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視域中高校誠信教育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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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視域中高校誠信教育論文

一、大學生群體中的誠信危機

1.學業上的誠信缺失。

有的大學生平時學習不努力,經常遲到、早退、曠課,一到考試就弄虛作假,抄襲作業、考試作弊甚至請人代考。尤其是考試作弊現象日漸泛濫,甚至日趨常態化,不少高校采取多種措施嚴厲打擊仍難收成效。

2.經濟活動中的誠信缺失。

不少大學生缺乏契約意識,惡意拖欠,甚至不還助學貸款等。助學貸款是國家為扶助困難學生完成學業而采取的一項政策,是完全意義上的信用貸款。但是,有的大學生畢業后用各種借口拖欠貸款,甚至隱瞞工作單位,不透露聯系方式,以逃避歸還貸款。更有甚者,惡意拖欠學費,夸大家庭貧困程度,以騙取特困生困難補助。有些大學生為了找到自己滿意的工作,根據用人單位提出的條件,在簡歷上編造工作經歷、涂改學習成績、偽造獲獎證書以及虛假的學生干部頭銜等。還有少數大學生缺少誠信觀念和契約意識,在就業過程中心猿意馬,個個簽約,然后根據個人的喜好隨意毀約,全然不顧學校和個人信譽以及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

3.日常交往活動中的誠信缺失。

有些大學生在與同學、教師的日常交往中心口不一,當面一套背后一套,陽奉陰違;功利思想嚴重,入黨、評優、競選學生干部等動機不純,虛榮心強;虛報班級出勤情況。在網絡交往中,有些大學生在網絡虛擬世界里互相傳播虛假信息,制造病毒,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甚至走上網絡犯罪的歧途。有鑒于此,在今天的大學教育中,如何加強以誠信教育為重點的大學生德育,確是一項重大課題。近年來,中共中央高度重視公民誠信教育問題。2001年,中共中央將“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列為《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的基本道德規范。社會主義榮辱觀作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基礎也有“以誠實守信為榮、以見利忘義為恥”的內容。黨的十八大報告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凝練為24個字,其中,個人層面的要求是“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當代大學生群體中的誠信危機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高校誠信教育的效率低下也難辭其咎。倫理學是德育理論的哲學基礎,任何德育理論都必須建基于對道德的正確理解之上。高校的誠信教育是高校德育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想真正提高效果必須正本清源,以對道德的正確、全面的理解為基礎和前提。由于傳統的德性倫理學和規范倫理學將德性和規范作二元對立式理解的局限性,建基其上的德育理論也相應地具有不可避免的缺陷,這是高校誠信教育效果不佳的深層次原因。在當代倫理學的視域中,德性和規范作為道德的二維,不可或缺。高校誠信教育也應該從兩個方面展開:既重視個人誠信品德的培養,也注重以制度規范、懲戒個人的失信行為。

二、道德的二維視域:德性和規范

倫理學史上存在德性倫理學和規范倫理學兩種基本形態(規范倫理學有廣義和狹義之別,本文中的規范倫理都是指狹義的規范倫理)。德性倫理又稱美德倫理,曾在古代倫理學史上長期占據主流地位。它以行為者為中心,探討“人是什么?”和“人應該成為什么樣的人?”之類的問題。其基本觀點是,人的道德行為出于德性,有德之人的行為自然會“從心所欲而不逾矩”。以其為指導的德育實踐以人為中心,以培養受教育者健全、高尚的德性為目的。德性倫理的優點在于以人為中心,落實到德育實踐中也就是以受教育者為中心,可以充分體現對受教育者的尊重。但是,在當代社會,其局限性也是明顯的。

1.德性倫理認為道德教育的目的在于培養人高尚的德性,但哪些德性是高尚的德性

或者,一個有道德的人應該具備哪些德性呢?換言之,人應該成為什么樣的人呢?這既是德性倫理探討的主題,也是以其為指導的道德教育必須明確的問題。在現代社會的多元文化背景下,不同群體對這類問題往往不可能有一致的回答。

