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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合作范文1
第二條中央財政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資金是指中央財政為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而安排的預算支出。
第三條中央財政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資金的使用,應嚴格執行《財政農業專項資金管理規則》中的有關規定,實行項目管理、標準文本申報、專家評審、擇優安排和監督檢查等管理。
第四條中央財政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資金支持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應符合下列條件:
1.依據有關規定注冊,具有符合“民辦、民管、民享”原則的農民合作組織章程;
2.有比較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符合民主管理決策等規范要求;
3.有比較健全的服務網絡,能有效地為合作組織成員提供農業專業服務;
4.合作組織成員原則上不少于100戶,同時具有一定的產業基礎。
第五條中央財政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資金重點支持的范圍:
1.引進新品種和推廣新技術;
2.雇請專家、技術人員提供管理和技術服務;
3.對合作組織成員開展專業技術、管理培訓和提供信息服務;
4.組織標準化生產;
5.農產品粗加工、整理、儲存和保鮮;
6.獲得認證、品牌培育、營銷和行業維權等服務;
7.改善服務手段和提高管理水平的其他服務。
第六條接受中央財政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資金支持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要向全體合作組織成員公開、公示資金的使用情況。
第七條中央財政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資金按照有關規定納入財務核算,所形成的資產歸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成員共同所有,由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監事會監督。
第八條項目所在地的縣級財政部門具體負責中央財政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資金使用的管理,實行嚴格的現金報賬制管理;縣級以上財政部門對中央財政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九條項目所在地的縣級財政部門及時對中央財政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資金支持的項目組織驗收和總結,縣級以上地方財政部門對項目進行抽查復驗,省級財政部門提出項目驗收和總結報告,年終上報財政部。
資金合作范文2
東陵村新農村建設資金互助合作社成立的初衷是農民資金合作,然而,在實際運行過程中,單純的資金合作遠遠不能滿足農民的生產經營的需要,于是合作社內容順理成章地延伸到生產領域。目前合作的領域已擴展到、大棚蔬菜、花卉、林木等。
合作社充分發揮組織的優勢,組織社員在生產、技術、銷售等各個環節實行“三合作”,根據社員生產按照所需,合作社出面直接到批發商或生產廠家批發購買生產資料、引進新品種、推廣和使用高新技術,大幅度地降低了社員農業生產成本、極大地提高了產品產量和質量。合作社還針對特定產業和產品特殊要求制定質量標準,尤其是對蔬菜產業在農藥、化肥的使用上做出明確的限制性規定,并根據該村沼氣池多的特點鼓勵農戶以沼渣沼液作為主要肥源和藥源(沼液是很好的有機葉面肥和驅蟲劑)。
合作社對新品種的引進十分慎重:安排專管人員負責,實行先示范后推廣的原則,收到了良好效果。在資金合作上,合作社積極動員村內富裕村民入社,利用利他們的閑散資金,通過合作社,以資金互助的方式,為社員和村內創業農戶提供部分創業資金。
技術上的合作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開展技術培訓。合作社積極與省農科院、縣農廣校、縣科技局等單位合作,每年召開各類技術培訓班多起,實現培訓人數2500人次以上。尤其是在大棚蔬菜技術培訓上,還多次邀請高校及外地蔬菜專家來合作社傳授技術,并走向田間地頭為社員實地解決技術難題。二是組織社員實地參觀學習。合作社每年組織社員到縣內外辦得好的合作社、蔬菜基地、農業產業基地等進行技術經驗交流,以增長見識、開闊眼界、開拓思路。例如,合作社曾派代表先后到山東壽光、安徽和縣、合肥等蔬菜基地學習技術,并及時總結經驗進行推。三是組織新技術推廣。在這方面所做的工作,主要是由合作社組織推廣蔬菜膜下灌溉技術、吊蔓密植技術、西瓜黃瓜嫁接技術等。采用這些技術的種植戶大大提高產品產量與質量,降低病蟲害發生率,增強產品在市場上的抵抗力。
銷售上的合作主要體現在二個方面:一是統一銷售。由合作社牽頭與當地市場對接,爭取政府支持,開辦專柜,為合作統一銷售合作社產品,嚴格禁止社員競價銷售、惡性競爭。同時,合作社經常召開社員銷售會議,研究產品分檔次、拉開價格檔次,以牟取利潤最大化。二是統一品牌。根據發展需要,合作社注冊了產品商標,采取統一品牌策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東陵村資金互助合作社之所以能夠健康快速地發展,利益于對“民辦、民管、民享”、“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則的支持和按照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規范運作。合作社通過社員大會選舉理事會、監事會及理事長、監事長,制定明確的合作社管理制度尤其是財務制度,實行主辦會計管帳出納會計管錢的財務制度,并同時做好“四本帳”,實行逐月財務報表制度,做到每月向理事會每年向社員大會及時報審并公布財務狀況。理事會和監事會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社員大會每年召開一到二次會議。
