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法律范例

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知識產權法律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知識產權法律

網絡知識產權法律實踐意義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不斷成熟以及網絡經濟活動的迅速發展,以往傳統經濟活動中所涉及的知識產權問題迅速進人網絡世界;網絡知識產權濫用行為的發‘}一嚴重破壞網絡經濟活動的正常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競爭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使我國網絡知識產權法律建設面臨直接的挑戰;騰訊公司與奇虎公司之間爆發網絡市場之爭(下稱“3Q之戰”),充分暴露J’我國網絡經濟話動中存在的知識產權濫用及其法律規制不完善的問題,深人研究網絡經濟話動中知識產權濫用行為的法律規制已經勢在必行、   一、網絡知識產權及相關概念涵義   網絡知識產權是網絡經濟活動中的一種特殊知識產權形式,我國現行法律雖并沒有對網絡知識產權及其相關概念的涵義做出明確的規定,但它與網絡經濟、知識產權有著密切的聯系.要研究網絡知識產權相關問題,首先就要清楚網絡經濟和知識產權的內涵以及特征   (一)網絡經濟   網絡經濟(N。•Iw()1長E、•{)rl〔),、ly)是一種新巧縫的社會’I:產和交換方式,它的形成是經濟網絡化的必然網絡經濟是一種狹義上的部門經濟的概念,它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以信息服務為主要內容、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核心的創新性的經濟形式作為信息技術發展到網絡時代的產物,網絡經濟;}不是獨認于傳統的經濟之外、與傳統經濟完全對立的純粹“虛擬”的經濟活動,它具有與傳統經濟同樣的客觀實在性,是種tlJ持續發展的現代新型環保經濟形式;網絡經濟具有開放性、即時性、直接性、!嚇持續卞}、創新性、智力性等特征   (二)知識產權與網絡知識產權   人們對知識產權的認識在不同lf寸期和條件下經歷J’一個發展的過程有關知識產權的表述主要有:知識產權包括文學藝術廣,二權和!_業產權,文學藝術產權主要包括著作權和與若作權相關的權益;!幾業產權主要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吧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和商標所有權等ll];知識產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其在科學、技術、文學、藝術領域等,從事智力活動而創造的精神產品所享有的權利[21。知識產權指的是人們對其智力創造的以知識產品形態表現的成果依法應當享有的民事權利13]。無論怎么表述,一般來說知識產權本質上是一種特定主體所依法享有的無形財產權,傳統知識產權法主要保護的有文學和藝術作品、技術發明、制造工藝、商標、設計和服務標記等等客體。隨著網絡技術和信息技術的發展,知識產權的內涵及其保護客體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知識產權所保護的客體的實質其實就是信息。所以在網絡環境下的“知識產權”所保護的權利,更準確地表述應是“信息產權”。   在理解網絡經濟和知識產權的新內涵基礎上,筆者認為網絡知識產權就是在網絡經濟活動中由于網絡信息的發展而引起并與之相關的各種知識產權,即是在網絡經濟活動中人們就其智力所創造的具有創新性的成果信息并依法享有的專有排他獨占勝的支配和使用權。   (三)網絡知識產權濫用知識產權表現為一種天生的“合法壟斷權”。這種合法的壟斷權既能保護權利人的利益,又不至于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的環境、損害社會公眾利益,知識產權的利用,不受壟斷立法的規制,但合理、合情、合法的壟斷制度應當建筑在利益平衡的基礎之上圖。由于任何權利都有濫用的可能,保護知識產權并非對知識產權的行使不加以約束,網絡知識產權亦是如此。   知識產權濫用(abuseofintelleetu日propertyrights)的概念最早源于英國的專利法。基于專利制度奉行促進技術進步和公共利益的原則,知識產權人不積極實施其所擁有的專利技術的行為被視為知識產權的濫用,對于濫用知識產權的行為只有經過特別許可,才被法律承認。   在我國,雖然對于知識產權濫用,尤其是網絡知識產權濫用并沒有統一的認識,但已形成兩種代表性的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應該從是否有利于技術革新、轉讓、傳播,是否有利于促進國際社會進步及公共利益健康發展,是否有利于促進知識產權擁有者與使用者權利義務的平衡l6]三個方面來考察和界定是否構成知識產權濫用行為。第二種觀點認為應區分廣義和狹義的知識產權濫用,廣義上的知識產權濫用是指知識產權持有人或者其它相關利害主體不正當使用法律賦予的相關權利進行限制或者擾亂競爭,損害其它經營者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包括知識產權申請制度的濫用、知識產權權利濫用和知識產權訴權的濫用;狹義知識產權濫用僅僅只知識產權持有人對已經取得的知識產權的不正當使用lv]o筆者認為知識產權濫用相對于知識產權正當使用而言,是指知識產權的權利人超越法律所允許的權利范圍,或者不合理地限制了市場正當競爭、損害他人利益或社會公益、不正當地利用權利的行為。而在此認識基礎上,網絡知識產權濫用作為網絡環境中的知識產權濫用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即在網絡環境條件下,網絡知識產權的權利人超越法律所允許的權利范圍或者限制市場、特別是網絡經濟市場的正當競爭,損害他人利益或社會公益,不正當地利用其權利的行為。   二、網絡知識產權濫用的表現   網絡知識產權濫用可以概括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壟斷聯合兩種基本形式。   1、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具有在相關產品或者服務的網絡市場上擁有決定或者控制該產品或服務的生產、銷售能力的網絡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或者企業聯合體,在網絡經濟活動中限制競爭,排擠對手,損害他人利益或社會公益的行為,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一般來說網絡知識產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主要表現為:   (l)拒絕服務   網絡經濟以信息服務為主要內容,所以網絡知識產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主要表現之一就是拒絕服務。拒絕服務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指作為網絡知識產權人的網絡經營者以各種形式拒絕向其競爭對手或者消費者提供與其受保護的知識產權相關的服務,借此維持和強化自己在網絡經濟活動中的壟斷地位的行為。拒絕服務行為既可表現為:拒絕向與網絡知識產權所有人在相同或者相關的產品服務市場內的網絡市場競爭對手提供必要的服務許可,以實現限制競爭對手合理的生存和發展需求的目的,維持其網絡經濟活動的壟斷地位;也可表現為拒絕向網絡消費者提供某項產品服務,威脅和限制網絡消費者在與該網絡知識產權保護的信息相關市場內的自主消費行為,以實現其網絡壟斷利益。#p#分頁標題#e#   (2)價格壁壘   價格壁壘是網絡知識產權人利用其受知識產權保護的產品服務惡意通過價格手段排斥公平競爭、遏制競爭對手、擾亂網絡經濟活動的知識產權濫用行為,包括低價傾銷、差別定價、壟斷高價等形式。