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申請書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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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申請書范文1

金沙鄉人民政府:

我是aa村民,全家 口人,全部擠著居住在近30平方米的一座  泥草 (泥草房、土坯房等)房,該房屋建于70年代,幾經修繕,雖能維持居住,但隨時都有倒塌危險,經鑒定,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屬D級危房,現向人民政府申請,希望將我戶納入危房改造項目,以得到政府的支持,我戶將按照有關部門要求認真建設符合標準的新農房,目前,我戶已經自備了部分建房材料,并平整了新的地基,望上級給予盡快批準為盼!

特此申請。 

 

 趙傳山                      申請人:

                       二0一一年 三 月 一 日

 

農戶貧困證明

  

我村村民趙傳山,家庭 6口人,住房條件差,經濟條件貧困,年人均收入 900 元,是我村貧困戶。

特此證明。

 

 

 

 

 

甲方:         村委會

佟勝芳

乙方:         危房改造戶

 

60 60    

磚木

根據乙方申請和對乙方房屋鑒定結果,同意該農戶改造危房,房屋結構為          ,面積       ㎡,節能方式塑鋼門窗 、保溫墻體。建設標準要按照規劃統一要求和危房改造有關規定實施建設。

 

 

紅豐村

甲方:                村委會  

 

佟勝芳

乙方:

 

 

 

二0一一年  四 月 十六 日

 

 

 

農村危房改造審批表

紅豐村

 

鄉鎮名稱:金沙鄉                 村屯名稱:

家庭基本信息

姓名

佟勝芳

家庭人口

3

貧困類型

其他

原房屋基本

信      息

房屋鑒定級別

D級危房

房屋結構

土坯

建筑面積

60

申請改造理由

房屋破損嚴重,無法居住。

村民會議民主評議結果(村委會填寫蓋章)

同意

                      二O一一年四月十日

鄉鎮審核結果(鄉鎮填寫蓋章)

同意

                     二O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縣建設部門意見

縣發改委意見

縣財政部門意見

 

 

 

 

農村危房改造驗收備案表

建設地點

金沙鄉

姓名

紅豐村 佟勝芳

身份證號碼

-230822197008051416

節能房面積

60

造價

76000

竣工時間

11/1/2011

節能形式

門窗墻體保溫

是否符合建設要求

1.節能墻體

是(√)否(   )

2.保溫屋面

是(√)否(   )

3.塑窗

是(√)否(   )

4.保溫門

是(√)否(   )

5.抗震

是(√)否(   )

6.室內衛生間

是(  )否(√)

7.是否拆除原有危房

是(√)否(   )

8.建設手續是否齊全

是(√)否(   )

9.工程質量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

是(√)否(   )

申請補助資金

10000.00元

核定補助資金(元)

省補

 

市補

縣補

申請貼息貸款

核定貼息貸款

申請貼息貸款期限

核定貼息貸款期限

危房改造戶

簽字:

蓋章:

2011年11月10日

村委會意見

同意     簽字:

蓋章:

2011年11月10日

鄉鎮政府意見

同意      簽字:

蓋章:

2011年11月10日

 

 

 

 

 

 

 

 

 

 

 

鄉鎮政府(公章):            村委會(蓋章): 紅豐村

 

負責人簽字:                  村長簽字:

 

 

             二0一一年四月 十六 日

 

戶籍申請書范文2

關鍵詞:基坑;格構柱;傾斜;加固技術

1 工程概況

某商務大廈工程地上24層,地下2層,總建筑面積42103O。本工程基坑采用排樁+一道混凝土支撐的支護體系,開挖面積13500O,開挖深度8.4m。支承混凝土支撐的立柱樁為Φ600鉆孔灌注樁,立柱采用鋼格構柱,材質Q235b級鋼,插入鉆孔灌注樁內2000mm。

