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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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范文1

個人土地承包合同范本一甲方:(土地所有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 承包地共 12 塊,詳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期限從20xx年1月1日起到20xx年12月1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243元,在20xx年1月1日前將2年的承包費一次性結清,結不清自動取消此合同。每2年續簽一次,價格隨行就市,雙方協商定價。

四、結算方式:以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但不得改變農業土地使用性質,不得轉租他人,不得將甲方土地同他人換耕。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占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六、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國家、集體土地政策有變化等特殊情況,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期滿,如乙方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5、乙方如果違反了上面第五款協議,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土地承包合同范本二甲方:(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租賃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 的土地,共 畝。以每年每畝租金 500 元租給乙方,共計每年租金 元整。若三年后產生利潤,從第四年起租金按每年增加50元/畝,增至期滿為止。若種植失敗或未產生經濟效益,將維持每年500元/畝的租金不變。租賃期間除本協議規定的租金外乙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二、租賃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賃期限 10 年。租賃期滿后,甲方有意續租,乙方應以甲方續租優先。若乙方在經營期間,經濟效益差,可以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不得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

三、租金支付方式: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每年 500 元人民幣,租金采用每年一付方式,付租期定于每年 月 日,付當年租金。

四、結算方式:以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土地必須手續完備,無爭議,若出現爭議,甲方必須負責解決,否則作甲方違約處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籍口干涉或阻礙乙方的經營開發,在合同期內甲方擅自收回乙方所租土地。

六、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違反,如甲方單方終止合同的,甲方要補償乙方所投入的生產及管理成本外,還必須雙倍補償乙方所種作物的經濟價值;如乙方違約,已支付的承租款不予退回,所投入的生產管理費用甲方不作任何補償,甲方收回土地。個人土地承包合同書七、在合同期內,如遇土地國家政策征用的,甲方應在收回土地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征用時土地補償歸甲方所有,其他補償歸乙方所有。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協調補償等相關事宜。本協議自補償到位之日起自動解除。

八、租賃期內,甲、乙雙方的人事等相關變動不得影響此協議的執行。

八、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雙方遇到分歧應協商解決,若達成一致可另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土地承包合同范文2

簡單的土地承包合同范文一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本著平等、公平、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就土地承包的具體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內容:甲方愿將自己的位于 的復耕地共 塊(總計 畝)發包給乙方,由乙方承包經營管理,乙方自主決定承包地用途,甲方不得干擾。

二、土地承包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承包期滿后,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因土地、道路、水電需要修整,整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此免繳 年 月 日之前的承包費。)

三、土地承包價款:承包土地每畝每年 元, 畝地 年總承包款為 元整。

四、繳款方式:土地承包款以現金方式結算,分 次付清,第 次付款時間為 年 月 日;第 次付款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乙方不能按時交清承包款,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五、在承包期內甲方應給乙方提供經營方便,保證從風平公路到所包土地道路暢通,水路流暢,和本村村民享受同樣的水價和電價,不得干擾乙方經營。若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在承包期限內,如乙方的經營項目符合國家扶持及國

補政策,扶持資金與補貼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七、履行合同中如發生爭執,提請運城市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任何一方不得借故終止合同。

以上所有條款,甲、乙雙方均應自覺遵守,若違約應支付對方違約金10000元,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還應負責賠償。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鎮政府、村委會各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鎮政府(簽字蓋章):

村民委員會(簽字蓋章):

甲 方: (簽字)

乙 方: (蓋章)

年 月 日

簡單的土地承包合同范文二

發包人:武陟縣龍泉街道東馬曲村委會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現將東馬曲村東林場地一塊有償承包給乙方,為以后雙方共同執行本合同,特簽訂本合同如下:

1.本塊土地南北長116米,東西寬290米,折合面積50.46畝。

2.本承包期為30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后,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3.本塊土地承包價為每年每畝 元,合計: 元,每年元月1日繳清承包費。

4.在承包過程中,如遇國家租賃或征用,土地賠償款屬于甲方,地面附屬物賠償給予乙方。

5.甲方保證乙方、水、電、路暢通。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從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武陟縣龍泉街道東馬曲村委會

乙方:

年 月 日

簡單的土地承包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乙方同意將自己的部分土地承包給甲方,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畝數 。

二、承包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整。在承包期間與國家集體或個體征用,乙方有權收回,但地上一切附屬物為甲方所有。

三、承包費標準及交納的時間

甲方同乙方一次納承包費每畝貳萬元整共計 元,本合同在規定的租用期屆滿后,雙方如愿延長租用期,按周邊的地價經雙方協商后給予調整。

四、甲方在經營期間,不得私自在承包地挖坑起土,只準種植花木不得發展其它項目,平整土地時只能徑向平整,不能緯向平整,但乙方如需要建房挖土,甲方給以準許,經雙方協商解決。

五、全同到期同等條件下甲方優先續包,但交給乙方時甲方必須保證承包土地無草、無坑、無樹樁,經機械旋耕后交給乙方。為保證此項的屬實甲方在承包最后一年交納承包費時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受法律保護。

