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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集中整治方案范文1
關鍵詞:中央財政 省示范建設 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 實驗室 建設方案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82(2013)08-0096-01
本文主要圍繞中央財政支持作物生產技術專業、省示范重點專業-園藝技術專業,以及植物保護、園林技術專業的核心技能訓練為目標,按專業群分類建設校內、外實訓基地,實現資源共享。按專業核心技能培養,整合和調整實驗室、校內實訓場,完善管理機制,特別是校內、外共享機制的建立。新增功能實驗室—種子檢測、測土配方實驗室等。本文著重介紹校內基礎實驗室建設方案的實施情況。
實驗室堅持應用性和基礎性研究相結合思路,堅持“開放、流動、聯合、競爭”運行機制,加強資源綜合集成,成為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農學園藝分院各專業應用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的科研陣地。實驗室實行開放型管理運行機制,利用現代技術手段,運用共建共享的機制,對大型科學儀器和設備、科技數據與文獻、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基地、信息網絡資源等進行戰略重組與建設,構建布局合理、功能齊全、開放高效、體系完備的科研和信息保障系統,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和政策環境為學科發展和創新性研究提供及時有效的支持。
在實驗樓(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農學園藝分院第七教學樓右側,左側為畜牧獸醫分院)的一樓大廳繪制實驗室基本平面圖,每個樓層也要繪制各樓層實驗室平面,并介紹各實驗室的設備情況和功能。具體建設方案如下:
一、作物栽培與遺傳育種改良實驗室
主要圍繞選育高產、優質、多抗農作物新品種的需要,充分利用作物種質資源,染色體工程、細胞工程、群體改良、輪回選擇、品種間雜交、遠緣雜交等技術手段,選育出符合農業生產發展的新品種(組合)在生產上應用;同時進行農作物的品質分析,測定農作物各種營養成分含量、食味品質和外觀品質的分析,為品質育種提供實驗指導。此外,積極為各專業的學生開展實驗課和承擔畢業實習任務,促進我院作物栽培與遺傳育種學科發展。
1.將現有的作物栽培實驗室和遺傳育種實驗室合并建成作物栽培與遺傳育種改良實驗室,仍為兩間實驗室,并在現有的實驗設備的基礎上將于2011年對實驗室的基礎設施進行更新,重新購置實驗臺和實驗櫈,調整實驗室功能,提高實驗室的利用率。2010年已購置一部分實驗農機具包括微型翻耕機、聯合收割機、光合作用測定系統、田間小氣候測定系統、紫外分光光度計、搖床、超低溫冰箱、植物生長箱、超凈工作臺、凱式定氮儀等大型儀器。2011年購置近紅外谷物品質分析儀、纖維素測定儀、脂肪測定儀、電泳系統(包括用于核酸、蛋白、雙向電泳)、凝膠成像系統,安裝多媒體系統(電腦+82英寸液晶屏電視)。2012~2013年購置基因擴增儀、基因槍、PCR儀、氣相色譜儀、紅外光譜儀等。
2.種子資源與檢測實驗室
實驗室建在7-4-5室,原為保管室,將保管室轉至7-4-7室,把標本室分別建在作物栽培與遺傳育種改良實驗室和種子資源與檢測實驗室內,不單建標本室。
主要進行種子包衣,種子引種,種子質量控制,雜交制繁種技術,種子生產的化學調控,種子活力,種子貯藏,種子檢驗,作物遺傳資源核心種質的構建等方面的研究。本室擁有用于種子測定方面的儀器,如:水分測定儀、離心機、數粒儀、種子風選儀、種子發芽箱等,需在2011-2012年購置米質分析儀、食味分析儀、電泳儀、種子精度工作臺等儀器。
3.土壤養分與配方施肥實驗室
測土配方施肥通常的測試項目應包括土壤有效氮磷鉀等常規必測項目、pH和有效微量元素等,這些項目主要是為了了解土壤養分的含量狀況,為施肥配方提供依據;同時還需測定田間試驗中各小區處理的植物樣品的總氮磷鉀含量以獲得不同土壤條件下有關肥料利用率、土壤地力等重要施肥參數。因此,在設備配置時既要滿足土壤測試的需要,還要能進行植物分析。要針對不同區域土壤—作物體系中存在的共同營養問題,增減一些項目的測試,如一些水稻種植區增測土壤有效硅、南方酸性土壤測有效硼、有效鈣和鎂,石灰性土壤測定有效鋅等;石灰性土壤不必測定有效鈣等。
測土配方實驗室應包括樣品處理室、樣品保存室、藥品貯藏室、制劑室、恒溫浸提室(有空調設備)、分析室、儀器室以及植物樣品消化—蒸餾室等。 實驗室面積一般應有150-200 m2。在5樓騰出一間庫房和實驗員辦公室及土壤標本室作為土壤養分與配方施肥施肥實驗室,實驗員辦公室移至7-5-11和7-5-13兩室,需要購置實驗臺和實驗櫈。在2011-2012年需要購置土壤養分速測設備、植物養分分析測定、中微量元素測定儀、肥料速測儀、測土配方綜合儀等。
4.農業氣象與生態環境監測實驗室