2.德性倫理指導下的高校誠信教育往往過于理想化,脫離實際。

德性倫理一般認為,德育的目的在于培養人的健全德性。而任何德性總是以具體人格為其載體,凝結在不同文化傳統的理想人格典范之中,誠信品德也不例外。相應于此,高校誠信教育往往采取榜樣示范的辦法,試圖通過榜樣的道德力量產生以德服人的效果,從而達到感化學生,使學生努力效仿的目的。在這種德育理念指導下,我們給學生樹立了一個又一個踐行誠信之德的榜樣和模范,如古代的曾子、商鞅,當代的諸多誠信楷模等。此外,我們樹立的誠信榜樣往往產生于特定的時空條件下,和當代大學生的生活和道德情境有相當的距離。當代大學生們即使受他們的感化,但在面臨具體道德情境,需要作出選擇時,他們仍會感到無所適從。規范倫理一般認為行為的正當與否與德性無關,只要行為符合道德規范的要求,它就是道德的行為。在“人應該成為什么樣的人?”這樣的問題上,規范倫理一般保持沉默,它們認為:“做一個什么樣的人是每個人自己的事情,每個人都有權利決定自己成為一個什么樣的人,任何其他人、包括社會都沒有權利干涉個人的這一權利;與此相應,倫理學也就沒有必要去關注和研究人的內在道德品質,更不應當為所有的人提供某種共同的、普遍的道德品質的模式。”相對于德性倫理,規范倫理的道德觀和自身定位顯然更適應當代社會的多元文化和價值觀并存的現狀,因此,近代以來,規范倫理逐漸取代德性倫理成為占據主流的倫理學形態,功利主義和義務論都屬于規范倫理學。

3.規范倫理學指導下的高校誠信教育往往表現出智育化的弊端。

規范倫理以行為為中心的道德觀落實到高校誠信教育實踐中必然導致對教育主體———人的忽視,并進而導致誠信教育智育化問題。因為,如果“人應該成為什么樣的人?”之類的問題是私人問題,社會和他人無權干涉,那么誠信教育自然也不應該涉及此類的問題。如果這樣的話,高校誠信教育的內容將僅局限于教會大學生知道、理解當今社會的誠信規范,誠信教育也就蛻化為規范教育或規則教育了。在誠信教育的過程中,規范或規則又總是以既定的“知識形態”出現,教師和學生都難免將對規范的理解、記憶與其他課程的知性內容相混同,誠信教育的智育化也就不可避免。智育化的高校誠信教育只能考察學生對道德知識的掌握程度,不能真正考察這些誠信原則的內化程度怎么樣。概括言之,這種誠信教育是重知而輕行的。因此,學生往往在課堂上、考試中對誠信的意義、內涵等講得頭頭是道,但這些課堂上接受的知識對日常生活卻基本沒有影響。德性和規范作為道德不可或缺的二維,并不是彼此排斥的,也非彼此懸隔,正如有的學者指出:“要克服德性論和規范論的缺陷,僅僅對二者作調和處理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根本的方法和道路在于將道德作二維理解,而不是二元理解,即將‘德性’和‘規范’均理解為道德本身蘊涵的維度,而且這兩個維度不是分離互競的關系,而是互生互成的辯證關系,是道德的一體兩面。”德性和規范之間互生互成的關系表現在:一方面,離開規范來談德性,這樣的德性只能是無內容的、空洞的。傳統德性倫理在“人應該成為什么樣的人?”這樣的問題上從未達成一致,其原因就在于離開規范來談德性,使這一問題成為一個完全抽象的、空洞的問題,對它的回答也必然是形而上的和獨斷論的。此外,德性雖然是內在于人的,但又必須表現為外在的德行,正如楊國榮先生所言:“如果德性是真實的,那么它就總是既凝于內,又顯于外。”德性之外化為德行便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規范。另一方面,規范若不能內化為德性,規范就是外在于人的,非道德的。道德規范和法律規范是現代社會的兩種主要規范形式,二者的本質區別在于:法律規范具有明顯的強制性,是外在于人的;而道德規范則不具有明顯的強制性,它要求人的自覺遵守。只有以內在德性為保障,個人的行為才能自覺地符合道德規范的要求,這不僅要求其對道德規范的了解和熟知,更進一步要求個人將道德規范內化為德性。道德規范如果不能內化為德性,那它就和法律規范沒有區別了,其本身就是非道德的了,不能稱之為道德規范。