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合作社積極推動土地流轉工作,努力搭建土地流轉平臺。截止2010年底,合作社共流轉土地539.52畝,曾建多座鋼架蔬菜大棚,并為社員及農戶提供大棚定租服務。合作社社員和村內創業農戶只需交付少量的租金就可以投入大棚蔬菜生產,既為農戶降低了創業成本和風險又加快了合作社的規?;ㄔO。
合作社通過資金互助大大地推動了產業合作。2011年合作社對村內大棚創業農戶發放資金互助貸款45萬元,為一部分村民實現了創業夢想。
合作社實行年底分紅制度,每年合作社使出收入的60%利潤分紅,為社員在生產經營之外增加了一份收入。
回首陵村新農村建設資金互助合作社的發展,大學生“村官”參與是重要因素之一。大學生“村官”的參與既直接提高了社員整體素質,又發揮了大學生的人才優勢、實現了大學生的人生價值。目前該合作社已有四名大學生“村官”參與,另有三名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擔任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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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短缺;政府
一、平邑縣的農業專業合作化生產
作為傳統農業區,平邑縣的農業專業化生產歷史悠久。實行之后,通過生產、經營的自主選擇,農民有了根據自己所占有的資源與特長尋求更高收益的機會。在這種情況下,平邑縣農村重新涌現出種植、養殖專業戶,在部分地區,甚至逐步走向聯合成為專業性生產組織。我們此次調研的銅石鎮便是如此。
銅石鎮作為平邑縣下屬的一個農業大鎮,農業專業化生產獲得長足的發展,截止目前,全鎮工商局在冊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33個,帶動農戶1萬多戶,經營范圍涉及到農村各個產業領域,如畜禽養殖10個(包含生豬、兔業);特種種植13個(包含金銀花、中藥材、烤煙);蔬菜果品5個(包含大蒜等);花卉苗木1個等。
在走訪中,調研小組合計發放調查問卷200份,回收有效問卷135份。在“生產中面臨的困難”選項上,有56人選擇資金短缺,占樣本總數的73%,65%選擇“不能把握市場信息”;56%選擇“銷售渠道不穩定”;30%選擇“缺少技術”;6%選擇“經營規模太小”;2人選其他,占3%。
另據調查了解,在當地比較典型的銅石鎮農聯畜牧合作社中,入社股金共計69.3萬元,固定資產19萬元。其中獸醫站出資18萬元,占27%;合作社理事、監事會出資10萬元,占14%;養殖大戶和社員出資41萬元,占59%。
由上所述,我們不難得出該鎮農業合作組織資金短缺成為制約發展的最大因素,其資金來源以農民自籌資金和各種混合形式的出資為主。嚴重制約了農業專業合作社的向縱深方向發展,限制了農業專業合作社創造財富、帶動群眾發家致富的能力。形成這種狀況,一方面是因為當前我國農業專業合作社發展前景不明朗,缺少國家政府相關扶持;另一方面則凸顯了銅石鎮農民自身資金不足,經濟實力薄弱,不足以獨立支撐合作社發展,大量融資又比較困難,必須借助多種外力才能籌集到可供合作社發展的資金。但是資金來源的多樣性也預示著其資金構成的復雜性,而混合出資所組成的合作組織引因其資金來源的多樣性將導致組織穩定性的減弱,使其發展受到多方面的制約,增加了未來發展的不確定性和風險性。
二、專業合作社資金短缺現狀的原因分析
第一,大量農村資金外流,金融組織對農業投資積極性減少,農業合作組織資金籌集困難。近年來出于防范金融風險的考慮,政府逐步加強了對金融市場的整頓,一度比較活躍的非正規渠道融資活動被遏制,但正規融資渠道沒有及時建立或打開,客觀上進一步增加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籌資的難度。并且經過市場化之后,無論國有銀行還是商業銀行,直接面向農業和農戶貸款機構不斷減少,吸納了大量的農村大量的閑散資金,卻不為當地民生服務,轉而投向目前效益較好的城市和建設性生產中,導致農村金融資金凈流出嚴重。
第二,農業份額在國家GDP比重逐年下降,國家對農業投資與扶持力度太小。目前各級財政真正用于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資金少之又少,既無法足額落實優惠政策,又無法擴大貸款額度。長期每萬元農業增加值所占用的財政資金還不到非農業的一半。更多的財政過度地傾向非農業生產,與工業相比年均少投入748億元,相當于同期國家財政支農指出的1.73倍。
第三,銀行及附屬金融機構貸款利率較高,農民承擔乏力。我國農村農業貸款普遍利率普遍較高,對于剛剛脫離貧困步入小康渴望致富的農民來說,不啻于獅子大開口,使其望而卻步。
三、促進農業專業合作社深入發展的經濟學建議
第一,提倡國家立法對農業合作社施行稅收優惠,以使農民留有更多的富余資金進行擴大再生產。鑒于農業合作社的互質和不以盈利為目的,許多國家和地區往往采用減稅、低稅或免稅的政策來支持它的發展。而我國無論是現行法律法規還是稅收制度均沒有體現出對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優惠,反而因為農民組成專業合作社成為了經濟組織,更是需要交納農產品增值稅,無形中是對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規范發展的一種巨大打擊。
第二,加大國家對農業合作社的財政扶持力度,提供更多的資金扶持。政府應在政策的框架之內,不斷完善支農資金穩定增長機制,不斷增加支農資金總量,切實貫徹執行我國《農業法》關于“國家財政每年對農業總投入的增長幅度應當高于高價財政經常性的增長幅度”的政策,特別是加強對農業專業合作社的資金支持力度。同時,各地方政府還應保證??顚S茫浑S便挪用支農資金,保證各項政策落實到實處。加強對農村基礎設施的建設,完善農村投資環境和發展條件,做好“后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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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1003-0751(2016)02-0038-05
