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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資人身份證明;
(三)企業住所證明;
(四)委托登記的出具投資人的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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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答以上問題,首先要明確的是個體工商戶可否轉型為個人獨資企業,這是解答以上問題的前提。《個體工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個體工商戶申請轉變為企業組織形式,符合法定條件的,登記機關和有關行政機關應當為其提供便利。由此可見,個體工商戶如果符合法定條件,是準許轉型為企業的。但是法定條件為何?《條例》中并未明示。不過據此《條例》規定,各地市均出臺了關于指導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的意見或者規定,這些規范性文件中不僅指出了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的條件,而且還對鼓勵扶持政策以及轉型的具體實務操作進行了明示,使得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在各地市平穩落地,成為現實。比如,《遼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的意見》提到,“個轉企”可以按照變更程序辦理,申請人應向工商登記部門提交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申請書。個體工商戶轉型為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的,允許繼續使用原登記字號。再比如,《寧波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的實施意見》中涉及扶持措施的規定明確提出為個體工商戶轉型提供行政許可便捷服務,文件規定:工商部門允許擬轉企的個體工商戶依法繼續使用原名稱中的字號;對申請轉型為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的個體工商戶,采用直接辦理變更登記的方式;工商部門在核發營業執照的同時一并核發個體工商戶轉型證明,為企業申請政策優惠及辦理其他手續提供便利。
由此可見,個體工商戶可以轉型為個人獨資企業,而且各地對轉型多持鼓勵和扶持態度,那么轉型后的房產過戶究竟為變更登記還是轉移登記呢?因個體工商戶在實踐中存在家庭經營和個人經營兩種模式,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責任,家庭經營以家庭財產承擔責任。但是介于個人規避風險的考慮,鮮有個體工商戶在登記時登記為家庭經營,且家庭經營的,轉型為個人獨資企業,與一人投資的個人獨資企業,主體明顯發生變化,此類登記為轉移登記爭議不大。故而本文僅就個人經營的個體工商戶轉型為個人獨資企業之后的房屋過戶問題進行探討。針對該登記業務屬于變更還是轉移問題,有觀點從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的主體資格角度闡釋,認為該類過戶應屬于轉移登記。因為個體工商戶在《民法通則》第二章公民(自然人)章節中加以規定,法律并未將其歸入企業、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的行列,因而在主體資格上應歸為公民行列。其主體與個人獨資企業有明顯不同。故而辦理房產登記時應作轉移登記處理。這種觀點的關鍵在于個體工商戶的主體資格認定,將個體工商戶劃歸“公民”還是“其他組織”是區分登記類型的鎖鑰。
筆者的觀點與上文觀點不同,認為該登記業務應為變更登記。理由有三:
其一,從個體工商戶的法律主體資格角度闡釋。筆者對個體工商戶的主體資格傾向于“其他組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條規定,《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其他組織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財產,但又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組織,包括:(1)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私營獨資企業、合伙組織;……(9)符合本條規定條件的其他組織。據此規定,個體工商戶雖未在此條中列舉,但第(9)條作為兜底條款為個體工商戶劃入其他組織創造了條件。個體工商戶同樣是合法成立,有雇員、組織和財產,不具備法人資格,滿足該規定的條件。且《民事訴訟法》規定,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即在民事法律關系中,其他組織應具有當事人主體資格,因個體工商戶的特殊性,其字號往往具有代表個體工商戶的身份屬性。同時,在民商事法律關系以及勞動法律關系中,均承認了個體工商戶字號的主體資格。比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十九條規定,在訴訟中,個體工商戶以營業執照中登記的經營者為當事人。有字號的,以營業執照上登記的字號為當事人,但應同時注明該字號經營者的基本信息?!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規定,勞動者與起字號的個體工商戶產生的勞動爭議訴訟,人民法院應當以營業執照上登記的字號為當事人,但應同時注明該字號業主的自然狀況。另外,在行政法律關系中,亦未明確界定個體工商戶的主體性質為“公民”抑或“其他組織”,因此涉及個體工商戶觸犯相關行政法律法規,需要進行處罰時則會產生選擇上的困難,而許多行政執法部門的做法往往是對個體工商戶按照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標準進行處罰,因為個體工商戶比之公民又有明顯區別,其作為經營主體倘若與公民同樣適用相同的處罰,明顯有失公允,違背公平原則。據此,宜將個體工商戶歸入其他組織行列。在個體工商戶轉型的實務操作中,需對個體工商戶進行名稱預先核準,盡量保留原字號,實質上亦是一直延續,只是組織稱謂及形式發生了變化,應采變更登記為宜。
其二,從實務中各地的具體操作不難看出,各地市對個體工商戶轉型為個人獨資企業多采用直接辦理變更登記的思路,對原個體工商戶的字號予以保留,核發“個體工商戶轉型證明”,申請轉型的個體工商戶持此證明辦理其他手續。同時,原個體工商戶的檔案與轉型后的個人獨資企業檔案作并檔處理,以保持主體檔案的延續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的意見》第二十二條規定,相關部門根據個體工商轉型證明等有關材料,對其相關事項提供便利,涉及的審批事項和過戶手續,各部門采取變更程序辦理。同時,對于個體工商戶和轉型后企業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的劃轉,如果投資主體、經營場所、經營范圍基本不變的,免征契稅和免收交易費。由此可見,各地市對于個體工商戶轉型的態度是扶持和鼓勵,對于涉及的相關業務予以便捷辦理,顯然,變更登記比之轉移登記要更為簡捷高效,符合宗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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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一人公司 法律界限 利弊 制度完善
中圖分類號:D922.29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1)06-079-04
一、一人公司的概念及分類
2005年10月27日通過,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訂《公司法》完全確認了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比較徹底解決了公司設立中有的股東愿意獨立投資并獲得有限責任安全利益的問題,也解決了一人公司設立后由于股權轉讓使得全部股份集中于一人之手于法相悖的問題。這是我國《公司法》的歷史性進步。一人公司法律地位在新《公司法》上的確立,并不是說我國此前不存在這種公司形態,事實上,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中,一人公司早就存在,以及出現了大量的法律糾紛。但由于立法上的一些缺陷,給司法實踐帶來了許多困難。《公司法》對此進行的修正對一人公司制度的完善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起了促進作用。筆者對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與一般有限責任公司、個人獨資企業的法律界限,一人公司制度的弊端以及完善制度等方面談些粗淺的看法。
1.一人公司的概念?!豆痉ā返?8條第二款規定: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1}
2.一人公司按照不同的標準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型。(1)從真實含義來講,可以分為形式意義上的一人公司和實質意義上的一人公司。形式意義上的一人公司是指該公司設立時出資人即為一人,或設立時出資人為二人或二人以上,但在存續過程中,由于出資和股份的轉讓、繼承、贈予等原因導致原有股東只剩下一人的公司。前者稱為設立時的一人公司,后者稱為存續中的一人公司,這兩種情況又常被學者們稱為原生型一人公司和繼發型一人公司;實質意義的一人公司則指形式上公司的股東為兩個以上,但實質上只有一個人為公司真正的股東,其他股東都是為滿足公司法的規定而持有一定股份的掛名股東。{2} (2)依一人公司股東身份的不同,分為法人一人公司和自然人一人公司。法人一人公司又可分為國有獨資公司和非國有法人獨資公司。自然人獨資公司系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設立的一人公司,這是最傳統意義上的一人公司。這種公司形式將企業主的投資和其他個人財產分離開來,以有限責任的方式,最大限度的降低了投資風險,因而大受企業主們的青睞。(3)依據公司形態的不同,分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一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規模相對較小,大多為中小企業,大部分一人公司尤其是原生型一人公司多屬于此種類型。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中的一人公司相對較少,其中,大部分是繼發型的一人公司。根據個別國家的法律可以設立原生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但絕大多數的國家都不允許設立原生型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我國《公司法》確認的一人公司的性質只有有限責任公司一種。
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與一般有限責任公司、個人獨資企業的比較
1.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殊性。我國《公司法》所說的一人公司雖然屬于有限責任公司,但不同于傳統意義上的有限責任公司,是屬于有限責任公司的一種特殊形態,它有自己的獨特性,其特殊性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1)一人公司最顯著的特征就是它的股東人數僅有一人,章程由一人股東制定。這說明一人公司欠缺社團性,{3}而傳統公司法堅持公司的本質是社團法人,要求至少有兩人以上組成。(2)一人公司的股東只有一人,所以不設股東會。其內部機構的組織模式不像傳統公司。(3)一人公司的全部出資或全部股份均由一個股東所有,而傳統意義上的公司的全部出資或全部股份由所有股東共有。
2.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與一般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修正后的《公司法》用了一個小節,七個具體條文,對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管理做了特別規定。不過,從《公司法》第五十八條的精神來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仍屬于有限責任公司,在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應當適用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規定。這表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不同于一般有限責任公司的特殊性。其特點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在主體方面。一個自然人或者一個法人可以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但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且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再投資設立另一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而法人型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則不受此限。一般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是自然人或者法人,都可以再投資設立另一個新的有限責任公司。(2)在注冊資本方面。新《公司法》的重大變化之一就是將舊《公司法》嚴格法定資本制改為較為寬松的法定資本制,{4}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除另有規定外,統一降為3萬元,同時實行認繳資本制。但是,相對于一般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規定則嚴格的多,實行的仍是嚴格的法定資本制,注冊資本也比設立一般有限責任公司要高,為10萬元,同時實行實繳資本制;而一般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分期繳納出資,且只要兩年內交足其認繳的資本即可,而對于投資型公司五年內繳足即可。(3)在公示制度方面。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中注明是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并在公司營業執照中載明。而一般有限責任公司沒有這方面的要求。(4)在公司體制方面。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由股東本人制定,公司不設股東會,一人股東享有股東會的全部職權。而一般有限責任公司的章程由所有股東共同制定。(5)在公司的法人人格否認方面。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這就是對公司法人人格的否認。而《公司法》明確規定一般有限責任公司是具有法人人格,它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法律并未規定否認它的人格方面的制度。
