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監管論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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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監管論文

食品安全監管論文范文1

論文關鍵詞: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對策

 

1.寶雞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現狀

1.1市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現狀

寶雞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中心于2008年7月正式成立,主要職責是承擔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監測及監測管理,負責全市檢驗監測體系建設、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的落實、農產品“三品一標”認證申報等項工作。現有專業技術人員14名,配備一輛檢測車和3臺速測儀器,可以承擔農產品農藥殘留速測和業務培訓工作。截止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抽查蔬菜 11526個,蔬果3328 個農業論文,食用菌60個,其中送農業部農產品質量測試中心(楊凌)檢測樣品 105個,總體合格率 99.8 %;配合部、省安排的例行監測和監督抽查 8次,抽檢樣品 139個,合格率97.8 %。近年來,我市未出現因食用初級農產品而引發的中毒事件,維護了公眾健康,切實保障了農產品消費安全論文格式模板。

同年8月份,《寶雞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實施意見》正式啟動實施,先后在市恒豐園蔬菜批發市場、寶商家美佳超市、華潤萬家超市等建立了10個蔬菜檢測室,專人負責,配備了檢測人員,制訂完善了各項制度,開展日常檢測工作。每天抽取各自經營的水果和蔬菜樣品進行農殘檢測,并向農業部門通報檢測信息農業論文,有效防止不合格農產品在市場流通,有力保障城鄉居民的消費安全。其次在市區批發市場使用政府公益崗位聘用檢測人員,分別安排在金臺、渭濱和陳倉區的農產品批零市場和生產基地,既解決了人員工資待遇問題,又保障入市檢測順利實施。

1.2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的現狀

市屬九縣三區中,我市已有陳倉區、鳳翔、太白、岐山和扶風等縣先后建立農產品質檢站,其余各縣均在農口部門設立了農產品檢測站。其中,陳倉區和鳳翔縣已完成項目建設,等待驗收,眉縣、隴縣、鳳縣、金臺區和渭濱區也在努力爭取建設項目。目前有農藥殘留速測儀器的縣區,也只能進行蔬菜、水果農藥殘留速測。

2.存在問題

2.1監管體系不健全

大多數縣區農業局沒有單設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有些縣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的牌子掛在農技中心,執法大隊,無固定編制,無專職檢測人員農業論文,檢測設備不齊全,監管工作不能獨立進行。鄉鎮監管責任還沒有落實,難以完成依法監管職責,監管體系不健全,缺位問題非常突出。

2.2使用農業投入品

個別農戶在生產過程中,為了盲目追求產量和收入,忽視農產品質量,大量使用超標化肥、殺蟲劑、除草劑、生長劑等其他農業投入品,導致蔬菜、水果的農藥殘留量嚴重超標,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存在隱患論文格式模板。

2.3檢測能力差

市監測中心目前也只有一些簡單的農藥殘留速測儀器,只能進行部分速測檢驗工作。大部分縣區還沒有爭取到監測項目建設,有些縣區檢測儀器只能閑置,沒有專業人員進行操作。市、縣經費不足問題更為突出,根本無法開展日常監測工作,難以有效監管。

3.對策及建議

3.1政府要加大資金投入

各級政府要加大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資金投入力度農業論文,財政部門要把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把加大檢驗體系建設,開展例行檢測和監督檢測等工作經費足額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和市場準入制度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3.2加快監管體系建設

逐步建立以市級監測中心為龍頭,以縣(區)監測站為依托,以鄉鎮檢測所為基礎,以農產品產銷企業(批發市場、大型超市、農產品產地、專業協會及鄉鎮重點農產品集散地)內設檢測室為補充的“三級四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體系,形成“政府負總責,三級有機構,監管到村組,檢測全覆蓋”的監管模式。從上到下形成一個監管網絡,職責明確、關系協調、運轉高效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

3.3 實行市場準入制度

推行農產品市場準入,是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要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制度。市農產品檢測中心和市執法大隊加大對各大超市、農貿市場的監督檢查力度,要求其建立農產品檢測室,每天進行抽樣檢測農業論文,建立檔案管理論文格式模板。不合格的農產品堅決不能入市銷售,對檢測發現重大質量問題的農產品要及時上報政府和農業主管部門處理。

3.4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

農業標準化是現代農業的基礎,是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關鍵措施。加快農業標準化,圍繞“統一、簡化、協調、選優”原則,擴大示范規模,提高管理水平和產業效益,實現農產品從土地到餐桌的全過程質量安全控制運用。通過建立無公害蔬菜生產示范區,進一步促進無公害農產品的認證工作。

3.5加大宣傳力度

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消費者的安全意識。通過新聞媒體、發放宣傳資料、現場檢測、舉辦培訓班、優質農產品生產示范等形式,加大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信息和法律法規經常性的宣傳,提高群眾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引導農產品生產者、經營者加強質量安全管理,指導消費者安全消費。

參考文獻:

[1]錢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探析[J].河北農業科技,2007(2).

[2]雷鄭莉,張玲,祁玉峰.河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體系現狀及構建[J].河南農業科學,2007(2):114-116.

