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倫理思想論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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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倫理思想論文

生態倫理思想論文范文1

論文關鍵詞:傳統文化;生態倫理;儒學

生態倫理又稱環境倫理或環境哲學,其主要內容是肯定自然界和一切生命皆具有內在價值,人應該尊重生命、尊重自然;人不再是自然倫理的中心,應把道德關懷擴展到整個自然界并承擔道德人的責任;人與自然應協同發展。它著眼于人與自然、人與生態環境的關系問題,最終達到人類社會、自然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人與自然環境的關系被稱為“天人關系”,這是一個與中國古代自然環境保護密切相關的哲學命題,各家學說對此均有論述。在“天人合一”的框架中,著力發掘中國傳統文化中所包含的符合現代生態倫理的思想正在成為中國生態倫理研究的一大特色,人們在理論傾向上更多地強調中國傳統文化與現代生態倫理的一致性。的確,在以儒家為代表的中國傳統文化中,包含著非常豐富的與現代生態倫理思想相一致的思想成分,但中國傳統文化與現代生態倫理思想并不是一種完全契合的關系,還存在著相矛盾、相沖突的地方。

一、傳統文化中的生態倫理思想

儒家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主流,在對待自然的態度上,從根本上講與道家是一致的。它認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與自然萬物同類,因此對自然應采取順從、友善的態度,以求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在肯定人道本于天道,“贊天地之化育”的同時,又肯定人為萬物之靈,可以“制天命而用之”,主張盡人事以與天地參。在此基礎上,儒家提出了豐富的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自然環境的思想,這些思想蘊涵著中國傳統的生態倫理觀念。

(一)兼愛萬物。尊重自然

儒家認為“人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因此尊重自然就是尊重自己,愛惜它物之生命,也就是愛惜人自身的生命。人要博愛生靈,兼利宇宙品物。儒家六經之首的《周易》中,就把“生生”(尊重生命、長養生命)作為人之“大德”,“天地之大德日生”。隨后的儒家哲人也大都從自我生命的體驗,轉而同情他人的生命,并推及對宇宙萬物生命的尊重。以情度情,以類度類,進而效法大自然的厚德載物,博大無私。

茍子認為,萬物各得其和而生,各得其養而成,主張對自然萬物博施以“仁”。漢朝的董仲舒則更明確地主張把儒家的“仁”從“愛人”向愛物擴展:“質于愛民,以下至獸昆蟲莫不愛。不愛,奚足以謂仁?”宋代張載進一步將仁愛原則推廣到包括非生命物質,提出了“民吾同胞,物吾與也”的思想,認為天下所有的人都是我的同胞兄弟,外物都是我的同伴朋友。愛必泛愛,成不獨成。要真正的愛人,就必然要愛物。

儒家的這種“生生”、“利物”、“泛愛萬物”的思想,類似于當代生態倫理觀所主張的把人類的道德關懷從對人擴展到對一切自然生命的思想,但兩者也有著本質區別?,F代生態倫理學認為物與人處于平等地位,享有平等的道德權利,應該受到同樣的道德關懷;儒家強調愛有差等,推己及人,由人而及物,以層層向外推擴。這里儒家的人與物雖為一體,但這一體中各部分的重要性是不同的,所以萬物享受的愛的關懷也截然有別,有厚有薄的。對此,明代的王陽明從“大人與物同體”的角度,作出了獨特的論證。他認為,在利益分化發生矛盾時,家庭血親處于中心、優先的地位,先愛至親、家庭,再愛路人,最后是禽獸、草木,層層向外輻射。愛護草木,是為了使禽獸有足夠的飼料,而愛護禽獸則是為了養親祭禮,所以愛護草木禽獸是圍繞自身家庭這個中心運轉的。王陽明還認為,如果接受上述這種觀點,那實際上就是接受了以人為中心,包含義、禮、智、信的整個封建道德準則體系,使五常之德適用于整個自然界。顯然,儒家的愛物是有差異性的,強調的是要人們去愛惜自己周圍的一切事物,而“愛物”的終極原因是使人生活得幸福,愛物就是愛人類自己。

(二)以時禁發,以時養發

中國古代是農耕社會,農業生態環境的好壞與莊稼收成的豐歉關系著歷代王朝的興衰和百姓之生計。因此,保護農業生態環境和生物的再生產能力,不能不成為歷代君王與百姓的大事。儒家正是依據對生物與環境之間關系的認識,從利國富民,保汪人類生產和生活資源的持續性發展出發,要求人們在利用自然資源時,要順應事物的繁育生長規律,“以時禁發”,去開發利用自然資源。

春秋時期,管仲在齊國為相,他從發展經濟、富國強兵的目標出發,十分注意山林澤的管理和生物資源的保護,提出了“以時禁發”的原則。他說:“山林雖近,草木雖美,宮室必有度,禁發必有時。”要求山林與水澤要按時封禁與開放,老百姓在開放時間內去采集捕獵可免征稅賦。

孟子、茍子進一步繼承和發展了管子的“以時禁發”思想。孟子主張對生物資源要取之有時、用之有節:“不違農時,谷不可勝時也?!薄肮势埖闷漯B,無物不長;茍失其養,無物不消?!逼堊觿t使管仲生態倫理思想進一步系統化、具體化:“早木榮華滋碩之時,則斧斤不入林,不天其生,不絕其長也;春耕、夏耕、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時,故五谷不絕,而百姓有余食也;污池淵沼川澤,謹其食禁,故魚鱉優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斬伐養長不失其時,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逼堊拥倪@些保護主張,是作為圣王安國治邦之策提出來的,并建議有德之君將保護生物資源作為一項制度確定下來。

(三)取時有節,物盡其用

儒家注重經世治國,他們所倡導的“禮儀”政治是一種有節制的政治,要求統治者節制自己的行為,克制自己貪得無厭的欲望,把節約人、財、物上升到國策的高度。孔子主張“政在節財”。唐代名相陸贄亦日:“取之有度,用之有節,則長足;取之無度,用之無節,則長不足。生物之豐敗由天,用物之多少由人,是以圣王立程,量人為出?!比寮摇罢诠澵敗钡闹鲝?,主要是從政治和經濟的角度來考慮問題的,但它客觀上具有自然保護的意義,從而避免了對自然的掠奪和資源的浪費。

儒家所提出的節約的主張,一開始就是從生態學的角度出發的,儒家從天地自然萬物所具有的再生性與有限性規律得出了人事行為要有“節”的結論?!疤斓毓澏臅r成,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同時,儒家把節制的要求延伸到自然資源的取用,形成了“取之有時,用之有節”的“愛物”原則。儒家歷代把“釣而不綱,弋不射宿”(不用大網捕魚、不射夜宿之鳥)自覺地體現在行動上?!秴问洗呵铩氛J為破壞大自然是一種不祥的舉動,它必將召來災禍,使那些象征吉祥的動物都銷聲匿跡?!案渤矚?,則鳳凰不至;刳獸食胎,則麒麟不來;干澤涸漁,則龜龍不往。”同時只有愛護、珍惜大自然,使各種生物各得其所,生物界才會出現生機勃勃的繁榮景象,“水泉深則魚鱉歸之,樹木盛則飛鳥歸之,庶草茂則禽獸歸之”。這都是要求人類對自然資源在愛護和珍惜的前提下有度地使用,不能使物種滅絕,才能保持其持續存在和永續利用。正如朱熹所說:“物,謂禽獸草木。愛,謂取之有時,用之有節?!?/p>

在利用自然資源時,儒家要求人們珍惜自然提供的生活之源。儒家認為,只有統治者謹慎地對待自身的物質利益,注意節約,鼓勵生產,不斷地權衡利弊得失,才能使天下的財富豐裕,國泰民安?!肮拭髦鞅刂旔B其和,節其流,開其源,而對斟酌焉,潢然使天下必有余,而上不憂不足。如是,則上下俱富,交天所藏之,是知國之極也。”

在中國古代,社會生產力比較低下,物質財富相對匱乏,人們為了很好地生活下去,就不得不實行節儉,所以也就比較容易做到物盡其用?,F代社會雖然擁有很高的資源利用技術,但并非一切資源都已得到再利用,而且再利用的費用也相當高。所以,取用有節,物盡其用,仍然是現代社會解決資源短缺與環境保護的一項合理而有效的對策。

二、傳統文化中的反生態倫理思想

雖然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人與自然的關系并沒有像西方文化那樣被納入到主客二分的框架中加以研究,但是在天、地、人三才構成的系統中,人仍然處于主導地位,這就如同天、地、人雖然可組成一個“家庭”,但人是“主人”,天、地則是吾家之舊物。

它們雖然也時常得到主人的呵護,但那是由于它們是“主人”的所有物,三者之間的親密無間并不意味著自然之天、地的獨立性或內在性已經為人所尊重、認可。因此,中國傳統文化的“天人合一”的命題中仍然彌散著濃厚的反生態倫理的思想要素,二者存在著相沖突的地方。