將7-4-1改建為農業氣象與生態環境監測實驗室,將植保機械實驗室轉至三樓,由植保教研室重新規劃。
以上實驗室的建設均圍繞綜合實驗室建設,部分儀器設備進行整合調整,實現共用不重復購置造成不必要的浪費?;瘜W實驗室和土壤實驗室需安裝通風設備和廢液處理系統。另外根據各實驗室用電情況對部分實驗室的電源進行適當的改造達到使用要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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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集中整治方案范文2
以建設“平安”為目標,以貫徹落實黨的安全保衛工作要求和國家、省、市、區關于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關文件精神為依據,堅持綜合治理、預防為主的方針,動員全街道各單位、各部門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密切配合,依法治理安全隱患較大、污染嚴重、無證無照、亂搭亂建等企業,落實各項措施,規范安全生產秩序,確保街道安全穩定。
二、工作目標和重點
工作目標。通過本次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取締和清理整頓一批安全生產達不到要求的企業,消除安全生產隱患,規范安全生產秩序,進一步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及安全生產管理的長效機制,有效遏制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確保全街道安全穩定,為黨的順利召開營造良好局面作出貢獻。
工作重點。一是堅決取締和清理整頓一批安全生產設施極不到位、安全生產條件極差、安全生產隱患較大的企業。二是堅決取締和清理整頓一批非法經營、亂搭亂建、無證無照的企業。三是堅決取締和清理整頓群眾反響較大、污染極為嚴重的企業。
三、方法步驟
這次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專項行動主要以村、社區為單位組織進行。各單位要在摸清情況的基礎上,突出重點。依據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方案,真正做到機制健全、責任落實、措施得力、效果明顯,使我街道企業面貌、安全生產形勢得到較大的改善。專項行動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調查摸底階段。各村、社區及有關管理責任單位,要對本轄區內所有企業安全生產狀況進行一次全面的調查摸底。摸清家底,排出重點企業、重點部位,制訂應的計劃和整治方案、措施。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各單位要對排查出的安全生產隱患進行分類,針對街道產業結構特點,重點對家庭作坊、家具類企業的生產經營證照持有、廠房基本安全設施、電氣線路的敷設、設備及配套設施的設置、“三合一”情況、消防通道的通暢、防火間距的規范性、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健全落實、亂搭亂建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整治。依據整治措施及應的法律法規,定責任單位、定目標、定任務、定人員、定時間,一抓到底,務必取得成效。對整治過程中出現的不積極落實整改的企業、單位,街道將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對其進行全面督查,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這次整治行動的順利開展。
第三階段:檢查驗收階段。在集中整治的基礎上,街道將組織各關部門對排出的重點企業、突出問題、隱患和薄弱環節,對照整治目標,圍繞組織領導、執行政策、落實措施、社會效果等方面對各單位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對集中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沒有得到糾正解決,未達到整治目標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責成有關企業限期整改,確保這次整治行動取得成效。
四、工作要求
1、強化思想認識,落實工作內容。各單位要把這次整治專項行動提到確保黨召開期間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政治高度,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合理安排工作,組織強有力的隊伍,根據上級的指示精神,落實工作制度,確定工作內容,確實使專項行動工作到位。
