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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扶貧工作計劃范文1
一、指導思想
2012年扶貧開發工作的指導思想是:繼續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全會及中央、省、州、縣
的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緊緊圍繞縣委十一屆三次全會、縣十五屆二次人代會精神既定的目標和“十一五”全縣扶貧開發規劃的總體思路、奮斗目標,堅持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以“三農”為根本,加大扶貧宣傳力度,樹立大扶貧思想,采取“開拓創新、求真務實、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突出重點、整體推進”的有力措施,突出“整村推進、易地扶貧、社會幫扶、信貸扶貧、產業化扶貧、扶貧勞務輸出和革命老區建設開發”七個方面的工作,努力創造扶貧開發工作新成果,為××經濟社會更快更好發展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新的貢獻。
二、主要工作目標
(一)整村推進扶貧開發社會主義新建設項目 2.上海南匯援建白玉蘭重點村:力爭10個村組400萬元,根據上海對口幫扶要求,整合參與整鄉推進建設。我們將整合安排在珠街尼錄村委會,結合核桃和生豬養殖進行綜合性小片區開發。
(二)異地開發 2.國債資金:2012年申報安置4000人,爭取補助資金2000萬元。
(三)信貸扶貧工作。 2.信貸扶貧項目:一是積極篩選和推薦上報2012年的信貸扶貧項目,力爭全年推薦上報并通過評審批復3至5個信貸扶貧項目。二是積極與金融機構配合,對2009年貸出扶貧信貸項目貸款535萬元進行跟蹤問效,提供應有的服務,使項目盡快建成發揮效益。 (五)勞務輸出培訓
1.示范基地:計劃申報400人。
2.基本培訓輸出:計劃申請6000人。
(六)社會幫扶項目
金融扶貧工作計劃范文2
一、堅持市場定位,踐行普惠金融
作為南京地方法人銀行,我行扎根南京、融入地方,立足“服務三農、服務中小、服務城鄉”市場定位,踐行普惠金融,不斷提升金融服務的覆蓋率、可得性和滿意度。
一是構建普惠金融網絡。126個營業網點服務覆蓋城鄉,其中102個位于農區和城郊,284臺自動存取款機實現所有街道(鄉鎮)全覆蓋,276臺紫金快付通實現全市225個行政村全覆蓋,建成103個農村金融綜合服務站,完成全市474個村級財政集中支付歸集,將網點服務延伸至行政村,做到村村有點、有機、有聯絡員,實現助農取款不出村,打通普惠金融服務工作“最后一公里”,成為南京地區“網點金融服務最廣的銀行”。堅持“立足鄉村,以城帶鄉,統籌發展”,利用網點連接城鄉兩個市場獨特優勢,抓住成為全市第5家公積金歸集行、第7家市民卡發行行等契機,將市民卡、理財產品、公積金按揭等業務從城區引入農區,為新農村、新農業、新農民提供金融服務支持,讓農區居民能夠享受到和城市居民同等便利的金融服務。
二是打造特色支農銀行。我們深刻體會到“三農”是金融供給的薄弱點、扶貧攻堅的主戰場,圍繞南京城鄉統籌發展和“美麗鄉村”建設,創新“金陵惠農貸”、“綠化貸”等特色產品,抓住增加“三農”金融供給著力點,在解決三農“融資難、融資貴”方面做出有益實踐。重點支持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特色農業等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貸款余額9.2億元,服務戶數200余戶。圍繞全市百個“美麗鄉村”提供金融服務,簽約40家農家樂商戶,打造特色農家樂商圈,為板橋、星甸等7個現代農業示范園提供6500萬元信貸支持;向全市27家農業龍頭企業發放貸款12.3億元,合作面達25%以上。
三是側重支農支小服務。堅持“有保有壓,區別對待”,優化信貸投向,**年全年累計發放各類貸款441.8億元,繳納國、地兩稅4.5億元。重點支持城鄉統籌發展、“三農”、小微企業和弱勢群體,涉農貸款連續實現“兩個不低于”,小微貸款實現“三個不低于”目標。**年末,涉農貸款余額34.7億元,增幅35.9%,高于全省平均增幅28.2個百分點;小微企業貸款余額259.7億元,增幅達22.4%,高于全省農商行平均增幅11.6個百分點;小微企業申貸獲得率86%,高于去年同期5.3個百分點,在服務實體經濟中拓展企業生存空間。