(一)自然規律倫理化

傳統文化中,天道則常常要服從于人倫之理,即表現出非常明顯的將自然規律倫理化的思想傾向。對自然規律的探究、對自然現象的揭示常常成為推導宗法倫理道德價值的一個邏輯環節,自然的神圣性常常成為論證宗法倫理道德神圣性的鋪墊或襯托。如自然界的災異現象常被用作人事善惡的評價依據,陰陽大化之道、五行生克之序也被作為論證人世倫常的材料。董仲舒就借助了“天人相類”、“天人感應”的邏輯環節,來神化儒家倫理道德。這在表面上看來,似乎“天”的神圣性是至關重要的,好像沒有“天”的神圣性就無法體現出儒家倫理秩序的神圣性,但實際上,“天”的神圣性在這里只是體現人的神圣性工具或手段。正如李澤厚所指出的:“董仲舒搞這一套,主要是為了以宇宙系統確立君主專制權力和社會的統治秩序?!彼蚊骼韺W的產生,旨在建構儒家道德本體論,即為儒家道德確立終極的價值根據,“心”或“理”的形上意義同樣要借助于天、地、人的統一來確立,但是這樣確立起來的具有至高道德價值的“心”或“理”,反過來又形成了對整個自然界甚至整個宇宙的統攝、包容之勢:“未有天地之先,畢竟也只是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無此理,便亦無天地、無人無物,都該無載了?!睂τ谥袊鴤鹘y文化中的這一思想傾向,張岱年先生明確指出:“自然與人的關系是一個復雜的問題。一方面,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必須遵循自然界的普遍規律。另一方面,人類社會有自己的特殊規律,道德是人類社會特有的現象,不得將其強加于自然界,漢宋儒家講天人合一,其肯定人類與自然界的統一,有正確的一面;而將道德原則看作自然界的普遍規律,就完全錯誤了。對此問題,應作具體分析?!?/p>

(二)重德性,輕技藝

在中國傳統社會中,對宗法倫理道德精神的高揚,在一定程度上妨礙了人們科學地認識和利用自然,也在自然和人文之間形成了較大的矛盾或張力。具體說來,認識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實踐活動常常受到宗法倫理觀的抨擊或限制??鬃釉鴮⒁蟆皩W稼”的樊遲斥為“小人”,將各種生產或手工技藝看成小器、“末業”,將從事宇宙探詢或天文歷算研究的看成只是史官或陰陽家所做的事情,從而開啟了儒家重德性、輕自然、斥技藝、貶功利的思想。這種觀點在中國文化史上不斷得到加固而成了一個龐大的人文價值傳統,在歷史上留下了沉重的一筆。這種鄙薄探詢自然、技藝的傳統使得古代眾多從事自然科學研究的人受到了“于國事無補”或“玩物喪志”等諸般嘲弄,并導致長期以來中國的自然科學總是停留在一種直觀、經驗的水平上。

(三)重主體。輕客體

在中國傳統文化所構架的天、地、人的思維系統中,對人的主體地位的重視和高揚實際上也以獨特的視角表達了中華民族的一種“重生”意識,即重視人的生命,尊重人的生命,而這與宗法社會促進生命生生不息的倫理要求是完全契合的??梢哉f中國傳統文化的“天人合一”的命題中還包含著這樣一種內涵,天地萬物都統一于人的生命存在中,都可以成為保持生命、延續生命的手段和材料,這實際上就把人的生命的存在看成是最終的目的,而自然的目的性則常被忽視,或所強調的仍然是其工具價值。因此,從這一點上看,盡管中國文化的“天人合一”與西方的“主客二分”在致思路徑上存在著很大的不同,但是在忽視自然必然性這點上,二者完全可以殊途同歸。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把自然物作為體現生命價值的一種手段,這在許多方面都有所體現。如以飲食為例,在西周時就形成了“重食”的氛圍,周朝為此設立了專門的“食醫”,位于各種醫師之首,其主要職責是掌握飲食的搭配。從總體上看,中國的飲食文化非常注意從人與自然相合的基點來決定飲食上的選量與選味,這其中有許多值得肯定的東西,但也有不少糟粕性的東西。在歷史上有不少人把追求奢華的生活作為人生價值實現的一個標志,把占有和消費自然珍稀之物作為個人身份的體現,豪門貴族常以奢侈為榮,竟事侈糜,飲宴常是“食前方丈”,“窮水陸之珍”。他們崇尚口腹之欲,廣市齊珍異好,對難得之物嗜食尤甚。隋唐之際,捕食麇鹿、野象之風尤盛,以鹿、象制作的菜肴很多,有用鹿舌制作的名菜日“生平炙”,也有用象鼻制作的特色食品“象鼻炙”。總之,中國傳統飲食文化中有許多教訓,“濫捕野生動物就是深刻的教訓之一。這一教訓,在當時并看不清楚。因為野麋鹿等生動物還相當多,鹿肉等又為人們所喜愛,只是到了后世,當麋鹿等野生動物瀕臨滅絕成為珍奇稀有動物時,才會感到教訓深刻,這對于今天來說亦應引以為鑒”。

三、評析

傳統文化在不同的時代里呈現出不同的倫理思想,但其本身又存在著積極與消極的兩面作用,既能夠促進生態倫理的發展,又成為人類沉重的枷鎖,阻礙了生態倫理的發展。所以,面對傳統文化我們必須采取謹慎的態度。

生態倫理思想論文范文2

現如今世界環境的破壞程度越來越嚴重,污染問題已經逐漸的深入到人們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因此要想解決社會中的生態和環境問題,單純的依靠科學技術是無法達到預期的標準,經濟的快速發展跟不上生態環境的破壞速度,所以首先就需要調適文化價值觀。儒家的倫理觀中蘊含著生態思想,是整個中國古代生態倫理思想的典型示范標準,能夠有效的對人類征服自然的觀念進行轉變,在現代文明中能夠發揮無法忽視的價值。

人與自然的關系是現代生態文明的基礎

在先秦儒家的生態倫理思想中,人與自然的關系是最主要的關注對象,而“天人合一”的境界則是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最高境界[1]。但是隨著現代文明的快速發展,人們在轉型的過程當中首先就要認識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并且做到深入的理解,也是一種態度變化的重要結果,所以先秦儒家生態倫理思想在現代文明中的滲透最先關注的問題就是人與自然的關系問題,也是整個現代文明的基礎問題所在。

“天人合一” 。人類與天地萬物同源的思想是先秦儒家生態倫理思想的基礎,古代時期人們就認為生命的本質是統一的,應該將自己與自身所處的生態環境融為一體,這種直覺意識就是先秦儒家生態倫理思想的世界觀起源。作為古代整體論哲學中的一個分支,可以將其概括為“天人合一”思想?!疤烊撕弦弧彼枷胧窍惹厝寮易钕戎鲝埖闹鲗枷?,認為其能夠有效的處理天人關系,因此將其作為生態倫理思想的哲學基礎。儒家思想中的“天”所包含的含義較多,大致可以劃分為四種:其一是“自然之天”;其二是“社會之天”;其三是“倫理之天”;其四是“人格之天”。從整體上分析先秦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可以定位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天與人之間的關系定位,將天與人看做一個整體,構成完整的系統。第二部分是天人在生態道德這一目標層次上是共生的,只有保證自然生態的和諧才能夠促進人類的和諧生存發展。第三部分是人處于生態道德準則的層次中時必須要遵循自然的規律,一切法源于自然,因此不能夠背離自然的客觀規律。因此儒家的天人學說主要體現于自然與現代生態倫理學說,人們只有不斷的挖掘和發揚其中的優秀生態倫理思想,就有利于我國現代文明的科學建設。

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思想在先秦儒家生態倫理思想當中是最為基本的,在中國的傳統文化當中,發展歷史最為救援的思想就是“和諧”思想,并擁有豐富的文化內涵,在儒家學說當中的境界是至高無上的,更能夠體現出中國傳統文化的價值觀念?!吨杏埂肥侨寮覍W說中的經典著作之一,其中就說到了“中”才是天下間最為根本的存在,而“和”則是最高的道理,更是普天之下人們最需要遵守的基本準則。因此只有將“中和”貫穿于己身才能夠順應自然天地,保證萬物的生長永不停息,所以先秦儒家學士們將“中和”作為儒家最高的“道”,并且只有不斷追求至高的“道”才能夠真正的實現“天人合一”??鬃印⒚献雍蛙髯釉谌寮覍W說中都十分推崇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思想,在經過整理、繼承和發揚后逐漸形成了系統規范的生態倫理思想??鬃邮侨寮业膭撌既耍湔撜Z語錄中就包含“禮之用,和為貴”的和諧思想,將“和”作為為人處世之道,奉行為自身的行為準則,帶領其正確的處理人與人之間以及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同時孔子的“和諧”思想更能夠在人與自然關系中得以運用[2]。在《論語》的“述而”中就講到,在釣魚的時候不可以在水流下方用漁網截住,將魚一網打盡,在打獵的時候,不能夠射向鳥巢。這些思想就是站在生態道德的角度思考問題,利用古代樸素思想將“取物不盡”落到實處,對動植物保持永續利用的可持續發展思想。

在天人關系思想當中,儒家的孟子更加注重和諧的原則,其主張的“天時、地利、人和”講述的就是順應自然,人與自然之間應該相通相依,保持協調共處,將“人和”看得比“天時”和“地利”更加重要。而荀子則是在人定勝天的思想基礎之上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認為人們在自然面前需要積極主動,將自身的主觀能動性發揮出來,一切的自然萬物都是能夠控制并且利用的。

二、生態倫理思想是現代生態文明的文化淵源

生態是中華傳統文化的起源,文化的發展離不開生態。人類在進化的過程中不斷豐富自身的智慧,掌握生態倫理的內容,最終建設成為現代中國生態文明,因此先秦儒家的生態倫理思想是一切生態文明的根源,為了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要發揮生態倫理的優勢,推進社會文明向生態文明階段進步。