2、明確責任,落實整治方案。各村、社區、有關管理部門要建立關的整治領導班子,明確分工,責任落實,制訂行動方案。書記全面負責,行政首長為第一責任人,組織人員根據上級的要求和檢查標準認真落實工作內容,全面檢查所轄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生產經營單位的法人或負責人為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存在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負全面責任。
3、制訂措施,確保成效。對檢查出的各類隱患,必須制訂有效的整治措施,堅決消除隱患。特別是對“三合一”必須立即取締,不得有拖延現象;對重大隱患必須采取強制措施對其實施停產整改;對一時不能立即整改的隱患,應責令關的第一責任人,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對不落實整改或多次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報請上級管理部門依法進行處理,直至實施關閉;對無證無照等非法生產經營的單位要集中抄報有關部門處理。在整個整治過程中,對各類隱患的整治必須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內容、整改時間、安全監管、整治整改落實跟蹤人員,使各項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企業集中整治方案范文3
一、指導思想
以學習貫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活動為動力,以科學推進美麗鄉村建設為契機,深化環境綜合整治,嚴厲打擊違法排污,堅決取締各種危害群眾身體健康、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通過鞏固治理,使全街道整體環境得到持續改善,有效提升環境質量。
二、目標任務
(一)鞏固關停取締非法焦寶石窯、石灰窯整治行動成果
1、整治目標:
(1)對仍然存在的非法焦寶石窯、石灰窯企業要制定詳細關停拆除方案,限期拆除生產設施,鼓風機、提升機等輔助生產設施全部拆除,窯體內產品及原料全部清理干凈并抽出爐條,切斷電源,確保實現徹底取締。
(2)認真落實打擊土小企業的長效機制,依法查處非法建設的焦寶石窯、石灰窯,一經發現徹底取締。對屢禁不止、情節嚴重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經濟及法律責任。
2、時間安排:
(1)4月5日前,對仍然存在的非法焦寶石窯、石灰窯制定出詳細關停拆除方案。
(2)4月6日-4月30日,對本區域非法焦寶石窯、石灰窯進行督促落實關停計劃。
(二)鞏固關停取締“廢舊塑料經營活動”整治行動成果
1、整治目標:
對出現反彈的違法違規廢舊塑料經營活動進行嚴厲打擊。依法拆除違法生產設施,沒收或銷毀生產設備;徹底切斷電力供應,拆除電力設施;清除生產現場,對現場原料和成品、半成品進行依法處理。
2、時間安排:
(1)4月5日前,對廢舊塑料經營反彈情況開展調查摸底,制定整治取締方案。
(2)4月6日—4月15日,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整治行動。
(3)4月16日以后,按照打擊土小企業長效機制要求,加強巡查,發現反彈,及時查處。
(三)三輪車、塔機制造及配件加工、有機玻璃生產等有機廢氣排放企業集中整治行動
1、整治目標:
(1)對三輪車廠加工企業進行專項檢查,對位于居民區內或不符合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的企業實施關停;對未按標準完成2013年整治任務的企業依法處罰并停產整治,停產期間采取斷電措施,經驗收通過后方可投產;對設施完善但運行不正常的企業依法處罰,情節嚴重者,實施關停。
(2)依法對環境污染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塔機制造及配件加工等噴漆廢氣排放企業和有機玻璃生產等有機廢氣排放企業開展集中整治。依據相關標準,實現外排廢水、廢氣的穩定達標,危險廢物的規范化管理,對通過整治不能達到要求的企業,依法實施關停。
2、時間安排:
(1)4月10日前,對三輪車加工企業進行專項檢查,對區域內塔機制造及配件加工等噴漆廢氣排放企業及有機玻璃生產等有機廢氣排放企業全面核查,確定整治對象。
(2)4月11日—7月31日,下發市政府關于塔機制造及配件加工等噴漆廢氣排放企業及有機玻璃生產等有機廢氣排放企業的限期整改通知,部署整改方案,開展集中行動。及時調度進度。
(四)小鍋爐、茶水爐、炊事灶等低空排煙設施的集中整治行動
1、整治目標:
(1)依法對供暖管網覆蓋區內的燃煤鍋爐及天然氣管網覆蓋區內的燃煤鍋爐、茶水爐、炊事灶等低空排煙設施實施關停,督促使用清潔能源。
(2)對主要交通干線兩側2公里可視范圍內燃煤鍋爐、茶水爐等低空排煙設施實施限期治理,配套建設污染防治設施,重點解決群眾反映的“冒黑煙”問題。對通過整治,仍不能達到要求的設施,依法責令停止使用,并徹底拆除。