3.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與個人獨資企業的法律界限。
(1)法律地位及適用法律不同。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5}且依據《個人獨資企業法》調整和約束,是業主制企業,不是企業法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依據《公司法》設立、調整、約束和規范運行,具有完全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依公司法理,一人公司有自己獨立的財產,以自己的內部組織機構完成經營管理活動,承擔有限責任。一人公司與一人公司的股東是兩個不同的法律主體。
(2)投資主體不同。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主體是一個中國公民(外商獨資企業不適用本法)。{6}一人有限公司是由一名自然人股東(也可以是外國人)或一名法人股東投資設立。
(3)設立的法定條件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的一種特殊形式,股東對公司的全部債務僅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為防止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原則以逃避債務,新《公司法》對其規定了較為嚴格的設立條件和程序:{1}投資人出資最低限額不同。根據新《公司法》第五十九條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股東應當一次性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數額,不得延期或者分期繳納。股東繳納出資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而《個人獨資企業法》對投資人向個人獨資企業的出資,則沒有最低限額的要求,且不需要經法定驗資機構驗資。{2}投資人出資方式不同。根據新《公司法》第二章第一節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股權、債權、探礦權、采礦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股東以多種方式出資的,其中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的30%。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而《個人獨資企業法》對投資人向個人獨資企業的出資方式、種類、期限均沒有作任何限制。{3}兩者的法定登記手續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必須制定公司章程,并依法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直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范圍,但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而《個人獨資企業法》則沒有要求投資人制定企業章程,設立個人獨資企業只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交設立申請書、投資人身份證明和生產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即可。
(4)承擔的法律責任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與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在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的承擔上均有本質區別。{1}承擔的民事責任后果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具有完全的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責任能力,股東僅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清償責任,通常不會牽涉到股東的其它個人財產,經營風險較小。但是,為防止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有限責任原則,以保護債權人的利益,新《公司法》第六十四條明確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而個人獨資企業不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不具備法人資格,投資人以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清償責任。{7}《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一條明確規定:“個人獨資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投資人應當以其個人的其它財產予以清償。”{8}而且,《個人獨資企業法》第十八條作出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其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應當依法以其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9}{2}承擔的行政責任尺度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構成行政違法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等相關行政執法機關有權依法對其作出罰款、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對其中一些違法行為罰款數額可達到50萬元;而《個人獨資企業法》對個人獨資企業所設定的行政法律責任較少,各種行政處罰的罰款最高數額也僅為5000元以下。{3}承擔的刑事責任風險不同?,F行《刑法》分則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中專節規定了“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其中對有限責任公司及其股東設定了虛報注冊資本罪、虛假出資和抽逃出資罪、欺詐發行股票和債券罪、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妨害清算罪等罪名;而對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則沒有設定上述罪名。根據我國刑法“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的罪刑法定原則,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所承擔的刑事法律責任風險比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要大得多。
(5)財產所有權不同。新《公司法》第三條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眥10}據此規定,股東出資后,其用作出資的財產所有權即與股東私人財產相分離,轉為公司所有的財產,由公司享有法人財產所有權,并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股東不能再獨立、直接支配相關的出資財產,只能通過行使股權的方式對出資財產實施動態利用;而《個人獨資企業法》第十七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對本企業的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其有關權利可以依法進行轉讓或者繼承?!?/p>
(6)機構設置和人員任職資格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雖然不設立股東會,但應依法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并明確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設董事會的,則應當設一名執行董事; 不設監事會的,則應當設一至二名監事。而且,新《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對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的任職資格作出嚴格限制。而《個人獨資企業法》對個人獨資企業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以及經營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沒有作出強制性要求和限制,投資人可以自行管理企業事務,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負責企業的事務管理。
(7)解散清算程序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由股東組成清算組清算。股東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清算組應當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期限通知和公告債權人。清算結束后,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經清算,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則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公司破產;而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后,由投資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投資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并于15日內到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解散清算結束后,原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償還責任,但債權人在5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要求的,該責任消滅。{11}
(8)法定權利限制不同。新《公司法》第五十九條規定:“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12}此外,根據新《公司法》第十五條規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如:合伙企業的合伙人);{13}而《個人獨資企業法》對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則沒有這方面的限制,個人獨資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經營需要設立相應的分支機構。
(9)承擔的稅收義務不同。首先,個人獨資企業的稅收管理相對寬松,對建賬要求較低;而對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要求則嚴格得多。其次是涉及的所得稅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及其股東需分別就其公司所得和股東分取的紅利分別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根據《國務院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征收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發[2000]16號)的規定,從2000年1月1日起,不再繳納企業所得稅,只對投資者個人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并且《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也明確規定個人獨資企業不適用本法。因此,對個人獨資企業只對其征收個人所得稅。但是由于一人公司與其股東是兩個不同的法律主體,在納稅時將一人公司與其股東分別對待,即對一人公司征收企業所得稅,再對股東分得的稅后利潤征收個人所得稅,實行雙重征稅。
三、我國一人公司制度的利弊分析
1.一人公司之利。首先,一人公司的內部結構簡單,經營機制靈活,運行效率高。傳統公司結構復雜,經營機制不靈活。而“一人公司”組織結構簡單,既不存在股東大會和董事會,只有一個股東,所有者與經營者合一,也不存在成本,更不存在所有者與經營者目標函數的差異,決策迅速靈活,能夠應付復雜多變的市場需求。其次,一人公司的確立有利于人力資本價值的實現,激勵科技創新。“一人公司”的知識產權可以作為投資入股等規定,主要是鼓勵有科學技術和管理經驗的知識分子創業。在“一人公司”里面剩余控制權與剩余索取權是匹配的,責、權、利相統一,其技術創新不存在“搭便車”現象,新產品的開發和企業的業績就是投資者和經營者集于一身的科技人員人力資本價值的體現。這樣就能夠激勵他們進行科技創新。
2.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制度存在的缺陷。一人公司有其存在的根基和重要的價值,但同時它的弊害也是顯而易見的。很顯然,一人公司的弊害實則是對法人制度中原本確立的利益平衡體系的一種破壞,最嚴重的莫過于對有限責任制度的合理性構成了威脅。{14}(1)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的門檻過高。與傳統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的條件相比,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的門檻要高出很多。諸如法律規定一個自然人只能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作為唯一股東不能再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法律對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出資額規定要求過高。法律規定對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出資方式規定得過于嚴格等等。(2)一人有限公司內部組織機構設置還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一人公司缺乏科學的決策機制。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都有科學的決策機制,不僅設置有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而且還設置有權力機構、決策機構、執行機構、監督機構,這些機構之間相互制衡、協調運作,從而保證了決策的科學性和民主性。而“一人公司”中只有一個股東,所有者與經營者集于一身,不可能設立股東大會和董事會。(3)一人公司內外監督力度不夠。我國公司法對一人公司雖然設立了監事,但是由于單一股東的存在,監事也很難發揮作用。雖然規定了嚴格的登記和書面記載制度,但是未規定對一人公司的經營活動設立必要的公示制度,{15}以備公司的債權人、其他相關人以及相關監督部門對其進行監督。也未對一人公司外部監督機構作出明確規定,導致外部監督薄弱。