自然和社會生態系統二者相互統一,協調發展,形成良性的運行,就可以稱為生態文明的運行機制。人們處于生態文明之下就能夠極力的改善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提高建設生態運行機制的有序性,人處于良好的生態環境之中,能夠取得相應的物質,并獲得精神和制度成果,而生態文明就是這三者的總和。建設生態文明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保護生態,并不斷推動生態經濟的發展,在現代經濟的發展過程中,生產力要素占據絕大部分,生態文明就是將崇尚環境保護加入到生產力發展因素當中,在現代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中融入新的動力,增添活力,將人類的持續性生存能力表現出來,辯證統一人與自然的和諧關系。

先秦儒家學者思考的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主要是從生態倫理的角度出發的,對現代人類的生產生活實踐有較大的指導作用,不僅能夠高度的概括,更能夠加以糾正,最終形成具體的生態實踐倫理思想。著名的漢學家李約瑟博士就指出了“整體的古代中國人,都在自然界中尋求和諧,找尋秩序,將其作為人類關系的理想看待?!盵3]而在中國的傳統儒家文化當中,其最高的原則就是“和諧”,在追求和諧的過程之中,提出了人類的最高理想――“天人合一”,將自然和社會的規律總結出來,成為先秦儒家的畢生追求,實現高度的主觀與客觀間的和諧統一?!疤烊撕弦弧彼枷胧巧鷳B倫理思想的精髓,更是現代生態文明的文化淵源,它不僅能夠站在倫理的高度上對人類文明有積極的影響,更能夠讓人們從片面的追求工業文明轉向追求綠色文明。在實際的生態文明建設當中,需要將經濟、社會和環境資源之間的關系協調清楚,在滿足當代人的需求的同時,不危及后代人的生存發展,是可持續發展的最終目標?,F如今人們正向生態文明的方向發展,正處于新型文明的宏觀背景當中,因此人們更需要重新對人類社會發展的規律進行研究,只有正確的認識才能夠實現現代與未來的和諧統一,局域與整體之間的協調發展,自然與社會的友好共處,推動人類社會的全面快速發展。

對現代生態文明建設的啟迪

現代人們過分追求形而上的問題,而在早期的先秦時期,中國人民更加注重實踐倫理學,從實踐倫理的角度應用到具體的事物當中,不追究形而上的問題。因此先秦儒家的生態倫理思想最為基本的觀點就是關注人與自然關系之間的平衡和諧發展,同時也是現代人們難以企及的實踐倫理道德境界。[4]因此在現代實踐倫理學說當中,將先秦儒家生態倫理思想作為主要觀點,為建設現代中國生態文明作出積極的啟迪。

普及并提高全民生態倫理意識。在先秦時期,孔、孟、荀等儒家學者在世間宣傳布道,將自己的學說流傳到世人的世界當中,最終使得儒家思想深入到世人們的心中,并最終成為當時人們從事生產和生活的最高行為準則。從意識的角度幫助人們從根本上認識到儒家思想,從這個角度可以啟示人們,目前全民族的事業之一就包括有生態環境保護,人們在建設現代生態文明的過程中,必須將生態倫理意識普及到全民族中,并且提高全民族的意識境界,有利于保護環境的文化氛圍形成。而要想做到這一切就需要政府從政策的角度加大生態環境保護的宣傳,利用宏觀管理提高宣傳教育的力度,將可持續發展的觀念深入到全民族的內心中,樹立生態倫理的主體意識。政府需要將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意識灌輸到人們心中,自覺的培養“和諧”意識,提高“和諧”共處的能力,號召人民群眾真正參與到生態環境的保護之中,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思想深入到社會的方方面面,統籌協調提高人民群眾的自律性,在面對自然生態環境中,約束自己的行為,有利于更加理性的節制生產和消費,在生態平衡的維護過程中,積極的投入到社會實踐當中,營造出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生態環境,將個人作為理論的主體,因此普及并提高全民生態倫理意識是一切“和諧”的重要基礎,為促進人與自然協調發展有積極的作用。

實行環保生產方式。企業的發展是整個社會經濟發展的主體,所以在地區和國家的發展過程中都過分的追求企業產出最大化,提高企業的利潤增長額,并且人們一致認為盈利是一切生產的目的,因此當企業在開展經濟活動的過程中,時常出現破壞和污染環境的生產行為,嚴重損害到了自然生態和人們的身體健康。建設現代生態文明就需要從根本上對企業不計生態環境后果的行為加以遏制,人們可以通過法律訴訟等手段來展開。但是諸如法律訴訟和行政管理等手段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企業經濟行為,最為根本的就是利用倫理道德手段讓企業將“環境保護”作為約束自身經濟行為的標桿,樹立基本的道德規范,培養自身的道德意識,才能夠在經濟生產行為中履行最基本的道德實踐,有利于在建設生態倫理的過程中通過環保的生產方式來達到最終的經濟效益目的。

可持續發展已經抓緊成為現代社會的基本要求,人們在追求經濟、社會和環境三者之間的平衡統一過程中,大力建設生態經濟時代,作為一個合格的企業,需要自覺的承擔環境保護的責任和義務,不能危害到社會的可持續健康發展,衡量成果企業的標準并不是它的盈利能力,更需要被社會所接納,在贏利的同時兼顧社會和環境效益,在良性的關聯之中實現企業自身的價值。所以在建設現代生態文明的過程當中,企業首先要重視自身的環保工作落到實處,嚴格的限制自己的生產行為,在符合環境犯規的范圍之內,得到生態倫理的允許后才能夠投入到經濟生產行為當中。

自覺踐行節儉的消費方式。在先秦時期,儒家學者就認識到了自然資源具有有限性的特征,因此提出了一系列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原則,并且強調要厲行節儉,將人們的主觀能動性發揮出來,在實際的生活當中能夠有效的解決發揮在那問題,最終實現人與自然的可持續發展。因此在現代生態文明的建設過程中,每個人都是建設的主體,將節儉的消費方式落實到每個個體中。中國是發展中國家的大國,但是由于自身的人口基數大,經濟發展方式與他國不同,導致奢侈和超前消費嚴重,自然資源的浪費情況頻發,更是在一定程度上超過了西方發達國家,主要的原因就是消費觀念的畸形導致的。

生態倫理思想論文范文3

關鍵詞:港臺;國內;荀子;倫理思想;綜述

臺灣的荀子研究目前方興未艾,碩士論文已有四十多篇,博士論文的總數也將累增至接近十篇,并出版了多本專著,代表性的有牟宗三《名家與荀子》(臺北:學生書局,1982年版)、陳大齊《荀子學說》(臺北:中華文化出版事事業委員會,1954年)、韋政通《荀子與古代哲學》(臺北:臺灣商務印館,1966年)、勞思光《中國哲學史》(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崇基書院,1968年)等,內容涉及荀子的政治思想”、“荀子的經濟思想”、“荀子的道德思想”、“荀子的文學思想”等方面。而國內從建國以后至1976年,由于處在特定的歷史時期,荀學研究基本上處于停滯狀態。1977年后近30年,荀學及其倫理思想研究方興未艾、如火如荼,特別是與歷史學、人學、經濟學、生態學等新興學科相結合,產生了許多新思想、新觀點,著述不斷、創建迭出。本文試對港臺及國內這一歷史時期荀子倫理思想研究狀況做一番梳理,以為研究者提供一點可資參考的資料和線索。綜述主要以各個歷史時期的專著和論文為分析原本而展開。

一、港臺地區荀子及其倫理思想研究概述

三十年來港臺荀學研究一種意涵就是補孟子內圣學的不足,由于過去這三十多年來牟宗三派的新儒家學者在臺灣“中國哲學界”里有相當大的影響力,而且建立了一種“道德形上學”的論述架構,有部分臺灣的儒學研究者可能是針對該派主張“孟子為儒學正宗”之論而闡揚荀子的。

這一時期荀子研究者主要包括七類:其一是以牟宗三和陳大齊最先出和最重要,徐復觀、韋政通、勞思光三人稍晚出也稍次要;其二是以牟宗三的弟子蔡仁厚、李滌生、周群振等比較突出,他們基本上都在發揚師說;其三是臺大中文系的老師龍宇純和政大中文系的老師熊公哲,他們的格調比較近于傳統訓詁之學;其四是借引二次大戰后的“新西學”來講論荀子義理的臺大中文系老師張亨;其五是輩份較低的大學老師;其六是近十年來有著作輸入臺灣的一些大陸荀子研究者,如廖名春、馬積高等;其七是少數有著作被翻譯為中文的歐美學者,如柯雄文等。

在此就港臺地區荀子研究者之間的異同略作分說。首先牟宗三所代表的研究者可稱為“道學派”,傾向于把荀子納入所謂“內圣外王”的道學框架中討論,著重其“性惡”之辨;陳大齊所代表的研究者可稱為“文學派”,傾向于把《荀子》當作一般思想文獻來處理,著重其“禮義積學”之論。與牟氏同被認定為“新儒家”之一的徐復觀以及眾多牟氏的弟子都屬于“道學派”。與新儒家保持一定距離的韋政通、勞思光、張亨亦然。龍宇純和熊公哲則屬于“文學派”。其次,“道學派”在學術界的地位與“文學派”相互批評。再次,道學派”與“文學派”在荀子詮釋上之同異點在于:兩派皆同意荀子思想偏重于禮義這一面。兩派之間最明顯的分歧點就在如何看待荀子性惡說這點上。如果認為性惡就是指本質上的惡,那就是“道學派”;相反,如果認為荀子性惡只是指順之而無節才惡,那就是“文學派”。又再次,“道學派”的荀子研究者行文講話都帶有訓誨的意思或者求道的意味,這在“文學派”看來是不真實的,況且荀子本身就特別平實而有條理。