低價傾銷是指作裝和運行某種軟件來獲得軟件公司提供的網絡信息服務。在網絡經濟活動中,軟件服務提供者銷售某種軟件時,在消費者不自愿、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其他軟件產品以綁定或者外掛等非正當形式強制搭售給消費者的行為構成網絡知識產權濫用的強制搭售行為、強制搭售行為對于網絡經濟的危害不僅僅是單純的網絡商品或者服務的捆綁或者外掛銷售而帶來的經濟利益,而是這種捆綁或者外掛行為所具有的強制性質。消費者或者相關市場競爭者在網絡經濟過程中不同意接受搭售,則可能被拒絕提供所需要的產品或服務,或者要通過其他非必要途徑付出更高的代價得到產品或服務。   為網絡知識產權人的網絡經營者在依法降價處理網絡產品或者服務以外,通過采取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享有網絡知識產權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的手段,以達到排擠競爭、獨占市場目的的行為;差別定價是指網絡經營者在提供、接受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時,有目的性地強制搭售行為的發生不但限制了消費者在網絡經濟活動中的自由選擇權利,而且捆綁或外掛該軟件公司相關產品或服務具有排斥其他競爭者的性質,強制搭售是現在網絡經濟活動中最為普遍的一種網絡知識產權濫用行為。   (3)市場侵占   市場擴張是企針對不同客戶實行與其成本無必然關系的差別價格待遇,以到達使特定交易者處于不利的競爭地位的行為;壟斷高價是指作為網絡知識產權人的網絡經營者憑借其知識產權的“合法壟斷權”,并以其具有的網絡市場支配地位為前提以遠高于其成本的價格提供網絡產品或服務獲得高額利潤的行為。價格壁壘利用知識產權保護,采取價格手段,使競爭對手或者消費者在網絡經濟活動中處于不利地位,擾亂正常的網絡經營秩序,嚴重損害他人或者公共利益。   (4)強制搭售   網絡產品多以軟件形式存在,消費者通過下載、安業發展的需要,但是惡意擴張的市場侵占行為則是嚴重破壞正常經濟活動的行為。網絡知識產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中的市場侵占是指權利人為了自身經濟利益和發展需求,通過利用受保護的知識產權之便,將其優勢地位擴張至與之相關聯的市場,從而阻礙關聯市場的公平競爭,鞏固并擴大其知識產權的影響范圍以獲得更大的利益的行為。市場侵占鯨吞蠶食的市場擴張極大地限制了競爭對手的正常發展空間,勢必造成嚴重的網絡市場壟斷。   2、壟斷聯合   網絡壟斷聯合是受網絡知識產權保護的權益人以排擠對手、限制競爭為目的,通過締結協議、行業默契或者其他的聯合形式結成利益共同體或者壟斷聯盟,破壞網絡經濟活動的正常競爭秩序、維護其壟斷利益的網絡知識產權濫用行為。網絡知識產權的獨占性是權益人在網絡經濟競爭中占有先天的優勢,如果通過網絡壟斷聯合,則能夠更快更有效地提高其市場支配力。   壟斷聯合包括橫向壟斷聯合、縱向壟斷聯合兩種形式。橫向壟斷聯合是指生產或者銷售同一類型網絡產品或服務的作為網絡知識產權權益人的企業通過聯合而增強市場支配力、排斥和限制其他競爭對手的壟斷聯合行為;縱向壟斷聯合指在同一類型網絡產品或服務行業不同階段并有交易關系的企業通過聯合壟斷整個產業生產、銷售等整個經濟過程而壟斷市場、排斥和限制競爭的壟斷聯合行為;當然,在復雜的網絡經濟活動領域中,也可能出現同時包括了橫向和縱向壟斷聯合的網絡知識產權濫用行為??傊?,網絡壟斷聯合不僅排斥競爭抑制市場競爭機制的效用,擾亂正常的網絡經濟秩序,而且嚴重阻礙網絡技術創新和發展,導致市場競爭意識喪失,破壞網絡技術以及網絡經濟的健康發展。因此網絡知識產權濫用行為中的網絡壟斷聯合影響范圍更廣、危害更大。   三、網絡知識產權濫用與‘,3Q之戰”   “3Q之戰”是中國互聯網的兩大客戶端軟件公司一一騰訊公司和奇虎公司之間為爭奪市場而爆發的一場網絡戰役,也是中國互聯網歷史上影響人數最多的一次熱點事件。雖然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騰訊公司訴,’360隱私保護器”不正當競爭案已經做出判決。但是從網絡知識產權的視角考察,“3Q之戰”也是網絡知識產權濫用的一個典型案例。   首先,拒絕服務。在“3Q之戰”中,騰訊公司“作出一個非常艱難的決定”,在裝有360軟件的電腦上停止運行QQ軟件,通過拒絕向其消費者提供相關服務的手段打擊競爭對手,以此維持和強化其特殊地位的行為構成了網絡知識產權濫用中的拒絕服務行為。騰訊公司拒絕服務的網絡知識產權濫用行為不僅限制了競爭對手的生存和發展權利,也威脅和限制了網絡消費者的自主消費行為。   其次,市場侵占。騰訊公司基于“QQ”即時通訊工具主打網絡通訊服務市場,并以此為依托不斷擴展業務市場,向網絡游戲、輸人法、播放器、瀏覽器、門戶、企業實時通信產品、無線增值、安全軟件等領域擴展,從而獲得了龐大的市場占有率。合理的市場擴張是企業發展的需要,但是惡意擴張的市場侵占行為則嚴重破壞正常經濟活動,騰訊公司依靠其網絡產品或服務所享有的特殊優勢而在網絡市場的不斷蠶食鯨吞勢必將其優勢地位擴張至與之相關聯的市場,威脅相關領域中的網絡經營者的生存,甚至造成網絡市場壟斷的嚴重后果。   最后,網絡壟斷聯合。“3Q之戰”中,金山等五家網絡經營廠商聯合聲明,宣布如果奇虎公司堅持欺騙和綁架用戶,他們將不兼容“360安全衛士”系列軟件。雖然在國家相關部門的協調和管理下,這種宣言更多的是一種輿論攻勢,最終實現的可能性很小,但這種聯合行為已經構成網絡知識產權濫用的網絡壟斷聯合行為。 #p#分頁標題#e#   總之,在“3Q之戰”的整個過程中騰訊公司與奇虎公司都在一定程度上破壞了網絡經濟活動的健康運行、損害了公眾的利益;“3Q之戰”孰對孰錯的爭議已經沒有意義,這次網絡戰役中所暴露出的網絡知識產權濫用行為對消費者和整個網絡經濟的影響以及網絡知識產權濫用的規制問題應該引起更廣泛的關注。如果法律不能夠與時俱進,在虛擬的世界里清晰地劃定權利邊界,規范權利人的行為,類似“3Q之戰”的網絡亂戰還會繼續上演。   四、網絡知識產權濫用的法律規制   目前,我國現行的涉及知識產權問題的法律法規只是對商業性標記、商業秘密上的不正當競爭作出了規范l8],而對網絡知識產權及其濫用的規制沒有明確的規定與制裁措施。我國現行涉及知識產權濫用的法律法規適用度較低,缺乏專門規制網絡知識產權濫用的法律法規。網絡知識產權的立法保護不僅關系到網絡知識產權所有人的利益,也關系到整個網絡經濟的健康發展。   依法規制網絡知識產權濫用,應深人研究WTO協議、TRIPS協議及其相關內容,遵循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原則,在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的立法經驗與適應我國具體國情的基礎上,構建系統完整的反壟斷法以及知識產權濫用的法律體系;其次,從本質上講網絡知識產權濫用是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而且我國的《反壟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是獨立立法,對于網絡知識產權濫用行為尚達不到《反壟斷法》規制的程度時,應當以完善的《反不正當競爭法》來加以規制;同時,要增加可操作性的限制網絡知識產權濫用的相關條款,這樣既切實加大反壟斷法對網絡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又能夠限制網絡知識產權濫用行為的發生并減少濫用帶來的損失,保護個人和社會的合法利益。做到制度與規則層面上與國際接軌,充分發揮網絡知識產權在提高我國網絡經濟整體競爭力、促進網絡技術創新發展。總之,對網絡知識產權濫用完善有效的法律規制對于規范和引導網絡經濟健康有序發展至關重要,也是我國網絡立法所面臨的緊迫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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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經濟下的知識產權法學教育

