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資證券基金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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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資證券基金

私募投資證券基金范文1

新基金法第90條規定,擔任非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規定向基金行業協會履行登記手續,報送基本情況。公募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必須在符合一定條件之下,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方可,并且對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監事、高管也有明確的資格要求必須符合新基金法第15條的相關規定。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管理人只要向基金協會履行登記手續就可以了,大大放松了對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管理人的要求,有利于基金管理人利用自已的優勢發揮私募的作用。新基金法第94條規定,按照基金合同約定,非公開募集基金可以由部分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基金管理人負責基金的投資管理活動,并在基金財產不足以清償其債務時對基金財產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這樣的規定有利于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風險,有利于其他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的保護。

二、托管人的認定

新基金法第89條規定,除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非公開募集基金應當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是可以在基金合同自由約定的,除此之外,一般都是按照公募證券投資基金托管人的相關認定標準認定的。在公募證券投資基金中為了行使監督權,“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不得為同一人,不得相互出資,或者持有股份。”而在新基金法中基金合同可以約定托管人的情況下,可能會出現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為同一人的現象,這樣會出現不利于私募公募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者的疑問。筆者認為這樣的擔心是多余的,原因在于:新基金法第94條規定在基金合同可以約定,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財產不足以清償其債務時對基金財產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由于基金管理人要對基金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能有效地避免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風險,因而無須設置單獨的基金托管人,這能有效地降低運營成本。

三、信息披露規則

私募投資證券基金范文2

2008年11月,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轉向鼓舞了市場的人氣,上證指數從前期苦苦支撐的1600點附近一躍而起,最高曾上摸2050.88點,最終報收1871.16點,月漲幅8.24%。而滬深300指數也在連續三個月下跌后收紅,漲幅為9.99%。

在這次大幅反彈的行情中,某些私募基金將它們靈活、機動的優勢發揮得淋漓盡致。晨星中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數據庫收錄的145只基金中,有144只公布了2008年11月凈值,其中有94只基金獲得了正收益,占比約65%。有54只基金戰勝了同期滬深300指數,占比約為37%。56只基金戰勝了同期晨星股票型基金指數,占比約為38%。雖然其平均收益率僅為1.75%,中值為0.48%,總體表現弱于大盤,但主要是因為收益率落后的幾只基金的凈值公布日期皆為11月上旬,而從10月上旬至11月上旬的這段時間內滬深300指數跌幅巨大,約為25%,致使這幾只基金錄得10%-30%的損失。

11月表現非常搶眼的,是北京云程泰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旗下由魏上云管理的北國投?云程泰1、2期資本增值系列。該系列至11月底的最近一月回報率高達令人咋舌的42%左右,是排列其后的中融?混沌1號22.56%的收益率的2倍。由劉明達管理的深國投?明達1、2、3期也分別錄得了21.9%、12.61%和15.31%的好成績。而由原博時基金投資總監管理的深國投?尚誠錄得13.23%的正回報。楊俊管理的平安財富?曉揚精選三期和平安?曉揚中國機會一、二期,也以11.07%、10.69%和10.34%的成績展示了投資顧問較好的市場敏銳度。

最近一個月損失最大的要數深國投?鑫地一期(截至11月5日),該基金在同期滬深300暴挫24.61%的情況下狂跌30.74%,而同期晨星股票型基金指數則下跌了18.73%。

短期表現評價(最近六個月)

具有最近六個月收益率的基金共132只,而最近六個月收益率為正值的基金僅有3只,比10月份減少1只,占比為2%左右。

王慶華管理的云南信托?中國龍精選1期最近一個月的收益率僅為0.4%,不過該基金最近六個月的收益率為3.89%,高出同期滬深300指數回報率(-49.33%)53.22個百分點,超過同期晨星股票型基金指數回報率(-38.58%)42.46個百分點,名列眾基金短期收益率前列,顯示了該基金經理謹慎穩健的操作風格。

趙凱管理的云南信托?中國龍2期最近一個月收益率為0.02%。該基金最近六個月的收益率為1.53%,高出同期滬深300指數回報率(-49.33%)50.86個百分點,超過同期晨星股票型基金指數回報率(-38.58%)40.11個百分點。

中融?未爾弗一期最近一個月的收益率為-0.06%(截至11月15日),同期滬深300指數回報率為1.53%;最近六個月的收益率為0.64%,高出同期滬深300指數回報率(-50.77%)51.41個百分點,超過同期晨星股票型基金指數回報率(-41.35%)41.99個百分點。

據統計顯示,除了4只基金,其余基金均戰勝了同期滬深300指數,占比為97%左右;有110只基金跑贏了同期晨星股票型基金指數,占比為83%左右。其平均收益率為-24.64%,中值(median)為-24.06%?;鹬凶罡呤找媛?3.89%)與最低收益率(-59.35%)之間的差別為63.24個百分點。私募基金作為一個整體,其短期表現要強于同期滬深300指數(-49.33%)和晨星股票型基金指數(-38.58%)。

中期表現評價(最近一年)

具有一年歷史數據的共有77只基金。其中獲得正回報的僅7只,占比約為9%。在中國股市這一年的超級大熊市的摧殘下,在既無股指期貨對沖風險,又無做空機制賣空獲利的制約下,這7只基金的投資顧問顯示了他們卓越的投資獲利和風險駕馭能力。

