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問題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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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問題與對策

摘要:伴隨著網絡科技日新月異的發展,網絡金融產業也隨之興起,支付寶、現金貸、人人貸等出現在公眾的面前,給中小型企業的發展和個人的生活帶來了很多便利,但同時它們也是一把雙刃劍,有利又有弊,雖然給人們帶來了很多方便,但是也給網絡金融市場的監管帶來了一定的沖擊。綜觀我國的法律制度,在該方面的規定是十分匱乏的,這嚴重影響著我國網絡金融市場的正常運行。為此,本文對網絡金融監管的法律問題進行探討,以尋找解決問題的對策。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問題

1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的現狀

1.1互聯網金融模式

互聯網金融模式的出現是由金融信息的滯后性引起的。隨著時代的不斷進步,這種信息的滯后性更是刺激了金融中介服務行業的橫空出世。目前,金融中介服務行業可分為兩大類,即“資本市場”和“商業銀行”,它們都是向傳統金融行業靠攏的,但是網絡金融的出現,令許多學者一致認為,它是傳統金融行業之外興起的第三個金融模式。但是,互聯網金融服務種類的劃分是根據他們目前所從事的行業來進行的。綜觀我國當前的網絡金融模式,對網絡金融模式種類的劃分并不能涵蓋全部的網絡金融模式。

1.2互聯網金融主體

一些傳統的金融機構,如基金公司、證券公司等作為主要的參與者,活躍在現代的互聯網金融中。以傳統的金融業務為基礎,互聯網金融建立了起來,然而當它從互聯網領域重新過渡到金融領域時,采用了截然不同的手段進行角逐。如果對我國目前的互聯網金融機構進行分類的話,可以將它們劃分為“第三方銷售商”“互聯網金融企業”“互聯網中介企業“這三大類。

1.3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速度

互聯網金融從出現到發展起來,僅僅用了短短幾年時間。然而,它現在卻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如當前的網上支付、網絡融資等金融范疇。特別是中國人民銀行對支付寶這類第三方支付平臺給予了擁護后,互聯網金融行業無疑是蓄勢待發。另外,支付寶從“余額寶”業務運行后,憑借其豐厚的盈利,靈活的周轉資金等優點,在社會上推廣后招攬了大量擁護者和支持者,推動著互聯網金融以勢不可擋的趨勢向前發展。

2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方面的法律問題

2.1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方面的立法缺陷

雖然我國的互聯網金融市場發展速度較快,但是卻沒有完善的上層建筑———法律制度與其相配套。就目前來看,我國的立法在互聯網金融市場監管方面的規定主要包括以下三種:一是法律法規類,主要有《保險法》《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監督管理條例》;二是部門規章類,主要有《貨幣市場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三是規范性文件類,主要有《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等。通過上面的立法規定,可以將我國關于互聯網金融監管方面的立法大體劃分為兩大模式:1、傳統金融立法,它主要是在傳統金融下進行的;2、專項立法,主要是在傳統金融模式網絡化之外的互聯網金融模式下進行的。它們對“混合經營”模式的監督和管理難以適用,不能涉及互聯網金融的所有領域。

2.2我國的法律監管體系不完善

(1)現在的互聯網金融監管工作在傳統的金融模式的“分業監管”下難以開展。因為一些網絡金融公司沒有確定其監管主體和相應的監管手段,進行非法集資,資金逃逸現象十分嚴重。(2)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執法不公平公正。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經營方式是“混合型”的;其次,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方式采取的是以“分業監管”為主的方式;最后,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方面的法律制度不完善,金融監管的主體和方向沒有明確。

2.3政府介入金融監管存在困難

(1)政府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不僅要為金融的創新制造合適的環境,而且要預防創新累積所爆發的風險,這就要求政府必須建立以系統性風險為導向,具有靈活性、適應性和彈性的監管機制。(2)政府不僅要預防風險而且還要適當地放權,合理用權,屬于自己管的主動管,不歸自己管的交給別人管。(3)在監管方面將網絡金融引入法律約束的領域的同時也更容忍創新活動可能導致的問題。

3完善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的應對措施

3.1進一步完善互聯網金融監管的法律法規

為解決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立法方面的問題,我們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第一,對我國互聯網金融中的一些重點領域進行立法,主要集中在“網絡安全”“非法集資的法律邊界問題”“債權轉讓”等問題上進行立法,相關部門來新規定的法律規范。第二,不僅要預防風險,還要保護創新機制。就拿美國為例,它采用的是一種滲透性的金融科技監管體系,對不同的領域規定不同的負責人和監管秩序,雖然對保護市場安全發揮了有效的作用,但是卻抑制了網絡科技的發展,缺乏創新機制。由此可知,互聯網金融市場的發展在我國政府的引導下,要宰相肚里能撐船,秉承包容的發展理念,促進創新和安全平衡發展。第三,在實踐的基礎上,對法律零區域進行相應的彌補,系統化地規定目前的金融行業監管規范。

3.2協調互聯網金融的監管體制

混合經營是互聯網金融的主要特點之一,如果只是從分類監管這一方面出發,容易導致監管不到位的問題?;诖吮锥耍艺J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完善:首先,要對金融市場的監管負責人和職責范圍進行確定。《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的,只是對有關監管職責進行了大概的分類,對于一些具體的措施并沒有規定。目前,應該以現有的監管分工為出發點,對互聯網金融監管有爭議的部分進行整理,明確各部門相應的監管職責,避免推卸責任。其次,確定監管原則。規定與創新齊頭并進,平衡規范弊端與互聯網創新發展這兩者的關系,從統一性角度出發,同步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的監管,不可以片面對待。從微觀與宏觀兩角度相結合的原則出發,不僅要指引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方向,也要具體對焦點問題進行規定。最后,平衡金融監管部門的執法。雖然相關立法明確了監管主體,但是對于各部門之間的分工沒有明確的規定,因此,有必要成立專門的執法隊伍,設立執法信息交流平臺。

3.3確立行業監管與行業自律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的成立標志著“互聯網金融標準體系”已經基本確立;因為一些重要的企業了解其所在行業的交易內容和交易對象,所以其金融活動信息的不對稱性要遠低于外部金融機構。在對數據庫有效利用的情況下促進產業鏈條中金融業務的發展,要注意以下三個方面:首先,將產業鏈條中的上線企業和下線企業的交易往來信息進行整理,通過企業的數據信息,設立產業鏈條金融業務方面的數據庫;重視網絡數據的安全性,將信息隱私與數據安全作為重點保護對象;通過云計算、大數據挖掘等前沿科技,不斷開發和利用數據資源,并提高其水平。其次,創造有特點的產品。產業鏈金融業務應創造出自己的具有特點的產品,打造屬于自己的品牌,應從以下三方面出發:將系統內金融單位作為開發主體,建立融資產品和增值服務相配套的有特點的產品模型;為了滿足產業鏈相關企業對金融服務的要求,將其引入外部市場;金融產品開發的最終目標是實現網上操作。最后,創新經營模式。建立統一的數據資產經營模式。在一些核心企業的各業務部門、專業部門之間建立統一的資產經營模式,實現數據資源共享,促進專業部門的合作和業務發展的互補,從而使數據資產的利用效率提高。設立服務平臺,集中式地對產業鏈條金融業務進行管理。梳理產業鏈,形成一個以客戶為導向和市場化服務的體系。在市場化競爭中逐漸適應下來,通過市場化的方式推動產業鏈金融業務的發展,既不影響產業公司公平公正地進行招標,又可以避免過度營銷給企業主營業務帶來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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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姚麗芳 管洪廣 單位:河北經貿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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