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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轉租合同范文1
乙方(現租人):
經過甲、乙雙方商議,本著平等、互惠互利、友好的原則,現就有 轉租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租賃場地: 平方米。
二、租賃期:
三、租金支付方式:
四、甲方是在原房主(房東租賃人)同意的情況下,自愿轉租給乙方的,所以若在乙方入駐房屋時,如果原房主(房東租憑賃人)加以干涉,不允許乙方入駐,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責任,并要求甲方給予賠償損失,并視情節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
1、甲方轉租給乙方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將轉租房、出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轉租房屋。而如果租賃期滿甲方也不能轉租給他人和收回,在條件合理、平等的情況下乙方要續租享有優先權。甲方應該同意乙方的要求。并按實際情況乙方可以自由選擇直接找原房主(房東)或甲方續約。
2、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3 、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4、本合同連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過雙方簽字即具法律效力。
5、未盡事宜,由雙方商議,可另做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轉租賃合同范文2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以資共同遵守。
一. 建物地址:
甲方將其所有的位于上海市 區 路 弄 號 室 的房屋在正常狀態下出租給乙方 使用。
二. 房屋面積:
出租房屋的登記面積為 平方米( 面積 )。
產權證(預售合同編號):
三. 租賃期限:
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 定金:
五. 租金:
1. 形式支付給甲方。
2. 支付方式:
租金按 個月為壹期支付,每期租金支付時間為 號之前 。 甲方提供的帳號:
開戶行:
戶 名:
帳 號:
3. 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十日,則每逾期壹日按應付租金之百分之零點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如乙方逾期超過十五日,則視為乙方自動退租,構成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六. 保證金:
1. 為確保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之安全與完好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之如期結算,乙方同意支付給甲方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整(¥ 元)。
2.除合同另有約定之外,甲方應于租賃關系消除且乙方遷空,點清,并付清所有應付費用后,當天將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乙方。
3. 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而產生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應付租金及相關費用,甲方可在保證金中扣抵,不足部分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十天內補足。
七. 其他費用:
1、 乙方應承擔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訊、寬帶等一切因乙方實際使用而產生的費用,并按單如期繳納。
2、 土地使用稅、房屋維修費,租賃綜合稅等原由甲方支付的費用,仍由甲方繳納。
八.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須按時將房屋及附屬設施(詳見附件)交付乙方使用。
2. 房屋設施如因質量原因,自然損耗或災害而受到損壞時,甲方有修繕的責任并承擔有關的費用。
3. 甲方應確保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該房屋發生所有權全部或部分的轉移,設定他項物權或其他影響乙方權益的事情時,甲方應確保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或其他影響乙方權益的第三者,能繼續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反之如乙方權益因此而遭受損害,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保證金及其他各項應付費用。
2. 乙方經甲方同意,可在承租用房內進行裝修及添置設備。租賃期滿后,乙方可將添置的可拆動的動產部分自行拆運,并保證不影響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3. 租賃期間乙方可以將承租的房屋轉租或部分出租(有轉租權),并愛護使用租賃的房屋。如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致使房屋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4.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合法使用租賃房屋,不得擅自變更使用性質,不應存放危險物品,如因此發生損害,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十.合同終止及解除的規定:
1. 乙方在租賃期滿后,如需續租,應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由雙方另行協商續租事宜。
2. 租賃期滿后,乙方應在日內將承租的房屋及設施在正常狀態下交還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諒解之下,均視為放棄,任憑甲方處置,乙方決無異議。
3.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章后立即生效,未經雙方同意,不得任意終止,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
十一.違約處理:
1. 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條款履行,導致中途終止本合同,并且過錯方在未征得對方諒解的情況下,則視為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為(大寫)人民幣 整(小寫¥ 元) 。若違約金不足彌補無過錯方之損失,則違約方還需就不足部分支付賠償金。
2. 凡在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雙方發生爭執,應首先友好協 商,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二.其他:
1.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份。
3. 甲、乙雙方如有特殊事項,可在本款另行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轉租賃合同范文3出租人(甲方): 合同簽訂地:
承租人(乙方): (手機 )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的基本情況:
1、甲方向乙方出租的房屋坐落于常熟東南經濟開發區的中利宿舍樓區。房屋為前后兩間,房屋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其編號為 門面編號為 號)。房屋類型為非居住,結構為框架。房屋的前門后窗乙方自理。
2、甲方做為該房屋的房地產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系。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之乙方該房屋未設定抵押。
二、租賃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做為商業門面經營之用,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房屋使用的規定。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征得甲方同意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使用用途。
3、在乙方租賃期限內,甲方允許乙方經營合法的早點小吃店。
三、房屋的交付和租賃期限:
1、甲方 年 月 日起可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從 年 月 日開始計算租金。
2、具體租賃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當如期歸還。乙方如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租賃期滿前2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經甲方同意后由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房租金單價為250元/平方米,年租金總額 元。
2、乙方應于每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支付下年租金。即為 年 月 日之前支付 年全年租金,以此類推。
3、乙方于簽訂合同之日起三天內向甲方交納 元押金,待租賃期滿如無任何問題一次性返還。
五、租賃期間發生的其他費用:
在租賃期間,乙方使用該房屋發生的水、電、煤氣、通信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水、電費由甲方依據自來水公司、供電局發票及各家水、電表數據分攤后向乙方收取。乙方自甲方開具收據后三天內支付全額款項。
六、房屋的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需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租賃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賃期限內無償使用該房屋內的原有設施。乙方如需增設附屬設施或裝修改造,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且必須符合消防等相關規定和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方可改造。
4、乙方做戶外廣告及路牌廣告需事先與甲方協調,在不影響其他承租戶前提下,并經有關部門許可辦理有關手續方可進行廣告宣傳,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5、乙方在租房期間應遵照《江蘇省消防條例》等有關規定,不得貯存禁品和易燃易爆品。不得出現“三合一”現象。
七、房屋的返還:
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前15日內通知甲方,并在合同到期日將房屋返還。否則,甲方可采取相關措施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2、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并結清相關費用。
八、房屋的轉租和轉讓:
在租賃期間內,乙方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才可將該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給第三方。
九、雙方免責情況:
1、該房屋占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被依法提前收回。
2、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
