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功能理論下高等教育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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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功能理論下高等教育論文

一、帕森斯的結構功能主義理論

1902年,塔爾科特•帕森斯出生于美國科羅拉多州的一個中產階級家庭,其父親是美國圣公理會的一名牧師,后擔任俄亥俄州瑪麗埃塔學院院長。1920年,帕森斯進入美國阿莫斯特學院學習哲學和生物學。在學期間,受到經濟學家漢姆頓教授的影響,他對經濟學思想和社會學產生了濃厚的興趣。1924年獲得文學學士學位后,轉入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深造。在英國,他在L•T•霍布豪斯、金斯伯格和莫林諾夫斯基的指導下學習,一年后,轉入德國海德堡大學撰寫博士論文,并在那里受到了韋伯和馬克思理論的深刻影響。1927年,他從海德堡大學獲得博士學位后,回到美國并在哈佛大學經濟系從事教學與研究工作,1931年開始在哈佛大學社會學系講授社會學,1944年起任哈佛社會學系教授,1946年出任社會關系系主任,1973年退休。期間于1949年擔任美國社會學會主席。1979年在德國慕尼黑逝世。帕森斯一生致力于在早期功能主義理論的基礎上,構建一個包羅萬象的、宏觀的社會體系理論,并將這一社會體系簡化成理論模型,用于分析各類社會現象;他樂觀地將社會看成是和諧的、功能明確的、均衡發展的宏觀系統;這與他所在的社會歷史環境密切相關。1937年,帕森斯首部有影響力的著作《社會行動的結構》問世,此書把韋伯、迪爾凱姆、帕累托、弗洛伊德等各理論家的思想綜合起來,以科學和唯意志論的視角去理解,“國家社會主義何以作為民主的社會行動結構的對立面”。此書在當時并沒有得到以經驗主義為主流的社會學界的認可,從20世紀40年代開始,它逐漸受到廣泛的重視,因為它為二戰后的社會學家提供了一種答案,以回應如何用有關社會行動結構的理論去解釋恐怖政權的問題。從二次世界大戰后到六十年代,美國的實力在戰勝國地位基礎上進一步增強,并進入“后工業化時代”平穩發展的時期。美國在戰后這段時間內,以最民主、最穩定的工業社會的姿態出現在世界上。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帕森斯的結構功能主義理論逐漸成熟,他在1951年發表的《社會體系》和《行動的一般理論》,1956年的《經濟與社會》,以及1960年的《現代社會的結構與過程》,從社會系統的結構及其功能的角度,發現行動系統內部各因素的相互關聯,并提出了分析社會發展的結構功能視角。20世紀60年代之后,美國國內各種矛盾凸顯,社會各類沖突不斷。此時,社會學界批判帕森斯的聲音開始出現,主要集中在批評他忽視了沖突與非均衡的社會現象。針對這樣的情況,帕森斯在晚期著作中借鑒生物進化論提出了社會進化模型,在其1966年的《社會:進化與比較的觀點》和1971年的《現代社會體系》等著作中,通過描述社會的分化、適應的升級、包容與價值的普遍化,達到社會變遷與進化的效果。帕森斯的主要理論體系主要可以分為四個部分:

1.社會行動理論

帕森斯把社會行動系統作為研究社會發展與變遷的基本單位,“分析社會系統可以分為四個范疇:界定組織目標,并使用其合法化的價值系統、關系到資源流通的適應機制、與目標實施直接過程機制有關的工作法則以及整合機制”。也就是在行動系統中,有四個因素發揮著影響,即行動者、目標、限制條件以及價值規范。其中,行動者代表在行動單元中作為行為主體的個人或組織系統,其主要特征是“自我”,而不是人的個體,是主觀的意識。目標,指行動系統本身期望達到的未來的狀態,并由行動者通過意識和行為去實現。限制條件,是行動系統所處的外部環境,其又分為兩個方面,行動的條件和手段;其中,條件是行動者不能控制的客觀因素和環境,它通常在目標之外甚至在與目標相反的方向存在;而手段是可以通過行為者的主觀意向予以抉擇。價值規范主要涵蓋了思想、觀念和行為取向,通過合法性引導行動者選擇自己行動的目標和手段。這四個影響因素中,限制條件和價值規范影響著行動者對于目標的選擇。在帕森斯唯意志論的理論體系中,價值規范比限制條件具有更重要的作用,影響力也更大。帕森斯在這一早期的理論中,將外在的環境與價值規范內化成行動者的主觀意志,并通過主觀意志來影響整個行動系統的發展。在以上四種因素的影響下,任何行動系統包含著四個子系統,即文化系統、社會系統、人格系統和行為有機系統。文化系統指系統內人們共同認同的價值體系和文化傳統,如宗教信仰、語言、民族習俗等。當全社會的價值觀被其成員所內化,就產生了“社會化”,從而形成維持社會穩定發展的內在聚合力。社會系統是由多個行動者之間的相互作用和關系組成,其基本單元是角色而不是個人。社會系統是帕森斯在結構功能主義理論中重點描述的概念,社會系統中各個不同角色發揮的作用,也突出體現了一個系統中不同角色之間功能的區分,它論及不同人們之間的互動,是指人們的相互依賴。人格系統指系統中的個人所擁有的性格和社會屬性,從而決定個人的需要、動機和態度。行為有機系統是后期添加進來的一個概念,指的是從生物學的角度來看待擁有生物特性的行動系統單個組成體-個人。在這一理論框架中,帕森斯側重描述四個系統之間的關系,當各子系統之間的關系和諧而穩固,就形成了行動系統的制度化發展模式。這種制度化是在文化系統的內在作用下,其他三個子系統合法存在的關系。

2.模式變量分析法

在分析行動系統及其子系統時,帕森斯提出了“模式變量”的方法,用于剖析行動系統。這一方法類似于“二分法”,也就是非此即彼的方法,當行動有機體面臨選擇時,其價值取向會發揮引導作用,使其在兩個極端中間做出選擇,最終決定行為的方向。這五對模式變量包括:情感中立性-情感性,表示在行動中,行為體需要表達自身感情還是去除自己的情感因素。比如,在家庭生活中,夫妻之間或父母對子女需要表達情感性;在醫院或學校中,醫生和教師的工作需要不添加個人的情緒,公平地對待其服務對象。自我取向-集體取向,是指在選擇過程中,首先考慮個人因素還是集體的利益。在商業行動中,行動者首先會考慮個人的商業利益,人們也普遍期望公務員在其工作和決策過程中,能夠以廣大人民的集體利益為出發點。普遍性-特殊性,指行動中以普遍的一般性規范為基礎,還是以某人的特殊社會關系或者以具有某個群體的成員資格為基礎。在現實生活中,如何避免特權階級,從而用普遍的規范約束其行為是對這一變量的體現。自致性-先賦性,指人們的發展道路是以起先天賦予的性別、年齡、種族、家庭背景等的因素為主要基礎,還是依靠自身的努力和后天取得的成績來進行發展。專一性-分散性,指人或者行動系統之間的關系是在某一特定領域還是可以在廣泛的基礎上建立。如朋友關系是一種分散性的關系,而醫生與病人之間的關系則具有專一性。帕森斯上述五種模型因素是其唯意志論分析方法的具體體現,表現了他的潛在意識是將社會看成是向著普遍論、表現、特定關系與情感中立的方向發展。行動系統中的文化系統、人格系統、社會系統和社會有機體系統,在相互影響和選擇的過程中,都需要用到以上五個變量來進行決策,這構成了帕森斯行動系統理論中分析框架的重要維度。

