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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管理制度改革范文1
要了解小城鎮對周圍農村發展的作用,了解小城鎮的人口容量,就必須研究小城鎮的人口問題。也只有對小城鎮的人口問題有比較深入的了解,才可能對小城鎮的戶籍制度改革有清楚的認識。
一、小城鎮戶籍制度改革進程回顧
農村改革后大量的農民進城謀生。因此1984年國務院發出《國務院關于農民進入集鎮落戶問題的通知》,允許農民自理口糧到縣城以下的集鎮入戶居住,發給《自理口糧戶口簿》。這是對50年代以來戶口管理體制的一個重大突破。自理口糧對農民的吸引力不大,1990年全國自理口糧人口428萬人,1993年只上升到470萬人[1],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可能是小城鎮的經濟缺乏活力。以1993年為例,在自理口糧就業人口中,從事工業的占26.7%、商業的占23.2%、服務業的占17.7%、建筑業的占10.7%、交通運輸業的占6.1%、其他的占15.6%,從這個結構可以看出為小城鎮自身經濟服務的就業人口占半數以上。讓農民自理口糧到城鎮,而小城鎮給農民的機會有限,因此吸引力也有限。
1992年公安部出臺的《關于實行當地有效城鎮居民戶口制度的通知》,決定實行當地有效城鎮戶口制度,范圍是小城鎮、經濟特區、經濟開發區等,對象是外商親屬、投資者、被征地的農民。在這一基礎上,1992年山東省政府出臺了“山東省地方城鎮戶口”政策,其他大部分地方采取的是“藍印戶口”這種更加機動的戶籍政策。藍印戶口是一種介于正式戶口與暫住戶口之間的戶籍,因使用的印章為藍色而得名。擁有藍印戶口的人基本上可以享受正式戶口的利益,但是要經過若干年后才能夠轉變為正式戶口。最早采用藍印戶口的以中小城市居多,在一些地方的小城鎮也實行藍印戶口。藍印戶口的條件和價值與城鎮的地位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城鎮地位越高,得到藍印戶口的條件也越高。
1997年在全國近400個小城鎮進行戶籍改革試點。從1998年開始,各地逐步開放小城鎮戶籍。在這方面,中西部地區開放的步伐邁得比較大。例如1998年貴州省在10個小城鎮進行試點,在貴州省公安廳的《小城鎮戶籍改革試點方案》中規定,在小城鎮中有合法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穩定的生活來源,有合法的固定居所后居住滿兩年,就可以辦理小城鎮的常住戶口,并且不允許收取城鎮增容費。
2000年中央和國務院出臺了《關于促進小城鎮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規定對縣級市市區及以下的城鎮,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的農民,均可根據本人意愿轉為城鎮戶口。在這一政策的推動下,各地對小城鎮戶籍的開放速度也相應加速。2001年國務院批轉公安部《關于推進小城鎮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對小城鎮的戶籍改革進一步放寬,至此絕大多數小城鎮的戶籍基本上對農民開放了。
在開放小城鎮戶籍這場改革中,對開放戶籍促進城鎮化寄予了太多的希望。其實從1997年開始小城鎮的戶籍試點改革到現在,小城鎮對農民的吸引力并沒有明顯的增強,沒有出現大量農民遷入小城鎮的情況。例如1999年在安徽渦陽縣竟然要把城鎮戶籍以每個600元的價格攤派出售[2]。河南省小城鎮的戶籍開放后,對農民的吸引力不大,在一些改革試點小城鎮竟然沒有一個人申報[3]。為什么小城鎮的戶籍改革沒有引起大的反響,這從小城鎮人口狀況可以得到有益的啟示。
二、小城鎮人口狀況
關于小城鎮的人口統計比較混亂,不同的資料來源有出入。資料不一致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統計口徑問題,按照中國的戶籍管理制度,一個鎮人口的身份至少有兩種類型,農業人口與非農業人口,在一些鎮中則可能還有“自理口糧人口”、“藍印戶口”、“地方城鎮戶口”等等。按照戶口所在地又可以劃分成本地人和外來人口,而外來人口中又可以劃分為辦理了暫住手續與沒有辦理的兩類。按行政區劃來劃分鎮人口,時常會產生誤導。因為大多數小城鎮的管轄范圍都比較大,包含了大量的農村,容易夸大小城鎮的人口規模。目前小城鎮的范圍界定也有待完善,因為在一些地方,隨著小城鎮的發展、城鎮人口規模的擴大、農村工業的發展,鎮與周邊農村在地理上已經連成一片,如果用原來的行政區域來計算小城鎮的人口規模則容易縮小其實際的人口數量。鑒于上述情況,在本文中對小城鎮人口的描述分析存在一定的局限,只能是一種概況性的介紹。
表1與表2是來自不同資料的全國性小城鎮人口資料,表1是歷史性的回顧,表2是時間剖面的狀況。表2的資料并不完整,缺了接近2000個鎮的數據,占當年全部城鎮數量的10%。如果比較兩張表的數據,可以看出兩者之間在平均人口規模上有比較大的差異,而在平均非農業人口規模上的差異比較小,導致這種差異的原因是統計范圍的不同,前者是用鎮行政區劃統計,因此規模偏大,后者用建成區,因此規模偏小。由于農業人口大部分居住在鎮的建成區外,用行政區與建成區不同口徑統計導致的差距比較大。又因為非農業人口主要集中在鎮的建成區內,所以用行政區與建成區不同口徑統計導致的差距相對比較小。上述的兩個資料都有缺陷,但是相比之下用建成區統計的資料更加符合實際情況。
[2]《中國人口統計年鑒》(2000年),中國統計出版社,2000年.
