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報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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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報告

變更報告范文1

h紅外貼包裝變更

高原天籟親情代言

新年伊始,長春市郁鑫醫藥有限公司傳來喜訊,郁鑫堂遠紅外貼(郁鑫膏)已有明星代言。公司特意邀請星光大道高原天籟組合作為公司產品的形象代言。因此,“郁鑫堂遠紅外貼”包裝圖片變更為“高原天籟”組合。高原天籟,內地音樂組合,由來自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的男歌手吾杰(吾杰澤讓)和來自四川省阿壩州的女歌手卓瑪(德青卓瑪)組成,該組合因獨特的嗓音和靚麗的外形而被廣大觀眾所喜愛,曾參加央視《星光大道》欄目并獲得周冠軍,從此紅遍大江南北。

不開刀不手術

治好嚴重頑疾

馮女士多年來頸部、雙手經常酸痛、麻木,走起路來特別費力。她去過多家醫院,曾做過牽引、吃藥、針灸、理療。但是在這些方法的治療中,總是治療之后癥狀暫時緩解,過一段時間后就會舊病復發、疼痛難忍。最近,馮女士感到病癥越來越嚴重,從頸牽扯到肩,由肩波及臂、手、腳。走路時雙腿發顫,而且腿腳乏力,連一百米的距離都堅持不下來,連吃飯、刷牙都很困難,基本生活難以自理。

經大醫院檢查,馮女士頸部第4至5椎間盤突出,脊髓神經受到較嚴重擠壓,診斷為嚴重的頸椎病。各家醫院均要求馮女士立即開刀手術治療。但看到那些曾做過開刀手術的病友都說手術后特別痛苦,所以沒敢輕易嘗試。畢竟手術還是有一定的風險。但苦于沒有更好的辦法,馮女士也只好忍著病痛,一直拖著。但她沒有放棄,始終尋找著有效又安全的治療方法。前段時間她在網上查到了郁鑫堂的膏藥,看網友說效果不錯,尤其是可以不開刀就能治療頸椎病,這讓她突然眼前一亮,覺得有必要買來試試。

馮女士雖然去了郁鑫堂,但仍是半信半疑,不知道效果怎么樣,結果一試,發現效果特別的好。貼上的當天疼痛就明顯減輕了。馮女士這才放了心,知道大家說的都是真事兒了。確定療效后馮女士當場就購買了600元產品,使用了一個療程(一個月)之后麻木現象也基本消失,不再酸痛乏力,也不影響正常生活了。

劉先生,河北平泉縣人,本身患有腰間盤突出。以前使用過郁鑫堂遠紅外貼,效果顯著,已經基本康復了。今年1月份又電話郵購了600元產品。因為當時快到年關,公司發貨很多,比較忙,沒有注意到是劉先生再次購買產品。直到2月8日,劉先生打來電話表示感謝。原來劉先生的母親今年已經73歲高齡了,患有腦血栓后遺癥,生活不能自理,半邊身體都不能動。用了郁鑫堂膏藥,不到一個療程,僅僅600元的產品就治好了腦血栓后遺癥,現在特別健康,劉先生高興壞了,把這個好消息分享給我們,希望我們可以宣傳一下這個消息,讓更多的患者看到,也讓更多的人恢復健康,大家一起受益。

6年腰腿老疼痛

試用2貼見奇效

陳先生62歲,經朋友介紹來到郁鑫堂總部,與薛總介紹起他的病情。他是6年前開始感覺時而有腰腿酸痛的癥狀,那時候程度較輕。他說那時候久坐、勞累后或晨起時疼痛比較明顯,適當活動或休息后有所減輕,所以未予重視。后來病情逐漸加重,一活動就感覺腰部僵硬,疼痛無力,過度勞累時疼痛還會加劇。之后出現了腰部的放射痛和下肢麻木。到現在疼痛難忍時候就用力敲打按壓腰部,能稍微減輕點。他說:“我醫院也去過,偏方也用過,效果都很一般?!?/p>