3.AGIL模型-交換模型

在社會行動理論的基礎上,帕森斯在理論發展后期,提煉出了一個更加抽象和簡明的理論模型。他將行動系統的四個子系統賦予了不同的功能,用以維持整個系統的協調發展。這四個方面代表了與思想關系和物質關系不同的接近程度,意義在于以最有效和可能的方式綜合了唯心主義和唯物主義的傳統。這一模型被帕森斯稱為交換模型,后被他的學生們命名為AGIL模型。這四個方面的功能包括:適應功能(A:Adaption),指適應并利用外部環境以從中獲得工具和資源來實現系統自身的目標,外部系統是一種客觀存在,積極樂觀地或消極被動地適應環境都是必須的。在行動系統中,適應功能對應行為有機系統。達鵠功能(G:Goal),指明確系統的目標,并利用資源達到這一目標。在行動系統中,人格系統通過其具有的性格和社會價值觀來確定系統的目標以及通過不同途徑從環境中獲取資源達到這一目標。整合功能(I:Integration),指在行動系統中協調各個子系統之間的關系,使系統能夠有效地發揮其功能和作用。社會系統通過制度和規范協調不同方面的關系和利益,達到行動系統中不同因素的團結,來發揮整合的作用。維持模式功能(L:La-tence)通過共同認可的價值體系,來維持現有系統的運轉模式。在行動系統中,文化系統通過最主觀的方法發揮著維模的作用。但是由于價值體系在很大程度上受外界物質條件的支配,所以這一功能也是意志論與唯物主義共同作用的結果。AGIL模型除了在宏觀層次對行動系統進行分析之外,也可以被用來分析每一個子系統,即子系統內各因素之間,也存在這一種四分法的功能劃分。帕森斯在他的理論中,重點分析了行動系統中社會系統內部的AGIL功能。社會系統中不同社會組成部分通過具體的表現形式對應了這四種功能,分別是:經濟發揮適應功能,政治發揮達鵠功能,規范用于整合,價值觀可以維持模型。在社會系統的這四個子系統都生產明確的產品-金錢、權利、法律和宗教信仰。這些產品作為輸出品,被輸入其他系統發揮作用,從而使四個子系統之間存在邊際交換資源的現象,一個子系統同時接收其他三個子系統的輸入和影響,同時也影響著其他三個子系統。只有這種資源交換達到和諧狀態,整個系統才會發展和進步。因此,帕森斯將這一理論稱為交換理論。

4.社會進化理論

在帕森斯結構功能主義的分析架構里,著重討論了行動系統或社會系統的均衡狀態,將系統看成是靜態的、以主觀導向為主要發展動力,卻忽視了社會沖突和進化的一面。面對這類批評,帕森斯在理論發展的后期,在AG-IL模型的指導下提出了社會進化理論,分析社會的變遷。根據帕森斯的理論,四個子系統之間是相互依賴的能量交換的關系,如果子系統之間能夠達到能量供求的平衡,系統處于穩定的狀態。但是,如果一個子系統不能夠得到自身發展充足的資源供給,其在整個系統中發揮的作用將不穩固,同時其內部子系統之間也會產生不穩定的情況,從而引起沖突,引發系統結構的變化,導致社會的變遷。帕森斯將社會進化分為四個過程:分化、適應力提高、包容和價值普遍化。分化的定義是“一個社會系統中的一個單位或結構分成兩個以上的單位或結構,其特點和功能意義與原來不同”。適應力提高是子系統分化的結果,分化是適應外部環境和對資源不均衡狀態而做出的反應,合理的分化是為了使系統更具適應性。包容是系統發揮了整合功能,接納新的子系統和組織,使基礎更加穩固、效率更高。價值普遍化是將新的單位和組織的存在變得合法化,使社會和個體接受并發展出一套新的社會價值觀,從而使進化后的社會變得更加穩固。帕森斯的理論使結構功能主義理論系統化并且完整地進行呈現,可以算作世界社會學的開端,他將相對來說彼此隔離的經典歐洲社會理論揉合成一個前所未有的統一框架,他在半個多世紀里都居于近乎統治地位。“在分析和意識形態方面,帕森斯的模型已經成為當代社會學理論的每一次主要運動參照點”。他改變了以往社會學注重經驗研究和實證研究的傳統思路,轉而注重經驗與理論相結合,唯意志論與唯物主義相結合,使社會學的發展進入了一個全新的時代。但是,自20世紀60年代起,批判帕森斯理論的觀點和聲音逐漸興起,反對的觀點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第一方面,帕森斯普遍行動理論的模型是一個抽象的概念圖示,而不是令人滿意的理論。這一模型雖然易于實用且簡單明了,但是說明力相對較弱,涵蓋的層次也不夠全面,容易被證偽。第二方面,帕森斯的理論過分注重分析社會和諧與均衡發展的因素,而忽略了社會的沖突、失衡及其所引發的社會變革。60年代,美國社會在經歷了快速發展與繁榮之后,社會各階層的沖突逐漸顯現,帕森斯之前基于社會和諧所提出的理論逐漸受到挑戰。雖然在理論后期,帕森斯致力于發展社會進化理論,但仍然沒有脫離其結構功能理論和行動系統理論的基礎,因此,對于社會變化仍然不具備特別的說服力。第三方面,在社會進化理論中,帕森斯對于現代社會和傳統社會的概念區分過于簡單化和絕對化,傳統與現代之間的相互滲透和影響沒有得到較好的體現。這一理論仍然被帕森斯頭腦中深刻的意識形態理念和道德文化所影響。他一直認為,美國社會就是現代社會,因此用美國的標準衡量一個社會現代化的程度。這些缺點在經過默頓功能分析和中層理論的補充與完善之后,在美國社會學界成為一種主流的社會學研究范式。