二、履行社會責任,提升品牌形象
作為南京人自己的銀行,全力打造親民、便民、惠民、受人尊敬的商業銀行。
一是支持民生福祉改善。貸款投放浦口棚戶區、龍翔路一期、雨花大定坊經濟適用房等41.2億元,加大金融支持棚戶區改造和保障房項目力度;積極協助政府涉農糧食補貼、低保補助等各項補貼、補助近40項,補貼人次月均超過20萬人次,此類非盈利性工作占整個工作量逾30%,部分涉農鄉鎮超過50%;深入推進“陽光信貸”標準化工作,授信戶數4340戶、授信金額8.6億元,用信戶數3953戶、用信金額6.3億元。
二是積極履行社會責任。作為企業公民,我行熱心社會公益事業,建立兩個“留守兒童之家”、贊助“愛心超市”、捐助貧困大學生,在老百姓中樹立良好的口碑;開展“萬民黨員干部幫萬家”,對口幫扶六合龍袍街道趙壩村,3年累計投入60萬元支持121戶低收入農戶實現脫貧目標;投入240萬元幫扶資金支持溧水晶橋鎮民生工程改善;積極與扶貧基金會等開展合作,做好信貸扶貧工作,由單純將貸款直接發放到農戶向吸納低收入戶就業的小微企業、專業合作社、農戶傾斜,累計發放扶貧貸款2.2萬戶,發放金額超過2.2億元,受益人口超過7萬余人,在服務南京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不可替代作用。
三是品牌形象不斷提升。成立五年來,獲得省市“文明單位”、“最佳惠農商業銀行”、“中國地方金融十佳競爭力銀行”、“十佳支持三農銀行”、“江蘇省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定價機制創新獎”、“創建放心消費城市服務中小企業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綠化貸”項目榮獲南京市首屆金融創新獎,“金陵惠農貸”成為普惠金融新亮點,《新華日報》、《南京日報》、《中國農村金融》等主流媒體280余次報道我行支農惠民、金融服務等做法,社會美譽度逐步提升。
三、提高思想認識,傾力精準扶貧
作為農村金融機構,紫金農商銀行承擔著幫助轄內貧困群體脫貧的責任,將堅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精準扶貧脫貧的決策部署,堅持“多予、少取、方便”方針,將金融扶貧工作作為踐行普惠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增加金融供給。我行成立五周年之際,配合政府實施精準扶貧,成立扶貧工作小組,制定《金融扶貧工作計劃與實施方案》,傾斜配置信貸資源,推進經濟薄弱村和低收入農戶幫扶工作。“十三五”期間,配合市委市政府實施精準扶貧,投放扶貧貸款1.5億元,精準扶貧項目捐贈2000萬元;支持“美麗鄉村”建設,計劃投放“金陵惠農貸”30億元,惠農讓利6700萬元;依托南京地區第一家農業產業發展基金,擬籌集資金4億元,主要用于支持南京農業產業發展。將精準扶貧與陽光信貸工作有效結合,逐戶建檔立卡,對符合基本條件的貧困戶授信建檔率達100%,發揮農商行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積極開展駐村扶貧幫困工作,對扶貧對象進行精準識別、精準幫扶、精準管理。
二是創新扶貧模式。在市財政局、市金融辦、市農委、扶貧辦等上級部門大力支持下,聚集多方合力,及時總結“金陵惠農貸”模式推廣經驗,放大扶貧金融杠桿,不斷創新“金融+”扶貧模式;針對青年創業、下崗職工再就業、貧困學生等困難群體,全面啟動金融扶貧貸等信貸產品,扎實做好小額信貸扶貧工作,加強貧困戶的“造血”功能,放大精準扶貧新格局,打響農商行金融扶貧品牌。
三是改善金融生態。以“陽光信貸進萬家”活動為契機,送金融知識進村入社區,深入開展“信用戶”、“信用村”、“信用街道(鎮)”創建活動,讓廣大小微企業、城鄉居民知信用、守信用,為精準扶貧專項貸款發放創造良好的信貸條件;依托103個農村金融綜合服務站,持續完善“紫金快付通”便民點服務功能,優化整合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微信銀行等電子服務渠道,加強與農信銀、第三方支付平臺、電商平臺的合作,著力完善鄉鎮、村一級地區的支付結算網絡,實現對“三農”客戶線上線下不間斷的金融服務,不斷提高金融精準扶貧服務保障水平。
金融扶貧工作計劃范文3
強化非貧困村雙基建設,統籌非貧困村基礎設施建設,集聚交通、水利、供電、美麗鄉村建設、移民等項目資金;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某鎮2020年脫貧攻堅工作計劃、希望大家喜歡!
