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國際商法論文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國際商法教學改革論文
一、《國際商法》的在國際經貿類專業中的課程定位問題
1《.國際商法》在國際經貿類專業知識架構中的地位。
在國家教委即將出臺的《國際經貿類專業本科教學質量標準(草案)》討論稿中,認為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以及國際商務專業是交叉型學科專業,學生理應掌握經濟、管理以及法律的相關知識。概述了掌握經濟知識是為了更有效的配置資源,參與競爭;掌握管理知識是為了更有效的發揮企業運作效能,降低成本;掌握法律(特別是《國際商法》)知識能夠更好地遵守和適應交易規則,降低交易風險,三大知識缺一不可。
2《.國際商法》知識對用人單位和學生就業的意義。
在我國日漸融入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并成為世界第三大對外國際投資國(2012年)和世界第一外貿進出口大國(2013年)的背景下,用人單位(尤其是企業)在招聘大學生時已將學生是否具備國際視野,是否了解國際商事交易規則作為選拔人才的重要指標之一。尤其是針對國際經貿類學生而言,能否掌握國際商法規則并進而利用這些法律規則(如通過合同條款設定)去降低自身風險,維護自身權益,不僅是其學識能力的表現,也是增強自身就業競爭能力的客觀需求。
3《.國際商法》在國際經濟貿易類專業中的課程定位。
結合前述需求,《國際商法》這門課程至少應被設置成為國際經貿類專業學生的限定選修課程,甚至應與宏觀經濟學、微觀經濟學、管理學、會計學等一道成為國際經貿類專業學生的必修課程。如果將其置于學生的任意選修課程甚至根本不開設本課程,必將導致學生在知識結構上的重大欠缺,進而嚴重降低學生的就業競爭力。
社會發展中的法學思考
社會發展中的金融法與環境法問題經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批準“,社會發展與法律改革國際學術研討會”于2009年10月17~18日在復旦大學召開。此次會議由復旦大學法學院、復旦大學醫事法中心、復旦大學民商法學科主辦。來自俄羅斯莫斯科大學、德國洪堡大學、英國班戈大學、日本神奈川大學、韓國西江大學和中國人民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政法大學的知名教授以及復旦大學部分教師40余人參加了會議。會議收到學術論文30余篇,圍繞“社會發展與法律改革”的主題,就相關問題進行了深入討淪,是一次高層次的學術研討會。 此議題研討由復旦大學法學院楊心宇教授、王全弟教授主持,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吳宏偉教授評議。主要論文包括: (1)俄羅斯前總理、俄羅斯聯邦審計院秘書長、莫斯科大學國家審計學院院長S.M.沙赫賴(ShakhraySergey)教授作了《國家審計與社會經濟發展的效率》的報告。他認為,國家審計是在有限的社會資源條件下國家優化解決社會經濟任務的工具,它以公民監督國家效率的機制合理取代了幾個世紀以來國家監督個人行為的制度。作為現代社會的監督制度之一,它提出了社會經濟改造中目的與手段的關系問題,特別重視分析各種改革與戰略的社會代價。國家審計制度是一項轉向新經濟類型和高水平社會發展的前提手段。 中國學者評論認為,俄羅斯的審計制度對于俄羅斯的反腐敗有重要作用。國家審計制度從學術角度來說是憲政的視角,值得中國學者研究與借鑒。 (2)莫斯科大學法律系系主任A.K.戈利琴科夫(GolichenkovAleksandrKonstantinovich)教授作了《生態立法的新的法律編纂》的報告,介紹了俄羅斯生態立法的主要任務、結構、主要途徑(跨部門的法律編纂)、法律部門的區分與整合(環境保護法與自然資源法區分整合后形成生態法)、法典制定者必須解決的問題,認為生態立法改變了環境保護活動的法律基礎,將會促進向清潔技術轉化并保障國內經濟在高生態標準下進一步增長,促使建立真正的國內生態安全體制。中國學者討論認為,俄羅斯將環境保護法與自然資源法整合為生態法,這種跨部門的綜合性的立法,即社會法的產生,值得我們研究。 (3)英國班戈大學法學院院長德莫特•卡希爾(DermotCahill)教授就其論文《歐盟內歐洲法院在公共采購領域對透明原則的運用》發表了演講,介紹了歐盟在公共采購領域的一些最新發展,歐盟法確立了公共采購領域的透明原則及非歧視原則。歐洲法院(ECJ)的諸多判例已經對27個歐盟成員國不透明的公共采購現狀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更強化了透明原則,產生了擴大適用非歧視和透明度一般原則的結果。英國法院遵循了歐洲法院的司法判例,以致幾乎所有該論文討論的新近案件中,公共機構都被認定為違反了歐盟法律或一般原則。中國學者結合金融危機及中國的政府采購,與克希爾教授探討了多層次的金融監管問題。 (4)復旦大學法學院朱淑娣教授以《上海國際金融中心與金融規制法研究》為題作了演講,以利益平衡為視角,探討了中國金融領域的重大問題。朱教授指出,金融規制法律規范的評價標準主要包括規制發生的正當性、規制的合理限度和規制的法律控制3個方面。而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中的金融公法 2社會發展與侵權責任法改革 規制主要目標包括:雙向兼顧性目標、利益平衡化目標和全球化貢獻目標。會議還收到復旦大學法學院張建偉教授提交的論文《金融危機的法律思考》,俄羅斯的S.G梅德維杰夫教授提交的論文《俄羅斯聯邦銀行儲蓄保險制度》,探討了相關中、外金融法律問題。此議題的研討由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院長高富平教授主持,復旦大學法學院段匡教授評議。 主要報告有: (1)中國民法學會副會長、復旦大學醫事法研究中心、民商法學科負責人劉士國教授作了《中國侵權責任法制定中的爭論問題》的主題發言,向中外學者介紹了中國侵權責任法的立法進程等基本情況,著重對以下幾個立法中的爭論問題及主要意見予以介紹和評述:①侵權責任法調整的社會關系,是否僅規定侵犯民事權利,是否再規定侵犯利益;②關于統一死亡賠償金的規定;③關于要不要規定國家賠償責任;④關于責任能力和行為能力的關系;⑤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責任是否規定礦害等工傷事故責任;⑥樓上拋擲物傷人找不到加害人可否由相鄰人賠償的問題。 針對這些問題,劉士國教授認為:①侵權法調整的就是侵犯絕對性民事權利產生的社會關系,法與法律有區別,即使法律沒有規定的權利,也可能存在于社會生活規則中,那就是法律之外的法涉及的權利,反對對利益作出特別規定。②統一死亡賠償金標準是大勢所趨,有利于保護受害人。③主要從性質上說,國家賠償是國家與公民之間的平等關系,就此,侵權責任法應作規定。鑒于國家賠償法是民法的特別法,侵權法僅規定一條就可以了,表明這是侵權責任的一個類型及賠償的性質,具體條文由國家賠償法規定。④采用責任能力規定是正確的和必要的,這涉及侵權法和民法通則相關規定的改革。監護人責任應以被監護人無責任能力為條件,如被監護人有責任能力,被監護人應承擔責任,不能賠償的,由監護人承擔補充責任。前者,是直接責任。侵權法以救濟受害人為主要目的,也有教育、預防的功能,未成年人有過錯,應予批評教育,甚至責令賠禮道歉。⑤侵權法應規定礦害事故的使用人因違反對被用人的安全保障義務應承擔民事責任的規定,而且不限礦害,凡使用人對被使用人違反安全保障義務均應承擔民事責任。⑥樓上拋擲物傷人找不到加害人不應由相鄰人賠償,法院不宜以共同危險行為或公平責任加以判決。加害人不明,公安機關應予立案偵查。 如仍不能確定加害人,公安部門可會同民政部門,對嚴重受害者實行社會救濟。此外,受害人仍可依醫療保險減輕所支付的醫療支出,保險制度已對此具有救濟功能。 對于中國侵權法的制定,外國專家饒有興趣,就諸多問題與劉士國教授進行了探討。#p#分頁標題#e# (2)韓國西江大學法學專門大學院長嚴東燮教 授以《韓國制造物責任法》為題,介紹了韓國制造物責任法的概要內容、制定該法以后韓國案例的動向,指出了該法的缺陷,提出了如下修改完善的建議:應對“缺陷推定”作明文規定;《制造物責任法》適用范圍應當包括預售公寓的缺陷責任;應明確規定免責事由“法令制定的標準的遵守”中的“法令”局限為強制性的;法規條文應更明確。 (3)華東政法大學張禮洪教授就其論文《對侵權行為過錯認定標準的新認識》作了報告。他以《阿奎利亞法》中關于過失的原始文獻為基礎,對完善現有的過失判斷標準提出了建議:侵權過失的判斷標準以客觀過錯為基本原則,即過失是對行為人沒有盡一個理性善良的人的義務,預見或者預防自己行為的后果進行的。過失的存在以存在不法行為、侵權行為和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為前提。過失概念本身就蘊含了因果關系。過失的存在以行為人是否盡一般人應采取的謹慎義務為標準,但是,還應根據社會的一般認識,以造成損害的危險是否由行為人所知或者被害人是否根據自己的意志將自身處于一個不應處于的危險區域來判斷行為人的過失。 (4)復旦大學民商法學博士生王淑華作了《未登記過戶之機動車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主體的確定》的發言,她認為我國《物權法》對機動車的物權變動采用登記對抗主義,機動車所有權自買賣交付時發生移轉,登記過戶僅是買受人據以獲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的要件。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不屬于物權變動不得對抗的“第三人”范疇。轉讓交付但未辦理登記過戶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的,應由對機動車享有運營支配權和運營利益的機動車實際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登記的所有人一般不承擔賠償責任,除非其對于交通事故的發生具有過錯構成侵權行為。會議還收到復旦大學民商法學博士生王康提交的論文《機動車交通事故共同侵權損害賠償中的保險責任研究》。 3社會發展中的醫事法律問題 此議題的研討由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韓長印教授主持,復旦大學王全弟教授評議。主要報告有: (1)日本神奈川大學法科大學院森田明教授作了《日本醫療訴訟與醫療的法制度的動向》的報告。 通過一些具體的案例,介紹了日本國內患者權利運動的發展、重大醫療事故訴訟持續增加的特點以及最新的法律制度的施行:產科醫療補償制度、對因出生時的原因造成的腦性麻痹患兒的無過失補償制度、醫藥品副作用受害人的無過失補償制度及預防接種被害人的補償制度。 (2)復旦大學法學院姚軍副教授作了《醫療事故侵權責任范圍的正確確定》的演講,他提出,作為法治社會核心價值的社會公平的核心內容,要求行為(或責任)人對己方行為及其不良后果承擔(法律)責任(即法律上對己不利的后果)。在具體承擔法律責任時,它又意味著責任人僅對由自己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擔責任,而不應對超出該不良后果部分負責;同理,基于該核心價值(也是諸法的基本原則),醫療事故的責任人也只應對其行為所造成的后果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立法即司法上不應強迫其承擔超出該后果的責任。 (3)復旦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博士滿洪杰從比較法的角度進行了《人體試驗侵權責任研究》的發言,建議我國應當構建獨立于醫療過失責任的人體試驗侵權責任制度。人體試驗侵權責任應適用過錯責任原則,但可以在對過錯的舉證上采取舉證責任倒置。在因果關系問題上,應當采取相當因果關系、倒置。在因果關系問題上,應當采取相當因果關系、疫學原理因果關系以及因果關系推定理論來進行綜合判斷。 (4)復旦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博士生李燕以《雙性兒童性別確定的法律問題探究》為題,提出雙性兒童并不是不正常的,當前醫學界普遍施行的、經父母知情同意而為雙性兒童確定性別的性別再造手術,并不符合兒童最大利益原則。性別確定應是兒童自己的憲法權利,父母對子女性別再造手術的知情同意權與雙性兒童自己的憲法基本權利相沖突。法律應承認男女二元性別體系外的第三種性別,雙性兒童的性別確定應待其長大后自己決定。 韓長印教授評議認為,醫事法的研究提醒學者注意到平時不為大眾所關注的處于弱勢群體的少數人的權利,也提醒學者們思考我們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等方法論問題。由于醫事法內容的中外共同性,中外學者就醫療過失認定、損害賠償、醫療訴訟等問題展開了熱烈討論。 4社會發展中的其他民商法律問題 此議題的研討由人民大學法學院吳宏偉教授主持,復旦大學段匡教授評議。主要論文有: (1)德國柏林洪堡大學法學院萊因哈德•辛格(ReinhardSinger)教授作了《變遷中的民法典的社會模型》的報告,介紹了社會模型的概念和它作為法律發展因素的功能、在19世紀私法秩序的社會模型的發展以及德國民法典的社會模型的變遷,提出了現代私法中的民主化和社會國家化、告別契約法中形式自由倫理模式,強調程序的和實質的合同正義,強調了民法的社會責任。 (2)復旦大學法學院王全弟教授所作報告《兩岸擔保物權比較研究論綱》,就如何確立保證債權獲得完全清償的制度,比較了2007年3月中國大陸《物權法》與臺灣地區在2007年3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的擔保物權修正草案,在擔保物權的追及力、擔保物權的實行期間、抵押權順位、動產抵押、最高限額抵押、權利質權和商事留置權7個方面對大陸地區和臺灣地區的物權制度進行了比較分析,提出有利于兩岸發展及法律相互借鑒與完善的建議。 (3)復旦大學法學院胡鴻高教授作了《中國企業并購及其法律改革》的報告,介紹了中國企業并購及其法治演進歷程與特點、中國企業并購的模式、企業并購突出問題與法律改革。胡教授呼吁,企業并購,不僅應當有利于國家安全和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而且要實行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加強信息披露法制,增加透明度,保障中小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還應當特別關注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在企業并購中,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勞動者的勞動權益,保護環境、防治污染,發展社會保障公益事業,建設和諧社區與社會。目前當務之急,在于通過法律改革,明確企業社會責任的范圍和實現機制,倡導和激勵企業履行社會責任。#p#分頁標題#e# (4)復旦大學法學院何力教授作了《中國海外資源投資的法律問題及對策》的演講,指出中國的資源特需改變了世界資源供求格局,闡述了中國海外資源投資的進展,分析了經濟主權和資源主權成為中國海外資源投資的法律障礙,分析了中國海外資源投資的環境法和政治動亂問題,最后就中國海外資源投資保護的法律對策提出了具體的建議。 (5)復旦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博士生蓋威作了《社會組織在我國協商治理模式中的地位與功能》的論文發言,建議進一步完善立法、修定民法通則、明確規定社會團體法人和非法人團體,盡快制定社團法、修改現行特別法增加法律責任的規定,進一步扶持社會組織的建設和發展,淡化一些社會組織的行政色彩,轉變政府中心主義治國理念,確立以民為本、以市民社會和市民組織活動為導向的治國之策,進一步完善協商治理機制。 (6)德國柏林洪堡大學法學院托馬斯•萊塞爾(ThomasRaiser)教授作了《合同與合同法》的報告,俄羅斯A.Sherstobitov教授向會議提交了《關于俄羅斯聯邦民事立法修訂的構想》的論文,復旦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博士生韓偉、王森波分別提交了論文《斯多葛派的倫理哲學與羅馬法的轉型》、《必亦正名乎?———美國加州同性婚姻立法風波透析》。
