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農村城鎮化發展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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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農村城鎮化發展論文

一、我國農村城鎮化發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2013年4月9日同志在海南省調研時,談到了“小康不小康,關鍵看老鄉”。這番話道出了農村城鎮化發展的根本目的。農村小城鎮是城市的產業、文明、文化向農村輻射的基地,又可為農村提供勞動力轉移、人口轉移、產業升級、質量提高的空間載體,因此新型城鎮化的發展重心應是農村城鎮化發展。從我國國情出發,更適合推動“就地農村城鎮化”。農村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相互協調,發展現代農業,構建農業產業鏈,提高農業產業化水平,解決本地就業,實現“就地、就近農村城鎮化”,改變目前社會出現的“人口大流動、交通大運輸、家庭大分離”的問題。

二、我國農村城鎮化發展存在的制約因素

農村城鎮化是國之盛策,民之福生,在新農村建設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但長期以來,由于歷史原因和政策引導不足,導致農村城鎮化的發展總體水平仍較為落后,無法滿足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

1、農村土地流轉的制約因素

在農村,土地具有社會保障和就業的功能,是農民生活與生產的主要來源,土地被農民視為安身立命之本。當前農村土地流轉陷入困境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一是城鄉二元化結構導致了農村社會保障機制尚未完善,進城農民也沒有完全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二是企業面臨激烈的市場競爭壓力,企業經營效益不高,進城農民的收入不穩定;三是土地流轉形式單一,信息服務不到位,流轉操作不規范,沒有形成市場化運行的土地流轉機制;四是對于企業和大的承包商而言,由于農業生產投入多,農作物生長周期長,可能會面臨不確定的自然災害和市場風險,尤其是偏遠地區,很難激起他們土地流轉的熱情。

2、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制約因素

大量農村勞動力已經成為了城市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但他們卻被城市邊緣化,稱之為農民工,沒有真正地融入到城市生活中。一是由于進城農民沒有享受到與城市居民相同的福利待遇,其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就業農民無法市民化;二是進城農民文化程度和技能水平相對較低,在城市失業率居高不下,農村勞動力與城市勞動者就業競爭沒有優勢;三是就業農民所期望的工資待遇和權益維護,與實現穩定就業的需求之間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形成了短缺與剩余并存的現象,這些原因導致了部分就業農民處于城市與農村的游離狀態。

3、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制約因素

我國城市已經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而農村社會保障制度體系卻仍然比較薄弱。目前,我國農村養老保障是以新農保為主,以企業保險、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老年居民養老補貼制度為輔的多層次保障體系,實現了基本保障全覆蓋。但這卻是低水平的全覆蓋,一是農村社保的種類少,項目不全;二是農村社保的實際獲益非常有限;三是城鄉保障制度不統一,沒有建立城鄉保證制度統籌制度,尤其是失地農民生活保障沒有得到妥善安置,導致農民不愿放棄土地成為城鎮居民,進而導致農村戶籍制度難以進行。

三、我國農村城鎮化發展的對策

農村城鎮化建設應是以城鎮為軸心的、以便利交通樞紐為網絡、以農業水利為命脈、以集團經濟為主體多元化的生產和生活模式,形成新農村特色的城鎮群居體系。我國農村城鎮化發展是一個較為漫長的階段,必須長遠規劃、腳踏實地、因地制宜、循序漸進。

1、根據地區差異化分步實施農村城鎮化建設

我國農村是一個極為復雜、極為不平衡的特殊生活區和特殊勞動群體聚集地,由于受地理條件、人口分布、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等方面的影響,各地區農村城鎮化發展存在較大差異。因此,應先在經濟基礎較好的地區建設農村城鎮示范點,取得經驗和效果后再進一步推廣與實施,將農村城鎮化建設與推動農村勞動力的轉移、開展農民技能培訓、提高農民生活幸福指數等目標結合起來,完善農村土地流轉政策,實現農村土地使用權靈活合理流轉,集中農村土地資源,逐步形成農業現代化的集團經營模式,促進傳統農業向農業特色化、產業化和現代化方向邁進。

