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國資資產管理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
提要:本文以國有資產管理為研究視角,針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思路與路徑展開分析討論。首先分析現階段我國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然后基于市場經濟體制改革深化落實的時代背景,立足產融結合的現實需求提出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思路與路徑,以期為進一步提高我國國有資產管理水平貢獻綿薄之力。
關鍵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
一、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社會主義公有制視域下,國有資產的有效管理受到集中的關注,隨著市場經濟改革的深化落實,國家對國有資產管理的重視程度與日俱增。2003年國家成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有效提高了國有資產管理水平。但是受到諸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國有資產的管理依舊存在系列問題,集中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管理比較混亂。就目前發展實際情況來看,我國國有資產的管理依舊處于分散化的管理模式,具體來講:一方面橫向的角度分析,中央是國有資產出資人,國資委對于國有資產的管理僅限于非金融類的國有資產管理,也就是對113家央企40億元左右的資產進行集中管理,而這一部分國有資產僅僅占全部國有資產的15%左右。國務院部委辦局對8,288萬戶的金融企業,以及郵政、文化、出版等壟斷性質的國有資產實施管理,在實踐中這些資產并沒有形成統一化的發展路徑,沒有集中性的管理模式與管理機制,在對其進行核算、清算與統計的過程中所使用的規則是不盡相同的,管理上是比較混亂的;另一方面從縱向的角度上來看,中央與地方對于國有資產的管理框架存在明顯性的差異。國資委作為中央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對113家央企進行管理,管理范圍限制在非金融類的國有資產管理;地方國有資產管理則是將各類型的國有資產劃分給了地方國資委進行管理。雖然在管理實踐中,中央對地方可以進行有效的指導,但是二者的管理范圍存在一定的差異性,使得中央對地方的管理指導基本上不具備可操作性。分散化的國有資產管理框架,使得我國國有資產管理過渡性特征比較明顯,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管理過程中的諸多缺陷逐漸暴露出來。國有資產職能被分散給了多個部門,而每一個管理部門在管理過程中的管理目標、所使用的管理方法都是不一樣的,同時由于缺少集中性的評價標準,不僅不能對國有資產進行合理性的統計,而且不能對國有資產進行有效的劃分與清晰的界定,這給國有資產改革與發展帶來了一定的阻礙。
(二)國資委定位不夠清晰。國資委的建立,在理論上來講的確實現了管理與監督的有效分離。中共十六大工作報告明確指出,國資委要在實踐中充分履行出資人的責任與義務,在地位上來看國資委屬于國務院下設的非政府的特設機構,國資委作為國有資產出資人的特殊任命者,實際上應該具備出資人與監督者的雙重身份與職能。但是,就目前發展實際情況來看,國資委成立十多年的實踐中,其到底屬于政府機構還是企業,到底應該發揮管理職能還是發揮監督職能,一直存在較大的爭議,定位上始終比較模糊。國務院給了國資委6項基本職能,其中包括出資人對于國有資產保值與增值的目標,也包括了國有資產的整體布局調整的社會性目標,這兩個方向上的目標實際上是存在著矛盾的。此種制度上的設計使得國資委在開展國有資產管理的過程中兼具著雙重屬性,是國有資產的運營設計者,也是運營規則的執行者。國資委成立已經十多年,從其具體工作的落實情況來看,兼具出資人與監管人的雙重身份,使其沒有全面擺脫政企不分的限制,也沒有掙脫所有權與經營權“二合一”的桎梏。在實踐中,國資委對于國有企業的管理是十分具體化的,在開展相關管理工作的過程中,呈現比較明顯的行政化特點。與此同時,在部分企業游說與公關能力較強的時候,國資委的監管職能不能被落到實處,難以發揮時效性的作用。
(三)監督力度不足。黨的十六大對國有資產的管理機制進行了有效的明確,基本實現了管人、管事、管資產的三維一體化,在這一過程中國資委被賦予了更多的職能與權力。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政府的行政管理效率,消除了之前國有資產管理機制中存在的諸多弊端,但是在這一過程中,有誰來對國資委的相關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管成了一個現實性的問題。國資委在國有資產運營與管理中兼具出資人與監管人的雙重身份,在實踐中具有管人、管事、管資產的多種權力,職能定位不夠清晰,同時缺少有效的外部監管,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我行我素、自我激勵的模式。這對于國有資產的管理來講是十分不利的,國資委在實際工作中很可能會濫用職權,不利于國有資產管理與經營效率的有效提升。與此同時,使得國資委與國有企業在一定程度上成為了利益的共同體,導致其在實踐工作中往往為了追求國有資產保值與增值的經濟目標而忽視發揮國有資產的社會性目標的問題出現。200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資產法》頒布實施,其中規定國資委作為國有資產的出資人要接受地方人民政府的有效監管。但是對于國資委復雜性的實際工作來講,人大會議的定期約束力是十分有限的,并不能對其職權的使用進行有效平衡與監督。
