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文化產業發展的人才保障機制

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優化文化產業發展的人才保障機制,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優化文化產業發展的人才保障機制

摘要:當前,在西藏文化產業快速發展的情況下,其內生性的人才瓶頸問題越發凸顯,主要表現為文化產業人才政策不適應發展需要,人才開發與服務專業化程度偏低,文化產業人才教育與培訓較弱,導致文化產業從業人員整體素質不高、結構不合理,人才開發與服務力度不夠,人才政策保障不健全等。為適應西藏文化產業內涵式發展的要求,西藏各級黨委政府應樹立人才是文化產業繁榮發展第一要素的理念,以市場為導向,創新人才保障策略,完善西藏文化產業人才保障的頂層設計,健全人才政策保障機制措施,構建人才服務交流機制,完善人才培養教育機制,以有效提高西藏文化產業人才質量,促進西藏文化產業進一步發展。

關鍵詞:西藏;文化產業;人才;保障機制

西藏是民族文化資源富集且獨具特色的民族自治地方,為當地發展文化產業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中央的特殊關懷與相關優惠政策,以及各省市的對口支援,為西藏文化產業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機。因此發展西藏文化產業已經成為促進本地區綜合經濟實力提質增效的有力保障。文化產業有很強的人文創意特征,高素質人才對其發展具有關鍵性作用,西藏自治區在謀劃文化產業發展時,不能習慣于只盯著當地的自然風光、民族風情和藏傳佛教文化等,應把人才保障機制建設放在優先考慮的戰略位置,強化有效人才保障機制的意識,并拿出相應的舉措。

一、西藏文化產業人才保障機制方面所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析

新世紀以來,西藏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始終把文化產業發展放在全區經濟工作中的重要位置,文化產業人才隊伍建設得到高度重視,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據統計,西藏現有各類文化企業4680余家,從業人員3.2萬多人,總資產31.77億元,建成234家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基地),相關特色園區經濟形成初步規模,成為全區特色經濟發展的新動力之一。西藏文化產業近五年來連續保持了10%以上速度增長,全區文化產業產值從2013年的24.24億元迅速增長到2018年的46億元[1]。盡管西藏文化產業從業人員數量逐年增加,但與其高質量發展的需求相比還存在相當大的差距,許多文化經營實體普遍感覺自身的發展受制于人才短缺,特別是高端文化管理和創意人才儲備不足。西藏文化產業發展規模與速度,與作為民族文化資源、自然資源特別豐富、具有國家大力扶持優勢的民族自治地方地位相比,還不是十分協調。目前,西藏文化旅游、演藝娛樂等領域開發程度較淺,創新意識和能力普遍較弱,品牌影響力較弱,盈利水平不高,而造成這種局面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相關文化產業人才保障機制方面的短板。具體而言,西藏文化產業人才保障機制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西藏文化產業人才政策不適應相關專業人才。高素質發展需要,缺乏統一的文化人才建設規劃當前,西藏的文化產業人才政策環境和保障機制不盡合理與完善,雖然早在2010年,自治區人才辦制定了《西藏自治區中長期人才綱要規劃》,2017年,自治區文化廳制定《西藏自治區“十三五”期間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各地區也制定了“十三五”發展規劃,這些規劃雖然談到文化產業人才發展問題,但這些指導性的文件更大程度上是在宏觀層面原則性地指出方向,尚未出臺有針對性的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人才政策。由于缺少政策間的配套措施和具體部署,導致其缺乏可操作性,故相關人才政策對西藏文化產業人才發展、指導和規范的作用不大。因此,大多地市的各類文化經營實體對當下、中期和遠期所需的文化產業各層次、各類型人才不能做到全面統籌、提前培養;對文化產業人才結構供求、使用狀況,主管部門也沒有進行調查統計、動態跟蹤和有效測評;各級政府對文化產業的扶持,大多呈現為相關財政資金主要用于文化產業基礎設施的硬件建設,以及資助文化項目的短期投入,對文化產業人才建設的投入則較少。