1、重點推進產業扶貧。
把培育和發展產業作為提高脫貧質量的根本出路和穩定脫貧的根本保障。
一是制定產業扶貧2020年實施到戶計劃和貧困村特色產業,圍繞特色種養、光伏、鄉村旅游、電商、資產收益扶貧等,精準掌握貧困村、貧困戶基本情況、致貧原因、產業發展條件和需求,建立健全減貧帶貧機制。完善“四帶一自”產業扶貧激勵措施,通過訂單聯結、股份聯結、勞務聯結、服務聯結、租賃聯結等方式,完善園區、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種養大戶(家庭農場)等新型經營主體帶動貧困戶的利益聯結機制,推動扶貧產業項目長期有效。
二是實施貧困村“一村一品”產業推進行動,集中資金、集中力量建設多個村級特色種養殖基地、確保村村有增收項目。進一步完善精準扶貧農業產業到戶實施辦法,按每戶不低于4000元標準,扶持貧困戶發展生產。
三是完善光伏電站運營管護機制,全面落實光伏扶貧資產收益分配管理辦法。四是鼓勵通過“四帶一自”模式推動電商扶貧,依托電商,網絡等平臺,引導重點電商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大戶等實體,帶動貧困戶通過電商銷售農產品,現已打造白集龍蝦和白集稻蝦米等特色品牌已在網上大賣。
五是推廣資產收益扶貧,積極推進“三變”改革,將村集體土地、林地、水面等資源資產、村集體持有的經營性資產,以及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其他涉農資金投入設施農業、鄉村旅游等項目所形成的資產,具備條件的折股量化。
2、著力推進就業脫貧。
以春季園區用工和扶貧車間行動為契機,組織“就業脫貧、送崗下鄉”專場就業招聘活動,繼續實行貧困戶就業補貼政策,提高轉移就業組織化程度,促進有勞動能力的零就業貧困戶中至少1人實現就業。
建立鄉企對接、村企對接機制,增加就業扶貧基地,建設村級扶貧車間、在現有崗位中安排一批扶貧公益性、輔崗位,創建一批精準扶貧愛心企業。完美就業扶貧工廠利益分配機制,實現企業與貧困戶互利共贏。對全年全鎮婦女開展家政培訓實施定向培訓,與大城市家政服務市場直接對接。
3、積極推進智力扶貧。
制定教育扶貧會商制度,全面落實多元化扶持與資助政策,實現各級各類教育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全覆蓋、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雨露計劃”資助全覆蓋。
發展學前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鞏固提升義務教育,促進貧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強化法治扶貧,健全貧困村法律服務體系,加大對貧困戶的法律服務力度。強化文化扶貧,完善貧困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引導貧困戶樹立文明新風,弘揚脫貧致富正能量。
4、持續推進健康脫貧。
堅持健康脫貧“保、治、防、提”的工作路徑和目標任務,鞏固全省健康脫貧工程示范縣創建成果,深入實施“三個一批”行動計劃。出臺《健康脫貧服務群眾工作機制》,提升服務水平和能力,著力落實“351”“180”強化大病專項救治質量控制,專項救治病種擴大到15種以上。推進貧困地區免費健康體檢。
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全額代繳。推動以救治為主向防治并重轉變,加強貧困人口重點疾病防控,全面提高貧困群眾健康素養。做實做深做細貧困人口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切實解決貧困慢性病患者取藥報銷不便捷問題。
5、有效推進金融扶貧。
堅持扶貧小額信貸貧困戶自愿參與原則,堅持戶貸戶用戶還方向,精準用于貧困戶發展產業,對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做到“應貸盡貸”;加大對已脫貧戶的特惠政策宣傳,提高其申報小額信貸、發展產業的積極性,切實做到穩定脫貧和防范返貧。繼續實施扶貧小額綜合保險,為貧困人口提供風險保障。
6、加強生態扶貧。
