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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美大學教育基金會發展概況
20世紀80年代初,一些愛國華僑、港澳同胞設置基金對我國教育進行捐贈,如邵逸夫、包玉剛教育基金等。暨南大學于1986年成立教育基金會,處于時間絕對領先地位,但大學教育基金會并未迅猛發展。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分別于1994年、1995年成立教育基金會,標志著我國大學教育基金會的發展進入了新階段。有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7月底,在國家民政系統正式注冊的大學教育基金會近300家,“985”高校全部成立了教育基金會。
二、中美大學教育基金會籌資能力比較分析
我國高校2003年-2011年接受社會捐贈收入總額和社會捐贈收入占辦學經費總額的比重,其中接受社會捐贈收入總額為244.34億元,占辦學經費比重為0.69%。表2顯示,2000-2011年,美國高校教育捐贈總額為2972億美元。有數據顯示,截止2011年6月30日,美國高校捐贈資金總額市值為4160億美元。校友捐贈是高校接受社會捐贈的主渠道,我國高校校友捐贈相對于美國仍有很大差距。分析上述數據,我國高校教育基金會籌資能力相對不足。
(一)美國社會捐贈和助學的文化傳統。
美國每年有上千億美元捐款,絕大部分進入高等教育領域。哈佛大學的產生和捐贈助學有直接關系。斯坦福大學、耶魯大學和康奈爾大學等也由捐贈產生,斯坦福大學建立源自19世紀80年代參議員李蘭德•斯坦福的捐資,耶魯大學前身耶魯學院校名確立與伊萊休•耶魯的捐贈直接相關,康奈爾大學因企業家埃茲拉•康奈爾捐贈而成立。在美國,因捐贈而成立的私立大學比比皆是,私立大學占到大學總數70%左右。美國公立大學辦學經費中,社會捐贈經費能占到20%左右,私立學校這個比例更大??的螤柎髮W發起的“CornellNow”大型專項募捐活動,截止2013年6月30日共籌集到了42億美元,有超過5.1萬人認捐,校友捐贈率接近33%。
(二)美國完善的法律制度環境。
《統一普通信托基金法》、《美國非營利法人示范法》、《美國慈善捐贈法》等,為大學教育基金會發展和捐贈活動提供了有利法律制度環境,明確了大學教育基金會工作流程,使之更容易被廣大民眾所接受。美國明確、規范而力度較大的稅收優惠政策是大學教育基金會存在和發展的現實力量。美國的大學教育基金會可以申請獲取免稅資格。美國聯邦政府和州政府也通過稅法規定,納稅人向非營利性私立大學捐贈,應繳所得稅額可以扣減一定比例,個人捐贈的所得稅稅前扣除比例一般為50%,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比例為10%。
(三)自身努力和準確定位。
美國高校大學教育基金會機構設置十分完善,有一批專業勸募隊伍,很多志愿者和知名人士參與其中。美國大學教育基金會最高層聘請學校領導專人負責,基金會下設各職能部門則有一批專門工作人員,如佛羅里達大學設有18個部門、專職人員174人等。美國大學教育基金會大多采用矩陣式(網絡狀)組織結構管理模式,非常重視院系、附屬單位作用。在美國,籌資能力是高校校長的考核的重要指標,因此,很多校長便將自己的工作成功之處定位為“平衡預算”,對勸募有著極大的熱情。校友是美國大學教育基金會進行勸募的重要對象,其捐款幾乎達到基金會籌資總量的1/4,甚至更多。美國高校重視對校友資源的挖掘,從入校、學習、畢業到畢業后都進行愛校情感教育。美國大學教育基金會接受募捐的形式包括現金、有價證券、設備等,注重信息及時披露和公開,尊重捐贈人捐贈意愿等。
四、提高我國大學教育基金會籌資能力策略
資金籌集不順暢是制約我國教育基金會發展的首要環節,行政性管理模式是制約發展的基礎要素,資金管理投資機制不健全是制約發展的關鍵因素。
(一)整合法律規章制度,落實和完善稅收減免制度。
目前,涉及教育捐贈減免稅的國家法律規定主要包括《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教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39號)、《基金會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60號)以及和企業、外資企業、個人所得稅相關的法律規定。具體說,主要包括如下內容:基金會的存款利息免繳企業所得稅;企業用于公益和救濟性的捐贈,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12%以內的部分,免繳企業所得稅;外資企業用于中國境內公益性質以外的捐贈,全部免繳企業所得稅;個人捐贈額未超過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免繳個人收入所得稅;用于公益事業的捐贈物資,可以減征或者免征關稅;社會團體(包括基金會)承受土地、房屋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和軍事設施的,免征契稅等。規定的內容基本明確,但缺乏可操作性,需要簡化申請減免稅的程序,形成減免稅的大環境。
(二)加強國民教育,弘揚尊師重教和樂善好施的優良傳統。
我國自古有尊師重教、樂善好施的傳統。“國將興,必貴師而重傅”,“建國君民,教學為先”,“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等民族傳統已深深融進國民的血液和性格。但從近些年我國高等教育接收社會捐贈情況看,這種傳統沒能很好加以弘揚,仍需要國家和社會共同努力,進一步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和公民道德教育。
(三)加強基金會規范管理,建立捐贈信息及時公開和披露制度。
有學者對我國15個大學教育基金會的成立時間、管理部門、管理模式、組織結構及人員配備等進行了列表說明,指出當前我國很多大學教育基金會出于行政管理型和市場運作型,組織結構和人員配備不健全。在增強我國大學教育基金會籌資能力的同時,必須得加強基金會的規范管理,從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市場定位、管理制度等方面加以規范,進而形成體系,廣開捐贈渠道和捐贈途徑,此外,必須建立捐贈信息及時公開和披露制度,讓關注大學教育基金會發展的人們知道基金會的進展,讓對基金會進行捐贈的人們增加對基金會的信任。
(四)重視對基金會勸募人員的培訓和管理。
目前,我國大學基金會的人員除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相對充足一些之外,其余專職人員都極其有限,滿足不了日常需要,尤其是專業的勸募人員缺乏。結合對美國大學教育基金會成功的捐贈案例進行分析,我們不難發現,其勸募人員專兼職結合,其中不乏高校領導和社會上的知名成功人士,此外,這些勸募人員要接受一定的培訓,形成專業的勸募技能。我國大學教育基金會應吸收這種經驗,重新組織自己的勸募隊伍,并加強對其的培訓和管理,使之像一把“尖刀”一樣在勸募領域發揮重要作用。
(五)樹立高校品牌效應,充分培養和利用校友資源。
大學教育基金會要有效地同政府、社會、市場、學校以及校友會的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的高校教育經費籌措新局面。品牌效應較好的高校、校友資源較為豐富且得到充分利用的高校,其勸募成績較為突出。反思當前我國高校的發展,尤其是公立高校,行政化過于濃烈,服務意識和教育意識淡薄。行政化過于濃烈所導致的結果是對學校的效應有所忽視,對如何做好教職工和學生的服務工作有所忽視。因此,我國高校必須得轉變觀念,積極提升基金會品牌建設爭取公眾關注,此外從工作、學習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去培養教職工和學生的母校情懷。對于捐贈者而言,對母校進行捐贈是出于一種信任和一種希望。
作者:姚天金 單位:黃河交通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