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工廠管理合同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企業人力資源外包風險和對策
[提要] 企業人力資源外包模式是現代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主要模式,建立人力資源外包模式主要是為了減少企業內部的人力資源管理壓力,提高工作效率。但是,在人力資源外包管理實施的同時也伴隨著一定的風險。本文主要針對企業人力資源外包風險問題進行分析研究,簡要闡述人力資源外包模式,并對各種外包風險進行探析,同時提出有效解決路徑。
關鍵詞:企業人力資源;外包風險;規避對策
隨著現代企業對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重視,為了分擔內部人力資源管理的壓力,企業開始注重人力資源管理外包模式建立。而將本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轉讓外包,勢必會存在內外部風險問題,所以在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外包工作實施過程中,應該做好風險規避,促進人力資源的有效管理。
一、企業人力資源外包基本概述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外包模式是現代化人力資源管理方法,具體是指在企業進行人力管理時,將部分人力資源管理職能承包給專業的外部人力資源管理機構。人力資源管理外包也被稱為 HRO 形式,外包模式展開之后,對于內部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減輕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實施人力資源管理外包后,企業內部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只需要完成核心工作內容,極大程度上提升了工作效率。尤其是在很多大規模工廠的人力資源管理中,如果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單獨完成成千上萬工人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將會在很大程度上形成工作壓力,其他重點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也會受到影響。在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外包工作實施過程中,其外包業務已經非常全面,幾乎滲透到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各個模塊,在實際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實施過程中,外包服務內容主要包括人力資源外包、人力資源管理外包、薪酬外包、薪酬管理外包、薪資外包、福利外包、薪酬福利外包、工資外包、社保外包、社保代繳、個稅代繳、人事外包、人才外包等。而在實施人力資源外包服務過程中,由于企業的發展程度不同,人力資源管理的發展效果也有所不同,所以進行人力資源外包管理時,也容易受到風險問題的影響,以下對企業人力資源外包風險進行分析。
二、當前企業人力資源外包存在的風險
(一)外包商的風險。外包商風險問題是企業人力資源外包風險的主要問題。以下對外包商給企業人力資源外包管理造成風險的因素進行分析。1、外包商的資質風險問題。在當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外包服務市場中,由于外包模式剛剛建立,市場制度不夠規范,導致很多不具備人力資源外包資格的企業進入市場,其資質不符合標準,并且很有可能存在嚴重的資金問題,甚至是“皮包公司”。企業一旦與不具備資質的外包商建立外包合同,勢必會增加外包服務風險問題,影響到人力資源的管理工作。2、外包商的人力資源管理能力問題。外包商是企業將人力資源轉讓管理的主體單位,也是后續完成人力資源管理的主要部門,其人力資源管理的能力關系到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效果。如果外包商本身的人力資源管理理念落后、人力資源管理方法效果較差,將會造成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風險問題。3、與外包商之間的利益風險問題。在企業與外包商簽訂合同后,也會承擔一定的利益風險,其中就包括與外包商之間建立的合同風險問題。與外包商建立的人力資源管理合同,如果條款不明確,或如果法律未生效企業提前給予外包款項,將會受到一定的風險問題影響。
鐵路施工物資管理成本控制探究
【摘要】