一、引言
基于農戶間互惠互助的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組織是解決當前我國農村金融制度失靈的路徑之一。按照相關政策設定的目標,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組織是指經過銀監局批準,由鄉鎮、行政村農民和農村小企業自愿入股組成,為社員提供存款、貸款、結算等業務的社區互銀行業金融機構。就經濟性質而言,它是社員民主管理,以服務社員為宗旨,謀求社員共同利益的獨立企業法人。在這一制度框架下,借款人違約不僅會使其個人失去信譽,致使其在本地或相關行業難以立足,還會給其子孫后代帶來消極影響。高昂的違約成本有助于規范借款人行為,減小道德風險。不僅如此,資金互助借貸行為以真實商品生產交換為背景,管理者可及時掌握借款人生產經營信息,有助于改善農民和農村小企業在金融市場中的地位,從而改善融資環境。
但就現實而言,農村資金互助組織形式不規范,服務群體為收入相對較低的農民,因而面臨嚴重的信用風險。近年來,農村資金互助組織從盲目發展走向異化變質。山寨銀行高息攬儲,并在多個省份引發擠兌事件,極大地敗壞了農村合作金融的名聲。2013年初,江蘇多地再次出現儲戶擠兌危機。2014年4月,河北邯鄲偉光蔬菜種植專業合作社法人跑路,卷走資金1.4億元,近10萬農戶因此蒙受損失。如此這些均表明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組織的非正常發展已引發了極其嚴重的社會經濟問題,并為金融壟斷集團阻撓農村金融發展提供了借口。
由此可見,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盡管已取得了若干重要成績,但其風險不容忽視。對于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組織而言,如果不能有效識別風險并采取相應的對策措施,將有可能帶來嚴重后果,甚至會危及農業發展與農村社會穩定。針對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組織及其存在的各類風險開展研究并提出相關措施,不僅可以促進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組織健康發展,也必將有助于農業現代化和城鄉一體化發展。
二、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的發展現狀
1.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的類型
第一,財政資助型。2007年2月,由國家扶貧辦和財政部實施的扶貧資金互助社試點項目落戶河南省葉縣西劉莊村,縣里給了10萬元本金,187戶群眾自愿交納互助金入社,海選出5人理事會,入社農戶可借到相當于交納互助金數額10倍的借款。截至2015年1月,該村扶貧資金互助社累計向社員發放借款1034筆,共計363.8萬元,累計收取占用費13.61萬元,形成了養羊、林果兩大主導產業,農民人均純收入突破萬元大關。截至2015年1月,葉縣在88個貧困村建立了扶貧資金互助社,資金總規模達到2060萬元,其中各級財政安排的“種子”資金達到1665萬元,累計發放借款額度達到1.3億元。
第二,外部捐助型。一是“小井莊模式”。2006年年初,安徽省肥西縣山南鎮小井莊村民組接受“樂施會”捐助15萬元,并由23戶農戶入股7.2萬元建立小井莊社區發展合作社,募集資金22.2萬元。至2007年9月底,股本金擴大至37.65萬元,累計發放貸款27筆,金額54萬元。但因內部治理機制缺陷,無法抑制內部人控制。截至2007年9月30日,“小井莊社”貸款余額32萬元,該試驗最終以失敗告終。二是“郝堂模式”。2009年9月,李昌平在河南省信陽市郝堂村通過動員本村成功人士捐助以及政府配套等手段,籌措資金34萬元,成立三個月后第一批入股的村里老人拿到了第一筆分紅300多元錢。第二年分紅時,入社老人達48位,每人分紅570元。2011年第三次村里分紅時,每位入社老人能分到720元錢,入社老人占全村老人的近80%。三是“陸口模式”。2004年初,高戰在江蘇省新沂市窯灣鎮陸口村成立了農村互助基金會。截至2011年借貸余額高達350多萬,有500多戶村民受益,還有10萬元盈余。2014年5月,高戰與尤努斯簽訂“格萊珉中國計劃”備忘錄,成立格萊珉公司。2014年7―12月,格萊珉陸口支行共計放款18萬元。
第三,完全互助型。2007年,楊云標在著名經濟學家溫鐵軍教授的支持下,在安徽省阜陽市潁州區三合鎮南塘村(現三星村)發起成立了“南塘興農合作社”,并于同年領到許可證。合作社主要從事釀酒、農資購銷服務等業務,并成立了理事會、監事會等相關治理機構。2012年9月,合作社成立了養老資金互助社,男性社員年滿60歲、女性社員達到55歲,就可以將手頭的余錢存到合作社,最高上限2萬元,每年可享受2000元分紅。存款一部分用于合作社日常的農資經營,一部分作為社員創業的資金。截至2015年3月,該合作社已經累計分紅三次,共有150名社員入股,總計金額超過245萬元。
2.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發展現狀
第一,正規資金互助組織發展緩慢。2007年3月,吉林省梨樹縣閆家村百信農村資金互助社正式開業,同年10月銀監會將試點省份擴大到全國。但截至2011年年底,全國僅有49家農村資金互助社取得金融許可證且大多舉步維艱,此后銀監會暫緩審批資金互助社,農村資金互助社在農村金融市場上逐步被邊緣化。已在銀監會獲得名分的資金互助組織所占比重較小,發展緩慢,資金互助組織的作用有限,甚至可以說是微不足道。銀監部門從監管成本和風險角度考慮,因自身監管力量薄弱,而農村資金互助社點多面廣,無法對其進行有效監管,一旦出了問題還要承擔責任,所以對資金互助組織的發展十分慎重,自2011年年底暫緩審批資金互助社后,至今沒有重啟審批。這不僅表明銀監部門在事實上并不認同農村資金互助社之于農村發展的重要意義,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金融壟斷勢力既不想為農民提供金融服務,又盡力阻礙農村合作金融的發展,造成正規的資金互助組織發展緩慢。