重國投?金中和西鼎的基金經理鄧繼軍展示了優秀的投資能力,該基金最近一年的收益率高達30.33%(截至2008年11月21日),遠遠高出同期滬深300指數回報率(-61.57%)91.9個百分點,超過同期晨星股票型基金指數回報率(-50.44%)80.77個百分點。

云南信托?中國龍精選1期緊隨其后,最近一年的收益率為15.06%(截至2008年11月30日),高出同期滬深300指數回報率(-61.37%)76.43個百分點,超過同期晨星股票型基金指數回報率(-49.55%)64.6個百分點。

江輝的深國投?星石系列(1期-7期)繼續穩扎穩打,該系列中的1期-3期最近一年的收益率約為3%左右,高出同期滬深300指數回報率(-60.64%)約63個百分點,超過同期晨星股票型基金指數回報率(-48.83%)約52個百分點。

劉訊管理的深國投?新同方1期與田榮華管理的深國投?武當1期,也分別用1.39%和0.58%的表現給他們的投資人交上了一份相對及格的熊市成績單。

從統計數據來看,私募基金的中期整體表現強于同期滬深300指數(-61.37%)和晨星股票型基金指數(-49.55%)。77只基金除了1只基金,其余全部跑贏同期滬深300指數。有60只基金戰勝同期晨星股票型基金指數,占比為78%。這77只基金的平均收益率為-32.88%,中值為-36.2%。其中絕對回報率最高的基金(30.33%)比表現最差的基金(-66.22%)高出約96.55個百分點。

長期表現(最近兩年、三年)

共有10只基金具有最近兩年的歷史紀錄(見表1)。有6只基金獲得了正收益并戰勝同期滬深300指數,占比為60%。但只有3只基金超過同期晨星股票型基金指數。其平均收益率為16.06%,中值為6.3%,表現最好的基金與最差的基金之間的差距為85.06個百分點。從統計數據綜合來看,私募基金長期(兩年)以來的表現強于同期滬深300指數(3.32%),也高于晨星股票型基金指數(9.58%)。

僅有3只具有最近三年的歷史紀錄的基金,表現見表2。

波動率

波動率(Standard Deviation)是衡量風險的主要指標之一。在所有統計樣本中,可計算最近一年波動率的共77只基金,其中波動率最小的5只基金見表3。

波動率最大的5只基金見表4。

夏普比率

私募投資證券基金范文3

關鍵詞 私募 證券 投資 基金

改革開放以來,國內諸多新鮮事物都屬舶來品,資本市場的若干專業術語也都起源于英美等金融業發達國家,而對于完整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一詞,國外官方和大辭典中并沒有出現過。我們從美國關于私募型投資公司的最終文件和一些建議性文件中可以找到“Private Fund”或“Privately Offered Fund”等字眼,除此之外沒有找到更貼近的說法。然而“Private”只是為了強調募集方式,跟“Public Offering of Fund”即公募基金有所區別。雖然沒有相互匹配的術語,但是國外證券市場中有很多類型的基金具有國人所說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影子。例如,對沖基金(Hedge Fund)、股票基金、期貨基金和期權基金等。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當屬對沖基金,在東南亞金融危機中興風作浪的“量子基金”就是其典型代表之一。

現階段國內外對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定義缺乏統一口徑,并且對私募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等名詞及英文表述混淆不清。對此,筆者將其歸納整理如下圖。

設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需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首先,法律對投資者資格有明確的限定,只針對少數特定投資者,圈子小,門檻高,所以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人一般都是擁有資產較多的機構或富裕的個人。其次,募集方式非公開,譬如,在美國禁止通過任何傳播媒介(報紙、雜志、電視、網絡、廣播等)向社會公眾進行宣傳,但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與特定少數投資者直接協商設立,也可委托第三方進行銷售。非公開的募集方式可以有效地控制投資者人數,而投資者人數越少越能防止搭便車等不良行為的發生。

國外的法律法規對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注冊、登記要求一般較低,且各國證監會對其監管較松,基金信息披露要求較少。因此,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更具隱蔽性,運作也更靈活,深受一些投資者的歡迎,是證券投資市場發展到一定階段后的一種重要投資參與方式??偠灾闪⑺侥甲C券投資基金需要遵循的原則是:將缺乏自我保護能力的普通社會公眾排除在外,而給留在圈子里的理性人更多的自由空間。

我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起步較晚,至今只有短短20年的歷程,加上相關法律法規和市場的不健全,與英美等發達國家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相比差距較大。雖然目前我國對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沒有一個法律上明確的定義,但在實際的經濟生活中,地下私募基金已經具有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性質,無論從規模還是對證券市場的影響力來看,都越發值得關注,其發展軌跡大體可分為四個階段:

萌芽階段(1993年~1995年):這一階段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規模普遍較小,平均規模約為5000萬元。[1]此時,證券公司的主營方向由傳統的經紀業務轉向了承銷業務,各大證券公司紛紛開始拉攏大客戶組建屬于自己的特定客戶群體,為了滿足業務需求,多數證券公司與部分大客戶之間形成了不正規的信托關系。由于國內證券市場剛剛起步,存在許多漏洞,如同一只股票從一級市場進入二級市場價格會大幅提升,這使得資金投資于一級市場不僅收益高而且風險小,故證券公司將大部分資金投入了一級市場,這些隱蔽的“一級市場基金”便是萌芽期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形成階段(1996年~1998年):此時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平均規模大約為1億元,最大規模不超過10億元。[1]這一時期的初級市場十分活躍,公司一經上市往往能得到一大筆的初始資本,多數上市公司存在資本富裕,于是全國各地涌現出各種各樣的理財工作室、咨詢公司和投資顧問公司等,他們以委托理財的方式設立、運作由上市公司從股市募集來的富??铐棧侥甲C券投資基金在此階段逐步形成。