二、默頓的功能分析理論

1910年7月4日,羅伯特•金•默頓出生于美國費城的一個俄羅斯裔猶太家庭,父親是一名裁縫,母親是崇尚自由思想的非猶太教社會主義者。高中時,默頓經常在圖書館、音樂廳及博物館中接受藝術的熏陶。1931年,默頓從坦普爾大學獲得學士學位,在那里接受了社會學的啟蒙教育。之后進入哈佛大學師從索羅金、帕森斯等知名社會學家,從事社會學研究,并于1936年獲得博士學位。1939-1941年,在圖蘭恩大學工作,先后任副教授、教授和社會學系主任。1941年起,在哥倫比亞大學任教,任社會學系主任、應用社會學研究所副所長,另外還任美國社會學協會主席、美國科學社會學研究會主席、社會科學研究院院長等職。1979年,從哥倫畢業大學退休并被授予榮休教授,2003年在紐約逝世。默頓一生中因其杰出的社會學理論貢獻,獲得了許多至高的榮譽。其主要的理論為中層理論、功能分析理論、失范與越軌以及科學社會學理論。文章主要關注結構功能主義的相關理論,因此重點闡述默頓思想中與功能理論相關的理論。

1.中層理論

中層理論是默頓在批判傳統社會學理論的基礎上,找到的一條構建以經驗研究為基礎的實質性理論研究的途徑。默頓認為,傳統的社會學理論依靠唯心的理論邏輯分析,得出的宏大的、試圖解釋一切社會現象的分析方法,對于社會事實缺少足夠的解釋力。中層理論試圖解決社會學理論中的幾個邏輯層次之間關系的問題,是介于小的工作假設與試圖說明一切的社會現象的總體理論之間的中層設想。它“既非日常研究中廣泛涉及的微觀但必要的工作假設,也不是盡一切系統化努力而發展出來的用以解釋所能觀察到的社會行為、社會組織和社會變遷的一致性的統一理論,而是指介于這兩者之間的理論”。這一理論能夠使我們“超越那種在普遍性與特殊性之間、在一般與完全特殊之間、在概括性社會學理論與歷史主義之間的理論沖突的虛假問題”。從這一點來講,中層理論是一種有別于傳統功能主義研究的社會學方法論,從而將理論和經驗研究結合起來,不僅局限于理論方面的邏輯假設與推斷,還注重在經驗與實地研究的基礎上,對理論進行進一步深入的探討和理論建設。默頓的社會學理論因此也被稱作為“經驗功能主義”。

