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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財務會計是一個企業的核心部分,它能體現出該企業的經濟水平和運營狀況,以及發展趨勢,加強對企業財務會計的管理能有效地使企業秩序得到規范,使企業能夠長期發展。一個企業財務會計的職業道德高低和個人素養的高低決定著該企業的發展方向,這就要求財務會計人員設置專門的監管方案來管理企業的財務,從而形成規范的管理體系。財務會計的企業內外兩種監管形式能使企業高效的運轉、維持,但在監管方面,企業還沒有形成相應的監管體系。
關鍵詞:國有企業;財務監管;體質分析;措施
引言
國有企業經營模式具有多樣性,在企業正常運營的過程中,需要多個部門的共同參與,企業帶動各個部門的主動性,發展經濟的同時也存在著許多問題。在財務會計進行財務工作時,會存在算錯等現象,使數據出現差異,使得企業的資產得到損失,從而,造成國家、企業、人民的利益得到損害。因此,對財會實施監管方案,構成完善的監管體系,對企業資金的流轉有著重要的影響,也能制止資金濫用、違法亂紀現象發生,對國有企業的發展起著決定性作用。
一、我國國有企業財會管理監督體制的不足
(一)對國有企業財會管理監制的力度較弱。在傳統的監管體系中,我國國有企業的管理權在管理部門手中,在對大型財務進行決策時,具有話語權的大多是管理部門董事會成員,在管理部門和董事會意見一致后,便實施具體方案。除此之外,管理部門還參與國有企業的其他事宜,在投資、兼并、收購中都有所參與。國有企業雖然設有監理會,但在具體實施中,監理會的職權得不到真正的發揮,沒有權利監管管理部門和董事會,所以,在進行大型決策時,管理部門和董事會才是掌握大權的兩方,監理會只是空有其名。監事會在涉及財務的重大決定中發回不到作用,從而才虧的監管體系成為了擺設,無法發揮真正的職能。
(二)企業中的財務信息管理不當。以目前的國有企業形勢來看,財會部門無法合理的管理財務信息成為了較為普遍的問題,而這一問題主要存在的原因是企業內部各個部門的財務信息得不到溝通,或信息交換時間不及時,從而影響財會信息統計的時效性,逐漸的導致財會部門和其他各個部門信息脫離。除此原因之外,部分企業為了減少成本,使企業的經濟發展效率提高,會將企業的財務信息進行掩蓋或修改,進行財務造假,通過虛假的信息為企業帶來更多的利潤,影響國有企業的形象。但是,這種做法使企業進入惡性循環的現象,也使國有企業的資產流失嚴重。這種惡劣的現象使企業并帶來了高效的經濟,但也為國家帶來了經濟的危害。
(三)對企業財政信息監督力度較小。在實施國有企業的管理辦法時,經常會出現人和委托人財務信息不一致的現象,這種現象使財務信息不真實,或使虛假的財務信息被掩蓋。國有企業在進行交易時,經常出現業績造假、輸送利益的現象,這時就通過業績來偽造或虛構虛假的交易信息,使財務出現狀況,出現漏洞,而財會部門為了避免不必要的事情發生,將這種現象持續掩蓋,這種行為使國有企業資金流失嚴重對國有企業的可持續發展造成了影響,損害了國有企業的名譽。因此為了避免這種現象的發生,就應該從根本解決問題,加強管理制度,使審計財政的職能能夠充分發揮,嚴格核對財務交易信息,保證國有企業向健康、積極的方向發展,實現國有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四)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以當前我國國有企業的形勢來看,目前財會監管體系尚不完善,監管方案過于傳統,監管力度得不到實施,機構和各個部門之間的監管工作落實不到位,監管職能得不到充分的發揮;除此之外,企業監理會和董事會的職能沒有明確的定位,董事會的內部結構不清晰,無法實現職能獨立,存在董事會干預監理會職能的現象。由此可見,我國國有企業內部結構不夠完善,高管部門嚴重影響財務監管部門的工作,監管部門構成了體系后無法展開實際實施,監管部門如同擺設,發揮不了作用。
(五)企業內部財務監督崗位職責不明確。在現有的監管體系中,沒有明確財會的正確定位,審計機構的定位也沒有得到明確的指示。除此之外,上級領導約束著財會部門的監管工作,使得國有企業的財會監管崗位職能不明確,監管部門本身定位不明確,監管部們在董事會之下,無法有效展開監管工作,或存在越級的現象,這在極大程度上造成了部門之間混亂的現象發生,對監管工作的順利開展有一定的影響。
二、財會監管體制的構建與改革措施
(一)加大政府與國家對國有企業財會監管的力度。只有政府和國家參與國有企業的財會監管工作,國有企業的監管體系才能構建完善。國有企業建立財會監管部門不僅需要國有企業內部的參與,還需要國家和政府的支持,為了保證財務的真實性,政府可以建立有關監管部門,直接監管國有企業的財務狀況,資金走向,使監管體系在政府的帶領下都得到發揮,也能與企業內部部分分離,成為獨立的,不收任何部門約束的部門,同時也得到了法律的保護,國有企業的全部資產都屬于國家,政府參與財會的監管合情合理,國有企業的所得資產的受益人屬于人民。政府參加國有企業的監管,就是在維護公民的利益。政府建立監管部門做到公平、公正、公開,讓那個社會的每一個階層都能參與到監管工作中,維護監管的權益,使自身的權益得到保障。