(3)依法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鍋爐、茶水爐、炊事灶等低空排煙設施污染問題。
2、時間安排:
(1)4月20日前,開展調查摸底,確定整治對象。
(2)4月21日—8月31日,下發市政府關于對鍋爐、茶水爐、炊事灶等低空排煙設施開展集中整治的限期整改通知,部署整改方案,開展集中行動,及時調度進度。
(五)加快鍛鑄造窯爐的提升改造
1、整治目標:
(1)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年本》、《鑄造行業準入條件》、《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及《省能耗限額標準》規定,依法淘汰燃煤火焰反射爐、燃煤鍛造爐、燃煤地爐、一段式煤氣發生爐、粘土砂干型/芯鑄造等落后生產裝備及工藝。
(2)對燃煤鍛鑄造企業實施限期整治,淘汰落后生產裝備及工藝,使用天然氣、電或兩段式煤氣發生爐產生的煤氣等清潔能源;按照相關部門依法制定的整治標準,完善各類污染防治設施,實現廢氣、廢水、噪聲等各類污染物的長期穩定達標排放及固廢、危險廢物的規范化管理;完善相關審批手續,并通過各部門的聯合驗收。逾期完不成整治任務的,不符合要求的生產裝備,達到不能恢復生產的狀態。
2、時間安排:
(1)5月10日前,摸清鍛鑄造企業底數,掌握企業生產規模、生產裝備、生產工藝、污染治理設施建設情況等現狀內容。
(2)5月11日—6月10日,配合經信部門,制定下達《限期整治通知書》,并發放到各鍛鑄造企業。
(3)6月11日—12月31日,與經信、環保部門配合督促各業戶在規定的時限內按要求自行整治,加快清潔能源應用和爐窯改造,全面淘汰燃煤火焰反射爐、燃煤鍛造爐、燃煤地爐、一段式煤氣發生爐、粘土砂干型/芯鑄造等落后生產裝備及工藝。
(六)嚴厲打擊其他危害群眾健康的違法排污行為
1、各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對于其他非法排污、危害群眾健康的行為,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進行打擊。對于不按要求進行整改的,采取供電部門依法停止電力供應等措施,強制停產整改;對通過整改無法實現穩定達標的,依法關停取締,并徹底停止電力供應,吊銷有關證照。
2、對屢禁不止,情節嚴重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經濟及法律責任。
三、主要措施
(一)強化領導,健全組織
成立由街道辦事處主任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有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的環境治理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專門負責環境整治的各項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各項工作的督導落實。
(二)提高認識,轉變觀念。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本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主要負責同志要把整治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真抓真管,抓出成效。各部門要明確職責,解放思想,創新措施,積極破除環境中存在的頑癥。
企業集中整治方案范文4
一、指導思想
以加快推進我縣“三縣”建設進程、提升縣城建設品位、打造生態宜居、營造和諧的道路運輸環境、建立規范有序的道路旅客運輸市場為前提,以強化客運市場管理、方便群眾出行、穩定客運市場秩序為目標,以維護廣大群眾和經營業主的利益為出發點,以東云路老汽車站搬遷為契機,秉著先易后難、循序漸進、逐步推進、先調整后完善和安全、有序、便民、穩定的原則,科學調整班線及公交線路,合理安排客運運力,促進我縣客運市場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二、工作目標
(一)6月17日22時關閉東云路老汽車站,6月18日正式啟用汽車總站。
(二)按照先調整后完善和穩定、安全、有序、便民的原則,調整縣城區公交線路和進城班車線路,開通主城區循環公交線路,方便群眾乘車。
(三)開展客運市場秩序集中整治,加強對客運市場的監管,確??瓦\班車、城市公共汽車嚴格按照核定的站點和線路營運,禁止客車在中心城區亂停亂靠、沿街上下客;規范出租車經營行為,嚴厲打擊“黑車”非法營運行為。
三、工作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4月1日至6月16日)
廣泛開展宣傳動員工作,召開客運企業和經營者代表座談會,切實做好矛盾隱患排查化解;召開各類協調會議,起草汽車站搬遷暨客運市場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應急預案、客運班車及公交車線路調整方案和通告等;召開公交車線路調整聽證會,廣泛聽取各方代表意見和建議;完成搬遷秩序維護隊伍的組建和培訓工作;公示客運班車及公交車線路調整方案。