持續推進貧困村林業穩綠增效行動。以全縣“河長制”“林長制”為政策導向,幫助勞動力較弱或者無法外出就業的貧困人口就近就業。繼續選聘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為生態護林員,實行“鄉聘、站管、村用”。
穩步推進涉林“三變”改革,探索通過贖買、置換等方式,將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青年林等重點生態功能區范圍內禁止采伐的非國有商品林調整為公益林,實現社會得綠、貧困人口得利。將貧困村符合條件的集體所有森林資源,通過多種方式轉變為企業、合作社或其他經濟組織的股權,推動貧困村資產股份化、林地使用權股權化,盤活農村資源,增加村級集體經濟收入。
7、完善保障性扶貧機制。
推進農村低保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將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因戶全部納入農村低保范圍,將符合條件的農村低保對象全部納入建檔立卡范圍。穩步推進低保提標擴面,落實農村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建檔立卡數據和低保數據定期比對機制,及時更新數據臺賬。完善養老、社會教助等社會保障制度,統籌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和扶貧開發資源,提高保障能力,落實好農業保險政策,防止貧困農戶因災返貧致貧。
資產收益扶貧措施向貧困婦女、兒童、老人、殘疾人和因病致貧返貧家庭傾斜。對符合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其個人繳納部分予以一定代繳額度扶持,通過子女贍養、社會幫扶、法律援助、申請救助等途徑,探索適應農村老齡化形勢的養老服務方式,發揮老年協會作用,推動建立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
推進農村特困供養人員護理能力建設,提升機構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務質量。推動解決因殘致貧,加大對符合條件的農村貧困重度殘疾人醫療救助力度。全面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制度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條件許可下為16歲以上有照顧護理需求的貧困重度殘疾人提供照護和托養服務。逐步解決貧困家庭未入學適齡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問題。
8、提升雙基建設水平。
加大交通道路建設,增加戶戶通的覆蓋率,真實提升貧困戶的出行條件。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保障所有貧困人口都能吃上自來水,真正達到“兩不愁,三保障”以及飲水安全的標準。
金融扶貧工作計劃范文4
對照年初考核目標任務和有關指標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中期自我考評方案,開展自我考評工作。充實提高扶貧防貧脫貧組織機構,實行黨委書記、政府鎮長雙組長制,主管副職為副組長,其余副鄉級領導成員;下設扶脫防辦公室,主管副職為主任,扶貧、民政、財政、農經等相關負責人為成員。另抽調我鎮骨干力量,結合我鎮包村領導、包村干部以及各村支書主任共同構成我鎮扶脫防體系人員。鎮黨委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研究部署脫貧攻堅工作,黨政班子會逢會必講扶貧工作,做到了思想上的真正重視,真正扛起扶貧責任;制定相應的幫扶計劃和措施,針對中央、省、市、縣反饋的各項問題,進行專題討論并制定整改方案。
今年上半年脫貧攻堅工作取得決定性進展,在市、縣黨委、政府的堅強領導和正確指導下,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團結帶領廣大干部群眾,大力踐行“3691”扶貧脫貧防貧工作法,扎扎實實推進脫貧攻堅的各項工作,鎮所轄19個村,2019年目標脫貧154戶、336人,十月底將完成今年減貧任務。
二、工作成效
