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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證券投資計劃范文1
關鍵詞:證券 投資 研究
建立個人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制度是當前深化經濟和金融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對于開辟境內投資者的新投資渠道、配合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改革的實施、分散和化解國內金融風險具有十分深遠的意義和積極作用。當前建立個人境外證券投資制度,是水到渠成的。
一是經濟發展水平決定我國具備了資本輸出的基礎經濟條件。根據聯合國數字,當前我國的人均GDP已接近3000美元,部分城市甚至超過5000美元。按照英國國際投資領域專家約翰?鄧寧的“經濟發展四段論”,我國經濟發展水平整體上接近第三至第四階段,符合“吸收外商直接投資增長,開始有對外投資流出,但跨境直接投資仍為凈流入,直接投資流出上升金額和速度快于流入”的特征,我國對外直接投資應當也已具備了資本輸出的基礎經濟條件,可以進入全面、高速發展的階段。二是高額的外匯儲備為發展境內個人境外直接投資提供了充足的資金支持。發展境內個人境外證券投資,將官方資本輸出轉化為境內個人通過市場機制的資本輸出,提高外匯資產的利用效率。同時,增強民間持有外匯的意愿,實現“藏匯于民”,減輕人民幣升值壓力。三是建立個人境外證券投資制度,與推進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和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等重要改革相配合,協同推進。當前人民幣匯率市場化改革進程會加快,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已開始提上改革議程。這兩項改革的順利推進離不開國內個人投資者的積極參與,而且其改革的紅利也應讓廣大的國內個人投資者分享。四是有利于規范并促進直接投資項下有序的資本跨境流動。長期以來,我國境外投資管理體制對境內個人境外證券投資一直未予政策認可,制度的缺失迫使確有投資需求和投資能力的境內個人通過多種灰色渠道開展境外證券投資,游離于境外投資管理和統計之外。建立規范化的個人境外證券投資渠道,既有利于加強對個人項下跨境資本流動管理,也有利于維護個人境外投資的合法權益。五是這項制度推出和實施后,將使國內個人投資者獲得一種合理合法的新投資渠道,這既可分散投資風險,又可獲得較好的投資收益,彌補境內個人現有理財產品和投資渠道的缺陷,獲得更多理財工具。
2、境內個人境外證券投資現狀及投資需求
2.1、境內個人境外證券投資渠道有限
現行外匯政策框架下,境內個人購買境外上市公司股票只能通過以下渠道:一是QDII形式,即通過銀行、基金管理公司等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ualifiedDomesticInstitutionalInvestors)進行境外固定收益類、權益類等金融投資;二是特殊目的公司,即個人通過設立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PurposeVehicle)設立境內融資平臺,通過反向并購、股權置換、可轉債的資本運作方式在國際資本市場上從事各類股權融資活動,利用境外融資滿足企業發展的資金需要;三是個人通過所屬公司或境內機構參與境外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認股股權計劃;四是將個人財產轉移境外后進行投資。
通過設立特殊目的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及境外財產轉移等進行的境外投資須經外管局審批,控制較嚴,總量也十分有限。當前境內個人購買境外上市公司股票,主要通過QDII形式購買基金公司的開放式基金來進行。但是目前QDII的投資額度依然偏小,業務發展緩慢。國內資本市場的QDII業務,在2006年開始起航。從實際看,國內基金管理公司方面,截至2012年末,共有32家基金管理公司獲得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業務資格,71只QDII基金成立(華安的首只清盤,現存70只),資產凈值約632億元人民幣。從當前基金公司QDII業務的發展現狀看,并不能滿足個人境外證券投資需求:一是QDII基金投資者投資回報不佳,QDII基金都遭遇到贖回現象;二境內銀行及基金公司國際投資經驗不足,風險管理薄弱,QDII產品同質化現象普遍,缺乏核心競爭力;三是QDII產品本身對投資者而言缺乏自主投資決策權。
2.2、“灰色地帶”的個人境外證券投資大量存在
據了解,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對自然人參與本國股市交易沒有嚴格的限制,一些境外券商和境內理財機構便利用這一點,大肆招攬境內居民參與境外股票交易。根據香港交易所刊發的《現貨市場交易研究調查》,過去十年,中國內地投資者在港股市場的交易額復合年增長率高達47%,遠高于其他類型投資者。盡管不被允許,但仍有境外許多基金、證券經營及理財機構(以下統稱境外券商),開辦了中國居民個人買賣境外上市股票業務。其運作流程是:境外券商利用在大陸開設的辦事處,暗中進行業務宣傳,拉攏境內居民個人投資境外證券市場;辦事處為申請開戶的境內居民審核資料并郵寄出境,境外券商再通過電話與境內居民核對個人信息無誤后,代客戶開立證券交易系列賬戶,并將賬號和密碼以電子郵件方式告知客戶;客戶根據收到的信息,以學費、生活費等“合理”理由購付匯,將外匯資金匯往境外證券交易資金戶;客戶在網上自行下載證券交易軟件后,即可委托境外券商買賣股票或者利用軟件自助委托從事股票買賣;客戶利用在中資銀行申辦的“一卡通”信用卡(如招商銀行“兩地一卡通”),即可辦理銀證轉賬,并通過網上操作,簡捷地將投資款及收益匯回國內。
還有部分境內個人通過多種渠道將資金轉移境外后進行證券投資,主要渠道:一是多次分拆。利用個人年度5萬美元以內購匯及匯出資金只需提供身份證的個人外匯管理政策,通過多次分拆,陸續將資金匯出,將支出申報為“境外旅行”、“出國留學”、“探親”等;二是通過地下錢莊流入流出;三是通過攜帶外幣現鈔實現資金流入、流出。
3、開放個人境外證券投資風險分析
3.1、影響國內宏觀經濟風險
一是可能對我國宏觀經濟帶來沖擊。2013年以來,國際證券市場的收益狀況要優于國內證券市場,美國市場不斷創出新高,日本市場上漲超過20%,歐洲市場雖然經歷了塞浦路斯危機,但回報率依然接近6%,而我國證券市場表現平淡。而且長期以來我國對境內個人證券投資基本限制,一旦渠道暢通,可能形成部分個人長期積聚需求的集中釋放,資本的大量外流,可能會引致外匯收支出現逆差,勢必對我國的宏觀經濟帶來一定的沖擊。二是增加我國調控人民幣匯率難度。由于境內個人對外投資,一定規模的境內個人資本積累于國外,但當國內匯率存在較為明顯波動趨勢時,由于資本的趨利性,這些資本就會順勢而動,增加我國調控人民幣匯率的難度。三是在一定程度上給我國實體經濟帶來影響。我國的實體經濟中,相當部分源于個人出資,實體經濟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個人資本的持續支持。但當境外直接投資政策開放后,將引起境內個人資本分流,從而減弱對國內實體經濟的投資支持力度,從而削弱國內實體經濟的發展。四是一定程度上影響國內金融市場。境內個人為獲取投資收益,將一定資金用于炒股,購買國庫券,購買銀行理財產品,購買保險等投資項目,當個人境外證券投資放開后,面對境外更好的投資機會,一部分個人資金會從境內轉向境外,從而降低了國內資本市場融資能力。
3.2、加大違規資金流動風險
一是加大境外投機資金流入的動力。個人境外投資股票市場的放寬在暢通境內合規資金外流渠道的同時,也提供了投機資金的回流途徑,可能成為更大規模資金流入的動力。二是提供非法資金“洗白”的機會。境外證券市場風險和交易規則與內地有很大不同,加上人民幣升值狀況,謹慎性的投資者未必會積極參與,倒是出于非法目的的資金,比如洗錢資金,會不顧及成本積極參與,非法“洗錢”資金獲得了十分寬松的“洗白”機會。三是部分境內企業可能利用企業和個人外匯政策范圍的差異,利用境內個人對外直接投資達到其超范圍投資的目的。如境內個人可對外期貨期權投資,而對于企業一般境內金融企業或大型的企業才允許有這種投資資格,這種情況下,為規避政策限制,境內企業就會借道境內個人投資境外期貨期權市場獲利。
3.3、加大投資者投資風險與匯率風險
一是境內個人投資者到境外進行證券投資,由于其信息、能力、知識等方面的不足,必然面臨一定的風險。二是投資本金和外幣投資收益的匯率風險,規避匯率風險的主要途徑是通過遠期、掉期、外匯期貨、期權等衍生工具鎖定遠期匯率,而國內個人投資者參與外匯市場受限,匯率風險則完全由個人投資者承擔。
4、個人境外證券投資政策框架
我國個人境外證券投資可分為三個步驟:一是初始嚴格控制;二門檻降低,有控制的開放;三是完全放開。今年的中國人民銀行工作會議上,“積極做好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QDII2)試點相關準備工作”被列為央行2013年重點工作之一。目前我們正處在個人境外證券投資的第一步驟時期,即將推出的QDII2將進入第二步驟。QDII2是在人民幣資本項下不可兌換條件下,有控制地允許境內個人投資境外資本市場的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投資業務的一項制度安排。面對高度市場化的境外證券市場,在政策開放的過程中,若沒有相對完善和健全的市場規則和監管機制,相應的風險很難得到有效地控制。個人境外證券投資的開放在技術和系統上其實比較簡單,重點是有關政策的落地和跟進,同時也需要相關配套制度安排。
4.1、制定境內個人境外證券投資的法律法規
制定《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境外證券市場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明確監管者、投資者以及外匯指定銀行三者的權利與義務,規定適應境內個人直接投資境外資本市場的投資規模(初始投資規模及最高投資規模)、調高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個人結售匯年度總額。
4.2、建立完善的境內個人境外證券投資管理體系
一是外匯管理部門方面:根據擬出臺的《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境外證券市場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規范個人境外直接投資核準登記管理,負責投資者主體資格審查、項目審查、及投資額度審查。建立個人境外直接投資年檢制度,通過年檢,了解個人投資者真實的資本市場交易情況,加強對個人投資者的動態管理。確保外匯資金封閉運行,投資者證券投資跨境資金只能在外匯局指定的銀行之間收付,不得向第三方劃轉和在境外存取,防范境內外其他外匯資金混入證券投資資金跨境流動,加強非現場數據的監督和分析。二是外匯指定銀行方面:投資者境外直接投資必須開立專用賬戶,其外匯資金收支均應通過個人資本專用賬戶辦理。銀行辦理相關業務時,必須堅持真實交易背景的原則,即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資金應真實用于境外證券投資。證券交易資金交割清算,必須以實際買賣證券的交易清單為依據。必須堅持現金現券交易的原則。即境內個人直接投資境外證券,必須以在資金賬戶存有的足額外匯或在證券賬戶存有的足額證券為前提,嚴格杜絕融資融券和買空賣空。
4.3、加強投資主體的管理和投資者風險意識宣傳
一是設置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者主體資格條件,作為個人境外直接投資核準登記的審查內容之一進行管理。投資主體需要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①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件;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③18周歲以上;④必須擁有5年以下股票市場操作經驗; ⑤個人投資者與境外證券交易所簽訂風險投資書;二是加強投資者風險意識宣傳工作,充分向投資者揭示投資風險,使投資者形成風險自擔的意識。同時應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控制風險,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個人證券投資計劃范文2
據統計,目前全國證券營業部數量已達4652家,自2009年起的短短30個月,數量激增50%以上!中國證券市場剛剛經歷了一輪券商新設營業部和服務部升級的狂潮。
從千分之三,到萬分之八,再到萬分之三,股票交易傭金率近年來的直線下降,讓不斷擴張網點的各大券商身陷“越擴張,越無利可圖”的困境。
窮則思變。2011年1月1日開始施行《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管理條例》使券商和證券咨詢機構取得了“收費薦股”的合法資格。通過投顧服務,券商可以將簽約客戶的傭金比例提升至千分之三。投顧業務也成為券商開創營收新藍海的利器。
國外理財經驗表明:理財業蓬勃發展,從宏觀上講對振興第三產業和國家避免泡沫經濟具重要作用。從微觀方面講,對切實提升百姓生活質量和一生財務安全體系的構筑,具有決定性的影響。伴隨中國中產家庭的崛起和老百姓收入水平的提升,尤其是富二代的投資培訓和理財訴求孕育了很多像私人保鏢和私人醫生一樣的私人證券投資顧問應運而生。
數千投顧同臺競賽 八仙過海各顯神通
2011年3月證券時報首家發起了“2011中國最佳投資顧問評選”。此次評選最終確定的參賽人數為3456人,覆蓋60家國內主流證券公司。經組委會嚴格審核后,最終符合參賽條件的有效報名人數為2800人,其中,參賽前已獲得投顧資格的選手共有1502人,占賽前有效報名人數的53.64%。
2011年3月3日至7月19日,市場整體走弱,滬深300指數下跌約4%。與此同時,投顧大賽參賽選手前100名市場收益率均超過了5%,前10名的均值更是高達50%。
深圳今日投資財經資訊有限公司作為活動的技術支持方,為比賽提供了交易平臺――“在線分析師客戶端”。據悉,該股票軟件和市面上普遍流行的股票軟件最大的不同是,它是國內第一款基于華爾街量化投資模型的股票分析軟件,投資者不僅能夠從基本面、技術面、機構認同度三方面對每一只股票進行量化分析,而且對于手中不好的股票,還能夠利用系統進行多維度的智能換股。長江證券高級投資顧問徐傳豹就表示,該軟件和其它軟件的確很不一樣,他不僅自己一直在用,而且也推薦給了很多客戶使用。
何謂”投顧元年”?
