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政策性經濟法論文

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我國政策性經濟法論文,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我國政策性經濟法論文

一、經濟法與經濟政策的區別與聯系

經濟政策不同于經濟法,其不屬于法律的一種,只是在執行經濟政策的時候為了使其內容更加規范,和行使過程中有相應的保護一般會制定相應的法律賦予其真正的法律效應。作為國家計劃以及各種調節手段的中介,經濟政策具有分解計劃中所規定的經濟發展總任務和實現各種宏觀調控總量指標的能力,對各種方面的基本行為方針與準則都能直接的發揮出調節的作用。經濟法與經濟政策在概念以及行使上都具有較大的差異,兩者雖在字面上較為相近,但絕不能混為一談。經濟政策作為經濟法內容以及性質的一個重點,兩者之間存在著必然的聯系,其中絕大部分的經濟法都是透過經濟政策所體現出來的,經濟法與經濟政策兩者之間存在著互動性,相通性以及同一性等內在的聯系。

二、經濟法的政策性特征

經濟法具有三大明顯的性質特征,第一經濟法具有系統性,上層建筑直接能反映現代社會經濟條件下經濟關系的綜合性以及其系統性都是由經濟法所呈現。經濟法在現實的社會經濟物質生活過程中滿足了社會以及國家對于經濟關系,經濟法制建設等方面進行全面,綜合且具有系統性的調整,為現實的經濟生活中所產生的具體問題,或是具體的權益糾紛中帶來有法可依的解決辦法,但經濟法所設立的最主要根本點是為經濟的運行過程中關系到國家經濟利益,或是社會整體利益的經濟活動,以系統的理念實施全面實時的宏觀的,系統性的協調。經濟法第二個顯性質就是其具有社會公益性,而經濟法的社會公益性主要由國家做出的經濟協調調控所體現出來。作為調整國家在協調本國市場上經濟活動過程中所發生的經濟關系,經濟法需時刻秉著社會責任的理念思想,以社會經濟利益為基準點,凸顯其應有的社會公益性。政策性是經濟法中最為重要的一個性質,主要從政策法律化,法律政策化以及法律政策相互混合這三個方面表現出來。一個國家內的經濟生產活動往往最先是以政策先行,最后慢慢為了政策的規范性和合法性,才賦予其應有的法律效力。瞬息萬變的經濟生活,讓成文的經濟法具有為此經濟活動相對穩定的特性,同時也不失一般法律所具有的一般特性,在這樣的情況下,國家對于經濟生活的及時調控,受到法律滯后性的約束,這就需要在法與經濟之間建立新的參量—經濟政策,經濟法與經濟政策之間也由此而有了緊密的聯系。而法律政策化就是同政策的法律化相對而言的,指法律具有了某些政策性的特征。法律與政策相互間的混合性作為第三個方面表現出經濟法政策性,這一里所說的法正混合簡單而言就如,現代國家廣泛運用的經濟政策,包括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外貿政策、競爭政策、消費者政策等,幾乎滲透到國家經濟生活的每一個領域以及經濟法的每一個部分和分支,這些政策已經不是傳統意義上的“政策性的政策”,而是具有巨大影響的,對法律體制具有“補漏”和“緩沖”價值的政策。經濟法政策性的特征要求經濟法成為實現我國社會經濟政策的法律形式,經濟法將隨著社會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而日趨成熟。

三、經濟法在政策分析中的具體表現

近幾年,經濟法在政策分析下在關乎民生,社會利益等社會經濟建設發展過程中都表現出至關重要的作用。如現社會較為關注的房地產問題,在經濟法在房地產調控政策中最為鮮明的表現就是現在大家熱議的“限購令”。從“限購令”的內容以及其內容可以看出,“限購令”是由政府所制定,但其所制定的程序上會不同于其他的行政法規或是政府的規章。“限購令”推出所有具有的政策相對而言更具有靈活性的特點,而從其所表現的內容上看,其實質上是對購房者,或是針對一些炒房者在消費權利上的直接約束,具有經濟法的規則性特點。從其實施的主要目的上也可以得知,“限購令”就是政府對房地產調整控制所使用的一種宏觀調控手段,主要時能到達抑制房價高漲所采用的臨時性措施,完全符合政策的特點,從內容和目的上看表明了“限購令”即法律的特點,也具有政策的特點,是經濟法在政策分析中具有代表性的一項調控措施。

四、結語

伴隨社會經濟生產活動,以及各個產業的轉變,調控社會市場經濟活動越發注重規范性,系統性以及其政策性。透過政策分析所實行的經濟法,落實經濟法能發揮出其給予社會經濟活動所帶來合理有規則的經濟調控,實時全面的調控各項經濟活動,保障社會,人民以及國家的經濟利益的作用,也是為了避免經濟危機的再次來襲的重要前提調控措施。

作者:李黔豫 單位:貴州廣播電視大學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