第二,合作社內部資金互助的情況大量存在。以安徽省太湖縣為例,截至2014年9月,該縣在內部開展信用合作的合作社共有33家,合作資金規模達到1.6億元。該縣金橋農產品貿易專業合作社社員共計1289人,注冊資金2000萬元,是當地入社社員人數最多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該社通過多種形式開展信用合作,采取“銀行+合作社+多戶聯保+社員”的模式,累計為800多戶社員融資4000多萬元,通過合作社內部的“資金互助部”開展內部資金互助,為1200余名社員發放互助資金4000余萬元。2013年該社社員產值超過2.5億元,帶動3000余戶農民戶均增收5000元以上,并實現盈利102萬元,較好地引領了當地農村社會經濟發展。
第三,扶貧類資金互助社有序發展。由民政部門登記發證的扶貧資金互助社在貧困地區社會經濟發展中發揮了應有的積極作用。以太湖縣為例,截至2013年年底,該縣成立農村扶貧資金互助社317家,它們一般在行政村或村民小組范圍內,依托村委會、村民小組或合作社,由財政、扶貧機構牽頭,以財政注資為主,并接受財政、扶貧部門的監管。財政扶貧資金共計投入2697萬元,農戶出資1677萬元,另從利息收入累計轉入本金82萬元,合計4456萬元,累計發放借款7000萬元。互助社以扶貧互助為目的,單筆借款一般不超過1萬元。
第四,其他部門牽頭的農村資金互助社大量涌現。在正規資金互助組織發展緩慢的同時,大量未經銀監部門批準的資金互助組織遍地開花。截至2014年7月,全國各類資金互助組織達10萬多家。它們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農村資金供需矛盾,并表現出頑強的生命力,但因其游離于正規金融體系外,無法獲得政策支持,蘊含較大風險。這些資金互助組織缺乏統一規則和管理,有的甚至假借合作社名義吸收公眾存款或詐騙集資,并將資金投向高利放貸和房地產,很容易導致資金鏈斷裂和崩盤局面。
三、農村資金互助組織面臨的風險
1.相關制度不完善帶來的政策風險
自2007年銀監會出臺《農村資金互助社管理暫行規定》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示范章程》后,相關部門再沒有出臺更加全面細致的相關政策法規。個別資金互助組織取得金融許可證被定位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但全國大量資金互助組織法人地位難以確立,注冊登記部門各不相同,實際運作經常無法可依、有法不依,致使其難以取得應有的法律地位。它們多是在民政部門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盡管有政策支持,但由于缺乏相關的業務許可,只能作為非正規金融組織存在。在國家宏觀經濟政策調整的情況下,它們的合法性有可能受到質疑,甚至會受到行政干預。
農村資金互助社由于客戶群體集中且具有較強同質性,一旦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特定農產品價格暴跌,就有可能導致風險集中爆發。由于缺乏有效的風險處置機制,有些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組織有可能出現貸款無法如期收回問題。一旦出現大額度貸款違約,甚至可能出現擠兌問題。對于農民而言,出了問題也只能去找政府。因此,政府對農村互助金融組織也往往十分謹慎。如陜西省寧強縣關口壩村村民為滿足村民金融服務需求于2007年8月1日自發組織成立了農村資金互助社,截至2009年4月,吸收存款700多萬元,發放貸款500多萬元,不良貸款為零,并積累了1萬元盈余。但由于該社沒有取得金融許可證,也沒有得到工商部門批準,最終被定性為“非法金融機構”,并于2009年4月被縣政府取締,當地金融服務供給重新回到空白狀態。浙江省玉環縣九山農村資金互助社由18戶農民出資54萬元,于2008年7月26日組建,實際運行狀況健康良好。盡管其從發起之時就多次向監管部門提出設立請求,當地銀監局卻以當地沒有試點為由予以拒絕。
2.人才缺乏與資金不足帶來的運營管理風險
就管理團隊而言,資金互助社相關管理人員大多從社員中產生,由于缺乏金融知識和操作經驗,加之風險意識淡薄,自身素質和能力有限,相關業務操作大多取決于少數人或主要領導,致使財務管理和信貸管理制度形同虛設。不僅如此,資金互助社相關信貸決策權由于受到鄉鎮政府或村兩委的干預,合理、高效決策很難得到保障。
資金互助社資金盤子小,成員大多為地域范圍相近的村民,存貸款時間具有較強的季節性,這也給資金調度帶來很大壓力。春耕時資金需求量較大,資金互助社難以滿足農民的資金需求,無法實現其成立初衷。秋冬季節農民集中還款,又可能因需求不足而導致資金大量閑置或低效率使用。當資金互助社不能很好滿足農民的資金需求時,有可能導致吸引力下降,造成成員流失。
3.盈利能力不足帶來的治理風險
資金互助社因資金來源和貸款對象限制,致使其盈利有限。以10萬元注冊資本的農村資金互助社為例,按照一年期限貸款基準利率6.15%計算,其年收入僅為6150元。如果其招募了3名員工,則即使把收入全部用來發工資,人均月工資也不足160元!現實中農村資金互助社很難吸引到金融人才,它們之所以能維持運營,一方面是因為接受了財政補貼或提供辦公場所等來自政府的支持,另一方面得益于創立時期管理人員的無償勞動。這種無償勞動短期內尚可堅持,長期則很難維系下去??赡艿慕Y果要么是有能力的管理者退出,要么是有能力的管理者利用職務之便侵占社員的相關利益。無論何者,均會導致資金互助社的失敗。
4.外部監管失控風險
第一,從監管權責來看,監管部門沒有動力和積極性發展資金互助,非正規資金互助組織主管單位又無法履行監管職能。相關法律雖明確了農業部門對專業合作社的指導、扶持和服務職能,卻沒有明確其對資金互助合作的監管主體職責。銀監部門對未經其批準的信用合作不愿進行監管,工商、公安部門對信用合作也沒有監管職責。據安徽省太湖縣農委的領導同志介紹,對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的監管處于半真空地帶。
第二,即使具有監管職能,相關監管人員對資金互助社也沒有監管能力。據報道,江蘇省灌南縣有農民資金互助社25家,農工部工作人員僅4名,加之賬目混亂,監督工作從技術上和數量上都力不從心,連云港市相關部門甚至批準了外地農村資金互助社的設立。