(二)啟動實施階段(6月17日至7月18日)
6月17日22時關閉東云路老汽車站后,所有原停放在東云路老汽車站的客運車輛全部停入汽車總站;6月18日汽車總站正式運營,同時縣城區公交車按調整后的線路正式運行。切實加強對縣城區客運市場秩序集中整治和監管。
(三)鞏固驗收階段(7月19日至7月30日)
處理好汽車站搬遷和客運市場秩序整治過程中的遺留問題,縣交警、城管、物價、運管等部門要建立長效機制,搞好常態化管理,防止違法營運行為反彈;做好客運市場秩序整治的驗收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部門職責。成立縣汽車站搬遷暨客運市場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部門職能認真履職,切實做好相關工作??h交通運輸局牽頭組織汽車站搬遷暨客運市場秩序集中整治的有關工作;縣運管所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汽車站搬遷暨客運市場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應急預案、客運班車及公交車線路調整方案,負責協調汽車總站營運籌備工作中的有關問題,負責規范客運車輛經營行為,負責協調搬遷工作中客運企業和客運經營者的相關事宜,妥善解決汽車總站啟用后客運市場秩序維護及駐站管理等問題;縣政府督查室負責對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縣監察局負責對汽車站搬遷暨客運市場秩序集中整治工作中出現失職、瀆職的單位和個人依紀依規進行嚴肅查處;縣穩定辦負責排查處理汽車站搬遷暨客運市場秩序集中整治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不穩定因素;縣委宣傳部負責做好宣傳工作,對汽車站搬遷暨客運市場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進行跟蹤報道;縣公安局負責搬遷和整治過程中的治安維護;縣財政局負責安排汽車站搬遷暨客運市場秩序集中整治專項工作經費;縣局負責排查和分析可能發生的各種苗頭,制定相應應急預案;縣交警大隊負責維護交通秩序,依法查處機動車輛亂停亂靠行為,配合相關部門查處客運車輛不按規定線路行駛行為,查處出租車定點長時間待客不即停即走行為;縣城管局負責加強汽車總站周邊街道管理,安排人員積極配合汽車站搬遷暨客運市場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縣規劃局配合搞好城市公交路線規劃調整工作;縣物價局負責查處客運班車、出租車、公交車經營者違反價格管理政策法規的行為,負責指導和協調汽車站經營有關價格的制定;郴汽集團分公司在相關部門的指導下,落實主體責任,細化搬遷措施,制定并組織實施東云路老汽車站的搬遷和汽車總站經營管理方案,完善各種營運和安全生產設備、設施及相關手續,確保如期啟動搬遷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做好轄區群眾的宣傳工作,做好轄區客運經營者的穩定工作。
(二)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濃厚氛圍。要通過電視、報紙、網站等新聞媒體為汽車站搬遷暨客運市場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宣傳造勢,縣人民政府《關于切實規范客運市場秩序的通告》,讓廣大群眾明確汽車站搬遷的時間、具置、營運線路的走向調整、新增公交線路的安排等,宣傳汽車站搬遷暨客運市場秩序集中整治對提升城市形象、緩解城區交通壓力的重大意義,使汽車站搬遷暨客運市場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縣運管所組織各客運企業、各線路主要負責人、客運業戶及客運從業人員召開座談會,各客運企業組織召開客車承包業戶和從業人員動員大會,消除抵觸情緒,爭取廣大群眾和客運業戶的支持,確保汽車站搬遷暨客運市場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企業集中整治方案范文5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回頭看”行動,進一步深化安全生產專項分類整治工作,對無證無照非法生產經營單位(新設立、新運營)堅決予以取締;對證照不全(包括證照過期)或雖然證照齊全,但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一律停產停業整頓,并就情況采取不同的措施;對證照齊全,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加強日常監管,督促其依法搞好生產經營活動,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檔案的健全完善和匯總整理工作,做到專人負責,集中整理。
二,范圍和要求