盲目發展階段(1999年~2000年):中等規模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有5億元,基金總規模約3000~4000億元。[1]這期間證券市場出現兩方面關鍵因素的改變,使得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出現了急速膨脹與繁榮。一方面,證券市場出現了歷時較久的牛市行情,高收益率誘使企業和富裕個人把更多的錢(包括違規資金)投到股市中去,促成了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初始投資規模的擴大;另一方面,法律規定綜合類的大券商可以經營資產管理的業務,但公募基金在具體的運作上受到很多限制,基金管理人的薪酬也比較低,而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恰恰克服了上述缺陷,導致券商中很多業界精英紛紛轉投私募。由此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所需要的資金渠道和專業人才都得到了拓寬和補充,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出現了爆棚式的混亂發展。

深度調整階段(2001年~2013年):根據2001年中國人民銀行非銀行司司長夏斌所做的調查研究,我國已經存在7000億元左右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2004年中央財大私募基金課題小組做的調查問卷顯示,私募基金在證券市場全部投資者交易資金中占的比例約為30%~35%,資金總規模在6000億~7000億元之間,超過了公募基金;據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的一項調查,投資中國證券市場的私募基金總額在7000億~9000億元人民幣之間;私募排排網(中國私募基金第一門戶網站)做出的2009年度報告中顯示,目前我國私募基金的規模在1.1萬億元左右。以上數據反映出我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規模在逐年擴大,并且目前的規模已經到了我們不可忽略的程度。從2001年6月到2005年底,中國股市的持續蕭條,讓大多數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承諾的收益難以兌現,同時很多上市公司的委托理財業務提前結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不堪重負紛紛關門大吉,能夠堅持運作下去的已是寥寥無幾,市場的優勝劣汰使得現存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更加規范。隨著我國股市各項規制措施的出臺,各種違法資金運作和違規操作都得到了相當程度的遏制,國家開始加大力度查處違規挪用資金、老鼠倉、惡意坐莊等違法行為,使得股市盈利更加趨于理性,通過找漏洞鉆空子獲取巨額投資回報的時代已經過去了,同時,國家逐步允許信托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有限度地開展私募基金業務。地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經歷了一番深度調整后開始逐漸浮出水面,陽光私募便是比較典型的代表,這為我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未來的規范發展奠定了基礎。

新發展階段(2013年6月至今):今年1月17日,基金業協會《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私募行業才結束了長達半年的監管真空期,逐步得到市場的認可,獲得自身的市場地位。2014年2月,基金業協會開始開展私募機構的登記和私募產品的備案工作,目前主要包括私募股權、創投、私募證券,以及證券公司和基金子公司的私募資管產品。證監會7月11日《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私募基金正式有法可依。截至7月31日,已完成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3970家,管理私募基金5696只,管理規模為(下轉第頁)(上接第頁)21477.2億元。此外,截至6月底,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專戶業務管理資產規模3.54萬億元,證券公司資管業務資產規模達到6.82萬億元,上述私募產品合計規模約12.5萬億元。

(作者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后勤服務中心總經理。周寧(1974―),女,福建福州人,經濟學學士。)

私募投資證券基金范文4

關鍵詞:私募股權投資;引導基金政策;政府支持

一、 引言

私募股權投資是一種新型的金融資本組織形式,它從出資者那里募集資金,并把資金投向有高成長潛力的創業企業,使人力資本和金融資本實現有效結合,能夠促進整個社會創新水平的提高,帶動經濟增長,增加就業崗位,弘揚企業家精神。政府引導基金是促進私募股權投資的一種政策激勵方式,作用基理是政府設立資金,通過杠桿作用引導社會資金的投入,待被投資企業成功上市后,政府抽回相當于本金的部分,將更多的收益讓渡于私人投資者,以激勵私募股權投資的發展。中國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關注私募股權投資的發展,至今已經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還存在較大的發展空間。中國的引導基金從2006年開始設立,經過約6年的時間,對私募股權投資的發展有促進作用嗎?有哪些需要改進的地方?

我們研究的目的不僅要回答上述問題,還希望通過政策建議真正使私募股權投資受益。私募股權投資的規模是反映其績效的重要指標之一。關于私募股權投資規模,在學術界,常用的變量主要有私募股權投資額和投資的企業數量,由于獲取數據的限制,我們選取私募股權投資的企業數量代表私募股權投資規模。關于私募股權投資規模的影響因素,除了引導基金政策之外,我們還考慮了GDP、產業結構、人力資本、開放度、稅收優惠政策和區域內是否存在產權交易市場對私募股權投資規模的影響,基于1997年~2009年中國27個?。ㄏ抻跀祿目傻眯裕┧侥脊蓹嗤顿Y數量的面板數據進行實證研究。文章結構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相關文獻綜述;第三部分提出研究假設;第四部分是數據來源和實證分析;第五部分是結論和建議。

二、 文獻綜述

引導基金政策利用杠桿作用撬動私人資本參與私募股權投資,從很大程度上促進了私募股權投資的發展,越來越受到學術界的關注。Maula和Murray(2003)認為引導基金有助于解決市場失靈的問題,具體操作上應以間接參與為主,盡量避免直接投資于目標公司。Cumming(2007)研究表明政府引導基金為澳大利亞的私募股權投資做出了很大的貢獻。Cumming和Johan(2009)認為設計引導基金政策時,考慮到如何才能激勵更多的專業人士加入至關重要,比如對優秀的投資者給予支持,激勵私人投資者增加收益。另外,目前的引導基金政策和私人投資者的最大化目標不一致也是實踐中值得重視的問題。