2、以縣域為單位先科學規劃再有序推進

隨著城鎮化的快速發展,單一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占全國總人口的比例不斷地大幅度下降,各級村、組集體面臨著規??s小的問題,土地粗放經營甚至土地閑置的現象日趨嚴重。應以縣域為單元,做好規劃與布局,首先,要對農民群體進行細分和推測,計算就地農村城填化的農民總數;其次,以縣為單元進行總體部署,在縣域范圍內,根據城鎮規模與人口比例集中建設數量確定的小城鎮;再次,要事先規劃好支撐產業,確定產業所能容納的就業農民數量,以及建設相應的配套生活設施,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務體系;最后,把握規劃原則,保護耕地,耕地是最珍貴的資源,一定要最大限度地少占耕地,還要建立完善的“進入和退出機制”,即對于進城后的農民應退出在原村的宅基地和住房,杜絕農民閑置大面積住宅不用的情況下又占據新資源的現象。

3、實施農村勞動力的有序轉移

由于城鎮化的高速發展,農民群體已經高度分化,大致為四類:一是以純農業為生的傳統農民,二是徘徊在在城鄉之間農民,三是完全脫離農業長期居住在城鎮的現代農民,四是生長城鎮基本沒有農村概念的新生代農民。要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的市民化,逐步解決現有2億多和每年新增1000多萬農民工的半市民化問題;統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按照分類推進的原則,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民工轉為城市居民,全面放開小城鎮的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小城鎮的限制。

4、建立完善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

隨著農村城鎮化的發展,有相當數量農村土地流轉與土地征用,農民賴以生活與生產的土地被流轉與征用后,就變成了失地農民。農民失去的不僅僅是土地,還有相應的生產方式與生活保障。解決失地農民問題首先要建立合理的征地補償和利益分享機制;其次,建立失地農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最后,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提高社會保障支出比重,建立定額補助、責任分擔、缺口自籌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平衡機制,探索可靠穩定的多渠道籌資機制和有效運營、嚴格監管的機制,促進社會保險基金平衡。

5、構建特色化、產業化、現代化、農村城鎮經濟模式

一是充分發揮當地農村城鎮的資源優勢,實施品牌戰略,促進優質農業資源向高端品牌化產業轉化;二是著力發展農村城鎮的工業園區,以工業園區提升資源集約利用,實現能耗綜合控制、產業集聚、延伸農業產業鏈,以工業化帶動農業產業化進程;三是將城鎮建設、市場建設、工業園區建設有機結合,實現對農村城鎮經濟的輻射和帶動功能,引導農村人口向城鎮有序流動,為工業化提供勞動力,為農業現代化、農業產業化創造條件;四是建立健全農村城鎮金融政策扶持體系,引導大中型銀行延伸至農村城鎮,并加快農村城鎮股份制銀行的發展組建步伐,拓寬農村城鎮資金供給渠道。

6、以信息化促進農村城鎮發展

一是利用互聯網、移動互聯網、云計算和物聯網等技術,依托通信網絡實現農業生產環境的智能感知、智能預警、智能決策、智能分析、專家在線指導,為農業生產提供精準化種植、可視化管理、智能化決策,實現農業生產技術、農業生產手段、農業經濟管理現代化;二是以信息化拓展農業產業化活動空間,增強農業生產經營能力,提升農業經營管理水平,提高農產品市場效率;三是圍繞農村城鎮的主導產業、特色產品等,建立交易平臺等電子商務系統,產品購銷信息,拓寬產品銷售渠道,促進城鎮企業與居民利用電子商務系統進行產品交易;四是通過信息化手段推動農村教育、健康醫療、社會保障等文體事業發展,促進農村城鎮管理水平,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教育資源共享,積極發展智慧醫療,提高農村城鎮的文化旅游服務水平,以信息化建設促進農村和諧穩定等。

四、結論

農村城鎮化是改變我國農村的傳統小農經營意識,剝離單位農民同土地直接的關系,構建以城鎮化為核心的多元化大集團經濟模式,集聚發展以工業為主體的非農產業,構建以養殖、種植為主體的農業現代化集團經濟模式,建設各具特色、功能異同的有中國特色“農村城鎮化”,形成農村勞動力的自由流動和市場組合,推動農業現代化、農業產業化和農民城鎮經濟的快速發展。

作者:杜永紅 宋建新 單位:西京學院 新疆喀什市農村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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