3、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范圍。
4、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被鑒定為危險房屋。
十、違約責任: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守約方有權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合同。同時違約方需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2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
1、甲方未能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15日仍未交付。
2、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
3、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4、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
5、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
6、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或標的支付租金。
十二、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相應的有效證件。如:身份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以便甲方備案。
十三、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四、合同爭議和解決: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未盡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合同簽訂后,乙方入場裝修前,需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如:水、電表起初數,裝修注意事項等。
3、甲乙雙方及轉讓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轉讓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注:本合同由 于 年 月 日轉讓變更為 ,租賃期限不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房屋轉租合同范文2
房屋門面轉租合同范文1轉租人(甲方): 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基本概況
轉租人經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__________市_________地號(門牌)市區路__________號)層樓房、其樓上全部_______平方米轉租與承租人為居住使用。
第二條 轉租期限
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計_____年。
第三條 租金
1.每月租金人民幣_____元,每月____日以前繳納。
2.保證金人民幣____元,于轉租期滿交還房屋時無息返還。
第四條 使用轉租物的限制
1.本轉租房屋系供居住之用。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轉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轉租、出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轉租房屋。
3.乙方于轉租期滿應即將轉租房屋遷讓交還,不得向甲方請求遷移費或任何費用。
4.轉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5.轉租房屋有改裝設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裝設,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還轉租房屋時并應負責回復原狀。
第五條 危險負擔
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轉租房屋,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過失致轉租房屋損毀,應負損害賠償之責。轉租房屋因自然的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負責修理。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約定方法使用轉租房屋,或拖欠租金達兩期以上,經甲方催告限期繳納仍不支付時,不待轉租期限屆滿,甲方得終止租約。
2.乙方于終止租約或轉租期滿不交還房屋,自終止租約或轉租期滿之翌日起,乙方應支付按房租1倍計算違約金。
第七條 其他特約事項
1.轉租房屋的稅費由甲方負責,乙方水電費自行負擔。
2.乙方遷出時,如遺留家具雜物不搬的,視為丟棄,可由甲方處理。
3.乙方如覓有保證人,應與保證人負連帶保證責任。
4.本合同轉租期限未滿,一方擬終止租約時,須得對方的同意。
第八條 出租人對于轉租人將租賃房屋一部轉租與承租人的應予以同意。 本合同一式四份,當事人及連帶保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門面轉租合同范文2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區X號樓XXXX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計X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XX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 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租金 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X份,甲、乙雙方各執X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房屋轉租合同范本(二)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產權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于 街 號,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房屋租期為__ ___年,自_____年_ _月_ _日起至______年_ _月_ 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經營及犯罪活動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 天的,并賠償違約金 元。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由雙方協商后作適當調整。
四、租金及交納方式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 ,大寫: 萬 仟元整。
2、承租方以現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暫定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須提前一個月時間,于 年 月 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甲方將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的 %加收滯納金。
五、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出租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六、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表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七、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方出賣房屋,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因轉讓或其他原因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八、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視為違約,應支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門面轉租合同范文3轉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當事人就房屋一部轉租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轉租人經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__________市_________地號(門牌)市區路__________號)層樓房、其樓上全部_______平方米轉租與承租人為居住使用。
第二條 轉租期限
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計_____年。
第三條 租金
1.每月租金人民幣_____元,每月____日以前繳納。
2.保證金人民幣____元,于轉租期滿交還房屋時無息返還。
第四條 使用轉租物的限制
1.本轉租房屋系供居住之用。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轉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轉租、出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轉租房屋。
3.乙方于轉租期滿應即將轉租房屋遷讓交還,不得向甲方請求遷移費或任何費用。
4.轉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5.轉租房屋有改裝設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裝設,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還轉租房屋時并應負責回復原狀。
第五條 危險負擔
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轉租房屋,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過失致轉租房屋損毀,應負損害賠償之責。轉租房屋因自然的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負責修理。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約定方法使用轉租房屋,或拖欠租金達兩期以上,經甲方催告限期繳納仍不支付時,不待轉租期限屆滿,甲方得終止租約。
2.乙方于終止租約或轉租期滿不交還房屋,自終止租約或轉租期滿之翌日起,乙方應支付按房租1倍計算違約金。
第七條 其他特約事項
1.轉租房屋的稅費由甲方負責,乙方水電費自行負擔。
2.乙方遷出時,如遺留家具雜物不搬的,視為丟棄,可由甲方處理。
3.乙方如覓有保證人,應與保證人負連帶保證責任。
4.本合同轉租期限未滿,一方擬終止租約時,須得對方的同意。