七、乙方無權干涉甲方用工,種樹期間乙方保證甲方挖土球。

八、甲乙雙方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土地承包合同范文3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 地共計 畝租給乙方,每畝每年 元,合計 元。

2、合同于xx年10月14日生效,2024年10月14日止。

3、乙方每年春節前將承包金交付甲方。

4、乙方在水電路方面享有本組村民同等權利。合同到期后,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5、乙方違約承擔銀行貸款利率兩倍滯納金,甲方違約承擔乙方實際損失兩倍的賠償。

6、合同到期,乙方將地交給甲方時保證土地能耕種。

7、承包期內乙方將土地轉包第三方時必須經甲方同意。

8、糧食直補歸甲方所有。承包期內糧食直補以外的項目資金歸乙方所有。

9、承包期內,乙方須甲方配合的甲方無條件配合。

10、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此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土地承包合同范文4

關鍵詞:土地承包合同 違約 責任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農村集體組織的成員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與其集體經濟組織之間簽訂的承包農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協議。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主要包括發包方、承包方的名稱,發包方負責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等。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包括書面合同、口頭合同、任務下達書,以及其他能夠證明承包經營關系的事實和文件。

一、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特征

1、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主體具有特定性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發包人只能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包括村內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村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能成為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發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簡稱《農村土地承包法》)第12條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發包;國家所有依法給農民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由使用該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小組發包。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人一般是農村集體的成員,其中包括本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也包括其他村集體的成員,或者是本村與他村集體的成員的聯合。在有些情況下,承包人也可以是非農村集體的成員。

從承包人的組成看,包括個人家庭承包、合伙承包、集體承包等。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應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不宜家庭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并應當簽訂承包合同。但是,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承包農村土地,本集體經濟組織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包權。

2、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客體的特殊性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客體是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依法由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的使用權。《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條規定的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是農村土地使用權的載體。

3、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具有長期性

土地是一種可以永續利用的生產資料。經營者只有擁有長期穩定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才有增加投入、用心養護、改善地力的積極性,從而提高土地生產力。由于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客體為農村土地,而農村土地的生產、開發周期都很長,故合同的期限一般也較長。短的幾年,長的十幾年,甚至幾十年,《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0條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延長?!?/p>

4、承包人依法取得的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

承包人對承包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范圍內的處分權?!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80條第2款規定:“公民、集體依法對集體所有的或者國家所有由集體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第81條第3款規定:“公民、集體依法對集體所有的或者國家所有由集體使用的森林、山嶺、草原、荒地、沙灘、水面的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薄掇r村土地承包法》第4條規定:“國家依法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長期穩定?!?/p>

二、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當事人的義務

1、發包方的義務

土地承包合同范文5

一、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的成因

1.由于基層組織的原因。一是基層組織執行黨和國家的土地承包政策不嚴格,從而引起糾紛。如有的隨意縮短土地承包期;有的強行收回農民的承包地高價發包等現象。二是有的基層組織干部以地謀私,在家庭承包過程中自己承包好地,在招標發包過程中發包“關系地”、“人情地”。

2.由于承包方原因。一是由于承包方不及時履行或者拒絕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而引起糾紛。二是由于承包期內發生合同未曾約定或者預料不到的特殊情況,如自然災害等情況。群眾要求變更合同引起的糾紛。三是承包方未經發包方同意擅自改變承包地用途引起的糾紛。

3.由于承包合同的不規范。一是有的土地承包采用的是口頭合同形式,權利義務約在口頭上,發生爭議后空口無憑,各執己見,產生糾紛。二是承包合同內容簡單,主要條款不全,權利義務不具體、不明確,一旦發生爭議,無法解決而產生的糾紛。三是有的因合同違反法律規定而造成的糾紛。四是合同違背公平原則而引起的糾紛。

二、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對策

1.協商。即當事人之間發生土地承包糾紛后,在自愿和相互諒解的基礎上,依照法律規定,直接進行磋商,達成協議,自行解決爭議。

2.調解。即當事人之間發生土地承包糾紛后,可以申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當事人在相互諒解讓步的基礎上,達成一致意見,解決糾紛。采取調解解決糾紛,必須是在當事人自愿基礎上進行,而且這種自愿始終貫穿于調解的全過程中,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對調解提出異議,當事人不愿意調解的,不能達成協議,調解即為失敗。雖然達成調解協議,但是當事人任何一方在履行調解協議過程中反悔的,也可以隨時終止履行,這種情形下調解也為失敗。

通過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糾紛是目前比較切實可行的途徑。村民自治的村民委員會熟悉本村土地承包情況,又具有權威性,由其主持調解,方便群眾,有利于糾紛的合理、快速調解。鄉(鎮)人民政府作為基層政權的組織,承擔了本行政區域的農村土地承包及合同管理工作,由其主持調解,尤其是解決農戶與村集體經濟組織之間的糾紛、不屬同一村的當事人之間的糾紛以及本地當事人與非本地當事人之間的糾紛時,更具有其它組織不具有的權威優勢。

土地承包合同范文6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條,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規定的承包期限屆滿,由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農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規定繼續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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