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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以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一直是我國政府的戰略目標,實現農村全民脫貧更是的具體要求。目前,我國農村扶貧工作中政府財政撥款、農業補貼占比較大,同時農業與其他產業的協同作用還沒有充分發揮出來。深入開展農村小微金融扶貧不僅可以與其他產業形成優勢互補,解決農村金融產品結構單一和金融風險難以有效化解等問題,還可以把資金流引向農村,這樣不僅有利于扶貧工作的開展,更可以滿足農業產業升級和信息化的需要。農村地區金融環境得到改善,經濟活力才能提高,專業人才才能扎根基層并服務農村。本文立足農村金融發展的大背景,對小微金融如何助力精準扶貧、實現扶貧工作的良性循環進行研究。
一、農村金融的發展現狀
(一)農村金融發展環境較差
第一,金融排斥。一方面,在偏遠山區基礎金融服務比較匱乏,金融產品比較單一,農村居民直接獲得貸款較為困難;另一方面,隨著農業現代化和產業化的發展,農村對于資金的需求呈現“大額、長期、集中”的特點,同時由于農業生產的周期性、市場性導致其在短期內難以直接獲取大額貸款。第二,金融抑制。受特定因素的影響,農村貧困人口的信用擔保條件較差,自有資產基礎薄弱且缺乏穩定的收入來源。而商業銀行、信用合作社推出的金融產品準入門檻較高,農民面對單一的市場主體不能進行有效選擇而逐漸表現出“雙方排斥”的狀況。究其根源就是農村金融供求失衡。而且,我國整體信用評估體系建設滯后,特別是農村貧困地區金融生態環境不佳,一些金融機構不愿意為貧困戶提供貸款,而更愿意將資金貸給愿意承擔風險的投資者,致使農村地區貨幣資金供給不足。而信貸違約率較高也進一步導致農村貨幣金融供求的失衡。由于存在金融排斥和金融抑制,農業產業升級面臨較大的資金壓力。政府在開展扶貧工作時應該在財政扶貧、政策扶貧和金融扶貧中根據地區特點采用差異化手段。要激發農村地區的經濟活力必須從根本上消除農村經濟發展的阻力,為農村地區的民間借貸和互聯網借貸行為找到合法的渠道。
(二)農村金融服務可獲得性偏低
以四川比較有代表性的地區性商業銀行———成都農商銀行為例,該行的金融產品相對完善,主要金融產品除傳統的信用貸款外還包括住房財產抵押擔保、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土地承包經營權擔保、林權抵押擔保等。但是獲取這些金融產品的門檻較高,資格評估和審核手續冗雜。而且該行服務網絡僅645個營業點,ATM、CRS等自助機具785臺,覆蓋面遠遠不足。農村地區的金融服務獲得率較低,一些金融產品尚不完善,導致農村地區的小額借貸規模較大。目前,地方性農商銀行和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業務仍然以儲蓄為主,期貨合約、農產品擔保、農業信用與資金等服務缺失,還沒有很好地發揮金融機構風險對沖、風險規避的功能。在我國西部12個?。ㄊ?、區)中,四川涉農保險整體規模較大,截至2017年末,農業發展銀行四川省分行貸款余額1595.76億元,較2012年增加813.06億元,但是主要的保險產品集中在對自然災害的保險上,在農產品的價格指數保險、市場滯銷保險方面還是空白。在農業產業升級的大背景下,農民缺乏資金支持,而融資租賃業務作為一項低成本、低風險、可持續性的金融服務也未能廣泛開展。農業種植養殖具有較強的周期性,現代化的農業生產需要大量的周轉資金,一些農機具不僅價格不菲,而且面臨農閑時機器大量空置又無法第一時間轉租的情形。我國的融資租賃市場目前還處于起步階段小,一些規模較大的租賃公司和租賃平臺尚未建立,缺乏資金支持的農民不得不尋求民間借貸和第三方融資。
(三)農村地區專業金融人才匱乏
截至2015年,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在職員工分別為369369人、464055人、25824人,合計859348人,而2015年全國本??飘厴I生人數約為749萬人,其中,流向農村地區專業的金融人才約為10%,高學歷、海外留學人員愿意扎根農村的更是鳳毛麟角。而根據東方財富Choice2016年披露的數據,交通銀行員工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占10%,本科學歷的占67.7%;中國銀行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占70%。受制于農村地區的生活條件、待遇及技術環境,絕大多數專業人才很難扎根基層,這嚴重制約著普惠金融的發展和金融服務自下而上的變革。由于農村地區專業人才的匱乏導致先進的管理經驗無法傳播,金融理財和金融風險對沖等服務無法開展。