2.功能分析范式

默頓在以往功能分析理論的基礎上,批判性地創新了社會學功能分析范式。他對傳統功能理論的三個假設提出了修正:第一,傳統功能主義認為社會功能具有統一性,即社會中的各種社會活動與文化項目都和諧地相互聯系著,并且對整個社會整合與運行做出貢獻。默頓認為,社會中的各個部分對整個系統或其他部分是否起作用,或者起正面作用還是反面作用,都是需要通過實踐證明的。第二,社會功能的普遍性,認為普遍存在的社會制度和社會文化都會對整個社會起到積極的作用。默頓卻認為,從經驗的立場出發會發現,某些功能的存在有時也會對整個社會的適應性起到消極作用,同時也需要從時間的維度上看待一個功能的存在是否會長期發揮積極的作用。第三,社會功能的不可或缺性或不可替代性,即認為在一個整體中,社會結構與制度的功能是不可替代的。默頓認為,這個假設同樣不能被實踐經驗所檢驗,正如一個角色可以擁有不同種社會功能一樣,一個功能也可以由社會中的不同組成部分承擔,因此當一個部分不能適應整體發展時,也許會被其他可以發揮同樣功能的部分所替代。默頓對功能的概念和角色進行了個體適應模式的類型更加詳細和新穎的闡述。他認為,功能是指一個結構要素或者一個行動對社會調適做出的貢獻,是可以觀察到的客觀結果。在這一概念框架下,社會學功能分析范式從11個方面對功能進行分析:功能的歸屬、動機和目的、客觀效果、功能在社會單元系統中的效果、功能需求、賴以實現的機制、功能選擇、結構制約、動態和變遷、功能分析的有效性以及功能分析的意識形態含義。從客觀效果的角度,他提出了有關功能的以下幾個著名概念:(1)正功能與負功能“功能就是觀察到的那些有助于一定系統之調試的后果。負功能就是觀察到的那些削弱系統之調試的后果。還有那種非功能后果的實際可能性,即后果與所考察的系統完全不相關”。這是為了建立多重后果和總后果的凈差額的概念。正功能與負功能的提出,修正了傳統功能主義中將所有社會結構要素都視為對系統發揮有效作用的存在,而是從相反的角度對現有的許多社會結構提出了挑戰,指導社會研究者從正負功能相抵之后的功能凈差額的角度評價社會系統的運轉,同時也為社會轉型提供了很好的社會學理論支持。(2)顯功能和潛功能“顯功能是有助于系統調試、為系統參與方期望和認可的客觀后果。潛功能是無助于系統調試、系統參與方不期望也不認可的客觀后果。”這一對概念是為了區分主觀目的與客觀后果一致和不一致的情況。通俗來講,顯功能是指系統中有意安排的、顯而易見的且外在的客觀功能;潛功能是指未認識或預想到的后果。默頓重點強調了潛功能在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及其對社會學研究的重要學術價值。他利用這一概念分析了美國社會一些普遍存在的現象,以及西方國家政治機器對社會發展的影響。在功能分析范式下,顯功能有正負之分,潛功能也有積極與消極的不同。這兩對概念互相補充和支撐,為社會學的研究提出了較為明晰的、以實踐經驗為基礎的分析方法。