2011年1月1日《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管理條例》正式開始施行,因此,2011年被稱為”投資顧問元年”,簡稱”投顧元年”。
管理條例的出臺背景:券商靠天吃飯的局面未有明顯改善,盈利模式非常單一;”黑嘴”、”帶頭大哥”等不法行為充斥市場,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急待規范;諸多投資咨詢公司一年動輒數億的收入;券商在投資咨詢業務領域的營銷較為蒼白,券商的金字招牌沒有物盡其用。
投資顧問的作用
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是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一種基本形式,是指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接受客戶委托,按照約定,向客戶提供涉及證券及證券相關產品的投資建議服務,輔助客戶作出投資決策,并直接或者間接獲取經濟利益的經營活動。投資建議服務內容包括投資的品種選擇、投資組合以及理財規劃建議等。向客戶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的人員,應當具有證券投資咨詢執業資格,并在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登記為證券投資顧問。證券投資顧問不得同時注冊為證券分析師。
很多券商僅僅把自己定位為銷售產品和簡單的金融服務,而不是教育投資者的公司,銷售型和教育型是券商要考慮的兩種業務結構。證券投資顧問的本職正是要糾正客戶的錯誤投資觀念,幫助其達成財務目標,不能提供”撓癢癢”服務或者鼓勵易賺取傭金收益。證券投資顧問應該把多年潛心所學和實戰經驗化為具體的證券投資顧問服務,為受托者帶來更好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的服務。
投資顧問的職責
投資者教育。投資顧問幫助客戶理解財務知識和投資常識,了解專戶理財業務;幫助客戶理解投資機會和一般的投資誤區;引導客戶理解和評價風險。
全面的需求分析。全面了解客戶的財務狀況和需求,幫助客戶確定理財目標.量身定制的投資方案?;谌娴目蛻粜枨髨蟾?,為客戶制定投資方案。投資顧問將向客戶詳細闡述制定投資方案的根據,與客戶充分溝通,達成一致。
解讀投資管理報告。每個客戶特定的投資組合都將在規定的期限出一份投資組合報告,這份報告不僅包括投資組合在過去的時間段內的業績表現,也包括投資組合經理對投資業績的評價與解釋,對未來投資環境的判斷。投資顧問將幫助客戶解讀這份報告,幫助評價投資組合運作是否符合客戶的目標。
調整投資方案。投資顧問將幫助客戶對上一年的投資決策做一個回顧,確定是否要維持目前的資產配置或根據客戶的財務目標或投資期限的改變做出調整。
投資顧問引領了理財服務的始終,推動了各項服務的進展,是客戶與整個專戶理財服務團隊之間溝通的橋梁。
投顧的要求
身兼多能的金融通才:一個優秀的理財顧問,不僅應該熟悉金融產品,還要熟悉各種投資工具和產品,如保險、證券、不動產甚至郵票、黃金等等,以及對相關法規的掌握、運用,只有具備相當的專業知識和敏銳的洞察力,且將自己所學所知不斷更新,才能為客戶提供有價值的資訊。
強勢的專業背景:優秀的理財顧問身后,應該有強大的數據、政策平臺作為支持,以確保為客戶所制訂的方案規避可能出現的風險。
良好的職業素質:具有良好的信譽,一切以客戶為先,嚴守客戶資料的隱私性和保密性。
我國投資顧問的基本條件
具有中國國籍;本科以上學歷;考試通過《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分析》;兩年以上證券從業經驗。
投資顧問在海外
“內地稱為投資顧問的人,我們在香港和其他海外市場,管他們叫做股票經紀人。”某香港券商副總經理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全球股票經紀人業務開展最成功的證券公司當屬美林證券,”美林模式”也是被研究和模仿最多的投資顧問模式。
美林證券的每個經紀人都管理著許多客戶,少則一二百,多則七八百,甚至上千,管理的資產從幾千萬到上百億。最新公開資料顯示,美林證券的零售客戶資產達1.6萬億美元,高凈值客戶資產超過9000億美元,投資顧問人員逾2.5萬人,三項指標均居全球第一。
“美林明星投顧的平均年齡51歲,從業年齡超過25年,知識和經驗相當豐富?!蹦戏侥炒笮腿掏顿Y顧問部總經理對本報記者表示。
發展空間不可估量
證券傭金大幅下降,對整個證券行業的盈利狀況造成了負面的影響。從長遠來看,一方面,隨著證券營業網點繼續增加,區域壟斷市場被打破,非現場交易成為主流,證券傭金在相當一段時間內將可能維持低迷的態勢。另一方面,隨著國民財富的逐步積累,證券市場上存在著現實的個性化的投資理財需求。由此可見,發展投資咨詢業務,符合證券市場的趨勢和證券投資理財需求,將成為證券業務新的增長點。
“什么樣的客戶最需要投資顧問服務?我們的理解是擁有一定資產規模的、自我研究能力一般的、歷史投資業績較差的客戶。”據東方證券和申銀萬國證券測算,當前A股市場的投資者有潛在投資顧問服務需求的比例約占10%。
對于投顧業務的市場潛力,東方證券投顧業務負責人算了一筆賬:假設目前全行業的平均股票交易傭金率為萬分之八,接受投資顧問服務的客戶傭金率提升至千分之三上限,那么10%的客戶簽約率相當于為全行業貢獻了萬分之二點二的增量傭金率。
按照2010年滬深兩市64萬億元的單邊成交金額計算,10%的投顧簽約客戶全年將為全行業帶來280億元的增量收入,投顧創造的利潤空間至少達到150億元!作為對比的是,2010年所有公募基金在券商營業部的”分倉”傭金收入,不過62.4億元。
券商關注投資顧問業務的原因還不僅于此。
2010年12月,廣發證券財富管理中心高調揭牌,正式拉開了券商進軍財富管理領域的序幕。廣發證券財富管理中心定位于為高凈值客戶提供專業服務,入門標準為人民幣1000萬,這幾乎已經達到了私人銀行的資產門檻(100萬美元)。
此后,包括國金證券、方正證券、東吳證券在內的多家券商宣布成立財富管理中心,雖尚未明確提出1000萬的進入門檻,但目標都直指高凈值客戶。
“如果僅僅把投資顧問業務的推出理解為券商可以靠薦股收費,那顯然還沒有理解投顧業務的真正內涵。我們所理解的投資顧問,是大的財富管理概念?!必斖ㄗC券相關負責人如是對記者表示。
商業銀行是國內財富管理領域的先行者。2005年,瑞士友邦銀行首先在中國開辦私人銀行。此后的四年,先后有9家國有銀行和股份制銀行開辦了私人銀行。這些私人銀行紛紛構建了財富管理中心,組建了包括證券、基金、保險、黃金、房地產、稅務、藝術品收藏等多領域專家在內的專家顧問團隊,為高凈值客戶提供服務。
券商在行動
實際上,幾年前曾有少數券商嘗試過投資顧問咨詢收費模式,但當時收效甚微。據介紹,包括國信、銀河、國泰君安等大型券商均做過此類嘗試。但因為收費名目模糊,簡單加工的信息難讓客戶滿意等原因被叫停。時至今日,證券投資顧問相關規定的出臺,總算讓券商能夠”借”投顧之名合理收取咨詢費用。根據相關規定,投顧的基本要素是提供證券投資建議、收取服務報酬,其功能定位為輔助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幫助客戶實現資產增值。
當”降傭”大戰造成券商全行業皆傷,降無可降之時,在南方城市的某些營業部,一種注重投研能力,以”投資顧問”為核心的全新經紀業務模式,已悄然生根發芽。
國信證券第一個吃螃蟹。國信以營業部為單位,組建起包括市場經理、研究人員、專業客服等10人左右的投資顧問團隊,為投資者提供包括”一對一持倉賬戶分析診斷”、”機構研究報告精選”、”模擬實盤薦股”等在內的大量增值服務。投資者想要獲得這些服務,也必須承擔更高的傭金率,最高可達千分之三。
“最初聽說這種做法,我們都感到有點匪夷所思?!饼R魯證券青島某營業部經理尹明難抑自己的驚奇之情,當其他營業部都在使用”萬三”傭金拼命攬客的時候,國信竟然還把傭金率往上調!
更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國信證券的”奇招”收到了”奇兵”效果。憑借投資顧問這個”殺手锏”,國信營業部四處出擊,從競爭對手處”挖”走了不少大客戶,在業內引起強烈反響。
“傳統的經紀業務以市場營銷核心,而新型的經紀業務則以投研能力為核心?!闭闵套C券上海萬航渡路營業部副總經理張韜一語道破天機。
券商目前開展的證券投資顧問情況:
(1)中金北京建國門外:只有200萬元以上資產的客戶才可以享受到投資顧問一對一的服務,要求投資顧問至少有7年以上證券從業經歷。
(2)銀河北京金融街:該營業部共三層,目前投資顧問的業務還沒有真正開始,正在組建投資顧問隊伍。以后會把一些比較資深的客戶經理轉為投資顧問,暫時規定300萬元以上可以享受投資顧問一對一服務,開始做時可能還會調整門檻。投資顧問提供服務會通過上調傭金來實現。
(3)國泰君安北京知春路:50萬元以上的金卡客戶可以提供一對一的投資顧問服務,客戶可以和投資顧問隨時溝通,并無其他附加的費用。
(4)國信北京平安大街:該營業部交易額為北京第一名、全國第5名。專門設立了財富中心,達標客戶由投資顧問提供服務,但傭金要相應提高到3%。目前有6名投資顧問,享受投資顧問服務的門檻最少是5萬元。往上從30萬元到300萬元不等,可以享受到差異,比如不同級別的客戶被投資經理的服務頻率不一樣。
(5)國泰君安上海江蘇路:該營業部一樓網點人員配置較少,工作人員稱股票賬戶資產在5萬元以上可以擁有投資建議短信服務。
(6)國金上海遵義路:工作人員說,手續費一直在降低,所以我們現在推出這種投資咨詢的產品,至少可以讓傭金不再降低。國金證券的”金航標”、”金航道”等,是國金營業部都有的服務產品,分資產10萬和50萬兩個等級,分別承擔0.27%和0.3%的交易手續費。如果資產不到50萬又要高端服務,則額外收取0.1%的手續費。
(7)國信上海北京東路:營業部工作人員說,一直是全國三強,交易額是全國券商所有營業網點的前三名?!蔽覀兠恐芏紩泄稍u會,另外,我們有一個叫做金智慧的服務,可以讓炒股變得非常簡單,整個國信證券只有我們有”?!苯鹬腔邸辟~戶里面最主要的是模擬基金操作,金智慧用戶可以每天看到3只模擬基金的操作。金智慧沒有準入門檻,但交易手續費為0.3%。
(8)招商廣州天河北:電話咨詢人士稱,招商智遠理財服務有4種分類,其中的智贏和智睿門檻30萬。同時,又按資產額大小分為鉆石(1000萬)、金卡(100萬)客戶,提供一對一服務。
(9)國信廣州東風中:該營業部交易額為廣州第一,提供金色陽光高端咨詢,以及V客理財服務。20萬以上資產即可有投資顧問服務,但同時也有傭金要求?;旧希?0萬資產的客戶,要求0.3%手續費。
以上現實反映出券商們所提供的證券投資顧問服務的層次高低不一。并不代表行業的最終發展方向。
遭遇收費難題
“具體的細節都規劃好了,如何向客戶收取這個費用反而成了當前最需要解決的問題?!鄙钲诘貐^某券商投資顧問負責人表示,計劃近期在公司內部出臺投資顧問服務收費相關細則。
據了解,部分在投顧咨詢收費上研究多時的券商指出,鑒于目前客戶保證金賬戶不能做他用,在向客戶收取咨詢費用上部分券商做過了收入現金、積分兌換、短信支付等嘗試。但這三種收費模式各有各的難題,受訪的多家券商指出:現金收費方式一來不方便,二來不利于未來大規模開展業務;積分收費模式兌現比較滯后,拖慢業務開展的進程;短信支付也不是長遠之計,除了金額限制之外還有運營商的成本問題。
“未來2~3年,將是投顧咨詢收費摸索、整合、調整的時期?!北本┠橙掏顿Y顧問相關業務負責人表示。
券商也意識到,無論是投顧業務收費還是經紀業務的轉型都是一個趨勢,難以馬上見效果。例如,加拿大券商也是從2007年才開始出現傭金模式創造的收入占比逐漸減少,費用模式占比逐步上升。
收費的內外環境尚不成熟
投資顧問業務是券商積極推進的業務之一,雖然目前各券商均將此項業務提到戰略層面。但真正為公司貢獻業績,依然有一段路要走。”我們近期正在忙著給各營業部的客戶進行投資者教育,期望通過此方式與投資者形成溝通,讓他們認可投資顧問,在享受服務的同時能給予一定的付費。”一家券商深圳分公司負責人表示。
招商證券經紀業務部相關負責人也表示:”目前投資顧問業務開展順利,上半年已經形成470多人的團隊。但目前依然不具備合適的外部和內部環境來收費?!鄙鲜鲐撠熑吮硎?,收取傭金是投資顧問貢獻業務的一個方向。但由于目前市場環境較為復雜,內部管理的優化也需要一個過程,因此短期內向客戶提出收費較難。另一方面,目前投資顧問業務朝著差異化方向發展,而在差異化未形成之前,貿然收費會令投資者較難接受?!笔召M其實很簡單,環節也很明了。但要考慮的問題是,市場環境是否合適,投資顧問隊伍的專業能力是否達到一定專業水平,投資者是否會接受。”他表示,在經紀業務同質化依然明顯的情況下收費不太現實。
券商業務面臨三大改變
隨著各家券商全面籌建投資顧問團隊,券商業務將面臨三大改變:咨詢服務與通道服務相分離;投研業務集中度進一步提升;財富管理業務進一步細化。
咨詢服務與通道服務相分離
今年以來,傭金費率水平大幅下降,大幅拖累券商業績。隨著證券營業網點繼續增加,區域壟斷市場被打破,非現場交易成為主流,通道服務傭金費率水平將保持低迷態勢。
對此,華寶證券分析師曹桓認為,監管層將投資顧問業務規范化,實際上指明了經紀業務新的增長點。投資顧問的定崗,并與單純研究報告的研究人員分離,打破了長久以來研究業務、經紀業務相隔離的狀態,有效地解決了研究業務與經紀業務融合問題。