(二)建立健全較為完善的國有企業內部財務管理監督體制。除了政府參與監管外,國有企業自身也要定期進行自我檢查、自我核實。企業的有關部門要根據目前企業自身的情況,以及經濟能力對已有的財會監管體系實施創新改革,完善監管體制,對具體部門也要制定相關的制度,并監督部門按照制度規定展開工作,例如事前嚴加控制,時候積極確認等。與此同時,企業內部要加強員工的素質培養和專業能力,在進行人才招聘時,制定考核項目,在人才入職后,定期做培訓工作,積極完善管理體系,加強管理制度,保證每位工作人員的自身素質。同時,在將還人員進行信息核對時,要反復核對資金信息,保證財務信息是真實合理的,在落實財務工作時,要認真調查資金流水信息,在核對財務信息后,要對涉及到的各項工作內容進行反復確認,確保核對的全過程沒有失誤發生,防止后期的交接工作出現失誤,出現一步錯步步錯的現象。
(三)建立相關財務風險防范機制。在政府和企業自身同時監管的基礎上,還需要得到國家的支持,也就是國家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來約束財會的工作,從源頭制止財務意外的發生,從而更好地實施財務監管工作。例如:在國有企業中聘請法律顧問,建立合理的法律結構,對監管部門加以法律保護,使監管國能夠高效順利的進行。在特殊情況下,一些財務的投資難免會出現超出預估范圍的情況,這是就應該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對財務投資進行控制,或調查欠款去向,追究相應的責任,在國家已經給予警告的仍然給企業帶來重大財產損失的人員,依據相應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偠灾?,在發生風險之前制止風險,風險才能避免,預防措施能極大地減少國有企業的損失。
(四)健全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法人治理結構對于國有企業的財務監督管理體系的建立、運行、和完善起到了極為重要的作用,是企業中必不可缺的組織結構。因此,改進和完善法人的治理結構對財務監管工作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能更保證監管工作更加合理、高效、科學的完成。改善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的前提是要了解董事會的結構,合理、科學地明確董事會和監管會的定位,劃分各自的職能和權利,與此同時,要明確董事會成員的結構,劃分他們的職能。董事會是國有企業的最高管理階級,手握企業的大權,所以,董事會的結構是否合理,是否完善,決定著財務監管工作能否順利進行。在政府對董事會結構進行規范時,要充分了解董事會各個成員的職能和權利,這決定著財會的監管部門能否實現獨立,能否獨立的展開工作。在劃分好監管會和董事會各自的職能之后,國有企業應該發揮監管會的職能,并合理利用。監管會在財會監管中起著重要的作用,是國有企業不可或缺的監管部門,它對資金的調動進行監督,對資金的明細進行統計,對企業的發展進行監督,這樣才能體現監管會的作用,將監管的職能有所發揮,保證財會管理能夠有效地進行。除此之外,在進行職能分工時,要將董事會和監管會的職能進行明確的劃分,讓董事會實施決策權,讓監管會實施監督管理權,避免二者的職責重合,明確各自的職位,使財務管理能和企業的經濟發展結合到一起,加強財會和各個部門的交流,以此來加強企業的效率,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
三、結語
為了國有企業能夠有秩序的進行工作,財會管理明確,強制性實施監管體系是維護企業的重要方法,現階段我國的監管體系中好巽在一些問題,如財會部門無法保障財務信息的真實性、企業領導財務狀況、重大財務由董事會決策等問題,這就需要財會部門進行強有力的實施,改善監管體系,能有效解決我國國產企業財務監管工作職能不明確,財務監管機構拒絕承擔自身責任等難題,對此,國企在構建監管體系的同時,也應該不斷完善監管體系的具體實施方案,制定具體實施框架,從而建立獨立的監管部門,使監管工作能夠有效的實施。加強企業和政府的交流,政府的政策企業工作中,加強監督力度,制定風險方案,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實現國有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唐致霞.淺談國有企業集團財務管理與控制體系[J].中國商界,2009,000(007):158-159.
[2]孫懷啟,盧曉梅.委托理論與國有企業財務會計監督體系[J].審計理論與實踐,2001,08:50-51.
[3]龔小琴.淺析國有資本運營公司財務監督重點及措施[J].百科論壇電子雜志,2019,000(014):485.
[4]陳燁.關于國有企業新會計制度下財務核算管理模式的探討[J].經濟技術協作信息,2020(13):67-67.
[5]范紅旺.淺談國有企業財務管理中的監督體制研究[J].經濟,2016(12):00098-00098.
[6]童冠華.淺談新形勢下國有企業會計監督體制的構建[J].財經界(學術版),2013(15):160-160.
作者:宋麗穎 單位:山東招標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