(4)對債權人保護不利。在公司股東只有一人的情況下,一人股東可以“為所欲為”地混同公司財產和股東個人財產,將公司財產挪作私用,給自己支付巨額報酬,同公司進行自我交易等諸多的混同,使相關人難以搞清楚與之交易的對象是公司還是股東個人,而在有限責任的庇護下,使公司財產有名無實。一人股東仍可隱藏在公司面紗的背后而不受公司債權人或其他相關人的追究。這就使公司債權人及其他相關人承擔了過大的風險。
四、完善一人公司制度的幾點看法
⒈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要求應降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設立門檻過高,這樣不利于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的規范化。如一人公司設立時,注冊資本要求很高,所以投資者們寧愿湊足法定人數設立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而不設立一人公司,這樣社會上仍然會存在大量的實質意義上的一人公司,并引發的經濟問題,難以實現一人公司合法性的立法目的。另外,對有條件的允許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設立的一人公司設立新的一人公司,這樣有利于規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完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制度,更好的促進經濟的發展。
⒉完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內部組織機構。一人有限公司因其股東只有一人,所以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組織機構不能照搬傳統意義上的公司的組織機構。首先,法律應明確規定不必設立董事會。公司法對此沒有明確的規定,其實,一人公司也沒有設立董事會的必要。由一人股東兼任該公司的唯一董事即可,如果要再設立董事會,肯定外聘懂事,這樣不但會分散公司的經營權利,還會增加不必要的人事成本。其次,一人公司應強制設立監事會,并應對監事的任命作出明確的規定。如果一人公司未設立監事會,由于公司內部缺乏監督機制,若僅靠政府權責機關負完全監督責任,則可能引發的經濟問題絕不是政府所能完全控制的。所以,立法上不能完全適用有限責任公司對監事會設立的任意性規定,而應采取強制設立措施。當然,監事人員和一人股東必須堅持分離。
⒊加強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財務會計制度。建立嚴格的公司財務制度,加強對一人公司的財務監督,嚴格禁止自我交易,杜絕公司的財產與股東的財產發生混同。既然一人公司屬于法人的一種,其財產就必須獨立,且嚴格和個人財產分離。在一人股東主觀上有惡意,濫用了公司人格來規避債權或其他責任的時候應當適用法人人格否認,讓一人股東承擔無限責任,而判斷一人股東主觀上是否惡意濫用了公司人格的依據就是對其財務的監督,而這就必須建立嚴格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完善我國財務會計制度的主要途徑有:首先,加強內部財務管理,要求公司的每一筆業務必須登記在冊,避免暗箱操作。其次,建立基本儲備基金制度,充分發揮銀行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監督作用。公司必須將一定款項存到指定銀行,如果公司資金在運營過程中減少到某一下限時,授權銀行對該款項予以凍結。最后,工商、財政、審計及有關政府部門要加強對一人公司財務的監督,主要是強化年檢制度,嚴格劃清公司財產與股東個人財產的界限。
⒋完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我國《公司法》第六十條只是規定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在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時,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16}這只對一人公司財產與股東個人財產發生混同時可以對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人格進行否認,至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濫用公司法人人格,利用公司有限責任制度規避法定義務或逃避侵權責任的情形以及在何種情況下可以援引公司法人人格否認理論,我國公司法都未做規定。所以,筆者認為,應從立法上對如何適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認理論的具體情形做出更為詳細的規定。
注釋:
{1}引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八條
{2}王保樹,崔勤之.《中國公司法原理》[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6.p127~129
{3}[日]中國誠.全訂會社法詳論[C].下卷.1018
{4}亦有學者認為我國新公司法的資本形成制度為折衷授權資本制。參見:龍翼飛、何堯德《我國公司法最新修訂評析》,對此種觀點,筆者持保留意見,因為法定資本制并不排除分期繳納,目前我國實行的是較為寬松的法定資本制。參見趙旭東著:《企業與公司法縱論》,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44~249頁,此書對三種資本形成制度有詳細比較
{5}引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二條
{6}引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四十七條
{7}引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四條
{8}引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一條
{9}引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十八條
{10}引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
{11}引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二十七條
{12}引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九條
{13}引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五條
{14}周延.一人公司之利弊及其立法思考[J].學術論壇,2003(3)p43~44
{15}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
{16}引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條
個人獨資企業申請書范文4
《論民營企業的法律服務》正文…………………………………………………2
一、民營企業的發展現狀…………………………………………………………2
二、民營企業法律服務的宗旨……………………………………………………3
三、搞好民營企業法律服務的意義………………………………………………3
四、搞好民營企業法律服務初探…………………………………………………4
1、立項方面的法律服務……………………………………………………………4
2、經營模式的選擇…………………………………………………………………4
3、企業組建中的法律服務…………………………………………………………5
4、企業運行中的法律服務…………………………………………………………6
五、搞好民營企業法律服務的幾點建議…………………………………………8
注釋…………………………………………………………………………………8
參考文獻……………………………………………………………………………9
論文摘要
盡管我國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占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它是國民經濟的支柱,代表著國家的技術和經濟實力。但作為非公制經濟的民營經濟是目前拉動中國經濟增長的重要力量。民營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如何最大限度地發揮民營企業的靈活、高效的運行機制,為繁榮市場,增加就業崗位,增加社會財富貢獻其力量。這就有必要搞清民營企業的現狀,摸索出企業發展規律。由于民營企業在我國發展起步低、基礎差,就存在著一個成長、發展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如何引導民營企業一開始就踏入正規,走上正常的經營之道。法律服務就必須跟得上,從項目立項、企業經營模式、企業組建,特別是企業在運行中,有關勞動關系、環保、知識產權等方方面面搞好法律服務,法律服務本著防范糾紛、超前控制的宗旨,把“超前、務實、至誠、優質”作為法律服務理念,搞好企業全過程法律服務和企業合同系統管理服務,有效地保障企業的合法權益,有效地預防疏漏,避免糾紛。本文就如何搞好民營企業的法律服務作以下理論探討,愿為民營企業的發展貢獻一份力量。
黨的十六大報告明確提出:“各種形式的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從近幾年的中國國情看,盡管國有經濟是國民經濟的支柱,代表著國家的技術、經濟實力,作為非公有制經濟的民營企業仍是拉動中國經濟增長的重要力量。民營企業是從國有企業改制過程中產生的“黑馬”,其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日益顯得重要。據統計,沿海發達地區,民營企業以前所未有的規模從數量上年年遞增,質量上也是有目共睹,民營企業越作越大,對社會的貢獻日益明顯。民營企業以她靈活、高效率的姿態活躍在市場經濟中。民營企業成為增加就業崗位的重要渠道。國家和集體從業人員在銳減的同時,民營企業平均凈增加300多萬個工作崗位,緩解了社會就業壓力,為穩定社會做出了貢獻。隨著民營企業的發展,這一趨勢更加明顯。同時,民營企業是推動市場化進程的重要力量,民營企業利用其機制靈活的優勢活躍在大企業尚未涉足的領域。民營企業的經營活動勢必推動國民經濟市場化進程。再者,民營企業也是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依托。隨著經濟的發展,股份多元化,建立規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這對國有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具有決定性的作用。
一、民營企業的發展現狀
“放手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和資本的活力竟相發展,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涌流?!边@是黨的十六大報告中的經典詞句。黨的十六大同時提出:“要鼓勵一部分通過誠實勞動、合法經營先富起來,一切的勞動收入和合理的非勞動收入,都應該得到保護”這一論斷預示著我國民營經濟進入快速發展的新階段。
經濟學專定認為,民營不足一個所有制概念。民營是以經濟主體的不同來定義的一個概念,重點應突出一個“營”字,民營經濟包括的范圍,大體上相當于非國有經濟,但比非國有經濟的概念的外延還要寬。因為國有經濟可以采了民營的形式,實行民營,在所有制不變的情況下,采取由私人或民間機構來租賃承包、委托經營國有企業。
民營企業是中國經濟必不可少的角色,它有很大的生存空間和發展潛力,一是商業的勞務性適用民營企業的自主管理。二是企業的組織性和分散性適應民營企業的獨立經濟,讓商業的運行方式、經營方法、行業特色等比較適于民營企業的產權結構和機動靈活的機制。因此,民營企業必須在市場浪潮中不斷受到沖擊、淘汰、兼并、聯合、連鎖,從而涌現出上規模、上檔次、組織化程度高和科技含量高的實力型民營企業。
實踐證明:民營經濟正成為國民經濟的新的經濟增長點、活力源。主要表現在:一、民營經濟是新的經濟增長點。二、民營經濟是我國經濟發展的活力源。三、民營經濟是繁榮市場,增加供應的主力軍。四、發展民營經濟是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渠道。五、發展民營經濟是改善地方面貌,建設新興城市的重要依托。六、發展民營經濟,有利于調整國民經濟結構。七、民營經濟是實現科技進步、技術創新的一個重要依托。八、它是解決業就問題的重要渠道。九是有助深化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的改革。十、民營企業會成為出口創匯的主力軍。十一、可為國家稅收做出生重要貢獻。十二、它將對于我國經濟體制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換起很大的促進作用,可以說:民營企業的發展是中國可持續發展的一個希望所在。
二、民營企業法律服務的宗旨
從計劃經濟轉入市場經濟的過程。民營企業作為新生事物固然需要社會方方面面的理解、幫助和引導,有的民營企業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利用政府的優惠政策把企業做大做好,但好景不長,有的甚至曇花一現,究其原因,是與民營企業的經濟理念、管理體制、決策體制分不開。作為民營企業的法律服務者,首先要考慮企業的社會效益,這是積極的一面,是主流,大方面。然后再考慮如何使民營企業逐步納入正軌,步入良性循環,這是速度的問題。民營企業這輛經濟快車,只有速度顯然是不行的,方向正確才不至于失去控制、傾覆,民營企業“鐵本”片面追究經濟效益,不顧國家的整體利益,頂風立項,和地方政府一起欺上瞞下,違規侵占農田,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最后,業主被依法刑事拘留,巨額資金浪費,造成人財兩空的局面。這個教訓不能不說是深刻的,作為民營企業的法律服務在企業運行之初就做好服務,及時敲響警鐘就不會造成失敗的局面??梢?,法律服務在民營企業的運行中的作用不可小視。
三、搞好民營企業法律服務的意義
民營企業作為市場經濟的重要參與者,其民營企業要規范化,首先是必須搞好其法律服務。這樣才能使其成為市場經濟的活躍元素,這對當前的國有大中企業的改制與發展起著重要依托的作用。民營企業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機構,就為今后參與國有企業的重組,從而實現股份多元化,促進政企分開,建立規范的公司法人治理機構,這對國有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具有決定性作用,民營企業還是推動市場化進程的重要力量,由于民營企業的積極參與國有大企業尚未涉足的領域,使得這些領域的競爭更加充分,市場更加靈活。
四、民營企業法律服務初探
1、如何搞好民營企業的法律服務呢,作為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是首要目的。民營企業由于立項沒有象國有企業、集體企業那樣主營機營把關,有企業管理方面的人才優勢,民營企業的立項往往是企業主依靠個人的市場感覺,況且有些項目雖好,經濟效益可觀,但不符合環保要求,有的不符合當時的產業政策,因此作為企業的法律提供者出具一份既符合產業政策又符合法律的法律意見書尤其顯得重要,如國家三令五申下馬的“五小”項目,企業主如何片面追求經濟效益不顧政府的產業政策,匆匆上馬,其結果可想而知。由于項目得不到批準,企業的營業執照當然批準不下來,那么企業的命運自然是短命的,這樣,資產被閑置,必然造成社會財富的浪費。
