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管理總結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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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管理總結

施工合同管理總結范文1

【關鍵詞】總承包;合同管理;發包商;結算;變更;解決措施

1、前言

總承包模式因能提供社會化、專業化和商品化的服務,比傳統模式具有更多優勢,既合理利用了社會資源又引入了市場競爭機制,又保證了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和建設目標的實現。因此,這一模式在得到了廣泛采用。而總承包項目合同是建設工程活動中各方權利和義務的憑證,所以合同的管理一定程度上關系到總承包施工企業的利益。然而,目前我國建設市場還有待完善,建設工程總承包項目合同管理存在著不少問題,因此,加強和提高總承包項目合同管理是十分有必要的。

2、總承包合同與合同管理體系

2.1 總承包施工合同的主要構成

總承包合同主要由承包范圍、工期、質量、安全文明、工程經濟及爭議及訴訟等幾大要素組成,各大要素又由若干小要素構成,具體見圖1。

2.2 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體系

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需要整個項目團體的無縫隙協作,項目部各職能部門形成以合同履約為中心的管理體系,各部門職能人員應對涉及合同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等進行學習,深入了解與熟悉合同內容。各職能部門緊密合作,相互之間及時溝通反饋,從而形成一個良性循環的合同管理體系,如圖2所示。

3、總承包項目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3.1 承包范圍約定的問題

通常,對總承包商承包范圍的描述為:“依據招標文件、施工圖紙與工程規范所示,總承包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紅線范圍內房屋、室外總體等的建筑安裝及各類附屬工程,界面劃分詳見招標文件?!?/p>

本文認為,上述描述比較空泛,因為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由于外力作用,如業主指定專業承包商的參與,致使總承包商施工范圍與專業承包商施工范圍產生部分重疊,那么這部分工作由哪一方實施就難以界定,因為在實際施工中,業主在協調時往往較強勢的偏向于專業承包商。

3.2 工期及分包管理等問題

(1)關于工期期限約定的問題

施工總承包工程的工期指從業主批準開工日期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完成日期止。我國目前實行的是項目竣工備案驗收制,總承包工程完成竣工驗收至項目完成備案驗收之間的時間少則一個月,多則三個月,這個時間差在合同中并沒有明確約定是否納入總承包商工期內。

項目竣工備案驗收工作的實施主體是業主,總承包商僅僅是配合業主完成項目竣工備案驗收(如及時提供應由總承包商完成并提交的相應資料等),若這個時間差在合同中不能夠明確責任歸屬,最終被業主納入總承包商工期延期而進行處罰,或以此來平衡總承包商提出的他項索賠,那么對總承包商來講將是極為不利的。因此,總承包商需要在合同簽約過程中與業主進行溝通協商并在合同中明確工期期限。

(2)工程中使用新技術、新工藝產生的問題

在目前的項目施工中,因采用新技術、新工藝以及總承包商項目管理能力的不斷提升,工期往往可以提前。但現實情況卻是業主并不一定需要總承包商提前竣工(業主在后續施工過程中提出的除外),而且采用新工藝往往帶來成本增加,可能引發索賠甚至產生糾紛。

(3)專業分包商的約束問題

我國的施工總承包制度規定,除了設備供應之外的所有圖紙所示內容均應由總承包商承擔施工。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業主或多或少會參與一些專業分包商的選擇或指定某些專業分包商,造成總承包商整體施工計劃在實施過程中產生一些偏差。如業主決定對某專業工程進行指定分包,但在具體實施時,由于招標工作的延誤而使專業分包商的實際進場施工時間超出總承包商整體施工計劃擬定的進場施工時間,使計劃銜接不暢。而專業承包商與總承包商的體制不盡不同,往往也會給總承包商的管理帶來一定的難度,增加一些不可預見的風險。

而且,雖然專業分包工程合同的主體關系是總承包商和專業分包商,專業分包商的工程款支付流程是:業主總承包商專業分包商,但現實情況并非如此。某些專業分包商的工程款支付并不能由總承包商來實行,而是由業主直接支付,使總承包商對分包商的管理強制性不足。

3.3 工程經濟

(1)工程造價與結算

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僅作為項目成本控制及支付工程款的一個指標,最終的工程造價應由具備審價資格的專業咨詢公司,根據總承包商提交的經業主確認的竣工結算資料進行的綜合性審計結果為準。

通常,施工合同中并不會明確規定工程竣工結算工作的具體完成時間,但合同中常會體現以下條款約定:工程竣工驗收后付至合同總價的70%(一般項目在工程竣工后的付款比例不會高于合同總價的80%,且項目施工過程中發生的設計變更、經濟簽證及材料單價調整等產生的費用亦不會計入),工程審價后完成工程結算造價的95%。如若沒有一個完成竣工結算的時間限制,那么這25%~15%的費用就需要總承包商長期墊付,這對總承包商來講是不利的。