摘要:當今社會是以知識經濟大爆炸為信號導彈的新知識時代,世界未來的競爭是以知識產權的競爭為中心不斷向外擴散和發射的。知識產權事業的發展最終得益于健全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以及一系列良好的知識產權法學教育活動。本文通過結合當代知識經濟的實際發展情況,針對學生對知識產權法的學習情況,揭示了當前知識產權法發展和知識產權法教學面臨的問題和挑戰,對此提出了相應的完善措施和建議,以期對知識產權法發展和知識產權教學有所裨益。

關鍵詞:知識經濟;知識產權法;知識產權法學教育

一、知識經濟與知識產權法基本概述

(一)知識經濟的內涵

聯合國經濟合作發展組織對知識經濟的概念問題在《以知識為基礎的經濟》專題報告中進行了明確定義,即知識經濟是指建立在知識與信息的生產、存儲、使用和消費之上的經濟。我們稱當前時代是知識大爆炸的時代,是基于知識對經濟增長的貢獻越來越大的判斷得出來的。在知識經濟的支撐下,知識產品得以迅速發展,而知識產品創造經濟價值的公平競爭又需要知識產權法的保護。知識經濟以智力資源為首要依托,以知識為本。①我們可以預見的是,21世紀占據主導地位的將是知識經濟,基于知識本身的意義和價值,其在經濟因素中的地位和作用,將是不可估量,也是無法限量的,知識和信息等智力資源的投入對經濟發展起決定性關鍵作用。未來全球競爭的核心歸根到底就是知識的競爭,經濟的競爭也就是知識的競爭,經濟的摩擦也是由于知識產權的侵權行為引起的,因此絕大部分經濟行為皆是圍繞知識產品和知識產權展開的。不可置否,未來社會中處于支配和主導地位的將會是知識、信息等智力資源的擁有者和開發者以及創新者,具備足夠的知識儲備量和加大知識的開發利用程度將成為經濟主體面向未來占據競爭優勢取的關鍵籌碼,知識競爭是不可阻擋的趨勢。在知識經濟時代,隨著經濟市場擴大至全球范圍以及科學技術不斷進步,推動經濟增長的不可或缺的動力就是以智力投入為核心的科技創新,科技創新的進步程度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經濟效益的好壞,技術創新對知識經濟時代經濟增長的助力作用遠比我們想象的還要深遠。因此傳統的農業經濟和工業經濟在經濟發展中占據的比例將會急速下降,退于次要地位。伴隨著全球化的進程不斷加快,世界經濟區域一體化趨勢日益明顯,深受兩者影響的知識經濟社會將成為全球一體化的社會,必須實現在全球范圍的資源配置,加快全球經濟高度一體化進程才能適應并融入該知識經濟時代。

(二)知識經濟時代下知識產權法的發展趨勢

關于知識產權法學,我國相較于西方發達國家而言,法學理論研究起步較晚,但這并不能影響重大成果的研究和取得。近年來我國愈發注重知識產權法學理論的深化研究,知識產權地位也得以提升,知識產權法呈現出新的發展趨勢。第一,知識產權法的理論問題不斷加大研究力度。知識產權法作為一個嶄新的法律部門,其發展空間和發展速度已經不能同日而語,但學術界對于知識產權的概念,知識產權侵權歸責原則等知識產權法的基本理論方面的爭議也比較大,目前尚且不能達成共識。同時知識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和進步,沖擊著知識產權法學的主要內容,導致知識產權的客體范圍不斷擴大膨脹,原有的保護制度已經不能涵蓋原有的客體范圍,這種情況的出現給法學界特別是知識產權學者提出了新的難題,探討如何對新生客體進行法律保護勢在必行。無論知識產權法面臨怎樣的更新,都需要加大對知識產權法的研究力度。第二,關于知識產權法的實務研究不斷加強。知識產權法較強的實踐性表明僅僅掌握知識產權法的基本理論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同時也要加強實踐。因此,法學界應當制定和提供切實可行的操作性指導規范,將強化知識產權法理論研究和開展知識產權法的實務研究有效結合。第三,注重知識產權國際公約的重點研究,關注科技發達國家立法。“知識產權是一個發展的、變化的、動態的權利制度體系,受一國乃至國際科技革命、經濟發展、社會文化變革等影響甚大,總處于不斷修訂更迭的狀態之中”②我國知識產權的立法有些領域甚至存在立法空白,國際公約或者科技發達國家優秀完善的知識產權立法給我們提供了借鑒經驗,這明顯的差距將激發我國完善知識產權立法的動力。《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等國際公約在知識產權國際保護方面發揮越來越重要作用的不爭事實給我們敲醒了警鐘,不管是從知識產權國際保護準則角度出發,還是從中國整體利益出發,加強對發達國家知識產權立法的借鑒力度,加大對知識產權國際公約的研究對我國的知識產權立法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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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法發展探討

摘要:二十一世紀以來,中國經濟轉型升級,除以往的農業經濟與重工業經濟外,知識經濟正式走入大家的視野。這種經濟方式是依靠消耗創造者的知識進行創造,將知識成果轉化為經濟助力,推動國家經濟飛速發展。在知識經濟時代下,我們需要更加注重知識產權保護,普及知識產權相關法律知識,加強和完善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體系、加大知識產權的執法力度。