除了引導基金政策外,作為一種新型的資金募集方式,私募股權投資還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Christian Keu-schnigg和Soren Bo Nielsen(2001)研究認為政府培育企業家精神,對設備投資給予補貼;在生產階段給予產出補貼,都能有效促進私募股權投資的發展,增進社會福利。Cumming和MacIntosh(2006)加拿大風險投資業稅收激勵政策,帶來的資金的擴張完全擠出了私人投資。而Stefano Caselli(2010)則認為稅收激勵政策對私募股權投資有顯著的促進作用。Bemard Black和RonaldJoilson(1995)認為證券市場為私募股權投資提供了暢通的退出渠道。Cumming 和MacIntosh(2006)認為宏觀經濟因素(證券市場的狀況、實際利率水平、GDP)影響了私募股權投資的供給和需求,市場上的私募股權投資者寧愿在發達地區被合并,也不愿意投資到偏狹的地區。Gennaro Bernile,Douglas Cumming和Evgeny Lyandres(2007)研究了私募股權投資的最佳規模,認為其最佳組合結構和企業家及投資家的產出、努力程度、項目成功的價值、要求的首次投資額之間有著密切聯系。

我們主要關注的是引導基金政策設立以來對私募股權投資產生的影響,但作為一種社會活動,影響私募股權投資的因素很多。私募股權投資作為一種新型的融資形式,是應社會發展而產生的,屬于生產關系的范疇,綜合體現了一國的發展水平和經濟狀況。

三、 研究假設

根據國內外相關研究理論和我們對中國私募股權投資的研究,為引導基金政策、稅收激勵政策、區域內是否存在產權交易市場、產業結構、人力資本、一個國家的對外開放度、GDP是影響風險投資規模的主要因素。下面我們將進行具體分析,并提出相關假設:

1. 引導基金政策。政府引導基金的運作基理是,政府設立引導基金,引導私人資金流向存在市場失靈的領域。以色列的YOZMA項目就是一個比較成功的政府引導基金案例,1992年至今,以色列各類從事私募股權投資的基金數量和規模都得到了迅速增長。世界各國的實踐已充分證明,政府引導基金促進了私募股權投資的發展,據此,我們提出假設H1:政府設立引導基金,有助于私募股權投資的發展。

2. 稅收激勵政策。鑒于私募股權投資對歐美發達國家經濟發展的貢獻,許多國家制定政策激勵私募股權投資的發展,除引導基金外,稅收激勵政策也是各國經常使用的政策之一,通過降低成本和提高收益兩種途徑來支持私募股權投資的發展,因此,我們提出假設H2:稅收激勵政策越多,私募股權投資規模越大。

3. 產權交易市場。產權交易市場的建立與完善也是政府支持私募股權投資常用的政策之一。學術界的研究表明,私募股權投資的退出渠道會對其收益帶來影響,從而影響投資規模。而區域內的產權交易市場通過為產權轉讓提供條件和綜合配套服務,來縮短并購時間,降低并購成本,增加收益。因此,我們提出假設H3:交易市場越發達的地區私募股權投資規模越大。

4. 人力資本。私募股權投資的主要對象是高科技創業企業,不確定因素多,風險大,對投資者素質要求較高。投資者需要有管理經營資本的知識和經驗,需要有評估、識別、篩選項目的眼光和能力,需要有評估、識別、篩選項目的眼光和能力,需要有判斷形勢變化的遠見卓識。因此,我們提出假設H4:人力資本積累越豐富,私募股權投資的規模越大。

5. 產業結構。產業結構從某種程度上反映了一個經濟體的成熟度和發展狀況,而私募股權投資主要是支持創業企業的發展,因此,產業結構至關重要?;诂F有文獻,我們選用第三產業就業人口數量占總體就業人口的比重來表示產業結構(帥晶,唐麗2011)。私募股權投資投資的對象主要是具有高成長潛力的創業企業,尤其是高科技的創新,因此提出假設H5:產業結構值越大,私募股權投資的規模越大。

6. 開放度。開放度(FDI和進出口總額占GDP的比值)從理論上講,一個國家或地區的開放度越高,越容易接觸到國際前沿,從而更加有利于對先進技術的引進和先進管理經驗的吸收。私募股權投資在中國的發展才剛剛開始起步,需要引進大量的專業人士和資金,因此,提出假設H6:一個地區的開放度越高,私募股權投資的規模越大。

7. GDP。私募股權投資作為一項投資活動,需要資金投入,由宏觀經濟理論得知,貨幣需求分為三個層次:交易需求,預防需求,投資需求。從私募股權投資發達的國家來看,其資金來源中政府所占比重相對較低,大部分來自民間,也就是貨幣需求的第三種:投資需求,因此,社會財富的積累,對私募股權投資的資本投入有重大影響,我們以GDP來代表社會財富。由此,提出假設H7:一個地區的GDP值越高,風險投資的規模越大。