分析了鐵路施工項目物資管理成本控制的必要性和原則,講述了其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一些相關有效對策,以供相關人員參考。
【關鍵詞】
鐵路;施工項目;成本控制
1引言
在我國運輸行業中,鐵路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項運輸工具。對于鐵路施工企業來說,施工項目物資管理的成本控制工作十分重要。只有加強了物資成本控制管理工作,才能保證鐵路施工企業實現經濟效益的最大化。但是,從目前我國鐵路施工企業的發展現狀來看,物資管理的成本控制中依然存在很多問題,比如,物資采購程序不規范、物資的發放環節管理不嚴格、物資核算不及時等,這些問題直接影響了企業的成本控制水平,因此,鐵路施工企業為了提高自身的市場競爭地位,就必須重視物資成本管理控制工作,不斷控制物資采購成本,嚴格把握物資驗收關,并把好廢舊物品和周轉材料的回收關,從而保證鐵路施工企業能夠長久穩定地發展下去。
2鐵路施工項目物資管理的成本控制必要性
工程建設總承包項目爭議評審
摘要:
工程建設總承包項目因涉及多專業,多領域,時間跨度大,執行過程中糾紛爭議頻發。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大環境下,爭議糾紛的解決方法機制對工程建設總承包項目的順利實施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文章論述了工程建設總承包項目的爭議評審方法。
關鍵詞:
工程建設;總承包項目;爭議評審;方法
一、工程建設總承包項目主要特點
工程建設總承包項目本身所具有投資規模大,涉及范圍廣,時間跨度大,參建單位多、多專業、多領域協調執行,施工情況復雜等特點使得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執行過程中變更、工期延長等現象經常發生,從而引起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的糾紛頻發,處理不好甚至導致復雜的訴訟。工程建設項目總承包合同的執行,要求設計、采辦、施工各專業的協調配合,施工過程中需要土建施工和電氣儀表安裝等專業的協調配合。有時由于項目基礎設計不到位,詳細設計需要進行較大調整,造成工程量大幅增加。比如,石油天然氣管道項目總承包合同的執行可能要穿越山區、河流、沼澤、地下巖石區等地質條件復雜區域,導致工程施工難度增大,工程量增加;有些項目執行過程中遇到極端氣候,導致工期和施工項目成本增加;還有的項目業主在項目執行過程中,為了形象工程,更改項目的施工方案,導致承包商投入資源增加、工期延長進而增加項目成本等。因此,工程建設項目總承包合同執行過程中,不可避免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的性質決定了工程建設合同往往周期長,特別是在國際工程建設總承包項目,由于項目所在國安全、環保、勞工法律法規要求嚴格,同樣的項目,相對于國內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合同工期一般比國內翻倍。合同工期為3-5年的工程建設項目總承包合同比比皆是。工程建設項目總承包合同執行過程中經常出現許多新的問題(化工廠建設項目中增加鋼結構,管道項目施工過程中需要新增定向鉆穿越施工等),由于業主內控程序規定、項目預算限額等原因,對于承包商變更、索賠的批復往往比較慢,能拖就拖,能不批就不批。由于項目工期比較長,執行海外項目過程中人員變動比較頻繁,特別是項目執行到后期人員大量復原,一般只留少量的關鍵崗位人員。項目人員的變動、復原可能導致與業主變更、索賠的協商更加困難。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執行過程中很有可能出現這樣那樣的爭議糾紛。由于總承包項目復雜,爭議糾紛的解決需要多角度分析研究項目合同當事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顯然,多角度分析研究合同當事方的責任不是一個簡單的事。爭議糾紛解決不好將影響項目的順利完工,甚至可能轉化為復雜的仲裁或訴訟,給業主和/或總包商造成較大損失。因此,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執行過程中爭議糾紛解決機制的設立可以有效促進糾紛爭議的及時處理,有利于項目的順利實施,節約項目成本。因此,爭議糾紛解決機制的建設在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中顯得非常重要。
二、工程建設項目爭議傳統解決方式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在快速消費品類的應用
摘要:
近些年,隨著快速消費品類企業的發展規模不斷地擴大,企業存在的風險也隨之增大。在快速消費品類的企業中,采購環節較之生產環節存在的漏洞更多一些,其中以次充好、中飽私囊、商業賄賂等問題是久治不愈的頑癥。為了降低快速消費品類企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內部審計人員一定要肩負起自己應有的責任,采用風險導向方法對采購流程實施審計,提高內部審計質量,防范企業存在的風險。因此本文以快速消費品類企業為例,研究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在采購項目中存在的問題及應用方法。
關鍵詞:
快速消費品類;內部審計;風險導向應用
快速消費品含義就是指那些使用壽命不長,消費者消費較快的商品,其特點就是產品經過包裝成一個個獨立的小單元來進行銷售,更加關注其商品的質量、包裝、品牌以及大眾化對這個類別的影響。
一、快速消費品類企業需要風險管理導向內部審計的原因
根據我們對快速消費品及其特點了解和認識,快速消費品屬于沖動型購買產品,即興采購的情況占多數。是非必要購買商品,品牌的忠誠度不高,因此,快速消費品類應該更加注重食品安全和質量安全,所以快速消費品在生產過程中要注重采購環節的質量保障。以糖果公司為例,很多糖果企業都采用較為傳統的賬項基礎審計和制度基礎審計,對風險導向的關注極少,比起傳統的審計方法,風險導向審計的優勢是能夠時刻保持合理的職業警覺,擴大審計視野,不只是依賴于對內部控制制度的檢查和評價,能夠更加科學合理的進行審計工作,更需要采用風險導向審計對采購全流程實施風險監督與管理,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環境合同制度構建相關問題探討之環境合同理論
摘 要:環境合同制度起源于日本的公害防止協定,公害防止協定對預防新的公害源的產生起到了有效的抑制作用。日本戰后由污染大國變為清潔國家,環境合同制度起了很大的作用。在歐盟形成的環境協議、美國的環境協議項目等,則是日本公害防止協定制度的發展,呈現出現代環境合同制度新的發展趨勢。作為第三制度的環境合同制度的實施,對這些國家環境問題的改善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然而,關于環境合同的性質以及環境合同內涵一直存有爭議,對于環境合同的正確認識是構建環境合同制度必須要解決的理論和現實問題。
關鍵詞:公害防止協定 ;環境合同; 內涵
面對我國日益嚴峻的環境問題,僅僅依靠傳統的單純的命令控制管理模式,已經不能應對。然而,長期以來形成的錯誤觀念卻把環境保護工作僅看作是政府的任務,相關的法律制度雖然規定了公眾有環境管理的參與權,但實際上,目前我國公眾參與環境管理要么只能是被動的接受政府的“施舍”,要么雖然參與到環境管理中但參與的范圍非常有限,環境保護多數只是停留在口號上,再加上公眾參與環境管理沒有相關的法律制度的支撐,這些都影響了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積極性。環境保護的法律制度較完善以及執行較好,取得的效果顯著的國家主要是日本、歐盟和美國,從日本的公害防止協定,到歐洲國家的環境協議和美國的環境協議項目制度在實踐中都獲得了很大的成功,成為各國借鑒的典范。我們必須在理解環境合同的相關理論的基礎上構建符合我國國情的環境合同制度。
一、環境合同制度緣起與發展概況
1.日本的公害防止協定及發展
環境合同制度是起源于日本的公害防止協定。此制度的典型是1964年的橫濱方式的公害防止協定,又稱為“橫濱模式”。“橫濱模式”的出現,是由日本當時的經濟政治和嚴重的環境問題引起的。日本自進入資本主義社會后,礦業在“富國強兵”的國策號召下得到了很大的發展,礦業的發展導致了嚴重的環境污染,礦害成了主要的環境公害。櫪木縣的足尾銅山礦毒事件是日本當時最具代表性的公害事件之一,其與這之后的別子銅山煙害事件以及日立礦山煙害事件等都是隨著礦山的開采而發生的礦害問題。后來隨著經濟的急劇發展,公害程度不斷上升,范圍不斷擴大,在日本的各工業地帶連續的發生各種公害病。到了20世紀60年代,公害事件在日本已經成為民眾最大的痛苦。日本也成了世上有名的“公害大國”,日本的公害預防和治理破在眉睫。再加上20世紀日本實行的是地方自治的制度,地方公共團體或地方自治團體,具有所謂地方政府的性質,是國家內部的一個組織,即相當于我國的行政機關。中央對地方主要是通過立法、行政、財政來予以控制的。日本的這種地方自治制度以及地方公共團體對地方環境公共事務的管理,為日本的“公害防止協定”的產生創造了良好的基礎條件。在此之前,日本對公害的防治主要依靠法律,但當時的法律對公害防治制度的規定非常不足,能夠依靠法律調整的范圍很小,只能限于“與經濟的發展相協調”的范圍內實施,所以起到的作用也微小,而公共團體依據行政事務條例制定的制度不能超過中央政府的法令,否則就無效而不能實施。針對這種情況,日本的地方公共團體就避開了中央法令,創造了公害防止協定制度。1964年,日本橫濱市讓進入根岸灣人工造地的企業都承諾采取各種公害防止措施,這成為公害防止協定方式的開端。此后,讓企業和公共團體簽訂采取公害防止措施的協定并受該協定約束的做法通常都稱為橫濱模式。這種方式迅速成為各地公共團體的效仿對象。到了1997年10月,日本全國市府當局僅這類協議就簽署了13000份。