高校微觀國有資產管理問題
摘要:
隨著高校資產規模迅速增加,機構職責不清、信息交流不足、績效管理缺失等現象多發,嚴重影響了學校國有資產使用的績效。本文總結了目前高校國有資產管理中的制度環境,結合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的要求分析國有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解決思路。
關鍵詞:
高校;國有資產;內部控制
國有資產是高校進行教學、科研、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的基礎性物質條件。隨著《教育規劃綱要》頒布,財政性資金對高等教育領域的資金投入增長迅速。2012年教育部對直屬高校的財政投入就達到1160億元(平均15.46億元/所)。財政性投入迅速增加,加之高校收入來源的多樣化,使得高校國有資產規模也在迅速增長。相對于資產快速增長的現狀,高校資產管理的內部控制體系還未能與龐大的資產規模匹配,部分高校出現了老問題放大、新問題涌現的局面。本文從校內資產管理視角對國有資產管理的問題進行梳理,并提出相應的對策。
一、高校國有資產管理內控環境分析
1.國有資產管理相關法律法規數量多、規定細致
資源性國有資產管理審計研究
摘要:
資源性國有資產管理審計的開展,對國家的可持續發展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本篇文章主要對資源性國有資產管理審計的現狀及對策進行了探究。
關鍵詞:
資源性國有資產;審計體系;審計環境
引言:
資源型國有資產主要指的是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在利用過程中能夠為人民群眾帶來經濟價值的國有資源。天然性、有用性、有限性、可計量性、壟斷性和價值多重性是資源性國有資產的主要特點。從我國社會發展現狀來看,環境問題和資源性國有資產的無序開發問題的出現,讓資源性國有資產審計工作成為了促進資源性國有資產管理優化配置,促進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有效措施,因此我們有必要對資源性國有資產管理審計問題進行探究
一、我國資源性國有資產管理審計的現狀
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完善
一、現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
以國資委為監管主體的現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誕生于2003年,是國務院整合國家經貿委、中央企業工委以及財政部有關國有資產管理部分職能的產物。國資委的成立,結束了國有資產管理局(國資委前身)的歷史使命,隨即形成了以國資委為監管主體的現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從今天來看,這一體制在黨和政府的精心組織和領導下,經過10多年的改革,作用值得肯定,然而,現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也暴露出一些問題。概括而言,這類問題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監督制約機制較弱
從當前體制看,從《物權法》到1992年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以及憲法,都把權力授予了國務院,國資委又在國務院領導之下。從目前的現實情況來看,這種體制比較易于操作,有利于政府各部門間的協調以及改制的進行。但是這種架構最大的弊端就是,監督制約機制較弱。雖然國有企業的財產所有權歸屬是明確的,屬于全國勞動人民,但是在現行體制下,作為國有資產的真正所有者很難有效監督和約束所有者代表(國有資產的者)。
2.國有資產分頭管理的問題沒有徹底解決
目前,我國經營性和事業單位企業化經營的國有資產,仍然由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鐵道總公司、中糧集團、國家煙草專賣局等多個部門分頭管理;水利、煤炭、有色金屬、石油、土地、海洋、旅游、林業、等資源性資產的管理也被分散在政府10多個部門管理;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則由各級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由此呈現國有資產多頭管理的復雜局面。由于各部門責權不清,容易導致國有資產的大量流失。
3.國資委角色尷尬
國有資產管理風險控制論文
一、建設兵團經濟發展的現狀
(一)建設兵團經濟發展的優勢
制定嚴格的資產管理制度。為杜絕損失浪費,更好地管理資產,國資公司應嚴格規定對控、參股企業資產管理的授權額度;并監督企業制定資產購置、使用及處置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強化過程管理,優化管理流程,使資產管理有據可依、有章可循,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二)兵團國有資產管理的劣勢
