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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進步,圖書館立法步入了一個新的時期,世界一些圖書館立法較早的國家都面臨著如何對過去數十年的圖書館立法經驗進行總結和評估,以制定出符合新時期需要的圖書館法,從而使圖書館在新時期保持著快速的發展。當今時代,計算機技術、網絡技術、多媒體技術廣泛應用,圖書館面臨的競爭與挑戰更加激烈。我國在還沒有圖書館法的情況之下,更應該借鑒和總結世界圖書館發達國家的立法經驗,結合我國圖書館立法發展的實際情況,盡快建立一個適應新時期圖書館發展需求的圖書館法律體系。 1 日本圖書館法的發展過程簡述 日本最早的圖書館法要追溯到1679年,它包含在當時的教育法當中。明治維新后,日本傳統的“書籍館”開始向近代圖書館轉化。1899年,日本以天皇“敕令”的形式了被認為是日本最早的圖書館專門法令———《圖書館令》。1933年,日本又對明治《圖書館令》進行一次全面的修訂,至此形成了日本戰前最為詳細的圖書館專門法令。日本現代圖書館法律體系的建設開始于1948年的《國立國會圖書館法》和1950年的《圖書館法》。此后,日本又了一批與圖書館相配套的規章及相關法規,其中包含1953年的《學校圖書館法》、1954年的《圖書館自由宣言》和1980年的《圖書館員倫理綱領》。經過了50多年持續不斷的發展,日本基本形成了較為科學而完備的圖書館法律體系,這也使日本成為世界圖書館事業較發達國家之一。 2 日本圖書館法發展過程中主要的圖書館法及其影響 2•1 明治《圖書館令》 日本歷史上第一部專門的圖書館法令———明治《圖書館令》的產生,從源頭上可以追溯到“明治維新”過程中“義務教育制度”的普及。其內容比較簡單,全文共8條,但它卻是日本傳統“書籍館”向近代圖書館轉化的一個標志。2•2 日本的《國立國會圖書館法》1948年2月9日,日本頒布了《國立國會圖書館法》,它是二戰后日本頒布的最早的圖書館專門法律,標志著國家圖書館體制在日本以法律的形式最終確立,被稱為日本現行的圖書館法律體系“三大支柱”之一。 2•3 戰后《圖書館法》 第二次世界大戰后,日本政府在美國占領軍的支持下,進行了全面的改革,而且圖書館改革是當時教育改革中的一個重要部分,戰后《圖書館法》就是在改革的過程逐漸形成的?!秷D書館法》的頒布是日本現代圖書館法律體系建設開端的標志,同時它也是日本現行的圖書館法律體系中“三大支柱”之一。 2•4 日本的《學校圖書館法》 1953年日本頒布了《學校圖書館法》,它是日本戰后教育改革的直接產物?!秾W校圖書館法》中所說的“學校”指的是當時教育法所規定的義務階段的小學、初中、“高等學校”以及同等級別的特殊教育學校。此后該法在1958年、1966年和1977年又進行了3次修訂?,F行的《學校圖書館法》(1977年6月修訂)共有2章10條?!秾W校圖書館法》的頒布,為日本文部省、全國學校圖書館協議會等教育機構為圖書館制定配套的規章、規定、標準提供了法律基礎,也是日本現行圖書館法律體系中“三大支柱”之一。它的頒布在日本學校教育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同時對英美及北歐等圖書館事業較發達國家也產生了重大影響。 2•5 日本的《大學圖書館基準》 二戰后,日本大學運營基本實現了當時教育改革要求的“自治”。大學圖書館作為大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改革和發展就不能通過國家立法來實現,而主要靠大學本身的努力。因此,直到今天,日本仍沒有像《國立國會圖書館法》、《圖書館法》、《學校圖書館法》一樣用來規范大學圖書館的國家立法。1952年6月,日本“大學基準協會”制定了《大學圖書館基準》,這是二戰后日本第一個有關大學圖書館的規范性文件,然而它只規范了大學圖書館的一些最低基準,并沒有對大學圖書館起到預期的推動作用。大學基準協會作為一個民間協會缺乏權威性,使得該“基準”產生的影響很小,但是它提出的大學圖書館“以利用為中心”的全新理念以及大學圖書館的功能和任務、組織及管理、人員與設備等方面的基本原則,還是具有一定的意義。 2•6 日本的《大學圖書館設施計劃要項》 1966年3月,日本大學圖書館設施研究會議提出了名為《大學圖書館設施計劃要項》的咨詢報告,并由文部省管理局設施部公布。這是日本經過近3年對大學圖書館發展狀況的調查與檢討的成果,雖然從名稱看它只是一個有關大學圖書館設施、設備改善的文件,但實際上它是以全新的大學圖書館理念為基礎,對大學圖書館的功能服務、指導方針、運營管理、基本標準進行了較為全面的闡述?!