2 發生傾斜的格構柱

水平支撐梁施工養護完畢后,隨著基坑開挖的加深,發現對撐區域內存在3根傾斜的鋼格構柱,其中G21頂部向西傾斜45cm,G23、G24頂部均向西傾斜75cm。(見圖1)。支撐梁面標高4.000m,墊層面標高-9.900m,格構柱高度為5.9m,截面500×500mm,角鋼型號為L100×10,綴板為420×200×8@600。

圖1 支撐對稱區域傾斜的鋼格構柱平面位置

3 加固方案

為防止傾斜格構柱對整個支撐受力體系產生負面影響,需做加固。根據傾斜格構柱就近拉結的原則,采用[28a槽鋼將格構柱G21、G24、G23頂端分別與相鄰格構柱G20、G23、G22底端拉結,使之形成幾何不變體系以平衡偏心力引起的附加彎矩(見圖2、圖3)。槽鋼與鋼格構柱拉結處采用三面圍焊方式,格構柱上預先加焊一塊-420×600×10鋼綴板,保證槽鋼三面圍焊所需的焊接面(見圖4)。

4 加固后的計算分析

4.1 結構內力計算

采用邁達斯計算軟件,對加固后的格構柱結構內力組合進行計算分析,計算結果匯總見表1。

4.2 鋼格構柱驗算[1]

G21、G23、G24鋼格構柱當作壓彎構件進行驗算,以格構柱G23為例驗算。G23柱驗算軸力和彎矩作用平面內的穩定:

查表得L100×10等邊角鋼截面特性如下:

重心矩Z0=28.4mm,慣性矩Ix=179.5cm4,回轉半徑imin=1.96cm,截面積A0=19.26cm2;

格構柱截面積A=4×A0=77.04cm2

根據表1可知,G23格構柱的內力如下:

N=352.9kN,Mx=31.5kN?m;

格構柱回轉半徑

由此查《鋼結構設計規范》附表(b類截面)得, =0.922

格構柱彎矩作用平面內的整體穩定驗算:

=49.68+34.72=84.4N/mm2≤[ ]=205 N/mm2 滿足要求。

4.3 焊縫驗算

槽鋼采用三邊圍焊的方式焊接在格構柱綴板上,均為滿焊。取焊角尺寸 =6mm, =1.22,槽鋼最大軸力N=35.8KN。

正面焊縫驗算:

得焊縫計算長度 ≥44mm,

側面焊縫驗算:

得焊縫計算長度 ≥59mm,

現場實際正面焊縫長度大于60mm,側面焊縫長度大于70mm,二者均滿足要求。

4.4 槽鋼驗算

查表得[28a槽鋼截面特性如下:

重心矩Z0=2.09cm,慣性矩Ix=4753cm4,回轉半徑ix=10.9cm,截面積A0=40.02cm2;

槽鋼計算長度l0取12m;

槽鋼長細比驗算:λ=12000/109=110.1

[28a槽鋼允許最大受拉力為820.4kN,而實際受拉軸力為36kN,滿足要求。

5 施工要點

5.1 施工流程

格構柱清理焊接部位放樣格構柱底端鋼綴板焊接槽鋼臨時支撐及操作平臺架設槽鋼與格構柱底端焊接槽鋼與格構柱頂端焊接驗收。

5.2注意事項

(1)焊條、墊板和引弧板焊條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的規格,焊條的藥皮如有剝落、變質、污垢、受潮、生銹等不準使用。

(2)焊工需持證上崗,確保鋼綴板、槽鋼的預制和焊接質量,所有鋼構件焊縫厚度不小于方案要求,保證接觸邊長度內滿焊;焊接過程中焊縫全部要融合、焊頭、飽滿且均勻,不得存在表面氣孔、夾渣、裂紋和電弧擦傷等缺陷[2]。

(3)三面圍焊的轉角處需連續施焊,焊接時從中心向四周擴展,按照結構對稱、節點對稱的焊接順序。

6 結 語

深基坑工程中,組成基坑支護體系的任何部位,其施工質量不容忽視。本例采取了槽鋼拉結傾斜格構柱的加固方法,使傾斜格構柱群的整體承載力得到了大幅提高。從基坑開挖至地下室土方回填完成,基坑變形一直處于受控狀態,可為類似工程提供加固參考。

參考文獻

[1] 張啟明,夏志斌,劉錫良等.鋼結構設計規范[S].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 GB50017-2003.