2、體制是企業的生命。民營企業在成立之初確定一種經營體制對于企業日后的正常運行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民營企業根據業主的多少可建立個人獨立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建立個人獨資企業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投資人為一個自然人。(二)有合法的企業名稱。(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四)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同時,業主須遞交申請書,申請書中須注明:(一)企業的名稱和住所。(二)投資人的姓名和居所。(三)投資人的出資額及出資方式。(四)經營范圍。企業登記時,個人出資必須明確,是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還是以個人財產為出資的。以家庭共有財產為個人出資的,應當以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個人財產出資的,只能由個人而不是家庭承擔企業的無限責任。個人獨資企業在法律上無出資額的限制,但業主不能純粹以勞務技術為出資額。這對于僅有技術等無形資產而無資金的業主不能設立個人獨資企業,只能設立合伙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而成為其股東。根據《合伙企業法》的有關規定,設立合伙企業,應當具務下列條件:(一)有二個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擔無限責任。(二)有書面合伙協議。(三)有各合伙的實際繳付的出資。(四)有合伙企業的名稱。(五)有經營場所從事合伙經營的必要條件。由于合伙企業是資合而不是人合,因此合伙人之間訂立一個能夠實際履行的,防止糾紛發生或者說一旦發生糾紛便有據可查的協議至關重要。合伙協議便是合伙人之間約定的法律,因此合伙協議盡可能制訂周詳,根據實踐合伙協議應當載明的事項有:(一)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二)合伙目的和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三)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四)合伙人出資的方式、數額的繳付出資的期限;(五)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六)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七)入伙與退伙;(八)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九)違約責任;(十)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十一)急診議解決辦法;其中利潤分擔和虧損分擔辦法是合伙人依協議約定,可以按出資額多少定,合伙人就應該平均分配和分擔。由于場地、技術條件等限制不能成立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的,而希望通過加入合伙而達到成為合伙人的,由于入伙后要對合伙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而地入伙前的債權無權要求分配,因此新入伙的合伙人必須了解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最恰當的方法就是要對經前財務狀況作以結算,明確權利和義務的份額。在經營過程中,如果發生合伙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必須及時辦理不得使用與登記不一致的企業名稱,不能冠以“有限”或者“有限責任”之類的字樣。如果業主人數較多,資金數額大,那么成立有限責任公司的優越性就突出出來,作為民營企業,要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走向市場,走向世界,特別是有限責任公司不僅僅是民營企業的必由之路,而且也是發展之路,有限公司最大的特點是責任有限,公司僅以全部法人財產對外承擔責任,股東以投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它的最大優點是:財產所有者與經營者分離,使其財產最大限度地發揮效能,股東可以參與管理,也可以不參加管理,公司運行的科學性、規范性是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無法比擬的,因此,民營企業要發展,要從實際出發,根據實際情況,民營企業的法律服務者必須提供其與其相適應的經營模式
、企業組建中的法律服務
一個企業的建立,往往從領取營業執照或法人執照開始。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公司如果經營范圍是必須經特殊行業主營部門批準的,首先要取得特殊行業許可證。而特殊行業許可證往往是以技術為前提的,因此招聘特殊人才首當其沖。如制造船業,企業首先取得船舶生產許可證后才能生產船舶。特殊行業許可證是企業領取營業執照、法人執照的前提,兵馬未到,糧草先行。企業要運行營業場所必不可少,作為民營企業的廠址首選是國有土地,但購買國有土地不僅要花費巨額的出讓金,這會占用生產成本,由于我國可耕地近幾年的銳減,國家在宏觀控制土地方面已加強,再者,對于民營企業來說,占用數量不菲的資金購買廠址是值得三思的。第二,由于當前國有小企業、集體企業紛紛下馬,其廠址閑置很多,租用這些廠的廠址,不僅一次性出資占生產成本較小,使用年限也可協商決定,而且縮短建廠時間、生產周期,為產品盡快占有市場提供先機。
4、企業運行中的法律服務
一個企業必須講效益,效益就是生命,一個企業如何占穩、發展市場必須選擇經營方式。根據現有經驗,我認為有三種方法:第一:送料加工,再總裝。第二次世界大戰后,日本經濟遭到重創。很多民營企業紛紛下馬。日本民營企業為圖生存,更輕裝上陣,采取送料加工的方式,迅速扭轉殘局,這種方式為:不建廠房或者盡可能少建廠房,把有限的生產資金用在產品開發上。把產品分解成幾部分,讓給其它企業加工,然后總裝,這樣節約了大量資金,緩解了資金緊張的矛盾,又能把適銷對路的產品盡快打入市場。第二,根據我國《全民所有制小型工業企業租賃經營暫行條例》的規定,租賃經營小型工業企業。由于目前縣級經濟逐步取消國有小企業,這就為民營企業發展讓出了空間。這種租賃方式首先要解決小型國有企業的主管部門多方管理的問題,要用法律解決后顧之憂。要在發革委的主持下,租賃方、出租方簽訂協議書,同時要求司法公正,賦予其嚴肅性。為確保承租方的利益不受侵犯,爭議解決的方式必須明確,有操作性。第三,采取嫁接同類企業的方法。通過合伙、入股滲透到現有企業。這樣通過換湯不換藥的方法嫁接企業。這類企業往往是經營不善或產品老化、產品不對路。如果另建一個新的企業,一方面往往涉及到特種行業許可,建設周期長,易錯過銷售旺季等諸多問題。另一方面,一旦嫁接成功,就等于已經在競爭過程中吃掉了一個對手。如駐馬店高新區天中船舶有限公司僅成立一年有余,由于兩個股東對市場銷售信息不靈,加之內部不團結,公司瀕臨破產。這樣,一個私營企業主得到這個消息后,就主動找到其中一股東,要求購買整個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是獨立法人,不允許象商品一樣靈賣過戶。這樣,通過入股的方式換掉原來的股東,加入新的股東,這樣,原來的企業通過變更股東進而重新選舉法人代表,就達成成功嫁接企業的目的。
企業成立后,招用職工必須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其中值得注意有以下幾點:一、嚴禁招用童工、未成年工。二、工資標準,無論采用計時工,還計件工,工資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三、聘用技術人員、營銷、行管人員時,嚴把審查關。其中聘用上述人員時尤其慎之又慎。首先查清其身份,看其是否與原工作單位解除了勞動關系。否則,直接違犯《勞動法》第九十九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駐馬店市龍升造船廠聘請泌陽縣游艇廠的技術人員一案,由于前者在訴訟中敗訴,被聘請的技術人員是位農民,無資產可供執行,最終法院執行龍升船艇廠的設備產品,致使該廠已停產數月,瀕臨倒閉。這個教訓不能不說是深刻的。再者民營企業也應當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由于職工工傷一旦發生,賠償額一般較高,平時及時交納社會保險費可化解風險、減少損失,及時對工傷事故的處理提供物質基礎,同時也會贏得職工的向心力,更好地為企業服務。
一個成功的企業,往往成功地保護好自己的工業知識產權。一個企業必須有自己的品牌。品牌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打江山難,坐江山更不易,一旦產品上市有銷路,就必須對自己的牌子申請注冊商標,以便使客戶從眾多品牌中認準該商標,民營企業主要具有現代企業管理的頭腦,作為法律服務者及時、有效地為之提供服務,為確保民營企業健康地發展獻策獻計,再者民營企業也要有做大事業,敢于闖世界的精神和氣魄,隨著網絡化日益普及,產品上網銷售,這樣民營企業也有自己的網址、網頁、產品足不出戶,就能廣告到五湖四海。這樣,就會產生極佳的廣告效能。
作為民營企業的法律服務者,不僅要為企業主提供優質的服務,而且要為整個企業,甚至灌輸到每個員工,至少是行管、營銷人員一個法律理念。在日常的工作中不自覺地運用法律知識為企業服務。這就要求民營企業的法律服務,看對管理層、營銷人員進行基礎的法律知識培訓。針對人員的不同,提供不同的法律知識。例如:企業的營銷人員在銷售產品的過程中不可能每筆合同都經業主簽章。實際工作中,只需委托一定的權限即可。這樣,企業主對委托書的管理就要慎重。以免銷售人員利用假委托、超期委托與別的企業簽訂合同造成不應有的損失。再者企業主出具的委托書盡可能周祥,委托權限,委托期限,盡可能一目了然,不含糊。
五、搞好民營企業法律服務的幾點建議
一、政府扶制。我國中西部地區的民營企業起點低,基礎差,法律服務存在有經費嚴重不足的問題。政府部門為培植稅源,搞活地方經濟,對于那些新產品適銷對路、能拉動地方經濟增長的民營企業給予政策傾斜,給予扶制。政府要承擔部分甚至全部的法律服務費。同時,政府要選派一批業務素質高的法律服務者到沿海發達地區參觀、取經,甚至深造,為民營企業搞好法律服務提供人才保障。
二、廣泛參與。要搞好民營企業的法律服務,單靠民營企業、法律服務機構力量是有限的,作為政府的職能部門如勞動、工商、環保等部門應組織民營企業有關人員宣傳法律,給民營企業灌輸以法治企的經營理念。
三、健全獎勵機制。中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的民營企業的法律服務費用,政府部門承擔部分或全部的。簽訂的法律服務合同時,政府作為監督合同履行的一方。對于那些恪盡職守,為民營企業獻計獻策,出色完成法律服務的法律服務者,政府應給予物質獎勵。政府應逐步健全這種機制。我們有理由相信,如果大家都來關心民營企業的法律服務的話民營企業的春天,就很快到來。
注釋
本文有關數據引自中國致公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河南經濟與社會發展策論》,該書編者為萬兵、王玉堂。
參考文獻
1、《知識產權法》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2001年出版黃勤南主編
2、《商法》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2001年出版王衛國主編
3、《財政金融法》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2001年出版史文青蔡福元主編
4、《房地產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年出版趙東旭主編
個人獨資企業申請書范文5
《進一步吸引人才放寬部分戶籍準入條件戶口登記工作規范》 市政辦發〔2017〕11號
一、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學生集體戶口遷移工作規范
(一)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新生落戶,按照西安市公安局印發的《關于規范高校新生落戶等戶籍辦理程序的通知》(西公通〔20XX〕461號)文件精神辦理。
(二)2017年3月1日起,戶口在本市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學生集體戶的在校大中專學生,在本市市區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進行市內遷移,材料齊全的,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民警當場辦結。
沒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畢業后派遣到本市市區用人單位的,根據本人意愿遷往本市市區用人單位集體戶或負責其檔案托管的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集體戶。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國民教育同等學歷和留學回國人員落戶工作規范
(一)辦理依據。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調整我市戶籍準入政策若干意見和遷入市區人口戶籍準入暫行規定的通知》(市政發〔2006〕17號)、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西安市遷入市區人口戶籍準入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市政辦發〔2006〕52號)、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吸引人才放寬我市部分戶籍準入條件意見的通知》(市政發〔2017〕4號)。
(二)辦理條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國民教育同等學歷和留學回國人員,年齡在35周歲(含35周歲)以下,無論是否在就業擇業期內,愿意在我市市區就業、創業并定居生活的。
(三)所需材料。
戶籍民警應當嚴格審核申辦人提交的以下證件證明,且所有入戶人員信息均須在網上對個人身份信息進行核查,要重點核查人像、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及在逃人員和違法犯罪人員等信息,核查無誤的,在身份證人像面復印件上加蓋“個人身份信息已與網上核對”核驗章及審核人名章;所有材料復印件都要與原件核對,核對無誤的,在復印件上加蓋“經審核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審核章及審核人名章,核驗完畢的,當場將原件退還。
1.審核申請人入戶申請表及戶籍申請材料真實性聲明書;
2.審核申請人學歷證書,核原件,留復印件;
3.落居民家庭戶的,審核申請人合法固定住所證明,核原件,留復印件;新建商品房小區的,還應提供物業企業開具的入住證明;落本市市區用人單位集體戶的,審核用人單位出具的入戶介紹信;
4.審核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或集體戶口卡,核原件,留復印件;
5.國外留學回國人員辦理落戶,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具體事宜請咨詢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西安分中心(西安留學人員工作站);