[3]《中國人口年鑒》(1985),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5年.
根據表2中的數據,從60年代初期開始到改革開放前的20年間,全國小城鎮在數量和人口規模上長期處于停滯狀態。改革開放以后,小城鎮的數量從1980年不足3000增長到1999年接近2萬個,平均每年增長率為10.5%;人口規模從5693萬增加到37637萬,平均每年增長率也為10.5%。雖然近年來小城鎮有較大的發展,但是分析一下卻可以看出小城鎮發展有兩個問題。第一個是作為小城鎮主體的非農業人口,從1980年到1999年的平均年增長率只有2.8%,扣除了人口的自然增長因素,小城鎮的非農業人口遷移增長率實際上是很低的。第二個是在1980年平均每個小城鎮有1.5萬的非農業人口,到1999年平均每個小城鎮的非農業人口不到4000人。小城鎮非農業人口規模的縮小主要有三個原因,一是部分人口規模大的小城鎮發展為小城市,二是新增加的小城鎮的人口規模小,三是因為戶籍制度的限制,大量在小城鎮從事非農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農業人口”沒有被承認是非農業人口。
表21999年各地帶小城鎮人口情況人/個
地帶平均人口平均非農業人口平均勞動力人數平均企業人員數
東部5842241531551516
中部511923782489857
西部331214601676505
全國5009216926121077
說明:①共17260個鎮資料,根據這些鎮的資料計算,下同。
②此表的人口指的是鎮區的人口。
資料來源:《中國農村鄉鎮統計概要2000》,中國統計出版社,2000年。
前幾年大量的縣城轉變為城市,導致剩下的小城鎮人口規模普遍不大,全國大約70%的小城鎮的人口規模不到5000人,非農業人口規模不到2000人。小城鎮人口規模超過2萬,或非農業人口規模超過1萬的小城鎮,占全部城鎮的比重在3%左右。從空間的角度看,小城鎮的人口規模以東部地帶為最大,中部次之,西部最低。例如東部地帶小城鎮平均人口規模比西部高76.4%,東部地帶小城鎮平均非農業人口規模比西部高65.4%。根據17260個鎮的資料,在人口規模最小的2000個鎮中,約50%在西部地區。
由于大部分小城鎮人口規模小,只要增加幾千人就可以讓不少城鎮人口倍增,由此帶來生活環境惡化,就業機會減少等問題,因此短期內大多數小城鎮人口增長的空間不大。
三、小城鎮人口中實際非農業人口估算
在前面談到小城鎮發展過程中,大量從事非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業人口”得不到承認為合法的非農業身份,這部分人在目前的城鎮人口中占相當大的一部分。同時在部分小城鎮中存在大量的外來勞動力,在有資料的城鎮中,有1226個鎮的企業中的就業人數超過有當地戶籍的勞動力人數,表明大量外來人口存在。這種情況以東部居多,數量最多的分別是廣東、江蘇和重慶。如果大量實際從事非農業工作者的身份得到確認,對城鎮戶籍管理有益,這些城鎮將是戶籍制度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到底小城鎮中有多少人口應該屬于非農業人口,這是無法準確回答的問題,因為在小城鎮中,有些家庭內部的成員可以分別從事農業與非農業工作,也有相當一部分人是同時兼職農業與非農業。不過還是可以對目前小城鎮中實際非農業人口規模作一大略估計,下面是估計的公式:
期望城鎮非農業人口=1.8×(企業人員數+勞動力人數×0.1)
這一公式的基本思路是:第一,按目前中國城鎮的實際情況,每個非農業勞動力供養1.8人(包括勞動力本人在內);第二,在一個鎮內部的勞動力中至少有10%的人是從事行政管理、文教衛生、商業和服務業,應該說10%這一比重可能偏低。用這一公式計算出的城鎮非農業人口規模,本文稱為期望城鎮非農業人口。表6是根據公式計算的結果,從中可知全國小城鎮中,實際屬于非農業的人口要比統計數多50%左右,其中東部地區大約多70%,中西部則在30%左右。要強調的是這些期望可在小城鎮增加的非農業人口中,70%以上在東部地區。
從期望可增加的小城鎮非農業人口數量上看,除了局部地區之外,小城鎮非農業人口的增長并非是無限的,它受到小城鎮就業條件的限制。除了少數以交通、旅游、集市貿易為主要產業的小城鎮之外,大部分小城鎮人口增長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其企業發展的制約,只要沒有一定數量和規模的企業存在,讓小城鎮人口大發展是空中樓閣。根據表2中的數據,全國平均每個小城鎮只有大約1000人的企業員工。東部地區多些,平均有1500人左右,西部平均只有500人上下。而從表7的數據中可知,全國接近40%的小城鎮中,企業員工數量不足250人,在西部地區這一比重是接近60%。從企業情況看,目前大部分小城鎮容納大量人口就業的前景并不樂觀。
注:①期望可增加非農業人口=A類城鎮的期望非農業人口-A類城鎮的實際非農業人口
A類城鎮指的是:期望非農業人口>實際非農業人口的小城鎮
B類城鎮指的是:期望非農業人口<實際非農業人口的小城鎮
②期望可增加非農業人口比重=期望可增加非農業人口/實際非農業人口
資料來源:《中國農村鄉鎮統計概要2000》,中國統計出版社,2000年。
資料來源:《中國農村鄉鎮統計概要2000》,中國統計出版社,2000年。
從期望城鎮非農業人口和小城鎮企業規模的分析中可以得知,通過戶籍制度改革可以讓一些實際上已經在小城鎮工作的人得到戶籍,但是靠這類人口來增加小城鎮人口的作法在東部地區可以比較有效,在中西部地區的效果不大
四、關于小城鎮人口與小城鎮戶籍制度改革的幾點討論
在對小城鎮人口狀況有一定了解的基礎上,可以從人口的角度對小城鎮戶籍制度改革作一點討論。
首先,小城鎮的人口規模普遍太小,對大多數服務行業來說,根本達不到許多服務業所能生存的“門檻人口”。在這些城鎮中,要依靠企業中就業人口的大量增加,拉動服務業人口的增加才可能發展。其實從“自理口糧”人口對小城鎮發展起的作用有限這一事實,也可以看到開放小城鎮戶籍對大部分小城鎮的發展幫助有限。
其次,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人口的流動主要是受到勞動力市場的影響,從目前小城鎮的人口狀況看,大多數小城鎮的勞動力市場潛力有限。大部分企業規模小,容納勞動力的能力極有限。根據《中國農村鄉鎮統計概要2000》中數據計算,在小城鎮中平均每個企業的規模12人,其中東部地區平均16人,中部地區平均9人,西部地區平均7人,可以說相當部分企業是處于小作坊的水平。沒有就業機會,白給農民一個小城鎮戶籍對農民沒有實質意義。