二、小微金融助力精準扶貧策略分析
(一)推進小微金融與保險業、租賃業深度融合
根據保監會公布的數據,2007—2016年我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從51.8億元增長到417.12億元,承保農作物面積從2.3億畝增加到17.21億畝,其中,玉米和水稻等口糧農作物承保覆蓋率已超過70%[1]。雖然我國農業險規模大,但是結構單一。由于我國農村人口基數大、底子薄,宏觀政策調控對于扶貧工作不能實現“精準滴灌”,一些偏遠山區金融網點少,金融服務可獲得性低。因此,要實現小微金融助力精準扶貧,需從多渠道引入資金扶持,推動農業產業升級,更好地服務“三農”。第一,開展“農產品價格指數保險”,將農產品生產的市場風險納入農業保險保障范疇,拓寬保險服務領域,促使農業生產和農產品市場價格基本穩定,保障農民利益。2016年末,農產品價格保險試點地區已擴展至31個?。ㄊ?、區),試點品種包括生豬、蔬菜、糧食作物和地方特色農產品共4大類50種,保險保費收入約10億元,提供的風險保障額為154.81億元[2]。未來除了進一步擴大農產品的保險范圍外,還要加強政策宣傳,培養農民的金融意識,讓更多的人了解金融防范、化解風險的功能,讓市場成為調節生產的指示器。第二,把金融業和農業保險結合起來,推廣“保險+期貨”雙重風險化解模式。農民作為生產者,不僅要面臨自然環境變化帶來的壓力,還要面對由市場銷量變化帶來的價格波動的風險。“保險+期貨”模式,就是讓農戶或者合作社向保險公司購買農業險,當農產品市場價格下降時,保險公司首先賠付;保險公司與期貨交易所簽訂再保險協議,把農產品市場風險分散到期貨市場和衍生品市場,從而很好地化解市場價格波動的風險[2]。“保險+期貨”為農產品生產提供了雙重保障,利用期貨市場分散了農產品價格波動的系統性風險。第三,推廣“農機融資租賃”模式,讓農民由“直接購買”變為“先租后買”,大幅度減輕一次性資金投入的壓力,緩解大型農機具購機難的問題。“農機融資租賃”是指融資(金融)租賃公司以租賃綜合服務商的角色將承租人、銀行、經銷商以及政府的各種資源鏈接和整合,承租人(農機大戶、農機合作社)交納一定的首付金(一般為總金額的30%)就可獨立使用機械設備,剩余租金與利息分期償付,全款付清后農機具所有權再轉移到承租人。如目前在新疆推廣的采棉機器的進口價格約為每臺320萬元人民幣,價格昂貴且維護成本高,棉農很難承受。而通過政府主導采購、融資租賃公司提供資金支持、棉農實際使用的模式,就可以實現棉農、棉企和租賃公司的“三贏”。把小微金融和租賃業融合起來,一方面為農戶提供小額融資租賃貸款,保證租賃公司第一時間提供農戶所需的機器,把“直接購買”變成“先租后買”對于貧困戶來說具有積極意義,能夠解決農村地區貸款難、資金使用成本高的問題;另一方面,農業生產存在顯著的“農忙”和“農閑”時節,因融資租賃獲得農機具所有權的用戶可以在“農閑”時節通過租賃公司進行“再租賃”,租金收入不僅可以補償前期的投入,還可以再次降低農機具的使用成本,解決農戶資金短缺的問題。
(二)推動農村小微金融多元化
1.大力發展農村資金互助社。農村信用合作社、農商銀行和郵政儲蓄是農村地區主要的金融機構,但是由于農村居民信用體系和農業生產抵押物的缺失,導致涉農貸款的成本非常高。因此,要實現農村地區金融“兩條腿走路”,除了進一步增加金融機構服務網點、降低貸款門檻外,還要積極扶持互惠金融,讓農村資金互助社扎根基層,把“政策性金融、互助性金融、普惠性金融”統一起來,自下而上地引導金融系統變革。扶貧型的資金互助社重在扶貧,應加大投入,增加互助社的可用資金,為貧困戶提供更多支持。對效益型的資金互助社,要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引導社會閑散資金入股,允許股金分紅[3]。把農村資金互助社作為一類特殊的金融機構,充分發揮其小微金融的屬性,堅持“本地化、小微型、互助型”的原則,嚴格控制單個體量規模,發揮數量優勢,與村鎮銀行、小微貸款公司一起破解城鄉二次元問題,實現區域協調發展,讓農民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到普惠金融的便利性。2.進一步發展健全村鎮銀行。組建村鎮銀行是促進金融服務“三農”與小微企業的重要舉措之一。根據銀監會前瞻產業研究院公布的數據,2017年末全國已開業的村鎮銀行數量是1562家,其中,在國家級貧困縣設立的比例低于20%。