三、道德二維視域中的高校誠信教育路徑

倫理學史上出現的這兩種形態的倫理學理論對道德的理解各有偏蔽,這是建基其上的高校誠信教育缺乏實效的深層次原因。有鑒于此,不少研究者指出,指導當代高校誠信教育的應該是一種突破德性倫理學和規范倫理學各自局限的一種新型倫理學。如肖群忠就認為:“單方面地依靠‘自我限制倫理學’的‘規范倫理’或‘自我實現倫理學’的‘美德倫理’均是不行的。”還有研究者指出:“(規范倫理和德性倫理)這種明顯的不同并不表明二者互不相容,事實上它們表達了良好道德秩序建構和傳承所需要的相輔相成的兩條思路,一個和諧社會的道德教育和教化必須融通二者,使兩種教育方式相互支持、相得益彰。”在道德二維的視域中,誠信既是一具體的德目,是個人德性的重要組成部分,又表現為一系列遵守誠信規范的行為。因此,誠信教育的展開應該是一個“化德性為規范”和“化規范為德性”相結合的雙向過程。“化德性為規范”意味著受教育者必須將其內在的誠信之德外化為符合現代社會誠信規范的行為;“化規范為德性”則意味著誠信教育必須以培養受教育的誠信之德為目標。只有通過這一雙向的過程,個人的誠信行為才能獲得穩定的擔保,個人也才能得到提升和完善。

(一)“高校誠信教育應該以培養大學生的誠信品德為目標

無論從個體還是社會的角度看,誠信教育如果只是使社會成員停留在熟知、遵守規范的層面顯然是不夠的。從社會的角度看,社會的維持需要社會成員對規范的自覺遵守,但個人對規范的遵守既有可能出于內在的德性,也有可能是出于某些外部的功利的原因。在后一種情況下,規范僅僅以外在于人的形式存在,其現實的作用本身往往缺乏內在的擔保,是不穩定的,社會也難以達到完善的道德秩序。從個體的角度來看,大學生作為社會的精英群體,對他們應該有更高的要求,他們應該成為誠信的楷模和典型,為社會其他群體樹立榜樣,為推動社會誠信之風的建設做出貢獻。從這一意義上講,高校誠信教育也不能停留在使大學生熟知相關和遵守誠信規范的層面。只有當他們將外在的誠信規范內化為德性,成為人的第二天性,它才能“作為存在的一種規定”而存在。因此,高校誠信教育必須以“化規范為德性”為目標,只有這樣,個人的誠信行為才能獲得穩定的擔保,個人也才能獲得道德上的提升和完善。為了實現這一目標,一方面高校誠信教育應該充分借鑒、利用一切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避免單純智育化的教育和考核方式,既重言傳更重身教,讓誠信教育真正進入大學生的靈魂深處。身教的關鍵在于大學教師能否切實踐行誠信之德,以自身體現的道德光輝來感染學生。教師的示范一方面使得規范具體化、人格化,并具有比理論更強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另一方面教師和大學生生活于同一時空中,對學生而言是一真實、鮮活的存在,比較那些不同時代樹立的“高、大、全”的偶像來說具有更高的可信度,更能對學生起到潛移默化的影響。從這一意義上講,大學誠信教育不僅僅是專職思想政治課教師和學生輔導員的事情,也是學校管理層和專業課教師的責任。事實上,現實中常有這樣的現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在課堂上通過各種教學方法和途徑使學生達到對誠信的認同,卻因為其他課程教師的一句話而前功盡棄。甚至,某些教師受當前惡劣、浮躁的學術氛圍的影響,本身在學術研究的過程中就存在很多的不誠信行為。如某些教師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甚至將學生的研究成果強行據為己有。這些行為對大學生的消極影響遠大于社會層面,也是任何正面教育都難以消除的。因此,高校教育工作者更應該努力遵守誠信規范,做誠信的榜樣,創造大學校園的誠信文化氛圍,通過自己的言傳身教來感化、引導學生。

