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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研究
摘要: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增長,國家扶貧政策重心由解決農民群眾的溫飽問題轉移到農村醫療保障體系中,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農村合作醫療是國家惠民政策的一項創舉。但農村合作醫療在執行過程中,還存在很多問題有待完善和進一步解決。本文以碭山縣地區為例,通過調查分析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運行狀況和存在的問題,并在此基礎上提出建議與對策。
關鍵詞:農村合作醫療;農民群眾;問題;對策
一、我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產生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義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采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產生的背景
從20世紀80年代初開始,隨著我國經濟體制不斷的改革發展,我國農村衛生體制作出了相應的調整。我國衛生體制的改革在城市和農村的建設推進過程中,很大程度上忽視了相對貧窮的農村人口的利益,出現了農村人均衛生資源嚴重缺乏,資源分配不合理等情況。由于農村醫療投入力度不足,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非常普遍。在我國農村部分地區,地方病的發病率依舊居高不下。公共鄉村醫療機構控制傳染病,防止傳染病流向人群的能力不足,并且農民預防疾病意識較差且缺乏相關知識。醫療衛生最嚴重的問題仍是農村居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體制,就是要解決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
農村合作醫療檔案管理工作規范
摘要:
中國提出要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因此在農村合作醫療方面也就格外重視,在我國農村合作醫療中檔案管理工作又是重中之重,本文將在以基礎上,簡要探討研究如何規范農村合作醫療檔案管理工作。
關鍵詞:
規范;農村合作醫療;檔案管理工作
農村合作醫療檔案管理工作對農村合作醫療有著重要的意義,它關乎所有的農村病患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響醫生對病情的觀察與記錄,因此規范農村合作醫療檔案管理工作成為了現階段農村合作醫療領域急需重視和解決的問題。
一、目前農村合作醫療檔案管理工作的困境
(一)尚未正確認識農村合作醫療檔案管理的重要性
農村合作醫療財務管理策略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概念及背景
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概念
新形勢下,我們常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又稱為新農合,它指的是政府主導、農民自愿,由個人、集體及政府三者集資,以農民醫療為主的制度。這一制度的實施是建設新農村的重點,是由政府、集體及個人三者集資而展開的。
2.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背景
當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有效實施,極大地促進了中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具體表現在:首先,它有利于保障農民獲得基本的衛生服務。其次,它有利于緩解農民因生病而出現的因病致貧及因病返貧問題。以前中國一直施行的是“赤腳醫生”式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這一制度為世界上很多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解決自身醫療問題提供了范本,在國內外得到廣泛好評。聯合國婦女兒童基金會在1980-1981年的年報中,還給中國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高度的關注以及好評,此外,世界銀行及世界衛生組織還將中國的合作醫療制度稱為“發展中國家解決衛生經費的唯一典范”,由此可見中國發展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重要意義。