[3]李燕妮,王曉妮,李乃會.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存在問題集發展建議[J].中國農村小康科技,2010(11):6-7.

食品安全監管論文范文2

關鍵詞:食品安全;政府監管體制;調控作用

中圖分類號:D9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4)04-0291-02

一、對食品安全問題進行經濟法規制的必要性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食品安全涉及人類最基本權利的保障。作為公共行政組織的政府相關部門必須加強對食品安全的監管,確保食品安全,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經濟法的理念表現為對具體人格的而非抽象主體進行的價值關懷,是對弱者權利的傾斜性配置,也就是經濟法對社會弱勢群體的生存利益直接給予保護。經濟法理念是從整體角度,協調經濟個體與總體、微觀和宏觀經濟的矛盾沖突,實現社會經濟生活的和諧,實現理想社會經濟生活的秩序、效率、公平和正義的目標。

二、中國食品安全監管存在的問題

(一)食品安全市場信息不對稱

職能部門監管人員作為消費者合法利益的代表,應行使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對不法食品生產者進行查處。但是在利益的誘惑下,也出現利用手中的職權,從而造成政府與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引發食品安全風險。食品安全管理各部門雖然原則上按照流通環節實施分段管理,但面對日益復雜的食品供應體系,有些環節之間不是截然分開的,因而各部門之間的具體職責區分不清楚,會造成在一些方面部門職能交叉重復,在另一些方面可能出現“監管真空”,從而使不法分子有機可乘。

(二)“有形的手”失靈

如果食品企業做的都是合法的生意,那么中國監管部門是否揭發都一樣。所以是一個零和博弈。如果我們的食品企業做了違法的事情,對消費者健康造成了危害,那么企業減少了成本而獲得了更高的收益,假若監管部門不進行揭發,可以獲得非法“紅包”,這樣就是一個正和博弈。如果我們的違法食品企業被揭發了,那么我們食品企業會遭到處罰,而我們揭發違法企業的監管人員也會遭到被處罰企業的暗害,因此如果違法食品企業被揭發了,企業和監管部門都會有損失,因此是一個負和博弈。

三、完善中國食品安全監管的建議

(一)加強“有形的手”的調控作用

1.適度加強政府干預

食品安全信息作為公共物品僅靠市場調節是不行的。必須有政府的干預。首先政府為食品安全信息生產者,具有公共管理職能。政府各部門之間應加強協調配合,科學合理地規范質量檢驗以及質量標準,建立資源共享的信息收集、整理、傳輸和利用機制,確保食品安全信息有效傳遞,實現各部門間在風險評估、重大決策以及事故處理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其次,政府應當根據市場的需要進行干預,依法對食品安全信息失靈的食品行業進行監管。管理機構分布在不同的部門,通過明確的管理主體分工來避免機構間的扯皮問題,以科學的風險性評估為基礎、通過各部門之間協調一致的行動來防范“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最終確保消費者的食品安全。

2.完善立法體系

立法體系的監管是中國食品安全監管的基礎,立法體系的監管對于中國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起著提綱性的指導作用,必須完善中國的立法體系。第一,修訂《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法》。在出口食品安全方面,可考慮將有關源頭管理、基地備案、衛生注冊額、過程監管、產地檢驗、口岸放行等一系列制度與程序納入該法;在進口食品方面,應當對有關食品安全的疫情管理、質量安全評估、衛生注冊、口岸檢驗放行、追溯和召回等制度與程序有所涉及。同時制定嚴格全面的進出口食品安全標準,以及明確進出口食品安全監管機構與職責。第二,修訂《食品安全預防法》。在該法中,應當對食品安全檢測對象、方式、程序加以明確規定。同時應當將現行的食品安全風險檢測和評估制度納入該法,甚至可以考慮在該法中規定建立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對有可能造成重大食品安全風險的故意行為加以處罰。第三,對部分缺乏操作性的條文加以解釋或修改。

(二)發揮“無形的手”調控功能

1.激發消費者權益保護意識

通過新聞媒體擴大正面宣傳,引導群眾樹立健康文明的消費理念,重點加強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消費維權知識的宣傳和普及,提高群眾辨別真偽、防范侵權和正確維權的意識和能力,形成自覺抵制假冒偽劣商品,自我保護合法權益的社會氛圍。政府應當開通消費者參與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設的渠道。政府應當加強輿論監督,保障公眾充分的參與平臺。公眾作為食品安全市場的參與者之一,積極對假冒、偽劣產品進行舉報,政府可通過舉報電話、舉報獎勵、監督熱線等平臺,及時受理并對受害者進行積極的救治,保障公民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組織對食品的安全檢驗,實現政府與公眾的良性互動。

2.建立社會誠信體系

建立食品安全社會信用體系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更是誠信經濟。誠信是市場經濟的根本,缺乏誠信將使經濟徹底失去交易的基礎。所以,必須加快建立中國食品安全信用體系的基本框架和運行機制。在制度規范上,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的監管體制、征信制度、評價制度、披露制度、服務制度、獎懲制度等,使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的主要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具體的實施上,對企業要以名稱、主要負責人姓名等建立信用免費查詢方式,對大量的、在中國食品行業占多數的個體私營等要以業主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建立信用查詢方式。

3.提高企業社會責任意識

政府以可持續發展理念對企業進行正確的引導,同時對企業給予相應的獎勵或者懲罰措施,培養企業社會公共利益保護的意識。企業在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必須把社會責任意識放在同樣重要的位置,使企業充分認識公共利益保護意識與企業發展目標的一致性。同時,政府應當加大對違法企業的處罰力度,對積極協助政府獲取食品安全信息的企業予以一定的獎勵與補貼。

參考文獻:

[1] 王紅衛.談中國食品安全法律與監管體系的營造和完善[J].河南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9).

