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知識產權管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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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知識產權管理思考

本文作者:張雅蘭 翟宣宣 周菁 單位:湖南大學

一、知識產權摩擦現狀

(一)中美知識產權摩擦

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美在知識產權貿易問題上摩擦不斷。1988年,美國設定“特別301”條款和“337條款”。這兩個條款成為美國之后在對外知識產權保護中運用最多的保護措施。從1991年美國第一次以中國對知識產權保護不力為由進行特別301調查,到2012年我國已連續8年被列入“優先觀察”名單。隨著我國制造業的升級,中國出口產品的技術含量越來越高,與美國部分本土高技術產品日益形成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美的貿易摩擦也逐漸升溫,并出現了新變化,即由20實際90年代動用“特殊301條款”對中國進行制裁轉為現時更多地動用“337條款”對中國企業和公司進行起訴。根據中國商業聯合會的統計數字,從1986年12月至2004年,美國對中國企業共發起39起337調查,占美國該時期337調查總數的13%。其中,共有33起案件涉及到專利侵權,占到了總數的85%。2005年,美國對中國發起了將近10起337調查。2006年上半年,我國出口的便攜式蓄電池、墨盒等遭受了美國不同程度的337調查。2010年,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共發起58起337調查,其中19起涉及中國企業,占到總數的1/3,且均為專利侵權訴訟。我國遭受337調查案件總數達到歷史新高。2012年2月,美國國際貿易委員對包括用于激光打印的墨盒及組件,照相手機、平板電腦及其他手持圖像捕捉和傳輸設備,可調節能熒光燈及其產品等三類產品發起337調查,其中中國公司達到13家。這些數據表明,自2002年以來我國已連續多年成為337調查的最大目標國和最大受害國。

(二)中歐知識產權摩擦

近年來,歐盟頻頻對我國知識產權發起“攻勢”,例如歐盟一再要求我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履行“入世”關于知識產權方面的協議;2004年,歐委會對在中國的歐盟企業進行調研,稱70%的歐盟企業都認為中國的知識產權實施不力,并向我國商務部遞交了《知識產權問題建議書》。中歐知識產權糾紛不斷,中國已連續七年成為歐盟侵權商品的主要來源國,且位居歐盟扣押首位的產品類別眾多。以2009年為例,歐盟海關扣押的侵犯知識產權商品的64.4%來自中國,這是自2003年以來,中國商品第7年位居歐盟海關扣押侵權商品的首位。從歐盟海關扣押的中國侵犯知識產權商品的具體類別分析,2009年,在歐盟海關扣押的12類商品中,中國有9類居首位。在中國商品屢屢被告侵犯歐盟知識產權的同時,中國企業也遭遇到商標不斷被搶注的困境。在中國知識產權維權的重大事件里,“三一”商標曾被當做奔馳的山寨品,在海外注冊過程中受到層層阻撓;海信的“HiSense”商標被西門子在海外率先搶注,也差點淪為西門子的山寨產品。

(三)中日知識產權摩擦

據2011年日本貿易振興機構(JETRO)發表的統計表明,日本對華出口額為1614億美元,進口額為1834億美元,貿易赤字規模達220億美元。巨額的貿易逆差,結合中日之間傳統的關稅、勞動力、投資等貿易壁壘因素削弱,中日之間的貿易摩擦開始轉向知識產權領域。據統計,2011年前9個月,日本來華提交發明專利申請達2.8171萬件,同比增長11.8%;同期獲得授權發明專利1.9241萬件,同比增長7.1%,于世界各國來華提交專利申請中數量位列第一,充分體現了日本對華的知識產權保護戰大幅展開。早在1997年,日本本田便開始相繼起訴上海飛羚摩托車、浙江黃巖華日(集團)和河南黃巖華日(集團)新鄉市摩托車有限公司侵犯了其小型摩托車的外觀設計專利和發明專利。2001年,由東芝、三菱、日立、松下、JVC、時代華納六大技術開發商組成的6C聯盟向國內DVD生產企業索賠專利費。2003年,日本熊本縣有關方面依據《種苗修改法》向海關申請禁止從中國進口涉嫌盜用了該縣種苗栽培出來的藺草,標志著中日之間的知識產權糾紛從工業品領域擴展到農產品領域。2006年,日本愛普生在美國指控包括納思達在內的24家兼容耗材廠商,在其銷售的墨盒上侵犯了愛普生的專利。2011年,納思達的墨盒產品被佳能指控侵犯了其兩項在美國注冊的專利。