四、 數據來源及實證分析

綜合考慮各種情況,我們研究的時間跨度定為1997-2009年,包括的省市有27個地區。私募股權投資和政府政策(稅收激勵政策、政府引導基金、產權交易市場)方面的數據由清科公司提供,實證中,我們將深圳的私募股權投資數據并入到廣東省。產業結構中第三產業就業人口數和總就業人口數均來自中經網。人力資本中本、??圃谛I藬岛涂側丝诰鶃碜灾薪浘W。進出口總額和FDI數據來自中經網,GDP數據來自《2011年中國統計年鑒》。

我們關心的問題是引導基金政策對私募股權投資的影響,因此被解釋變量我們設為私募股權投資項目數,用PE表示?;诂F有文獻和研究假設,我們選取引導基金政策、稅收激勵政策、區域內是否存在產權交易市場、人力資本、產業結構、開放度、GDP為解釋變量。政府引導基金使用虛擬變量FUND來表示,如果區域內設立了政府引導基金,則賦值為1,否則為0。稅收激勵政策用虛擬變量TAXS來表示,如果某地區對私募股權投資實行了稅收優惠政策,則賦值為1,否則為0。產業結構用第三產業就業人口占總就業人口的比重來表示(STRU)。人力資本用普通本??圃谛W生數與總人口的比例來近似地表示(HR)。開放度分別使用FDI和進出口總額占GDP的比重來表示開放度,KFD1表示進出口總額占GDP的比重,KFD2表示FDI占GDP的比重。本文以GDP表示社會財富水平。據此,建立模型:

PE=Xβ+ε(1)

X=1 x11 … x181 x21 … x28… … … …1 xn1 … xn8,β=(β0,β1,β2,…,β8)′

模型中,PE是私募股權投資項目數,X是代表一組變量的向量,包括引導基金政策、稅收激勵政策、區域內是否存在交易市場、人力資本、產業結構、開放度、GDP。ε是隨機擾動項。采用計量軟件eviews6.0,我們得出模型的擬合結果如下:

引導基金政策的系數是6.082 5,通過了5%的顯著性檢驗,表明引導基金政策對私募股權投資有明顯的促進作用,驗證了我們的假設。從實證結果來看,中國政府引導基金充分發揮了其杠桿效應,有效地補充了私募股權投資的資金來源。產生這種結果,說明中國引導基金政策施行的績效是值得肯定的,首先,政府引導基金直接為私募股權投資提供了一部分資金,有助于解決資金缺口的問題。其次,政府引導基金運作機制中對社會資本的“利益讓渡”,有助于吸引機構投資者進入私募股權投資。再次,先進入的機構投資者對其他潛在投資者發揮了示范效應,引導民間資本、國際資本流入私募股權投資領域。

稅收激勵政策、產業結構、人力資本、GDP都通過了1%的顯著性檢驗,系數依次是-11.137 8、0.727 2、8.566 5、0.000 9,通過了1%的顯著性檢驗,表明這些因素對私募股權投資的發展都有顯著的影響。其中,現行的稅收激勵政策抑制了私募股權投資的發展,與我們的假設相悖,違背了政策制定者的初衷,我們認為其原因很可能在于中國目前的稅收激勵政策缺乏對投資者的激勵,影響了私募股權投資的資金來源。從系數來看,產業結構和GDP對私募股權投資的影響微弱,原因可能在于中國的私募股權投資還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對宏觀經濟環境不是很敏感。人力資本對私募股權投資的發展有明顯的促進作用,這是很顯然的,無論是資金還是企業經營對人才的要求都是很高的。

產權交易市場、開放度都沒有通過顯著性檢驗,表明這兩個因素對私募股權投資的發展沒有太大影響。原因可能在于私募股權投資和產權交易市場在中國都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其運行機制不成熟,彼此都難以滿足對方的需求。至于開放度,涉及到引進資本和人才問題,對私募股權投資的影響不太大,可能是因為私募股權投資各方面發展還不成熟,還沒有很好地本土發展開來,對外資和人才還沒有太強烈的需求。

五、 結論

基于1997年~2009年中國27個省市的面板數據,我們對中國引導基金政策和私募股權投資的相關關系進行了實證研究。得出以下結論:(1)政府引導基金政策的設立推動了私募股權投資的發展。(2)人力資本和風險投資的發展顯著正相關。(3)稅收激勵政策抑制了私募股權投資的發展。(4)產業結構和GDP對私募股權投資的有明顯影響,但作用不大。(5)區域內產權交易市場和開放度對私募股權投資的發展規模沒有太大影響。

結合中國政府引導基金的實踐情況,我們認為在設計、運行引導基金時,如果能充分考慮運作機制和監督機制將會使引導基金政策更有效。私募股權投資在整個投資生命期中處于相對成熟階段,市場相對成熟,各方面的規制也較完善,人才儲備也有了一定的積累,可以考慮將引導基金設立為母基金,來引導私人投資,這樣更有利于發揮其促進作用。引導基金的出資人是國家,在某種程度上面臨主體缺位的問題,為了防止浪費和濫用,應設立有效的監督機制。具體來說應該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對引導基金管理機構的監管,要求管理機構將運作情況適時反饋,條件允許的話,可以實行政務公開,接受來自上級主管部門和公眾的共同監督,盡可能的防止腐敗滋生。另一方面是對投資方的監管。投資投入后,要對引導基金的后續使用過程進行全程監督,但是要避免干預投資方的經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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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項目號:70903046、71073101)、上海市浦江人才計劃(項目號:11PJC066)、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項目(項目號:2009FJB004、2011BJB008)、上海財經大學研究生創新基金項目(項目號:CXJJ-2011-311)階段性成果。