戶籍申請書范文3

 

尊敬的各級領導:

 

申請人:羅小江,男,漢族,XX縣桃洪鎮金枝村第6組村民。聯系電話:xxxxx。新宅基地申請書怎么寫

 

申請事項:

 

申請農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

 

事實和理由:

 

一、我已經與兄弟分家,我現有4口人(母親、妻子、兒子和我)現暫住在兄弟家中,沒有住房,沒有豬牛欄,小孩子一天天長大真是無法容宿,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我原有的一塊自留地周圍都建了房子,無水利條件,四周都是生活垃圾因而無法種植莊稼,每年種的作物常受雞、豬、牛、羊踐踏。這塊地的面積大約2分地左右,地的位置是北抵一條毛馬路,西抵羅金仕準備砌的屋場,南抵前年修好的`硬化水泥路,東抵羅金明的房子,對周邊根本不會造成危害。

 

三、這些年來,黨的政策越來越好,我們農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只要上級一批準,我就能馬上動工。

 

特此申請,敬請貴村委會核實情況,審核批準為盼。新宅基地申請書怎么寫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x年x月x日

 

宅基地申請書2

 

北張村村委會:

 

我叫xxx,86年5月出生,是腰市鎮北張村二組農民。由于現住房屋是1988年前后父輩修建的簡陋土坯木架房,至今己近20多年,雖經過多次整修,但破損處仍然較多,同時,沒有廚房,院落,且現在房屋中梁因潮濕而下沉,房屋已嚴重扭曲。經長期風吹雨淋中梁不斷下沉變形,房屋隨時都有坍塌的危險,已經嚴重危及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現又無新的地方可去,為了家人安全,我擬在現有村房屋基地自己家成包地處,新修建住房一處。根據農村居民建房的有關規定,特向北張村村委會申請宅基地一處,敬望批準為謝!

 

特此申請!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日

 

宅基地申請書3

 

申請人:姓名,個人介紹(性別,民族,戶籍,住址,身份證號,聯系電話等)。

 

申請事項:申請農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

 

事實和理由(簡要說明自己因住處而造成的難處和申請宅基地的迫切,并明確表明自己有足夠的經濟去完成建設):

 

一、申請人現住的房屋是父母建的簡陋瓦房,已有60年歷史。期間多次整修卻依然破舊,風雨天氣則苦不堪言,不僅房屋外觀不佳,更影響生活,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我現居住的房屋一共90多平方米,卻分成五間,由我兄弟兩家和我父母共計三家共同居住。我們兄弟都已成家,兩家共用人數已經達到14人,人均住房面積僅有5平方米左右,為了改善現有的住房狀況,必須建新房。

 

戶籍申請書范文4

答:1、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2、仲裁申請人在遞交仲裁材料前應先從下列幾方面自行審核:(1)申請人是否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2)申請仲裁的爭議是否屬于勞動爭議;(3)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是否屬于仲裁委員會的受理內容;(4)該勞動爭議是否屬于本仲裁委員會管轄;(5)申請書及有關材料是否齊備并符合要求;(6)申訴時間是否符合申請仲裁的時效規定。

3、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管轄按屬地與級別管轄相結合的原則劃分。省仲裁委受案范圍:(1)省屬、中央、部隊駐穗企業、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與非廣州市城區戶籍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2)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非廣州市城區戶籍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3)在全省有重大影響的勞動爭議。(4)本委認為應當受理的其它勞動爭議。

二、問: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提交哪些書面材料?