第三,監督成本如何分擔有待厘清。如2013年8月太湖縣農委建立了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互助監管網絡平臺,可為合作社資金互助合作免費提供業務操作流程化服務,也可對進入平臺管理的合作社每筆資金互助合作業務進行實時跟蹤監控。截至2014年10月,已有8家合作社進入平臺管理,并形成了較完整的數據監控體系。但該平臺要維持良好運轉需要5―6名工作人員,每年工作經費需要50萬―60萬元,仍需得到經費支持。再者,該平臺由農委負責存在職能錯位現象。
5.內部監管失控風險
第一,缺乏內部控制機制。一些農村資金互助組織未建立起有效的內控體系,致使經營中出現的大量違法行為未被及時發現和制止。2009年江蘇龍誠集團通過“擔保增信”實際控制了灌南縣4家合作社,并聘請互助社原理事長作為公司的業務經理,財務人員由其指定。后據調查,龍誠集團是專業高利貸機構,灌南縣4家互助社以年息15%攬儲后經龍誠集團以理財項目形式投向房地產行業。4家互助社的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未能履行監督的法定職責,致使2500多位農戶的1.1億元資金被套牢無法收回。
第二,內部監管制度形同虛設。為節約成本,一些資金互助社并未聘請專職財務人員,個別互助社會計和出納同為一人。這些兼職財務人員業務水平較低,有的甚至將錢款存入個人儲蓄卡上,管理十分混亂。由于監管缺失,內部管理失衡,相關規章制度無法得到有效執行。社員普遍缺乏財金知識和風險意識,對資金投向不關心。農工辦等部門雖要求相關財務報告須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但由于這些部門不夠專業,審計師和互助社很容易串謀,致使審計流于形式。
第三,制度實施靠相關人員自律,實施成本較高。資金互助社屬于互惠型金融,但組織互惠性不能建立在發起人及管理人員自律的基礎上。資金互助社在經營管理時容易追求利益最大化,導致壞賬。由于社員普遍存在搭便車行為,很容易出現大的紕漏,導致合作社的操作運營存在風險隱患。
四、農村資金互助組織風險的應對措施
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組織具有鮮明的地方特色,不宜通過“一刀切”強行推廣某種模式。就當前而言,相關部門更應密切關注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組織運行狀況,幫助其提高管理水平,同時做好風險監控評估工作,具體對策如下。
1.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科學規范的運營制度環境
就資金互助社而言,稅務、工商和銀監等部門的定位存在著很大差別,這表明相關制度之間存在較大的沖突。結合現實,可考慮由相關部門聯合出臺《農村資金互助社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相關法規,掃除資金互助社發展面臨的制度約束。對于內生于專業合作社的資金互助組織,應結合農村實際制定市場準入條件,使之被納入到金融監管體系中來。在農村資金互助社的成立上,可考慮以“注冊制”取代“審批制”,構建系統的市場準入、運營及退出的風險防范機制。
2.強化人員管理,提高組織管理水平,增強抗風險能力
就管理者而言,他們在積極學習金融知識和技能的同時,也應向廣大社員普及金融知識,增強社員的信用意識和民主參與意識,幫助社員養成參與資金互助社民主管理的習慣??紤]到農村資金互助社實行社員自我管理,但社員對金融業務了解有限,容易出現不規范操作,因此,應強化對管理人員的管理、培訓和教育。一方面,農民資金互助組織的管理人員選拔應盡可能公開,全體社員共同參與,推選德才兼備的人才加入到管理隊伍中來。另一方面,可以結合大學生村官隊伍建設,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從事資金互助業務。要強化管理人員的誠信教育,培養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從而降低農村資金互助社的操作風險。
就組織管理而言,由于農村金融以小額貸款為主,沒有規模經濟效應,其優勢在于交易費用的減少或節省,所以應利用一切合理手段降低經營成本。一方面,應針對農村社會經濟發展的特點,借助鄉村熟人網絡關系和農民資金需求的特點,通過管理水平的提升增強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的抗風險能力。另一當面,應建立風險分散和補償機制,進一步增強農村資金互助組織抗風險能力。資金互助組織除提取公積金外,還可從盈余、社會捐贈等中提取部分資金設立壞賬準備金,防止因自然災害造成農戶不能及時還款,確保正常運營。從現實情況來看,可考慮由政府牽頭設立擔保基金,政府、中小型企業、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組織共同出資,以非營利為目標,分擔融資風險,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資金不足問題。
3.加強政策支持,拓寬資金互助社資金來源
從制度設計視角來看,農民資金互助組織屬小微型金融機構,不具備快速發展的環境和條件,盈利空間有限且出現系統性風險的可能性較大。因此,應改善農村資金互助社的融資環境,拓寬其資金來源渠道。政府應不斷加大對農村資金互助社的資金扶植力度,滿足農民對貸款的需求。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農村資金互助社應采取措施吸收更多農戶加入,緩解互助資金貸款不足的壓力。農村資金互助社應充分利用國家有關政策,改善融資能力。應允許其從中國人民銀行獲得支農再貸款,從現有正規銀行體系內獲取資金支持,解決資金互助社的資金短缺問題。另外,要提高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的發展能力。就現實而言,可考慮通過完善社會捐贈的方式,來拓寬資金互助社的資金來源渠道。如著名的山西省臨縣龍水頭基金會,在起步之初就曾得到過茅于軾、湯敏、林毅夫等31人的無償捐贈51筆,共計36240元。陸口農村互助基金會也曾在2004年年初得到了經濟學家茅于軾和溫鐵軍的資助。
4.進一步改革外部監管機制