保險學專業課中的法律教育
保險學專業的研究生作為高端保險人才,將成為我國未來保險業的主導力量,其專業視野、創新能力等素質將決定未來保險業發展的程度。而這與課程體系的設置密切相關。本文認為,法學,特別是民商法學當中的相關內容應當納入到各高校保險學專業研究生的課程體系當中,以適應保險學研究和保險業發展的需要,培養具有國際專業視野和較強創新能力的保險高端人才。 一、從學科——宏觀層面來看:法學對經濟學有重要的補充作用 保險學從屬于經濟學的范疇,法學對保險學的作用首先體現為法學與經濟學的互補性。傳統觀點認為“經濟學主要解決‘如何將蛋糕做得更大’的問題,而法學主要解決‘如何將蛋糕切得更好’的問題”。2001年,我國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教授與著名法學家江平教授第一次會面,開始了我國經濟學與法學之間的“對話”。兩位學界泰斗對經濟與法律之間的“結合研究”深有同感,遂于2002年籌備并成立了“上海法律與經濟研究所”(該所于2004年遷移至北京,更名為“洪范法律與經濟研究所”)。兩位教授在隨后的多次公開對話中對經濟學與法學之間的關系進行了新的解讀。吳敬璉教授認為,如果沒有法制,僅憑市場經濟本身的資源配置,“蛋糕”肯定做不大,甚至會做出“餿蛋糕”;江平教授則認為,如果不顧經濟規律而制訂法律,這種法律屬于“壞”的法律,可能導致形成“壞”的市場,從而直接影響“蛋糕”的大小[1]。因此,效率與公平具有價值效果的一致性:公平可以促進效率,效率也有助于實現更高層次的公平。經濟與法律的這種相輔相成的關系對我國高校經濟學人才的培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險學專業作為經濟學科的一個分支,以研究如何將保險業的“蛋糕”做大為己任,如果脫離具體的法制環境,所從事的保險學研究工作將毫無意義,依據這種無意義的研究來指導保險企業的經營也不可能實現高“效率”。 本文認為,為了使保險學專業的研究生了解法律的運行對經濟運行的影響,應該在課程設置中適當增加“法律經濟學”的內容。“法律經濟學”是一門位于法學與經濟學之間的邊緣地帶的新學科,經歷了從純粹的法學方法論到法學經濟學交叉獨立學科的過程。波斯納將“法律經濟學”定位為“法學的經濟分析方法”,認為法律經濟學是“將經濟學的理論和經驗主義方法全面運用于法律制度分析”[2]。而在這門學科的創始人科斯看來,法律經濟學還有另外一個方面的內容:即分析法律系統的運行對經濟系統運行的影響[3]。前者的思維路徑是以法律為起點,經過經濟學分析,最后再回到法律,目的是考量法律是否符合“效率”這一正義價值,以修正現行法律;后者的思維路徑是以法律為起點,終點則是經濟制度,即研究法律制度如何影響經濟活動,以修正現行的經濟制度。因此,前者側重法學意義,后者更側重經濟學意義。作為經濟學的重要分支,我國保險學的研究生教育當中應適當增加經濟學意義上的法律經濟學內容。 二、從課程——中觀層面來看:保險法的課程教學離不開民商法學基礎 “保險法研究”是多數高校保險學專業研究生的主干課程之一。該課程的教學必須以民商法的相關內容為基礎。例如,《保險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投保人對下列人員具有保險利益近親屬”,其中“近親屬”的范圍是什么?保險法本身并未加以限定,而民法與刑法等其他法律有不同的規定;又如,《保險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投保人不得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保險人也不得承保”,其中“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也是一個需要以年齡和精神狀況作為雙重判斷標準的民法基本概念;再如,《保險法》第一百一十七條關于“保險人”的規定,需要學生對民事制度中“人”的權利義務有所了解。 同時,保險既是一種經濟關系,又是一種法律關系,其法律基礎便是保險合同。學生要掌握《保險法》第二章關于保險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除、履行、違約、變更以及保險人與投保人的權利義務等規定,均需要與民法當中《合同法》的相關內容相聯系起來學習。此外,保險合同的糾紛也適用民事合同糾紛的法律救濟程序。 例如,《保險法》第二十六條中規定了保險合同的訴訟時效;作為保險特別法的《海商法》第十三章則規定了十余種可能涉及保險合同履行的訴訟時效,這些時效的計算均應適用民法中關于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和延長的規則。 此外,《保險法》的內容除了“保險合同法”,還包括“保險業法”,即調整“保險公司”行為的法律規范,因此保險法的法律淵源還包括《公司法》。正如《保險法》第九十四條規定:“保險公司,除本法另有規定外,適用《公司法》的規定”。又如,《保險法》第九十條規定,“保險公司有《破產法》第二條規定情形的申請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因此,要深入研究保險公司經營、管理方面的問題離不開對公司法、破產法等商法相關內容的學習。 綜上,保險法是規范保險合同和保險企業經營、監管的法律,其法律淵源主要是民商法。保險學專業的研究生要真正了解保險法,有必要同時學習民商法的相關內容。反過來說,脫離相關的民商法學基礎,不可能進行保險法相關問題的深入研究,研究生已經開設的“保險法研究”課程學習也將難以實現課程設置的目的。 三、從保險標的——微觀層面來看:知識產權法的相關內容應作為財產保險學的重要補充 根據保險標的的不同性質,保險可分為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4],前者以人的生命、健康作為保險標的,后者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作為保險標的。從保險法的現有規定來看,“財產保險”的“財產”指的是動產、不動產;“有關利益”包括積極利益和消極利益,前者指的是被保險人的可得利益(如信用保險),后者是被保險人可避免的損失(如責任保險)。而作為主要無形財產的知識產權至今沒有正式被納入到我國各大財產保險公司承保的保險標的的范圍。保險實務中缺乏“知識產權保險”這一險種,反映在保險學教育當中就是財產保險學的教學內容里缺乏知識產權法的相關知識。本文認為,這恰恰是一個國際專業視野的問題。#p#分頁標題#e# 在當今這個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在商業領域扮演著日益重要的角色,而其存在的風險和相應的保護問題也日益為各國立法所重視。盡管當知識產權遭受侵害時,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尋求救濟,但是風險仍然存在。 比如訴訟存在著敗訴的風險,勝訴后也存在著執行不能的風險。高風險高收益的知識產業如何進行風險管理,無疑是知識產權權利人所關注的核心問題。20世紀70年代起,知識產權保險制度在西方發達國家應運而生,而其中在美國的發展最為完善[5]。目前,美國保險界順應知識產權侵權案件愈演愈烈的發展趨勢,已經將承保標的從專利侵權逐漸擴展到商標權、著作權與商業秘密等幾乎所有類型的知識產權,從而形成了完整意義上的“知識產權保險”。繼美國創設了知識產權保險制度之后,在知識產權業比較發達的德國、英國、日本等國家,也緊隨其后陸續推出了這一險種,如英國推出的“專利申請保險”、日本推出的“知識產權授權金保險”等等[6]。 因此,將財險承保標的擴展到知識產權領域已經是一種國際趨勢,折射出了知識產業發展的客觀需要和知識經濟時代對知識產權保險制度的呼喚。 本文認為,在我國建立知識產權保險制度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 知識產權符合保險的構成要素要求,因此建立知識產權保險制度是可能的。首先,知識產權存在各種法律風險,且這種風險的發生具有偶然性、程度上具有不確定性,符合“有風險才有保險”這一前提;其次,知識產權的這種風險和對風險管理的需求是普遍存在的,具備保險學上“大數法則”的數量基礎;第三,知識產權是法律上承認的財產利益,屬于保險法第十二條規定的“可保利益”;第四,知識產權侵權的利益損失在經濟上可以計算出價值(例如《專利法》第六十五條關于專利侵權損害賠償的規定),屬于“可以用貨幣來衡量”的風險[7],也符合保險的“損失補償”這一基本功能。 