關鍵詞: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法律保護制度;知識經濟

一、知識產權法在知識經濟發展中的作用

(一)激勵知識創造

知識產權法存在的意義是指智力勞動者通過個人努力后創造出的科研成果由本人所有,具有私人性,非公開性。其科研成果物化后所產生的經濟效益在未授權他人的情況下,依然由本人所有。該法規在司法條件下,對智力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進行保護,通過申請專利的知識成果未經本人批準前,他人不得使用,這對創造者來說是最大的認可,是對其付出的精力與時間的一種認可,使其在精神層面得到滿足并繼續創造,獲得被大家認可的榮譽感。另一方面,知識產權在經過加過物化轉戰經濟市場時,所帶來的經濟效益不僅能夠滿足智力工作者在前期的投入,更能促進智力工作者繼續創造以期獲得更加可觀的經濟收入。

(二)保護信息安全

知識經濟的基礎便是信息的加工整理,因此在知識產權法的所保護的知識產權,其實質便是信息。信息經過加工整理后,便形成了知識成果,知識成果便可以轉化為核心技術與經濟效益。所以具有專利產權的信息是眾多企業爭相競爭的資源。在這種情況下,信息的丟失與竊取事件屢見不鮮。信息的丟失可能導致企業的運營不良,經濟的巨額虧損,甚至導致軍事機密信息的泄露,對人民的切身安全造成威脅[2]。為更好的維護知識產權的安全,我們需要不斷升級信息安全保護等級,以法律為準繩,利用司法手段對妨礙信息安全的不法之徒進行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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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信息資源管理論文

一、公共信息資源管理視角下的知識產權法的現狀

知識產權法的最終目的雖然是平衡公共利益與私人利益,最終達到維護公共利益的目標,但是這只是一種理想的狀態。知識產權人希望知識產權法能夠維護自己的利益,而大眾又希望知識產權法能夠使人們獲得更多的公共信息,這種矛盾在隨著信息社會的不斷發展而不斷加劇,知識產權法的天秤也逐漸向私人利益傾斜。

1.知識產權法的權力客體不斷擴張

知識產權法在最開始的權力客體只是以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法為主,但是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知識產權法的權力客體也不斷的擴張。比如商標法最開始保護的是具體貨物的商標,但是到了現在服務商標、地理標志、證明標志等都被劃分到了商標法的保護范圍之內;最初的著作權法保護的是文學藝術作品,到了現在其保護范圍已經擴展到了各種設計圖、模型作品和相關的圖形作品等等與文學藝術作品無關的作品。除此之外,隨著生物技術、教育的不斷發展,一些以前不被專利法所保護的醫療方法、教育方法等等也逐漸被納入到專利法的保護范圍之內。

2.知識產權法在權利歸屬的發展

在知識產權法建立之初,其主要目的就是鼓勵人們進行創新,所以在知識產權就直接歸屬于創造者。比如在1791年法國專利法的前言中寫道:任何想法或發明只要是對社會有利的,那么這個想法或發明的所有權就應當屬于創造者,如果所有權不屬于創造者就是違反了人權。法國和德國甚至一度堅持作品是作者的私人財產。但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知識產品的商業化運作不斷完善、知識產品的商業價值越來越高,知識產權的歸屬也漸漸由創造者轉向投資者或創造者的雇主。比如在1897年的奧匈帝國的專利法中規定:專利權可以歸屬發明人,如果在合同或其章程中有特殊規定的,則按照合同或章程中的規定進行劃分歸屬。隨后類似的法規慢慢普及到其他國家,我國《專利法》中也規定,雇員在受雇進行研究、發明的時候,除合同中有明確規定所屬人是雇員外,研究和發明成果都屬于雇主所有。我國《著作法》中第16條第2款中規定:職務作品的經濟權利屬于作者的雇傭單位所有,作者只能從雇主或投資者那里獲取報酬。

3.知識產權法在權利內容上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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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人才培育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探索

摘要:創新人才不僅需要具備相應的專業基礎知識及科研能力,而且需要具備創新意識、創新精神。而當前高校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學術誠信意識、知識產權意識缺失,學術不端行為層出不窮嚴重影響著創新人才的培養。高校需要發揮思想政治教育在創新人才培養中的思想引領,加強知識產權教育、學術道德教育,將知識產權通識課、學術道德課程納入到本科生及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課程體系中。

關鍵詞:創新人才;思想政治教育;知識產權

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對創新人才培養的必要性

創新人才不僅需要具備相應的專業基礎知識及科研能力,更需要具備創新意識、創新精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應緊密圍繞創新人才培養目標,通過增強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學術道德教育、知識產權教育引導學生樹立科學的學術價值觀,培養學生創新意識、創新精神。近年來,本科生論文抄襲,碩士研究生學術不端等問題日益突出,對本科生、碩士研究生進行學術道德教育、知識產權教育成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內容。理工科大學生通過學術道德教育樹立正確的學術道德觀,形成健全人格。求真、誠實、理性、創新學術價值觀,是有效遏制學術不端行為出現的關鍵因素。知識產權普及教育能增強知識產權法律意識,激發大學生創新意識、創新精神。知識產權本質屬性在于它的創造性,知識產權的創造性、新穎性及實用性是知識產權獲得授權、保護的結果。創設知識產權制度的宗旨就是鼓勵創新,懲治模仿、抄襲。通過知識產權教育,樹立知識產權、誠實守信意識,進而激發創新創業意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原有課程計劃中加大學術道德教育、知識產權教育內容,創新思想政治教育教學課程體系對實現創新人才培養目標極為重要。

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創新人才培養中存在的問題

(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既要充分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及專業課教師的作用,還應當發揮黨團組織、行政部門等各方面育人作用形成協同育人機制

目前,學術道德素質培養還未得到黨團組織、行政部門重視,學位管理制度不具特色、學術規范實施細則缺乏,部分教師對自身的學術道德要求不嚴格,這些因素影響著學生的誠信行為。學校黨團組織及相關部門對大學生知識產權法律意識的培養沒有得到重視,有關知識產權宣傳活動開展得不到位,沒有形成尊重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氛圍,大學生知識產權法律意識淡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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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與學術道德教育論文