任何事物的發展都不可能一帆風順,20世紀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中國原有的農村社會體制不斷解體,農村內的“工分制”也不斷瓦解,這就使得傳統的農村合作醫療體制失去了生存的空間及環境,面對出現的一系列問題,衛生部組織專家及地方衛生機構進行了相關的專題研究,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建立打下了堅實的理論基礎。隨著中國經濟社會的迅猛發展,黨和國家認識到要想實現全面小康社會,就必須解決“三農”問題,而解決三農問題的前提就是解決好農民的醫療保障問題。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明確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至此,我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不斷發展。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資金過于分散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供給體制探討
解決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一直是廣大農民最迫切的需求之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不斷實施已取得了明顯的效果。作為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供給體制,對于農村的經濟與社會的發展以及農業現代化的實施具有重要的意義。近年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供給體制不斷完善,受到了廣大農民的歡迎,但是,在實施的過程中仍然暴露出了些許問題,需要在今后的實施中進行體制創新,加以完善。本文在總結學術界的探討以及實地調研的基礎上,更加深入的提出建設性的建議。在“鄉村振興”戰略的大背景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以下簡稱“新農合”)是實現農村現代化的關鍵一步。新農合制度自2003年實施以來在部門設置、財政資金、繳費金額、報銷范圍、報銷比例等方面發生了眾多變化,廣大農民所享受的福利越來越多,這極大地緩解了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難題。因此,加強對新農合供給體制的研究,對于推進新農村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
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供給體制概述
1.1含義與特征
1.1.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供給體制含義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在2002年10月首次提出,并在2003年制訂的《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意見》中將政策進一步細化,它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采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供給體制是指供給主體在提供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的過程中所形成的一整套體系和制度,主要包括職責劃分、組織體系、運行機制三大部分。職責劃分是指各級政府所承擔的職責權限,這是前提條件;組織體系是指所承擔新農合供給職能的組織和組織之間相互合作,這是基礎條件;運行機制是指新農合制度在實施過程中所形成的決策機制、財政機制、監管機制、績效評估機制、法律保障機制、競爭機制等,這是保障和實現途徑。
1.1.2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供給體制的特征
第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明確政府籌資機制。傳統的農村合作醫療在政府的籌資機制方面模糊不清,未明確政府的職責權限。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明確實行“農民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各級政府要根據實際需要和財力狀況安排資金,按實際參加合作醫療的人數補助定額給與資助”。新農合在政府職責方面的明確為新農合制度的實施提供了前提條件。第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運行機制重點突出“大病統籌”為主。抵抗大病風險是廣大農民最迫切的需求,這也是農民參加合作醫療的初衷。傳統的農村合作醫療是以小病為主,把重點放在了門診治療上,保障層次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突出“大病統籌”為主,保障層次高,重點解決農民所關心的問題。第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縣為資金統籌單位。這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與傳統合作醫療制度在資金統籌上顯著的不同,傳統的合作醫療制度以村為單位,資金統籌數量小,保障層次較低,不具備對大病的資金抵御能力。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改變了這一弊端,以縣為統籌單位,資金統籌數量大,保障層次高,抗風險能力強。