薛總了解情況后,并沒有要求陳先生購買,而是直接免費為他貼上了2貼膏藥,先讓他試試看,自己體驗下與其他產品的不同。陳先生試用后就直接回家了。第二天下午,陳先生再次來到店里,直接就要購買郁鑫膏。原來陳先生剛回到家里就發現疼痛減輕了,平時上完樓總會腰酸,這次回家上樓也沒有這個癥狀。晚上睡了一覺之后第二天早上也沒有疼痛酸軟的現象,陳先生特別高興,他發現自己終于找到好產品了。所以第二天直接到店里購買了1200元的產品。他說自己用的同時還想給他的那些老同事們用用,讓他們也不用因為腰腿疼痛而難受了。

郁鑫膏適用以下病癥

體驗優惠有贈送

適用癥:風濕性關節炎、類風濕性關節炎、頸椎病、肩周炎、腰間盤突出、坐骨神經痛、骨質增生、腰肌勞損、手腳麻木、跌打損傷、抽筋、痛風、脊柱炎、腱鞘炎、網球肘、跟骨刺、關節炎、滑膜炎、骨折骨傷、股骨頭壞死。除對以上風濕骨病作用外,還適用于以下病癥:月經不調、小腸疝氣、痔瘡、療瘡、哮喘咳嗽、前列腺炎、乳腺炎、腮腺炎、膽囊炎、闌尾炎、鼻炎、腸炎、牙痛、胃痛、胸膜炎、牛皮癬、靜脈曲張、蚊蟲叮咬、腳雞眼、腫瘤疼痛、三叉神經痛、淋巴腺炎及各種無名疼痛。除此之外,對面目斑痘(俗稱青春痘)也有很好的治療作用。

相關鏈接:“郁鑫堂”膏藥全國統一零售價格,300元/盒謝絕講價。

體驗用戶:660元享受買一贈一(2貼無效,剩貨保退)并贈送一塊廣告布,一本骨病知識手冊再贈送一本秘方集錦。

加盟商進 4500元貨,享受二級批發價。

商進10800元貨,享受一級批發價并有免費產品贈送。

長春市郁鑫醫藥有限公司

地址:長春市朝陽區南昌路與清河街交匯(北行20米)

全國免費電話:400-6051658

電話:0431-86813868

13194358734 15943064906

農行賬號:6228480530466060619

戶名:薛恩生

手機: 13843172598

變更報告范文2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工程師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 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并向承包人提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貸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7.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派人參加清點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承擔有關責任。發包人應承擔責任的具體內容,雙方根據下列情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并重新采購;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貸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于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貸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貸時間遲于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八、工程變更

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在

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變更報告范文3

征詢管委會、海關、商檢、派出所、稅務局、外管局、工商管理局意見。

二、外高橋保稅區管委會企業遷出審批

1、公司成立及以往變更時管委會的批復;

2、批準證書原件;

3、營業執照復印件;

4、近期驗資報告復印件;

5、申請報告原件;

6、企業注冊地租賃合同復印件;

7、企業執行董事、股東的決定原件;

8、企業原章程復印件;

9、企業執行董事名單原件;

10、《各職能部門意見征詢單》;

11、管委會經貿處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三、外高橋保稅區稅務局申請注銷稅務登記(清稅)

四、外高橋保稅區海關申請注銷海關登記(清關)

五、浦東新區財政局申請注銷財政登記

六、黃浦區商務委企業遷入審批

1、公司成立及以往變更時管委會的批復復印件;

2、批準證書復印件;

3、營業執照復印件;

4、近期驗資報告復印件;

5、企業新注冊地及經營地有效證明原件(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

6、企業注冊地址變更及修改合同、章程相關條款的申請報告原件;企業變更經營范圍及修改合同、章程相關條款的申請報告原件(如有);企業名稱變更及修改合同、章程相關條款的申請報告原件(如有);