第三,目前戶籍制度改革并不限于小城鎮,大多數小城市的戶籍已經相當開放,甚至于石家莊這樣大城市的戶籍也基本上開放,與小城鎮相比,城市的吸引力遠大得多,而且對石家莊這樣的城市來說,戶籍開放后也沒有出現大量人口涌入的局面。因此只要小城鎮的就業機會無法超過城市,那么小城鎮的戶籍吸引力就有限。
第四,小城鎮戶籍改革的實質是什么,目的是什么。根據目前小城鎮人口現狀,小城鎮戶籍改革的實質是承認大批在小城鎮工作、生活的人口,他們的身份已經不是農民,其目的應該是方便人口管理。如果把小城鎮戶籍制度改革的目的定位在促進農村城鎮化上,從前面的分析看,很可能要失望的。
第五,小城鎮戶籍改革的效果存在地區差距。在東部地區小城鎮的發展水平比較高,在珠江三角洲地區、長江三角洲地區、特大城市的郊區,戶籍改革對小城鎮規模的發展會有相當大的促進作用。相反在廣大的中西部地區,簡單通過開放小城鎮戶籍,甚至是開放城市戶籍,對城鎮化的促進作用依然有限。
收稿日期:2002-1-21;修訂日期:2002-4-3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分縣市人口統計資料(1990年度與1993年度).北京:群眾出版社,1991、1993.
戶籍管理制度改革范文2
(一)戶籍管理制度導致人戶分離現象普遍存在
隨著石獅城市化建設的快速推進,彰顯城鄉二元化的戶籍管理制度使得石獅市城郊及農村土地不斷增值,農村人口受利益驅動,為獲得征用土地補償及相關福利,大量涌入石獅市謀求發展卻不愿遷戶口,所以他們的長期居留地和常住戶口地往往不一致,即存在人戶分離現象,這種人戶分離現象進而導致大量的“空掛戶”出現[2]。調查數據表明,石獅市近年來流動人口規模龐大,但戶籍人口增長緩慢,從1988年建市至2012年增長不足8萬人(圖1),主要為戶籍人口的自然增長所致。這就更說明了石獅市流動人口的總體落戶水平不高,長期存在著人戶分離現象,導致流動人口管理難度加大,不利于石獅市城市管理體制的健康協調發展。
(二)戶籍管理制度影響城鄉公共服務的均等化水平
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進程中,提高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既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使全體社會成員無差別地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和公共資源,也有利于促進社會的公平正義[3]。新生代農民工由于其具有學歷較高、收入較高等特點,對公共服務的需求愿望越來越強烈,內容越來越多,層次也越來越高。但在石獅市,新生代農民工群體由于戶籍尚在農村,無法和城市居民享受同樣的公共服務,需求得不到滿足(表2),特別是在技術培訓方面,最大差距達到34.1%,在電視錄像廳、圖書室、文藝活動以及免費或便宜的電影等方面的差距也都超過了10%,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政府的公共服務供給不足,有待進一步提高。另外,石獅市農村醫療衛生條件雖然有很大改善,醫療普及率較高,但醫療設備差、衛生技術人員短缺。據統計,農村衛技人員僅僅相當于城市的12.8%;公路交通雖然實現村村通,但公共服務不到位,公共交通運行不正常。由此可見,石獅市雖然城市化進程較快,但城鄉二元戶籍制度的制約深刻影響了城鄉公共服務供給的均等化水平。
(三)戶籍管理制度導致社會保障不到位
社會保障的根本原則就是社會公平,其最終目的是要實現無差別的所有社會成員效用最大化,即要無社會地位區別地保障各個社會人群的相關權益。據統計,在石獅市流動人口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人數僅分別占流動人口總數的18%和16%,而新農合、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醫療保險以戶籍為基礎,絕大部分流動人口不能參加這些保險。在教育方面,因大部分流動人口聚集在石獅市區,市區現有學校難以滿足流動人口子女就近就讀公辦學校的需求,學校的班級規模和學生數量均嚴重超標,長期超負荷運轉,這些問題都表明石獅市對流動人口的社會保障不到位。
二、城市化進程中石獅市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取消戶口性質,建立城鄉戶口統一登記制
即建立城鄉統一的戶籍登記管理制度,逐步取消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的二元戶口性質。石獅市從本市實際情況出發,在2001年底就全面取消農業、非農業、自理口糧及其他類型戶口性質的劃分,而由公安機關按照實際居住地、就業地登記戶口并核發城鄉統一的居民戶口薄,徹底消除城鄉之間長期以來由于經濟、社會、文化發展等方面差異形成的“二元”戶口結構,實現戶口登記管理一體化。
(二)推進信息管理,實現“一站式”戶口遷移登記
2008年以來,石獅便依托省級人口信息平臺,取消了以前省內遷移戶口須到遷出地派出所領取《戶口遷移證》的環節,直接由遷入地派出所在省級人口信息中心數據庫進行網上“一站式”戶口遷移,構建了科學化、高效率、城鄉一體的戶籍登記、遷移、管理體系。該舉措極大地方便了石獅市民跨區縣遷移戶口,不用再為往返兩地辦理遷戶手續而耗時耗力。據統計,截至2012年11月30日,全市共辦理網上遷移戶口5570人,其中遷入2614人、遷出2956人。
(三)調整戶口政策,低門檻匯聚勞動力資源
石獅市自2009年以來,實行戶口遷移人性化管理,進一步放寬戶口遷移的條件限制,推出投靠配偶不受婚齡年齡限制、未婚子女可選擇隨父或隨母遷移落戶等8項戶口遷移政策,為流動人口提供了便利。同時,石獅市為吸引和留住人才,在戶籍管理方面推出鼓勵農村人口在城區購房落戶和在集鎮建房落戶,農村剩余勞動力進城經商創業落戶以及各類人才和大學生就業落戶等多項優惠政策。此外,為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相對穩定職業或合法生活來源的外來務工人員辦理落戶。據統計,近年來石獅市共辦理購房、人才引進、經商務工等落戶3922人次。這些措施給流動人口創造了更好的平臺,吸引更多流動人口扎根石獅,使得更多高素質流動人口不斷融入本地,在眾多的工作崗位上穩定就業,逐漸改變原有的“候鳥式”“兩棲式”就業生活方式,從而為石獅的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建設作出貢獻。