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對農戶土地流轉探析
1引言
1.1研究背景
土地流轉可以有效整合土地資源,實現規?;洜I,幫助農民增收,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措施之一。土地流轉打破了傳統意義上每家固定土地獨立經營的模式,實現了土地集中管理,提高了土地使用效率,改善了農民生活質量。近年來,我國農村土地流轉市場規模不斷擴大,土地流轉面積呈增長趨勢。黨的報告提出鄉村振興戰略,越來越多對于土地流轉的研究不僅停留在其是最基本的生產資料,而是注重研究其社會保障功能。各地的“土地換保”政策出臺,這是目前土地持有者選擇土地流轉的重要原因之一。
1.2文獻綜述
學者針對土地流轉主要以兩個出發點進行研究:流轉目的和影響因素。目的層面:從微觀層次的農戶生計角度出發,探究土地流轉的動因,一方面是迫于生計壓力和社區群體轉出的壓力,另一方面是追求更加穩定的收入,可以減輕農作耕作壓力[1]。探究了農民對非農型和新型農業合作醫療保險的傾向性,傾向非農型的農民更愿意流轉土地,與新型農業合作醫療保險效果相反,這反映了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重視程度[2]?;贑HARLS調查數據可知,參加養老保險對土地流轉行為有促進作用[3]。影響因素層面:通過農戶調查法以及logistic模型分析可知,性別、教育、年齡以及單位性質都會影響土地流轉的決策。上述對于土地流轉問題的研究,前期大多數研究學者針對戶主情況、家庭情況作出簡單的定性分析,提供一些對流轉土地的具體影響因素,但缺乏實證分析,研究比較單一。中期研究學者根據一些農民流轉土地的特點,結合養老保險以及新農保進行實證分析,探究了土地轉移社會保障層面的利益。但所得觀點有所不同,這可能是因為學者使用不同地區的數據或數據樣本篩查標準不同。研究學者在土地流轉問題上關于醫療保險少有涉及,醫療保險對土地轉讓的量化分析很少,而且數據不夠新,結論不夠有代表性。醫療支出是農村居民的主要負擔之一,隨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政策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可以顯著減少農村居民的部分自費醫療支出。由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政策解決了一些農民開支負擔,對農民土地流轉的決策可能造成一些影響?;贑FPS2016數據,利用多元回歸模型,探究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對農村土地流轉造成的影響,并分析其內部機制。
2數據與方法
2.1數據來源
論析現代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緣起
合作醫療的緣起
從世界范圍內來看,許多國家的農村都實行過合作醫療,如聯合國公布的調查報告所言,在20世紀二三十年代,醫療方面的合作社運動在一些地區迅速擴展。日本、美國、加拿大等國的農業合作社都在醫療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在東歐,農民社區為本的醫療合作社制度首先在南斯拉夫興起及迅速擴散,繼而伸展到波蘭。在此大背景下,中國合作醫療的產生很難說沒有受其影響,特別是國際聯盟衛生組織起到了關鍵作用。1928年國民政府成立了衛生部,向國際聯盟衛生組織尋求援助以改善中國農村落后的衛生狀況。東歐國家農村合作醫療的成功經驗被推薦給國民政府,主要內容有建立農村衛生合作保險機構和南斯拉夫式的流動醫療隊,培養農民衛生工作者,群眾衛生教育運動等。此外,為國聯衛生組織工作的兩位南斯拉夫公共衛生專家(BorislavBorcic,AndrijaStampar),在1930年代到1940年代為中國衛生部門提供諸多衛生建設指導意見。在國際聯盟衛生組織的影響下,1931年,衛生部保健司長金寶善赴歐洲考察,比較各國衛生制度后,結合中國的實際,決定參照南斯拉夫模式推行中國的醫療衛生建設。因此,民國時期所建立的眾多農村衛生實驗區基本上都受此影響。而對于南斯拉夫農村合作醫療運動的成功經驗,中國當時的報刊雜志也多有宣傳。李孟麟等是這樣介紹的:衛生合作社的資本是由社員們出資籌集的;一個村子或幾個村子設一個健康所;大多數只有一個醫生或一個護士,并住在村里;醫生的薪金是由合作社支付;看病免費或比較便宜,藥品也比平時便宜30%;衛生合作社重視預防,致力于種痘與傳染病預防注射;從事所謂“社會病”的治療,如花柳病、砂眼等;農村清潔化也是合作社的工作;重視訓練民眾的衛生習慣[11-12]。從以上內容來看,培訓農民衛生工作者,建立衛生合作機構,使用流動醫療隊,注重公共衛生與預防,這與民國時期的農村衛生實驗區的做法以及1949年后實行的合作醫療制度基本相同。由此而言,中國的農村衛生制度發展是受到了東歐國家,尤其是南斯拉夫模式的影響。