(二)建立完善的大學生誠信體系,規范大學生的不誠信行為

道德教育是實踐性的學科,培養德性正如鍛煉身體,必須德行合一。正如亞里士多德所說:“我們通過造房子而成為建筑師,通過彈奏豎琴而成為豎琴手。同樣,我們通過做公正的事成為公正的人,通過節制成為節制的人,通過做事勇敢成為勇敢的人。”大學生也只有行誠信之事才能成為誠信之人。誠信之德的養成不可能是紙上談兵式的,而必須通過個體真切的誠信實踐。誠信之德并非天生,而是在后天習得。當大學生的誠信之德還沒有完全養成之時,通過各種規范、制度對其行為進行范導是必需的階段。只有經過這一階段,才能養成習慣,最終達到習慣性境界。目前,大學生對于哪些行為是誠信的行為,哪些是失信的行為在認知上是能夠明辨清楚的,問題是知而不行。其外在原因在于,我國高等學校關于大學生誠信方面的監督制度并不健全,對大學生違反誠信的行為,學校與社會沒有實現信息共享。學校的不良記錄無法影響其長遠利益,所以大學生就容易鋌而走險。而一旦獲利沒有受到懲罰,又會強化這種意識,致使周圍誠信意識比較強的人產生強烈的心理沖突和困惑,一些意志薄弱的人就成為誠信缺失的俘虜。因此,建立與完善大學生誠信體系已經刻不容緩,其內容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大學生失信懲罰制度。

懲罰是保證一個制度能夠具有剛性約束的重要手段。因此,對大學生的失信行為,要根據其情節的嚴重程度采取相應的懲罰措施,如記過、警告,乃至開除學籍等,對于觸犯法律的失信行為應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絕不能護短、隱瞞。通過這些懲戒措施,使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制,從而既可以實現對違約者的懲罰,又可以對其他學生起到警戒作用,促進大學生信用觀念的提高。

2.大學生誠信檔案的收集、管理制度。

各高校應成立專門的誠信檔案管理部門,負責對大學生個人誠信資料的建檔、記錄和保管,保證大學生個人誠信資料的準確、完整,而且要能夠實現資料的及時收集進而方便匯總與查詢。大學生誠信檔案的建立,一方面可以起到長期的警戒作用,另一方面可以通過檔案對有過失信行為的學生進行跟蹤教育。對于某些程度不是特別嚴重的失信行為,在懲戒之后,如果學生在一定期限內沒有再犯類似的錯誤,可以通過社區服務等方式而將其記錄予以取消。

3.大學生信用評估制度。

各高校應成立專業部門對學生誠信檔案中的記錄、信息進行加工處理,對大學生的個人信用進行綜合分析評價,最終獲得對有關個人的總體信用評價。這個總體信用評價將作為大學生將來就業時用人單位判斷該生是否值得聘用的重要依據。

4.大學生誠信體系和社會個人誠信體系的兼容和信息共享。

國務院辦公廳早在2007年就了《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其中提到:“社會信用體系是市場經濟體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與此同時,地方政府積極開展了信用體系建設的實踐工作,部分省市對信用體系建設高度重視,把信用體系建設作為進一步優化投資和貿易的軟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措施積極推動。提出了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總體思路、發展規劃和具體措施。大學生誠信體系應該和這些地方、行業的誠信體系實現兼容、信息共享,使大學生的誠信記錄在走出校門后同樣有效,以產生更大的震懾效果。

作者:方建斌 王海成 單位: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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