三、城市化進程中石獅市戶籍管理制度
改革存在的現實困境近年來,石獅市在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方面采取了不少措施,取得了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流動人口管理難度加大
與戶籍地相比,石獅城鎮戶口吸引力相對有限。城市流動人口為保留原戶籍地的既得利益,再加上自身流動性較大,多數不愿在城鎮落戶。對部分企業外來務工人員的調查顯示,愿意在石獅落戶的僅占被調查總數的15%,這種消極的落戶意愿又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石獅市流動人口的不穩定性。另外,石獅只針對本科以上學歷、中級以上職稱人才實行“先落戶、后就業”政策以及計生管理等的限制也造成了在石獅落戶的高層次人才較少,人口素質相對較低。這些都給石獅的流動人口管理帶來了更大的難題。
(二)公共資源配置不合理
盡管石獅非常注重解決流動人口子女的入學問題,但因大部分流動人口集聚在市區,現有學校規模又無法滿足,導致流動人口子女享受優質教育資源的機會減少。再加上自2014年起,福建省出臺新規,凡具有福建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并有3年完整學習經歷的畢業生,可在福建省就地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并與當地考生享受同等的錄取政策。這雖然給流動人口以政策傾斜和教育關愛,但在擁有大量流動人口的石獅市,越來越多的流動人口子女就地參加高考,使得原本就不足的教育資源將有可能更為緊缺,如石獅市的教師編制缺口加大,教育用地等更為緊張,難以滿足現實要求。另外,在石獅,農村醫療衛生事業較為落后,優質醫療資源多集中于市區。如此看來,基于戶籍基礎上的教育、醫療衛生等公共資源的不合理配置也成為石獅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一大困境。
(三)社會配套制度改革滯后
石獅市自2001年開始實行城鄉一體化戶籍管理,但至今部分職能部門尚未修訂相關規定或出臺配套政策,仍然按照農業和非農業的戶口性質辦事,與公安機關的戶籍管理產生沖突,如在計劃生育政策上,城鎮戶口只能生一胎而農村戶口可有條件生二胎;在人身傷亡賠償上,城鎮戶口與農村戶口的賠償標準相差較大。于是,農民在進入城市后,在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林地收益權等三項權益的同時,卻不能轉而擁有就業、教育、社保、住房、醫療等配套權益,違背了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初衷,加大了石獅市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困境。
四、城市化進程中深化石獅市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對策
為響應黨的十關于促進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的“四化”協調同步精神,福建省政府在《關于推進泉州民營經濟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的若干意見》中,明確將石獅市全域城市化改革試點作為重要的改革內容。石獅作為泉州環灣發展中心城區的重要組團,開展全域城市化改革,符合建設廈漳泉大都市區的總體趨勢,也符合石獅城市化發展的實際。對此,石獅在著手擬定的《石獅市全域城市化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工作方案》中提出:把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作為全域城市化改革的一大主要內容。
(一)與居住證制度掛鉤,構建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體系
與居住證制度掛鉤,構建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體系,具體包括:(1)建設流動人口服務平臺,加強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建立健全市、鎮(街道)、村(社區)就業服務平臺,完善就業服務信息網絡,為流動人口免費提供政策咨詢、就業信息和就業指導等有效服務。(2)提供就業培訓服務。每年安排專項經費支持流動人口就業培訓,積極推進對流動人口職業技術、創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3)保障流動人口合法權益,按規定逐年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保證其基本的經濟收入;暢通流動人口利益訴求表達渠道,開通用工投訴、工傷認定、工資清欠等綠色通道,開展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等。如此,在保證流動人口基本生活和工作的基礎上,維護其合法權益,增強其落戶意愿,使其能更為主動地融入城市生活。
(二)與居住證制度掛鉤,合理配置公共資源
實現公共資源的合理配置,一直是政府不斷努力和追求的目標。為擺脫傳統戶籍管理制度的束縛,目前石獅市政府著力于全面推行居住證制度,努力實現常住人口憑借居住證享有均等化的公共資源,進而實現石獅市公共資源的合理配置。(1)將流動人口子女納入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計劃,繼續落實流動人口子女享有與本地生同等待遇的就學政策,拆掉門檻、規范收費、敞門接納入學,妥善解決流動人口子女就學問題。(2)流動人口憑借居住證享受與本地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以及重大傳染病和職業病防治、重大疾病救助等醫療衛生服務。借此,在方便流動人口在石獅市享有戶籍地的相關政策的同時,石獅市政府能更好地為流動人口服務,保障其權益,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三)與居住證制度掛鉤,健全社會改革配套制度
戶籍管理制度改革范文3
關于戶籍,要說的太多,正在說的人也太多,但到底從何說起呢?