從國內來看,1928年,在國民黨第二屆中央第四次全體會議上,通過了《組織合作運動委員會建議案》。從此,農村合作運動列為國民黨的七項國策運動之一(其他六項是保甲、國貨、新生活、筑路、造林、識字)。認為這種合作形式可以推廣到農村的一切領域,如交通、教育、衛生、育嬰、娛樂等,從而造成一個合作的社會[13]。這對農村合作醫療的實行產生了積極的影響。1929年,上海市衛生局在高橋鎮舉辦了一個鄉村衛生實驗區。同年秋,河北定縣實驗區設立衛生教育部辦理鄉村衛生事宜。以后,南京曉莊、湯山及河北清河鎮都相繼舉辦較有組織的鄉村衛生實施工作。江蘇的江寧縣,山東的鄒平縣及浙江、湖南、江西、甘肅、陜西等省設有縣立醫院,或縣衛生院辦理各縣的鄉村衛生事宜。1932年國民政府第二次全國內政會議決定,各省設立縣政建設研究院和縣政建設實驗區,確定地方衛生制度,于每縣設立衛生機關,以為治療與預防中心,使全國國民都享有健康[14]。全國經濟委員會衛生實驗處有鑒于鄉村衛生的重要,所以在1933年就設立社會醫事系,管理并推行全國各處的鄉村衛生工作[15]。由此可見,在國際聯盟衛生組織的幫助下,國民政府力圖推進農村衛生工作的發展與完善。盡管范圍有限,但是這些實驗區實行合作醫療、培訓農民衛生工作人員、重視公共衛生與免疫接種,無疑為后來農村衛生的發展積累了經驗。在這些農村衛生實驗區中,定縣的衛生實驗無疑是極具代表性的。陳志潛在定縣大量培養農村衛生員,設立了村、鄉、縣三級衛生保健體制。因此,也被劉紀榮等學者視為合作醫療的萌芽。但從時間上來看,如前所述,國際聯盟衛生組織是1928年向國民政府提出衛生建議的,衛生部于1931年就決定采用南斯拉夫模式來推進中國的醫療衛生建設,而陳志潛是在1932年才開始在定縣進行衛生實驗的,所以只能說是陳志潛實踐了或改進了南斯拉夫合作醫療制度,而不是他創建了這一制度。從陳志潛個人因素來看,1930年至1931年他在美國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完成一年的研究生學習,對其它國家實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應不至于不了解。在他擔任定縣衛生局主任的時候,有許多機會與國內外從事公共衛生、社會醫學和醫學教育工作的人們相識與交流。安準加?斯坦帕(AndrijaStampar)博士是一位南斯拉夫的公共衛生專家,其代表國際聯盟衛生組織指導中國衛生工作,曾在宋子文的帶領下,到定縣訪問,調查農村地區情況[16]。因此,如果說陳志潛對南斯拉夫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一無所知的說,恐怕是難以令人信服的。從制度內容上來看,定縣采用了在農村設立保健所、培訓農村衛生員的方法,這恰是南斯拉夫合作醫療最突出的特征。
陳志潛接受的是西方現代醫學訓練,他積極提倡國家醫學與公共衛生理念,試圖在農村建立起組織化的醫療體系。這種教育經歷以及醫學科學化的時代背景決定了他采用西醫而不是中醫的醫療方法,因此,傳統的醫療資源被排除出他的醫療體系。然而,他還是結合當時農村具體的社會經濟條件,充分挖掘可利用力量。比如保健員皆是從平教會畢業的學員中選拔,注重預防,竭力降低農村的醫療成本,并把農村衛生實驗與其它農村重建運動結合起來。關于衛生的組織化在衛生界早有討論。黃子方1927年提出:“于每一城市設一衛生院廳。其衛生院廳之制度,一如各地方之有警察廳然。廳下分區,區下分所。衛生所掌簡單之治療并介紹較重病人至區診療所就診,衛生區署掌診療所及醫院等事。地方衛生院廳則掌更重大之醫療及手術各務,又總管傳染病醫院,療養院及試驗所等。”[17]這種衛生院廳、衛生區診療所、衛生所的等級劃分實質上就是以后衛生組織化的雛形。陳志潛的三級醫療保健體系,更是把衛生組織延伸到村級,故更增加了衛生保健服務的可及性。
綜上所述,中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從某種意義上是從東歐國家移植來的。所謂的制度移植指的是“某個制度或一組制度從其原生地轉移到其他環境并被實踐的過程”[18]。中國和南斯拉夫農村的衛生與經濟狀況基本相似,所以南斯拉夫實行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具有“示范性”和“普適性”。不過,制度移植并不是照搬,而是要和本地的具體情況和制度環境相適應。陳志潛的突出貢獻在于在培訓農村衛生員的基礎上,建立了村、鄉、縣三級衛生保健體系,把鄉村衛生建設理論變成現實。這一體系為國民政府肯定,后來一直被沿用。至于國際聯盟衛生組織提出的建立衛生合作保險機構,多數實驗區都沒有建立,這一方面由于中國農村的極端貧困,農民吃飯都成為問題,哪里會有錢去吃藥,所以采取向農民收取保健費的辦法是非常困難的。另一方面,這些實驗區都屬于實驗性質,經費有一定的保證,也不需要向農民收取保健費。盡管如此,這種方法在無錫惠北實驗區還是進行了實驗。至此,培養農民衛生員、建立三級衛生保健體系、以合作方式解決醫療費用都出現了,或者說中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逐漸形成了。而劉紀榮沒有看到這種國際背景,卻把河北深澤縣馬戶生村社“施藥局”看作是合作醫療的萌芽[7,19]。這種“施藥局”實質上是中國古代慈善事業的一種延續,不論是否是社員都可以享用,體現了中國守助相望,患難相釁的傳統互助精神,這跟現代的合作醫療制度似無直接的關聯。