[2] 王兆華,雷家肅.主要發達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研究[J].中國軟科學,2004,(7).

[3] 劉進,胡曉平.對中國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的思考[J].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2005,(16).

[4] 孫健.中國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研究[D].哈爾濱:東北林業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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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李新.風險社會視角下中國食品安全問題研究[D].哈爾濱:黑龍江省社會科學院,2010.

食品安全監管論文范文3

論文關鍵詞 食品安全 激勵 監管機制 完善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是一件關系民眾身體健康乃至生命安全的大事。然而,近些年我國食品安全事件卻大有席卷大江南北之勢,從上?!叭旧z頭”到遼寧“毒豆芽”、從湖北“毒生姜”到重慶“毒花椒”、從山東的“甲醛白菜”到江西的“人造豬耳”,從安徽阜陽奶粉到河北紅心鴨蛋、從“三聚氰胺”的三鹿奶粉到“細菌超標”速凍水餃等,頻頻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也對政府執行力提出嚴峻的挑戰。

一、現有體制下食品安全監管機制的反思

2009年6月《食品安全法》的施行,標志著我國從“食品衛生時代”進入了“食品安全時代”?!妒称钒踩ā反_立的多部門分段式監管、風險監測和評估、食品召回等制度,對遏制食品安全事件的擴展發揮出積極意義,但其缺陷與不足也日益凸顯:

1.食品安全違法成本低,執法力度偏弱。低廉的違法成本是食品安全事件不斷出現的重要原因,如無證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流動食品攤販,因其生產成本極低,按照現行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即使被取締,換個地方重新開張困難不大。同時,從針對違法生產者的處罰來看,對于在食品加工過程中添加有毒、有害等非食用原料的違法行為,往往是只要不造成惡劣影響甚至釀出命案的,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就很難得到追究,而且現有《食品安全法》對違法所得的認定也缺乏有效的手段,導致職能部門執法過程中普遍存在對食品安全事件處罰過輕、以罰代刑的現象,難以對違法者產生震懾作用,致使食品安全中某些深層次問題無法得到有效解決。

2.部門職責交叉,難以做到無縫隙監管。從監管部門看,食品安全現行執法部門涉及衛生、質監、工商、農業、海關、食品藥品監管等多個部門。雖然在《食品安全法》實施后,各地相繼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員會,但這一機構或是掛靠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是掛靠在商貿服務業局、或是掛靠政府其他部門,并未真正發揮其應有的功能。在這種尚未形成有效運行的聯動機制的前提下,分段式的多頭管理模式,不可避免會出現執法交叉和工作推諉,食品安全監管的錯位、越位、缺位現象時有發生,“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無縫隙監管淪為一句空話。

3.階段性整治方式普遍存在,不利于監管成效的鞏固。食品安全監管側重于階段性整治的問題在各地依然普遍存在,一些監管主體往往采取在一定時期內集中力量對社會存在的某種違法行為進行專項治理,或是在食品安全事件被網絡媒體曝光后采取事后查處補救的執法方式,即通常根據某一臨時事件的發生或某一特殊時期的需要來開展執法活動。這種突擊性的監管方式,致使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陷入“整治——好轉——回潮——再整治”的怪圈,監管模式不具有經常性、長效性。

4.監管主體責任不到位及問責制度執行不力,弱化了監管成效。從監管主體看,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沒有劃片到人,或者僅把劃片到人停留在公示欄上、文件上、匯報上。食品安全如果出了問題,一般只是要求整改,責任由集體承擔,很少落實或無法落實到具體人員,監管存在籠統化。此外,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只有在“本行政區域出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才“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這種結果問責、甚至是嚴重后果問責的規定,也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食品安全監管的執行力和成效。

二、引入激勵機制,構建全方位食品安全監管模式

(一)激勵及激勵方法概述

所謂激勵,是指人類活動的一種心理狀態,它通過影響人們的內在需求或動機,使被激勵者產生一種強大的內在驅動力,促使其向所期望的目標努力的心理活動過程。激勵的方法有很多,籠統來講,可簡單分為正激勵和負激勵。