(二)西藏文化產業人才開發與服務專業化程度偏低。西藏文化產業人才開發與交流的市場化配置程度不高,其表現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其一,在傳統文化體制下,西藏的文化人才主要集中在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加之西藏目前勞動力的就業觀念還是以行政事業單位為首選,文化產業經營實體尤其是民營企業文化人才短缺嚴重。其二,文化產業人才流動的市場化配置水平低,招聘渠道狹窄,缺乏專業人才市場。當前西藏文化產業人才引進主要還是以采用不定期的招聘、校園招聘或從其他企業挖角等傳統的人才招聘模式為主,這種來源方式狹窄的人才引入渠道,使得本地文化企業強烈需求的文化產業專業人才無從獲得。由于人才市場中缺乏專門為文化產業人才服務的綜合性機構,造成對西藏的文化產業發展無法形成有效的平臺支持。其三,特定的經濟環境制約人才開發與發展。西藏在全國經濟發展中屬于典型的后發地區,在薪酬福利、生活條件、個人素質發展機會等方面與內地發達地區對比存在不小的差距,造成文化產業人才無法長期在藏,進而出現了文化人才外流趨勢的問題。其四,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培養和保護扶持有待加強。西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是發展文化產業獨特的基礎條件,但隨著社會與經濟的發展,人們生產活動與生活方式的轉變,西藏的文化生態環境發生了巨大變化,眾多需要口口相傳的民族傳統文化面臨著后繼乏人的困境,主要表現為現存的大多數非物質文化遺產形式,如說唱、藏戲、卡墊、佛造像等都不能直接體現經濟效益,許多非遺傳承人只能勉強維持生計,而且大多年事已高,艱難的生存環境使得年輕一代對此不感興趣,致使非遺文化傳人青黃不接,面臨民間技藝失傳的困境。

(三)西藏文化產業人才總體數量偏小,結構不合理,整體素質不高。文化產業對人才的要求不但有數量的需求,還有專業性、結構性等方面的要求,雖然西藏文化產業從業人員也有一定規模,但無論是在數量上還是質量上與市場需求都有一定差距。文化產業人才結構與西藏強調的大文化產業發展格局不相適應。其一,在人才總量結構方面,西藏文化產業規??偭磕壳斑€未達到支柱產業標準,由于文化產業總量小,所以從業人員總量也小。目前全區第三產業從業人員總量為205.5萬人,文化產業從業人員為3.2萬人,占第三產業從業人員總數的1.5%。同時,在文化產業從業人員中,國有經濟單位的占比高達85%以上,這說明西藏文化產業方面的人才主要集中于國有企業和公共事業單位,民營企業從業人員明顯不足,而且文化程度偏低[2]。在人才的地區結構上,大多數文化產業人才集中于在拉薩、昌都、林芝等經濟文化發展較好的城市,總計約占全區總數的80%以上,而在經濟相對欠發達地區特別是農牧區的文化產業從業人員極為匱乏。其二,西藏文化產業所需的高質量人才結構沒有形成,尤其是既懂創意與策劃,又懂經營管理與市場運營的復合型人才較為稀缺,難以適應西藏文化產業持續快速發展的需要。目前,西藏文化企業員工90%以上從事生產,且多屬于勞動力性質,說明大多數文化企業還以傳統工藝為主,科技含量低、創新能力不足[2]。其三,在人才的行業分布上,西藏文化產業從業人員主要集中在四個方面:文化藝術與文物、出版發行約占30%,文化旅游約占26%,日常文化用品生產和銷售約占20%,文化休閑娛樂服務約占15%[3],這表明從事民俗工藝型、低端服務型和資源依賴型等傳統文化產業的從業人員占比較大,而涉及創意設計、數字藝術、動漫網游、多媒體技術、會展經濟、影視創作等文化業態中的從業人員偏少,特別是諸如高級會展策劃人才、文藝經紀管理人、版權貿易人、數字媒體經紀人等新興文化產業人才存在巨大的缺口。