先說“戶籍”是什么?戶籍是國家主管戶政的行政機關所制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也就是說,我們每個人幾乎天天用到的“戶口簿”和“身份證”,那個小本本或小卡片是證明“我是誰”的法律文件。如今,不管你在哪里或者你要做什么,首先要出示的就是這個“戶籍”。
再說“戶籍”有什么用?一是“證明”功能,即通過登記核對,證明你的身份并確定你的民事權利和行為能力;二是“決策參考”功能,即國家通過戶籍管理提供的數據資料可以為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勞動力合理配置等提供決策參考;三是“治安”功能,也就是“保護好人、揪出壞人”,在這方面所發揮的作用可以說無與倫比,案例故事俯拾皆是。
第三說“戶籍”給我們帶來了哪些痛?首先是妨礙了我們公民權利的實現,比如遷徙自由,戶籍會成為絆腳石;其次是造成事實上的不平等,如求職求學,不是本地人不能從事哪些工作,不是本地人不能上哪些學校等等;三是殃及子孫后代,如我的戶籍在貧困的鄉下,那么除我輩之外,下一代乃至再下一代如要獲得體面和有尊嚴的生活,就要付出比城里人多得多的代價!
如此可見,無論對政府還是公民,無論是官員還是商賈,無論說女士或男人,“戶籍”都是個讓人歡喜讓人憂的話題。大家異口同聲:真是得改革呀!
事實上,這些年不少地方確實著力推進了戶籍制度的改革,結果怎樣呢?
國務院辦公廳的《通知》中這樣說:“近年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推進城鎮化和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努力解決實踐中的突出問題,取得明顯成效?!蓖ㄖ掍h一轉這樣接著說,“最近一個時期,一些地方積極探索,又相繼推出農村人口落戶城鎮的政策措施,積累了一些經驗,也出現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蹦男﹩栴}呢?《通知》中列舉:“有的地方不顧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情況,片面追求城鎮化建設;有的地方不分城市類別,不顧城市綜合承載能力,一味放寬落戶城市的條件;有的地方擅自突破國家政策,損害群眾切身利益?!?/p>
《通知》中的分號說明,“有些地方”在城鎮化和戶籍制度改革中出現了三個方面的問題,雖然籠統但很明確,也就是“片面”、“冒進”、“犯規”。《通知》嚴肅指出:“對這些問題如不高度重視并及時妥善解決,就會嚴重影響城鎮化依法、健康、有序進行,嚴重影響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也直接影響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順利推進?!笨傊痪湓挘喝嗣窈苌鷼?,后果很嚴重!
在可能的嚴重后果面前 ,《通知》提出了三個明確要求:一是分類明確戶口遷移政策,二是依法保障農民土地權益,三是著力解決農民工實際問題!