(一)、工作部署推進情況。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策部署,保障自我評價工作順利推進,我鎮高度重視,充實提高扶貧防貧脫貧組織機構,實行黨委書記、政府鎮長雙組長制,主管副職為副組長,其余副鄉級領導成員;下設扶脫防辦公室,主管副職為主任,扶貧、民政、財政、農經等相關負責人為成員。另抽調我鎮骨干力量,結合我鎮包村領導、包村干部以及各村支書主任共同構成我鎮扶脫防體系人員。鎮黨委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研究部署脫貧攻堅工作和自我考評工作,黨政班子會逢會必講扶貧工作,做到了思想上的真正重視,真正扛起扶貧責任;制定相應的考評工作計劃和方案,針對中央、省、市、縣反饋的各項問題及存在的不足,進行專題討論并制定整改方案。
(二)、目標指標實現情況。
減貧成效方面,2019年減貧任務154戶、336人,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呈上升趨勢;責任落實方面,鎮黨委、政府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研究部署脫貧攻堅工作及自我考評工作,黨政班子會逢會必講扶貧工作,做到了思想上的真正重視,真正扛起扶貧責任;政策落實方面,飲水安全、教育扶貧、健康扶貧全覆蓋,農村危房改造方面,南關1戶危房已完成整改;兜底保障工作做到貧困戶應納盡納;產業科技扶貧方面,大力發展產業項目。發展產業扶貧是脫貧攻堅的根本舉措。在產業扶貧的工作中,根據因地制宜、長短結合、市場導向的原則,制定各村產業規劃。一是于2018年冬春季,落實人均20棵核桃樹政策,采用村集體規劃栽植、全鎮貧困戶收益的方法,在南崗、北崗、上偏涼、南原、中原、北原和寨上7個村,集中栽植核桃樹苗,建成核桃扶貧產業園,由村集體統一管理,貧困戶每人每年可收益40元;二是在已建成中原核桃扶貧產業園,為2018年的貧困戶每戶再落實一棵盛果期核桃樹,實實在在增加貧困戶林果收入;三是采取集中種植加農戶分散種植的方式,落實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人均紅薯1畝地政策,扶持貧困群眾發展紅薯產業,增加產業收入,加快農民脫貧致富奔小康步伐;就業扶貧方面,著力提高貧困戶就業。為進一步落實就業扶貧各項政策措施,幫助貧困勞動力實現就業脫貧,我鎮以“四個就業”為目標,以“六個一批”為措施,依托縣級貧困勞動力就業大數據平臺,搭建了貧困勞動力就業信息對接平臺。經全面詳細調查摸底,對有就業能力、有就業需求的貧困勞動力,我鎮建立精準扶貧就業工作臺賬,多次組織農業技術、電子商務等技能培訓,多層次、多方面、多形式的開展就業培訓,變“輸血”為“造血”。通過招商引資上項目,結合雙創雙服,將有就業能力、有就業需求的貧困勞動力向企業進行勞務輸出。同時,增設公益性崗位,拓寬增收渠道,爭取做到就業一人、脫貧一戶;金融扶貧方面,積極配合聯系我縣郵政儲蓄,推進貧困戶小額信貸工作,做好金融扶貧;生態扶貧方面,幫助年齡較大、但身體尚好的貧困人口參加護林防火、道路養護、衛生保潔等工作,2019年上半年,幫助中原村、太平莊村、龍耳村、上偏涼村共計4人貧困人口參加護林防火工作,幫助南原村1人貧困人口參加道路養護工作,幫助北關村1人貧困人口參加治安管理工作,幫助南崗村、北崗村、下偏涼村等12個村共計16人貧困人口參加衛生保潔工作;扶貧資金績效方面,保障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制定扶貧資金管理使用規章制度,明確扶貧資金的使用情況。
(三)、工作亮點
一是設立專項救助金。扶貧工作中,了解到貧困戶大都是因病因殘因學致貧,為幫助更多貧困戶解決“燃眉之急”,打通扶貧的“最后一公里”,對因病、因學、因災等可能致貧的情況,我鎮于2018年5月份新成立扶貧專項救助基金,涉及醫療、教育、護理、特殊困難等扶貧領域,對符合情況的建檔立卡戶,逐一實施特別救助,對非建檔立卡貧困戶的特殊困難戶進行“一事一議”,決定是否納入救助范圍。二是建成中原核桃扶貧產業園,為2018年的貧困戶每戶再落實一棵盛果期核桃樹,實實在在增加貧困戶林果收入。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和難點