正激勵,就是通過對被激勵對象的贊揚、肯定、承認、獎賞,正面強化某種符合組織目標期望的行為,以提高被激勵對象的積極性,使該類行為更多、更頻繁地出現。

負激勵,就是通過制裁和約束的方式來抑制被激勵對象的某種行為,并在減少或消除這種行為的同時,促使被激勵對象進行反省,自覺調整、改造,朝著組織所期望的方向去行動。

(二)激勵方法在強化食品安全監管中的運用

1.正激勵在強化食品安全監管中的運用。出臺鼓勵扶助政策,引導企業生產經營安全食品。政府部門要制定出臺富有吸引力的、切實可行的鼓勵扶助政策,堅持物質激勵和精神激勵并重,有效激發引導企業開展安全食品的生產經營,具體如:對于生產經營安全食品、事跡優異突出者,可由地方政府給予當選“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資格或授予“勞動模范”稱號等政治榮譽,以及給予科研項目研究經費扶持、經營場地使用優惠、稅收優惠返還等經濟獎勵;可由食品安全行政監管部門頒發“食品安全質量信得過單位和個人”榮譽稱號、給予延長食品安全質量檢驗周期和頻次等獎勵;可由財政金融部門給予享受國家和地方財政的低息貸款、優先辦理提供金融組織銀行貸款等獎勵。積極有效的正面激勵措施,將有力促進食品行業進入有序、健康、強盛的良性發展狀態。

設立食品安全績效獎,激發監管部門及其主體的積極性。重賞之下,必有勇夫。通過重獎在食品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監管部門、監管主體,激發他們的斗志,增強各監管部門及其主體在食品安全領域的責任感,促使他們結合本職工作,激發創新能力,探索建立富有創造性的工作模式,促進各項監管措施落實,切實獎出干勁、獎出積極性、獎出責任感,進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監管水平,打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環境。

嚴格執行舉報保密制度,激勵公眾參與監督。當前,國內眾多省市都出臺了舉報獎勵制度,但從實施的效果來看,皆不盡如人意。究其根源,關鍵就在于舉報人信息無法得到良好的保密。人類自我保護的本能,決定了他在面對物質激勵和人身安全博弈時的必然抉擇,試想,舉報者如果連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還如何敢于舉報相關人員的違法事實?因此,對舉報者進行嚴格的保密具有極為重要的現實意義。要切實加強對舉報人信息的保密措施,堅持一個核查員對應一個舉報人的“一對一”制度,建立嚴格的查處與懲治舉措,嚴厲追究泄露信息者的責任,給予民眾充分的安全感,激發他們參與食品安全監督的熱情,形成全社會關心、參與食品安全監督的良好氛圍,唯有如此,方能確保食品安全的長治久安。

2.負激勵在強化食品安全監管中的運用。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實行行業禁入和退出機制。由食品安全委員會協調工商、衛生、質監、食藥監等部門,以各類餐飲和食品企業法人的身份證號以及注冊企業名稱作為對象,將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信用檔案。食品生產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一旦達到一定標準,則對該企業及其法人、直接責任人,記錄黑名單、吊銷營業執照、五年內禁止在食品行業重新注冊,直接責任人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五年后重新申請注冊的要列入重點監控名單重點監管,重犯者將永久禁入。對構成食品犯罪的,不僅將受到法律嚴懲,還將永遠禁止在餐飲食品行業注冊登記。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記錄實行電腦聯網存檔,永久備份,黑名單不得刪改。

食品安全監管論文范文4

1.澳門科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澳門 999078;2.澳門衛生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澳門 999078

[摘要] 目的 了解山西新絳縣居民的食品安全認知和舉報投訴行為差異,為食品安全社會管理決策提供科學依據。方法 使用橫斷面描述性方法開展問卷調查,用spss軟件對結果進行統計分析。結果 城鄉居民對食品安全問題的關注度較高,但是舉報投訴表現較差。 結論 需要通過教育實踐活動增強城鄉居民的舉報投訴意識,并規范食品類相關信息公布機制、健全舉報投訴制度,有針對性的提高城鄉居民食品安全自我保護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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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 食品安全認知;舉報投訴;城鄉居民

[中圖分類號] R155.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2-5654(2014)05(a)-0192-02

中國食品市場行業分散,中小企業和小攤販小作坊過多,難于管理。自2009年國務院成立食品安全委員會以來,積極推行政府、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行業協會和新聞媒體等的多元主體監管模式,并鼓勵消費者參與到食品安全監管中成為社會監管的主要力量[1]。公共服務和居民素質較高的大城市在食品安全社會監管中先行一步,而基層的中小城市卻鮮有改變。因此,本研究以山西新絳縣為例調查城鄉居民的食品安全認知及舉報投訴行為,為中小城市消費者食品安全監管辦法提供科學依據。

1樣本和方法

1.1調查對象和內容

調查對象為山西新絳縣(國家食品安全示范縣,國家蔬菜基地)城鄉居民,抽樣方法為按比例隨機整群抽取。根據新絳縣2012年人口統計數據(以九成有效率估計問卷回收率),確定對城鄉居民各發放調查問卷425份,最終回收到的有效問卷數量為:縣城居民385份,鄉村居民384份。

1.2調查內容

被調查者的個人基本信息(性別、出生年份、婚姻狀況、受教育程度和家庭人均月收入等),食品安全現狀認知(對食品安全問題的關心度、嚴重度、對政府對食品安全問題的的重視度以及對政府監管工作的滿意度認知)和遇到食品安全問題時的舉報投訴行為(舉報投訴的經歷、方式以及不舉報投訴的原因和希望得到的舉報投訴回復)。