可以看出,關于第一個要求,《通知》講了三個意思。第一、縣以下城鎮戶籍,通常準入;第二、地級市戶籍,有條件準入;第三、大城市戶籍,控制準入。
第二個要求也講了三個意思:第一,農民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農民意愿不受強制;第二、堅持土地用途管理;第三、禁止以“村改居”為名將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轉為國有土地。
第三個要求,只講了一個意思,但就這個意思關乎近二億人的體面和尊嚴,那就是“就業、業務教育等政策嚴禁掛鉤戶口性質”!《通知》這樣說:“對農村人口落戶城鎮的,要保證其享有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的權益;對暫不具備落戶條件的農民工,要有針對性地完善相關制度,下大力氣解決他們當前在勞動報酬、子女上學、技能培訓、公共衛生、住房租購、社會保障、職業安全衛生等方面的突出問題?!?/p>
戶籍管理制度改革范文4
一個普遍的看法是,城鎮化必須要面對數十年來日益固化的利益格局。然而,在城鎮化進程之中,利益結構調整同樣也有很多可以釋放的紅利。
在大的利益格局很難調整的前提下,城鎮化的推進路徑可以考慮先易后難,逐步釋放已經為數不多的改革紅利,盡快形成新的有利于深化改革的利益格局。 戶籍改革是繞不過的“坎”
首當其沖的是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是城鎮化繞不過去的“坎”,也是當前有限的在既定利益格局下向廣泛大眾釋放利好的機會。
城鎮化發展到2030年,如果經濟增長能夠保持在6-8個百分點之間,可涉及4億-5億農民(其中存量2.5億,增量2億多),以及上億的城鎮間流動就業人口。如果通過戶籍改革和外來人口市民化政策能解決他們在就業所在城鎮的基本公共服務和落戶問題,會增加這些人對中央政府推進城鎮化改革政策發自內心的支持。
改革戶籍管理制度的難點除了面臨城鎮戶籍居民既有福利結構的挑戰,也要面臨一批政府管理者和城鎮精英的話語權挑戰。
我們要注意到,中國的戶籍管理原來面臨的是城鄉二元關系,現在演化成區域之間的關系。也就是說原來是農民進城的矛盾,現在則是外地農民和外來城鎮人口與當地戶籍居民的矛盾。區域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別演變成公共服務的差別,當各種城市的福利固化在戶籍居民身上,就形成了對外來人口的排斥。
因此,戶籍管理制度改革主要是涉及到戶籍人口和外來人口之間的利益結構調整。
戶籍制度改革,也是勢在必行的一項改革內容。長達數十年的城鄉割裂,積累了諸多社會矛盾,如果一直不去解決,就會變成更深刻的社會矛盾,將會直接影響到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及和諧穩定。
我想,中央已經明確了城鎮化改革以人為本的基本思路,關鍵在于如何落實。如果抓住當前推進城鎮化的改革時機,釋放戶籍制度改革可能給上億的外來人口帶來的紅利,雖然有阻力,但是利大于弊,關鍵是操作路徑要清晰,手段要明確。
還權集體
其次是城鄉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在既有的中國城市發展路徑中,主要模式是可以低價拿地。工業用地和開發用地的低價拿地,解決了城市政府的預算內收入增長和建設開發資金源源不斷的供給。如果把這條路堵住了,地方失去了土地出讓金來源,地方政府就可能面臨崩盤的風險。在現行的土地制度下,土地財政對于土地出讓的過度依賴,會導致城市一直處于粗放型發展模式。道理如下:
中國的城市發展模式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推動的。政府通過招商引資帶動工業投資增長,來解決預算內財政收入的增長,保持政府行政開支的運轉,就是所謂的?!俺燥堌斦?。
但是,因為各地在招商引資的過程中,競爭激烈,誰降低成本,誰招商的成功概率就大。這就意味著需要降低出讓金,甚至零地價,而且拆遷成本、基礎設施成本還需要政府來負擔,甚至企業進入之后,政府還要給幾年之內的退稅作為優惠。
實際上,這種招商引資的成本已經是負支出,已經成為地方政府的老大難。但是為了所謂的政績和預算內財政的需要,各級城鎮政府還在強力維持。為了彌補這塊政府財力的虧空,只能通過房地產開發來賣地,賣的地越多,土地出讓金就越多,這塊收益大于工業出讓的成本。因此推動政府的另一塊利益就是為了獲取更高的土地出讓金,彌補工業招商的負支出,同時還有足夠的資金來維持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
問題在于,房地產開發由于土地出讓金過高,成本上升,并且房價上漲已經影響到消費者的承受能力,顯然不可持續。繼續按照原有的方式進行招商引資,面臨經濟和社會成本的攀升,使得政府招商引資的難度也在大大增加,因此也就直接影響到未來的工業發展。
我們在和地方政府官員交流的時候,談到招商引資,已經成為當前城市工作的一大難題。實際上,中國世界工廠的形成也基本依賴于中國工業的用地成本低下。如果在這種狀況下,繼續按照原有的模式招商引資,成本的抬升會大大降低了工業的競爭力。
那么,如何化解當前工業招商引資的困境?可以通過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發揮集體建設用地的作用,把工業招商引資的發展權交給農村的集體經濟組織,在集體建設用地上發展工業,城市政府就可以大大減少開發成本,也減少征地拆遷引發的社會矛盾。
實際上,現在全國一些地區有一些在集體建設用地上,由農民開發的工業園區,管理得非常好,資源配置極其合理,這些工業園區成本很低,不用拆遷,也不用補償,可以很好地推動當地的工業發展。其實上世紀80年代的鄉鎮企業成功經驗,靠的就是低勞動力成本和廉價土地,珠三角、長三角地區之所以有現今的成果,正是因為它們的用地成本特別低。
如果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上發展工業園區的模式得到推廣,就可以繼續向工業發展提供低成本空間。當前中國工業勞動力、環境成本都已大幅度增加。目前勞動力成本已高出東南亞和南亞國家一倍以上。環境成本也是嚴重問題,相當一部分工業企業包括重化企業幾乎都被城市居民排斥,有的已經引發了嚴重的社會矛盾和大規模的。