在我國建立知識產權保險制度也是必要的。一方面,知識產權的維權需要保險的保障。近幾年來,我國知識產權訴訟案的數量在急劇增長。據統計,2001年、2002年、2003年全國法院受理的知識產權民事訴訟一審案件分別同比增長8.62%、17.78%、12.61%,其中約80%屬于知識產權侵權案件[8]。從侵權賠償額度來看,知識產權案件的標的額一般遠高于普通的民事賠償案件,相應地,知識產權訴訟程序當中繳納的案件受理費以及律師費等也遠高于普通民事案件。此外,知識產權案件還牽涉到鑒定費、公告費、評估費等其他訴訟費用,如果是涉外知識產權案件,還會涉及國際差旅費、翻譯費、國際通訊費等費用。所有這些費用對于當事人來說可能構成難以承擔之重,甚至有可能拖垮一些涉訴的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保險制度通過由保險人承擔訴訟風險的方式,為轉嫁被保險人的財務風險提供了保險工具支持,將為我國企業有效地維護和實施知識產權提供經濟上的保障。另一方面,我國目前知識產權保險發展嚴重不足,“財產保險”的無形財產領域亟待開拓。2010年底,信達財產保險公司于推出了國內首款專利保險產品——“專利侵權調查費用保險”,可謂開創了我國知識產權保險事業的先河。但截至目前,知識產權保險的發展進程緩慢:首先表現為險種單一,即僅限于專利的侵權調查費用,而不涉及專利訴訟費用、侵權損失,更未涉及著作權、商標權等其他知識產權;其次表現為多數險企缺乏開發知識產權險種的熱情。出現這一現狀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國保險界對知識產權缺乏了解,或者說,保險業目前缺乏了解知識產權的保險人才。因此,在高校保險專業研究生課程體系中增設知識產權法基礎課程,有利于培養熟悉知識產權與保險的“兩棲”人才,從而開拓財產保險的另外“半壁河山”,有力地促進我國保險業的健康發展。 因此,將作為財產保險標的的“財產”范圍擴展到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的無形財產,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綜上,保險學專業的研究生要真正做好保險學研究,需要以一定的法學基礎為依托;要真正成為保險業的高端人才,需要對保險法的民商法淵源有所了解;要具備國際視野、開拓無形財產保險領域,需要學習知識產權法律法規。 四、保險學專業研究生課程體系中增加法學內容的具體建議我國高校保險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的學制自2006年起基本由三年改為兩年,課程數量也隨之縮減了很多。 從目前各高校該專業研究生的課程設置來看,絕大多數高校將課程集中在第一學年,而第二學年主要是專業實習和撰寫論文,因此實際的課程學習時間一般只有一個學年。本文認為,鑒于民商法學相關內容對于保險學專業課程的重要性,保險學專業研究生的課程設置當中可以增加一門“法學專題研究”課程作為“必修課”??紤]到該必修課具有一定的基礎性質,宜將其置于第一學期開課。課程內容上至少應包括:法律經濟學、民法總則、合同法、公司法和知識產權法等幾個部分,任課教師應在每部分選擇與保險學相關的內容、采用“專題”的形式上課。在課時安排上以54課時(即每周3課時)為宜,每部分內容可以分別由不同的老師授課。 通過增設“法學專題研究”課程的方式,培養保險學研究生的創新能力和國際視野,培養既懂法律又懂經濟的復合型高端保險人才,既有利于“保險學”這門學科本身的發展,更有利于我國保險業的健康發展。
應用型本科商務英語專業建設分析
【摘要】商務英語專業是英語三大專業之一,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轉型獲得長足發展?!陡叩葘W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的頒布為商務英語專業建設提供了可靠的理論指導。當前,開設商務英語專業院校的層次和水平差距較大,本文以天津外國語大學濱海外事學院為例,從專業設置背景、人才培養方案制定、課程體系設置、師資隊伍建設和教學質量監控五個維度,探索適合于應用型本科院校商務英語專業建設的路徑和方法。
【關鍵詞】商英國標;應用型本科;獨立學院;商務英語專業建設
一、引言
伴隨著“一帶一路”建設倡議的廣泛開展,我國經濟發展戰略從“引進來”轉向“走出去”,進出口貿易總額和對外投資等國際化商務活動不斷擴大。經濟快速發展對能從事跨國商務活動的外語類人才需求,特別是對商務英語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長。自2007年教育部批準對外經濟貿易大學設立第一個商務英語本科專業,至2017年,全國已有367所高校陸續獲批開設商務英語專業,我國商務英語專業本科教育進入了蓬勃發展的新時期。為了不斷提升商務英語專業人才的培養質量,在教育部高等學校英語專業指導分委員會的領導下,高等學校商務英語專業教學協作組從2013年10月開始制定《高等學校商務英語專業本科教學質量國家標準》(以下簡稱《商英國標》),2018年1月30日教育部正式《高等學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至此,商務英語專業第一次提出了國家標準指導下的人才培養目標:“旨在培養英語基本功扎實,具有國際視野和人文素養,掌握語言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國際商法)等相關基礎理論與知識,熟悉國際商務的通行規則和慣例,具備英語應用能力、商務實踐能力、跨文化交流能力、思辨與創新能力、自主學習能力,能從事國際商務工作的復合型、應用型人才。”但是,《商英國標》是從宏觀角度對商務英語教育提出最基本的要求,具體到不同層次高校如何將《商英國標》與本校實際辦學情況相結合,既符合《商英國標》要求,又能體現出本校辦學特色的研究較少。因此,本文以天津外國語大學濱海外事學院為例,探索適合于應用型本科院校商務英語專業建設的路徑和方法。
二、應用型本科商務英語專業設置背景
天津外國語大學濱海外事學院成立于2004年,依托于母體學校的師資力量和教學管理經驗,自學院成立之初開設英語專業,招生逐漸地從每屆4個班擴大到10個班,經過10余年的發展,專業設置從大類招生,到專業(方向)招生,再到當前的專業類別英語招生,形成了商務英語專業,英語翻譯專業和英語專業的格局。其中,商務英語專業2012年通過教育部審批,自2013年正式招生,每屆4個行政班,學生總人數保持在120人左右。商務英語專業的設置建立在天津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大環境中。過去十年間,天津對外貿易穩步提升,僅2017年天津新批外商投資企業951家,外資投資總額264.23億美元,在津投資的世界500強企業已經達到167家。天津積極融入“一帶一路”倡議,建設天津中歐先進制造產業園,2017年新設境外企業機構67家,對外投資總額33.24億美元。外向型經濟迅猛發展需要大量能從事國際商務活動的人才,尤其是既懂得商務知識,又能進行跨文化交際的外語類人才。
三、應用型本科商務英語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制定
商務英語專業建設核心問題
[摘要]隨著中國經濟的日益開放,對外商務工作的分量和作用逐漸凸顯。而人才是中國開展對外商務工作的核心,教育是培養人才的堡壘。因此,在高等教育中加強商務英語專業人才的培養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在商務英語國家標準出臺實施的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建設商務英語專業,培養適于時展的商務英語專業人才,成為必須要思考的問題?;谏鲜鲅芯績热荩疚脑谏虅沼⒄Z國家標準背景下,對商務英語專業建設的發展歷程、國家標準、人才培養、課程設置、專業分類、師資建設等核心問題進行研究和探討。
[關鍵詞]國家標準;商務英語;專業建設;核心問題