一、知識產權意識缺乏是當前高校存在學術道德失范行為的重要原因

1.當前高校學生知識產權意識淡薄

知識產權意識是人們關于知識產權的思想、觀點、知識、心理和情感等的總稱,它是知識產權制度的內容、形式等在人們頭腦中的反映。它體現的是人們對知識產權法和知識產權法律現象的主觀心理感受和認知把握狀況。知識產權意識是一個多層次、多領域、多種成分的復雜體系。不同層次主體的意識,對知識產權制度的影響也是不同的。立法者、司法者、執法者以及律師的意識固然重要,廣大公眾的知識產權意識的強弱和正確與否,對于知識產權制度價值的實現作用也是顯著的。提高公眾的知識產權意識是我國知識產權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加強公民知識產權意識寫入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為提高高校學生的知識產權意識,2004年11月,教育部、國家知識產權局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知識產權工作的若干意見》。該意見指出,要在高校普及知識產權教育,高校要在《法律基礎》等相關課程中增設知識產權方面的內容,并積極創造條件為本科生和研究生單獨開設知識產權課程,以提高廣大師生的知識產權素養?!秶抑R產權戰略綱要》亦明確要求,在高等學校開設知識產權相關課程,將知識產權教育納入高校學生素質教育體系?!?013年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推進計劃》指出:“鼓勵引導高校加強知識產權專業建設,開設知識產權相關領域的輔修課程,開展知識產權普及教育。”但由于相當一部分高校對知識產權意識培育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對知識產權普及教育并不重視,所以我國高校的知識產權普及教育工作雖然不能說是空白,但是力度確實極其有限。這直接導致了當前高校學生的知識產權意識淡薄。筆者所在的課題組,為對高校學生的知識產權意識以及學術道德狀況有一個清晰的認識,并進一步研究二者之間的有機聯系,選取了山東省部分大學的在校研究生(不包括法學專業)為調查對象,在山東高校中進行了調研。調查結果顯示,當前學生對知識產權的總體認知水平不高。學生中總體上認為自己對知識產權知識相當熟悉的僅占3.1%,認為自己對知識產權知識有些了解的占35.0%,略有耳聞的占55.3%,幾乎毫無所知的占6.6%。可見當前高校研究生的知識產權知識普遍比較貧乏。

2.高校學生中與知識產權相關學術道德失范現象比較普遍

學術道德失范行為作為一種世界性現象由來已久,近年來在我國愈演愈烈。高校作為科學發展的火車頭,文化創新的策源地,其學術道德失范現象更成為一個突出問題。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楊玉圣先生認為:包括北大在內,沒有一個高校的教師沒有發生過抄襲剽竊問題的,沒有一個高校的學生不存在抄襲剽竊情況的。郭世佑先生則認為“凡是在我國學術界存在的學風不正與學術失范現象,無論是低級錯誤,還是‘高級’錯誤,在我國的研究生教育中,都不難找到可以對應的根據。”可見,高校學生中學術道德失范現象比較普遍。通過文獻分析可以歸納出當前高校學生中廣泛存在的學術道德失范行為主要有:1、抄襲、剽竊他人學術成果;2、偽造或者篡改調查、實驗數據;3、論文署名搭便車及不知情的掛名;4、一稿多投、多發;5、不當注釋等。筆者所在課題組的調查顯示,當前研究生在學術論文撰寫及發表或完成論文作業中,87.4%的同學曾有抄襲行為;32.3%的同學曾有修改、偽造實驗或調查數據行為;63.7%的同學曾引用他人觀點而不注明出處;35.8%的同學曾沒有參加創作在他人作品上署名;18.0%的同學曾一稿多投。上述數據顯示,排在前三位的學術道德失范行為分別為“抄襲(剽竊)”、“引用他人觀點而不注明出處”、“沒有參加創作在他人作品上署名”。而這三者都和知識產權緊密相關,既是違反學術道德的行為,同時又是違反知識產權法主要是著作權法的違法行為。所以,筆者認為知識產權意識缺乏是當前高校存在學術道德失范行為的重要原因。

二、當前的學術道德建設研究忽略了知識產權意識因素

國內外有關學術道德問題和知識產權教育的研究較多,但是,把知識產權教育與學術道德建設二者結合起來研究的則很少,幾乎是空白領域。已有研究偶有提及,也往往是一帶而過。筆者認為,當前學術道德研究忽略了知識產權意識因素。檢索相關文獻,可以發現,計算機之父、英國科學家查爾斯.巴比吉(1791-1871)在1830年發表《對英國科學衰落的思考》一文,最早對學術不道德行為做了研究。國內對于學術不端行為的關注始于20世紀80年代初以鄒承魯院士為主的科學家的聯合推動。2000年以后,學術道德問題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相關研究逐漸增多。隨著國內關于學術不端前期研究的逐步積累以及對其關注越來越多,相關的論文、專著和譯著數量快速增加。分析已有研究不難發現,關于研究生存在學術道德失范行為的原因,當前學者們一般從主觀因素和客觀環境兩個方面進行分析。如傅立民、孫中華認為,“造成當前研究生學術失范的不但有個人因素,也有制度原因,更有其深刻的社會根源。學術政治化和經濟化是社會大環境,學術共同體內部激勵機制的功利化和約束機制的弱化是社會小環境;而部分學生學術價值偏離和道德失范既是學術失范的結果,也是學術失范的原因。”關于主觀因素,學者們一般認為主要是“研究生個體價值觀念扭曲,誠信意識缺失,學習目的功利化”。更多的學者則歸因于客觀環境因素的影響。首先,是探尋制度性因素。如評價機制不合理,學術規范制度不夠完善,監督制度缺位等。其次,是社會環境因素。如整個社會誠信氛圍的不足,社會環境的急功近利以及官本位等傳統意識的影響。我們認為,知識產權意識缺乏是當前高校存在學術道德失范行為的重要原因,當前學術道德研究忽視知識產權因素是一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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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法對民間文學藝術保護淺議

摘要:民間文學藝術是現代社會進行文化藝術創新的文化基礎,國際上很早就開始對民間文學藝術進行保護,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大量民間文學藝術面臨著失傳的危險。那么如何更好地保護民間文學藝術,成為一項值得探討的重要工作。現主要以知識產權法為保護基礎,論述我國民間藝術存在的問題,分析知識產權法對民間藝術保護的合理性以及就知識產權法為基礎提出完善的相關建議和構思。

關鍵詞:民間文學藝術;知識產權法;著作權法;專利法

一、民間文學藝術的概述

(一)民間文學藝術的基本概念

“民間文學藝術”一詞源于英語中的“folklore”,其含義是“民間文學”或者“民眾的傳統和知識”,后被我國民俗學界所引進并采用,形成了現在我們說的“民間文學藝術”。民間文學藝術作品,亦被稱作民間藝術、民間文學作品。從狹義上說,其等同于傳統文化下的民間文義,包括了民間的文學創作表達、民間的歌曲、民間的美術、民間的舞蹈和民間的工藝等方面的內容。從廣義上說,民間文學藝術擴展到民俗生活的各個方面,在生產、生活、信仰、習慣、風俗等領域以某種具體的形態、形式體現的“民俗”有其文化上的審美價值和商業價值,這些表現形式有可能被稱作“民間文學藝術”,被一定區域范圍內的人們接受、傳承、發展。在我國法律界,對民間文學藝術的概念的界定存在不同的觀點,但都認為民間文學藝術必須是被人們接受、認同的思想或情感的表達方式和形式,反映出人們日常生活習慣、風俗、思想等,其符合人們的審美。