同時,《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中明確提出了證券投資顧問協議應當包括”收費標準和支付方式”,”解除協議前提供的服務,可以向客戶收取適當的勞務報酬”。這意味著原本只能通過收取傭金實現價值的證券投資咨詢業務,將獲得獨立收費渠道。
據了解,目前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正在探索的收費模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根據客戶資產規模相應收取管理費;另一種則是通過向客戶提供個性化的投資產品,獲取收益。
投研業務集中度或再提升
在不少業內人士看來,隨著投資咨詢業務的深入,強大的投研業務支持后臺將成為未來券商核心競爭力。受投研業務成本影響,老牌投研機構在一定時期內仍繼續占有優勢。
據介紹,證券公司投資咨詢業務的實力看,申銀萬國、中金公司、中信證券、國泰君安、國信證券在投資咨詢業務領域有著傳統優勢。從近年基金公司的分倉情況來看,前10名市場份額雖有下降,但始終保持在50%之上,這說明投資咨詢業務的市場份額相對集中,大券商在投資咨詢業務領域仍有著較大的競爭優勢。業內人士表示,投研機構的實力一般很難在短期內迅速提升,這與全公司研究體系、風格相匹配。當投研實力在經紀業務支撐之下,強者愈強、弱者恒弱的局面短期內將難于改變。
“從服務來說需要分層次,各大中小券商都應該有自己的生存方式,最后形成什么格局現在還不好判定。如果規定只利于大券商我們應該對這個立即作出調整,這才是符合市場的?!彪m然在10月底的內部討論會上,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小券商在”投顧時代”仍有生存的空間,但談話中對小券商生存隱憂的擔心已表露無遺。
分析人士指出,監管部門推出投顧業務的目的是扭轉證券業”靠天吃飯”的格局,未來以投顧業務為代表的增值服務在券商利潤中的比例將越來越高,小券商的日子也將越來越難熬,部分小券商將難逃邊緣化或被兼并的命運。
“在內容提供方面,大券商依靠強大的研發實力,能夠直接從研發部門獲取充足的彈藥。部分營業部甚至都擁有自己的分析師團隊,在規定頒布之前就已經開展了類似的服務工作。此外,大券商的客戶資源相對高端,對于講究增值服務的投顧業務來說,無疑占得了先機”。分析人士說。
促進財富管理市場成熟
投資顧問的興起,將有利于財富管理業務進一步細化、成熟。深圳某大型券商經紀業務部總經理表示,目前相當一部分客戶需求仍停留在”推薦牛股”的階段,對于理財投資還沒有形成一套較為完善的認識體系。他認為,投資顧問在引導客戶做財務規劃時,還肩負著投資者教育的職能,可以有效地為投資者普及金融理財知識?!蹦壳埃胀ㄍ顿Y者的投資理財缺乏嚴謹的理念。”曹桓表示,”投資顧問能夠在細化客戶需求上,優化投資組合,這實際上有利于促進財富管理業務市場的成熟?!?/p>
業內人士指出,國內財富管理業務發展方向應該朝類似國外客戶養老金、教育、房貸等較完備的細化體系發展。
投顧主導權爭奪戰已展開
目前,各大券商正針對投顧業務的內容提供、組織架構設立、渠道和技術支持進行緊鑼密鼓的準備。與此同時,為爭奪投顧這塊大蛋糕,經紀和研發部門的”爭奪戰”早已打響。
”如果將投顧業務比作大炮,經紀業務部是炮筒,研發部門則提供充足的炮彈,但開炮的命令由誰發出,就勢必牽涉到主導權的爭奪?!币晃回撠熗额櫂I務的券商內部人士表示, “如果券商的研發和經紀業務的主管副總裁是同一個人,開展起來就順當得多,如果不是同一個人,那中間要牽扯到太多的協調問題。現在許多券商投顧業務還沒開展起來,就卡在了這個問題上。 “
從目前投顧業務的發展雛形看,其核心架構包括內容提供、人員組織架構、技術后臺提供以及客戶管理四大塊,而上述四大塊業務主要涉及經紀和研發部門。在去年10月底舉辦的投顧業務內部研討會上,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明確指出,”研報是投顧服務的基礎,投顧服務是經紀業務的增值服務。研報的使用者包括證券公司的經紀部門,因為它要利用研報形成相應的產品給投資者提供相應的服務?!?/p>
在經紀和研發部門的爭奪之下,投顧的組織設立方式也透露出兩部門的實力對比。其中,經紀業務部門占強勢的券商,一般選擇將投顧和客服部門進行整合,作為二級部門掛靠在經紀業務部門之下。而研發占主導的券商中,則將投顧業務作為一級部門獨立出來,甚至直接由總裁統一領導,以便有力量同時協調兩個部門的工作。
投顧人才爭奪戰正在進行時
根據中國證券業協會的數據,截至7月18日 ,已經注冊在案的投資顧問人數為13959名。注冊投顧人數靠前的券商幾乎都是國內第一階梯大券商,前三名分別為廣發證券、國泰君安和銀河證券,這三家券商注冊在案的投資顧問人數分別為911人、860人、728人。
一場投顧人才的”搶奪戰”已然在業內打響。
“既然方向已經明確了,大家都想搶先發優勢。最明顯的表現是在投顧人才的儲備和爭奪上日趨白熱化,券商投顧數量急劇膨脹,成熟的投資顧問被市場哄搶。”某業內人士指出。
目前證券公司投顧從業人員數量已達1.4萬人,排名最前的券商投顧規模已近千人。據了解,部分券商的投顧規模在在短短幾個月中增長了數倍。
有券商人士坦言,面對當前巨大的需求缺口,沒有搶先意識的話,與競爭對手的差距會被越拉越大,因此搶奪人才現象在今后一到兩年的業務擴張期都將存在。
“之前大家還在觀望,現在基本上不觀望?!弊鳛闁|方證券投顧業務負責人之一,段軍芳越來越明顯地感到這個行業日益上升的競爭壓力。
“除爭搶先發優勢外,也是形勢所迫。大家都知道(投顧)缺口很大,機會很多,如果沒有這種搶先意識的話,本來該你爭取過來的人才被別人搶去了,你與別人的差距就是兩倍的落后。”
可以這樣說,對于投顧業務,券商已經從前期的迷茫期,進入到了當前的趨勢認同期。而隨著行業進入競爭階段,最明顯的變化是投顧數量的急劇膨脹。
據中國證券業協會最新披露的從業人員信息數據顯示,目前110家券商中已有94家擁有投顧從業人員,投顧人員總規模已達1.4萬人。從單家券商看,排名首位的廣發證券擁有投顧人員近千人,而排名第十的華泰證券也有接近400人。
僅僅在兩三個月前,券商所擁有的投顧數量還僅為當前的一半甚至幾分之一。”當時排名第一位的銀河證券投顧數量才500多人。一些券商的投顧規模在在短短幾個月中增長了數倍。”某業內人士透露。
興業證券私人客戶部某負責人也表示,公司目前的投顧數量是507人,到年底的目標是達到1000人,明年爭取達到1500人。
而另一方面,成熟投顧的身價在券商的踴躍追逐中水漲船高?!爆F在具有一定經驗的成熟投顧月薪已經過萬,而且只是基本工資,還不包括傭金分成?!倍诬姺几嬖V記者,”投顧薪酬大致較年初上浮了20%左右?!?/p>
盡管券商擴張意愿強烈,但同時也深知盲目擴張不可取。
“拼命上的話很有可能出現魚龍混雜的局面,這給未來的投顧業務發展埋下一個隱患。從以前的經驗看,硬上、強上導致的一個后果就是基礎非常薄弱?;A一旦薄弱,出現問題就會產生很大的聯動效應,客戶對你品牌的認知度馬上就下降了?!倍诬姺颊f。
事實上,目前投顧素質依然參差不齊。據上述興業證券業務負責人估計,1.4萬投顧從業人員中,真正具備投顧業務能力的可能還不足三分之一。
從業內了解的情況看,目前投顧人員總體還有這幾方面缺陷:一是不自信;二是對自己的定位還沒有完整的規劃;三是提供的服務仍然呈現同質化的特點。
“我們有很多的投資者不肯簽協議,很大原因是認為這和通道服務差別不是很大,沒有感受到服務的價值。我們說投顧需要特色服務,不僅是有特色,還要是有用的特色?!蹦橙倘耸咳绱烁锌?/p>
業內人士認為,由于接下來一兩年投顧業務都將處于擴張期,當前這種相對無序競爭的現象可能還會持續。
“或許兩年之后情況會明顯好轉?!倍诬姺歼@樣說,”我們注意到,應屆畢業生今年進入券商的人數非常多,兩年后可能極大地緩解這個行業人才緊缺的情況。到那時,券商的精力也將從需求進入買方市場,選定投顧服務好的券商進行簽約。未來業務競爭也將反映在人才競爭上,但和現在這樣有些盲目的搶奪方式肯定不同?!?/p>
鏈接:美林的投顧業務簡介
目前,美林證券的每個理財顧問服務的客戶約200人,每年為公司創造凈收入75萬美元。
美林的投顧與公司的經紀人職能有重合
經紀業務的性質在很大程度上向資產管理方向轉化;數量眾多的投資顧問是公司的營銷前臺和公司與客戶之間的紐帶;強大的研究支持系統是公司提供的資產組合質量的保證,也是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成為美林的投顧要經過嚴格考核
培訓期間為三年,培訓期內給與固定工資,但培訓期內的淘汰率非常高,第一年通常會淘汰75%。三年內開發的客戶資產量達到3000萬美元才能取得理財顧問的資格。
如何拓展客戶
打陌生電話(Cold Call)。這是美林FC最常用,也是最有效的一種客戶開發方式;參加各種聚會;舉辦講座。美林的FC舉辦各種講座,必須要經過上級管理層的批準;美林不允許FC自己做廣告,也不允許他們上電視發表評論,所以他們舉辦講座就成為宣傳自己的最好方式;利用運動或娛樂。
如何服務客戶
基礎服務:通過金融顧問中心(FAC)為客戶提供服務,所有中心的客戶都可以得到以金融顧問團隊為基礎的服務。
有選擇的服務:推出各種咨詢產品,使美林成為一個金融服務的超市,真正做到讓客戶選擇其所需的產品、選擇其所需的各檔次的咨詢服務,以及選擇其所需的交易方式。潛在需求挖掘:借助于MIDAS(管理信息決策分析支持系統),挖掘潛在需求。依托強大的TGA(Trusted Global Advisor)信息平臺。
個人證券投資計劃范文3
關鍵詞:證券訴訟;證券市場;證券監管
中圖分類號:DF4387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3-8330(2012)01-0109-08
一、證券訴訟和證券監管相比的優越性
訴訟和監管都是重要的執法手段,并各有短長。但在不同的國家,不同的階段,不同的領域,訴訟和監管各自使用的頻率和效用也是不同的。在中國的證券執法領域,監管明顯是一種主導性的手段,但訴訟卻未必不能發揮較大的作用。簡言之,證券訴訟和證券監管相比的優越性主要為如下幾點:
1.市場相容性。作為一種在平等主體之間被動、事后、中立地裁斷的糾紛解決方式,訴訟強制性色彩較少,較為緩和且與市場自治相容。當事人可以自愿選擇是否采用這種方式來幫助解決糾紛和制止侵害行為,以及在什么時候、對哪種行為、哪些主體發起。作為市場自治、自我調整機制的一種延伸,訴訟應當是一種最基本的糾紛解決手段。
事實上,在法律與金融關系的交叉研究中,曾有一種締約理論(contracting theory)強調信賴金融市場主體自我締約和懲罰違規者的能力,認為只要有一個高效、公正的法院作為最后保護人,人們就會有激勵遵守合同,減少違法行為,監管都不見得有必要。因為違約的當事人除了會遭受信譽損失外,其不自愿履行的合同可以被法院強制執行。
2.適當性。經濟和金融活動的發展催生出了很多復雜行為,其合法性難以通過立法事先予以標準化,如公司管理者是否盡到了受信義務。各國立法對新型金融市場不法行為規定不足也是一個普遍性問題,①所以,通過訴訟機制來進行個案分析、一一界定成為一種必須。因為如果讓監管者進行規制,就會產生過度干預問題:既然監管者事先很難判定行為的合法性,就會傾向于一律禁止以減少自身的麻煩,從而阻礙有益的商業活動特別是創新的產生。對轉軌和新興國家來說,它們的法律不健全、不精細的問題更為嚴重,小股東的權利也一直受到了公司內部人的系統犯,②所以迫切需要通過法院訴訟機制來遏制這些行為。
雖然在轉軌國家可能存在著較多的對法官的外部壓力,法官能力也可能不足,從而會導致訴訟結果出現偏差。但對這個問題必須給予動態的認識。首先,法官能力和獨立性的提高只能通過不斷的司法實踐(伴之以必要的對司法權和司法審判結果的復核與制約機制)而得到加強,等待、觀望和單純的理論學習并不能解決這個問題。其次,相比之將大量證券違法行為設為不可訴,或將多種證券市場行為一律事前禁止,法院在斷案摸索時發生偏差屬于“前進中的問題”。畢竟,如果法庭不能在法律模糊地帶很好地界定公司參與者的權利和義務,那誰又能做得好呢?③
3.分散性。通過證券訴訟實現損害賠償的機制在美國也被形象地稱為“私人執法(private enforcement)”。由于其發動權掌握在當事人手中,遂賦予了當事人主動維護自身權利的可能性。雖然上市公司股權相對分散、股東眾多,而容易產生“理性冷漠”、“搭便車”等現象,但因為每一個受到侵害的股東都是潛在的“地雷”,只要有一個愿意出頭,就能引發對公司行為的質疑與追究。執行費用由市場調節而不借助政府預算或政府機構的認知,也意味著資源可以迅速調派來以應付需求。④這種觸發方式的分散性意味著充分挖掘市場參與者的積極性,“如所有之被害人皆能借民事責任之規定,而列舉該等之不法行為,則證券交易必可維持穩定之秩序,故民事責任之規定及其適用,確有協助管理市場之機能”,⑤利用民間力量來對證券違法行為進行監督,既可以節省監管成本,也能對證券違法行為維持一種較大的潛在震懾效應。⑥
進一步講,如果法律制度能夠對小股東原告賦以便利,如實行寬泛的證據開示程序、有利于外部小股東的舉證規則、允許集團訴訟、勝訴酬金安排、風險收費(contingency fee arrangements,即原告律師可從勝訴金額中按比例提成)或其他有助于聯合眾多投資者行使小額請求權的程序規則、允許以間接證據指控自我交易等,都能杠桿化般地擴大證券訴訟機制的威力,形成社會監督氛圍,從而遏制不法行為。⑦