戶籍管理制度改革范文5
一、漸進改革,剝離戶籍制度附加的社會福利功能
目前,中國各地戶籍制度改革的的重點集中在放寬各級城市的戶籍準入門檻,通過居住證制度的“積分賦權”,讓進城農民逐步享受城市的福利,最終通過落戶轉為市民。如重慶市在戶籍制度改革上,大力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對進城務工經商農民的購房與納稅數額等問題提出了明確的門檻標準,進而保障落戶農民在醫療、教育、就業、社保等方面與市民享有同樣的權利。當前的戶籍制度作為城市社會管理的主要手段,強化戶籍制度與社會福利的捆綁關系,這使得非戶籍常住居民很難享受與城市居民相同的福利和保障。因此,應采取漸進式改革方式,創新戶籍管理辦法,把以戶籍人口管理為重點轉向以常住人口管理為重點,逐步將城市社會保障體系“去戶籍化”,賦予農業轉移人口更多城市權利。
二、區域均衡,縮小地區之間因制度帶來的福利極差
戶籍制度與城市福利制度的緊密關系,致使不同地區之間因戶籍形成了巨大的福利極差。戶籍綁定優厚福利和社會保障使很多人趨之若鶩,最為突出的是戶籍制度捆綁的教育福利。北京聚集著全國一流的教育資源,擁有北京戶籍就能夠低分進入全國一流院校,這種集中式的高等教育資源分布格局,吸引著各地外來人口紛紛涌入北京,造成極大的人口壓力,而一些教育資源薄弱地區卻面臨著“招生難”?,F階段,我國城鄉戶籍制度改革主要是保留城市戶籍附加的社會福利,放寬現有入戶門檻,逐步實現農民享有與城市居民同樣的社會公共服務,這種模式將戶籍改革的成效與地方政府財政負擔能力直接掛鉤,不同地區由于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同,戶籍制度改革的力度也不盡相同,致使短期內戶籍屬地福利不均衡的格局很難改變。解決這一問題的思路是,中央政府應加大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教育、醫療等社會福利資源配置力度和水平,使得中小城市戶籍改革的福利配置水平逐漸與大城市水平一致,通過中小城市的福利吸引,引導社會福利資源惠及更多的流動人口,逐步縮小區域間基于經濟社會發展差距的居民非戶籍福利差異,最終使不同人群在不同地區享有的福利和社會保障趨于一致。
三、配套聯動,保護好農業轉移人口的基本權益
當前,在戶籍制度不斷深化的過程中,依然存在轉戶“生硬”、“彈性小”等問題。在轉戶過程中,農民仍面臨“城市權益和農村權益二選一”的難題。一方面,在城市高房價和就業難的多重壓力下,農民定居城市的經濟成本依然很高,土地的基本保障功能依然存在;另一方面,受傳統農耕文化和鄉土情結影響,農民不愿意放棄土地。在當前經濟社會結構轉型過程中,需要一個過渡性政策平衡農民轉戶過程中各種權利的去留。戶籍制度由來已久,改革不能一蹴而就,要充分考慮人的意愿和需求,以人為本。例如,重慶地區探索轉戶農民的“三權”保留政策試點,對全國的戶籍制度改革具有借鑒意義。重慶過渡式的轉戶制度安排,讓愿意轉戶的農民帶著“三權”進城,使進城農民安心在城市定居,加快了城鄉一體化進程。
四、創造條件,建立城鄉一體的新型戶籍管理制度
戶籍管理制度改革范文6
關鍵詞:戶籍制度城鄉分割改革缺陷制度創新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發展和完善,壁壘森嚴的傳統戶籍制度逐步松動。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進程中,戶籍制度必須進行深入改革,才能實現城鄉居民在權利和福利方面的和諧共享。
一、我國戶籍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標
戶籍制度是一種控制和管理人日流動的手段。它由經濟體制決定并為其服務。我國城鄉二元戶籍制度是計劃經濟和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的產物。政府通過嚴格的戶口控制,把農民組織起來進行農業生產。為城市居民提供農副產品,并為工業部門積累原始資本和提供廉價的原材料。依靠工農產品的“剪刀差”。我國迅速地推進了工業化的進程,初步建立了比較完備的工業體系。但也造成了城鄉二元結構,城市化發展嚴重滯后的被動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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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以后,我國逐步放棄了計劃經濟體制和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隨著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市場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農村居民離開土地到城里工作生活,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逐步松動,城市戶口的許多福利功能逐漸淡化弱化。但由于強大的制度慣性和利益剛性,與計劃經濟體制相伴而生的戶籍制度仍然頑強地生存和維持著。戶籍制度將全體公民劃分為戶口性質不同的人群。然后把社會權益和福利按照城鄉和地域進行分割,城市戶口尤其是大城市的戶口具有較高的附加值,它與優質教育資源、醫療服務、社會保障等優惠具有制度化的聯系,難以適應勞動力大規模流動的現實,也不符合市場經濟所要求的公平公正原則。
我國戶籍制度改革的目標就是要實現公民的遷徙自由。具體而言,戶籍制度改革就是要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落實科學發展觀,打破不合理的戶籍分割,淡化城市戶籍的價值,消除戶籍與社會權益和福利的聯系,真正實現公民的自由遷徙和流動。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與和諧。
二、現階段戶籍制度改革的特點與缺陷
(一)現階段戶籍制度改革的主要特點