(2)變更與簽證

通常,施工總承包合同中,對于變更、簽證、暫定項目的費用計算均會體現以下約定:招標文件中工程量清單內有相同報價的按合同工程量清單報價執行;招標文件中工程量清單內有相似報價的參照合同工程量清單報價執行;招標文件中工程量清單內沒有相同或相似報價的另行計價。

由于工程施工生產是一個動態的并持續較長時期的過程,在生產活動中各類要素均在不斷變化,如:人工費用的增長、材料價格的變化等。如果單一的執行合同約定,則對總承包商來講并不是完全公正公平的,此類情況若集中在生產活動末期則更為突出。

(3)工程款

工程款一般采取預付款支付、中期進度款支付和竣工結算支付的模式實施,其支付依據均為工程量清單計價約定的合同總價。

常規情況下,設計變更、經濟簽證及材料單價調整等產生的費用比例約為合同造價的5%~10%左右,甚至達到15%左右。

4、解決措施

4.1 對承包范圍約定的建議

為避免施工時對承包范圍界定不清,總承包商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進行自我保護:

(1)在招標階段,指出招標文件中描述不清、概念模糊的部分,并要求招標單位書面回復確認;

(2)在合同簽約過程中,對可能出現爭議的部分與業主協商并予以明確,具體可體現在各分部工程中;

(3)在實施過程中,當發生實際情況與招標文件不一致或出現爭議但合同未有明確約定時,應尋求合同中對總承包商有利的論據,據理力爭,維護自己的權益。

4.2 工期、質量及安全文明問題的建議

(1)對工期延遲的處理

當發生工期滯后時,應及時分析原因并明確責任歸屬,若非總承包商原因而產生的工期延誤,總承包商應及時將該等事件書面報告遞交業主,并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的工期順延手續。

(2)工程中使用新技術、新工藝的建議

在合同簽約或實施期間,總承包商提出擬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與業主商榷確認后在合同中約定發生該等事件的獎懲措施。

(3)對專業分包商的合同約束

總承包商在與業主進行合同簽約時或業主進行專業分包工程招標時,應請業主在合同中或專業分包招標文件中明確以下對專業分包商的約束條款,使總承包商的利益得到保障。

1)分包商將按總承包合同約定完成分包工程,并在各方面滿足總承包商和業主代表的合理要求,且遵守總承包商所有合理的指示和要求;

2)分包商服從、履行和遵守總承包商在總承包合同內所必須服從、履行和遵守的一切合同條款,只要此等條款是與分包工程或其他部分有關和適用的;

3)對于總承包商在總承包合同中為保障業主免于承擔而應負的責任,分包商亦同樣負責保障總承包商免于承擔該等責任;

4)分包商保障總承包商免于承擔分包商及其雇員或人的任何疏忽、遺漏或失職而引起的索賠要求,并賠償總承包商因分包商或上述人士誤用任何腳手架、設備或其他施工機械所造成的損失。分包商為上述索賠要求購買保險,并在業主代表或總承包商要求時出示保險單和保險費收據;

5)分包商在指定期限內或分段期限內完成合同工作;分包商如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或經業主代表書面同意而由總承包商給予的延長期限內完成分包工程(如果分包合同是分段竣工時)或其中的分段工程,而業主代表書面向總承包商證明上述工程理應如期竣工,則分包商支付給總承包商一筆賠償金額。該等金額按總承包商因分包商未能如前述完成工作對總承包商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的金額;

6)在總承包合同下總承包商的雇傭終止時,分包商分包合同下的指定分包商的雇傭亦隨即終止。

7)若專業分包商的工程款由業主直接支付,則總承包商在專業分包商提起工程款支付申請時,對專業分包商的工期、質量、安全文明等進行綜合評價并簽署工程款支付意見,業主應根據總承包商的簽署意見來支付,以加強總承包商對專業分包商的管理控制力度。

4.3 工程經濟問題的解決措施

(1)工程造價與結算

在合同簽約過程中,總承包商應提出規避此類風險的對應措施,以避免工程造價與結算中出現問題??稍诤贤屑s定竣工結算工作完成的一個區域時間,譬如:在總承包商提交給業主完整有效的工程結算資料起6個月內完成工程結算工作,最長不超過12個月(具體的區域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此外,竣工結算資料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提交送達給業主,同時結算資料必須保證其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避免業主藉此拖延結算時間,總承包商對此要引起重視。

(2)工程變更

在合同簽約時,總承包商應提出合情合理的建議或措施與業主進行商榷,譬如當變更或簽證發生的時間與工程投標時間有較長時間差距,且市場變化幅度較大時,應允許發生的變更或簽證按照該等事件發生所在時間內的市場價格來計算。

(3)工程款

在合同簽約時,總承包商應提出建議或措施與業主進行商榷:

1)中期進度款支付應將設計變更、經濟簽證及材料單價調整產生的費用計入付款總價,即中期付款=(中期合同工程量清單完成價+設計變更+經濟簽證+材料單價調整)*支付比例;