對于出國前已注銷戶口的國外留學人員,符合華僑身份的,按照華僑來西安定居落戶規范辦理;非華僑身份的,按照國外留學回國人員入戶要求(不審核用人單位資質文件、勞動合同等)辦理;
6.入戶人員一寸彩色證件照2張;
7.戶籍民警除審核上述所需材料外,還要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等學歷身份信息系統,對申請人學歷身份進行認證核查;對于中專、技校等學歷的人員,各公安分局將此類人員名單(省內學校)整理成冊,定期請同級教育和人社等部門進行認證核查。
(四)辦理流程。
1.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申請人持所需材料在工作日,向合法固定住所地派出所戶籍室申請;
2.無合法固定住所的,需要在用人單位集體戶落戶的,由用人單位開具入戶介紹信后,到用人單位集體戶所在地派出所戶籍室申請落戶;
3.無合法固定住所的,需要在社區集體戶落戶的,就近向就業創業地或居住生活地的派出所戶籍室申請;
4.戶籍民警對材料進行審核,填寫調查審批表,簽署審核意見后,報主管所長審批;
主管所長審批同意后,戶籍民警上傳人員信息,前往公安分局戶政(治安)大隊領取準遷證;
5.申請人持準遷證回原籍辦理遷移證后,持遷移證到入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落戶,核對常表信息,簽署“以上信息屬實”意見并落款,派出所發給戶口簿或集體戶口卡。
(五)辦理時限。
15個工作日。
三、人才引進落戶工作規范
(一)辦理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調整我市戶籍準入政策若干意見和遷入市區人口戶籍準入暫行規定的通知》(市政發〔2006〕17號)、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西安市遷入市區人口戶籍準入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市政辦發〔2006〕52號)、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吸引人才放寬我市部分戶籍準入條件意見的通知》(市政發〔2017〕4號)。
(二)辦理條件。
本市市區的用人單位,非調動引進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符合《西安市遷入市區人口戶籍準入暫行規定》(市政發〔2006〕17號)文件中第六條、第七條及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吸引人才放寬我市部分戶籍準入條件意見的通知》(市政發〔2017〕4號)文件規定,可申請遷入落戶。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高級人才,可遷入本市市區落戶,其配偶、未婚子女(含離異人員)可以隨遷:
(1)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
(2)國家科技獎獲得者;
(3)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
(4)進入國家級“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的人選;
(5)省、部級有突出貢獻專家;
(6)中國青年科技獎獲得者;獲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資助者;
(7)國家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學術、技術帶頭人;省部級以上科研課題和國家級工程項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參與者;
(8)獲省部級以上科技獎一、二等獎科技成果的主要研制者;
(9)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稱號獲得者;
(10)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
(11)博士后研究人員;
(12)省、市人民政府文件明確規定引進的其他高級人才。
2.被用人單位聘(招)用,按規定辦理聘(招)用手續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專業技術人才,可遷入本市市區落戶,其配偶、未婚子女(含離異人員)可以隨遷:
(1)擁有屬于自主知識產權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
(2)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職業資格證書;
(3)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研究生、或在國外留學取得碩士以上學位并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4)本市市區內無法調劑解決并經省、市人社部門核準的其他特殊專業技術人才。
3.依法與本市市區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實際繳費,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技能人才,可遷入本市市區落戶:
(1)省級、地市級和行業(部級)技能大獎、技術能手稱號獲得者;
(2)具有技師、高級技師技術等級者;
(3)具有中級工、高級工等級者,年齡在35周歲(含35周歲)以下;
(4)本市無法調劑解決并經省、市人社部門核準的其他特殊技能人才。
以上人員,在本市市區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配偶、未婚子女(含離異人員)可以隨遷。
(三)所需材料。
戶籍民警應當嚴格審核申辦人提交的以下證件證明,且所有入戶人員信息均須在網上對個人身份信息進行核查,要重點核查人像、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及在逃人員和違法犯罪人員等信息,核查無誤的,在身份證人像面復印件上加蓋“個人身份信息已與網上核對”核驗章及審核人名章;所有材料復印件都要與原件核對,核對無誤的,在復印件上加蓋“經審核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審核章及審核人名章,核驗完畢的,當場退還原件。
1.審核用人單位出具的入戶介紹信,并填寫《西安市引進人才戶籍準入登記表》;
2.審核有關人才身份的證書、證件或證明文件,核原件,留復印件;
經省、市人社部門核準的其他特殊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的,審核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3.審核申請人所在用人單位有效期內的資質文件復印件,復印件上要由用人單位加蓋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并注明“經審核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及審核日期,要留下用人單位審核人姓名及辦公電話,以便民警核查。以上證、照登記機關可以是省、市、區主管部門,但登記的地址必須在本市市區;
(1)用人單位為企業單位的,審核其企業單位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復印件(三證合一的,提供三證合一后的營業執照和社保登記證;五證合一的,提供五證合一后的營業執照);
(2)用人單位為事業單位的,審核其事業單位的法人登記證、社保登記證復印件;
(3)用人單位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審核其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保登記證復印件;
(4)用人單位為社會團體的,審核其社會團體登記證、社保登記證復印件;
(5)用人單位為律師事務所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設立的執業機構的,審核其執業許可證等依法辦理的核準執業證件、稅務登記證、社保登記證復印件;
(6)未申辦社保登記證,以其他方式為職工繳納社保的用人單位,要出具證明,將申請人的社保繳納情況闡述清楚,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并留下承辦人姓名及辦公電話,方便民警核查。
4.申請人系本市市區黨政工群等機關或組織,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等招錄聘用的公益性崗位或輔助等類人員,要審核上述有關批準錄用文件的復印件(復印件上要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并注明“經審核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及審核日期,要留下用人單位審核人姓名及辦公電話,以便民警核查)。此類人員申請入戶時,不再審核單位資質文件;
5.審核申請人與現在的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核原件,留復印件;
6.技能人才身份的,還要審核陜西省或西安市各級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原件;
7.技能人才身份的,申請配偶、未婚子女隨遷的,還要審核其合法固定住所證明,新建商品房的,還應提供物業企業出具的入住證明;
8.審核入戶人員的身份證(16周歲以下人員無需提供)、戶口簿,核原件,留復印件;
9.申請配偶、未婚子女隨遷的,審核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上載明親屬關系的,不再提供);
未婚子女提供本人未婚聲明書(未達法定結婚年齡和戶口簿載明婚姻狀況的不提供),并親筆簽名;未婚子女為離異人員的,審核離婚證;
以上材料要由用人單位先行審核后,在要求提供的復印件上加蓋公章及審核人名章并整理成冊。
10.入戶人員一寸彩色證件照2張(16周歲以下人員不提供)。
(四)辦理流程。
1.用人單位持所需材料在工作日,向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政(治安)大隊戶籍窗口提交申請;
2.戶籍民警對材料進行審核,填寫調查審批表,簽署審核意見后,報公安分局戶政(治安)大隊領導審批,并由公安分局戶政(治安)大隊核發準遷證;
3.申請人回原籍辦理遷移證后,持遷移證到入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落戶,核對常表信息,簽署“以上信息屬實”意見并落款,派出所發給戶口簿或集體戶口卡。
若申請入戶人員合法固定住所與用人單位地址在同一治安管轄區域內,可直接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記戶口;若申請入戶人員合法固定住所與用人單位地址跨治安管轄區域的,可先行落單位集體戶或社區集體戶,再由申請人按市內遷移程序自行辦理;
4.高級人才的引進工作,要本著特事特辦的原則,既可以用人單位名義引進落戶,也可以由本人直接申請落戶,若無合法固定住所,可以在各級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戶或生活所在地的社區集體戶落戶。若本人直接申請的,只需要審核符合“高級人才”身份的證明、證件以及戶籍證件。
(五)辦理時限。
15個工作日。
四、投資納稅落戶工作規范
(一)辦理依據。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調整我市戶籍準入政策若干意見和遷入市區人口戶籍準入暫行規定的通知》(市政發〔2006〕17號)、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西安市遷入市區人口戶籍準入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市政辦發〔2006〕52號)、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吸引人才放寬我市部分戶籍準入條件意見的通知》(市政發〔2017〕4號)。
(二)辦理條件。
1.國有企業,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繳納的稅款累計在100萬元以上,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其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中層以上管理骨干,以及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畢業生,具有國民教育同等學歷及留學回國人員的職工,在本企業連續任職、就業3年以上,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實際繳費,在本市市區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請落戶。
2.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個人獨資企業出資人,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以其投資份額占該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而分攤企業已納稅的稅額累計在10萬元以上、或在最近連續5個納稅年度內以其投資份額占該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而分攤企業已納稅的稅額累計在15萬元以上,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實際繳費,在本市市區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請落戶。
若出資比例最低的股東也達到上述納稅標準,可申請一名在我市有合法固定住所,且由用人單位為其在本市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一年以上的企業骨干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落戶(每個企業只能申請一次)。
3.個體工商戶最近1個納稅年度內繳納的稅款累計在2萬元人民幣以上,或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繳納的稅款累計在3萬元人民幣以上,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實際繳費,在本市市區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請落戶。
(三)所需材料。
戶籍民警應當嚴格審核申辦人提交的以下證件證明,且所有入戶人員信息均須在網上對個人身份信息進行核查,要重點核查人像、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及在逃人員和違法犯罪人員等信息,核查無誤的,在身份證人像面復印件上加蓋“個人身份信息已與網上核對”核驗章及審核人名章;所有材料復印件都要與原件核對,核對無誤的,在復印件上加蓋“經審核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審核章及審核人名章,核驗完畢的,當場退還原件。
1.國有企業投資納稅落戶所需材料:
(1)審核國有企業出具的入戶申請報告及入戶人員花名冊;