農村資金互助組織因身份不明,存在監管重疊或監管缺位的情況。要明確相應監管部門如人民銀行、銀監局、工商局等的相應責任,建立監管協作機制。在部分基礎較差、管理混亂的農村資金互助社,可考慮推行會計委派制,總賬會計由縣財政機關委派,出納從所屬鄉鎮農經部門選派,工資由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及互助社三方按一定比例分擔。將事后控制轉變為事前、事中控制,避免多頭管理而又監管不力的局面。在資金互助社較多的地區,可考慮在相關部門指導下建立行業自理協會,在實現相互監督的同時,也可通過協會對各家互助社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職業素養。
資金合作范文5
關鍵詞: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資金短缺;解決途徑
中圖分類號:S-9 文獻標識碼:A DOI:10.11974/nyyjs.20170332064
扶舷厥塹湫偷吶┮抵種泊笙兀無公害栽培產業、瓜果產業、動物養殖、苗木培育是該地區的主要特色農業產業。扶溝縣的上述產業近些年不斷被省市區評為優質產業和特色產業。近些年,扶溝縣結合地區優勢農業產業,積極發揮優勢農業產業的引領作用,打造具有本地區的特色的中農業種產業體驗區,同時,地區采取措施引導廣農戶、農業生產大戶組建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加強農民群眾和地方農業龍頭企業的聯系,積極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實行股份制合作,企業化管理,積極培育地區的新型農業合作經濟體。但是通過近幾年的發展發現,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在發展進程中還存在不少難題,其中資金短缺問題是制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主要因素,需要我們及時采取措施將其解決。
1 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資金短缺原因分析
1.1 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融資能力不足
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通常情況下都是農民群眾,農民自身經濟能力較差,導致了整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融資能力不足,很多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成立之初如果沒有政府部門的扶持很難有充足的經營資金。此外,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成員經濟承受能力較差也是影響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融資難的一個主要因素,很多金融機構都擔心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無法還貸而不敢于向其提供金融融資服務。
1.2 基層地區金融體系不完整
由于農業發展具有穩定性差,風險性高,市場不穩定、投資周期長、見效慢等情況對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產生了不小的影響。農村金融機構的資金大量外流。在農村地區主要金融機構就是農村合作社,其是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融資的主要渠道之一。但是近些年,由于農民群眾在信用社的存款力度逐漸減小,導致大量資金挖流,這樣信用社對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金融支持能力下降,使得融資難度越來越大。各個商業銀行針對農業和農村的金融服務業務較少,和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資金需求存在較大差異性。目前,金融機構的貸款管理模式已經從過去的擴張性向著安全性角度轉變,貸款需要擔保人,所以很多農民合作經濟組織不具備貸款能力,影響到合作組織的發展。
1.3 國家和地方財政支持力度不足
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需要政府部門給予一定的資金扶持,利用這部分資金開展經濟活動,為廣大社員謀取更好的福利。但是從目前的支持力度上看還存在較多問題。國家和地方政府部門雖然會給予農民合作經濟組織一定的財政支持,但是支持力度較小,政策性扶持資金覆蓋面較小,很多資金不能滿足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要求。
2 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資金短缺的解決對策分析
2.1 提高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融資能力
通常情況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初期資金來源于廣大入社成員自己籌集的資金,這部分資金是每個成員入社前必須繳納的。但是由于農民個體自身的承擔能力存在較大的差異性,要求每一位入社社員繳納相同的資金存在很大難度。因此,為了增加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融資能力,可以將繳納資金的類型分為成本資金和投資資金2種,對于經濟條件較為薄弱的農民群眾繳納成本資金,而對于那些種植大戶,科技帶頭人可以繳納投資資金,并讓這部分成員獲得經濟活動的權利,吸引更多社員參與進來。
2.2 構建完善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金融體系
