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稅論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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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稅論文

依法治稅論文范文1

我國會計制度規定,會計要素由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等六方面構成,其中前三個會計要素反映企業財務狀況,是資產負債表的構成要素,三者關系是: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后三個會計要素反映企業經營成果,是利潤表的構成要素,三者關系是:收入-費用=利潤,這里的“利潤”是指企業依據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計算的會計所得,而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又稱稅法所得)時是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稅法規定,當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有關稅收法規不一致時,應當依據國家有關稅收法規的規定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因此,會計上計算的會計所得必須是按照稅法的規定進行必要的納稅調整后的余額,才能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兩者關系可表述為“應納稅所得額=會計所得±納稅調整項目金額”。下面筆者就從利潤表的構成要素,即收入、費用等方面來分析會計和稅法的差異表現。

一、會計制度和稅法的主要差異表現

(一)收入方面的差異

1.銷售商品收入確認的差異

新會計準則對收入重新定義,收入是指企業在日?;顒又行纬傻摹е滤姓邫嘁嬖黾拥?、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對于收入的確認時間,新會計準則也提出了收入確認的五個條件:收入準則規定企業的銷售商品收入金額應當按照從購貨方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但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協議價款的收取采用遞延方式,應當按照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額。而稅法對于銷售商品的應稅收入確認與會計規定基本一致,體現了權責發生制原則,例如有的企業發生分期收款業務時,稅法規定可以按交付產品或商品開出發貨票的日期確認收入,也可按合同約定的購買人應付價款的日期確定銷售收入的實現。但應該注意到,有的企業在實際發生分期收款業務時不是按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按交付產品或者商品開出發貨票日期確認收入,而是按收到價款的日期確認收入,這樣可以起到推遲交稅的目的,從而影響到國家稅收收入的及時性。

2.非生產部門使用本企業產成品的差異

稅法規定,納稅人在基本建設、專項工程及職工福利等方面而使用本企業的貨物的,應作為收入處理,其價格按同類產品同期市場價格確定。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則不符合收入確認原則,而是按貨物賬面價值直接由產成品科目轉入在建工程,應付福利費等相關科目。

3.銷售折扣(現金折扣)與銷售折讓的差異

稅法規定,銷售貨物給購貨方的折扣銷售,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折讓額在同一張發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折讓后的銷售額計算收入;如果將折扣額、折讓額另開發票,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折讓的金額。而會計制度規定,銷售商品涉及現金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現金折扣前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即按總價法進行會計核算;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銷售折讓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收入。

4.接受捐贈收入的差異

稅法規定,企業接受捐贈收入視為應稅收入,對于企業取得的貨幣捐贈,應一次性計入企業當年收益,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對于企業取得的非貨幣性資產捐贈,應按照合理價格估價計入有關資產項目,同時作為企業當年收益,在彌補企業以前年度所發生的虧損后,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較大,企業可在不超過5年的期限內平均計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并應在相應期間的年度所得稅申報中對有關收益額及分期結轉額的情況做出說明。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接受的捐贈收入包括貨幣捐贈和非貨幣捐贈,不視為企業取得的一項收入,接受捐贈的資產一般會使企業的經濟資源增加,將其納入“資本公積”項目核算。

5.國債利息收入方面

稅法規定,企業購買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免稅,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因購買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計入“投資收益”。

(二)費用方面的差異

1.工資、薪金的差異

稅法規定,(1)工資、薪金支出實行計稅工資扣除辦法的,按計稅工資規定扣除。即企業實際發放工資、薪金在計稅工資、薪金標準內的,可據實扣除;超過標準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經國務院批準,自2006年7月1日起,企業在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允許扣除的計稅工資標準由目前的人均每月800元上調到1600元,同時停止執行按20%比例上浮的政策。

(2)工資、薪金支出實行工資、薪金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辦法的企業,其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在工資、薪金總額增長幅度低于經濟效益的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工資、薪金增長幅度低于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以內的,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企業按批準的工效掛鉤辦法提取的工資、薪金額超過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額部分,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超過部分用于建立工資儲備基金,在以后年度實際發放時,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在實際發放年度的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當期應負擔的工資、薪金應全額計入當期成本費用,沖減當期利潤。

2.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的差異

稅法規定,納稅人的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分別按計稅工資總額的2%、14%、1.5%計算扣除。實際發放的工資總額高于其計稅標準的,應按計稅工資標準分別計算扣除;實際發放的工資總額低于其計稅工資標準的,應按實際發放的工資總額分別計算扣除。而會計制度規定,當期應負擔的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應全額計入當期的成本費用,沖減當期利潤。

3.業務招待費的差異

稅法規定,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業務直接相關的業務招待費,在規定比例范圍內,可據實扣除。即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在1500萬元及其以下的,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凈額的5‰;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超過1500萬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3‰。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業務直接相關的業務招待費應全額計入當期的成本費用,沖減當期利潤。

4.固定資產折舊的差異

(1)折舊年限。稅法規定,除另有規定者外,固定資產都明確了計提折舊的最低年限。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按照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批準,可以自行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

(2)折舊方法。稅法規定,納稅人可扣除的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采取直線折舊法。確需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方法的,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經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逐級報國家稅務總局批準。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可從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中任選一種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表中予以說明。

5.資產攤銷的差異

(1)無形資產攤銷的差異

稅法規定,法律和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沒有規定使用年限的、或者企業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攤銷期限不得少于10年。而會計制度規定,如果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沒有規定有效年限,攤銷年限不應超過10年。

(2)開辦費攤銷的差異

稅法規定,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應當從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內分期攤銷。而會計制度規定,將開辦費在開始生產經營的當月一次計入當月損益。6.研究開發費用的差異

稅法規定,符合條件的納稅人發生的研究開發費比上年實際發生額增長10%以上的,其當年實際發生的費用除按規定據實列支外,年終經由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可再按其實際發生額的50%扣除應納稅所得額。增長比例未達到10%的,不得抵扣。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發生的研究開發費可據實列入當期費用,沖減當期利潤。

7.借款費用的差異

稅法規定,(1)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費用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費用支出,在不高于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

(2)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的納稅人為開發房地產而借入資金所發生的借款費用,在房地產完工之前發生的,應計入有關房地產的開發成本。

(3)納稅人從關聯方取得借款金額超過其注冊資本50%的,超過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而發生的費用,全額計入財務費用,沖減利潤。

8.廣告費用的差異

稅法規定,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費支出不超過其當年度銷售(營業)收入的2%,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后納稅年度結轉。糧食類白酒廣告費不得在稅前扣除。納稅人因行業特點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提高廣告費扣除比例的,須報國家稅務總局批準。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業務宣傳費(包括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在不超過其當年度銷售(營業)收入5%的范圍內,可據實扣除。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可全額計入營業費用,沖減利潤。