(2)審核國有企業的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復印件(三證合一的,提供三證合一后的營業執照和社保登記證;五證合一的,提供五證合一后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復印件上要加蓋公章。以上證、照登記機關可以是省、市、區主管部門,但登記的地址必須在本市市區;
(3)審核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該企業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完稅證明》;
(4)審核陜西省或西安市各級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原件;
(5)審核申請人任職文件或勞動合同,核原件,留復印件;
(6)審核合法固定住所證明,核原件,留復印件;
(7)審核入戶人員的身份證(16周歲以下人員無需提供身份證)、戶口簿,核原件,留復印件;
(8)審核隨遷人員情況;
審核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上載明親屬關系的,不再提供);
審核子女不滿18周歲,超過18周歲的在校高中生,要審核在校在讀證明;
(9)入戶人員一寸彩色證件照2張(16周歲以下人員不提供)。
2.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等企業投資納稅所需材料:
戶籍民警應當嚴格審核申辦人提交的以下證件證明,且所有入戶人員信息均須在網上對個人身份信息進行核查,要重點核查人像、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及在逃人員和違法犯罪人員等信息,核查無誤的,在身份證人像面復印件上加蓋“個人身份信息已與網上核對”核驗章及審核人名章;所有材料復印件都要與原件核對,核對無誤的,在復印件上加蓋“經審核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審核章及審核人名章,核驗完畢的,當場退還原件。
(1)審核用人單位出具的入戶介紹信;
(2)審核申請人入戶申請書,申請書中要將本人及隨遷人員戶籍情況以及是否符合受理條件諸要件逐項闡述清楚,并聲明無多重戶籍身份,親筆簽名落款,留下聯系方式;
(3)審核申請人所在用人單位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復印件(三證合一的,提供三證合一后的營業執照和社保登記證;五證合一的,提供五證合一后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復印件上要由用人單位加蓋公章,并注明“經審核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及審核日期,要留下用人單位審核人姓名及辦公電話,以便民警核查。以上證、照登記機關可以是省、市、區主管部門,但登記的地址必須在本市市區;
(4)審核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該企業最近連續3個(或5個)納稅年度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完稅證明》;
(5)審核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登記信息證明;
(6)審核陜西省或西安市各級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原件;
(7)審核申請人在本市市區合法固定住所證明,核原件,留復印件,新建商品房的,還應提供物業企業出具的入住證明;
(8)審核入戶人員身份證(16周歲以下人員不提供)、戶口簿,核原件,留復印件;
(9)審核隨遷人員情況;
審核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上載明親屬關系的,不再提供);
審核子女不滿18周歲,超過18周歲的在校高中生,要審核在校在讀證明;
(10)入戶人員一寸彩色證件照2張(16周歲以下人員不提供)。
3.個體工商戶申請投資納稅所需材料:
戶籍民警應當嚴格審核申辦人提交的以下證件證明,且所有入戶人員信息均須在網上對個人身份信息進行核查,要重點核查人像、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及在逃人員和違法犯罪人員等信息,核查無誤的,在身份證人像面復印件上加蓋“個人身份信息已與網上核對”核驗章及審核人名章;所有材料復印件都要與原件核對,核對無誤的,在復印件上加蓋“經審核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審核章及審核人名章,核驗完畢的,當場退還原件。
(1)審核申請人入戶申請書,申請書中要將本人及隨遷人員戶籍情況以及是否符合受理條件諸要件逐項闡述清楚,并聲明無多重戶籍身份,親筆簽名落款,并留下聯系方式;
(2)審核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核原件,留復印件;
(3)審核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該個體工商戶最近1個(或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完稅證明》;
(4)審核陜西省或西安市各級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原件;
(5)審核入戶人員身份證(16周歲以下人員不提供)、戶口簿,核原件,留復印件;
(6)審核申請人在本市市區合法固定住所證明,核原件,留復印件,新建商品房的,還應提供物業企業出具的入住證明;
(7)審核隨遷人員情況;
審核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上載明親屬關系的,不再提供);
審核子女不滿18周歲,超過18周歲的在校高中生,要審核在校在讀證明;
(8)入戶人員一寸彩色證件照2張(16周歲以下人員不提供)。
(四)辦理流程。
1.國有企業投資納稅落戶辦理流程:
(1)由用人單位持所需材料向所在地公安分局戶政(治安)大隊申請;
(2)單位所在地公安分局戶政(治安)大隊戶籍民警對材料進行審核,填寫調查審批表,簽署審核意見后,報公安分局戶政(治安)大隊領導審批;
(3)公安分局戶政(治安)大隊報市公安局審批后,由公安分局戶政(治安)大隊核發準遷證;
(4)申請人持準遷證回原籍辦理遷移證后,再持遷移證到用人單位集體戶或社區集體戶(單位未設立集體戶的,可落社區集體戶)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核對常表信息,簽署“以上信息屬實”意見并落款,派出所發給集體戶口卡。
2.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等企業及個體工商戶投資納稅落戶辦理流程:
(1)由申請人持所需材料向合法固定住所地公安分局戶政(治安)大隊申請(若企業股東及業務骨干的合法固定住所不在一個治安轄區的,可分別申請);
(2)公安分局戶政(治安)大隊戶籍民警對材料進行審核,填寫調查審批表,簽署審核意見后,報公安分局戶政(治安)大隊領導審批;
(3)公安分局戶政(治安)大隊報市公安局審批后,由公安分局戶政(治安)大隊核發準遷證;
(4)申請人回原籍辦理遷移證后,持遷移證到入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落戶,核對常表信息,簽署“以上信息屬實”意見并落款,派出所發給戶口簿。
(五)辦理時限。
30個工作日。
五、設立單位集體戶口工作規范
(一)辦理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調整我市戶籍人口準入政策若干意見和遷入市區人口戶籍準入暫行規定的通知》(市政發〔2006〕17號)、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吸引人才放寬我市部分戶籍準入條件意見的通知》(市政發〔2017〕4號)。
(二)辦理條件。
凡在本市市區依法注冊,擁有產權屬本單位所有的辦公場所的用人單位,均可設立單位集體戶口。
(三)所需材料。
戶籍民警應當嚴格審核用人單位提交的以下證件證明,所有材料復印件都要與原件核對,核對無誤的,在復印件上加蓋“經審核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審核章及審核人名章,核驗完畢的,當場退還原件。
1.審核設立單位書面申請;
2.審核設立單位辦公場所產權證明,核原件,留復印件;
3.審核設立單位依法注冊證照復印件,復印件上要由用人單位加蓋公章。注冊證照登記機關可以是省、市、區主管部門,但登記的地址必須在本市市區。
(1)用人單位為企業單位的,審核營業執照復印件;
(2)用人單位為事業單位的,審核事業單位的法人登記證復印件;
(3)用人單位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審核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復印件;
(4)用人單位為社會團體的,審核社會團體登記證復印件;
(5)用人單位為律師事務所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設立的執業機構的,審核其執業許可證等依法辦理的核準執業證件復印件。
(四)辦理流程。
用人單位持所需材料向所在地派出所戶籍室提交申請,調查審核后,由主管所長審批設立。
(五)辦理時限。
15個工作日。
六、買房入戶工作規范
(一)辦理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西安市遷入市區人口戶籍準入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市政辦發〔2006〕52號)、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西安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市政發〔2017〕15號)、《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化解房地產庫存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市政發〔2017〕32號)、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吸引人才放寬我市部分戶籍準入條件意見的通知》(市政發〔2017〕4號)。
(二)辦理條件。
非本市戶籍居民,2017年7月1日以后,在西安市市區內購買建筑面積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以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和二手住房(以買賣合同網簽時間為準)的,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且在本市繳納一年以上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即可在房屋所在地辦理購房者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戶籍登記。
(三)所需材料。
戶籍民警應當嚴格審核申辦人提交的以下證件證明,且所有入戶人員信息均須在網上對個人身份信息進行核查,要重點核查人像、姓名、公民身份號碼及在逃人員和違法犯罪人員等信息,核查無誤的,在身份證人像面復印件上加蓋“個人身份信息已與網上核對”核驗章及審核人名章;申請材料中要求提供原件與復印件的,要當場將原件與復印件核對,核對無誤的,在復印件上加蓋“經審核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審核章及審核人名章,核驗完畢的,當場退還原件。
1.審核申請人入戶申請書,申請書中要將本人及隨遷人員戶籍情況以及是否符合受理條件諸要件逐項闡述清楚,并聲明無多重戶籍身份,親筆簽名落款,并留下聯系方式;
2.審核入戶人員的身份證(16周歲以下人員不提供)、戶口簿,核原件,留復印件;
3.審核陜西省或西安市各級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原件,實際繳費要滿一年(自申請人申請辦理落戶事宜之日為止,累計繳納滿一年);
4.審核申請人的《房屋登記查詢結果證明(購房落戶)》,新建商品房的,還應提供物業企業出具的入住證明;
5.審核隨遷人員情況:
審核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上載明親屬關系的,不再提供);
審核子女不滿18周歲,超過18周歲的在校高中生,要審核在校在讀證明;
6.入戶人員一寸彩色證件照2張(16周歲以下人員不提供)。
(四)辦理流程。
1.市房管局是買房入戶辦理事項的第一受理單位,申請人首先持所需材料到市房管局申請出具《房屋登記查詢結果證明(購房落戶)》并加蓋印章,新城、碑林、蓮湖、雁塔、灞橋、未央區(含高新區、經開區、曲江新區、浐灞生態區、航天基地、國際港務區和灃東新城)的查詢證明由西安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中心在西大街、香米園、城南、城北房產交易大廳設立專項窗口辦理。長安、臨潼、閻良、高陵、鄠邑區,藍田、周至縣的查詢證明由當地房產部門在各自的辦事大廳設立專項窗口辦理。工作程序參照《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2.申請人持所需材料在工作日,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戶籍室提交申請;
3.戶籍民警對材料進行審核,填寫調查審批表,簽署審核意見后報主管所長審批;
4.主管所長審批同意后,戶籍民警上傳人員信息,前往公安分局戶政(治安)大隊領取準遷證;
5.申請人持準遷證回原籍辦理遷移證后,持遷移證到入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落戶,核對常表信息,簽署“以上信息屬實”意見并落款,派出所發給戶口簿。
(五)辦理時限。
15個工作日。
七、長期在本市市區就業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員落戶工作規范
(一)辦理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勞動法》、《社會保險法》、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調整我市戶籍人口準入政策若干意見和遷入市區人口戶籍準入暫行規定的通知》(市政發〔2006〕17號)、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西安市遷入市區人口戶籍準入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市政辦發〔2006〕52號)、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同意解決遷入市區人口戶籍準入中幾個突出問題的批復》(市政辦發〔2008〕50號)、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吸引人才放寬我市部分戶籍準入條件意見的通知》(市政發〔2017〕4號)。
(二)辦理條件。
持外省市常住戶口,年齡在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與本市市區用人單位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并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際繳費滿3年以上,在本市市區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員,可遷入本市市區落戶,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