對四種法系(普通法、德國法、法國法、斯堪的納維亞法)49個國家的實證研究也表明:對跳躍式發展的國家證券市場而言,廣泛的強制信息披露要求和便利證券投資者在信息披露不實時請求損害賠償的責任標準,是一種更為有利的市場發展機制。⑧這一觀點也得到了中國學者的激賞。⑨
4.公開性。證券訴訟的發動,意味著把股市弊案推到了陽光之下,不會存在證券監管中可能有的暗箱操作和公權力與私利交換的問題。其還能引發業界與社會的關注與思考,從而提高整個證券市場的法治水平。例如,當年的凱立訴證監會案雖未實質改變中國的證券發行制度,但推動了社會公眾深入認識和檢討中國的證券發行和整個監管制度。⑩
證券訴訟機制還能持續對證券監管機制產生推動作用。當證券爭議能順利進入法院審理流程時,也意味著在形成對證監會執法的一種監督與制約。事實上,美國證券與交易委員會積極違法行為的動因之一就是避免遭遇民事訴訟證明了不當行為的存在,而自身卻對同一案件無所作為的尷尬。
5.對證券監管的有效補充。作為社會糾紛的最終解決者,法院實際上必然承擔著在法律模糊地帶作出決斷的功能。只要一國不存在政策性的阻礙法院受理案件的狀況,一切在其他途徑不能獲得解決的糾紛都會流向法院。證券訴訟能賦予市場參與者更多的救濟機會,減少公共執行不足導致的法律法規禁止的行為可能得不到懲罰、其帶來的損失也得不到補償的問題。而且事后責任追究機制如果充分發達的話,還可以減少具有更強干預性的事前監管的使用。即使在證券監管機構相對有力的美國,其最高法院也在40年前即指出:證券領域的私人執法行動是美國證交會監管工作的必要補充。
二、證券訴訟機制在中國適用的現狀與分析
(一)證券訴訟在中國適用的現狀
雖然證券訴訟機制有著前述的諸多優點,但由于我國有著“重行政、輕司法”的國家治理特色,證券法律實施上存在著“重監管,輕訴訟”的狀況。對于證券市場這個事關經濟生活核心并占據輿論關注點的領域,執政者似乎對自治性相對較強的司法機制發揮作用心存疑慮,唯恐事態“失控”。
故而在中國的現實中,訴訟機制受到了較多限制。例如,最高人民法院一度要求各級地方法院不受理證券民事賠償訴訟案件,至今也只有已被刑事判決或行政處罰裁定確認的虛假陳述行為可以被提起證券民事訴訟。這種限制顯然不甚合理,因為法院只有在對行為人確認了舉證標準較高的刑事責任后,才能追究其舉證標準較低的民事責任,因此,也存在著邏輯上的缺陷。
而實踐中法院對證券訴訟的消極應對更是屢見不鮮。“證券民事賠償經常出現不收案、收案不立案、立案不審理、審理不判決、判決難執行、對共同訴訟設置種種障礙等情況”。法院種種對投資者權的限制與其他壓力導致了原告群體規模大大縮小,普通投資者追訴證券違法行為的熱情被大大地壓抑了。
實際上,中國已經具備一些適合證券訴訟進一步開展的現實條件。
首先,如何完善中國證券訴訟制度一直是法學研究的一個熱點,相應的知識儲備已經頗具規模。中國期刊論文全文數據庫()按主題檢索2003年至今的“證券訴訟”論文有746篇(2011年8月1日檢索)。
其次,2002年以來大慶聯誼虛假陳述案等司法實踐的艱難推進,已經為法院界、律師界和學界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驗。不少人已經總結出了相當有針對性的看法。
再次,現有法律制度也已經對證券訴訟有了相當的支撐。一個特別有利的條件是中國對律師的勝訴酬金安排的承認。司法部2004年《律師事務所收費程序規則》第4條、中國律師協會2004年《律師執業行為規范(試行)》第93條和第96條等規定均許可律師費可以根據標的比例、訴訟結果等協商收費。此類制度的存在對鼓勵律師積極參與普通投資者難以自理的證券訴訟大有裨益。這意味著中國律師在此問題上比很多歐洲同行有著更多的自由。如大慶聯誼案件中已有律師事務所對投資者承諾“不勝訴、不收費”。
(二)證券訴訟在中國適用分析
我國證券訴訟機制能否進一步推進更多地取決于當政者的改革決心。那么,到底中國是否應該“冒險”推進證券訴訟機制,這可以結合我們的社會環境來看待。
Djankov等經濟學家提出的一種指標體系認為,任何社會都存在著專制(dictatorship)和失序(disorder)這兩種社會成本,專制成本高的表現是個人財產容易被國家侵占,或國家經常通過限制新的競爭者進入市場來間接侵占人們的經濟利益。而失序成本高的表現是個人財產容易被其他個人侵占。監管與訴訟等都只不過是消除這些成本的手段。監管手段能較好地減少社會失序成本,但本身卻會帶來較大的專制成本。訴訟手段在消除失序方面不如監管手段那么有用,但不會帶來太大的專制成本。
綜合考慮這兩種手段和兩種成本在市場中的運用,則如著名美國經濟學家Andrei Shleifer所言,包括證券監管在內的任何形式的公共干預的作出都應該有一個基本前提條件,那就是市場約束甚至法院機制已經無法控制失序成本了。因為從經濟運行的邏輯上看,畢竟是市場機制發生在前,政府監管實施在后,市場是自發的,監管是人為的,監管本身又是有成本的,如果這種成本的付出不能彌補對市場成本的消弭,那發動監管的正當性顯然不足。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政府透明度、新聞自由、官僚體系運作效率都較低,過度監管導致的低效可能會格外明顯。
中國的現實是:一方面,經濟快速發展,政局穩定,特定經濟領域有限的進一步法律改革帶來不安定因素的風險較小。證券訴訟專業性、技術性較強,通常只針對數量有限的上市公司,不涉及公共政策問題,不會帶來太多的社會失序因素。即使證券訴訟最為興盛的美國被認為有一定的濫訴趨勢,但這更多的是美國的一些特殊制度安排所致,如民事裁判中的陪審團制(容易對大公司作出不利判決)、沒有實行“敗訴者承擔訴訟費用(loser pays)”的規則等,因此,即使相應的制度移植到中國來,也不一定會發生類似的濫訴問題。更不用說,中國的主要問題是證券訴訟嚴重不足。另一方面,中國法治水平有待提高,政府濫權、尋租行為并不鮮見,政府監管在證券法律實施中占據著主導,事前過度監管對市場和創新的壓制與事后執法不足并存;中央政府占據主導,地方和證券行業自有限。所以,中國證券市場治理中專制成本較大,而失序成本較小。
因此,中國更需要通過加強證券訴訟機制并相應減少監管,來降低證券領域的專制成本。就證券訴訟的特點而言,整體較為穩定的社會基礎、經濟體制和政府威權可以保證在此過程中不會大量增加社會失序的成本。證券市場既有的被監管壓抑的狀況也意味著即使失序成本略有增加,與相應的專制成本的下降相比,仍然是較小的。
三、法院因素對證券訴訟的消極影響及其克服
無論理論上證券訴訟機制有多少優越性,在中國強勢國家的背景下,指望突破性地進行制度變革,大規模展開訴訟,不僅在政治上是不可行的,在技術硬件上也會存在適應性上的困難。例如,即使最高人民法院宣布對證券訴訟的提起不再有任何制度上的限制,不少地方法院肯定還是會因為畏難和地方保護主義情緒而推諉受理。故筆者并不指望通過簡單照搬美國集團訴訟模式實現中國證券訴訟的大興,而是建議通過漸進的方式,首先通過對共同訴訟方式的松綁,讓現有框架下的制度可能性被用足,使得證券訴訟的正?!肮┙o”得以實現。然后通過集中管轄等并不激烈的制度變革,實現訴訟環境的改善,使得證券訴訟有一個正常的“接收”方。需要注意的是,這實際上都和克服當前法院系統自身的弊端有關。
(一)《民事訴訟法》中人數不確定的共同訴訟的落實:克服法院的逐利動機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了兩種共同訴訟:一是第53條規定的“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為二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并經當事人同意的,為共同訴訟”;另一種是第55條規定的“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在時人數尚未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發出公告,說明案件情況和訴訟請求,通知權利人在一定期間向人民法院登記”,即時人數確定和不確定的共同訴訟。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規定,“法院應當采取單獨或者共同訴訟的形式予以受理,不宜以集團訴訟的形式受理”,因為我國法律本來就沒有規定集團訴訟,所以這里說的不宜采行其實是第55條規定的人數不確定的共同訴訟。其之所以不被采納,主要理由首先是狹隘的國家利益觀念,即“國有股超過了市場總股本的一半,幾乎任何一家上市公司都包含了相當多的國有資產。雖然國家采取措施進行國有股減持,但國有股的減持剛剛起步并且遠未結束,采用私有制前提下的集團訴訟方式進行民事賠償,很可能動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礎”。其次是在此理論預設下硬找的技術原因:此類案件受害者人數眾多、登記耗費時間長、不經濟;且投資者人數龐大,對象不盡相同。我國目前沒有類似美國的中介機構來對數以萬計的投資者及其損失進行登記和計算,僅靠法院完成這些工作不現實。
上述政治理由姑且不論,技術理由則明顯不充分。因為要求投資者分別提訟、法院分別審理而非統一登記受理,顯然更不經濟。投資者的損失登記和計算工作也可由訴訟的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去完成。美國也不是先成立這類中介機構,才適用集團訴訟方式的。事實上,接受我國第一起證券虛假陳述訴訟案件的宣偉華律師團,在接受投資者委托登記之日起,就運用計算機編程建立了投資者全息數據庫,以記載原告所有基本信息,確保工作多而不亂,并根據訴訟進程中不斷發生的情況變化自動生成各種數據及信息;首創設計了專門用于計算投資者損失的程序,使通常需要花費數十日、甚至數月的損失計算時間縮短為幾個工作日。
此外,當下中國的法院不僅“在制約非常嚴厲的我國證券集團訴訟運行機制所許可的框架內,也并沒有充分利用現有法律與相關司法解釋許可的程序制度空間”,沒有采納《民事訴訟法》第55條的公告通知潛在當事人的辦法,還出于多收訴訟費的逐利動機,堅持采用分拆受理的方式。如在大慶聯誼案中,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數百人的團用單獨訴訟的方式,使得訴訟費高達60多萬元。后來在原告已經從679名篩減到381人后,是要求他們以15至20人為一個共同訴訟,否則不予開庭。而這除了意味著訴訟費用和訴訟代表人的倍增以外,對提高案件審判速率和準確性沒有大的意義。在銀廣夏案中,法院共受理案件103件,涉及投資人847人。在東方電子案中,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采用共同訴訟或單一訴訟形式立案,累計受理了6989個投資人提出的2716件案件。ST科龍、杭蕭鋼構等案件也采取了單獨立案的方式。這些復雜的做法不僅造成了當事人的訟累,還形成了同一法院、同一案件裁判不統一的問題。
因此,一個符合當前法律制度但又能顯著改善證券訴訟生態的辦法,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明確要求符合《民事訴訟法》第55條的案件按該條執行,公告通知潛在的當事人,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對參加登記的全體權利人發生效力。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在訴訟時效期間提訟的,適用該判決、裁定。退一步講,即使只考慮已經登記的當事人,也不得無端對原告進行分組。
(二)實施證券案件集中管轄,克服地方法院的畏難情緒和地方保護主義
證券案件集中管轄的做法在我國已經有了苗頭,最高人民法院已經規定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件,由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和經濟特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但現實中的證券糾紛顯然不止這么多,各種非典型證券市場民事案件會不斷涌現,完全放開受案范圍是大勢所趨。
但當前不少地方法院對證券訴訟的審理的確有一些主客觀條件的不足。一方面,對審理新型證券案件會有畏難情緒,知識儲備不足。畢竟此類案件“至少涉及到加權平均法或算術平均法的運用,先進的會計計算方法,K線圖的理解和熟練運用證券之星等軟件,電腦程序的編制等知識。顯然,承辦法官不可能全部具備這些知識和技能,以至于有的案件在審理過程中法庭竟然回避了這些問題”。另一方面,由于證券案件經常涉及對地方利益有較大影響的上市公司(甚至其實際控制人就是地方政府),訴訟請求額又往往巨大,行政部門對司法的干預和地方保護主義可能會較大地影響案件審理質量。
例如,2008年散戶股民顏紅上市公司江鉆股份的大股東中石化江漢管理局違背股改承諾案,在武漢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法院試圖立案,但屢屢不成。第一次,該院以江鉆股份注冊地和辦公地不一致、管轄權不在該院為由拒絕受理;第二次,律師確認管轄權在該院后,該院又要求原告本人前往方可受理;第三次,顏紅與律師一同前往,但該院還是沒有給出受理回執。后律師收到了法院通過特快專遞退回的材料,且未有任何說明。顏紅向當地中級和高級人民法院申訴,也沒有結果。江漢管理局則根本不理睬顏紅,而是直接給湖北司法廳發函,稱顏紅的律師違規。如此,就算東湖法院和武漢中院能開庭審案,又如何能確保審判公正?