私募投資證券基金范文5

由于國內證券市場過去一直沒有買空機制,缺乏進行對沖和套利的股指期貨和股票期權等金融衍生工具,相關法律對私募基金的缺失,這些都使國內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演化過度到如喬治·索羅斯(GeorgeSoros)的量子基金(QuantumGroup)困難重重。雖然近期推出的《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和即將推出的股指期貨都將拉近我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與對沖基金的距離,但是目前法律法規對我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資金運作在以下方面還存在相當的限制。

一、金融期貨和賣空機制的缺失使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無從對沖證券市場的系統風險

海外之所以將此類投資于證券及其衍生工具的私募型基金稱之為對沖基金;是因為這些基金在最初都采取了對沖的交易方式規避市場風險,隨著時間的推移,今天我們所謂的對沖基金并非都采取對沖手段,但如果完全不能進行對沖交易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也很難稱得上是對沖基金。建立投資組合可以降低非系統風險,卻不可以消減系統風險。目前我國股市價格波動幅度大,系統風險約占市場風險的65%,而美國等發達國家大部分只占30%,因此,對國內股票的系統風險進行對沖十分必要與迫切。在債券市場上,由于國內還未實行利率市場化,債券的收益率波動較小,還未形成對債券類對沖工具的強烈需求,但是利率市場化是中國金融開放與創新的必然趨勢,對這方面工具的需求也將日益暴露出來。由于缺乏金融期貨等對沖工具及賣空機制,國內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只能在單邊上升市場中獲利,而在證券市場的單邊下降趨勢中無法規避系統風險帶來的損失,不能如同海外對沖基金一樣,在雙邊市中同時獲利。表1對不同類型對沖基金的波動率進行了比較。

從表1可以看出,采用了對沖交易規避證券市場系統風險的對沖基金,除做空傾向基金和新興市場基金外,其他的收益波動性都遠不及標準普爾指數基金,而它們的Sharpe指數卻基本高于標準普爾500指數基金。

由圖1可以看出全球對沖基金的收益率雖然沒有明顯優于標準普爾500指數,而且在1998年到2002年之間還低于普爾指數,但是從1999年開始卻優于道瓊斯全球指數,且它的波動性遠遠小于標準普爾500指數與道瓊斯全球指數。

由于不同投資者和基金經理人的風險偏好和投資策略不同,目前海外就對沖基金種類愈加細分,有許多種類的對沖基金與國內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一樣不采用對沖手段控制投寸、鎖定風險。不同的是,國內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長期以來受制于缺乏可用以對沖風險的賣空機制和金融工具,如股指期貨和債券期貨等,無論私募基金欲采取何種投資策略,在客觀上都不允許其對證券組合的系統風險進行對沖。圖2是2001年7月底到2006年12月底國內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收益率與新華富時A指的比較。

和海外的情況相同,國內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收益率的波動性也小于大盤指數,但是,由于國內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缺乏海外對沖基金規避風險的對沖工具,因此其較海外對沖基金經受著更大的波動性,同時,當系統風險到來時只能被動地接受損失。

2006年推出的《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和即將問世的滬深300股指期貨,填補了國內無對沖機制和對沖金融工具的空白。國內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可以通過向證券公司辦理融資融券業務以對沖基金資產中的部分股票、共同基金和債券的風險頭寸,滬深300股指期貨的推出使我們為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中的部分成分股票的系統風險進行對沖成為的可能。由于國債“327”事件,國內的債券期貨遲遲未再推出,因此,近期想要為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中債券的利率風險進行對沖只能通過融資融券。無疑,融資融券和金融期貨的陸續推出,通過允許讓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中部分種類金融資產的風險進行對沖,使國內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逐步向真正的對沖基金演進。

二、不完全的賣空機制使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難以發揮對沖基金的高杠桿效用

從組織形式上來劃分,我國目前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主要有三種類型。一種是契約型,主要是指通過契約的形式維系各參與人之間的關系的私募基金形式。另一種是合伙型,通過投資者和管理者的共同出資,形成合伙性質的組織形式來運作。再一種是公司型,是通過按《公司法》成立的投資公司來協調各參與人之間關系的私募基金形式。在《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出臺前,以上三種形式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都難以通過向其他金融機構融資來放大自身的投資杠桿倍數。契約型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只能以個人名義向銀行申請貸款,但是,目前國內商業銀行對個人除開立了住房、汽車、消費和助學貸款外,只允許個人以憑證式國債做質押貸款。對于合伙與公司型的企業法人,目前國內商業銀行對其通過不動產的抵押和動產的質押來發放貸款,如憑證式國債、股權和股票的質押貸款。但是對于經營高風險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法人來說,其很難滿足銀行的其他要求,因此,合伙與公司型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法人要獲得銀行貸款以進行杠桿投資在現行的法律制度框架下幾乎是不可能的。2005年,Van對沖基金國際顧問公司統計了截至2004年底各種不同類型對沖基金,在投資過程中通過賣空交易使用杠桿放大倍數的程度,調查的結果如表2所示。

由表2可以看出,海外對沖基金通過賣空機制使用杠桿的倍數一般在兩倍以下,但也有30%的對沖基金的杠桿倍數在兩倍以上。根據《融資融券試點交易實施細則》,投資者融資買入證券和融券賣出時,保證金比例都不得低于50%,這一細則將國內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杠桿倍數控制在兩倍以下,限制了基金根據自身投資策略縮放杠桿倍數的自由度??紤]到國內對證券公司開展融資融券業務仍處于試點起步階段,隨著證券公司控制風險能力的增強,業務發展的成熟,保證金比率有可能逐步下降,國內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可控杠桿倍數將放大。