1、對兵團的資產狀況不清楚
當前國資公司對兵團的國有資產了解不清,無法真實的反映企業的資產狀況,不能科學的評價企業的經濟效益。國資公司不能及時的組織人力和物力對所轄范圍內的經營項目進行細致的了解和研究,只能了解大致的情況,極大地影響了對兵團產業的管理水平。
2、高端管理人才不足
縣級國有資產管理問題與對策
摘要:近年來,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在不斷加強完善,但目前的管理仍不夠深入,特別是縣一級國有資產管理方面,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重處置管理、放松使用管理、忽視購置管理和重存量調整、輕增量監管的問題。作為國有資產的重要構成要素,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的管理問題直接關系到行政事業單位能否充分履行自身職能。雖然在長期不懈的努力之下,現階段縣級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取得了不小的成績,初步實現了規范化、科學化管理,然而在看到成績的同時,也應當清醒的認識到國資管理方面還有不少現實問題亟待解決。提升行政事業單位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水平,不僅是推進部門預算改革的需要和提高財政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優化國有資產配置,提升資產使用率和使用效益的內在需要。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監督;建議
一、縣級國有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思想認識不正確
部分單位存在“資產是花自己錢買的,歸單位所有,與政府和財政部門沒有關系”的錯誤認識,長期將資產的使用權和所有權、處置權混為一談,對財政部門依法監管資產抵觸情緒大,不愿接受管理。
(二)執行會計制度不規范
大多數行政事業單位在核算方面雖然能夠算清楚經費收支,然而在資產的增減核算方面卻做得有失規范。如:購置固定資產時只進行了經費支出的賬務處理,而沒有及時再轉增固定資產。特別是那些工程進度慢、需多次付款才能結清工程款的項目,行政事業單位在決算完成后尚拖欠著部分工程款,什么時間轉增固定資產難以確定。
資產管理公司資產處置選擇
一、資產管理公司資產處置的現狀分析
我國資產管理公司成立直至如今也有幾年的時間了,從一開始的不良資產收購到現在處置資產,其發展的狀態還不錯,這主要依賴于時代的進步,我們收集了越來越多的有效經驗,作為參考依據應用于我國的資產管理公司,為我國的資產管理創造良好條件。我國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所以在資產管理方面也要結合中國特有的性質,不可將借鑒的經驗直接使用,要加以創新完善成適用于我國所處現狀的資產管理。資產管理起源于美國,美國研究出很多很有價值的資產處置方式,我國先是借鑒了有價值的經驗通過政策性和商業性的收購解決了不良資產,隨后緊接著選擇正確的資產處置方式應用于資產管理公司,為公司將來的發展提供保障。
二、資產管理公司資產處置方式
(一)資產拍賣的方式。
資產管理公司的資產有著不良資產地域分布廣,分布不均衡等特征,在處置資產的方式上也有多種選擇。例如拍賣,將不良資產公開進行處理。這種處置方式可以使資產處置公開化,利用市場可以擴大購買力,也解決了資產地域分布的空間限制問題,但是拍賣的方式也有不好之處,比如拍賣過程中保留價,拍賣師的操作等存在不合適的地方,所以拍賣的資產處置方式還需要繼續改善。
(二)打包出售資產。
資產管理公司還可以將資產打包出售,對于那些分布在遠地方,管理困難的資產可以采取這種處置方式,將資產批量包裝,用最快的速度處理掉這部分資產。這種打包出售的處置方式,通過資產的組合形式,來帶動原本不夠吸引人的資產,提高資產的價值,使資產重新得到市場的需求,提升資產管理公司的效益。
企業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思考
摘要:
國有文化企業是河南國有經濟的一支新生力量,新形勢下加強國有經營性文化資產的監督管理具有重要意義。由于河南原有的文化企業國有文化資產管理體制是基于計劃經濟所產生,還處于過渡階段,存在對國有文化資產重視程度不夠,管理主體不一,沒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制度不健全,監管乏力等一系列問題,創新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管理體制需要借鑒其他地區的經驗,認清河南文化及相關產業發展形勢,提高認識;建立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明確職責;推進機制創新,實施科學管理;完善規章制度,規范管理;加強國有文化資產管理隊伍建設,培養人才。
關鍵詞:
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河南