教育的目的在于為社會發展培養合格的人才,隨著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的發展,中國內外都發生了極大的變化,這使得當代社會所需要的人才與之前發生了很大轉變。高校作為人才培養的大本營,要承擔起培養人才的任務。商務英語正是在這種背景下產生的。隨著十八大以來國家在頂層設計方面提出要繼續擴大對外開放,并且提出要對我國的教育體制進行改革,使得高校英語教育面臨著重大的發展機遇和挑戰。尤其是商務英語國家標準出臺以后,對于商務英語專業建設問題一直成為英語教育領域所關注和研究的課題。本文基于上述研究,對國標指導下的商務英語專業建設的核心問題進行探討。
一、國家標準出臺及商務英語專業建設概述
(一)商務英語專業建設概述
商務英語本科專業創建于2006年,是教育部在國家對外開放逐步深化的背景下對英語人才培養所做出的教育改革舉措。2012年,商務英語專業正被式列入教育部專業目錄當中。截至2018年底,全國共有308所高校(含獨立院校)開設有商務英語專業。有關商務英語的內涵,主要包括“商務”和“英語”兩個部分,但是二者并沒有主次之分,正確的理解應該基于以下幾點。第一,商務英語應該理解為國際商務中所通用的應用語言,因為目前英語是國際上應用范圍最廣泛的語言,所以通用的應用語言主要就是指英語,所以叫作商務英語。第二,商務英語的內容包括商務,也包括英語,但不是二者的簡單結合,而是跨學科出現的一個新專業類型。第三,商務英語涉及商務和英語的知識內容,但是自身又自成體系。從低到高包括普通英語、通用商務英語和專業商務英語,三個層次共同構成一個緊密聯系的整體。第四,商務英語專業從產生基因來看,天然具備應用性、復合性與國際性三大屬性。最后,從商務英語專業的教學目標來看,其具有雙重性質。一方面,商務英語專業學生要能夠在商務溝通中使用英語;另一方面,要使學生使用英語進行商務溝通。
(二)商務英語專業國家標準出臺背景分析
法學專業應用型人才管理培訓
本著服務于本地區的法治建設和經濟發展的目的,邵陽學院政法系順應時代進步和社會發展的要求,于2007年創建了法學專業,現有來自全國28個省、市、自治區的在校學生300多人。4年來,我們不斷探索地方性院校應用型法學人才培養模式,以尋求在現有條件下的生存和發展之道。 一從實際出發確立人才培養目標 2007年,我國法學已經有40多種專業,2000多個教學點,110000多本科學生。隨著公檢法單位人員的飽和、法學畢業生人數暴增等,似乎法學就業的寒冰期已到來。 但是就個人律師的擁有量而言,根據2002年的統計資料,全國現有律師12萬人,平均每萬人擁有律師的數量僅0.8個,這個比例不但低于發達國家(美國30人,英國15人),而且還低于一些發展中國家———如巴西和阿根廷就分別達到了20人和12人。就企業方面講,我國現有企業5000萬家,僅有4萬家聘請了律師當法律顧問*①。而基層應用型法學人才就更為缺乏。邵陽市轄8縣1市3區,人口750多萬,面積2.1萬平方公里。2007年只有律師不到400人,法律工作者100人左右。因此,面向廣闊的就業市場,法學人才市場并沒有飽和。我們對目前出現的法學人才就業困難情況做調查,發現主要是人才的培養與市場脫節,不能滿足市場的需要,缺乏相應的就業能力所致。如司法考試通過率低,考研率低,公務員考試通過率低,專業適應能力差等。 2007年我系法學專業教師隊伍有11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4人,律師2人,全國大學生思想道德修養骨干教師1人,湖南省優秀教師1人,湖南省優秀青年骨干教師1人。教學經驗豐富,年富力強。本著與市場接軌,又與我們的實際培養能力相結合的出發點,我們確定專業培養目標是能夠滿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掌握法學專業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受到法學思維和法律實務的良好訓練,初步具有運用法學理論分析和解決法律問題的專業技能,較熟練地掌握一門外語,并具有較強的外語讀寫能力的,國家司法考試通過率較高的地方性應用性人才。 二課程設置突出實用性目前法學本科專業學生就業的主要方向有這么幾個,一是通過全國司法考試后掛律師事務所,走律師助理-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之路。律師是公認的高收入階層,有身份有地位,是很多法學學生的職業理想。其就業關鍵點是司法考試加實踐工作經驗。中國加入WTO之后,懂外語和國際法的律師職業前景被看好。二是通過公務員考試。 包括一般公務員和法檢系統的公務員考試。在當今中國,公務員不僅意味著穩定和受人尊敬,同時也意味著很好的經濟待遇。其就業關鍵是通過公務員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三是企業法務職員。走助理-主管-高級法律顧問之路。但是一般只有大公司才有這樣的職位設置,不僅要求法學專業能力還要有良好的外語溝通能力。因此競爭相當激烈。四是中介所中介人員。要求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外語水平,有良好的口才、熟練的文字表達和處理能力②。在中國大多數人大學主要目的是為了將來很好的就業,專業課程設置必須充分考慮學生的就業是無疑的。我們在課程開設方面主要體現這么幾個層次: (1)整體專業素養的培養。主要指法學專業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課程,按照法學本科專業要求,與全國其他院校一樣開設了14門核心課程。包括法理學、憲法學、民法學、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刑事訴訟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商法學、經濟法學、知識產權法學、國際法、國際私法、中國法制史、環境法與資源保護法等。有些院校開設了16門核心課程,我們暫時保持不變,根據實際情況,考慮以后做調整。 (2)法學思維習慣和法律實務能力的培養。開設了證據學、律師與公證制度、民商法案例分析等課程。我們培養的主要是將來直接從事法律事務的一線法律工作人員,實際工作經驗的積累在我國現有的教育體制下不太可能依賴本科階段的學習來獲得,但是基本的法學思維習慣和法律實務能力必須在這一階段形成。 (3)復合型應用能力培養。開設專業英語文字處理技術,(含速記技術)、文獻檢索與應用、邏輯學、企業管理學、行政管理學、申論、行政職業能力??紤]復雜的就業形勢,無論是考研、考公務員、或者從事其他相關行業,這些都是很實用的就業技能。 (4)注重第二課堂的建設。作為文科學生。說讀寫是三項最基本的要求。與其他院校不同,我們也注重最基本技能的培養。為培養學生良好的文字、口頭表達能力,我們又開設演講課、寫作課和書法課、,每個學期或學年度組織學生開展演講比賽、辯論賽、知識搶答賽和征文賽事和書畫展。 三實踐環節落到實處 與其他院校相同的是,我們的實踐教學也由初級到高級的三個階段組成,第一階段由法律見習、法庭觀摩、實況錄像構成感性實踐教學;這一階段主要在大一階段結合基礎課、專業課老師的教學情況進行。第二階段由法律咨詢與法制宣傳、模擬法庭、構成演練實踐教學,主要在大二進行;第三階段由司法實習、律師事務實習、畢業實習和構成職業化實踐教學,在大三和大四進行。作為邵陽地區唯一一個法學本科專業,每屆學生不到100人,人少成為我們落實實踐課程的優勢。 我們實踐課程的落實,一是,實習單位落到實處。很多院校的實習都是由學生自己聯系單位,到時候交一份實習報告了事。實習成了走過場。學生學不到東西,學校也缺乏有效的監督。我們把實習環節作為本科學習重要的一環,學院領導在經濟上給與支持,系里領導親自落實。 2010年9月,我校與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簽署了法學專業實習基地協議。同時,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邵陽市大祥區人民法院、雙清區人民法院、北塔區人民法院也成為我校司法實務實習合作單位。2011年又增加新邵縣人民法院、隆回縣人民法院、邵東縣等人民法院作為合作單位。 律師實務實習2007級安排在邵陽市楚信、大行、富強三所律師事務所,2008級增加了天戟律師事務所。二是實習方式落到實處。學生全部在合作單位實習。司法實務實習全程是50天,分7個小組。我們采用的是一名專職法官指導一名實習學生的“一一對應指導”模式,保證指導老師有較多的精力實實在在的指導學生,而不是重形式、走過場,以使學生能在實習期間真正能學有所獲。