答:1、勞動仲裁申請書:內容包括當事人基本情況(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原籍、現住址、聯系電話;企業的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地址和聯系電話)、具體的仲裁請求及金額、事實和理由。申請書除提交正本外,還應按被訴人的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要由申訴人本人簽名(如有人需注明)

2、提交證據:包括與案件有關的各種證據復?。◤椭疲┘白C據清單,證據及證據清單除提交正本外,還應按被訴人的人數提交副本。

3、其它材料:

勞動者訴用人單位:(1)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2)如委托人代為仲裁,需提交申訴人身份證原件和《授權委托書》;(3)被訴人為企業的,提供“企業注冊資料”原件一份(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經濟信息中心查詢,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址:天河區體育西橫街1號)(4)被訴人為事業單位的,需提供“登記資料”原件一份(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中心地址:天河路17號潤粵大廈,乘233路公共汽車至動物園南門,天河立交橋腳)(5)被訴人為其他單位的:需提供其管理機構出具的“登記資料”一份(內容包括單位名稱、地址、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聯系電話等。)

用人單位訴勞動者:(1)提交《營業執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3)授權委托書。

三、問:當事人在勞動仲裁過程中享有和職責哪些權利和義務?

答:根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當事人在仲裁活動中享有如下權利:有委托人、申請回避的權利,有申訴、申辯、質詢、質證的權利,有請求調解、自行和解、要求裁決的權利,有向人民法院提訟、申請強制執行的權利;申訴人有放棄、變更、撤回仲裁請求的權利;被訴人有承認、反駁申訴人仲裁請求、提起反訴的權利。

當事人在仲裁活動中承擔如下義務:有遵守仲裁程序和仲裁庭紀律的義務,有如實陳述案情、回答仲裁員提問的義務,有對自己提出的主張舉證的義務,有尊重對方當事人及其他仲裁參加人的義務,有繳納仲裁費用的義務,有自覺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裁決文書的義務。

戶籍申請書范文5

(一)申請人戶籍簿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圖章;

(二)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三)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四)戶籍遷出本市的,提交戶籍注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五)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簽訂的同意過戶協議公證書。

(六)過戶申請書。

過戶申請人為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或者其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申請過戶的,可以由其監護人申請過戶,并提交經公證的履行承租房屋義務的保證書。

戶籍申請書范文6

第一條為了保護、合理利用漁業資源,控制捕撈強度,維護漁業生產秩序,保障漁業生產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以下稱《漁業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從事漁業捕撈活動,以及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水域從事漁業捕撈活動,應當遵守本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的條約、協定另有規定的,按條約、協定執行。

第三條國家對捕撈業實行船網工具控制指標管理,實行捕撈許可證制度和捕撈限額制度。

第四條漁業捕撈許可證、船網工具控制指標等證書的審批和簽發實行簽發人制度。

第五條農業部主管全國漁業捕撈許可管理工作。

農業部各海區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局分別負責本海區的捕撈許可管理的組織和實施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漁政監督管理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捕撈許可管理的組織和實施工作。

第二章捕撈漁船和作業場所的分類

第六條海洋捕撈漁船按下列標準分類:

(一)海洋大型捕撈漁船:主機功率大于等于441千瓦(600馬力)。

(二)海洋小型捕撈漁船:主機功率不滿44.1千瓦(60馬力)且船長不滿12米。

(三)海洋中型捕撈漁船:海洋大型和小型捕撈漁船以外的海洋捕撈漁船。

內陸水域捕撈漁船的分類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七條海洋捕撈作業場所分為以下四類:

(一)A類漁區:黃海、渤海、東海和南海及北部灣等海域機動漁船底拖網禁漁區線向陸地一側海域。

(二)B類漁區:我國與有關國家締結的協定確定的共同管理漁區、南沙海域、黃巖島海域及其他特定漁業資源漁場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

(三)C類漁區:渤海、黃海、東海、南海及其他我國管轄海域中除A類、B類漁區之外的海域。其中,黃渤海區為C1、東海區為C2、南海區為C3。

(四)D類漁區:公海。

第三章船網工具指標管理

第八條農業部報國務院批準后,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下達海洋捕撈業船網工具控制指標。地方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控制本行政區域內捕撈漁船的數量、功率,不得超過國家下達的船網工具控制指標,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送農業部備案。