二、企業視角下中外知識產權摩擦原因分析

(一)中國企業知識產權創造能力不足

國家知識產權局的《2011年中國有效專利年度報告》顯示,我國有效發明專利數量達到69.7萬件,同比增長23.4%,其中,企業在國內有效發明專利中所占比例達到52.8%,比上年提升1.7%。但是,據初步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底,美國有效發明專利共計211.4萬件,日本有效發明專利154.2萬件。雖然我國發明專利擁有量保持較快增長,但與美國、日本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我國企業擁有的自主知識產權不多,再加上對國外知識產權狀況不熟悉,很容易導致侵犯國外知識產權的摩擦,從而陷入頻頻被訴的被動境地。

(二)中國企業知識產權運用水平不高

許多企業對出口商品的商標保護意識不強,導致許多知名品牌在國外遭到“搶注”。例如,“新浪”、“搜狐”、“普洱茶”等中國知名企業的商標,在加拿大遭到搶注;“洽洽”商標在德國被非法搶注;福田公司在越南被搶注;百度(微博)公司在歐盟被搶注。這些案件反應了中國企業對國際市場的商標使用情況和相關知識產權法律保護內容知之甚少,對如何域外運用知識產權也沒有系統方法。

(三)中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能力不強

在發達國家企業中,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總是處于公司管理層的核心地位,與技術部和營銷部共同協作,將企業內部的知識產權研發運用到生產經營中去,最快最大化的將企業的科研成果轉化成企業的利潤。而國內企業很多都缺少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不僅知識產權的開發利用缺乏統一的管理,在遭遇知識產權摩擦糾紛時,也不能為企業成功應訴提出有效實際的措施。

(四)國外企業在知識產權上的非合理壟斷

發達國家企業利用其在專利方面的創新優勢,對于關鍵技術進行限制許可,迫使國內企業在專利的使用過程中不得不向發達國家企業支付高昂的專利費,大幅度提升企業的研發成本。此外,國外企業也常以“知識產權”為利器頻頻對中國企業發動進攻,實則是為了排擠中國企業在國際市場上參與競爭,保持其優勢地位。

三、企業應對知識產權摩擦的措施#p#分頁標題#e#

(一)加強企業內部的知識產權管理——建立知識產權鏈管理部門

世界經濟發展全球化,企業作為市場經濟的主體不僅需要面對國內企業的競爭,而且要面對國外企業的競爭。在國際貿易市場上,具有高附加值的知識密集型產品占據著越來越重要的地位,越來越多的貿易爭端都集中在知識產權領域。有效的知識產權保護不僅需要宏觀的知識產權制度,更離不開微觀層面的企業的知識產權機構和制度,以及企業知識產權人員隊伍的建設。企業創造和運用知識產權的過程可以用價值鏈進行分析。知識產權價值鏈是知識產權管理與價值鏈概念的有機組合,意味著知識產權管理活動的價值創造和增值過程及與之相應的組織結構形式,是一個知識產權管理的全過程,存在著上下游的互動關系。因此,如何從整體上將知識產權體系內的各種機構和制度有效組合起來,以增強整體的知識產權管理能力,是實現知識產權值的重要途徑。以下為知識產權鏈圖示:知識產權信息收集——知識產權研發——知識產權產品化——知識產權市場化——知識產權服務我國企業可以在內部建立一個集信息收集、分析、知識產權申報、管理、糾紛處理等一體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知識產權價值鏈上的每個環節進行管理,并加以整合,使之協調運作。知識產權信息收集是指在企業進行研發活動之前,通過專利文獻檢索等手段,對國內國外現有研究狀況的調查,避免重復勞動,造成研發資源的浪費。知識產權研發是指企業投入資金研發新技術,從而獲得知識產權的過程。知識產權產品化是指企業將運用獲得的新技術開發新產品的過程。知識產權市場化是指企業將具有知識產權的產品投入市場以獲得經濟利益,或者是通過專利授權等手段獲得回報的過程。知識產權服務是指企業對消費者的售后服務,或者是對知識產權購買者提供的技術援助等。