二、國內荀子倫理思想研究述評

1、荀子倫理思想研究的初始期

第一階段從1977年到1986年。后,中國學術界對荀子的思想歸屬重新澄清,而歸于儒家。同時,一些學者突破前對荀子思想的認定形式,提出一些新的觀點和思想。關于倫理思想,一些學者在專著里已有涉及,朱伯崑在《先秦倫理學概論》從“禮為行為的最高準擇”、“論禮的起源和意義”、“性惡論”、“修養方法”四個方面展開論述,基本上把荀子人性論定性為性惡論;并總結說,“荀況人性論的根本錯誤,是不懂得人的社會性……不懂得人類社會生活的物質基礎,其結果向人的自然屬性中尋找人生活的依據”[1],其實,荀子提出“群分說”,“禮以養情說”,“制民之產說”,確是看到物質對道德的促進作用,此段議論有失公允。對于道德修養論,評價是客觀的,反映了荀子倫理思想的基本精神,

這一階段出版了四部著作。一部是“北京大學”《荀子》注釋組注釋的《荀子新注》(中華書局1979年版),該書以王先謙《荀子集解》為底本,吸收了前人及現代人的一些研究成果,對《荀子》三十二篇進行了??焙妥⑨?。

另一部是夏甄陶的《論荀子的哲學思想》(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該書對荀子思想的歷史地位和價值作了全面闡發,基本上代表當時的最高水平。但是,作者的思想受歷史的局限,因而有的結論又顯得教條僵化。而且,對荀子的倫理思想也沒有涉及。

第三部是胡玉衡、李育安的《荀況思想研究》,該書以論文的形式,把荀子的思想分十一個部分來探討,尤其是該書對荀子的倫理思想第一次作了比較系統的探討。“荀況把倫理道德的問題與治國安邦的根本大事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在論述倫理道德時,他能跳出把禮儀道德只作為規范人們日常生活行為的狹隘小圈子”[2],同時,作者還深刻地分析了善惡、榮辱、君子小人三對倫理范疇以及荀子的道德修養論。最后,作者總結認為,荀況的倫理道德觀是以治國安邦為最高目標,使道德的內容和標準達到更高的境界,道德教育與施行法治必須緊密結合起來,不可偏廢??梢哉f,作者基本把握了荀子倫理思想的精神,緊密結合文本去解讀而沒有泛泛而談。

第四部是向仍旦的《荀子通論》。對于倫理思想沒有專門探討,而是分散于一些章節中,關于人性論,作者在分析先秦諸家人性論的基礎上,提出了自己的觀點,“所謂人之性惡,是破孟子性善論的;所謂‘其善者偽也’是立自己的觀點,闡明人的善良德行是后天人為之功的”[3]??梢?,他所認為的荀子人性論在于強調人應當主觀努力去改造人的自然本性,是人性改造論,這就基本定性荀子說的人性是惡的,但作者第一次探討了心在道德認識中的作用,認為“偽”是經過心的思慮的結果,這無疑是深刻的。同時,作者還探討了“行”在德性形成中的意義,“但是,也必須看到荀子所說的‘行’是指個人在道德修養方面的行為”[4l,這就突破了前人研究荀子知行觀僅限于認識論的局限,而是把“行”放在更廣闊的道德視域中去考察,賦予“行”以更深刻的道德內涵和更深遠的道德前景。但他認為荀子“行”的目標和范圍是應該劃定在維護封建等級制度和封建道德范疇之內的,這無疑是說荀子的“禮儀”是封建的道德范疇,從而打上了深深的階級思維的烙印。

2、荀子倫理思想研究的發展期

第二階段從1987年一1997年。這十年發表了近百篇研究荀子的文章。學界開始從多個角度去審視、研究荀子的思想,主要探討了荀子的天人觀、人性論、心性論;側重于從文化學、倫理學的角度去解讀荀子。如惠吉星說:“荀子思想同殷周傳統文化有著密切的聯系,荀子不僅對六經的傳授作出過重要貢獻,他的思想也深受六經的影響?!盵5]樊浩教授在其專著《中國倫理精神的歷史建構》中指出,“荀子繼承并發揮了孔子倫理中禮的精神,成為宋明時期中國倫理精神大綜合的一個十分重要的思想來源?!盵6]并且通過與孟子的倫理思想比較指出:“荀子學說的使命表現為先秦思想的批判性總結,實際上標志著民族倫理精神生長的第一階段的完成”[7],還系統精辟地論述了“禮的精神”、“性惡論”、“化性論”,為荀子倫理思想的研究建構了框架并指明了方向。

這一階段主要出版了三部專著,一部是惠吉星的《荀子與中國文化》,該書從人類文化學的角度去探討荀子倫理思想,如第五章第二節的第二部分“修身與教化”;第七章第四節“荀子與中國古代道德認識論”。關于“修身與教化”,作者認為,荀子從性惡論出發,不相信人的內在本性和道德自覺,因而十分重視禮儀法度的規范作用,治國的關鍵還是教化,而教化百姓應以正己修身為主。此段論述已經指明荀子德性理論與孟子的區別,孟子是強調心的道德自覺的,而荀子強調后天教化修身以成德,但作者沒有指出為什么教化能成德,它的條件是什么,即作者忽視心在道德教化中的人文力作用。關于“荀子與中國古代認識論”,作者分析認為,荀子以道德主體作為認識主體,以倫理道德原則作為認識客體,將認識過程作為社會道德實踐過程,把人格完善作為認識的最終目標。這是正確的。但遺憾的是作者沒有具體展開論述。

第二部專著是王廷洽的《荀子答客問》。作者在第六章探討了荀子的倫理道德。包括:倫理道德的作用;國君的職責;官員的道德;士、君子、圣人、小人的不同群體;有關孝、禮、仁、義、樂的問題。關于倫理道德的作用,作者歸結為三個方面:治國安邦,養情化性,輔助法治??梢哉f,這三個方面涵蓋了荀子禮學思想的全部內容,作者重點詮釋了仁義禮樂,“此四者都是倫理道德的規范,是相輔相成的,對他人敬愛應該合情合理,合情合理就應該符合禮制?!盵8]其實,在荀子的思想里面,仁為質,義為本,禮為用,互為表里,相互貫通。

第三部專著是孔繁的《荀子評傳》(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倫理思想主要是修養論,側重于對文本的解釋,其他方面鮮有論述。

3、荀子倫理思想研究的繁榮期

第三階段從1998年—2007年。這一階段是荀子研究的活躍和繁榮時期。近十年來,人們對荀子的社會思想、管理思想、生態思想等進行了深入探討,并從倫理學、人學、歷史學、等多角度去解讀荀子,側重于荀子思想向現代文化的轉生研究。關于天人觀,北京師范大學晁福林教授認為:“荀子的天道觀也沒有擺脫天命論的羈絆”[9]。關于荀子哲學特質,路德斌教授認為:“荀學與孟學的關系是‘道’同而‘術’不同?!盵10]倫理思想方面,對道德修養論、道德教育論以及荀子倫理思想與先秦諸家思想的比較也多有涉及,另外,還側重于應用倫理方面的研究。關于道德修養論,王易論說,“荀子一方面從人的自然性出發,提出人性本惡論;另一方面又從人的社會性出發,提出了化性起偽的人性改造論和道德修養論?!盵11]這方面的文章還可參看《試論荀子的人生修養觀》(賀莉:《燕山大學學報(哲社版)》2006年第二期)。關于道德教化理論,有的學者認為,荀子是從他的人性論預設與群居和一社會性存在的內在矛盾出發,論證道德教化的必要性,在道德教化的價值指向和依靠對象上……拓展了教化的嶄新途徑。[12]當然,也有學者提出不同的看法,方爾加一直以為荀子是孔孟儒家的千古罪人,荀子將道德功利化,是非道德主義。[13]關于這方面的論點還可參看方爾加的著作《荀子新論》(方爾加:《荀子新論》,中國和平出版社1993年版)。在這段期間,老一輩哲學家著作有的又重版,同時還出版了專業的中國倫理思想史的專著,其中涉及荀子倫理思想的,在此不一一贅述。荀子的應用倫理思想,從目前收集的資料看,主要有:家庭倫理思想、生態倫理思想。

在這一時期主要產生了五部專著,基本上可定性為中國哲學方面的著作。這五部著作為:韓德民的《荀子與儒家的社會理想》(齊魯書社2001年版);郭志坤的《曠世大儒——荀況》(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馬積高的《荀學源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儲昭華的《明分之道——從荀子看儒家文化與民主政道融通的可能性》(商務印書館2006年版);陸建華的《荀子禮學研究》(安徽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該書從哲學層面全面解析荀子禮學的內容、結構和體系。認為荀子禮學以禮的價值說明為思維的起點,以禮以解蔽的諸子批判為終點。論著在第四章提到荀子倫理思想——道德規范。著者認為,禮為德,而非普通之德,而是諸德之總德,禮是人際交往中必備的敬、孝、悌、慈、惠等諸德的總和,這樣,禮落實于君道、臣道、父道、臣道、父道、子道、兄道、弟道、夫道、妻道中,就體現為公、忠、慈、孝等倫理道德。

