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法教學改革論文

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國際商法教學改革論文,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國際商法教學改革論文

一、《國際商法》的在國際經貿類專業中的課程定位問題

1《.國際商法》在國際經貿類專業知識架構中的地位。

在國家教委即將出臺的《國際經貿類專業本科教學質量標準(草案)》討論稿中,認為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以及國際商務專業是交叉型學科專業,學生理應掌握經濟、管理以及法律的相關知識。概述了掌握經濟知識是為了更有效的配置資源,參與競爭;掌握管理知識是為了更有效的發揮企業運作效能,降低成本;掌握法律(特別是《國際商法》)知識能夠更好地遵守和適應交易規則,降低交易風險,三大知識缺一不可。

2《.國際商法》知識對用人單位和學生就業的意義。

在我國日漸融入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并成為世界第三大對外國際投資國(2012年)和世界第一外貿進出口大國(2013年)的背景下,用人單位(尤其是企業)在招聘大學生時已將學生是否具備國際視野,是否了解國際商事交易規則作為選拔人才的重要指標之一。尤其是針對國際經貿類學生而言,能否掌握國際商法規則并進而利用這些法律規則(如通過合同條款設定)去降低自身風險,維護自身權益,不僅是其學識能力的表現,也是增強自身就業競爭能力的客觀需求。

3《.國際商法》在國際經濟貿易類專業中的課程定位。

結合前述需求,《國際商法》這門課程至少應被設置成為國際經貿類專業學生的限定選修課程,甚至應與宏觀經濟學、微觀經濟學、管理學、會計學等一道成為國際經貿類專業學生的必修課程。如果將其置于學生的任意選修課程甚至根本不開設本課程,必將導致學生在知識結構上的重大欠缺,進而嚴重降低學生的就業競爭力。

二、當前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盡管早在2002年國內學者就分別從國際商法的問題導向、教育模式、案例教學、實踐應用性培養等諸多角度分析了相關問題,但結合實際分析,《國際商法》教學仍存在著下列諸多頑疾,表現在以下方面。

1.教材內容的缺陷性。

由于我國傳統的專業條塊分割,經濟類國貿專業的《國際商法》教材偏重于對世界重要國家相關法律規則的介紹,每個問題都會列出英、美、德、法外加一個聯合國公約等五大部分介紹,卻忽視了對我國具體適用情況的闡示,使同學們極易產生混淆且缺乏應用價值。而法學專業以《國際經濟法》替代《國際商法》的教材,雖然強調了中國所參加生效的國際條約和國際公約,但在具體闡述“國際經濟組織法”與“國際貿易法”、“國際投資法”、“國際金融法”以及“國際稅收法”四大國際商事行為法時,又犯了含大求全的錯誤,重點不突出,難以深入。

2.教學方式的陳舊性。

無論是經濟類的《國際商法》,還是法學類的《國際經濟法》課程,均存在所涉內容十分龐雜的特點,而要想在當前高校36學時(最多54課時)內學完教材的全部內容,必然使教師趨向于傳統的“填鴨式”灌輸教學,即使有較好的多媒體資料及案例也不能充分的運用到課堂上,更談不上與學生進行互動式的案例研討了。教學方式的陳舊導致教學效果有限。

3.考核方式的單一性。

由于課程內容本身缺乏實踐性,加之教學方式局限于陳舊的灌輸,導致學生對《國際商法》知識的不求甚解,囫圇吞棗,生搬硬套。這樣又會導致要想對學生進行本門課程的實踐性、應用性的靈活考核也就無從談起。而傳統單一的考核方式又會反過來促使學生更不求甚解,缺乏深入鉆研的動力,進一步影響《國際商法》的學習價值和教學效果。

三、信息化對《國際商法》教學帶來的機遇與挑戰

1“.海量信息”帶來的《國際商法》教學資源選擇中的困境。

伴隨著計算機及互聯網技術的發展普及,由數據電訊方式存儲的信息本身容量就比傳統的紙質媒體擴充了億萬倍,而互聯網的興起更加據了這種趨勢。以《國際商法》教學中所涉的內容為例,無論是涉及國際商主體的IMF、WBG、WTO等國際經濟組織以及各類跨國公司的網站、視頻及其他資料,還是涉及相關國際貿易、國際投資以及國際金融稅收等商行為的案例、資源等電子信息資源,都是如煙似海,而這種“海量信息”大大增加了教學中相關資源取舍的成本與難度。