1949年后合作醫療的演變
民國時期農村的衛生實驗由于時局的變化而中止,而此時共產黨領導的邊區也組織了農村的保健服務,成立了一些醫藥合作或衛生合作社。陳志潛指出,“那時南京政府已推薦定縣模式為全國的農村衛生組織范例,不知道在共產黨控制的地區那時關于他們創造性的工作的信息是否被利用了。”[16]這是他比較委婉的說辭,實際上,他認為后來的合作醫療就是采用了定縣的做法??疾爝厖^政府的醫藥合作社,可以發現,它們是在面臨戰爭威脅的特殊背景下產生的一種臨時性的措施。醫藥合作社是政府主導,群眾自愿入股,盈利分紅的模式,既與定縣等衛生實驗區的做法不同,也有異于后來的合作醫療制度。但是,這種以合作方式來解決農村醫療問題,卻為以后的聯合診所與農業社保健站打下了一定的基礎。
農村合作醫療對勞動力供給影響淺談
摘要:現階段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降低參保人員在生病后的醫療負擔,進而防止因為居民的醫療負擔影響整體經濟的發展。尤其是在農村地區,大部分居民由于沒有城鎮醫療保險,患病后進行治療的期間整體生活質量降低。文章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為例子進行探究,選取了近年來中國農村地區的健康和營養數據進行分析,并且利用雙重差分法、分位數差分法等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產生的影響進行探究,以此來明確在農業生產過程中勞動時間和勞動力數量的具體變化情況。
關鍵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業;勞動力供給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農村地區管理制度進行了改革和創新,建立起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不僅能夠解決農民的醫療保障問題,還能夠通過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體制更好地保障農村醫療,因此,新農合制度實施以來受到了農民的廣泛關注,并且現階段我國大部分農民已經參加了農村合作醫療。通過數據研究可以發現,新農合制度有效地改善了我國農村地區農民治病難的問題,為農民生活質量的提高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對農業勞動力供給的影響分析
近年來,隨著我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制度的不斷推廣,越來越多的學者對新農合進行了深度的研究,并且明確了新農合制度對農村勞動力供給的具體影響。2014年,一些學者提出了新農合的拉回效應和枷鎖效應,其中可以通過數據明顯看出新農合制度已經使農村大部分勞動力外出務工的思想和傾向發生改變,農民工返鄉務工的意愿得到增強。2015年,一些學者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作為研究事例,就非攜帶式的醫療保險對農村勞動力流動產生的影響,進行鎖定效應的探究,可以明確通過實行新農合制度,能夠極大地降低農村勞動力向城市及其他鄉鎮轉移的概率,說明新農合制度可以使參加新農合保險的農民提高留在本地務工的意愿,進而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同時,研究表明新農合制度能夠使很多參保人員提高自主創業的意識,并且通過數據分析可以明確參保人員自主創業的可能性提高5%左右。對于一些在醫療方面花費資金相對較多的農民來說,尤其是針對一些醫療風險較高的家庭,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到2017年,很多學者通過研究新農合對自我雇傭的影響,可以明確新農合制度能夠提高農村居民臨時性工作和受雇傭工作轉向為自我公用的轉化率[1]。以上幾個方面的研究表明,新農合制度對農村的勞動力供給會產生嚴重的影響。研究表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對勞動力供給產生的效應體現在對勞動供給時間的影響上。從理論方面進行分析,由于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可以改變參保者對未來資金支出的預期情況,進而也影響勞動力的供給。首先,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會導致很多參保者對預期醫療支出的資金成本下降,所以根據預防性儲蓄理論進行分析,參保者可以減少現階段銀行的存儲金額,進而減少相應的勞動供給程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這一作用機制,對參保者的保障水平起到了較大的影響作用,并且為參保者家庭的銀行儲蓄情況起到了主導作用,從另一個方面進行分析,可以明確醫療保險還能夠使參保者根據現階段的健康水平對勞動供給進行合理的調節,通過數據研究可以發現醫療保險能夠對居民健康起到明顯的促進作用。