(四)西藏文化產業人才教育與培訓的良性機制還未形成。文化產業是一個新興產業,同時又是知識密集型的產業,不斷學習提高自身的能力素質,對文化產業從業者來說更為重要,但目前西藏文化產業的相關教育與培訓無法滿足產業發展需求。其一,文化人才培養與社會需求不相適應,未能有效發揮西藏本地高校人才培養的作用。目前,西藏開設文化產業專業的高校只有西藏民族大學一家,每年的招生數量只有30~40人,其他高校大多開設的是與文化產業相關的藝術、旅游、傳媒等專業,文化產業學科體系建設不足,呈現出課程設置雷同化、培養方向不適合西藏特點、創意教育不足、實踐環節薄弱等問題。同時,由于西藏高校中從事文化產業學科教學的教師很多是從學校到學校,多數教師沒有實踐經驗,缺乏培養實踐型、應用型文化人才的能力。其二,文化經營實體的人才建設措施不力。多年以來,自治區黨委、政府對文化人才培訓投入不斷加大,但培訓的重點在文化宣傳部門和高校教師,對文化企業從業人員培訓問題重視不夠,缺乏具體的政策規范和支持。由于西藏文化企業面臨著人才不足與需求大之間的矛盾,以及文化產業從業者素質參差不齊的問題,這就給文化企業進行員工在職崗位培訓提出了較高要求,但西藏85%以上的文化企業屬于小、微企業,受到規模不夠、資金不足、人才觀念落后、人才環境不具優勢等因素影響[2],在人才培養方面,大多數文化企業只有一些階段性的培訓,沒有形成規范化、定時定期對職工進行再教育的模式,往往是需要某種特定人才了才臨時培訓。同時,大多數文化產業經營主體認為人才培養所花費的成本太高,投入與產出比不劃算,還會冒人員成才就流失的風險,故一般從社會上招聘所需人才,人才培訓投入嚴重不足。

二、優化與構建西藏文化產業人才保障機制的應對策略

當前西藏文化強區戰略的實施,需要一支結構合理、規模適度、素質優良的文化產業人才隊伍,為西藏各族人民創造更多更好的文化產品和服務。針對西藏文化產業發展人才保障方面所出現的一系列問題,根據以往的文化產業實踐經驗總結,應借力中央對西藏的特殊扶持政策,采取有效措施,為文化產業人才建設創造良好環境,在借鑒內地省市區成功經驗的基礎上,使西藏文化產業人才保障機制日趨系統與完善。