2)在竣工結算審計未完成的情況下,其竣工付款參照中期進度款支付方式執行;

3)在竣工結算審計周期較長的情況下,應約定在一段時間內提高工程款支付比例。

5、結束語

總而言之,建設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必須融入整個工程項目管理中,必須對整個項目的全過程和各個環節,實施有效的合同管理。針對當前存在的一些不足,總承包施工企業應高度重視,認真分析原因所在,進而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這樣才能取得更大的效益。

參考文獻:

施工合同管理總結范文2

隨著社會與經濟的不斷發展,建筑市場的運作越來越規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也逐漸規范。本文對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現實意義及實踐舉措進行了分析,闡述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根據相關問題提出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實踐舉措,最后說明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現實意義,旨在促進建筑市場健康有序的發展。

關鍵詞: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現實意義;實踐舉措

一、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工程施工合同內容不規范

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合同內容是十分重要的部分,但是許多建筑企業并不重視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所以工程施工合同內容并不是由專業人員定制,這就意味著工程施工合同內容存在很多漏洞,這就給很多人創造了謀取私利的機會,嚴重損害了建筑企業的利益。工程施工合同內容的制定涉及的專業知識十分廣泛,所以工程施工合同對制定人員的要求非常高,工程施工合同內容制定人員不僅要具備專業的法律知識還要具備建筑工程以及造價管理等方面的知識。另外,在實施工程施工合同內容時,由于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存在不平等問題,所以在實施工程施工合同內容時會存在一定的問題。在實際的工程施工合同制定時,發包方占據合同制定的主導權,所以合同中許多條款都是由發包商制定的,這就存在一個非常明顯的問題,發包商在制定合同內容會從自己的利益出發,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損害承包商的利益。這樣就會導致工程施工合同內容十分不規范,在實際履行合同的過程中會存在很多的爭議,導致工程施工合同不能正常履行。

(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意識淡薄

建筑施工單位的管理人員法律意識膽魄,并不重視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在建筑施工的過程中經常出現違約問題,還有一些承包人不具備相應的資格,就采用虛假名義簽訂工程施工合同,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另外,在建筑行業中存在非常嚴重的轉包問題。許多建筑企業都是將工程交給承包商,這些承包商又會將建筑工程分給許多小承包商,這樣就導致建筑工程承包系統十分復雜,在層層轉包中存在很多不合法操作。另外,隨著建筑業不斷發展,建筑工程承包競爭十分激烈,加之市場經濟體制尚未完善,工程施工合同的執行就存在很大的問題,在工程承包與合同執行中很多行為不受法律規范,導致工程施工合同難以履行。

(三)工程施工合同監管機構不健全

我國的建筑工程市場尚未完善和規范,工程施工合同監管機構不健全,許多建筑施工企業都沒有進行合同管理體系建設,甚至沒有設置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相應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程序也未明確。這就導致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缺乏正確的操作流程,以及相應的制度保障,直接影響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水平。

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實踐舉措

(一)制定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筑施工企業要重視工程施工合同內容的制定。要提高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應用優秀的合同管理專業人才。首先,在選擇專業人才時,要保證相關人員具備專業法律知識,以及建筑工程技術和相關的施工經濟,同時還要具備工程施工合同擬定修改以及解釋的能力。其次,要建立健全的崗位責任制度,細化落實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對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和監督。最后,要根據相關規范要求制定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健全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模式,逐漸在建筑企業中推廣。

(二)加強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意識

建筑施工企業必須加強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十分復雜,想要保證工程施工合同的順利履行,必須增強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意識,做好相關的基礎工作,在建筑項目施工的過程中,要加強相關資料的收集與整理,為施工合同的履行提供完善的資料支持。

(三)建立完善的合同信息管理系統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工作量非常大,相關的數據資料也非常多,這就給檔案的管理帶來了很大的難度。所以,要建立完善的合同信息管理系統,運用現代化的計算機技術推進合同信息化管理,保證合同順利履行,促進建筑業的發展。

三、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現實意義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建筑工程越來越復雜,在建筑工程施工的過程中會遇到許多問題,如果工程施工合同沒有清晰的規定各方的權利與義務,就會導致合同雙方在履行合同內容時存在很大的爭議,從而影響工程施工合同的約束作用和履行效果。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內容,工程施工合同不僅能夠維護合同雙方的利益,還直接影響著建筑工程的施工進度與施工質量。工程施工合同的內容十分廣泛,涉及施工材料與施工設備等內容的,這些內容直接影響著建筑物的質量與使用功能。另外,在市場經濟中,合同雙發的關系建立在合同的基礎上,所以必須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機制,這樣才能規范建筑市場,促進建筑市場健康有序的發展。

四、總結

綜上所述,建筑市場的運作也越來越規范,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也在不斷加強。本文對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現實意義及實踐舉措進行了分析,首先闡述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然后根據相關問題提出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實踐舉措,最后重點說明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現實意義,希望通過本文的研究能夠促進建筑市場健康有序的發展。

參考文獻:

[1]陳少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處理及合同管理[J].法制與社會,2011,02:82-83.