9.捐贈、罰款、贊助支出的差異

稅法規定,各種非廣告性贊助支出不得扣除;違法經營的罰款和被沒收的財物損失、各種稅收的滯納金和罰金不得作為扣除項目;公益救濟性捐贈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3%(金融保險業為1.5%)以內,準予扣除;直接向受贈人的捐贈不允許稅前扣除;對農村義務教育、中國紅十字會、公益性青少年活動等的公益性捐贈可全額扣除,(社會保障體系試點省份)對慈善機構、基金會的公益性捐贈可全額扣除。而會計制度規定,捐贈、罰款、贊助支出全額計入營業外支出,沖減利潤。

二、會計制度與稅法差異的協調辦法

會計制度與稅法產生差異有其深刻的歷史前景和理論根據。由于會計和稅法規范的經濟關系不同,這種矛盾的存在是客觀的。然而,從我國的現狀來看,這種矛盾是可以通過一定的辦法進行協調的,如果片面強調各自的獨立性,會產生較強的負面影響,所以我國應積極采取一系列具體措施對會計與稅法差異進行協調,具體有以下幾方面:

(一)相關政策制定部門應加強溝通

我國的會計制度與稅法制度的制定分別隸屬于不同的職能部門,會計制度的具體制定者為財政部門,稅法的具體制定者為國家稅務總局。他們在制定相關法規時應加強溝通與合作,財政部門在制定會計制度時,不僅要滿足會計報表的報送要求,還要盡可能滿足規范納稅基礎的需要;同時,國家稅務總局在制定稅收制度時,應盡可能與會計保持一致,使得納稅調整項目減少到最低限度,以減小實際征稅的難度。

(二)稅法應適當放寬對企業會計政策選擇的限制

會計政策是指企業在會計核算時所遵循的具體原則以及企業所采納的具體會計處理方法。隨著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和技術進步的加快,企業資產在實物形式上損耗和技術上的無形損耗都迅速增加。但是目前稅法對企業折舊年限和折舊方法的限制性規定非常嚴格,如規定機器設備的折舊年限為10年,折舊方法一律采取直線法。這些規定極不利于企業技術進步和增強競爭力,同時也增加了會計核算工作的難度。當然為了防止企業利用會計政策變更而達到調節納稅的目的,稅法可以規定當企業發生會計政策變更時,必須報請主管稅務機關批準或備案,并且一經確定在一定年限內不得變更。

(三)加強會計信息的披露和相互宣傳的力度

稅務機關應充分利用企業披露的會計信息,并且應加強會計制度的強制性信息披露要求,以提高稅務機關的稅收征管效率。同時我國還應加強會計制度和稅收法規在會計界和稅務界的相互宣傳力度,結合實際情況,把會計知識與稅法知識的培訓、宣傳納入日常工作,組織單位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人員、辦稅人員及廣大經濟工作者認真學習,搞好會計制度和稅法的宣傳工作,加深對會計制度和稅法的認識,為進一步深入貫徹會計和稅收改革與發展創造有利條件,以提高會計制度和稅收法規協調的有效性。

(四)會計制度盡量縮小會計政策的選擇范圍

會計政策作為企業財務揭示所選定的會計原則、會計處理方法和程序。企業組織形式及經營性質的差別以及發展階段的不同導致了不同的利益驅動情況,加之企業管理人員對企業會計政策的了解程度不同,企業會計人員的業務水平參差不齊、利益驅動取向不同、目的不同,使得會計政策的選擇情況千差萬別。而稅法對會計政策又規定得過死,必然與靈活的會計政策選擇產生矛盾,產生大量的納稅調整問題,在這種情況下,會計制度應盡量縮小會計政策的選擇范圍,規范會計所得與稅法所得的差異調整方法,簡化稅款計算。而對于眾多的非公有制小型企業可嚴格按稅法的規定選擇會計方法。

依法治稅論文范文2

論文關鍵詞:德育課 水晶球 激發興趣 聯系未來

傳說中有一種水晶球,它可以讓人們看到未來。每個人對自己的未來都是充滿好奇的,而現實中卻沒有這樣的水晶球。如果教師能利用課堂知識與現實的聯系,給學生提供一個可看到未來的水晶球,讓學生明白德育課所學內容不是遠離現實的,而是與自己實際生活以及未來工作密切相關的,那教學的效果自然會水到渠成,學生的學習興趣問題就會迎刃而解。

中職德育課教學中存在的問題與原因

中職德育課教學中存在的問題,表現在學生和教師兩個方面:

1.學生對德育課存在偏見和誤解

從學生層面來看,不少中職生對德育課存在偏見和誤解,對課程產生先人為主的厭煩情緒,極大影響了德育課的教育教學效果。通過長期觀察,我們可以發現:第一,中職學生對德育課重視程度不夠。認為上職校關鍵是要把專業課學好,因此,對德育課學習的積極性不高。有的學生甚至認為德育課都是一些空洞理論,今后沒有多大用;有的學生還認為課本上講的和社會上的事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學不學都無所謂。由于認知內驅力不足,實用主義傾向嚴重,所以學生根本不愿把時間花費在德育課學習上。第二,一些學生心態浮躁,目光短淺,德育課學習打擦邊球。中職學校實行開放式教學,學生群體情況復雜多樣,有部分學生純粹是為了拿個文憑,平時學習無動力、激情,考查、考試準備、復習不積極,根本不愿把時間花費在德育課學習上。

2.德育課教師在教學方法上存在問題

教師是課堂教學的靈魂,教師的教學工作決定并影響著德育課實效性。德育課教師在教學過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兩方面的問題:一是育人意識不強。教書育人是教師的天職,但在教學過程中,許多德育課教師更多的是從教學內容和體系上把握課堂教學,較少考慮如何通過課堂教學強德育實效性。二是教師的教學方法影響學生學習動機。學生能不能認真聽課并參與其中是影響德育課學習成敗的一個重要因素,而能不能讓學生有興趣聽課又跟教師講課有著密切關系。激發中職生學習德育課興趣的方法和途徑—送學生一個可透視未來的水晶球

要想提高德育課教學的實效,教師要針對癥結所在,積極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結合自己教學實踐,筆者認為最重要的一點是要改變學生對德育課的認識,讓學生看到所學知識的有用性,即在教學中注意把知識與現實尤其學生的未來聯系起來,送學生一個可透視未來的水晶球。

曾經有這樣一個故事:在一個郊區的玻璃廠里,幾個實習工人面對每天流水線式的切割雕刻玻璃的工作非常厭煩,他們覺得這份工作太一般,太單調,看不出有什么用處。他們的師傅知道了他們的心事,沒說什么,而是在周末帶幾個徒弟到城里玩。

汽車在公路上疾駛,很快進人了市區。街道兩旁不時閃出一幢幢高大的樓房,有幾幢樓房在陽光下反射出一種很亮麗的藍色、黃色或紅色。車上的幾個徒弟看著兩邊的風景,指指點點,非常開心,他們也注意到了那幾幢會發光的樓房。這時他們的師傅指著那些樓房說:“你們看,這些樓房為什么會折射出藍光嗎?是因為樓房的外部是用玻璃幕墻裝飾的,而制造這些幕墻的玻璃就是你們每天雕刻的玻璃!’川真的?”徒弟們興奮地望著那幾幢樓房,眼睛里有一種少見的光芒。

這時,汽車在一家醫院門前停了下來,兒個徒弟不明白師博來這兒做什么?看病嗎?師傅把他們領到醫院的嬰兒室外,隔著玻璃看里面:一張又一張小床,躺著一個個可愛的或調皮的或正在哭泣的小寶貝。這時,他們注意到屋里有一個還有一個透明的玻璃箱,里邊也躺著一個嬰兒?!澳莻€玻璃箱叫保溫箱,是專門為早產的嬰兒準備的。早產的嬰兒為什么要呆在玻璃箱里邊呢?因為那里邊是恒溫保濕的,可以最大限度保護嬰兒,讓他平安度過危險期。你們知道嗎,做這種恒溫箱的玻璃也是我們廠生產的!”“哦!原來我們生產的玻璃有那么多用處啊!”