采取公害防止協定的方式,使地方公共團體避免了法令的抵觸問題而又能夠實施有效的公害預防對策,與企業方面進行交涉在其自愿的同意之下,讓其實施嚴格的防止措施。從這個意義上講,公害防止協定是未在法律制度得到認可,而作為一種脫法性控制手段產生出來的。 有關公害防止協定的法律性質問題,學術界存在幾種觀點,主要有三種:君子協定說;民事契約說和行政契約說。很容易看出來,君子協定說是認為公害防止協定沒有任何法律約束力,其能否實現完全取決于企業家的態度,沒有可以約束雙方的機制;而后兩種觀點認為公害防止協定在協議具體的條款上是有約束力的。在日本,最初的處理是當對方不履行義務時,不能采取行政上的強制手段,但地方公共團體可以司法法院的判決為依據,直接或間接地強制其履行義務。兩者的分歧主要在于公害防止協定是民事(私法)契約還是行政(公法)契約。在實務上,判例也在向承認公害防止協定的法律效力的方向發展,其中甚至還出現了明確宣布公害防止協定是公法上的契約的判決。
企業風險管理論文(4篇)
第一篇:企業風險管理組織架構設計
一、相關概述
伴隨著外部生產經營環境的日益復雜化,進一步強化風險管理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已經成為企業能否順利實現自身發展戰略,推動健康持續發展的重要環節。企業實施風險管理的效果和效率依賴于企業風險管理組織架構的建立和完善。企業管理者應當將風險管理組織架構的設計作為風險管理的重要內容來加以落實,確保其職責明確、上下溝通順暢、分工細化,只有這樣才能保障風險管理的組織完善有效。在風險管理實踐中,企業業務部門風險屬性跟風險管理部門的屬性存在著不一致的情況,這就要求管理者在進行風險管理組織架構設計時,緊密結合本單位管理實際和特點,完善自身風險管理機制,最大程度發揮風險管理部門的效用。
二、企業風險管理組織架構設計工作重點
當前,企業風險管理基本上都是實行全員風險管理,在風險管控過程中董事會、經理層、財務部門、市場部門以及審計部門等都會參與其中,風險管理涉及到企業生產經營的各個方面,這也意味著企業職工以及管理層在風險管理中都承擔著一定的責任,全員化風險管理正越來越成為趨勢。上述這些風險管理參與者都是風險管理組織架構的參與因子,在風險管理組織架構設計上需要在上述參與因子中做好風險管理責任的細化和落實工作。一般來講,企業進行風險管理組織架構的設計工作應當重點圍繞以下兩個方面來開展:一是明確風險管理相關責任主體在整個風險管理過程中的地位以及作用,建立完善風險管理委員會等相關風險管理職能部門,在風險管理委員會、經理層、業務部門、財務部門以及董事會等之間合理進行權責分配;二是明確各個主體之間的關系,合理選擇集權式管理模式以及分權式管理模式,完善各個風險管理崗位的職責以及人員配置。
三、企業風險管理組織架構的設計原則分析
企業在進行風險管理組織架構的設計時,需要依據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則來實施:第一,全員參與原則。企業風險管理涉及的面比較廣,影響因素也比較多,要確保風險管理的實施效果就需要企業全員職工的積極參與。將企業所有職員都作為風險管理的影響者以及參與者,在整個企業范圍內進行風險管理的配合及協調工作。同時在進行風險管理組織架構設計時還需要充分結合各個部門、各個層級的定位和職能發揮,通過編寫風險管理手冊來進一步明確責任,切實將風險具體細化,落實到位。第二,權責明確原則。確保權責明確是實施風險管理的關鍵點。在權責的劃分明確上一般會涉及到部門職工積極性發揮和主動性以及權利限制等。在這一方面要確保不相容職務相分離,杜絕人為操縱現象的出現;合理分工,減少職責的重復和遺漏;對權限層級進行明確劃分,嚴格規定風險管理層級限額并加以貫徹落實。同時,還需要確保報告線的完整性,需要根據企業管理關系以及自身業務的復雜程度合理安排報告線的長短,確保企業管理者能夠及時獲得本單位風險管理情況。第三,信息暢通原則。在設計風險管理組織架構時,需要確保信息暢通無阻,并減少信息流動成本。下級組織應當能夠向上級溝通風險暴露情況以及政策執行情況,上級組織應當可以及時向下級傳達相關政策和策略,各個部門之間應當保持信息暢通,加強信息共享。要避免信息流動的復雜化,減少信息流動干擾。
項目管理在制造業成本控制的應用
摘要:任何企業要想在市場上提高自身產品競爭力,必須合理高效降低成本,而項目管理在制造業成本控制中占據關鍵位置,使系統處理問題這一方法愈加凸顯。在制造行業中,通過項目管理實現各部門及專業之間的有效協同,將其集為一體,在更大程度上減少投入成本,提高運作速度,由此提升產品質量。本文分析了制造業成本控制中項目管理的重要性及其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相關對策。
關鍵詞:項目管理;制造業;成本控制;應用
0引言
近些年各國經濟不斷朝著全球一體化方向發展,在國際經濟環境所造成的影響之下,對企業管理及市場競爭提出更高要求,從制造業角度來講,必須加強成本控制與產品更新,引進全新管理理念。當前經濟飛速發展,傳統管理模式已無法滿足其需求,為實現自身生存和發展,就必須引入現代化項目管理理念,科學高效地控制成本。
1相關概念界定
1.1成本控制的概念
成本控制主要是指,企業以一段時間中的預定成本管理目標為依據,成本控制主體在自身職責和權利范圍中,于生產耗費前以及成本控制中,利用一系列對策預防與調節成本的各項影響因素與條件,從而確保成本管理目標得以實現。