[2]王鵬.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鐵路工程造價管理,2012,05:37-40.

施工合同管理總結范文3

關鍵詞:施工合同;合同管理系統;復雜系統;WSR系統方法論

1.引言

隨著我國經濟水平的提高,工程建設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發展,而且工程項目涉及的金額也越來越大。然而,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如何對工程項目成本、進度、質量、安全等目標綜合管理,保證工程項目建設目標順利實現,一直都倍受關注。

《建筑法》、《合同法》、《招標投標法》的頒布,標志著我國工程項目管理進入了以合同管理為核心的階段。目前,人們都已對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有了充分的認識,但總體來說,合同管理水平不高仍是建筑市場上的普遍現象。因此,對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進行物理-事理-人理分析,有助于更全面地認識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更透徹地理解和把握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的本質,對于提高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2.WSR系統方法論分析的適用性

物理-事理-人理(WSR)系統方法論是由顧基發和朱志昌博士提出的一種分析系統問題的方法論,是一個包含了許多方法的總體方法,是眾多方法的統合統一,它主要從事實、事物之間的聯系及人在事物運動發展的過程中所起的作用三個方面來分析問題,強調了系統實踐活動是物質世界、系統組織和人的動態的統一[1]。

2.1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的復雜性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有管理期長、對經濟效益影響大、管理難度大、風險高、綜合性強等特點,因此,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應是一個較為復雜的系統。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的復雜性主要體現在整體性、開放性、動態性、層次性、自學習性等方面[2]。

2.1.1整體性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的整體性主要體現在全過程、全要素、全方位等三個方面[3]。第一,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內容包含合同策劃、工程施工招投標管理、合同履行、合同索賠等方面,貫穿于整個工程項目的施工階段,并涉及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之后的相關管理,如工程質量保修、工程款結算等;第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設項目目標順利實現的重要保證,因此,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實施的過程要體現工程建設項目的成本管理、進度管理、質量管理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內容;第三,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會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訴求,包括社會的共同利益、業主的利益、承包商的利益等,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各方面利益得到保證的重要手段。

2.1.2開放性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不僅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局部行為之間的相互競爭所推動,同時也受到其外部環境強有力的影響和制約,從而呈現出更為完整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工作行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處在一個開放的自然環境、社會環境、經濟環境、技術環境中,并與這些周邊的環境不斷地進行物質交換、信息交換、能量交換。

2.1.3動態性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與其外部環境保持著密切的聯系,外部環境的不斷變化必然導致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也是不斷變化的,即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的動態性。第一,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進行的過程中,如自然災害、水文條件、施工環境、政策法規、技術能力與水平、人工費用、材料和機械價格、利率、匯率等自然環境、社會環境、經濟環境因素的變化會引起業主對工程建設項目的要求發生轉變,從而導致工程建設項目目標發生變化,不可避免地要進行工程變更工作和合同索賠工作。第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各參與方通過信息技術組建一個動態的戰略聯盟,及時應對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不同階段呈現出的動態實時變化,根據實際的具體情況采取動態的控制措施,實現各參與方之間的共同整體利益[4]。

2.1.4層次性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具有一個多層次的系統結構,系統結構中每一層次工作的順利完成有助于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從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實施的過程來看,合同策劃、施工招投標管理、合同履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控制、索賠管理等工作的順利完成才能保證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完整實施;從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保證體系來看,人員組織機構、工作程序、管理制度、信息管理等方面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能夠順利進行提供了重要保障。

2.1.5自學習性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有著預定的目標,在系統中所展開的控制、反饋、調節都是為實現這一預定目標而做出的努力[5]。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處在一個動態的外部環境里面,系統目標會發生改變。因此,為了更好地實現系統目標,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結構中各層次的工作會不斷地調整,并且不斷進行相互作用,使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具有自主學習的能力。具體表現為:根據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所處的自然環境、社會環境、經濟環境發生的變化,系統結構中如實施過程、保證體系、參與方等各個層次會主動做出反應,積極試圖將所發生的變化轉化為對實現系統目標有利的因素,不斷完善自身工作,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更加順利地進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的自學習性正是該系統發展的動力,這種動力使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更有自發性、無序性,更加活躍。

2.2應用WSR系統方法論分析的可行性

作為解決系統問題的方法論,WSR應面向復雜性的問題[6]。因此,要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這個復雜系統的實踐活動能夠順利進行,合理配置工程建設過程中涉及的財力、物力以及協調有關人員之間的關系,需要運用WSR方法論作為指導。根據WSR方法論的內容,首先,弄清楚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工作的規律,理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工作機理,即考慮其“物”的一面;其次,弄清楚如何做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解決如何運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機理的問題,即考慮其“事”的一面;最后,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開展是離不開人的參與,所以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實踐活動中要做好各有關方面之間關系的協調工作,即考慮其“人”的一面。運用WSR方法論的工作過程指導展開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按照其具體的實施步驟,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做到“知物理、曉事理、通人理”。

