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知識產權法律實踐意義

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網絡知識產權法律實踐意義,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網絡知識產權法律實踐意義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不斷成熟以及網絡經濟活動的迅速發展,以往傳統經濟活動中所涉及的知識產權問題迅速進人網絡世界;網絡知識產權濫用行為的發‘}一嚴重破壞網絡經濟活動的正常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競爭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使我國網絡知識產權法律建設面臨直接的挑戰;騰訊公司與奇虎公司之間爆發網絡市場之爭(下稱“3Q之戰”),充分暴露J’我國網絡經濟話動中存在的知識產權濫用及其法律規制不完善的問題,深人研究網絡經濟話動中知識產權濫用行為的法律規制已經勢在必行、   一、網絡知識產權及相關概念涵義   網絡知識產權是網絡經濟活動中的一種特殊知識產權形式,我國現行法律雖并沒有對網絡知識產權及其相關概念的涵義做出明確的規定,但它與網絡經濟、知識產權有著密切的聯系.要研究網絡知識產權相關問題,首先就要清楚網絡經濟和知識產權的內涵以及特征   (一)網絡經濟   網絡經濟(N。•Iw()1長E、•{)rl〔),、ly)是一種新巧縫的社會’I:產和交換方式,它的形成是經濟網絡化的必然網絡經濟是一種狹義上的部門經濟的概念,它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以信息服務為主要內容、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核心的創新性的經濟形式作為信息技術發展到網絡時代的產物,網絡經濟;}不是獨認于傳統的經濟之外、與傳統經濟完全對立的純粹“虛擬”的經濟活動,它具有與傳統經濟同樣的客觀實在性,是種tlJ持續發展的現代新型環保經濟形式;網絡經濟具有開放性、即時性、直接性、!嚇持續卞}、創新性、智力性等特征   (二)知識產權與網絡知識產權   人們對知識產權的認識在不同lf寸期和條件下經歷J’一個發展的過程有關知識產權的表述主要有:知識產權包括文學藝術廣,二權和!_業產權,文學藝術產權主要包括著作權和與若作權相關的權益;!幾業產權主要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吧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和商標所有權等ll];知識產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其在科學、技術、文學、藝術領域等,從事智力活動而創造的精神產品所享有的權利[21。知識產權指的是人們對其智力創造的以知識產品形態表現的成果依法應當享有的民事權利13]。無論怎么表述,一般來說知識產權本質上是一種特定主體所依法享有的無形財產權,傳統知識產權法主要保護的有文學和藝術作品、技術發明、制造工藝、商標、設計和服務標記等等客體。隨著網絡技術和信息技術的發展,知識產權的內涵及其保護客體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知識產權所保護的客體的實質其實就是信息。所以在網絡環境下的“知識產權”所保護的權利,更準確地表述應是“信息產權”。   在理解網絡經濟和知識產權的新內涵基礎上,筆者認為網絡知識產權就是在網絡經濟活動中由于網絡信息的發展而引起并與之相關的各種知識產權,即是在網絡經濟活動中人們就其智力所創造的具有創新性的成果信息并依法享有的專有排他獨占勝的支配和使用權。   (三)網絡知識產權濫用知識產權表現為一種天生的“合法壟斷權”。這種合法的壟斷權既能保護權利人的利益,又不至于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的環境、損害社會公眾利益,知識產權的利用,不受壟斷立法的規制,但合理、合情、合法的壟斷制度應當建筑在利益平衡的基礎之上圖。由于任何權利都有濫用的可能,保護知識產權并非對知識產權的行使不加以約束,網絡知識產權亦是如此。   知識產權濫用(abuseofintelleetu日propertyrights)的概念最早源于英國的專利法?;趯@贫确钚写龠M技術進步和公共利益的原則,知識產權人不積極實施其所擁有的專利技術的行為被視為知識產權的濫用,對于濫用知識產權的行為只有經過特別許可,才被法律承認。   在我國,雖然對于知識產權濫用,尤其是網絡知識產權濫用并沒有統一的認識,但已形成兩種代表性的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應該從是否有利于技術革新、轉讓、傳播,是否有利于促進國際社會進步及公共利益健康發展,是否有利于促進知識產權擁有者與使用者權利義務的平衡l6]三個方面來考察和界定是否構成知識產權濫用行為。