從此以后,幾個徒弟的工作態度有了明顯的轉變,他們不在把工作視為苦差,而是一件很有意義的工作!

同樣的道理,如果教師在課堂上能有意識地運用美好的前景引導學生,創造機會,從不同角度,把學生所學德育課知識與他們的未來結合起來,讓他們意識到自己所做的一切對未來是多么重要,從而引起對當下所學內容的重視,相信課堂教學會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結合自己的教學實踐,筆者認為教師要想在課堂上結合所教內容恰當地聯系實際,引導學生看到美好的藍圖,激發學生學習的興趣,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1.熟悉情況,因勢利導

課堂上需要研習的知識內容很多,教師不可能將每一個知識點都與現實、與未來緊密聯系起來。這就需要教師上課前通過各種渠道了解學生的知識能力基礎、興趣愛好、課外閱讀等方面的情況,把握學生的思維動向。弄清楚了學生的所思所想,知道了學生關心的問題,教師的引導才具有針對性,也才能吸引住學生。當然,同一個知識點,不可能讓所有的學生看到希望,但至少能讓大多數學生看到希望。例如,對中專一年級剛人學的新生,我認為他們的情況一般可分為三種:一是對上職業學校存在偏見,認為自己不如上普高的學生,但是這部分學生非常想學有所成,知識能力相對較好;二是對自己的未來沒有規劃,很迷惘,走一步算一步;三是在初中時就對學習沒有了興趣,學習態度及行為習慣都相對較差。根據這些情況,我在他們進人新學校的第一節德育課上,首先讓學生明白職業學校與普通高中的異同,使學生理解了無論是接受那一種教育都能殊途同歸,最終都是為了成為一個合格的職業人,并展示報紙、電視報道等媒體材料,讓學生了解當前的就業形勢:有一技之長的中專生比有著??莆膽{甚至本科學歷的無特長學生更容易就業,幫助學生樹立信心。同時導人,我們現在要學的這門課就是如何讓你成功地成為一名職業人的課程,由此改變學生對德育課的印象,并激起學習這門課的興趣。

z.聯系實際,解除疑惑

教師在生活中要做有心人,不僅要掌握書本知識體系,還要注意它們在現實生活中的實際運用。當學生質疑課堂上學習的知識點沒用時,教師就可以旁征博引,用現實中的實例與他們共同進行探討。為此教師要注意在課堂上搭建一個和諧平等的對話平臺,使學生樂于參與。比如,我在講授“學習知識重要性”內容時,曾使用“貧窮的農家子弟因為發奮讀書,最終考取大學,并成功創業改變自己和家庭貧窮面貌”的例子。這時有一個學生當場反駁說:“我覺得讀書沒有多大用處,我家旁邊就有一個人今年還不到30歲,小學沒有畢業就出去打工了,現在在外面辦了工廠,今年春節回家還開了小汽車了!而許多比他文化程度高的人卻貧困的很!”我并沒有馬上回答,而是轉而把這個問題交給了同學:“請大家結合上述兩個例子來進行討論!各組組長把本組意見記錄下來,并形成本組結論?!边@一下班上可熱鬧了,大家紛紛發言,有支持那位同學觀點的,有支持教師的觀點的,而且每一組都對自己的觀點進行了論證。討論差不多了,我抓住時機再問:請剛才那位同學來說說你講的那位成功人士,是從事什么工作的?

“模具制造?!?/p>

“他天生就會嗎?”

“哪有天生會的,跟師傅學的嘛”

“哦!我知道了,如果他不學習也就不會,是吧”

“是,,

“所以學習很重要是不是?”

接著我繼續總結:“我們所講的學習知識,不僅僅是指學校教育,還包括社會教育,那位成功人士之所以成功,有兩方面的因素,一個是機遇,還有一個就是他肯鉆研愛學習,如果他不愛學習不肯鉆研顯然不能取得成功,如果他書讀的再多點,知識更扎實點,他的成就可能更大,那么我們現在應該怎么做?”

“好好學習”,同學們齊聲回答!

聯系學生的思想行為實際展開討論交流,使教學更具有針對性和說服力,能取得很好的效果。同時,調動了學生參與的積極性,引導學生反思,幫助學生形成了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3.榜樣示范,點燃希望

依法治稅論文范文3

論文摘要:面對“收入中心說”給稅收管理帶來的負面效應、征管質量考核中指標體系不夠完善以及納稅中報方式陳舊,稅源監控管理弱化,公平原則無法在稅務管理中得以體現等問題,如何進一步完善稅收考核指標體系,實行專業化環節管理,是稅收管理實踐中亟待解決的一個課題。

要建立起一個適應信息時代要求,符合“WTO”運行規則,具有中國特色的科學、嚴密、規范、高效的稅收管理體系,就必須要淡化稅收收入計劃任務管理,強化稅收管理質量考核,實現信息化支持下的專業化分工、流程化操作、環節化管理,推進依法治稅。本文將就如何改進我國稅收管理工作作一初步的探討:

一、完善稅收收入任務管理,逐步建立淡出機制

“WTO”運行規則,要求稅收注重體現一種“公平”與“中性”原則,強化依法行政,淡化稅收收人指標考核,正確處理好稅收收入計劃任務與“依法治稅”的關系,可采取以下改進措施:

1.增強稅收收入計劃的科學性。在確保稅收收入計劃任務時,要緊密結合經濟形勢的變化,科學預測稅源,改變現行的“基數增長法”,以市場資源的優化配置為原則,根據稅收收入的增長與GDP增長的相關關系,將GDP指標作參考,運用彈性系數法和稅收負擔率法,來科學合理地編制稅收計劃指標。

2.改變現行稅收計劃考核辦法,實現稅收計劃數量考核逐步向稅收征管質量考核的轉變,把是否依法治稅作為一項主要的考核內容。

3.避免稅收任務下達時的層層加碼,國家在下達稅收計劃任務時,應考慮了各種相關因素,應將其指標作為各級地方政府的參考性的指導性指標,盡量避免地方政府脫離實際,層層加碼,造成更多的負效應。

二、健全稅收質量考核體系,實行全面質量考核

順應依法治稅和信息時代的要求,現階段必須健全和完善稅收征管質量考核,實行全面質量管理,主要應采取以下幾點措施:

1.增加考核指標,擴大考核范圍,應制定屬于稅務機關職權范圍內,經過主觀努力可以達到的考核指標,如:增設“征管檔案管理合格率”“執法程序規范率”“執法準確率”,變“稅務登記率”為“稅務登記準確率”和“未登記處罰率”,改“申報率”考核為“申報準確率”及“未申報處罰率”考核。

2.簡化考核辦法,細化指標口徑,規范指標臺帳。要對各考核指標的取數口徑進一步細化,并在此基礎上進行統一,以體現一致與公平,同時根據各指標的不同,設計統一的標準化考核指標明細臺帳,便于考核時的人為操作,提高考核剛性,考核宜采取日常登記臺帳,季度生成指標,年度上級檢查的辦法。

3.提高各類數據采集與考核指標生成的科技含量,逐步形成信息技術條件下有效的考核指標體系,科學的指標考核辦法,公平的考核激勵機制,制定嚴格的執法責任追究制度,把征管質量考核與目標責任制考核結合起來。

三、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推進征管方式改革,實現稅收管理的信息化與社會化

目前,我國稅收征管方式與國際發達國家相比還較落后,稅收征管大多以手工操作為主,手工操作的缺陷就是成本高、效率低、稅收流失嚴重。借鑒國際先進經驗,結合我國目前稅收管理實際,筆者認為:在我國,應加快應用信息化技術,建立一套功能齊全信息共享的稅務管理信息系統,大力探索推行各級征收單位征管數據庫的集中,在市(地)范圍內建立起集中統一的征管數據庫,為稅務機關異地征收、納稅人異地申報納稅創造條件,從而便于獲取和掌握全面、正確的信息,實現正確決策,提高稅收政策實施的水準和質量。同時,在納稅人和稅務機關雙方,應加快辦稅和管稅手段、方式的改革進程。即與納稅人、金融機構進行了三方計算機聯網并通過互聯網和電話中繼線,在有條件的企業中推行了網上辦稅并對規模較小、不具備網上辦稅的企業甚至個體納稅人中推行Ic卡申報、軟盤申報和電話語音辦稅等多元化申報方式,使企業和個體戶只要上網、通過磁卡或撥打辦稅電話便完成申報、繳稅、政策咨詢、涉稅舉報等項事宜,開展多元化的申報方式,給納稅人辦稅極大方便,不僅可簡化辦稅程序,降低辦稅成本,而且使申報審核、稅款征收、受理咨詢等大量事務性工作,全部由計算機進行處理,減輕了稅務人員的工作量,也實現集中征收,極大地提高了稅收管理效率。

依法治稅論文范文4

[論文摘要]隨著我國對外貿易的發展,國際避稅在我國也日益盛行,主要的原因有稅法的漏洞,我國人才的缺乏,管理上的缺陷等等,這些問題引起的跨國避稅給我國帶來了極大的危害。在中國作為僅次于美國的第二大外商投資國家,而反避稅手段又遠遠遜于美國的情況下,我國在反避稅方面近幾年也做出了巨大的努力,頒布了很多反避稅方面的通知以加強人才培養,加強道德約束,加強管理,加強國際交流等等。 

  

 

一、國際避稅形式及特點 

 

(一)變更居民身份避稅法 

指一個國家稅收管轄權下的納稅人遷移出該國,成為另一個國家稅收管轄權下的納稅人,或沒有成為任何一個國家稅收管轄權下的納稅人,以規避或減輕其總納稅義務的國際避稅方式。他們采取不購置住宅、出境、流動性居留或壓縮居住時間等方法來避免成為任何一國的居民,以逃避稅收。 

(二)轉移定價避稅法 

轉讓定價是指有聯屬關系的企業法人之間,在相互舉借貸款、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和轉讓無形資產等經濟往來中,所制定的價格,也稱劃撥價格。這是目前跨國公司在世界范圍采取的一種非常重要的國際避稅方法。其基本作法是:高稅國企業向其低稅國關聯企業銷售貨物、提供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提供貸款時制定低價;低稅國企業向其高稅國關聯企業銷售貨物、提供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提供貸款時制定高價。這樣,跨國公司的利潤就可以從高稅國轉移到低稅國。 

(三)新的苗頭 

其一是境外中介機構,包括承接留學、法律、會計業務的機構在國內設立辦事處的有關征稅。由于這些業務所簽訂的合同定金較少,而營業收入主要在境外結算,國內行政機構往往只能按合同金額計稅,而無法得到這些機構在境外收到的、源于境內收入的資料,所以不能征得所有應繳稅款。其二是境外公司在境內舉辦會展的有關征稅。由于境外公司未在境內注冊,而在境內提供服務所得收入也多在境外結算,加上會展期短,國內行政機構無法取得收費明細表,進行依法征稅。 

 

二、跨國避稅在我國盛行的主要原因 

 

(一)政策法規不科學和不健全 

以分析我國目前的轉讓定價稅收制為例,我國采取了國際上通行的正常交易原則,規定了一套轉讓定價的調整方法,從表面上看,其在理論上和實踐上似乎已和國際慣例接軌。但是,面對錯綜復雜的轉讓定價的問題以及我國特有的國情,我國的轉讓定價稅制立法還是過于簡單,實踐可操作性較差。 

(二)管理體制的缺陷 

對轉讓定價問題的管理需要工商、計委、稅收、海關、外貿、商檢等多個部門分工協作,密切配合才行。然而在我國個部門之間“缺位”與“越位”的想象嚴重,導致有些監督管理項目部門之間相互撞車,有些監督管理項目又無人負責,形成真空。國外通過賄賂有關負責人員來達到少交稅、少交費的事情多如繁星,灰色交易猖獗。 

(三)人才的缺乏 

我國既欠缺企業經營管理人才,也缺乏專門的轉讓定價稅收管理人員。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由于缺乏同外商打交道的經驗,致使合營談判中中方讓步過多,一些不正當權益沒有竭力爭取,使實際支配權都在外放手里,從而使外商更容易實現轉讓定價。轉讓定價管理人員在對外商投資企業的查賬審計中缺乏熟練的技能,致使外商投資企業能輕易的避過稅務當局的查處。 

 

三、國際避稅的影響 

 

我國在國際避稅問題方面還存在其他一些問題,如信息的缺乏,思想上的誤區,國際稅收交流的缺乏等等,面對如此多的問題,在中國作為第二大外商投資國家(僅次于美國),反避稅手段又遠遠遜于美國的情況下國際避稅給我國帶來極大的危害。

(一)破壞稅收公平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在國際市場上,稅負公平是影響競爭勝負的一個重要因素,那些通過轉讓定價避稅的納稅人,由于其實際稅負低于一般正常稅負水平,因而獲得某種不正當的競爭優勢,這就違背了稅負公平原則,使那些誠實守法的納稅人陷于不利的競爭境地。而且,國家為了籌集足夠的財政收入,滿足國家開支的需要,不得不提高稅負或增設新稅,而加重了其他納稅人的負擔。久而久之,則會使避稅活動在社會上蔓延,使財政稅收蒙受更大的損失,最終將影響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 