1.3調查方法

調查方式為面對面填答問卷,調查對象自主匿名填寫;對文化程度較低的對象,由專門的調查人員以問答形式協助填寫。用SPSS 21.0 for Windows軟件建立數據庫及統計分析。對縣城和農村居民的舉報投訴行為進行χ2檢驗,統計用雙側檢驗,以α=0.05為顯著水平。

2結果與討論

2.1個人基本信息

所調查的城鄉居民以青壯年為主,已婚者居多;且農村青年多外出務工因此整體上縣城居民更年輕。農村居民的受教育程度主要為初中及以下(90.4%),縣城居民的分布較平均,呈遞減趨勢。農村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集中于1000~2000元/月(81.0%);縣城居民的差距較大。(表1)。

2.2食品安全現狀認知

調查結果可知:城鄉居民均比較或十分關心食品安全問題,認為食品安全問題比較或十分嚴重,且縣城居民比農村居民更關注食品安全問題。另外,農村居民認為政府比較重視食品安全問題,且對政府的監管工作比較滿意,而縣城居民截然相反。

2.3舉報投訴調查

城鄉居民中曾舉報投訴過食品安全問題的人數比例均約為調查人群的20%。

2.3.1 不愿意舉報投訴的原因 超過50%的城鄉居民認為報投訴不受重視而不愿舉報投訴,其次為不知道如何舉報投訴和不清楚可以解決問題的具體部門。究其原因可能是長期以來具有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太多,機構職能重疊又缺乏有效的協調,相關部門互相推諉使得消費者投訴無門、不知道如何舉報投訴[2],即使舉報投訴后也無人受理。同時,大部份消費者缺乏舉報投訴知識,受理的案件也因缺乏證據而不了了之[3]。另外《食品安全法》中對非法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處罰過輕導致不安全食品事件層出不窮,最終使得消費者認為舉報投訴不受重視,解決不了問題[4]。

由于沒有統一的舉報投訴電話及網絡使得消費者認為舉報投訴費時費力,尤其是遇到食品安全問題時,只能去縣城政府單位舉報投訴的農村居民(43.0%)

2.3.2舉報投訴后的要求 相比較而言,農村居民大多只希望在舉報投訴后獲得政府部門的調查回訪和結果公布;而縣城居民還希望公布調查過程的相關信息并進行滿意度回訪。且農村和縣城居民的舉報投訴次數、不舉報投訴的原因、舉報投訴的方式以及希望獲得的舉報投訴答復有統計學差異。見表2。

表2 城鄉居民食品舉報投訴狀況調查[n(%)]

注:顯著性水平*P<0.05;顯著性水平**P<0.01; 顯著性水平***P<0.001。

3結語和建議

研究表明:山西新絳縣城鄉居民對食品安全問題的認知度較高;且相較于農村居民,縣城居民對政府的監管工作更不滿意,但其在食品安全維權行為方面沒有顯著優于農村居民。政府監管部門在嚴厲執法,嚴懲非法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同時也應該為消費者參與食品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基礎條件。

一方面,開展食品安全教育實踐活動。了解消費者認知上的差距,尤其是通過教育糾正農村居民的錯誤觀念并增加知識、通過實踐形成舉報投訴的習慣,主要為食品安全風險應對知識和行為,包括食品購買、消費,食品安全舉報投訴和食品標簽信息、安全認證信息的認知和實踐活動的培訓。使消費者認識到自身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社會責任,培養起主動參與食品安全管理的習慣。

另一方面,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舉報投訴機制。①建立統一舉報投訴平臺,由專門機構負責,從而破除消費者不知道在遇到食品安全問題時不知道向誰投訴的難題。②創新多種方式便利消費者的舉報投訴。設立統一的舉報投訴電話,網絡方面也應該有政府部門管理的微博、郵箱和網站等;另外,也應在各個社區、鄉村以及超市設立舉報投訴站點,方便消費者對小型食品安全糾紛的現場裁決,同時承擔起消費者維權過程中的咨詢和幫助任務,包括維權費用和法律知識的幫助。③規定統一的舉報投訴受理辦法。在受理舉報投訴后,作出受理答覆幷向舉報投訴人進行調查回訪。④建立統一的信息公布平臺。這個平臺由可信的獨立機構進行管理,統一向社會公布事件調查過程和處理結果信息,以及各個檢測、認證機構的食品安全信息,內容要透明、及時,語言要通俗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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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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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章春英. 475件食品衛生舉報投訴案件分析[J].中國公共衛生管理,2008,24(5).