洞髮W圖書館設施計劃要項》被認為是“展現了戰后大學圖書館理念所達到的最高水平”,它是日本圖書館法律體系對大學圖書館的一個重要補充。 3 我國圖書館立法的現狀簡述 新中國成立至今,我國的圖書館事業在黨和國家重視支持下迅速發展,特別是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各級各類圖書館在數量上和質量上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績。但是與國際圖書館事業發達國家相比較,我國還存在著較大差距。綜其原因,主要是我國建國以來還沒有任何一個有關圖書館事業方面的國家立法。 2001年初,由文化部牽頭啟動《公共圖書館法》立法工作,在天津召開專題會議,在隨后的3年中,完成法律草案修訂稿、第三稿和審批稿;2004年6月,國務院法制辦在北京主持召開“《圖書館法》研討會”,但由于各種原因,該項立法出現了停頓;2005年9月,在全國人大代表方案的促進下,文化部牽頭組建了圖書館法立法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2006年9月公布的《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把“抓緊研究制定圖書館法”作為“十一五”時期加強文化建設的重點工作;2008年3月,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期間,國家圖書館館長詹福瑞再提議案,建議盡快制定《圖書館法》;2008年7月15日,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到國家圖書館做中國圖書館法立法進程專題調研;2008年11月18日,文化部正式啟動《公共圖書館法》立法工作,由文化部起草《公共圖書館法》條文,并委托國家圖書館牽頭,聯合中國圖書館學會,負責相關支撐性研究和《國家圖書館條例》的起草。#p#分頁標題#e# 目前國家圖書館專門法尚未出臺,但有關圖書館的法律條文和專門規范還不少。在內容上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其一是國家各部委頒布的專門規范圖書館事業的規程、決定、通知。例如就公共圖書館系統來說,1982年12月文化部正式頒發了《省(自治區、市)圖書館工作條例)),許多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也相繼頒發了《市、縣圖書館工作條例》。近幾年來,5部地區性圖書館法規相繼出臺,即《內蒙古自治區公共圖書館條例》、《上海市公共圖書館條例》、《深圳公共圖書館條例》、《湖北省公共圖書館條例》、《河南省公共圖書館管理辦法》。教育系統有關圖書館的法律規章數量最多,例如各類學校圖書館規程:《普通高等學校圖書館規程》(2002•2•21)、《中等專業學校圖書館規程》(1997•4•7)、《中小學圖書館(室)規程》(1991•8•29)。其他還有《中國科學院圖書情報工作暫行條例(草案)》(1978•12)、《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圖書館工作條例》(1987•5)等。其二是涉及圖書館事業發展某些方面的國家法規、行政部門的決定、條例、標準、通知、辦法等。以圖書館的經費投入為例,有《國務院批轉文化部關于文化事業若干經濟政策意見報告的通知》(1991•6•10)、《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完善文化經濟政策的若干規定》(1996•9•5)、《國務院關于支持文化事業發展若干經濟政策的通知))(2000•12•18)、《全國文化設施維修專項補助經費和全國萬里邊疆文化長廊專項補助經費管理辦法》(1999•11•11)等。與圖書館相關的法律有《檔案法》、《教育法》、《文物保護法》、《刑法》、《著作權法》等。至于行業自律規范幾乎是空白。所幸《圖書館員職業道德公約》正在制訂中。但是這些政策法律法規很難從根本上滿足和促進我國圖書館事業的發展。 4 中國圖書館的立法原則 從對日本圖書館立法發展過程的分析和我國圖書館立法的現狀看,我國圖書館立法已經迫在眉睫。在我國圖書館立法的過程中,我們應借鑒日本圖書館立法的經驗,并與中國國情及中國圖書館事業發展現狀相結合,才能建立一個完善而科學的法律體系。在此過程中,我們應該遵循一些原則: 4•1 堅持圖書館事業是為提高全民族素質的工作宗旨服務廣大群眾,重視科研人員,提高全民族素質,是圖書館存在和發展的前提。 