第一,地方政府主導。我國現階段戶籍改革主要由各個省市自治區組織實施。全國絕大部分省份在中央戶籍改革的基本精神和原則指導下。根據本地區的發展戰略和規劃進行自主改革。在本省范圍內取消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二元戶口性質劃分,實行全省城鄉一體化的戶口登記制度。
第二。確立條件準入制目。前戶籍制度改革的一大進展是取消進城人口計劃指標管理,以準入條件取代進城人口控制指標。具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穩定的職業和生活來源成為基本落戶條件。一個人能否進城市。取決予他的經濟狀況和個人經濟狀況和能力,投資者、購房Z者、高學歷者可以優先獲得城市戶口。以經濟因素和生存能力作為城市準入條件。戶籍差別的固定性和繼承性就被打破了。
第三,抓大放小。我國城市戶口的放松不是一步到位,而是按照城市等級來松動對城市戶口的控制。我國小城鎮的戶籍管理已全面放開,大中城市的戶籍管理不斷松動。北京、上海也下發了本市農業人口轉為非農業人口實施意見,放寬了農轉非的條件限制,高度嚴格的戶籍控制也有所松動。從總體上看。我國城市的放松程度與城市規模和等級大小成反比。
(二)現階段戶籍制度改革的主要缺陷
我國的戶籍制度改革初步打破了嚴格的戶籍壁壘,但戶籍制度改革的力度還不夠大,無法滿足規模日益龐大的人口流動的需要。
第一,戶籍制度改革的城市傾向明顯。我國戶籍制度改革以縮小城鄉差距、實現共同富裕為旗幟。但實際上是通過放松城市戶口來吸引投資和人才、擴大稅源、加快房產銷售,從而促進城市經濟的發展。對于千千萬萬農村流動人口而言,他們一無錢二無學歷,城市的門檻依然高不可越,他們并沒有從戶籍制度改革中獲得多少利益,城市化實際上成了強勢群體的城市化?,F行戶籍制度改革中存在的明顯城市傾向問題是政府相關部門城市偏好的延續。
第二。戶籍制度改革缺乏強有力的法律支撐。1954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公民享有遷徙自由。雖然這一規定在當時形同虛設,根本不起作用。但1975年通過的《憲法》還是將這一條款刪去。1982年通過的《憲法》沒有恢復這一刪去的條款。為了確保公民的遷徙自由,應該將“公民自由遷徙權”納入憲法修正案。但這一建議沒有被采納。戶籍制度的深入改革缺乏堅實的法律基礎和依據。
第三。戶籍控制的松動與人口流動方向不一致。我國大城市和沿海經濟發達地區,經濟發展迅速,創造了更多的就業機會,對農村勞動力具有更強的吸引力和吸納能力。但隨著城市規模的擴大,戶籍控制和排斥的程度越高。農村人口越是無法融入這些城市。這表明我國的戶籍制度改革還沒有很好適應人口流動的大趨勢,無法滿足城市化發展的要求。
第四,戶籍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不完備。我國戶籍管理和其它制度密切聯系、共同發揮作用,而現在的改革措施只是就戶籍制度本身進行改革,沒有涉及城鄉分割的社會保障制度、地域分割的勞動力市場等許多深層次問題,戶籍同社會權益和福利依然緊密聯系。而這些因素才是戶籍分割弊端的真正根源。對這些深層次問題不進行徹底的制度變革。戶籍制度改革往往難以達到預期效果,甚至會半途而廢。
三、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措施
我國現階段的戶籍制度改革僅在局部范圍內打破了不合理的戶籍分割,公民自由遷徙的改革目標遠未實現。要整體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必須創新制度。標本兼治。一方面,從技術和管理層面入手,改革和完善戶籍管理制度;另一方面,要從制度層面人手,改革城鄉分割的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制度。使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失去賴以存在的條件和基礎。
(一)確立科學的戶籍管理理念與制度
確保公民遷徙自由是現代戶籍管理理念的核心內容。1998年,我國政府簽署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公約》,該公約明確指出:合法處在一國領土內的每一個人在該領土內享受遷徙自由和選擇住所的自由。適應時展和社會主義文明建設的要求,我國應該通過法定程序,恢復憲法中公民遷徙自由的條文,確認居民自由遷徙、擇業和居住的權利,使全體國民享有同等的政治和經濟權利,真正做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我國現在已具備了恢復公民自由遷徙權利的條件。應該通過法定程序盡快將它恢復。要在保障公民平等權益的理念指導下,建立科學有效的新型戶籍管理制度,徹底打破城鄉戶籍壁壘。
(二)降低城市準入條件和標準
以準入條件取代進城人口控制指標。對打破壁壘森嚴的戶籍控制具有推動作用。但準入條件制只是一種過渡形式,因為世界上極少有國家采取類似方法來限制本國公民的自由遷徙。所以。為了有效化解準入條件制的負面作用,一定要努力降低城市準入條件,降低農村居民進入城市的門坎。一是降低購房遷入條件。允許租房達到一定年限的農村戶籍人口遷入城市。二是強化月收入標準。弱化投資準入標準。依靠投資遷入城市的農村居民非常少,應該以連續一定時期內的每月平均收入水平作為準入標準。三是降低唯一學歷的人才準入標準。城市的發展不僅需要高學歷人才,也需要低學歷的人員。即使沒有學歷的人員,只要有一技之長,能夠靠自己的誠實勞動在城市生存和發展。就應當允許他們遷入城市。
(三)穩步推進大城市戶籍制度改革
大城市具有明顯的聚集效應,能夠創造較高的規模效益、較多的就業機會,對農村人口具有強大的吸引力。大城市戶籍具有更高福利和利益。對其改革的難度更大。大城市戶籍控制力度的減弱,會吸引流動人口潮水般的涌入,在短期內形成高強度的人口流入,給城市的基礎設施和福利制度造成極大壓力。大城市戶籍制度改革不能裹足不前,要按照循序漸進的原則,積極穩妥推進,要通過加大投資力度與科學規劃,加強城市住宅設施、能源設施、資源設施、交通設施、通訊設施、教育文化衛生設施、環境設施等建設,改善城市綜合環境。提高城市的承載和服務能力?;鈶艏贫雀母飳Υ蟪鞘芯蜆I和公共基礎設施帶來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