創新國有文化資產監督管理體制,形成有利于創新創造的文化發展環境,是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五中全會對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做出的重要決策部署。隨著新一輪文化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創新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以及宣傳文化管理工作相適應的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已經成為新常態下河南加強國有文化資產管理、促進文化企業和文化產業更好更快發展的迫切需要。
一、河南國有文化資產管理現狀及存在問題
河南是中華文明和華夏文明的重要發祥地。河南文化資源豐富,文化單位眾多,文化產業門類齊全。黨的十六大特別是2004年以來,河南立足文化資源優勢和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適時提出了建設文化強省的發展目標。近年來,全省上下緊緊圍繞文化強省建設目標,堅持經濟社會發展和文化發展的協調統一,著眼于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不斷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大力發展文化產業,努力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河南文化改革發展取得了明顯成效。最新統計數據顯示,河南共有國有文化企業445家,省屬文化企業265家,各省轄市和省直管縣(市)國有文化企業180家,其中由事業單位轉企改制的345家,從業人數逾5萬人。2014年全省文化產業實現增加值984.66億元,法人單位3.8萬個,從業人員98.6萬人,規模以上法人單位數、從業人員、資產規模、營業收入等均居中部六省前列。隨著大量經營性國有文化單位轉制為企業,以及文化產業迅猛發展,河南國有經營性文化資產增長速度不斷加快,國有文化資本的控制力、影響力逐漸增強,完善監管體制機制,形成體現文化企業特點、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資產組織形式和經營管理模式已成為河南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企業發展亟待解決的重點和難點問題。但是,由于河南原有的文化企業國有文化資產管理體制是基于計劃經濟所產生,還處于過渡階段,國有文化資產管理在思想認識、管理方式、人員管理等方面還存在問題,已不能很好地適應新形勢下實現國有文化資產保值增值和文化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需要,一些問題急需解決。第一,機制不活,對國有文化資產重視程度不夠。近年來,河南文化企業各項建設雖然取得了長足進步,但仍然有很多文化企業機制不活、包袱沉重、競爭力較差,小、散、弱和市場占有率低的局面還沒有得到根本改變,與其他國有企業相比,文化企業對河南經濟的帶動力、影響力還不夠,導致對這部分資產的經營管理重視程度不夠,未能充分發揮其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第二,國有文化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尚未建立,資產管理主體不一。目前,河南尚未按照中央“建立黨委政府監管有機結合、宣傳部有效主導的管理模式”的要求建立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文化企業的人事任免、資產監管、導向、重大事項管理等分別由組織、財政、國資、宣傳等部門負責管理。以河南省屬重點文化企業的出資人為例,有的是財政廳作為出資人,有的是國資委作為出資人,有的是文化行政主管部門作為出資人,資產管理主體不一,職能交叉重疊,多頭監管、監管規則不統一問題突出。第三,國有文化企業尚未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近年來,河南國有文化企業改革穩步推進。但必須看到,現行國有文化資產管理體制中政企不分、政資不分、所有權與經營權不分的問題依然存在。一些行政部門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應由企業自主決策的事項由政府審批的仍然過多,角色錯位,效率低下。一些文化企業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獨立市場主體,不能根據市場和企業發展需要自主做出經營決策,活力不夠,創新能力不足,造成企業經營困難,競爭力較弱,國有資產流失,影響了企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第四,國有文化資產監管的規章制度尚不健全,監管乏力。目前,在研究制定國有文化企業重大事項管理、統計工作、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指標、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薪酬管理,國有資本預算及績效管理、企業產權轉讓、國有文化資產評估、資產運營考核評價體系和標準、監事會工作規則等方面,河南還沒有建立一套完整科學的國有文化資產監管的規章制度,不能很好地對國有文化資產運營進行科學有效的績效管理,無法通過發揮制度長效性、規范性作用來提升國有文化資產的經營效率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