(二)民間文學藝術的特點

第一,區域群體性和個體特性。民間文學藝術是由一定區域內具有共同的勞動生活習慣的人們創造出的,是人們共同創造和傳承積累的成果。在一定的區域內和特定時間內,人們存有共同的文化、習俗認同,所表達的思想、生活生產習慣具有共同性,從而形成的民間文學藝術具有區域群體性特征。也只有當民間文學藝術具有區域群體性,才能更被人們所認同和接受,進而使民間文學藝術具有其發展的生命力,得以傳承。但這并不意味著其具排斥個性化的存在,恰恰相反,一項民間文學藝術的表達形式、表達思想就其源頭而言多為個體或某一群體所創造,本身就具有個性特質,且不同區域、不同時期,民間文學藝術本身就具有獨有的特點。因此,民間文學藝術的群體性和個性是融合的,群體性和個性的相互融合促成了民間文學藝術的傳承和發展。第二,傳承性。民間文學藝術的形成不是由個人直接創作就完成并就此結束的,而是在社會生產生活中,由人們以口傳、身教等方式經歷世代相傳發展沉淀下來的智慧成果。民間文學藝術最終形成是一個連續不斷的過程,在傳承中發展,在發展中傳承,如此循序不斷。不論是民間文學藝術所表達的思想還是表達方式,通常都是通過口傳身教的方式開展,其因每項民間文學藝術的不同、人們對其理解的不同而有所改變,但其原有藝術所表達的思想,形式并未完全改變,因此民間文學藝術飽含著傳承性的顯著特征。第三,變動性、發展性。發展是一個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的過程,同樣民間文學藝術的傳播、傳承亦是處在一個變動發展過程中。一項具體的民間文學藝術流傳至今,不可能是一成不變的,它從形成創作到被認同被接受再到傳承、發展,是一個動態過程。在傳承上的時間連續性使其擁有鮮明的時代特征,因此民間文學藝術在各個時代進行傳承有其變動性的特點。此外,民間文學藝術的群體性也要求民間文學藝術擁有發展性,在特定的區域內,一項具體的民間文學藝術必須得到大多數人的認可才能進行傳承發展,而每個區域內、每個時代人們的審美觀、認同感因其生產生活條件、習慣、風俗的不同而存在差異,因此民間文學藝術在傳播的過程中必須在其原有的創作基礎上進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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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漫產業知識產權整體化防護的緣由與框架

 