三、荀子倫理思想研究存在的問題及發展態勢

目前學界已開始超越唯物主義與唯心主義兩極對立的模式,從多個角度去探討荀子倫理思想,并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從總體上看,雖然研究視角有所轉換,研究方法有一定突破,在一些具體問題上取得了新的進展。但從近幾年發表的研究論文看,探討問題的側重點仍在天人觀、人性論、認識論等幾個方面,選題重復,而倫理學方面研究的成果更少,更沒有形成體系,雖然有的學者從人學、歷史學、生態學等角度去解讀荀子的倫理思想,但探討的問題仍在人性論等幾個方面。最近幾年的研究雖已偏向道德教育、道德修養、道德教化,并且試圖與西方的倫理思想進行比較,但如果把握不好,以西方的邏輯范疇、學術話語套用荀子的文本語言,解讀荀子的文本思想,勢必對荀子的倫理思想造成誤解。

因而,在東西方德性倫理思想回歸的大的氛圍下,緊密結合荀子文本,借鑒港臺的已有研究成果以及出土的最新史料,用中國哲學、更多的是道德哲學的語言對荀子的德性倫理思想進行重新挖掘整理,以彰顯荀子德性倫理思想的教化價值以及荀子倫理精神在構建中國倫理精神中的作用,這不僅是必要的,也是必須的。因此,未來荀子倫理思想的研究學界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去努力:第一,應緊密結合中國現代社會在市場經濟建設過程中所出現的道德問題,深入發掘荀子倫理思想可資借鑒的理論資源,重點側重于家庭倫理、經濟倫理、生態倫理等應用倫理方面的研究,這是其一;其二,應緊密結合西方倫理思想的資源進行中西比較研究,可以說,荀子的人性論、教化論和基督教的原罪說、盧梭、霍布斯的性惡論以及柏拉圖、亞里士多德、黑格爾等思想家的人性論、修養論都有可比較處,通過比較以深化對荀子倫理思想的理解并彰現其理論價值;第三,應緊密結合先秦孔孟儒家心性德性倫理思想,去正確、客觀分析荀子思想中的天、人、心、性、人性、情、欲、禮、義等規范和范疇,并在此基礎上展開對荀子倫理思想的挖掘和整理,從而重新展現荀子倫理思想德知、規范、德性、德行、德治分而互動,道德他律與自律辯正統一的道德生態。

參考文獻:

[1]朱伯崑:《先秦倫理學概論》,北京大學出版社1984年版,第106、106、116頁。

[2]胡玉衡、李育安:《荀況思想研究》,中州書畫社1982年版,第51頁。

[3][4]向仍旦:《荀子通論》,福建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第62、66頁。

[5]惠吉星:《荀子與中國文化》,貴州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頁。

[6][7]樊浩:《中國倫理精神的歷史建構》,江蘇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27、128頁。

[8]王廷洽:《荀子答客問》,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63頁。

[9]晁福林:《論荀子的“天人之分”說》,《管子學刊》(淄博)2001年第2期。

[10]路德斌:《試論荀子哲學的特質及其對儒家道統之意義》,《孔子研究》(濟南)2003年第2期。

[11]王易、管章梅:《荀子的道德修養論探析》,《倫理學研究》2006年第3期。

生態倫理思想論文范文4

論文摘要:《蒙古一衛拉特法典》是古代蒙古族三大法律文獻之一,被俄國著名東方學家雅金夫·比丘林稱為“十七世紀蒙古社會的一面鏡子”。該法典最具代表性立法倫理思想包括:“天人和諧”的生態倫理思想,“尚善行善”的黃教倫理思想,尊重婦女的社會倫理思想。

法與倫理江是人類建立和維系社會秩序最基本的兩大規范。在人類歷史的早期,法律與倫理道德渾然一體,在成文法發達之后漸漸地分化為兩個體系。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即法律無論怎樣發展變化,都難以擺脫倫理道德觀的影響。《蒙古一衛拉特法典》(簡稱《法典》作為古代蒙古族法律的典范,研究其所蘊含的立法倫理思想,有助于從深層把握蒙古族傳統法律的價值內涵,有助于深人理解倫理思想之于法律的意義。

一、《法典》的誕生及其實施情況

北元以來,蒙古社會紛爭不斷,戰亂頻仍,到16世紀末17世紀初,隨著沙俄東進和滿清兼并的加劇,蒙古社會危在旦夕。為調整社會秩序,鞏固封建統治,擺脫民族危機,1640年9月喀爾喀、衛拉特蒙古各部首領在塔爾巴哈臺(新疆塔城)會盟,組成了廣泛的同盟,并制定了新“察津·必扯克”(蒙古語“法典”或“法規”之意),即《蒙古一衛拉特法典》?!斗ǖ洹返念C布和實施,鞏固了封建統治,穩定了社會秩序,近半個世紀蒙古社會未發生大的沖突,尤其是對準噶爾汗國的迅速崛起起到了法律保障作用。但隨著1666年,準噶爾和喀爾喀因爭奪吉爾吉斯牧區的克什提姆和實物稅發生戰爭,以及1687年秋,土謝圖汗察揮多爾濟領兵進人札薩克圖汗部,并進犯衛拉特部,進而進發噶爾丹東征,至此,((法典》的軍事法、部族聯盟等政治軍事法基本失效。1688年喀爾喀附清河18世紀中期清朝統一準噶爾,蒙古法被納人清朝的國家法律體系,但《法典》的部分習慣法和立法精神仍發揮著作用。清政府頒布的《蒙古律例》和《理藩院則例》均大量繼承了以《法典》為代表的蒙古民族的習慣法與法律思想[2],甚至到20世紀20年代末,新疆的南路土爾息特的司法還受《法典》影響,1929-1930年在新疆考察的丹麥探險家亨寧·哈士綸在其《蒙古的人和神》一書中有如下記述:土爾息特司法部門的法庭是基于古代的傳統,其主要方面是和他們祖先的正義觀念一致的,其法律條文在1640年編纂成典。

二、《法典》立法倫理思想的體現

美國著名法學家朗·富勒曾指出,真正的法律制度必須符合一定的道德標準,完善的法是內在道德和外在道德的統一,是程序自然法和實體自然法的統一。呵法典》作為蒙古封建領主階級的統治工具,在服務階級統治的同時,做到了將法律與倫理相結合,這正是其生命力的源泉。《法典》內容廣泛,涉及政治、經濟、風俗習慣等范疇,蘊含著豐富的倫理思想,筆者主要就比較有進步性、代表性的三方面倫理思想進行分析,以期為今后《法典》立法倫理思想全面、深人之研究拋磚引玉。

(一)“天人和諧”的生態倫理思想

長期游牧實踐中,尊重自然、敬畏生命、和諧共存的生態觀已成為蒙古族精神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認為天是“慈悲仁愛的父親”,恩賜了人的生命;地是“喜樂好施的母親”,撫育了人的形體;牲畜是“天地之命所生之”?!疤烊撕椭C”的生態倫理思想主要體現在《法典》第24,25,57,58,72,80,82,112,116條中。

1.“草原中心主義”觀念。草原是畜牧業生產的基礎,是游牧經濟賴以存在和發展的前提,這是蒙古族“草原中心主義”觀念形成的根淵?!安菰悄撩裥闹械哪赣H”,所以,《法典》嚴懲危害草原安全和破壞草原生態平衡的行為。

第一,防止草原火災。蒙古高原草木繁盛,氣候干燥多風,是火災易發區,為防止火災,維護草原生態安全,所以從習慣法到成文法都有防火規定?!斗ǖ洹芬幎?“在牧民遷出的游牧地方撲滅(殘)火者,予以羊一頭的褒獎(遺火者給滅火者羊一頭)”(第57條);“由于仇恨而縱火者處極重之刑”(第58條)。蒙古高原縱橫千里,草木繁盛,氣候干燥多風,一旦失火,對草原生態和蒙古社會公共利益所造成的破壞難以估量。所以,以上兩條關于生活遺火和故意放火的法律規定,正是蒙古人草原生態觀在法律層面的呈現。

第二,維護生物鏈平衡。草原生物鏈極其脆弱,需要人為干預?!斗ǖ洹芬幎?“將海番鴨、麻雀及犬用于祭祀者科馬一匹;宰殺各種蛇(除阿拉克烏拉的以外)用于祭祀者科箭兩支,無箭者科刀子一柄”(第112條);“在王公禁獵區滅絕野山羊者,罰一九及駝一只之財產刑;不知(是禁區)而犯之者則不坐罪”(第25條)。蒙古草原動物種類少。其中嚙齒目動物特別多,且在不同季節和年份,因雨量等原因,種群和群落的結構也不穩定。為維護草原生態平衡,禁止對海番鴨、麻雀、蛇等動物宰殺,有利于控制草原上的蟲害和鼠害,尤其是草原鼠是破壞草原生態平衡的一大公害,老鼠除了大量挖食草根外,還倒出大量的浮土,致使草原沙化。