一是問題剖析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到位,政策宣傳不到位,危房改造建設進度緩慢等問題,缺乏長效管理機制;二是對存在的個性和共性問題分析研究不夠徹底,部分整改措施空洞,對整改報告中未完成整改部分現場督導走訪多,回訪少;三是扶貧工作力量弱,村級臨時抽調工作人員,業務不夠熟練,對政策的理解力和工作的執行力與精準扶貧工作要求還有差距,亟待提高業務水平,同時在挖掘社會資源、動員社會力量方面還存在欠缺。截止目前,我鎮1貧困村已脫貧出列,但出列村仍有貧困人口5戶、10人。因病因殘人群比例增高。
針對存在問題,我鎮將認真剖析問題深層次原因,充分認識打贏脫貧攻堅戰的艱巨性和復雜性,嚴格制定問題整改措施,切實做到精準扶貧、精準脫貧。
金融扶貧工作計劃范文5
一、指導思想
以構建和諧社會和建設幸福為目標,按照“因地制宜、統籌規劃,整村推進、分類指導,自力更生、多方支持”的原則,充分發動群體,加大扶持力度,動員社會力量,幫助農村低收入住房困難戶建設或改造住房,切實改善農村貧困群眾居住條件。
二、目標任務
本次農村低收入住房困難戶住房改造建設的實施對象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認真做好我省農村低收入住房困難戶核查和確認工作的通知》(貧明電〔〕1號)的要求上報,經市人民政府審核,并報經省扶貧辦核查確認的全市農村17185戶低收入住房困難戶。從2011年開始到2015年,用5年左右時間將全市農村17185戶農村低收入住房困難戶的住房改造建設成為安全、經濟、適用、衛生的安居房,讓貧困群眾實現“住有所居”目標。2012年年底前,完成列入扶貧開發“規劃到戶責任到人”工作范圍的87條貧困村低收入住房困難戶住房改造建設任務(五年規劃見附表)。
三、措施保障
(一)政策引導,積極扶持。要堅持以農民自籌為主,政府補一點、銀行貸一點、社會捐一點、幫扶單位助一點的辦法,多渠道籌集資金,積極解決好困難群眾改房建房資金問題。一是要落實各級財政專項補助資金。省財政從2011年開始至2015年安排專項資金,按每戶1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扶持農村低收入住房困難戶建設或改造住房。市、縣兩級財政按每戶不低于5000元的標準安排專項補助資金,其中市級財政負責安排每戶補助資金1000元,縣級財政負責安排每戶補助資金不低于4000元。根據我市實際,省級補助資金補助標準為新建住房按每戶1萬元補助到戶,加固維修住房則由各縣(市、區)按實際情況確定補助標準,給予每戶補助至1萬元。市縣兩級財政補助資金由各縣(市、區)制定補助標準,對新建住房戶和加固維修住房戶可在省級補助的基礎上繼續給予補助,或對住房改造建設難度大的農戶給予重點扶持,或對特殊困難戶給予全額扶持,或在確保完成農村低收入住房困難戶住房改造建設任務的前提下,統籌用于有關村莊公共設施和村容村貌整治建設。二是各級政府要制訂和落實各種優惠政策,減免農村困難群眾建房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并積極為農民提供建房報建、用電、供水、通電等一系列的方便措施。三是要充分發揮金融部門的作用,積極開展住房改造建設小額貸款工作,有條件的地方對經濟較困難的農戶貸款建房給予一定的貼息扶持。四是要依托“扶貧濟困日”活動等平臺,積極開展“為貧困農民安居樂業添磚加瓦”募捐活動,廣泛動員社會各界積極為農村低收入住房困難戶改房建房給予支持,集合社會各方面力量推動農村低收入住房困難戶住房改造建設。五是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教育引導農民樹立自籌自建為主、外部扶助為輔的觀念,徹底拋棄“等、靠、要”思想,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創業的精神,用勤勞雙手建設自己美好家園。