(二)引起國際資本的不正常流動 

在跨國投資經營活動中,跨國納稅人往往利用關聯企業間的轉讓定價,控制企業利潤的流向以逃避有關國家的納稅義務,結果會造成國際資本流通秩序的混亂。這不僅損害資本輸出國的稅收利益,也使有些資本輸入國在這種情況下,為了維護自身利益,不得不采取外匯管制措施,限制本國資本的外流,從而對正常的國際資本流動產生消極的影響。 

(三)中方合資者、合作者的利潤被侵吞 

合資企業的利潤分配機制本身即構成跨國公司操縱轉讓定價的誘因。即使合資企業經濟效益顯著,外方母公司最多也只能從稅后利潤中按股權比例分得一部分,其余部分歸當地合作者。因此,跨國公司往往傾向于在合資企業最終利潤形成之前操縱各種內部化的資金轉移渠道,提前獲取收益,借此從合資企業中攫取比投資股權大得多的利益份額,導致中方投資者的利潤被轉移到海外而蒙受損失。 

 

四、對我國反避稅工作的建議 

 

(一)提高對反避稅的認知 

外商通過關聯企業間的業務往來,利用轉讓定價轉移利潤,規避稅收的現象如不有效遏制,任其繼續蔓延,就會從根本上動搖稅基,破壞公平稅負原則,不利于擴大開放,吸引外資。因此,開展轉讓定價稅收管理工作,是堅持依法治稅,維護國家權益的具體體現,有利于貫徹公平稅負原則,保護外商投資者的合法利益。 

(二)進一步完善稅收法規 

在現今法制社會,法律已成為約束人們主要行為的規范。從上面可以看到,我國在轉讓定價立法方面的缺陷,針對這些缺陷我們要逐個突破。 

(三)改革管理機制,加強部門之間的協作 

各級稅務機關要充分運用電視、報刊、廣播等輿論工具,從依法治稅的高度,大力宣傳轉讓定價稅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增強各級黨政領導及有關部門對開展轉讓定價稅收管理工作的認識;要主動向當地政府匯報,爭取黨政領導的支持;要主動與外經貿、海關、物價、工商、商檢、銀行、公安等部門聯系合作,共同維護稅法的嚴肅性,維護國家的稅收主權。 

(四)加強專業人員的培訓工作,確保人才穩定 

專職人員不僅要具備熟練的審計、查賬技能、較高的政策業務水平及高度的責任心,同時要掌握一定的國際經濟貿易知識,熟悉國際稅收、西方會計,具有一定的外語基礎。國家或企業應每年有計劃地組織舉辦業務骨干培訓,并逐步形成規模,經過專業培訓的人員,列入轉讓定價稅收管理人才庫管理。 

 

參考文獻 

[1]吳玉蓉,我國避稅與反避稅問題研究,科技創新導報,2008/14 

[2]楊田華,國際避稅問題初探,河南商業高等??茖W校學報,2008年1月 

[3]崔艷輝,試論國際避稅與我國反避稅法規的完善,商業經濟,2008年4月 

[4]張文春,避稅地避稅及其防范,涉外稅務,2007年11月 

依法治稅論文范文5

論文內容提要:財稅作為國民收入集中分配的主要渠道和經濟社會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過程中,必須堅持科學發展觀,加快財稅法制建設,深化財稅體制改革,調整財稅分配關系,加強財稅宏觀調控,充分發揮財稅的職能作用,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一、加強財稅法制建設應遵循的主要原則

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財稅法制建設的出發點和歸宿,在于充分發揮財稅職能作用,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此,現階段必須健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財稅體制,正確處理深化改革開放、確保社會穩定和經濟協調發展的關系,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奠定強大的物質基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財稅法制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應當遵循以下主要原則:

(一)法治原則

民主法治既是小康社會的本質特征,又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根本保障。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可為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強大的服務功能和法制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現階段我國必須推行依法治國的偉大方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依法理財、依法治稅是法治原則在財稅領域的具體體現,實施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偉大方略,也必須嚴格依法理財、依法治稅。在財稅領域堅持法治原則主要包括:一是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以加強依法理財、依法治稅為標志,加快公共財政收支法制建設,調整財政收支結構,增強公共服務功能,盡快健全完善財稅法律體系,為依法理財、依法治稅奠定重要的法律基礎,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二是注重運用法律手段,調整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關系,調整中央和地方財稅分配關系,調節社會經濟生活,強化財稅宏觀調控,加大對收入分配、社會保障等的調節力度。三是在財稅法制體系建設中,要根據輕重緩急,急用先立,當前加快財稅法制建設的重點,應當放在調整規范收入分配、健全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加強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制度上,從法治上促進小康社會全面建設。

(二)協調原則

協調是小康社會的一個重要標志,又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要途徑。落實科學發展觀,財稅法制建設必須在財經領域堅持協調原則:一是從其實現的目標來說,不應局限于以經濟增長為核心,而應落實科學發展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以經濟和社會可持續協調發展為核心,堅持“五個統籌”協調發展,建立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著力構建經濟與社會協調、人與自然協調的和諧社會。二是從其實現途徑來說,實現可持續協調發展的關鍵在于,注重生態環境保護、教育發展和科技進步,要將財稅宏觀調控的重點轉向社會公共服務,加大公共服務支出,強化公共服務功能,促進生態環境保護、教育發展和科技進步,以實現經濟和社會可持續協調發展。三是從加強財稅法制建設的整個體系來說,這是一個龐大復雜的系統工程,它由若干分系統組成,如財政收入系統、財政支出系統等,分系統下又有若干子系統,如財政收入系統由稅收收入系統、行政收費系統、國債收入系統等組成。不僅在整個系統內部,無論是母系統、分系統、子系統的各自內部,還是這些系統上下左右、互相之間都應是協調的,而且在財稅法律體系外部,它與其他法律體系也應是互相協調的。

(三)效率原則

效率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基石和內在要求。在公共收入方面,講求效率原則在稅收上體現為講求稅收效率原則:一是從資源配置來看,稅收要有利于提高社會資源的配置效率,使社會從可用資源中獲取最大的效益。二是從經濟運行來看,稅收要有利于市場機制的有效運行,盡可能保持對市場機制運行的中性影響,一方面政府征稅使社會付出的代價應以征稅額為限,另一方面不能超越市場調節成為影響資源配置的決定力量。三是從稅務管理來看,要降低管理費用,提高稅務效率,適當簡化稅制,節約征納費用,使既定條件下的稅收收益最大化。在公共支出方面講求效率,重點放在提高財政資源配置使用的科學性和合理性:一是由公共支出實現的資源總量在整個社會經濟資源總量中所占的比重,必須符合全社會資源合理有效配置的客觀比例性要求。二是在公共支出領域中,應當按照各種不同性質、不同類型的公共需要的客觀比例,合理分配財政資源,使財政支出與公共需要保持合理的比例。三是公共支出在使用時,要統籌兼顧,確保重點,兼顧一般,把有限的資源用在刀刃上,講求財政支出的使用效益。