2.敬畏生命,愛惜牲畜的觀念。畜牧業關系著蒙古民族的生存與發展。在游牧生產生活實踐中,牲畜連接著人與自然,牧人已把友情寄托于羊、馬、牛等“牲畜”,產生了愛惜、保護牲畜的倫理思想?!斗ǖ洹芬幎?“從泥濘中救出駱駝者,得三歲母馬一匹;救出馬者得羊一頭;救出母牛者得箭五支;救出羊者得箭兩支”(第82條),《法典》第57條和第80條也是類似的規定。“除無仔駝留下的母駝、脫疆絡的母馬、最近產犢的母牛外,擠(別人牲畜)之奶者,科三歲母馬的財產刑(第116榮)”。擠無仔駝留下的母駝、脫疆絡的母馬、最近產犢的母牛之奶,既可給行人提供食品,也可解除牲畜的生理痛苦,完全是人性化的管理。

蒙古族是“馬背民族”,馬被認為是天上掉下來的神鷺,沒有馬,牧人就失去了神明。蒙古人在經營草原的游牧生產、生活離不開馬,在戰爭中,蒙古鐵騎更使其贏得了震驚世界的榮耀。因此,蒙古人不把馬當成一般家畜,而是認作朋友、伙伴。例如,在史詩《江格爾》中,駿馬是僅次于主人公的第二位英雄形象。在《法典》中也體現了蒙古人愛馬、尊馬的習俗,規定“拒絕替換疲勞之馬者,科以三歲母馬一匹之財產刑”(第24條);“當著高貴者的面,毆打其馬頭者,科馬一匹”(第72條)。

由上可知,《法典》是一部以蒙古族傳統游牧經濟為基礎,在“天人和諧”生態倫理價值觀指導下制定的“生態法典”、“綠色法典”。

(二)“尚善行善”的黃教倫理思想

北元時期,蒙古社會長期混亂,原始的薩滿教已成為社會發展的阻礙。16世紀70年代至17世紀初,黃教③先后傳人蒙古各地區。黃教主張善行,倡說因果報應,反對戰爭和嚴禁殺生等教義,適合于蒙古人的社會心理和文化背景,順應了蒙古社會的發展,滿足了封建領主以宗教神權鞏固政權,維護社會秩序的需要,被東、西蒙古普遍接受,出現了“惟喇嘛之言是聽”(清世祖實錄)的現象。黃教在蒙古社會的廣泛傳播和信仰,對蒙古族的政治、法律、文化、社會生活等產生了深刻影響。作為17世紀蒙古社會的大法,《法典》亦深受黃教行善抑惡、嚴禁殺生這一倫理價值觀的影響。最顯著的影響是,《法典》基本廢除了蒙古古代習慣法中常用的死刑和肢體刑,代之以具有濃郁游牧特色的罰畜刑。

在刑法上,第一,原則上不使用死刑,死刑只有適用于危害國家安全或威脅封建主性命的三種情況。甚至殺人罪,也用財產刑代替。例如,《法典》規定“兒子殺父或母,其財產籍沒;父親殺兒子,除本人家庭外,其他一切財產和人均籍沒”(第31條);“殺隸者罰五九,殺女奴隸者罰三九之財產刑。丈夫殺其遺棄之妻子罰五九”(第犯條)。第二,對于偷盜事、打架斗毆事、危害公共安全事等一般刑事案件,根據案情和當事人、證人、舉報者身份,處以不等的罰畜和賞畜,以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法典》規定:“小偷把(所殺的牲畜)拿來偷放到(他人的)兀魯思里面,則兀魯思的領主對(小偷)科以罰一九的牲畜”(第94條);“偷盜大鍋或三腳鐵架者,系上等的罰九,系中等的罰五(牲畜),系下等的罰三歲母馬一匹,(第121條)。類似的規定還有很多??傊P畜刑適用于殺人、放火、傷害、奸、偷盜、辱罵等一切刑事犯罪。 在刑法之外的其他部門法中,更無肢體刑,完全采用罰畜刑。如行政法中,對“奉命出差的使者拒不出差時,科罰一九”;物權法中,“在王公禁獵區滅絕野山羊者,罰一九及駝一只之財產刑;不知(是禁區)而犯之者則不坐罪”,等等。

蒙古法的罰畜刑最早出現在成吉思汗的《大札撤》中,但直到《法典》誕生以前,罰畜并不是一個主要處罰手段。《法典》一改古代殘酷的肢體刑和死刑,幾乎在每種處罰中都使用罰畜刑,黃教“尚善”倫理思想對這一法律變革的影響是毋庸置疑的。但必須說明的是,罰畜刑的廣泛使用,還有政治的、經濟的、歷史的等其他原因。

(三)尊重婦女的社會倫理思想

“有些民族的婦女所做的工作比我們所設想的要多得多,這些民族常常對婦女懷著比我們歐洲人更多的真正尊敬?!?《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在蒙古族游牧經濟社會里,婦女除承擔著“縫衣、造酒、揉皮、擠乳、捆駝、帳房、收拾行李”等家務外,還要從事接羔、剪羊毛、熟皮、割草、放羊等畜牧業生產,甚至還要參加軍事行動,“其俗,出師不以貴賤,多帶妻擎而行……男女雜坐更相酬勸不禁。蒙古族婦女在生產生活中的作用不亞于男子,因而在“父權”主導下的古代蒙古社會,婦女的社會地位并未像農耕民族婦女那樣低下,男尊女卑觀念也相對淡薄,對婦女更多的是尊重和保護,產生了許多像“連可汗也是女人生的”,“對喂乳汁的母親要敬愛”等蒙古諺語。蒙古族尊重婦女,這一倫理觀念在《法典》中得到了很好的驗證。

第一,為保護婦女人身安全,維護婦女人格尊嚴,《法典》做了細致具體的規定。其一,關于罪的認定以及處罰。《法典》規定:“婦女不愿意,男子強(奸)之者,則男子處罰一九。未婚之女子者罰二九,如女子心愿者罰一九”。包括女奴隸同樣受到法律保護,“()女奴隸者科馬一匹”(第69條)。其二,對騷擾、非禮女性的行為的處罰?!斗ǖ洹芬幎?“拔掉婦女之頭發或帽纓者處以罰一九之財產刑(第73條)”(這足夠購買高貴者所遺棄之妻的價格);對“撫摸十歲以上女子之乳房或(與之)親吻者”,不但處以財產刑,還要“用指彈其”(第73條)。婦女權益的立法,不僅保障了女性的人格與尊嚴,也使其免遭人身傷害。這些在今天看來都有其先進性的反騷擾法,充分說明了古代蒙古族尊重婦女這一社會倫理思想是發達的。

第二,按蒙古族習慣,無論貧富,女子的雙親和養育者有給女子陪嫁的義務,這種習俗在《法典》中得到了體現?!斗ǖ洹穱栏竦匾幎瞬煌A層婦女陪嫁財產的種類和數目,正視了蒙古婦女的經濟地位。“得木齊(四十戶長)之女的嫁妝,須成衣十件,衣料二十件,鞍子、籠頭、外套及無袖短衣各一件、馬兩匹”;收楞額(二十戶長)之女的嫁妝,須成衣五件,衣料十件,駱駝一只、馬一匹”;“中層階級的嫁妝為成衣四件、衣料十件、馬及駝各一頭”;“下層階級之間的嫁妝為馬及駝各一頭,外套無袖短衣、鞍子、籠頭各一件,’(第35條)。

第三,除上述以外,《法典》還做了減免婦女債務、保護孕婦的規定。如婦女在履行與封建領主或諾顏之間的債務時,針對特殊情況,《法典》做出了減免的規定:“婦女在運酒和羊的途中,取擊其中的一部分(負債),那不算數,如果(拿走)負債很多,那么負債應算一半(即償還一半)”(第65條)。在舊“察津·必扯克”(即舊《衛拉特法典》)中,也有類似的規定:“婦女到王宮跟前請求免除自己或家族的刑罰時,從尊重婦女的原則出發,輕罰一般全免,重罰減半”。同婦女對蒙古人口的繁衍和社會的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孕婦作為特殊人群,受到了社會的愛護?!斗ǖ洹穼嵭歇劻P并舉,對“護理產婦者,按契約支付報酬,沒有契約時則賜馬一匹”(第83條),對“造成墜胎之因者,科以同胎兒月數相等的剮九之財產刑”(第73條)。

以法律的形式具體細致地規定了婦女享有的一些基本權利,這一立法事實充分證明了蒙古族尊重婦女的社會倫理思想對《法典》立法的價值選擇影響。

三、結束語

生態倫理思想論文范文5

    論文關鍵詞:傳統哲學;生態倫理;和諧思想

    論文摘要:我國傳統生態哲學思想和現代生態倫理追求具有內在一致性。挖掘和梳理我國傳統哲學中的生態倫理思想,這對當代生態科學的理論升華及其在實踐中的應用,豐富我國的生態文明內涵以及正確處理人與自然、人與人和諧相處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我國傳統哲學中體現的樸素的生態思想和農業生產實踐的成果,堪稱人類農業文明時代生態倫理傳統的典型,與西方近代主客二分、天人對立的思想相比,中國的傳統哲學中的生態倫理思想比較適用我們當今這個復雜世界的真實情況,也有利于人類正確翅拐寸待自然,從而有益于人類的生存和發展。其中蘊含的與“真善美”相統一思想能夠補充西方科學理性的不足。認真挖掘其中蘊含著的樸素的生態倫理觀這對當代生態科學的研究及其在實踐中的應用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1、萬物平等的生態價值現