7、企業董事會關于變更企業注冊地址及修改合同、章程相關條款的決議原件;企業董事會關于變更企業名稱及修改合同、章程相關條款的決議原件(如有);企業董事會關于經營范圍變更及修改合同、章程相關條款的決議原件(如有)

8、企業投資各方法人代表簽署的合同、章程修改書原件

9、企業經營范圍變更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原件(包括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或承諾書、進口設備清單等附件);

10、公司新名稱核準復印件;(如有)

11、企業原合同、章程復印件

12、企業董事會成員名單原件

13、由企業蓋章及法人代表簽字的保證所提供材料真實性的承諾書原件

14、管委會經貿處認為需要增加的其他材料

七、外高橋保稅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工商檔案遷出

變更報告范文4

第一條為了規范中期財務報告的內容和編制中期財務報告應當遵循的確認與計量原則,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中期財務報告,是指以中期為基礎編制的財務報告。

中期,是指短于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

第二章中期財務報告的內容

第三條中期財務報告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附注。

中期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應當是完整報表,其格式和內容應當與上年度財務報表相一致。

當年新施行的會計準則對財務報表格式和內容作了修改的,中期財務報表應當按照修改后的報表格式和內容編制,上年度比較財務報表的格式和內容,也應當作相應調整。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應當在中期利潤表中單獨列示。

第四條上年度編制合并財務報表的,中期期末應當編制合并財務報表。

上年度財務報告除了包括合并財務報表,還包括母公司財務報表的,中期財務報告也應當包括母公司財務報表。

上年度財務報告包括了合并財務報表,但報告中期內處置了所有應當納入合并范圍的子公司的,中期財務報告只需提供母公司財務報表,但上年度比較財務報表仍應當包括合并財務報表,上年度可比中期沒有子公司的除外。

第五條中期財務報告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供比較財務報表:

(一)本中期末的資產負債表和上年度末的資產負債表。

(二)本中期的利潤表、年初至本中期末的利潤表以及上年度可比期間的利潤表。

(三)年初至本中期末的現金流量表和上年度年初至可比本中期末的現金流量表。

第六條財務報表項目在報告中期作了調整或者修訂的,上年度比較財務報表項目有關金額應當按照本年度中期財務報表的要求重新分類,并在附注中說明重新分類的原因及其內容,無法重新分類的,應當在附注中說明不能重新分類的原因。

第七條中期財務報告中的附注應當以年初至本中期末為基礎編制,披露自上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之后發生的,有助于理解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變化情況的重要交易或者事項。

對于理解本中期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有關的重要交易或者事項,也應當在附注中作相應披露。

第八條中期財務報告中的附注至少應當包括下列信息:

(一)中期財務報表所采用的會計政策與上年度財務報表相一致的聲明。

會計政策發生變更的,應當說明會計政策變更的性質、內容、原因及其影響數;無法進行追溯調整的,應當說明原因。

(二)會計估計變更的內容、原因及其影響數;影響數不能確定的,應當說明原因。

(三)前期差錯的性質及其更正金額;無法進行追溯重述的,應當說明原因。

(四)企業經營的季節性或者周期性特征。

(五)存在控制關系的關聯方發生變化的情況;關聯方之間發生交易的,應當披露關聯方關系的性質、交易類型和交易要素。

(六)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發生變化的情況。

(七)對性質特別或者金額異常的財務報表項目的說明。

(八)證券發行、回購和償還情況。

(九)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的情況,包括在中期內實施的利潤分配和已提出或者已批準但尚未實施的利潤分配情況。

(十)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5號——分部報告》規定披露分部報告信息的,應當披露主要報告形式的分部收入與分部利潤(虧損)。

(十一)中期資產負債表日至中期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之間發生的非調整事項。

(十二)上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以后所發生的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的變化情況。