(四)公平原則

公平既是小康社會的顯著標志,又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途徑。在公共收入方面,公平原則體現在稅收上應按納稅人的支付能力原則進行納稅:一是國家課稅應以納稅人的支付能力為主要依據,公平稅收負擔。二是不僅注重橫向公平,對支付能力相同的納稅人征收同等的稅款,而且注重縱向公平,對支付能力不同的納稅人課稅有所區別,支付能力低者少納稅,支付能力高者多納稅。這樣可使納稅人的稅收負擔相對均衡,還使個人收入在納稅后的邊際效用趨于相對均衡,緩解社會收入分配不公。在公共支出方面,講求公平原則主要體現在:一是公共支出的目的要體現政府為社會公共需要而向全體成員提供均等化的公共產品和服務,保證每個社會成員享受到同等的公共服務。二是財政轉移支付要以提供社會均等化公共服務的能力為主要目標,并以財政均等化服務能力的高低作為財政轉移支付的主要依據。三是要加大公共支出對低收入者社會保障的支持力度,扶持社會弱勢群體,促進構建和諧社會。四是公共支出在預算分配中盡可能做到公開透明、公正合理。

(五)適度原則

適度就是適時有度,正確處理各種比例關系。適度既是小康社會的內在要求,又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科學途徑。落實科學發展觀,必須按照客觀經濟規律要求辦事,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對于財稅部門來說,必須堅持量入為出、量力而行,堅持財政收支基本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不僅經濟社會發展速度、國家建設投資規模要適度,而且財稅收入、公共支出也要適度,科學合理處理好各方面的比例關系,堅持可持續協調發展道路。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財稅法制建設,強化財稅宏觀調控職能,既要考慮國家財政的承受能力,又要考慮企業和納稅人的承受能力,還要考慮資源和環境的承受能力。一是從國民收入分配來看,國家稅收負擔一定要適中,既能滿足財政支出的正常需要,又使宏觀稅負盡量從輕,減輕企業和納稅人的負擔。二是從生產建設來看,發展速度要適度,既要保持一定的增長速度,又要考慮資源和環境的承受能力,不能搞片面的發展、不計代價的發展、竭澤而漁式的發展。三是從建設規模來看,固定資產投資總額及其分配要適度,堅持量入為出、量力而行原則,堅持投資分配與國家財力相適應,嚴格控制發債規模和財政赤字,防止和化解財政風險,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加強財政法制建設的重點內容

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必須充分發揮財政的職能作用。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財政職能的范圍主要包括:一是有效配置公共資源,提供市場機制難以有效提供的公共產品和服務,包括行政、國防、義務教育、基礎科學、公共衛生、環境保護和基礎建設等。二是調節收入分配,運用財政政策工具,從宏觀上理順分配關系,調控收入分配,縮小收入分配差距,均衡區域公共服務水平,兼顧公平與效率。三是促進經濟穩定增長,實施對宏觀經濟調控的財政政策,調整產業結構,保證充分就業,防止通貨膨脹,促進經濟可持續協調發展?,F階段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加強財政法制建設的重點應當是:理順財政分配關系,加強宏觀調控職能,強化公共服務功能。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制定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關系法和財政轉移支付法,理順政府間的分配關系,構建政府間和諧的財政關系

理順財政分配關系,首先必須理順政府間的分配關系,特別是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額分配關系。

1.及時制定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關系法。一要按照集權和適當分權相結合的原則,合理劃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事權和財政支出范圍,中央政府主要負責全國性的事務,地方政府主要負擔地方性的事務。二要按照受益范圍原則、公平與效率兼顧原則,劃清由中央政府承辦的事務、由地方政府承辦的事務、由中央承辦地方協助的事務、由地方承辦中央資助的事務,在此基礎上明確各級政府的行政管理權限、經濟管理權限、科教文衛等事業發展方面的權限。三要按照財權、財力與事權相適應的原則,明確劃分中央財政、地方財政與事權相匹配的財權、財力,理順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的分配關系,確保各級財政正常履行相應職能和提供公共服務的基本需要。

2.抓緊制定財政轉移支付法。以財政公共服務均等化為目標,改革和規范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加大對中西部地區轉移支付的力度,擴大一般性轉移支付的規模,適當壓縮專項轉移支付的比例,在理順分配關系的基礎上,使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的分配關系規范化、法制化。

(二)制定公共財政法和財政支出管理法,優化公共資源配置,推動發展方式轉變

促進發展方式轉變,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是建設小康社會的物質基礎。為此,落實科學發展觀,需要制定公共財政法和財政支出管理法。

1.及時制定公共財政法。從總體上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公共財政框架,確定公共財政的適用范圍、基本原則,堅持五個“統籌”發展,理順財政分配關系,調整財政收支結構,促進財政職能轉變,加強公共服務功能,優化公共資源配置,特別要加大財政對科學、技術、教育和國民經濟薄弱部門的公共投入,為實施科教興國戰略、轉變發展方式創造良好的條件,促進經濟全面可持續協調發展。同時,增強公共財政的法定性和透明度,加強公共財政監督,促進依法理財、民主理財,加快小康社會全面建設。

2.抓緊制定財政支出管理法。一要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理念,明確財政支出管理體制,劃分財政支出管理權限,規范財政支出的方向范圍、原則要求、方式方法和監督管理,綜合運用財政支出、稅收、國債、財政補貼、轉移支付等財稅政策工具,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調整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公共服務支出,嚴格支出監督管理,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推動增長方式由低效粗放型向高效集約型轉變,加快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促進產業結構升級換代。二要實行依靠科技進步和自主創新的財稅傾斜政策,引導企業加快技術改造,提升技術水平和競爭力,大力開發和使用資源消耗低、污染排放少、生態環境友好的先進適用技術,實現速度質量效益相協調、人口資源環境相適應,真正做到又好又快發展。

(三)全面修改預算法,制定部門預算法和財政監督法,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扭轉收入差距擴大趨勢

理順分配關系,扭轉收入差距擴大趨勢是正確處理改革穩定發展關系的必要途徑。為此,落實科學發展觀,需要修訂預算法和制定部門預算法。

1.全面修改預算法。一要正確處理效率與公平的關系,按照國民收入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兼顧公平,國民收入再分配注重公平、兼顧效率的原則,理順預算分配關系,調整預算收支結構,通過預算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加大對“三農”、低收入部門和貧困地區的投入,運用財政支出、稅收、財政補貼、轉移支付等多種財稅杠桿,調節不同部門、不同地區之間過大的收入差異,著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促進由少數先富轉向共同富裕。二要將新的預算改革成果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精簡預算級次,提高預算效能,改進預算編制辦法。三要加強人大對預算的審批監督,明確預算調整內涵,加強預算超收收入使用監督,強化預算監督管理,嚴格預算約束,提高預算資金的使用效益。四要增強預算公共服務功能,加大對科教文衛、環境保護、社會保障等社會服務的公共投入,使人民群眾都能共享改革發展的巨大成果。