所以,筆者認為,可以讓上海、深圳的法院對上市公司為被告的案件實施公司上市地專屬管轄。這樣既可以讓目前稀缺的證券審判專業人才得到集中(專門的培訓強化也更為可行),也可統一審判標準,還能大大提高被告司法尋租的難度,有效擺脫地方保護主義的影響。
此外,上海和深圳等地由于有建設金融中心的政治定位,即使有利益考量,也會更加偏重于有效率地審理金融案件而不是相反。事實上,上海浦東新區法院在2008年11月已經設了專門性的金融審判法庭,即民六庭;同年12月,黃浦區法院也成立了金融審判庭(民五庭);2009年6月,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和中級人民法院也宣布設立金融審判庭,并據此宣告上海的三級法院金融審判機構體系基本形成。這些地方制度平臺的建設為全國性的證券訴訟體制改革提供了基礎,使指定管轄能以更小的制度變遷成本實現。
四、強勢國家背景下推進證券訴訟的路徑:公權和私權結合的探索
在中國國家強勢主導的背景下,在涉及濃厚國企利益的證券市場領域單純強調私權的勃興,如“來勢洶洶”的集團訴訟,可能欲速不達。在訴訟中適當引入公權因素,反而會有較好的效果。
(一)重視對公共規則的私人訴訟機制的作用
對公共規則的私人訴訟(private litigation using public rules)機制,是法律較為細致地規定公司及經營者應當履行的義務尤其是程序義務,當其被違反時,投資者可據之。作為一種介于純粹的民事訴訟和政府直接監管之間的一種法律實施機制,這種機制的好處一是投資者的訴訟舉證責任大為減輕,二是由于裁量權受到了限制,法官無能、縱和腐敗的可能性所帶來的危險也大為減少。故許多學者都盛贊此種機制。實證研究也表明在證券發行和銀行監管方面,此種機制具有優越性。同時,筆者認為,讓行政監管以“預審查”的方式參與到證券訴訟程序中的思路也值得考慮。
(二)倚重公共投資者保護機構發動訴訟
美國的證券訴訟大都純由普通投資者和律師發動,但在我國臺灣地區,有關部門設立的證券投資人保護基金在代表普通投資者發動證券訴訟的過程中發揮了很大的作用。
我國臺灣地區證券交易所于1993年頒布了“證券投資人保護基金設置及運用辦法”,2003年根據“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設立了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其董事均由主管機關負責遴選指派,有不少是退休的政府官員或前官員。證券期貨交易委員會也有權修改該中心的章程和運作細則,并且能夠對中心的資金和活動予以檢查監督?!皩υ斐啥鄶低顿Y人受損害的同一證券、期貨事件,進行團體訴訟或仲裁”是中心重要職責之一。其成績斐然,到2007年已經有6萬多名投資人委托其進行訴訟,合計求償金額近300余億元新臺幣。已獲民事判決勝訴之案件10余件,達成和解協議者有20余件,和解金額合計約 10億多元新臺幣。
此種倚重公共投資者保護機構發動訴訟的機制既能有效地承擔訴訟的成本,保護投資者權益,又堪對證券訴訟予以適當的控制,減少濫訴。具言之:
首先,公共投資者保護機構專業能力較高,擁有一定的物質和人力資源可以有效地承擔訴訟成本。
其次,公共機構的目的較為純正,作為非營利組織,其沒有太強的逐利和冒險動機以至于濫訴,和潛在被訴的市場主體有私下勾連和利益交換的可能性也較低,故而更可能選擇有影響力、有代表性的案件,而不是選擇能更多的實現金錢回報(無論是通過訴訟還是和解)的案件。美國的一些研究顯示,雖然機構投資者參與證券訴訟的比例在《私人證券訴訟改革法》通過后大幅度提高,但主要貢獻來自于公共機構投資者如養老基金(public pension funds),而不是私人機構投資者。后者往往面臨著一些利益沖突,不想和上市公司翻臉,以免危及日后的商業合作。而公共機構投資者則無此種束縛,更多地會去追訴真正的違法行為做出人,迫使上市公司高管注意公司的長期發展與公司治理結構的改革前景。例如,在對WorldCom公司欺詐案的集團訴訟中,作為牽頭原告的紐約州養老基金堅持“損人不利己”,非要在總賠償額不變的情況下,讓有責任的董事交出部分賠償金。這被學者評為是在進行具有刑事追訴功能的半監管活動。
雖然養老基金和公共投資者保護機構有所不同,但這生動地說明,集團訴訟機制的社會效益的實現,需要一個至少部分地被公共利益或者說政治壓力和相應的社會政策考慮所驅動的機構,因為在這些機構工作中的社會和政治活動家(entrepreneur)們具有政治抱負,會希望從這些活動中得到個人名聲的提高等收益,故而能克服普通投資者不愿意個人去推動訴訟的防止“搭便車”問題。一個“公”的因素對于有效公共產品是必要的。
再次,在中國的現實環境下,讓一個政府背景的公共保護機構控制訴訟進程,會比較容易得到國家機構的認可。法律在不可能賦予證券訴訟普通原告諸多訴訟便利時,可以先行賦予公共保護機構相關便利。我國臺灣地區“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34條和第36條便規定了保護基金在訴訟中申請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即凍結和先予執行)對方財產時,豁免提供相應擔保的權利。第35條則規定了對標的金額超過一億元新臺幣的部分,保護基金可免繳裁判費(訴訟費)。
我國大陸地區也已經有了相應的投資者保護機構。2005年,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公司注冊成立。雖然該保護基金的主要職責中還不包括證券訴訟,但是完全可以通過法律修訂,賦予其從事此類活動的權利。如規定對于同一案件,在20名以上的投資者授權后,保護基金可以以自己之名義,但投資者可以在一審終結辯論前撤回授權。
On Securities Litigation in China: the Application Prospect and Improvement Strategy
MIAO Yin-zhi
個人證券投資計劃范文4
關鍵詞:融資方式 商業銀行 轉型
伴隨經濟社會的發展、金融改革的深入、市場規模的擴大,債券、信托、融資租賃等多元化融資方式迅速崛起,并對傳統的銀行貸款表現出明顯的替代效應。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統計數據,2012年全年全社會融資規模為1576萬億元,人民幣貸款規模為82萬億元,從結構來看,人民幣貸款占社會融資規模的52%,較2011年低6個百分點。這意味著銀行信貸業務的融資規模僅占社會融資總量的一半,其他類型融資方式已占將近半壁江山,各類融資方式之間既有競爭、又有融合,既優化了社會融資結構,也對未來中國銀行業的發展提出了嚴峻挑戰。
一、多元化融資方式崛起
(一)債券市場發展提速
“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積極發展債券市場,完善發行管理體制,推進債券品種創新和多樣化,穩步推進資產證券化。《金融業發展與改革“十二五”規劃》提出積極發展債券市場,要“穩步擴大債券市場規模,推進產品創新與多樣化”。2012年,債券市場在運行機制、業務創新及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取得重大進展:政府債券招投標制度進一步完善,國債期貨仿真交易啟動,金融債引入續發行機制,信貸資產支持證券試點重啟,公司信用類債券部際協調機制建立,注冊發行機制取得新突破,非公開發行方式快速推進。
改革創新推動了市場發展。2012年,債券市場規模穩步擴大、活躍程度顯著提高。全年共發行各類債券808萬億元,同比增長28%,與人民幣貸款規?;境制剑蝗袌龉渤山唤Y算27085萬億元,同比增長341%;截至2012年底,債券市場托管總量達2656萬億元,較2011年底增長168%《中國債券市場發展報告》,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債券市場在我國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在落實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優化資源配置、推動金融體制深化改革中發揮了積極作用。
(二)銀信合作業務快速發展
2008年以來,中國信托業獲得了迅猛發展,信托資產規模幾乎保持了每年約1萬億元的增幅。截至2012年末,全行業65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資產規模和實現的利潤總額分別達到747萬億元和4414億元,與2011年底相比,增速分別高達5530%和4784%《2012年度中國信托業發展評析》,http://wwwxtxhnet/xhdt/14485html。,再創歷史新高。我國信托業在資產規模上首次超過保險業(735萬億元),一躍成為僅次于銀行業的第二大金融部門。催生近年來中國信托業規模爆發性增長的“發動機”,即是始于2008年下半年的以低端銀行理財客戶為驅動的“銀信理財合作業務”。
銀信理財合作,是指銀行將理財計劃項下的資金交付信托,由信托公司擔任受托人并按照信托文件的約定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行為《銀行與信托公司業務合作指引》(銀監發〔2008〕83號),2008年12月4日。。對銀行而言,通過銀信理財合作,可以將部分表內業務轉移到表外,變相滿足客戶的融資需求,同時減少信貸額度占用和資本占用,達到規避監管的目的,而信托公司則可以迅速做大規模,收取傭金。此類業務以十分隱蔽的方式增加了金融市場的流動性,同時信貸資產的非真實轉移可能導致風險承擔落空,容易誘發一定的系統性風險和社會問題,給貨幣調控部門和監管部門提出了挑戰。
數據來源:《2012年度中國信托業發展評析》,http://wwwxtxhnet/xhdt/14485html。
圖1 2008―2012年銀信理財合作產品數量及其增長率①
信托業2009年和2010年兩年的增長中,銀信理財合作業務規模的貢獻度均在50%以上,以2010年為例,年末銀信理財合作業務規模達166萬億元,占同期信托資產總規模的比例高達5461%。從2010年下半年開始,銀監會出臺了一系列監管文件,如2010年8月的《關于規范銀信理財合作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2011年1月的《關于進一步規范銀信理財合作業務的通知》、2011年6月的《關于做好信托公司凈資本監管、銀信合作業務轉表及信托產品營銷等有關事項的通知》等,對信托公司與銀行之間的業務合作加以規范,引導銀信合作健康發展。
① 數據來源:用益信托工作室。
在監管部門的規范和指導下,銀信理財合作業務的“野蠻式”增長勢頭得到了有效遏制,雖然產品數量穩步攀升,但業務規模占比不斷下降,到2011年底,銀信理財合作業務規模為167萬億元,與2010年底的166萬億元幾乎持平,占同期信托資產規模的比例下降到了3473%;到2012年底,銀信理財合作業務規模小幅增長到203萬億元,但占同期信托資產規模的比例則進一步下降到2718%。與此同時,以高端機構客戶驅動的“非銀信理財合作單一資金信托”(單一資金信托規模減去銀信理財合作規模)的規模和比例則不斷提高:2010年僅為6 050億元,同期占比1990%;2011年增加到161萬億元,同期占比提高到3347%;2012年繼續增加到307萬億元,同期占比已經高達4112%,成為最大的增長動力。此外,以中端合格個人投資者驅動的“集合資金信托”規模和比例也一直平穩增長:2010年為6 267億元,同期占比僅為2061%;2011年增加到136萬億元,同期占比提升到2825%;2012年又增加到188萬億元,同期占比為2520%。從2012年的整體情況看,信托業走上了較為穩健、均衡的發展軌道,逐漸形成了以“非銀信理財合作單一資金信托”、“銀信理財合作單一資金信托”、“集合資金信托”為主導的“三足鼎立”的業務結構。
(三)融資租賃異軍突起
我國的融資租賃業務始于20世紀80年代,20世紀末經歷了集中整頓,21世紀初開始恢復調整,以2007年銀監會頒布《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為標志,中國融資租賃業迎來了快速發展階段。目前,我國的融資租賃公司主要包括三類,分別是金融租賃公司、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和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
作為傳統信貸模式和股權融資模式的有益補充,融資租賃具有業務模式靈活、審核程序簡便、后續風險可控等優點,已經逐漸成為我國中小企業的重要融資方式之一。2012年,我國的融資租賃行業實現較快發展,截至12月末,三類融資租賃公司合計560家,機構數量較2011年增長905%、是2007年的5倍,業務規模合計155萬億元,較2011年增長67%、是2007年的64倍。有分析報告預計,未來5~8年內,中國融資租賃業的市場份額將突破10萬億元,躋身中國金融行業前三位。
表12007―2012年各類融資租賃機構數量
單位:個
二、多元化融資對銀行業的影響