1.本市市區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是指在本市市區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用人自、依法參加本市社會保險并繳費的企業單位、事業單位、非企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在本市市區依法注冊,依法參加本市社會保險并繳費的分公司和分支機構。
2.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申請人應當與本市市區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且應在有效期內。
3.繳納社會保險:
在本市實際繳費滿3年,包含從外省市轉入社會保險繳費期限。對于本市市區用人單位員工參加省社會保險統籌的,可參照執行。
4.在本市市區擁有合法固定住所:
根據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西安市遷入市區人口戶籍準入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市政辦發〔2006〕52號)文件中第二十四條規定,合法固定住所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通過購買、房改、接受賜予、繼承、經批準自建等途徑獲得房屋合法產權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住所;直系親屬擁有房屋所有權并供其居住的住所;租住屬公有產權的房屋并持有使用證明的住所。
為方便群眾落戶,在小區已具備落戶的條件下,對于尚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可提供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及物業企業開具的入住證明。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
在35周歲(含35周歲)之前開始在本市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從外省市轉入本市的,首次繳納的年齡不得超過35周歲(含35周歲)。
6.隨遷人員:
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隨遷。
(三)所需材料。
戶籍民警應當嚴格審核申辦人提交的以下證件證明,且所有入戶人員信息均須在網上對個人身份信息進行核查,要重點核查人像、姓名、公民身份號碼及在逃人員和違法犯罪人員等信息,核查無誤的,在身份證人像面復印件上加蓋“個人身份信息已與網上核對”核驗章及審核人名章;申請材料中要求提供原件與復印件的,要當場將原件與復印件核對,核對無誤的,在復印件上加蓋“經審核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審核章及審核人名章,核驗完畢的,當場退還原件。
1.審核申請人入戶申請書,申請書中要將本人及隨遷人員戶籍情況以及是否符合受理條件諸要件逐項闡述清楚,并聲明無多重戶籍身份,親筆簽名落款,留下聯系方式;
2.審核入戶人員的身份證(16周歲以下人員不提供)、戶口簿,核原件,留復印件;
3.審核申請人所在用人單位有效期內的資質文件復印件,復印件上要由用人單位加蓋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并注明“經審核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及審核日期,要留下用人單位審核人姓名及辦公電話,以便民警核查。以上證、照登記機關可以是省、市、區主管部門,但登記的地址必須在本市市區;
(1)用人單位為企業單位的,審核其企業單位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復印件(三證合一的,提供三證合一后的營業執照和社保登記證;五證合一的,提供五證合一后的營業執照);
(2)用人單位為事業單位的,審核其事業單位的法人登記證、社保登記證復印件;
(3)用人單位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審核其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保登記證復印件;
(4)用人單位為社會團體的,審核其社會團體登記證、社保登記證復印件;
(5)用人單位為律師事務所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設立的執業機構的,審核其執業許可證等依法辦理的核準執業證件、稅務登記證、社保登記證復印件;
(6)未申辦社保登記證,以其他方式為職工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要出具證明,將申請人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納情況闡述清楚,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并留下承辦人姓名及辦公電話,方便民警核查;
(7)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際繳費累計達到繳納年限要求,與不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只需審核提交申請時申請人所在用人單位的資質文件。
4.申請人系本市市區黨政工群等機關或組織,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等招錄聘用的公益性崗位或輔助等類人員,要審核上述有關批準錄用文件的復印件(復印件上要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并注明“經審核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及審核日期,要留下用人單位審核人姓名及辦公電話,以便民警核查)及用人單位開具的入戶介紹信。此類情況,不再要求用人單位出具資質文件;
5.申請人系本市市區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的,審核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兩證整合的,提供兩證整合后的營業執照),核原件,留復印件;
6.申請人系靈活就業人員的,審核其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原件及復印件(證件第5頁就業登記情況“就業單位名稱或自主就業類型欄目”須注明“靈活就業”),核原件,留復印件;
7.審核申請人與現在的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核原件,留復印件(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用人單位產權人、個體工商戶及靈活就業人員無需提供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產權人申請的,審核工商部門出具的產權證明);
8.審核陜西省或西安市各級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原件,實際繳費要累計滿3年(包含從外省市轉入的社會保險繳費期限);
9.審核合法固定住所證明,新建商品房的,要提供物業企業出具的入住證明;房屋所有權人為申請人直系親屬的,應審核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能反映親屬關系的,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不再提供親屬關系證明),核原件,留復印件;
10.審核隨遷人員情況:
審核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上載明親屬關系的,不再提供);
審核子女不滿18周歲,超過18周歲的在校高中生,要審核在校在讀證明;
11.入戶人員一寸彩色證件照2張(16周歲以下人員不提供)。
(四)辦理流程。
1.申請人持所需材料在工作日,向合法固定住所地派出所提交申請,派出所戶籍民警對材料進行審核,填寫調查審批表,報主管所長審批,主管所長審批并簽署意見后,報公安分局戶政(治安)大隊審批;
2.公安分局戶政(治安)大隊審批后,核發準遷證;
3.申請人回原籍辦理遷移證后,持遷移證到入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落戶,核對常表信息,簽署“以上信息屬實”意見并落款,派出所發給戶口簿。
(五)辦理時限。
30個工作日。
八、注意事項
(一)根據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西安市遷入市區人口戶籍準入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市政辦發〔2006〕52號)文件第二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和申請遷入市區人員應當提供真實、有效、合法的證明材料。凡違反規定條件,通過弄虛作假或其他不正當手段遷入市區落戶的,一經查實,由公安部門將當事人戶口遷回原戶口所在地,有關部門3年內不得受理該單位遷入人員的落戶申請”。上述情形一經發現,公安機關將嚴格按照規定對涉事單位及申請遷入人員進行處理,將其列入辦理假戶口黑名單,同時在社會征信系統里作不良征信記錄。對于偽造公文、印章等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請民警向申請遷入人員進行宣傳,要珍惜自己的信譽名譽,按照規定提供申請材料,杜絕弄虛作假行為。
(二)我市戶籍準入政策中,凡涉及隨遷子女的,其普通高中學生高考招生報名按照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人社廳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具體辦法按照高考當年省招辦有關文件執行。目前的政策是:
1.截止高考當年,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陜連續學籍滿3年,即從第一學年開始,在我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注冊學籍并連續就讀3年,按規定完成學業并可獲得陜西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截止高考當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戶籍在陜應滿3年。
2.考生戶籍未轉入者,截至高考當年,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陜連續學籍滿3年;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本人的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應持陜西省居住證3年以上,并按照國家規定,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3年以上(含3年)。
具體情況,請咨詢各級教育部門。
(三)為了讓群眾少跑路,各公安分局可以參照目前身份證辦理中,在群眾自愿并繳費的前提下,以郵政速遞等方式將準遷證等戶口證件寄給群眾。
個人獨資企業申請書范文6
(一)食品流通許可證記載的名稱應與食品經營者在工商機關核準或者登記的名稱相一致。
(二)經營場所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具體地點
(三)許可范圍包括食品經營者的經營項目和經營方式。經營項目按照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兩種類別核定;經營方式按照批發、零售、批發兼零售三種類別核定。
(四)主體類型應根據國家工商總局已經頒布的市場主體分類標準填寫,與登記注冊的類型一致。具體分為:(_)內資企業;(_)港、澳、臺商投資企業 ;(_)外商投資企業;(_)個體工商戶;(_)農民專業合作社。
(五)負責人是指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具體包括: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分支機構的負責人;合伙企業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個體工商戶業主;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六)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是指企業根據經營需要自行確定的從事食品質量檢驗或食品安全檢查等工作的負責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是指企業內部專職或兼職的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個體工商戶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工作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由業主承擔。
(七)食品流通許可證有效期限自許可準予時間始,有效期為_年,期限時間由許可機關在食品流通許可證上核定標注。按照實際許可的起止日期填寫。
五、食品流通許可程序
(一)食品流通許可申請的受理。許可機關收到申請時,應當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查,并根據下列情況作出處理:
1、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的,應當即時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
2、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許可機關職權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3、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由申請人在更正處簽名或者蓋章注明更正日期;
4、申請材料不齊備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五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當場告知時,應當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屬于五日內告知的,應當收取申請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請材料的憑據,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5、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補正材料的,工商機關應當予以受理。
許可機關受理許可申請之后至作出許可決定之前,申請人書面要求撤回食品流通許可申請的,應當同意其撤回要求;撤回許可申請的,許可機關終止辦理。
許可機關對申請人提出的申請決定予以受理的,應當出具《受理通知書》;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二)食品流通許可的審查。
審查方式為書面材料審核和現場核查。
