法現象比較猖獗,為了有效地遏制管道打孔盜油勢頭,保證輸油管道長治久安,輸油處要積極協調地方公安機關,充分發揮地方公安機關的優勢,通過地方公安機關加大管線保護力度,努力促進管道保護長效機制的建立和完善,有效遏制打孔盜油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油田反打孔盜油長效機制的建立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在建立這個長效機制的過程中必須清楚,明確的分工是建立長效機制的前提條件。輸油處領導要協調山東省省、地(市)級公安部門,所屬站、隊領導協調所住縣、鄉級公安部門進行經常性的溝通,通過長期不懈的溝通協調、密切油地公安部門的協作關系,以早日健全中石化管道儲運公司聊城輸油處管道途經地區的警企長效機制。
案例分析
2009年 9月15日,濟南輸油管理處(聊城站)的巡線管理人員發現,青島至邯鄲的輸油管道經聊城市閆寺辦事處龐莊村的一塊玉米地里有一處漏油點。發現情況后他們立即向公司上報情況。經過專業檢測,發現此處輸油管道已遭人為破壞,且現場有大量原油泄露。聊城警方聞訊后迅速介入調查,經過當地警方的不懈努力,很快破獲了以劉某和謝某為首的團伙盜油案件,五名團伙成員悉數落網。
在這次突然事件的應對過程中,輸油處兩位同志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安全漏洞、及時報警,并積極配合偵查破案工作,受到了管道公司的表彰和獎勵,被聊城處命名為“反打英雄”,公司號召管道系統廣大職工向他們學習。
為認真執行《管道保護工管理規定》,保障打孔盜油巡線人員安全,輸油處已經連續幾年為巡線職工配備了防刺背心、頭盔、防刺手套、加長橡膠棒等防身器具和防護用品,要求巡線職工在執行巡線任務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反打防護用品,在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的基礎上防御和打擊打孔盜油的犯罪活動。
(三)加強承包商安全教育和工程施工安全檢查
輸油生產安全風險是最普遍的法律風險,輸油站各崗位職工對各自崗位的安全生產負責,各輸油站長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責,安全科對全處各輸油站的安全生產進行指導。
在集團公司通報的安全事故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出,工程施工是事故的多發環節,各工程承包商安全意識參差不齊,這就要求要對各承包商加強安全教育,加強工程施工安全檢查,杜絕各類工程施工事故的發生。
外出車輛的安全一直是我們安全工作的重點,司機要加強對車輛的日常保養維護,出車前確保車輛無正常行駛的安全隱患,杜絕無證開車、違規行車、開高速車、開帶“病”車等現象的發生。在出長途前,用車人要填寫外出用車申請單并經過主管處領導審批,帶車人和司機要對外出車輛安全負責。加強承包商安全教育和工程施工安全。
企業的法律風險屬企業風險范疇,準確認識和分析企業所面臨的法律風險,掌握其產生和發展的趨勢,才能準確評估這些風險帶給企業的全面性影響,促使企業啟動內部控制體系充分發揮免疫系統功能積極防御。實踐表明,科學分析企業風險問題,積極探究企業風險防范策略,應用其防范風險的方法和原理,還將促進企業風險防范系統自我規范和自我完善,從而全面而長遠地增強企業的抗風險能力,確保企業在安全的軌道上健康穩定地發展,為社會創造更大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p>
參考文獻:
① 韓愛芹,呂麗卿.企業法律風險產生的原因及其防范的重要性分析.《河北省國有企業的法律風險及其防控機制研究》的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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