(二)提高域外保護知識產權意識

1、積極應對海外訴訟

針對海外知識產權訴訟,中國企業對是否應訴要進行利弊分析,不僅要考慮到應訴成本,還要考慮到不應訴帶來的實際損失和潛在損失。例如對于美國“337調查”,中國企業實際上是陷入一種兩難處境,應訴的話不僅要花費巨額訴訟費用,還要面臨敗訴風險,不應訴就等于主動投降,被迫退出美國市場。面對這種情況,我國企業在應訴的過程中,要掌握一定的方法,從而提高勝訴的幾率。2004年,中國通領科技集團生產的漏電保護斷路器在美國市場遭遇美國競爭對手的強烈抵制,六年內遭遇四起知識產權官司。2009年3月美國聯邦國際貿易委員會禁止通領集團等中國制造商生產的涉案產品通過美國海關進口。通領集團被迫向美國聯邦巡回法院起訴美國聯邦國際貿易委員會,經過一年的審理,法院最終宣判通領集團勝訴。這一勝訴,給我們留下了許多啟示:

(1)面對國外政府機關或企業的無理訴訟,要敢于應訴。對于美國的“337條款”,不應訴就意味著敗訴,意味著企業將長期失去在美國的出口市場。所以,中國企業要積極認真地應訴,而不是一味退讓,這樣反而會助長外國企業利用“337條款”打擊我國企業的勢頭。

(2)通領漫長的訴訟經歷,也告訴中國企業,在國外市場必須結隊出海,抱團取暖。今后,中國應組織自身的同業協會,共同對抗無理訴訟。

(3)最后,企業在一國開拓市場必須熟悉所在國的法律,要善于利用該國的法律。通領集團的最終勝訴與他們認真研究美國法律,特別是獲得美國兩家律師事務所所做的非侵權的法律評定密不可分。

2、及時進行商標海外確權

我國企業應具有商標先行意識,在產品進入一國市場之前,在進口國進行商標確權。由于各國對商標保護的具體規定不同,企業在申請商標國外注冊時,必須對進口國法律有所了解。有些國家實行注冊原則,商標權歸最先通過商標主管機構申請注冊人所有。企業向這些國家出口商品時,就應及時向該國申請商標注冊。有些國家實行使用原則,商標權歸屬于最先使用商標的使用者,企業將商品出口到這些國家時,應注意保留在該國最早使用我國企業商標的證明材料,如銷售記錄、合同、廣告宣傳資料等原始憑證,且仍應辦理在該國的商標注冊申請,以免日后產生商標權國際糾紛。

(三)調整行業協會的作用

面對日益頻繁的知識產權摩擦,僅依靠一家或幾家企業是難以承受的,需要全行業甚至政府參與以共同應對。行業協會應當在對外貿易中發揮導向作用,為企業收集信息,關注目標市場所在國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變化,并及時反饋給企業。在應對與國外的知識產權摩擦時,行業協會也應發揮其積極作用:與政府有關部門一道,及時收集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案情分析等信息;整合行業內資源,處理各項矛盾,降低企業應訴成本。

四、結論

在知識經濟全面起航的今天,知識產權已成為影響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我國企業在走向國際市場的進程中,要盡量避免知識產權爭端,從而更好地發展,這就需要企業在深刻認識知識產權爭端產生原因的基礎上,制定出適合自身特點的知識產權戰略,加強知識產權域外保護意識,借力行業協會,以應對越來越復雜多變的國際貿易形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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