進一步拓展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范圍,將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金融支持作為一項重要業務去開展;積極鼓勵商業銀行為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提供貼息優惠貸款,特別是中國農業銀行更應該做好這方面工作。商業銀行要不斷對自身金融產品進行創新,滿足多樣化農業發展需求;積極鼓勵農村信用合作社選擇規模較大、制度完善和經營能力好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推行流動資金貸款的信譽擔保制度,建立適合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信用貸款擔保體系。
2.3 國家和地方政府要進一步在政策上支持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
在資金支持上,政府部門可以將現有的政策性資金直接投入到農民合作經濟組織中,通過政府部門引導社會資金、農業企業資金參與到農民合作經濟組織中,同時,還要進一步加強信貸支持,針對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貸款難的問題,政府應該幫助其進行融資;在政策上要繼續給予傾斜。目前,從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速度和規模上看都有了明顯的增長,但是一個顯著的問題就是帶動力和輻射力不強,這就需要國家繼續出臺相關扶持政策,建立長效的稅收優惠機制,促進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做大做強。
參考文獻
資金合作范文6
貴陽供電局
一、銀電合作開展電費資金歸集管理背景
在南方電網公司推行一體化、集約化的戰略轉型要求下,其供電企業的資金管理與使用,對于提高效益、降低風險、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貴陽供電局在肩負著貴陽地區電力供應任務的同時,也肩負著電費回收的重任,全面完成電費資金的安全、高效地收取、上交、歸集,是南方電網公司戰略目標實現過程中重要的一環。
1、歷史狀況
貴陽供電局供電范圍廣,下轄7家分局、8家縣局,由各分、縣局負責所轄范圍電費資金的收取和上交。其中縣局作為貴州電網公司的子公司,收取電費資金后直接上交貴州電網公司;貴陽供電局下轄分局電費資金經供電所、分局、市局、省公司等環節層層上交。
圖1 電費資金收取上交流向圖
分局供電所
分局供電所
分 局
分局供電所
貴陽供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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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電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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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 局
縣局供電所
貴陽供電局僅分局下設的客戶中心所或供電所營業廳、收費站共計47個收費點,絕大多數供電所營業廳、收費站(點)地處偏遠地區,且分布分散,周邊銀行網點資源有限,大部分供電所為了保證電費資金上交及保管安全,只能就近選擇當地農村信用社網點開設銀行賬戶。不少地區沒有銀行網點覆蓋,部分地區雖有農村信用合作社網點,但由于農村信用合作社網絡信息平臺不暢通,無法實現各網點內部信息傳遞共享,需開設賬戶過多,造成電費資金管理分散。電費資金的收取、存行、上交及管控等方面都存在很大風險。
2、資金風險
在同郵政儲蓄銀行合作之前,貴陽供電局各分局電費資金管理普遍存在兩方面的風險。
(1)電費賬戶繁多
截止2010年7 月統計數據,貴陽供電局屬7家分局共計開設電費專戶 56個,其中農村信用社開設電費賬戶 28個(若含縣局共計開設電費專戶84個)。由于農村信用社各網點之間無法信息數據聯通,其網絡不支持賬戶資金跨區存轉,造成周邊有信用社網店的收費站均需單獨在當地信用社開設電費賬戶,導致了貴陽供電局電費賬戶過多,不利于管理。
(2)分局供電所地處偏遠
貴陽供電局7家分局除城南、城北兩家城區分局外,其它5家分局供電所多,共計47個,且分布分散、偏遠。一方面,供電所收費站收取電費資金后要求每天存行,資金需由專人每天存入當地信用社,存在資金在途風險。銀行要求每天下午4:30前將電費資金存行,由于沒有銀行上門收費服務,客戶大廳和各供電所每天下午4:00結賬,將當天收到的電費資金存入專戶銀行。另一方面,地處偏僻農村和山區的供電所收費站,附近沒有信用社網點,還采用“走收”方式。按臺區打發票給電費“走收”人員,“走收”人員攜帶發票收費。由于路途遠、附近又無銀行,電費資金收取后往往要2至3天才能存入銀行,“走收”人員在“走收”過程中攜帶發票多、資金有時超過萬元,風險極大。
3、管理問題
以上現實狀況及存在風險,造成了貴陽供電局電費資金管理上的困難。一是資金歸集程度低,無法滿足企業資金集中管理的要求。二是電費資金收集及上交過程長、環節多、風險大,資金回籠速度慢、效率低,電費資金的上交率無法得到保證。三是電費專戶多、余額大,在各分局電費單獨核算、對賬的核算模式下,電費對賬工作量過大。
面臨電費資金流量巨大、電費資金回收風險巨大的兩“大”困難,貴陽供電局迫切需要尋找到一條適合企業發展的電費資金歸集管理之路。
二、銀電合作開展電費資金歸集管理的內涵
南方電網公司現時期正處于一體化、集團化的戰略轉型時期,資金的歸集管理對于有效發揮企業資金、資源優勢,提升企業綜合實力起著重要作用,也是南方電網公司經營管理的發展方向,電費資金的集約管理是推進一體化進程的重點工作之一。
貴陽供電局作為貴州電網公司的分公司,同時也是貴州地區最大的供電企業,電費資金流量巨大。貴陽供電局同郵政儲蓄銀行的銀電合作,依托郵政網點和服務設施,主要通過郵政電費資金的代收代扣,和開設電費賬戶,實現母子賬戶管理,電費資金實時上劃歸集、實時監控等方式,建立起了電費資金歸集模式。一方面貴陽供電局實現了優質服務和資金歸集,促進行業經營效益和社會責任的統一;另一方面,郵政行業也拓展了業務,延伸了服務領域,達到雙贏。
三、銀電合作開展電費資金歸集管理的主要做法
1、合作緣由
郵政是我國擁有覆蓋城鄉二元經濟網點最多的個人金融服務網絡,是我國農村地區和偏遠山區覆蓋面最為廣泛的服務網絡之一,其柜臺和收費點等服務網點在偏僻地區,尤其是廣大農村和山區地區,覆蓋區域大、分布廣泛,郵政儲蓄也成為偏遠地區客戶繳費選擇的主要方式。郵政儲蓄的這一特點能夠極大滿足貴陽供電局客戶分布分散、偏遠的現實情況,也促成了此次的銀電合作。