    中國哲學在自然萬物面前,始終月洋手一種博大的胸懷,具有一種寬容仁厚之心。始終認為自然萬物和我們人類一樣,也具有存在的合理勝,因此,它們的存在和個性也是應該得到尊重的,自然萬物乃是平等的伙伴?!墩撜Z》說孔子:“子等勺而不綱,弋不射宿?!币馑际钦f,孔于咋勺魚,不用大網;打獵,不射還巢和棲息在樹上的鳥。這體現了孔子對弱小動物的一種尊重和仁愛。在儒家傳統中,始終是以孔子所代表的這種仁愛之心去對待萬物。宋代的張載說:“民吾同胞,物吾與也?!奔矗硕际俏业挠H兄弟,天地萬物都是我們的同類、同伴。北宋的程頗說:“人與天地一物也?!薄叭收咭蕴斓厝f物為一體。”“仁者渾然與萬物同體?!笨梢姡袊谀昧鹫軐W始終是以平等的態度對待萬物,人類是自然萬物中的普恿一分子,而不是雄踞大自然之上的主宰者。尤其是注子卜山書,這種對自然萬物的平等意識不僅十分明確,而且十分豐富?!肚f子》指出:萬物在本質是一樣的、平等的,沒有差別的,大小、彼此、美丑、是非、生死等等莫不如此?!耙缘烙^之,何足貴賤”(《莊子秋水》),以大來說,大海不可謂不大也,但在天地之間,它又難以稱之為大了;中國不可謂不大也,但在海內,就好象“梯米之在大倉”一樣,難以稱之為大了。莊子說:“因其所大而大之,則萬物莫不大;因其所小而小之,則萬物莫不小?!泵恳粋€東西都比它小的東西大,也都比它大的東西小。所以一切東西都是大的,也都是小的,“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大山為小;莫壽于子,而彭祖為夭?!睆臑橹骺煽闯觯f子的相對論中蘊含著極為可貴的萬物平等意識。莊子這樣尊重萬物的存在和個性的平等思想在后世也有很強烈的回響。明代呂坤說:“山峙川流,鳥啼花落,風清月白,自是各造其天,各得其分。我亦然,彼此無干涉也”(呂坤《語》)。自然萬物不僅是我們的同類,而且是我們的朋友與知己,因為在本質上與我們是同等的,我們必須尊重其天性。翹首云天,俯瞰山川,時而星垂云闊,月涌江流,時而魚出燕斜,鬼嘯猿啼。整個自然界就這樣展現在人類的眼前,或壯采偉麗,眩人心目,或幽美奇致,動人清性。大自然不僅是我們的衣食父母,而且對于培養我們的審美心胸,對于培養我們的高尚情懷,對于鑄造我們健康人格周淇有一種不可替代的珍貴價值。這種強烈的生態意識,這種濃郁的自然情懷,是中國傳統文化中非常有價值的精神資源。我們相信,這種寶貴的精神資源,不僅將繼續嘉惠中華民族,而且必將融人世界文明潮流,成為整個人類謀求進步、和平、發展的不朽智慧。

生態倫理思想論文范文6

論文關鍵詞:親情倫理;普世倫理;環境倫理;類;共同體

“親情倫理”、“普世(普遍)倫理”、“環境(生態)倫理”是當前倫理學討論與研究的幾個熱點問題,本文將三者放在一起來考察,嘗試在揭示三者之間內在的理論關聯性的過程中,一方面更好地理解這些問題,推進研究的深入發展;另一方面,試圖通過這種關聯性研究,探討和說明人類道德共同體與倫理學理論演化的內在關系及其基礎這一倫理學理論的基礎性問題。

對于傳統儒家倫理思想和中國傳統社會的“親情(家族)本位”定性,幾乎沒有異議,而如何看待和評價,是爭論的主要問題。

就本文的論題而言,從更廣泛的意義來講,這種“親情(家族)本位”的社會關系與倫理思想其實并不只是中國傳統社會所特有的,在人類歷史上,各人類群體都經歷了這樣一個階段,其實也體現著倫理關系與思想的起源和發展演化的普遍性。馬克思關于人的存在依次經歷“人的依賴關系”、“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和“建立在個人全面發展和他們共同的社會生產能力成為他們的社會財富這一基礎上的自由個性”三個階段或形態,也是人作為倫理主體的基本存在形態,就是通常所謂群體主體、個體主體、自由人聯合體即類主體。

由于中國古代奴隸制的形成是由氏族直接到國家,國家的組織形式與血緣氏族制相結合,其后以血緣宗法關系為紐帶的宗法制度形式完善,歷史漫長,加上缺乏促使西方倫理普遍化的社會、宗教、科學文化背景,這種特殊的社會歷史條件,使得“親情(家族)本位”這一倫理道德傳統與思想觀念顯得特別突出,使我們在批判這種“特殊性”時可能忽視了它的“普遍性”,但對于本文的論題而言,這種普遍性是有重要意義的。

自然主義倫理學家拉蒙特曾說過,“人類的良心”、“是非觀念”等,最初以家庭為其活動范圍,逐漸發展成為一個部落或城市的標準,然后擴展到民族,最終則從民族推廣到全人類?!谝欢ǔ潭壬险f明了人類倫理關系與倫理思想演化發展的普遍規律。

從進化論的角度看,人類社會的道德是和導致人類出現的有機體進化的整個過程聯系在一起的,達爾文認為,人所特有的、使其與動物區別開來的道德品質的自然根據存在于某些動物所具有的社會本能里。恩格斯也曾指出,社會本能曾經是從猿發展到人的重要杠桿之一。社會本能使得一個動物對其同類有一定的“同情”,并對它們提供各種各樣的“服務”,這些感情和服務絕不會擴展到同一物種的所有個體,只是局限于同一群體的成員。

因而最初的人類道德共同體及其意識范圍也不是整個人類,或者說,這時的道德主體不會像有的論者認為的那樣已具有普遍意義上的“類意識”和“類道德”。這時的“類”只能是群體性的,比如氏族或者部落,氏族、部落的圖騰崇拜可能說明,原始人并不把其他群體看作自己的同類。據人類學家考證,人類歷史大概已有四百多萬年,其中大多數時間人類都以幾人到十幾人、幾十人為一群體,幾個小群體為一群落。也就是說,人類早期關系基本是一種群體性關系,而構成群體的紐帶是血緣親情關系。

雖然傳統倫理學一直認為,對動物來說不可能有“共同體”意識,更不會有“道德”意識,人類只有從自然狀態進入社會狀態之后,從“自然共同體”進入“社會共同體”,真正的倫理道德及道德意識才會出現,但在環境(生態)倫理蓬勃發展的今天,探詢人類道德的自然起源和基礎也就具有了重要意義,環境(生態)倫理使“自然”問題進入了倫理學理論視野,也必然帶來了對傳統倫理思想的“類”基礎與“類”性質的挑戰和系統反思。

就傳統儒家和中國傳統社會中“親情本位”倫理思想而言,其背后的“類”意識首先與貴賤等級思想意識聯系在一起,這種等級思想背后也是一種“類”意識。在孔子看來,作為貴族士大夫的“君子”與作為普通大眾的“小人”之間有“類”的差別。在人類歷史中存在過的各種“歧視”,實質上就是不把被歧視者看成是自己同類從而不公正地對待他們。

因此也可以說,所謂人類的“進步”歷程,一個重要的方面就表現為越來越把我們自己和看起來與我們很不相像的人們之間的相似性看作在重要性上超過差異性的過程。從歷史的角度看,道德進步的過程也是一個道德關懷的對象不斷擴大的過程,所謂人類的“類意識”是與其存在“共同體”和交往活動的范圍相伴隨而發展演化的。

但人類歷史也表明,將“同類”外延擴展到一個國家內部的全體成員是相當漫長而艱難的過程,各種種族歧視還未離我們遠去。但時至20世紀、尤其是進入21世紀,社會歷史發展已經顯示出人類的生存單位越來越從民族國家的層級,轉移到全人類的層級,全球化成為不可阻擋的歷史潮流.人類間的相互認同以及生存共同體的進一步擴展,已經變得越來越清晰,這就是“普世倫理”問題產生的社會歷史背景。雖然與“普世倫理”相關的具體問題目前仍然充滿爭議,但有一點應該可以看到,在人類實踐與交往進入全球化的時代,我們需要在全人類范圍普遍適用的倫理與行為規范,需要某種普世倫理來處理全球性的問題,以及為人類的交往與協作提供規范指導。社會發展的實際進程已使所有人類群體之間形成越來越密切的依賴關系,站在這個基點之上思考,任何主體都不能把別人看成是與自己不同的存在。普世倫理研究中受到普遍關注的“金規”,其核心基礎就是人與人之間的共同性與共通性,即“類”的共同基礎。

在這種歷史與理論背景中,國內一些研究者提出人是一種“類存在”,人類的“類本質”、“類屬性”是倫理學的基礎,認為體現“類本位”的倫理道德“類生命一類價值”范式是當代倫理學的根本要求,甚至明確提出21世紀倫理學的走向是“類倫理學”。