一、動漫產業知識產權整體化保護:緣由與框架   (一)動漫產業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意義   動漫產業,是指以“創意”為核心,以動畫、漫畫為表現形式,包含圖書、報刊、電影、電視、音像制品、舞臺劇和基于現代信息傳播技術手段的動漫新品種等動漫直接產品的開發、生產、出版、播出、演出和銷售,以及與動漫角色有關的服裝、玩具、電子游戲等衍生產品的生產和經營的產業。一個完整的動漫產業鏈主要包括三大環節:第一階段為漫畫作品原創并通過圖書、雜志、報刊等載體表達;第二階段為動畫制作并以電影、電視、音像制品、舞臺劇、網絡動漫等形式開發和傳播;第三階段為動漫衍生產品開發和后續滾動再開發。①隨著現代動漫與數字技術的融合,動漫產業已發展成為集網絡運用、手機游戲、多媒體產品、動畫卡通、體能智能訓練課件等為一體的龐大產業鏈。動漫產業已被國際社會公認為21世紀知識經濟的核心產業,是最有希望的朝陽產業。以藝術原創為生存基礎的動漫產業鏈,視知識產權為生命線。一定意義上說,知識產權價值的實現是動漫制作、發行、營銷的終極目的。在動漫產業鏈的每個環節都存在著不同形式的創造性勞動,均具有知識產權化的法律需求。只有給予動漫成果以產權的保護,才能為權利人提供創新的最有效的激勵,才能促進動漫產業的公平競爭和有序發展。因此,知識產權保護是決定整個動漫產業存續與發展的重要因素。我國動漫產業要取得長足發展,迫切需要法律制度發揮保駕護航的作用,切實維護動漫產業中的各種知識產權利益。   (二)動漫產業知識產權整體化保護的制度框架:法制、體制和機制的檢討   經過20多年的努力,我國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建設取得了顯著進展。立法方面,符合國際規則、適應我國國情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已初具模型。法律實施方面,根據我國國情確立司法保護與行政執法保護相結合的雙軌制知識產權保護模式已經開始發揮作用。然而,面對動漫產業這樣一個知識產權聚集的新興行業,現有的知識產權法制、體制和機制仍捉襟見肘。   1.法制的分散化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F有法律制度雖然基本上可以涵蓋動漫產業涉及的主要知識產權領域,但因各制度之間相對獨立,無法進行整體保護,對動漫產業領域內日益猖獗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的抑制顯得力不從心。按照知識產權法的現有規定,知識產權的類型與內容具有法定性,動漫產業中的智力成果只有具備“作品”、“商標”和“專利”的實質條件才能分別受到著作權法、商標法與專利法等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保護。隨著動漫產業的快速發展,許多創造性的成果很難歸入傳統知識產權法的保護范圍。例如,動漫形象包含的一些個性化因素因達不到著作權法的“可版權性”與商標法的“可區別性”要求而無法得到保護。①著作權、商標權與專利權的獲取并不能給產權人提供全方位的、無縫隙的法律保護,以傳統知識產權法為依據的保護并不能實現廉價、有效的知識產權保護。要為動漫產業提供全面知識產權保護的依據,我國亟需加快法制建設步伐,健全相關的法制。   2.法律實施體制的割裂化   我國法的實施體制往往強調專業化分工,由不同的職能部門在法律的授權范圍內各司其職。依照我國現行的行政管理體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分別由國家版權局、知識產權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多個機構分頭管理。管理機構的分散,政出多門、功能的條塊分割造成行政管理缺乏統一性,難以形成合力;各執法機構職權劃分不清,往往有利或好管的爭著管,形成“執法密集地帶”,導致交叉執法、重復處罰,嚴重違背了行政法“一事不再罰”的基本原則;無利或難管的則互相推諉、各自為政,形成“執法空白地帶”,致使相對人有機可乘,從而嚴重削弱了行政執法的強度。目前的知識產權審判涉及多個審判庭,有關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分別在相應的審判庭審理。這種多頭審理知識產權案件的格局,造成了許多問題。②例如,不能以民事、行政和刑事手段綜合解決動漫知識產權糾紛。“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我國迫切需要能夠形成合力的法律實施體制,確保良法之治。   3.運營管理機制的個體化   動漫知識產品的運營、管理主要依賴個體企業的資源與能力。知識產權意識薄弱和管理能力有限,一直是我國動漫企業發展過程中的一大軟肋。動漫企業在創業之初,將精力、人力、物力更多地置于對動漫產品的開發創作,對知識產權管理重視不夠。許多動漫企業未把知識產權管理作為日常管理的一部分,在明確產權歸屬、激勵職務發明、解決糾紛、知識產權運營、無形資產評估等制度建設方面存在管理漏洞。另外,由于我國動漫產業中小規模企業居多,這些企業既沒有設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又沒有配備專門人員負責知識產權事宜,往往由相關部門、相關人員“兼管”,使知識產權管理流于形式。一些企業即使有專門負責處理知識產權業務的機構和人員,也沒有能力采取有效的知識產權管理措施應對復雜多樣的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業務。能否科學把握動漫產業發展與知識產權保護的內在關系,提出切合動漫產業知識產權動態保護、全面保護需求的法律制度措施,將直接影響我國動漫產業的發展壯大。解決動漫產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應立足動漫產業知識產權聚集的特性,采取整體化的進路,在法制、體制和機制的制度創新框架中尋求解決對策。   二、促進立法制度的融通   (一)版權為基礎的擴展保護:“在先權利”與“商品化權”的運用   動漫作品的知識產權起源于產業鏈第一階段的漫畫作品和第二階段的動畫作品,著作權是權利人在現實中最需要保護的權利,其他衍生的權利實際取決于作品的成功,具有權利保護的不確定性。也就是說,盡管動漫知識產權的法律需求具有多樣化和復合性,但動漫產業實質上是一個以版權保護為起點和核心的知識產權聚集體,我們可以通過擴張版權的保護,解決著作權、商標權和專利權的權利沖突,提升動漫產業知識產權保護法制的互補與銜接程度。我國《專利法》、《商標法》已經有在先權利的規定,為知識產權制度的融通架設起了橋梁,只要承認著作權作為一種在先權利,就可以對抗他人涉嫌侵權的外觀專利和商標。所以,現有的動漫產業知識產權整體保護的策略首先應該充分運用著作權的在先權利保護規則,防范他人搶注外觀專利和商標,并且可以通過司法解釋將其擴展適用到包括域名搶注等侵權領域。在先權利保護具有明顯的低維權成本的優勢(無需注冊),但是它的適用必須解決一個前提條件,即權利的客體必須構成作品,受著作權的保護。但是,單個動漫作品的名稱、人物形象及其名稱、標志性的話語能否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存在不確定性。因為著作權是保護具有獨創性的整體作品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的這種使用侵犯的是著作權中的何種權利,目前的著作權法沒有給出明確的答案。司法實踐中,電影《五朵金花》著作權人的敗訴值得借鑒。①現有知識產權法律框架對商品化的動漫作品的角色等的保護不足,可以通過對著作權法進行擴大解釋,賦予動漫作品創作者“商品化權”來克服,將動漫作品中可商業化應用的某一構成內容納入著作權的一種,他人為了商業目的使用動漫角色需經動漫創作者同意。此處的使用范圍應包括將動漫角色、作品名稱等用于廣告宣傳、商品包裝裝潢、形象改編、制作出售立體形象和衍生產品、注冊企業名稱、注冊商標等商業化活動中。動漫作品商業化權的轉讓和許可使用,依照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執行。#p#分頁標題#e#   (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效補充   反不正當競爭法規范市場競爭行為,其所規定的公正、誠實信用等一般的商業道德準則可以作為其他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有效補充。若經營者在商業上竊取、不當使用動漫智力成果,損害動漫產權人的的合法權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應當受到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制。這樣,在動漫侵權行為不能落入傳統的知識產權法的保護時,反不正當競爭法就可以起到補充的作用。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一些條款,例如,關于“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的規定”和“商業秘密的規定”,可以為動漫產業知識產權的權利人提供維權的法律依據。經營者未經許可擅自將動漫角色使用于自己的商品或服務上,盜用動漫角色的知名度和市場吸引力而獲取相當的利益,相關經營者可提起不正當競爭之訴,保護其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和裝潢。在整個動漫產品創制過程中,商業秘密權也是保護原創動漫的重要途徑。在申請專利之前,大量動漫制作技術和方法都是以商業秘密的形式獲得保護。商業秘密權因其客體的非公開性,獲得動漫作品特殊制作技術擁有者的青睞。反不正當競爭法有必要或者補充工業產權法,或者對于這些法律不能保護的情形給予保護,為實現該功能,反不正當競爭法必須是靈活的,能夠適應市場行為的所有新形式。