2.抓緊制定部門預算法。將部門改革的成果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明確部門預算的適應范圍、原則要求,將預算內外收支綜合起來,統一編制到部門預算中來,增強部門預算的完整性和科學性,嚴格人大對部門預算的審查批準,調節部門之間過大的收入差距,加強監督管理,增強部門預算的透明度,提高預算資金的使用效益,參加各部門、各方面全面持續協調發展。

3.及時制定財政監督法。明確財政監督的適用范圍、基本原則,規范財政監督的實施主體、主要內容和運行程序,加強財政監督管理,嚴格依法理財,強化財經法紀,整頓財經秩序,堵塞收入流失,嚴厲打擊非法暴富活動,堅決取締非法收入,從源頭上遏制違法亂紀活動,為促進社會長治久安和經濟全面持續協調發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環境。

(四)制定財政轉移支付法和財政補貼法,規范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促進公共服務均等化

改革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是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重要手段。為此,落實科學發展觀,需要制定財政轉移支付法和財政補貼法。

1.盡快制定財政轉移支付法。一要抓緊改革目前的財政轉移支付辦法,以公共服務均等化為目標,將“基數法”改為“因數法”,采用規范化、公式化的計算方法,測算出標準收入和標準支出及其差額,并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核定各地轉移支付的規模,健全規范轉移支付辦法,減少轉移支付的隨意性,提高透明度。二要在規范轉移支付辦法的基礎上,及時制定財政轉移支付法,促進財政轉移支付的規范化、法制化,逐步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三要逐步擴大財政轉移支付的規模,加大對中西部地區轉移支付的力度,提高中央對地方的一般性轉移支付的比例,適當降低專項轉移支付的比例,以加強地方政府自主使用財力的能力,增強欠發達地區財政的造血功能,促進區域經濟持續協調發展。

2.及時制定財政補貼法。抓緊改革財政補貼管理制度,劃分財政補貼管理權限,規范財政補貼的方向范圍、原則要求、方式方法和監督管理,調整優化財政補貼結構,加大對“三農”和中西部地區的補貼力度,嚴格補貼資金的監督管理,提高財政補貼資金的使用效益,促進欠發達地區加快發展。

(五)制定社會保障預算法和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法,促進社會保障制度的健全完善,切實保障群眾基本生活

健全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是維護社會穩定的根本保障,為此,落實科學發展觀,需要制定社會保障預算法和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法。

1.及時制定社會保障預算法。建立社會保障預算制度,加大公共財政對社會保障的傾斜力度,多渠道籌集和積累社會保障基金,適時開征社會保障稅,確保社會保障資金的穩定來源,促進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為基礎,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最低生活保障為重點,以商業保險、慈善事業為補充,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健全,同時加強人大對社會保障資金的審查監督,提高社會保障資金的使用效益,從根本上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確保社會穩定。

2.制定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法。建立社會保障資金管理制度及其社會救濟資金、失業救濟資金、職工養老資金、醫療資金、優撫安置資金等各專項資金管理制度,調整國家在社會救濟資金、失業救濟資金、職工養老資金、醫療資金、優撫安置資金等的籌集、分配、使用和管理的過程中所形成的社會保障資金收支管理關系,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確保社會保障資金的穩定來源,強化資金監督管理,保證社會保障資金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加強對弱勢群體的保護,促進社會長治久安。

三、加強稅收法制建設的重點內容

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社會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必須充分發揮稅收的職能作用。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的職能范圍主要包括:一是籌集國家財政收入,為鞏固國家政權,發展經濟建設和社會各項事業提供資金保證。二是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穩定和經濟全面持續協調發展?,F階段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社會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加快稅收法制建設的重點應當是: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緩和收入分配不公矛盾,加強環境保護和資源有效利用,促進發展方式轉變,促進稅制改革,調整稅制結構,強化服務功能。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修訂個人所得稅法,制定物業稅法和遺產與贈與稅法,加大對收入分配的調節,扭轉收入差距擴大趨勢

促進社會長治久安,必須公平收入分配,注重發揮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重要作用。為了盡快扭轉收入差距擴大趨勢,加大對收入分配不公的調節力度,落實科學發展觀,需要重點制定和修改以下稅收法律:

1.全面修改個人所得稅法。一要科學調整稅前費用扣除標準,以不能影響廣大納稅人的基本生活,特別是不能降低低收入者的生活水平為基本要求,完善稅前費用扣除辦法。二要實行綜合與分項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模式,將經常性、收入多的主要項目合并匯總計算,并課以超額累進稅率征收,加大收入調節力度。三要合理調整級距及其稅率,以適當減輕低收入者稅負、加大高收入者稅負為主要原則,扭轉收入差距擴大趨勢,緩和個人收入分配不公。

2.抓緊制定物業稅法。開征針對房產和其他資產合并征收的物業稅,將現行的房產稅、城市房產稅和土地出讓金等稅費合并集中起來,由企業單位和居民個人的房產保有者繳納,重點是多套房產保有者和豪華別墅保有者,加大對社會貧富懸殊、居民收入過大差距的調節力度,緩解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的矛盾。

3.及時制定遺產與贈與稅法。開征遺產與贈與稅,增強對繼承人繼承遺產而獲個人所得的調節,同時防止被繼承人生前通過贈與方式轉移財產非法避稅,摒棄不勞而獲觀念,倡導按勞分配、多勞多得,作為個人所得稅的重要補充,不僅加大對社會貧富懸殊、收入過大差距的調節,而且有效防止個人所得稅的流失,盡快扭轉收入差距擴大趨勢。

(二)制定資源稅法、增值稅法和環境稅法,促進資源節約使用,有效保護生態環境,轉變發展方式

促進經濟全面持續協調發展,必須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產業結構,有效利用資源,提高經濟效益,保護生態環境。為此,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全面持續協調發展,需要制定資源稅法、增值稅法、環境保護稅法。

1.盡快制定資源稅法。積極推進資源稅改革,抓緊制定資源稅法,建立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實行資源分類從價計征,促進資源節約利用和有效保護,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益。

2.抓緊制定增值稅法。積極推進增值稅轉型改革,在完善增值稅轉型試點辦法的基礎上,及時制定增值稅法,由生產型增值稅轉向消費型增值稅,提高企業的有機構成,加快企業設備更新和技術升級,促進企業技術進步。

3.及時制定環境稅法。盡快制定環境稅法,及時開征環境稅,促進生態環境保護,加快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加快改造傳統制造業,振興裝備制造業,加快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正確處理經濟增長與節能、減排、降耗和保護環境的關系,建立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機制,鼓勵企業在優化結構、提高效益、降低能耗、保護環境上下功夫,促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設。

(三)制定社會保障稅法,開征社會保障稅,促進社會保障制度的健全完善

經濟社會全面持續協調發展,必須保證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無后顧之憂。為此,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需要制定社會保障法,健全完善社會保障制度,開征社會保障稅,以嚴格規范的稅收征管辦法取代社會保障費征集辦法,切實保證社會保障基金的高效征收和穩定來源,促進社會保障制度的健全完善,有效保障社會保障資金的??顚S?,嚴格社會保障資金的監督管理,促進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使用,確保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