但是,另一方面,與這種人與人之間“類意識”以及人類倫理道德和倫理學理論普遍化相伴隨的,卻也是“人”與“自然”、“社會”與“自然”分離的發展和演化趨勢。因為不論是“親情倫理”還是“普世倫理”以及所謂的“類倫理”,其視域都是在人際之間的范圍內,在此意義上,都屬于“傳統”倫理思想。在傳統倫理學中我們只對標準的人類及其共同體負有義務,即便在近現代傳統倫理思想的視域中,倫理學也是研究“人倫之理”、“做人之理”,是有關人與人關系的學問。其背后的思想根源在于某種“人類例外論”,即,強調人性在自然與宇宙中的特殊性,只有人類才有道德身份或資格,其他事物只有在服務于人類利益時才有價值。亞里士多德和阿奎那認為人類有道德身份是因為他們有知識,可以思考和選擇.而其他生物缺乏這種能力;在笛卡兒那里,意識是道德身份的判斷根據;康德把權利和道德身份限制于“主體”和“目的”,只有能自主的生物,有自由意志和理性的生物才有道德身份。

l7世紀以來,西方所謂“現代性”思想發展中的“自然(世界)祛魅”,其背后就是一種主客二分思維模式與機械論世界觀。在這種世界觀描畫的世界圖景中,只有人是主體,一切非人的存在皆為客體,人類征服自然是完全正當的。這種對世界與自我及二者關系的認識和理解,一方面使西方倫理學主流確立了普遍化的發展方向,它強調人類的同質性,以及倫理學理論的邏輯一致性、科學性,這一切都導向“普遍性”,尋求普遍倫理。另一方面,認為人屬于社會存在,社會獨立于自然,甚至與自然相對立,因而只能從人類自身的社會文化與思想成就中探詢自己的本性和生存意義。目前一些有代表性的觀點對環境倫理學的批評就是認為人在本質上是社會性的,與自然界其他生物有本質區別,因此,如果認為自然與人具有平等的權利或地位,就是沒有抓住人的社會本質。以自然或自然物的價值或權利等來論證環境倫理理論,就是犯了“自然主義謬誤”。不同意見者則認為,只強調人類的社會性,忽視甚至否定人類存在的生物性.必然看不到人類對自然的依賴以及人類與自的內在統一性。仔細看一下,在這種“自然”與“社會”問題背后仍然主要是一種“類”思維方式與“類意識”,即人的“類本質”以及與其他生命形式的“類差異”或“類同一性”。

不論是“親情倫理”還是“普世(普遍)倫理”,以及歷史上其他的倫理思想,其思想理論基礎都是關于“類”的觀念,“類”與“類思維”、“類意識”成為道德共同體與倫理學思想的核心理念。這里的“類”有兩種意義,一是人與人之間的“分類”,一種是人類相對于其他物種而言的“類”。“類”與“共同體”之間的關系也不是固定不變的,就第一種意義的“類”而言,“類”與“共同體”范圍基本一致,在第二種“類”的意義上,“共同體”往往比“類”的范圍小,普世倫理是在這一意義基礎上尋求“類”與“共同體”一定程度上統一的努力。但不論在哪一種意義上講,在這種倫理學觀念與思維模式中,人與植物、動物和土壤以及包含著各種生物的大自然顯然不是任何道德意義上的共同體。如果要認真嚴肅地對待環境(生態)倫理學問題,就不得不對傳統倫理學的“類”及“共同體”概念進行反思。

從環境倫理學各種理論來看,動物權利論和動物解放運動將倫理道德關系的范圍擴展到了動物;生物中心主義進一步認為所有生物和生命形式在倫理道德關懷上都應該是平等的;生態中心主義再進一步將整個生態系統作為倫理學的基礎和道德對象;生態中心主義和深生態學以進化論為基礎,以宇宙演化和復雜性網絡關系為論證形式,論證宇宙中人類以外事物的內在價值以及與人類的平等地位。各種理論形態為它們各自提出的理論提供了理論基礎和論證,其研究的基本思路主要有:(1)論證人類之外的其他物種以及自然本身的內在價值; (2)希望通過對其他動物的知覺和忍受痛苦的感受的論證來將倫理關懷的范圍擴展到動物身上;(3)論證動植物與自然物具有與人類雖然程度不同,但實質上一樣的“主體性”。其中主要是圍繞“內在價值”問題而進行論說的。環境倫理將自然物也作為倫理思維或道德關懷的對象,要求人對自然也履行道德義務,實質上也就承認自然物也是人類的同伴或人類與自然也構成道德共同體關系,這看起來是對傳統倫理學與倫理思想的“反叛”或“顛覆”。

但另一方面,環境(生態)倫理學的各種理論形態雖然在具體理論上相差很遠,但思維與論證模式具有一致性,那就是或者論證動物、植物、生命、生態系統等也具有內在價值,或者尋求一種能夠獲得道德身份或道德資格的共同屬性,比如感受痛苦的能力、目的性、自組織性等。這些思路的目標在于通過這些論證,想方設法使它們與人類具有某種質的同一性,反映著追求共同本質的本質主義思維模式,實質上是對傳統倫理學中“類”概念的延伸與拓展,只不過這里的“類”不再局限于人類,而是所有動物或者所有生命的“類”,但其思維方式和推理基礎還是“類”概念與“類”思維模式。環境(生態)倫理學討論中的人類中心主義與生物(生態)中心主義之爭,在一定意義上也是“類”與“共同體”涵義與范圍之爭。

這樣,構成倫理學思想基礎的“類”意識和“類”概念,隨著人類社會歷史的發展演化,從家庭(氏族、部落)發展到民族(宗教、文化),到全人類的范圍和視域,再進一步擴展到自然環境,關注一般意義的生命——不僅人的生命,也包括動植物的生命。在這樣的一種視野中,全球(普遍)倫理、生命倫理、環境(生態)倫理等領域中許多問題的爭論其實就是關于我們應該給予倫理關心的“類”的外延問題。那就是,從自己的家庭、家族到本民族,從自己的民族到世界各民族人類,從現實的人到潛在的人類(胚胎與后代),從現實與潛在的人類到其他自然物種、一切生命形式?,F代倫理學的許多重要問題,比如全球倫理、生命倫理、克隆人、代際倫理、生態與環境倫理等,歸結起來,在最根源處,仍然與我們對“類”的內涵及其外延的歷史性理解密切相關。

在環境倫理學中,有人明確地意識到這種共同體的擴展方式,文茲(PeterWenz)把環境倫理學中擴展共同體理論稱為“同心圓理論”,西爾凡(RichardSylvan)和普蘭伍德(ValPlumwood)則比之為樹的年輪。以這種視角來看,在離自我最近的圓圈里是對家庭和鄰人的義務,往外依次為對社區、國家和對全人類的義務,還有對未來的后代的義務,再往外推是自然界,包括動物、植物、大地的義務。這種思想與先生關于傳統中國社會的“差序格局”概括和人際關系的圈狀“波紋”比喻實質上是一樣的。

以羅爾斯頓為代表的環境倫理學理論提出用“整體主義”的世界觀來看待人與自然的關系,認為人與其他生物以及整個自然界形成一個生態共同體,具有存在的直接同一性,這可看作是對環境倫理的“共同體式”論證。他們將整個自然作為一個整體和大系統,人的社會只是其中一部分,并且從屬于這個整體。人與人的倫理是從關于人與所有生命的普遍關系中推導出來的。雖然這種思想重新用生機主義的觀點來看待自然與自然物,主要強調的是“共同體”,以“共同體”及其意識作為人與自然倫理關系的基礎,但“共同體”與“類”思維緊密結合在一起,在最根源處,不論是“類”還是“共同體”,背后都是某種存在與利益的一致性與相關性。不過在人與環境的倫理關系上,“共同體”論證具有更多合理性?!邦悺备嗟貛в行味系某橄笮?,與傳統倫理學的人性論聯系密切,帶有更多靜態特點?!肮餐w”思想與進化論能更好地結合起來,體現出動態性與相互性,更適合人與環境之間的關系。這種“共同體”思想一方面為多元文化背景下“同質性”人類及群體間的關系提供了基礎,另一方面,也為人類處理與其他物種、自然界等“異質性”元素之間關系提供了思想資源。

有不少論者將環境倫理中的“整體主義”、“生機主義”與后現代主義聯系起來。著名的后現代主義者大衛·格里芬也持一種整體主義和有機論的自然觀與科學觀,并且針對現代主義的“自然祛魅”提出了“自然的返魅”觀點,確與環境(生態)倫理許多理論觀點相合。

但就整體而言,在后現代主義視域中,以上所述研究方法與論證模式表現著傳統(古希臘以來)哲學與科學尋求確定性、普遍性的思維方法。這種思維方式被稱作“本質主義”、“基礎主義”、“歸約主義”,它們都屬于一種“系譜”式的論證,或者是一種“根的神話”。這種思維模式與論證方式在普世倫理研究及其思想資源中的表現,我們已有專文論述,并對相關概念和思想進行了比較詳細的闡述,這里不再贅言。需要指出的是,在關于環境倫理的研究與論述中,我們也可以看到這種思維方式與論證模式的影響,不論是對“內在價值”、“生命主體”、“主體性”、“感受痛苦的能力”還是“整體性”、“有機性”、“神圣性”、“共同體”的論證,實際上都在尋求一個支撐點或第一原理,以此來確立判定倫理道德身份的標準和理論建構的合法性。因此,就環境倫理學思想中體現的環境主義(environmentalism)、生物(生態)中心主義、整體主義、有機論等思想理論,一方面確實區別和反對原子式、人類中心主義、機械論的“現代性”思維模式,但另一方面在思維與理論范式上表現出的仍然主要是“現代性”特征。

對傳統倫理思想的批判要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重新認識已有的自我與他人、人與自然關系以及關于自然本身的思想觀念框架,從這一意義來講,不論是否贊同環境倫理思想的主張,我們都不得不重新思考“類”和“共同體”這兩個范疇。而近年來大量關于“類倫理學”的觀點,顯然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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