(十三)企業結構變化情況,包括企業合并,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共同控制或者控制關系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購買或者處置,終止經營等。

(十四)其他重大交易或者事項,包括重大的長期資產轉讓及其出售情況、重大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取得情況、重大的研究和開發支出、重大的資產減值損失情況等。

企業在提供上述(五)和(十)有關關聯方交易、分部收入與分部利潤(虧損)信息時,應當同時提供本中期(或者本中期末)和本年度年初至本中期末的數據,以及上年度可比本中期(或者可比期末)和可比年初至本中期末的比較數據。

第九條企業在確認、計量和報告各中期財務報表項目時,對項目重要性程度的判斷,應當以中期財務數據為基礎,不應以年度財務數據為基礎。中期會計計量與年度財務數據相比,可在更大程度上依賴于估計,但是,企業應當確保所提供的中期財務報告包括了相關的重要信息。

第十條在同一會計年度內,以前中期財務報告中報告的某項估計金額在最后一個中期發生了重大變更、企業又不單獨編制該中期財務報告的,應當在年度財務報告的附注中披露該項估計變更的內容、原因及其影響金額。

第三章確認和計量

第十一條企業在中期財務報表中應當采用與年度財務報表相一致的會計政策。

上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之后發生了會計政策變更,且變更后的會計政策將在年度財務報表中采用的,中期財務報表應當采用變更后的會計政策,并按照本準則第十四條的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中期會計計量應當以年初至本中期末為基礎,財務報告的頻率不應當影響年度結果的計量。

在同一會計年度內,以前中期財務報表項目在以后中期發生了會計估計變更的,以后中期財務報表應當反映該會計估計變更后的金額,但對以前中期財務報表項目金額不作調整。同時,該會計估計變更應當按照本準則第八條(二)或者第十條的規定在附注中作相應披露。

第十三條企業取得的季節性、周期性或者偶然性收入,應當在發生時予以確認和計量,不應在中期財務報表中預計或者遞延,但會計年度末允許預計或者遞延的除外。

企業在會計年度中不均勻發生的費用,應當在發生時予以確認和計量,不應在中期財務報表中預提或者待攤,但會計年度末允許預提或者待攤的除外。

變更報告范文5

關鍵詞:工程變更、計量、計價、支付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the engineering practical change is inevitable and how to find the reasonable and effective negotiation principle, this paper tries to from the basic principle, the doctor of engineering change, measurement and pricing, the payment process such as pay proposed operation norm.

Keywords: engineering change, measurement, price, payment

中圖分類號:TB9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 工程變更

1.1 工程變更的含義、范圍和內容

我國現行合同條款下,在履行合同中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經發包人同意,監理人可按合同約定的變更程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指示:

(1) 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轉由發包人或其他人實施,此項規定是為了維護合同公平,防止某些發包人在簽約后擅自取消合同中的工作,轉由發包人或其他承包人實施而使本合同承包人蒙受損失。如發包人將取消的工作轉由自己或其他人實施,構成違約,按照合同法的規定,發包人應賠償承包人損失。

(2) 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質量或其他特性。

(3) 改變合同工程的基線、標高、位置或尺寸。

(4) 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施工時間或改變已批準的施工工藝或順序。

(5) 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額外工作。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發包人同意,監理人可按約定的變更程序向承包人作出變更指示,承包人應遵照執行。沒有監理人的變更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變更。

由此可以看出,工程變更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的變更、工程內容的變更以及時間順序的變更等。

1.2 工程變更的一般程序

工程變更無論是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或監理工程師提出,最后均需要由監理工程師發出書面的變更意向書;承包人在收到變更意向書后,認為其符合合同約定情形的,應在收到變更指示書后的14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變更報價書,報價書內容應根據變更估價原則,詳細開列變更工作的價格組成及其依據,并附必要的施工方法說明和有關圖紙。變更工作影響工期的,承包人應提出調整工期的具體細節。監理人認為有必要時,可要求承包人提交要求提前或延長工期的施工進度計劃及相應施工措施等詳細資料。監理工程師收到承包人變更報價書后的14天內,根據變更估價原則,商定或確定變更價格。