2012年,我國金融體制改革信號更為明確與密集,建設資本市場、改革證券行業、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等政策密集推出,在政策扶持下,直接融資加快發展,非銀行金融中介加速崛起。證券、信托、基金等非銀行金融機構除了不能吸收存款,其他很多投資行為都可以涉獵,但銀行卻恰恰相反,主要依靠存貸利差,銀行投資二級市場股票或相關的證券投資基金受明令禁止,跨市場、交叉性的金融產品必須要依賴其他平臺。此外,目前我國屬于分業監管,銀行業一直處于人民銀行、銀監會的嚴厲監管之下,而對于跨業特征明顯的影子銀行體系,則一直缺乏明確和有效的監管,監管套利現象較為普遍。伴隨金融體制改革的加快和多元化融資的崛起,商業銀行面臨的“雙脫媒”趨勢日趨增強,其作為經濟運行體系核心的主導地位無疑將面臨嚴峻挑戰。
(一)對商業銀行傳統業務空間造成擠壓
從銀行的資產業務來看,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的發展拓寬了企業的融資渠道,以銀行貸款為代表的間接融資開始逐漸被股票、債券等直接融資方式所取代。大中型企業紛紛設立財務公司,通過股權、債權、資產證券化等方式進行資金運作,有發展潛力的中小企業則可以通過創業板獲得資金支持,優質企業對銀行貸款的依賴度逐漸降低,對銀行產生了較大的負面沖擊。
(二)對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從銀行的負債業務來看,多元化融資方式的發展減少了銀行的儲蓄存款或單位定期存款。同時,存款波動化增強的趨勢明顯,銀行低成本融資優勢逐步喪失,對貨幣市場等批發性融資渠道的依賴性增強,導致銀行負債成本上升,期限錯配問題嚴重,加大了商業銀行所承擔的流動性風險,對銀行的流動性風險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挑戰。
(三)參與影子銀行或導致風險隱蔽化
目前,金融創新制度空間廣闊,投機者較為活躍,金融活動復雜化的趨勢較為明顯,迫于競爭壓力或出于急功近利,商業銀行也紛紛通過表外業務方式進入影子銀行體系之中,導致風險隱蔽化。例如,在銀行與信托、證券等合作開展理財業務方面,普遍存在產品管理不到位、權利與責任不統一等多重問題,一旦市場逆轉,承諾的產品收益難以保證,銀行或被迫動用表內貸款償還理財資金,使表外風險轉移到表內,自擔損失;或面臨客戶糾紛或法律訴訟,引發聲譽風險。
(四)存在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可能
在非銀行金融中介加速崛起的同時,部分中介機構存在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風險管理意識淡薄、內控約束機制建設滯后、風險準備金提取不足、以低資本撬動高杠桿率的問題,內在脆弱性特征明顯。加之影子銀行與傳統銀行之間廣泛合作,影子銀行體系參與各方關系錯綜復雜,原有業務界限被跨越,導致金融系統的不穩定性增強。例如,個別商業銀行工作人員直接或間接地參與民間借貸,從而使這種風險向正規金融機構傳遞,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大型企業從銀行挪用信貸資金,參與民間借貸,成為高利貸的推波助瀾者,顯著提高融資成本,造成中小企業財務負擔沉重,加大企業破產的風險,等等。在此情形下,一旦某一環節出現問題,易導致風險在金融機構之間相互傳染,在不同市場間快速傳遞,加大了其演變為系統性風險的可能性,并將對傳統銀行體系造成巨大的負面影響。
(五)影響了正常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
多元化融資趨勢下,表外金融產品和融資工具創新活躍,對整個社會融資量的擴張效應明顯,且存款準備金率、利率等常規的貨幣政策手段難以對其引致的貨幣供應進行有效調控,降低了貨幣供應量與宏觀經濟變量間的相關性,干擾了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執行力度,使貨幣政策的有效性和針對性受到很大的負面影響。
三、多元化融資方式不斷發展的背景下商業銀行的經營轉型策略
多元化融資方式的崛起,是金融體系深化發展的必然趨勢和要求。在金融脫媒大幕徐徐拉開之際,商業銀行唯有走在變化之前,因勢利導,積極應對,在發展策略和經營方式方面及時做出調整,充分利用多元化融資方式發展帶來的市場機遇,才能趨利避害,立于不敗之地。
(一)積極調整業務經營模式和客戶結構
業務經營模式轉型方面,商業銀行要積極探索存貸款業務和中間業務并重的發展模式,努力拓展高附加值的中間業務,逐漸改變中間業務收入占比過低的現狀。例如,積極通過發起貸款、信用增級、流動性和信用支持、證券化產品投資等多種方式和渠道參與證券化過程,擴大收入來源,降低對利差收入的依賴,力爭實現利差收入和非利息收入的“雙輪驅動”??蛻艚Y構方面,大力發展零售客戶和中型、小型、微型企業客戶。對于大型客戶和優質客戶,要逐步從單純的存款、貸款和結算業務,過渡到為其提供現金管理、資產管理、企業理財等綜合業務服務上。
(二)抓住同業業務、支付結算業務面臨的發展機遇
資本市場發展在分流銀行儲蓄存款的同時,相當一部分將以證券公司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自有營運資金存款,登記公司自有資金、清算備付金、驗資資金存款等金融機構同業存款以及企業存款的形式回流至商業銀行。其中金融機構同業存款的增長與資本市場發展具有較明顯的相關性,資本市場發展越快,同業存款的增長也越迅速,規模越可觀。因此,要抓住同業存款、企業機構大額存款業務面臨的發展機遇。支付結算業務方面,以證券市場的清算服務為例,商業銀行可大力發展的領域包括,一級清算服務――法人證券公司與滬深證券交易所和中央登記公司之間的證券資金匯劃;二級清算業務――法人證券公司與下屬證券營業部之間的證券資金匯劃;三級清算業務――個人投資者在證券營業部資金賬戶與商業銀行存款賬戶之間的證券資金匯劃。
(三)加強金融創新,強化主動負債能力和融資能力
商業銀行應該加大金融創新力度,探索通過發行金融債等方式進行主動負債,不斷開辟新的資金來源,打造強大的、相對穩定的銀行資金鏈。例如,可考慮通過開發理財產品、投資性避險性產品、年金管理產品來實施產品型負債,通過發行類股權融資工具獲得資本性資金來源,等等。
(四)合理運用影子銀行產品來豐富風險管理手段
金融市場的發展和金融產品的多樣化為商業銀行管理風險提供了更為豐富、有效的工具。例如:通過建立多樣化的投資組合和資產池,商業銀行可以降低風險,提高資產收益;通過貸款轉讓、貸款互換等工具,商業銀行可以更為有效地管理信用風險;通過互換、期權、期貨等工具,商業銀行可以更有效地管理市場風險;通過發行債券、信貸資產出售和證券化等工具,商業銀行可以更有效地管理流動性風險。
(五)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健全金融統計制度
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賦予商業銀行更大的資金價格自,以充分發揮資金價格對資金供需的自動調節作用,從源頭上疏導和減少以監管套利為目的的各類通道類業務,助推商業銀行轉型和金融市場良性、健康發展。此外,央行應考慮將金融統計對象范圍拓展至影子銀行體系,完善銀行與影子銀行關聯業務的統計制度,為宏觀調控提供準確的判斷依據。
參考文獻
[1]蔡真:《中國影子銀行:特征、模式與監管》,載《銀行家》,48-50頁,2012(11)。
個人證券投資計劃范文5
關鍵詞:個人金融理財;產品研發;客戶需要;制度構想
中圖分類號:F83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31(2009)11-0056-05
一、個人理財產品研發的現狀
新型特色金融理財產品的持續性的研發與推出,是金融機構的立身之本和對外競爭的活力所在。每個金融機構都必須掌握有自己功用獨特,其他金融機構難以仿制的有特色的理財品種作為自身的當家產品。西方經濟發達國家號稱面對個人家庭理財的金融保險產品,已開發出3000多種,可用于滿足個人家庭的幾乎一切需要。但我國國內面對個人家庭的金融理財產品尚只有百十種,且多為低水平重復。[1]
(一)個人理財產品研發的內容
金融產品研發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產品定位。產品定位是界定該產品所要服務的客戶群體,既是“以需求為導向”的結果,也是研發產品的初衷。通過分析潛在的客戶群體,可以發現產品的市場潛力,推測產品出臺的可行性,并為后期的市場營銷推廣打好基礎。
2.產品功能。在市場定位的基礎上創造出新的產品功能,以滿足客戶群體的需要。產品功能研發除一般意義的服務功能外,還包括數據庫設計、網上銀行等衍生功能。功能創新是新產品研發的關鍵。
3.產品推廣。在同類產品日趨增多的情況下,突出產品的特色和差異,做好市場營銷宣傳,是吸引客戶的主要手段,也是新產品能立足市場的關鍵。金融產品研發不僅是傳統觀念的技術突破,在日益重視客戶需求的競爭環境下,而且應包括產品推廣,即產品特點宣傳、營銷手段、促銷活動設計等。
(二)現有個人理財產品的缺陷
1.雷同產品多,品牌產品少。經過多年的快速發展,銀行逐步改變了傳統經營業務的局面,銀行卡、個人信貸等新興業務不斷拓展,為客戶提供了多樣化金融服務。但比較各個銀行推出的金融產品與理財服務,往往是大同小異、缺乏特色,社會認同度較低。各金融機構似乎對產品研發非常重視,但并未投入應有的財力與人力。一般情況下,當其它銀行推出某種新理財產品后,立時將其改頭換面,在期限、利率、運作方式等進行小變動,就成為自己的產品。理財產品的特性是易于復制,無法申請專利,也不能阻止后來者效仿。同時,嚴格的混業經營和監管舉措,也使金融創新較多地停留在口頭而非落實于行動。
2.單一產品多,復合產品少。近年來,銀行對金融產品做了一些整合,出現了“賬戶通”、“繳費通”、“匯市通”等一品多能的業務,為拓展市場創造了條件。但從整體看,產品功能依然比較單一,缺乏深度挖掘。同時,產品間界限分明,缺乏相互聯系和整合,整體競爭力不夠。目前的銀行卡品種可謂琳瑯滿目,但功能單一,缺乏有機整合。只有少數銀行的產品功能較齊全,招商銀行的“一卡通”集定活期、多儲種、多幣種、多功能于一卡,創造個人理財新概念;光大銀行推出“一卡七通”銀行電子化產品,集“航旅通”、“匯市通”、“理財通”、“銀證通”、“存貸通”、“繳費通”、“一柜通”于一身,豐富了銀行卡的功能。
3.低附加值產品多,高附加值產品少。金融創新的重點在易于掌握、便于操作、科技含量不高、附加值較低的勞動密集型產品上,科技含量高、知識密集型、資本密集型等高附加值的產品尚有待開發。該問題在中間業務方面尤為突出。如銀行個人中間業務中,工資、國債等低附加值業務在個人中間業務總量中占絕對比例;個人理財規劃、咨詢參謀等是發展緩慢,尚未形成規模效應;財務顧問、投融資顧問、衍生金融工具業務還處在摸索階段,存在很大的發展空間。
二、個人理財產品研發的注意事項
個人理財產品的研發,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基本狀況。準備研發金融產品的名稱應精練,切中實質,產品屬性是儲蓄、貸款還是保險、投資,或是一個融會多種屬性的產品,該理財產品的基本特性為何。
2.框架設置。準備研發金融產品的基本狀況與功能、服務對象的大致構思。
3.研發價值。從經濟價值與社會價值兩方面衡量該產品研發的社會價值、客戶價值及對銀行自身可發揮的功用等。新型理財產品推出將面對的社會經濟環境的狀況是如何,是否適合,該產品推出又會對經濟社會環境發揮何種積極與消極效應等。
4.創新性。將要研發產品的最大創新點,即“賣點”或“亮點”何在,同其他理財產品有何顯著不同,如何增強該產品對客戶的吸引力。
5.技術。研發理財產品的定價、利費率設定,為此需要進行數據采集、模擬與計算測試,相關計量模型確立,設立不同方案并相互比較。這是產品研發設計的核心內容。
6.經營財務分析。該產品運作中將會出現的籌資、投資及資金回收的狀況如何,推出社會后能否自我正常運營。運營需要資金從何而來,現金流向流量能否借此有大幅增加;資金向何處去,能否借此獲取更好的配置,積極穩妥的同時還能提高收益。
7.收益。產品運營收入、成本費用的列項詳細計算,運營收益與運營成本預期會達到多大,利潤能實現多大。
8.市場??蛻舳ㄎ慌c市場細分,適用于哪些客戶,潛在客戶的心理狀態,是否樂于接受并在多大程度上接受該產品,市場規模將有多大,都要做出詳細調研與測算。
9.政策法規。擬推出產品是否合法合規,國家政策的允許程度,國家是否大力提倡。社會效益高,銀行自身經濟效益并非很高的產品,如涉及到教育、醫療保健、養老保障等理財產品,能否要求相關政策給予傾斜優惠,這種優惠在目前或長遠的可能性會有多大。
10.風險。該產品運營中可能會遇到哪些風險,是否為致命性風險,對此應如何采取舉措,有無較好機制事先防范應對。
11.同業競爭。本產品具有哪些先天優勢,其他金融機構將跟進的狀況,推出后能否在市場占得先機,先機能維持多長時間,保密性如何。
12.產品運作流程。產品推出將涉及金融保險部門、人員及各方面的權利責任與義務、利益協調。該產品在銀行內部的不同部門間如何組織相應分工,分工及運作的程序、流程等。業務運作中,金融機構內部各部門應為此承擔的責任義務和擁有的權利,合作協調與監控,相關指標的考核認定。