(二)科學規劃,分類指導。一是要科學編制建設總體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各縣(市、區)要認真編制農村低收入住房困難戶住房改造建設總體規劃,做好農村低收入住房困難戶住房改造建設的總體規劃和房屋設計的技術指導工作。要根據本地實際,制定農村低收入住房困難戶住房改造建設工作方案,并按年度制定工作計劃,報市扶貧辦備案。二是要分類指導農戶開展住房改造建設。各地要從實際出發,分類開展農村低收入住房困難戶改造建設工作。對有勞動能力和一定自籌資金能力的農戶,應鼓勵其使用新型建筑材料,建設結構牢固、經濟實用、具有嶺南特色的安居房。對主體結構尚好且具有當地建筑文化保留價值的泥磚房可采用加固維修方式進行改造。對沒有勞動能力和自籌資金能力的五保戶、低保戶,可以行政村為單位,集中建設面積較小的產權歸集體所有的安居房。各地要根據農戶的經濟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合理控制建房面積和總造價。三是要組織開展整村改造示范村建設。各地要結合美好環境與和諧社會共同締造行動,選擇群眾建房意愿強烈、基層工作積極性較高、危房較集中的村莊或不具備生產生活條件需集中搬遷安置的邊遠分散村莊,實施整村改造,力爭每年建成一批生態宜居示范村。四是要合理安排使用農房建設用地。要嚴格執行“一戶一宅”政策,改造建設住房時或先拆舊屋后建新房,或建新房后必須拆舊屋。對確需搬遷異地重建的,要辦理農村居民建房用地手續,建房用地選址要符合鎮、村建設規劃。要嚴格勘察地質情況,避免在地質災害區建造房屋。對實施搬遷異地重建所騰出的拆舊地塊,由村集體統籌使用。
金融扶貧工作計劃范文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避災扶貧搬遷規范管理,推進全市避災扶貧搬遷工作規范化,全面提升避災扶貧搬遷工作水平,根據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陜南地區移民搬遷安置工作實施辦法(暫行)》、《陜南地區移民搬遷安置建房資金籌措方案和陜南移民搬遷工程有限公司運行機制的通知》和《進一步做好陜南陜北移民搬遷安置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立足市情實際,結合相關工作實踐,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堅持從落實生命至上、避災優先的安全工程,改善生存條件、加快脫貧致富的扶貧工程,保護自然環境、推進和諧發展的生態工程,實現住有所居、提升生活質量的安居工程,促進人口聚集、推進城鎮化的先導工程的戰略高度,不斷深化對避災扶貧搬遷工作的認識,科學定位,統籌安排,高點規劃,推動避災扶貧搬遷工作向 “建設管理項目化、搬遷群眾主體化、搬遷規劃體系化、建設主體市場化、購房關系合同化、質量監管全程化”轉變,全面提升避災扶貧搬遷工作質量和水平。
第三條 做好避災扶貧搬遷工作,要堅持四條原則:1.堅持把避災扶貧搬遷工程作為推進新型城鎮化的有力抓手,注重與統籌城鄉的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城鄉一體的人口布局、產業布局、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設施布局規劃的有機銜接,為實現搬遷得出、穩得住、能就業、快致富目標奠定堅實基礎,助推農業人口就近就地城鎮化。
2.堅持集中安置為主,政府主導,縣級統籌,科學規劃,企業運作;實行市縣統籌謀劃,一盤棋部署,一體化布局,分年度實施。
3.堅持安全至上、節約集約、適度規模、抓大縮小、基礎配套、長治久安,統籌市域、縣域搬遷布局規劃,鼓勵搬遷對象進城入鎮住社區,推進跨區域安置。
4.堅持因戶施策,工作到人,實行以戶定建、以戶定業、以戶定扶,確保搬遷群眾住的稱心、服務跟進、增收有門。第四條 避災扶貧搬遷要緊緊圍繞提速度、強管理、重配套等重點,抓住關鍵環節,著力抓好落實。
1.提速度,即著力加快避災扶貧搬遷工程進度,提高工作效率。(1)工作布局提前,工作進度提速。每年第三季度即下達下年度工作計劃,當年集中安置房年初實現全面開工,年底實現主體竣工。上年度安置房在年中要達到入住條件,年底入住率達80%,確保按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2)對象確定、規劃布局、項目配套早落實、早銜接。要對搬遷對象全面進行分類、摸底,對象一定三年,做到有的放矢。布點堅持進城入鎮和單元式安置為先,抓大縮小,提升水平。配套項目要超前安排,提前上報,先行先建。(3)規劃設計、建設用地、配套資金提前落實。每年下半年開始做好第二年安置房和配套建設的前期工作,確保工作進度。(4)及時加強巡查、督導和評比工作,隨時發現并整改存在的問題,對搬遷安置指標實行動態管理,按工作進度適當調劑。