第八條 出租人對于轉租人將租賃房屋一部轉租與承租人的應予以同意。 本合同一式四份,當事人及連帶保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房屋轉租合同范文3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市___街___巷___號的房屋___棟___間,建筑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設備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個月或空關個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范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范圍,由甲方出資并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范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并組織施工,竣工后,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后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__方承擔(?。?;
所有權屬_____方( )。
第五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宜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并報有關部門備案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人:(簽名) 委托人:(簽名)
地址: 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
電話: 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房屋轉租合同范文4
國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營業執照/其他證件: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受轉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國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營業執照/其他證件: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房屋情況
1.1 該房屋原出租人是_________,甲方轉租應當征得原出租人同意。未征得原出租人書面同意的,本合同無效。
1.2 甲方將座落于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道、街_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
1.3 該轉租房屋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使用面積),產別_________,結構_________,房屋類型_________(平房/多層/高層/寫字樓),設計用途_________。
1.4 房屋交付時裝修、家具、設備情況,返還時狀態及違約責任(見附件一)。
第二條 租賃用途
2.1 乙方所承租房屋用于_________(居住/商業服務業/辦公/工業/倉庫/其他約定)。
2.2 乙方應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乙方改變房屋用途的,應當征得甲方和原出租人書面同意,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三條 轉租期限和交付日期
3.1 房屋轉租期限不得超過原房屋租賃合同期限。轉租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2 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轉租的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自應交付房屋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按每日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超過應交付日期_________個月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若約定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損失。
(3)_________。
3.3 轉租期屆滿時,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期返還。甲方要求返還房屋,乙方逾期返還的,自轉租期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返還房屋之日止,乙方除支付租金外,還應按每日_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租金。
(1)按建筑面積計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2)按使用面積計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3)按套計算租金,每套(月租金、日租金)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4.2 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租金。
(1)按月支付租金,付款時間_________。
(2)按季支付租金,付款時間_________。
(3)按年支付租金,付款時間_________。
4.3 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乙方除應支付拖欠租金外,還應自應交租金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_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乙方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__個月及其以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除應支付累計拖欠租金外,還應自解除合同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_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
第五條 押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為_________元。甲方收取押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條。租賃關系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押金以及產生的利息除用以抵充應由乙方承擔的_________費用外,剩余部分歸還乙方。
5.2 轉租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費用(水、電、煤氣、通訊、物業管理、有線電視、供熱費等)中,_________費用由承擔;其他有關費用,均由_________承擔。
第六條 房屋使用和維修
6.1 在轉租期內,甲方應保證轉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備。
6.2 轉租期間,乙方拆改房屋的,應預先征得甲方和原出租人書面同意,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拆改房屋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乙方裝修房屋、增加設備的,應預先征得甲方和原出租人書面同意,并商定增加的裝修、設備的歸屬及維修責任(見附件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裝修房屋、增加設備,或因使用不當使房屋和設備損壞的,乙方應當給予修復,并賠償損失。
6.3 房屋及原有附屬設備因乙方正常使用,發生損壞的,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承擔維修責任。
(1)甲方負責轉租房屋及原有附屬設備的維修,承擔維修費用;乙方發現房屋及原有附屬設備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乙方應予以協助。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甲方承擔維修費用及逾期維修造成的損失。
(2)乙方負責承租房屋及原有附屬設備的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甲方應予以協助。
(3)_________。
第七條 提前解除合同
7.1 轉租期間,非本合同約定的情況,甲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若約定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損失。
7.2 轉租期間,非本合同約定的情況,乙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若約定的違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損失。
7.3 _________。
第八條 其他條款
8.1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條款(見附件三)。附件一至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8.2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8.3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登記備案機關各執一份,其余備用,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同登記備案情況:經審查本合同系甲乙雙方自愿簽訂,符合天津市房屋租賃管理有關規定,準予登記備案。(蓋章)
附件
附件一:房屋交付時裝修、家具、設備情況,返還時狀態及違約責任
附件二:增加的裝修、設備的歸屬及維修責任
附件三:合同未盡事宜,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
1.本合同適用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房屋轉租。
2.合同簽定前,轉租當事人須認真審查對方有關身份證件或法人證件;轉租人應向受轉租人出具公有房屋租賃合同或經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轉租合同范文5
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租方(甲方)
受轉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1致,就甲方將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訂立本合同。
1、轉租房屋的情況
1-1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____(區/縣)____路____弄(新村)__號__室的____(公有居住/非公有居?。┓课菀眩〞娓嬷砍鲎馊?按房屋租賃合同的轉租約定/征得房屋出租人書面同意),由甲方將上述承租房屋____(全部/部分)即__號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轉租給乙方。該房屋的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1)
1-2 該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2)(3)中予以明確。甲、乙雙方同意附件(2)(3)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轉租期滿向甲方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2、租賃用途
2-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房屋____(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用公房賃證)(編號____)該房屋的用途為____,乙方承諾按____(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用公房憑證)所載明的用途使用該房屋。