(一)健全科學有效的西藏文化產業人才扶持保障機制。西藏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具有觀念性特質,應是偏重于精神層面生產的產業,與其他行業相比,文化經營主體往往不是單純固定資產的投資和原材料的運用,其更注重于人力資本的投入及人力資源的開發[4],故西藏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對于人才的依賴性較之于其他產業更為突出,所以人才是西藏文化產業發展的第一要素,對區域文化產業的發展產生決定性的影響。一是因地制宜作好西藏文化產業中長期人才建設專項規劃??煽紤]在自治區現有文化體制改革小組的基礎上,成立文化產業人才建設工作辦公室,作為西藏文化產業人才管理的職能部門。西藏文化產業發展必須增強人才優先發展的戰略意識,以《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為指導,以《西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和《西藏文化產業“十三五”發展規劃》為基礎,在深入調研摸清人才資源現有存量、掌握人才流量情況的基礎上,對西藏文化產業人才培養與建設工作進行科學有效的謀劃和設計,規劃文化產業不同專業、不同層次人才的培養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其主要包括:堅持以人為本理念,明確增加人才總量,優化人才結構,創新人才開發體制機制,建設完善的人才公共服務體系,以及人才環境建設和人才競爭力提升等具體目標,為制定實施具體政策措施提供依據。二是形成完善的西藏文化產業人才政策體系,做好本地區文化產業人才發展的基礎工作。西藏應借鑒國內其他先進省區的成功經驗和相關政策,在全面把握現有政策,認真總結文化人才工作的經驗,結合本地區實際來完善人才的內生與外引機制、使用與成長機制、激勵與保障機制、流動與退出機制等,為西藏文化產業人才建設與成長提供強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這其中基金政策是重點,即建立西藏文化產業人才發展專項基金,用于培養、引進和開發復合型的文化產業人才,通過政策的傾斜導向,引導高質量人才、其他領域的優秀人才向文化產業合理流動。相關人才基金應突出支持以學術技術帶頭人為代表的高層次文化人才,以文化行業領軍人物為代表的經營管理、創意策劃等方面的復合型人才的開發、培養和引進。三是把握人才發展規律,建立科學的評價與激勵機制。在西藏文化體制改革工作中,應大力推進人才工作機制的創新,建立適應西藏文化產業性質和運行特點的相關人才選拔、考核、獎懲等人事評價標準和考核體系,形成規范的長效激勵機制。根據不同崗位要求和各類人才的特點,以西藏文化企業的高質量發展經營目標為重要考評依據,將崗位職責完成效果作為考核的基本標準,重點進行業績考核,并將短期績效與長期績效結合起來進行評價,強調市場認可、出資人認可及社會和業內認可。加大獎勵力度,提升獎勵的權威性,讓各類創造型人才脫穎而出,創造成果得到肯定,可由自治區各級政府設立文化產業人才獎勵基金,例如,可設立自治區級、市級文化產業榮譽稱號或頒發相應獎項,表彰在文化產業某一領域取得顯著成績、具有突出貢獻的文化產業人才,使業績卓越者得到政府應有的尊重和褒揚,使文化產業從業者的社會榮譽感、社會認同度和影響力得到充分體現。根據市場經濟條件下充分體現人才價值的要求,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把技術、責任、貢獻與報酬緊密掛鉤,使之充分體現人才價值,構建起以崗位績效為核心,與文化產業人才價值相匹配的薪酬福利制度,使文化產業人才收入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相對應,特別是與自身的實際貢獻、相關成果轉化產生的經濟效益直接掛鉤,以達到文化產業人才的付出與回報的相互匹配;大力倡導擁有特殊技能和自主知識產權的文化創意專業人士,以文化商標品牌等無形資產、專有技術等作價入股,以企業股權參與利潤分配,真正做到特有的人才、專門的貢獻獲得特殊的報酬,使其價值得到充分體現,提升人才的創意動力和對企業的責任感與使命感[5]。四是制定特殊政策,建立扶持西藏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培養和保護的長效機制。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歷史發展的見證,是西藏的文化名片,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確保西藏特色文化產業可持續、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資源,要讓這些文化世代相傳下去,必須培養保護好文化傳承人[6]。因此,建議采取區別對待方法進行扶持,可考慮制定《西藏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才培養與保護管理暫行辦法》,規范代表性傳承人科學認定、動態管理和獎懲機制,目前西藏已擁有68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227名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7],明確規定對列入相關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相應產業化條件較為成熟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盡快實施產業化,如唐卡、藏式服飾、藏香、藏毯、藏刀等。建議自治區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在經費上給予傾斜,支持建立國家級非遺大師工作室和藏民族文化藝術品專家庫,按照政府出資、學校教育、傳承人參與的合建模式,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才的扶持和保護工作。對于產業化條件尚未成熟的非遺項目,應重視生產性保護,做好傳承人的傳藝工作,完善傳承體系建設,壯大傳承人隊伍。