3.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的WSR分析

3.1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的WSR因素分析

“物理”、“事理”、“人理”是分析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問題的整體構成,三者缺一不可,且三者之間密切聯系,相互影響,體現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本質。

3.1.1物理因素分析

在整個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過程中,首先,要進行合同策劃工作,主要是明確承發包方式、合同類型、招投標方式、重要的合同條款和合同條件等方面的內容[7]。第二,進行工程招投標管理工作,也是施工合同形成的過程,旨在從建筑市場上良莠不齊的建筑企業中擇優,將工程建設項目發包出去。第三,要落實合同的履行,主要包括合同履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風險跟蹤管理、監督承包商履行合同、做好合同變更工作、解決合同爭議以及處理索賠與反索賠事務等。

3.1.2事理因素分析

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并與成本管理、進度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構成了工程項目管理系統。為了保證工程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合同確定了工程項目的價格、工期、質量、安全等目標,同時也規定了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換句話說,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成本管理、進度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管理等能夠順利進行的重要保證,它貫穿于工程項目實施的全過程和各個方面,對整個項目的實施起到控制和保證的作用,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對于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的事理分析,是解決如何通過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保證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達到成本目標、進度目標、質量目標和安全目標。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應該圍繞著達成工程項目成本目標、進度目標、質量目標、安全目標等進行展開,體現為成本控制、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和安全控制等工作。

3.1.3人理因素分析

要想達到工程項目建設實踐活動的目標,則在能夠保證工程項目成本、進度、質量、安全等目標得以實現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活動中,就必須要有人的參與。在理解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物理因素和事理因素的基礎上,應著重考慮如何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的問題,以更有成效地實現工程項目的目標。對于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的人理分析,是通過研究和理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中各參與方之間的相互關系,發揮各自的主觀能動性,以促使工程建設項目按照預定的計劃進行。

3.2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的WSR運作模式

按照WSR系統方法論的工作過程,結合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的特點,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的運作模式可分為6個階段進行。

3.2.1明確合同管理功能

工程項目管理的目的是實現成本、進度、質量、安全等預期目標,在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盡量做到成本最低、進度最快、質量最高、風險最小。然而,合同管理是實現工程項目管理預期目標的重要保證,因此,其工作內容要體現成本控制、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安全控制等工作。

3.2.2調查分析

調查了解業主自身的情況、項目特征、項目范圍以及外部環境條件等,對存在的風險進行詳細分析。了解開展合同管理工作所需的條件和相關知識,根據具體的工程項目,分析合同管理所需的組織結構以及各參與方需具備的條件和素質。

3.2.3形成目標

經過調查分析之后,確立合同管理各階段的工作目標,應與工程項目管理整體目標保持一致,并分析實現這些目標的約束條件。在進行合同管理工作過程中,需確定各階段工作目標的優先順序和權重以及開展合同管理工作的組織結構,也需明確各階段工作目標和系統各參與方之間的關系。

3.2.4構造策略

確立了合同管理各階段的工作目標之后,根據調查分析過程中了解的實際情況,將合同管理工作所需的客觀條件轉化為現實條件。讓合同管理各組織部門和系統各參與方參與制定、修改各階段工作模型或方案,旨在選擇合同管理各階段合適的工作模型或方案。

3.2.5協調關系

協調關系主要從兩方面進行:第一是技術上的協調,即將工程項目的生產要素、合同管理知識跟合同管理各階段的工作模型或方案進行協調;第二是協調合同管理各組織部門之間、系統各參與方之間以及組織部門與參與方之間的工作和利益。

3.2.6實施與完善

審批和實施合同管理各階段的工作模型或方案,對實施取得的成果進行檢驗、總結,及時糾正工作模型或方案出現的偏差。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加強與系統各參與方的溝通和協調,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綜合以上步驟,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的WSR運作模式見表1。

4.結語

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實踐活動中,應充分認識到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是一個復雜系統。WSR系統方法論作為面向復雜性問題的系統方法論,應用其分析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具有很好的適用性。通過對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進行WSR因素分析與WSR運作模式分析,對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有了更加全面地認識和深刻地理解,強調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要圍繞著實現工程項目成本、進度、質量、安全等目標進行展開,同時也充分考慮了人的因素,注重全面協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中各參與方之間的利益。這有利于促進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系統化、科學化,有利于提高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工作水平,也提供了另一種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系統的分析方法和手段,豐富了WSR系統方法論的應用和內涵。(作者單位:廣州大學工商管理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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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佘立中.基于復雜性大型集群工程項目質量管理研究[J].重慶建筑大學學報,2006(03):107-109,118.