在保障水平相對較低的情況下,很多參保人員的人均收入也相對較低,所以使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對收入較低的參保人員家庭起到了相應的主導作用。通過分析勞動供給時間,可以明確醫療保險的影響原因,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指標,即勞動力的參與情況、勞動力的質量、勞動力的努力程度和勞動供給時間。對于大部分農民來說,其工作時間相對較為自由,并且長時間的工作性質決定了農民會盡量選擇不受約束的工作種類,同時,通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可以保障農民在自由選擇工作職業的前提下,依然可以解決溫飽問題及未來的發展問題。然后是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還會對勞動力的質量產生一定的影響,因為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有效地保障了農民在生產和生活過程中的疾病治療質量,所以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很多農民為增加相應的勞動質量,進而提高相應的生活水平,對勞動參與指標也會產生一定的影響,由于農業的勞動供給時間可以反映不同農民階層之間勞動供給的差異,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可以從基礎上對農業勞動者的勞動供給時間的一致性問題進行分析。然后是探究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對勞動時間的影響,現階段我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對勞動時間的影響文獻相對較多。2015年有學者對中國健康和養老追蹤調查結果進行了分析,可以明確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以來,農村45周歲以上的農村婦女勞動的天數逐漸增加,通過相應的結果數據可以明確新農合制度對農村婦女的勞動供給起到了正向的引導作用。2016年,通過中國健康和營養數據的相關數據進行分析,發現利用分位數回歸的方法進行探究,可以明確新農合制度還增加了農村老年勞動力的農業參與,對其勞動的時間也產生了較大的影響[2]。對相關結果進行分析可以表明,實施新農合有利于提升農村老年勞動力的勞動時間,對所有數據進行補充分析可以明確,新農合對我國所有農業勞動力的勞動時間都產生了較大的影響。最后考察了新農合制度在農村實施以來對農業勞動時間產生的作用,一方面可以有效促進我國人民正確認識新農合制度的積極作用,另一方面可以保障我國政府部門對醫保扶貧政策具有更加深刻的理解。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扶貧政策在不同階段具有不同的形式,從傳統的“輸血式”“造血式”到現在的開發式,通過不同形式的扶貧政策使我國的貧困地區和農業地區的經濟情況得到了有效改善,精準扶貧政策實施以來,農村貧困人口享受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質量越來越高,進而也推進了我國健康農村的建設[3]。近年來,針對農村地區的發展,國家政府給予了高度的關注。為保障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更加快速,并且縮小與城市之間的差距,已經針對農村地區采取了大量的扶貧政策和扶貧措施。通過對扶貧效果及扶貧數據進行分析,可以明確扶貧政策和扶貧措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其中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不僅提高了農民的生活質量,還使越來越多的農民更愿意在自己的家鄉創業和務工,進而增加了農業生產勞動力的數量,從而對農村經濟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2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對農村經濟發展產生的影響