3.越軌與失范

負功能和潛功能的提出,挑戰了傳統的樂觀、宏大的功能分析理論,為研究者提供了一個分析社會的不同角度。在默頓“社會結構與失范”和“社會結構與失范理論中的連續性”兩篇著作中,他利用功能分析范式和中層理論指出,社會的變遷和轉型,通常是由于社會的文化結構與社會結構的脫節而導致的,并提出了越軌與失范兩個概念。“文化結構是指普遍適用于某一特定社會或群體之成員的指導行為的規范性價值標準。社會結構是指一整套把這一社會或群體之成員以各種各樣的方式聯系在一起的社會關系。失范被看作是文化結構的瓦解,尤其是當文化規范和目標與社會結構賦予此群體成員實現這些目標的能力嚴重脫節時。在這方面,文化價值標準可能有助于產生與這些價值自身的要求相違背的行為”。“大規模的越軌行為只有在下述情況下才會發生,一個文化價值系統將某些人人都有的共同成功目標實際上完全置于其他一切目標之上,而對其中相當一部分人來說,社會結構卻嚴格限制了或完全堵死了達到這些目標的得到認可的途徑”。在失范模式的情況下,越軌行為的發生表現為個人對社會結構的適應。默頓將這類適應情況分為五個不同的類型:遵從、創新、儀式主義、退卻主義和反抗。他用簡明的表格,分析不同的適應行為對文化和制度的反應情況。遵從行為服從于文化目標和制度化的手段,通常發生在受過良好教育而得到較高社會地位或財富的人群。創新是指文化上服從而制度上卻拒絕,通常指采用非法手段獲得財富的行為。儀式主義指采用制度化的手段,但拒絕承認文化目標的存在,這通常指社會的中下層階級,父母通常會給孩子施加壓力,使其遵守社會制度卻突破現存的生活狀態。退卻主義指既拒絕文化目標又拒絕社會制度,通常指精神病患者、孤僻者等逃避社會的行為。反叛是對現存文化和制度的否定和拒絕,并以新的目標與手段取而代之,例如革命者。默頓的功能主義理論在批判與修正的基礎上,為結構功能主義提出了更加細致和謹慎的經驗性分析模式,是對現代功能主義的補充和發展,在對社會現象即功能方面更加具有解釋力。結構功能主義在西方社會學研究中一度成為占據統治地位的理論,以帕森斯和默頓為代表的結構功能主義者,以生物學理論為基礎,將社會系統看成是有機統一體,在宏觀和微觀的層次上利用意識形態邏輯分析和經驗分析的方法,剖析了西方社會,尤其是20世紀50、60年代的美國社會的發展現象。這一理論既關注對結構、要素的剖析,也重視對功能、關系的考察,把對社會的靜態分析與動態分析結合起來,也包含著辯證思想的要素。但是自20世紀60年代后期開始,隨著社會學理論的進一步發展,反對的聲音逐漸出現,結構功能主義忽略對社會現象的歷史分析,過于強調社會和諧與均衡忽略矛盾、沖突和過分強調文化和制度對社會的影響忽略經濟利益等因素對社會的作用等理論缺陷被指出。沖突理論、交換理論、互動理論等在批判結構功能主義的基礎上,繼承了該理論的精髓而建立和發展起來。

三、結構功能主義在高等教育研究中的應用

簡言之,結構功能主義的主要觀點是,任何社會都具有一定的結構;每一個結構都具有自己的功能;任何結構都是一個系統,系統下還包含不同的子系統;系統的四個功能即整合、適應、達鵠和維持模式。在分析社會系統時,也包含了對現代教育與社會關系的研究,就教育對于社會發展的功能和角色進行了分析。同時,在當今教育社會學中,許多研究都利用結構功能主義的視角,分析了教育中的現象并提供相應的政策建議。本節中,筆者重點從結構功能主義視角下的教育思想和結構功能主義在高等教育研究中的應用兩個方面進行闡述。

1.教育研究中的結構功能主義思想

教育社會學理論中結構功能主義分析視角重視教育與社會結構的關系,強調學校教育的社會功能要與政治階層、經濟制度和職業技能的需要相聯系,揭示出家庭、大眾傳播工具和社團與專業教育機構的關系。帕森斯認為,學校教育有兩個主要的功能,即選擇和社會化。他通過AGIL模型,闡明社會平衡取決于貫穿社會系統的輸入和輸出之間的普遍相關性。例如,教育可以看作是來自L向A和G的輸出。孩子們被教授相應的價值觀,然后被輸入勞動力市場,最終接受承認的組織責任位置。學校教育承擔著為社會分工細化所帶來的對職業技能需求進行滿足的功能。一個人在學校接受教育的類型,直接影響到其未來在社會的職業和地位。從社會層面上來講,社會系統的發展需要將哪種價值觀進行社會化,也需要通過教育來實現。通過學校里的氛圍和師生關系,社會需要的普適的價值觀會逐漸被學生接受,以達到文化目標社會化的目的。“在帕森斯看來,學校屬于社會系統中具有文化、教育和解釋功能的模式維持組織,是維護社會共同價值觀并使之制度化的組織。”高等教育在維系社會價值體系的功能中,起到了將價值體系制度化的功能。