2-2 乙方保證,在轉租期間未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取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準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3、轉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轉租期為__個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甲方保證該轉租期限未超出____(租賃合同/前1個轉租合同)的租期。
3-2 轉租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在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轉租期屆滿前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轉租合同。
4、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__幣)___元,月租金總計為(__幣)___元。(大寫: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___角整) 該房屋租金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___(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于每月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1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支付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5、其它費用
5-1 在房屋轉租期間,乙方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等費用由____(甲方/乙方)承擔。其它有關費用,均由____(甲方/乙方)承擔。
5-2 乙方負責支付的1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 __________.
5-3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 月的租金,即( 幣) 元。
甲方收取保證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系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
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6、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在轉租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用時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6-2 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轉租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
維修而產生的后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6-4 在轉租期間,出租人需要對該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具體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在條款中另行商定。
6-5 乙方需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征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需經有關部門審批的則應報經有關部門核準后方可進行。7、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的__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1日,乙方應按(__幣)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使用費。
7-2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房屋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8、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在轉租期間,乙方再轉租房屋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征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
8-2 乙方向甲方承諾,在轉租期間不將該房屋承租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換使用。
9、解除本合同的條例
9-1 在轉租期間,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但下列情況除外:
(1)該房屋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遷的。
(3)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4)甲方已被告知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1的,1方可書面通知另1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1方,應向另1方按月租金的 _______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1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1)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后__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擅自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4)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5)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6)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
______月的。
10、違約責任
10-l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__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并變更本合同租金條款。
10-2 在房屋轉租期間,非本合同約定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3 乙方未按約定或者超出約定范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10-4 房屋轉租期間,在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下,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01、其他條款
11-1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簽署后的15 日內,應由甲方持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和乙方的身份證明向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由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出具房屋轉租合同登記備案證明。
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______(甲方/ 乙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 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1切責任。
11-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1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1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2)(3)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3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1方違反本合同,另1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4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選擇下列1種方式解決(下列兩種方式由甲、乙雙方共同任選1種)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
11-5 本合同連同附件1式_____________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1份,(_______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1份,以及________________各1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補 充 條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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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貼處)
(騎縫章加蓋處)
附 件 1
該房屋的平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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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貼處)
(騎縫章加蓋處)
附 件 2
該房屋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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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貼處)
(騎縫章加蓋處)
附 件 3
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及設備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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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貼處)
(騎縫章加蓋處)
轉租方(甲方)
受轉租方(甲方)
國籍:
國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注冊證明/身份證號碼:
注冊證明/身份證號碼:
住址:
住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委托人:
委托人:
簽名蓋章:
簽名蓋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房屋轉租合同范文6
生活中經常會遇到的一些房屋租賃問題,該如何進行法律風險防范?今天,隨小編一起,從法律角度來看看,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吧!