2、 變更工程的計價

根據07標準招標文件通用條款第15.4:條: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有適用于變更工作子目的,采用該子目的單價;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無適用于變更工作的子目,但有類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圍內參考類似子目的單價,由監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確定變更工作的單價;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無適用于變更工作的子目或類似子目的單價,可按照成本加利潤的原則,由監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確定變更工作的單價。

FIDIC合同條件下可以調整合同單價的原則:

具備以下條件時,允許對某一項工作規定的費率或單價加以調整:

(1) 此項工作實際測量的工程量比工程量表或其他報表中規定的工程量的變動大于10%。

(2) 工程量的變更與對該項工作規定的具體費率的乘積超過了接受的合同款額的0.01%。

(3) 由此工程量的變更直接造成該項工作每單位工程量費用的變動超過1%。

FIDIC合同條件下刪除原定工作后對承包商的補償:

工程師刪減工作的變更指令后承包商不再實施部分工作,合同價格中包括的直接費部分沒有收到損失,但攤銷在該部分的間接費、利潤和稅金則實際不能合理回收。因此,承包商可以就其損失向工程師發出通知并提供具體的證明資料,工程師與合同雙方協商后確定一筆補償金額加入到合同價內。

在施工合同中可以約定,承包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調整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確認調整金額后將其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進度款同期支付。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當合同規定的調整合同價款的調整情況發生后,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通知發包人,或者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調整報告,發包人可以根據有關資料,決定是否調整和調整的金額,并書面通知承包人。

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或發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對方確認后執行。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的,雙方可提請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進行咨詢或按合同約定的爭議或糾紛解決程序辦理。

3、 變更金額的支付

工程設計變更確定后14天內,如承包人未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則發包人可根據所掌握的資料決定是否調整合同價款和調整的具體金額。重大工程變更涉及工程價款變更報告和確認的時限由發承包雙方協商確定。

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一方,應在收到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或提出協商意見,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內,對方未確認也未提出協商意見時,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確認增(減)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減)合同價款與工程進度款同期支付。

4、 加強工程變更管理,減少變更工程發生

(1) 初步設計階段充分考慮建設單位的要求,設計人員與建設單位人員有效溝通,減少施工階段因設計原因造成的變更情況。

(2) 加強設計變更控制。在變更審批時,應進行技術經濟分析,檢查工程變更的原因、依據、單價、數量和金額的變化情況,確保工程變更對項目成本目標、進度目標不會造成過大影響。

(3) 合同中應精量細化有關工程變更、工程價款增減等相關條款。應對工程增減條款。應對工程價款增減的條件、辦理的程序等予以明確界定。

(4) 對工程變更,要做到事前把關,主動監控,規范操作。盡可能聘請專業的造價咨詢機構參與到項目的造價控制當中。

5、 最后

工程變更造價管理是整個工程造價管理的一部分。承發包雙方應充分估計可能發生的情況,在合同中細化工程變更的相關條款,加強對變更工程的計量、計價與支付控制,落實工程變更管理的措施。只有承發包雙方對工程變更有明確的認識,努力避免變更后的糾紛與分歧,雙方的合作、項目的工期、質量才有保障。

參考文獻:

國家建設部標準施工合同文件

建設部工程量計價規范

FIDIC施工合同范本

變更報告范文6

會計政策變更是指企業對相同的交易或者事項由原來采用的會計政策改為另一種會計政策的行為。一般情況下,企業采用的會計政策在每一會計期間和前后各期應當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但是在下列兩種情形下企業可以變更會計政策:第一是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要求變更;第二是會計政策變更能夠提供更可靠、更相關的會計信息。