合同能源管理會計處理問題
摘要:隨著以美麗中國為目標的生態文明建設戰略的不斷推進深化,以及國家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措施的進一步貫徹落實,越來越多的節能服務企業與耗能單位開始選擇合同能源管理(EPC)這一新型市場化節能機制和商務模式,通過節能模式機制創新與合作共贏實現節能效益共享?,F行會計準則并未就合同能源管理的會計處理作出明確規范指引,導致企業在節能服務會計實務操作中缺少統一標準。為此,本文從EPC商業運營模式剖釋及其會計處理分類比較入手,透過大連易世達新能源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會計處理的實例評析,透徹闡釋不同條件下會計確認與計量的最佳方法途徑,并提出相關判斷思路及方法選擇標準。
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會計處理;收入確認
一、引言
上世紀70年端并興盛于西方自由市場國家的合同能源管理(EPC),特指節能服務(ESCO)與耗能企業之間以合同形式約定節能合作項目的節能降耗目標預期,前者為落實目標向后者提供一系列專業能源管理服務,而后者則以節能效益支付前者投入及應得盈余的節能服務外包和互惠合作機制。究其實質,乃為以節省的能源費用兌現支付節能項目整體作業成本的一種節能合作業務模式[1]。在EPC節能合作投資運作模式下,耗能企業單位得以借助節能服務企業的先期投入而提前實現工廠及設備的升級改造,等于提前利用了未來才可能實現發生的經濟利益,也可理解為專業節能公司以許諾特定項目的能源節約收益、受托管理合同項目全部能源收支的方式,向項目所在企業輸出定制化有償墊資節能服務。進入21世紀,在國家發改委和世界銀行等部門組織的共同推動下,合同能源管理機制被引入中國,于北京、遼寧和山東等地試點成立能源管理公司(ESCO),并很快得到了高耗能及有節能需求企業的認可和歡迎。截至目前,國內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已達2500余家,其中年產值超過10億元的近30家,近20年來累計實現節能能力6500萬噸標準煤。大致說來,該模式機制可分為節能效益共享、能源費用委托管理、節能量及效益承諾、融資租賃和混合型五種類型,盡管合同能源管理具備紓解耗能單位資金壓力、改善現金流、節能效率較高、優化管理模式和提升綜合競爭力等突出優勢,然而拋開高耗能企業節能自覺意識差、節能投資激勵機制不健全、節能技術不過硬、ESCO融資約束嚴重等制約因素不談,單就會計處理而言,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的會計確認、計量和列報披露的復雜程度大為增加,合同能源管理經濟實質判定和具體會計處理方法都存在爭議,一旦分析視角偏差或準則運用不當難免失之毫厘謬以千里,應當引起會計主體節能服務企業管理層和會計人員的足夠重視。
二、合同能源管理及其會計處理簡析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商業運營模式簡析
(1)節能效益共享型。節能改造項目的前期費用投入由節能服務企業全部承擔或與客戶雙方約定共擔,項目竣工后共同評估確認節能量,并按合同約定共享因此而創造的價值增值。項目合同期完結后,節能設備所有權及之后產生的效益則全部歸客戶所有。(2)節能效益承諾型。節能改造項目資金由客戶按進度分期提供,節能服務企業負責向客戶提供全程節能服務,并承諾保證項目投入使用后能實現一定節能量和節能收益。項目驗收完成并經雙方確認承諾節能效益達標后,客戶向節能服務企業支付相關費用;若節能效益未達所承諾水平標準,則由節能服務企業補償差額。(3)能源費用委托管理型??蛻粑泄澞芊掌髽I出資對自身能源系統實施節能改造并負責后續運管維護,按照雙方合同約定把改造后能源系統的能源費用委托交由節能服務企業管理,所節省的能源費用成本歸后者所有,直至項目合同期完結[2]。除以上三種被慣常采用的合同能源管理商業模式外,還有融資公司介入先租賃收費后向客戶無償移交的融資租賃型,以及前述四種合同類型任意組合形成的混合型投入與收益模式。隨著近年來國內ESCO企業經營管理的日趨成熟規范,實際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運作中,節能服務合同多為前述三種主要模式類型之一或它們之間的組合變通,故而每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結算方式都并非一成不變、簡單恒定,畢竟耗能企業客戶實際情況和需求各不相同,動態變化的交易關系、合作方式以及投入與收益模式,決定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會計處理也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針對不同項目個案交易的經濟實質選擇最為妥當的會計處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