這種實習模式,在我省高校法學專業實踐教學中,尚屬首次。律師事務實習,我們與三家律師事務所合作,分三個實習小組,全程是20天。采用的是導師制,一名律師帶3-5名學生。三是實結落到實處。一些院校的實結停留在書面報告。我們把它做到實處。實習完畢后,系里召開實習報告會,對整個實習進行總結,有帶隊教師與法院帶實習的法官的意見交流反饋,有各個實習小組的實結,還有學生代表的實結,對實習期間表現優異的同學提出表揚,評選優秀實習生。#p#分頁標題#e# 庭審觀摩、模擬法庭、法制宣傳、法律咨詢等環節,我們根據實際條件,在市司法局、法制辦、各級法院、市政局等有關單位的大力支持下,都圓滿完成了各項教學任務,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四教學管理注重關鍵 大學法學本科教育到底是素質教育還是職業教育,一直是個爭議的話題。我們的定位是有職業傾向的基礎性法律人才,而且是應用類的法律人才,即實踐性法律人才和復合型法律人才。那么在教學中這幾個關系的處理就很關鍵。 1.與司法考試的關系處理 幾乎所有的法學專業的學生都面臨一個全國司法考試的問題,如果以后要從事法律方面的工作,那是一個很重要的門檻。當律師、法官、檢察官都需要過司考。考研和進入其他單位從事相關工作,通過了司考是一個很大的優勢。在這個關系的處理上,一些院校走極端,把本科教學當成司法考試培訓,這樣雖然在考試中,學生的通過率高一些,但是,司法考試的重點和科目是有限的,而學生和教師一切圍著司考轉的話,學生的全面系統的法學素養培養就成問題,尤其是法學理論上的探索習慣就無法養成。而另一些院校則注重法學知識的系統性和理論性,不考慮司法考試的問題,只當作是學生的一個自愿的選擇。我們認為作為法學專業人才,一定要具有法學專業的基本素養,養成法學思維習慣,培養法學道德,具有法學實務能力,同時能適應社會多層次的需求。因此首先是按照法學本科專業人才的培養要求來運作培養計劃,但是在教學過程中,也適當參照司法考試的要求,對司考的重點做一個著重點的講述,并且適當選用一些司考的例題,供學生練習用。大三暑假前,班主任開始做司考動員,系里根據學生的要求,組織學生集中準備司考,在后勤方面盡量與學校協調,保證給學生提供安全、安靜的學習環境。也有司考培訓班,但是學生自愿參加。整個教學活動的安排,司考主要在課外。 2.關于英語四級 雖然關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的必要性,目前在網上有一些非議。但是無論是學士學位要求還是法學碩士入學考試要求,大學期間過英語四級是大學生重要的一個學習門檻。而隨著中國與世界的交往的越來越頻繁,學好一門外語已經成為一項必要的生活技能。法學類本科生作為文科生本書具有學科優勢,我們把學業要求和職業要求相結合。一方面很注重學習風氣的培養,要求大一大二的學生早晚自習,且七點半前進教室晨讀,一方面在外語教師中特聘教學經驗豐富有責任心的優秀教師主講,另一方面,班主任和系教務人員配合外語教師的工作,進行一系列的模擬考試訓練。又鼓勵學生參加各類大學生英語演講比賽。 3.畢業論文與考研、考法檢公務員的關系處理 大四是學生最繁忙的一年,忙著實習、各種各樣的考試和找工作。在這個同時,還要做畢業論文。充分考慮到學生的實際情況,為了協調與學生考研和其他考試的時間沖突,我們在大三開設論文寫作和論文檢索課程,專門訓練學生檢索資料和練習論文寫作,并且有一個畢業論文的預寫作練習,從選題到開題申請到開題報告到正文的寫作都有一個預熱過程。大四畢業論文選題一般盡量早安排,最好在9月份司法考試之后馬上進行,因為學生10月份司法實務實習期間有很多空閑時間來準備論文。而實習之后是11月份了,是考研復習的關鍵階段,這個時候來開題,寫開題報告對考研的同學的精力是一個很大的分散和干擾。在選題會上,指導老師與學生有關于如何開題的當面詳談,到開題會上,指導老師與學生錯開,A組的老師審B組的學生的題,以便學生能聽取更多的老師的意見。之后指導老師根據每個學生的不同情況,靈活安排進度。為了讓老師有充分的精力有效地進行指導,我們規定了每位指導老師帶學生最多不超過8個,并且帶優秀論文的老師的工作量多算。定稿一般安排在學生3-4月份法檢考試后,以免學生顧此失彼,從而有效避開沖突。 五培養效果 目前,07級已經順利畢業,08級也進入大四,總結來看,培養效果有如下特點: (1)學習成績優秀。07法學英語四級一次性通過率90%,位居全院第一;08法學英語四級一次性通過率70%,位居全院第一;07級司法考試一次性通過率達52%,全省名列前茅,08法1司法考試一次性通過率達54%,全省名列前茅。 (2)就業能力強。2010年,07法學班在法檢考試中,筆試通過為32人次,最后錄取為16人;12人考取了研究生,1人考取了其他公務員,其他人進律師事務所,或者其他行業從事法律顧問工作等,就業率為90%。
國際經濟法教學改革研究
【摘要】“大思政”視域下《國際經濟法》課程思政教學改革路徑主要是:突出成果導向教育理念,強調“以學生為中心”豐富教學方式;以學生個性需求為導向,完善教學環節;以學生成長成才為目標,優化教學條件。
【關鍵詞】課程思政;國際經濟法;教學改革;路徑
曾在全國高校思想政治會議上提出,“要使各類課程與思想政治理論課同向同行,形成協同效應。”并多次強調,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需要培養大批“德法兼修”的高素質法治人才。法學“課程思政”是實現這一目標的必經之路,因此,法學課程教學改革應首先堅持法學教育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服務的基本原則,堅持“以學生為中心,以學生為主體”的基本理念,在課程教學方式、教學內容和教學條件方面有所作為,以滿足社會主義法律人才的目標要求?!秶H經濟法》課程是高等院校法學專業為高年級本科生開設的一門專業必修課。由于該課程具有分支多、內容雜、規則難等突出特點,在多年來的課程教學中,師生普遍感到教與學均面臨著不小的困難。為此,《國際經濟法》課程思政教學改革,亦應首先在教學目標定位上聚焦于社會主義法治人才培養的任務與要求,將思政元素充分融入到課程教學內容中。筆者以為,《國際經濟法》課程思政教學改革應貫徹始終的一條主線在于“以學生為中心”,而這恰恰是成果導向教育理念的精髓。成果導向教育理念(OutcomeBasedEducation)自斯派蒂提出至今已有近四十年的時間,其間包括歐美發達國家和南非等發展中國家均將該理念納入國家教育發展戰略。[1]法學“課程思政”教學改革以培養“德法兼修”的社會主義法律人才教育為目標,貫徹其中的教學改革原則與成果導向教育理念不謀而合,即以學生為中心,以學生發展為第一要務,緊緊圍繞學生能力提升、個性需求和成長成才需要來進行教學戰略設計。回歸到《國際經濟法》課程的教學實踐,以學生為中心的理念可以為課程教學改革的推進提供明確的方位導向;根植于服務學生未來發展需要的目標,可以為課程教學改革的實施提供正確的路徑選擇。
一、以學生能力提升為中心,豐富教學方式
早在20世紀30年代,法學家燕樹棠先生就將法學教育的目的概括為培養法律頭腦(legalmind)。何為“法律頭腦”,先生認為真正的法律頭腦必備四項要素:剖辨的能力、社會的常識、遠大的思想和歷史的眼光。[2]然而,要擁有一顆真正的法律頭腦,談何容易。它要求每一位法科生不僅要具有滿足法律職業需要的扎實的法律技能,還要洞察社會人情、觀照現實生活,既要腳踏實地、也要不忘仰望星空,胸懷家國情懷,做一個擁有自由靈魂、把握時代脈搏、回應時代命題的法律人。[3]基于培養具有上述品質的法律人的目標要求,《國際經濟法》針對每部分教學內容確定了學生應獲得的關鍵能力,主要包括知識、技能和素質三大方面。概括來說,學生通過課程學習,不僅應獲得包括獨立自主的學習能力、分析和綜合能力、社會互動和合作能力、組織與規劃能力等通用能力,還應具備理解并應用批判性分析方法的能力、一定的學術研究能力等學科專業能力。因此,《國際經濟法》課程教學始終應以學生能力提升為中心,不斷豐富完善教學方式,使學生在多樣化教學方法中、在多元化實踐平臺上,能夠充分提高自身的學習能力和實踐創新能力。1、融合多種教學方式,提升學生學習能力法學教學實踐中通常采用的教學方式包括理論講授法、案例教學法、情景模擬教學法、研討式教學法、體驗式教學法、診所式教學法等等?!秶H經濟法》課程教學主要采用了理論講授、研討式學習和案例教學法。其中教師理論授課占據總課時的三分之二,從總體授課情況來看,學生的自主學習和小組合作研討式學習任務量不夠,不少學生養成了搭便車、隨大流、不推不動的學習態度,難以自覺主動地融入學習過程,不能從根本上提升自身的學習能力。