三、個人理財產品研發的指導思想
(一)以人為本,滿足客戶的理財需求
現實經濟生活中,廣大居民都有理財需求,這些需要目前尚有哪些方面未能得到較好滿足。金融部門應針對現實生活中對金融工具與手段的需要,將自己的開發活動同大眾需要的滿足融為一體并切實滿足這些需要。金融機構對此類需要,可從對個人家庭經濟理財生活的調研和分析中得知。對社會中眾多客戶的眾多需要,選擇某類客戶的某方面需要作為自己的主打產品,并開發出新型理財產品、理財工具和金融手段滿足市場需求。
從對美國的個人金融產品創新過程的考察中,筆者發現個人理財產品的設計初衷與服務內容,都是以客戶為中心,產品設計著重看市場,以適應客戶不斷變化的需求為目標?,F階段國內銀行的個人理財業務創新,則受到嚴格分業經營法規的制約,品種設計開發尚停留在銀行以自我為參照進行,而沒有站在客戶角度開發出令客戶十分滿意的產品。
(二)加強銀證保投合作
理財產品的設計應盡量與保險、證券、投資等相結合,瞄準投資組合型和資產組合型理財產品的研發,開發出創新性產品。目前嚴格分業經營的狀況下,不可能推出新的大型理財產品。為此,瞄準銀行與信托、銀行與基金的結合,在此方面創造若干新金融產品,在政策的允可之內適當打些“球”。銀行與保險、證券業務的結合,目前還有較多的制度障礙,但可以將此作為一個長期目標切實考慮起來。
(三)改善服務質量
改善服務質量,便利、快捷、優質地為客戶提供所需要的各項金融服務,可以對銀行自身形象的提高與改善有好處。比如,同樣是客戶尋求貸款,如某銀行能在一個星期做好一切前期準備,使客戶迅速、足額拿到所需要款項,做到其他銀行需要一個月才能完成的工作,自然就能在激烈的競爭中名列前茅。另外,將產品提供與優質咨詢服務相結合,力爭用各種“惠而不費”的優質服務來打動客戶也是銀行改善服務、強化競爭的有力手段。
(四)借鑒國外經驗
大量翻譯國外個人金融理財的資料文獻,引進一切好的經驗與做法,向國外現成的資料、做法求得借鑒與幫助。如國外各種個人理財產品的章程、構架、運行狀況及具體做法,如對搜集整理的國內外相關資料深入研究、分析綜合、借鑒融會、組合,并結合國內實際狀況給予本土化改造,加工成國內可予推出的理財產品等。
(五)注意產品研發需具備條件
金融機構研發開拓理財產品時,需要依據自己的實力、技藝及在社會的傳統定位等,給自己規定相應的角色定位與分工。
個人理財產品的研發,能否順利運營并真正獲益,運營的經濟社會環境是如何,需要具備以下的條件:一是銀行規模大小及能否操作某些大型理財產品。小銀行相對較為靈活但無法操作大型理財產品,大銀行開設新型理財產品則受到國家較多政策限制;二是銀行資產擁有狀況。即不良信貸資產占全部金融產品的比例有多大;三是銀行技術裝備設施狀況,是否可實現全國或全省連網,結算便利;四是銀行人員素質。該銀行擁有人力資源尤其是高級人力資源的狀況,接受新事物、開拓新產品的素質高低,領導階層的創新意識與觀念,是否樂于開發新興理財產品;五是客戶狀況。包括客戶的收入、職業、年齡、地域、財富擁有狀況,客戶對新理財產品是否有較為強烈的需要,新理財產品推出后市場的認知與接受的程度。[2]
四、個人理財產品研發應沖破相關限制
個人理財產品的研發中,必須要面對國家現行政策法規限制及將來可能的突破,沖破目前存在的種種相關限制,否則就很難以研發成功,或者因各種政策法規的限制而難以順利運營并取得理想收益。這些應該突破的限制有以下幾方面。
(一)具體制度規定的突破
一是貸款的貸出與歸還、儲蓄的存入與取出、基金的購買與出售、保險的購買與返還,一般狀況下均表現為貨幣。是否可以探討貸款歸還中,運用實物來歸還債務(如反向抵押貸款業務就是用住房來歸還累積的本息)是否可行。
二是個人信用或抵押貸款等,除房地產貸款外,大多是貸期短且固定不變,到期即必須還貸。是否可以將貸款與還款的期限適度拉長,到期必須還貸改為可適度延期緩期,如養老儲蓄的期限加長,助學貸款的緩期還款等。
三是儲蓄存款、按揭貸款、壽險產品等大多是利率一經確定,即固定不變,如改為浮動利率是否可行。
四是單利計息是否可改為復利計息。單利計息具有計算簡單的優點,但最終計算結果卻不是很公平合理。存期長利率高是必要的,但會使存貸款的期限受到種種既定存期的限制,無法做到根據實際情形隨意展開。在銀行系統全面實現電腦化的狀況下,復利計息的技術障礙已不存在。
五是借款人是否可以是兩人同時借款,同時接續還款。存款單與貸款單可設想由兩人或更多人員共同署名,共同對該存款單或貸款單負起應有責任,如父子合作貸款等。
六是借款人年齡限制的突破。老年人年齡超越60歲時,仍可經過相應的信用或資格審查,在有相應擔保或財產抵押時給予貸款融資。
七是推行利率市場化機制。利率制訂應更符合經濟現實,銀行應在利率市場化調整中具有更多的自。
(二)混業經營對分業經營的突破
1993年以來,為加強金融監管工作,控制金融風險,我國先后出臺了《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從法律上確立了我國金融業分業經營的體制。這影響了銀行在證券、保險業務領域的創新力度,使得銀證合作、銀保合作缺乏應有的深度。
對現有金融保險產品的各制度要素,應在政策允許或不完全允許的范圍內,給予具體制度規定的相應突破,如定期與活期、單利與復利、確定與不確定、短期與長期等的變動等,其間都有業務結合融會的交叉點,都是個人理財產品創新開拓點。事實上做到使銀行產品與保險產品、投資產品等,能夠相互借鑒、互相打通,實現金融產品的實質性創新,使目前嚴格實施的分業經營向混業經營的模式適度邁進,使各種金融保險產品間表現出更多的趨同性。
(三)地域分行機構對總行統一制度的突破
總行與地域分行機構之間,在保障總行對分支機構監督控制力度的狀況下,能否給予分支機構一定的自,允許根據當地的實際狀況予以相應變通。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各地的差異很大,但金融保險監管等仍然沿襲計劃經濟時代一刀切的做法,實行全國“政令”統一。經濟發達地區金融機構應根據實際情形在一些制度規定上做出某些變通,使自身發展得更好。
五、個人理財產品研發應做的工作
順應發展潮流,開發品牌產品,是產品創新和整合在微觀層次上的表現,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一)順應發展潮流,開發品牌產品
1.挖掘銀行卡潛力,提升信用卡的功能。整合現有銀行卡品種,擴展銀行卡功能,重點放在信用卡或借記卡上,其他卡種的功能集中于信用卡或借記卡上,改變銀行卡種多樣、功能單一、品牌不突出的局面;以銀行卡為媒介,整合各種低附加值、勞動密集型的產品??梢越梃b招商銀行“一卡通”、光大銀行“一卡七通”的經驗,把工資、代繳水電費等各種業務集中于信用卡或借記卡來辦理,既可優化銀行的資源配置,又可以給銀行帶來一定的收益。同時,在整合銀行卡功能和業務的基礎上,進一步豐富銀行卡的內涵,如和個人貸款業務相結合,在分析信用記錄的基礎上,對優質客戶授予相應的信用額度,為高端客戶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服務。
2.大力發展網上銀行,打造虛擬銀行品牌。目前,銀行雖然相繼開發出電話銀行,并推出了網上銀行,但網上銀行業務還不夠完善。加強網絡建設,提高電子銀行服務水平,就成為銀行必須面對的問題。
合理組合現有產品,發揮產品的整體作用,是產品創新和整合在中觀層次的表現。銀行應根據各個產品的不同特性及其相互之間的聯系,分門別類、合理組織,推出系列“套餐式”服務。以個人金融理財為例,在某一品牌下將個人消費信貸(如汽車)、個人投資(如炒匯)、休閑消費(如旅游)、家政(如各種各樣的繳費)、子女教育貸款、個人及家庭保險(與保險公司合作)等整合在一起,推向市場。
(二)加強金融同業合作,創新金融產品
1.銀證合作系列產品。在繼續開發、完善銀證通產品的外延及內涵的前提下,大力推廣并維護A股、B股、銀證通產品,搶占個人證券投資者的市場制高點,在發展證券等中間業務的同時,提高股市低潮或新股認購結束后證券存款的歸行率 。
2.銀保合作產品。利用IT技術,將代收代付保險收入等傳統業務賦予新的生命,借鑒銀證合作產品的特色,逐步開發并推出“銀保通”等系列產品,提升銀行保險的業務功能和服務水準,并積極與保險公司合作,開發出適合銀行特色的保險產品。如泰康保險與農行聯手推出“福壽兩全醫療保險計劃”,是專門為銀行定做的保險產品,一經推出,深受市場歡迎。
3.雙Q產品。與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等單位合作,研究允許海外投資者通過認可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方式投資內地A股和允許境內投資者透過認可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方式投資境外股票的方案,開發新產品,為客戶提供諸如資金托管之類的業務。
4.資金清算產品。利用銀行先進的資金清算系統,以信息科技手段作支撐,搭建銀行與各市場互聯的網絡平臺,順應市場發展新需求,開發并建立與期貨交易所及證券交易所相連接的“銀期(期貨)轉賬”、“銀基(基金)”等系統。
(三)加強產品創新和整合組織、機制建設
金融產品的創新和整合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銀行的各個部門、各個專業,需要整體協調、統一規劃,利用多種資源,整合多種力量,發揮整體作用。銀行應通過組織再造、制度創新和人才保障等,推動理財產品創新和整合的順利發展。[3]
缺乏健全的運行機制,導致金融創新和整合的成本過高。從溝通協調機制來看,銀行還沒有建立起完善的以客戶為中心的經營格局,各部門之間協調、相互溝通不夠;同時,由于沒有專門的業務創新整合部門,只是把有關職能賦予某一部門但卻沒有給予相應的權利,這種職責和職權不對稱現象的存在,導致該部門不能有效地協調各個部門,同心協力,推動業務發展,單兵作戰現象突出。[4]
建立健全產品創新機構,統一規劃產品的創新和整合。一是總行、省行設立產品開發部(省行一級可考慮作為一個二級部室,掛靠在某一部室下面)。其主要職責是:本行產品的研究、設計、開發工作;協調各業務部門在產品創新方面的關系;新產品的試點和推廣工作;對銀行產品發展狀況進行檢查、督導、獎懲;關注國內外銀行發展的趨勢,搜集同業產品創新信息,總結經驗教訓,為我所用;搞好產品營銷的售后服務工作,及時處理市場反饋信息,以優化產品和服務;指導下級行的產品創新和整合工作;開展市場調研工作。二是二級分行設立產品創新和整合小組,負責本行產品開發和營銷工作。其主要職責是:深入研究當地市場動態,全面搜集他行信息,并上報上級行;結合本行實際,有效開展產品營銷工作;因地制宜,開發適合本地實際的新產品,并報上級行備案;配合上級做好新產品的試點和推廣工作;與上級行配合,做好各種調研工作。
(四)建立科學的培訓機制,提高相關人員的素質
金融業務創新需要既通曉金融理論又具有金融實踐,既熟悉金融業務又具有技術背景的高素質、高智力的復合型人才。而銀行的經營者往往偏重傳統業務和傳統市場,在業務創新上缺乏長遠和戰略性眼光,不能正確認識金融發展形勢,促進產品創新和整合的系統性和可持續發展。尤其是缺乏高素質的復合型人才,不能滿足金融創新的客觀需要。一般員工對現代銀行的經營理念、產品開發、營銷策略等認識不足,難以適應新形勢下業務開展的需要。
人才是創新的保障和基礎,產品開發部門必須聚集一定力量的各專業人才外,還需要加強培訓工作,建立立體的培訓體系,完善培訓機制,豐富培訓內容。如建立行外專家與行內專家培訓相結合的培訓制度。一般而言,行外專家視野開闊,前瞻性比較強,因而可以增強受訓者的全局意識、發展意識;行內專家業務熟練,講解內容可操作性強,因而可以提高員工的操作技能。銀行應注意這兩種培訓方法的有機結合,雙管齊下,提高培訓效果。如建立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培訓體系。銀行在產品創新和整合過程中,要針對不同層次人員進行不同內容的培訓。對產品創新和整合的高層管理人員,進行全面培訓;對從事產品創新和整合有一定時間、具備相當知識背景的人員,進行有重點地培訓;對沒有從事過產品創新和整合工作或欠缺知識背景的人員,進行基礎性培訓。
(五)建立科學的考核激勵機制,調動員工的積極性
從考核激勵機制來看,迄今為止,銀行的考核依然側重于傳統的存貸款業務,對業務創新和整合重視不夠,有關創新和整合的指標在考核目標中只占很小的比例。在這種考核激勵機制下,銀行在創新的過程中往往處于消極、被動的地位,前瞻性不足,不能主動進行市場調研,搜集相關信息,綜觀全局,把握市場發展趨勢,結果喪失了許多機會。
由主管行領導牽頭,計劃財務部、人力資源部、產品研發部等相關部室組成,分析各個分行、部室的產品創新和整合的進展狀況,并進行相應的考核。特別是對新產品開發、推廣應用成功后,不僅要對開發人員進行獎勵,也必須對提出產品需求、產品設計人員進行獎勵。同時,還要建立重要信息搜集獎勵制度。產品創新和整合,信息先行,信息的多少和優劣,直接關系到產品開發和推廣的成敗。為此,凡是提出合理化建議,搜集有用信息,對產品創新和整合產生重要影響的員工,都要予以適當獎勵,以調動全行員工搜集信息的積極性,創造全行都來參與產品創新和整合的良好氛圍。
參考文獻:
[1]柴效武.個人金融服務研究[M].北京:現代教育出版社,2006.
[2]柴效武.個人金融理財理論與實務[Z].杭州2004年金融理財論壇內部資料.