施工合同管理總結范文4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財政部門而言,其實質就是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是對工程造價的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這是合同當事人雙方關心的核心問題之一,也是招投標等工作的主要內容。施工合同中關于工程造價確定和支付的相關條款,是整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條款。在當前建設工程市場發育尚未成熟、市場主體行為不規范、市場信用體系和風險保障體系不健全、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體制有待改進的情況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難免會出現許多不規范之處。

一、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合同簽訂不規范。建設工程耗資巨大、涉及面廣、個性差異大和履約時間長。因此,客觀上要求合同條款細致嚴密,盡可能做到面面俱到,避免訂立的合同約束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職責不清等現象的發生。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適當回避業主義務或其他原因,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文本條件,有選擇性的轉嫁工程風險。但此類做法“尺度”的掌握較為困難,如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有的當事人為了規避風險或獲取額外利益,在簽訂中標合同前后,簽訂一份或者多份與中標合同價款等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合同,待工程實施起來,一旦涉及到經濟利益,將容易導致工程糾紛的發生。

(二)違背等價有償的原則。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由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同時,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嚴重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個別承包商在實施這樣的工程合同時,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就會采取偷工減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轉包等手段,給工程建設帶來隱患,情節嚴重者,因利潤無法達到預期,而采用極端的罷工、聚眾鬧事等情況,從而給發包方造成極大的工期延誤、銷售延誤、甚至名譽損害等嚴重影響。

總體而言,針對此類違背等價有償的原則所簽訂的合同,因承包方無論采用何等手段均為了獲取利潤,從而發放包將占據被動地位,甚至潛在的風險更大。

二、控制工程造價,抓好合同管理的幾個環節

(一)把好合同簽訂關。簽訂工程合同時,最重要的要根據各工程的特點,應選擇恰當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指工程設計變更或工程簽證導致工程增減的結算條件和結算方法),因為不同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直接關系工程造價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應盡可能選用由國家頒發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據擬建工程的特點和招標文件以及發包人承包商雙方談判結果來起草。合同文本必須準確表達雙方談判確定的意思,做到條款不漏項;標的物表達清楚、標的額計算準確;質量有標準,檢驗有方法;包裝物、提(交)貨或移交工程成品、運輸方式和結算方式明確;違約責任及違約金(或賠償金)計算方法準確;文字表達嚴謹,不使用模棱兩可、含糊不清詞語。

在合同正式簽訂前應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其要點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業主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證和批準;合同是否完整無誤,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備和合同條款的完備;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與其對照有無差異;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是否失衡,確定如何制約;合同實施會帶來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責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補救;雙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發現歧義及時溝通。

(二)做好合同實施管理。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攻與守的關系,是矛與盾的關系。工程發承包的實踐經驗證明,沒有一個承包商不要求索賠,即要求調增合同價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進行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

(三)重視合同后評估。合同后評估是合同管理的總結階段,往往不為人所重視,其實合同后評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對合同好壞、管理得失的評估,它可為下一工程項目造價控制提供可借鑒的經驗。合同后評估工作主要是總結合同執行情況,對合同管理好的經驗加以總結推廣,對過時、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以及不嚴謹、容易被對方索賠的條款要加以改正。影響工程造價的不確定因素可分為可預見和不可預見因素,可預見不確定因素應作為普遍性問題,不可預見不確定因素作為可追溯事件加以標識,通過合同后評估加以鑒別,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三、控制工程造價,加強合同管理的幾項措施

(一)合同管理精細化。項目建設各方要重視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合同歸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施工合同管理總結范文5

關鍵詞:工程造價;合同管理;控制;重要性

Abstract: in view of present project management in some existing problems of contract management, the measures for improving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to control the engineering cost should seize the key link for reasonable control of the project cost discussion related countermeasures and measures.

Keywords: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Control; importance

中圖分類號: TTU723.1U723.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1 概述

合同是一種契約,是當事人之間依法確定、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建設工程合同也稱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是指由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合同法》將承攬合同與建設工程合同分立,在事實上將傳統的承攬合同的適用范圍限于建設工程之外的動產。這一法例的采用與我國對不動產尤其是大型建設工程在立法上的重視程度有關。這是合同當事人雙方關心的核心問題之一,也是招投標等工作的主要內容。施工合同中關于工程造價確定和支付的相關條款,是整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條款。在當前建設工程市場發育尚未成熟、市場主體行為不規范、市場信用體系和風險保障體系不健全、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體制有待改進的情況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難免會出現許多不規范之處。

2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1 法律意識淡薄,合同簽訂不規范

2.1.1 確認合同效力的一般原則根據《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一般從以下四個方面予以審查:

①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格;

②審查合同內容是否合法;

③審查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

④審查合同是否履行了法定的審批手續。

2.1.2 影響建設工程合同效力的情形

根據《司法解釋》第一條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工程合同無效:①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②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的;③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端痉ń忉尅返谒臈l還規定,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