內陸水域捕撈業的船網工具控制指標和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九條制造、更新改造、購置、進口海洋捕撈漁船,必須經本規定第十一條和第十二條規定的審批權主管機關批準,由主管機關在國家下達的船網工具控制指標內核定船網工具指標。

第十條申請海洋捕撈漁船船網工具指標,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一)制造海洋捕撈漁船

1.漁業船網工具指標申請書(附件1);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人戶籍證明復印件。

海洋捕撈漁船淘汰后申請制造漁船的,除提供第(一)項規定的資料外,還應當提供縣級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開具的《漁業船舶報廢證明》和《漁業船舶報廢拆解、銷毀或處理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因海損事故造成捕撈漁船滅失后申請制造海洋捕撈漁船的,除提供第(一)項規定的資料外,還應當提供滅失證明和有關證書注銷證明原件。

申請制造到他國管轄海域作業漁船的,除提供第(一)項規定的資料外,還應當提供與外方的合作協議或有關當局同意入漁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申請制造專業遠洋漁船的,除提供第(一)項規定的資料外,還應當提供遠洋漁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購置海洋捕撈漁船

1.漁業船網工具指標申請書;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人戶籍證明復印件;

3.被購置漁船的漁業船舶檢驗證書和國籍(登記)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漁業捕撈許可證原件和復印件。

申請購置專業遠洋漁船的,除提供第(二)項規定的資料外,還應當提供遠洋漁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申請購置到他國管轄海域作業漁船的,除提供第(二)項規定的資料外,還應當提供與外方的合作協議或有關當局同意入漁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申請跨省購置國內捕撈漁船的,除提供第(二)項規定的資料外,還應當提供賣方所在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轉移船網工具指標的證明原件。

(三)更新改造海洋捕撈漁船

1.漁業船網工具指標申請書;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人戶籍證明復印件;

3.漁業船舶檢驗證書和國籍(登記)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漁業捕撈許可證原件和復印件。

申請更新改造專業遠洋漁船的,除提供第(三)項規定的資料外,還應當提供遠洋漁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申請更新改造到他國管轄海域作業漁船的,除提供第(三)項規定的資料外,還應當提供與外方的合作協議或有關當局同意入漁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申請增加漁船主機功率,增加部分的船網工具指標,除提供第(三)項規定的資料外,還應當提供縣級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開具的《漁業船舶報廢證明》和《漁業船舶報廢拆解、銷毀或處理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四)進口海洋捕撈漁船

1.漁業船網工具指標申請書;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人戶籍證明復印件;

3.進口理由;

4.《舊漁業船舶進口技術評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申請進口專業遠洋漁船的,除提供第(四)項規定的資料外,還應當提供遠洋漁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申請進口到他國管轄海域作業漁船的,除提供第(四)項規定的資料外,還應當提供與外方的合作協議或有關當局同意入漁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五)補發《漁業船網工具指標批準書》(附件2)

1.漁業船網工具指標申請書;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人戶籍證明復印件。

3.所在地縣級以上主管機構提供的丟失證明。

第十一條下列海洋捕撈漁船的船網工具指標,向省級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省級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申請受理之日起20日內完成初步審查,并將審查意見和申請人的全部申請材料報農業部審批:

(一)專業遠洋漁船;

(二)海洋大型拖網、圍網漁船;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買賣漁船;

(四)因特殊需要,超過國家下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船網工具指標的漁船;

(五)其他依法應由農業部審批的漁船。

農業部應當自收到省級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的材料之日起20日內作出是否批準船網工具指標的決定。

中央直屬單位申請第一款規定的海洋捕撈漁船船網工具指標的,直接向農業部提出。農業部應當自申請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是否批準船網工具指標的決定。

第十二條除第十一條規定情況外,其他海洋捕撈漁船的船網工具指標,向省級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省級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申請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是否批準船網工具指標的決定。