個人證券投資計劃范文6
近年來,國內對美國創業教育課程體系的研究比較熱,主要從兩個角度進行研究:體系內容與體系特點。但多數學者是把創業教育做得好的高校(如百森、斯坦福)當成典型案例來分析。體系內容:有學者將百森的創業教育體系分為“管理和創業基礎”項目與“創業精神培養強化課程”項目(ACE),且兩個項目分別針對不同年齡段。斯坦福大學的創業教育課程體系主要分為通識課程與專業課程,目前專業課程已開發出21門。體系特點:程琪、孫陽春對中美創業教育進行了對比,認為美國創業教育的課程有幾個特點,即內容豐富、形式多樣、實踐性強、師資力量雄厚。
不同高校的課程體系的側重點不同,如百森設計理念的戰略性、課程內容體系的完善性、課程教學方法的探究性、課程師資力量的優越性。而斯坦福大學課程體系的特點在于其利用其理工科學校的優勢,使得商與非商之間創業教育并重。哈佛商業學院的案例教學在創業教育課程體系中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盡管目前我國開始重視對創業教育課程的研究,但與國外相比,我國的研究顯得不夠具體,課程體系籠統模糊,且基本都是個案研究,缺少各體系之間的比較與共通優越性的探索,因此對創業教育課程體系具體的跨案例研究很有必要。
美國三所高校創業教育課程體系概況
(一)百森商學院
百森商學院成立于1919年,是美國的一所私立學校,自成立以來,最卓越的創業精神就一直穿著百森的發展軌跡。百森商學院引領美國乃至全球創業教育的發展潮流,早在1967年,百森就在全球推出了第一個研究生創業教育課程。百森商學院的整個運作方式就如同一個企業,“將創業教育作為了一種生活方式”。按照學生的輻射面,百森商學院創業教育課程體系分為本科生體系與MBA體系。
1.本科生課程
本科生課程體系包括戰略與商業機會、創業者、資源需求與商業計劃、創業企業融資和快速成長五個部分。創業是一個過程,需要大學生思考是否要創業、創業需具備何種能力和素質、如何發現商機、如何創辦企業、如何經營企業等,該課程體系旨在幫助大學生合理尋求此類問題的答案。
2.MBA課程
百森的MBA創業教育課程為全美最頂尖、規模最大的創業教育選修課程。公選課程可分為基礎課程、專業課程和支持課程,具體包括22門。基礎課程:視角全面,內容基礎。主要課程包括創業與創業計劃書等,90%的學生會在學制內學完。學生在學完基礎課程后會選擇專業課程或支持課程。專業課程:針對不同學科的創業課程,提供與學科結合深入的創業知識與技能,主要包括公司創業、社會創業者等課程,學生覆蓋率占到63%。支持課程:針對創業的某一特定領域,提供更為具體的創業知識和技能,主要包括創業的社會責任,家族企業變化與成長等,學生覆蓋率63%。
(二)哈佛大學
哈佛大學成立于1636年,全美的第一所大學。哈佛大學的創業教育主要集中在商學院,哈佛商學院(HBS)成立于1908年,至今已有100多年的歷史。從1947年Mylesmace在哈佛商學院講授第一堂創業課程,哈佛大學的創業教育歷史將近70年。哈佛大學的創業教育主要面向MBA學生,工商管理碩士課是哈佛商學院教學的中心內容。MBA的學制為兩年,哈佛大學的創業教育課程體系以學年來劃分(見圖2)。
1.第一年的必修課
第一學年學習統一的必修課程,分兩學期學完。第一學期5門,分別是:財政學I、財務報表與控制、領導與組織行為學、市場營銷學、技術與運作管理。第二學期6門,分別是:企業與政府及國際經濟、戰略管理、企業家管理、談判分析、財政學Ⅱ、領導與企業責任。第一年的必修課程看似不多,只有11門,但是強度非常大,因為哈佛大學采取案例教學為主的教學方法。每一門課程都包括大量的案例分析,每一個案例分析都要花費3-4個小時去準備,即使準備得非常充分,在課堂還要隨時應對老師和同學的有力質疑。開始學生們會感到很吃力,但是經過一年約800多個案例的訓練,形成了豐富的創業管理經驗。
2.第二年的選修課
第二學年進入專業選修課程和實習,選修課分為10大類,共100多門課程。選修課列出了課程名稱、任課教師、上課學期,讓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與愛好自由選擇。除此之外,還有相應的實習。實習有兩種形式,一是學生自己找企業,二是學生自愿結合成小組,找企業聯系項目。哈佛商學院的選修課程設置已經成為幾乎所有大學的商學院碩士課程的參考模式。在10大類的選修課程中有1類是創業管理,有35門課程,主要分為創業啟蒙教育、創業系統知識、創業能力培養三大模塊。創業啟蒙教育,意在激發學生的創新創造意識、讓學生了解創新對于企業的重要性,課程的內容包括創業精神、創造性與組織等。創業系統知識,意在幫助企業管理者在創業情境下做出更明智的投資和財務上的決策等,課程如開創新企業、財務管理等。創業能力培養:開發創業者的知識、技巧和態度,使他們能在嚴格的資源限制與不確定環境下追求機會等,課程如創業管理。
(三)斯坦福大學
斯坦福大學成立于1885年,一共有7個學院,分別是:商學院、工學院、文理學院、地球科學學院、法學院、醫學院和教育學院,是唯一一所在自然科學方面與麻省理工學院相媲美的名校。作為理工科大學,斯坦福商學院非常注重與非商學院的互動,注重應用導向和學科間的優勢互補。它的創業教育從創業者而非投資者的角度來規劃創業個案,教導學生必須學會評估創業機會,結合個人能力、專業特長以及所面對的外部環境,來采取具體的創業行動。斯坦福大學的創業教育課程按照學院可分為兩類:商學院課程與非商學院課程。
1.商學院課程
斯坦福斯隆商學院開設的課程由創業教育研究中心承擔,有20門左右。雖然這20門課程沒有模塊化,但具有幫助那些著手創業的學生獲得更大成功的可能性。主要課程包括:私人證券投資(PrivateEquityInvesting)、投資管理與創業財政(InvestmentManagementandEntrepreneurialFinance)、金融中介和基金市場(FinancialIntermediariesandCapitalMarkets)、創業精神——創業新企業(Entrepreneurship:FormationofNewVentures)等。
2.非商學院課程
非商學院的課程由商學院的夏季創業研究所(SummerInstituteforEntrepreneurship)負責。非商學院開設的創業課程包括通識性的創業教育、與本專業相關的創業教育和針對性的講座三類:①通識性創業教育為當前的非商學院的研究生提供堅實的創業基礎知識、獨特的學習機會、創業方式和創業理念,主要課程包括會計、經濟等。②與專業相關的創業教育。各學院不盡相同,如工學院所開設的課程為:科技創業形成、亞洲高科技創業、以科技為基礎的公司的戰略、創業工程師等。③針對性講座。講演者都是相關領域的創業者、資深人士、企業的行政總裁等。通過講座,學生把自己學到的理論知識與他們講授的實踐經驗緊密地聯系起來,豐富了學生的創業知識含量。在講演之后,學生可以和講演者交流,向創業者提問,得到創業者的建議等。
美國三所高校創業教育課程體系的共性
通過以上介紹與分析,我們得出這些創業教育課程體系的共性特點。
(一)核心式課程增強自我效能
三所學校都強調對核心課程的開設。創業的核心課程包括創業環境、創業意識、創業精神、機會識別、創業流程等,這些核心課程是創業課程中的重中之重。百森商學院本科生的創業課程與斯坦福商學院的課程基本上都是圍繞核心課程而形成的課程體系。哈佛大學在選修課的十大類中,有一塊是專門的創業管理類,占到了所有選修課程的30%。核心課程中的創業知識類、創業技能類展現給學生們一個新穎而全面的視角,增強了他們的創業自我效能,使得那些內心有一定程度的創業沖動,但仍對現實存在顧慮的學生打消了猶豫的念頭,給予他們極大的鼓勵與希望。而創業環境、創業精神類核心課程猶如一劑強心針,點燃并激發了學生們內心深處的創業熱情。
(二)漸進式模塊提升系統思維
三所高校的創業教育課程體系都是依據一定的標準分模塊進行的。這些模塊有的是單獨的,有的是模塊中鑲嵌子模塊,這些模塊之間都是環環相扣,有著逐層將知識內化的循序漸進的邏輯關系。百森商學院本科生創業教育課程子體系中,按照“創業者需要什么樣的精神——如何機會識別——如何融資——企業建成如何規避風險”這樣一個漸進式的邏輯順序安排各模塊。哈佛大學采取一種先必修再選修的順序,第一年大量且高強度的案例分析夯實學生的基礎,為第二年的創業教育核心課程的學習做好全面準備,這使得學生在接受創業教育課程時相對輕松,且容易接受。斯坦福大學的創業教育課程模塊強化了學生的創業意識,使得學生在對創業流程了如指掌的基礎上,將創業精神融入其自身的血液之中,系統訓練出對機會機遇的敏感度與敏銳度,極大地提升了學生系統前瞻的創業思維。
(三)體驗式教學加速自我領悟
百森、哈佛、斯坦福均采用了體驗式教學方法。體驗式教學法采用最科學的“多重感官學習法”,這些感官學習法包括:靜心冥想,問卷分析,角色扮演,機會識別訓練,商業計劃書撰寫,模擬創辦企業等。體驗式的課程以學生為主體,教師的作用主要是設計體驗模式,并引導、激勵學生從變化多端的環境和不確定的風險中走出困境。三所高校所采用的體驗式學習法與傳統學習法相比有以下的優勢:在激發學生的創業興趣、影響創業活動方面,體驗式教學優于閱讀、傾聽。美國學者約瑟夫•派恩(JosephPyne)曾在他的著作《體驗經濟》中強調體驗的重要性:通過閱讀,個體可以學到10%的內容;通過傾聽,個體可以學習到15%的內容;而通過經歷該事件,從中自我領悟,個體可以學到80%的內容。體驗式教學能夠增強學生自身對創業精神的領悟力,加快對創業知識的內化速度。當然,三所學校的課程體系各具特色。如百森商學院非常注重機會識別課程,它的機會識別課程幾乎占到整個課程的2/3,有助于培養學生“創業式的思維方式、進取心、靈活性、創造力、冒險的愿望、抽象思維以及視市場變化為商機的能力”。
哈佛大學課程設置的獨特之處在于注重基礎課程的案例訓練,第一年的基礎必修課夯實基礎,積累了大量創業管理經驗。斯坦福大學憑借工科院校的優勢,將商學院與非商學院課程體系并重,注重學科優勢互補與應用導向,采取團隊教學與兩段式教學方式,由商學院及其他學院的學生組成團隊,進行市場調研與分析,激發創意并設計產品,進行商業化運作。
啟示與思考
通過對以上三所高校創業教育課程體系共同點的分析與把握,對比當前我國創業教育課程體系構建比率小、缺乏高校自身特色、且多是描述性、實施難度大的現狀,本文將課程體系層層分解為三個層面,即目標層面、載體層面、運作層面,發現建立一個成功的創業教育課程體系有必要認真把握以下三個層面的內在邏輯規律。
(一)目標層面:準確理念定位,彰顯創業教育時代價值
任何一種體系的構建,都是要以一定的理念為支撐,創業教育課程體系也不例外。準確定位創業教育的理念是構建體系的第一步,體系的建立都要在理念的指導之下進行。以上三所高校的典型案例,創業教育的理念準確且清晰。百森商學院的創業教育理念是培育創業精神,哈佛大學的創業教育理念是積累創業管理經驗,斯坦福大學的創業教育理念是培育企業主。這些理念的定位不僅要根據高校自身特點,也要根據自身條件。以斯坦福大學為例,斯坦福大學創建于1895年,創建人是當時加州鐵路大王老斯坦福。老斯坦福的“實用教育”(PracticaEducation)觀從一開始就影響著斯坦福大學的成長,再加上斯坦福大學位于硅谷附近,這一得天獨厚的優勢決定了他的創業理念必然要以培育企業主為宗旨。在這一理念的指導下,斯坦福創業教育課程體系與當時的時代需求相呼應,立足商與非商學院學科優勢上的互補,通過實踐將一個個“點子”轉變成為一個個完整的企業,極大促進了經濟的發展,帶動了社會創業風氣的形成。我國高校在設計創業教育課程體系方面,必須先根據其自身特點,定位高校創業教育理念,不可隨波逐流,更不能簡單地生搬硬套他校的課程體系,同時更需充分體現其時代價值。
(二)載體層面:明晰模塊角色,融合創業教育邏輯平臺
準確定位創業教育理念后,需要考慮的就是體系的走向問題,即各模塊的功能角色以及這些模塊功能的培養次序。創業教育的各個模塊按照體系的走向依次排列下去,這樣做的目的是使得創業知識能更好地被內化到學生的思維之中。在將各模塊按照體系走向排列下去后,需要進一步明確模塊的具體問題,即每個模塊在該體系中的核心功能,切忌混沌一片。當然每個模塊不可能只具有培養一種技能的功能,一般都是兩種或者更多種。走向是體系內部的一個流水線,從元素的輸入,到成品的輸出都是有一定順序要求的。
體系走向也分很多的模式,有聚焦式,有輻射式,有射線式,有螺旋上升式,這些走向也沒有孰好孰壞之分,主要考慮的是創業知識內化速度的科學邏輯。當體系走向確定下來,需要積極掌控,并依靠各模塊來執行。課程是模塊的支撐,在明確了模塊的核心功能之后,要通過調節模塊內的具體課程,增強課程之間的緊密性,運用課程的組合打造具有明確核心競爭力的模塊。我國的一些高校,雖然擁有創業教育體系模塊,但因其模塊內部課程松散,模塊之間亦有張冠李戴之嫌,往往效果不佳,因此融合創業教育邏輯平臺迫在眉睫。
(三)運作層面:擴大課程體驗,拓展創業教育實踐內涵
課程是體系的細胞,只有當每一門課程都充滿張力與活力時,創業教育課程體系這一有機體才能有效運轉,并真正發揮其預期的甚至意想不到的作用。在具體的教學中,針對每一門創業教育課程,均要擯棄填鴨式的教學法,更多采用體驗式教學方法。體驗之“體”意在設身處地以及親身經歷;“驗”意在查看、感受、驗證、查考。教學中不斷運用體驗式教學方法能夠及時引導與啟發學生,讓學生成為課堂的主人。體驗式的課程包括的內容豐富多彩,從體外拓展、情感體驗到機會識別、商業模擬等,有效拓展了創業教育的實踐內涵。而實踐以其親歷性、過程性,使得創業理念與創業精神被慢慢滲透到學生的潛意識里,激發更多具有個性的創造性思想與行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