三、資本項目的不完全開放使國內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難以涉足國際金融市場

在我國的資本項目還沒有對外完全開放之前,唯一能以境內資本合法投資海外資本市場的也只有合資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ualifiedDomesticnstitutionalInvestors,QDII),目前獲批的機構只有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基金公司和全國社?;?。國內經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機構短期內要想合法涉足海外資本市場幾乎不可能。而在美國等一些發達金融市場中,正是由于開放的資本項目,才會產生游走于國際資本市場的索羅斯的量子基金和堅持在全球金融市場進行價值投資的巴菲特。圖3是Van對沖基金國際顧問公司對1995年到2004年國際對沖基金種類占比的統計。

圖3中全球宏觀型對沖基金和新興市場型對沖基金都是主要將投資定位于全球金融市場的對沖基金,且其他類型的對沖基金對海外資本市場的投資比例也不可小覷。只能投資于國內金融市場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受一國經濟、政治和法律法規的影響較大,無法通過分散投資于不同市場規避這些風險。不完全開放的資本市場也是障礙國內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成為真正的對沖基金的一道門檻。

四、法律法規的空白不能保障國內私募證券投資基金與海外對沖基金相同的合法地位

1949年,世界上第一只對沖基金在美國誕生,半個多世紀后,美國依然是世界上對沖基金經營最活躍、法律法規最健全的國家之一。在美國,并沒有通過專門針對對沖基金的法律,而是利用涉及投資行業的多項法律法規中的豁免條款給予其合法地位與相應監管的,即滿足豁免條款的對沖基金可以免于如在證券交易委員會注冊登記及向公眾披露基金信息等一系列共同基金必須遵守的條款。這些豁免條款主要包括對投資者的人數、資格及銷售渠道的限制。涉及規范與保護對沖基金的美國法律主要有1933年的證券法、1940年的投資公司法和投資顧問法、1997年的稅收減免法案、1936年制定,1974年修訂的商品交易法及各州的藍天法等。

在國內,有關證券投資的所有法律法規都沒有對私募基金給予明確規定,2003年頒布的《基金法》也只是在附則中提到“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機構,向特定對象募集資金或者接受特定對象財產委托從事證券投資活動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根據本法的原則另行定?!边@雖然給國內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合法化留足了空間,但是仍然讓其游離在合法與不合法的灰色地帶。2005年之后,國內出現的與信托投資公司合作推出的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是依照有關法規設計運行的一種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模式。這種模式最大的特點是解決了客戶資金安全的問題。作為資金信托產品,其由信托公司(信用受托、投資監管)、證券公司(專項證券賬戶監管)、商業銀行(專項資金監管)、地方銀監局四方進行監管。正常的交易操作程序分為研究決策、下單交易、資金清算、利潤分配等幾個環節,這些環節分配到不同的法人主體去做,互相制約。雖然效率低一些,但是卻可以有效地防范道德風險。由于這種機制很好地解決于信用風險問題,投資者資金安全有保證。實際上,在這種私募基金信托中,信托公司的角色已發生變化,在以往的證券信托計劃中,信托公司既做受托人,又做投資者,在操作中難免會出現利益輸送問題。而現在,信托只承擔受托人和信托結構設計工作,把投資者角色讓給了專業私募基金經理。信托公司的定位也從以往的操盤者,變身為某種意義上的監管者。這些信托產品基本是按照海外對沖基金模式來設計和操作的,現在只缺沽空交易。將來國內股指期貨推出后,就有沽空手段了,這樣將成為完整的對沖基金。

私募投資證券基金范文6

私募基金規范發展的法律問題

私募基金是市場發展到一定時期的必然產物,適應了投融資雙方的需要,在發達市場很流行,并不是可以人為制造或取消的。目前在我國私募基金尚無明確的法律地位,缺乏像公募基金那樣的法律規范。但我國存在私募基金卻是不容爭辯的客觀事實。

首先是金融機構作為管理人的私募基金,如信托公司的集合資金信托、證券公司的集合資產管理、基金管理公司的專戶資金管理等。實際上,集合的投資計劃、理財計劃就是基金,非公開募集就是私募。由于國內金融業仍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為避免跨業經營嫌疑,有關金融機構以及監管部門只能巧立名目,不稱萁為私募基金。這部分私募基金是得到國家承認的,也處在監管之中,監管機構想方設法讓其存在、促其發展。實踐中也發生過類似金信信托乳制品計劃不能按期兌現的風波,提示我們正視私募基金正名并完善規范的問題。

其次是民間的私募基金,由一些財務、投資、咨詢公司,甚至是個人的理財工作室在管理,數目與金額不斷增大,質量上參差不齊,目前處于無監管狀態,其在為證券市場提供巨額資金的同時也隱含著巨大風險。這部分私募基金急需規范,但短期內國家尚不會為其專門立法,因此需要主動按現行已有法制規范,爭取早日取得確定的法律地位。有人建議將民間私募基金搞成民間信托,但要注意,根據我國信托法,營業信托由具有經營資格的信托公司承擔,民間信托是不能以贏利為目的(收成本除外)。有的實踐將民間私募基金搞成中介形式,在私募完成后將基金交由金融機構管理,這也應遵守委托或居間的相關規定。