4•2 中國圖書館立法不應是一個封閉孤立的法律應該建立一個包含圖書館專門法、圖書館相關法、圖書館行業自律以及與圖書館相關的國際條約等的法律體系。 4•3 堅持現實性與超前性相結合的原則圖書館同其他文化事業單位一樣受經濟因素的制約,因此圖書館立法需要根據我國國情,諸如讀者的需求、能力和國家財政收入狀況等,制訂切實可行的條文。同時,圖書館立法應具有一定的超前性,以保障和促進圖書館事業的發展,保證法律的穩定性,不至于朝令夕改。 4•4 堅持權利義務相統一的原則圖書館工作關系各方面既是權利主體,又是義務主體。如圖書館主管部門有承擔圖書館經費的義務,也有監督經費使用的權利;圖書館工作人員有為讀者提供服務的義務,也應享受相應的權利;圖書館讀者有使用圖書館的權利,也有遵守法律規章的義務。 5 中國圖書館法制建設的對策 通過對日本圖書館立法發展過程的研究,結合我國圖書館事業發展的現狀,筆者認為,要建立完善而科學的圖書館法律制度體系,應該采取以下對策: 5•1 圖書館法制建設應以構筑圖書館法律體系而不僅僅是制定圖書館專門法為目標圖書館法律體系是一個以圖書館專門法為基礎,同時包括所有與圖書館活動有關的相關法律構成的互相補充、互相銜接的法律保障系統。圖書館專門法主要是對圖書館自身的規范。但是,圖書館事業是一項社會性事業,圖書館活動涉及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如經費投入、設施建設等等。僅有圖書館專門法而沒有整個社會對圖書館事業的綜合性保障,圖書館事業的法律保障機制仍然是不健全的。只有對圖書館的法律保障落實到與圖書館活動相關的法律法規,形成對圖書館的綜合性法律保障機制,才能更好地保障和促進圖書館事業的發展。 5•2 我國目前制定圖書館專門法應該把傳播、普及、體現現代圖書館觀念作為最主要內容我們強調以構筑圖書館法律體系為圖書館法制建設的目標,并不是說圖書館專門法的制定不重要、不緊迫。相反,縱觀世界圖書館事業發達國家,無一不是以圖書館專門法為圖書館法律體系的基礎。而圖書館專門法的主要任務應該是以法律的力量和權威來引導整個社會轉變圖書館觀念,實現圖書館觀念的現代化和現代圖書館觀念的法律化,從而使圖書館的運營建立在現代圖書館觀念基礎上。 現代圖書館觀念核心體現在圖書館要面向公眾提供完善的服務,在整體上滿足公眾的所有文獻信息需求。因此,規范圖書館的服務是圖書館專門法的首要任務。圖書館提供的服務必須是全方位、多層次的,而不是單純的“外借”服務,必須實現資源共享和館際合作,圖書館的大門必須無條件地向所有公民開放。此外,圖書館的運營經費來源于稅收,對利用者實行免費原則,圖書館必須在專業、職業的基礎上運營,圖書館的運營和管理應體現民主性原則,圖書館擁有基于國家憲法的收集文獻資料和提供文獻資料的自由權利,公眾擁有自由利用圖書館和通過圖書館自由獲得文獻信息的權利,圖書館則承擔著保障利用者權利實現的義務……這些觀念都是現代圖書館運營的基礎,圖書館專門法應該體現并規范這些觀念。 5•3 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克服人治現象,使法大于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使各項法律法規得到切實貫徹,就應有一套有效的監督機制。一是要自覺地接受上級部門的監督,把上級監督和評估、檢查、考核、審計等有機地結合起來;二是要充分發揮圖書館學會、協會、工會、職代會、派在館務公開、行政監督中的作用;三是要歡迎廣大讀者對圖書館工作進行監督,要建立起上下結合、內外結合、權威的、客觀的監督機制。#p#分頁標題#e# 現代圖書館必須克服傳統圖書館的經驗管理和人治現象,從根本上轉變那些已經不能適應依法治館要求的傳統觀念、工作習慣和工作方法,把依法治館落實到圖書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只有圖書館全體工作人員及廣大讀者都具備這種意識,才能有效地監督法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在圖書館的實施。 隨著國家實施依法治國方略和科教興國戰略,圖書館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因此,只有早日建立一個完善而科學的圖書館法律體系,才能更好地保障和促進圖書館事業的發展,才能更好地發揮和促進圖書館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中的巨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