(四)制定稅收基本法,修改稅收征管法,促進稅制改革向民生傾斜,使稅收更好服務民生

稅制法制建設應當體現科學發展觀和統籌兼顧的要求,改變過去稅收偏重于增加財政收入而忽視調節社會經濟、分配功能的傾向,稅制改革要向民生傾斜,使稅收更加貼近民生、服務民生、改善民生。

依法治稅論文范文6

論文摘要:當前我國稅收管理體制與文化建設尚不健全,在稅收征納行為中存在著比較嚴重的“異化”現象。本文對征納行為“異化”的現狀、原因進行深入分析,才可根據實際情況提出較為可行的解決方案。

引言

稅收是政府為了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憑借政治權力,強制、無償地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形式。稅收作為籌集財政收入、調節經濟與社會資源分配的最主要手段之一,在經濟發展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當前我國稅收征納的過程中存在著不同程度的“異化”現象。

一、征納行為“異化”的現狀

稅收征納行為由兩個主體構成,其一為納稅主體,即為按照法律法規應該向國家繳納稅款的單位和個人;其二為征稅主體,即代表國家行使納稅權利的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據此,征納行為的“異化”可從以下兩方面進行討論:

(一)納稅行為“異化”

從納稅人角度來看,其“異化”行為主要表現為以下幾方面:

1.納稅人的納稅不遵從行為。納稅人的納稅不遵從行為指納稅人不按照法律法規繳納稅款。其中包括偷稅、漏稅甚至騙稅、抗稅等。僅以偷稅為例,2005年我國國有企業的偷稅面為50%,鄉鎮企業是60%,外資企業是60%,個人是90%。由此可見,納稅不遵從問題是普遍存在的。

2.對征稅人征稅不遵從行為的容忍。當前,征稅人征稅不遵從行為時有發生。但當征稅人侵害到自身合法權益時候,甚至有很多納稅人并沒有意識到這一點,能夠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納稅人更是少之又少。

3.對稅收違法行為不以為恥反以為榮。許多納稅人對于稅收違法行為不以為然,非但不認為征稅人和納稅人的稅收不遵從行為違背道德與法律,甚至認為其行為對于個體和社會有著積極意義。

(二)征稅行為“異化”

依法征稅應該是征稅人的天職,但是在征稅過程中征稅人行為卻出現了不同程度的“異化”:

1.征稅不遵從。有些征稅人在征稅過程中有意識或者無意識地出現一些偏差,其中既包括濫用稅式支出少征稅、征稅不及時等征稅“缺位”現象,也包括不該征稅多征稅、提前征稅等征稅“越位”現象,甚至有征稅人慫恿、唆使納稅人逃稅、騙稅。

2.服務意識缺乏。當前許多征稅人自我定位過高,沒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工作時態度比較惡劣、方式方法簡單。其限時辦理、一窗式服務等形式也表現出了較低水平,工作呈現低層次。

二、征納行為“異化”產生的原因

(一)納稅人方面

1.利益驅動:我國現行行政機制不盡合理,稅、費混雜,缺乏統一、合理的標準,且名義稅負較高,負擔較重。加之當前對納稅不遵從行為的處罰力度不高,對納稅人缺乏威懾作用,使納稅不遵從行為的成本過低。納稅人在高回報低風險的利益驅動之下往往存在僥幸心理,導致納稅不遵從行為的發生。

2.稅法知識缺乏。我國稅收法律法規比較復雜,而普通納稅人大多對稅法知識缺乏了解,在稅款繳納時有很強的隨意性。調查顯示有90%以上的中小型企業并沒有將稅收支出作為一項剛性支出,在沒有專業人員指導時,納稅人可能會在無意識中少交甚至漏交稅。

3.納稅意識薄弱。納稅人對違法行為存在效仿、從眾心理的出現,可以歸結為納稅人納稅意識的缺失。納稅意識的缺失使納稅人認識不到自身納稅不遵從行為的危害,從而對這種行為產生一種不正當的攀比心理。

(二)征稅人方面

1.征稅行為標準出現偏差。部分征稅人認為稅收任務的完成程度比依法征稅更為重要,因為稅收任務的完成情況是對征稅人員考評指標體系中占有很大比重,與征稅人的利益密切相關。而各地對征稅任務的分配不盡合理,往往與當地實際可以提供的稅收收入不一致,從而導致征稅人多征或少征稅。

2.征稅人的不健康心理。部分征稅人認為自身得到的利益、權利與其職責不匹配。稅務系統相對來說比較封閉,晉升機會較少,職位、職級缺少分級,從而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征稅人在缺乏激勵的的工作環境中難免出現一些心理失衡從而造成征稅不遵從。

三、征納行為“異化”的解決方案

(一)納稅人方面。

1.加大處罰力度。我國目前還在努力完善稅收法律法規,其中對偷、逃稅等違法行為應適當提高處罰力度,對納稅不遵從行為起到威懾作用。

2.提高納稅人法律意識。通過納稅人稅收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與普及,切實提高納稅人的法律意識,讓廣大納稅人真正懂法、用法,讓納稅人在自身合法權益受到危害時候能夠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同時也可以為依法治稅提供強有力的群眾監督基礎。

(二)征稅人方面。

1.增加激勵機制。在稅收機構設置方面可以考慮為稅收系統開辟“出口”,即為優秀的稅務機關工作人員開辟向其他政府機關或企事業單位的晉升通道。同時可以考慮在“職位”分配的同時設立“職級”制度,通過分級確定工作、福利等,對征稅人其到激勵作用。

2.提高隊伍整體素質。首先通過宣教、崗位培訓等手段,在提高征稅人業務素養的同時著力培養其服務意識,規范服務行為,定期征詢意見搞好服務監督,爭取以優質的服務感化、打動納稅人。

3.建立完善責任制度。責任制度的完善主要可以通過一下幾方面:一是全面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明確執法人員職責,規范執法程序;二是加強評議考核,建立科學、完善的評議考核體系,做到定性與定量相結合;三是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不履行職責或執法不當的行為人依法追究責任。

(三)其他方面。

1.高效用稅。在稅收的使用方面努力做到高效、透明,使征納雙方都能體會到稅收的積極意義,帶動稅收環境的好轉,優化整個稅收氛圍。

2.加強稅收文化建設。建設良好的稅收文化必須通過對稅法的宣傳進行。稅法宣傳不僅需要通過專項宣傳或者宣傳月的形式進行,更應作為一項長期的工作進行。此外,通過對“國學”的宣揚也可以提高征納雙方的稅收覺悟,減少“異化”現象的出現。

3.完善稅收制度。通過對我國稅收征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完善可以減少法律漏洞,并且通過法律體系剛性的增強來弱化稅收征納工作的彈性。同時加強監管的力度,使稅收“異化”現象沒有生存的土壤。

參考書目:

1.《稅收行為論》,阮家福,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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