2.信息化帶來的教學摸式上的從“跟我學”到“互相學”的轉變。

由于學生從網絡上足以獲得足夠的相關《國際商法》的基礎知識,使得我們傳統的填鴨式的灌輸失去了意義。如何引導學生從“浩如煙海”的相關網絡資源中選擇對自己最為適用和最有利于理解的信息知識,并進而初步掌握相關技能成為了教師的主要任務;而老師也可能在學生選擇自學的過程中獲取自身所沒有注意到的新信息,從而豐富今后的教學內容,即從根本上實現“互相學”,實現教師的教學工作從“工具”到“價值”的引導轉變過程。

3.傳統考核模式在信息化條件下受到多樣性與及時性要求的沖擊。

傳統教學模式下的考核采取固定化考核的方式(如期中、期末),即使有所謂的平時考查亦只能是有限的幾次,不可能對每一位同學《國際商法》知識的掌握程度進行及時考核。而利用計算機與互聯網,我們就完全可能隨時隨地的對每一位同學進行考查,并且可以充分利用現有已開發出的國際貿易相關ERP軟件對學生進行電子單證、交易流程及相關制度規則的模擬實訓,在一個近乎于真實的環境下考核學生對相關知識的掌握程度,培養學生的實際應用能力。

四、《國際商法》的教學改革措施與建議

1.選擇符合本專業需求的《國際商法》教學內容體系。

確立符合國際經貿類學生的知識儲備與需求實際,詳略得當的《國際商法》教學內容體系;結合經濟、管理類同學的實際需求以及其已有的知識儲備與認知能力,設定內容合理,各有側重的《國際商法》教學內容體系,以及兼具理論性與實踐性特色的《國際商法》課程。具體以國際經濟組織和跨國公司為國際商主體法的核心內容,以國際貿易所涉及的國際貿易與國際投資法律制度為國際商行為法的核心內容,兼涉國際金融及稅收的相關法律知識為補充,以保證學習本門課程過程中內容的完整性、邏輯性,并保證詳略得當,重點突出。

2.強化所授知識的系統性、邏輯性,提高學生的理解、識記能力。

根據學生的特質進行有針對性的教學,是自古以來我國教學的優良傳統,即所謂的“有教無類,因材施教”。而要實現這一目標就必須根據學生的本身特質和自身需求進行有針對性的教育。結合當前大學生普遍存在的機械記憶力差而邏輯記憶力強的識記特點,我們需要強調教學內容的系統性與邏輯性,強調《國際商法》知識與其以往所學《世界經濟》、《經濟法》等課程的聯系,使其通過已掌握的知識,聯系學習掌握新知識,以充分發揮大學生的優勢,提高自身的學習效果。

3.多管齊下,綜合運用各種教學手段,以求使學生達到最佳的學習效果。

傳統的教學是從概念出發,先特點、再原則、再應用等,信息量有限,且形式呆板,很難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如果在教學中將其與資源豐富、形式多樣的“多媒體教學”“、網絡教學”結合起來,充分利用多媒體視頻、音頻及圖表等內容鮮活豐富、信息量大的優點,即可使相關基礎技能課程的教學在相當程度上減輕枯燥、乏味的狀態。如果將“案例教學法”引入課堂教學,通過一個個活生生的案例,可以使學生切實了解所學知識的應用價值。繼而,如果再將“參與式教學法”、“角色演練法”以及“研討式教學法”等新式教學方法引入,通過學生結合案例進行角色扮演、角色互換等方式,親身參與到相關案例中去,互相研討案件的處理思路與應對、解決辦法,更會強化學生對相關知識及應用的感性認識與理性認識,增強學生的理解、掌握及應用能力。

4.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大幅度提升《國際商法》的教學效果與功用。

在課時有限的情況下,可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盡量選擇權威的、有代表性、有啟發意義的信息化資源,課前即提供給學生供其自學,使其在上課時已對相關知識達到表面掌握。如在講授國際商主體法時,以IMF、WBG的官網作為介紹資源的提供點,以使學生獲得最為權威的數據及認識;在講授國際投資法時,以英法海底遂道的BOT建設案例作為講解BOT投資方式的核心案例,均可使學生較好地掌握相關學習內容。同時,通過課后的網上答疑和軟件的實時溝通增強對學生考核的全面性和及時性,以大幅度提升《國際商法》的教學效果與功用,達到促進學生對知識的靈活掌握和應用能力提升之目標。

作者:沈劍 周曉唯 單位:陜西師范大學國際商學院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