通過分析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對我國農業生產勞動力數量及生產時間的影響,可以明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和制定對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產生了重大的影響,通過增加農業生產勞動力的數量并且降低農村人口外出務工的意愿,使農村當地的勞動力數量急劇增加,進而增加了農村經濟發展的潛力。同時利用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還可以使農民的幸福感繼續增加,由于現階段我國很多農民在病癥的折磨下,經常會出現人財兩空的現象,而新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以后可以保障大部分農民在出現重大疾病時,依然有政府的補貼作為經濟支持,進而對農民疾病的治療產生了較大的積極作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不僅會對我國農村地區的勞動力供給產生一定的影響,還會從整體上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和改革,所以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立的工作人員要根據不同地區農村的實際發展情況采取合理的制度措施,并且可以盡量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體系,確保能夠通過對農村勞動力的供給影響,促進我國農村經濟的整體發展[4]。通過利用先進科學技術進行數據分析,可以明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對現階段農村勞動力會產生較大的影響,所以必須明確農村經濟發展的影響因素,并且了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產生的積極作用。
農村合作醫療參合農民滿意度調查探究
摘要:以河南省商丘市夏邑縣參合農民為調查主體,了解地區新農合實施現狀及遇到的問題,以及直接受益者對該制度的看法和評價。采用了理論和實證相結合的方式,調查分析影響參合農民對新農合滿意度的原因,并提出相關建議,為新農合制度推廣提供參考。
關鍵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滿意度;對策
1新農合相關政策
隨著經濟水平不斷提高,我國越來越重視提升農民幸福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大挑戰是縮小城鄉差距,緩解區域發展不平衡問題。為了更好地促進社會進步和建立并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國務院于2003年要求各地開始逐步推行新農合制度。國家實施新農合制度后,各地根據自身情況實施了因地制宜的新農合制度[1-2]。2016年國務院的《國務院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提出,規范服務管理方式,完善醫保政策并合理優化配置醫療資源,積極推進并落實新農合制度與城鎮醫療保險制度融合,在全國范圍內擴大新農合制度推廣范圍,讓中國公民享受到全民醫療的服務,使農民可以感受到國家政策帶來的幸福感。
2相關概念及研究
新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以下簡稱新農合)是我國改善農村居民醫療衛生狀況的主要制度,主要保障農民大病治療。新農合籌資主體包括個人集體和政府,遵循個人意志自愿參加[3]。起付線是參合農民在進行醫療報銷的同時最低報銷金額的規定。封頂線是進行報銷金額的最高點,超過封頂線的需要自己承擔。定點醫療機構是指經過醫療統籌的勞動保障部門以及醫療保險機構共同經辦審核、通過并簽訂協議,為參加新農合的人員提供基本醫療服務并承擔相應責任的醫療服務機構。根據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在新農合滿意度的研究中可以看出,生理和安全是參合農民最大的需求。他們希望可以身體健康并擁有良好治療水平和服務態度。在此前提下,農民才能對新農合實施效果產生較高的滿意度。當他們因自身經濟條件而無法就醫時,就會對政府表示懷疑甚至失望。根據美國學者維克托的期望理論,人們總有一定的期望并希望自己可以達到。如果因為種種原因,參合農民對此制度有不滿而政府卻不作為,就會影響制度推行效果,使政府公信力大幅下降[4]。劉平和李躍進的研究指出,直接影響新農合滿意度的是參合農民積極性和新農合能否持續發展,主要表現在報銷比例、對農民的補償方式、參合農民對新農合制度的了解程度以及醫療機構服務水平等方面。于長永認為,可以通過擴展報銷范圍提高滿意程度。在補償范圍不變的前提下,補償比例越高,參合農民滿意度越高。陶紀坤等認為,要完善新農合補償方式,通過降低起付線和提高封頂線增加參合農民對新農合制度的滿意度。隨著老齡化越來越嚴重,報銷群體也應該向年紀較大的老年人傾斜,做到老有所依。應當提高定點服務機構的福利水平,提高醫療人員素質,從而提高醫療機構的服務水平。蔣翠珍等認為,若想提高欠發達地區參合農民滿意度,就要降低起付線和提高封頂額。要建立良好的監督機制,對醫療服務機構藥品質量和醫療人員品德進行監督。牛逸群等在研究中發現,流動人口在參合農民中所占比例較高,導致很多參合農民由于外出務工沒辦法享受優惠政策,建議政府在實施新農合政策時突破地域限制,讓更多外出務工人員享受到新農合優惠政策帶來的好處。
3調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