第十三條制造、更新改造、進口海洋捕撈漁船的船網工具控制指標應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通過淘汰舊捕撈漁船解決,船數和功率應分別不超過淘汰漁船的船數和功率。

購置海洋捕撈漁船的船網工具控制指標,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買賣漁船的,船網工具控制指標隨船轉移。購入方須填報《漁業船網工具指標申請書》,并同時附送賣出方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轉移船網工具控制指標的證明,按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定報批。農業部根據審批同意的買賣漁船《漁業船網工具指標申請書》,核增買入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船網工具控制指標,核減賣出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船網工具控制指標,并定期通報。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內買賣海洋捕撈漁船的,船網工具控制指標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調節。

國內現有捕撈漁船從事遠洋作業期間,其船網工具控制指標予以保留。專業遠洋漁船不計入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船網工具控制指標,由農業部統一管理,不得在我國管轄海域作業。

第十四條申請人憑《漁業船網工具指標批準書》辦理漁船制造、更新改造、購置或進口手續和申請漁船船名、辦理船舶檢驗、登記、漁業捕撈許可證?!稘O業船網工具指標批準書》的有效期不超過18個月。

第十五條除國家另有規定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指標申請,不予批準:

(一)漁船數量或功率超過船網工具控制指標;

(二)從國外或香港、澳門、臺灣地區進口或以合作、合資等方式引進漁船在我國管轄水域作業;

(三)不符合產業發展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第四章漁業捕撈許可證管理

第十六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水域和公海從事漁業捕撈活動,應當經主管機關批準并領取漁業捕撈許可證,根據規定的作業類型、場所、時限、漁具數量和捕撈限額作業。

漁業捕撈許可證必須隨船攜帶(徒手作業的必須隨身攜帶),妥善保管,并接受漁業行政執法人員的檢查。

第十七條漁業捕撈許可證分為下列七類:

(一)海洋漁業捕撈許可證,適用于許可在我國管轄海域的捕撈作業。

(二)公海漁業捕撈許可證,適用于許可我國漁船在公海的捕撈作業。國際或區域漁業管理組織有特別規定的,須同時遵守有關規定。

(三)內陸漁業捕撈許可證,適用于許可在內陸水域的捕撈作業。

(四)專項(特許)漁業捕撈許可證,適用于許可在特定水域、特定時間或對特定品種的捕撈作業,包括在B類漁區的捕撈作業,與海洋漁業捕撈許可證或內陸漁業捕撈許可證同時使用。

(五)臨時漁業捕撈許可證,適用于許可臨時從事捕撈作業和非專業漁船從事捕撈作業。

(六)外國漁船捕撈許可證,適用于許可外國船舶、外國人在我國管轄水域的捕撈作業。

(七)捕撈輔助船許可證,適用于許可為漁業捕撈生產提供服務的漁業捕撈輔助船,從事捕撈輔助活動。

第十八條縣級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按規定的權限審批發放漁業捕撈許可證,應當明確核定許可的作業類型、場所、時限、漁具數量及規格、捕撈品種等。已實行捕撈限額管理的品種或水域要明確核定捕撈限額的數量。

作業類型分為刺網、圍網、拖網、張網、釣具、耙刺、陷阱、籠壺和雜漁具(含地拉網、敷網、抄網、掩罩及其他雜漁具)共9種。漁業捕撈許可證核定的作業類型最多不得超過其中的二種,并應明確每種作業類型中的具體作業方式。拖網、張網不得與其他作業類型兼作,其他作業類型不得改為拖網、張網作業。

非漁業生產單位的專業旅游觀光船舶除垂釣之外,不得使用其他捕撈作業方式。

捕撈輔助船不得直接從事捕撈作業,其攜帶的漁具應捆綁、覆蓋。

海洋捕撈作業場所要明確核定漁區的類別和范圍,其中B類漁區要明確核定漁區、漁場或保護區的具體名稱。公海要明確海域的名稱。內陸水域作業場所要明確具體的水域名稱。

第十九條下列作業漁船的漁業捕撈許可證,向省級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省級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申請受理之日起20日內完成審核,并報農業部審批:

(一)到公海作業的;

(二)到我國與有關國家締結的協定確定的共同管理漁區、南沙海域、黃巖島海域作業的;

(三)海洋大型拖網、圍網漁船;

(四)跨海區界線作業的;

(五)到特定漁業資源漁場、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作業的;

(六)因養殖或者其他特殊需要,捕撈農業部頒布的有重要經濟價值的苗種或者禁捕的懷卵親體的;

(七)因教學、科研等特殊需要,在農業部頒布的禁漁區、禁漁期從事捕撈作業的。

農業部應當自收到省級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的材料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發放捕撈許可證的決定。

中央直屬單位申請第一款規定的漁業捕撈許可證的,直接向農業部提出。農業部應當自申請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是否發放捕撈許可證的決定。

第二十條作業場所核定在B類、C類漁區的漁船,不得跨海區界限作業。作業場所核定在A類漁區或內陸水域的漁船,不得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管轄水域界限作業。因傳統作業習慣或資源調查及其他特殊情況,需要跨界捕撈作業的,由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證明,報作業水域所在地審批機關批準。

在相鄰交界水域作業的漁業捕撈許可證,由交界水域有關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協商發放,或由其共同的上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發放。

第二十一條除本規定第十九條和第二十條規定的情況外,其他作業的漁業捕撈許可證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發放,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送農業部備案。

第二十二條作業場所的核定權限如下:

(一)農業部:A類、B類、C類、D類漁區和內陸水域。

(二)農業部各海區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局:本海區范圍內的C類漁區,農業部授權的B類漁區。

(三)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在海洋為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的A類漁區,農業部授權的C類漁區。在內陸水域為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管轄水域。特殊情況需要地(市)級、縣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核定作業場所的,由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并授權。

第二十三條從事釣具、燈光圍網作業漁船的子船與其主船(母船)使用同一本漁業捕撈許可證,主船與子船功率同時納入船網工具控制指標。

第二十四條申請漁業捕撈許可證,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一)漁業捕撈許可證申請書(附件3);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人戶籍證明復印件;

(三)漁業船舶檢驗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四)漁業船舶登記(國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五)漁具和捕撈方法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說明資料;

申請海洋漁業捕撈許可證,除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資料外,還需提供:

(一)首次申請和除作業方式變更外重新申請的,提供漁業船網工具指標批準書原件;

(二)重新申請和換發捕撈許可證的,提供原漁業捕撈許可證原件和復印件;

(三)海洋大型、中型漁船再次申請漁業捕撈許可證的,提供漁撈日志。

申請公海漁業捕撈許可證,除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資料外,還需提供:

(一)農業部遠洋漁業項目批準文件;

(二)除專業遠洋漁船外,提供海洋漁業捕撈許可證;

(三)首次申請的,提供漁業船網工具指標批準書。

申請專項(特許)漁業捕撈許可證,除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資料外,還需提供:

(一)海洋漁業捕撈許可證或內陸漁業捕撈許可證原件和復印件;

(二)承擔教學、科研等項目單位申請的,提供項目計劃、調查區域及上船科研人員名單;

(三)租用漁船進行科研、資源調查活動的,提供租用使用協議。

跨省或跨海區作業,依照規定應當申請臨時捕撈許可證的,除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資料外,還需提供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第二十五條發放海洋漁業捕撈許可證時,應當同時貼附與漁船主機總功率相等的漁船主機功率憑證。

第二十六條海洋大型、中型漁船應填寫《漁撈日志》(附件4),并在漁業捕撈許可證年審或再次申請漁業捕撈許可證時,提交漁業捕撈許可證年審或發證機關。

第二十七條在漁業捕撈許可證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況的,須持《漁業船舶所有權證書》和《漁業船舶國籍(登記)證書》向原發證機關申請換發漁業捕撈許可證:

(一)船名變更;

(二)船籍港變更;

(三)漁船所有權共有人之間變更;