而法學專業的應用性、實踐性特征,要求學生們必須具備獨立、高效、自主的學習能力,否則很難適應未來職業發展的需要。因此,《國際經濟法》課程教學改革中應注重融合多種教學方式,適當減少教師理論授課的課時,加強學生自主學習能力的培養。如,引入診所式教學方法,將學生帶入真實案件的處理現場,轉換學生角色身份——從旁觀者到參與者,做真實案件的人,運用所學解決國際貿易、投資、稅收等領域的法律問題。案例教學法是法學專業課堂上最常采用的教學方式,也是目前法律實務界(如律師事務所)最常采用的一種研究方法,其稱之為案例研習,并常常作為律所內訓的一種重要方法。但是,案例教學法必須要解決好案例的篩選問題,需要任課教師有明確的問題導向意識并選擇最具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案例以供課堂討論。體驗式教學法重在提高學生的參與感,通過師生角色互換,或者學生參與課堂設計的方式,提供給學生認識自我的機會,進而促使學生提高學習研究的主動性和自覺性。研討式教學法則為學生提供充分自由表達、質疑、探究、討論問題的機會,讓學生通過個人、小組、集體等多種解難釋疑嘗試活動,將自己所學知識應用于解決實際問題。在這種教學形式之下,將傳統的授受式教學中教師講授、學生聽記的填鴨式,轉變為教師設疑、學生解疑的探究式教學。教學過程的重點與重心不在于結論性知識和觀點的講授、理解,而在于引導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不斷嘗試發現問題、提出問題,并且追根求源,激發思考,引起探索欲望。上述教學法在課程教學實踐中須結合采用,多種方式的融合既豐富課堂教學形式,也避免一直以來填鴨式教學的弊端,充分發揮學生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堅持“以生為本”的主體性思維,讓學生了解學習、熱愛學習、學會學習。2、開拓多種教學平臺,提升學生創新能力一門專業課程要想取得好的教學效果,必須實現兩個“貫通”,即貫通課內與課外,貫通理論和實踐。第一個“貫通”意味著教師除了關注課堂內的教學形式和教學效果以外,還應當參與到學生課堂外的活動,比如擔任學生學科競賽的指導教師,尤其是法科大學生的辯論賽、演講賽和征文賽,通過競賽指導了解學生的興趣特點和弱點不足,有針對性地“對癥下藥”。第二個“貫通”則是針對法學專業的實踐性和應用性特點,通過法律援助平臺、創新創業項目、暑期社會調查等實踐活動,使得學生們深入社會、開展法律援助、法律服務、普法宣傳、法律調研等,打破橫亙在理論教學與法律實踐之間的鴻溝,實現理論教學和實踐活動之間的良性互動、相互促進,讓學生通過多元化實踐平臺應用法律,并從中認知法律、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并完善自我,同時能夠形成正確的法律職業倫理,塑造正向的法律職業精神。使學生真正建立起社會主義法律信仰,勇敢地肩負起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要使命。
二、以學生個性需求為導向,完善教學環節
教育部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中提出了分類培養卓越法律人才的任務,即國際型、基層應用型和復合型法律人才三種模式。[4]上述三種類型的法律人才均應服務于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建設需要。各法學院校無論如何定位其自身的法學人才培養任務,都應在課程教學中引導學生樹立最基本的社會主義法價值觀,正確認識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中遇到的問題與困難,并激發學生增強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因此,《國際經濟法》思政課程教學改革應堅持以學生個性需求為導向,從強化實踐教學和雙語教學兩方面來滿足不同類型學生的需要。1、增加實踐教學環節,滿足學生實踐性需求由于始終存在實踐教學與理論教學的脫節,集中的畢業實習時間設置在四年級,此時學生面臨撰寫畢業論文、參加公務員考試、求職面試等多重壓力,導致畢業實習流于形式。因此,有必要從學生課程體系設置上,考慮將實習實踐環節融入完整的四年學習時間中來,比如,除學生自主選擇在每學期寒暑假到律師事務所、法院、檢察院等機構進行實習活動以外,應允許任課教師組織課程實踐活動,如參與法庭旁聽,聘請執業律師、法官、仲裁員等實務人員走進課堂,擔任小組學生的指導教師,為學生在準備法律文書、證據材料等方面提供專業的實務指導和幫助。《國際經濟法》課程教學中,其中國際貿易法部分涉及大量的涉外海事海商法律知識,為此,可依托于學院“浙江省法學會海商法研究會”,與寧波海事法院建立常態化聯系,從海事法院擇選典型性的海商案件進行分析研究或者作為模擬法庭的案例素材,請海事法院法官開展專題講座,并擔任學生法律診所的導師,從而形成雙導師的人才培養模式。國際稅法部分涉及專業性更強的涉外稅收征管知識,可通過與寧波市國家稅務局涉外稅收管理分局展開合作,通過專題講座、實地觀摩、專業見習等方式,為學生提供更為直觀的涉外稅收法律理論知識和實務經驗。通過架設法學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之間的橋梁,將課程思政教學改革拓展到實踐教學環節,將大大有利于學生法律職業倫理的形成。2、開設雙語教學模塊,滿足學生涉外性需求目前部分法學院校開設了《國際經濟法》雙語教學模塊,其教學效果好壞取決于學生的英語應用水平和教師的教學投入程度。對于筆者所在學院的學生來說,50%以上學生恐怕無法適應雙語教學模式。原因在于50%以上的學生還在為通過英語四六級而苦苦掙扎,《法律英語》選修課的選課率只有30%左右,可見,對于英語水平要求更高的國際經濟法課程來說,雙語教學顯然只能為一部分英語程度好、致力于從事涉外業務,或者有出國留學、考研等現實需求的學生服務。因此,從滿足這一部分學生個性需求角度來看,在《國際經濟法》課程中開設專門的雙語教學模塊,由學生自主選擇,更符合目前法學院的現實情況。具體來說,在雙語課堂上,教師應通過提供、推薦原汁原味的英文閱讀資料,引導學生加強課程內容的雙語學習。比如國際貿易法部分,可以引入《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原文的解讀和學習,既要學習專業的、地道的英語表達方式,也要提高學生們聽和說的溝通交流能力。在國際投資日益活躍的新時代背景下,“一帶一路”戰略拓展了中國企業走出去的范圍,為此,了解中國與沿線國家之間的雙邊投資協定,能夠與沿線國家律師進行雙向的交流與合作,這勢必成為未來法律服務發展的新需求。地處外貿發達的港口城市,涉外法律服務的需求也將日益凸顯,因此,通過開設雙語課程,也將為未來學生成為國際型法律人才打下良好的基礎。
商務英語人才教學發展
一、高職院校商務英語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的定位 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目標必須脫離學歷教育的普通高校的模式,按市場需求培養動手操作的應用型專業人才。實施“以崗為綱”的教學方向已被普遍認同。然而現實狀況是有些高職院校的商務英語專業的人才培養目標是模糊不清的,沒有明確的培養方向,更談不上準確的定位。學生本人選擇該專業要么是聽從家長的安排,要么接受學校的推介,要么是憑自己的一時沖動。 所以在學習過程中缺乏積極性、主動性。對畢業去向、能勝任的工作崗位感到迷惑茫然,甚至后悔當初選錯了專業。問題的癥結不是商務英語專業不好,而是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的不確定性。 商務英語專業的人才培養目標的定位,首先要符合職業教育的規律性,培養出來的人才應具備從業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其次要適應開放的外向型企業開展商務活動對專業人才的要求,注重培養“英語通、業務強”,既能運用所學國際商務知識和技能,又能直接用英語同外商開展業務活動的復合性人才,具體來說定位于國際商務業務員、外銷員、跟單員等具備從事國際商務業務工作上崗資格和能力的專業人員。 