2.高等教育研究中對結構功能主義的應用

在比較教育研究中的應用。20世紀60年代,由于結構功能主義在社會學界的統治地位,對于該理論的應用也在比較教育學界得到了相當廣泛的運用,在安德森、福斯特和亞當斯等學者的努力下,結構功能主義成為比較教育研究的一種主要分析框架。結構功能主義對比較教育的影響主要表現為比較教育注重對教育與社會之間的關系進行整體的分析研究。通過比較不同國家的教育制度和社會結構的關系,來說明不同的教育體制如何與不同的社會系統達到相應的組合。在比較教育研究中,結構功能主義將教育做為一個整體進行分析研究,主要把科研結構與社會功能、社會結構與教育結構及其功能之間的關系做為主要內容,認為教育結構與功能是相輔相成的,但是結構相同的教育系統并不一定具有相同的功能;反之,不同的教育結構的功能有可能相同。這就是比較教育的意義所在,通過對在不同社會系統和環境下教育機構的分析,得出教育與社會系統間的結構功能關系,從而為促進教育體制的完善提供一些方法和借鑒。“結構功能主義的宏觀解釋體系和方法在比較教育領域產生了深刻的影響,不僅把人們的注意力從一般性的經驗表述和數據并置比較轉移到深層的制度分析上來,更重要的是它為各國間的教育差異提供了規范性的理論分析框架。”對教育分層的研究。結構功能主義者首先肯定社會分層的合理性,認為在一定的歷史時期,社會分層是不可避免的,對階級階層關系的調整和適應作用,是學校教育最本質的方面。由于社會分化,教育也會出現分層的情況,從而進一步加強教育的選擇功能;同時,教育的選擇性使處于下層的群體有機會通過教育改變自身的社會地位,形成社會階層的流動,在相對平等的意義上,維持社會結構的穩定發展。對教育公平問題的研究。在教育分層研究的基礎上,結構功能主義可對通過教育發揮個人才華從低級社會階層上升到高級層次的現象做出合理的解釋,從而實現教育公平的目的。在對教育公平的研究中,技術-功能論是在結構功能主義理論基礎上發展的與實際十分貼切的方法論。這一理論的主要觀點為:在工業化社會中,由于技術的變革和進步,工作的技術要求在不斷提高;正規教育在專業技能方面或一般能力培養方面提供訓練,對于從事技術要求高的工作是必須的;由于就業所需的教育條件逐漸提高,更多的人在學校接受年限更長的教育。教育公平的前提是教育機會均等,社會成員的家庭背景、所在地域以及所掌握社會資源等因素是影響其接受教育的情況。因此,在看似公平的表象下,削弱家庭和第三方主體在教育行為上的作用,使國家權力通過教育體系得到更大范圍的擴張,最終對公民受教育的權利是一種侵犯而不是保護。因此,在對教育公平的討論中,結構功能主義提供了教育公平的價值解釋,研究者在研究過程中也同樣提出了如何獲得真正意義上教育公平的建議,對國家教育政策的實踐發展具有指導意義。此外,國內許多研究都使用結構功能主義,對高等教育的現象或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議,如對研究生教育的研究、職業教育的經濟功能分析、高等教育治理結構的反思、學生就業體系的分析以及對專業學位制度的研究等。綜合這些實證研究,我們仍可以看出結構功能主義分析框架的特點,即將教育看做一個整體,使其適應社會系統的變化或分析教育在社會中的功能。因此,結構功能主義理論仍然是研究教育現狀和政策分析的有效工具。但是也應當針對對教育結構功能主義的一些批評做出適當的調整,如在研究教育在社會大背景下發揮功能的同時,更加重視教育內部各子系統之間的相互關系以及從反面角度利用中層理論或沖突理論,來進一步完善結構功能主義的解釋力,從而使研究更加具有說服力。

作者:李昀 單位:北京大學教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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