第二種觀點認為應區分廣義和狹義的知識產權濫用,廣義上的知識產權濫用是指知識產權持有人或者其它相關利害主體不正當使用法律賦予的相關權利進行限制或者擾亂競爭,損害其它經營者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包括知識產權申請制度的濫用、知識產權權利濫用和知識產權訴權的濫用;狹義知識產權濫用僅僅只知識產權持有人對已經取得的知識產權的不正當使用lv]o筆者認為知識產權濫用相對于知識產權正當使用而言,是指知識產權的權利人超越法律所允許的權利范圍,或者不合理地限制了市場正當競爭、損害他人利益或社會公益、不正當地利用權利的行為。而在此認識基礎上,網絡知識產權濫用作為網絡環境中的知識產權濫用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即在網絡環境條件下,網絡知識產權的權利人超越法律所允許的權利范圍或者限制市場、特別是網絡經濟市場的正當競爭,損害他人利益或社會公益,不正當地利用其權利的行為。   二、網絡知識產權濫用的表現   網絡知識產權濫用可以概括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壟斷聯合兩種基本形式。   1、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具有在相關產品或者服務的網絡市場上擁有決定或者控制該產品或服務的生產、銷售能力的網絡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或者企業聯合體,在網絡經濟活動中限制競爭,排擠對手,損害他人利益或社會公益的行為,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一般來說網絡知識產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主要表現為:   (l)拒絕服務   網絡經濟以信息服務為主要內容,所以網絡知識產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主要表現之一就是拒絕服務。拒絕服務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指作為網絡知識產權人的網絡經營者以各種形式拒絕向其競爭對手或者消費者提供與其受保護的知識產權相關的服務,借此維持和強化自己在網絡經濟活動中的壟斷地位的行為。拒絕服務行為既可表現為:拒絕向與網絡知識產權所有人在相同或者相關的產品服務市場內的網絡市場競爭對手提供必要的服務許可,以實現限制競爭對手合理的生存和發展需求的目的,維持其網絡經濟活動的壟斷地位;也可表現為拒絕向網絡消費者提供某項產品服務,威脅和限制網絡消費者在與該網絡知識產權保護的信息相關市場內的自主消費行為,以實現其網絡壟斷利益。#p#分頁標題#e#   (2)價格壁壘   價格壁壘是網絡知識產權人利用其受知識產權保護的產品服務惡意通過價格手段排斥公平競爭、遏制競爭對手、擾亂網絡經濟活動的知識產權濫用行為,包括低價傾銷、差別定價、壟斷高價等形式。低價傾銷是指作裝和運行某種軟件來獲得軟件公司提供的網絡信息服務。在網絡經濟活動中,軟件服務提供者銷售某種軟件時,在消費者不自愿、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其他軟件產品以綁定或者外掛等非正當形式強制搭售給消費者的行為構成網絡知識產權濫用的強制搭售行為、強制搭售行為對于網絡經濟的危害不僅僅是單純的網絡商品或者服務的捆綁或者外掛銷售而帶來的經濟利益,而是這種捆綁或者外掛行為所具有的強制性質。消費者或者相關市場競爭者在網絡經濟過程中不同意接受搭售,則可能被拒絕提供所需要的產品或服務,或者要通過其他非必要途徑付出更高的代價得到產品或服務。   為網絡知識產權人的網絡經營者在依法降價處理網絡產品或者服務以外,通過采取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享有網絡知識產權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的手段,以達到排擠競爭、獨占市場目的的行為;差別定價是指網絡經營者在提供、接受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時,有目的性地強制搭售行為的發生不但限制了消費者在網絡經濟活動中的自由選擇權利,而且捆綁或外掛該軟件公司相關產品或服務具有排斥其他競爭者的性質,強制搭售是現在網絡經濟活動中最為普遍的一種網絡知識產權濫用行為。   (3)市場侵占   市場擴張是企針對不同客戶實行與其成本無必然關系的差別價格待遇,以到達使特定交易者處于不利的競爭地位的行為;壟斷高價是指作為網絡知識產權人的網絡經營者憑借其知識產權的“合法壟斷權”,并以其具有的網絡市場支配地位為前提以遠高于其成本的價格提供網絡產品或服務獲得高額利潤的行為。價格壁壘利用知識產權保護,采取價格手段,使競爭對手或者消費者在網絡經濟活動中處于不利地位,擾亂正常的網絡經營秩序,嚴重損害他人或者公共利益。   (4)強制搭售   網絡產品多以軟件形式存在,消費者通過下載、安業發展的需要,但是惡意擴張的市場侵占行為則是嚴重破壞正常經濟活動的行為。網絡知識產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中的市場侵占是指權利人為了自身經濟利益和發展需求,通過利用受保護的知識產權之便,將其優勢地位擴張至與之相關聯的市場,從而阻礙關聯市場的公平競爭,鞏固并擴大其知識產權的影響范圍以獲得更大的利益的行為。