(二)構建西藏文化產業人才服務交流機制,有效增強文化產業人才活力。大力加強西藏文化產業人才質量工程建設,應在轉變觀念、充分認識人才對文化產業重要作用的基礎上積極采取有力措施。西藏各級政府特別是文化主管部門、文化經營實體應穩定現有人才,在把他們的潛能充分發揮出來的基礎上,要積極拓寬人才引進渠道,加大對文化產業人才引進工作的引導和扶持力度,健全有效的人才服務機制。一是實施可行性和操作性強的西藏文化產業高層次人才引進措施。形成以政府為主導,文化經營企業為主體的高層次人才引進機制,制定《西藏自治區關于鼓勵和吸引優秀文化產業人才來藏創業的若干規定》,以重點項目開發引進、重大工程人才帶動引進、文化產業園區建設引進等特有的招才引智方式,充分運用文化產業集聚所產生的“輻射效應”,形成特色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與人才集聚的良性互動機制。充分發揮好中央政府對西藏特殊支持在吸引人才方面的政策優勢,積極落實“對口人才援藏”計劃,采取“對口委培、掛職鍛煉”等方式,推動西藏和內地人才的交流,重點引進西藏特色文化產業經營管理人才、投融資人才。開設高質量人才引進的“綠色通道”,對特定和緊缺文化人才,通過特事特辦的方式實行無障礙引進;對于無法完全引進的高層次短缺人才,按照不拘一格、人盡其用的柔性流動思路,可采取人員戶口不遷移、關系不轉出,而工作業務雙向選擇的任務導向型管理的靈活引進方式[8],吸引高層次文化產業人才通過兼職、短期聘用、定期服務、提供咨詢服務、開展項目合作等方式為西藏文化產業發展提供智力支持,專業人才可以以自有知識產權所形成的項目、技術以及形成團隊等形式到西藏創業。鼓勵文化企業加大人才投入,做好人才引進規劃工作,文化經營實體除運用傳統的在線和線下招聘,舉辦校園招聘、引進高層次人才洽談會,專業人士引薦等招才方式外,可以積極實施核心關鍵人才帶動引進、組建團隊建設引進、技術入股引進、產學研合作引進等多樣化的文化產業人才引進方式,招攬高質量專業技術人才和創新管理人才[9]。例如,定期列出若干重大技術開發、相關科研項目及技術攻關難題,面向社會進行公開招標,引導相關文化人才直接服務于西藏文化產業發展,實現文化產業人才引進與項目建設的有效銜接。二是加快培育西藏文化產業人才市場體系,營造人才發展的良好環境。發揮市場對西藏文化產業人才資源調配的基礎性作用,建好市場化的人才流動平臺。培育專業的文化產業人才服務機構、知識產權中介機構、文化經紀公司等行業性專門機構,形成專業的文化人才服務平臺,幫助文化經營主體與市場要素盡快搭建聯系,為文化產業專業人才隊伍的科學化、規模化、規范化發展提供專業的支持。鼓勵本地區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才到文化企業兼職或掛職鍛煉,是當前人才服務機構可運作的重要內容。建設西藏自治區文化產業人才門戶網站,推進文化產業人才服務的信息化進程,實時文化產業的人才政策、人才需求目錄、職位薪酬、教育培訓、急需緊缺人才等方面信息,為西藏文化產業人才的開發和發展,提供即時而迅速、可靠而詳實的政策咨詢、資源共享等便捷服務,為政府準確決策、企業快速引才、人才精準擇業提供參考,由此加快西藏文化產業人才市場的信息化、網絡化進程。三是進一步優化西藏人才服務環境。滿足文化產業人才的需求是引進、留住、用好人才的必備條件,是保證人才發揮主動性和創造力的關鍵。建議調整相關的勞動人事管理政策,精簡行政手續,打造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務平臺,為專業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務,其重點包括:完善文化企業的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制度;整合與完善公安、教育、社保等部門的服務資源,以便高效便捷地為西藏文化產業人才解決落戶安家、學歷認證、子女入學、社會保險、配偶安置等事項;解決西藏文化產業專業人才由于在不同單位間流動所帶來的相關職稱、養老、醫療、社會福利等問題,特別是養老與醫保的轉移接續問題;在全社會形成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圍,增強人才的歸屬感,從而激勵人才干事創業,推動西藏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