2.強管理,即全面實施避災扶貧搬遷規范管理,落實資金配套政策,提升工作水平。(1)對象要定準。搬遷對象類型要明確,標準要統一,嚴格審定程序,堅持避災戶、危居戶、特困戶三優先。(2)規劃要審定。要嚴格按照省市要求,加強對集中安置社區布局規劃和社區建設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審查備案,確保規劃科學合理。(3)管理要嚴格。要強化質量安全管理,堅持基礎先行、設施配套,全程精細化管理,加快進度,嚴控工程造價,最大限度的保障搬遷群眾權益。(4)資金要落實。市縣要認真落實配套資金,專戶儲存、專人管理,堅持標準,兌現到戶,資金到項目、補助到對象。強化資金監管,確保使用安全。(5)用地要規范。落實避災扶貧搬遷用地專項指標,規范管理程序,堅持省市標準,嚴格限制超面積用地和超標準建房,最大程度地節約集約使用土地。
3.重配套,即強化避災扶貧搬遷安置社區管理和服務,全面做好搬遷群眾產業就業創業工作,實現增收致富目標。(1)社區管理:實行人和房與地和林的異地管理辦法,依法科學、有效管理。按照居住地政府的公共服務、群眾的自治組織、市場化的物業管理、可持續的維護運行的思路,積極探索政府、市場、業主分工合理、相互銜接的社會化、市場化管理模式。原住地土地、林地和水塘等承包、收益權益不變,一切財產權益均受到依法保護。(2)集中力量落實搬遷戶增收致富的“一區一策,一戶一法”措施。將社區與園區 、產業與創業、培訓與就業有機結合起來,逐社區、逐戶制定增收計劃,倒逼產業發展。要明確每個移民安置社區、每戶搬遷群眾集約土地發展產業、集中培訓促進就業、集成政策促進創業的具體措施,加快增收脫貧步伐。各縣區要全面落實龍頭企業培育與到戶的增收計劃,落實幫扶責任,促進搬遷群眾增收致富。(3)建立健全減負增收制度。要進一步減輕搬遷群眾負擔,制定優惠扶持政策,加大信息、技術服務力度,提供就業創業服務,進一步加大金融扶貧力度,為搬遷群眾就業創業提供資金扶持。
第二章 對象認定
第五條 搬遷對象類型。凡符合地質災害、洪澇災害、扶貧、生態或工程移民(符合搬遷條件)五種類型之一的農村群眾,即可確定為避災扶貧搬遷對象。搬遷對象依照類型分別由縣區發改、國土、水利、扶貧和民政等主管部門審定。
第六條 時間界定。凡在 2011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建或購買新房,且實際搬遷入住的才能確認為避災扶貧搬遷安置對象。從2011 至2020 年,同一搬遷對象只能享受一次搬遷安置補助政策。
第七條 審核程序。按照本人申請--村張榜公示、向群眾反饋確認后上報--鎮政府初審、張榜公示向村組反饋后匯總上報--縣區張榜公示、向下反饋實施的“三上三下、三級公示、三榜定案”審批程序,張榜公示期為7 天,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第八條 避災戶、危居貧困戶、特困戶是搬遷安置的重點對象,要按照“避災戶優先、危困戶傾斜、特困戶交鑰匙”的要求,區分輕重緩急,確定搬遷方式和搬遷時序,實施有序的梯次搬遷。對避災戶要優先實施搬遷。危居貧困戶搬遷要采取政策傾斜、干部包抓等辦法加大支持,加快搬遷。特困戶主要采取“交鑰匙工程”,即由政府負責建設50 平方米左右的房屋,供特困戶無償居住,周轉使用,產權歸公。對五保和孤寡老人等特困戶還可以通過入住敬老院(敬老院安置不能超過當年特困戶安置總任務數的40%)、調劑閑置房、能人托養等方式進行妥善安置。避災戶、危居戶和特困戶安置戶數每年不低于總搬遷任務的30%、20%和10%。
第九條 鼓勵搬遷群眾進城入鎮,跨縣區、跨鎮辦、跨村組集中安置。對跨縣區進入集中安置社區的,遷出縣區只負責對象資格審查認定,完善相關資料,其他工作由遷入地負責,搬遷任務計入遷入地??缈h區搬遷一律由農戶向遷入地申請,由遷入地匯總后報市搬遷辦通知遷出地進行資格審查和資料完善,由市搬遷辦將相關資料、手續轉入遷入地。對沒有進入集中安置社區的,由遷出縣區按遷出市外政策兌付。
第十條 分散安置必須是經過統一規劃,完成地災、洪災評估等前置審批手續,選擇基礎和公共服務設施相對較好的區域,重點用于進城入鎮、特困戶安置以及中心村莊整治和傳統村莊的保護,以多戶聯建為主,杜絕新的單莊獨戶,避免復制傳統農村,堵塞各項管理漏洞。每年分散安置戶數不超過總搬遷任務的15%。
第十一條 搬遷對象分戶以公安部門提供的戶籍為準。對2011 年以后符合分戶條件且在公安部門辦理分戶戶籍的搬遷對象,可以按新戶籍享受搬遷安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