市場侵占鯨吞蠶食的市場擴張極大地限制了競爭對手的正常發展空間,勢必造成嚴重的網絡市場壟斷。   2、壟斷聯合   網絡壟斷聯合是受網絡知識產權保護的權益人以排擠對手、限制競爭為目的,通過締結協議、行業默契或者其他的聯合形式結成利益共同體或者壟斷聯盟,破壞網絡經濟活動的正常競爭秩序、維護其壟斷利益的網絡知識產權濫用行為。網絡知識產權的獨占性是權益人在網絡經濟競爭中占有先天的優勢,如果通過網絡壟斷聯合,則能夠更快更有效地提高其市場支配力。   壟斷聯合包括橫向壟斷聯合、縱向壟斷聯合兩種形式。橫向壟斷聯合是指生產或者銷售同一類型網絡產品或服務的作為網絡知識產權權益人的企業通過聯合而增強市場支配力、排斥和限制其他競爭對手的壟斷聯合行為;縱向壟斷聯合指在同一類型網絡產品或服務行業不同階段并有交易關系的企業通過聯合壟斷整個產業生產、銷售等整個經濟過程而壟斷市場、排斥和限制競爭的壟斷聯合行為;當然,在復雜的網絡經濟活動領域中,也可能出現同時包括了橫向和縱向壟斷聯合的網絡知識產權濫用行為??傊W絡壟斷聯合不僅排斥競爭抑制市場競爭機制的效用,擾亂正常的網絡經濟秩序,而且嚴重阻礙網絡技術創新和發展,導致市場競爭意識喪失,破壞網絡技術以及網絡經濟的健康發展。因此網絡知識產權濫用行為中的網絡壟斷聯合影響范圍更廣、危害更大。   三、網絡知識產權濫用與‘,3Q之戰”   “3Q之戰”是中國互聯網的兩大客戶端軟件公司一一騰訊公司和奇虎公司之間為爭奪市場而爆發的一場網絡戰役,也是中國互聯網歷史上影響人數最多的一次熱點事件。雖然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騰訊公司訴,’360隱私保護器”不正當競爭案已經做出判決。但是從網絡知識產權的視角考察,“3Q之戰”也是網絡知識產權濫用的一個典型案例。   首先,拒絕服務。在“3Q之戰”中,騰訊公司“作出一個非常艱難的決定”,在裝有360軟件的電腦上停止運行QQ軟件,通過拒絕向其消費者提供相關服務的手段打擊競爭對手,以此維持和強化其特殊地位的行為構成了網絡知識產權濫用中的拒絕服務行為。騰訊公司拒絕服務的網絡知識產權濫用行為不僅限制了競爭對手的生存和發展權利,也威脅和限制了網絡消費者的自主消費行為。   其次,市場侵占。騰訊公司基于“QQ”即時通訊工具主打網絡通訊服務市場,并以此為依托不斷擴展業務市場,向網絡游戲、輸人法、播放器、瀏覽器、門戶、企業實時通信產品、無線增值、安全軟件等領域擴展,從而獲得了龐大的市場占有率。合理的市場擴張是企業發展的需要,但是惡意擴張的市場侵占行為則嚴重破壞正常經濟活動,騰訊公司依靠其網絡產品或服務所享有的特殊優勢而在網絡市場的不斷蠶食鯨吞勢必將其優勢地位擴張至與之相關聯的市場,威脅相關領域中的網絡經營者的生存,甚至造成網絡市場壟斷的嚴重后果。   最后,網絡壟斷聯合。“3Q之戰”中,金山等五家網絡經營廠商聯合聲明,宣布如果奇虎公司堅持欺騙和綁架用戶,他們將不兼容“360安全衛士”系列軟件。雖然在國家相關部門的協調和管理下,這種宣言更多的是一種輿論攻勢,最終實現的可能性很小,但這種聯合行為已經構成網絡知識產權濫用的網絡壟斷聯合行為。 #p#分頁標題#e#   總之,在“3Q之戰”的整個過程中騰訊公司與奇虎公司都在一定程度上破壞了網絡經濟活動的健康運行、損害了公眾的利益;“3Q之戰”孰對孰錯的爭議已經沒有意義,這次網絡戰役中所暴露出的網絡知識產權濫用行為對消費者和整個網絡經濟的影響以及網絡知識產權濫用的規制問題應該引起更廣泛的關注。如果法律不能夠與時俱進,在虛擬的世界里清晰地劃定權利邊界,規范權利人的行為,類似“3Q之戰”的網絡亂戰還會繼續上演。   四、網絡知識產權濫用的法律規制   目前,我國現行的涉及知識產權問題的法律法規只是對商業性標記、商業秘密上的不正當競爭作出了規范l8],而對網絡知識產權及其濫用的規制沒有明確的規定與制裁措施。我國現行涉及知識產權濫用的法律法規適用度較低,缺乏專門規制網絡知識產權濫用的法律法規。網絡知識產權的立法保護不僅關系到網絡知識產權所有人的利益,也關系到整個網絡經濟的健康發展。   依法規制網絡知識產權濫用,應深人研究WTO協議、TRIPS協議及其相關內容,遵循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原則,在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的立法經驗與適應我國具體國情的基礎上,構建系統完整的反壟斷法以及知識產權濫用的法律體系;其次,從本質上講網絡知識產權濫用是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而且我國的《反壟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是獨立立法,對于網絡知識產權濫用行為尚達不到《反壟斷法》規制的程度時,應當以完善的《反不正當競爭法》來加以規制;同時,要增加可操作性的限制網絡知識產權濫用的相關條款,這樣既切實加大反壟斷法對網絡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又能夠限制網絡知識產權濫用行為的發生并減少濫用帶來的損失,保護個人和社會的合法利益。做到制度與規則層面上與國際接軌,充分發揮網絡知識產權在提高我國網絡經濟整體競爭力、促進網絡技術創新發展??傊瑢W絡知識產權濫用完善有效的法律規制對于規范和引導網絡經濟健康有序發展至關重要,也是我國網絡立法所面臨的緊迫任務。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