食品安全監管論文范文5

關鍵詞:我國 進口食品 食品安全 對策

中圖分類號:D922.1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5336(2014)14-0045-02

三鹿奶粉、染色饅頭、瘦肉精這些熱搜詞提醒我們食品安全正在受侵犯,告誡我們重視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新西蘭恒天然“肉毒桿菌”烏龍上演、沃爾瑪“掛驢頭賣狐貍肉”、臺灣牛奶被檢含避孕藥這些食品安全大事件警醒我們進口食品市場堪憂,告誡我們重視進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1 進口食品等相關概念

1.1 進口食品的概念

進口食品是指非本國品牌的食品,通俗的講就是其他國家和地區的食品,包括在其他國家和地區生產在國內分包裝的食品。

1.2 進口食品的發展趨勢

隨著我國綜合國力的提高、經濟技術的快速發展、人均收入的增加、城市化進程的加速,人民的消費檔次由原來的溫飽型逐漸轉化為健康型、營養型、休閑型;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進程,世界經濟全球化的進程,各國之間的聯系不斷加強,各種進口食品以其獨特的地域文化、精美的包裝、先進的生產工藝帶給大眾從物質到精神的享受,因此進口食品也獲得從學生到青年工作者等不同層次的青睞。

1.3 食品安全的概念

食品安全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傷害。食品安全具體含義包括:食品數量安全、食品質量安全和食品可持續安全。

1.4 食品安全檢驗

主要是檢驗食品和飲料的營養成分,應對致癌物非法摻雜,篩查食品中不明污染物達到或超過農殘分析的新興監管要求等檢驗。

1.5 進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進口食品安全關乎消費者個人的健康狀況和人生安全,沒了健康的身體就沒有了一切;進口食品安全關乎國家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進口食品會增大購買力、繁榮市場,達到進口國和出口國的雙贏局面;進口食品安全關乎世界各國的經濟全球化進程,進口食品會促進資金的流通、加強各國的經濟往來。

2 我國對進口食品的安全監管

2.1 食品檢驗的方法

(1)感官檢驗,通過眼觀色澤、鼻聞氣味、嘴嘗口味,手摸觸感等方式判斷食品的色、香、味等方面,感官鑒別不光能發現食品宏觀上的變化,還可以鑒別出發霉、雜質等微觀上的變化,感官檢驗作為最直接最簡便的檢驗食品的方法有其不可替代的價值。(2)理化檢測,運用物理方法、化學方法檢測食品的成分和含量。這是個復雜的檢驗,食品檢驗的指標不同,檢驗方法也各異。除了常規的分析方法外,用儀器分析法來檢驗食品衛生,包括有機成分分析方法和無機成分分析方法;用色譜法鑒定化合物分離混合物。這種檢驗的針對性較強,要具備專業知識。

2.2 我國對進口食品的安全監管措施

(1)制訂并且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及動物源食品中殘留物質監控計劃》并建立了相關實驗室加強對進口食品殘留檢測。(2)為了防止境外的有毒物質流入境內,先后了多個進出口食品風險警示通告,如《出入境檢驗檢疫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管理規定》,將有毒食品拒之門外。(3)《進口食品國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等規章對進口食品的加工廠實施有效的衛生注冊登記,嚴格遵守衛生注冊登記標準,只有達到資格,才能進入市場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2.3 我國進口食品監管面臨的現狀

一方面,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人口眾多,人均收入提高,市場潛力巨大,越來越多的國家愿意和我國合作,向我國提供出口食品。所以我國的進口食品的種類和數量不斷增加。但是從另一方面來說,我國區域發展不平等,加上有些技術的相對落后,食品安全的發展與發達國家存在一定的差距。隨著進口食品的不斷增加,面臨的挑戰也與日俱增。國際疫情的復雜多變、企業的唯利是圖、社會責任感的流失、檢驗機制的不完善、檢驗技術的相對落后、衛生標準不夠完善、法律不健全、風險預警以及快速反應機制較差、監管方式的缺陷等一系列挑戰。

3 對我國進口食品監管的建議

(1)提高人民個人的防偽技術。針對進口食品,人民群眾不能盲目跟風地購買,應該有自己的判斷能力??梢砸陨鐓^為單位,科普知識定期進社區,為老百姓宣傳進口食品的辨別知識,提高老百姓的辨別能力。(2)從源頭上進行監管。從種植養殖的生產第一線開始監管,從源頭解決問題。比如監管農田少打農藥、監管種植業的疫情,這樣就不會讓有問題的動植物流入市場。(3)企業內部鼓勵制度。鼓勵企業之間、企業內部成員之間互相監督,發現有辱企業形象的個人就舉報,這樣可以有力打擊沒有責任感的企業和個人。(4)創新。創新是國家發展的根本動力,是企業永葆活力的源泉。借鑒外國在進口食品安全監管的優秀成果,提高自身科技水平,創新出適合自己的最佳的監管方法,保障進口食品的安全性。

4 結語

食品安全關乎每個人的切身利益,我們需要國家的嚴格檢驗,但是我們自身也應該提高自己的鑒賞水平,學會簡單的檢驗方法。

參考文獻

[1]虞家琳.國際食品安全協會在京成立[N].中國食品報,2010-04-27(001).