會計估計是指企業對結果不確定的交易或者事項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為基礎所作的判斷。會計估計變更是指由于資產和負債的當前狀況及預期經濟利益和義務發生了變化,從而對資產或負債的賬面價值或者資產的定期消耗金額進行調整。由于企業經營活動中內在的不確定因素,許多財務報表項目不能準確地計量,只能加以估計,而估計過程涉及以最近可獲取的信息為基礎所作的判斷。但是,估計畢竟是就現有的環境狀況對未來所作的判斷,隨著時間的推移,如果賴以進行估計的基礎發生變化,或者由于取得了新的信息、積累了更多經驗,可能不得不對前期的估計進行修訂,但是會計估計變更的依據應當真實、可靠。一般而言,會計估計變更包括兩種情形:一是由于賴以進行估計的基礎發生了變化;二是取得了新的信息、積累了更多的經驗。

當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時,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調整方法。在當期期初確定會計政策變更對列報前期影響數切實可行時,要采用追溯調整法調整,即對某項交易或事項變更會計政策時,視同該項交易或事項初次發生時即采用變更后的會計政策,計算累積影響數將變更后的會計政策追溯到比較財務報表的最早期初留存收益;而在當期期初確定會計政策變更對列報前期影響數不切實可行時,則采用未來適用法,將變更后的會計政策應用于變更日及以后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而按照會計準則,對于會計估計的變更,只能選擇未來適用法。通過對準則的分析和研讀,采用未來適用法會對本期的報表產生影響;而采用追溯調整法會對本期和前期都產生影響。但對基于各種利益視角的報表分析者而言,同一個會計政策變更對不同的利益相關者的影響是不相同的。

會計準則的經濟后果說是在20世紀60年代才出現的一種現象,它是和技術說相對立的一種假說。隨著資本市場不斷發展,經濟后果學說代表了會計思想的真正革命。經濟后果問題的提出,改變了人們對會計的認識。會計不是絕對中立的,它可能會給不同的利益相關者帶來不同的經濟后果。一直以來,會計規則制定者都在假設會計的效果是中性的,而經濟后果問題的提出,使制定者能夠正視經濟后果的存在。澤弗(Stephen. A. Zeff )在《經濟后果學說的興起》(The Rise ofEconomic Consequences)(1978)一文中認為從20世紀60年代起,美國的會計職業界就注意到,在規則制定過程中第三方干預會使會計準則的制定變得極為復雜。澤弗將經濟后果定義為會計報告對企業、政府、工會、投資者和債權人決策行為的影響。顯然Zeff是從會計報告的角度來定義經濟后果的。WilliamRScott在其《財務會計理論》(Financial Accounting Theory)一書中將經濟后果定義為經濟后果是指,不論證券市場理論的含義如何,會計政策的選擇會影響公司的價值。從本質上來說,經濟后果就是認為企業的會計政策及其變化是有影響的。也就是說Scott把會計政策選擇(也就是會計選擇)影響公司的價值等同于經濟后果。從中我們可以看出,會計準則不是一種純粹的技術規范,不同的會計準則及會計政策選擇將會生成不同的會計信息,從而影響到不同利益集團的利益,包括一部分人受益,另一部分人受損失。利用會計政策選擇作弊是一種不通過實實在在勞動就可以改變業績的捷徑。

國內學者認為,會計的經濟后果學說是指各社會經濟主體通過利用會計信息在他們中間進行財富的非公平性轉移而帶來的社會性后果(雷光勇等,2001),具體的表現就是一個公司會計政策的選擇對其市場價值產生影響。會計準則經濟后果產生的途徑分四個步驟:由權威機構制定、頒布會計準則;企業根據所頒布的會計準則,進行會計政策選擇,設計符合本企業特點的財務會計系統;本企業的財務會計系統生成會計信息的載體會計報告;會計報告傳遞給相關方,如政府、投資人和債權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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