1、許可機關應當依法對許可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主要對許可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進行審查。審查的重點內容:
(1)《食品流通許可證申請書》是否按照規定填寫。
(2)《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或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是否與申請書一致;新增食品經營項目的,審查該營業執照是否合法有效。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審查申請許可的經營場所是否具體明確,與《食品流通許可證申請表》填寫的經營場所證明的地址是否一致,相關產權或租賃方是否簽字或蓋章。
(4)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審查身份證復印件是否粘貼。
(5)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食品經營設備、工具清單是否提交,清單清晰、明確。食品經營中不涉及經營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的除外。
(6)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食品經營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審查是否提交。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規模較小的食品經營者,可以將有關制度合并。
(8)食品流通安全責任承諾書中是否承諾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履行食品安全責任和義務。
(9)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2、按照法定的權限與程序,對其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
現場核查的重點對象:
(_)零售散裝食品的經營主體;
(_)對在縣城以上經營食品批發或批零兼營的經營主體。
進行現場核查時,許可機關應當指派兩名以上執法人員參加并出示有效證件,現場核查應當填寫《食品流通許可現場核查表》一式兩份,經核查人員、申請人簽字,加蓋工商所印章后,許可機關、工商所分別存檔。
負責現場核查的有關責任人,要每天定時進入電腦食品許可軟件現場核查模塊,搜索有關信息,開展現場核查工作。并將現場核查情況錄入電腦現場核查模塊。
(三)食品流通許可的審批。
審核人員、現場核查人員對申請者提供的書面材料進行審核和現場核查后,由審核人員出具《食品流通許可審核意見表》,并報分管領導審批。分管領導根據審核意見表的情況,審批食品流通許可。
對申請人提交的食品流通許可申請予以受理的,許可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二十日內不能作出許可決定的,經許可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認為需要聽證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許可事項,應當向社會公告,并舉行聽證。如依法需要聽證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規定的二十天期限內。
(四)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
許可機關作出準予許可決定的,應當出具《準予許可通知書》,告知申請人自決定之日起十日內,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作出準予許可變更決定的,應當出具準予變更許可通知書》,告知申請人自決定之日起十日內,換發《食品流通許可證》;作出準予許可注銷決定的,應當出具《準予注銷許可通知書》,繳銷《食品流通許可證》。許可機關作出準予許可決定的,應當予以公開。
許可機關作出不予許可決定的,應當出具《駁回申請通知書》,說明不予許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六、食品流通許可的變更、撤銷、注銷及吊銷
(一)變更。食品經營者改變許可事項,應當向原許可機關申請變更食品流通許可。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改變許可事項。
凡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并已辦理了工商營業執照的經營者,在其許可證的有效期內:
1、名稱發生改變的,申請人應當先向營業執照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然后向食品流通許可機關申請變更《食品流通許可證》;
2、經營場所、許可范圍、負責人發生改變的;申請人應當依法向食品流通許可機關提出變更申請。許可證變更事項涉及工商營業執照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在《食品流通許可證》核準變更后,依法向營業執照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撤銷。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的許可機關或者其上級機關,可以撤銷已作出的食品流通許可的情形:
1、許可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給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的;
2、許可機關工作人員超越法定權限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的;
3、許可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法定程序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的;
4、依法可以撤銷食品流通許可的其他情形。(不再符合食品流通許可條件的,應當依法撤銷食品流通許可。)
5、食品經營者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和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交虛假材料取得食品流通許可,應當予以撤銷。
(三)注銷。依法辦理食品流通許可的注銷的情形:
1、《食品流通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且食品經營者未申請延續的;
2、食品經營者沒有在法定期限內取得合法主體資格或者主體資格依法終止的;
3、食品流通許可被依法撤銷,或者《食品流通許可證》依法被吊銷的;
4、因不可抗力導致食品流通許可事項無法實施的;
5、依法應當注銷《食品流通許可證》的其他情形。
《食品流通許可證》注銷后,申請人應當依法向營業執照登記機關申請營業執照變更,或依法辦理注銷手續。
(四)吊銷。違反《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至九十二條規定,情節嚴重,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五)延續。食品經營者需要延續食品流通許可的有效期的,應當在《食品流通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原許可機關提出申請,提交的申請許可需提交的材料,新換發《食品流通許可證》。換發后的《食品流通許可證》編號不變,但發證年份按照實際情況填寫,有效期重新計算。
行政機關應當根據被許可人的申請,在該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逾期未作決定的,視為準予延續。
(六)補證。食品經營者遺失《食品流通許可證》的,應當在報刊上公開聲明作廢,并持相關證明向原許可機關申請補辦。經批準后,由原許可機關在二十日內補發《食品流通許可證》。
七、流通許可證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銜接
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食品經營者在____年_月_日前已領取《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原許可證繼續有效。各地要加強對已領取《食品衛生許可證》的經營者的監督檢查,但不得強制要求其換證。對于原衛生許可證載明事項發生變化以及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要監督食品經營者依法提出食品流通許可申請,經許可機關審核后,繳銷《食品衛生許可證》,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對超過有效期限而未及時申辦《食品流通許可證》的,要責令停止經營,督促其及時申辦《食品流通許可證》,或者責令辦理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的變更登記、注銷登記,或者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八、食品流通許可與監督管理檔案
(一)建立健全食品許可檔案管理制度。許可證的管理檔案包括許可檔案、信用檔案,將許可檔案與登記注冊、市場巡查、經濟戶口和食品安全監管等信息銜接,作為信用分類監管的參考依據。按照“一戶一檔”、“誰發證、誰建檔、誰管理”的原則,依法建立食品流通許可文書檔案工作機制。檔案資料主要內容包括:食品流通許可申請(變更許可申請、注銷許可申請)書、經營場所使用證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身份證明、經營場所現場核查登記表等涉及的相關原始資料,及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的其他材料等。同時,要加強食品許可檔案的規范化管理,嚴格管理責任,切實保障檔案的完整、真實和安全。
(二)建立健全許可管理數據庫??h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建立食品流通許可申請受理、審核發放、變更、注銷及吊銷情況等許可管理數據庫。積極推進食品流通許可信息化管理,應用食品流通許可軟件,規范食品流通許可證受理、審核、發放管理等工作。
依托金信工程,建立健全食品流通許可工作的信息化網絡體系。將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情況作為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個體工商戶分層分類監管、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制度的重要內容,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食品經營者增加監督檢查頻次,加強監督管理。
(三)整合管理資源,實現資源共享。要創造條件建立食品流通許可電子檔案,實行信息化網絡管理,整合資源,互聯互通,信息共享。許可機構與登記注冊機構應當整合食品流通許可信息與登記注冊信息,加強對各類基礎數據的統計、分析和利用,建立食品流通許可和登記注冊管理情況內部通報制度,許可機關應當及時把撤銷、注銷、吊銷食品流通許可的食品經營者名單以及相關處罰等情況,告知登記機關,由登記機關依法處理。登記機關在辦理企業年檢、個體工商戶驗照時,應當按照企業年檢、個體工商戶驗照的有關規定,核查食品流通許可證是否被撤銷、吊銷或者有效期限屆滿,并依法嚴格把關。
(四)利用網絡平臺,加強信息溝通。通過媒體、政府網站等形式,定期公告取得或注銷、撤銷和吊銷食品流通許可證的食品流通經營者名錄。同時要加強與衛生行政、質量監督、農業行政、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工作聯系,及時通報食品流通許可的有關信息。對被吊銷許可證或許可證到期的,及時責令其限期辦理變更登記或依法辦理注銷登記,逾期不辦的,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對被吊銷營業執照的食品市場主體,要在工商行政管理網站或者當地主要媒體及時予以公布。
九、監督檢查
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機關應當加強對食品經營者經營活動的日常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食品經營要求情形的,應當責令立即糾正,并依法予以處理;不再符合食品流通許可條件的,應當依法撤銷食品流通許可。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是:
1、檢查食品經營者是否具有《食品流通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市場巡查和執法檢查中發現沒有《食品流通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應依法查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食品和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等物品;違法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2、食品經營者的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符合經營要求的,經營者是否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潛在風險的,經營者是否立即停止經營活動,并向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告;需要重新辦理許可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否則,依據《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第六十一條,食品經營者的經營條件發生變化,未依照本辦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處理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3、食品流通許可事項發生變化,經營者是否依法變更許可或者重新申請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妒称妨魍ㄔS可證管理辦法》__條第一款規定,未經許可,擅自改變許可事項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4、有無偽造、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食品流通許可證》的行為。有上述行為,依據《許可辦法》__條第二款規定,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5、聘用的從業人員有無身體健康證明材料。依據《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6、在食品貯存、運輸和銷售過程中有無確保食品質量和控制污染的措施。依據《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第五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的規定,食品經營企業未按照要求進行食品運輸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