郵政儲蓄銀行現行定位是:完善城鄉金融服務功能,為城市社區和廣大農村地區居民提供基礎金融服務,與其他商業銀行形成互補關系,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而貴陽供電局電費資金流量、存量巨大,也是優質的儲蓄資源。此次合作,郵政儲蓄銀行在原有服務網絡平臺的基礎上,不需提高運行成本,同時擴展了服務業務領域。
2、銀電合作電費資金歸集的主要階段
貴陽供電局同郵政儲蓄銀行的合作主要經過以下三個階段,逐步實現合作的成熟和雙贏。
(1)協商試點階段
自2010年6月雙方協商合作,達成“電費資金歸集”服務協議。合作初期,首先以貴陽供電局下屬息烽分局、小河分局兩家分局作為試點,進行資金的歸集。截至2011年2月,先后撤銷息烽分局、小河分局的農村信用社賬戶18個,轉而在郵政儲蓄銀行下的實現電費賬戶歸集。
(2)流程完善階段
通過兩個分局試點的嘗試,資金歸集和電費對賬效果良好,繼而自2011年2月起,貴陽供電局另外5家分局也納入資金歸集合作范圍。截至目前,雙方合作方式得到持續完善,已實現了在郵政儲蓄銀行保留一個電費專戶作為母賬戶,7家分局賬戶作為虛擬子賬戶的歸集。
同時,雙方合作方式進一步擴大。2010年12月,成功搭建電費資金代收平臺;2011年5月,電費資金銀行承兌匯票納入代收范圍。
(3)推廣擴大階段
通過合作,貴陽供電局及分局電費賬戶及電費資金已可實現歸集。截止8月數據,資金歸集合作以來撤銷農村信用社電費資金賬戶10個,累計實現資金歸集27533萬元。
鑒于縣局電費資金管理模式類似于分局,下一步計劃嘗試將此合作模式推廣至縣級供電企業,并在合作過程中不斷完善合作機制及網絡平臺,提高資金歸集程度和資金管理效益。
3、銀電合作電費資金歸集流程
郵政儲蓄銀行在貴陽市各郵政儲蓄銀行網點和郵政營業網點,通過柜臺現金、網上銀行、委托代扣、電話銀行、特約商戶號匯款、上門收款等多種方式,協助貴陽供電局代收電費。貴陽供電局電費主機系統與郵政計算機綜合業務系統采用互設前置機方式連接,實現雙方數據實時交換。
(1)開戶
貴陽供電局在指定的郵政儲蓄銀行開設一個用于代收費的專用賬戶,用于代收電費資金的統一歸集和劃撥。郵政儲蓄銀行利用自身信息技術平臺,在該專用賬戶下設7個分局虛擬子賬戶,各分局通過虛擬子賬戶進行對賬,實現母子賬戶管理。
(2)代收費
郵政儲蓄銀行負責在協議約定代收范圍內所屬網點全面開通代收電費業務,在搭建起雙方代收電費系統平臺的基礎上,實現柜臺現金、網上銀行、委托代扣、電話銀行特約商戶號匯款、上門收款等交費功能。由貴陽供電局提供代收電費所需的專用發票及發票的打印項目、內容等。
(3)資金劃轉和對賬
每日代收費資金將于次日匯入貴陽供電局在郵政儲蓄銀行的專用賬戶,郵政方利用其信息技術,實現資金分流進入各虛擬子賬戶,對應貴陽供電局的7家分局。雙方需核對平衡前一天代收電費的收費情況,做到日清日結。每月1日(節假日順延)雙方指定專人對上月代收費金額進行對賬(對賬期為上月1日零時到該月底最后一日24時)。局財務部同郵政儲蓄銀行進行總賬核對,下屬各分局分別核對各自分局賬務。
圖2 電費資金匯轉流程
自動轉入對應賬戶
匯當日營業款
銀行開通商戶號
供電所申請商戶號
第四步
第三步
第二步
第一步
圖3 貴陽供電局合作郵政儲蓄銀行資金歸集流程
郵政收費點
貴州電網公司
郵政收費點
資金
分局虛擬子賬戶
郵政收費點
劃轉
. . 資金上劃
. .
貴陽供電局母賬戶
. . 資金劃轉
分局虛擬子賬戶
. 分局對賬
.
.
. . . . . .
四、銀電合作電費資金歸集管理成效
貴陽供電局和郵政儲蓄銀行的合作,改善了電費資金管控難度大的問題,實現了資金集中管控,提高了服務質量和企業競爭力。
1、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合作以來,貴陽供電局通過郵政平臺實現實現電費資金歸集2.75億元(其中2010年6月至2011年6月資金歸集2.40億元)。
圖4 銀電合作電費資金歸集進展圖
借助郵政網絡平臺,改變了每月解交一次電費資金的歷史情況,實現了電費資金的時時劃轉,及時上交到貴州電網公司,加快實現南方電網公司各級資金的歸集,減少了電費資金的沉淀,提升資金使用效率,節約短期借款利息,實現經濟效益的增加76.32萬元(月均5.09萬元)。
2、增強資金安全性
(1)實現銀行賬戶精簡
實現了在郵政儲蓄銀行僅保留一個電費賬戶的歸集,改善了各分局下轄供電所均需開設銀行賬戶造成電費賬戶過多的情況。在建立母子賬戶的基礎上,找到了精簡賬戶的有效途徑,促使提高按照南方電網要求的“各大銀行僅保留一個電費賬戶”實現的可能性。目前已核銷10個農村信用社賬戶,預計其它網點合作成熟后將核銷余下的18個農村信用社。賬戶總數得到控制,由2010年6月底的73個,精簡至2010年底的68個,至2011年6月底已精簡至58個,集團賬戶率達到100%。
圖5 貴陽供電局銀行賬戶精簡變化圖
(2)資金余額水平下降
貨幣資金余額的不斷下降,從2010年6月底的20928萬元降低至2010年底的7082萬元,繼而降低至2011年6月底的3127萬元,體現出了資金歸集程度的有效提升。
圖6 貴陽供電局貨幣資金余額增減圖
(3)減少電費資金收取、上交環節
通過電費代收服務合作,提高服務質量,電費資金時時上劃,減少從資金解交層次,在確保電費資金上交及時性的基礎上,保證了電費資金安全。截止至2011年6月23日統計數據,共計代收交易51.8萬筆,交易金額1.23億元。
圖7 電費代收數據圖
(4)確保電費各級賬務清晰
通過母子賬戶的管理模式,在確保母賬戶資金集中的前提下,又能保證各分局虛擬子賬戶對賬的便利,電費資金賬務清晰。為執行南方電網公司的資金集約化管理做好了前期準備。
圖8 收入資金歸集管理模式
(5)規避走收風險
郵政銀行代收電費,有效防范了電費資金收取過程的在途風險。合作收取電費以來,盡管“走收”電費情況依然存在,但由于郵政儲蓄銀行也在增設其收費網點,“走收”范圍得到了明顯的縮小,“走收”電費人員攜帶的發票和現金金額也得到了有效控制,同時減少了資金存行過程中因時間長、路程遠而帶來的風險。
3、節約電費資金收取機會成本
郵政儲蓄銀行上門收取電費資金存行,有效節約了電費資金收取機會成本。由于其他銀行不提供上門收取電費服務,每年需支付租用押鈔車費用866.88萬元,需支付銀行保險柜管理費用1149.75萬元;另需支付人工收費成本年均142.50萬元。經測算,同郵政儲蓄銀行的合作以來,節約機會成本2159.13萬元。
五、銀電合作下一步發展方向