《證券投資基金法》授權對金融機構作為管理人的私募基金單獨制定規范,政府也正加緊相關工作。但目前這方面立法進程中,并未特別照顧到民間私募基金。這其中有市場發育與實踐基礎的問題,也有認識與理論的問題,金融市場中的很多事情不發展到一定階段就立法反而會變得很被動。民間私募基金可能會在規范與不規范之間較長期存在,但要自覺遵照執行相關規范,尋求合法合理的生存與發展空間,不得觸犯法律。要嚴格與非法集資、非法經營、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劃清界限,特別要旗幟鮮明地反對帶頭大哥這樣的假冒私募基金的欺詐行為。

私募基金在發達市場是個成熟事物,但在我國,有些基本問題在理論上還是應該深入探討,以統一認識,為規范制定奠定基礎、提供依據。

如基金的性質,不論是公募或私募,公司式或契約式,基金都應該具有信托性質。與日本將基金作為財團法人不同,在中國,基金既不是法人也不是機構,是個虛的東西,基金管理人才是實體。所以基金規范并不能簡單照抄照搬。

又如管理人的資質問題,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及投資者保護至關重要。金融機構作為基金管理人的已無問題,其資格規范即將明確;而民間的、非金融機構作為基金管理人也要有準入規則,以防止魚目混珠,不給欺詐者鉆空子。

還如私募基金的投資者資格問題,現在投資者比較混亂,很多私募基金的門檻是很低,誰都可以作為私募基金的投資者,當然問題出在管理人身上,這也是政府擔心的一個問題。從國外的經驗來看,一般的小投資者是不能投資私募基金的,小投資者應投資公募基金;只有資金量較大的投資者才投資私募基金,這樣就有比較大的承受能力,才不會影響到社會的穩定以及基金本身的安全?,F在金融機構管理的私募基金,已將投資門檻大大提高,這是趨勢。其他私募基金也應按此辦理。

灰色地帶的陽光化

我們說私募基金法律地位不明確,處于法律的灰色地帶,主要是指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對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這樣一種以非公開方式投資于企業股權的投資方式則是完全合法的。從中央到地方,對其都是大力扶植的,甚至在一些風險投資公司中參股。央行副行長吳曉靈曾明確表示,私募股權投資投資于未上市的股權,用現有的民事和公司、證券法律框架,完全可以約束其法律關系,因而其法律地位是明確無疑的。

而對于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并未作出明確規范。因此目前并無專門規范私募基金的法律、法規、規章。雖然《公司法》、《民法通則》、《合伙企業法》、《證券法》、《信托法》等可以給予私募基金一定的間接法律支撐,一些專家也認為“法無明文禁止即不違法”,雖然目前我國法律中只規范了公募基金,但現行法律也沒有任何禁止私募基金的規定存在,所以不能說私募基金是違法的或非法的。但是必須承認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仍處于“灰色地帶”,實際中理財工作室、資產管理公司、投資咨詢公司等均無法律上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準生證”,處于地下的半公開狀態。因此抓緊研究適合中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的合法形式并盡快出臺是當務之急,銀監會的《信托公司管理辦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實施,使信托成為目前私募基金合法化的主渠道。隨著《合伙企業法》實施,有限合伙也將成為私募基金合法化的重要渠道。

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是大勢所趨,對這一市場的監管應當維護和保障市場的安全和穩定,保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同時也要基于私募基金與公募基金不同的特點和功能,確保使其在自有規律的路徑內發展,有利于其固有功能價值的實現。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特點有1、其在經營管理方面有更大自由度和多樣性的投資方式;2、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委托關系比較簡單,委托鏈短,投資人與基金經理之間有著密切聯系和緊密利益關系;3、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是一類適合于高收入富有階層的投資方式,而不是向廣大的普通投資者開放。

這些特點是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特有的價值所在,相應的監管立法和實踐別要注意幾點:1、限制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向普通投資者吸納資金,僅允許其向資金實力雄厚、自我保護能力較強的投資者銷售;2、為了更好地發展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應當在相關立法中明確界定“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這一法律概念,獲得市場的認可;3、對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具體運作放松監管,充分發揮其投資靈活、激勵機制作用大等優勢。

私募基金的法律定位

對私募基金進行準確的法律定位,需辨析下列幾組關系。

私募基金不是“私人的基金”或是“私有的基金”,私募基金只是按非公開發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資對象募集資金而設立的投資基金,它與財產所有權制度或私有制并無直接的緊密聯系。將私募基金看做是“私人的基金”,或者認為它是“私有的基金”、“私營企業”的觀點都是對私募基金的誤解。

私募基金不是“亂集

資”、“非法集資”。亂集資概念比較含糊,沒有確定的法律含義;而“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和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不特定公眾籌集資金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給予回報的行為。非法集資從一開始就是不合法的,投資者不但自我保護能力弱,且在運作過程中處于極其不利的地位,極易受到資金管理者的損害與欺騙,并且非法集資的運作不透明、不規范,風險極大,極易引起信任危機甚至危及整個金融體系的安全。我國目前的私募基金是市場自我創新的產物,雖然它還沒有取得法律上的承認,但可以預見這將是為期不遠的事。而且從運作上看,目前我國私募基金的運作大多參照公募基金的相關規定,一些私募基金運作規范程度絲毫不讓公募基金,據業內人士介紹一些規模較大的私募基金已開始運用美國的相關市場規則和公司管理章程。從集資對象來看,私募基金是向有一定經濟實力、一定投資經驗、有能力進行自我保護的特定群體。而非法集資的對象為社會不特定公眾,自我保護能力受其知識經驗的限制而有所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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