“回頭看“階段工作范圍是我市建設行業、領域內的各建筑施工企業、市政公用設施運營企業。
工作重點:
1、新設立、新運營的無證無照(包括外地新入住介休的企業)的一類企業。
2、證照不全、證照過期或存在重大隱患未整改的二類企業。
3、在“省、市、縣“三級聯動檢查中提出問題的生產經營單位。
4、進入冬季,各企業是否按冬季的特點,采取相應的措施,措施是否切實可行,是否做好了冬季采暖用火、用電的保障措施等。
三、實施步驟
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分三個階段開展。
(一)再動員再部署階段(09年11月5日前)
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充分認識到這次“回頭看”工作事關我建設系統全年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成敗,要按照我局的統一安排,結合前三階段工作實際制定企業具體的工作方案,對本企業“回頭看”工作進行部署,對企業所屬的項目、科室、運營設施、設備再深入進行一次自查自整,切實提高安全生產水平,作好迎接省市“回頭看”檢查組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集中行動階段(09年11月5日——11月30日)
為做好專項整治“回頭看”再檢查工作,強調以下幾方面工作:
1、我局將對本區域、本行業領域再進行一次排查摸底,對新設立、新運營的生產經營單位(新入駐介休的外地企業)按規定進行分類并加以整治,同時將分類情況按程序上報市專項整治領導組辦公室。
2、對本區域、本行業領域的一類企業(新出現)按照標準予以取締,并進一步明確跟蹤檢查的責任人。
3、對本區域、本行業領域的二類企業一律停產停業,逐個進行一次檢查,區別不同情況采取不同措施:對證照過期或證照不全的,督促其盡快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在未取得合法、有效地證照之前,不得擅自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雖然證照齊全,但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隱患經過整改仍難以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列入取締名單,組織實施取締。
4、對本區域、本行業領域的三類企業逐個進行一次拉網式檢查,區別不同情況采取不同措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整體符合安全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督促其依法搞好生產經營活動;對其中存在安全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要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限期整改。
5、對在“省、市、縣”三級聯動檢查組的檢查中存在問題的企業,要重點督辦,對查出的隱患要整改到位,對新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及時予以整治。
6、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檔案資料的健全完善和匯總整理工作,做到專人負責、集中管理,各企業要按照《介休市城鄉建設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中“專項整治檢查的內容”逐條審查、落實好未完成的工作,補充完善各類檔案資料。
集中行動階段,我局對各單位的“回頭看”工作進行檢查,對不制定方案,不積極部署“回頭看”工作的單位,要對其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
(三)總結階段
我局專項整治領導組要對各單位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此項內容作為企業和個人年度評優評先的重要條件之一,同時也是對企業安全生產許可進行動態考核的重要依據。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精心組織
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是我局安全生產工作的主線,“回頭看”工作的成效直接關系到我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成敗。各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深刻理解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制定嚴密的工作方案,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
(2)明確責任,嚴格追究