食品安全監管論文范文6

關鍵詞:食品安全溯源;網絡交易食品;安全信息

一、引言

隨著科技與社會的進步,網絡消費正步入我們的日常生活,網購食品也成為人們采購生活必需品的一種便捷方式。然而近年來,我國食品安全事件頻頻發生,“毒奶粉”、“霉大米”、“地溝油”、“瘋牛病”、“口蹄疫”等時有發生,一件件讓人觸目驚心,這也讓人們不禁對網購食品的質量安全感到擔心。據了解,網絡食品交易糾紛也經常發生,案件比例約占網絡商品交易糾紛總數的20%。由于在網絡交易過程中,消費者主要是通過文字、圖片、聊天工具等手段得到商品信息,才使一些不法經營者借機銷售價高質劣甚至假冒偽劣的產品。還有許多消費者購買到劣質或變質的食品后,雖然氣憤,但因維權過程相對麻煩,舉證困難,個人損失又不太大,因而沒有選擇向工商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訴,只好自認吃虧。由此可見,網絡食品安全問題亟待解決。2015年4月新《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經修訂并通過,并將于2015年10月1日實施。新法案進一步明確了預防為主、風險管理、全程控制、社會共治的食品安全監督與治理原則,并對網絡食品經營新增了制度性規定。新法規定由互聯網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承擔主體審查義務、管理義務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義務。然而,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能做到的只是對食品經營者入網資格的審查和對食品安全管理責任的提醒,對于實際交易中商家銷售食品的質量、食品生產源頭管理、貯存及運輸安全的實際管理也是力不從心的。

二、理論概述

食品溯源是指在食品供應鏈的各環節(包括生產、加工、貯存、運輸及銷售等)中,對食品及相關信息進行跟蹤、管理和追溯,使食品的整個生產經營活動處于有效的監控之中。我國食品安全溯源理論起步相對較晚,目前還處于推動階段。但隨著物聯網的快速發展,將食品溯源理論與網絡交易相結合,將成為公眾參與食品安全監管的一個重要方法,也將極大地促進我國食品安全溯源體系的發展。

三、我國網購食品安全監管中的難點

1.網購食品質量難以保障,消費者維權困難

由于在網絡交易過程中,消費者主要是通過文字、圖片、聊天工具等手段得到商品信息,對實際商品質量無從知曉。待收到商品后時常發現有腐敗變質、臨近或超過保質期、假品牌食品、甚至是“三無食品”等現象。因為要拆包才能發現質量問題,網購食品常常陷入不能退換貨的困境。一旦消費者投訴,商家便以買家保存不當等理由拒絕賠償,導致消費者維權困難,只好自己承擔經濟損失。

2.假冒偽劣食品難以控制,損害正規企業利益

由于網絡交易食品經營準入門檻較低,一些不法經營者獲得準入資格后,就假冒正規食品企業經銷商銷售冒牌食品、偽造名牌企業商標冒充綠色或有機食品,以次充好,以不合理低價擾亂正規食品銷售市場。他們在欺騙消費者的同時破壞了正規企業的聲譽與品牌形象,給企業和社會帶來很大危害。

3.網絡交易第三方監管困難

根據新《食品安全法》規定,互聯網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承擔主體審查義務、管理義務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義務;然而,由于網絡交易跨地域性和虛擬的特點,使食品企業經營條件審查困難,加上網絡交易食品經營準入門檻偏低,相當一部分的網店是以家庭作坊為據點的網購食品生產商,很難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中的相關規定,其生產環境、生產環節和生產人員的健康狀況以及食品安全認證情況,更令人堪憂,這些都為提供交易平臺的第三方監管帶來了很大的難題。

4.食品質量監督部門跨地域性執法困難

新《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發現入網食品經營者有違反本法律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予以制止并立即報告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這說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網絡食品交易有共同監管的職責。但是,網絡食品交易以網絡為載體,有跨區域性或無境域性特點,導致以地域為基礎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執法存在職責劃分與管轄問題。并且,網絡交易中商家逃離了常態化的市場監管,使網絡監管執法過程中的固定證據難獲取,而電子證據取證又很容易滅失,也是監管的一個難點。

四、構建網絡交易中的食品溯源體系

1.建立網絡經營食品信息監管平臺

信息管理是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的主要組成部分。建立獨立于網絡交易服務平臺之外的網絡經營食品信息監管平臺,不以商業盈利為目的,全面負責網銷食品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與相關系統信息對接及食品安全溯源信息監管。網絡經營食品信息監管平臺為生產、經營者提供信息導入系統,為消費者提供公開的食品安全溯源查詢系統。生產者、經營者等將食品的生產、加工、運輸、貯存及銷售過程中的所有信息進行記錄,導入信息監管平臺。信息監管平臺要求食品供應鏈上各參與方必須提供完整的信息,并對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審核與監督。經信息監管平臺審查,食品溯源信息完整真實,并符合國家安全指標的,信息監管平臺進行合格標記。對標記后的商品,由信息監管平臺提交給網絡交易服務平臺,經其審核通過后可以在該網上銷售。這就在很大程度上從源頭阻止了不合規企業經營者進入市場。同時信息監管平臺將食品安全溯源系統與網絡交易系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對接,消費者在收到網購食品后可以通過食品安全溯源查詢系統清楚地了解到該商品的詳細信息,并通過“查詢正確”和“查詢不符”兩個按鈕,將查詢結果反饋給網絡交易系統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決定是否付款,對問題產品企業進行檢查和處罰,保證了食品從產至銷的全過程質量安全可追溯,維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2.完善食品安全追溯法律與制度

