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路徑淺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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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路徑淺析

[摘要]根據《審計法》和《審計法實施條例》關于國家審計機關對內部審計工作實施指導監督的規定,從內部審計的現狀入手,分析國家審計機關對內部審計工作實施指導和監督的重要意義,提出國家審計機關加強內部審計指導和監督作用;《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也明確規定審計機關應當依法對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

[關鍵詞]國家審計、指導、監督、內部審計

2018年5月,主持召開中央審計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強調,要加強對內部審計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的力量,增強審計監督合力。2018年1月,國家審計署頒發了《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內部審計的各項原則和范圍,為深入推進內審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據。

一、加強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的重要性

內部審計是國家審計的重要補充,是審計“免疫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加強內部控制、完善權力制約和監督的重要手段及措施。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審計工作,要求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建立健全與審計全覆蓋相適應的工作機制,統籌整合審計資源,加強內部審計工作,充分發揮內部審計作用。當前,由于基層內部審計力量相對不足、業務發展不夠平衡、審計工作質量有待提高等問題。因此,強化國家審計機關對內部審計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已成為審計事業的一項重要任務。

二、當前基層內部審計面臨的現狀及原因分析

(一)內部審計機制不健全、內部審計獨立性不強。內部審計獨立性,是內部審計具有客觀性、權威性及公正性的必要條件。在基層部分部門、單位和企業事業組織建立了內審機構,但開展內審工作比例較低。一些已經設立的內審機構往往與財務部門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或是臨時安排人員開展內審工作,內審工作機制不健全管理混亂,不能充分發揮內審應有的作用。如:在基層鄉鎮(街道辦)內審機構與經管站合署辦公或內審機構與財政所合署辦公,這是普遍現象;在區直部門(單位)設立內審機構的也是多數與財務部門合署辦公。大大削弱了內審工作效果的發揮?,F狀存在的原因主要在于單位領導對內審不夠重視,內審工作缺乏組織保障。

(二)內審人員配備不到位。由于受單位編制職數的影響,內審人員配備不齊,導致大部分單位內審機構的工作人員由相關職能部門人員兼職,平時由于本職工作任務繁重,無暇顧及內審工作,內審只是掛名頂數并沒有實質性開展工作,滿足于應付;有的單位內審人員由財務科人員兼任,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使內審機構根本無法正常開展工作;還有一部分內審人員,或由辦公室或者紀檢人員兼職,他們缺乏相關專業知識和專業培訓,致使內部審計無法客觀公正地發揮內部審計監督評價職能。

(三)審計項目質量有待提高。由于基層內部審計工作范圍狹窄,內部審計工作大多集中在財務報銷、設備及物資采購、小型基本建設等方面,缺乏對經濟決策、內部控制、風險管理以及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有效監督;內部審計方式方法落后,只是開展單純微觀上的事后審計監督,對于宏觀上的、程序上、過程中的監督缺乏。同時,審計信息資源缺乏,審計信息化技術人才少,審計信息技術相對落后,審計手段有限,大多還是利用傳統的查賬、看憑證、查資料、實地抽查核實等手段,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增加了審計難度,而且審計的效率較低、準確率不高,審計監督面窄,直接影響內部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效果。

(四)內審人員業務素質有待提高。新時期內部審計不僅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必須具備包括會計、審計、內部控制的檢查和評價等專業知識,而且還需要具備開闊的視野、豐富的管理經驗。通過對基層內審人員狀況調查統計,大部分內審人員基本都具有財務工作經驗,但對于相對系統全面的審計知識和審計專業技能缺乏,內審專職人員較少,兼職人員較多,后續培訓教育不足,內部審計信息技術掌握不全面,對當前國家法律法規、宏觀經濟法規政策把持不準,如信息化技術、大數據審計、績效審計等方面的知識欠缺,制約了內部審計工作的開展。

三、加強對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的措施和方法

轉變審計理念,創新內部審計方法,持續加強內部審計的指導和監督,促進內部審計適應經濟發展的新常態。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在促進單位規范管理、防范風險、完善治理等基礎性和源頭性作用,拓展審計深度和廣度,在提高資金利用效益和反腐倡廉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一)要加強對內審工作的領導。國家審計機關要指導和監督各部門、單位加強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領導,推動地方政府出臺推進內部審計工作的辦法,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切實把推進內部審計作為構建單位或組織“免疫系統”,促進規范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工作來抓,確保內部審計制度建立和工作開展,支持內部審計人員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

(二)要加強對內審工作的計劃管理?!秾徲嬍痍P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規定審計機關要“指導內部審計統籌安排審計計劃,突出審計重點”。因此,內審計劃的管理要有長遠計劃,也有近期目標,做到長短結合。每年、每月的工作要有計劃和安排,要按事情的重要程度來決定做事的主次和先后順序。內審工作的安排要合理有序,根據事情主次和輕重緩急做好工作計劃。對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要合理安排開展審計,促進熱點難點問題盡早化解,充分體現內審工作的有效性。

(三)要加強內審工作質量的管理?!秾徲嬍痍P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審計機關可以采取日常監督、結合審計項目監督、專項檢查等方式,對單位的內部審計制度建立健全情況、內部審計工作質量情況等進行指導和監督。”故審計機關要及時指導內部審計開展工作,通過開展審計質量檢查等措施,指導內審人員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解剖分析,把問題落實到工作實際中,把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避免屢審屢犯問題;要指導內審人員轉變審計理念,實現審計工作由查錯糾弊向績效型審計轉變,重點向內部控制評價、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管理審計等領域拓展,從傳統的財務收支擴展到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不斷提高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效果。要督促審計整改,加大內審成果運用。督促單位建立內部審計整改長效機制,加強管理,堵塞漏洞,從源頭上有效遏制“屢審屢犯”現象的發生。

(四)要加強內部審計人員培訓工作。一支高素質內審工作隊伍,是內審工作有效開展的保證?!秾徲嬍痍P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第二十四條也規定“審計機關可以通過業務培訓、交流研討等方式,加強對內部審計人員的業務指導。”學習培訓是提高內審人員素質最有效的途徑。審計機關在實施的大型審計項目時分層分類抽調相關內審人員全程參與審計,采取以審代訓的方式,對內部審計人員“手把手”的現場培訓,讓內審人員在審計實踐中掌握審計程序,接受審計新理念、新方法,培養審計敏銳洞察力、判斷力,以及嚴謹的審計工作態度和審計職業道德。審計機關主動指導內部審計工作開展。如“機關單位開展下屬二級單位財務收支管理審計、區醫院開展的藥品(藥庫)專項審計調查”等。從審計程序上,審計思路、方法上、法規適用上,審計報告撰寫技巧上,完善單位內控制度上加以指導,使單位內審工作逐步走上規范。

作者:柴德娟 單位:山東省濱州市沾化區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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