2.2 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等價有償的原則

在實際工作中,承發包雙方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合同的等價有償原則,以各自的經濟利益為中心,隨意違背合同條款。甲、乙雙方的這些違約行為,最終導致工程經濟糾紛的發生。對無效建設工程合同處理的總原則是:尚未履行的判決不再履行;正在履行的,應立即終止履行,并視具體情況按過錯程度處理;合同已經實際履行完畢的,應當根據無效合同當事人的過錯責任程度和工程造價構成情況進行處理。

2.3 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機構

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施監督、檢查等管理。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更要對施工合同進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機構不健全,對合同的審查、監督和檢查不得力。建設單位沒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設工程,便委托給監理公司,而目前監理公司的機構設置不規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難勝任建設單位的委托;施工單位特別是中、小型施工單位,重視公關和預算管理,輕視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沒有專門機構從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2.4 合同管理專業人才缺乏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3 控制工程造價,抓好合同管理中的關鍵環節

3.1 把好合同簽訂關

簽訂工程合同時,最重要的要根據各工程的特點,應選擇恰當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指工程設計變更或工程簽證導致工程增減的結算條件和結算方法),因為不同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直接關系工程造價的控制效果。在合同正式簽訂前應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其要點包括:①嚴格審查發包方資質等級及履約信用;②認真審查施工圖紙及招標文件,審慎提交投標文件;③使用示范合同文本,并切實約定“專用條款”;④恰當約定工程的計價方式;⑤明確約定進度款的支付條件和竣工結算程序;⑥具體約定工期順延的情形和停工損失的計算方法;⑦預防工程定金、保證金或預付款陷阱;⑧明確監理工程師及雙方管理人員的職責和權限;⑨詳細約定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3.2 重視合同后評估

合同后評估是合同管理的總結階段,往往不為人所重視。其實合同后評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對合同好壞、管理得失的評估,它可為下一工程項目造價控制提供可借鑒的經驗。合同后評估工作主要是總結合同執行情況,對合同管理好的經驗加以總結推廣,對過時、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以及不嚴謹、容易被對方索賠的條款要加以改正。

4 控制工程造價,加強合同管理的措施

4.1 合同管理精細化

目前,各省級人大常會審議通過并頒布了各省級《合同監督條例》,指導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合同的監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種類繁多,條例內容只能對合同的監督和管理做出粗線條的規定,無法滿足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體需要。各級建設工程行業主管部門針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制定出一套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細則”已經迫在眉睫。

4.2 管理人員專業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躍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關鍵的環節。建設單位應設置合同管理人員從事合同管理工作,并應執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員資質證書”,加強對建設單位合同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素養和專業技術素養的培訓。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總結以往政府投資項目合同管理、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經驗與教訓,對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在合同的簽訂過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價控制的對策,從而為國家財政節省建設資金。

4.3 項目建設代建科學化

所謂“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組織理論素養高、實踐經驗豐富的工程管理專業人員,根據行業性質不同,形成專業化的建設隊伍,專門從事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管理。財政部門應積極參與項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強對代建機構的監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優勢,徹底消除在政府投資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項目建、管、用不能分離的弊端,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造價進行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

4.4 合同簽訂審核規范化

建設單位應組織技術經濟等各方面的專家,審核合同條款是否真實、齊全,并對承包方投標文件進行了解。通過審核了解,對不合理、不合法的條款及時予以糾正,不齊全的條款要補齊,使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實施中減少合同糾紛和違約行為,避免對建設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參考文獻

施工合同管理總結范文6

魏敏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路燈管理處

摘要:加強電力工程施工合同的風險控制與管理,對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并應對電力企業的進一步市場化有重大意義。本文從當前

電力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出發,識別了當前內外環境下電力施工企業合同風險、提供了相應的應對策略,并進一步提出應從制

度上保證合同風險的控制。

關鍵詞:淺談;電力;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重要性;

前言

電力施工企業長期運作于系統內部,法律意識不強、議價能

力較弱,經常出現施工企業被迫接受苛刻的合同條款解釋的情

形。本文試圖梳理出電力施工企業可能面臨合同風險,特別是標

準施工合同應用過程中可能碰到的問題,并提出應對風險的策略

與制度保障,以此來著重說明電力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電力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特點、難點及重要性

1.1 由于電力建設投資大、技術含量高、施工周期長等,帶

來施工合同管理具有如下特點:④由于電力施工合同的生命期

長,受外界影響大。合同管理周期長、跨度大,受外界各種因素

影響大,同時合同本身常常隱藏著許多難以預測的風險。②由于

電力建設投資大,合同金額高,使得合同管理的效益顯著,合同

管理對工程經濟效益影響很大。合同管理得好可使承包商避免虧

本,贏得利潤。否則,承包商要承受較大的經濟損失。據相關資

料統計,對于正常的工程,合同管理好壞對經濟效益影響達 8%

的工程造價。③由于參建單位眾多和項目之間接口復雜等特點,

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極為復雜、繁瑣。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涉及到