學生在進校時就確立了從業所需要的特定的學習目標、學習任務、內容和要求,并在實現學習目標的過程中不斷強化職業意識,進行有效的自我激勵,自我調整。 在學校、老師指導下,在同學之間的相互促進過程中,克服和戰勝學習中所遇到的種種困難和挫折。在校園營造的積極求索氛圍中,找到符合自身學習需求的“自主性學習”方式。在崗位職責的鞭策下,不斷探求完成實現職業目標所應掌握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于學習過程中在接受已有的商務知識和英語語言知識的同時,親身體驗到應用知識和技能去解決和創造新知識和能力的樂趣,自主建構屬于自己的知識體系,直至達到一旦走上社會,進入企業職業崗位就能勝任自如的境地。 二、商務英語專業的課程設置 作為商務專業人才,至少必需具備“三能”,即國際市場營銷、商務專業知識與技能、外語交流和國際交際活動的能力及電子商務知識和技能等專業素質。商務英語專業要培養稱職的國際商務專業人才,必需開設四個模塊的專業課程群:(1)專業英語課程模塊:在開設大學英語課程的基礎上,開設商務英語、外貿英語函電、商務口語等,并配置強化聽、說和業務交流等訓練的音像資料。(2)國際市場營銷模塊:包括國際市場營銷學、國際商務談判、公共關系學、商務禮儀等課程。(3)國際商務模塊:主要有國際貿易理論與政策、國際貿易實務、外貿單證實務、外貿商品學及國際商法等課程,并配套進行專業技能實訓。(4)電子商務模塊:包括計算機應用操作技術、電子商務知識、網絡營銷技能等。四個模塊的課程整合,以國際商務知識和技能為核心,以商務英語為主線,構成較完整的商務英語專業知識和技能體系。 三、商務英語專業的教學組織 (一)商務英語教學對師資的要求 高職院校承擔的是學歷和職業教育雙重任務,對師資隊伍的要求,強調“雙師”型,即教師除具備高等學歷外,還應該具有相應的職業資格,具有較豐富的實際業務工作經驗。如果職業教育的教師自己都弄不懂具體的業務操作或似懂非懂,又怎能培養出“英語強、業務通”的合格學生;而現實狀況是,商務英語的教師較普遍地存在著把商務英語當成公共英語語言課來上,采取解釋詞匯,疏通語法,翻譯課文的通用步驟。至于如何指導學生掌握英語知識和表達技能,如何同外商進行交流,妥善解決和處理商務問題卻往往缺乏。 (二)商務英語教學模式 商務英語、外貿英文函電、商務文書、商務英語口語等課程屬于業務英語,其教學過程必須結合國際商務情景,設定需要完成的任務,讓學生進行商務活動的角色中,用已有的商務知識促進英語語言知識的應用表達,又以英語語言知識去深化理解和學習新的商務知識。這是一個商務知識與語言能力相輔相成的自主性、創造性的學習過程。要完成這樣的學習過程,對老師的要求是相當高的。教師要根據教學任務的要求,系統地循序漸進地設計學習情景,選擇恰當的案例,指導學生運用自主學習、與同學團結合作的學習策略去分析、處理和解決情景中的問題,從而達到提高學生英語語言知識和開展商務活動的能力,不斷激發學生學習的自信心和興趣。 實施案例教學法要求教師關注學生的實際需要,案例材料的選擇和編輯要根據學生的知識水平、商務內容、文化背景和語言的難度等,均應適合學生的程度,既要考慮到學生的英語知識基礎,又要讓學生在學習中增長新的語言知識與能力,還要考慮到運用已掌握的商務知識去解決和處理問題的能力,更要促使學生鉆研、拓展新知識,實現創新學習的目的。案例選定了,在組織教學時,一般可采用角色扮演、小組討論、辯論或實況模擬等形式,必要時讓學生帶著問題進行信息收集,調查研究,小組合作商討,商量對策,制訂方案等,以期達到深入解決問題的效果。 案例教學法就是實際教學法。其最明顯的特征是讓學生在現實的商務情景和問題的解決實例中去完成真實的或接近真實的任務,在完成任務的過程中通過個人的英語知識、商務知識,通過團隊協作,相互啟迪,取長補短,交流與溝通,實現“用語言去學和學會用語言去做”,以掌握新的商務知識,提高商務技能。通過在完成任務的過程中以“聽、說、讀、寫”等具體的商務英語的應用行為,獲得新的語言知識和表達能力、交際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不斷開發自身的潛能,不斷增強自信心,勇于挑戰,朝著更高、更強的目標追求。 商務英語教學推行學生自主性實踐教學方式,教師的教學組織能力是關鍵。實踐性教學活動學生是主體,是核心。學生應具有學習的自主性,對自己的學習負責,而教師不再是中心,不是主角,但教師在教學中的主導地位是不容削弱的,反而必須大大加強。這尤如一部好的電影作品,在著名導演的精心策劃執導下,可產生出巨大的社會震撼力與感染力。教師在組織實踐性教學中以導演的身份,部署學習任務,并在學生完成任務的關鍵時刻或遭受困難時給予必要的點拔,保障任務的順利完成,達到預期的學習目標。這要求教師應具備較高的綜合素質,要有極高的責任心,每節課要投入大量的精力,要做好非常充分周密的教學設計,要付出比一般課堂講述方式更多的心血。#p#分頁標題#e# 教師在實踐性教學活動中的組織者的作用,集中體現在組織學生開展學習任務之前,必須做好充分的動員工作。要學生明確本次學習的目的與要求,應達到的目標。在組織學生開展完成任務的學習過程中,啟發學生要積極主動地提出自己的觀點、意見;又要傾聽他人的見解、評論,進行反思,提高綜合分析、判斷能力,學會與人交流、溝通,提高交際的技巧和能力。指導教師應及時提示、引導學生完成任務的有效途徑。每項任務由于環境、條件、影響的因素的多樣性及影響的程度差異,甚至有些條件的模糊與復雜性,處理問題的方式、路徑和措施可有多種選擇,不可能是唯一的結論,只能相對地選擇最佳答案。要培養學生形成合作共事的團隊精神,須知任何一人單干是不會有什么成效的。教師應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到完成學習任務的共同體之中去,讓學生充分展示自己的才能,同時,善于聽取和接受他人的意見,博采眾長,努力索取更多的新知識。 (三)國際貿易專業課程要盡可能實施“雙語”教學 商務英語專業課程要采用實踐性的教學方式,應盡可能多地使用英語教學。國際貿易專業課程的教學,教師除了具備十分熟悉的國貿知識與技能外,還應具備較高的商務英語應用和表達能力,在教學過程中盡量采用“雙語”教學。教師應盡可能多地使用英語講授專業知識內容,使商務英語與國貿專業課程相互之間形成有機結合,取得相得益彰的效果。使商務英語專業辦出特色,從而實現“英語通、業務強”的培養目標。 四、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加強社會實踐活動 商務英語專業是培養從事國際商務活動的應用型專業人才。為此,要面向市場、面向社會教學,要擺脫單一的從書本到書本的狀況,盡可能多地采用多媒體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等手段,無疑會給商務英語、國際貿易課程的教學帶來極大的便利與效果。利用計算機軟件教學,聲像、圖文并茂,形象逼真,信息量大,內容豐富多彩,讓學生進入情景,為學生提供了主動性、探索性學習的條件,增強了趣味性、效率性和實用性,讓學生在生動活潑的氛圍中進行學習。同時,利用計算機網絡系統,學生根據學習任務的要求,上網搜集有關資料,實現了個性化教學,真正達到了因材施教的效果,有利于學生養成創造性思維、自主學習的良好習慣。 在組織教學活動中,要注重為學生提供深入市場和社會進行參觀、實習、市場調查、開展商務營銷等機會。 通過寫調查報告、專題論文、設計營銷策劃方案等,提高實際業務能力。創建專業實習基地,組織學生到實習基地實習、現場觀摩、請專業人員作報告,以及組織學生進行畢業設計、指導畢業論文的撰寫和答辯等,并把對學生的參與社會活動的表現和能力,作為考核及評價學生的學業成績的重要內容。 五、注重專業技能實訓教學 根據商務英語專業是培養從事國際商務活動的業務員的教學目標,要求業務員必須具有熟練開展業務工作的能力。國際市場營銷、國際貿易實務、單證務實等業務都必須動手操作。其中內容單靠課堂講授是不可能掌握的。專業技能靠操練,業務是做出來的。所以,加強專業技能實訓教學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教學環節。 每個教學模塊在完成了專業知識的教學任務之后,都要組織學生集中進行1-2周的技能實訓,并依據實訓考核的成績作為評定專業課學習質量的標準。商務英語專業的學生將來所從事的業務工作動手操作性很強,加強實踐能力的培養尢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