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切實落實專項整治的主體責任,法人代表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要認真組織,周密安排,把專項整治工作落實到車間班組及每個崗位,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立即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切實做到整改措施、期限、資金、責任人、應急預案“五落實”。要嚴格責任追究,對安全生產隱患不解決或因此發生事故的企業,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企業集中整治方案范文6
一、整治工作目標
第一階段目標:從2012年7月至2012年11月15日,完成對證照不全的廢塑料加工企業的依法關停、取締工作;在2013年8月30日前完成環境修復工作。
第二階段目標:從2012年11月16日至2014年12月30日,完成所有改造整治的企業的整治提升工作并通過驗收,污染物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堅決遏制廢塑料非法加工現象反彈,確保整治成效。
二、整治范圍和對象
整治范圍和對象為全街道范圍內的廢塑料加工企業和廢塑料加工車間及加工戶。
三、整治途徑
(一)開展集中整治。
依法取締、關停無工商營業執照或無環評報告文件及批復(包括與環評報告文件及批復不符)的廢塑料加工企業、車間及加工點。
(二)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廢塑料加工企業(車間)進行整治提升:
1.已取得工商、環保等各項行政許可的;
2.符合衛生防護距離標準規定要求的;
3.廢氣廢水等處理設施投入不到位的。
(三)在整治過程中,按照政府的統一規劃,符合行業準入要求的企業建議入園入區。
四、整治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2012年5月—2012年7月)
1.制訂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明確整治工作目標。
2.開展全面排查,各村對轄區內廢塑料加工企業再次進行排查摸底,明確對各企業的整治要求。
3.召開全街道廢塑料加工行業專項整治工作動員大會,全面部署整治工作任務。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2年7月—2013年8月)
1.在2012年7月25日前,對街道轄區內屬于關停取締的廢塑料加工企業(車間),并進行排摸走訪,了解企業情況,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告之其自行關停的時限要求。
2.列入關停取締范圍的廢塑料加工企業(車間)于2012年9月30日前自行關停并拆除相關的生產設施。
3.對逾期未自行關停的企業,自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1月15日實施強制關停。強制關停工作將由街道牽頭,并會同公安、工商、環保、稅務、國土、供電等職能部門實施,各職能部門作為執法主體,根據職責分工、適用法律做好相關工作。
4.自2012年12月1日開始,由街道牽頭國土、環保等部門,組織實施對已關停、取締的廢塑料加工企業場地開展環境修復工作,并在2013年8月30日前完成。
(三)長效管理階段(2012年12月—2014年12月)
1.對列入整治提升范圍的廢塑料加工企業(車間)組織實施整治提升工作,并在2013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治提升任務。
2.對符合行業準入要求的廢塑料加工企業(車間),按照入園入區的要求開展搬遷改造工作,并按相關建設項目管理規定組織實施。
3.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加強開展日常巡查工作,堅決遏制非法廢塑料加工現象反彈,確保整治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由街道辦事處主任任組長,街道副書記、街道派出所所長、辦事處副主任、任副組長,工業、工商、供電、環保、公安、綜治、安監及相關各村分管負責人等為成員的廢塑料加工行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街道廢塑料行業專項整治工作的統一領導。
(二)強化聯合執法。廢塑料加工行業專項整治工作涉及面廣、任務重、難度大,各部門必須通力協作,定期開展聯合執法行動,確保專項整治工作高效、有序、平穩推進。在集中整治期間,公安、工商、環保、供電等部門要明確一名負責相關業務的干部定期到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展集中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