(四)漁業捕撈許可證使用期滿。

第二十八條在漁業捕撈許可證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況的,須按規定向原發證機關重新申請漁業捕撈許可證:

(一)漁船作業方式變更;

(二)漁船主機、主尺度、總噸位變更;

(三)因漁船買賣發生漁船所有人變更。

海洋捕撈漁船買賣,以及主機功率和主尺度變更的,須事先按本規定第十條規定重新申請船網工具指標。

批準換發和重新發放漁業捕撈許可證的,應將原漁業捕撈許可證交回原發證機關。

第二十九條在漁業捕撈許可證有效期內發生以下情況的,須向漁業捕撈許可證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漁業捕撈許可證:

(一)漁業捕撈許可證損毀無法使用;

(二)漁業捕撈許可證丟失。

漁業捕撈許可證丟失的,持證人須在一個月內向原發證機關報告遺失的時間、地點和原因,由發證機關在有關媒體公告原漁業捕撈許可證作廢后,方可補發新證。媒體公告費由持證人承擔。

第三十條發生下列情況的,持證人應將漁業捕撈許可證交回發證機關,并辦理漁業捕撈許可證注銷手續:

(一)漁船報廢或損毀不再繼續從事許可的捕撈作業;

(二)自行終止許可的捕撈作業。

第三十一條漁業捕撈許可證和漁船主機功率憑證不得涂改、偽造、變造、買賣、出租或以其他形式轉讓。

第三十二條海洋漁業捕撈許可證和內陸漁業捕撈許可證的使用期限為5年。其他種類漁業捕撈許可證的使用期限根據實際需要確定,但最高不超過3年。

第三十三條使用期一年以上的漁業捕撈許可證實行年度審驗(以下稱年審)制度,每年審驗一次。

公海漁業捕撈許可證的年審期為二年。

漁業捕撈許可證的年審工作由發證機關負責,也可由發證機關委托申請人戶籍或企業所在地的縣級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第三十四條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為年審合格,由審驗人簽字,注明日期,加蓋公章:

(一)具有有效的《漁業船舶檢驗證書》和《漁業船舶登記(國籍)證書》,持證人和漁船主尺度、主機功率、噸位未發生變更;

(二)漁船作業類型、場所、時限、漁具數量與許可內容一致;

(三)按規定填報《漁撈日志》,未超出捕撈限額指標(對實行捕撈限額管理的漁船);

(四)違規案件已經結案;

(五)按規定繳納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

(六)其他條件符合有關規定。

年審不合格的,年審機關可責令持證人限期改正后,再審驗一次。再次審驗合格的,其漁業捕撈許可證有效。

第三十五條逾期未年審或年審不合格的、證書載明的漁船主機功率與實際功率不符的、應貼附而未貼附功率憑證或功率憑證貼附不足或貼附無效功率憑證的、以欺騙或其他方法非法取得的,以及涂改、偽造、變造、買賣、出租或以其他形式轉讓的漁業捕撈許可證,為無效漁業捕撈許可證。

涂改、偽造、變造、買賣、出租或以其他形式轉讓的漁船主機功率憑證為無效漁船主機功率憑證。

使用無效的漁業捕撈許可證,或未攜帶漁業捕撈許可證從事漁業捕撈活動的為無證捕撈。

第三十六條漁業捕撈許可證的申請人應是漁船所有人,申請人在其申請獲得批準后成為持證人。持證人對其申請從事的漁業捕撈活動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章簽發人制度

第三十七條《漁業船網工具指標申請書》、《漁業船網工具指標批準書》、《漁業捕撈許可證申請書》和《漁業捕撈許可證》的審核、審批和簽發實行簽發人制度,簽發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方為有效。

簽發人負責對前款文件和證書的內容進行審核,并對其真實性及合法性負責。

第三十八條簽發人實行農業部和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兩級審批制度。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推薦一至兩人為簽發人,并按本條第二款的規定,逐級審核上報有審批權的機關審批并公布。

農業部負責審批農業部各海區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局和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簽發人。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簽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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