一、房屋租賃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內容?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七條對此做了明確的規定:“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其次,房屋租賃當事人還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租賃房屋相關法律常識
一、房屋使用期間的造成的租賃物損壞的,應當由誰承擔維修義務?
《合同法》第220條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221條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第222條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9條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房屋的維修義務并確保房屋和室內設施安全。未及時修復損壞的房屋,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應當按照約定承擔賠償責任或者減少租金。房屋租賃合同期內,出租人不得單方面隨意提高租金水平。第10條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租賃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動房屋承重結構和拆改室內設施,不得損害其他業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承租人因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設施損壞的,承租人應當負責修復或者承擔賠償責任。
二、關于租賃房屋轉租問題
原則:房屋轉租應當取得出租人的同意,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承租人剩余的租賃期限?!逗贤ā返?24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督忉尅返?5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例外:若承租人未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出租人后續知道房屋被轉租的,應當在6個月內提出異議,否則不能擅自解除合同?!督忉尅返诘?6條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三、租賃的房屋經過裝修后,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解除、無效時,對于裝修物如何處理?
(一)租賃合同無效的,裝修物處理如下:
《解釋》第9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
(二)租賃合同期限屆滿或者解除時,裝修物做如下處理:
《解釋》第10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或者合同解除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第11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1、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應予支持;
2、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應在利用價值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3、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4、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第12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的,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三)承租人未取得出租人的同意裝修的,裝修物處理如下:
《解釋》第十三條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或者擴建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四、一房數租的,如何維權?
一房數租,也即是出租人在未告知承租人的情況下,將房屋多次出租給他人,《解釋》第六條對于一房數租的問題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訂立數份租賃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承租人均主張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經合法占有租賃房屋的;
(二)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不能取得租賃房屋的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五、關于買賣不破租賃的問題
買賣不破租賃,《合同法》第229條作出了明釋:“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19條第二款規定:“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新房主繼續有效。”也即是,房屋在租賃期間,出租人若要將租賃房屋出售的,租賃合同仍對受讓人繼續有效,但還需注意以下例外情況:
(一)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
《合同法》第230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督忉尅返?1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情形,承租人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請求確認出租人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買賣可破租賃的情形!
一般情況而言買賣不破租賃,但有以下情況的,買賣即可破租賃:
《解釋》第二十條 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承租人請求房屋受讓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租賃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
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六、租賃房屋有抵押,租還是不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六條規定:“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后,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時,如果抵押人未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人對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抵押人已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權實現造成承租人的損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擔。”
因此,若租賃房屋抵押在先,出租人仍有權將房屋出租,承租人也可租賃該房屋,但承租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風險,也即是后成立的租賃合同關系不得對抗成立在先的抵押合同,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時,此時租賃合同對于房屋新的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也即是“買賣可破租賃”。此時,如果在訂立租賃合同時出租人未告知承租人租賃房屋有抵押的,出租人應該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如果出租人已告知的,則由承租人自己承擔。
七、房屋租賃后,出租人將房屋抵押的,承租人應該如何防范法律風險?
《擔保法》第48條規定:“抵押人將已經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五條對此也作了明確規定:“抵押人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抵押權實現后,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有效。”
由此可知,租賃合同僅對抵押權的實現會造成一定的影響,但對于承租人而言,只要租賃合同成立在先,抵押在后,則抵押權的實現不會對承租人造成多大的影響,對于出租人而言,應當將房屋已經出租的事實告知抵押人,由抵押權人決定是否接受該租賃房屋的抵押,出租人未告知的,則應當對抵押權人因此而生產的損失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