業主與承包商之間、不同承包商之間、承包商與分包商之間以及

業主與材料供應商之間各種復雜關系,處理好各方關系極為重

要,同時也很復雜和困難,稍有疏忽就會導致經濟損失。④由于

合同內外干擾事件多,合同變更頻繁,要求合同的管理必須是動

態的,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變更管理顯得極為重要。

1.2 其次,我們來探討電力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難點。第一,

合同文本不規范業主方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上往往具有更多的發

言權。有些業主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

合同文本,而采用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轉嫁工程風險,成為

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第二,“口頭協

議”屢禁不止所謂“口頭協議”是相對于“正規合同”而言的,

正式合同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雙方當事人并不履行,只

是用作對外檢查。實際執行是以合同補充條款形式或干脆用君子

協定,此類條款常常是私下合同,把中標合同部分或全部推翻,

換成違法或違反國家及政府管理規定的內容。第三,施工合同與

工程招投標管理脫節施工企業招投標中“經濟標”、“技術標”

編制及管理與工程項目的施工合同管理分屬公司內不同職能部

門及工程項目組一旦投標中標,施工合同與甲方簽訂后,此“合

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轉給項目經理部,技術交底往往流于形式,

最終使得施工合同管理與招、投標管理在實施過程中缺乏有效銜

接導致二者嚴重脫節。

1.3 第三,我們在來探討電力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本文總結出如果對電力工程合同管理不合理,將造成電力工程施

工合同風險。其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即,合同主體資格瑕

疵的風險一般來說合同主體資格不可能出現瑕疵,但隨著企業內

外部環境的不斷變化,合同主體資格存在瑕疵的情形卻日益增

多,具體表現為:業主工程未獲得批復,由于方方面面壓力,施

工單位不得不先行進場作業。 在此情況下, 施工單位的風險極大:

首先,在工程批復前,施工單位無法獲得項目的運作資金,需持

續墊資到工程正式批復并進入招投標程序止。這段時間有可能是

一年也可能是兩年,而且這種工程往往是大型工程,對施工單位

資金、安全壓力較大;其次,由于工程未正式批復,一旦出現工

程停建、緩建等不可抗因素,施工單位的窩工費用、先期投入費

用很有可能無法獲得補償。第二,合同條款不同理解的風險由于

施工企業的弱勢地位,議價能力差、合同條款的解釋能力不強,

實際工作中,一旦遇到條款描述的不精確、模糊,最終解釋方向

往往不利于施工單位。例如,“輸變電工程施工合同”專用條款

一般都會規定“建設場地征用及清理和跨越等政策處理工作費用

由投標人自行報價包干,在工程實施時特殊情況超出標準確需調

整時,超出部分經發包人審核同意后按一定比例支付。”近年來

隨著物權法實施、各地維權意識的提高,政策處理工作已成為工

程建設的一大難題,幾乎所有工程的政策處理費用都將突破合同

價,但是一些審價單位在審核工作中經常出現把政策性跨越不作

為政策處理費用。政策性跨越是指為節約政策處理費用,對賠付

費用高的地塊用跨越架的形式來進行穿越,此類費用的發生由政

策處理的原因引起,以跨越費用的形式來體現。實應屬政策處理

費用范疇,并且按上述條款的字面解釋也理應如此,但實際工作

中施工單位獲得補償卻較難。

2.不斷完善電力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保證合同的風險得到控制,施工企業應制定出與企

業相適應的合同管理制度和規定,以實現合同的管理規范化、制

度化、標準化。只有大力加強合同管理,完善企業內部合同管理

的體系,才能從根本上控制合同的風險,并且完善的合同管理制

度是預防、減少合同糾紛、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

2.1 不斷完善合同風險的預控制度。加強合同風險的預控在

風險管理中極其重要,如制定完善的合同評審、會簽制度等。對

合同的起草、談判、審查、簽訂、履行、檢查、清理等每一個環

節都做出明確的規定,以供合同管理人員依照執行,以達到風險

預控的目的。

2.2 不斷完善合同風險的過程管理制度。以合同為基礎,建

立全過程的合同風險管控制度。合同簽訂后,管理負責部門應向

合同執行部門及相關人員進行合同交底,使相關人員都對合同有

一個全面完整的認識和理解,重點需指出合同中的風險點并且提

供防范與補救方法;時刻關注合同執行過程中由于內、外部環境

變化所引起新的風險,及時辨認新的風險點并提供出解決方案。

2.3 不斷完善合同風險的救濟制度。對于那些無法避免的風

險或沒有預見風險的發生也應制定相應的風險救濟制度。按照事

先制定的程序來應對風險,并且及時查核合同中可有效利用的條

款,做好取證工作從而保護好自己合法權益。

結語

電力施工加強電力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對提高企業管理水

平并應對電力企業的進一步市場化有重大意義。本文識別了當前

內外環境下電力施工企業合同風險、提供了相應的應對策略,并

進一步提出應從制度上保證合同風險的控制。

參考文獻:

[1]葉華林等.淺談施工企業在工程活動中的合同管理.施工企

業管理,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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