②除了已有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列舉性規定,我們應該加快《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修訂,創設不正當競爭的一般條款,克服具體列舉難以窮盡一切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局限,以維護市場競爭秩序,進一步發揮反不正當競爭法對知識產權法的拓補作用。   三、推進法律實施體制的整合   (一)建立相對集中的執法體制   動漫產業的高侵權、高風險性特點決定了對動漫產業知識產權保護必須采用事前監管和事后救濟相結合的方式,應改變傳統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側重事后“行政救濟”領域的被動局面,強化事前的監管和日常的服務工作,更主動地發揮行政管理職能。強化行政執法的效能,首先應理順執法體制,進行知識產權行政執法體制的改革,解決多頭行政的局面。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工作具有許多共性,目前各專業部門保護知識產權所采取的執法措施和手段大同小異,而且各種知識產權的侵權案件往往交織在一起,完全可以合并交由一個統一的行政機構來協調管理動漫產業知識產權,實現動漫產業鏈知識產權整體化保護。構建一個科學合理、精干效能、權威獨立的專門動漫產業管理機構,對動漫產業知識產權保護執法進行相對集中的管理,可以改變動漫產業現有的“多頭執法”狀況。為解決動漫產業發展中的體制瓶頸,我們應當有效整合相關管理部門的執法資源,盡快實行動漫知識產權工作的歸口管理,將專利、商標、版權等知識產權執法工作合為一體,提高我國動漫產業知識產權管理的效能。有專家已經指出,可行的整合方案之一就是將現有的所有的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統一起來,劃歸一個部門負責,該部門之下則根據不同的知識產權類別設立知識產權分支機構,如果分支機構在知識產權管理問題上產生分歧,則由該部門統一組織協調。在統一管理的行政體制沒有建立起來之前,可以通過建立多部門執法的聯動機制,實施行政綜合執法的方式達到對動漫產業知識產權的集中執法保護的目的。多部門聯合執法,實行動漫產業知識產權保護的行政綜合執法,可以統一調配動漫產業監管部門各專業機構的執法力量,使分散的執法得以整合,有利于增強執法合力,加大執法力度、提高執法的時效性,有利于規范動漫產業知識產權保護的行政執法主體,保障動漫創作企業和個人權利。為實現知識產權執法的聯動,國務院早在2004年便成立了國家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組,主要負責推動建立跨部門的知識產權執法協作機制,商務部設立了“國家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組辦公室”,國家知識產權局也專門設立了保護協調司,“主要承擔組織協調全國保護知識產權的有關工作、知識產權執法協作機制的相關工作,并承辦行政執法有關工作”。與中央層面的知識產權執法協作機制相適應,地方各級政府也應設置類似的機構,建立起制度化、常規化的聯動機制。   (二)建立知識產權案件的統一審判體制   雖然知識產權的民事、刑事與行政案件有著質的區別,但三者并非涇渭分明、相互排斥的關系,三者存在很多共性的東西。我國知識產權司法審判體制的設置應與時俱進,設立一個集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刑事“三審合一”的知識產權審判體制。建立統一的知識產權審判體制對動漫產業知識產權人提供法律救濟,可以實現多元的價值目標,既可實現民事保護的補償需求,又可以通過行政與刑事責任的追究達到對違法行為懲戒。建立統一的知識產權審判體制一并追究動漫知識產權案件中的侵權行為人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有助于節省司法資源,也有利于權利人利益的保護。建立統一的知識產權審判體制,對于提高知識產權司法活動的獨立性與統一性、加強法官專業化建設、加大知識產權刑事犯罪打擊力度、密切司法保護與行政執法之間銜接與合作以強化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等方面也具有積極的作用。知識產權“三審合一”模式的采納,既是基于知識產權案件特殊性的理性考慮,也是順應國際經驗和國際慣例的發展趨勢。目前,歐盟各國紛紛成立的專門知識產權法院或法庭,日本2005年設立的知識產權高等法院,其實施依據均是知識經濟時代下知識產權案件專業性和技術性的特殊要求。我國知識產權審判體制的改革目標在于整合現有的知識產權審判資源,充分協調和運作民事、刑事、行政三種審判體制于一體,打破原有的法律框架和思維定勢,因勢利導,實現知識產權審判體制改革效益的最大化。①司法實踐中,上海浦東法院、青島市市南區法院、廣州市天河區法院、深圳市南山區法院和佛山市南海區法院已經開始嘗試設立知識產權審判庭,集中審判知識產權民事、行政與刑事案件,并取得較好的效果。在“三審合一”的思路下,我們可以進一步探索審判體制的創新,在有知識產權審判權的法院內部設立獨立的知識產權庭,統一處理知識產權的案件,甚至在條件許可時設立獨立的知識產權法院,專門管轄知識產權案件。此外,鑒于動漫產業中知識產權的行政執法與司法保護是公權力在知識產權保護中的法律實施類型,兩者也應該相關銜接,相互補充,形成合力,發揮對動漫產業知識產權的保障作用。#p#分頁標題#e#   四、實現運營管理機制的集中   (一)實施知識產權集體管理制度   動漫產業知識產權具有聚集性與復合性,而且產權商業利益的實現具有高成本和不確定性,這使得單個的動漫企業無暇運營、管理和保護其知識產權或者沒有能力實效高效的運營。克服知識產權人自行管理弊端的有效途徑就是建立動漫知識產權集體管理組織,實施動漫知識產權集體管理制度。動漫知識產權集體管理,是指動漫知識產權人授權有關組織,代為集中管理動漫產業鏈中相關知識產權的運營(包括簽訂許可使用合同,收取使用費)和維權工作(包括調查取證和進行涉及動漫知識產權糾紛的仲裁和訴訟)。集體管理組織擁有高素質的專業人才和完備的信息網絡系統,具有集中管理的規模效益,可以降低管理成本,而且在維護知識產權人的利益方面可以發揮重要的作用。一方面,通過向使用人收取使用費的方式,有效地維護和實現了權利人的經濟利益;另一方面,在權利人的權益受到侵害時,集體管理組織則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直接為動漫知識產權人挽回經濟損失。目前,我國在著作權領域已經建立了相關的集體管理組織,如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中國文字作品著作權協會、中國攝影著作權協會、中國電影著作權協會。這些著作權集體組織的運作,今天也已經實現了有法可依:2004年國務院通過了《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對集體管理組織的設立條件、職能等作出了具體的規定。我們探索動漫知識產權集體管理制度,完全可以借鑒國內著作權集體管理的成功經驗和組織模式,建立動漫產業知識產權集體管理組織。為了實現整體化保護的目標,實現規模管理,我們應該建立統一的動漫產業知識產權集體管理組織,通過動漫知識產權人授權動漫知識產權集體管理組織,由動漫知識產權集體管理組織對動漫知識產權進行整體運作,包括權利的行使與保護。但應當注意:動漫知識產權集體管理的內容不限于著作權,應包括商標權、專利權、商業秘密權和反不正當競爭權等內容。從整體保護的角度來看,有必要在以后的相關立法中明確動漫著作權的集體管理由動漫知識產權集體管理組織負責。   (二)發揮動漫行業協會的公共管理作用   對動漫產業與知識產權的相關性,我國動漫企業及作品創作者缺乏深層次認識,對動漫產業鏈各個階段的知識產權類型及其保護特點研究不足,對國際知識產權規則的了解比較貧乏,運用知識產權制度參與市場競爭,尤其是國際市場競爭的準備不充分和經驗不足,知識產權的自我保護能力受到很大限制。動漫創作企業和個人如果親力親為地進行知識產權的管理、運營和保護,往往力不從心。彌補企業自我管理能力的不足,不可能再指望有限的政府施救,需創新社會支持機制,從公民社會獲取一攬子管理服務。2006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等部門《關于推動我國動漫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規定,鼓勵根據動漫產業發展的集聚程度成立不同層次的動漫行業協會。   當前,我國尚未成立動漫知識產權集體管理組織,應積極探索由動漫行業協會實施知識產權集體管理的可行方案。行業協會充當動漫知識產權集體管理組織,這是由行業協會在知識產權保護中具有“行業自律、行業維權和行業助跑”的重要戰略地位以及獨具特色、不可替代的戰略功能決定的。①行業協會是指介于政府、企業之間,為行業內部的成員企業提供服務、咨詢、溝通、監督、協調的社會中介組織。行業協會由成員企業自愿組織成立或由成員企業構成,具有集體組織的屬性,這為集體管理提供了成員基礎。行業協會具有實現企業自我協調、自我約束、自我管理,為企業提供知識產權信息咨詢、培訓和維權服務,促進產業的整體發展和推動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的作用,這是集體管理的功能基礎。   動漫行業協會作為知識產權集體管理的組織,可以充分發揮其在產學研合作和知識產權研發、運用、管理、保護平臺中的橋梁作用,搭建動漫產業知識產權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平臺,為企業在動漫產業鏈的每個階段提供更專業的運營、管理和維權服務,實現動漫產業鏈知識產權的整體化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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