因此,要因地制宜貫徹執行國家已出臺的政策措施,適度降低村鎮銀行的成立條件;適當擴大村鎮銀行的試點區域,支持并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村鎮銀行組建;把政策扶持重心逐步向西部地區、偏遠山區和少數民族地區轉移。3.引導小額貸款公司良性發展。民間小額貸款公司屬于非金融機構,其與商業銀行的最大區別在于不能合法吸收公眾存款,貸款的主要資金來源于股東的自有資本和投資捐贈。與擔保公司和商業銀行的融資杠桿上限(分別為10倍和12.4倍)相比,其資金融資渠道受限,資本成本較高,盈利水平較低,而人才制約、監管缺失、專業化的金融服務也導致小額貸款公司社會認可度較低。要引導小額貸款公司良性發展,首先要解決其法律定位的問題,適當拓寬小額貸款公司的法定資金來源渠道。第一,要根據農村地區的實際狀態適當降低當地金融企業設立門檻,進行小額貸款公司吸收一定數量、一定金額的農戶存款的試點工作,加強其與村鎮銀行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的合作,嚴格管控小額貸款公司的風險,并設置一定金額的風險儲備金。第二,把一部分不良貸款率較低的小額貸款公司改制成村鎮銀行,從而突破使其“只貸不存”的經營限制。對于一些不符合股份制改革要求的,出臺部分扶持性政策,允許其接受銀行貸款、同業拆借、股東投資等。第三,加強對小微金融機構的監管,把監管的主體責任下放到縣(區),并由銀監會和人民銀行備案,建立完善的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實行優勝劣汰。
(三)拓寬扶貧資金融資渠道
目前,扶貧資金的來源主要還是依靠財政撥款,民間資本參與扶貧工作的規模較小,因此,要多層次、多元化引入民間資本。第一,在農業產業升級的背景下,農戶所需資金較大,但是由于農業生產的周期性、市場性,其往往很難在前期獲得大量的資金注入;而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準入條件較高,手續評估繁瑣,貧困戶因自身信用狀況較差也難以獲得銀行貸款。因此,要鼓勵民間資本流向農村,特別是在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方面,民間資本的適度參與可以加快扶貧工作的推進。2014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扶貧開發的意見》指出,要加強、規范各類社會資本和民間資金參與扶貧工作,建立金融扶貧的內生機制,把金融扶貧的可持續性作為首要標準。第二,對于一些種植、養殖大戶的臨時性資金周轉困難,可由村委會、鄉鎮政府在一定范圍內發行一定金額的固定債券,并由鄉鎮一級的商業銀行提供信用擔保,所募集的資金由村委會按照種植(養殖)面積、信用狀態、市場條件等按比例發放。第三,對于資產、信用評估狀況較好的農戶,可通過以農作物、林木設立動產抵押擔保的方式向社會貸款。根據《擔保法》的相關規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蛾P于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2條規定:“當事人以農作物和與其尚未分離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部分的抵押無效。”因此,允許以一些長勢良好、有市場前景的農作物和珍貴樹木作為抵押物,可以促使農業由粗放型向特色型轉變,進一步拓寬農戶獲取貸款的渠道,讓更多的資金流向農村。
三、結語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之年,要多角度、多層次地開展扶貧工作就要發揮小微金融的杠桿作用。要大力發展農村小微金融市場,進一步健全農業保險制度,把農作物市場價格保險納入農保范圍,推廣“市場價格+期貨”的再保險模式,進一步分散財政壓力,把金融市場和衍生品市場作為市場風險的“緩沖區”;在租賃市場,要推動以融資租賃方式對本地所需農機具的先租后買,解決農戶短期資金壓力大的問題。要多角度拓寬扶貧資金的融資渠道,把農村資金互助社、村鎮銀行和民間小額貸款公司作為農村扶貧的主要渠道;引入民間資本參與扶貧工作,還可以發行一定金額的債券;對于農作物、林木允許設立動產抵押擔保,向社會直接募集資金或者貸款。要精準扶貧就要把“政策性、商業性、可持續性”三者有機結合起來,要建立扶貧工作的內生機制,實現農村地區小微金融市場的自我良性運行。
作者:龍云安 周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