目前,我國關于食品安全溯源還沒有形成專門的立法,但在新《食品安全法》中已經明確提出“要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各級地方政府可以以新《食品安全法》為支持,進一步明確食品安全溯源的內容與規范,明晰各級組織的職責與范圍,細化各職能部門的工作任務與責任,建立起權責一致、分工合理、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管理制度。司法部門應以實際案件為依據,查找食品安全監管方面的漏洞與隱患,學習和借鑒發達國家的有益經驗,針對食品安全溯源領域管理不完善、溯源困難及網銷食品監管復雜等問題,細化法律法規,建立起與食品安全溯源制度相適應的、相匹配的、互相補充的、可操作性強的法律規定,通過立法的方式賦予食品安全溯源體系嚴肅性與強制力。

3.推行RFID技術的應用

食品安全溯源系統在國外建立的較早,特別是在歐盟、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和地區被廣泛應用。我國食品安全溯源理論雖然起步較晚,但已有了很好的開端。比如上海構建了“上海食用農副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平臺”,北京市有蔬菜質量安全溯源系統,都取得了較好的效果。特別是2010年在廣州亞運會清真食品追蹤溯源體系中運用RFID技術,實現了清真食品追蹤溯源項目路徑上供應鏈信息環節無縫對接。借鑒這些成功的經驗與技術,網絡經營食品信息監管平臺可以推廣RFID技術應用,提供與食品供應鏈終端參與者對接的信息平臺,便于食品溯源信息導入系統。而食品生產者、經營者等只需添置RFID識別設備,即可完成食品信息的輸入,既方便快捷,又不會大幅增加生產經營成本。消費者收到商品后,可以通過電腦、手機、電話等手段進行查詢和信息檢驗。特別是物聯網為這一應用得以實現提供了有效的技術途徑。

4.建立網絡食品經營企業信用檔案

食品安全溯源體系本質上就是信息管理系統,需要確保信息的完整性與傳遞的連續性。在食品供應鏈中,各參與方必須將與食品及其屬性相關的各種有效信息進行標識后,及時傳遞給下一個參與方,且保證后者能夠正常應用傳遞的數據信息。在此系統中,信息的真實有效是關鍵。網絡經營食品信息監管平臺將各參與方導入的食品信息保存,并據此建立各參與企業的信用檔案。一方面,作為食品安全溯源體系識別和追蹤的基礎信息來源,一旦食品安全危害事件發生,可以追溯和召回產品,及時阻斷問題產品流向社會;另一方面,追溯食品“從源頭到餐桌”過程中各環節全部信息,從而可以追究相應環節違法者的法律責任,也將進一步加強各參與企業的自律性,為食品安全加碼。

5.開放公眾查詢,拓展社會監督渠道

食品安全溯源體系難以推行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消費終端信息不易采集,但食品的網絡交易可以解決這個難題。消費者通過網絡采購食品,他們的自然信息就留在了交易系統中。通過信息對接,食品安全溯源系統也就保留了終端消費者的信息。并且消費者收到商品在確認收貨之前,必須在食品安全溯源系統中查詢該食品的信息,與食品包裝上標簽信息和實物進行對照,信息無誤且質量未發現問題,點擊“查詢正確”按鈕,通過鏈接轉至網絡交易平臺進行確認收貨,網絡交易服務平臺向賣家付款。如果經對照發現該食品的實物信息與溯源系統中信息不符,或是發現質量問題則點擊“查詢不符”按鈕中止付款,并將溯源信息截圖與問題食品照片提交給信息監管平臺。信息監管平臺將在規定的時間內重新核實消費者訴求信息,同時向食品經營者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檢查經營者生產及經營條件的申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被投訴單位進行檢查。如果屬于個別食品問題,則買家拒絕付款,并由賣家承擔相應賠償;如果屬于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整體條件不合格,則關停該企業,取消其生產與經營資格。網絡經營食品信息監管平臺將公開檢查結果和處理意見,幫助消費者取得損害賠償,保護消費者權益,實現了消費者直接參與食品質量監督。同時,網絡經營食品信息監管平臺建立開放型食品安全溯源系統,公眾和社會各單位、團體均可在注冊后查詢到食品產、供、銷等完整信息,將此系統與同時將此信息系統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工商管理系統等進行對接,資源共享,將便于他們對食品企業的資質審查、產品抽檢、日常檢查、投訴處理、行政處罰、誠信記錄等業務執行,拓寬了社會監督的渠道。

食品安全溯源體系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在食品網絡交易快速發展的今天,利用物聯網技術整合食品產業鏈數據信息,構建網絡交易中食品安全溯源系統,可以使網絡終端消費者直接參與食品質量監管,拓寬社會監督渠道,進一步推進食品安全社會共治。

參考文獻:

[1]周應恒,張蕾.溯源系統在全球食品安全管理中的應用.農業質量標準,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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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吳雪飛.GDRC清真食品安全認證溯源體系研究.華南理工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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