(三)完善具有西藏特色的文化產業人才教育與培養機制。從西藏文化產業當前的發展要求與未來發展的趨勢來看,需要大量掌握本產業專門技術的專業人才,特別是精通經營、善于管理的復合型文化產業人才。這就要求自治區政府主管部門應瞄準西藏緊缺、急需的文化產業人才缺口,建立起與產業發展相適應、多元化的人才教育與培養機制,為文化產業人才隊伍知識形成、更新和職業成長提供有力支撐。一是充分運用西藏現有高校教育資源,加快文化產業人才的高層次培養。積極支持西藏民族大學擴大現有文化產業專業規模,西藏大學、西藏職業技術學院等高校按照市場需求,設置特色文化產業類專業,有條件的可開辦專業碩士研究生教育,形成完善的文化產業學科體系,使文化產業人才培養機制系統化、專業化,并可成立文化產業研究中心,以充分發揮高校培養文化產業人才的主渠道作用[7]。目前,西藏文化產業人才培養模式還是以應用型教育為主,建議在充分了解西藏文化產業市場需求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擬定文化產業實用型人才培養計劃,并依照文化產業鏈中相關各環節對人才的差異化需求,強化某個具體方向的特性進行專業培養,有效凸顯西藏文化產業人才培養的專業性、實用性、針對性和應用性,其課程設置要重點強調對學生的調研能力、創意策劃能力、營銷推廣能力、組織管理能力等實踐操作能力的培養,突出文化經濟和文化產業管理綜合性把握的要求[10]。應特別注意專業人才培養與西藏相關文化企業需求的結構性錯位問題,高校應加強與文化企業的交流協作,通過邀請實踐經驗豐富的業內專業人士擔任兼職教師,或高校教師階段性到西藏相關文化企業掛職鍛煉,了解決文化企業所需,切實形成課程設置、培養模式與相關文化企業的需求相契合,積極拓展人才聯合辦學培養、訂單特需式培養、定向委托培養、共同進行文化產業項目開發等方式,為文化企業提供針對性的教育和培訓服務,在相關文化企業設立實習基地,校企開展人才聯合培養合作,從而拓寬學生的實習和就業渠道,增強學生的就業競爭力和社會適應力,建立產學研互利共贏的運行機制,充分發揮高校培養高質量文化產業人才的作用。二是西藏的文化企業應加大從業人員教育與培訓力度,提高文化產業人才實踐創新能力。文化企業既是文化產業人才培養的主體之一,又是直接受益主體。因此,自治區政府相關部門要通過積極的政策措施引導企業重視人才培養工作,使之成為本產業人才培養的推進器。明確切實可行的人才培養目標,制定分類別、多種形式的培養計劃,根據員工具體崗位和職業愿景,進行職業生涯設計。建立可持續培訓制度,使文化企業從業人員的在職培訓、脫產培訓等常態化、規范化。將在崗員工定期送往高校學習進修,倡導員工根據自身發展需要,因人而異地采取短期特定進修、脫產專業學習、崗位技能培訓、項目考察觀摩等方式提升職業技能,最大限度地挖掘現有人才潛能。文化企業要加大培訓力度,拓寬培訓渠道,探索適合企業的產學研合作模式,加強與高校、研究機構的合作,構建高效的培訓教育機制,打造良好的繼續教育環境,使人才知識更新、能力建設的培訓體系進一步得到完善[6]。根據文化人才的不同特點和企業需求,有針對性地對文化創意人才、專業技術人才與經營管理人才進行個性化培養,制定個性化培養使用辦法,增強人才培養的實效性。三是完善西藏文化產業人才職業培訓平臺,高標準構建文化產業人才學習交流網絡體系。以為西藏文化產業可持續、高質量發展服務為出發點,搭建文化產業人才職業培訓平臺,如專業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所開辦的文化人才實訓基地,可以積極面向社會組織形式多樣的培訓,并在財政上進行投入。西藏自治區各級政府在支持文化產業的相關政策中,應當重視人才質量提升,不能將財政的專項支持資金或補貼資金僅僅用于文化產品或項目補助、獎勵企業,應當用其中的部分資金支持人才培養,以持續提升本地的文化產業人才實力[11]??煽紤]由自治區文化主管部門牽頭設立文化產業人才繼續教育培訓基金,由政府、社會資本、行業組織和企業贊助、捐資,并指定專門機構負責運營,建立文化產業職業培訓機構,使文化產業人才的繼續教育形成為一項公益性的教育活動,以確保各層次、各類型文化產業從業人員都有機會參與繼續教育。社會辦學機構、行業協會的相關技能培訓應區別于高校的培養,其核心是實踐操作能力的提高,以及更新行業理念,接受行業新知識,達到快速提升員工的創新能力,因此,其主要針對企業的需求,舉辦各種特色培訓班,如非遺傳承人研修培訓班、傳統工藝振興計劃項目班等,形成特色培訓項目和培訓課程。

三、結語

人才是文化產業繁榮發展的第一要素,進一步發展西藏文化產業,使其成為全區的新興支柱產業,離不開人才資源的有效開發、合理配置。因此,西藏自治區應充分利用自身的文化資源優勢和國家的幫扶優勢,加強人才保障機制建設,以政府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形成文化產業人才的培養、引進和資源的動態協調機制,使西藏文化產業人才結構不斷優化,空間分布日趨合理,從而有效增強本地區文化產業發展動力,為實現西藏文化產業的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作者:黃林 趙毅 單位:西藏民族大學財經學院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